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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产监管

时间:2023-06-08 10:57: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扶贫资产监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扶贫资产监管

第1篇

工作汇报,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在乡村振兴战略引领下,我区以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发展新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切入点,财政资金主导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思路是着力补齐发展短板、夯实基层基础、构建为农服务体系、密切与农民、贫困户利益联结、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体工作在资金匹配项目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现将2020年1-6月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调度、协调全区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确保工作开展按时间节点快速推进。

二是制定方案。先后印发了《区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细则》,为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项目调度。立足各贫困村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交通区位、人力资源等情况,紧贴市场需求,从实际出发,选取光伏项目,构建科学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和促进贫困户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农村产业升级、农户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加强的共赢局面。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通过扶贫动态监控系统对项目进行实时监管,系统要求每季度填写资产收益扶贫的报表;根据《区财政局区扶贫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区供销社每月报送《光伏资产收益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

二、资金投入与投资完成情况

(一)资产收益扶贫资金计划投入情况

1-6月,区计划投资5400万元用于资产收益扶贫,其中:财政资金5400万元。

(二)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2020年,区计划建设资产收益扶贫项目1个。1-6月已签订分红协议的项目1个,签约率100%。项目投资完成金额54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400万元,完成率100%。

三、取得成效

1-6月,区已实施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的项目1个,为光伏资产收益项目,涉及216村,其中贫困村74个。贫困村平均投入资产收益项目资金25万元,项目带动贫困村集体增收53.92万元;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4360人,累计增收197万元,人均增收451.8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2篇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收入规模持续增长,财力水平稳步提高

面对全县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政策性增支密切叠加的双重压力,通过科学谋划、主动协调、持续跟进等有效手段,狠抓财政收入组织,保证了财政收入在量的提升中实现了质的有效增长。1-6月,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7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4%,比上年同期减少28%。(从收入结构: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11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963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收入357万元。

(二)、支出结构逐步优化,民生保障强劲有力。

从全局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支出结构调解力度,重点支持经济发展,确保民生支出,提高保障水平。最大限度将宝贵财力向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倾斜。截止目前,2020年三十件民生实事共计投入资金3743.38万元,共计支出2125.71万元。(其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支出653.2万元,学生营养膳食支出206.71万元,十五年免费教育支出145.25万元,学前双语教育支出328.0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49.17万元,计划生育扶贫保障支出14.5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支出9.33万元,绿色殡葬支出0.36万元,生态护林(草)员劳务报酬432.37万元,“四馆”免费开放支出13万元)。1-6月,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6,643.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6%,比上年同期减少32%。(其中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6.2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21.08万元,教育支出5,060.5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4.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6.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8.67万元,节能环保361.22万元,城乡社区96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4.15万元。

二、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坚持发展优先,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快速增长。

一是加强税费征收管理,积极培育新税源、依法组织收入,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继续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快速增长。二是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偷税、漏税、骗税登违法活动。三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积极推行国有资本预算制度,完善收益收缴办法。四是盘活存量资金。

(二)、坚持保障重点与压缩公用并举,确保各项支出安排科学合理。

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优结构”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性资金,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确保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支出需要,实现收支平衡。

(三)、坚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着力构建与新时代匹配的现代化财政制度。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探索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促进预算管理协调、可持续。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全口径预算统筹安排力度,改进和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和通报、加快预算执行力度。

(四)、坚持从紧从严,强化监督管理。

以严格防范财政风险,不断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在大方向上布局,从细微之处着手,牢牢把握财政防控风险中的枢纽地位,充分发挥财政对金融风险和经济风险的调节作用,打赢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攻坚战。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阳光财政”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全县72个预算单位已全面公开,公开率达100%。

2、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为加强我县债券资金规范使用及管理,初步制定了债务管理系列条例及办法。2020年上半年我县共接收新增债券资金0万元,截止6月30日,我县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共计支出0万元。

3、强化财政投资评审。

2020年上半年,共计下达财评批复123份,送审金额37745.25万元,经审定金额为34886.14万元,合计审减2859.11万元,审减率为7.64%。为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算评审工作,规范和完善评审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打下坚实基础。

4、扩大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规模,充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拓展采购范围,确保审批采购项目优质高效完成,截止目前,共下达政府采购批复89个,金额10821.18万元。

5、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一是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摸清资产家底,夯实管理基础。二是截止目前,接收各单位资产处置申请18项,已完成处置15项,资产处置收入15169.61元(已按规定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6、增强预算绩效管理观念,积极开展预算绩效工作。

在当期我县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式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效益的提升来缓解收支矛盾,显得愈加迫切和需要。截止目前已制定并下发《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7、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今年在财政局《关于印发防范化解经济、财政运行风险“1+8”方案的通知》(甘财发〔2019〕9号)基础上,制定了《县财政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县财政局防范财政收入不真实》、《县财政局防范县级“三保”支出风险实施方案》、《县财政局防范库款不严格实施方案》、《县财政局防范财政监督不到位实施方案》、《县财政局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实施方案》、《县财政局加强社会运行监控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实施方案》、《县财政局深化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方案》等8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可靠财政队伍。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迅速召开全局动员大会,详细制定工作方案,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队伍。

(六)、财政助推脱贫攻坚再加力,巩固脱贫成果。

一是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足额安排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二是认真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2020上半年,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计划整合资金12613万元,截止6月30日,共计支出1098.49万元。三是加快扶贫专项资金下达力度,并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四是强化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利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对各项目推进和资金支付情况的动态监控,及时准确掌握项目资金支出情况,增强监管准确度和及时性。

(七)全面推进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工作。

一是为扎实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工作,全面摸清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让惠农惠民资金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制定并下发《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推进方案》、《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实施细则》、《县聚焦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深化“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八)“互联网+精准扶贫记账”工作显成效。

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及时召开乡镇村财管理工作推进会,保障村级财务记账规范管理有效运行。

上半年,我县财政收支较为平稳,但运行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和隐患不容忽视。

财政收支压力大,刚性支出需求剧增收支平衡压力增大,通过整合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解决了部分资金缺口。今年上半年,财政全力以赴推进预算执行各项工作,财政总体情况平稳向好,但运行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缺乏强有力的新增税源支持,收入增长乏力,完成预算任务较大困难。二是刚性支出增长过快,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全年实现收支平稳难度较大。三是解决遗留的隐性债务问题、化解居高不下的暂付款难度仍然较大,势必对今后的财政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九)聚焦疫情防控,全面落实财政职能作用。

一是统筹保障防控经费。县本级财政共拨付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11.54万元。二是建立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加强与人民银行、国库银行协同配合,对中央、省、州、县疫情防控资金即到即办,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第一时间支付到位。三是建立采购“绿色通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相关要求,确保防控物资及时到位。截至目前,我县通过绿色通道采购防护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共计71.54万元。

(十)切实落实“三保”主体责任。

硬化“三保”预算执行约束。在部门预算编制中,明确要求不得改变“三保”支出用途,严禁通过压减“三保”资金用于偿债或项目建设,不得随意调整“三保”支出预算安排用于其他方面。压减一般性支出。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10%以上。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重点,下半年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持续聚焦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巩固扶贫帮扶成果。继续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回头看”、“回头帮”,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户持续跟踪,确保稳定脱贫。

二要紧盯全年目标,做好“增收”文章。用好强化调度分析、努力培植财源、提升征管效能“三种方法”,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三要坚持“四保一优”,做好“支出”文章。坚持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优结构“四保一优”,突出支出重点、支出进度、支出效用,优先安排民生资金,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大力盘活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快支出执行进度,确保年底财政支出达95%。

四要激发财政活力,做好“改革”文章。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抓手,重点推进财政内部工作机制、预算管理制度、投入方式、国资国企、会计制度、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五要强化监督管理提绩效,做好“监管”文章。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全面摸清债务家底,逐步化解历史债务,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加快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积极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四位一体”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执行情况以及预决算公开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乡镇财政财务检查力度。

