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0:58: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业风险防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中国大地保险等企业的发展,保险越来越被人们所熟知认可,保险业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是中国保险业发展最好的一年,保险行业的总资产规模突破了10万亿元,全年保费收入2.02亿元,同比增加17.5%;全年保险业利润总额2046.6亿元,同比增加106.4%,资金运用平均收益率为6.3%。但与此同时,保险业也进入了激烈竞争的市场时代,风险因素无时不在左右着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本文拟对保险业的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作一探讨,为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一、保险业的主要财务风险
由于会计反映与财务管理密不可分,因此本文所指的财务风险,主要是指广义的财务风险,甚至包括部分会计风险。
保险企业的财务风险大致分为业务经营中的财务风险、投资产生的财务风险、融资产生的财务风险、财务数据真实性风险以及系统性财务风险。其中,前四项属于保险企业的个别财务风险(非系统性风险)。
第一,业务经营中的财务风险主要是保险业本职――保险业务带来的风险。
第二,投资产生的财务风险是保险企业为增加收益、提高偿付能力,在保险以外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风险。
第三,融资产生的财务风险是因为保险企业的融资源自身的经营需求,企业获得更多资本的能力将受到自身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和外部负债的利率等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融资行为必须考虑相关风险。
第四,财务数据真实性风险。保险业风险排在前列之一的就是一些虚假的信息,包括虚假的业绩、成本、费用信息和虚假的渠道营销、赔案、客户信息、服务价值。此外,还包括政府和企业虚荣的增长需求、虚妄的综合经营能力,虚无的辩证思维,这一系列的“虚”,最终都体现在企业财务数据上,构成了最大的不确定,也是保险企业最大的风险。
第五,系统性风险即市场风险,是指由政治、经济、社会等宏观环境因素所造成的对企业收益的影响,这种风险保险企业不能通过分散投资加以消除,也称为不可分散风险。
财务稳健性是保险公司价值最重要的指标,而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又是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重要条件。因此,加强保险业的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意义重大。
二、保险业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业务经营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中的问题
(1)准备金提存不足或不实。保险业经营的特点是事先收取固定保费,一旦保险事故发生,按照合同事前协议的条款支付赔款。由于保险公司要履行的责任发生在合同签订后。因此,在收取保费时必须计提充足的责任准备金。准备金的估算金额会受外部(如通货膨胀)及内部因素变化影响而变动。这些变化很多不能直接量化,所以实际索赔付款与准备金估算额之间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责任准备金提存不足或不当,可能会导致无法显示公司正确的财务状况,更对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有很大影响。
(2)偿付能力不足。对保险企业而言,保户从保险公司购买保单,即要求保险企业必须履行合同并及时足额予以保险赔付。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是指根据相关监管法规、会计准则调整后的认可资本(即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必须大于保险法规规定的金额,否则保险即被认定为偿付能力不足。随着监管的加强,保险企业的偿付能力大大提升,2013年,仅有两家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
(二)投资行为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中的问题
(1)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险企业主要的财务风险来自于资金利用率的局限性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以及保险企业盈利或亏损的不确定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因资金的不足而引发的现金流问题。这几年来,保险资金运用中银行存款仍占了较大的比例,而同业拆借和国债占的比例并不高,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以及其他投资的占比则更低。这种投资结构对保险企业并不利,保险资金资源难以优化配置,与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的优化组合要求相悖。
(2)对银行账户管理存在很大的不足。为提高创造资金的能力,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险公司开展了一些货币市场投资经营业务。但一些公司在现金管理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分支公司多头开户和银行存款过于分散,影响贷款力度;分支公司分别与银行发生业务关系,使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大量增加。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资金集中管理和分散占用的矛盾已成为保险企业要面对解决的主要问题。
(三)融资行为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中的问题
保险企业为实现业务增长、进入新业务领域和满足监管机构资本充足率或偿付能力额度的要求,必须开展融资业务。在融资过程中,不得不考虑控制融资成本的问题。在发达国家,评级机构对保险企业的信用评级是衡量保险企业信用风险的重要指标,若评级结果不理想,保险企业可能会为此承担长期的融资成本,从而加大公司经营压力。
而对上市公司而言,融资成本比一般的企业更高。中国平安、中国人寿、新华保险、太平洋保险等采用公开上市进行融资,需要承担比一般保险公司更高的信息披露成本、发行成本和维持成本以及向交易所缴纳的各种费用。
(四)财务数据真实性风险防范与控制中的问题
由于受长期粗放式经营管理的影响,一些保险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数据不真实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
(1)保险公司签发阴阳保单,虚假注销保单,违规批单退费、虚假理赔等造成财务数据不真实。如在收入确认完整性方面,存在坐扣保费和净保费入账的问题;收入确认合规性方面,存在以注销保单方式冲销应收保费、虚挂应收保费、阴阳保单、系统外出单、虚假批单退费等方式截留保费收入以及不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保费收入、款项未到账,确认保费收入的行为;收入确认真实性方面,存在虚增保费收入、跨年度调节保费收入、各业务渠道间调整保费收入及费用变通补充保费的情况。
(2)保险公司不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保费收入,虚列手续费、佣金支出,虚列营业费用、虚挂中介业务等造成财务数据不真实。如手续费支出使用不规范的票据,而非保险中介统一发票;手续费支付没有按照合同内容来支付;手续费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手续费通过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来转换。佣金支出方面,则有虚挂个人营销员来套取资金;还存在佣金未经系统计算、加扣款手续不齐全等不规范现象;虚列营业费用等形式套取资金用于补贴销售费用等造成财务数据不真实现象。
(3)保险公司通过设立账外账,坐扣、截留保费等,进行资金体外循环。在这方面存在审批流程及签批手续不完整、无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资料不齐全、业务支出依据不充分进行支付的行为。存在利用虚假赔案或虚增赔案金额套取资金、将与赔案无关的费用纳进赔案列支、以虚假费用票据报销套取资金、与其他单位合谋骗取赔款等问题。
(4)保险公司向保险监管机构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或资料。由于存在财务业务数据失真的情况,财务报表已不能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由此得出的统计数据存在明显的实际偏差。
(5)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一些保险公司存在未能依照有关会计法规选择会计政策、会计核算不合理不准确、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会计核算依据不完全真实准确,会计资料不规范,随意调整会计科目等方面。
(6)私设“小金库”,资金使用透明度不足。一些保险公司有假公济私的嫌疑,或截留或隐匿或转移业务收入,一些从业者隐瞒利润或结余,采取年底突击花钱或将公司收支结余虚列支出情况。
三、解决保险业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问题的对策措施
笔者认为,保险业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问题产生的原因众多,其中有宏观环境复杂多变的因素、也有内部财务监管力度不到位、财务管控制度不完善、财务决策缺乏科学性、财务管理人员风险意识不强等原因。保险公司必须充分认识、考量客观存在的各种财务风险,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防范与控制机制,采取得力的财务风险防控措施,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成效。
(一)提高公司上下的财务风险防控意识和素质
财务风险存在于保险公司承保、理赔、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任何环节的工作失误都会给公司带来财务风险。因此,必须提高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的财务风险防控意识,公司财会管理人员必须将风险防控意识贯穿于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始终。基于目前一些保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财会人员风险意识淡薄的现实情况,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并积极与财务风险管理较好的同行企业交流,学习和借鉴其先进经验,构建形成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文化,形成公司上下抵御财务风险的盾牌。
(二)加强内控制度的健全与落实
针对公司业务经营和财务数据真实性方面的财务风险,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完善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贯彻保险业财经纪律的“十五条禁令”;完善现金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见费出单制度;完善单证管理制度;完善印章管理制度。特别是印章保管必须实行责任制,防止出现对外担保、私设小金库等情况,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保管人的责任。完善财务授权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三)完善公司财务风险预警系统
(1)对保险公司短期偿付能力进行预警分析,可设置以下指标:1)速动比率。速动比率是反映公司易于变现的资产是否足以归还到期保费和支付赔款损失,其计算公式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2)现金比率。现金比率反映的是公司现金与现金等价物是否足以归还,未到期保费和支付赔款损失,其计算公式为:现金比率=(现金+现金等价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
(2)对保险公司长期偿付能力进行预警分析,可以采用以下指标:1)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或负债平均余额)/资产总额(或资产平均余额)。作为高负债经营结构的行业,保险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必须要高于一般的制造业,一般的财产保险公司指标值应
(四)加强对公司财务运营的管控
针对投资和融资业务财务风险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保险公司可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1)搭建有效的管控平台。具体举措包括:1)开发应用集中管控的系统,以中国平安保险为例,共经过四个时期才逐步完善了财务集中管理。2)事前审批、事中监控、事后评价。3)资金集中支付。4)费用预算管理系统的上线。5)财务共享中心的建立。
(2)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为防范财务风险,保险公司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影响决策的各种因素,尽量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并运用科学的决策模型进行决策,切忌经验决策和主观臆断,从而降低产生决策失误的可能性,避免因决策失误带来的财务风险。
(3)完善财务管理系统,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宏观环境。保险公司应制定财务风险管理战略,建立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系统,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第一,要设置高效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第二要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其管控财务风险的能力,提高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
(五)强化保险市场监管,防控系统性财务风险
近几年来,保险业已基本建立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框架,监管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得到加强,提高了发现、识别、防范和控制保险业系统风险的能力。下一步要进一步建立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科学性和约束力,健全精算制度,统一财务统计口径和绩效评估标准。参照国际惯例,进一步完善符合保险业特点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关联交易,加强信息披露,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及时、透明。进一步强化保险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查处保险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市场行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和谐有序的竞争环境,营造保险业财务依法、合规、真实反映经营结果的氛围。
总之,每一个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财务风险就相伴而来。对保险公司而言,财务风险更是财务管理过程中必须面对并加强防控的一个现实问题。财务风险不可能完全消除,但是可以通过分析产生风险的缘由,采取合理的风险控制的方法,加以有效的防范,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
(作者单位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作者简介:汪燕,女,浙江嘉兴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会计师。]
参考文献
[1] 杜应生.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及控制研究[J].财经界,2014(12).
[2] 李琴.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隐患及对策探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2).
【关键词】商业模式 保险金融企业 风险管理
一、整合资源、注重创新,构建协同发展商业模式
对于现代商业模式而言,资源的优化整合以及价值创新是其核心与灵魂,保险金融企业的商业模式同样如此,其构建要从自身实际以及市场的发展态势出发,并与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优化企业整体战略布局,实现战略协同与资源的优化整合,积极寻找社会价值与商业价值的有效对接点,从而使保险金融企业的商业模式成为能够与保险金融市场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相符合的协同发展模式,构建起成功的商业模式。
(一)着眼于集团化趋势,优化资源整合
当前,集团化发展是保险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现代保险金融企业在这一发展背景下,应因势而为,在积极加强总部建设的前提下,以集中股权为载体,强化干部管理,加强战略布局与资源整合。具体而言,可从如下方面着手:
1.强化总部建设。集团总部是现代保险金融企业整体战略布局的管控中心,是企业各子公司业务实现业务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基于此,保险金融企业要立足于自身实际,积极进行集团建设的目标定位,并于集团内部实施精细化的战略管理,强化资源整合,建立专业的保险金融集团总部。例如,在总部建设中,保险金融企业可以建设战略管控为主要的集团建设目标,在建设中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加强企业内部“人员、产品、股权”等的资源整合与战略管理,根据集团的主要业务及其流程设置专门部门实施专业的资产负债管理,为资源的优化整合以及商业模式的正常运作奠定组织基础。
2.集中股权,完善治理结构。保险金融企业必要实现高效的资源整合,其前提条件便是加强对分公司的股权控制。为此,保鲜金融企业应结合市场趋势,积极建立股份公司,提高对资产的持股比例。同时,保险金融企业要深入分析当前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如程序复杂,决策环节偏多等,应积极发挥垂直领导体制的作用,加强干部管理,坚持市场配置以及组织选拔相结合的原则,选拔董事会,使保险金融企业治理结构发展成为法人治理结构,并在其核心岗位中引入党委成员。并积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多层级的运营机制,从而建立起多层级的、协调性的保险金融企业的治理结构。
3.创新营销模式。面临竞争激烈的保险金融市场,保险金融要以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积极构建交叉互动销售模式,创新营销模式,构建与客户需求相适应,利于提升客户忠诚度与满意度的一体化金融服务营销,使保险金融企业的发展潜能得到充分激发,提高企业的资源利用率与整合效率,以此为基础,建立起保险金融企业的协调发展模式。
(二)聚焦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实现价值创新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重要发展趋势,各类惠农与富农政策的出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险金融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这一总体发展趋势之下,应顺势而为,充分开发农村的保险金融需求,充分结合国家的相关强农政策,开发政策性业务,积极实现涉农保险金融产品的创新,加大农网建设力度,探索农村保险金融工作新模式,顺应社会经济转型发展趋势,开拓农村保险金融市场,拓宽业务范围,实现保险金融企业业务的快速增长与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保险金融企业的业务拓展模式。
二、强化信息技术运用,积极打造运营管理商业模式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保险金融企业商业模式运营的主要载体便是信息化技术。基于此,保险金融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的优势,加强信息化系统的设计与完善,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企业的资源共享,推动保险金融企业的业务发展,为其商业模式的正常有序运营提供技术支撑。基于此,保险金融企业可积极推动实施信息化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强信息中心建设,加大云计算平台、客户资源数据库等网络建设,建立起集中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模式,提升企业外部资源与内部资源的整合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同时,运用信息化技术,积极推动现代保险金融企业营销服务模式的根本性转变。现代保险金融企业可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以及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对保险金融企业的营销服务流程实施全面的优化。同时,现代保险金融企业要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强化售后服务,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为客户专门打造售后服务平台,解决客户的各类问题,提升客户对企业产品的满意度与忠诚度,通过综合化的信息移动平台、网络营销以及电话营销等多种营销模式,以及个性化的售后服务,为保险金融企业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形成品牌效应,以信息化推动保险金融企业的营销服务能力提升。此外,现代保险金融企业还应针对企业自身的业务管理与发展实际需求,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积极建立各类业务数据的集中管理中心与共享中心,如保险金融企业的财务数据集中管理与共享中心等,实现对现代保险金融企业的生产运营中各项费用等的集中管理,使企业的各项业务能够处于有效的管控之下,并积极建立核心业务系统,充分结合市场费率,积极完善定价以及赔付率等自动化管理平台,根据保险金融企业客户类别以及业务类型的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理赔措施,构建起保险金融集团的综合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集团决策的集中管理,更有效地应对市场变化,降低企业的赔付成本,提升保险金融企业的盈利水平。
三、注重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控制模式
风险管理是保险金融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同时也是现代保险金融企业商业模式的基础。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保险金融行业积极掀起了强化风险管理的去风险化浪潮,在这一发展形势下,保险金融企应将风险防控作为企业管理核心工作之一,置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位置,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实施垂直化风险管理体系,并通过多元化的渠道,实施资本补充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保险金融管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为保险金融企业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有力的支撑。现代保险金融企业在风险管理中,主要可从如下方面着手,提高其风险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企业的风险防控体系
现代保险金融企业在构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的过程中,首先即是突破现有的风险管理局限,将项目管理思想引入到企业的风险管理中,实施项目化的企业风险管理,同时,还可借助专门的咨询机构对企业的风险管理进行规划与指导,积极建立内部风险防控以及外部风险控制的双重指标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在此基础上,保险金融企业要积极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积极加强风险管理信息化组织建设,使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为确保保险金融企业的风险防控应用系统的作用能够充分发挥,企业必须积极加强风险管理部门的建立,加强风险信息化管理的组织建设,使其参与企业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之中。同时为保障保险金融企业的各个业务单元管理以及经营的合规性与合法性,企业应根据常见的风险类型及其特性,积极设立立体化的稽查审核中心,针对企业中相应的风险管理岗位实施垂直化管理,实现保险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效率的全面提升。再次,保险金融企业要积极借助专门咨询机构的力量,进行风险管理中信息化规划,分析企业的风险源。以中国人寿为例,其与HP的信息化合作规划,使其能掌握风险的存在之处,为其风险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最后,现代保险金融企业还须对企业的风险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风险应对计划编制,实现风险的规避与转移,加强风险管理监控,突破企业现有的风险管理局限,构建起一体化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二)培养企业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现代保险金融企业在去风险化发展趋势下,要积极通过多种手段加强企业的企业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在日常的业务运转中强化风险防控。一方面,保险金融企业要积极充分重视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员工的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的提升,使其具备能够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保险金融企业要充分重视企业的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企业文化对职工的行为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从雷曼破产等风险损失事件中,可以看出保险金融企业中风险管理文化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据此,保险金融企业应积极于企业内部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宣传教育,自上而下,牢牢树立起“强化风险管理,积极创造价值”、“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动态控制”等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风险管理的企业文化氛围,同时积极建立风险管理的责任机制,并将风险管理指标积极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使其成为保险金融企业业绩考核中的一项重要指标实施员工的考核,加强约束机制、监督机制以及激励惩戒机制等的建立,强化保险金融企业的风险防控。
(三)建立系统化的资本补充机制
对于保险金融企业而言,资本不足是其面临的最大的风险。基于此,保险金融企业若在缺少财政货币资本的注入的情况下,应积极加强资本补充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实现企业资本补充的多渠道化发展,最大限度地提升其偿付能力,确保企业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同时,保险金融企业还须多方拓展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促进资本补充机制的可持续化与市场化,为保险金融企业的发展提供资本保障,促进企业抗风险能力的提升。通过风险防控体系、资本补充机制的建立以及企业职工风险防控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全面建立起高效的风险防控模式。
四、充分重视资本内生化发展,构建持续盈利商业模式
对于现代保险金融企业的商业模式而言,其构建的终极目的就在于确保企业能够持续盈利,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基于此,保险金融企业必须充分重视资本内生化的发展趋势,在加强承保的同时,要兼顾投资,促进呈报盈利提升,为保险金融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此外,保险金融企业应积极实现主业的多元化与均衡化发展,全面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保险金融企可通过如下方式构建稳健性与成长性兼顾的盈利模式:
(一)主业的多元与均衡格局构建
对于现代保险金融企业而言,多元、均衡的主业发展格局的建立利于应对市场的波动与变化,确保其盈利增长的稳定性。以中国人保为例,在2011年,人身险与财产险成为其主业驱动的重头戏,而通过人身险与财产险资产使其盈利能力急速提升,两项资产实现了双超2600亿元,超越了行业基准业务平均增速的6.8%,使其净利润实现了大幅增长。可见,积极构建多元化与均衡化的主业发展格局与盈利模式成为了保险金融企业全面提升自身盈利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兼顾承保与投资双向发展
当前,在我国的保险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着“投资盈利而承保亏损”的片面观点,加之获取保单的成本偏高,使对数保险金融企业都过分注重运用投资的方式盈利,而忽略了通过承保盈利,从而使多数保险金融企业都过分依赖投资,投资模式逐步陷入不良的发展轨迹之中。针对这一现象,保险金融企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注重投资与承保的双向兼顾,使两者能够协调发展,加强承保战略规划与执行,强化成本、理赔、承保等各个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同时优化保险金融企业的资产管理,提升投资效益,从承保与投资双渠道实现企业的盈利能力的提升。另外,保险金融企业还可积极推行理赔权限集中,在保险经营中,充分发挥定价技术的优势与作用,促进保险金融企业盈利能力的全面提升,构建起承保与投资的双渠道盈利模式。
综上所述,对于现代保险金融企业而言,利于其持续发展,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成功的商业模式应是充分考虑保险金融市场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资源整合与价值创新为主体的协同发展与业务拓展模式,是结合信息化发展趋势、重视风险管理与资本内生化发展,构建的信息化运营模式、风险防控模式、盈利模式等的综合体。唯有在这一综合化商业模式的推动下,才能充分发挥保险金融企业的竞争优势,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1]米俣飞.基于价值创造的软件企业商业模式研究[D].山东大学,2011.
