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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作用

时间:2023-06-07 09:33:19

合同管理作用

第1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石油企业;管理作用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水平的发展,各项法律法规也开始变得健全起来,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推动了《合同法》的构建,更是成为其法律法规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在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贯穿了整个企业管理的各项流程,所以,企业想要发展,就需要不断的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力度,稳定还企业的发展秩序。为了能更加深入的研究合同管理对石油企业的影响,需要对我国现阶段石油企业的发展状况以及自身的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考察,对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当中的各项内容进行分析,依据其制约因素,制定管理方案,让其整治措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提高石油企业的发展水平,在保证合同管理科学性的同时,强化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识。

一、合同管理在石油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个企业的经营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发展运行的一项重要的管理环节,该环节的构建,不仅能有效的体现出该企业的运行的合法程度,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让企业依据相关的法律条例进行自身权益的维护。企业在合同管理的方面上,其管理力度的加强,对自身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企业需要按照相应的要求,对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方案的实施和处理,依据要求履行自身的职责,同时还要对合同履行的流程进行实时的跟踪,这样的处理方式能有效的提高合同的履约率,避免了合同纠纷现象的发生,降低了其现象的发生频率。让企业的经营管理质量得以提升,与此同时,还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企业经营氛围,提高企业内部经营的管理水平。现阶段,石油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也越发的高涨,制定了很多合同的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了标准化的合同文本,这给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带来了很大的保障,规避了其风险,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让企业可以使用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中得以发展。保证自身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挥出合同管理的最大效用,为企业的发展做好准备。合同管理制度在石油企业的实际运行中,能对其经济进行管理,这项作用的随之变得越来越强大,所以提高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就等同于提升石油企业的管理水平。首先,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的确立,能在一定程度上让企业的经营性的行为有所依据,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经济行为的实施和处理,以便于相关的管理人员可以及时的在企业的合同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极大程度的减少了各项经济行为所产生的损失,避免了外力因素导致的经济流失,给企业创造出了更多的经济收益以及利润;其次,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能有效的提升合同的履约程度,潜移默化的改变现阶段石油企业的管理现状,提升了企业的总体形象,并有效的增强了石油企业的信誉程度。签订相关的合同只是石油企业和其它企业合作的首要目标,在签订完成后,就需要对合同当中的内容进行履行,严格的按照内容进行各项工作流程的开展,完成这一关键的步骤;再次,提升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的给企业自身创造更多的收益,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企业的专业化状况,提高其专业化的程度。现阶段,我国石油企业所实行的合同管理模式通常是经济合同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不仅能提高石油企业自身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质量,还能保障石油企业自身的经济收益;最后,提高其合同的管理水平能避免经济合同纠纷时间的产生,因为近些年来,我国石油企业的经济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频率比较高,产生其纠纷的原因也比较多。产品的质量以及合同履行的时间期限等,都会引起一系列的纠纷时间。比如说,目前,产生经济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合同中的各项条约内容以及条款所描述的内容并不是十分的清晰,进而产生了合同纠纷的事件,所以,只有掌握好合同法规的相关管理意识,提升相关人员的法制意识以及思想观念,才能让其真正的履行合同的内容,防患于未然,加强对合同管理的力度,对整个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定期的进行培训,让其持证上岗,并落实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责以及权限,避免经济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在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其的经济收益。

二、合同管理在石油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薄弱

石油企业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往往不会过多的对其合同进行重视,在签订相关合同的同时,需要对合同当中的各项条款进行审核,把好质量关,防止法律纠纷事件的产生。但是,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石油企业对于合同的审核力度比较薄弱,关注力度也不够,这使得其合同的签订过程变得比较随意,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企业以及部门对合同的监督管理力度比较弱,导致了问题的发生。

2.事后合同的构建

事后合同非常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的石油生产企业其生产任务量比较大,时间比较少,所以其任务的完成工作会受到一定的阻碍,无法尽快的投入到产品的生产过程当中,通常都是先开始相关的工作,然后在去签订相关的合同,事先并没有对其做出相关的法律规定,使得其缺乏一定的科学依据。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明文规定的内容也比较少,相关的管理人员的合同观念不正确,使得石油企业在运行发展的过程中,出现大量的问题,想要禁止该事后法律纠纷事件的发生,就要保证其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程度。

3.合同的履行

大部分的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其监督管理的力度比较薄弱。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的设计需要依据工作量以及工作任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变更,其变更的内容通常来说都比较大,变更的范围也比较广,需要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对这些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其变更内容。这种形象的发生,极大程度的削弱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这种跨越权限的审批方式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对还没有进行估算的金额以及各类数据信息直接进行签字确认,很容易给石油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可磨灭的损失。

4.合作企业了解程度

现阶段,我国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影响问题,就是对合作企业的了解程度。尤其是和海外的一些企业进行合作时,在进行投标的过程中,没有对合作方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能力等进行综合性的考察,盲目的签署了相关的合同内容,这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如果没有对合作的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就签署相关的合同,很容易给企业造成不可磨灭的损失。

5.私自担保的行为

目前,我国有很多私自担保的行为,这些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就利用一些途径私自的给他人进行担保。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关不能随便的给他人进行担保,尤其是贷款担保,这种现象的发生,会产生很多的后续问题,比如说,当该企业给相关的机关进行了贷款担保,当该机关出现无法偿还相关贷款时,所进行担保的企业就需要对其进行经济赔偿,甚至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管理程序

石油企业在执行相应合同内容时,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其执行程序的构建方式以及运行程度都会影响企业的合同管理质量。

三、加强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

石油企业的相关领导人员需要注重合同的管理程度,因为合同的管理重视程度和企业的生存发展有着很大程度的关联,虽然现阶段我国的原油价格并不是很高,但是在采用降本增效等相关措施之后,我国的石油企业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发展,石油企业的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会定期的组织石油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去学习其它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条例等,让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可以始终处于一个学习的状态,让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可以有章可循,有法律相依靠,让企业始终出一个良好的发展状态。

2.完善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机制

想要提高石油企业当中的合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合同管理机制,已经成为石油企业发展的必然,无论何种工作都需要在一定的规范条例下进行工作的开展。确保了在工作别是合同管理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企业始终处于良性发展态势。在加强合同管理的过程当中,企业还必须建立健全石油企业应有的合同管理制度。社会正在不断发展,任何工作都只有在一个更加规范的制度之下才能够实现更好的发展。根据这种情况,企业必须要建立科学的配套的合同管理制度,比如:市场管理办法、合同招标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依据招标管理办法选商,依据市场管理办法审核准入资质,依据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合同等。以这个制度作为基础,推进企业合同标准文本实施,加强合同审批过程把关,强化合同履行监管,杜绝事后合同发生,石油企业的合同工作才能够实现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一个科学合理的制度确立以后,石油企业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工作才能够更加有效的开展。企业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更好的发展就有了制度的保障。因此建立健全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有了健全制度的基础,石油企业才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人员岗位经济责任制、合同管理台账制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等。不定期组织对经营管理相关人员的合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建立企业法律顾问机构或者聘请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一套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人员岗位经济责任制、合同管理台账制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等。

3.加强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建设

石油企业还必须加强合同管理机构的建设。根据统分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管理、分级审批、归口把关、各负其责的合同管理体制。在当今知识爆炸的年代,对于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石油企业必须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对于管理机构当中的工作人员的素质必须要高标准和严要求。一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的质量。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评价考核力度,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合同的法律意识。长此以往,石油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才能更上一层楼,才能更好地促进石油企业的各项工作的发展。

4.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严把签约关

自觉履行合同,建立履行合同的保障体系。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是石油企业加强自身合同管理的保证措施,从而保证合同质量,使签订的合同条款完备、内容合法。企业应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如何防止上当受骗,一是要认真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生产经营方式、业务范围、生产能力、技术状况、财产或资金及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情况,并注意核查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假;二是涉及数额较大的经济往来,在没有充分掌握对方情况时,可用电函或派人查询对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银行等部门,确切掌握对方资信及经营情况;三是对合同内容要求是内容合法,合同条款要具体完备,合同文字要表述确切。

四、结语

依据文章上述的内容,在石油企业中对合同进行管理,就合同管理对石油企业管理中的影响程度进行探究,提高合同管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认知程度。想要提升石油企业的发展水平,就需要注重合同管理,加大对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力度,以此来降低石油企业在发展时,各项费用的支出,用最少的成本来换取最大的收益,依据石油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进行管理措施的制定,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尽可能的避免外力因素对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影响,不断的完善合同的条款,保证其管理流程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1]谷政.基于ANP的石油企业管理创新能力评价研究[J].大庆社会科学,2017(4).