六要高位推动、高效组织、高压监管,切实做好“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安排,集中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宣传,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督查工作,对“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以及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等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

第3篇

网络营销,就是确保人们能够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依托即时通信工具,如ICQ、微信、新闻网站等基础平台,从而实现远距离的、无空间时间限制的产品营销。这不仅使商品销售更加便利,也让客户与商家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加便捷。

2.实证调查桂西北农村扶贫现状

2.1农村村民缺乏对网络营销的认识

目前桂西北农村中从事畜牧养殖等农业经济工作的人大多是年龄高、文化程度低的状况,面对新兴的网络营销技术,接受能力较差。虽然在桂西北农村中尚有少数懂技术的青壮年,但其对网络的接触面较窄,使得网络营销技术还是不能在贫困山区农村中得到全面推广。笔者选取以桂西北某农村为代表进行调查,结果如下表:

2.2农村网络营销缺乏资金支撑

桂西北地区农业经济水平偏低,电脑普及度不够,实施网络营销过程中由于缺乏设备购置资金往往使网络营销项目搁置,严重影响农村产业的网络发展势头。而且地方政府多把资金投向收益明显的城市项目上,贫困山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得不到重视。根据笔者实地调查,桂西北地区网络营销扶贫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可见,资金缺乏成为限制桂西北农村网络营销模式应用和发展的主要因素。

3.优化网络营销在贫困山区农村扶贫中的应用

3.1构建网络化监管平台

贫困山区农村扶贫过程中应建立专门监管管理农村网络营销的机构,制定网络营销规划措施,并指导进行相关营销行动,确保农村村民可以应用网络营销工具进行商品的网络销售,并可将所得收益,进行更大财富的网络营销投资。可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构建基于网络技术的监管系统平台,由专人进行网络营销方面的监控,并及时更新网络营销中的商品动态,及时地反映出营销信息的变化,从而使网络营销中各利益方均可合力进行该事业,实现对贫困山区农村扶贫的监管,为每个贫困山区农村建立资产、资源以及信息网络数据库,对农村“三资”实施动态监管。这样既可以实现对“三资”监管的自动预警以及程序锁定功能,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经济活动流程,也可让农村居民更多地享受网络营销服务,有效提高贫困山区农村的生活水平。

3.2提升农村居民网络营销技术

在贫困山区网络营销实践中应加强村民对网络营销理论的学习,不断强化其网络营销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网络营销观念;同时进行严格的选拔与培训,例如,可引导和培训贫困山区农村居民在淘宝网上开一个属于农户自己的营销网站,只要其按照网站提供的相应步骤进行注册很快就可以得到一个虚拟店铺,并且可以将自家能够出售的产品信息放到网上,通过网络带给自己经济收益。通过培训提升农村居民的网络营销技术水平,将网络营销与农村的产业经营机制进行有机整合,令其发挥系统性作用,给贫困山区农村经济带来推动性的发展。

3.3强化政府支持

在贫困山区扶贫网络营销实践中应加强政策引导,使其对网络营销项目有一定的认知,完善相关的政策、资金支撑④。首先,强化政府扶贫政策管理。可通过建立贫困山区商业投资、山区旅游等相关的网络营销社区,主动分享贫困山区农村的产品资源、信息,形成一种对贫困山区的归属感。其次,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增加网络营销方面的经费支持,例如,在网络营销中可开展“网络营销供销社”的形式,让农户及农业企业加入其中,为网络中的买家和卖家构建一个交流沟通平台,最终达成网络交易项目。通过实施网络营销,客户在网络上对贫困山区农户销售的产品进行选择,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外部状况对农产品销售的干预,也可以降低农户在农商品交易中的费用,从而实现真正的市场化网络营销。

3.4整合网络营销工具

第4篇

【关键词】温州扶贫资金互助

2007年,国务院在部分村镇试点实行农村扶贫资金互助会,为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的小规模和短期贷款困境。温州市自2012年金融改革以来,逐渐聚焦对农村金融的改革。2013年在泰顺开始成立第一家扶贫发展资金互助会,截至2014年7月,全市已共有扶贫互助组织212家(包括208家村级互助会、1家社区互助会、1家镇级联合会、2家县来料加工联合会),占到全省的三分之一。

温州市在“三分三改”、土地规模流转之后,农民从事规模化的现代农业生产需要资金投入,需要金融服务。依托村级经济合作社,组建资金互助会,农民作为会员可存人闲钱,互助会根据会员需要投放互助金,农民的资产也可变成资本,这既有效解决了现代农业生产的融资问题,也提高了农民闲散资金的收益。按照“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要求,有利于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让原先单家独户走市场的农民实现抱团发展。

一、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1、存在非营利性组织与资本逐利性的矛盾。目前温州市扶贫资金互助会都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也意味着,它是一家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但是资金互助会是率先由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同时村民注入资本金进行运营的,会员出资目的既包含适时对互助会资金的占用那个也包含存在盈利和分红的内在需求,这就和扶贫资金互助会的非营利性有一定冲突。

2、占用费率偏高与农民生产收益率低的矛盾。尽管会员借用互助金基本用于农业生产用途,但资金占用月利率却普遍在一分左右(即年利率 12%)甚至更高,高出当地面向三农的农信社或者银行的农业种养类贷款利息,对大多数农户来说这种资金成本明显偏高。如乐清市新科资金互助会,占用费率 8~10%0(月利率)收取,洞头县岙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8.1%0的占用费率投放渔民羊栖菜、海藻等种养。

3、上限封顶和规模化农业生产成本逐年升高的矛盾。资金互助会秉着遵循“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和“有效控制风险、规范管理运作”的思路。但部分资金互助会的上限还是无法满足规模化农业生产的需要。如泰顺县雅阳镇扶贫资金互助联合会下属的墩头村互助会使村里每个会员向村互助会借款额度为 1万~2万元,可以基本满足小型农业生产的需要,但要进行规模化农业生产,成本还是偏少。

4、闲余资金利用效率亟待提高与农民资金使用季节性强的矛盾。由于资金互助会的会员大部分集中在一个乡村,所以农民融资的时间点及季节性比较强而且比较一致,所以就容易造成一段时间的互助会融资和资金闲置,同时相关政策还规定,对你扶贫互助会的闲置资金,不可以从事其他任何投资活动,不利于互助会的稳定运行和对闲余资金的利用效率。

5、内部风险控制不健全和缺乏金融财会人才的矛盾。由于资金互助内部成员都是贫困村的村干部兼任,存在学历低、经验少的问题,根据调研,部分管理人员对财务一无所知,一直现在扶贫资金互助会内部存在管理不到位、风险防范意识不高的问题,同时互助会内部的贷款主要是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这就容易使在借贷资金操作中因为人情问题导致操作不规范时有发生,影响内部的风险控制。

二、初拟建议的相关调研

1、加强政策扶持。现在温州市的扶贫资金互助会发展情况参差不齐,农业贷款风险较高,政府应该立足三农,在扶贫资金的借贷上提供风险保障,如风险保障资金扶持、违约补贴扶持;同时针对农业生产效益不高的问题,应考虑在利息上给予农民相应的补贴。

2、规范资金管理。现在我是扶贫资金互助会的融资渠道和方式,融资渠道主要有政府拨款、社员吸收存款;投资渠道仅仅是向社员发放贷款,不利于资金互助社的长远效益,建议对闲余资金可以进行低风险的投资,如和农村合作银行合作,做一些保本型的理财。

3、加强资金监管。发展农村资金互助会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检查监管机制,建议市县各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加强全流程动态监管,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产生区域性重大社会震荡。同时可以建议农民个人信用系统,纳入扶贫资金发放的考核标准,可以据此实行梯度利率。

4、创新资金整合。现在的扶贫资金互助会大部分都是以行业或一小块区域为载体,而从事类似产业的社员对资金的需求时间较为集中,统一区域的社员遭遇农业灾害的时间也比较集中,不利于资金的稳定性,建议整合不同行业、更大区域进行资金互助,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抵抗农业风险的能力。

5、重视金融人才。首先应该重视对现有从业人员金融理财、财务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还要利用大学生村官资源,让他们在扶贫资金互助社进行锻炼,发挥自己的专业素养。

参考文献:

[1]陆,黄金碧.温州农村资金互助会发展的思考[J].经济师,2014(1).

