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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资的可能性

时间:2023-06-07 09:35: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投资的可能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保险投资的可能性

第1篇

关键词: 养老保险金;问题;金融创新;必要性;可能性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1

一、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面临的问题

我国养老保险金受政府委托投资运营将面临着“怎样利用市场机制来使之保值增值”的问题。

第一,世界经济短时间难以复苏。在2008年,社保基金亏损严重,投资股市的资产损失过半,有悖于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原则。养老金涉及到群众的养老问题,应当进行稳健的投资。第二,热钱涌入,金融市场不稳定因素增加。热钱涌入中国,给我国的经济、金融稳定带来了很多不安定的因素。Everson认为:“热钱是其持有者迅速地从一种投资形式转换为另一种投资形式,以取得国际汇率变化的好处,或获得投资的短期高收益为目的的货币”。热钱通过贸易、外商投资、出入境私带等多种途径,使得我国股市螺旋上升。金融市场不稳定,难以为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第三,我国金融市场本身存在许多结构问题。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间存在结构失衡和间接融资市场和直接融资市场间也存在结构上的不平衡制约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转。

二、进行金融创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方面,我国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有着进行金融创新的必要性。

第一,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无非面临着两个选择:投资实物资本和投资金融资本。着两个选择分别代表着不同的风险和收益。投资实物资本时,养老保险金获得的收益相对比较稳定,坏账损失、市场风险较小,但是不可避免的是流动性差,变现困难。而投资金融资本时,一般选择的国债能够带来比较稳定但是收益率较低的收益。股票类风险高,普通股的风险又高于优先股,但是高风险可能带来的是高收益。综合风险和收益两方面来考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应把长期投资的规避风险放在首位,其资产组合应首先考虑没有坏债风险的政府债券等投资工具,在股票投资中,一般情况下应把那些信用好业绩优的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放在首位,其次是优先股最后才是普通股,并通过有效的证券投资组合分散非系统风险。

第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模式特点决定了其管理运作模式必须多样化。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社会养老保险金分为两个部分,即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前者实行现收现付的财务制度,后者实行完全积累的财务制度,资金筹集方式与支付方式不同,其相应的管理运作方式也应当有所区别。

第三,养老基金运作必须兼顾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使其在保值增值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借助资本市场,而且还离不开货币市场。

另一方面,我国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进行金融创新有着其可能性。

第一,由于金融创新的加强和衍生工具的发展,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面临着更为多样化的选择。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也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一个发展方向,衍生金融工具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一个有效的金融市场,而这种金融工具的存在同时也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有效性,使风险得以有效的转移,例如利用期权可以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及最优管理等。

第二,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我国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可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在世界这个舞台上利用资源,不断发展壮大和满足国内需求。

因此,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和我国加入世界经贸组织以及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养老基金开展国际养老金互换以实现更大范围的保值增值,将作为一种可以预见的创新方案,为我国养老基金的管理运营提供一种国际化的视野。

三、政策建议

针对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面临的两个大的方面问题,本文结合金融创新从以下几个角度提出了政策建议。

第一,要健全市场经济体制。

首先,国际金融危机和与之伴随着的热钱的涌入威胁着我国的金融安全。其次,在项目的选择上,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应该集中在国债、企业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再次,在项目的运营和监管上,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应该设立专门的管理和监管机构。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还应该逐渐允许部分养老基金进行多元化的组合投资,成立多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允许进行债券等其他投资。

第二,在法律制度的建设上,应该加强立法,针对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建立相应的法律依据,使得出现问题时能够有法可依。

第三,加强信息披露和制定应急方案。政府应当制定应急方案,对于可能遇见的不同的经济状况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保证居民老有所依,生活保障尽量不受大的经济波动影响。

第四,推出适合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的金融产品。该产品应具有相对较低的风险和较高的收益,有着比较好的增长空间和获利空间。我国的养老保险金还可以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委托投资运营,用世界舞台为我国的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搜集资源,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最后,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是时代的必然选择。我们在前进过程中必须紧紧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走出适合我国的养老保险金委托投资运营制度,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Eveason P. G. 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Z].Dell Publishing,1994.

[2]王武强,吕雪珂.我国金融市场结构特征以及问题与成因分析.中国经贸,2011(14).

第2篇

事件:平安董事会通过再融资议案:拟申请增发不超过12亿股A股股票,发行价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均价;并发行不超过412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债券不超过41,200万张,所附认股权证存续期为12个月,行权比例为2:1

公司公告称,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营运资金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与保险、银行和资产管理等核心业务的战略匹配,能够为公司业务的规模扩展和经营能力提高带来明显益处。估计平安此次A 股再融资的规模将达到1500 亿元左右,成为A 股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再融资项目,并使得平安集团净资产于08 年底达到2300 亿元左右的规模,超过国寿08 年底净资产1967 亿元左右的预期。

我们认为,增发本身是中性的,关键是看:第一这笔资金究竟投资于何处,第二各项业务的竞争力能否因而提高,从而压倒增发带来的摊薄效应。关于资金投向,无非国内国外两个方向。此次增发将使平安有能力在国内和国外资本市场“两线作战”。我们估计07 年底公司总资产规模为6912 亿元,按照15%的投资比例,08 年海外投资额度约为1000 亿元,扣除现有的海外投资约400 亿元,08 年新增海外投资可达600 亿元。而公司此次再融资规模达到1500 亿元,在600亿元海外投资之外,平安仍有900 亿元资金,依然可以完成对一家中型银行的收购(如深发展或者华夏银行等)。再考虑到平安增发前就拥有的1000 多亿元现金,可以断言,增发后的平安有能力在国内和国外两个资本市场同时进行重大股权投资。

在国内市场,我们估计,收购标的是国内保险公司的可能性较小,因为值得平安收购且平安可能收购的保险公司的规模都不大;建行与平安拟合资成立的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会超过100 亿元,若平安持股49%,出资不过49 亿元,也不会是此次再融资的主要目的;因此,在国内市场收购银行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实际上,这也是平安实施“综合金融战略”最需要扩张的方向。若能由此获得平安渴望已久的全国性银行牌照,那将是我们最乐意看到的。但是另一方面,国内已上市的中等规模商业银行中,可供平安选择的比较稀少,而未上市银行中,规模较大的、比较理想的收购标的也并不多,因此,平安的银行收购计划意义重大,但难度也大。

在国外市场,我们估计,类似于“参股富通集团”那样的参股投资可能性较高,而控股某大型金融机构的可能性较低。因为控股策略难度高、条件多、阻力大、程序繁,且平安也未能管理得好国外大型金融机构,协同效应也不易发挥。相反,参股策略相对而言容易实施。次贷危机已经使得很多海外股票出现超跌的买入机会,平安如能完成A 股再融资,则有望在08 中报前后抄底欧美股票,就像05 年QFII抄底A 股那样。在这方面,平安拥有两大优势:保险资金适合长期投资,民营背景降低政治阻力。当然,选时也是有难度的,如果次贷危机引发欧美经济进入衰退期,那么抄底之举可能成为套牢之因。

总之,此次增发后,平安在国内市场战略投资的概率较高,在国外市场财务投资可能较大。

关于业务竞争力,我们认为,平安增发后能否提升主营业务竞争力非常重要。如果不能,那么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投资资产、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都会出现“先增厚、后摊薄”的势态,并最终对公司估值产生4%-6%的负面影响。

以上估值计算的前提是:公司长期投资回报率7%、风险折现率10.5%、新业务倍数为08 年51.3 倍。“先增厚、后摊薄”的原因何在呢?首先是每股投资资产,由于增发价格相对较高,因此在最初的五年中,增发能够增厚每股投资资产。但另一方面,公司原有投资资产能享受投资收益、保费存款以及长期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三方推动”而高速增长,公司增发所得的投资资产,却只能通过投资收益而缓慢滚动,因此,年复一年,增发对每股投资资产的增厚效果逐步下降,到2013 年以后,增发的摊薄效应终于体现,使得增发后的每股投资资产开始低于未增发的每股投资资产。

由于每股收益的最大贡献来源于每股投资收益,而每股投资收益又直接取决于每股投资资产,因此,当每股投资资产呈现“先增厚、后摊薄”的势态,就影响到每股收益也呈现了“先增厚、后摊薄”的势态,在2014 年之前为增厚,在2015 年之后为摊薄。而每股净资产也随着每股收益的“先增厚,后摊薄”而出现了类似的走势。至于ROE,在增发后显著摊薄,从20.2%下降到11.6%,但此后差距不断缩小,到2030 年,估计未增发的ROE 为16.2%,已增发的ROE 为15.4%,比较接近。从内含价值法的角度看,增发将显著提高每股内含价值,同时摊薄每股一年新业务价值以及每股非寿险业务价值,最终使得公司08 年和09 年每股估值分别出现4.3%和5.6%的下降,如表所示。这也是与每股收益“先增厚、后摊薄”相一致的。

由此可见,本次增发后的关键在于:公司将带来何等重大并购?公司是否能由此提升寿险业务及其他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前者对公司的综合金融战略具有重大意义,而后者是公司长期发展和估值提升的重要保证。

由于增发议案还需经过3 月5 日公司股东大会的通过,而此次股东大会的出席股东以2008 年2 月4 日的登记为准,因此,不排除以下可能性:即增发议案被3 月1日起解禁的27.8 亿限售流通股股东否决。

第3篇

但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的经济行为往往是非理性的——这是心理学对经济学的重要贡献。面对风险决策,人们是会选择躲避呢,还是勇往直前?保险公司如何面对客户非理性——甘冒风险拒绝保险的行为呢?

