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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时间:2023-06-07 09:39: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新制度经济学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新制度经济学论文

第1篇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就有法律人倡导关注法律经济学,©但几乎没有引起多大反响。主要原因在于其所涉议题并非肇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国外法律经济学思潮而是有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对于法学研究的意义和作用,其在国内首创“法经济学词,也有点名不副实。②80年代末90年代初,三联书店上海分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联合推出的“当代经济学文库”首次译介了一批法律经济学经典,③并很快被经济学界所吸收消化。不过,经济学界擅长用数理工具分析法律制度、法律问题,不乏严谨漂亮的逻辑推演论证之作,但大多缺乏对于我国法制运行状况特别是司法裁判实践过程的真切了解,故仍难免不陷入宏大叙事式的泛泛而论或者类似于科斯所称“黑板经济学”的“黑板法学”窠臼,离开约束条件或者约束条件一旦发生变化,就不能很好地解释和解决中国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法律现象,④其功利性诉求也备受垢病,⑤在法律人眼里似乎华而不实、中看而不中用。同时,法律人因受制于传统的道德评判理路以及并不精通数理分析短板的双重影响,不仅对经济学侵入法学领域所带来的革命性变革难以应对,进退失据,而且对法律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原理以及具体规则也处于似懂非懂、云遮雾障的状态之中,能够深切领会法律经济学开山鼻祖科斯理论真谛的,更属凤毛麟角。笔者曾在先前发表的论文中列举一例©:前些年北京大学苏力教授从案例研究入手的法律经济学论文《〈秋菊打官司〉案、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⑦甫一问世,就在国内法理学界引起了极大反响。但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均大多对科斯法律经济学的原理原则不甚了了,以讹传讹、不得要领的论著随处可见,有的甚至完全背离而浑然不觉。拙文虽曾对此作过仔细分析,但也许偏重文本解读,对于并不熟悉相关文献的读者可能难窥真貌,故迄今仍是应者寥寥。笔者另文涉及公司冲突权利有效配置的命题,则由于部门法理学的局限性,未及充分讨论法律经济学原理原则在法律学界的一般化、普适化问题。®而这正是本文的主旨所在。

 

笔者认为,法律人尽管也都承认科斯对于法律经济学的基础性贡献,但对其两篇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论文所创新制度经济学包含的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企业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与法律经济学之间的关系恐怕不是十分清楚,对所谓科斯定理的内核也未必真正理解。当然,假如国内大学教育能够养成法科学生精通高等数学和经济学的能力,所有法律人将无须寻找从经济学通向法律学蹊径的法门,而是可以挟数理分析优势坐上最大化诉求的直通车,本文的论题也将失去意义,可惜这并不现实。而且,即使教育部立即改革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增加高等数学课程数量,增设一批经济学主干课程,已经走上社会的法律人也无缘直接受益,以彻底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法律人自我救赎的可行办法似乎需要扬长避短,尽量发掘科斯法律经济学富矿,并将其理论内核推向一般化、普适化。除了着力理解科斯定理的真谛外,有关将资源配置转换为权利配置的原创思想以及总体的、边际的和替代的综合研究方法,张五常对于合约选择局限条件的精妙概括,或许能够引领法律人达到曲径通幽的目的,借此还能在法律经济学与利益衡量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并发挥法律经济学在推进我国法学理论、法制建设科学化进程中的应有作用。

 

本文在以引言导出主题后,首先对法学方法论与经济学方法论的优劣稍作比较,其次探讨科斯经典论文中的法律经济学内核,再次尝试用不含数理分析的科斯原创性法律经济学思想解析本人较为熟悉的典型公司纠纷,最后用结语将前述分析方法扩及当今社会热点法律问题、甚至一般人类行为并结束全文。

 

二、法学方法论与经济学方法论的简单比较

 

法律经济学的一大特色是将经济学与法学勾连起来,开拓了法律解释的一番新天地,甚至引起法学研究的一场革命,其根源在于经济学方法论相较于法学方法论的独到优势。尽管上自马歇尔®下至波斯纳对此均有论述,©但仍有必要稍作比较以加深印象。

 

从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经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再到凯恩斯、后凯恩斯时代以来的现代经济学,经济学已经呈现出流派繁多、百花齐放、精彩纷呈的局面,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异军突起,为法律经济学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相较于传统法学在方法论上拥有统一语境及一以贯之的分析工具的劣势,科学化已经得到举世公认的经济学,正是法律经济学彰显其帝国主义扩张本性的根本原因。对此,很多法律人也许并不同意,但确实是一个不争的现实,法律人已经无法熟视无睹,唯有积极应对才是上策。撇开其他论证方法,我们只要随手找几本两个学科的经典读物作比较,就可见一斑。