[2]徐莉莉.关于发展农村扶贫资金互助社的思考[J].安顺学院学报,2012(4).

第5篇

高坪村扶贫专业合作社养牛基地协议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成员及入股资金

1、本社成员包括合作社发起人乐光华及高坪村贫困户22户,姓名如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入股资金:入股资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乐光华现有犇乐牧业有限公司资产及扶贫贷款资金;第二部分为22户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9000元/户,合计198000元)。乐光华占养牛基地股份额度为68%,22户贫困户占养牛基地股份额度为32%.

第三条  成员职责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负责本合作社扶贫种养基地中肉牛养殖的一切技术性工作及销售工作。

(2)本次从银行扶贫贷款以甲方为借贷主体,贷款总额在180万元以内,所贷款项只能用于合作社养牛工作。

(3)合作社日常劳动力雇佣中应优先考虑有劳动能力的高坪村贫困户。

(4)甲方应配合好丙方做好财务监管工作。

(5)养牛场的经营管理必须符合环保等各类国家管理规定。

(6)养牛场如因各种原因经营不善导致解散,甲方必须将22户贫困户每户9000元的扶贫资金归还乙方。同时,甲方以养牛场现有固定设施作为22户贫困户每户9000元扶贫资金的抵押物。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必须配合甲方完成合作社的注册等各类手续的办理。

(2)必须配合完成产业扶贫资金的申报、领取和入股工作。

(3)乙方只参与本合作社的分红,无权直接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4)乙方如有正常劳动能力,可向甲方申请就业。

3、丙方权利及义务

(1)指导配合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合作社。

(2)配合甲方做好合作社贴息贷款工作。

(3)配合甲方做好经营管理工作。

(4)做好合作社的财务监管工作和合作社经营风险管控工作。

(5)监督执行好年度分红工作。

第四条  分红约定

1、分红原则:合作社对入股贫困户的年度分红包括两方面,一是合作社贴息贷款利息率差的利息分红,二是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分红。

2、分红比例:2019年合作社用于入股贫困户的分红总金额不低于11万元;2020年合作社用于入股贫困户的分红总金额不低于12万元;2020年之后如合作社继续经营,每年用于入股贫困户的分红总金额不低于12万元。该分红金由丙方负责监督实施,其中一半由合作社直接分红给入社的22户贫困户,另一半入村集体经济账后用于村扶贫公益岗、小型扶贫公益事业、对贫困户的奖励及其他未入社贫困户的分红等。

3、分红时间:每年分红时间共两次,年度第一次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年度第二次在每年12月30日之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丙方应先行协调或者追讨。追讨未果,起诉至法院进行追讨。

第六条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再行协议并做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丙方:

 

 

 

 

订日期:2018年06 月30日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和省委副书记赵勇在青龙扶贫开发现场办公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扶贫专项贷款为助推器,实施贫困村脱贫致富项目建设,转变思路,创新模式,加快推进产业扶贫、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我县率先在全省实现脱贫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按照“企业承贷、多模式合作、项目到村、受益到农户”原则,结合贫困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贫困户意愿,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扶贫专项贷款高效使用。

三、工作目标

争取扶贫专项贷款3亿元,依托承贷主体,集中在基地村、贫困村发展脱贫致富项目。到2015年底,力争每个贫困村都有立村富民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稳定增收的好项目或渠道,逐步形成“一村一品、数乡一业”的产业化扶贫新格局,确保全县142个贫困村基本实现稳定脱贫。

四、运作模式

围绕畜牧、林果、中药材三大主导产业和菌菜、杂粮、桑柞蚕等特色产业,在县内申请利用扶贫专项贷款的农业企业和合作社中确定承贷主体。一是采取承贷企业或合作社在基地村、贫困村建设种植养殖项目,吸收农民就地就业,增加劳务收入。二是承贷企业或合作社吸收贫困村、农户股份,让利于民,签订合作协议,带动贫困村及农户发展致富产业,使农民变为股民。三是承贷企业与基地村或贫困村结对,实施大森店“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在村支部引领下,组建合作社,吸收农户入社,发展“一村一品”产业。四是因企(社)制宜,创新多种形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五、方法步骤

(一)优选合作银行

选取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建设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5家金融机构作为合作银行。各合作银行要将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积极争取贷款指标,对扶贫专项贷款实行最优惠贷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部分严格控制在30%以内。

(二)确定承贷主体

1.承贷主体条件

(1)县内具有发展潜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以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必须持有的证、照、卡,且均在有效期内;

(3)经营管理规范,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有合法稳定还款来源,且能够按期还本付息;

(4)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无重大诉讼纠纷,主要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

(5)制定企业扶贫规划,承诺在贫困村发展主导(特色)产业,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且利益联结机制健全;

(6)能够提供与贷款额度相应的反担保物。

2.承贷主体责任

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对县内申请利用扶贫专项贷款的农业企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摸底、精心筛选,组织评审,拟定承贷主体,由联席会议向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推荐。合作银行与担保公司及时对推荐的承贷主体进行现场考察与评估,确定授信额度。承贷主体要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双赢”原则,研究制定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帮扶模式和还款计划,拟定合作协议,特别要突出与基地村、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合作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报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贷款风险保证金、贷款利息由承贷企业负担,财政贴息用途根据合作模式商定。

(三)精心谋划对接

县扶贫办、各乡镇政府、各贫困村“两委”班子要对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农业企业带动方式、合作协议等内容进行宣传,帮助承贷企业与贫困村进行项目对接,组织贫困村立足本村实际和村民意愿确定产业项目、确定合作方式、确定参与农户、确定依托企业,即做好“四定”工作。承贷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签订合作协议,报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扶贫开发对口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要指导分包贫困村做好扶贫产业项目谋划工作,“连心卡”包户责任人要积极引导所包户参与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实施,在农业企业、合作社的带动下稳定增收,尽快脱贫。

(四)认真组织实施

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按照“快、严、实、好”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快速推进、严明责任、务实操作,务求取得良好效果。各乡镇对参与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的基地村、贫困村、贫困户做好组织、监督和教育约束工作,确保合作双方履行合作协议,实现银行、企业、贫困户互利多赢。各承贷主体要按照扶贫专项贷款使用要求、合作协议承诺,加快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做到“项目标准到位、服务指导到位、资金落实到位、产品回收到位、利益分配到位”五到位。

(五)加强贷款监管

县财政局牵头制定扶贫专项贷款具体监管办法,全面加强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各合作银行是贷款监管主体,要做好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规范使用,规避信贷风险。乡镇政府是扶贫专项贷款产业项目的监管主体。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与各乡镇政府、合作银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程进行无缝隙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县政府成立由主管财政、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农工办、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扶贫专项贷款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事项决策、承贷主体确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与合作协议审批、贷款使用监督、贴息资金和奖补政策落实等工作。工作组下设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政府农工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分别负责与省融司和合作银行对接、承贷主体确定、扶贫项目谋划对接、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贫困村扶贫专项贷款使用监管与项目推动工作。

(二)建立机制,提高效能。

1.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和县金融办、县政府农工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人行青龙支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负责受理企业扶贫专项贷款申请;研究企业《扶贫专项贷款使用计划》可行性;对初步确定的拟承贷主体提交评审组论证,对经论证的拟承贷主体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并推荐给省融投担保公司和相关合作银行。