[2]进宝.中国人保成立六十周年巡礼之六:奋进篇 打造大型现代保险金融集团[J].中国保险,2009,(10):58-61.
[3]齐严.商业模式创新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0.
[4]杨海平,苏健.商业模式与银行服务创新[J].中国金融,2013,(11):43-44.
[5]李香雨.中国保险业促进经济增长的路径研究[D].吉林大学,2012.
【关键词】金融风险 信用风险 操作风险
一、引言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补充力量,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中国加入WTO,金融行业的国内竞争国际化趋势日趋激烈。商业银行在国际化竞争压力下,为提升企业绩效而大量裁减合并基层金融部门,导致经济体内金融机构服务供给不足,中小企业获取信贷支持难度高,严重制约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自身信用条件不足亦是阻碍其获得信贷支持难的原因之一。中小企业具有的资产规模小,销售渠道不稳定,经营风险大,且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等特点不能满足商业银行的贷款授信要求。为破除当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困境,亟需探寻面向中小企业信贷金融风险的特点并给出有效的应对策略。
二、中小企业信贷的金融风险
(1)中小企业信贷的信用风险。中小企业信贷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一是信息不对称性提升银行的信贷风险控制成本,二是银行面向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尚未健全,未能通过科学规范的企业信用评级系统遴选高素质企业作为优先信贷对象。建立失信惩戒制度是银行面向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重要环节,但是当前我国金融界对中小企业法人及法人代表的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缺位,导致企业失信成本低,对失信者缺乏实质性威胁,客观上纵容了中小企业的失信行为。
(2)中小企业信贷的担保风险。其一,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信贷担保抵押品。中小企业的有效资产抵押物多为附着在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其中牵扯集体土地转变所有权属性的制度,影响银行获取抵押物后的变现处置。其二,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抵押品缺乏统一规范的价值评估系统。信贷担保的抵押品的价值评判准则和评估资格认定直接影响信贷担保品的评估有效性。由于中小企业信贷抵押品的规格杂乱,当前我国银行界缺乏对遴选抵押品评估机构及评估准则的统一规范,亦缺乏对于评估机构的资信水平的评估。其三,商业银行应端正对运用担保防范信贷风险能力的充分认知,认识到信贷担保仅是银行维系信贷资金安全的手段之一,仅能分散信贷风险而非改变借款人资信水平以消弭信贷风险。
(3)中小企业信贷的操作风险。其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主要源于其日常营运业务中的人为因素。其二,风险与收益不对等是诱发操作风险的主因。当前银行内部管理机制中缺乏对高层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导致决策者因信贷决策失败给企业造成的风险与其个人收益不对等,由此造成银行基层信贷管理涣散,信贷决策暗箱操作,增加银行信贷风险。其三,面向中小企业信贷的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通常受到特定地域人文环境的影响。
三、我国中小企业信贷的金融风险防控策略
(1)中小企业信贷的信用风险防控策略。其一,完善中小企业征信制度体系,通过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实现对其风险的标准化系统控制,进而推动面向中小企业信贷审批流程规范化运作,以期实现兼顾信贷风险控制和信贷投放效率的双重目标。其二,丰富贷款品种和方式以满足中小企业差异化的信贷需求。银行可在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实施金融创新,开发具有差异化贷款及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提供更多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全程式金融服务,以满足中小企业的个性化信贷需求。其三,商业银行应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预警系统,以及时挖掘中小企业的潜在债务危机信号,并迅速作出风险防控对策,将贷款违约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面向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建构基础是金融系统对该客户企业信用的相关信息做有效整合,综合分析其信用资料,并组合式管理其跨行信贷业务。商业银行还应成立信贷风险预警部门,通过多渠道收集贷款企业的信用资料。
(2)中小企业信贷的担保风险防控策略。中小企业信贷的担保风险防范与控制可采取如下策略。其一,商业银行应合理计量抵押物或质押物价值,在切实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之间取得平衡。为保证银行贷款安全,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应为抵押贷款价值而非其市场价值或清偿价值。抵押物的市场价值是评估基准日抵押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随市场行情波动的动态连续性定价过程,其不稳定性特点不适应银行风险管理的稳健型要求。其二,商业银行应完善信贷担保人制度。信贷担保人制度是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的有效途径。其三,商业银行应规范担保人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查制度,重点甄别贷款人与评估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联关系,评估机构使用的评估方法是否适用于评估项目,评估机构以往的评估结论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等。其四,完善面向中小企业信贷担保的保险制度建设。保险公司可积极开拓面向信贷担保市场的保险业务,由保险公司为担保机构的担保行为提供保险。
(3)中小企业信贷的操作风险防控策略。商业银行可从如下方面着手防控中小企业信贷操作风险。其一,商业银行应建立面向中小企业信贷的高效业务组织系统和顺畅的业务流程。商业银行应自检当前信贷流程,及时纠正信贷流程漏洞。其二,商业银行应规范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在新金融产品上市前做深入的市场调研分析,避免新金融产品的盲目推出推高银行风险。其三,商业银行应针对中小企业风险特质制定规范的信贷业务操作手册。其四,商业银行应建立针对中小企业信贷信息数据库,通过收集、整理、分析海量中小企业信贷案例的方式,从中挖掘出影响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高度关联影响因子,用以指导具体信贷操作活动。其五,商业银行应当强化对信贷业务关键岗位的员工管理。信贷业务操作人员的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重点和难点。银行内部还应通过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将金融人才留在基层信贷部门,提升基层的信贷风险控制能力。
参考文献:
[1]金丽红.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研究[J].金融与经济,2006,(5).
为有效降低牲畜养殖风险,切实提高农牧民养殖积极性,自2007年开始,我国先后在全国试点、推广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养殖保险,增加了农牧民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了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牲畜保险缓慢推进
江西省崇仁县巴山镇刘渡村大学生村官周杰军2010年成立了江西东华养殖有限公司,发展养猪业,拥有种猪6头,能繁母猪50头,年出栏生猪近300头,年销售收入200多万元。他为所有的种猪、能繁母猪投保了农业险,1头猪自己交12元保费,财政补贴48元,最高保额1000元。2011年,1头种猪突然死亡,他获得了1000元的保险补偿。“农业保险能有效降低养殖风险,解决了养殖户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周杰军说。
畜禽养殖保险是农业保险的一种形式,是以人工养殖的牲畜和家禽为保险对象的养殖保险。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和流通规模的迅速扩大,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复杂、发生风险上升,防控难度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隐患增大,养殖户面临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大,对牲畜、家禽等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强烈。2007年,生猪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养殖业造成毁灭性打击,重挫养殖户积极性。为有效分担和转移养殖风险,财政部印发了《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由此开启了牲畜养殖保险工作的大幕,为全国成千上万个养殖户带来福音。
几年来,畜禽养殖保险有序推进,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保险在全国稳步推进,为养殖户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保障。根据保监会的统计,2012年,我国畜牧业保险保费收入409318.96万元,其中能繁母猪186497.50万元,育肥猪85161.06万元,奶牛77340.13万元;畜牧业保费赔付支出250550.53万元,其中能繁母猪赔付109244.48万元,育肥猪赔付53591.18万元,奶牛赔付46888.09万元。
保险范围亟待拓展
目前我国畜禽养殖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养殖户投保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但畜禽养殖保险在全国大面积推广难度很大。生猪保险推广早,力度大,即使这样,一些地方因为推广难度太大而暂时停办此项业务。
中国人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饶支公司经理王新认为,生猪保险在一些地方出现暂时停办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险金额偏低,影响养殖户参保积极性。二是现行生猪保险中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起的生猪直接死亡,没有包括在实际饲养环节中遇到的某些大问题,不能满足生猪养殖的实际需求。三是理赔承保核实工作操作难度较大,极易产生纠纷。由于生猪耳标佩戴率不高,很难做到承保标的与理赔标的一一对应,存在“少保多赔”现象,滋生极大的道德风险隐患。四是监管不力导致被保险生猪死后未能及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容易引发疫病传播。五是基层动物诊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困难,有很多疾病基层不能进行确诊,如蓝耳病和口蹄疫需要国家级的诊断机构才能确诊。
据了解,畜禽养殖保险补贴范围日渐扩大,除了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保险外,一些地方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出牦牛养殖保险,青海试点推行禽类养殖保险。尽管如此,育肥牛、育肥羊等牲畜以及鸡、鸭、鹅等家禽还没有纳入农业保险补贴范围,远远不能满足养殖户的需求。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龙文军认为,目前我国畜禽保险远远落后于畜禽业发展,成为阻碍我国畜禽业从数量优势向质量优势、安全优势转化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稳步推进畜禽养殖保险,为畜禽产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从目前情况来看,在全国大面积推广畜禽养殖保险是不现实的。这是因为畜禽养殖存在畜禽疾病发生频率高、暴发范围广、传播速度快、死亡率偏高等特点,同时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也是养殖业保险面临的主要挑战,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不大。从财政角度而言,畜禽保险金额大,给地方财政形成巨大的压力,地方政府推广的积极性也不高。
两种保险谁与争锋
畜禽养殖保险分为政策性和商业性两种。纯商业保险在国内非常罕见,以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经开展过纯商业保险业务,因为经营风险太大停办了。目前在全国各地试行的是政策性畜禽养殖保险。
山东广饶县今年试点推广奶牛养殖保险,保险标的范围限定在3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山东东营市大地乳业公司成为当地第一家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公司。大地乳业公司总经理杨晓勇告诉笔者,他们公司拥有近万头奶牛,公司为3000头成熟的奶牛投保,每头奶牛交300元保费,公司拿150元,政府补贴150元,最高保额6000元。“以前奶牛没有纳入农业保险范围,想投保都不可能,有了农业保险,不仅可以减少养殖风险,奶牛也可以作为生物资产抵押贷款,解决了奶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融资难题。”杨晓勇说。
融资难一直是制约我国畜禽养殖业发展的瓶颈。“家有万贯,带毛的不算。”目前国内生物资产不能直接作为银行贷款的抵押物,有了农业保险,养殖户就可以用生物资产作抵押物进行贷款,解决了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推动了奶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农村金融服务机制的完善。
山东东营市澳亚现代牧场有限公司是新加坡澳亚集团投资控股的奶牛养殖场,拥有11000头奶牛。澳亚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成乙麟告诉笔者,他们公司为年龄超过3个月的奶牛投保了商业险,承保公司为英国怡和立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JLT),国内合作伙伴为太平洋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给了公司发展最基本的安全感,但是真正要把奶牛养殖风险降到最低,还是要加强奶牛养殖的科学管理。”成乙麟说,澳亚公司经过科学的管理,几年来没有发生一起理赔,保险费用逐年下降。
王新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因为有政府补贴,农民所要承担的费用很少,但保险范围有限,难以满足养殖户的需求;商业性保险标的范围大,比较适合养殖户,但保险费用高,一般养殖户承担不起,保险公司因为风险太大也不愿意开展此项业务,推广难度很大。从目前情况来看,在商业性畜禽保险发展瓶颈没有破除的情况下,必须加快试点、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
放眼望去,空旷的城市上空到处都是停工的楼群,长长的吊臂静静地悬在半空中,却看不到工人出没的身影。
从最初的一贫如洗,到后来的短时暴富,再到当前的烂尾城市,鄂尔多斯变迁的背后推手,除了地方政府的造城冲动和民间借贷的盛极而崩之外,还有信托这条追求财富和利益的链条贯穿其中。
《新财经》记者了解到,目前投资于鄂尔多斯的信托产品有13款,其中涉及房地产的信托产品有6款,涉及8家信托公司,资产规模超过43亿元。但在当地楼市停滞、地方政府负债累累的当下,这些信托产品正陷入风险的漩涡。
鄂尔多斯的情况不过是全国信托风险的一个缩影。经历连续数年爆发式增长后,国内信托资产规模已达到惊人的5.54万亿元,但占比最大的地产信托接连遇险,备受青睐的艺术品和矿产信托泡沫堆积,而一度热销的政信合作产品也在暴露风险。
“信托风险会先于银行爆发”,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的观点非常鲜明。郭田勇的理由有三个,一是房地产信托客户比银行客户质量差,通常是达不到银行融资条件而转投信托的;二是信托产品收益率畸高,客户还本付息压力大;三是银行对风险更为重视,频频通过压力测试、拨备计提等手段以防控风险。
信托大跌进:五年半翻16倍
国内信托行业发展速度到底有多快?数字变化是最好的说明。
2006年,国内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还只有3500亿元,2008年底信托规模大幅升至1.22万亿元。中国信托业协会日前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已增至5.54万亿元。这也意味着自2008 年以来,中国信托业几乎每年以1万亿元的规模快速增长。若自2007年算起,五年半时间资产规模翻了16倍。
5.54万亿元是个什么概念呢?和基金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对比就能见分晓。
截至今年上半年,国内公募基金管理资产的规模约为2.45亿元,信托业资产规模已大幅赶超公募基金规模,也超过证券业2万亿元左右的资产规模。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国保险业资产规模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为6.8万亿元,可见,信托业规模已直逼保险业。
中国信托行业出现如此高速而持续的发展态势,与中国经济过去20年保持高增长密不可分。国民财富迅速积累后,对投资理财的需求迅速增加。众多理财产品中,固定收益类较高的信托产品受到投资者的追捧。
助推信托发展的另一个原因是,信托公司比其他各类金融机构投资范围更广泛,投资方式更灵活。近年来,各类金融机构大规模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比如,银行的理财业务部门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与信托公司合作,合作开发并代销集合信托产品。
而在银行信贷规模持续管控的环境下,企业融资需求增加是信托公司得以快速发展的又一动力。最近两年,信贷规模一直受到控制,在偏紧的信贷融资环境下,企业能够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加上信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实业企业对信托融资的接受程度和实际需求大大增加。
由平安信托主导的首份《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2)》显示,2009~2011年信托全行业合计为居民带来超过2400亿元的投资性收益,75%的信托投资者获得了9%以上的平均年化收益。
但就在信托业疯狂扩张之际,房地产信托、矿产信托、艺术品信托接二连三的风险暴露,直指信托业风险控制软肋。
房地产信托盛极而衰
在各类型的信托产品中,房地产信托曾经长期占据信托发行市场的半壁江山,但如今已风光不再。鄂尔多斯地产信托的处境就是典型。
鄂尔多斯房地产市场在2010年掀起热潮,当年开发实际施工面积2696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009.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均超四成。到2011年,按照鄂尔多斯计划新开工面积和施工总量计算,每天都有近6万平方米的住房推向市场。
各地开发商于是一下涌入这座刚刚暴富的城市,到2010年底,全市房地产企业多达442家,几乎每个能源企业均有房地产开发业务。地产开发需要大把资金,自去年民间借贷链条断裂后,银行信贷收紧,流动状况较差的当地开发商将融资目光转向信托、债券等金融衍生市场。
“与温州老板比,鄂尔多斯的开发商和矿业老板们不善于利用海外融资渠道,加上银行收紧放贷,在认定房地产调控可能松动的前提下,信托成为他们可能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当地开发商昊远国际的一名销售经理对《新财经》记者说。
就在此时,不少信托公司正四处寻求扩张机会,于是双方一拍即合,不少信托机构进入鄂尔多斯,和当地企业和项目对接合作。
比如中融信托就在2011年5月成立一款名为“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规模为11.64亿元,是当前发行规模较大的地产信托计划之一,年收益率9.5%~12%,按照期限18个月计算,兑付窗口即将开启。
而安信信托推出的一款“鄂尔多斯·天佐奥城房地产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达到8000万元,借款人是内蒙古天佐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开发商应以“鄂尔多斯·天佐奥城”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给安信信托。
与此同时,中信信托、新时代信托、西部信托、华宸信托、华润信托、长安信托等多家机构今年以来也都参与了“涉鄂”信托计划。
兑付时间还未到来,鄂尔多斯楼市就陷入全面停滞。上述销售经理对《新财经》记者说:“如果按去年和前年开发商的计划进行开发,现在我们这里人均住房约有10套。因此,已建好的房子卖不出去,未建成的无法建成。”
一、中国亟需推动金融风险管理认证工作
王松奇(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在本轮金融危机中,我们已经看出了哪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最稳健,最健康,最有潜力。金融核心竞争力完全取决于这个国家金融职业经理人的人数和这个国家金融体系整体的风险管理水平。当然,有人会说美国风险管理水平不高吗?美国水平最高,但却是危机的发源地。所以,这里面一定有一个理论问题,为什么美国金融职业经理人队伍最庞大、资源最雄厚、金融市场最发达、法律最健全,但却成为这次金融风暴的发源地?这就说明背后有规律性的东西,值得我们来认真思考。本轮金融危机已经形成了一种趋势,就是金融体系开始向实体经济发展,过去那种杠杆率过高,金融风险过大,特别容易生成泡沫的金融服务体系,现在到了一个关口,需要重新进行矫正,首先应该从理念做起。中国在这一轮比较幸运,大家知道前几年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搞金融衍生产品,搞了若干年,最后只搞出七种产品,最后也没有推开。我们一直认为我们自己落后,现在看来幸好没推开。否则,我们受到的损失也会不可想象。因为我们的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还不如欧美国家。比如我们的银行购买衍生品的时候,就是看国际三大评级机构评级,一看三个A就买了。这充分反映了我们从微观上对金融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是不足的,我们的金融服务体系在提供标准化的服务,提供公平、透明的服务上差距是非常之大的。因此,我认为21世纪最重要的挑战就是看哪个国家能够真正培育出真正懂金融风险管理的职业经理人队伍,这是最关键的。