 

庞德为享誉国际的著名法学家。他在《法理学》(第一卷)中将法学或者法理学归纳为:“有关通过法律或者借助法律达到社会控制目的的科学,详言之,这是一门有关文明社会中以司法及行政机关对人类关系的规范裁决为手段对权益加以保护的科学。”④而英国的丹尼斯劳埃德等则认为,法理学的“工作”之一是提供法的认识论种关于法律领域的真正知识的可能性的理论。①前者仅是对英美判例法的描述,故并不周延,后者不能揭示“法的认识论”的特殊性。据此,我们无法窥见法学或者法理学的真实面貌,即它是干什么的,又能够干什么?国内具有代表性的法理学教材的表述稍微清楚一点。如张文显认为:‘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②葛洪义的解释则是:“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显然,这样的解释仍然无法将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区分开来,不仅初学者不知所云,即使专业法律人士,恐怕也是不得要领。国内高校600多个法律院系大一开设的法理学课程,能够听懂的学生寥寥无几,有的院系不得不将其移至高年级开设。

 

以民法解释学为代表的法学方法论(包括法律逻辑学中的三段论)对于训练法律人的思维意义重大,只是有时显得过于机械,往往无法适应变动不居的社会现实,解释不了新的法律现象;发源于德国的利益法学派无疑对传统的法律解释学具有很好的补充作用,但难免有点抱残守缺、捉襟见肘;近年译介到国内的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和阿列克西的〈《去律论证理论》仍未从根本上改变上述局面;®日本的利益衡量论影响日广,也是时势所然。⑤后者在具体应用时,多少会接触到经济分析,但重点显然不在用经济学方法取代法学方法,且似乎与科斯理论毫无渊源,故难以入流即无法达到能够用规范的经济分析进行科学化表述的程度。举例而言,涉及我国社会制度改革话题,经济学界长期处在独步天下的显赫地位,法律人几乎没有多少话语权。法学学科优势不及经济学,进而出现经济学界可能解释所有法律现象、法律制度,而法律人无力侵入众多经济(学)领域的局面,或许是这一现象背后的一个深层原因。

 

经济学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只要是正规的经济学教科书,对于经济学的定义均是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在此仅举近年译介到国内的几部:如罗伯特S平狄克、丹尼尔L鲁宾菲尔德的〈微观经济学(第7版)》认为:微观经济学“研究的就是稀缺资源的配置”。其进一步解释道:在现代经济中,消费者、个人和企业在配置稀缺资源时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多种选择。微观经济学描述消费者、个人和企业所面临的权衡取舍(trade-ff),并且解释这些取舍具体是怎样做出的。⑥曼昆的〈宏观经济学(第5版)》将微观经济学定义为“关于家庭和企业如何作出决策以及这些决策者在市场上如何相互作用的研究。”其中心原理是最优化一他们在给定的目标和所面临的约束条件的情况下尽其所能做得最好。⑦他在《经齐学原理一微观经济学分册(第5版)》中,则更是将经济学简化为“研究社会如何管理自己的稀缺资源。”⑧另一部流行的经济学教科书即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的〈微观经济学(第19版)》对此稍作拓展:经济学研究的是—个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将它们在不同的人中间进行分配。⑨诺奖得主贝克尔的解释更为具体详尽。根据他的观点,经济学定义广为流传:稀缺资源如何在各种可供选择的目标之间进行分配。今天,经济研究的领域业已囊括人类的全部行为及与之有关的全部决定。经济学的特点在于,它研究问题的本质,而不是该问题是否具有商业性或物质性。因此,凡是以多种用途为特征的资源稀缺情况下产生的资源分配与选择问题,均可纳入经济学的范围,均可以用经济分析加以研究。经济分析是一种统一的方法,适用于全部人类行为。我确信,经济学之所以有别于其他社会科学而成为一门学科关键所在不是它的研究对象,而是它的研究方法。最大化行为、市场均衡和偏好稳定的综合假定及其不折不扣的运用便构成了经济分析的核心。①1988年出版的科斯《企业、市场与法律》,则在借用罗宾斯有关经济学定义(经济学,就是对如何安排人类目标与多种用途的稀缺资源之间关系的人类行为的研究。)后,认为“这个定义使经济学成为一门研究人类选择的学科”。更进一步而言,由贝克尔归纳的经济学本质一最大化其效用的理性选择研究方法‘运用于分析动物行为就毫无问题”。

第2篇

国民经济学论文范文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影响

摘要: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当中,国民经济的增长会受到很多不同因素的影响。其中,劳动力的配置情况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

关键词:农村劳动力;国民经济

前言:

要素生产的效率、要素投入数量的多少等,都会对经济产出的规模产生直接的影响。站在经济学的立场上,将农村劳动力由农业适当的转向非农业,能够使劳动力配置效率得到有效的提升,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更快增长。因此,在国民经济增长当中,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所做出的贡献,应当进行细致的研究,从而使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更加科学、合理。

一、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作用

在不同部门当中,对于劳动力的配置,可以进行如下假设:在一个国家当中,包括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城市地区是现代经济部门,主要进行非农业经济活动。农村地区是传统经济部门,主要进行农业经济活动。在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之间,如果政府完全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那么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中的劳动力市场就会处于相互独立的状态,同时都能够保持均衡的劳动力市场。如果在这两个地区之间,对于劳动力的流动没有限制,在自由流动的作用下,二者的劳动力市场就会相互融合,从而形成统一的全国劳动力市场。在新古典经济理论当中,产业或地区之间的薪资待遇差异,是不同产业和地区之间劳动流动的根本性原因。而这种差距反过来可以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得以消除。此时,在不同产业和地区之间,劳动力就能够得到相对均衡的配置状态[1]。在二元经济结构当中,为了研究城市与农村劳动力市场从封闭转变为开放,假设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不会产生费用。在劳动力自由流动之前,由于城市地区缺乏劳动力,因此薪资待遇相对较高。而农村地区由于劳动力充足,因此薪资待遇相对较低。在劳动力市场开放之后,由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着薪资待遇的差异,因此,农村劳动力会向城市流动。此时,农村地区由于劳动力减少,因此薪资待遇会逐渐上升。而城市地区由于劳动力增加,因此薪资待遇会逐渐下降。理论上说,当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的薪资待遇达到相同的时候,劳动力的流动就会停止。在福利方面,由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无论是城市地区还是农村地区,都会发生变化。由于劳动力的流入,城市地区的工资率下降,因而企业的福利将会增加。而在农村地区,由于劳动力流出,使得工资率上升,也会带动福利的增加。因此,在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作用下,社会总福利的水平将会显著提高。

二、不同部门劳动力配置边际生产率的测定

在不同部门劳动力配置的边际生产率估计当中,通过相应函数的建立,能够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会给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在GDP的研究当中,应当将其分解为农业和非农业的GDP,并且分别进行生产函数的建立[2]。在农业GDP当中,主要是农业物质、土地、农业劳动力的投入函数。而在非农业GDP当中,主要是资本、非农业劳动力的投入函数。在非农业的劳动力投入当中,农村转移的劳动力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农业与非农业GDP的综合,等于全国GDP,所以,可以综合这些因素,进行方程组模型的联立,从而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进行测定。在这种函数模型当中,对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评估,需要对农业劳动力的投入进行准确的计算。而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处理情况,能够直接影响到农业劳动力投入的计算。对此,可以假设农村劳动力具有同质性。这样,农村专业劳动力与未转移的劳动力的生产率相同,就能够进行准确的计算。此外,可以对农村劳动力的同质性进行验证。根据相应的统计检验,如果证明该条件为真,则说明农村专业劳动力与未转移劳动力的生产率相同,因而农村劳动力总量与农村转移劳动力数量之差,就是农业劳动力的投入。而如果统计检验的结果为假,则说明农村转移劳动力与未转移劳动力之间的生产率不同。那么就需要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数量利用生产率差异系数进行调整,然后在按照上述方法计算。

三、函数模型的结果评估

从农业GDP的生产函数估计结果当中,能够看出,所有的结论与之前分析的结构基本一致。从中可以看出,对于农业GDP的发展来说,农业物质投入所产生的影响,要大于土地面积和劳动力投入等因素,这种情况与中国的实际国情十分吻合[3]。正是由于中国农村劳动力剩余量十分巨大,使得农业劳动力生产率始终得不到有效的提升。在非农业GDP的生产函数估计结果中,也与之前的分析结果一致。对于非农业产出来说,资本的投入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就劳动力投入来说,其对非农业GDP的影响要高于农业GDP。通过函数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对于非农业国民经济增长来说,具有积极的作用,而对于农业国民经济增长来说,具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对此,要想真正评价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国名经济增长的贡献,还需要对二者之间的净效应进行计算。同时,这也是农村转移劳动力与未转移劳动力之间边际生产率的比较[4]。通过对比计算发现,无论是在中西部地区还是东部地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都会对劳动力生产率带来十分积极的影响。所以,由此证明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国民经济增长具有十分良好的贡献,并且能够同时促进农业和非农业劳动力生产率的提升。

