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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项目信息

时间:2023-06-07 09: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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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项目信息

第1篇

关键词 在建工程;新会计准则;在建I程核算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708(2010)27-0018-01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程管理和会计核算不够严格规范,在建工程核算上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建工程的核算不被人们注重,在建工程核算中的极易混淆、细微区别之处,更易被人忽略;或者利用在建工程控制成本和利润,这业已成为现阶段企业造假的另一重要手段。因此,研究和探讨在建工程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在建工程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建工程建设过程复杂、工期长,难以得到准确的相关信息。工程财务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难以及时、有效地进行分析、研究、沟通和监督。一个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经过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招投标、建设过程管理、初步验收、竣工骏收、结算、决算等很多环节,还可能涉及到社会上其他一些企业和相关部门,建设过程复杂。然而核算人员没有主动参与在建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甚至,部分企业内部控制混乱,工程财务人员更难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动态的监控,也无法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

2)工程结算滞后、挂账时间过长、金额较大。在实务操作中,存在某些在建工程项目实体已不存在,但仍反映在“在建工程”科目上,有的挂账时间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主要原因在于某些企业不进行充分的项目建议与可行性研究,造成在建工程半途而废,从而导致这些投资建设的项目长期挂在“在建工程”科目,造成了企业有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一些企业将技改贷款新建项目完工后发生的借款利息计人工程造价,从而虚增了工程成本。

3)固定资产的处理和转账滞后,甚至利用“在建工程”科目人为调节成本利润。没有立项报批的工程项目,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人为调节成本利润指标。有些企业对工程前应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不及时转账处理,建后成本虚假。有的固定资产转账时,账务处理过粗,难以分类进行折旧核算,少提折旧或不提折旧,导致产品成本计算不真实,虚增企业利润。

4)在建工程项目账务处理不规范,例如“在建工程”下设的子目不按工程项目汇集,而按施工单位、施工承包个人或供货单位分设;甚至把多项工程混在一起称为“综合户”、“其他户”,形成一笔糊涂账。并且,在日常的会计基础工作检查中常常发现借方红字挂账的情况。一些单位“存建工程”余额出现红宇。结转固定资产时,部分工程结算尾款尚未支付给施工单位,继续挂在在建工程,借方红字反映,没有合理反映企业负债。影响了企业报表披露的真实性。

5)核算人员进行核算时易产生某些误区,例如:1)向同一单位预付不同工程的款项以付款单位为二级明细核算。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在建工程应按每一个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以便准确核算每一购建项目的支出金额,并且也为今后转账提供便利;2)工程部分完工即转固定资产。一般说来,在建工程内设置的二级工程明细科目应是最基本的、将来可独立转账、单独发挥功效的工程单位。对于这一基本的单位,部分完成不能正式使用和发挥效用转作固定资产没有实际意义。

2 解决问题的几点思考

1)在建工程项目细分。企业通常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的新、扩建等。或者一个大的项目下有许多相对独立的子项目在同时进行,同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核准的用途大部分是工程项目投资,这都要求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用途、工序等相关独立性子以归类和细分。细分的作用是为了便于准确、具体计算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便于“工期――成本”优化管理和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便于工程竣工结转固定资产,便于企业项目管理和信息披露。经过对在建工程项目细分,结合企业的在建工程科目多级明细账核算,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可获得每一个独立的工程项目及其工程子项目的相关数据。

2)明确在建工程相关明细科目的设置,包括一级科目与主要应设置的二级明细科目。

3)改变过去重投资轻决算的传统观念,加强在建工程中的决算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化全程决算意识,明确在建工程项目各方的经济责任和义务,分工负责,相互合作。

4)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同一部门进行集中管理,杜绝多头管理。从工程的立项、预算到结转固定资产的全过程,实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

5)严格按规定处理固定资产借款利息费用,应完全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6)在建工程完工以后,应当按照“在建工程”,科目借方所归集的成本,从贷方分别转入有关科目,及时结转“在建工程”完工成本。这里要注意存建工程贷方对应科目不仅仅是“固定资产”科目,还可以是“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

7)计提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在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损失,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则计提减值准备,若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故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盘点检查。

综上所述,加强在建工程核算,有效解决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加强在建工程的科学化管理,严格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核算人员素质。

参考文献

[1]罗纳德・w・希尔顿,管理会计[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2]陈华庆,代建工程会计核算若干问题探讨[J],现代商业,2008(26)。

第2篇

摘 要:工程档案是对在建工程及施工过程的直接记录,同时也是对宝贵历史的见证。因此,通过对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档案进行有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能够更好地提升整个档案的服务性,推进工程建设的发展与提升。然而在实际的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影响了整个档案管理的开展效果。据此,需要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进而找出有效地解决方法及措施,提升整个档案管理的效果。

关键词:在建工程 档案管理 应用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4(b)-0192-02

1 在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要点

1.1 规范制度

进行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有计划、由步骤、全方位的按照相关的标准执行与开展。首先就需要加强档案的制度规范建设,依据国家及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及标准来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的项目管理制度,进而从组织领导、管理体系以及各个人员的职责、奖惩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其次,在进行档案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对相关的文件从形成、积累、收集、归纳、分类等每一个方面制定出严格的标准规范,进而增加整个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1.2 档案的收集

在进行在建工程档案收集的时候需要根据不同的工程建设情况来采取不同的资料收集方式。其一就是追踪收集,这种收集的方法适用于工程周期较短的工程项目,能够快速的形成相关的档案资料。因此,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及时掌握在建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通过了解工程的实时信息来有针对的收集相关资料。其二就是分阶段收集资料,这种形式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的工程。其三就是强制性收集,这种方式适用于一些施工人员相对比较分散、临时机构较多的施工情况之中,能够有效的保证相关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1.3 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所建立的在建工程项目的档案内容及质量若没有达到相关的标准与要求的时候,则不能通过档案验收,需要对档案进行一定的修改,使其达到相关的标准与要求。而档案在达到要求之后还需要由相关部门出具验收合格的文件信息。此外,还可以通过控制合同项目来保证整个档案的完整性。而在已交档案资料的时候则需要依据相关的标准与要求来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编号、归类等。对于离职的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在完成相关的移交手续之后才能够办理离职手续。进行档案移交登记的原则就是实事求是,需要有详细的明细表以及综合性的报表。

2 在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档案的完整性较低

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较低,容易造成一些重要项目工程档案的遗失、损坏等,影响了整个档案管理的完整性。

2.2 档案建设的不准确

企业在进行档案管理的时候由于资料收集的不及时,篡改工程档案等原因,进而就会造成一些工程档案中存在着不真实的问题,影响了整个工程档案的价值。

2.3 对档案的管理力度较低

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及指导的力度较低,影响了整个项目的档案管理质量。

3 提升档案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3.1 建立工作机制

在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需要成立相关的工作小组,进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将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到企业的年度考核当中,通过定期的召开相关会议听取在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汇报,以此来有效的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个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与实施。此外,还需要明确在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通过综合档案室来对相关资料进行统一的管理。进而增强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升整个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加工作效率。

3.2 规范相关管理制度

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r候,需要建立并且不断的完善相关工作的制度,落实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等等。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还需要严格的依照相关标准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归纳等工作,确保整个答案的完整性。除此之外,还需要结合当前我国社会、科技的发展,不断的改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条件与环境,通过配备专门的档案柜、除湿器、灭火器等等来确保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同时,对于相关职能部门上交的资料及报表凭证等,需要做好交接的手续、按时按质的进行归类,由此来确保整个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便于查找。