[2]付志军.办公室工作促进石油企业管理发展的相关研究[J].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7(32).

第2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高速公路工程;作用

合同管理是指单位或企业之间根据法律进行一系列共识的达成并以文书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在双方交互活动的最高准则,合同管理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核心,运用合同管理能够规范双方的行为,调解双方的争执,推动建设单位风险管理的提高和应对能力,降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促进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行业快速、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一、完善合同管理法规,推进执法能力建设

当下,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善,法律环境也不完整,执法情况也不甚良好,规章条例稀疏有漏。内容中往往存在矛盾,前后先抵的情况,没有强有力或者可靠的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各个分部直接缺乏统一性、协调性不足,而且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从而致使合同并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出现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甚至于出现违背合同的情况,不正视合同中和规章中的规定,不认真负责工程,偷工减料工程,这严重损坏了单位的利益,更是对施工质量是一种威胁,久而久之,有非常大的危害性。面对以上种种情况,如果要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以下几点是必须要做到的:一、建立起全面完整的法律法规,保证有法可依,二、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执法必严,三、保证市场建筑业的平稳发展,促进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稳步前进。国家等相关部门也为此做出了新的规定:第一、2011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进一步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此基础上国家还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辅法律规定,国家对地方性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行实现了进一步把控,旨在规范建筑行业尤其是大型施工工程的行为,推进中央和地方的法规更加明确、一致,更加适应各种不同的情况。二、除了从司法层面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行政击鼓作为主管和监管的主体,也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的路政单位和交通管制部门要加强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经常派相关人员实地考察,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单位双方的法制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

二、合同规范化、全面化

当下,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行业中合同管理的应用越来越多,但传统的合同管理办法仅仅是单一的采用承包的形式,签订承包合同,这种单一的方式无法得到突破就无法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况,也阻碍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发展进程。例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这一类的合同文书和合同形式仅仅只能满足单一的情况和一般情况,对于突发的特殊情况和特殊争执,在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多元化和多样化发展的今天,这样的合同文本无法发挥项目需要达到的作用。为了解决以上的问题,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需要进一步研究创新新的合同管理模式,让合同管理模式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要规范新的合同文书,使得新的合同文书适应时代的不断发展。现阶段,阶段性发包模式也就是CM合同模式最主要的优点是可以使得施工周期得以缩短。而BOT合同模式(建造—运营—移交模式)的特点不同,它能够减轻风险承担,缓解施工单位的资金压力。研究实际情况和考虑到未来发展两重因素,建设单位可以将具有不同特点的合同模式结合起来,例如将BOT和EPC模式结合起来称之为工程总承包模式,要注意结合实际情况和现实因素来发展和运用不同的合同管理模式,多元化发展的前提是尊重实际、科学有效地进行评估,在总价的前提下引进多种不同的定价方式,结合市场规律来满足建设单位、消费者、施工人员和牵头单位的利益诉求。例如:福建省高速公路总管理处依据我国《合同法》与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结合实际管理情况,制定了《福建省高速公路合同示范文本》,该示范文本涵盖的内容范围较广,专业性强,实用性高。

三、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精英化

人是决定效果的关键因素,人才的素质和能力决定着合同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用性。现阶段,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总体较低,并且呈现出不平衡、参差不齐的现象,一些缺乏专业技能和能力从其他岗位调转过来的人员从事着这样的工作,导致工作效果较差,合同管理水平低,无法满足其合同管理工作的要求。

四、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高速公路建设合同对合同双方在项目建设中做了很详细、全面的规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项,都随着被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可以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避免合同双方在履行的过程中产生争议,减少一些没必要的纠纷,为实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五、总结

综合上述,高速工程建设项目需要职业水平高的管理员工,要加强员工的培训,规范合同示范文本要建立全面的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效率,确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要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与落实,完善示范文本,采用多样化合同模式,要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完善组织机构,示范文本要全面,加强示范文本的规范性和详细程度。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对工程建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协调是顺利实现工程建设目的的一系列活动。

参考文献:

[1]王焕英.浅谈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甘肃科技纵横,2011,40(5):120-121.

[2]胡军,邹越.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浅析[J].新材料新装饰,2014,(5):66-66.

第3篇

关键词:道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作用;研究分析

一、前言

在城市化建设进程与速度持续加快的历史背景之下,道路工程设施作为现代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进程中需要依赖和运用的基本通道,不仅显著影响制约着城市民众在参与日常化交通出行活动过程中的便利性水平,还深刻影响着现代城市在建设发展进程中的总体形象。从宏观性视角展开阐释分析,最近几年以来,我国在组织开展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不仅基于使用功能层面实现了较大幅度的改良完善,还持续关注和提升了道路工程项目设施的建设质量和品位。新时期发展背景之下,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严格参照和满足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要求基础上,学习掌握覆盖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运作全过程的管理控制方法,在积极制定和运用科学化且系统化的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前提下,支持我国实际建设形成的城市道路工程项目设施,能够具备扎实且充分的质量性、安全性、便利性,以及经济性。

二、简述合同管理

(一)合同的基本内涵所谓合同,有时也被称作契约或者是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或者是多方当事人,为实现针对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设定目标、变更目标,以及终止目标而在共同认可前提下形成的书面文本,其签订形成过程中的基本条件,在于各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平等互利关系。从本质性层面角度展开阐释分析,合同是一种具备高度有效性的法律约束手段,是一种针对具体问题形成的法律规范,对合同文本的签订行为本质上应当被划定为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文本中列示的条款,对签署合同文本的各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具备强制约束作用,因此,开展合同文本签署活动,必须严格遵照现行法律,合同文本中实际包含的各类条款,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所谓经济合同,指的是法人组织与法人组织之间,为实现某项特定化经济目的而签订的,用于确定和规范彼此之间的权利关系,以及义务关系的书面文本,其主要作用,是借助于法律的强制约束力,规范约束合同签订双方主体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道路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具体表现类型,是道路工程项目业主基于项目运作过程中具体涉及的设计环节、施工环节,以及管理环节等具体环节,与承包商签订形成的,以实现项目最佳运作目标为主要目的的,具备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文本。

(二)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具体表现类型在具体签订形成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文本过程中,通常遵照施工费用支出规模,以及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实际情况,将施工合同文本具体划分为三种类型。1.总价施工合同: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工程量规模较小,且施工总造价容易计算的条件下,通常可以选择签订总价施工合同。2.单价施工合同: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工程量规模较大,施工作业活动周期持续时间较长,施工过程涉及的技术领域和管理工作领域较多,施工设计图纸文本结构和功能较为复杂,以及施工作业活动后期时间阶段不确定因素较多条件下,通常可以选择签订单价施工合同。3.成本叠加酬金施工合同:此类合同文本通常适用于施工建设作业时间周期较为紧张,施工建设作业过程中面对的风险等级较高,以及需要选择运用新式施工技术或者是工艺的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从宏观性角度展开阐释分析,现阶段我国绝大多数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在运作过程中签订的都是单价施工合同,其实质就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方,将已经明确计算形成的工程量清单,列示在对外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之中,继而经由施工投标单位遵照企业实际情况,开展施工单价报价工作,在签订单价施工合同条件下,对于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点业主方主体而言,其可以在完整施工设计图纸文本形成之前完成施工招标工作环节,继而不仅能够有效控制缩短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时间周期,还可以在实际开展的施工建设作业过程中,随时针对发生变化的施工设计方案图纸文本和工程作业量展开调整;对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投标单位而言,其能够有效规避因施工作业工程量的动态变化而引致的经济收益风险,且在施工单价已经确定的条件下,还能支持其借由改良施工技术,以及优化施工过程组织形式的方式,切实控制降低实际支出的施工经济成本,提升综合经济收益。