结论: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当中,国民经济的增长会受到很多不同因素的影响。其中,劳动力的配置情况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农村劳动力向城市中的转移,能够有效平衡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劳动力分配,从而使二者的劳动力生产率和工资率得到合理的优化与改善。在这种情况下,国民经济增长将会得到显著的提高。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国民经济增长,具有很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与西方经济学国民收入理论比较的再研究张建君;经济评论2006-07-15

2、中国经济失衡根源在于国民经济初次分配制度的缺陷基于人的发展经济学视角巫文强;改革与战略2010-06-20

国民经济学论文范文二:创新国民经济管理论文

摘要:总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创新涉及的内容比较多,而创新又是现代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过程,因此我们对国民经济管理理念创新进行了探讨分析,希望能够为其创新和改革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创新国民;经济管理

1从管理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的创新环节

内容理念的创新。我们比较习惯的国民经济管理内容无外乎是物资资本以及货币资本的投入产出,对自然资源进行管理,物资资源的流动,货币资金的存取等来进行经济管理,管理内容也仅在于资金的运作、物资的调动,劳动力也是这些运作和调动中的一个内容。这样的国民经济内容单纯以物质和资金流动来当做主线。因为传统的粗放经济模式,人们对于物资的需求比较高,占的比重也比较多,而如今有了变化,因此需要对内容理念进行创新。

2从运行层面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的创新环节

(1)政府组织的变革

政企分开以及政经分开,政府组织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领域,由民营企业进入其中,参与竞争,给民众创业提供条件,给经济创新提供基础,清除创新路上的阻碍,提供便利。尤其是政府组织的领导,应该要打破行政垄断,让组织结构退出经济领域。如果政府在经济领域过度的活跃,乃至于与民众争夺利益的时候,那么就不能够让经济的自由全面发展得以实现,从民众可以自由竞争的经济领域中退出来,对民众组织进行扶植,建立社会公共经济组织,促使民众组织得到健康的发展。

(2)国民经济管理组织中的社会自组织生长起来

构成国民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设立第三部门来对法治经济秩序责任进行承担,能够帮助政府缓解负担,同时提升了经济的民主性,对法治社会的完善具有非常大的帮助,这也是国民经济管理一直以来都希望能够实现的目的。社会自组织系统是必须存在的,企业和国家之间形成的社会自组织系统能够确保国民经济管理的正常运行。新的国民经济管理组织除了注重上下级关系之外,微观主体活力也是其关注的焦点,希望能够将微观和宏观主体聚合能量给无限放大。

(3)权利平衡和分割的组织结构

政府进行国民经济管理是利用其行政身份,而当其职能发生了转变之后,其有了更多的责任,因此,新的国家经济管理组织中,权利应该划分得更清楚,防止相互之间的推诿现象,避免责任无法追究的情况发生。

3结语

总之,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理念创新涉及的内容比较多,而创新又是现代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过程,因此我们对国民经济管理理念创新进行了探讨分析,希望能够为其创新和改革提供一些帮助。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经济人;合理内核;借鉴

Abstract:Thoughtheassumptionofeconomicmancriticizedbydifferentschools,it’sbasiccoreisstillreasonable.Ifwecanovercometheassumption’ssomelimitationsandmakeitperfect,itwillbeusedforreferenceforChineseeconomics.

Keywords:Economicman;thereasonedcore;useforreference

“经济人”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尽管这一概念自提出之日起就受到了种种批评,但其基本内核仍然是合理的,对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经济人”假设的演变和发展

“经济人”概念并不是近代才提出来的。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一些思想家就明确指出,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孔子指出,人具有追求富贵、逃避贫贱的心理倾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1荀况对人性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提出了有关人性的一些基本命题:(1)人性是先天生就的:“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2)人性是人所共有的:“凡人之性者,尧、舜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与小人,其性一也。”(3)人的本性是恶的:“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2墨子、商鞅、韩非也认为,追求名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管子》对“经济人”的论述更为全面:人的本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3可见,《管子》已把追求经济利益视为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中国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对人性的论述,是“经济人”概念的雏形。但奴隶社会的主要经济基础是自然经济,自然经济社会中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是简单明了的,没有产生经济学的社会基础。因此,这种“经济人”概念不可能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

孟德维尔是近代较早提出“经济人”概念的作家。他在《蜜蜂寓言,或个人劣行即公共利益》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每个人自由地进行利己的活动,会自然而然地促进全社会的繁荣,而且其效果要比以非利己为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大得多。他指出:在蜜蜂的社会里,如果(被认为的)劣行和奢侈风行,那么这个社会就繁荣昌盛;如果代之以(被认为的)道德和简朴,那么这个社会就冷落衰退。他还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成为社会动物,不是友情,不是善性,不是恻隐之心,不是装模作样的殷情厚意,而是他那最卑鄙和最可恶的本性,这本性是使他能够适合于这个最大的、世俗地说也就是最幸福和最繁荣的社会的最必要的条件。