3.3 进行现场指导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期间,相关的工程档案管理人员需要深入到施工现场以及各个施工单位的项目被内部,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与相应的制动。同时,项目的档案部门、建设指挥部以及接管单位等需要组成联合的档案检查指导小组,通过对整个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档案进行分析与研究,找出其中出现的问题与难点等等,并予以相应的解决措施。除此之外,在档案管理的过程当中,还需要规定相关的档案移交时间、地点等,以此来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性。

3.4 增加工程成果资源利用

需要对在建工程的档案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系统,通过应用计算机等相关互联网络建立起一个能够极大程度提升档案检索速度,且以电子文件的形式进行传输的系统。能够方便相关人员及时的查阅档案电子资料,防止文件丢失的情况产生。同时还能够有效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明确责任。

3.5 积累工程建设中的电子资产

对于在建工程的档案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通过专业性较强的电子文件管理平台,对其中的信息进行存储、管理以及维护等等。同时,这个系统还可以有效的提供文件的分类,对其中的内容进行存储。此外,全文检索功能还能够使得用户快速的找取自己想要使用的材料。基于ACL的权限控制机制能够确保大量的电子文件按照相关的权限进行管理与控制,进而有效的将在建工程中大量的电子文件作为电子资产进行累积,提升整个在建工程的基础,促使这个工程更好更快的发展。

4 结语

随着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在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需要不断的适应新的环境,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以此来提升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质量,增加管理的效率,促使整个建筑行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与建设。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新会计;工程核算;资产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新时期下的会计准则也在不断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核算问题研究,这对工程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新会计准则实施的概述和相关问题

新会计准则将企业对在建工程的核算列入财务会计工作的重点,确保企业有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财务的信息足够可靠和真实,并及时的反映出企业因对在建工程的核算而对其财务状况的相关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有进一步提高的要求,使企业的每一个管理层都参与到会计核算当中,这将是对企业产生的最具深远意义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不是对每个企业都有的,原因是财政部要求新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范围内试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这样以来有些非上市公司可以不采用新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目前,新会计准则已经被上市公司贯彻实施,上市公司只有依据新会计准则,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才能使企业的会计制度更完善,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三、分析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会计核算信息失真

实际工作中。因企业未能将在建工程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及时的在会计上予以反映,导致在建工程的核算因信息失真影响了有效性,探究会计核算信息失真的原因可概括为以下几点:企业各部门间未能及时配合。企业建设项目的开发不仅仅是通过单一或几个环节就能完成,其需涉及诸多环节,这就要求各个部门间及时配合。例如,一项建设项目的确定需通过建议书、项目可行性探究、项目设计、开展招投标、各环节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及决算等诸多环节的共同参与,程序具有一定复杂性。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建设监管单位及物资供应单位的密切合作、及时配合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因在建工程具有工期长、工程复杂的现实特点,加之会计核算人员与工程管理人员间未能及时配合,在实际建设中。会计核算人员习惯将工程管理人员上交的凭证作为在建工程核算的依据,并没有积极且全面了解在建工程的环节,因而用于在建工程核算的凭证并不是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资料。没有及时确认在建工程。再者,企业为维护自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的发展形象。对于已形成的在建工程,并没有及时确认,这就掩盖了真实的资产负债率,与真实值存在差异。以上违背会计准则的做法可导致企业会计核算信息失真,不能真实反映实际运营状况,令决策者难以正确判断企业的发展趋势。

2、出现账外资产

因在建工程自身具备工期长及工程复杂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在建工程会计人员对资产难以进行及时的核算,且不利于反映企业的发展状况,因此,在在建工程的核算中出现了账外资产。据分析,大量的账外资产除了便于会计核算与监管之外,其为企业构成了资产损失。以下是出现账外资产的常见原因:

(1)固定资产交付不当易发生账外资产。因在建工程工期长,且涉及诸多部门参与,在实际工作中,固定资产的供应及在建工程的使用需财务管理部门、物资供应部门及施工单位的配合,而配合过程需办理繁琐的手续,致使企业没有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体系。

(2)因固定资产的交付涉及的环节较多,致使账目上的账与实物不相符。从而出现了账外资产。没有彻底估价。在建工程经初验确认合格后。当其被用于投产前。估价部门需对其实行早期估价并人账等固定资产管理环节,但估价小组对在建工程的管理大多仅注重于账目上的数字,反而忽视其在实际投产中的管理。其次,估价小组为企业提供的数据资料因其详细程度较低,令企业难以正确开展资产分类与有效管理实物等工作。

(3)在建工程的建设需依靠相关生产设备,生产设备的估价情况是直接影响实物管理的主要因素,如若估价未彻底,则在建工程在核算中必然会出现账外资产。企业各部门间工作交接缺乏合理性及科学性,形成未受管理的实物,既账外资产。在企业资产管理中,管理程序需财务、业务与物资等部门问共同参与,如若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均为孤岛之状或工作交接不规范,必将导致账目上的核算结果与实物存在或小或大的出入,出现未受管理的实物。

四、完善在建工程核算体系的方法

1、建立科学的核算管理体系

首先,应细化在建工程项目的内容。为解决工程完工后单位不能及时的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的问题,财务管理部应从项目开始建设时,就制定严格、细致的在建工程核算内容与核算方法,通过细化的核算内容对在建工程进行分析与监督;其次,建屯一级会计核算体系。为及时准确的掌握在建工程的各种会计信息,全面真实的实施会计核算工作,施丁单位应建立符合工程核算的一级会计核算体系,以达到严格管理细化核算的目的;再次,应建立严格的稽核复审会计核算制度。为解决物资管理时的账实不符问题,应建立严格的稽核复审制度,配备专职稽核员,依据物资出人管理的台账制度,按月进行物资管理盘库制度,确保信息之间传递及时、准确。

2、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应构建会计规范体系、及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将注册会计师的判断标准予以明确,尽可能的增加会计管理规范的客观性。缩小企业的可操作空间。一建立在建工程按月对账制度。即财务部门在月未依据管理部门统计的“工稃投资形象进度统计表”与财务账面在建工程对账,以做到账务与实际相符;二对于设备购买费,在设备到货后,与设备有关的资金无论是否转移,工程部门都必须通知物资管理部门进行设备的入库验收程序,然后交财务部门确认设备的投资支出;二要落实财产物资管理的定期盘点制度,对清查结果进行及时的会计处理。使账与账之间、账与表之间、账与实际之间相符。

3、在建工程核算中账外资产的防范措施

(1)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只管施工、建设单位负责资产的交付、接收单位检验资产交付的完整性,因此对于接收单位,应及时的建立台账,监督资产交付的质量,以实现对资产的管理,保证资产的完蹙性。在建工程财务管理急需一套有序的、可操作性强的资产使用考核机制,对各个单位的职能予以明确。使各部门之间既相互牵制拥有相互协调。共同加强关于资产的管理。

(2)理顺资产管理职责,规范资产的确认。首先,理顺财务及技术等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资产交付的过程中,各部门所应担负的职责;其次,涉及到资产价值的完整性、准确性问题,应及时的明确资产的价值;最后。按照会计的相关制度规定,按照验收程序对资产的确认时间进行明确:资产达到预计可用状态时予以确认;对于使用单位自行购建的如备件补充、赔建等部分,应在构建完毕时予以确认。

(3)严格落实会计审核制度,督促资产交付完整。在执行会计审核制度时,对于涉及在建工程资产交付较大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强化相关会计信息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在进行资产负债率、经营绩效等指标的考核时。