一.人的非理性拒绝保险

让我们来做这样两个实验。一是有两个选择,A是肯定赢1000(1000,1),B是50%可能性赢2000元,50%可能性什么也得不到(2000,0.5)。你会选择哪一个呢?超过80%的人都选择A,这说明人是风险规避的。二是这样两个选择,A是你肯定损失1000元(-1000,1),B是50%可能性你损失2000元,50%可能性你什么都不损失(-2000,0.5)。结果,超过70%的人选择B,这说明他们是风险偏好的。

可是,仔细分析一下上面两个问题,你会发现他们是完全一样的。假定你现在先赢了2000元,那么肯定赢1000元,也就是从赢来的2000元钱中肯定损失1000元;50%赢2000元也就是有50%的可能性不损失钱;50%什么也拿不到就相当于50%的可能性损失2000元。

由此不难得出结论:人在面临获得时,往往小心翼翼,不愿冒风险;而在面对损失时,人人都成了冒险家了。这就是卡尼曼“前景理论”的两大“定律”。

人在面临获得的时候,喜欢躲避风险,而在面临损失时,却又倾向于冒险了。这是卡尼曼[2](Kahneman)与特沃斯基(Tversky)的“前景理论”[3]的重要观点。理性使我们规避风险,非理性又让我们有风险偏好。

在人寿保险行为中人们有同样的非理。纯粹保障型产品没有储蓄型产品受欢迎。保险是一种损失性风险,这是由保险基本原理——损失补偿——决定的。用“前景理论”的实验描述人寿保险就是两种选择保险A有50%[4]可能死亡损失生命和1000元(保费)获得2000元(保险金),50%生存但损失1000元(保费),不保险B有50%可能死亡损失生命,50%生存而没有损失。如果把保险金当成对生命损失的补偿,那么A是(-1000,1),B是(-2000,0.5)。大部分人选择不保险B,这说明他们是风险偏好的。所以人们的非理性拒绝保险——风险规避——而寻求风险。

二.非理性人寿保险产品

显然,保险公司不会有上述的损失概率达到50%的产品。保险人经营的风险发生的概率一般不高。这是保险产品的经济可行性要求。理性上讲,保险的目的是风险转移与损失分担。只有纯保障性产品才是被保险人最理性的保险选择。由于人们面对损失的非理性,纯保障性保险产品往往不被市场接受。人寿保险市场主要是具有储蓄[5]功能的产品。长期死亡险和短期意外险占总保费比例不到十分之一,加上健康险也不到五分之一。

2002年全国人身保险保费2275亿,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79亿,健康险保费122亿,寿险保费2074亿[6]。占人身险保费91%以上的寿险保费中属于纯保障责任的保费不到10%。大量的还本性的两全险和养老金险,客户可以反还保费同时又得到了保险保障。其实是用客户保费的利息充当了保险保障的保费。这种利息收入对客户不敏感。这就是芝加哥大学萨勒(Thaler)教授所提出的“心理账户”的概念。

钱就是钱。同样是100元,是工资挣来的,还是彩票赢来的,或者路上拣来的,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是一样的。可是事实却不然。一般来说,你会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存起来舍不得花,而如果是一笔意外之财,可能很快就花掉了。

这证明了人是有限理性的另一个方面:钱并不具备完全的替代性,虽说同样是100元,但在消费者的脑袋里,分别为不同来路的钱建立了两个不同的账户,挣来的钱和意外之财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今天晚上你打算去听一场音乐会。票价是200元,在你马上要出发的时候,你发现你把最近买的价值200元的电话卡弄丢了。你是否还会去听这场音乐会?实验表明,大部分的回答者仍旧会去听。可是如果情况变一下,假设你昨天花了200元钱买了一张今天晚上的音乐会票子。在你马上要出发的时候,突然发现你把票子弄丢了。如果你想要听音乐会,就必须再花200元钱买张票,你是否还会去听?结果却是,大部分人回答说不去了。

可仔细想一想,上面这两个回答其实是自相矛盾的。不管丢掉的是电话卡还是音乐会票,总之是丢失了价值200元的东西,从损失的金钱上看,并没有区别,没有道理丢了电话卡后仍旧去听音乐会,而丢失了票子之后就不去听了。原因就在于,在人们的脑海中,把电话卡和音乐会票归到了不同的账户中,所以丢失了电话卡不会影响音乐会所在账户的预算和支出,大部分人仍旧选择去听音乐会。但是丢了的音乐会票和后来需要再买的票子都被归入同一个账户,所以看上去就好像要花400元听一场音乐会了。人们当然觉得这样不划算了。

同样的,保险客户对所交保费与保费的利息建立了不同的帐户,保费是自己付出的而利息是获得的“意外”之财。显然,保险客户更看重保费。

这种保险市场的选择正好映证了“前景理论”的结论。面对客户的非理性选择,保险人要有针对性的非理性产品。

三.非理性寿险营销

面对人们的非理性决策,在寿险营销中必须抓住客户心理,理性地进行非理性营销。

1让计划书看起来很美

卡尼曼在做诺贝尔演讲时,特地谈到了一位华人学者的研究成果,他就是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终身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行为科学中心主任奚恺元教授[7]。

来看一个奚教授于1998年发表的冰淇淋实验。现在有两杯哈根达斯冰淇淋,一杯冰淇淋A有7盎司,装在5盎司的杯子里面,看上去快要溢出来了;另一杯冰淇淋B是8盎司,但是装在了10盎司的杯子里,所以看上去还没装满。你愿意为哪一份冰淇淋付更多的钱呢?

如果人们喜欢冰淇淋,那么8盎司的冰淇淋比7盎司多,如果人们喜欢杯子,那么10盎司的杯子也要比5盎司的大。可是实验结果表明,在分别判断的情况下(评点:也就是不能把这两杯冰淇淋放在一起比较,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决策所依据的参考信息往往是不充分的),人们反而愿意为分量少的冰淇淋付更多的钱。实验表明:平均来讲,人们愿意花2.26美元买7盎司的冰淇淋,却只愿意用1.66美元买8盎司的冰淇淋。

这契合了卡尼曼等心理学家所描述的: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在做决策时,并不是去计算一个物品的真正价值,而是用某种比较容易评价的线索来判断。比如在冰淇淋实验中,人们其实是根据冰淇淋到底满不满来决定给不同的冰淇淋支付多少钱的。

在为客户设计保险计划时,可以附加风险很低的保障责任。客户花相对主险保费很少钱获得很高保障(保额)。这让客户看起来很美的计划书必容易让客户满意。

2突出客户获得

“前景理论”的另一重要“定律”是:人们对损失和获得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损失的痛苦要远远大于获得的快乐。在寿险营销中通过适当的话术突出客户获得的快乐,弱化损失的痛苦。

先让我们来看一个萨勒曾提出的问题:假设你得了一种病,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低于美国年均车祸的死亡率)会突然死亡,现在有一种药吃了以后可以把死亡的可能性降到零,那么你愿意花多少钱来买这种药呢?那么现在请你再想一下,假定你身体很健康,如果说现在医药公司想找一些人测试他们新研制的一种药品,这种药服用后会使你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突然死亡,那么你要求医药公司花多少钱来补偿你呢?在实验中,很多人会说愿意出几百块钱来买药,但是即使医药公司花几万块钱,他们也不愿参加试药实验。这其实就是损失规避心理在作怪。得病后治好病是一种相对不敏感的获得,而本身健康的情况下增加死亡的概率对人们来说却是难以接受的损失,显然,人们对损失要求的补偿,要远远高于他们愿意为治病所支付的钱。

健康险中有一种住院津贴的责任,相对补偿性的医疗报销责任,住院津贴是很受欢迎的产品[8]。被保人觉得报销性责任没有给他带来额外“收获”,而津贴却有“收获”。

再来看一个卡尼曼与特沃斯基的著名实验:假定美国正在为预防一种罕见疾病的爆发做准备,预计这种疾病会使600人死亡。现在有两种方案,采用A方案,可以救200人;采用B方案,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救600人,三分之二的可能一个也救不了。显然,救人是一种获得,所以人们不愿冒风险,更愿意选择A方案。

现在来看另外一种描述,有两种方案,A方案会使400人死亡,而B方案有1/3的可能性无人死亡,有2/3的可能性600人全部死亡。死亡是一种失去,因此人们更倾向于冒风险,选择方案B。

而事实上,两种情况的结果是完全一样的。救活200人等于死亡400人;1/3可能救活600人等于1/3可能一个也没有死亡。可见,不同的表述方式改变的仅仅参照点——是拿死亡,还是救活作参照点,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在表述方式上将得与失参照点平移以“获得”为中心。例如损失20元保费,获得200020元保额(保额加反还保费[9]),表述成(净)获得200000元。3改变客户的参照系

不过,损失和获得并不是绝对的。人们在面临获得的时候规避风险,而在面临损失的时候偏爱风险,而损失和获得又是相对于参照点而言的,改变人们在评价事物时所使用的参照点,可以改变人们对风险的态度。

比如有一家公司面临两个投资决策,投资方案A肯定盈利200万,投资方案B有50%的可能性盈利300万,50%的可能盈利100万。这时候,如果公司的盈利目标定得比较低,比方说是100万,那么方案A看起来好像多赚了100万,而B则是要么刚好达到目标,要么多盈利200万。A和B看起来都是获得,这时候员工大多不愿冒风险,倾向于选择方案A;而反之,如果公司的目标定得比较高,比如说300万,那么方案A就像是少赚了100万,而B要么刚好达到目标,要么少赚200万,这时候两个方案都是损失,所以员工反而会抱着冒冒风险说不定可以达到目标的心理,选择有风险的投资方案B。可见,老板完全可以通过改变盈利目标来改变员工对待风险的态度。

在制订保险计划时,有两种方法可以改变参照系。一种是将保费损失隐含必要消费中或相对必要消费不明显。例如,航空意外险保费相对机票价格不是损失。同样,可以有列车旅客意外险、汽车旅客意外险等,只要保费不超过车票价格的5%,人们是不敏感的。另一种是提高客户对现有生活的优越感,进而产生保持这种生活持久下去的愿望,从而厌恶风险增加保险需求。

4帮助客户完美

再来看一个奚教授做的餐具的实验。比方说现在有一家家具店正在清仓大甩卖,你看到一套餐具,有8个菜碟、8个汤碗和8个点心碟,共24件,每件都是完好无损的,那么你愿意支付多少钱买这套餐具呢?如果你看到另外一套餐具有40件,其中24件和刚刚提到的完全相同,而且完好无损,另外这套餐具中还有8个杯子和8个茶托,其中2个杯子和7个茶托都已经破损了。你又愿意为这套餐具付多少钱呢?结果表明,在只知道其中一套餐具的情况下,人们愿意为第一套餐具支付33美元,却只愿意为第二套餐具支付24美元。

这里显示了人们追求完美的心理。“完整性”本身是一种美。一套餐具件数再多,破了几个就不美了。如果客户已经买保险了或是老客户,我们可以指出他保险计划存在“缺陷”,需要新的保险保障来完善。象补充医疗是对社保医疗的完善,补充养老是对社保养老的完善。人的生、老、病、死都需要保险保障。“完整性”是我们拓展保险市场的金钥匙。

5调整客户“心理帐户”

人们分别为不同来路的钱建立了两个不同的账户,挣来的钱和意外之财是不一样的。同样,也为不同的消费建立“心理帐户”。有些消费帐户预算总是会比较充裕而稳定,有些帐户波动性大而成为临时和备用帐户。如果说服客户动用临时帐户进行保险计划相对比较容易。在客户收入帐户与消费帐户之间有些关系紧密几乎是同一个帐户,有些比较随意,有一个分配过程。往往固定收入用于固定消费联系非常紧密,只有有盈余时才分配到非固定消费和投资帐户。

我们不要将保险计划固定到消费帐户。针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让投资帐户贫乏的客户把保险列入消费帐户,让投资帐户充足的客户把保险列入投资帐户。有些收入帐户的“意外”收入需要时间分配到消费和投资帐户。在这个过程中,引导客户参与保险计划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6小数法则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进行判断,往往会以偏概全、以小见大。概率论中贝叶斯定理的大数法则告诉我们,一个理性推断行为不仅会使用大样本的所有信息,也会利用所有的先验信息。但实际上人们往往只是重视了条件概率,而忽视了先验概率。卡尼曼与特韦尔斯基提出了他们称之为“小数法则”的许多例子,即人们通常会根据自己已知的少数例子来作推测。我们都知道,概率论中存在“大数定理”,指的是当分析样本接近于总体时,样本中某事件发生的概率将接近于总体概率。而“小数法则偏差”是指人们将小样本中某事件的概率分布看成是总体分布。人们在根据现有信息对不确定事件进行判断时似乎不关心样本的大小,也就是与“样本无关”。例如,投掷6次硬币如果出现4次正面2次背面,人们会将这个结果“推论”到投掷1000次的情况,因而高估出现正面的概率。这也说明人们往往会过于简单地将对不确定事件条件下的判断建立在少量信息的基础上。中国有句古话,“亡羊补牢”。如果发现邻居被人偷盗,会加强自己家的防盗系统,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网等。其实,从社会总体上看,入屋盗窃发生的概率与邻居家被盗没有直接关系。人们往往从身边发生的小数有时是偶然事件去推理,判断。这正是与大数法则相对的小数法则。如果保险人从大数法则出发判断损失概率是理性的,那么个人从个别事件推理出的损失风险是非理性的。