但《蜜蜂寓言》毕竟不是一本严格的经济学著作。最初把“经济人”假设引入经济学,并使之成为经济学的出发点的,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中,明确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他指出:“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需要同胞的协助,想要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如果他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作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多了。不论是谁,如果要与旁人作买卖,他首先要这样提议。请给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得到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4但是,按自利原则行事,并不能保证人们不去做有悖于常理的事情。为了使经济学有别于精神分析学或精神病理学,还必须假定“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理。在斯密的时代,理性作为一种不言自明的假定隐含在所有经济行为的描述中。“经济人”的每一种行动,不是出于任意的想象或盲目的冲动,而是以可以理解的方式进行的,或者说,是可以从利害得失的比较中推导出来的行动。在斯密那里,理性表现为对得失和盈亏的正确计算。5在斯密看来,自利原则不仅是个人经济行为的原始动因,而且是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人们在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时,会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最大限度地增进全社会的利益。在从事经济活动时,每个人所考虑的不是社会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是,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他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自然会或不如说必然会引导他将资源运用于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因此,埃奇沃思把人的行为受自身利益的驱使称为“经济学的第一原理”。

西尼尔在经济学说史上第一次区分了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这样一种思想:经济学的基础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一般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前提是公认的公理,用不着加以证明。从这些前提可以推演出各种经济学理论。他把这些理论前提归纳为四个:(1)每个人都企图用尽可能少的牺牲求取最大限度的财富。(2)人口的增长有超过生活资料增长的趋势。(3)劳动者借助于机器进行劳动,能够生产出剩余的纯产品。(4)农业受报酬递减规律的限制。6其中的第一个前提,进一步发展了斯密的“经济人”概念。

约翰•穆勒发挥了西尼尔第一个理论前提所包含的思想,第一次提出了“经济人”的术语,并从方法论的角度对这一概念的合理性和内涵做了详细的论述。他于1944年出版了《经济学上若干未解决的问题》的经济学论文集。在该书中,他把“经济人”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联系起来。他指出,政治经济学并不是论述社会中人类的一切行为,它所关注的人仅仅是作为一个人,他占有财富的愿望,而且他赋有达到这种目的的能力,它将其他每一种人类或动机完全抽象掉。政治经济学认为,人类把全部精力都用于取得和消耗财富,这并不是说人类生活真正是这样组成的,而是因为这是科学要前进而必须采取的方式。政治经济学探索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其他欲望的阻碍,这种欲望所产生的行为是什么。因此,穆勒“经济人”概念的内涵,是从人类行为的各种动机中抽象出来的经济动机,其中最主要的是财富最大化的动机,这种动机要受有限的收入和对闲暇的喜爱的制约。穆勒所说的“经济人”,就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财富最大化的人。

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革命”,使经济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而“经济人”概念也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边际学派把注意力从对经济世界的一般描述转向市场本身更复杂的模型。它强调个人作为消费者和生产者对希望与欲望的满足。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对效用的计算支配着个人的理性选择,并引起价格调整过程。这个调整过程是走向均衡的理想条件。在均衡状态下,所有资源都被充分调动起来,以便更好满足需求。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对此做出了最好的诠释。他从家户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出发,得出家户对各种产品的需求函数和对各种要素的供给函数,从厂商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出发,得出厂商对各种产品的供给函数和对各种要素的需求函数,并把各种商品(产品和要素)的供给和需求都看作所有商品价格的函数。以此为基础,瓦尔拉斯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稳定性和效率性进行了系统的论述。至此,“经济人”的概念始终与经济行为的动机联系在一起。

20世纪30年代,逻辑实证主义进入经济学。这种实证主义认为,无需关心“经济人”的心理假定是否正确,只要他的行为与预测的结果相一致就可以了。受这种哲学观的影响,“经济人”的概念日益具有行为主义的色彩,并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如偏好的可传递性公理。其含义是:如果你认为A优于B,B优于C,那么你一定认为A优于C。可传递性公理使经济学家可以使用数学方法来描述和分析个人行为。20世纪50年代,“经济人”理由莫里斯•阿莱斯提出了更明确的定义,并为西方经济学家所普遍接受。他指出,按照科学的逻辑,如果一个人被看成理性的,那么:(1)他追求的目标是相互一致的;(3)他使用的手段与他追求的目标相适应。所谓目标的相互一致,其含义和偏好的可传递性相同,即一个人不能认为A优于B,B优于C,而又认为C优于A。手段与目标相一致是指,手段正好是达到目标所必要的条件,即不能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当个人行为出现上述两种不一致时,这种行为就视为非理性的。但主流经济学假定,在市场上活动的各交易当事人,其行为都符合理性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阿罗和德布鲁运用数学上的不动点定理,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论证。之后,一般均衡理论获得了许多发展,但这种发展大多是枝节性的。