五、意义

一般而言,在建工程项目一般具有工期长、核算项目复杂等特点,这决定了在建工程核算的复杂性,在实践中绝非像案例说明的那样简单,甚至需要会计人员亲临施工现场,了解工程项目的费用特点,据以进行综合考虑,才能确保在建工程项目的会计信息具有信息含量。对此,必须加强在建工程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认真解决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会计核算的质量。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要加大对核算问题的重视。根据实际情况,在新会计准则下,制定出合理的在建工程核算方案,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投资性集团公司 在建工程项目 财务风险 控制

全球化与信息时代的到来,使投资性集团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比较巨大的变化。如何更好的适应内外部环境,促进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成为投资性集团必须思考的重要问题。在建工程项目财务风险是企业在应对外部变化和内部条件发生变化时,由于资金管理、配置或财务决策不当而造成的风险,在建工程项目财务风险对企业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本文结合投资性集团的建工程项目财务风险具体情况对投资性集团公司在财务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一、在建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的基本内容

项目建设是每个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只有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控制好项目财务风险,才能把公司的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工作做好。例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成本控制不合理,费用支出没有得到合理控制,项目的具体方案不够优化都将产生财务风险。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财务风险主要围绕资金使用和成本控制,因为项目的完成主要依靠资金投入运行阶段和成本发生阶段。项目财务风险往往与财务投资决策联系在一起,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是项目财务风险得以控制与防范的关键所在。同时在项目建设或研发过程中,要做好相关的会计管理与控制工作,如:在项目建设阶段,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如果致使项目不能按照预定计划保质、保量建设完成,项目投资赖以生存的基础将受到根本性破坏,导致项目风险,从而产生财务风险。

二、投资性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防范财务风险存在的问题

投资性集团公司在财务风险防范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风险意识薄弱

意识问题是需要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投资性集团公司为了提高财务风险防范的意识先后颁布了一些公司关于财务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政策。但是在公司内部,仍然存在财务风险防范不高的问题。大多数员工认为财务风险是公司高层的事,或者是财务部门的事,跟自己无关。其实在建设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的防范是一个比较综合和复杂的问题,它需要公司全员全方位的参与,才能完成。因此加强风险教育,提高公司集团各个单位和员工的风险意识是公司是需要做好的重点问题。

(二)未建立完善的内部资金链控制体系

建设工程项目财务风险,往往与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配置以及流动和管理有关。建设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的发生大多是直接或间接与公司的资金有关。而完善的资金链控制体系是提高资金使用与配置效率,加快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流动和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保证。目前投资性集团公司在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模式上,缺乏具体的控制方案,在一些问题上无法得到全面的贯彻和实施,导致资金链内部控制体系并没有建立,严重影响了财务风险控制的效率和质量。

(三)缺乏对内外环境的关注

建设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的发生不仅仅是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发生问题才会导致财务风险的发生。外部环境的变化也将对公司财务风险的发生产生重要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银行贷款的政策、贸易环境的变化、利率以及汇率的变化都将建设工程项目重要影响,并发生财务风险。因此必须将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同建设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的防范结合到一起,要用权变的思想开展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的防范工作。

(四)财务风险预警机制需要完善

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是防范建设工程项目财务风险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投资性集团公司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目前停留在简单的财务指标预警,简单的以财务指标来分析财务风险是否发生,出于什么状态。这种机械的方式,是需要改变的,因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公司应该建立更为科学动态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在利用各个财务指标评价财务风险时,应用测评结果发现问题或存在重大异常的,要综合考虑建设工程项目阶段等因素,按照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对建设工程项目面临的主要财务风险形成原因等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解决措施,并及时将相关报告报送集团财务部。

三、建设工程项目财务风险防范的总体策略

(一)提高财务风险控制意识

首先在招投标阶段,为了控制项目财务风险,应该对项目资金的筹集,到位以及预算情况进行了解。要编制好标书,确定好标价,严格控制好在预算定额基础上的降价幅度,合理的控制成本,不能使项目发生亏损。其次在选择分包单位时,应策划好总分包合同,收取合适的工程保证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分包单位进行资金垫付,要使保证金的返还与分包工程款、建设工程款的收与支尽量同步,以保证资金链的畅通,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再次项目进行过程中,要制定合理的方案,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争取缩短工期降低生产成本。项目方案的制定要结合项目的建设规模、复杂难易程度、项目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条件,人员配备以及其他因素等。同时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应制定全面的成本控制方案,要加强预算管理,做好概预算以及成本预算工作。项目财务风险识别是投资性集团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的重要内容,在项目财务风险的控制过程中,应该利用不确定性以及项目风险管理方法对于财务风险进行识别和判断。要认真识别项目财务风险当中存在的风险影响因素,并采取及时的应对策略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5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在建工程;会计核算;方法;审核

概述

2006 年我国在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于 2006 年 2 月颁布了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这次会计准则的修订既考虑会计核算的严谨性又考虑了具体核算业务的灵活性,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客观性和谨慎性原则。其中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对于规范我国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行为的会计核算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但由于我国建设项目基本都实现项目流程化管理,而且企业的财务人员和基建人员基本属于分离状态,项目建设的设计、建设过程、竣工验收、预决算都鲜于会计人员的参与,这就造成了会计核算和工程实施结合不紧密的现象,成为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短板”。新《企业会计准则》通过两个具体会计准则对 “在建工程”进行了相关规定,全面规范了企业在建工程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所以,如何准确运用会计准则来保证在建工程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与会计信息不符合

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是依靠单据和凭证来进行核算投资数额,可是,会计部门与建筑施工部门相分离的,导致会计核算的账目与建筑施工实际出入较大,有的甚至严重脱节。由于这种问题的存在,不单只是会计部门核算困难,还会导致建筑工程成本增加,容易造成现象的出现。与此同时,由于是通过会计核算单据来进行对建筑工程投资的核算,所以如果一旦中间出现发票凭证遗失或者损坏,这样则会导致最终核算金额与总投资不相符合,企业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债务风险。这种核算人员监督不到位,到最终结果会有损公司的形象。

(二)企业易遭受账外资产

在这种会计部门与施工部门相分离的状态下,还有建筑施工周期性特征会容易导致企业产生账外资产,而这种账外资产的形成,意味着企业将会承受一定的资产损失,账外资产的产生主要是会计部门的核算不充分造成的。对于建筑施工本身就存在着施工周期长,工程复杂,工程项目多等特点,这样就会更加容易导致会计核算的不全面,还有监管力度低,这也是形成账外资产的其中一个原因,还有就是部门合作不顺畅,导致了账目条理不清晰,各部门与财务之间没有形成

一种紧密合作的状态,而财务部门也只是对凭证进行统计而忽视了凭证的来源和是否符合规范,容易导致企业遭受到一定的账外资产。

(三)会计准则存在着一定的漏洞

在当前社会市场经济活跃的状态下,企业重组变得越来越频繁,企业的产权开始多元化,在建筑企业上,建筑工程利润作为企业固有资产的收入来源,是必须得到核实和有条理的规范,在现今的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建筑企业固有资产的核算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例如会计对于固有资产中的后续支出是纳入固有资产的一部分,但是税法对固有资产的后续支出是不认为其是固有资产中的一部分,而是将其纳入支出扩展的一部分,所以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将是以扩展资产的一部分缴纳税收,这样就会容易造成会计计算的利润与税费计算的利润不相符,从而导致企业将增加缴纳赋税。