保险人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用专题节目、专栏[10]形式广泛报道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灾难事件,加深读者对各种危险的印象,触发客户非理性联想,提高公众投保意识。

7悲剧的感染力

假设这个小岛上有1000户居民,90%居民的房屋都被台风摧毁了。如果你是联合国的官员,你以为联合国应该支援多少钱呢?但假如这个岛上有18000户居民,其中有10%居民的房子被摧毁了(你不知道前面一种情况),你又认为联合国应该支援多少钱呢?从客观的角度来讲,后面一种情况下的损失显然更大。可实验的结果显示,人们觉得在前面一种情况下,联合国需要支援1500万美元,但在后面一种情况下,人们觉得联合国只需要支援1000万美元。

90%的破坏性产生的悲剧色彩给人们以震撼。这正是航空意外险在没有推销的情况下购买比例超过80%的原因之一。因为航空事故的死亡率几乎是100%。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加深了人们对航空事故印象,提高了对航空危险的厌恶程度。同样的原因,保险人通过各种媒体广泛报道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灾难事件时,要选择更惨烈、悲剧色彩更浓的事件进行更深入的跟踪报道。

四.最大化人们的幸福

人们最终追求的是幸福,而不是金钱。这是经济学新的发展方向。人们在追求金钱时,往往异化了。金钱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传统经济学认为增加人们的财富是提高人们幸福水平的最有效的手段。但奚教授认为,财富仅仅是能够带来幸福的很小的因素之一,人们是否幸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很多和绝对财富无关的因素。举个例子,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美国的人均GDP翻了几番,但是许多研究发现,人们的幸福程度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压力反而增加了。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我们耗费了那么多的精力和资源,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财富,但是人们的幸福程度却没有什么变化。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归根究底,人们最终在追求的是生活的幸福,而不是有更多的金钱。因为,从“效用最大化”出发,对人本身最大的效用不是财富,而是幸福本身。

我们不能一味地用金钱来衡量客户的得失。安全感的满足、爱心与责任心的体现、时尚的追求等是一份保险计划给人们心理上幸福感。所以在引导客户的享受保险的诸多幸福与快乐前提是保险的交费计划要确实可行,不至于成为生活的负担。只有这样客户才能体验纯粹的幸福与满足。

通过完善的客户服务,保险人与客户建立紧密联系,使客户产生归属感。

五.结语

大多数人的行为作为个体不是非理性的,人们不会断然地去冒险、也不会不加考虑地去买保险。我们总是会遵循某种可以使我们有预见地或系统考虑问题的方式来进行决策,只不过这些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传统的理性决策模型。绝对的理性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必须占有足够信息,二是具有完备逻辑。这两个条件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是无法真正满足,何况在比较紧急时还有一个时效性问题,即运用逻辑尽可能快。所以人们非理性是绝对的。保险产品的特点和人们需求隐性化决定了人们非理性地拒绝保险。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要针对人们的非理性进行产品设计和保险营销。[1]创立博弈论的数学家约翰∙冯∙诺伊曼教授用个人收入的效用曲线解释了理性经济人也有风险偏好的情况。

[2]卡尼曼因为对非理性经济行为的研究,建立了“前景理论”而获得200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3]概括来说,前景理论有以下三个基本原理:(a)大多数人在面临获得的时候是风险规避的;(b)大多数人在面临损失的时候是风险偏爱的;(c)人们对损失比对获得更敏感。

[4]生命表显示60岁的人在20年间的死亡率超过50%。

[5]这里不指因平准保费必然产生的储蓄。

[6]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统计资料。

[7]奚教授用心理学来研究经济学、市场学、决策学等学科的问题,是这个领域的主要学者之一。

[8]保险人往往将医疗津贴产品作为附加险来促主险销售。

第4篇

关键词:激励;可保利益;道德危险;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

中图分类号:F069.9;F8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31(2009)09-0058-03

人类在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面临着自然界和人类自身的各种风险。作为现代社会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市场则成为人们规避和分散风险的一种手段。但是并非所有的风险都是可保的,比如商业损失保险就属于不可保的范围。什么情况下才会存在保险市场?在保险市场存在的情况下如何应对道德风险 问题?保险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起的逆向选择 问题,它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有什么影响,应该如何解决?本文将对以上问题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对其加以简要分析。

一、保险市场存在与否的经济学分析

在保险法中存在一个可保危险的概念,用来指明哪些危险属于保险法承保的范围,其必须具备的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危险的纯粹性。在一般社会观念中危险可以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前者仅指遭受损害的可能性,并无获利的可能,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危险;后者则既包括受损的可能性也包括获利的可能性。保险所承保的危险仅限于纯粹危险,而不包括投机危险。[1]这样的规定原因在于保险市场建立的前提是被保险人的风险中立,即人们对风险都采取规避的态度而不属于风险的偏好者,如赌徒、攀岩者及赛车选手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性人的选择是趋利避害,而不会去积极的寻求风险。在风险中立的场合人们没有追逐风险发生的动机,即风险发生与否,在保险存在的情况下不会改变当事人进行成本收益的比较分析后的经济决策。

对于纯粹的危险,由于仅有受损害的可能性而无获利的可能,在没有保险的情况下人们会极力去避免。在购买保险的情况下由于保险的补偿性,而被保险人不可能从事故的发生中获取额外的收益,因此其没有促使保险事故发生的激励。补偿性原则避免了部分道德风险的发生。从成本收益分析的角度来看,道德风险仅仅发生于保险事故会给保险人带来额外利益的情况下,超额利益的存在会给投保人的懈怠以激励。一般情况下,不足额保险相比足额保险可以更好的预防道德风险的发生。

而当一种危险为投机性危险时,由于损失存在的同时还具有获利的可能性,这时保险的存在可能就会对当事人产生不正当的激励。这种情况下保险的存在会改变当事的投资和决策,促使其冒险和过度地投资。因为保险的存在改变了当事人的成本和收益分析。在成本方面当事人需要支付额外的保险费。而在收益方面,如果成功,其收益在投保前后是不变的;如果投资失误,这时候投保前后收益将出现极大的差异,投保后投保人的损失减少了,而减少的部分正好是保险金的赔付额。对比投保前后当事人的成本收益情况,我们会发现在没有保险下不可能存在的决策,在这时却变成了有盈利空间或者至少是大大减少损失的经营活动。同时这也会使被保险人缺乏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的激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投机者不采取任何必要的注意措施和努力,保险公司也会为额外的损失买单,根本不会增加其成本和费用。即使投机活动失败,也可由保险金的支付而补偿其损失。而一旦成功则其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润。正是因为投机活动中的保险的存在,使投机仅具有盈利的可能性,而不具有受损的可能性,而这会给投机者以不当的激励,使其无需去规避风险的存在。同时,由于当事人损失的可能性和数额比投保前减少,会刺激过度投资和冒险的存在。使得投机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因此而发生变化。同时由于像证券投资、企业收益类投机性危险受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很大范围的区域内仍是不确定的。大数原理根本就无法适用。因此保险人无法对一个总体损失几率不确定的风险进行承保。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它们可以运用大数定律将在个人看来是随机的、不可预言的和不可靠的事情在一大群人中变成确定的和可预计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可以成为可保险且形成完善的市场,也是由于其损失是易于计算和测控的。因此,大数原理的运用和风险中性是保险市场存在的前提。

保险的存在还需要大量随机事件的存在,这样保险公司才能将各种不同的随机事件合并起来,并将风险分散。从而不确定的风险可以变成相对确定的和可预见的风险,使那些对个人来说是很大的风险,使那些对个人来说是很大的风险,能够变成对许多人来说是小的风险。[2]

二、道德风险的存在及其经济学分析

保险法中,当事人为诈取保险金而故意促成或扩大的危险称为道德危险,包括积极的道德危险和消极的道德危险。积极的道德危险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诈取保险金而故意促使危险发生的行为。例如海上保险的被保险人凿沉被保险船舶,火灾保险的被保险人纵火焚烧被保险财产,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故意自杀或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等。消极的道德危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有保险而怠于保护或者疏于施救保险标的而造成或扩大的危险。例如被保险人在船舶遇难是怠于施救,在被保险财产水火时任其焚烧等。[3]

道德危险由于其是当事人故意或重过失促成的,因此是可以由法律加以规定,将其排除于可保危险之外的。由于损失自负,就可以抑制被保险人实施道德危险。故意和重大过失在法律上易于规制,举证的成本也较低,因此在经济学上,这种制度的规定是经济的。既不会增加善意投保人的负担,也有利于保险人权益的保护,且不会增加过多的额外成本。

而对于一些由于当事人的轻过失或没有尽到适当注意义务或低于保险前的注意程度而增加的事故发生几率,法律是无法加以规制的。因为法律只能以一般人的一般标准去设定义务。假设你为你的汽车购买了一套新的立体声放音设备,如果你没有买保险,被窃后你将无法弥补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你很可能每次离开汽车时将它锁上,晚上把它停在明亮的地方,只光顾那些管理良好的停车库,等等。假设你购买了一份保险合同,随着保险合同的生效,你就可能对锁车或把车停在光亮的地方之类的谨慎之举不太注意了。[4]即你的财产已投保这一事实可能导致你按增大损失发生的概率的方式行事。保险降低了个人避免发生所投保事故的积极性。

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和激励存在着取舍的关系:保险减轻激励。保险范围越大,激励减轻的越多;一个人将风险转移出去的越多,他避免坏结果和促成好结果的激励就越弱。如果我的房子只就任何损失的50%投保,那么我就有很强的激励确保不会失火。如果他保了100%的险,便没有什么激励将资源用在防火上了。[5]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投保之后被保险人的行为方式会因投保这一事实而发生变化,从而使得损失的概率增加。对于这种过失行为无法予以法律的直接规制,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改变激励,通过一些方式增加保险事故发生给当事人带来的成本增加或者收益减少,以利益获得的多少给投保人的行为予以激励和引导,以此来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简言之,就是以当事人的利己动机去引导和激励当事人的行为。一些保险公司试图通过对被保险者的某些容易确定的行为给予保险费折扣来引导更安全的行为。例如不吸烟者的人寿保险费较少;不喝酒的人的保险费较低;装有烟火探测器住户的火灾保险费较低。通过支付不同保险费的方式对被保险人的行为给予引导,激励保险人避免保险事故的发生。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共同保险,即保险者承担损失中的一个固定的百分比,而剩下的损失由被保险者自己承担。这样就会引导被保险者提高注意,谨慎的管理保险标的,因为损失的部分自我承担会激励其维护保险财产。