(三)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内涵321工程管理工作是现代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能够优质有序组织运作的关键性保障条件,合同管理工作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的一项至关重要的组成内容,其实质是借由对现代管理学基本理论,以及基本方法的运用,以项目相关合同文本中列示的相关条文为基础和依据,实现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各方面基本内容的规范,在明确界定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各方参与主体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前提下,支持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运作过程中各项基本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合同管理对于道路建设中的关键性作用

第一,开展针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规范施工建设单位的基本行为。合同管理工作是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组成部分,调查结果显示,现阶段我国依然有一定数量比例的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在基本的法律意识和诚信道德意识方面存在局限性,其极有可能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做出违背施工合同文本约定的不规范行为。从基本的内容构成角度展开分析,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清晰规定了项目业主与项目施工承包企业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是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双方主体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运作过程中科学合理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实现对施工承包企业各项日常业务行为的有效约束,确保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建设活动顺利获取良好效果。第二,开展针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实现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周期的有效控制。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在科学规范开展合同管理工作背景之下,能实现对施工作业基本流程的规范控制,继而为合理控制施工周期持续时间,提升施工作业过程的整体效率创造支持条件。第三,开展针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实现对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成本支出数额的有效控制。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借由科学规范开展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在合理设计和执行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方案前提下,有效控制实际施工作业环节开展过程中对各类机械设备,以及基本施工技术材料的整体使用数量,在控制和规避非必要性的施工应用技术材料损耗问题与浪费问题前提下,支持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能够有效缩减实际施工运作过程中的经济成本支出数额,获取良好经济收益。

四、管理强化对策

(一)夯实管理意识关注施工合同想要支持和保障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必须切实引导和促进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中的领导层、管理层和普通员工,能够基于思想认识层面,充分关注和理解合同管理工作在企业日常化经营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指向企业内部领导层人员、管理层人员,以及全体广大在职员工的,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相关的基础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引导工作。与此同时,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还必须积极建构和执行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基于管理制度层面切实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确保企业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施工承包合同文本的约束,切实获取到最优化的经济收益。

(二)规范化管理合同履行想要支持和保障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必须切实采取适当措施改善规范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文本的履行流程,提升施工承包单位在合同履行流程方面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在与业主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之后,应当在实际组织开展施工建设作业环节之前,预先指令施工方案流程设计工作人员,在全面阅读分析已承接道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图纸文本前提下,遵照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列示的相关条文,设计形成具备充分科学性和规范性的施工作业组织实施流程,并且还要在实际施工作业环节开展之前,围绕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运用的施工技术类型,针对所有参与施工作业流程的人员开展施工技术操作要点培训工作,支持实际开展的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环节,能够顺利获取到良好效果。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应当在项目施工运作过程中,基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列示的各项条文,规范开展基于施工细节的控制干预工作,在合理做好施工质量管理、施工流程管理,以及施工人员管理条件下,持续提升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经济收益水平。

(三)强化管理合同索赔想要支持和保障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必须切实引导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积极主动提升对施工承包合同文本索赔管理工作的重视力度,注重保护和提升企业在实际经营运作过程中的合法经济利益。从基本的内容组成结构角度展开阐释分析,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清晰规定了项目业主与项目施工承包企业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是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双方主体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因此施工承包企业一旦遭遇来自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业主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其势必可以基于合同索赔法律程序,控制和保护自身的合法经济利益。与此同时,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在实际开展施工建设作业活动过程中,通常需要采购种类多样且数量众多的施工建设应用材料,需要与施工应用技术材料的供应企业和运输企业分别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以及运输服务合同文本,而一旦供应企业和运输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问题,势必也需要启动运行合同索赔法律程序。

(四)夯实合同法律法规基础想要支持和保障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应当引导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积极招聘配备充分学习掌握合同法律法规条文,且具备丰富司法实践工作经验的企业专业法律顾问,提升企业运用规范法律条文保护自身合法经济利益的基本能力。

(五)注重人员素质的提升想要支持和保障指向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指向企业内部全体在职员工的,与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密切相关的培训督导工作,引导企业职工能够充分学习领会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在自身日常参与开展的城市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活动过程中,严格履行合同条文,取得最佳技术收益。

第4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公路;施工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同管理是现代施工企业中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并且合同管理对企业施工质量的控制、进度的控制以及成本的控制都有重大影响。实践证明,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合同管理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比技术改进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更大。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保证施工过程中工程各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投资效益、施工进度的重要措施。

1 对合同含义的理解及内容

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一种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是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的。其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具有约束力,对此,应在法律的范围内依法签订。经济合同是指法人和法人间为达到某种经济目的而确定相互权利及义务关系的契约。此种协议能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及调整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公路施工工程的合同也属于一种经济合同,是业主针对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的设计、施工以及管理等环节,与承包商为达到工程目的而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公路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包括合同制订阶段的管理、签订阶段的管理、履行阶段的管理、合同变更、转让、中止和终止管理、合同索赔阶段管理以及合同履行评价阶段管理。合同的订立要符合《合同法》的要求,遵循符合法律法规、平等自愿的、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等六个原则。对工程工期应予以明确,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的手续、签署的文件。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及竣工结算作出明确规定。合同中要明确各方职责和权限,对不可抗力因素进行量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对合同变更所引起的技术、经济和法律等后果作出预案,最大限度避免变更后的合同在履行中所引发的不利局面。通过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公路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2 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地位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法治经济及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重要产物,是商品交换过程中的法律代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代企业主要采用合同的方式开展贸易合作,因此,合同管理是当代企业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实施及管理企业的合同关,是当代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的关键。合同为公路施工工程确定了造价、质量、工期、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目标,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关系。因此,合同管理必将是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公路施工工程的实施及管理工作均属于合同管理的管辖范围。合同管理贯穿整个施工项目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作为其它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南,对整个施工项目的开展发挥重要的控制及保障作用。在工程项目的管理中,缺少合同的约束将使整体项目目标无法顺利实现。缺乏合同的管理,将使整个项目管理缺少依据,无法形成快捷、规范以及高效率的施工环境,也就无法实现施工项目中快、优、高、廉的目标。另外,合同管理作为施工项目管理中一项较为新型的管理职能,为公路施工工程的管理工作发挥重要作用。在当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管理部门,还要求参与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精通合同,理解及熟悉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及索赔工作。因此,合同管理在公路建筑工程的管理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

3 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

3. 1 公路施工过程中合同类型的选择

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由于支付方式的差异性,通常分为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以及单价合同等三种。其中,总价合同适合在工程量小、施工周期短、风险不大、技术难度小以及能准确计算的工程项目中应用,并且这种合同设计的图纸应详细且全面。成本加酬金的合同通常适用于需立即施工的项目、风险较大的项目或新型的施工项目等。因此,相对于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而言,更为适用单价合同,公路施工项目的规模较大、技术难度较大、施工周期长以及各种设计的变更情况复杂等,因此,通常使用单价合同的形式进行建设,当前单价合同在公路工程的建设领域中广泛应用。首先,按照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制定工程的详细单价,以此形成合同总价。其次,业主按照承包商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支付工程款。由于单价合同能合理的分摊公路工程的风险,并鼓励承包商采用提高工艺的方式以节约资金成本,以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利润,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中受到广泛应用,业主与施工单位在开展施工工程的过程中,应合理选择合同的类型,制定有效可行的合同协议,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得到很好保障。

3. 2 招投标过程中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理解及应用

为逐步完善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管理工作,加以规范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及评标工作,于 2003年 3 月 27 日交通运输部向外已修订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规定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一致采用该范本的条款,禁止更改其中的相关内容,而公路工程的专用条款则依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通用条款的内容,对相关的商务与技术条款加以修正及补充,将编制过的特殊合同条款以及补充的技术规范进行整理并形成专门的项目文本。在投标的过程中,若发现项目专用本和范本有所不同,则以专用本为标准。因此,理解及应用合同的专用本是施工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的关键,合同专用本的重要条款主要有: 首先,契约的保证金及有效期、相关保险款项以及税收款项等。其次,业主为承包商提供的材料设施,支付条款中的动员预付款、材料与设备的预付款、暂定金、保留金及中期支付等。最后,价格调整的条款、价格变更的条款以及价格索赔德条款等,这些合同条款的内容与说明均严重影响了公路施工项目的工程造价。对此,在编制合同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应全面考虑各条款项目的特殊个性,充分理解并明确合同条款项目的内容,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从而编制合理有效的竞争力较强的投标文件。而技术规范的专用本应结合该项目工程的具体情况、技术要求以及相关的支付款项等进行编制。