二、新会计准则下在建工程会计核算的要点

(一)加强在建工程会计核算

如上所述,在建工程核算的复杂性,就更需要我们加强对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一是明确在建工程的确认时间,缩小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二是对于工程建设中的有关设备投资、工程建设等其他支出,明确在建工程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及相关的原始依据。同时加强会计单据的传递时效性,加强会计人员与工程施工人员的信息沟通,准确进行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划分,及时全面的进行在建工程会计核算。三是房地产企业对于在建工程中发生的其他建设费用,工程财务部门必须根据有关的凭证,及时确认在建工程,在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需要全额确认有关的债权债务,并及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二)改进在建工程会计核算方法

一是不断完善会计准则规定,在在建工程确认条件上进行细化,比如应在会计准则中完善规定,将在建工程确认条件上和会计计量上比照相关规定资产的规定,这样既满足了会计准则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又能达到规范在建工程会计核算的要求,防止企业因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执行,而人为制造规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发生。

二是在建设工程后续支出资本化确认上,要注意会计规定和税法规定的差异,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及时进行调整,避免企业涉税风险。

三是指定专人收集有关信息,定期进行在建工程减值测试,防止因在建工程过度减值,而没有进行减值计提,而多转固定资产,多提折旧,从而加重企业日后成本负担现象发生。

(三)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在建工程会计核算属于多部门进行合作,进行准确的会计计量单靠会计人员的会计知识是难以完成的,在新会计准则中,对《固定资产》以及《建造合同》会计准则规定都增加了一定的判断选择之处,增加了企业会计人员的自由裁量度,所以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成为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中在建工程会计核算规定的关键。

(四)明确资产管理职责

由于工程单位内部管理部门众多,在工程假设中往往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沟通上的不顺畅。因此企业在进行在建工程会计审核工作时,首先要将技术、财务、设备等部门之间的关系理顺,明确各部门在资产交付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其次,及时明确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充分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严格落实会计审核制度

企业在实施会计审核制度过程中,对于在建工程交付的资产比较大的部门单位,应当加大对其会计信息的审核力度。在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资产负债率等指标时,对在建工程代办业务支出、预收账款等资产的变化过程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实时关注在建工程的帐卡物是否保持一致,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是否具完整性等内容。

(六)建立政府管理资产的模式

财政部门通过资产管理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集中管理,即为政府管理模式。审计及财政等相关政府部门首要工作便是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大规模的摸底和排查,核对账务资产与实物资产是否有不符的情况,一旦发现虚有资产与帐外资产,及时进行严格的处理。与此同时,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建立相应的电子账册,实时监督其资产的购入、转让及出售等活动,及时处理出现异常的情况。

结 语

综上,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程不断深入和扩大,各种企业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为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加强在建工程的会计审核工作尤为关键。企业应根据新制定的会计准则,明确在建工程中各主体的职责,充分规范、细化其会计核算工作内容,并严格控制、监管在建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及企业的资产,在充分保障在建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有效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高校 事业会计 基建会计 设想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1-105-02

一、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开建账存在的问题

(一)分开建账造成会计主体不完整

高校实行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分离的政策,将高校这一完整的会计主体人为地划分为高校事业单位和高校基本建设单位两个会计主体,造成高校会计主体不完整,形成了“一个单位,两个主体,两套账本”的问题,资金流向也形成“井水不犯河水”的格局。一方面高校事业会计账务只反映教学日常经费的往来,不对基本建设的资金往来进行反映,也不用对学校的基本建设资金投入进行反映,只有当工程竣工完成并交付时,按有关部门批复的自筹基建投资计划转出自筹基建经费,形成固定资产转入高校事业单位会计账务中进行反映。这样对于一个新校区建设需要相当长的时期才能完成的工程项目来说,在整个项目竣工完成交付使用前长期不能清楚地反映工程项目的资金动态流转情况,从而缺乏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基建会计账务按照相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实行其独立的会计财务核算体系和与高校事业会计财务完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完成资金收支过程。在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前,高校事业会计账务中没有反映,使得高校事业会计账务的账面资产大大小于实际资产,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这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一基本前提。

(二)分开建账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

1.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讲,要了解一所高校会计信息不仅是高校事业会计提供的高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日常教学经济活动的经费收支情况,还应该包括基本建设相关的经费收支情况。为了获取全面的会计信息就需要把高校事业会计信息和基建会计信息进行合并加工。这样一来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增加了工作,并且在合并加工处理过程中又多增加了一道人工处理环节,这样增加了会计信息产生错误的风险。

2.对于高校财务管理来讲,因为有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两套会计报表,两个会计主体都通过各自的渠道上报,一套报表都只是学校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不能反映高校整个经济活动的全貌,也不便于高校内部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策,这种会计信息失真是一种制度性失真。

3.从会计信息来源来讲,高校事业会计的核算和监督方法是建立在一套完善的财务控制制度之上的。但对基建会计的核算与监督则相对较弱,在会计人员配备方面,对于不经常发生的的基本建设项目经济活动还很陌生,还是在内部控制方面都表现出一定的不足,个别高校甚至将基建财务作为一种调节手段,将事业会计无法正常列支的项目人为地列到基建支出中,加之目前高校财务审计主要针对事业财务审计,对基建财务审计重视不够,导致会计信息的质量无法保证。

二、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的设想

(一)建立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的财务制度,提高会计人员水平

高校基建财务制度尚不健全,基建会计人员配备不足。由于部分高校领导将大部分精力放在教学、科研以及人员的日常管理上,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事业会计这块比较重视,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健全,而对基建会计不够重视。发生在高校与基本建设有关经济犯罪案件足以说明这一点。另外,基建会计人员的对基本建设项目相关业务了解不够,不能适应当前高校基建会计发展的要求。高校基建会计基础工作出现不规范现象, 在很大程度上与基建财务制度不健全和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低下有关。因此,建立一套使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后的财务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加强高校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当务之急。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素质,使会计人员熟悉基建会计处理程序,精通相应的会计法规制度,又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使会计人员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诚信为本、奉公守法,不丧失原则,不谋取私利,能及时为单位领导及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有用的会计信息。培养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对基建经济业务有较高的处理水平和较强的综合能力、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明确的理解力和准确的判断力的基建会计人员以适应基建会计发展需要。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不断学习、完善核算方法的基础上,提高素质和相应的业务处理水平,增加对基本建设项目的了解,强化基建会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以适应会计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在高校事业会计的基础上增设基建会计科目

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合并后,必然会引起基本建设财政资金流入、流出的变化,为了提高高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应增加一些相关的会计科目。

1.在资产类科目中,为体现基建专款专用,应在高校事业会计账务中开设基建专户,在“银行存款”科目下设“基建专户”二级明细科目,使基建资金在基建专户进行反映;为进一步真实反映基本建设项目的进度,应增设“在建工程”科目,“在建工程”科目下设“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二级科目。本科目按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工程完工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基本支出”,“在建工程”年末数表示尚未完工的工程投入。为反映对开发商的预付工程款及材料供应商的预付材料款,应增设“预付工程款”及“预付备料款”科目;为正确反映工程项目,不能直接记入“在建工程”的待摊费用,应增设“待摊投资”科目,设具体待摊费用为二级科目,在整个工程项目竣工完成后将“待摊投资”科目的借方余额分摊到各个具体项目中给予资本化。在发生待摊费用时,借记“待摊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在分摊给予资本化时,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待摊投资”;为反映工程项目中所需物资的往来,应增设“工程物资”科目,本科目核算用于基建工程物资的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本科目按照工程物资的种类组织明细核算。购买工程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贷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等科目,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待摊费用”,贷记“工程物资”。