在我国的保险法中,强调财产保险的补偿性原则,即保险金的支付只能使其恢复到损失发生前的经济状况,不能超过这种状况。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不能通过保险获得额外的利益,以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我国的保险法中不承认超额保险的超额部分的效力,只存在足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对于这两种方式笔者认为不足额保险可以更好的减少和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因为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不但没有促成保险事故发生的激励,同时由于在事故发生时其自身需要承担部分损失,就会比足额保险情况下更多的注意和谨慎,以及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激励。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在道德风险问题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同时保险公司又没有办法去避免时,其通常的做法是只提供有限的保险或根本不提供任何保险。保险公司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主体,其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道德风险严重而又没有办法避免的情况下,提供保险对保险公司来说就意味着绝对的损失。

三、保险合同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及逆向选择

信息不对称问题广泛存在于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危险承担具有不确定性,既受客观因素的影响,也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收益人的道德品质密切相关。由于保险人对其所承保的标的无法加以直接控制,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难以获知或知之有限,许多相关资料完全根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6]。被保险人对标的的真实情况完全了解,但是对于保险人来说则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保险人很难搜寻到这些信息,即使可以也会因搜寻成本过高而不具有可行性和现实性。而对于投保人来说他履行告知义务的成本为零,根本无需任何的搜寻成本。因此法律将投保人的告知义务规定为法定义务,而非仅仅是契约义务,且预设法律责任于其后这样可以减少当事人双方的交易成本。规定投保人违反此义务需要由自己承担责任,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就此免责。这样即使在投保人恶意的情况下,保险人也不会因此而承受损失,因为其可以就此而免责。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当事人的虚假陈述,解决了部分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法律规定总是存在漏洞,它不可能预料到所有的情形,如果依靠法律解决完全信息不对称问题是不可能的,而且成本也很高.

尤其是对于由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法律基本上是爱莫能助。当风险最大者成为最可能购买保险的人群时逆向选择问题就发生了。个人遇到事故的概率取决于个人生活和行为的特点,而这些不是保险公司能够完全观察到的。即保险人不能够很容易区分高风险的被保险人和低风险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对每个人的风险不是很清楚。保险费的收取只是根据可观察到的因素予以确定。尽管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大数定律估计概率,但这仅仅是一个平均的概率。在这个大数样本群体里肯定有些人的鲁莽超过了平均水平,而有一些人的谨慎程度会高于平均水平。当保险公司将保险费确定在这个平均水平时,低风险的人会停止购买保险,因为这个价格对他们来说太高了;而对于那些鲁莽的高风险者则是一个划算的交易。

而在很多情况下每个被保险人都要比保险公司更清楚他们真正的风险类型。例如,被保险人很清楚自己会不会过量饮酒,是不是有较高的健康风险等等。如果是这样,这种信息上的不对称就会导致高风险类型的人来购买保险,而低风险类型的人则不会购买保险。由于低风险顾客的离开,剩下的则是高风险的投保人,会使保险公司的平均风险和成本增大。因而保险公司必须提高价格才能弥补成本。如果价格提高,需求就会因此而减少,很多人更会选择退出市场。在逆向选择严重的情况下可能根本就不会存在保险市场,因为交易根本不会发生。

对此,保险公司亦可以采取一些方法加以防范。如通过适当规定一些不同的保险费或不同的类型内容的保险范围。对保险的市场进行进一步的细分,从而做出更符合每个群体实际情况的保险方案。例如共同保险也即部分保险加上相对较低的保险费对高风险者的吸引力肯定不如低风险者的吸引力。而全额保险加上略高的保费可能会更受高风险者的青睐。通过这种方法保险公司可以对不同风险级别的被保险者加以区分。当然这种细分也是建立在保险人对投保人的信息掌握程度较高的情况下。至少应该了解应如何对各种保险人如何加以细分。如果搜寻这些信息的成本仍然超过其利润则保险人只有放弃这一市场。

这时候一般都需要政府的介入,由政府来对这些人提供社会保险。因为在逆向选择的情况下,市场的资源配置是失灵的,虽然政府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纠正市场失灵所引致的逆向选择,政府却可以强制保险,扩大市场的覆盖面而防止逆向选择。■

参考文献:

[1]温世扬.保险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保罗.萨缪尔森.经济学[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3]温世扬.保险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4]罗伯特.D.考特.法和经济学[M].北京: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第5篇

摘 要:信息不对称是指在进行交易时,由于一方对另一方的信息掌握不充分而不能做出准确的决策。我们又把影响某种事件发生概率的行动叫做提防行动。在中国新兴市场环境下,信息不对称状况展现在经济领域会因逆向选择而造成重大利益损失或使企业面临破产危机。本文举例分析部分行业采取恰当提防行动缓冲危机,平稳运行,以求寻找最佳临界点,在该处企业披露信息程度与选择正确投资组合达到盈亏平衡点,实现利益最大化。

关键词 :信息不对称 提防行动 逆向选择 信息披露 企业经营

信息不对称往往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个结果。逆向选择是发生在交易之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逆向选择增加了不良贷款的可能性,因为最想获得贷款的人往往是无法偿还可能性最大的人群。而道德风险发生在交易之后,在交易之后由于借款者使用的是贷款者的资金,他们很可能去肆无忌惮选取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区投资,加大了不能偿还的可能性,所以考量道德风险的大小往往会使贷款者决定是否放出贷款。

逆向选择时有发生,例如企业组织人才流失问题就遵守彼得原则,招聘市场上,招聘者有可能会因为以偏概全的地域歧视而与真正有能力的应聘者擦肩而坐却选择了不实用的雇员。同样在信贷市场上,贷款人的信用越差,利率却会越来越高。在保险市场上往往投保人的健康状况越差,保费越高,有时因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信息不对称的关系,投保人往往利用这一短板骗保。但事实上,若完全竞争市场每个消费者都愿意购买保险,且这些消费者愿意进行相同量的提防行动,那么相应的保险公司将也愿意提供更多保险。这钟情况不会发生是因为消费者应当愿意自主采取提防行动时,他们的合理选择就是较少的购买保险。

以车险为引例,假设一家保险公司提供车辆损失险,经过社会调查发现,私家轿车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或运输行业车辆受损概率高,如果他们不经计算直接以平均损失率进行索赔那么保险公司就会面临极大的破产危机,因为面临高风险的消费者才会极度渴望购买此类险种,相比没经常发生此危机的消费者不会购买这类保险,这样保险公司索赔的概率就会高于从低风险收入者赚取的保险费。如此亏损的商业模式为什么保险公司还能经营下去?因此保险业也常常利用规模经济的经营模式,他们将保险产品推销给汽车销售公司,将车险作为购买车辆附加的一揽子费用加于汽车售价,将费率建立在所有车辆平均风险的基础上,由于大量车辆参加保险计划,故大规模收益将会弥补占用在一小部分跑路多受损利率大的车辆赔偿上。若恰好私家车主对标的物定期进行维修保养那么占用在小概率赔偿车上的资金更少,保险公司就可将更多资金投于扩大规模吸收保单,提防行动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融通意义重大。

在股票和债券市场上,投资者由于不知道购买的是好公司或坏公司的有价证券,他们只愿意购买反映当前股票市场平均质量价格的股票和所含平均违约风险的债券,当发行证券的公司管理者看到投资者低估了本公司股价,他们会拒绝向投资者发放股票,宁愿自己持有而不再融资,而当投资者知道自己所投证券的公司是低回报高风险的差公司,他也不再会购买债券,这样一来,股票债券将很难再市场是流通下去。由于高昂的信息搜索成本与投资者的有限理性,信息噪声等原因,投资者难以获得真实信息,也表现为证券市场上的“非信息本源性”以及信息披露成本导致上市公司不愿披露信息,这里成本并不单指公开费用而指隐含的成本,即信息披露后商业机密泄露带来的收益损失。由此知过多披露信息会使企业经营受损,隐藏全部信息会使市场混乱难以分辨公司经营效应,优质企业融资会更加困难。总体而言,高价值公司基于市场交易的动机通过自愿披露获取资源的内在驱动力不足,且受到关系等专有成本的影响,往往倾向于选择低披露政策;但是在市场化进程较高的地区,各类市场发育程度更高,因此资本市场交易的披露动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强。

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力是极大的。还以证券为例,首先,在美国有标准普尔指数一样对证券公司进行评级的机构,投资者为获取对证券公司正确的测评花费一定成本购买公司对应成本,由于搭便车现象的存在,其他一些投资者也正无意之中窥视着购买信息的投资者并与他购买相同证券组合,购买人数超出了平均水平导致供不应求股价抬升,购买信息的投资者将面临高于看中股票实际价格的成本购买股票,长久如此会引起证券市场混乱。金融市场往往是监管最严的场所,欧美国家往往选择公开市场信息要求企业亮出一部分重要财务报表或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披露,然后隐性信息往往超过所能掌控的信息,且信息造假严重,所公布的部分交易数据并不能真正如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故效果并不理想。不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将不会达到帕累托最优使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不会得到剩余。

解决逆向选择对于维持市场秩序使经济平稳前进有重要意义。究其源头解决方法唯有三种,一是销售者适度发出真实信号,二是政府强制监管披露信息,三消费者收集信息提高信息的对称程度。自1991年开始,中国政府推出手段开始实行质量认证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由于工作量庞大,因此对一些经常性检验合格的商品冠以免检标志。对于企业自身来说,主动发送信号在一定程度下可以加大销售量,往往比隐藏信息得到的收益更为客观。可以采取的一种发送方式是提供保证书,保证在得到商品或使用中出现约定质量问题消费者会得到一定补偿。保证书的订立除了让消费者增加购买商品的信息外,也督促企业在各个环节保证质量,形成公平秩序良好的市场。中介机构为买方对卖方进行了很好的测评,为卖方对买方信用进行估测,减少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号传递模型还可以让我们对实际劳动市场有一个很好的洞察,根据一项推测,经历16年教育的经济报酬大约是经历15年教育经济报酬的3倍。因此,积极向对方传递适量信号是一种经营策略,有利于对方了解自身,展现自身优质的一面,赢取他人信任,融通资金,建立自己的品牌。同时企业自身也应提高实力,对不可见的危机做好提防行动,在对未来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提高应对风险的能力,走出逆向选择与被逆向选择的困境。

参考文献:

[1]程新生 谭有超 许 垒.公司价值、自愿披露与市场化进程——基于定性信息的披露[J].金融研究,2011年第8期

[2]辛 琳.信息不对称理论研究.嘉兴学院学报.200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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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关键词:利率风险;利差损风险;风险价值