4 结束语

合同管理作为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管理的工程师应严格依照合同的具体要求进行监督及管理,准确掌握整个施工工程的监理信息。避免施工工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施工事故。总而言之,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唯有全面分析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行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及采取合理有效的管理措施积极开展,才能有效保证整个公路工程施工目标的实现,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应严格遵照并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履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保合同双方的公平及公正,从而充分显示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工程结算;作用Abstract:With the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but also reduce the cost of the project, the effective way to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 Time frame for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should begin with contract negotiations, to the end of warranty date, especially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means to control project cost.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settlement; effect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

1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作用

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2常见的工程合同形式

常见的三种工程合同形式对应的工程管理模式如下:

2.1总包模式

顾名思义,总包模式即业主将工程建设所覆盖的所有环节、工序、施工内容承包给指定的承包商,按着既定的合同约定,由承包商全权处理工程建设。该模式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的工程。一般而言,由于一个工程建设是一个工程量强大的项目,承包商与业主签订合同约定过后,会将工程进行分割,继续寻找分包承包商对口负责。因业主只是与总承包商约定合同,而与分承包商并无直接签订合同,所以对业主而言,采用总包模式,一方面其工程造价可提前预定确立,业主所承担的风险较为稳定;其工程合同结构较为简单,管理模式也叫为简约。但另一方面,总包模式的工程项目依赖于总承包商的程度相当大,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时导致业主受制于总承包商。但是对于总承包商而言,其所需招标的分承包商选择就较为狭隘,总承包商所需分配给分承包商的工作量及风险责任较大。

2.2平行承包模式

与总承包方式相反,平行承包方式指业主自行将工程进行分割,再寻找不同的承包商负责每个分割单元工程建设与风险。对业主而言,采用平行承包方式,可在源头自主寻找适合的承包商,承包商可选择的范围就较大,但是由于与各分包商都有签订合同,因此需分散精力兼顾每个承包商的工程进度及完成质量,并且不断的和各承包商协调工作进度。对承包商而言,平行承包合同所囊括的工程量少,灵活性强,可在完成此工程后迅速转移至下一个新工程。

2.3总包与平行承包兼顾模式

由于总包与平行承包的的操作模式较为单一,不能满足大型、重型工程建设强度严要求。因此二者的结合体逐渐得到业主的青睐。总包与平行承包结合的承包模式,除了广泛流行于大型、重型工程外,由于其实际可操作性高、灵活性高等特点,也广受小型工程业主的喜欢。在此承包模式中,业主多将工程建设的主体结构承包与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可自行分配主结构建设中的部分工程。业主可将主体结构工程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与不同的专业承包商,比如电梯安装可承包于专业的电梯公司,空调设备安装也可寻找专业的空调设备公司。总包与平行承包模式虽然较为灵活,也受到了业内人士的青睐与喜欢,但是在运行此模式时,业主要把握好总承包与平行承包所占的比例,切忌一头独大,否则兼顾模式则会演变成单一模式,也就失去了该模式的意义。

3如何有效发挥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结算的重要作用

3.1加大对施工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来确立的,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近10年来,经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努力,合同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为了保证施工合同制度的全面推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为整顿、规范市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对资金未到位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手续,不得组织招投标,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坚决取缔垫资、带资施工现象,努力净化建筑市场;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引导建设单位和承包商(施工企业)强化意识,把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视为自身的义务;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期限等。竣工工程及时交付给建设单位,可使建设单位能如期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尽快发挥效益,也有利于施工企业全部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

3.2重视施工合同的条款措辞

施工合同一经签定,就具有法定效力。因此在施工合同条款的措辞上应仔细斟酌,反复推敲,防止出现歧义并导致日后竣工结算出现争议。如某工程施工合同写明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在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一栏写道:钢筋含量除外,设计变更培养按招标下浮率同比例调整。于是竣工结算时,业主与承包商对“除外”这一表述各执一词:业主认为,“除外”是指钢筋含量不在固定价格结算风险范围内,应当按实计算,同比例下浮。承包商则认为,“除外”是指钢筋不在下浮之列。当然凭经验,笔者认为业主的解释更为合理,但仅从字面上来理解,这样表述引起争议也就不足为奇了。

3.3加强实施阶段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由专业造价人员负责工程合同的管理,对工程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学习,并重点学习合同范围和造价管理条款,避免不必要或重复的签证,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

2)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实际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

3)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新颁《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中的各项业务和意外情况处理时限都做了具体规定。承发包双方、监理工程师都应在合同要求的时限内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容易引起索赔。

4)公正地处理索赔。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根据事实证据和合同条款,另一方做出承认、部分承认并预以赔偿相应的工期和费用。当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是就同一个问题的推诿,而是找出对方违约的地方提出反索赔要求。

(4)重视施工合同的制约作用

预见性的合同条款制约,可以为最终的工程结算争取有利条件。最常见的合同制约是有关质量、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比如,某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为了节省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对质量的要求仅为合格,而投标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所报质量标准为优良,最终中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也为优良,而工程结束后实际评定质量等级为优质,按照文件精神和“优质优价”原则,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奖励。建设单位好生想不通,因为按照规定,工程结束后,如果实际评定质量等级达不到承诺标准,则需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人工费5%的罚款;如果实际达到的质量等级为优良,则不奖不罚;而现在施工单位做到优质,却必须按工程人工费12%进行奖励。建设单位原本的出发点是想省去一笔质量奖的费用,但因为合同中没有制约,或写明奖励范畴,反而需要付出一笔远远高于预期的质量奖费用。

承包商对业主的制约也应在条款中有明确的表述,以显示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比如,由于分包单位(水电、装饰等)的原因使得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不到土建单位所承诺的质量等级,则不应由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也不能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这些都应在合同签定时通盘考虑。

4结语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行为标准,是一切索赔的依据,离开了合同,工程结算必然处于无序状态,而缺少了合理的价格基础,合同亦得不到有效的执行,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结算的基础和前提,同时工程结算对合同的制订和履行起着制约作用,因此施工合同的规范与严密有利于工程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工程结算起着重大作用。

参考文献:

第6篇

对建设水利工程最大的约束是合同机制,对工程合同的管理是保证水利工程运行的有效手段。文章就水利工程合同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具体方法进行介绍,提出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做到事前管理、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严格管理合同,保障水利建设顺利进行。

关键词:

水利建设;合同管理;方法

任何一个建设工程都会建立合同,以规范和约束双方的活动行为,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任务,水利工程也不例外。施工合同的定立是有规定的,首先是要符合律法规定,然后才是对合同双方权责的约束和保障,以使得合同建立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及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对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是进行工程管理活动内容之一,是最基本的施工管理环节,所以,应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做到规范化的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合同内容,是对具体建设施工管理的有效依据,对整个水利建设项目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有利于建设项目如期完工和质量的保障。

1水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地位

1.1概念

合同是指就某一活动对象,当事双方所签订的约束双方履行合同内容进行该活动的所有行为和保障双方利益的一种契约机制,而水利工程合同就是针对水利建设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其管理是针对水利建设施工全过程的所有问题,这里包括了施工企业应获得的劳动报酬、水利施工技术和施工企业在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应该承担的责任的明确性。在施工期间,若出现了合同项目条款的变更、解除以及一切施工纠纷与争议等问题,都要按照合同来进行具体的管理协商解决。所以,合同一定要根据律法要求依法定立,做到有法可依,才是对合同双方权益最好的保护屏障。