2.在负债类科目,为正确反映借入资金应增设“借入款项”科目,在“借入款项”科目下设置“基建借款”和“周转借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基建借款”用来高校所举借的基本建设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周转借款”用来反映教学上日常经费不足的周转性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的利息支出本着“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进行分摊,有利于基建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高校取得基建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贷记“借入款项\基建借款”。计提基建期间借款利息时,借记“待摊费用”、“在建工程”,贷记“借入款项\基建借款”;基建项目完工后借款利息,借记“基建支出”,贷记“借入款项\基建借款”;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时借记“借入款项\基建借款”,贷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本科目贷方余额表示未偿还的基建借款。为反映工程项目中完工进度形成的应付而暂时未付款,应增设“应付工程款”科目,发生未付工程款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工程款”,到实付时借记“应付工程款”,贷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为反映在基建项目予以资本化的其他应付款项,如工程项目中的人员工资福利等,应增设“其他应付项目款”科目来反映。

3.在净资本类科目中,增设“基建结余”科目,并设置“已结清基建项目结余”、“未结清基建项目结余”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基建结余\已结清基建项目结余”明细账户贷方余额表示已完工且基建借款利息已经提取归还的基建项目资金结余,结清当年年末转入“事业基金”账户贷方;“基建结余\未结清基建项目结余”贷方余额表示已完工但基建借款本息尚未全部归还的基建项目资金赤字数,需要以后年度安排事业结余资金偿还基建借款来弥补,待结清基建借款本息后,将本明细账户转入“基建结余\已结清基建项目结余”明细账户,再结转入“事业基金”账户的贷方。

4.在收入类科目中,为反映用于基建资金来源,应增设“基建拨款”科目,核算本年度财政基建拨款。其中“基建拨款\财政基建拨款收入”核算国家财政部门为学校拨入的基本建设专款,“基建拨款\上级基建补助收入”核算上级主管部门拨入基建补助款,“基建拨款\事业结余基建资金”核算高校利用事业结余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在取得上述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贷记“基建拨款”科目。年末将本科目全年发生额转入“基建结余”的贷方。

5.在支出类科目中,应增设“基建支出”科目。用以核算已完工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成本和项目完工后基建借款的利息等费用,本科目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年末将全年发生额转入“基建结余”的借方。如偿还基建项目完工后借款利息时,借记“基建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基建专户”,如待摊费用分摊时,借记“基建支出”贷记“待摊投资”,年终结转时,借记“基建结余”贷记“基建支出”。本科目期末无余额。

三、改革后基建项目在高校事业会计实现过程

(一)将分离主体合并为一个完整的主体过程

为设立一个完整的会计主体。首先,应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有关会计法规的要求在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进行改革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使日后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可以做到有原则可遵循。其次,将两个分离的主体合并为一个完整的主体,做到“一个单位,一个主”使单位法人明确责任。最后,建立领导授权制,授权不同的人对项目负责,做到分工明确。

(二)合并改革后会计业务处理过程

1.取得财政基建拨款、上级基建补助、基建借款和使用事业资金。

2.利用基建专户资金购买工程物资、支付工程直接价款和其他需要摊销的工程待摊费用。

3.工程项目领用工程物资,包括直接用于具体工程项目的工程物资和需要在不同工程项目摊销的工程物资。

4.计提基建借款利息。

5.偿还基建借款本息,将基建项目完工前能够明确具体基建项目的借款利息计入在建工程,将基建项目完工前不能够明确具体基建项目的借款利息计入工程待摊费用,将已经完工的基建项目的基建借款利息计入基建支出。

6.将工程待摊费用在不同工程项目间进行分配。

7.将已经完工基建项目的实际支出转入基建支出,并计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

8.年度末期,汇总本年事业资金用于基建项目的资金数。

9.将本年度财政基建拨款、上级基建补助和事业结余安排的基建资金按照未结清基建项目和已结清基建项目分别结转到“基建结余\未结清基建结余”和“基建结余\已结清基建结余”。

10.将本年度基建支出按照未结清基建项目和已结清基建项目分别结转到“基建结余\未结清基建结余”和“基建结余\已结清基建结余”。

11.基建项目结清后将“基建结余\未结清基建结余”转入“基建结余\已结清基建结余”。

12.将已结清基建项目“基建结余\已结清基建结余”转入“事业基金”。

13.根据合并账务编制报表将高校的基本建设项目在报表中反映。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2.朱鸿眉.高校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浅探.财会通讯综合,2008(2)

3.徐光友.试论高校财务账与基建账合并探讨.会计之友,2007(2)

4.孟胜良.如何加强高校基建会计基础工作.财会月刊,2007(4)

5.齐艾玲,郭维菊.高校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并账核算探讨.财会通讯,2010(49)(50)

第7篇

一、工程煤的概念

工程煤是指基建矿井井巷工程在施工期间生产的煤炭和联合试运行期间所生产的煤炭。

二、工程煤的核算

(一)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试运行过程中取得的产品销售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科目的规定“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 “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 “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综上所述,无论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单位,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进行试运转的账务处理都有相关规定,即发生的费用记入在建工程成本,取得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由于试运转的收入一般都大于成本,实际也就是将试运转的净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工程煤的情况与在建工程的试运行收入有些不相同,但是由于这些煤是与井巷施工直接相关的收入,所以应以净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为宜。

(二)税务处理

1、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煤炭企业生产销售工程煤发生的除所得税以外其他税费,应按照正常生产销售进行申报缴纳,包括:应缴增值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等 。

2、所得税

2008年以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总收入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对此问题没有明确界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精神,试运行收入也是收入的一类,收支两条线,不能相互抵顶,因此不应冲减工程成本。煤炭企业建设期间取得的工程煤销售收入应当作为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1:假设某煤炭企业在基建施工中采掘煤炭1000吨,当时销售定价(不含税)为500元/吨,并在当时直接销售。

采掘工程煤1000吨时;

借:库存商品 500 000

贷:在建工程 500 000

工程煤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58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 000

贷:库存商品 500 000

这就是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的例子,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后,实际售价与预计售价可能不同,根据重要性原则,不需要调整。

例2:假设某煤炭企业在基建施工中采掘煤炭1000吨,当时销售定价(不含税)为500元/吨。实际销售价格(不含税)为510元/吨。

采掘工程煤1000吨时;

借:库存商品 500?000

贷:在建工程 500?000

工程煤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596?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6?7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0

贷:库存商品 500?000

这就是按实际销售收入冲减工程成本的例子。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是“冲减”而不是“直接冲减”。因此再次提请注意,如果是“直接冲减”,那么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等 贷:在建工程”。 所以此处的会计处理是不能简化为以下的:

借:银行存款 596?000

贷:在建工程 5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6?700

这样进行会计处理,一是销售工程煤,与销售正式生产的煤炭一样,也符合收入准则;二是这样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产品未验收入库就直接销售,更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允许的。

第8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 会计制度 基建并账

根据财会〔2014]3号文件,国家首次要将基建账数据并入“大账”,并将2013年年底基建账科目余额全部并入高校大账中。规定中对以后发生的基建业务的核算方法以及如何并入大账中都做了详细规定,这是一次根本性的改革,对高校会计的实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这将预示着高校改变长久以来“一个单位、两套账、两套报表”的情况,本文根据新规定模拟基建账务合并,并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文件中存在不符合会计基本原则和不科学的地方,并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措施。

一、新制度对并账处理的具体说明及解析

收到基建拨款时,基建财务和大账以校内收据进行转账,对有银行付款业务时,以借款单单据形式转账。

合并分录详细分析如下:

(1)在会计具体实务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的科目金额是将基建账中的“待摊投资、设备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预付工程款”科目金额合并求和。