改革开发30多年来,中国的寿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保费年收人不断增加,保费年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4927.3亿元,与此同时,寿险公司的数量也明显增加。从一家综合性保险公司增加到2005年底的93家(其中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6家,财产保险公司35家,人身保险公司42家,资产管理公司5家,再保险公司5家;中资保险公司42家,外资保险公司40家)。寿险业已经成为当今中国金融行业的一大亮点。但由于外部经营环境的改变,特别是金融市场与经济因素的连动反应使寿险公司、消费者的行为发生了改变,使我国寿险业存在巨大的潜在风险。寿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寿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风险,包括实际死亡率超过期望死亡率,投资资产的质量可能恶化使实际收益率低于期望收益率。实际费用率超过期望费用率,其他公司可能发明出更为有效的经营方法,市场利率的变化导致的损失,等等。按北美精算师学会(SOA)的分类,寿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资产风险(指因寿险公司的债务人不能按期偿债或保险公司投资资产市价的下降而引起的资产贬值带来的风险)、定价风险(指定价不足以弥补死亡率或伤残率恶化等带来的风险)、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化的不确定性导致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最终影响偿付能力)和经营风险(指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般商业性风险,包括社会、法律、政治、技术等方面)。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利率风险,传统的精算定价理论假设:利率是确定的,即精算师在定价过程中采用确定的保单预定利率,但事实上利率具有随机性,从而会引发寿险定价利率风险。而利率风险中寿险定价利率风险更是长期困扰我国寿险公司的问题。

一、寿险定价利率风险是指寿险资金实际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之不利偏差引起的亏损的可能性。

寿险定价利率风险是威胁着寿险公司盈利能力和寿险经营稳定性的一大风险,其发生带来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利差损.即通常所说的保单利差损风险。利差损是指寿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低于人寿保险产品的定价利率而产生的亏损。由于人寿保险业务一般都是长期性的,因此,寿险公司从在保单中承诺了保证最低投资收益率的那一刻起,利率风险就如影相随了。寿险产品是应付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本质上属于金融类产品,利率始终是其定价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之一。设计保单时的精算考虑,在技术允许的条件下已经极大地量化了,比如,生命表中的不确定因素,通货膨胀率,以及根据大数法则得到的各种保险风险的出险率。只有预期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这一项由于未来市场利率风险千变万化。精算假设所采用的利率,不管是监管部门统一确定的定价利率,还是根据银行存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投资收益率的历史情况,兼顾未来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利率,都只是一种假设性的利率。由于寿险产品的长期性,这种假设性利率就不可避免地会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受到市场利率上下波动的影响(在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这一现象将是明显的)。寿险公司未来现金流量自然极大地受利率变化的影响,因而利率风险在寿险公司未来经营中的影响绝不可等闲视之,需大力加强管理寿险产品的定价机制。

二、保险的实质是依据大数法则集合风险、分摊损失。

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保险人一方面从多数投保人处收缴保险费,作为未来给付保险金的准备金而留存在保险公司内;保险费率是保险人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取的每单位保险金额的保险费,也就是保险的价格。一般人寿保险单的毛保费(也叫总营业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构成。纯保费用于保险合同规定的特定责任损失的补偿和给付,按我国的方法,还包含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责任的一定报酬(即为保险公司的利润)。纯保费依据预定利率和源于生命表的预定死亡率来计算。附加保费用作弥补保险公司经营服务所耗费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佣金手续费等)以及风险安全加成。其中,安全加成用以补偿死亡率及市场等的风险。保险精算原则是保证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点上,保险公司的所有收入与其所有支出的价值的期望值相等(因为所有收入与所有支出均是随机变量)。计算贴现过程中所使用的贴现率就是预定利率。可见,预定利率是决定保单价格的重要因素,可以说,预定利率是寿险公司对在签单时一次收取或分次收取的保费负有的保障的最低收益率。如果其他因素不变,预定利率越高,保费越低,保险成本越高;反之,预定利率越低,保费越高,保险成本越低。按精算等价原则(在合同成立时):

纯保费的计算公式:纯保费精算现值:保额精算现值

毛保费的计算公式:毛保费精算现值=(1+附加费率)x纯保费精算现值=保额精算现值+附加费用精算现值

可见,单位保额有效保单的毛保费称为保险费率/不同的投保年龄的保险费率一般不同,单位保额一般定为l(xx)元,并且是随预定利率而定的,而预定利率大小是由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决定的,而投资收益率又是随市场利率而定的。并与寿险公司投资的范围及投资结构有关(对非传统保单,例如,投资连结产品,没有限定预定利率,所以其保险费率是不定的)。因为人寿保险契约的长期性,从安全性出发,有必要将预定的长期投资收益率定得比较保守。避免中途因资金运用收益下降而对已生效保单提高保险费。一般选择在长期内即使一般利率标准下降也经受得住的标准线作为预定收益率,即保单的预定利率或称保单信用利率。长期寿险产品的保险期限太长,要对未来这么长时间内资金运用收益进行准确预测几乎不可能,一旦利率发生较大波动时,则固定预定利率保单的预定利率的“不恰当”可能给寿险公司带来预定利率风险。“预定利率风险”是指由于预定利率设定不当。致使寿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可能低于保单预定利率,而使寿险公司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在分红保单和万能保单等投资类保险产品中因规定有最低保证利率,如果最低保证利率设定过高也会存在预定利率风险。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是保险人为将来发生的债务而提存的金额,是保险公司的负债。作为责任准备金保存起来的储蓄保险费在进行资产投资使用时,会产生利息分红等收入。其中,大部分作为以预定利率为基础的利息转入责任准备金,从其金额中减去进一步进行资产运用所需的费用,剩余部分就是利差益(若不足,则产生利差损)。

利差益(损):(资金实际收益率一预定利率)×责任准备金总额=实际利息收入和红利一按预定利率应收的预定利息

资金实际收益率-2×利息及分红收入/(期初资产+期末资产-利息及分红收入)

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利差的计算公式是:利差益(损)=本年度利息收入-[预定利率×(年初责任准备金+纯保费-满期给付-死残给付)/2]-本年度提存的差益返还金

由上述公式可见,利差是由于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和预订利率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利差一定时,在保单有效期内,随着责任准备金(寿险公司的负债)提取的积累,利差也同时增加。当寿险公司业务达到一定规模,较大的利差损可能会严重影响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甚至导致其破产。寿险实务中,寿险公司要通过运用保险基金投资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在费率精算厘定中,精算等价原则本来就考虑到了准备金的积累增值,且保险市场激烈竞争导致的费率降低(预定利率升高),因此,承保业务亏损更要求保险投资来弥补。对利差准确的把握应为寿险资金实际收益率或寿险公司内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保单信用利率)之差。这是因为:

1直接决定寿险经营利润大小的是资金实际收益率而非市场利率。

2从数值上说,虽然寿险资金实际收益率与市场利率有很大的关联性,但二者却不尽相等。寿险资金实际收益率不仅受市场利率高低的影响,对寿险公司而言,实际收益率的大小还受本公司资金运用方式、投资组合方式以及宏观法律调控对寿险资金运用的限制等各因素的影响。如果寿险公司对其资金通过了良好的运作,其投资回报率会高于市场利率。

3市场利率是保险人确定保单预定利率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目前我国寿险市场来说,由于寿险资金运用渠道和中国利率市场化的限制,我国寿险保单预定利率与银行存贷款利率的相关性很强。本文中提及的利率风险并非通常所说的市场利率风险,是指寿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风险。寿险定价中的利率也是指寿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率。

我国定价利率风险的形成既有宏观经济形势变动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寿险企业内部经营方面的问题。寿险定价利率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指的是引发其形成的社会经济环境方面的原因。宏观经济形势起伏不定,银行存款利率下调,寿险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宏观经济的大环境,我国寿险产品定时,对于保单预定利率的假定,主要以银行存款利率为参考对象。银行存款利率的下调成为引起我国寿险定价利率风险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寿险定价利率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指的是寿险公司内部经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根本原因:盲目追求业务规模;

(2)直接原因:寿险产品定价利率设定不当;

(3)间接原因:经营体制存在弊端;

(4)政策原因:监管滞后;

第7篇

风险的最初定义于1901 年出现在美国的 A?M?Willet 的博士论文《风险与保险的经济理论》中“:风险是关于不愿意发生的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之客观体现。”这一定义强调了风险的客观性和不确定性。根据风险理论的研究,风险的一般定义是:人们对未来行为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引致后果与预定目标发生的负偏离。通俗地讲,风险就是发生不幸事件的概率,或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而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就是指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引起损失产生的不确定性。客观世界是变化多端的,充满了不确定性,每一个房地产投资项目都有一定的风险,房地产项目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信息的不完全性、投资项目周期长短、收益预期及房地产政策等投资环境的变异性。

2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种类

房地产投资过程中,风险种类繁多并且复杂,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①然风险。是指由于人们对自然力失去控制或自然本身发生异常变化而带来的风险。②社会风险。是指由于国家的政治性因素而导致的房地产需求以及国家的经济性因素而致使房地产价格的升降,进而产生的风险。③财务风险。是指由于房地产投资主体财务状况恶化而使房地产投资者面临着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其投资报酬的可能性。④利率风险。指的是利率的变化给房地产投资人员造成的负面影响。房地产投资人员受到利率的变化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两个负面:第一,影响房地产的实际价值。假如使用高利率折现就可能使房地产的净现值收益受到影响。第二,影响房地产债务资金成本。假如贷款利率上涨,势必会加大投资人员的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他们的债务负担。⑤经营性风险。是指由于经营上的不善或失误所造成的实际经营结果与期望值背离的可能性。⑥流动性和变现性风险。第一,因为房地产是不动产,它的交易完成仅是使用权或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房地产实体却是不可以移动的。第二,完成房地产交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为它具有很大的价值以及占用巨大的资金。⑦购买力风险。也称通货膨胀风险,指的是物价的上涨导致人们的购买力下降。易言之,继投资完成,投入的资金同收回的资金相比购买力降低而给投资人员造成的风险。若收入水平固定并且人们的购买力下降,那么对于房地产,人们的消费需求会降低,进而造成房地产投人员的出售或者出租收入降低,给房地产投资人员带来损失。⑧市场竞争风险。指的是在房地产市场中,楼盘的供给太多,导致市场竞争激烈,进而使得房地产投资人员不得不加大推广房地产楼盘的成本或者造成楼盘滞销的风险。之所以产生市场风险是因为开发者没有充分地、全面地对市场进行调查与分析,没能够有效地把握市场。市场竞争能力的主要风险就是销售风险。

3 房地产开发风险的防范对策

房地产开发风险防范,大体上有两种途径:一是在损失发生前,采取各种预控手段,力求防患于未然,即事前控制;二是在损失发生之后,采取一定措施进行及时补偿,即事后控制。

3.1 投资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指房地产投资者通过对房地产投资风险的识别和分析,发现某项房地产投资活动将带来风险损失时,事先就避开风险源地或改变行为方式,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这些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投资活动,以消除风险隐患。

3.2 投资风险减轻 投资风险减轻是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减少后果的不利影响。具体目标是什么,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风险是已知风险、可预测风险还是不可预测风险。对于已知风险,项目管理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以控制,且可以动用现有的资源降低风险。

3.3 投资风险预防 风险预防是投资者在房地产风险发生前采取的某些具体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引致风险损失的各项风险因素,实现降低风险损失发生的概率,同时起到减小风险损失程度的作用。风险防范的对象一般有:自然灾害、社会风险和政策风险,在房地产投资系统风险防范策略中,应以经济风险作为控制的中心,把政治和社会风险作为预测的重点,把自然风险作为灾后缓解的主要对象。