二、“经济人”假设招致的批评

早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就有人对“经济人”概念提出过零星的批评,约翰•穆勒则从方法论的角度论证了这一概念的正当性。美国经济学家凯里直接对穆勒的观点提出了批评。他指责说,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提供给我们考虑的是一种纯粹的野兽,这种“政治—经济人”亵渎了大写的“人”。他们的理论只讨论人的最低本能,而把人的最高尚利益看作是纯粹干扰其理论体系的东西。

德国历史学派对“经济人”概念的批评同样是强烈的。克尼斯认为,“经济人”观念实际上是说人总是受纯粹自私动机的驱使,这就是否认有任何良好动机的存在,就等于把人看作具有许多在作用上互不相关的心理活动中心的生物。希尔德布兰德则指出,以孤立的个人经济动机作为分析的基础,就是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了一部单纯的利己主义的自然历史。抽象的“经济人”并没有反映人的全貌。实际上,“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是文明的婴儿和历史的产物。人的需要、人的人生观、人和物质对象的关系以及他和他人的关系,都不会相同的。地理影响着他们,历史改变着他们,而教育的进步可能完全改造他们。”7布伦坦诺也批评说,斯密的“经济人”是经济的利己主义者,是惟利是图的“抽象的人”。

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制度学派对“经济人”概念也持批评态度。凡勃伦认为,新古典主义的完全竞争体系,连同其洁白无暇的“经济人”,当然是科学想象的功绩,但不是对事实的有力表现。它是科学推理的一种权宜之计,而且只能用到一些抽象原理和基本的科学法则上,而这些原理和法则仅存在于抽象领域内。可是,一旦这样做了,这些原本不是实际上的东西却被理解为真实的而被接受,成为研究思想习惯的一种有效成份,形成关于事实的知识。新古典理论不仅不能有效地解释现代社会,反而有害于人们对社会真象的探讨。新古典经济学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它那种非历史的、简化的“经济人”人性观。这种“经济人”以享乐主义心理学为基础,把人视为“纯粹的一束欲望”,是完全错误的。他不同意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人”总是很小心地使每一美元花费带来的效用相等的观点,认为从“生活进程”的角度看,新古典经济学原理对决定福利水平并没有真正的作用。因为消费者对商品的当前享受,更多地取决于其他人的消费方式、习惯、炫耀的需要和明显消费,而不是取决于理性计算。他还提出“社会人”的概念,以取代新古典主义的“经济人”。8

西蒙对“经济人”假设的批评,主要针对其完全信息和完全理性。他认为,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个人不可能把所有的价值考虑统一到单一的综合性效用函数当中。了解所有备选方案及其实施后果实际上是办不到的。所以,人们在决策过程中所寻求的并非最优解,而是满意解。西蒙特别强调人自身理性能力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个人无法准确无误地接受、储存、检索、传递和处理信息。因此,他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我们可以把那类考虑到活动者信息处理能力限度的理论称为有限理性论。”9在他看来,“有限理性”比“完全理性”更接近于现实。

X效率学派不同意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人”具有完全理性的观点。莱宾斯坦指出,个人具有两种不同的人格倾向。一方面,个人希望像他们所应该的那样行动,即坚持标准,使用“严格的”决策程序,进行精确的计算,努力追求最大化。这种人格倾向称为“超我功能”。另一方面,个人又希望像他们所喜欢的那样行动,即本能地不受约束,使用“松散的”决策程序,不注意细节,不用心追求最大化。这种人格倾向称为“本我功能”。由“超我功能”决定的受约束和由“本我功能”决定的不受约束,是个人人格特征的两个“极端点”,这两个极端点之间存在一系列中间状态。新古典理论那种完全关心约束的“理性经济人”,只是一个极端的特例,是某些人在某些时候可能采取的特殊决策程序。一般人通常采取的决策方式则介于两个极端点之间,这种人被称为“有选择理性的人”。因此,“完全理性的决策是一种特例,通常,决策只是有选择的理性。”10