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0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02)设备投资―(03)待摊投资―(04)预付工程款

(2)会计合并分录中非流动资金基金―在建工程的贷方金额是在建工程的借方增加额减去相对应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增加额。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3)文件中规定同级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对应的是财政补助结转,非财政补助结转金额对应的是非同级财政补助结转。在实务中经常因为各种原因分不清财政补助结转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现假定首先使用非财政资金: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基建拨款―自筹资金―职工集资

二、基建并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建账并入大账后不仅有利于高校加强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实现了资产和负债账实相符。这是一次根本性的变革,改变了基建资产长期游离于大账外的情况,便于高校评估偿债风险,控制资产负债率,并科学进行筹资决策。但是在具体处理基建并入大账的规定中,个人觉得规定中有许多不科学和不符合会计基本原则的地方,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 长期以来高校基建账务核算不规范,导致基建并账工作难度增大

高校普遍存在基建账核算不规范的现象,增加了并账的难度。

(1)难以将住宅工程项目在基建账中剥离,职工住宅工程包含在高校基建账核算中,要想彻底分离,实际很困难。主要是职工住宅工程资金与学校基本建设资金在同一银行账户中,在会计分录中也同用“基建拨款”会计科目核算,导致难以分离。同时因为职工住宅楼工程时间跨度长,使得账务清理工作量非常大。

(2)部分在建工程未作财务竣工决算,难入固定资产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高校基建工程已交付使用,但由于没有做竣工决算,会计账务中仍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科目挂账,在月末或年末并账时,科目金额直接转入大账的在建工程科目。这样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在建工程”反映的会计信息容易误导信息使用者,与实际事实不符。二是基建工程一般涉及的金额较大,长年不入固定资产,导致没有进行资产折旧,虚增学校资产价值。

(二)各高校对新制度理解不同,导致并账数据不准确

(1)将“预付工程款”记入“在建工程”不符合科目性质和经济内涵。

在新制度中规定:预付工程款科目借方余额月末或年末是应直接转入大账的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的。但是其实两者的经济内涵并不相同。在建工程核算的是实际支出已经形成实际成本的项目,预付工程款核算的是预付给乙方但是尚未实际形成工程成本的项目。将预付工程款转入大帐的在建科目,不仅经济内涵不同,而且也不符合会计科目的性质。在建工程是有形资产性质,预付工程款是债权性质,两者性质不同,但是在实务中直接并入在建工程,改变了原科目的性质,不符合并账原则。这样直接导致与规定出现一定的偏差。“在建工程”、“非流动资产基金”等科目偏小。

(2)部分高校没有进行账账核对,将“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的余额直接合并。还有一种情况是个别高校将交付使用资产余额直接转入大帐中固定资产,这两种情况都没有剔除内部往来,合并后致使资产负债表数据大于实际数据。

(3)在实际操作中,分清“基建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应当计入同级财政补助还是计入非同级财政补助是很有难度的。因为在实际会计工作中,财政不直接管控基建账户的资金收支,大部分学校会利用基建账户的资金来垫付学校的紧急支出,等学校周转过来后再返还给基建账户的方式来进行资金调度。这样导致在实际支出时难以将混为一体的资金来源相对应,所以也就难以按资金来源划分清楚各自的结转结余。

(4)合并分录中“事业基金”未按规定反映新规定中,如果高校基金支出是通过借款的方式,这样一方面增加非流动资产,另一方面也就增加了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这就等同于已列入支出。但是这种情况下只有支没有收,高校一般用事业基金弥补支出。因此如果基建支出通过银行借款的情况下,事业基金应该是负数。但是将借款形成的非流动资产的情况下,大多数高校在计算在“非流动资产基金”时都减去这一部分,也就是借款基建支出没有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这导致非流动资产基金不能真正反映非流动资产占用资金,只是避免事业基金出现较大负数。

三、 解决新旧衔接中基建并账问题的建议

针对在科目转换对应中发现的问题,应重点检查以下几点:

基建并账前,首先应当分析学校大账和基建账的往来款项,目的是消除重复因素,编制抵消分录之后再进行并账。

合并时,建议将预付工程款科目转入预付账款科目。这样不仅符合会计科目的经济内涵,也符合科目的性质。

并账前应与“大账”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核对,如果已经完工、但是尚未做竣工决算的,按照未登记交付使用资产金额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建议在规定中说明基建拨款结转结余等于基建拨款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增加额,然后与在建工程对应的应付工程款,应付账款的增加额合并求和。

对于哪些该转入财政补助结转,哪些该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高校应对“基建拨款”余额应进行分析,建议有基本建设专项拨款的且建设资金有剩余,应转入财政补助结转或财政补助结余科目。一般情况下,“非财政补助结转”无余额。

在计算“非流动资产基金”时,很多高校扣除投标押金、保证金等未形成“非流动资产”的“其他应付款”,建议不应扣除。

如果是基建借款支出形成的“非流动资产”,“事业基金”应为负数。

在实际情况中,对已发生的投资额按不同来源的权益资金的比例进行先分摊后并账。针对很难区分财政补助结转和非财政补助结转,建议基建账户权益性资金并账首先应当分析基建拨款科目贷方余额:是同级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的资金,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如果是非同级财政补助结转的资金,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或者非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如果很难划分资金来源的,按各自所占比例对已发生投资额进行分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当加入以下信息:当期完工基建工程项目转入高校大账资产项目及金额情况,按项目反映当期基本建设投资情况和累计情况,当期基本建设收入与支出占大账收入与支出金额的比重情况,基本建设当期资金来源和构成情况以及累计资金来源情况,同时应当专项借款明细情况和支付利息情况做出详细说明,注明这些信息以便使用者全面了解高校基本建设投资情况。

数据资料需要全面真实完整,不应分为相关数据和不相关数据,只要是基建账中反映的数据、金额应当全部并入高校大账。总之,基建账和大账并账问题,笔者建议最好借鉴企业编制合并报表的方法,实行“两账”并行。

正确理解并执行新旧衔接规定是基础,基建账的清理规范是做好并账工作的关键。做好这些工作是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的前期。虽然各地高校情况存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面临的实际问题也有很大相同,但是基本原理应当一致。 因此,高校应按照制度规定在并账前认真分析基建账和大账往来分录,查清是否存在内部往来事项,如果有往来事项,在进行并账前将编制抵消分录,弥补并账衔接中存在的不足,确保并账资产真实可靠。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 30号,201(12).

[2] 刘海丽.高校基建财务账与事业账务账的合并.财会月刊,2014(3).

[3] 罗晶晶.新制度帮助高校解决时务管理难题.中国会计报,2014(4).

第9篇

上午好!