2.建立贷款评审机制。一是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扶贫贷款的企业、合作社的生产盈亏、资产负债、贷款诚信和市场前景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二是由具有经济、金融、会计、农艺、林果、畜牧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经验的人员组成贷款评审组。对联席会议初步拟定的承贷企业主体资格、扶贫项目规划可行性进行论证,撰写评审报告,呈报联席会议审定。

3.建立专户管理机制。各承贷企业要在合作银行开设扶贫专项贷款专户,实行资金封闭运行,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确保扶贫产业资金不外流、不挪用。各合作银行要明确专人对承贷主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按照审批程序拨付。县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办公室要加强指导、监控和管理,严防贷款风险,确保专款专用。

4.建立特派员机制。县扶贫办、各乡镇为辖区每个贫困村指派一名特派员,实行月报告和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帮助贫困村“两委”班子制定脱贫产业发展规划,对贫困村与合作企业的项目实施、扶贫贷款投向与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协调企业、贫困村与帮扶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解决扶贫贷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7篇

摘要:农业银行恢复开办扶贫信贷业务以来,为繁荣城乡经济和帮助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大量扶贫贷款到期刚性进入不良,资产质量持续恶化,影响了农业银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本文通过分析扶贫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探讨有效的解决之道,对加强扶贫贷款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扶贫贷款;不良贷款;原因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6)07-0073-03

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自1998年恢复开办扶贫信贷业务以来,根据海南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信贷扶贫工作。尤其是2000年信贷新规则实施以来,累计发放扶贫贷款近6亿元,积极支持海南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海南农村经济发展和帮助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大量扶贫贷款到期刚性进入不良,严重影响了该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力度和整体信贷资产质量。资产质量的恶化,不良资产占比长期居高不下,不仅使该行经营管理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而且引起上级行领导的高度关注。因此,研究影响扶贫信贷资产质量的原因,查找深层次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对策建议,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一、当前农行扶贫贷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扶贫贷款立项环节问题。现行扶贫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主导,选择项目的主动权在政府,经县(市)、省两级扶贫部门和政府审批,项目确定后推荐给省农行进入项目库管理,再由省农行从项目库中推荐给各基层经营行。由于扶贫贷款投放地区均为贫困市县,经济不发达,投资环境和信用环境较差,客户结构呈现“散、小、差”的特点,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生产技术落后,市场把握不准,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数据失真,符合农行信贷支持对象的优良客户占比极小。但是扶贫贷款又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立项往往带有指令性,农行基层经营行无法把握,压力极大。

2.扶贫贷款信贷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在扶贫贷款的调查、审查环节,部分农行基层信贷从业人员只对借款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的审查,对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能力、财务收支真实性、总分账核对等方面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尤其是没有对影响企业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润率、资产周转率等关键指标的财务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对,对明显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没有进行提示。在贷后管理中,对借款企业超进度使用扶贫信贷资金和挤占、挪用信贷资金的行为不抵制、不报告,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而是放任自流,到了事实风险产生时,才在检查报告中反映,失去了化解风险的良机。

3.扶贫贷款抵押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贷款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是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足以归还贷款时的一种补充和保障。一些农行基层经营行对抵押物价值的评估,不是根据贷款时当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论证,而是过分依赖上级行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值。而作为中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需要和考虑,往往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抵押物评估,评估价值往往高于市场现价和市场拍卖价。作为基层经营行对抵押物价值高估现象不重视,并且忽视借款企业的抵押物和主要经营收入来源,这种现象在扶贫贷款抵押物评估中普遍存在。

4.扶贫贷款回笼低下问题。扶贫贷款支持企业的贷款回笼率较低,部分借款企业贷款后,就开始逃避银行日常的监督,不主动提供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报表,生产产品销售后,害怕银行按时收贷收息,瞒报、少报经营收入,货款很少回笼经营行,逃避银行正常信贷监督。

5.扶贫不良贷款处置困难问题。扶贫贷款抵押物一般都是当地贫困地区的土地、林木和房屋,地理位置偏僻,变现很不容易。在贷款抵押物价值普遍高估的情况下,一旦借款企业出现经营风险,无法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时,处理贷款抵押物就面临价值减少、变现困难的情况。另外,由于抵押物价格往往与市场拍卖价值相差悬殊,加上地方政府出于社会稳定和一些利益需求,对银行处置贷款抵押物往往施加一定的压力并设置障碍,处置起来十分棘手。即便是目前依法处理抵押物,又涉及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多种费用,处理价值也往往不足以偿还借款企业所欠贷款本息,这使得农行基层经营行在扶贫贷款到期时无法收回处置贷款抵押物。

二、扶贫贷款管理工作中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对扶贫贷款认识存在偏差。无论是政府部门、借款企业还是经营行本身对扶贫贷款的认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误区。政府部门过分强调扶贫贷款的政策性,忽视了农行作为经营单位的商业化管理行为,不能积极配合支持农行对目前扶贫不良贷款情况开展清收盘活。借款企业出于自身经营管理和逃避银行监管的考虑,贷款到户后,千方百计抽走项目资本金,挤占、挪用贷款,形成“敢贷、敢花、敢不还”的局面。有部分经营行认为,扶贫贷款是带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政策性贷款,加之社会方方面面的干预施压,因此未能严格执行信贷规章制度,在贷前调查、评估、贷后管理等环节放松管理、放任自流。同时,部分经营行还存在着扶贫贷款一定会划转或剥离的等待观望心理。

2.扶贫贷款期限划分存在一定缺陷,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匹配,使得农业经营收入与归还贷款时间错位。《中国农业银行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扶贫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3]在经济发达地区,3年能收回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为数不多,况且贫困地区,在生产技术落后、自然条件恶劣、生产力低下、管理水平不高、市场机制不健全、通讯和交通不畅等因素影响下,3年收回贷款本息难度极大。例如,海南省的扶贫贷款多数用于种植热带水果,热带水果从种植到收获一般都在3年以上要求在3年内收回本息不切合实际,违背常理。

3.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目前扶贫贷款管理过程中,一些农行基层经营行在扶贫贷款发放后,日常的贷后检查流于形式,没有按照贷款用途严格监督项目实施企业使用扶贫信贷资金。甚至个别信贷从业人员违章操作,在没有完全落实贷款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允许企业使用扶贫信贷资金。同时,依法合规经营的观念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各项信贷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有些甚至从未参加过信贷业务培训,业务水平较低,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财务报表都无法分析,不知如何调查、评估、管理贷款,贷前调查只是根据借款企业汇报,项目评估是抄搬可行性研究报告。

4.自然因素和市场变化因素影响。海南地处我国最南边,农村经济发展受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很大,而扶贫信贷资金支持企业的项目又很大程度与农业经济发展有关。近些年,海南自然条件恶劣,旱灾、风灾接连不断,对海南省农村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很大程度上影响农行扶贫贷款支持企业的发展,使得农行扶贫信贷资产大量沉淀。同时,一些扶贫贷款支持的企业,在生产产品销售渠道没有完全打开的情况下,盲目进行生产,市场分析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异,生产产品市场份额小、科技含量低,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生产产品价格估计过高,到产品生产出来以后,销售过程中才发现与预期不符,有些甚至达不到生产成本,造成经济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经济效益低下,无法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5.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情况严重。海南经济发展经过“汽车事件”、房地产泡沫的影响,造成现有信用环境欠佳,企业诚信度不高,现有法律、法规对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加之扶贫贷款要有国家下达的指标和申报并要经过政府部门才能发放,这一程序上的特定性,致使相当一部分借款人认为,扶贫贷款就是国家的救济款,一些企业对银行扶贫信贷资金“敢借、敢花、敢不还”,甚至个别企业贷到款后财务报表也不报送或报送的也是虚假的,故意逃避银行的监督,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农行扶贫贷款到期刚性进入不良。