1.2合同管理的地位

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是对水利建设施工所有问题的管理,合同对业主和施工企业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障。是双方履约的依据,其地位相当重要。(1)诚信、平等的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合同是基于施工企业和业主的诚信机制上建立起来的,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在保障双方权益的条件下所订立的,合同的签订是在双方平等地位的前提下签订的,以保证水利建设工程能够如期按质量完工,使得双方能够取得双赢。(2)充当监督功能。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的水利工程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权责有了明确规定,所以在具体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双方均可以对对方的活动进行监督,以确定自己的利益不被侵犯。(3)调动双方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经过签订合同,然后在具体的施工建设中进行监督管理,有利于调动建设双方履行合同条款的积极性,保证合同有效的落实和管理。

2加强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在对水利工程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不可或缺的。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对于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施工工期的管理以及施工成本的管理都具有直接的影响,其直接影响着水利企业的工程管理水平,对于水利施工企业提高质量、控制成本和提高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在水利企业施工的过程中实行合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2.1水利工程合同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

水利企业在和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的时候都是在一定的法律约束下签订的,合同具有对双方约束的法律的效率,对于合同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相关的规定,通过合同对于双方权利义务进行约束,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合同双方的利益,也是水利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

2.2加强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对工程进行控制

双方经过协商和谈判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成本达成一致后签订水利合同,所以双方履行合同是最大限度地保证合同中工程进度、质量以及成本达到统一目标,在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提高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

2.3加强水利合同的管理有利于工程的履约

在水利项目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往往有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发生,如天气、自然灾害以及人为因素等,这会使合同的履行存在实际上的难度,并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通过水利合同的制定和管理,对合同中的一些条款进行完善,尽可能考虑到所有的情况,明确责任的归属以及双方的义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还可以对施工过程中一些违规的修改进行严格的规范。合同管理使得合同签订的双方都严格按照签订的条款依法履行各项规定。

3水利工程合同的管理方法

合同管理对于水利工程施工的管理和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水利工程能否保质保量完成,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严格做到事前的管理、事中的控制以及事后的反思,使合同管理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3.1合同管理过程的事前管理

水利工程进行投标时,合同管理人员就要介入,深入了解项目的整体情况,并且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包括了解当地的地理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经济环境等,这些都是合同制定的前期基础资料。还要对水利工程的施工条件和可行性进行调研,深入了解业主的经济和资信情况,了解整个工程背景,包括初期设计的水利工程蓝图、相应的水利工程施工审批文件、各种土地规划和建设许可证,以及工程资金筹集、设备采购运输、所需建材的采购运输等。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投标的文件进行深入的研究,召集企业技术骨干进行讨论。对施工人员以及财力投入进行估计、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进行评估、对施工验收的标准进行研究、并且要对工期进行充分的考虑。根据上述调查的实际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和研究,对合同中的度量单位进行明确的解释,对质量标准进行制定,约定合同工程款项以及付款的方式,约定合同施工期限,对于违约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明确,并且一一列出相应的处罚措施,使合同在符合法律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严密性和可实施性,最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进度、降低企业成本,同时避免各个环节上的纠纷,使得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3.2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事中控制

加强事中控制是保证工程能够按时保质完成的关键。要做好事中控制就要全面了解合同内容和规定,这是进行合同事中控制的基础。在人才的选择方面要选择一些比较有管理经验的,既懂得法律知识又懂得合同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在他们从业之前还要进行岗前培训,使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合同内容和条款执行的标准和方式,自觉履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不允许出现违规修改的情况,并且还要在施工管理的过程加强监督,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方式来提高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项目中所出现的变更。目前很多的水利工程地处偏远地区,条件较差,施工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难以预料的情况,所以很可能就会出现合同中规定的技术不能解决实际中的施工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对施工合同进行变更,作为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这种变更,并保证合同变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3水利工程合同的事后分析

合同制定之后还要在施工中进行实践和反思,找出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对整个项目做好科学的评估。合同管理的事后分析,对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以及降低施工过程中的成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结语

正如法律对公民的约束,合同是对双方订立的活动范围的约束。水利工程合同对建设项目中各项工作规范、秩序的进行起到了有效的约束。合同管理是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管理的一种方式。虽然水利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有诸多繁琐的工作要做,但围绕合同内容进行的管理才是建设项目的核心管理工作,所以应对合同进行精细、严格和科学的管理,以保障水利工程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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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高翔.水利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和发展探讨[J].水利规划与设计,2013(12).

第7篇

关键词:供用电;合同管理;用电监察;改进与建议

随着我国用电环境的更新和用电需求量的增长,过去传统的供用电监察方式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用电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对供用电双方的供用电合同进行管理成为一种新的供用电监管方式,能够满足人们在新时期对用电监管的需要。但是,目前我国的供用电合同监管体系并不完善,其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对我国的供用电监管体系建设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所以认真审视我国的供用电合同监管工作,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是当前我国电力监管工作的重点,是提高我国供用电监管质量的有效途径。

1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电力企业覆盖的用电区域大多比较广泛,其中用户种类多样、数量较为庞大,且一些用电地区的地势地貌较为复杂,用于工业供电的设备也非常多,这样就造成供电合同的类型较多,而不同类型的供用电合同之间又存在着很大差异,所以在进行供用电合同管理时难度较大。再加上供电企业中从事供用电合同监管的人员种类较多,人员流动量又比较大,流动频率较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合同管理工作杂乱无序等问题出现。另外,供用电合同管理系统缺乏科学的管理规范,合同无法形成统一的管理系统,也是造成合同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的原因之一。

1.1 工作量大,管理出现缺位

由于现在居民及企业是用电量都在增加,随着国家建设的发展,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普及,用电客户数量增多,电力供应企业与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数量不断增加。但由于目前我国的电力企业对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不够注重,所以造成合同管理时出现重视高压合同、忽视低压合同,看重城市合同、忽略农村合同的问题存在。过分重视修签率无法保证供用电合同的质量;高压电供用电合同与低压电供用电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差异;对农村居民供用电合同的重视度低于城市居民供用电合同等问题造成和认同管理出现缺位现象,大大的降低了电力运行过程中躲避风险的能力。

1.2 畏难情绪,合同签订停滞

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在双方达成协议、签订合同时往往要经过多次反复协商,并且经过多次修改才能完成。由于过程比较繁琐、工作任务繁重等问题很容易造成供电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时出现畏难情绪,导致合同签订效率低下,修签工作停滞的情况。

1.3 缺乏奖惩机制,合同管理薄弱

在供用电修签和管理工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没有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进行有效约束和激励,所以无法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合同管理的质量也很难保证。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电力供应企业应该建立起科学的奖惩制度,对高效的合同管理行为进行奖励和激励,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现象进行严厉惩处,以减少工作中再发生类似的情况,降低合同经营风险。

2 开展供用电监察职责和目的

2.1 供电处开展供用电监察的目的

检查供用电合同签订与执行的管理情况;业扩报装管理情况;业扩报装各环节的流转、业务工作单、审批、验收以及装表接电、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是否进入营销系统进行操作;各环节必备的资料是否齐全、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检查电能计量管理情况;业务工作单的出具和运转是否按规定业务流程进行、业务工作单的审批和签章是否齐全。重点检查更换计量装置和用电性质变更的业务工作单,核查更换计量装置的余度电量的计算情况,客户档案资料与现场、营销信息系统、供用电合同、抄表卡是否对应一致。

2.2 供用电监察职责对以下内容必须明确界定

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及时间,双方的产权分界点,用电方的设备清单,接线图,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中止供电等条款。现有的供用电合同,产权归属直接涉及到供用电双方对线路及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一旦出现电力事故时,各方也有依据明确各方的民事责任,因此出现问题由产权方负责。电力客户用电性质与执行的销售电价类别是否相符,电价比例是否与实际相符;基本电费、力率调整电费、电价的执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优惠电价执行范围和标准是否正确等。

3 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3.1 统一合同管理,实现供用电合同的规范化管理

加强制度体系的完善,进一步明确各级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管理模式,统一合同管理台帐、报表、档案的管理标准,明确合同存放地点、档案盒外观、标签格式等要求,专变用户合同与其原始档案一同存放,一户一档,居民合同按台区、线路集中存放,做到查阅便利、快速,实现供用电合同的规范化高效管理。