国际风险管理师协会,在中国开展风险管理认证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中国的金融系统,特别是银行业,如果能够进行这样的认证考试,进行金融风险教育,进行金融风险管理启蒙运动,必将对中国金融业防范金融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中,对各商业银行来说很重要的就是提高金融风险的管理水平,我研究过一些银行的情况,金融风险管理水平不高,一些中小银行没有专业金融风险管理队伍,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像民生银行,现在已经从事业部制走向全面风险管理了,但是和中国工商银行相比,差距还是非常大的,中国工商银行好多搞风险管理的处长到民生银行当一个部门副主任是绰绰有余的。中国金融业现在最急需的就是培养队伍,在职业风险管理队伍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怎么通过一种机制,加强风险管理的教育、考试、发证,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然后在全国形成风气,我觉得这个事很重要。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我们还有一些很重要的问题要研究,比如金融风险如何分类?金融风险如何累积?到达系统性风险的点在哪里?就是金融风险如何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在什么样的条件下能够演化成金融危机?另外,在金融危机出现的时候,如何回过头来看金融危机生成的技术原因、市场原因和体制原因,包括人性方面的原因等。因为美国这次危机我们已经看的非常清楚了,据说世界上60%的律师在美国,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70~80%都是美国经济学家。但在危机之前,没有一个大牌经济学家对这次金融危机提出过预警,谁都没有想到。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我们在理论上和现实中存在着严重的脱节。所以,值得我们研究的东西太多了,基础一定是在金融体系中最基本的风险管理的那些东西。金融风险问题是最实在的金融问题,是理论和实践最重要的一个结合点,对于中国来说,我个人认为真正在理论上有很多年积累的专家不是太多,现在我们大家都应该虚心学习,利用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大家努力学习新东西,推动中国金融风险管理认证工作,争取让我们中国金融体系有一个强大的人力资本基础,让中国金融体系真正成为最健康、最有发展潜力、能够对实体经济部门提供最有力支持的金融体系。
李青云(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金融风险管理在中国是较新的话题,很多东西可能都在思考之中,可以从金融风险管理的人文和人本角度进行探讨。之所以提出人文的问题,理由很简单,现在我们看到一些风险管理方面的教材,或者是一些技术,一些方法,基本上是国际经验的借鉴,而这个国际经验更多的是以英美系统为主。英美系统是否可以完美的移植到我们的中国背景上?这是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人文这两个字大家非常熟悉,顾名思义,就是人类社会各种文化现象,如果需要从细节角度做一个界定,符号是文化基础,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我们更为关心和熟悉的是什么?是文化的主要内容和规范。规范包括哪些?包括习惯规范、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等。基于长久的历史和自然环境等各个方面的差异,我们很可能最终在不同文化中习惯不同、道德不同和法律不同。这样的人文差异就是我们所讲的本土化的原由。比如价值观里面,中国强调的是集体价值观,而在西方比较崇尚个体价值观,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决定了你对规范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金融体系包含市场体系、融资方式、产品种类等,从这个角度,我国的金融体系显然和英美大为不同。金融体系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金融体系的差异核心,我国是银行主导型,以银行为核心,保险、证券、基金和信托企业深受银行的影响。另一个就是监管体系的差异,我们目前是分业监管。基于我们的法律体系和金融体系的差异,如果我们把风险管理问题拿进来看,你会发现很多内容和实质差异,比如说在中国银行业,基于现状我们会关心信用风险,尤其是现在各家银行做的授信风险管理。我们会关心操作或运营风险,然后关心市场风险,然后关心流动性风险。中国金融体系中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和海外截然不同。也就是说美国银行业会关心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因为是市场主导,市场产品太多了,创新太厉害了,市场太强大了,所以市场对于银行影响非常大,然后可能是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人本是金融风险的管理之道。这个话题更为基础,首先我们考虑一个问题,对人本的理解,人本的理解有很多种,我们今天理解两个层面,第一是需求层次。任何学派都强调一个概念,每个活生生的人,不管你是银行家、职员、官员、教授、学者,你在这个世间一定是有一个需求层次问题,在你不同的层次有不同的需求,而且总是递进上升。另外一个人本问题是什么?就是有限理性问题,有限理性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话题。基于这两个,我们有一个概念,大多数风险产生于人本身,当然有一些不可控的东西。比如说市场风险,比如市场风险怎么会把它理解为是人的风险?其实根据我们的关注,行为金融学是现在研究市场最有效的学科之一,如果认同这一点,你会发现在大多数市场里面交易行为背后是心理博弈。目前国内一些非常优秀的定量投资型基金经理开发出了基于数学群论的投资模型。把群论引入市场风险管理,它是以行为金融学为背景的支撑。行为金融学强调心理和行为,我们用群论模拟和复制这个东西,这是对于传统金融理论的一个冲击。如果这个群论的模型能够继续运行下去,基本就认同市场风险源于人本身。基于这样方法论的思考,如何加强金融风险管理,需要三个方面结合,经验的总结是免不了的,我们必须总结数据,因为大量的随机会得出稳定的规律,我们需要总结,继续累积数据,我们数据不足是一个限制,但是我们现在做的只能是进一步积累数据,进一步分析,进一步建模。但是如同刚刚讲的,模型有不确定性,我们预先的制度安排也有可能落空,因为没有人可以准确预测一切问题。所以,最根本的风险管理之道应该是有效的响应机制,就是看到风险,能够迅速的报告,披露,分析,迅速决策并落实和应对。既然我们讲人是复杂的,人是多变的,我们不可能完全依赖固定的东西对抗他,要制约它,只能以动制动,所以有效的响应机制是最后的关口。这需要我们文化的建设,整个机制我们明白风险可能存在于所有方面,尤其是现在最关心的操作风险。我们有了这样风险管理文化,有这样的风险管理意识,这样的意识依托于有效的风险管理人才。人才才是金融风险管理的根本所在。既然风险源于人本人,所以我们需要用更多的人和机制对抗这个风险。希望PRMIA中国认证中心能够对此做出更多贡献。
二、如何认识金融危机和金融风险管理
罗平(中国银监会培训部主任):金融危机和金融风险这个主题很有意义,风险管理说白了,就是强身健体,永恒的话题,为什么在这个环境下把风险管理摆在这么重要的地位呢?实际上是有两层意思,一个是监管部门有点推卸责任,说这是你没有办好,我没有责任,所以你要加强风险管理。另一个是从业人员说这事我自己捅篓子,我自己兜着,你别给我上套子,给我夹板,别说强化风险管理,你不要管太严,让我自身发展。所以,强调风险管理从不同人的角度来看有不同的含义。假如我们认定风险管理是永恒的话题,从另外一个角度,就是监管的制度看金融风险,这是学术界、中央银行和宏观经济学家谈的问题,而监管部门谈的不多。为什么?这是监管部门的弱点、软肋。我的题目是资本监管的顺周期性和补救方法,这个题目就比较有意思,讲的是资本监管的顺周期性,就是资本监管对经济发展推波助澜的作用,相当于买涨不买跌。接下来命题更有意思,就是补救措施,意思是什么?这个事你不可能彻底把这种现象杜绝,它将永远存在,你无非是把它的不良影响做一些调整。首先,美国不到一万亿的次级债,如何演变成为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的?次级贷变成次级债,导致商业银行减息,然后就惜贷。所以资本监管发挥重要的作用。这种资本监管的顺周期性,学术界早有研究,大家如果做一下检索的话,就是国际清算协会有一个意大利的小伙子一直研究这个问题,他在前十年就提出这个问题。学术界积累很多真知灼见,就是没有人注意,巴塞尔委员会就一意的要推新资本协议。这次金融危机暴露资本监管的顺周期性相当严重。
其次,什么是顺周期性?实际上很简单,就是资本监管不要起到一种落井下石,或者是推波助澜的不好的作用。比如去年GDP增长到14%了,还要继续扩大贷款,进一步放松政策,或者说今年是5~6%了,还要紧缩,这就是落井下石的顺周期性。它的定义非常复杂,我们把握这个主要含义就可以。从资本的角度讲是什么呢?你经济好的时候,借款人有现金流,抵押品的质量也良好,银行就一个劲的贷,但是经济下行的时候,行业受到影响,还不起钱了,客户评级要下降,抵押品的评级也要下降,整个银行资产质量就要下降,银行就要惜贷,这样就影响经济的增长。这就是顺周期性的基本的特点。大家知道顺周期性是根本无法克服的,因为这种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就像我们贪婪一样,我们A股市场6000点还有人入市,但是到了1600点,反而没有人进,所以贪婪是人类的本性。那么如何补救顺周期性呢?国际上总结了四种方法,但是每种方法都有利弊。第一种方法是资本监管有顺周期性。把资本监管从8%提到18%,整个把标准提高,但是在经济下行的时候,商业银行可能没有充足资本支持经济发展。这个方法虽然可行,但是发达国家却不会支持。第二种方法,由监管部门根据自己的经验定。如果经济上行,提高资本充足率;相反经济下行,降低资本充足率。把资本充足率的8%作为一个参照点,但是上下可以浮动,变成一个浮动资本充足率。第三种方法就是与保险相结。银行经济下行的时候缺钱,可以上保险,如果银行缺钱,保险公司答应给钱。但是这个制度也有不好的地方,还不如让银行发优先股,或者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转换为股权的股票。最后一个建议赋予资本充足率一个系数。比如对现在的8%,再加一个系数,加一个1,但是这个可以上调到1.2、1.3、1.4、1.5,也可以下调到0.9、0.8、0.7,就是可变的资本充足率的公式。在应对顺周期时,我们还没有很好的方案。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第一,不论是监管部门还是中央银行,都难以真正把握经济周期,更不要说预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从来没有预测经济危机,他有这么多的人才,他都做不到,他过去做不到,现在做不到,以后也做不到。所以,要求我们成功预测经济周期并采取措施,这也不现实。作为监管部门最重要的是什么?在经济下行的时候,今天商业银行有充足的资本,这个时候把资本释放出去,以贷款的形式出现,支持经济发展,这是不难的。所以,在资本监管顺周期性达不成结果的情况下,我们不妨走第一条路,就是要求商业银行在经济好的时候、利润水平高的时候,多提一些准备金、多提一些资本,要求商业银行提高拨备覆盖率,要求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这就是说在国际上并没有达成完全共识的情况下,依照我们的经验,依照我们的智慧采取主观判断进行决策,我觉得这是中国能够把银行办好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在国际上重大问题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我们不妨走自己的路,也是可以成功的。
马庆泉(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融危机发展到现在,可以从宏观的角度做一些反思。主要有三个方面。一个就是理论认知风险是主导技术层面风险的,美国金融危机是发生在什么时点上呢?就是什么条件都具备了,金融危机不发生是不可思议的,发生是必然的。好多条件具备了,一个是从经济发展长期趋势角度来讲,在本世纪初前五年左右,美国长期经济发展的动力已经走到了顶点,互联网泡沫的破灭就是一个兆头,美国经济发展到这个阶段就是振荡、不稳定的阶段了。第二个条件是格林斯潘想创造美国历史上最长期的经济繁荣,他提出这样一个梦想,提出很多理论解释,理论认知发生混乱和错误。第三,金融风险控制不到位,植根于人性弱点的贪婪和创新的追求,这些都是原因,这些因素集中在一块危机发生了。我觉得导致这么大的后果,理论认知的错误是非常重要的原因,这是非常重要的教训。第二,宏观风险主导微观风险。从微观方面采取一些措施,或者是风险控制的时候,要考虑宏观经济趋势、宏观金融趋势是什么样的,措施和做法符合不符合这个趋势。第三,长期的风险主导短期风险。在采取具体的某个时点上、某个阶段上的措施和做法的时候,要考虑一下现在采取的做法和措施符合不符合长期需要和长期发展趋势。考虑怎么样走出金融危机?我觉得现在取决于我们三口气的衔接,一口气是国家投资能不能成功带动民间投资,第二是刺激内需措施能跟未来两年国际经济回暖的气接起来,第三国内资本市场发展和实体经济的好转这口气接起来,这三口气接起来就好了。我们主流声音要支持现在宏观上采取的重大的政策措施,能够在战略上坚持这样一个方针,能够把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整个国际金融、国际经济的趋势大方向结合起来。说中国经济现在到底没到底,中国本来不存在这个问题,是被世界金融危机拉下马的。中国21世纪初是长期经济增长的阶段,只是因为东西方经济出现一个逆向发展的方向,现在出现这个状态。如果我们认识到这一点,让两个周期重新调整适应,我觉得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资本市场发展前途是光明的。
丁志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怎么看待金融危机的风险呢?马克思在关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出现羊吃人的现象,我们观察危机期间人吃人的现象,就是G20华盛顿峰会上做了一个总结,防止在未来的欺诈、操纵和滥用行为。我们在危机中看到一个很大风险,有别于正常时期的,就是危机中金融体系出现对整个社会的欺诈、操纵和滥用,就是中国企业面临的巨额的汇兑损失教训可以看出来。2008年中国企业由于汇率问题的风险产生巨大汇兑损失,损失原因有三个。
第一,是错误使用计价结算货币。去年5月底有一条新闻,说中国企业绝大部分以欧元计价结算,同时提到联合国在中国采购招标说明书里面提请中国企业用欧元结算,但是从后来发生结果看,7月份到10月份欧元对美元巨幅贬值25%左右。就是说我们把计价结算货币从美元改成欧元之后的损失就超过20%,包括去年美元汇率走势,我认为是国际协议,而不是市场行为。第二,中国企业在去年错误使用远期外汇交易,如果一个企业用远期外汇交易规避汇率风险是很合理的,但是最怕有人操纵外汇市场。我们的银行特别是外资银行的经济学家,一直对人民币汇率做出一个错误的预测和判断,来误导市场。大家如果回想一年前渣打银行2008年人民币会升值15%,就是说人民币对美元是6.3,实际上是6.8,这样使得一些企业担心汇率风险,卖出远期美元。所以,在中国市场的操纵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实现的。 第三,中国企业在去年过度的使用复杂的衍生品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到所有银行的风险都不是简单的产品,都是非常复杂,前面都内嵌期权和某种指数进行挂钩。现在来看,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衍生品的滥用。通过去年中国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以及汇率方面产生的汇兑损失来说明金融危机的风险在危机发生的时期这种操纵、欺诈和滥用行为。
胡坚(北京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我们现在面临一个非常特殊的时代,这个时代金融风险比任何以前的时代都严重,都危险,而且扩散性都强。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对各个层面金融风险的防范。第一个风险是超国家、超层面的风险,也可以叫国际金融风险,这个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长期依赖货币像美元带来的风险。第二个方面是金融危机的传染性风险,现在的金融危机发生之后不只是在一个国家,而是非常快的传染到其他的国家。第三个方面是在金融监管方面,如果不能协调而产生的风险,如果不能进行国际合作产生的风险。我认为这是超国家的,超的金融风险。第二个风险是国家内的金融风险,国家层面的金融风险。这方面的风险体现在几个方面,第一个是合适的货币政策,如果货币政策不合适,会造成什么样的问题,美国这次金融危机,我们看到和它长期低利率政策是有关的。第二是对金融市场过度监管和过度的不监管,这样引致的风险,干预的过度和过度不管都会出现问题。第三个是混业经营带来的风险,这是在国家层面需要注意的风险。第三个是行业层面的风险。在银行业方面主要应该关注银行使用涉足衍生金融工具带来的风险,这里面包括特别是一些储贷银行、房屋信贷银行过度涉足衍生金融工具造成的风险。至于商业银行自己的风险内控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方式方法和程序,我觉得主要探讨的是银行涉足衍生金融工具。在证券行业,现在问题是投资银行的作用如何重新定位,这次美国投资银行倒下了一片,剩下的转为普通的商业银行了,我们究竟需要不需要投资银行?如果需要,怎么控制风险?第二,在证券市场方面要关注资本市场新的融资模式、融资市场越来越多,包括私募基金,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如何控制风险,非常关键的就是它的风险来源是投资到哪里。
最后,这次金融危机发源于个人,也结束于个人,我们对经济生活中个人风险是不是要注意,现在从美国经验和发展中的情况来看有两个趋势值得注意,一个是严重的超前消费、透支消费带来的风险,以前没有注意到。第二个是个人对于财富增长的过分迷恋和贪婪的追求造成的风险,包括个人储蓄者和消费者,这两个风险如何进行控制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
三、面对金融危机如何加强金融风险管理
周道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金融危机和金融风险管理,这个题目特别有现实意义,而且有新意。为什么这样讲呢?我觉得这个主题是永恒的主题,包括我们提到的上世纪30年代也好、几十年代也好,包括现在讲再过二十年、再过三十年还会不会有金融危机?所以,这个题目非常好。专家学者和管理层,怎么样防范风险,加强风险管理,从现在来讲,可以从三个方面进一步研究这个问题。第一,要从进一步改革开始,一边发展一边防范风险,不能因为发生金融危机,就停止改革。同样,我们针对发生的风险来进行改革,比如现在市场经济金融是最前沿,就要分析资本市场、保险市场、银行市场,还有在体制上有什么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还有资本市场怎么进一步市场化等等,这都是防范风险的范畴。这些问题不展开讲了,从体制上来研究这些问题,怎么有利于发展,又有利于防范风险。现在追究责任都是追究到基层,上层没有追究的,当然基层也应该追究,但是一层层的责任都要考虑,不然问题不好办。 第二,进一步完善法制,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监管。为什么美国出现这个问题?根本问题是监管不到位,缺乏监管。要不要搞创新?还要搞创新,现在是创新过度了,而没有监管,现在不能因为这个东西因噎废食,要从法制上研究这个问题,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我们有很多法律规定,但是很多都没有执行,有法不依,违法滥究,我们一定要加强法制建设,真正依法。还有现在银行发展很好,自主决策、自担风险,但是实际上,并不能完全自主。还有银行不能搞混业经营,中国原来银行是综合经营,后来因为出现几个问题了,就不能搞了。第三,就是人才,重视人才,留住人才。风险管理没有人才不行,这个里面就涉及到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的问题。我一直呼吁将来省、市、县,在市场经济情况下,应该配备熟悉金融的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我们讲要懂工业的、要懂农业的、要懂卫生的,这些也需要,但是熟悉金融的也需要。现在安徽17个市都配备了这样的副市长,现在的人才很多,一行三会、这么多银行、这么多证券公司,派一个人去当副县长,不然他不懂什么是虚拟经济,什么是资本运作。
党均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这次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是对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制、机制以及风险管理有效性的一次实践检验。从这次检验过程中给我们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实务人员带来了许多思考。我认为造成这次金融危机的原因主要有这么几条。第一,投资者过度的收益追求,经营者的错位激励行为短期化,打破了收益与风险的均衡,使风险管理目标偏移,政策偏向风险,战略偏颇。第二,由于经营者、决策者风险偏好的调整,过度提高风险容忍度,放松了信贷和投资的条件,商业银行投机行为严重,大大偏离了监管部门要求的审慎经营原则。第三,复杂的不透明的创新产品,加上对计量技术的波动屏蔽了产品基本风险信息,使商业银行无法做到尽职调查和审查,特别是一些交叉性的产品,比如CDS这类组合产品。第四,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不严密,风险政策执行不到位,信息反馈、沟通渠道不畅,使风险防控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第五,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不够,风险政策对经营行为约束力不强。在这次危机中间,我们顶礼膜拜的西方风险管理者不是说没有做工作,而是在行为短期化利益驱使下,风险部门的声音已经被视为噪音,没有被重视。
在改革开放前,我们国内商业银行是没有风险这个概念的,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随着国内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开始以后,慢慢才有了风险管理实践和思想,特别是从2004年开始实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考核以后,监管部门由合规监管转向风险监管,加大了对商业银行监管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才开始了自己的风险管理工作。结合这次危机思考,我们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上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为此,我有这样几条建议:第一,国内商业银行应该进一步的树立资本意识。大家知道以前我国没有资本这个概念,特别是监管部门在做资本监管之前,我们是没有资本意识。因此,在经营发展中,首先应该依据资本的情况确定自己的发展目标。其次,应该根据资本实力来确定风险战略和风险目标。再次,增强风险战略和经营战略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经营战略和风险战略如果相脱节,对于一家银行防范风险是不利的。最后,根据资本的能力状况,确定合理风险容忍度,风险容忍度确定不好,容易使商业银行经营者发生在经营中的投机行为。第二,建议各家银行进一步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一是要认识银行经营管理的本质到底是什么?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特别是在业务越来越复杂,市场越来越多元化的情况下,风险管理能力应该是一家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二是重视交叉产品的交叉风险管理,从这次危机中看到许多交叉产品交叉风险管理职责不明晰,管理职责缺位,风险管理单一化,比如许多投资产品、证券化产品,我们只从市场风险角度考虑,对信用风险忽略了。三是树立全机构、全业务、全过程和全人员的风险管理共同职责的意识。第三,建议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在决策层和高管层建立自己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各级机构应该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在各级机构的业务部门建立风险窗口。第四,强化董事会在风险管理上的责任。董事会作为一家银行的决策机构,他是经营战略、风险战略的制定者,他的偏好、他的决策导向影响着战略决策和风险决策。第五,应该强化高管层风险管理委员会在业务决策上的话语权。第六,建议不明晰风险管理职责和任务,确立风险管理部门权威,增强风险部门独立性,制定规范、清晰的风险管理流程。第七,进一步改进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
四、保险业加强风险管理有自身的特点