今年的10月29日,浙江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培训管理的通知》,其目的就是要深化“三服务”活动,提升我们劳资专管员的职业技能,全面规范在建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

为了防范建筑领域的欠薪行为,强化劳动纠纷源头治理,有效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项制度”落实,今天我们特地在这里召开全县劳资专管员的业务培训。

在正式培训之前,我再和大家解读一下上级文件的具体要求,主要为以下四点:

第一点:实现劳资专管员全员培训。

今年12月底前,我们要完成辖区内所有在职劳资专管员全员上岗培训。2021年起,将根据新项目的开工情况,开展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做到“开工一个,培训一个”,确保人人参加岗前培训。

我们培训的对象是县内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承包单位的劳资专管员,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培训的形式我们将采取课堂学习和现场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培训的重点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实名管理、分账管理、工资保证金、银行、按月足额支付、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六项制度”实操,浙江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应用等。

第二点:推行劳资专管员持证上岗。

培训后,我们将从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题库中随机产生试题,并进行考核,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将发放《建筑工地劳资专管员培训合格证》,并将信息录入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劳资专管员库,实现“一地培训,全省通用”。

经考核不合格的,为其再提供培训,直至合格为止。对业务精通、表现突出的,鼓励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考试。

第三点:统一劳资专管员工作标准。

浙江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写印发了《浙江省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根治欠薪工作指导手册》,从“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六项制度”的标准、管理操作流程及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应用等三大块内容,对劳资专管员日常工作的开展进行全方位指导。指导手册稍后将发放给各位。

第四点:加强劳资专管员队伍管理。

接下来,我们将在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上,建立并动态更新劳资专管员名录库,记录劳资专管员的培训及工作情况。鼓励各部门通过技能竞赛、考核、评级、信用等方式,加强劳资专管员管理。

对于劳资专管员工作表现突出,“六项制度”落实到位的,予以一定的奖励;对履职不到位没有落实“六项制度”或落实不到位的,为其提供重新培训。

以上,是我们对接下来劳资专管员相关工作的四个方向与要求。

可以说,我们劳资专管员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六项制度”的直接操盘手,是根治欠薪工作第一道防线,而加强劳资专管员的管理培训,就是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问题发生,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实现“项目专人盯,用工专人管,制度专人抓”,杜绝欠薪问题的发生。

第10篇

财务账面反映的数据与实际工程造价差距较大,财务人员对工程情况不甚了解,没有针对性的建立会计核算体系,以致财务数据失真,无法为决策层提供高效率服务。

二、财务资金意识淡薄,存在“等、靠、要”的现象,无法掌握资金跳动的脉搏

资金企业的血液,对于建设期的企业而言,如何合理使用资金,事关整个项目的成败,合理使用资金需要财务管理者对工程的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等都要密切的掌握,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各项财政政策,取得除自筹资金以外的其他资金的支持。针对上述问题,作为一个管理规范的企业,应当如何加强建设期间的财务管理,发挥财务人员的作用呢?笔者曾在大型国企担任内部审计,也曾作为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项目建设,依据经验,建设期间财务管理可以做好以下几项把内容:1.财务人员职责,2.工程资金使用,3.在建工程的核算,4.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形成。

企业财务应做好以下工作:

1.针对性的建立企业建设期间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对于大型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专门设置负责基本建设会计人员,专门负责与工程有关的财务事项。作为基建会计人员应对项目的概预算、可研报告、各项行政审批手续、招投标事项、施工合同、节点计划、工程进度密切掌握,必要时参加与工程相关的会议,做好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核算,做好重要资料的档案保管工作。

2.严格审核付款手续,对工程资金要实施封闭式管理,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工程资金能否充分保证,事关工程能否如期完工,能否预期产生经济效益,对企业影响深远。大型基建项目除自有资金外,往往伴有银行固定资产贷款,设有固定资产贷款账户,有的基建项目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还可以获得财政补贴,财政补贴往往要求专款专用,企业可以单独设立专户,企业根据可以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设立几个工程资金账户。在资金的支出过程中,应关注以下几点:

2.1施工单位提出付款申请手续是否完整。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应经过项目监理的审核,提交工程进度报告,报告中应完整、详细的说明付款理由,付款金额。如存在现场签证,同时提供与签证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图片材料、文字材料等。以上资料一并转交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2施工单位现场总负责人和专项负责人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报表、质量安全情况等一系列资料与实际情况比照审核,重点有进度是否属实、质量是否可靠、安全隐患是否排除、签证是否存在等等,负责预算的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概预算,现场签证、工程进度、付款情况、合同情况进行再次复核,并签署意见,一并报由现场总负责人签字审批。

2.3财务部门应根据技术负责人核定已完工工程量及合同总价款、约定付款方式,对增变量的约定,核定本次应付款的金额,交由负责人审批。作为财务部门,重点应严格执行工程合同,审核付款手续的完整性,对发生的项目变更应严格控制,项目的任何与合同清单不相符的变更都应由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确定,对合同变更部门的取价标准要求核定部门提供详细的依据,并进行抽样核查。财务部门对重要的工程变更要进行实地考察,取得必要的资料,例如图片。财务部门应对付款项目依据工程预算造价清单从大项到小项进行确认,确保付款项目属于工程项目的内容,对于付款金额作为财务部门要保证付款金额在合同范围之内,财务人员应重点关注工程的资金进度与形象进度是否匹配。设置专门的基建会计人员参与工程的全过程,可以有效的避免工程中发生的舞弊现象,是工程建设处在一个公开透明的过程之中,对控制工程成本,有效的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强化企业的内控管理。

三、在建工程的核算

在建工程的核算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会计人员依据发票确认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账面价值无法反映实际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往来款的认定不统一。

2.会计人员对工程不甚了解,账面在建工程反映的内容简单,笼统。作为大型工业基建项目,在建工程必须做到精细化核算,对工程管理和固定资产的形成都有重要意义,而在信息化条件下,会计软件功能强大,完全可以做到统分结合,全面具体。前提是会计人员对工程的各项内容非常熟悉并能够与财务业务相结合。首先,基建会计人员应该根据工程项目对在建工程进行项目核算,一个完整工业项目投资往往包括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及其他支出。其中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安装工程包括设备安装、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以上工程项目在项目的预算清单,施工图纸都可以看到。其次,在明确了项目范畴后,利用软件的多维性,设置核算方式,是账务能够反映某一个建设单体的各项工程支出,也能反应某一个项目的在各个单体的中汇总支出。在施工单位提交了工程进度相关报表并审核无误后,在账面上可以计入在建工程,同时产生一笔负债。此时在建工程账面上反映的数据应该是各个单项工程和每个项目的价值,通过账面价值与预算项目对比,可以得出工程完工百分比。由于此时未经决算审计,我们对负债的确认属于暂估的性质,应与付款科目分属于不同明细科目,已达到精细反映的目的。

四、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形成

大型完整工业项目一般经项目备案等行政审批手续,竣工决算需要专项审计,没有专项审计则无法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也就无法形成固定资产。作为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在专项审计之前,应会同建设部门整理工程档案,核实工程造价,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项目下的个明细项目是否具备审批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是否具备竣工决算条件。

2.竣工决算的编制方法是否可靠,会计上能否准确计量固定资产的价值。

3.竣工决算概况表各项投资与设计概数相比较,是否存在节支或超支的情况,原因是什么。

4.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的实际支出与设计概数相比较,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原因。

5.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结余资金和物资的处置。竣工决算是工程的收尾工作,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整个决算是一个细致而复杂的过程,涉及内容众多,影响深远,对与财务而言涉及到固定资产的原始入账价值,折旧,有关房产的涉及产权证的办理,房产税的计税基础等。最终账面上反映的固定资产将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值得注意的是电梯中央空调等属于房屋建筑物的一部分计入房屋建筑物的原值不单独列示,涉及到甲供材料的还有纳税问题的处理。另外,对于取得政府补助的项目,一般文件中都列明专款专用,要先计入专项应付款,贷项目竣工验收后,转入递延收益,按资产使用期限转入营业外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相应资产折旧不再税前扣除。

第11篇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现行的医疗资源已不能满足公民的医疗需求,我国公立医院进入新一轮的扩张投入,基建项目不仅日益增加,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据有关资料显示,2011年我国卫生医疗机构基本建设支出在800亿左右。因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会计核算对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显得尤为重要。新制度虽然明确了医院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原则和要求,但由于过于原则,缺乏指导性,核算所产生的管理效果不够理想,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提出如下的思路。