新制度经济学也对“经济人”假设提出了批评。威廉姆森接受了西蒙的“有限理性”说,认为“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常常会导致机会主义,即经济中的人不但自利,而且为了利己不惜去损人。他会借助于不正当的手段去谋取利益,会随机应变,投机取巧,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个人目的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扭曲,并违背对未来的承诺。因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不可能对复杂和不确定的环境有完全的了解,所以一些人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向对方说谎和欺骗,或利用某些有利的谈判地位背信弃义,要挟对方,以谋取私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间都会按机会主义方式行事,但总有一些人在有的时候会采取这种行为方式。问题在于,人们事先很难知道什么人、在什么时候、按什么方式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在交易双方以前没有交往或交往很少的情况下,尤其如此。诺斯则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意识形态是决定个人观念转化为行为的道德和伦理的信仰体系,它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使行为决策更加经济,能对人的行为产生强有力的约束作用。他承认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假设,但认为特定的意识形态对“经济人”的机会主义具有“淡化”作用。人类的利他行为和克服了“搭便车”动机的大集团行动,就源于意识形态的作用。

行为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人”理性同样持批评态度。它要求“经济人”理性和“非经济人”理性两分经济学的天下。“经济人”理性的要求效用最大化,行为经济学也讲功利最大化,但这个功利最大化是指快乐最大化。行为经济学成为正统新古典经济学的叛逆者,不在于它属于心理学阵营,而在于它不承认“经济人”理性。首先,它不承认“经济人”这个前提,认为人的本性中有利他的一面,可以从利他中直接得到快乐,不承认利他是从利己中派生的。其次,它不承认“理性”作为绝对前提,不管是完全理性,还是有限理性,都不是无条件承认。它认为,人可以依据非理性直接行事,而按理性行事反而可能是派生的。此外,非理性是指“非经济人理性”,而不是否定理性。

如果说,上述批评都只是针对“经济人”假设的某个方面展开的,那么Tormer对“经济人”的批评则是全方位的,批评的依据是生命周期说和需求层次说。根据Wilber的生命周期说,人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基本的发展阶段:(1)潜意识或前个人阶段,(2)自我意识或个人阶段,(3)超意识或超个人阶段。人在刚出生时,无论对于内部与外部,主体与客体,身体与环境,都是没有分离的。在潜意识的发展阶段,小孩开始认识到外部世界和自己的不同,并开始以本能的、冲动的、本我的方式与外部世界互动。在这个过程中,个人逐渐产生一种与外部世界不同的自我意识。在发展阶段过程中,个人开始从潜意识状态中觉醒,并逐渐获得语言能力,开始使用符号和概念,学习承担各种角色、遵守规则,发展出理性理解、内省思考、演绎推理和社会可接受的行为能力。最终,个人发展出整合思考、把观念与观念、事实与事实、心灵与肉体联系起来的能力。在超个人阶段,个人可获得比日常的、外部导向的经验更敏锐的意识过程,获得一种更高的精神意识,从而超越自我,经历极乐,与神性相通,甚至与神性合二为一,最终达到非二元体的、无主客体之分的状态。

这些阶段又可进一步划分为两个部分:外部弧和内部弧。外部弧是从潜意识到自我意识的运动,其特点是自我维护,个体化,征服外部世界。内部弧是从自我意识到超我意识的运动,其特点是自我实现,向内发展,超越自我,实现物我一体。

根据Maslow的需求层次说,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可分为六个不同的层次。它们是:(1)生理的需要,(2)安全的需要,(3)归属或爱的需要,(4)自尊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6)超然存在的需要。当较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而辅助条件存在时,较高层次的需要就会出现并居于优势地位。每一个层次向下一个层次的发展,都涉及到一种转化,在这种转化中,较低层次的元素包含并整合在较高的层次之中,较高层次的元素与较低层次的元素没有分别,但与更高层次的元素有分别。Tormer认为,Maslow的需求层次说和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在实质上是一致的。

Tormer认为,从人性的观来看,“经济人”假设存在明显的缺陷。第一,“经济人”只关注自我是有缺陷的。尽管人类追逐自我利益是正确的,但重要的是他们在什么程度上主要关注自我利益。对于那些已经达到外部弧的终点的任一阶段的个人来说,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但是对于那些在内部弧上达到更高阶段的人来说,其正确性就非常有限。第二,“经济人”关于个人与物质的人类世界相分离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对于处于较低发展阶段的个人来说,他还没有实现与外部世界的分离,而对于处于向超我阶段发展的个人来说,他已经程度不同地和外部世界融为一体了。第三,“经济人”机械般的理性是有缺陷的。在前个人阶段,年轻人还没有获得理性所需要的想象、概念和计算能力。而在超自我阶段,个人的确已经具有理性经济行为所需要的心理能力,但他们又不会以这种方式行事,因为他们的行为更具有整合性。只有那些处于个人阶段的人,才会大致按理性“经济人”的方式行事。第四,“经济人”的非反思方面是有缺陷的。对那些处于个人阶段的较高层次和超个人阶段的个人来说,这一点尤为正确。由于教化和社会化的作用,他们已经内化了道德的、伦理的、宗教的及其他方面的观念,而这些观念会促使他们对选择的正确与错误进行反思。第五,“经济人”的不改变的方面也是有缺陷的。从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可以看出,随着人的潜力的发展,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性也会发生重大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性不是一成不变的。11