吴小平(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的保险业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有什么经验教训,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应该怎么吸取经验教训是很重要的。保险行业在这次金融风险当中受到了重创,世界上最大的上市保险公司美国AIG,美国政府为了本国金融体系花了1800亿美元救他,用他支撑金融体系,如果他破产了,美国、欧洲不知道多少家银行和证券公司倒闭,全世界末日就到了。怎么会发生这个问题呢?我对于AIG很熟悉,去过多次,这个公司是发展非常快,他是1919年在上海起家的,然后搬到美国,他的海外业务,有关是亚洲业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超过美国本土业务。但是最大的特点是他敢冒高风险,人家保险公司不敢干的,他敢干,而且他的确干成功了。AIG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以后要求利润回报每年必须高于15%,而且的确做到,上市的时候市值十亿美元,后来是几千亿。所以,他这么高的回报,他必须冒非常大的风险。第一,保险的风险在什么地方?保险风险主要是在资金应用,在投资上,这是出大风险的地方。传统的保险,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会出问题,但是不是灾难性的,但是投资如果出问题,是有大风险的。保险的资金如大河、小河、小沟汇聚在水库里面,水库的堤坝倒了,你千千万万的保险人,尤其是长期的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年金保险,那些人几十年付的钱就没有了。这也是美国政府为什么用那么多钱救AIG,而不救雷曼兄弟的原因。第二,保险跟证券公司不一样,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不愁钱的来源,他用的是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资金,人寿保险是密切的,但是这些钱的性质不一样,人寿保险资金自动流到保险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他投资的时候资金的性质整个原则上是安全、流动、收益,大家都是说安全第一,但实际上我知道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都是把收益放在第一。收益不但可以发展新业务,而且对自己的利益和奖金都有关系,风险管理变成了虚的东西,不出事都是好的,出了事就找外界原因,流动性就看你量大。所以,我觉得保险从监管部门都应该非常明确把安全放在第一,流动第二,收益第三。如果把这个次序变动了,这个风险随时可能会爆发。第三,防范风险,重点放在什么地方?就是前面几个专家说的?防止投到那些金融衍生产品上,这次金融危机中出问题就是出在这个上面。所以,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对金融衍生产品要特别注意。比如美国AIG,他做CDS的时候,过去赌赢了好多次,但是这次输了,就垮了。另外,大家觉得中国发展很快,有实力了,按照国际上的说法是扩大自己业务,应该通过海外资本市场运作收购,这是一个流行的说法,但是从平安的案例来看,我不反对海外收购,但是要非常谨慎。因为国内公司对真正的资本主义了解的并不透。第二,即使收购成功,由于文化和西方国家差异太大,也会很困难。
最后,保险公司在整个经营管理上,要把风险管理放在第一位,但是风险管理平时一些规定做法看起来很虚,你也不能说一个金融不要发展速度、不要市场规模、不要利润,这个不现实。我的想法是你的发展速度和市场规模和利润一定要建立在非常完美的非常严格的风险管理基础上,这样可能会比较好。否则你单纯讲发展速度,单纯讲利润,这种理论是建立在高风险基础上,对企业经营非常危险。
【关键词】小型微利企业;债务融资;风险
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影响,小型微利企业的市场竞争压力加剧,越来越多的小型微利企业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融资困难的问题,二是融资风险的问题。债务融资是大多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采用的融资方式,通过借款来获取资金是小型微利企业普遍采用的手段。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债务融资不仅给企业带来了资金,也给企业带来了多方面的风险。
1.小型微利企业债务融资存在的问题
1.1债务融资比例低
2007年以来,小型微利企业融资需求增速保持在10%以上,融资缺口的增速却在13%以上,还在不断扩大,由此可见大多数小型微利企业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我国个体工商户接近900万家,每年的资金需求额度在8000亿以上,市场的金融机构资金供给只有不到1000亿元,还存在6000-7000亿元的资金缺口。
1.2债务融资方式单一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尚未成熟,仍处在不断完善阶段,金融市场有严格的管制。我国资本市场没有给提供小型微利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贷款和自有资金仍是小型微利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我国证券市场准入要求较为严格,以目前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水平,难以达到上市融资的要求,企业债券所占比例只有2%。同时,贷款融资作为小型微利企业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有着严格的门槛。
1.3债务融资成本较高
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往往倾向于大中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由于小型微利企业风险性较高,即使小型微利企业通过银行取得融资,银行考虑到资金的安全性,其贷款的利率往往比基准利率要高,银行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在15%-40%之间,用来拟补小型微利企业的贷款风险,抑制小型微利企业的贷款服务,这样就使得贷款的利率居高不下。
1.4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
小型微利企业由于资金少规模小很难进入长期债务市场,不具备取得长期债务的能力,只能是用短期债务来取得资金。由于小型微利企业缺乏固定资产,大部分机械设备老旧,相当一部分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厂房和设备都是租赁获得的,抵押物不足。债权人为了控制风险,就会通过限制债务的时间来控制小型微利企业的借贷,这样就导致了小型微利企业大多都是短期借款,长期借贷较少,债务期限不合理,债务融资的风险加大。
2.小型微利企业防范债务融资风险的策略
2.1企业内部防范风险的策略
2.1.1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注重自身诚信
小型微利企业应注重自身条件的提升,加强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高效的资金利用率可以保证企业资金的安全,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在此基础上,小型微利企业还应注重自身的诚信。小型微利企业的信用度高容易获得银行的贷款,是银行放贷的重要指标。小型微利企业应诚实守信,按时还贷,提高企业信用等级,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1.2健全财务制度,加大信息披露
首先,小型微利企业应建立合理的会计制度,生成规范的财务报表,为金融机构提供真实透明有效的财务信息,提升小型微利企业获得债务融资的几率。其次,加强企业信息的披露,环节与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加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贷款意愿。最后,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使其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2.2宏观防范风险策略
2.2.1加强小型微利企业债务融资市场建设
建设小型微利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市场,完善发展小型微利企业创业板,鼓励小型微利企业进行债券融资是促使解决小型微利企业债务融资风险的有力途径。对一些急需资金的高技术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尝试发行一些高收益债券,这些企业效益可观,可以吸引较多投资者。另外尝试发行一些信用等级较低的债券给普通小型微利企业,增加小型微利企业的债务融资途径,有效降低小型微利企业债务融资的风险。
2.2.2完善金融机构债务融资体系
加强银行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债务融资的力度。小型微利企业主要的债务融资渠道依然是银行贷款,银行应加大小型微利企业的业务办理,简化小型微利企业信贷服务的流程,提高审核小型微利企业贷款的效率,开发多种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信贷政策,满足众多小型微利企业的债务融资需求。
加强对民间信贷机构的管理,同时降低市场的准入门槛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小型微利企业的债务融资渠道,推进民间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增加针对小型微利企业贷款公司的数量。
设立专门为小型微利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由政府引导建立政策性的金融机构专门为小型微利企业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为小型微利企业提供担保,对小型微利企业债务融资风险控制进行指导规避。
2.2.3创新债务融资方式
小型微利企业债务融资风险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融资渠道单一,创新债务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可以有效防范小型微利企业的债务融资风险。
关键词:信托;信托风险管理;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1 引言
随着信托业第五次清理整顿的结束,从2002年开始,国内信托公司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本业。在我国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信托公司作为我国目前唯一能够跨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投资领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鲜明的优势。中国信托行业经历了高速发展,管理资产从2007年到2012年间翻了七倍,截止2013年3季度末超过10万亿人民币。中国信托业资产规模已超过保险业资产总额,成为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金融部门。但高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空前的挑战,目前行业收入中约有88%存在不确定性,长期看来不可持续,现有业务中蕴含4类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性风险。
2 信托公司风险识别
在规模大增背后,信托业风险在不断累积。以受托融资、投资管理和咨询顾问为核心的基本业务经营模式,必然使信托公司面临的风险具有自身的特征。信托公司主要的风险如下文: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对信托公司而言,主要是指信托财产运用的交易对方因种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件而构成违约,致使信托公司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在近年的房地产和矿产信托激增的同时,房地产信托和矿产信托出的兑付风险提升。当前信托公司已经发生过的兑付危机如编造融资项目、伪造项目材料、公司公章,骗取信托贷款;融资人负有高额债务、挪用信托贷款还账、无力兑付信托计划;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台高筑、涉嫌违规注资担保、财政吃紧等情况。
市场风险。即由于信托公司信托财产或固有财产在金融市场上从事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因金融产品、金融衍生品的市场价格发生意外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市场风险可细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投资风险。泡沫化的市场行情、掩盖了信托风险,近期最为突出的就是内蒙古鄂尔多斯的房地产市场,现在的鄂尔多斯楼市崩盘、豪车贱卖,早已不是那个批量造福、大兴土木的盛况。现如今,只有空空如也的大楼、空荡荡的街道和乌漆抹黑的街景,鄂尔多斯也被称为“鬼城”。这里是信托公司的噩梦。
流动性风险。即信托公司所掌握的现金、以合理价格变现资产所获得的资金、或以合理成本所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满足即时支付的需要,从而导致信誉下降或违约,或导致财务损失。目前信托公司主要将募集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到融资方,信托财产的流动性主要由融资方控制,信托公司不能对其流动性进行主动控制,结果造成流动性风险在当前的信托业务中普遍存在。
操作风险。按照操作风险的定义,它可以分为四类:人员因素、流程因素、系统因素、外部事件等引起的操作风险;目前信托公司专门成立相关部门来控制流程因素,主要制定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而对其他类的操作风险关注不够,对于外部事件如同行业内其他公司不利信息、监管要求的变化,对于人员因素如骨干员工的流失、员工的失误、信托经理的道德风险等引起的操作风险,都应该引起信托公司的重视。
信托公司运营过程中还涉及到上述风险外的其他风险,本文不再赘述。
3 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信托公司与银行、保险、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对风险管理的要求更高。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直接跨越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与实业投资领域,美国信托专家斯科特曾说:“信托业的应用范围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 投资范围广即会面临多种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另一方面,信托公司业务创新性强,可参考的经验少。因此, 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信托公司尤为重要。
构建一个完善、有效的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要遵从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一些金融风险是不可避免的,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完全消除风险,而在于:在信托公司运营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有关金融风险,并将其控制在可承受的风险水平内。
构建一个完善、有效的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其次是需要建立风险识别、风险度量及风险管理策略的风险控制流程。每个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根据自身的情况构建, 不存在统一的管理模式。 从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和风险管理的经验考虑, 一个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至少要满足几个方面的标准:
1.风险管理能涵盖公司运营过程中所有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需要有效地识别出各类风险, 并将其纳入管理范畴,才能尽量避免风险。
2.风险管理能够在公司层面上实现对各类风险的整合。信托公司因业务范围广、业务创新性高,使信托业务产生多样化风险,所以需要在公司层面对对各类风险进行整合, 为了实现分散风险的策略。
3.风险管理过程要与公司经营过程有机的结合。具体来讲, 在项目初步意向开始就要对产品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及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管理贯穿整个产品运作的各个环节,如项目前期对交易对方的尽职调查、金融产品的合规性审查、法律事务审查、业务审查,项目中期的合同签署、抵质押保办理、资产运作,项目后期的贷后管理、保证金账户的监管、按合同约定收回本金收益、定期支付受益人收益及到期支付本金等等。
4.风险管理要与公司经营目标相一致。信托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需要风险管理保驾护航, 而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是为了实现经营目标。只有信托公司风险偏好与公司目标相一致才能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4 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当前我国的信托公司都建立了业务系统、财务系统,但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建设还不完善。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可以帮助信托公司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建立起完善、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信托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风险防控能力,近年来信托公司已逐步提出了风险管理信息化的想法,及有些信托公司也建立起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但从目前情况看信托风险控制系统远远滞后于银行风险管理系统的步伐。信托公司需建立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从以技术防范为主的、被动信息安全管理,转变为以预防控制为主的、主动的信息化风险管理。
对于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包含信托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还要包含支持监管要求的信息化建设。对监管部门来讲要借助信息系统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可靠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和现场检查系统,能有效帮助监管部门及时监测和识别主要风险点,提高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整体性和有效性,减少仅仅依靠人工现场检查造成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有助于提升监管能力,节约监管资源。要实现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作为信托公司需要保证监管要求的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信托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结构框架包括三个部分:应用结构、数据结构、技术结构。应用结构为风险管理提供业务框架;数据结构提供应用结构所需的数据和接口,用于支持各最终用户的风险管理;技术结构提供风险管理运作的实际环境。
本文主要描述数据结构和应用结构设计思想。
1.数据结构设计思想
目前信托公司的系统包含了CRM系统、资管子系统、估值子系统、业务子系统、TA子系统、财务子系统等,且大多数信托公司各子系统均由不同供应商提供。而风险管理系统的数据需来源于信托公司的各生产系统,建议风险管理系统需建立在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即将各子系统数据实时传递到数据中心,风险管理系统从数据中心中调用所需数据。
2.应用结构设计思想
信托风险中包含了可量化与不可量化风险,对于可量化风险由信托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执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将能够识别的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风险纳入系统中,不同的信托公司风险点不同,同一个信托公司风险点也会随着业务及管理要求不同而变化,故设计的原则是可以自定义规则。
信托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含风险规则设置、监控管理、监控报告三大模块。
(1)风险规则设置
风险规则设置中需包含元数据设置、指标设置及风险级别设置。
元数据设置主要是提供风险管理系统中监控指标所需的基础数据源。元数据可以支持自定义配置,如对于系统内部数据,元数据可以取自于数据中心的对应字段;对于计算的某个参数值,元数据可以是个固定的数值;对于系统外部数据如交易对手财务数据,元数据可以支持模板导入。
指标设置主要是提供风险管理系统中的需要监控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点的判断规则及其对应的风险级别。指标设置为自定义设置方式。需支持自定义指标名称、指标描述、指标分类、指标规则及风险级别定义。指标分类是为后续可以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出具监控报告设置,且存在一个指标即是内部风险控制的风险点,也是监管要求的风险点,故需要一个指标可以设置多个指标分类;指标规则是指计算公式或是判断规则,支持自定义公式和输入SQL语句等自定义方式;风险级别定义是定义风险点的风险等级的具体范围,为监控预警和后续出具风险报告提供准确的依据,且可以设置每个风险级别对应的分值,可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2)监控管理
对于可量化的风险有了实时的数据元,定义好的指标,系统提供自动任务可以定期的执行风险事件的检查,将发现的风险事件及时主动的发邮件或短信通知风险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可以降低风险发生可能性;对于流程可控制的风险,采用技术控制严格执行控制风险点来降低风险;对于不可量化的风险可以设置相应的审批。系统可提供风险检查点提示,并在审批过程中进行操作风险的评分。
(3)监控报告
根据风险规则设置和监控管理,系统可以根据指标类别、时间范围自定义选择出具风险报告,也可以根据设置定期出具风险报告并系统主动发送给设置人员。对于周期性风险报告的模板可以自定义设置格式,对于临时性报告可以根据系统默认样式导出到本地调整格式。
只要各生产系统中有相应的数据源,根据指标设置和风险报告模板设置即可以出具相应的风险报告,诸如监管要求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报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交易对手财务指标报告等等。
5 总结
本文主要是对信托公司构建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了分析,对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希望对信托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米歇尔・科罗赫等.风险管理[M].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5.
摘 要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在支持三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不断完善和优化信用社的服务水平,使其在发挥服务功能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是信用社永恒的话题。本文结合作者实际工作,浅议几点信用社如何通过支农服务谋双赢。
关键词 信用社信贷支农双赢
众所周知,农村信用社作为主要服务“三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农村信用社作为以“三农”为主要发展载体的金融机构,也只有通过“三农”经济的不断强大来促进自身的长效发展。随着支农政策不断深入,支农力度逐年加大,农信社在信贷支持“三农”服务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浅谈几点对农村信用社如何做好信贷支农工作,实现同增共赢的建议。