1.1规范基本建设开户管理

一是凡经政府发改部门批准立项建设的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维修的项目,会计核算应单独开户核算(含国库集中支付),便于对基本建设的管理、核算和竣工审计。二是一家医院同时有几个建设项目的,应根据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每个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不同,应在同一账户中核算和管理。

1.2基建日常会计核算应采用双账套平行核算形式

即发生基建经济业务时,医院行政“大账”和基建账户同时进行账务处理:基建账户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核算,医院行政账户按照《医院会计制度》核算。正本原始凭证附在基建账户中,行政账户以复印件作为编制原始凭证依据,并注明原件附在基建账户X月份X号凭证上。

1.3科目设置

医院行政账户上应设置: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在建工程、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预付账款—基建预付款、应付账款—基建应付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在建工程科目只按工程项目进行核算,内容包括基建账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3个科目。

2双账套平行核算形式实务举例

2.1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年初并账)

2012年初,医院建新账时,将基建账户中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类科目的期初余额并入医院行政账户上对应科目的期初余额中,并在相应的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基建)。(1)2011年度末基建账套科目及余额:基建拨款2000万元,其中医院自筹资金拨款1000万元,应付工程款2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500万元,待摊投资500万元,银行存款200万元。(2)年初并账: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1000万元;应付账款—基建应付款200万元。在建工程500万元(已扣除医院原自筹资金拨给基建账户的1000万元,原已在在建工程科目中列支)。在建工程—待摊投资500万元;银行存款—基建存款200万元。根据上述基建账套提供的科目及余额,并入2012年度医院行政账套期初余额(直接在会计核算软件期初余额中输入)。

2.2双账套平行核算

第12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折旧;采购

加强企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实现固定资产的合理利用,对企业良好而持续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当前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较以前在计划、采购、日常管理等环节上强化了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应该看到,我国企业目前在固定资产内部会计控制方面仍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一、我国企业固定资产内部会计控制的现状

(1)盲目开发与购建固定资产。近几年来国家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力度,拉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的数量和质量对于刺激需求、促进国民经济高速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有关数据统计表明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失误率接近投资项目的40%,其造成的损失让人触目惊心。主要表现在:一些建设项目管理上存在较大的漏洞,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作较多;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面超过企业筹资能力,盲目上项目,造成半拉子工程,使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投资无法发挥经济效益;一些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从项目建成就开始亏损,造成较大的投资损失。由于企业一味追求固定资产高规模,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缺乏周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决策环节草率行事、审批失察,加之决策所依据的经济信息不全面、不真实以及决策者能力低下、对风险认识不足等原因,导致投资决策失误频繁发生的风险。(2)项目施工过程发生舞弊。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普遍存在舞弊现象,主要指工程耗材中发生的舞弊。具体表现形式为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工程使用材料规格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材料耗用量不合理、严重偏离预算等。项目施工过程舞弊现象的存在,究其原因是固定资产购建和工程项目环节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存在漏洞,对工程建造过程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工程审计执行不力,使不合规定的材料用于实体建造,导致项目质量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风险;工程材料采购业务不相容岗位未实现职责分离,为一些人员拘私舞弊提供了机会和可能,造成价格过高风险;未对材料采购业务进行复核,对相关票据凭证未进行严格审查,致使虚构材料采购业务,虚报材料用量,损害公司利益。(3)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不及时。企业不论是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还是出包工程,其会计核算均应通过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按规定在建项目融资利息费用构成在建工程投资成本。一直以来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比较滞后,一个项目完工后,最快一两年,最久的三五年才进行决算。许多企业在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未尽快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仍以在建工程列示,造成决算的工程项目所反映的固定资产信息不真实。在建工程挂账,延期办理竣工决算使融资利息资本化,使得利息计入工程成本,从而减少当期财务费用,同时又少提折旧,有的企业为达到经营指标,会拖延在建工程的结转,产生固定资产建造成本虚增、调控利润的风险。此外,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责任心的缺乏、企业的工程管理部门与工程核算部门配合不畅而对工程决算核实审批不及时、工程建设流程复杂而未能识别工程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造成在建工程不能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导致财务信息不实风险。(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合理。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制定折旧政策一刀切的现象,很少考虑折旧的差异性,没能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制定适当的折旧政策,一般表现为折旧年限偏长、折旧率偏低。此外,有些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任意变更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折旧政策并未得到一贯性执行,违反了会计估计不得随意更改的原则;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不规范,存在对已报废或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分属不同部门。如果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脱节,对固定资产不进行及时核对,就容易造成资产入账不及时,或清理报废资产未及时核减,造成固定资产价值不真实,从而导致折旧核算上的不真实、不准确风险。此外,一些企业人为改变固定资产的分类,任意扩大或缩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改变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5)固定资产处理随意性大。比如固定资产清理不及时,不经资产管理部门及相关领导的审批同意,不经过技术部门的鉴定,私自将资产进行处置,造成资产管理脱节。对于出售的情况,经常出现不经过竞价机制,任意选择购买商,从中收取回扣的现象。同时,对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凭证资料未提交给财务部门,导致账实不符,致使固定资产流失。企业员工为谋取私利,未履行岗位职责,未经过适当的申请、审批、鉴定等程序,对待出售的固定资产未进行市场估价调查、选择最优回收商,而擅自出售、截留报废资产或出售过程收受回扣,产生出售价格过低风险。

二、完善企业固定资产内部会计控制的具体对策

(1)优化企业资产配置,实现企业固定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在保证企业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将企业闲置或不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转化,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同时加强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转化的管理工作,规范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管理行为,维护企业资产的合法权益,实现固定资产保值增值。(2)注重固定资产流程管理。固定资产业务的控制程序包括固定资产采购或购置控制程序、固定资产使用过程控制程序和固定资产报废的控制程序,这三个程序是相互联系的过程。固定资产采购业务控制的起点是使用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执行请购程序,然后由固定资产内部管理部门、固定资产采购部门对采购申请进系审批,审批后由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活动,并将采购货物清单以及到货通知单交于设备管理部门验收,将采购发票、结算单据等原始凭证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凭证拨付资金给采购部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的控制起点应该是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领用申请,此后由仓库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执行有关的管理程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审批的情况办理移交手续,并编制一式三份的固定资产转移凭证,一份自己保留以备查,一份交给资产使用部门,编制固定资产卡片,并由领用人员签章以示负责,最后一份交给财务部门,由会计人员作为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按照转移凭证的要素编制固定资产的记账凭证,并交稽核人员复核,然后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记账凭证登记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和总账,并定期进行核对。固定资产的报废首先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内部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将报废申请材料交给企业的报废鉴定部门和分管固定资产的相关负责人,审批部门在对报废申请和报废鉴定材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审批意见并签章证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将固定资产调拨凭证交给财务部门,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核销报废固定资产的账面记录。会计人员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计提折旧的会计政策,由财会部门主管对折旧政策进行审批,主管会计人员根据审批后的会计政策对各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编制折旧计算单和有关折旧的记账凭证,经过规定的审核手续后结合固定资产的账簿记录,登记折旧的总账和明细账。会计人员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政策,由财务部门主管对折旧政策进行审批,主管会计人员根据审批后的会计政策对各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编制折旧计算单和有关折旧记账凭证,经过规定的审核手续后,结合固定资产的账簿记录,登记折旧的总账和明细账。

参 考 文 献

[1]张丽梅.试析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难点及对策[J].现代商业.

2012(32)

[2]任爱萍.内部控制制度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运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