3.4 投资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房地产投资者在开发过程中,以某种合理、合法的方式将某些自己不能承担或不愿承担的风险的后果连同对风险应付的权力和责任转移给他人。房地产风险转移可以采用很多方法,主要有契约性转移、购买房地产保险转移和项目资金证券化转移等。

第8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

在国际金融市场全球化、多元化、创新化的发展趋势下,资本市场成为保险业主要的利润来源,成功的保险资金运用战略已经成为了保险公司在异常激烈竞争中立足生存和谋求发展的关键。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中绝大一部分属于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负债,若资金运用不当,风险过大,保险公司不能保证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给付,会出现偿付能力危机,使保险失去原有的功能,甚至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破产,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保险资金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研究。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1.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我国投资渠道主要有:①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定期和协议存款,这是我国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②各种债券,主要是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企业债与金融债近年来有上升趋势;③此外,还有证券投资基金、不动产、股权投资等。从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来看,我国的保险资金市场正在政府的干预下逐步放开,法定资金运用渠道越来越广泛。从我国保险资金实际运用渠道来看,保险资金主要还是集中于传统的国债、银行存款等方面。而对于新开放的资金运用渠道如基金、股票、基础建设投资等则只占很少的比例。

2.保险资金运用规模

自2001以来,随着保费收入的连续增长和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和保险资金运用率也大幅提升,极大地提高了我国保险业的竞争实力。2001年至2012年,我国保费收入从2112.28亿元增长到约15490亿元,在十多年的时间里翻了三番多,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我国保险公司资产在2001年仅为4591.07亿元,到2012年增长到70000亿元。同时,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也保持着极快的增长势头,从2001年3702.79亿元增长到2012年68500亿元。

3.保险资金运用结构

随着市场发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保险投资结构也进行了调整,银行存款的占比逐渐下降,但仍占相当的比例;债券的比例历年来都是最高的,其中国债与金融债的投资比例较高,企业债的比例较低;基金的投资比例逐年上升;股票、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比例较小,且并不稳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种类上还存在差异,对于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投资比例过高。

4.保险资金运用效率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及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险投资渠道得以拓宽,同时我国保险公司积极借鉴国外保险公司先进的保险投资经验以提高自身保险投资能力,这使得其保险投资收益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表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并且长期平均收益率在3%-5%左右,远低于成熟保险市场国家10%-20%的水平。

二、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是指保险公司的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因某些原因不能履行投资合约,或者造假欺诈,造成保险公司不能如期收回投资收益,严重者甚至不能收回投资成本。信用风险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影响重大,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该通过信用分析来防范违约风险,尤其是在债券投资及贷款中。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主要信用评级机构的指标,例如穆迪或标普指数,对投资对象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减少保险公司的违约风险。

2.流动性风险

保险投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保险投资而导致的保险公司无力为其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支付足额现金的风险,它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在极端水平下,流动性风险会使保险公司资不抵债。随着新《保险法》的颁布施行,保险公司被允许将保险资金运用于不动产,投资渠道得以拓宽,这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收益,但是投资不动产周期长,占用资金量大,流动性差,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大额给付、赔偿或退保事件,这就会使其面临流动性风险,降低公司的偿付能力。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动给保险公司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一是对资产负债价值的影响,资产负债价值相对变动,从而导致资产负债收益与成本的不匹配,也可能是损失扩大,可能是收益扩大,当然这与资产与负债的利率敏感性有关。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二是对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的影响,一般寿险保单都规定一个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回报率,当利率上升后,则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高于保单预定利率,为保险公司带来“利差益”,但是,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可能提高;利率下降时,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低于保单利率,造成“利差损”,但是可以抑制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从而造成财务现金流的变化。

4.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面对多种投资方案进行抉择时,由于投资管理层的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决策活动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目标,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可能性,这里的损失不仅包括保险公司现实的投资价值损失,还包括因保险投资引起的潜在机会成本。保险投资决策是保险公司管理者在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根据其自身的经营实力,按照一定的规章流程做出的投资选择,它不仅涉及到投资决策机制等客观因素,还涉及到保险投资管理者的价值判断等主观因素,但是随着保险投资决策机制的不断健全,保险投资管理者的投资决策能力逐渐成为其关键因素。因此提高保险投资管理层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成为保险公司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的重中之重。

三、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保险公司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首先,应该确定保险资金投资决策准则。投资决策准则是保险资金在投资前要明确的指导原则。一个好的投资决策准则可以帮助保险资金管理部门明确投资理念、投资目的、盈利目标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使资金管理部门有的放矢;其次,要按照保险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使用的政策规定,明确资金运用的范围、限制条款等,为保险资金制定适合本公司利益的投资组合策略;最后,加强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把资金的运用和资金的来源、特点结合起来,按照什么样的负债就要和什么样的资产相匹配的原则制定投资方向,选择投资工具。

2.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也逐渐重视偿付能力的监管,我国现在的偿付能力监管主要是偿付能力比例监管,监管机构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分为三个级别,分别采取监管措施。有关的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每年报送的偿付能力报告中应该包含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但是测试结果并不作为监管当局采取措施的依据。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风险资本法,制定适合我国的风险资本标准。保监会可以通过这一最直接的标准来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业务进行监管。

3.正确运用投资组合策略,有效降低风险

投资组合策略是一种动态投资策略,能够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其实质就是充分利用各种具有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资产进行多元化的投资组合,避免风险过于集中。保险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法律法规关于资金运用渠道的规定,选择适当的资金运用类别,确定各种资产的投资比例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保险资金是具有特殊来源的资金,安全性是其首要原则,因此,绩效优、成长性好、具有稳定收益的品种是保险投资组合的首选;同时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要选择具有收益负相关性的资产,以求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另外承保风险的不确定性还要求保险投资必须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便应对不时之需。因此,针对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保险资金运用组合策略要考虑将不同收益率、到期日、流动性和风险度的资产组合进行合理配置,并进行有效地管理。在资金运用上,为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可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以国债为主的债券,以保证较稳定的收益率和资金的安全性;为保证保险资金的流动性要求,保险投资组合中银行存款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要保持一定的比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在不威胁保险公司日常偿付能力的同时,积极将保险资金应用于基金、股票等高收益投资方式,同时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多元化、多渠道地进行保险资金的投资。

参考文献

[1]朱莹.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保险投资方式的启示[J].中国保险,2012(1).

[2]张健.保险资金运用全面风险管理——基于机制建设的角度[J].保险研究,2009(3).

[3]段善雨.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及风险管理[J].经济经纬,2007(4).

第9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F840.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9-164-02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是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的技术方法,也可以指经济主体用以降低风险负面影响的动态连续过程,其目的是直接有效地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将通过风险成本最小化实现。

一、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

按照风险影响的范围不同,可将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分为以下三类。

(一)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指除了影响保险公司经营外,也影响其他行业的企业经营的风险,主要包括:

1.政治因素风险。是指由于战争、以及其他政治动荡而带来的损失的不确定性。它主要影响保险市场需求量、需求类型、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决策及运用绩效与损益。而战争险的需求量将增加,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的绩效也将由于变现压力增大及资本市场低迷而受影响。

2.政策因素风险。是指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变革、政府法规、价格控制等可能由于未能顾及保险业的行业利益或与保险业发展的现实情况有一定差距而带来的风险。它将影响保险行业的竞争程度、成本结构以及资金运用绩效。保险公司的经营必须在特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下进行,这就使得保险公司必须注意研究国家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经营策略和方针,合理规避政策风险。

3.宏观经济政策风险。来源于通货膨胀、利率、汇率、房地产景气等。它将影响保险市场需求量、需求类型、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决策及运用绩效。其中,利率风险对我国保险公司的影响尤其突出。所谓利率风险,是指一个金融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在期限或利率差价匹配不当时,或当浮动利率的金融债务对于以后的现金流动不稳定时产生的风险,由于保险产品的费率厘订是建立在预定利率的基础上,利率的变化势必直接影响到公司盈利和偿付能力。

近年来我国连续8次降息是导致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巨额利差损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利率下降同时还迫使寿险产品价格上升,影响行业整体市场扩张速度;而当市场利率走高时,一般消费者可能减少对于固定预定利率相对较低的保险产品的需求,这也将对保险公司的销售产生影响。

4.自然因素风险。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洪水和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公司损失的不确定性。其影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由于保险给付将影响保险公司收益,另一方面由于灾害的发生将激发个人与企业对于应用保险来转移各种风险的意识,因此也可能会影响保障型产品的需求量。

(二)行业环境的风险

行业环境的风险指保险行业所特有的外部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来源于产品市场的不确定性,客户偏好改变、各年龄段人口的比例、替代产品、产品多样性等。它会不同程度地影响保险市场需求量、需求类型、产品类型、保险公司培训课程的设计及营销方式等。

目前,个人理财是我国中、低消费阶层的一个极大需求领域,个人理财一般分为生活理财和投资理财两种。生活理财是指设计如何把自己的未来妥善安排,即使到年老体弱时也能保持现有的生活水平;投资理财则是指不断调整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投资组合以取得最好的回报。保险在这两个方面都具有先天的优势,虽然由于分业经营的限制,保险公司还无法全面地进行代客理财,但全面的个人理财知识却是当前保险营销极好的一个切入点。

2.竞争风险。来源于现有竞争者竞争、新加入者、策略联盟、异业竞争、营销手段,它将影响保险公司的新业务来源、业务成本、业务稳定程序。竞争风险是保险公司面临的最严峻的风险之一,除了外资保险公司即将进入带来的压力以外,现有竞争者之间由于抢占市场的急迫性,也隐含了极大的风险,突出表现在:(1)同业间价格竞争的不合理性:通过低费率、高返还、高手续费、高保障范围、协议承保等方式争夺市场;(2)利用外来力量竞争的不公平性:在业务经营中渗透包括行政权力、私人关系在内的外来力量,并通过这种力量争夺市场。这些都有可能导致无限制地承揽风险而忽视对风险的管理。

3.财务风险。主要指资金运用限制等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的不确定性。它可能使得保险公司难以建立理论上的最佳投资组合。在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中,承保利润往往很低,甚至为负,投资利润在利润总额中占很大比重,因此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非常重要。我国2000年的全国保险公司总资产为3373.9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存款约占总资产的70%,导致保险公司受银行存款利率影响非常明显。因此,管理机构也正在积极研究放松资金运用限制。

(三)企业环境的风险

1.营销风险。来源于与营销人员有关的素质和人员流动等问题、营销成本、营销方式方法与市场的配合度、电子商务及银行保险。它将影响个别保险公司的新业务来源、业务成本、业务稳定程度及业务成长等。营销风险目前在我国保险市场上表现极为尖锐,寿险公司招聘的个人人来自不同行业,只经过短期培训,大多对金融知识知之甚少,综合素质良莠不齐,在展业过程中又比较急功近利,不可避免地对保险公司的形象与信誉造成一定的损毁,而通过营销员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的形象却正是其能否在开放后仍然拥有一定市场的关键。

第10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风险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期长,投资大,参与主体多,组织关系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多种多样,本文从风险防范、风险控制、风险自留、风险利用和后备措施五个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建筑工程项目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防范就是事先提高建筑工程项目防御风险的能力。通过对以往类似项目的经验和对项目风险事件的把握,事先从制度、管理、组织等方面,提高项目防御风险的能力。