一、农信社支持“三农”的现状
(一)信贷投放增加,支农力度不断增强。近年来,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服务股东、服务客户、服务县域经济、服务全民创业”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市场定位,为农民致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2012年,全县累计发放各项贷款116,592万元,涉农总额占县域金融机构市场份额的95%以上,在当地支持“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中占主导地位。
(二)服务领域拓宽,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朝阳县联社在优先满足种、养殖等农业生产贷款基础上,把信贷投放重点向农业多元化倾斜。一是重点支持我县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有效解决了干旱地区农民的后顾之忧。二是通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形式对种植养殖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专业合作社等给予贷款支持,为农民发展生产创造良好条件。三是积极支持中小企业。重点突出支持工业园区、农事龙头企业的发展。四是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信贷资金支持和保障,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贷款方式改进,信贷服务有所创新。为满足农业产业化、专业化快速发展需要,解决信用社难贷款和农民贷款难的“两难”瓶颈,联社不断加大贷款业务产品的创新工作力度,先后开发出林权抵押贷款、农业设施物权抵押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巾帼创业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一系列富有特色的金融产品。特别是针对设施农业建设的资金需求,推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那些想发展设施农业,却苦于找不到有效保证措施的种养大户开了一剂“良方”。
二、支持“三农”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贷款保证机制的缺乏严重阻碍了农信社向“三农投入。目前,农业贷款仍缺乏有效的贷款保证机制,出于规避贷款风险的考虑,农信社在向农户发放贷款时不得不强调要求抵押和担保。但是,对那些相对比较贫困,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户来说,要找到合适的担保和有效抵押并非易事。同样,大多数农村中小企业实力都较弱,也缺乏可用于抵押的资产。显然,贷款保证机制的缺乏已经严重阻碍了农信社向“三农”投入。
(二)信贷风险防控压力较大。农信社贷款投向主要是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种植业、养殖业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农副产品流通和深加工等农业生产领域。而农业恰恰是抵御风险能力弱、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弱势产业。一旦遭受旱灾、风灾、雹灾、火灾、雪灾等严重自然灾害,农民经济收益将直接受损,就不可避免地对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造成影响。同时,在国家支农惠农的大背景下,某些文化素质低、信用意识差的农户一味依赖国家的补贴政策,把农信社的项目贷款当作国家补贴来用,一旦取得贷款,便挥霍一空并外出打工,难以清收,致使贷款形成不良或损失。
(三)农信社的历史包袱仍然较为沉重,影响了农信社的支农力度。近年来,农信社的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资本状况,公司治理,盈利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信社的历史包袱仍然较为沉重,这极大的影响了农信社的支农力度。为了防止形成新的不良贷款,农信社对新增贷款的审批采取了非常审慎的态度,存在一定的“惜贷”,“恐贷”心理,这使得一些较有前景的项目也难以获得贷款支持。
三、支持“三农”发展的对策
(一) 创新贷款品种,有效满足不同类型的“三农”资金需求。
农信社应根据“三农”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大力创新贷款品种,积极开展农户联保贷款,订单农业贷款等新型贷款业务,以有效满足不同类型的“三农”资金需求,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同时注重发展消费信贷业务,不仅要支持农户生产,也要支持农户投资和消费,满足农户多层次金融需求。一是调整结构优先支持。通过内部挖潜,不断调整信贷结构,并重点将资金投向于成长型、科技型的涉农企业。二是简化手续快捷高效。切实帮助优质涉农企业解渴,全力打造涉农且贷款绿色通道,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对符合贷款条件、手续齐全的贷款申请随报随批,着力简化办贷手续。三是大胆创新担保方式。针对部分涉农企业担保难的问题,适时推出动产、林权、流转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权利抵质押贷款,积极开发应用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贷款、联保贷款、社团贷款等金融新产品,着力解决贷款担保抵押难的问题。
(二)银政联手共建信用环境,力争实现双赢。
农村信用环境是最基本的社会软环境,也是影响制约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的重要因素。农村信用环境的缺失,将增加农村金融依法维权的成本,造成企业、个人与金融机构贷款的“两难”问题。而要不断优化金融信用环境,农村信用社必须要与当地政府联手,共同创建、共同推进完善。
一是要积极打造农村“信用工程”,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环境。要紧紧扣住“诚信”这个中心,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做好解释说明,使广大农民全面了解设施农业贷款原则、贷款条件,正确理解贷款贴息政策,帮助信用社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二是要树立农村金融生态理念和科学发展观,自觉抵制地方社会不适当干预。在寻求地方党政部门大力支持的同时,要坚持“社政分开”的原则,杜绝把农信社看成是当地政府“小金库”的思想。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关系,真正确立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三是构建广泛的信息共享平台,形成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协调机制。由于金融机构所获信息的不对称,存在企业和个人骗贷套贷的情况。为此,信用社要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库,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
(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弱化支农贷款风险
关键词:新形势;新战略;战略转型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4-005-03
2008年是农行股改的关键之年,股改对于天津分行的发展既是巨大的机遇,也带来了强有力的挑战。财务重组、消化历史包袱,将使我们轻装上阵;公司治理、人力资源改革,将为我们带来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机制。同时,股改以后国家、监管机构、股东和公众都会用先进银行的标准监督和要求我们,总行赋予天津分行的任务就是提升营销层次、提高管理水平、加快发展速度、抢占市场份额、为农业银行整体发展多做贡献。
一、把握新形势、明确新任务,努力实现新战略良好开局
党的十七大确定了人均GDP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这意味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国民经济将持续较快发展。作为国家改革的前沿和示范区,以滨海新区为龙头的天津经济建设必将进一步提速,滨海新区对全国乃至世界优质项目的投资吸引力持续增强。经济环境持续向好,必将为我行业务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此同时,为防止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资本市场发展迅速,资金“脱媒”趋势加剧,银行存款不断流向基金、股票、理财等收益率更高的领域。这些因素也都对我行的风险控制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此我们必须认真加以分析,顺应发展趋势,提高应变能力。
从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自身经营态势来看,2007年我们取得了良好经营业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不足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以滨海新区为代表的城市业务亟待提速。二是以中间业务为代表的经营战略转型亟需加快。三是内控管理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信贷风险控制、会计内控和柜台业务风险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2008年农总行党委明确了“3510”的战略目标,即用3年时间将农行基本建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较强的大型公众持股银行;用5年时间使农行成为国家满意、股东满意、社会满意、员工满意的现代化大型商业银行;用10年时间将农行打造成立足本土、覆盖城乡、全球运作、国际一流的现代商业银行。天津分行围绕总行战略目标,制定了“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总行各项要求,弘扬天津分行团结奋进、勇于开拓的优良作风,突出做好股改准备,夯实改革发展基础;突出中间业务发展,推进经营战略转型;突出提升滨海竞争力,巩固扩大市场竞争优势;突出内控管理和执行力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力促进我行综合实力、竞争能力、员工队伍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实现天津分行又好又快发展,打好农业银行新战略的开局之年”的全行工作指导思想。
二、整合资源、增强合力,不断提高营销能力和水平
股改是今年农行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天津分行来说,就是要按照总行统一部署,认真落实部门职责,保质保量完成股改的各项准备工作,为股改奠定基础。同时要大力抢抓滨海新区发展机遇,深挖城区业务内涵,坚持城乡联动,有效促进滨海新区、中心城区、郊县业务的全面发展,加快业务经营转型。
(一)站在历史责任高度,增强滨海新区竞争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一是细分区域、细分客户、细分项目。将市场营销责任落实到行,对应到相关经营网点和负责人员。认真梳理滨海新区重点客户、重点项目,挑选配备高素质营销人员专门负责营销与维护,体现出农行的服务层次和营销水平。二是对重点客户、优质项目,分支行共同配合。分行各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与总行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政策和效率上的支持和帮助。三是与滨海新区现有成熟优良客户全面建立授信关系,做到提前准备材料、提前设计方案,提高营销效率。四是分行集中师资力量,加大对滨海新区营销人员新产品和专业知识培训,强化营销人员综合素质培训,满足优质客户需求。五是全行各类创新产品都要优先在滨海新区推出实行,针对该地区客户特点,大力推介现金管理、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等特色业务,加快推出船舶行业一揽子金融服务计划和各类国际业务新产品,提升农行在滨海新区的产品形象和竞争能力。
(二)认真贯彻宏观调控政策,调整优化贷款结构
一是用足用活信贷计划,合理安排信贷投放。要在大力发展票据贴现业务,增加利息收入的同时,储备和调节规模空间,对贷款到期、新增、归还再贷都要提前摸清底数,合理把握投放规模和节奏。二是优化客户结构,积极营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企业项目,努力提高AAA级优良客户占比,优化客户结构。三是高度关注房地产政策动向和市场走势,重点做好以住房开发为主,以优质写字楼、公建项目为辅的贷款投放,积极稳妥介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四是结合滨海、城区和郊县行的不同特点,开办个人综合消费和综合授信贷款,择优适度发展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及助学贷款业务,加大非住房类个贷投放力度,推动“绿色家园”贷款有效投放,进一步提升服务“三农”工作水平。五是强化考核激励,落实奖惩机制,发挥好开发贷款对按揭贷款的带动作用。
(三)提高服务能力,实现储蓄业务与理财业务联动发展
天津农行今年的零售业务,要围绕个人客户细分,在抓好储蓄业务的同时抓好理财业务。首先,要提高对个人优质客户的服务能力。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大个人优质客户的营销和服务能力,确保年内新增星级客户数量不断上升。其次明确营销职责,配齐营销人员。基层网点是零售业务的主要经营载体和营销渠道,积极推进网点由作业型向营销型转变,升格支行和业务量较大的分理处,逐步充实大堂经理和个人客户经理队伍。第三,认真组织好各类综合营销活动,通过产品推介、社区宣传、客户回馈等形式,实现零售业务特别是储蓄存款业务较快发展。
三、以中间业务快速发展为突破口,加快全行经营战略转型步伐
目前,天津分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收入来源相对单一,业务构成集中在银行卡、结算、保险和基金四项业务;另一方面业务联动不紧密,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营销机制尚未建立。为此,我们必须树立高目标,采取超常规的力度和措施,力争使中间业务的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继续巩固优势,不断做强已有中间业务
重点是促进银行卡收入水平持续提升,全力推进国际业务快速发展,积极稳健发展保险业务,继续推进基金业务发展,加快电子银行业务发展。
(二)拓宽收入来源,积极培育中间业务新的增长点
积极启动开办公司理财业务,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大力开展企业年金业务,迅速抢占企业年金市场;合理把握收费策略,拓宽收入来源;加强对已有收费项目的管理,严控各类减免收费行为;对尚未收费的项目,分行要出台统一政策,合理把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
(三)加强机制和载体建设,为中间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中间业务发展的考核激励。今年我们将有效运用综合绩效考核和财务资源配置等激励手段,引导各支行提高对中间业务的重视程度,完善中间业务规模和收入分类考核机制。对处于市场推广期的产品,侧重对规模的考核;对成熟产品,侧重对效益的考核。二是深化综合营销理念。管理层和操作层都要明确营销责任,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践行综合营销理念,逐步探索实行客户经理综合指标考核,促进组合营销、联动营销和交叉营销。三是做好理财中心、金钥匙财富管理中心等载体建设。努力提升理财中心软硬件条件,加快全行理财师的培养。四是结合中间业务特点,强化操作流程、科技运用、法律审查等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逐步完善中间业务产品准入、营销、收费、退出的全过程风险控制机制。
四、加大全面风险管理力度,有效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的永恒话题。2008年我行要进一步加大全面风险管理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提高整体内控管理水平。重点工作为:
(一)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一是准确把握宏观经济走势,树立“绿色信贷”理念。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加强行业风险研究,及时调整行业信贷政策;完善主动性、预见性退出机制,重点退出“两高一剩”行业和依赖借新还旧维持信贷关系的客户;对新增风险贷款和五级不良贷款,不仅要扣罚效益工资,而且要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严肃处理。二是提升信贷经营管理层次,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将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等重要环节上收到一级支行。三是加强真实性风险控制,把好贷款投放关。贷前调查要把握源头真实性风险,坚决杜绝“四假”(假权证、假报表、假按揭、假注资)。科学利用征信系统、互联网、与工商部门联网等多种渠道了解和掌握客户情况,有效核实其真实性。四是按照“属地管理、尊重客户意见、利益服从管理”的原则,集中清理交叉贷款,进一步规范营销秩序,杜绝新交叉贷款的产生。五是深化风险预警手段,提高贷后管理水平。建立信贷违规问题档案,健全贷后管理例会制度,及时风险信息,加快风险贷款处置进度。
(二)以柜台业务风险防控为重点,切实防范操作风险
一是按照农总行要求,今年我们要在全行开展“强化内控管理、全员防范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推进案件防控治本措施的落实。分支行各级管理层都要尽职履责,加大对违规操作的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案件问责,落实“赔罚”、“走人”、“移送”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制,今年分支行各类检查项目,检查人员都要签订责任书,切实对检查结果负起责任,避免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检查效果。继续强化对整改台账、销号、督办机制的落实,杜绝屡查屡犯现象。特别是分行机关各部门的整改要及时到位,为全行树立表率。
三是加强操作风险管理基础建设,充分发挥会计主管案件防范和风险防控的职能作用。通过柜面业务操作环节的正向梳理与规范、劳动组合的优化与调整,逐步实现基层日常操作的标准化管理,提高跟踪风险、控制风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调整升格支行下挂网点的管理模式,实行营业网点统归一级支行直管。严格执行重要岗位轮换和人员交流制度。加快推进分行异地集中守库工程建设。
(三)注重经营细节,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在制度流程方面,要系统梳理、整合各类基础性制度,细化制度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清晰界定岗位职责,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在财务成本管理方面,要以新会计准则报表转换工作和业绩价值管理系统上线为契机,积极探索成本费用、信贷计划、经济资本、存贷款定价、固定资产投入等业务发展资源的有效整合,发挥资源配置、财务决策对全行有效发展的导向和促进作用。在科技工作方面,继续完善IT信息基础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总行科技金融产品,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推进各类信息系统应用平台建设,为经营转型提供科技支撑。在综合管理方面,要不断提高客户、服务、资产、档案等各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关键词: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法律规制
课题来源:2011年河北省保定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困境与法律对策研究》(软科学),课题编号:11ZR007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两种,即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前者是企业内部融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经营活动结果产生的收益;后者是指企业从外部融通的资金,又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以内源融资和间接融资为主,在中小企业自身经济实力有限、经营风险较大的情况下,内源融资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而间接融资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规避经营风险,往往对中小企业存在“惜贷”心理。直接融资尽管可以有效地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运作模式和入市门槛限制,造成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而作为非正规的体制外的民间融资,由于信息对称、手续简便、交易成本低等自身优势,逐渐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对象。但是,我国目前有关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相关法律规定还远远不能适应中小企业的需求,亟待完善。
一、我国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法律制度现状
从我国现行立法层面来看,中小企业融资法律制度体系主要由法律、法规和规章三个部分构成。
(一)法律层面。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第16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第17条规定: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各类依法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其作为中小企业的基本法,总体规定了对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政策和法律措施。修订后的《证券法》关于债券发行的内容、《公司法》降低上市门槛的规定,都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二)行政法规。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第12条规定:逐步扩大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逐步放宽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的条件。第13条规定:鼓励社会和民间投资,探索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以及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和撤出机制。有关部门要严格风险投资的市场准入和从业资格管理,规范风险投资的市场行为,充分发挥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导向作用。国务院的相关行政法规还包括《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确保金融市场安全,也了数量较多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例如,国家开发银行、科学技术部《关于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我国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专门的金融立法。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民间融资的专门立法,这不仅难以有效规范民间融资的良性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民间融资的风险,对我国的金融市场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都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从我国目前的立法现状来看,除《合同法》及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等司法解释中,就民间借贷问题做简单规定以外,金融法领域涉及的三部最重要的法律《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均不涉及这方面的内容。