3.2 分解供用电合同修签,落实签订和会签责任

电力企业供电处各部门,分解供用电合同,落实签订和会签责任制,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形成重合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实际工作中,郑煤供电处设立巡访制度,随时了解客户经营状况,掌握用电需求,利用各种渠道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客户对合同条款不理解的,认真做好合同条款解释工作,一旦合同协商一致,促使合同的尽早签订。对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按属性、分条款细化到各专业,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进而探索出了供用电合同修签制。

3.3 规范供用电合同流程,确保合同修签质量

为了规范供用电合同流程,我们对到期的合同,由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专工,分月列出时间表,提前一个月通知到相关供电营业所和用电客户,对到期不续签供用电合同的客户,分别采取电话告知、手机短信、下发续签供用电合同通知书等相关措施,促使其按时签订供用电合同。总之,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一项综合全面的工作,对其人员业务素质配备相对较高。

结束语

做好供用电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有利于降低电力运营中存在的经营风险,提高我国电力供应的质量,提高电力供应水平和质量,为我国电力供应水平的提高做出贡献。在新的形势和环境中,电力供应企业应该依据现实情况要求,改进供用电监察模式,更好的为用电客户提供服务,保证电力供应的质量。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体系有利于促进我国供电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推动我国居民生产生活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字】合同管理;造价控制;作用

1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的原因,形成了工程造价的估算、概算、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结算各行其是的局面。因此“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情况屡见不鲜。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投资主体实行多元化。外资在国内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逐步提高。投资方对降低成本、控制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视日益提高。我国原有的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已经较难适应投资方的需求。全过程造价控制作为一种更有效的造价控制方式而越来越多地被投资方采用。所谓全过程造价控制即是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地、系统地有效地进行管理,在不同阶段进行造价控制,主要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决算阶段,把项目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动态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它的目标就是帮助业主利用科学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将工程造价控制在业主所要求的资金范围内。

随着项目更为复杂,采用分阶段设计的方法增多,施工涉及的基本合同数量增多,合同管理已成为造价工程师全面控制造价所必须承担的另一项主要工作。

2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据有关资料,至1999年底全国施工企业被拖欠或拒付的工程款超过3000亿元;业主拒付工程款的原因不一而足,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承发包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分歧过大无法协商确定所至,主要原因常常是合同约定不清或是条款有所缺陷。

建设工程合同造价欠款是一类比较复杂的案件,近年来,随着司法实践的增多,各地各级法院对承发包合同造价纠纷的各种不同情况都加强了案件审理的研究工作,并形成了一些通行的处理对策。据了解,各地法院对合同欠款案件以及造价鉴定等有关问题的通行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条:

建设工程造价,无论以何种方式计算确定,承发包双方应按国家规定在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签订承发包合同时,约定尚不具备条件或难以约定的,承发包双方应在承发包合同中约定造价的确定方法和程序。发生争议,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从其约定;承发包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虽明确但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审计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有关造价规定鉴定确认。

承发包合同以约定总价或闭口造价作为计价方式,在履约过程中,承包方以工人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环境因素为由要求调整造价发生争议,视总价约定时是否有总价报价组成或相应的报价说明而定。承包方要求调整的项目在总价报价或闭口造价或者报价说明范围以外而履约中确已发生的,可予支持;但承发包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以补充合同、签证、会议纪要等双方意思;表示明确的形式同意调整的除外。

承发包合同以约定单价(包括人工和材料单价)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作为计价方式的,在履约过程中承包方以人工工资或材料价格上涨等环境因素为由要求调整造价发生争议,视承发包合同或组成文件单价约定范围而定。凡发生争议所涉单价在承发包合同中已有约定的,不予支持;凡发生争议所涉单价在承发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参考国家指定的定额予以调整,承发包双方在履约过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法院的处理方法可以看到,造价工程师在为业主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时,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其在制定招标文件和编写合同时有所疏漏,对合同管理所造成的造价控制漏洞往往是无法用严格审价来弥补的。

其次,现在的建设施工企业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中标价普遍较低,常常以“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的方式谋求较高的利润。更有甚者利用所签订合同中不完善之处,勾结业主管理班子中的某些人员滥发签证,造成既成事实。审价人员很难删减该类不合理却合法的签证,即使业主单位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由于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或所签合同本身就有较大漏洞,也很难有胜诉的希望。

再次,现在的建设项目大都周期较长,且有较多的智能化管理系统,设备的购置款往往在工程造价中占有较大比例。不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周期会造成业主实际付款的较大差距。如果造价工程师在为业主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时,较好地掌握了合同管理的有关方法就可以通过制定付款方式、预付备料款、签证方式等合同条款,合理合法地为业主争取工程实际付款的减少和工程款风险的降低。这不仅是造价控制的目标之一,同时也是一个造价工程师的能力体现。

3 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

目前,我国的造价控制的合同管理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这一点主要体现在行业技术规范和从业人员两方面。

我国的工程合同管理因为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而发展缓慢。上千万造价的工程项目的合同也常常只有薄薄的两三张纸,不仅约定条款不全,在用词上也不够严密。对承发包双方的责任、权利未作明确的约定,这往往就是合同纠纷的根源。近年来,建设部对规范合同的制定有所重视,并于2000年在参考《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件》的基础上修订原来的合同范本,了现在的《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示范文本》。这对整个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有利于规范合同条款,对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的某些业主也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我国的《建筑工程规范》对整个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不仅有利于规范合同条款,对缺乏合同管理经验的某些业主也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但是,我国的建筑工程规范合同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国外的合同已形成了较完整的体系。不仅有土木工程合同条件,还有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等。英国、美国等国都各自有一套较完整的规范合同如JCT、AIA等。而我国在这方面还做得很不够。如何通过合同对新的弱电系统和建筑智能管理系统的质量以及完成内容进行约束,对我国的合同管理来说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第9篇

【关键字】:合同管理作用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造价管理的现状发展

由于历史原因和建设管理体制的问题,导致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形成一种概算、承包合同价、竣工结算各行其是的局面,进而导致施工时候结算超过预算的情况时有发生。

随着经济体质的改革,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外资企业的投资比例逐步上升。投资方对于成本的低廉、造价的控制、效益的提高尤为重视。全程造价控制成为一种主流的造价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运用。所谓的全程造价就是由一家专业的造价公司对工程投资的设计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阶段,把这几项的预算控制在合理的标准之内,不得超出投资方额定的数值。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投资方在要求的资金范围内进行合理的造价估算。在设计师进行设计的时候,预算工作就已经开始,让设计师和投资方了解到预算中都有哪些项目,时常进行修订和评价,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因为项目的复杂多样,还有所涉及的基本合同的数量的不断增加,合同管理俨然成为造价师全方位控制造价所必需掌握和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合同管理的重要

1、工程合同经常出现的问题

①、工程造价,不管用哪种计算方式,投资方和承包方两个方面都需要遵守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些难以约定的条件,就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行。在发生争执的时候,在不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下,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话,就按照国家审计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经过招标会中标的工程,无论用那种方式计算,合同拟定好的具体条款就视为工程造价的根据。如果发生争议,除去合同本身规定的价格幅度的之外,投资方和承包方不可以以单方面的权利改变和变更要求。如果执意改变,均视为无效。

③、承包合同以规定好的总造价作为核算方式。在履行合约的过程中,承包方以材料价格或者工人工资价格为由引发的调价争议的时候,视总价约定的相关条约作为参考依据。承包方要求调整的项目在报价的范围之外,但是履行约定的过程中确认已经发生,可以支持这样的做法。

④、承包方和投资方约定好的单价按照实际的工程量为核算标准。承包方因为材料价格的上涨和工人的工资引发争议的时候,视承包时所拟定的合同为准。如果涉及价格在合同已有规定,不支持此类行为。如果没有相关规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调整。

2、造价师的问题。

①、从法院的处理方法来看,造价师在进行工程造价估算的时候,合同的拟定和管理非常重要。假如说在拟定的过程中出现纰漏,那么造成的损失是无法用审计的价格弥补的。

②、现在的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造成的中标的可能性很低。常以“勤签证、低中标和高结算”的方式牟取暴利。甚至有些人勾结相关签证人员,使得签证泛滥。这个时候,审计单位和业主往往都是束手无策。设计人员无法删减不合法的签证,在诉讼中也很难胜诉。