三、“经济人”假设的合理内核

如上所述,“经济人”概念在西方学术界招致了许多的批评。这些批评虽然未必全部正确,但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经济人”概念是历史的,还是非历史的?历史唯物论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范畴是经济关系的理论表现。在原始社会,人们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共同劳动,产品在社会成员之间平均分配。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的脐带,还意识不到个体的存在,因而没有个人利益的观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分工和交换关系出现,原始社会解体,公有制被私有制所取代。人们开始意识到个体的存在,并开始追求个人利益。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奴隶社会的一些思想家提出了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这种利己主义人性观是“经济人”概念的雏形。但“经济人”概念取得比较成熟的形式,并成为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则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产生以后才开始的。因此,“经济人”是个历史的范畴,超历史的人性和“经济人”概念是不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学派对“经济人”的超历史性的批评确有其正确的一面。

第二,人性是利己,利他,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在商品经济社会,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分别归不同的个人所有。为了生产商品,商品生产者必须以某种方式向他人购买各种生产要素,同时向消费者销售自己生产的商品。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就必须以其销售收入来弥补生产成本——购买生产要素的支出。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生产者仅仅为了生存,也必须在购买生产要素和销售产品时,斤斤计较于自己的经济利益。“人们所扮演的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12而“经济人”概念不过是商品经济社会商品生产者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人格化。否认商品经济社会人的利己性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当然,即使在商品经济社会,个人也可能有利他的动机,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利他动机还可能表现得十分强烈。一些人为了慈善的目的,可以向素不相识的人捐献大量的钱物,为了挽救生命垂危的病人,可以捐献自己的器官。但这种行为显然属于道德领域的范畴,不应成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在经济领域,这种利他动机不可能居于主导地位。所以,以人的利他动机和利他行为否来定“经济人”假设是不恰当的。

第三,“经济人”是仅仅关注物质利益,还是同时关注非物质利益?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和Maslow的需求层次说,从心理学的角度正确揭示了人的发展阶段和需求层次。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的行为的科学,有必要借鉴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但经济学研究的个人行为,不是一般的个人行为,而是正常人的经济行为。因此,生命周期说对个人发展阶段的划分,需求层次说对个人需求层次的划分,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到经济学之中。就生命周期说而言,处于前意识和超意识阶段的个人行为,都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需求层次说而言,除基本的生理需要外,其他层次的需要,都与人们的经济行为无关或关系不大,同样不适合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因此,尽管人们关注非物质利益,但这种对非物质利益的关注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第四,“经济人”理性是完全的,还是不完全的?如前所述,有限理性和选择理性假设都认为“经济人”理性是不完全的。但这两种假设和完全理性假设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即认为不同个人的理性程度是相同的。如果说任何一个正常人都具有理性是正确的话,那么同样正确的是,不同个人的理性程度是有差别的。完全理性的和完全无理性的个人都只是少数,大多数人的理性介于两个极端之间。或者说,人类理性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服从正态分布。这也解释了,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成功和破产倒闭的生产者都只是少数,而大多数生产者处于可以维持的状态。

第五,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是否必然导致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社会,人都具有利己性,追求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但不同个人利己的程度显然是有差别的。如前所述,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机会主义行为是存在的,个人可能利用各种便利条件损人利己。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而意识形态又是有区别的。不同性质的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有不同的作用。有的有助于遏制机会主义,有的反而会助长机会主义。因此,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在法制健全、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社会,机会主义只能是少数人的行为。所以,总的来看,“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是能够促进全社会的利益的。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成就,是对这一命题的最好注脚。

综上所述,尽管新古典经济学“经济人”假设存在某些缺陷,但其基本内核是合理的。只要克服这个概念的某些缺陷,并对其做出必要的补充,就可供中国经济学借鉴。

参考文献:

1《孔子家语》卷一。

2严清华:《中国经济管理思想概要》,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第40~41页。

3《管子•禁藏》。

4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出版,第13~14页。

5朱绍文、俞品根主编:《现代西方微观经济分析》,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20~24页。

6杨德明:《等待西方经济学基础理论的演变》,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38~39页。

7杨春学:《“经济人”的三次大争论及其反思》,《经济学动态》,1997年第5期。

8威廉•布雷特、罗杰•L•兰塞姆:《经济学家的学术思想》(中译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第41页。

9西蒙:《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出版,第46页。

10张维:《经济哲学:经济理念与市场智慧》,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