6.客户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欠佳。由于扶贫贷款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农行现行的扶贫贷款客户准入政策较常规贷款相对较低,客户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就行了。加之扶贫贷款投入地区经济相对落后,有经济实力的企业较少,且扶贫项目大都是种养业和农业加工业项目,几乎95%以上的扶贫贷款企业都为小型的私营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少,技术含量低,抗市场风险能力差。同时,扶贫贷款项目在选项上存在趋同性,造成项目存在争原料、争市场的情况,项目整体运作效益欠佳。

三、加强扶贫贷款管理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强化信贷基础管理。在今后的扶贫贷款管理过程中,农行应进一步强化信贷“规范经营、规范管理、规范操作”的经营理念,强化风险控制,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把好每一道风险关口,有效堵住扶贫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等各经营环节存在的漏洞,确保审慎、合规、依法、稳健经营的意识贯穿于整个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全面推广信贷管理系统(CMS),建立辖内信贷数据中心和在线监控中心,配备风险经理,开展信贷业务全过程的在线监控工作,努力实现信贷远程在线风险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信贷风险。同时,严格执行信贷管理违规处罚“高压线”政策,着力防范道德风险和能力风险。[4]

2.把好立项关,优化扶贫信贷客户结构。在当前农行经营管理模式下,资产业务还是主要的赢利手段。优良客户的占比、资产质量的高低成为银行实现良好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因此,在今后扶贫贷款管理中,农行应加强与政府立项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扶贫贷款项目库的建设,把握工作的主动性,为扶贫贷款的运作提供良好载体,通过共同努力,在源头上把好准入关。

3.建立对中介评估公司工作质量反馈和年度审核制度,规范扶贫贷款抵押物的评估工作。在委托中介公司进行抵押物评估时,农行基层行客户部门应参照当地市场拍卖价进行重新认定,并据实出具确认书。同时,根据以往抵押物评估过程,对评估公司工作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填制质量反馈表。上级行应根据基层经营行反馈的情况,结合历年中介公司评估价值与实际处置损失对比,对中介公司进行年度审核,在此基础上重新招标,优胜劣汰,重新选择和确定中介评估公司。

4.进一步强化扶贫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扶贫项目中。农行基层经营行应严格按照信贷新规则和《中国农业银行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全程监督扶贫信贷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以及限制性条款落实情况,在扶贫信贷资金使用上,必须要求借款单位制订详细的用款计划书,并按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层层把关,落实责任,逐级进行审批。每次资金的使用都要求客户经理实地调查核实,确认前期资金(包括项目资本金和前期支付的贷款资金)用在项目上后,才能出具同意用款意见报部门经理及分管行长审批,保证扶贫贷款按规定用途使用。同时,通过增派客户经理,跟踪企业销售情况,督促其把货款存入农行,彻底改变货款回笼率低的现状。

5.建立科学、高效、完善的信贷奖惩机制,充分调动信贷从业人员的积极性。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不仅可以提高劳动效率,而且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应逐步改变以往只对信贷从业人员进行处罚,而对作出良好经济效益人员没有奖励的的状况,通过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奖惩措施,使信贷从业人员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尽心尽力做好信贷工作。

6.以建立新型信贷文化为核心,加强信贷从业人员队伍的建设。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信贷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业务知识培训,使信贷从业人员及时掌握会计、信贷、审计、计算机、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知识,进一步增强信贷从业人员的宏观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风险预警能力、技术分析能力、真伪识别能力、监督检查能力,以适应当前农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

[2]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扶贫工作手册.

第8篇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方面

一是对机关原有科室及人员进行了优化合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按照《沧州市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主动对接、配合有关部门,将盐业执法相关职能划转入县市场监管局。

(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对全县10个基层供销社服务中心、2家农村电子商务公司、1家盐业公司和1家鞭炮公司,继续加大指导服务力度,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组织基础,使其充分发挥了良好职能,为全县供销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三)开放办社方面

今年以来,经过对全县农业领域发展前景良好、规模较大、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深入调研和全面审核,将xx县顺诚粮棉合作社吸纳加入县供销社。截至目前,全县共有3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入县供销社。

(四)土地托管方面

今年7月份,我们研究起草了《xx县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实施意见》,并已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实施,预计到2022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土地托管、半托管服务面积将达到40万亩。

(五)农村电商和供销现代物流方面

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重点推进了xx县云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着力打造了快递分拣中心和物流仓储中心,大力实施了乡镇配送节点和村级公共服务站(点)建设,为实现农村物流网络全覆盖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已建成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中心1个,占地2000平方米,电商网络销售总额达到990万元,建设电商村级服务站点473个,培训电子商务人员120人;建成物流配送中心1个,占地6000平方米,仓储面积1000平方米。

(六)农村产权交易方面

注册成立了xx县农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研究起草了《xx县农村产权交易暂行办法》,现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暂行办法》正式印发后,即可全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

(七)扶贫攻坚方面

一是通过金融扶贫担保中心,为贫困群众提供资金支持。今年以来,共走访全县10个乡镇、43个自然村、72户贫困户,为18户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共计82万元。二是通过云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农副产品展示与销售,农产品销售信息100余条,帮助贫困户销售西瓜10万余斤、果蔬5万余斤、宫面3千余斤,得到贫困群众的高度评价。三是协调有关部门为所包贫困村实施了道路维修改造、变压器安装、村委会维修改造等项目建设,并为47户74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落实了“两不愁、三保障”政策。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推进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着力推进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尽快出台《xx县农村产权交易暂行办法》,大力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人员招募和业务培训工作,积极启动乡镇农村产权交易站点建设,为农村产权服务工作全面展开夯实基础。二是着力推进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工作,健全贫困户贷款意向档案,确保放贷及时规范到位,助力精准脱贫。三是着力推进“云供销”电子商务公司发展,在进一步完善运营中心、实体店工作的同时,加大村级站建设,建立起“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供销渠道。

第9篇

微型金融有客户量大、资产规模小等特点,因此需要采取特别的监管措施。为了解监管机构的选择、监管目标体系的设计等内容应如何设定,本文比较了国际上几个国家的微型金融监管框架。从比较情况看,各国根据其国内具体情况在监管方式的设定方面有一定的差异,但基本原则是相同的:既进行充分的监管以保护储户利益,同时又不能太过于规范以至于挫伤扶贫的积极性。

关键词:

微型金融;监管;国际比较

一、引言

微型金融机构在帮助穷人获得收入和资产、解决贫困问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这些机构的发展,一个用以促进行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的监管框架就变得至关重要。微型金融机构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他们拥有大量的客户,但是他们的总资产相较于传统金融机构来说非常小。标准的银行监管,如果不加修改就运用在微型金融机构身上,往往会失效且过于繁重。本文研究了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秘鲁、菲律宾、坦桑尼亚、利比里亚等国家的监管案例,基于他们的经验,希望能找到对于特定发展水平上的微型金融机构而言最好的监管方法。

二、微型金融的机构类别

了解微型金融监管首先应该明确微型金融机构是多种形式存在的组织。

(一)正式机构主要是指那些受到审慎监管或者专门监管的正式微型金融机构。如:尼日利亚的商业银行提供微型金融产品来参与微型金融市场;菲律宾的农村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都涉及小额贷款业务。

(二)半正式机构半正式微型金融机构通常没有专门的立法,但可以在现有的法案下注册。非政府组织是最普遍的半正式机构。比如印尼的乡村信贷组织、农村信贷基金组织、合作社和信用社;埃塞俄比亚的不受监管的储蓄和信用公司被认为是半正式机构。

(三)非正式机构非正式微型金融机构则是既不受监管也没有注册的。比如尼日利亚的微型金融银行和机构的行业协会,以及一些国家的自助团体。

三、微型金融监管方式比较分析

(一)微型金融机构的监管类别

正如前面提到的,微型金融机构的多样性表明对它们的监管也具有类似的多样性。包括:

1、自我监管。

自我监管主要是微型金融机构为确保健康发展而设立一系列行为指导准则以规范其运营。如,尼日利亚就要求微型金融银行进行自我监管,达到良好的透明度和公司治理。

2、银行法监管。

银行法监管是另一个极端,主要是指正式的微型金融机构受到审慎监管。大多数国家,比如秘鲁、菲律宾、坦桑尼亚等都有完备的银行法存在,立法者只是简单的把银行法的约束力延伸到微型金融的监管中。

3、专门法监管。

最后一种选择是制定专门的法律对微型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比如,埃塞俄比亚根据不同的机构类型了不同的法案:《微型金融公司和小型信贷活动管理条例》、《金融合作社管理条例》、《存款和信贷合作社管理条例》;在孟加拉国,乡村银行依照专门的“乡村银行条例1983年”运营。每种监管方法都各有利弊,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表明,正确的选择将取决于各个国家的微型金融机构的各自困难、监管能力和知识上的缺陷,以及适应监管环境的时间和能力。

(二)被监管者与监管者的选择

1、被监管者的选择。

对于哪些机构应该受到监管,普遍认为,为了避免扼杀在最低层面上的金融创新,非正式的、小规模的组织最好排除在监管系统之外。甚至有学者认为,不吸收存款的机构都没必要进行监管。但是,很多国家事实上已经开始监管那些只开展贷款业务的机构。比较一致的做法有:为了鼓励创新和节约监管资源,对那些只有少量成员存款,不吸收非成员存款的微型金融机构只采用最低要求,比如只要求注册登记并定期向中央银行发送报表、遵守非金融管理要求、遵守透明度和消费者保护要求。开展存款和类似存款业务的机构应该进行更细致的管理。比如在加纳,该国的《金融机构法》为微型金融提供了一种非金融机构模式,主要是指储蓄机构和各类金融公司。该国的非金融机构大致可分为三类:吸收零售型存款的机构、吸收批发型存款的机构、不吸收存款的机构。吸收存款的机构和只开展贷款业务的机构都要受到监管,但是对于前者进行了更为严格的审慎监管。

2、监管者的选择。

与定义受监管机构密切相关的是指定监管机构。微型金融机构审慎监管主要由中央银行、财政部或银行监管部门进行。对于那些不适用全面审慎监管的机构,替代方法有:由非政府机构根据官方管理条例来监管微型金融机构的混合式监管;由非政府实体进行独立监管;以及由微型金融行业协会进行“自我监管”。我们对比的样本国家包含了多种微型金融监管者,包括中央银行、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这些监管者大致可以被分为两类:一、直接受中央银行等部门审慎监管的;二、受其他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监管的。受中央银行等部门审慎监管的机构可分为半正式机构和正式机构,尽管前者只要求注册,但是它在服务规模和范围方面非常重要,使得中央银行会对规模较大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监管。比如在孟加拉国,中央银行的一个指导委员会“微型金融研究和借鉴部门”被任命为临时的非政府组织微型金融机构的监管者,专门监管较大规模的半正式的微型金融机构。根据前面的分析,正式机构就是指那些提供微型金融的且受审慎监管的正规机构,如商业银行,他们本来就受中央银行监管。如在菲律宾,中央银行对当地所有的农村和储蓄银行进行监管,同时还为这些机构的微型金融贷款提供再贴现服务。小微型非政府组织等半正式微型金融机构主要受其他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监管。如在巴基斯坦,一个微型金融行业组织——巴基斯坦扶贫基金(PPAF)对一些小型微型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在印尼,印尼中央银行则授权印尼人民银行通过在其分支和区域审计办事处配备工作人员对提供微型金融的地方银行系统进行监管;对第二层次的机构——小农户信贷银行的监管则授权给省级发展银行。

四、微型金融监管框架的一般内容

对微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必须考虑微型金融机构这一群体与现有监管机构之间的差异,建立一个为微型金融量身定做的监管框架。

(一)监管的目标

微型金融有其自身特点,设立微型金融监管框架时需将这些特点考虑在内:为那些少有其他金融服务选择的客户提供银行服务;微型金融机构的投资组合较为单一,而且有时不稳定;微型金融机构的储蓄和信贷交易价格相对较低,因此不容易引起广泛的系统性不稳定问题;当微型金融机构(特别是规模较大的机构)没有恰当管理和监控时,微型金融行业内部会形成市场风险。以埃塞俄比亚为例,其对微型金融机构的监管目标包括以下几点:保护小额储户;确保微型金融部门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促进金融机构的高效经营。

(二)稳妥性要求

1、资本充足率。

很多国家都对微型金融机构提出了专门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多数国家对微型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要求都高于普通商业银行。如秘鲁是9.1%;阿尔巴尼亚是10%;乌干达对于微型金融机构设置的最低资本充足率甚至高达15%。

2、最低资本要求。

考虑到一些微型金融机构不具备吸收存款的权利,因此就需要对其设置一个最低资本要求。一是确保实现微型金融的功能,二是达到监管者的审慎监管要求。如阿尔巴尼亚对开展微型金融服务的非政府组织的最低资本要求是120万美元;坦桑尼亚根据金融企业是否设立全国性的分支机构分别设置了8亿和2亿的坦桑尼亚元的核心资本要求。

3、贷款准备金要求。

审慎监管的另一个方面是通过报告制度和贷款准备金制度来控制微型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如埃塞俄比亚,对总存款大于或等于100万比尔的微型金融机构的要求是:分别提取25%的标准贷款准备金、50%的可疑贷款准备金和100%的损失准备金;对总存款在100万以下的微型金融机构的要求是:提取50%的可疑贷款准备金和100%的损失准备金。

4、流动性比例要求。

流动性要求的目的是保证微型金融机构保持一个充足的流动性水平,以满足所有能预测和不能预测的债务。有的国家要求较松,而有的国家的较严。如阿尔巴尼亚,对信用联盟的流动资产比率要求是10%,低于世界信用社理事会的建议值是15%;而埃塞俄比亚对流动储蓄超过100万比尔的微型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比率要求是20%,比商业银行15%的标准要高。

(三)报告和非现场监管制度

在微型金融监管方面,报告和非现场监管制度更为重要。考虑到微型金融贷款组合的单一性和容易迅速恶化的潜在风险,一个相对严格的报告制度有利于监管者获得有用、及时的信息。例如,秘鲁要求微型金融机构每天、每周以及每月都要提交财务报告和其他事项;在埃塞俄比亚,微型金融机构则只需上报季度报告。

(四)对准入、运营、退出(升级)的监管

1、行业准入和退出要求。

微型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应该明确的一点是关于其准入和退出要求。一是明确批准机构。大多数国家对微型金融机构的许可权都在中央银行手中。比如在利比里亚的金融法案中就明确规定,微型金融机构的许可权在利比里亚的中央银行。二是规定了一些准入要求。除了上文提到的资本金要求外,对机构形式和治理要求等也提出了相关要求。

2、运营监管。

运营监管主要是对日常操作的几个方面进行监管,限制要求有:高利贷法律和利率上限、贷款记录要求和一些业务方面的限制,如开设分支机构、营业时间等。事实显示,在许多情况下,并不强制执行这些限制规则在短期内为微型金融机构创造了生存空间,但同时也带来倒闭风险。如尼日利亚,完善的内控制度降低了该国微型金融机构风险;秘鲁,微型金融机构倒闭的原因之一是内部控制系统没能发现贷款业务的不规范和恶化。

(五)一些鼓励措施

金融机构要遵守一系列的监管要求,不仅是资本充足率、合理的管理等核心审慎要求。同时,政策制定者要设计适应微型贷款现实情况的非审慎标准,以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如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在阿尔巴尼亚,针对不同类型微型金融机构采用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储蓄和信用协会及其联盟由于他们的非盈利的本质而免税,但商业银行涉及到微型金融的部分要对其盈利收取10%的税。另外还有资金鼓励。

五、结论

第10篇

为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明确资金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监管工作保障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全面实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XX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相关工作制度如下:

制度一、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及时传递和反馈,建立资金监管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是指上级各部门安排的各类财政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办法、指标批复等以及各部门单位在资金监管中反馈的监管工作情况和抽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