③、现在的建筑行业的周期性都很长,而且具备很多的智能设备,在造价过程中往往占据着主导地位。不一样的付款周期和付款方式都会造成实际付款的差距大小。如果造价师在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造价咨询的时候,很好的掌握了合同管理的相关方法,就能通过预付款、签证方式等一些合同条款,科学有效的降低工程款风险和实际付款的数额。

三、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高

1、技术规范的完善。

由于我国工程合同的管理受到经济体制的影响发展相当缓慢。上亿的工程合同也只有几张薄纸,条款约定的也不全名。对于双方责任的约束也很松散,这也就是因为合同产生纠纷的根源。根据我国2000年颁布的相关规定制度之后,对于中国的工程市场影响很大,拟定的合同更加规范了,而且对于合同管理认知缺乏的业主也起到了帮助作用。

相比之下,国外的合同体系更加完整。对于电气工程、土木工程的合同条件等,美英等国都具备一套自己的成文规定,比如说AIA、JCT这些管理体系,国内发展的现状远远不够。现代的工程建筑和以往的工程建筑不同,更多智能化的设备不断更新和发展,如何才能通过合同对工程智能管理的质量和弱电系统的管理,加上完成的内容进行有效的约束,对于我国的合同管理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2、造价师的素质培养。

国内的造价师大多是从技术人员里面挑选出来的,在实际的工作中,更多的注重工程量的测量和测算,并不重视为业主拟定相关的招标文件或者为承包方拟定合同。国内的许多造价机构,在资料的整理上也缺乏很多的经验,在服务业主的时候,不能很好的为其提供很好的经验和相关资料。不但降低了工作的效率,工程合同中的重点和特点也很难突出。

总结: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合同管理水平,还是远不及国外的体系,水平很低。在中国加入WTO之后,更多的外资企业和国外造价咨询公司进入我国市场,这样的话在一定意义上就形成了垄断。因此,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咨询工作的实践和学习,向国际最先进的咨询水平方向靠拢,做好每一步的管理工作,为的就是更好的完成全程造价控制的工作。

参考文献:

[1]杨淑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造价控制中的作用[J].煤炭科技,2009,(1):26-27.

[2]俞建英,焦卫.浅论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0,(3):165-167.

第10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建筑节能 促进作用

中图分类号:F2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011—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尤其是“十一五”期间,住宅与房地产业从投资与消费两个方面拉动了国民经济发展,正在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目前是我国住房新旧体制转换的关键性阶段,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运行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现在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已超过10平方米,实现千人住宅竣工20套。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5.7平方米。城乡居民住房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环境质量和综合配套水平都有了较大改善,居住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随着住宅建设的发展和居住条件的改善,我国住房供应极度短缺的时代基本结束。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舒适的建筑热环境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需要。这与我国大部分地区冬冷夏热的气候特点关系很大。与世界同纬度地区相比,1月平均气温我国东北要低14~18℃,黄河中下游要低10~14℃,长江以南要低8~10℃,东北沿海要低5℃左右;而7月平均气温,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却要比同纬度地区高出1.3~2.5℃。由此可见,我国冬冷夏热的问题是相当突出的,而人民生活越是改善,越不堪忍受寒冬酷夏的折磨,因而耗能问题也就越突出。我们不得不承认,建筑物是用能大户。

我国有400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需要进行节能改造,但目前的障碍是这笔巨大的改造费用由谁出资,由谁受益。纵观国外这几十年来的成功经验,我们发现其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比较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内涵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管理模式,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国际上称为Energy Service Company,简称ESCO;国内称为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针对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建筑类型,与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相应的能源服务合同,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全过程的服务或者是提供检测、能效审计、设计、融资、改造、运行和管理等部分一项或几项服务的组合,并通过与客户分享改造项目运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节能收益来收回投资并取得本公司的利润,如果改造后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合同能源管理下,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为客户提供专业性的综合节能服务,拥有项目(包括设备)的所有权,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由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共同分享。合同期结束后,项目的所有权和全部节能效益转移给客户。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

EMC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解决了我国目前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上面临的诸多问题,如节能改造资金筹措困难,系统运行节能效率不高,能源浪费现象严重等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客户投入少风险低。既有节能建筑改造中的一个难点是改造的资金来源。针对改造资金问题,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如果能够得到政府和金融部门的支持而参与到节能改造中,就可以承担部分或全部节能改造所需要的前期投资,以克服客户的资金障碍。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节能改造项目经济效益明显,投资回收期一般为3~5年,而且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客户因为与节能服务公司共享节能收益,因此能从节能改造后节约的能源费用来偿还先前为节能改造项目的贷款并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相关的服务费用。

由于节能服务公司是专业化的服务公司,技术成熟而且使用设备规范可靠,并有在不影响生产情况下实现节能效益为前提的承诺与保证,而且在能源合同中规定了如改造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建筑节能公司全部承担。这样客户所承担的改造项目的风险很低,甚至趋于零。

2.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建筑节能公司为客户提供检测、能效审计、设计、融资、改造、运行和管理的一条龙服务,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提供资金;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并保证节能项目的质量;在项目运行后提供最优服务方案等,为客户提供的是项目的总体的节能解决方案及集成化的节能服务。这种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将会形成节能改造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有效地降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成本,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并促进建筑节能向产业化发展。

3.多方共赢。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单位主要有:EMC、客户企业、工程施工单位、银行、节能设备制造商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实现多方共赢的管理模式。首先,建筑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可以在合同期内通过分享大部分的节能收益而收回先前支付的改造投资并取得可观的利润。而客户企业一方面在合同期内能从节能收益中分享属于自己小部分收益,另一方面,由于合同期结束后,项目的所有权和全部节能效益转移给客户,客户因此获得的收益是非常可观的。其次,银行因为可以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节能改造项目的贷款而获得银行自身的收益。再次节能设备制造商也可以因为节能产品和设备而实现他们的收益,等等。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各方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节能成为了参与各方共同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类型

我国建筑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大致有三种模式:保证节能量型、节能效益共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

1.保证节能量型。在这种形式的合同中,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按合同规定,客户向EMC支付服务费用,如果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按照合同约定由EMC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客户筹措节能改善计划与过程资金,而EMC即保证依计划执行,保证节能计划之节能金额可抵偿客户之债务偿还。假如节能计划之节能金额未达到客户债务偿还金额,即由EMC负责偿还其差额。如果节能金额超出先前的承诺保证额,超出部分则依据双方同意的方法在客户与EMC之间分配。

2.节能收益共享型。这种模式是EMC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节能效益分享合同因受贿投资的时间要比保证节能两合同场,所以合同期限也较长,风险也较大。

3.项目融资合同型。项目融资合同型允许节能服务公司收取一笔固定费用,作为回报,客户可以享受某一水平的服务,该服务覆盖了客户用能的所有方面,包括支付能源费用和日常维护。

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行流程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行流程主要包括建筑能效审计、合同签订、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实施改造、运行保养和维护、节能量检测评价以及分享节能效益等。如图1所示。

1.建筑能效审计。

第一步,与客户初次洽谈业务,了解客户要求,与客户讨论节能改造的潜力;进行初步的能效审计,初步分析客户的节能潜力,所需要的投资和节能改造的经济效益,并向客户提出节能服务的具体建议,与客户签订意向书。

第二步,进行详细的能效审计和经济分析。根据改造前客户的设备特征和运行状况进行项目的能源审计、确定工程技术方案,分析项目所需的投资、运行费用及节能收益。

2.合同签订。与客户商议合同的商业条款和法律条款后即可签订合同。

3.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EMC与客户合作执行合同。具体包括:a.确定改造前的能源消耗量,监测技术和办法,并应得到双方的确认,以确认改造后的节能量;b.工程设计和施工。EMC自行设计/施工,或委托其他公司设计/施工,EMC负责这期间的管理和费用;c.交付使用。确保施工质量,验收后交付并培训客户正常使用;d.项目维护。根据合同提高设备维护服务。

4.监测节能量,效益分享。根据合同规定的节能量检测方式进行节能量的监测,确定节能效应,并根据合同规定的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分享节能效益。