(一)风险防范的手段

风险预防通常采用有形的手段和无形的手段。

l.有形的手段:如技术法。

2.无形的手段:如程序法。

二、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控制是采取各种技术和方法以减少项目风险发生的频率同时降低项目风险损失的严重性。

(一)风险回避

指当项目风险潜在威胁发生的可能性太大、不利后果也太严重又无其他策略可应对,主动放弃项目或改变项目目标与行动方案,从而规避风险的一种策略。

考虑采取此种方法的情况

某风险所致的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都相当高

应用其他风险管理方法的成本超过了其产生的效益

采用这种控制方法的时机

项目决策阶段

采用这种控制方法的利弊

项目管理者回避了风险,避免了承担风险造成的损失

也使项目管理者失去了可能从风险中获取赢利的机会

(二)风险损失控制

损失回避试图在项目系统内割断入和物与危险的联系,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常用回避形式有两种:一、完全拒绝承担风险。二、抛弃早先承担的风险。对损失控制的分析方法有:1.根据控制目的,损失控制可以分为损失预防和损失减轻两种。前者以降低损失频率为目的,后者以缩小损失幅度为目的;2.根据措施的性质,损失控制又可分为工程物理法和人们行为法。前者以消除风险的物理性质为控制着眼点。

(三) 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是指通过增加风险的单位以减轻总体风险的压力,共同分摊集体风险,从而减轻风险的可能后果。常用于承包工程中的采购和分包,如:企业内部扩张,增设实体以分散风险;企业兼并从而加大风险承受能力;多揽项目、广种博收可避免单一项目上的过大风险;承包工程付款采用多种货币组合;工程联合承包。

(四) 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承包商不能规避风险,风险转移到了其它学科来承担,是指转换风险。风险转移一般指的分包商和保险机构。风险转移的风险金额大或中等风险事件。

1.非保险风险转移

非保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通过合同,很大一部分项目风险,一些分包商和供应商的生产要素,如业主,承包商,承包商的分包商,供应商的供应商总。非保险转移主要有:担保合同,租赁合同,合同,转包,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合资,股份制等。

2.保险风险转移

购买保险是另一个主要手段转移风险,保险合同,承包商将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

三、建筑工程项目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又称风险自担,就是由企业或项目组织自己承担风险事件所致损失的措施。

风险自留的原因:1.估计风险损失不大;2.费用低于购买保险的支出,作为经营费用的一部分;3.没有预测到风险的存在,被动自留。

从风险主体的承担意愿出发,风险自留又可分成两大类。

1.主动风险自留。对某些风险,在识别风险及其损失,并权衡了其他风险处置技术后,主动决定自己承担风险损失的全部或部分,并适当安排一定的财力准备。

2.被动风险自留。是指没有充分识别风险及其损失的最坏后果,没有考虑到其他处置风险措施的条件下,不得已由自己承担损失后果的处置风险的方法。

对风险自留可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1.将损失计入当前发生的费用;

2.建立内部风险基金;

3.建立外部风险基金;

4.借入资金。

四、风险利用

正如之前所提到的,风险有两种:一种是纯粹的风险,这种风险可以引起或导致任何损失,另一种是投机风险,有可能造成的损失,也有可能获利的机会。风险利用仅针对投机风险,指利用投机风险提供的可能机会谋利。投机风险是指投机风险和利益的人,可以使用的风险。我们所谈论的投机,不是不择手段寻求利益,但要充分利用的机会来谋取利益。

(一)风险利用的可能性

1.风险的两重性;

2.风险的可变性;

3.风险可能成为索赔的合法动因。

(二)如何利用风险

1.首先要分析风险利用的可能性及其价值;

2.其次,要计算利用风险的代价,并评估自己的承受能力;

3.然后,制订策略和实施步骤。

4.密切关注风险因素的变化,及时因势利导。

因此,在考虑使用一个投机风险,首先应该分析其利用的可能性和增值的可能性,和使用的风险成本,风险评估自我能力,在此基础上,积极地把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从而成为利润的源泉。

五、后备措施

确定风险规避对策后,必须考虑后备措施,一旦项目实际进展与计划不同,可采取后备措施,以确保项目实现预定的目标。工程项目后备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1.费用后备措施

主要表现在预算应列入单独预算计费,准备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统计的准确性,弥补错误,遗漏和其他不确定性。

2.进度后备措施

对于项目进度方面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各有关方一般不希望以延长时间的方式来解决。

3.技术后备措施

技术后备措施专门用于应付项目技术风险,它是一段预先准备好了的时间或一笔资金。当没有出现预期的情况下,需要采取补救措施,将利用这笔资金或时间。

总结做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衡量项目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甚至决定着工程项目是否成功,对项目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通过系统的梳理和探讨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对策,总结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提出了具体的控制对策,希望能对管理和控制类似工程的风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参考和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基于模糊灰色理论的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学位论文]胡春兰,2010年,长沙理工大学

【2】工程项目投资风险度量研究,[学位论文]郭庆军,2007年 西安工业大学

【3】刍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防范,《科技信息(科技教育版)》,2006年,张轶群运用项目风险管理系统模型进行项目风险管理

第11篇

[关键词]汇率风险,外汇资产,外汇业务,偿付能力,资金运用

目前保险业有超过100亿美元的外汇资产,主要来源于保险公司海外上市融资,外汇保单业务收入,少量外资、合资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和外汇运营资金,以及中资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中吸收的外资股份等,其中以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三大公司的海外融资为主。自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保险公司外汇资产面临严重的汇率风险。至2005年末,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上升了2.5%,由此造成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和中国平安13.6亿元人民币的汇兑损失。在人民币预期升值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损失还将进一步扩大。因此,尽快提高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已成为各保险公司的当务之急。特别是保险公司海外投资政策的放开,对保险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保险公司汇率风险的类型及特点

汇率风险,又称外汇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涉外业务中因汇率波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保险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通常是由于汇率波动的时间差、地区差以及币种和期限结构不匹配等因素造成的。汇率变动带给保险公司的风险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交易风险、折算风险和经济风险。其中,交易风险是指以外汇计价成交的交易因汇率波动而引起收益或亏损的可能性;折算风险是指公司为了编制财务报表,将以外汇表示的资产和负债换算成本币表示的资产和负债时所面临的风险,它会影响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开财务报表的结果;经济风险是指由于意料之外的外汇汇率变化而导致公司未来经营收益增减的不确定性。

以上三类外汇风险的不同特点,见表1。

由于持有外汇负债、存在对外支付需求以及经营外汇相关业务的要求等方面的考虑,保险公司需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同时,由于保险公司所持有的外汇资产的数量是动态变化的,因此,保险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既包括编制财务报表时面临的折算风险、汇兑交易时面临的交易风险,也包括潜在不确定性导致的经济风险。

二、汇率风险对保险公司造成的潜在影响

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汇率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外汇资产和负债、外汇业务、偿付能力以及投融资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形成潜在威胁。

(一)在外汇资产和负债方面

汇率变动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外币净敞口是在资产方还是在负债方,主要体现为外币资产和负债不匹配带来的重估风险。

一方面,保险公司所持有的外汇资本金会因为汇率的变动而影响其实际价值。人民币升值会给持有美元资产的保险公司带来负的财富效应,导致以本币计算的外汇资本金缩水。

根据亚洲开发银行和德意志银行的预测,2006年人民币可能升值3%-4%,摩根士坦利则认为,到2006年底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将达到7.5。分析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走势(见图1)发现,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人民币将继续保持稳中有升的趋势,而且这一趋势将持续较长时期。如果不采取汇率风险防范措施,保险业现在所持有的外汇资产将遭受更大损失。

另一方面,对外汇负债来说,保险公司的外汇负债主要是应付外汇赔款。人民币升值将使保险公司在支付等额的外币赔款时所对应的人民币实际价值降低。

总之,如果外币资产多于外币负债,净敞口在资产方,人民币升值虽然会导致外币资产和负债在折算成人民币时都有所减少,但资产减少的更多,从而对保险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外币净敞口在负债方,人民币升值则会带来正面影响。

(二)在外汇业务方面

汇率变化对保险公司业务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影响外币保单的实际人民币收入。外币保单与国内一般保单最大的差异,是外币保单是以外币定价。保户用外币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在给付满期金或理赔金时,也依保户指定的外币支付。人民币升值将使保险公司外币保单的实际人民币收入下降。

2.影响保险公司的再保经营。由于保险公司的直保业务通常是用人民币计价,如果在再保业务中再保摊回赔款以美元计价,那么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再保实际摊回赔款的人民币价值将会下降,保险公司所承担的实际自负赔款额度上升,从而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

3.影响保险外汇业务需求。长期持有外币资产的民众在汇率风险意识提高后,会主动寻求规避汇率风险和分散投资风险的措施,从而大大增加对长期型的外币保单,如外汇储蓄类保险(外币的教育金保险)、外币投资类保险等投资理财性质的保险产品的需求,这将为保险公司拓展保险业务创造出巨大的市场空间。尽管当前外汇保险业务范围,仅限于人身意外险和财产险等短期险种,不包括投资理财性质的保险产品和长期寿险,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境内居民购买外汇人身保险的限制将会逐步放宽,境内保险公司将逐渐可以经营长期型外币保单、甚至是投资理财类外币保单业务。

(三)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方面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影响公司经营的最重要因素。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因素主要有资本金、准备金和公积金、业务规模及保险费率。除此之外,保险资金的运用、再保险业务等情况也会对偿付能力产生影响。

人民币升值会引起保险公司外汇资本金的实际人民币价值贬值,也会给公司的业务经营带来重大影响,进而,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外汇资金投资方面,由于政策的限制,中资保险公司不能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这使得保险公司无法利用金融衍生产品作为对冲工具来规避汇率风险。在保险外汇资金投资收益不高的情况下,如果未来人民币升值幅度过大,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将无法弥补汇率变动所带来的损失,也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四)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方面

汇率变动也会对国际商业资本的进入产生影响。从积极因素看,对于已进人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其利润汇出因人民币升值而实实在在地获得增加,其所获得的人民币收益的国际购买力也得到了提高,汇兑收益将促进已进入外资的扩张。在此示范效应下,如果海外预期人民币继续升值,将有利于增强我国保险公司在引进战略投资者时的谈判地位;

从消极方面看,初始资本门槛提高将对新资本的进入产生抑制作用。一国货币升值后,就会使该国成为更昂贵的投资地。人民币汇率升值将导致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下降,减少外商对中国的直接投资。

(五)在海外并购方面

海外并购是我国保险公司实现国际化的主要途径。汇率变动会影响国内保险企业的并购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企业的对外投资能力。一方面,人民币升值,企业进行对外投资时,一定数量的人民币兑换的外币数量就会相应增多,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中国保险企业的海外扩张欲望。另一方面,人民币升值后,保险公司外债本息还付压力减小,可以在外国向当地金融机构贷款,适时进行海外并购。

三、保险公司汇率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随着国家外汇政策的逐步开放,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投资领域也在逐步扩大,这对保险公司汇率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公司应增强紧迫感,学习运用先进的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尽快提高汇率风险管理水平。