第三条、资金监管信息通达,是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在镇直各部门、包村干部、村(居)之间以及与市主管部门之间的双向传递。

第四条、XX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工作,具体有财政部门负责,确定专人收集、整理、传递,严格执行《资金告知制度》,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与结果向镇资金监管领导组反馈。

第五条、镇资金监管领导组根据反馈信息及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进行部门工作约谈,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第六条、加强监督检查,跟踪整改落实效果,财政部门定期将监管信息分类、整理、打印、装订成册并存档备案。

制度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公开的范围,规范公开内容、程序、方式和措施,进一步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开公示的责任主体

(一)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  “分配到哪里,公示到哪里”的工作原则。

(二)镇直各涉农资金管理部门是政策公开、资金分配、项目批复及项目实施等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履行法定的公开职责。

(三)财政部门负责本乡镇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使用及发放结果信息公开,并担负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职责。

(四)村(居)委会是村级集体资金(财务)信息公开主体,负责村级资金(财务)信息公开。

并担负补贴对象村级初评以及分配到村财政资金使用结果等信息公开职责。

第三条、公开公示的程序和内容

(一)惠农补贴类资金信息公开。

包括资金名称、政策依据、申报规程、补贴对象、补贴指标以及资金发放结果、监督电话等。实行申报、初评、发放前和发放后村、部门、镇及财政四级分层分级序时公开。

(二)涉农项目类资金信息公开。

包括项目名称、立项依据、批复文件、资金来源、受益范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工期、项目决算、管护责任、监督电话等,按照事前、事中、事后镇、村两级同步公开。

(三)财政扶贫类资金公开:脱贫攻坚到户项目资金信息公开的内容及程序比照惠农补贴类资金的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扶贫工程项目资金信息公开的内容及程序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类资金的规定实行全面信息公开。

(四)村级资金(财务)信息公开。

包括村级财务计划,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等,按照镇“三资”服务中心的规定按月按时公开。

(五)财政预算资金信息公开。

包括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专项资金使用等。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公开公示相关规定及时公开。

第四条、公开的方式和载体

(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镇、部门、村(居)三级公开公示制度。

(二)实行“墙上+网上”公开公示办法,通过村务公开栏、部门公开栏、镇务公开栏等固定场所实行常态化公开公示,并通过政府网站、村(居)先锋网同步予以网上公开。

釆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完善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分层公开相结合机制。

第五条、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一)资金管理各责任主体单位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公布举报途径,建立举报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并及时整理相关公开公示记录备案,做到政策可追溯,过程有痕迹,数据可查询。

(二)资金管理各责任主体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资金监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公开公示制度的执行。

(三)严格执行资金发放7日内,项目批复10日内信息予以公开的规定,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明确公开的时限,通过网站公示的信息保留期不得少于3年,通过公开栏张榜公示的信息时间不得少于10天。

第六条、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镇财政资金监督领导组负责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督查,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督查巡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政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

制度三、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及时掌控财政资金运用情况,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抽查巡查范围:是对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各类财政资金的政策落实、程序规范、信息公开、资金使用(发放)以及财经法规的执行。

第三条、抽查巡查依据:政策文件、管理办法、资金批复、绩效目标以及财经法规等。

第四条、细化抽查巡查内容

(一)补贴类资金抽查巡查。

补贴对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政策核查,发放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等,补贴资金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补贴对象的1%。或补助资金总额的10%。

(二)预算资金抽查巡查。

政府综合预算的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管理、债务风险防范、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的管控等检查监督,是否实行定期财政财务公开公示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等抽查巡查。

(三)项目类资金抽查巡查。

项目立项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工程招投标按规执行,项目公开公示,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资金拨付以及项目管理等。

(四)扶贫类资金抽查巡查。

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的精准度、项目实施程序的规范性,补助资金发放的准确性,项目资金拨付的合规性,以及项目验收、资产管护、项目运营、经济社会效益及绩效目标管理等监督抽查。

(五)村级“三资”抽查巡查。

村级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产、资源的管理,债权债务的管控以及村级财务公开落实情况等。

第五条、强化抽查巡查措施

(一)镇资金监管领导组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组织纪检、财政及相关部门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

(二)抽查巡查方式,采取定期抽查、随时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跟踪巡查,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落实。

(三)抽查巡查监管记录备案。

镇资金监督领导组确定财政部门负责抽查巡查监管记录的登记备案,并根据抽查巡查结论及时开专题会,落实整改措施,明确监管责任,跟踪整改的落实。

制度四、财政资金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工作成效。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监管原则,落实申报、审核、分配、发放(使用)、绩效、监督、廉政、整改“”责任机制。

第三条、建立资金监管工作约谈机制。镇资金监管领导组对各单位、各部门资金管理中出现以下情况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整改纠正。

一是政策贯彻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责任不落实,通过工作会商仍未整改的。

二是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绩效管理低下的。

三是资金管理、分配、使用和发放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

第四条、严肃纪律,执纪问责。镇资金监管领导组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资金管理单位部门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报请党委政府研究追责。依规依纪严肃查处,由纪检部门依据违规违纪问题的性质和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给予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经办人党纪政纪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五、附则

第11篇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县已建成脱贫攻坚项目效益情况,我和县委巡察办、县纪委办公室的同志,选择了坡底乡向阳村,对该村已建成的脱贫项目进行了调查。在广泛听取群众和相关人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采取深入项目实地查看,与责任单位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安排县开发办和坡底乡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反思,深刻剖析,现将开展调研情况交流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坡底乡向阳村国土总面积11.2平方公里,辖7个组,27个自然庄,292户,846口人,耕地4020亩。该村贫困户76户,259口人。低保户2户,5口人,五保户2户,3口人。根据平陆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脱贫攻坚项目的文件要求,向阳村于2017年2月15日向坡底乡提交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工程总投资670.07万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于2017年6月28日出具了项目财政评审报告, 2017年7月3日由山西大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了招标公告,2017年7月27日在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项目进行了开标,项目分四个标段实施:一标段中标单位为山西恒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价1652468.14元;二标段中标单位为君行天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687985.44元;三标段中标单位为山西诚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8473873.26元,四标段中标单位为山西亿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512862.89元。

项目主要包括:建设500m3蓄水池2座,管理房2间,引水沉砂池1座,安装潜水泵1台,铺设镀锌钢管2500m,PE管道5000m,建引水渠100m,铸铁闸门1套,涧河漫水桥2座,硬化道路10.7公里,架设380V输电线路750m,平田整地150亩,平沟造地150亩,栽植核桃树250亩,栽植花椒树50亩,栽植柳树4350株等工程。

项目预期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可发挥三大效益:

一是新建道路:既可解决7个居民组、846口人的行路难问题,方便中型农业机械进出田间作业,解决1200余亩耕地的机械作业问题;又可解决农副产品运输车辆顺利出入问题,使土地不再撂荒,可大大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变一年一季种植为一年两季种植,年可增收148.8万元;同时,建成的机耕道路与坡底乡后窑村及马泉沟的道路连成一片,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为坡底乡开发和发展马泉沟旅游经济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是新建的蓄水池及配套管网:目前已解决该村梁顶120余口人的吃水问题。同时,新建的水池代替了老化失修、渗漏严重的原修建的蓄水池,可解决600多口人的用水问题;能使项目区约400亩农田由旱地变成水地,可提高土地的产出率,每亩地种小麦,亩增产300斤,可增产12万斤,增收14.4万元;每亩地种玉米,亩增产500斤,可增产20万斤,增收20万元。两项可增收34.4万元。