(二)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与非法融资的法律界限不清。我国长期的金融特许制度所形成的思维逻辑,在于凡是未经监管机构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活动均视为非法。而由政府垄断金融资源的配置权力所带来的所有制歧视和低效率与市场经济的初衷相反。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作为一种市场行为,在促进资金资源配置与利用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民银行已肯定了“民间融资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确认,致使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活动至今仍未获得合法的地位。
(三)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金融监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授权,注重在行政许可审批阶段对申请主体的形式审查,而不能深入资本市场调查分析民间资金的流动方向和运行态势,促进、引导民间融资的良性运行。在监管模式上,我国金融业现在主要实行分业管理,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进行监管,随着金融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这种监管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混业经营的要求。此外,监管手段和技术的落后,难以获取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真正活动情况和准确的数据资料。
三、完善我国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法律制度的建议
民间融资作为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途径,国家必须在制度层面确认其对正规融资的补充作用,在法律上明确区分民间融资和非法融资的界限,加强对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监督和指引,同时也要针对民间融资的弊端进行法律防范。
(一)完善金融立法,确立民间金融合法化。由于民间融资对正规金融具有重要的功能性作用,国家应给予其合法地位和合理的市场份额,通过制度上的安排,逐步实现民间金融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将民间金融纳入国家金融体制内来调整,以发挥民间金融的积极作用。我国传统的金融体制规划理论是由国有金融机构垄断金融资源,为占据市场绝对份额的国有企业提供稳定、充足的资金支持。而如今中小企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必须转变区分所有权性质的僵化思维,消除资本歧视,促进自由竞争,以疏导的策略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实现民间融资合法化,构建多层次的民间金融组织,涉及诸如产权、组织形式、监督管理等多方面问题,当务之急是国家对《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管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等进行重新修订,增加民间金融主体资格的整体性内容。在条件成熟时,针对民间金融组织出台专门的单行立法,明确民间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退出机制以及资本充足率、持股比例、风险防控机制等等,从法律上赋予民间金融组织的主体地位。同时,打破金融垄断,营造相对宽松的融资环境,完善民间金融的风险防范机制,以促进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合法、稳定、便利的资金服务。
(二)明确民间融资和非法融资的界限。民间融资与非法融资目前在法律层面还存在模糊地带,在缺乏明确区分标准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容易陷入法律的,因此有必要明晰民间融资和非法融资的界限。
非法融资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两类行为。非法集资在刑法上没有对应的罪名,主要适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来调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两罪在客观上都有非法募集资金的性质,都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旨在获得资金的使用权,后者具有非法所有的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行为在实践中非常容易与民间融资混淆,可从以下几方面区分:从资金用途来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应有将吸收的存款用于信贷的目的;集资诈骗是骗取资金并以后来投资者的资金维持骗局,企业自身并没有可盈利的实质性项目;民间融资则有正当的、能盈利的项目。从资本收益来看,非法融资所支付的利息明显高于银行利率,民间融资基于正常的经营流通,由于必须支付税收和其他费用,给投资者的利息必然有限且比较合理。准确界定民间融资与非法融资的标准,有利于肯定和促进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完善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法律监管。通过对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监管,规范和引导民间资金的良性运行,防范民间融资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首先,确定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监管主体。我国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为监管主体,两者合理分工,共同合作;其次,改进监督手段。在监管过程中,尽量减少行政直接干涉金融市场的力度,尊重价值规律,重视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发挥服务职能,主要依靠法律手段间接调控,提供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行为标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工具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同时,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通过构建完善的信息收集系统和信息公布机制,实现现场和非现场监管的网上运行,切实提高监管效率;最后,建立中小企业民间融资风险预警制度。风险预警制度的构建对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持续性发展有着深远意义。一方面通过风险预警可以防止中小企业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非理性过度投资;另一方面可以保障资金供给方的经济利益,在对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情况充分披露的情况下,债权人基于对信息的充分掌握,能够依据风险预警标准对投资风险作出更科学的判断,并及时调整投资行为。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风险预警系统,可设立由金融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的危机评估机构,与政府监管部门配合,监测区域内各种风险可能性,并进行追踪分析,预警信息要及时,对中小企业数额较大的民间融资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和具体防范措施,供监督部门和融资主体参考。
(作者单位:1.河北金融学院;2.保定十七中)
主要参考文献:
[1]赵尚梅,陈星.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经济;统筹城乡;内生发展;视角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3-0044-10
一、引言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关键时期,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健康转型的瓶颈。我国“三农”问题之所以如此突出,是因为它关乎“强位弱势”群体的命运。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肩负着为“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使命。党的十七大更是把农村金融问题列入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要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尽管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取得了重要进展,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由于多种原因,当前农村金融体系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瓶颈亟待破解,以充分适应发展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和统筹城乡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瓶颈制约和症结分析
(一)农村金融主体萎缩,服务竞争乏力
由于商业金融信贷投向高赢利性与农业固有的高风险性和弱质性之间的矛盾,近几年来,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国有商业银行实施经营战略调整,信贷资金向城市和大中型企业集中,对基层行网点实施战略性收缩,欠发达地区农村乡镇的营业网点基本撤销,向县城甚至市内收缩。国有商业银行的纷纷弃农,使农村信用社成为承担农村金融服务使命的唯一正规金融机构。而2005年农村信用社为防范风险撤并了所有的代办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机构的“边缘化”,一些乡村甚至出现金融服务盲区,金融支农职能严重弱化。作为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的农村信用社,由于自身包袱沉重,基础薄弱,资金实力不强,经营困难,出现了“一农”服务“三农”而独木难支的局面。同时,在单一的金融结构下,农村信用社“一社独大”的垄断地位十分突出,服务功能弱化,极大地制约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这突出表现在,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信贷市场处于垄断地位,掌握着农村贷款利率的绝对定价权和客户选择权,缺乏外部竞争压力,造成了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感应迟钝”,阻碍了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也导致农村金融效率低下,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银监会2007年6月28日向社会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具有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农村金融竞争不充分的特点:我国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平均每万人拥有银行业机构数只有1.26个,而城市超过了2个,农村地区仍有3302个乡镇没有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目前分布在县城以下乡镇的银行业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全国只设有一家银行业机构网点的乡镇有8231个,农村金融市场基本处于垄断经营状态,服务动力不强,服务活力不足。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大银行“弃乡进城”,而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自身建设不足、发展不力。
(二)农村金融资源外流,服务资金短缺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资金需求呈多元化、多层次的刚性增长态势,迫切需要与其相适应的金融资金支持,但受资金趋利性和农业自身弱质性的影响,现有的农村金融资金供给却出现了与其反方向的发展趋势:金融机构不仅不能发挥农村地区资金“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为资金的“抽水机”,大量资金抽离县域农村市场,造成农村资金供求失衡,抑制了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农村资金外流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县级金融机构向上级行存放资金。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上存资金利率普遍比一年期存款利率高1―2个百分点,基层的分支机构为规避风险和回避责任,更倾向于将资金上存,缺乏放贷的动力。二是部分农村信用社以债券投资方式,将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票市场。三是部分地方性金融机构以存放同业或拆放同业形式向主城区金融机构输出资金。四是邮政储蓄机构无论改制前后,其从农村地区吸取的储蓄存款,大部分按政策规定转存中央银行,获取利差收入,导致农村地区资金体外循环。资料显示,国有商业银行每年在农村吸储余额为2000亿元至3000亿元,很大部分通过上存净流出农村,1994年到2004年我国农村存贷差额累计达到40876.52亿元(尚不包括乡镇企业存款),2005年为农村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共从农村转移了1.87万亿元,2005年底邮政储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余额达到8839亿元,并转存央行。2007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存款规模约1.7万亿元,但目前其开办的小额质押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仅有1000多亿元。[1]农村现有正式金融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从农村获取净储蓄的机制,农村资金的“非农化”和持续外流,严重恶化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资金配置存在“非农偏好”,民间金融“有为而无位”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政府在战略布局和资源分配上强调城市过多,关注农村过少,尤其是农产品短缺问题解决以后,发展重点向城市倾斜更加明显。据统计,2005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金投入8.8万亿元,而用于农村的仅为1.4万亿元,占全国人口70%的农民只占有16%的社会投资,2004年农业贷款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的比重仅为5.5%,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只占财政总支出的7.5%,虽然近几年来财政对农村投入总量在逐渐增加,但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是下降的。[2]日前专家指出,我国城市占据了85%的金融资源,广大农村地区只占15%左右,即使这15%左右的金融资源中,真正投向农业和农民身上的更是微乎其微,资金问题仍然是新农村建设中最大的制约瓶颈。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例,该行2006年大口径涉农贷款所占比重不到50%,若按小口径即纯农口径计算,其投向农业的贷款比例更低。这种非农偏好的国家资源分配制度严重削弱了农业发展的后劲,与农业的基础地位不相称,也与农村各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极不相适应。从国际经验来看,欧盟用于农业的农业基金已达欧共体财政总预算的60-70%,而我国目前财政支出中用于农业的比重非常低,不及欧盟的1/4,以农村人口所占比例计算则更低。[3]当前受宏观调控政策趋紧、货币信贷紧缩等因素的影响,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更难以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贷款,相比之下,民间融资以其手续简便易行、机制灵活快捷、利率区间弹性较大等优势,近年来发展日趋活跃,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获得资金的重要渠道,对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补缺效应”正日益显现,很大程度上填补了农村金融萎缩所带来的市场空白,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但由于民间金融没有取得合法地位,被视为“草根金融”,“有为而无位”,一直潜行在非明非暗之间,博弈于合理性与非法性之中,常常被比作是“涌动于灰色地带的金融潜流”。从另外一个视角看,非正规金融本身是一种非制度化和非组织化的体系,适应于农村经济散、市场主体小的特点,但由于民间金融完全游离于政府监管视野之外,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相应的规范,也很容易诱发成为高利贷、非法集资,并危及金融稳定。
(四)信贷管理机制不畅,资金供需矛盾尖锐
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5万亿元左右,[4]在未来15年内,全国平均每位农民需要投资约为1700元至4900元,如果按8亿农民计算,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将在13600―39200亿元之间。[5]按照过去农村投入资金中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经验比例,即使考虑到公共财政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的情况和投融资体系的变化,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中的大部分仍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渠道仍是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问题的主渠道。而目前在农村资金投入方面面临的突出矛盾是,农村有需求但力量不足,财政有意愿但财力不足,银行有资金但手段不足,且形成市场与政府干预双重失灵的局面,导致农村面临严重的“资金饥渴症”。
1.责、权、利不对称。当前,金融机构普遍实行贷款回收个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基层行(社)没有贷款审批权却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旦发生贷款偿还违约,信贷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处分、罚款、内部下岗。而对贷款放得好收得回的信贷人员奖励则相对不足,信贷员放贷积极性不高。因此,面对贷款风险最简单和最直接的反映即是“慎贷”。
2.农贷利率定价偏高。20世纪90年代我国率先在农村地区实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试点,主要做法是扩大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以期缓解由于农户组织化程度低、交易成本高所导致的金融机构不作为问题。但由于享受利率市场化改革“甜头”的试点机构范围过窄,并缺乏相关政策措施的跟进,受资金趋利本性驱使,客观上导致其他金融机构被挤出,并导致大量农村资金被吸纳外流。反观利率市场化的农村信用社,由于高利率覆盖了现实风险损失并可化解部分历史陈账,刺激了农信社的放贷积极性。[6]目前农村信用社在执行贷款利率政策上,没有考虑借款人信誉、不同类贷款风险程度等实行差别利率,而是简单地套用政策规定,普遍上浮20-100%不等,有的还“一浮到顶”,不少地区农信社半年期和1年期贷款月利率分别达到10.695‰和11.73‰,与农业生产收益率较低的现实相比,农民难以承受,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农民不但没有享受到国家投入大量成本进行改革的成果,反而增加了农民利息负担的结果,造成“最弱势的群体承受了最高的利率”,贷款利率过高已成为农民对金融服务满意度最低的一项。
3.农户贷款额度、期限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协调。现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联保贷款是针对传统农业设计的,额度小、期限短、支持范围窄,贷款主要以短期非跨年度性贷款为主,且规定当年贷款当年回笼,现行小额农贷推广模式与现实的不匹配束缚了小额农贷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据调查,当前农户贷款需求已从过去单纯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简单的农业生产,逐步向具有规模化、专业化的家庭作坊和农村中小企业方向转变,贷款额已由过去几百元至几千元为主,逐步向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需求转变,5千到1万元的小额农贷授信额度远远不够。在贷款使用的时间上已打破了过去“春放秋收冬不贷”的常规,向反季节、长周期发展,甚至出现了四季有贷有还的需求形势,而目前农金部门仍采用传统的农业贷款发放办法,不论贷款种类、用途均实行1年内的贷款期限,已不适应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规律。
4.贷款抵押物缺失。据调查,当前农民、农村企业贷款难除了风险和信用影响外,还有一个主要因素是除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外,其余贷款均需要贷款户向金融机构提供土地、房产、不动产抵押,而农村中可用于抵押的房屋大多没有办理房产证,不符合抵押条件,农村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规定不得抵押,不能流转。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很难通过抵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农村企业问卷调查和农户问卷调查均显示,认为贷款难的主要因素是“找不到担保人”和“没有合适的抵押物”的占62%。
5.担保体系不健全。农村地区和县域一般无信用担保机构,已设立的市级及以上担保机构为防范风险,普遍设定较高的担保条件,一般未对涉农贷款提供担保,农业和小规模的农矿产品加工企业,往往被拒之担保大门之外,远远不能满足农村中小企业的正常融资担保需要。