(一)树立汇率风险防范意识

长期以来,中国的人民币汇率水平保持相对稳定,这使得一些保险公司的汇率风险意识较弱,把为防范汇率风险所付出的成本看作是额外负担。现在随着人民币汇率灵活性的逐渐增大,各保险公司必须要增强汇率风险意识。保险公司必须要在公司内树立全面、全员、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意识,培育公司统一的风险管理文化,依靠最高管理者到基层员工各个层次的相互配合,把风险管理贯穿到业务的每个环节。

(二)完善汇率风险管理体系

为了更加系统、有效地管理汇率风险,保险公司要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关系清晰的组织体系,制定汇率风险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为汇率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制度,激励经营管理人员不断提升汇率风险的管理水平。要建立风险责任制度和检查制度,明确各岗位的义务和职责,并通过风险管理部门、合规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促进汇率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加强保险外汇资金运用管理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加强保险外汇资金的运用管理,提高保险外汇资金的经营效率等途径,减弱甚至抵消汇率浮动带来的损失。

1.加强资产负债管理

加强外汇资金的资产负债管理是加强外汇资金运用管理的前提。保险公司应在充分考虑外汇资产和负债特征的基础上,制定外汇资金投资策略,使不同的外汇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上相匹配,以便有效控制汇率风险。

2.扩大保险外汇资金运用规模

某保险集团公司海外投资收益率扣除汇兑损失后,依然高于国内投资,从一个侧面说明扩大保险外汇资金的运用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汇率损失。因此,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应共同努力,扩大外汇资金运用规模,实现外汇资金有效益的流动,以收益冲抵汇率风险带来的损失。

3.提高保险外汇资金投资绩效

即使在人民币存在预期升值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投资渠道、提高保险外汇资金的投资绩效依然有可能抵消汇兑损失的影响。根据《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保险公司的外汇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外国债券、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以及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股票等投资工具。但目前,保险外汇资金的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境内银行存款,投资品种比较单一,收益局限性较大。因此,保险公司应拓展外汇资金的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组合,以提高外汇资金的投资收益,减弱汇率风险的消极影响。

4.充分利用专业投资管理公司

根据规定,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应该实行托管制,并委托境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境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同时,由于各保险公司单独进行外汇资金投资的成本较高,因此可以选择委托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的方式,通过外汇资金投资专业化来提高投资绩效、降低汇率风险带来的损失。

(四)使用金融产品交易

管理汇率风险是保险公司面临的严峻挑战,这有赖于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完善,尤其是外汇衍生品的丰富。对远期、掉期业务等金融工具的有效使用有助于保险公司防范汇率风险。由于目前市场上缺乏人民币汇率衍生工具,所以,通过资金管理的方式,即资产负债方式来管理汇率风险比较适合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应逐步放宽避险工具的使用,切实做好对冲方面的制度安排,并取消对保险资金投资金融衍生品部分限制,以便保险公司能够更好地规避风险。

(五)合理配置外汇资产币种

由于外汇市场上,各外汇对人民币的汇率波动情况不一样,为分散外汇波动风险,可以考虑对外汇资产的币种及相应的持有量进行调整,使一币种外汇资产升值所带来的影响与另一币种外汇资产贬值所带来的影响产生抵消效应,从而从一定程度上缓解汇率风险,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例如,在当前时期内,根据汇率走势,可以适当减少美元资产持有量、增加欧元资产持有量。但是,由于各外币之间以及外币与人民币之间存在多重关系,影响汇率波动的因素增多、也更加复杂,所面临的风险也相对较大,因此,现阶段不宜过多进行外币间的对冲。

第12篇

关键词创业投资保险制度创业投资企业

一、引言

一般意义上讲,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保险公司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作为一种补偿措施,旨在使被保险人能以确定的小额成本(保险费)来补偿大额不确定的损失,最高补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创业投资保险制度是专门为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而开办的保险制度,它相对于一般商业保险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风险大的特点。创业项目的承担主体不发生变化,仍是原来的企业,但风险损失的承担主体发生了变化,当技术创新项目失败时,保险公司将承担部分损失,即保险公司成了技术创新的财务风险的承担主体之一。

二、创业投资保险的可行性分析

这里讨论创业投资基金的保险情况。我们假定风险规避性的创业投资基金对每个创业企业的投资额均相等,为W;投资发生失败的可能性为p,面临损失L的可能性;保险费率为r,即需要支付rk的保险费来购买最高赔偿额为k的保险单。

对于创业投资基金参加保险后,当投资成功时的状态下,其投资额变化为:

U1=W-rk

当投资失败时的状态下,保险公司将支付金额为k的赔偿给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额变化为:

U2=W-L-rk+k

对于一个作为风险规避型的创业投资基金而言,其重要的特征就是,在相同的期望值或预期收益下,风险越小,效用水平越高。作为投保人的创业投资基金的预期效用为:

E(U)=(1-p)×U1+pU2

=(1-p)×(W-rk)+p×(W-L-rk+k)

=W-pL+k(p-r)

若p=r,则E(U)=W-pL,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期望值是既定的,与投保金额k的大小无关。而且作为风险规避的创业投资机构来说希望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即创业投资机构在任何一种状态下都拥有相同的投资额,也就是没有任何风险或不确定性。即:U1=U2或W-rk=W-L-rk+k

可得出k=L,即使说在公平费率的情况下,规避型的创业投资机构会对失败时所遭受的损失进行全额保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假定参加创业投资保险的创业企业足够多,为N且相互独立,则保险公司的期望利润:

P=N[p(rk-k)+(1-p)rk]

=N(r-p)k

当r=p时,保险公司的利润为0,这个假设与现实并不矛盾,对于完全竞争的保险市场来说,保险公司的经济利润降低到最低限度,即为0。世界上规模发达、业务广、跨地区多的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保险费率都十分接近“公平”费率,因为大公司更容易做到分散风险,收取“公平”费率就足以应付赔偿支出。

当r=p时,创业投资企业和保险公司的预期效用都达到均衡,这说明设立创业投资保险在实际操作中是完全可行的。当然在上述讨论中,是以许多参加保险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企业基础、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风险分担是相互独立的,而且创业投资保险市场的有效运行是以不存在道德风险为前提的。

三、创业投资保险的意义

创业投资保险制度是专门为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企业而开办的保险制度,对于创业投资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来说,建立创业投资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1创业投资保险是创业投资风险分担的重要手段之一

每个创业企业或创业投资基金通过保险公司将自己的风险分散到相关投资人的身上,从而将自己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即通过支付一定的保险费用,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企业的风险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进行转嫁。当某个创业投资经营机构的破产确实无法挽回时,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可对其资产、债务进行清理,并对其投资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可承担投资者的部分损失。

3.2有利于引导民间创业资本的进入,扩大资金的来源渠道,给予必要的金融支持

创业投资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的部分风险,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增加了投资者的预期。这样不仅仅可以吸引民间创业资本加入到创业投资领域,而且创业投资保险的正常经营和对创业投资机构的评价、监督等作用可以为将来保险资金大举进入创业投资做好准备。

3.3监督作用

创业投资保险基金作为专业化的保险机构,监督作用包括两方面:一是在事前一般要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企业这些投保人所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详细且认真的风险评价,从而做出合理的预期,减少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二是一般要求各创业投资经营机构定期向创业投资保险机构提交各种财务报表和经营报告,随时接受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对其经营风险和经营状况的调查和评估。以便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及时了解投保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从而更好地实施监督和管理,减少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其监督作用可以扶持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企业走上正轨,促进创业投资健康、快速、稳步地发展。

四、关于我国建立创业投资保险制度的一些思考

4.1加强创业投资保险制度方面政策引导与法律规范的构建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虽对创业投资比较重视,但宏观扶植和引导缺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虽制定有“技术交易保险条例”,但框架过粗、内容不系统,基层部门无法具体操作,而且属于引导性质的,具体操作条款还很缺乏;同时缺乏激励性、扶植性的政策,保险部门的积极性并不强,大多是迫于地方政府的要求而不得已为之,因而缺乏主动性;地方上的创业投资保险主要还处于摸索状态,缺乏理论指导、操作标准和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所以应对创业投资保险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制订创业投资保险业发展规划、制订有关激励措施和具体操作条例级法律、法规,使创业投资保险向有序、有效的方向发展。

4.2在设立专门创业投资保险机构方面,应遵循风险合理分担原则

创业投资保险机构的设立不外乎有:一是在保险公司内部设立创业投资保险部门;二是国家出资设立政策性的保险机构;三是由各个创业投资主体通过创业投资协会设立的保险机构,带有民营性质。对创业投资保险基金而言,要妥善地管理、注意安全性,备好合理的准备金,以满足保险公司支出的随时性。也就是说,该基金的管理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为首要目标,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高风险、低流动性的投资。创业投资保险机构可以考虑用以下两种保险资金的运作方式:一是存款于国有银行;二是可将部分资金投资于风险程度低、流动性强的国家债券。一般不允许基金被用于股票、公司债券、房地产或者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金融工具的投资。

4.3在保险基金运作管理方面

(1)明确创业投资保险公司的可保种类、投保额及清偿标准。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必须不断调整、更新和充实自己以面对科技发展所带来的各种新的风险,提供相应的保险险种以满足社会及公众的需求。所以对于创业投资保险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保险业在计划设计相关保险产品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谨慎从事。特别是要对风险进行分类,确定何种风险可以承保,何种风险在现阶段应当剔除,何种风险根本不属于保险范畴。

(2)加强对创业投资保险的宣传,使创业投资企业充分认识科技保险的重要性,而且保险并不是万能的,有些风险将只能由风险单位自己去承担,各企业和相关单位都应将自己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严格管理,并确定一旦发生事故以后的应急措施和备用方案。这样使得各个主体积极参与创业投资保险,主动防范风险。

(3)大力培养高素质的创业投资保险业务人才。

4.4扩展创业投资保险的险种

除了已进行的创业投资保险险种外,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新的创业投资保险领域。如科技人员的待业保险;科技人员专门的特种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等;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提供特种人寿保险;对归国留学人员提供专门保险等。

4.5建立科技风险分摊机制

由于创业投资保险业务涉及到保险部门、创业投资企业、创业企业和科技管理部门,因此,政府应进行协调组织,使这些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良性的科技风险分摊机制,促进科技保险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

4.6积极开展有关创业投资与创业投资保险方面的理论方法研究

创业投资协会作为一个交流的平台,不仅仅可以科学合理地确定有关保险费率、赔偿标准、责任认定、技术鉴别、风险评估的标准与办法,而且可以培训创业投资及创业投资保险从业人员,向社会宣传创业投资及创业投资保险知识,使更多高素质的人投入创业投资队伍,促进创业投资业的发展。

五、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创业投资通过利益均沾、风险共担机制而实现创业投资高风险再一次风险的分担,因此,创业投资保险是保险向深度发展的一种模式。保险公司参与创业投资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并可实现创业企业或项目的普通保险与创业投资的结合。当然,创业企业所带来的某些风险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单纯依靠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则有些杯水车薪,而且也会严重影响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及经营的稳定性。随着我国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创业投资和高新技术领域的经营将更加规范,与之相关的创业投资保险制度将随之建立并不断完善,其经济补偿职能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进而促进创业投资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黄亚均,郁义鸿.微观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