三是栽植的300亩干果经济林: 4-5年即可有收益,增收空间也是非常可观,而且管理简单。花椒亩产300斤,每斤35元,核桃亩产200斤,每斤10元。项目实施以来,在经济收入、生态环境及社会影响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有机的结合和统一。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在第四标段,栽植的部分柳树、核桃和花椒等苗木死亡现象比较严重。到2018年3月,栽植的8750苗核桃树,成活率达到88%,3750苗花椒成活率达到97%。3月13日-23日,施工单位委托该村干部组织群众补栽核桃苗1000株,花椒苗70株,并进行浇水、除草等管护。截止今年7月10日,由于种种原因,所规划栽植的核桃苗成活率仅50%,花椒苗成活率仅70%。

此外,第一标段也存在问题,主要是输水钢管有漏水现象。输水钢管在多次输水运行后,由于高差大,管道上水后断水和断电时水下落的后挫力大及热胀冷缩的原因,造成几处管道连接处的法兰盘松动,出现漏水现象。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大量的苗木死亡,不仅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没有达到项目设计时预期的经济效益,也未给村里带来良好的收益,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进展。究其原因:

一是前期考察不到位。在对该村扶贫项目投入建设前,没有对该村的土壤性质、水分条件、地质地形、苗源、及栽种后的管理等问题没有做好科学考察。县开发办的项目可研报告、县发改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存在走过场的情形,对项目后期遇到的困难缺乏科学预判。如核桃适合在深厚、疏松、腐殖质丰富的沙壤土中生存,而该村的土壤环境并不是最佳的栽种环境。而有关人员在项目考察阶段,只看到了苗木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却不能够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没有进行综合考虑,造成苗木大量损失。  

二是项目管理不到位。对于已经栽种的苗木,应该交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或者承包给农户管理。经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在对这批苗木的管理上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资产移交时考虑还不够周全。当时约定工程移交后,项目村对工程拥有使用权,并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一年质保期内的管护工作,质保期后项目村进行管护。对管护责任如何有效落实未进行详细规定,项目村依靠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指靠项目村,两管两不管,以至于管护工作落空。

三是资金保障不到位。在项目设计时,未充分考虑苗木后期管护的费用问题,项目村缺乏后期资金投入,无法明确专人,做到责任不明。施工单位又不可能长期停留在项目工地实施管护,无法有效掌控情况,实施补救。在发现苗木死亡之后,本应该在第一时间请来苗木专家,对苗木的死亡原因进行查明,继而采取相应措施,对于遭受病虫害的苗木特殊管护,尽可能保证剩余苗木的存活率,但在这一点上项目村、施工单位都没有做到位。

四是监督管理不到位。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对于该扶贫项目的监管不力。在扶贫项目投入使用后,没有定期对项目投入使用情况进行追踪监管,对于出现的问题不能够及时发现,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至于出现荒草遍地、苗木大量死亡的情况。

五、几点意见建议

从向阳村扶贫项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看全县脱贫攻坚扶贫项目的实施,我认为结合当前的主题教育,在充分发挥脱贫攻坚项目效益上,须认真反思,寻找差距,下大力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压实主体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相关单位要以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不甩手”、“不缩手”的履责态势,把扶贫项目做细做实做到位,督促施工单位在适宜栽树的时节对道路沿线的柳树进行补植补栽。同时,抓明责定责,强化履职担当,明确专人管护,在明年7月份验收合格后由开发办交付给村委会,由村委会来管护管理,确保干果经济林受益和田间道路绿化的成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科学管理。要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以及苗木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后期补栽所花费的资金,由专门的审计机关作出评审,防止借机套取资金问题发生。要因地制宜,结合该村地形土质等实际情况,将核桃基地项目调整为花椒种植项目,在今秋完成花椒栽植250亩,并将该基地流转给农户,强化田间管理,确保成效,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协调项目村做好工程移交后的管护工作。督促项目村要及时将栽有经济林的地块承包给有养护经验的专人进行经营。

第12篇

近年来,__市农村福利院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通过开展农村福利院省级合格或模范福利院创建、农村福利院星级评定、农村福利院危房维修改造升级等活动,全市农村福利院建设和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截止目前,全市11所农村福利院全部达省规定的合格或模范福利院标准,其中__农村福利院获省厅模范福利院授牌,__办事处农村福利院获得了省三星级评定。

我市现有农村福利院11所(进行法人登记10所),总占地面积达556亩,其中建筑面积41883,生产基地315亩,固定资产达3000多万元,都是从2003年开始由原来闲置学校、乡政府、卫生院改扩建整合而成的,基础设施非常陈旧,安全隐患非常突出。2015年6月,河南鲁山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火灾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组织市民政局等8个单位抽调40多名干部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我市11个农村福利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十二五期间,我们虽然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对全市农村福利院进行了不同程度改扩建和危房维修改造,但由于地方财力有限,上级维修改造项目额度较小,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福利院的长效发展,导致部分危房不能及时得到维修,既是维修,也是修修补补,小打小闹,缺乏统一规划,整体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相匹配,供养能力和供养水平已落后于其他周边县市。

一是有政策支持。有精准扶贫政策。根据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__政办发【2015】63号“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精神,为有效解决当前财政资金使用分散、社会资金合力不强、扶贫开发效益不高的问题,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全省扶贫攻坚“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各地以县为主体,全面统筹,整合资源,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化零钱为整钱,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筹资金的主要权利在县级,县级政府可根据扶贫开发工作实际需要,按照规划调整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省市有用相关部门须积极支持配合。有特困供养制度要求。根据国发【2016】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要大力提升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农村供养服务机构设施达标,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提供条件。有新的审计理念。根据__审财发【2016】8号“__省审计厅关于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大力推进财政专项统筹和扶贫资金整合的意见”精神,审计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不能以原有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作为衡量标准,不得将跨科目调剂预算、跨部门或项目拨付资金等打通使用资金的举措,作为预算执行不严格或挪用资金进行定性和处理;不得将整合中调整资金投向、变更实施项目的行为,作为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定性和处理”。

二是有项目支撑。根据“十三五”民政专项建设规划、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规划及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议方案的通知精神,纳入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农村福利院,可以按照每个床位补助,中央投资力度较大。

三是有实际需求。镇处农村福利院亟需建设。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是被认定的精准扶贫对象,并且是精准扶贫对象中最困难的群体,特别是农村五保对象。现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1198人,其中集中供养528人、分散供养630人,分散供养对象占53%。大部分分散供养对象由于镇(处)村监护管理职责不到位,导致他们生活状况和居住环境都非常差,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们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也给民政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和风险。一方面是分散供养对象的居住条件和环境有待改善,急需保障他们的住房安居(精准扶贫四保障内容之一),另一方面是我市现有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陈旧,大部分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供养水平和供养能力有限,不能保障全市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应需求。我市农村福利院急需提档升级,实现救助兜底脱贫。同时,脱贫任务艰巨,时间紧迫,2017年我市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要全部出列。

根据__政办发【2015】63号、国发【2016】14号、__审财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现状,建议整合精准扶贫易地搬迁资金,以现有农村福利院为依托,合理布局,统筹安排,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提供集中安置托养点。由市政府统一负责,扶贫办、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将我市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进行新建改扩建,提档升级。

一是各项政策要衔接好。精准扶贫易地搬迁资金用于建设农村福利养老机构,发改、扶贫、财政部门要办好规划调整和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手续,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二是民政部门要监管好。以农村福利院为依托,集中托养散养五保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众,要严格按照政策审核把关,实行动态管理,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防止政策走样。

三是项目资金要整合好。充分利用历史机遇,将扶贫资金、发改项目资金、民政维修改造资金整合。

四是镇处主体责任落实好。全市11所农村福利院于2013年10月经编办批复为是镇(处)所属事业机构,主体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负责机构的建设、人员经费的落实和供养服务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民政局指导。

五是外地先进经验借鉴好。__市从去年开始,结合精准扶贫政策和资金,出台了一系列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文件和政策,阳新县、大冶市等县市全面启动了精准扶贫特困人员集中福利供养工作,省厅在__市召开现场会,对__经验和__特色给予了充分肯定。民政局也组织专班到实地进行了考察学习,经验可借鉴、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