6.联保贷款风险防范与农户“联富不联穷”之间存在矛盾。为了防控风险,农信社在发放联保贷款时,推动农户间实行强弱联合,而在实际执行中农户普遍存在联强不联弱的心理,导致经济条件较差但实际上最需要资金支持的贫困农户被排除在联保贷款支持的范围外,一定程度上使得弱势农户群体通过联保获取贷款难的问题凸显。
(五)农村保障机制缺失,涉农产业防灾避险能力低下
在我国,农业是弱质产业,其潜在的风险不言而喻,如不可抵御的冰雹、大风、低温等自然灾害,大面积病虫灾害和市场风险等。由于未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和缺少国家财政政策扶持等多种原因,农业保险风险大,经营成本和赔付率高,回报率低,农业保险业务呈现持续亏损状况,保险公司在商业化经营中追求经济效益,使得农业保险业务日趋萎缩,农业保险险种少、保额低、业务覆盖范围狭窄,涉农产业防灾避险能力十分低下,保险对农村经济的风险补偿作用几乎丧失殆尽。从1985-2004年近20年间,我国农业保险呈逐年萎缩的态势,18年呈现亏损。从1994年起,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逐年下降,2004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3.96亿元,与历史最高的1992年相比,下降了约55%。[7]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仅为农业生产总值的0.04%,占总保费收入的0.6%,尚不足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1%,农业保险的险种不足30个。农业保险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和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同时,我国的农产品期货交易目前有12个品种,分布在3家期货交易所,但较活跃的只有7个品种,未能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等经济功能。[8]
(六)农村金融创新滞后,金融服务手段缺失
近年来,随着农村工商业的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趋向多样化。但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金融服务功能弱化。
1.金融服务品种和融资渠道单一。随着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需要金融部门在信贷、结算、委托、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引导支持,但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实际上是单一的银行信用,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机构在农村地区基本属于空白,乡镇农村金融产品匮乏,服务功能明显欠缺,难以适应新农村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农村融资渠道单一,农村企业很少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来筹措资金。
2.信贷产品缺乏创新。农村贷款品种上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和少量的联保贷款外,其余就是担保抵押贷款,而农村担保抵押物稀缺,农民住房、看病、就学等消费性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信贷消费正形成城乡二元体制。
3.支付结算系统落后。农村信用社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没有全国统一的总社,不同区域机构在机制、业务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支付结算系统各自独立,大部分只具有同城结算功能,不具备跨市、县,特别是跨省等异地结算功能,结算渠道不畅通,结算工具种类少,支付功能不全,不但使农村农产品外销、资金结算遇到障碍,也使其在银行业中竞争力不强,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农信社目前发行的银行卡主要是借记卡,缺乏授信和透支功能,无法满足客户随时使用正常授信额度等需要,专为外出务工农民设计推出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因手续费偏高而制约了其推广使用。
(七)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欠优,与金融本身安全性要求相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吸引资金流入和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有赖于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这也是金融本身安全性的基本要求。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资金“洼地效应”的形成和催生更多的金融创新工具;反之,将阻碍资金的流入,束缚金融创新空间。毋庸讳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现状和金融机构本身安全性要求存在许多矛盾和冲突,主要表现在。
1.法制环境欠佳造成金融维权难。当前法律设计存在缺陷,现行《破产法》在清算程序上把银行排在最后,且未明确金融机构对欠债不还债务人享有无条件的破产权。《刑法》对有意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骗贷的企业刑事责任无明确规定。《物权法》中涉农贷款抵押物范畴过于狭窄,最高法院关于只要证明抵押住房是自住用的生活必需品,银行不得对其处置拍卖的司法解释等等都不利于金融机构维护正当权益。
2.农村信用意识淡薄造成信用风险。近年来,相当多的供销、粮食和乡镇企业转制和改革,拖欠、逃废或变相逃废、悬空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债务,扶贫贷款被挤占、挪用和“视贷款为救济”的情况相当普遍,导致大量银行呆坏账产生。不良的履约制度严重影响了信贷资金安全,也限制了银信部门对部分农村地区和企业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当前农村尚未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银信部门在通过借款人信用对贷款风险作出合理评估还有很多困难,使得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服务不得不慎重,发放大额贷款要求有足够的担保抵押等。这样不但进一步增加了服务成本,降低了服务效率,而且有效的信贷需求也难以满足。
3.行政干预和司法不公导致“法律白条”。我国是一个行政主导的国家,司法与行政难分离,在某种程度上司法要受行政制约,司法活动中不恰当的行政干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司法部门执行不严、不力、不公,执行费用高、执行周期长、办案结案率低助长了某些企业和个人的逃废债行为,造成农村金融债权难、结案难、执行难,使金融部门维权陷入“不打官司难维权,赢了官司输了钱”的两难窘境,严重挫伤了金融支农积极性。调查表明,我国直接或间接行政干预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占不良资产总额的80%左右,而农村地区则是地方保护主义的重灾区。[9]
4.中介机构缺乏社会公信力。目前,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往往是相关行政部门的挂靠单位,在国家权利部门化、部门权利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驱使下,其逐利性明显,信息披露不规范,自律机制薄弱,行为监管失控。诸如有的会计“尺子”有弹性,虚构“资不抵债”,方便企业废债;有的审计“审美”、评级“评绩”,方便企业骗贷;有的评估随意伸缩,误导银行放贷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中介机构不仅没有为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助力,反使银行变得更加谨慎。中介服务体系的现状以及有关机构的专业化服务和诚信水平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
三、破解农村金融瓶颈制约的路径选择和政策建议
(一)以竞争为导向,重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不可否认,我国在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城乡改革分割现象,造成城乡二元金融体系。有些地方,农村金融改革与城市相比至少滞后20年。[10]城乡金融改革的不同步,执行不同的标准,人为地割断了城乡金融体系之间的统一,这显然与我国当前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相悖。这种改革的分割恶化了金融发展的城乡差距,并且消弱了城市金融对农村金融的带动作用。因此,我国金融改革必须兼顾农村经济发展的利益,建立一个由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多元化金融机构组成的,多层次、多样化、适度竞争、相互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厘清各类金融机构的重点支持领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1.强化金融业支农的社会责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金融体系是社会公共资源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社会性要求把公平正义延伸到金融领域,体现金融公平正义、机会平等均等,为一切有劳动能力、创业能力、发展能力的劳动者提供金融服务,使他们拥有平等的社会发展机会。为此,金融既要为社会发展“锦上添花”,支持经济效益好的领域,也要大力解决社会瓶颈和政府的难点热点问题,尤其是支持“三农”、县域经济等融资瓶颈领域的发展。如美国有9000多家商业银行,其中有8000多家都与农业有关系。[11]这说明美国金融机构也有一种支持社会、支持三农的社会责任。同时,很多国家对非涉农的银行都有最低的涉农贷款要求,规定银行在信贷业务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涉农贷款,否则就要会到处罚,这个措施很管用。从这个视角看,构建弱势金融体系,既是金融业支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金融业支持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责任。
2.大力发展和培育适应“三农”特点的各类新型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内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农业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挥它们经营方式活、管理层次少、运行成本低、运营效率高等特点,立足农村,实行商业化运作,业务定位为农户和农业生产服务,以切实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和运行效率,有效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允许村镇银行到城市设立营业部筹资并限定到农村发放贷款,提防并减少其对农村资金的“虹吸效应”。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私有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参股,设立能够满足农村民营经济需要的民营银行,服务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发展需要,在发放自营性贷款的同时,可以承接其他金融机构的转贷和委托业务。
3.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从目前情况看,农信社改革模式仍过于单一,垄断经营局面没有改变,绝大多数农信社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实质性变化不显著,“内部人控制”问题仍然存在。为此,应注重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并重和多元化,允许成立跨行政区划的信用社/商业或合作银行,一个基层农信社可以跨几个乡经营,也可以让联社/商业或合作银行跨几个县经营;允许盈利的信用社保留在联社之外,或自主选择加入哪个联社;允许一个县有两个县联社,允许有的县联社/商业或合作银行不加入省联社,等等。同时,应有效协调对农信社监管的问题。坚持市场主导,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及其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尊重农村信用社股东和法人的自主选择权,防止通过行政手段推动农村信用社兼并重组,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市)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服务于“三农”的社区性金融机构。
4.拓宽政策性银行支农功能。鉴于“三农”的弱势特征和商业金融的趋利性,商业金融不可能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现阶段必须使政策性金融发挥主导作用,这也是作为弥补市场“失灵”或“缺失”的一种必要手段。但当前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都出现了商业化趋势,这应引起我们的反思。为此,应逐步将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重心由目前的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从主要提供短期资金转向主要提供中长期农业开发资金,重点支持周期长、收益低、不适合商业运作条件的农村公益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扶贫等贷款业务。并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主动参与农村金融服务的意愿和努力,发挥政策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同时,针对政策性金融介于财政和金融两者之间的特殊性,应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衡量指标体系以及风险防范体系。政策性金融存在的理论依据是市场“失灵”,需要通过财政补贴来支持一些项目和地区的发展。但补贴容易导致政策性金融对财政资金的过度依赖,并将亏损归咎于“政策性业务”,导致另一种道德风险的出现。因此,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衡量指标来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5.农业银行要厘清地区差异化的支农思路。我国农业银行目前的城市化导向和业务转移不应成为其忽视农村市场的借口,但应完全按照市场化、商业化方式运作,发挥其支持农业的传统优势,主要服务县域,增加农业贷款比重,自主地对农村有市场、有效益的高端客户进行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商业化程度高、资金需求量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农村村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资源开发和旅游开发项目以及县域以上工商企业,还可以对农信社、农合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作批发贷款业务,间接地为农户贷款,并可以对非金融组织(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批发贷款业务。
6.加快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的步伐。按照商业化原则,引导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以办理大额协议存款的方式将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使用,用于支农信贷投放。充分利用邮政储蓄银行点多面广的网络优势,建立符合“三农”需求特点的零售业务经营体系,发挥其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支付服务功能,积极扩大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涉农信贷业务。通过以上措施,从而在农村金融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农村信用社单一垄断的市场格局,从机制上解决农村金融信贷交易权垄断、货币政策承载主体单一的问题,有效解决当前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的严重缺失。
(二)以利益为导向,再造农村资金供给和回流机制
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阶段,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弱质产业,自身高投入、低产出的特征决定了其资金运营成本高、风险高,效益低的特点。农村信贷的比较收益长期低于城市信贷,必然产生“挤出效应”,利益驱动使银行“贷农不如贷工,贷小不如贷大”,并促使机构网点向收益高的地区转移。突破资金瓶颈、切实解决“三农”的融资难题,是新农村建设中必须重视的核心问题。要引导资金回流,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解决资金的收益问题。为此,有关部门应抓紧立法,并发挥政府的行政作用,制定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政策在内的一揽子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采取激励有效、风险可控、协调配套的扶持措施,以解决无法由市场解决的“公平”问题和“非农偏好”,引导资金回流农村。
1.尽快制定农村金融的相关法律和有关实施办法。建议抓紧制定《农村政策金融法》、《农业保险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农业信贷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应针对不同机构的特点设定不同的存贷比例和直接支农贷款比例的下限,并将农村地区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作为一项长期性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且尽快出台其实施办法,监管部门应将其纳入对金融机构监督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加大对“三农”业务的考核力度,以建立农村资金强制回流机制。可采用商业银行直接投入或缴存资金给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其资金实力两种方式。
2.发挥政府的行政作用,建立支农联系制度。政府应利用其特殊的职能作用,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支农联系制度,及时通报各方面有关政策、支农信息、农村经济状况、难点问题等,共同研讨,使各部门的支农政策和措施相协调,使金融服务与各项支农政策相对接,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更高,做到有重点、有目标、有实效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3.建立财政资金配套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手段。财政部门应将现有的财政支农资金划一部分作为贷款贴息资金、担保基金、支农风险基金,通过对农户贷款进行贴息等来加以扶持,撬动商业金融对“三农”信贷介入。对因信贷支农需要而必须保留的亏损金融网点给以财政支持政策,对政策性原因造成的农村金融机构呆坏账,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联手打包处置或组建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和处置。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冲销坏账或弥补亏损。
4.给予税收减免和优惠。税务部门应对所有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实行免征营业税、减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其经营性收入、贷款损失核销、抵贷物资处置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扶持其改善经营,提高效益,增强其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融资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经营。
5.实行区别对待的货币政策。在当前落实从紧货币政策的过程中,中央银行应按照“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给予涉农贷款机构再贷款、再贴现、金融市场资金拆借等资格优先、利率优惠等货币政策,对“三农”信贷投入大的农村金融机构应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差别利率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合理优化信贷结构,适当控制非农贷款,促进商业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首先,中央银行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支农再贷款额度调剂力度,将支农再贷款集中用于春耕生产不足的地区,并进一步完善支农再贷款的投向监督和使用效果考核,切实发挥其杠杆作用,引导农村信用社扩大支农信贷投放,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周期,合理确定支农再贷款的期限、额度和发放时机。其次,中央银行要强化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正向激励作用,对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继续执行比一般商业银行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对已办理特种存款,同时涉农贷款比例较高、支持春耕资金不足的农村信用社,可根据其增加支农信贷投放的合理资金需求,提前支取特种存款,并按其实际持有期限对应的特种存款利率标准计付利息,以增加春耕旺季信贷资金来源。再次,央行要充分发挥再贴现工具的结构调整作用,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企业签发、持有的票据和农副产品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环节的票据,各金融机构应优先予以贴现,人民银行要优先办理再贴现,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涉农行业、企业的资金投入。最后,对涉农贷款投放比例较高的农村信用社,支持其优先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扩大支农信贷资金来源。