人们目前对于建筑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比例已经达成了共识,即在30%以上。这样大的比重,超过了所有其它的行业。而建筑节能可实现的幅度也是所有行业中最大的。我国对建筑节能的要求是最低也要节能50%以上,而且很多大城市已将次标准提高到了65%以上。任何其它的行业都不可能有这样大的节能幅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建筑节能对于我国整体节能减排的贡献是巨大的。

建筑节能所面临的困难就是节能改造的投资与收益归属问题。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完美地解决这个问题。北美和欧洲已经进行了超过30年的实践,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合同能源管理既在政府的指导监督下有序进行,又因其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而得到了银行和企业的支持,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又使政府得到了解脱。

我国已经局部开始了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试点。3年前在邯郸的某个小区进行了节能改造。该项目由当地政府和国际机构共同出资。改造完成后由出资方和居民共同益。该小区的居民一开始对节能改造不完全理解,认为施工会妨碍正常生活,且担心改造影响房屋的安全性。在当地政府的耐心工作下,人们认识到节能改造已经是一项很成熟的技术,不会伤害房屋。施工虽然会对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但考虑到将来通过节能所能得到的收益,居民们最终对节能改造非常支持,积极配合。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2年了,各方已经开始分享节能改造所带来的收益。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进展,关系到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成败。尽早开始实施建筑合同能源管理,不但能解决节能减排的问题,还能解决老旧建筑物改造的社会问题,并且对经济的健康运行也能起到良好的促进。

第11篇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 人力资源管理 影响

一、人力成本的提高

1.入职员工成本提高。《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服务期的严格限制、劳动者辞职权的扩大、劳动者解雇保护的提高、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增加等变化,都使得企业必须要更加注意“严把入门关”,以减少将来员工不必要的流动及由此带来的成本增加,就意味着入职环节管理工作量的增加和工作难度的提高,这种提高带来的是入职成本的提高。

2.企业人力开发成本提高。随着企业的发展,管理层及技术性岗位一般都需要出资培训。本法对企业要求劳动者交纳违约金条款的范围做出限制,只规定了两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且规定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分别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兑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就在法律上明确禁止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中违法要求劳动者支付各种违约金。违约金就失去了惩罚功能,而只保留了补偿功能。违约金功能的下降意味着企业出资培训风险增加,成本相应提高。

二、加重违法成本

1.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严厉处罚。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强调了劳动合同的书面化这一形式要求,规定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仍未书面签订的,应支付劳动者每月二倍的工资,满一年后仍未书面签订的,视为企业已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将大幅提高企业的应签未签的违法成本。

2.企业违法解雇成本的增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改选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还有对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处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期、足额支付以上经济补偿金,劳动部门在责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按照应支付的50%-100%加付劳动者赔偿金。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使企业的违法解雇成本压力增加,促使企业对于人员的重视,减少企业随意解除合同而造劳动者的损失。

三、用工风险增长

1.劳动者辞职情形增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三大类:即提前通知解除、随时通知解除和无须通知立即解除。

劳动者辞职情形的增加,相对使企业的用工风险增长。

第12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策略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当中,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工程造价一旦出现了风险,就会大大降低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于是,企业唯有加强对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才能够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中的风险,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重要作用

1.1合同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建筑企业的工程管理者在对项目进行管理时,也是依据合同进行的。而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付款方法、材料价格及供应情况、工期要求等条款都会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在编制工程造价时,对材料价格、如何计价等方面在预算书中要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就是合同中规定的这些相关条款,这些条款约定的方式不同,得到的最终工程造价就会有所不同。

1.2合同是解决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经济纠纷的有效途径。对于很多工程项目而言,签订好施工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而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双方难免会产生意见分歧。解决的办法就是以合同内容中规定的相关条款作为法律依据,在处理这些纠纷时,施工企业往往不占优势,为了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需要工程管理者在签订合同条款时更加严谨,看好合同责权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后再签订,从而减少施工企业不必要的利益损失。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策略

2.1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首先,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必要的法律常识,能够在合同的起草与修订过程中,将单位的需求在合同中合理的、严谨的、完善的表达。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经济损失,保障施工计划的顺利进行。很多企业因为不重视合同管理,安排其他岗位的管理人员兼职合同管理,造成合同管理水平较低,将企业扯进各种官司纠纷之中。然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成本控制的能力。合同管理的一种作用就是为造价管理节省成本,保障项目的效益。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按照经济学理论,在制定合同时,分清主次,尽可能的为企业节省成本。最后,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一定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在合同签订时,有些合作商为了保障自身经济利益,在合同中提出不合理的条件。此时,为了尽快确定合同关系,合同管理人员需要采取必要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沟通,既要保障自身单位利益,又要维持合作商的关系。此外,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者的专业技术、职业道德以及法律意识的培养,根据工程项目的各种情况总结规律,在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做出对工程造价有利的策略。

2.2创造良好的合同履行环境。为使建筑合同得到有效的履行,需要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首先合同双方要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开发商还是承包商,都必须要严格遵守诚信原则,从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保证业主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也要保证承包商获得合理的效益。如今,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速度飞快,市场竞争形势也日渐激烈,必须遵守诚信原则才能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其次,要加强在政策方面的引导和支持,加快相关担保和保险制度的完善,如履约担保、投标担保、投资担保、支付担保等,使合同的活动处于利益风险共承担,权利义务均等的环境。

2.3确保合同能够及时、有效的签订。合同签订时要预先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情,对可能发生和能够想到的问题,都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在语言组织上要严密,避免产生歧义,在条款中要尽量使用定量条款;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明确列出工程索赔的条件和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合同签订前,要仔细琢磨,反复推敲,不可盲目签订。制订的合同条款应尽量详细,应包含所有能预知的问题及对策,从而减少纠纷的发生。合同内容要严谨,合同中尽量避免模糊措词。对于可调合同条款,人工费、材料费和设备费等在哪种情况下可调,如何调等在合同中都要明确。合同签订的同时,做好合同备案和公证工作,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工程承包企业要和建设单位加强合同沟通和谈判,澄清分歧,最终达到双方都满意的条款,其目的是确保双方利益都能够兼顾和考虑。

3加强合同实施过程不同阶段的管理对工程造价产生不同影响

3.1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履行义务。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能否按要求进行,对合同的遵守程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合同双方对合同所规定的内容视而不见或者不完全按照合同进行工作,那么我们的工程造价控制自然不会得到好的效果,容易产生各种问题使得我们的造价控制效果达不到预期要求,甚至会产生工程造价增多,工程负担加重等问题的出现。

3.2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合同的执行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突发因素使得我们的合同执行受到影响,这时候也是工程造价容易产生影响的阶段。因此做好合同的纠纷处理以及关于合同的索赔实务就显得格外的关键,我们需要深入的了解合同,更具实际发生的情况对合同出现的问题给予解决,这也是做好造价控制的关键。不存在一个项目的造价控制中不出现纠纷和索赔事件的,所以需要我们格外的注意这一点。

3.3严格现场签证制度。所谓现场签证实质上是由于合同的执行过程会由于环境等因素出现事先没有预计道德情况,为了保证合同可以按照实际以及顺利的执行下去,需要的原有的合同做出相应的改变或者补充,以确保合同的时效性。在这一阶段,我们需要严格的规范我们的签证制度,所签证的条框务必是双方所达成一致的,是实际情况确实需要的。因为这些签证条款的改动对于工程的造价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并且由于签证所产生的造价也会对后期的工程结算产生重大影响。

3.4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在工程收尾阶段或竣工验收之前,应组织相关人员集中编制竣工结算书,按照合同要求能够及时上报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书。提前全面收集、整理、汇总跟工程结算有关的所有资料,各业务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存好原始记录,建立完整的结算资料审查档案,对一些关键的资料要提前完成好相关人员的签字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结算书,应做到有理有据,数据真实,证据充分,附上相关的原始资料和证据。竣工结算书应有承包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和盖章。由承包人将审核后的全套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做好报送签字记录。承包人派出专人与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核算和核对。业主应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计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工程最终审计报告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好质保期间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质保金的退还工作。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是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依据,也是确保双方权益,实现双方责任与义务的依据。当前环境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因素,也是确保施工质量和双方权益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