6.实行分类监管政策。银监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在统一监管标杆下实行分类监管,以提高监管有效性,如在资本充足率监管、风险监控指标确定等方面都应考虑农村金融的实际,实行较低的监管标准,而不应与其他商业银行采取同一标准,并在监管费收取政策上也应将农村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相区别。从而形成资金支农的政策合力,以利益驱动为导向,引导金融资金向县域经济倾斜,提升农村经济的造血功能,支持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以疏通为导向,规范引导民间金融和小额信贷组织健康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民间融资发展是农村金融抑制下的诱致性变迁,建立在社会关系基础上的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其实是一项有效的制度安排,存在其内在合理性和必然性,更重要的是其对于农村经济来说是内生性的,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当正规金融体系发展到相当程度、金融抑制被充分解除之后,非正规金融活动才会缩小到无足轻重的程度。因此,有必要放松对民间金融的政策限制和金融管制,允许有组织的民间借贷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内开展融资服务。国内外经验表明,民间贷款组织是推动民间融资公开化的制度性安排。实践亦证明,在农村地区存在民间融资滋生土壤的情况下,对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融资一味地禁止、打压不会产生很好的效果。对民间融资应从立法正名、政府定位、规范管理、监测监督、市场竞争等方面采取一揽子制度安排,逐步使农村民间融资成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资金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要尽快制定《民间金融法》或《民间贷款组织法》,从法律的角度予以正名,给其以合法地位,加强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和保护,改善农村金融领域中二元结构的紧张与对立,让民间金融“浮出水面”。并把非正式金融、正式金融和准正式金融并列看作金融市场、金融秩序和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培育民间金融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另外,在市场化导向下,大银行撤出农村是必然的,关键是大银行撤走后要有新机构进来,其途径就是放开小额信贷业务和小额信贷机构。[12]在这方面,孟加拉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小额信贷可以由专门的小额信贷组织来做,也可以由大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经营。但相比之下,由前者经营更合适。中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不同,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小额信贷组织完全可以在各地生存发展,并成为资金回流农村的一个载体。例如,可以由大银行对小额信贷组织发放贷款,然后再由后者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就是说,大银行可以充当贷款批发商,小额信贷组织则充当贷款的零售商。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困难还比较多,关键在于一些问题没有很好解决。一是政策问题,目前我国规定成立村镇银行必须有大银行参股20%,对于纯民间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还限制得较死。建议对于小额信贷组织应当引导而不应主导其发展,应当给民间的小额信贷组织松绑。二是对风险的认识问题。我国管理层对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存在一种担忧,即担心其会演变成基金会,从而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但只要是真正的私人民间性质的金融组织,就不会重走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老路。三是利率问题,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如果小额信贷组织从大银行批发借款然后再对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必然会使农户借到的贷款利率上升,加之农户贷款风险较大,其利率也必然相对较高,使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增加利息负担。这就需要政府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例如可以通过减免金融组织的营业税、所得税,或者对农户贷款进行贴息等来加以扶持,在对小额信贷组织的监管上应当同一般商业银行有所区别等。同时,国家应针对小额贷款发展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小额信贷机构以合法地位,尤其是应尽快废除原有不合理的“只贷不存”规定,逐步放宽对小额贷款机构的种种不合适限制,配套相关政策措施,最终允许它们吸收存款,以扩大其资金来源。
(四)以创新为导向,改革完善现行农村信贷管理体制
1.制定合理的信贷激励约束机制。在建立和完善农业信贷风险控制制度的基础上,适当下放基层行社信贷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信贷手续,加大涉农信贷支持范畴,建立科学、合理,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授权授信机制。改进信贷责任追究制度,将信贷员的权、责、利紧密挂钩,对信贷风险按“市场风险与责任风险”区别对待,建立有效管理下的信贷免责机制,激发信贷员培植和挖掘新的涉农客户资源。
2.建立科学的以溢价覆盖贷款风险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辅以政府必要的政策扶持。农业产业具有经营风险大、周期长、盈利水平低、生产分散等特点,农村金融的交易成本和资金的使用成本都比较高,实施严格的利率管制特别不利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是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建设的桎梏。要抓紧研究降低农村金融抑制程度的措施,通过溢价覆盖贷款风险,吸引资金流向或留在农村,增强农村金融机构财务可持续性,配合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整体推进。农村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贷款定价机制,正确运用利率覆盖贷款风险,利用利率杠杆增强其发放“三农”贷款的内在动力。实行贷款利率定价分级授权制度,法人机构应对分支机构贷款权限和利率浮动范围一并授权。分支机构应在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贷款利率授权,综合考虑借款人信用等级、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资金及管理成本、风险水平、资本回报要求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区间内进行转授权或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农村信用社要灵活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合理确定利率水平,提高对“三农”贷款的积极性。但以溢价覆盖贷款风险必然会使农户借到的贷款利率相对较高,使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增加利息负担,如上所述,政府为此应当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例如可以通过减免金融组织的营业税、所得税,或者对农户贷款进行贴息等来加以扶持。
3.提高小额农贷额度。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收入水平和信用状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小额贷款额度。原则上,对农村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0万-30万元,欠发达地区可提高到1万-5万元,其他地区在此范围内视情况而定;联保贷款额度视借款人实际风险状况,可在信用贷款额度基础上适度提高。对个别生产规模大、经营效益佳、信用记录好、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在报经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后可再适当调高贷款额度。
4.合理确定小额贷款期限。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农民销售农副产品的时间和综合还款能力等,灵活确定小额贷款期限。禁止人为缩短贷款期限,坚决打破“春放秋收冬不贷”和不科学的贷款不跨年的传统做法。允许传统农业生产的小额贷款跨年度使用,要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灾害等带来的客观影响,个别贷款期限可视情况延长。对用于温室种养、林果种植、茶园改造、特种水产(畜)养殖等生产经营周期较长或灾害修复期较长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年。消费贷款的期限可根据消费种类、借款人综合还款能力、贷款风险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确因自然灾害和疫病等不可抗力导致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予以合理展期。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动“公司+农户”的生产销售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户在收获季节不得不被迫接受低价格的农副产品收购行为。
5.创新贷款抵押担保方式。涉农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等有效担保方式,进一步发掘符合农户和农村经济特点的抵押物。对抵押担保物不足,但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村企业,可审慎发放信用贷款或几家小企业相互联保发放联保贷款。当前,应扩大涉农贷款抵押物范畴,允许耕地、林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根据我国农村实情,借鉴国际经验,尝试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动产抵押等概念引入法律和信贷实践中,对于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住宅,建议采取发证确权等有效方式,促使农民手中的资源能够转发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的信用手段,积极探索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采用房产、土地承包权、宅基地、林权质押、无形资产、应收账款、在建工程、订单、仓单质押等多种抵押形式。
6.创新信贷品种。探索以工哺农和以城带乡的新型信贷模式,鼓励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中的专门为农业设计的金融品种,以满足农村金融的需要。尝试改变以抵押担保为前提的信贷管理方式,大力推行收入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信贷模式;在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的同时,借鉴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大力推广农户联保协议贷款,提高小额农贷覆盖面;积极开展农村住房、医疗、教育、耐用消费品等消费信贷,开办大额农业贷款、农业生产合作社贷款、林业长期贷款、果木业长期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劳务贷款,农民工回乡创业贷款、农村自然灾害应急贷款等,打通资金供给与需求的连接渠道,真正将农村经济主体的信贷愿望转变为现实的信贷需求,将滞留于金融机构的闲置资金转变为现实的信贷投放。
7.加强宣传和政策引导。针对农户不愿强弱联合的心态,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户的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培育,特别是应当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农户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建立良好的乡规、民约引导培育农户的公德意识,形成“富帮贫”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以补偿为导向,建立并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和农村金融保障体系
1.完善担保体系。尽快成立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支持的县域信用担保中心,发挥集政策性担保与商业性担保于一身、融中小企业担保与农业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担保职能作用,以有效解决“三农”经济融资担保难问题,降低信贷支农风险。当前,应由国家出资设立农村开发信贷担保公司,对区域内新农村建设项目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农村建设项目等提供担保服务,或建立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归集社区资金、农村个体私营企业资金、农户资金,弥补农户联保的不足。
2.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保险业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市场化的社会互助机制和市场化的管理机制,在本质上是与社会主义市场运行机制相一致的。当前,有必要拓宽农业风险的分担渠道,建立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投保模式,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以突破农业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将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要积极借鉴国际农业保险制度设计管理技术,从财政补贴、定价原则、风险补偿和转移等多方面,加大我国现代农业保险要素市场的支持,提高可持续发展的传承能力。当前,保监部门和银监部门应沟通协调,探索生猪保险与农村小额信贷相结合的新模式,帮助养殖户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目前值得探讨和尝试的农业保险模式有:一是在经营农业保险基础较好的地区,尽快组建不以营利为目标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尝试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三是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四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五是继续引进像法国安盟保险那样经营农业险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等等。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效方式。
3.尽快建立支农贷款保险机制,开发农业贷款补偿保险品种。针对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风险较大的特点,为解决农业贷款风险大的问题,应当尽快建立适当的农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组建农业保险和再保险机构,为银行防范信贷风险设置一条保障线,增加银行持续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积极性。保险公司应创新险种,或由农户、农村企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协商具体保险条款,在农民、农村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同时,向保险公司投保,解除金融机构贷款的后顾之忧,既拓宽了保险业务,又可满足农民的资金需求,实现三方共赢。这亦可在某种程度上缓解我国金融结构最大的问题――期限不匹配问题,就是主要依靠银行的短期资金来支持长期的投资。
4.发展农产品期货。建议在规范发展原有农产品交易品种的基础上,扩大农产品期货品种,尽快取消部分行业资金的准入限制和投资者准入限制,引导相关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规避市场风险。同时,建议国家在农村经济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中,扩大期货市场信息的传播,积极引导农民获取农产品现货与期货两个市场的信息,形成现、期货一体化的信息服务体系。
5.完善相应配套体系建设。如农村财产制度安排的相关法律保障问题,农村资金互助会管理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接轨问题,人民银行对新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账户开户、资金清算、发行库存取款、信贷登记咨询、征信管理等系统接入管理问题等。
(六)以需求为导向,重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当前,鼓励农村金融机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需要,进行交易工具和业务品种创新是逐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和金融机构自身效益的必要途径。
1.扩大服务领域。要基于解决农村信贷融资需求的视角,把资本市场、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业保险市场、农业信贷市场、农业资产评估市场、产权交易等相关市场有机地连接起来,发展农村的投资基金和信托业、金融租赁业等,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链条,有效解决政策性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以及农村政策性小额信贷目标客户达到率低的问题,切实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
2.完善结算体系。要加快改进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完善结算工具,为农村信用社加入人民银行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积极创造条件, 推进资金清算系统建设,尽快解决农村信用社资金汇划难、异地存取款难等问题。尝试将农信社银行卡功能升级,与农户授信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把借记卡升级为贷记卡,实现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有关部门要对农民工特色银行卡实施优惠政策,降低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手续费标准,引导农民工多用卡。要积极探索发展符合农民使用特点和习惯的电子银行业务,为“三农”发展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3.健全农村多元化的农业投融资体系。我国的农业经济要尽快摆脱传统模式的束缚,朝着“高资金积累-高投入-高产出”的现代农业模式发展,如果仅仅依靠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的自身资金积累、国家财政支持及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话,根本无法解决目前新农村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多样化与农村融资渠道单一的矛盾,必须建立一个以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国家财政投资为引导,信贷资金为支持,外资和证券市场资金等各类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农业融投资体制。加快培育和借助于农业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创新多种金融衍生产品来筹集新农村建设资金,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当前应制定一些倾斜性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入证券市场,为企业债券、股票的发行和基金的运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分发挥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证券市场为涉农公司融通资金的作用,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持久发展的动力。
(七)以诚信为导向,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1.完善相关立法制度。要通过立法,确立金融生态建设的法律地位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努力建设“诚信政府”。建议尽快出台《征信法》、《强制执行法》、《中小金融机构破产法》等法律法规,抓紧修订《破产法》、《刑法》、《民法》和《担保法》等法律,切实贯彻落实《物权法》,改进上述法律关于破产清算、贷款欺诈和担保抵押物等的规定,完善会计准则,建立企业财务预算硬约束,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与义务,化解长期困扰中国银行界的一个巨大风险――银行能从那些向其举债的经营不善企业收回贷款,为金融改革和维护金融债权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法律支持。
2.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包括覆盖所有农户和农村企业的征信体系和信贷登记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准确记录和保存各类客户的经济状况、收入来源、违约责任、信贷记录等重要数据,通过准确识别贷款人身份,改善农村信用缺失和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帮助农村金融机构准确判断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金投放效率,为农村企业和农户贷款业务提供信用支持,缓解农村企业和农户贷款难问题。建立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体系,进行实时监测、科学评价,金融业要配合社会相关部门加强农村地区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金融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以增强群众的金融意识,大力宣讲孟加拉尤努斯模式“穷人的信用”的经济意义和社会价值,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文明信用工程”建设,加大对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地区和守信者的授权授信。
3.优化农村金融司法环境。司法部门要降低金融债权案件的诉讼费用,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提高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结和执结率,保证金融债权得到公平清偿,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和逃废债行为。可组建独立于地方的专业司法机构,专门负责胜诉贷款的执行难问题,排除有关方面不恰当的干预,有效维护金融债权,为改善区域金融生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4.规范中介机构运作。要按市场原则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准入和退出法规,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使其与有关行政部门彻底脱钩,防止因部门利益而产生中介垄断。大力培育一批民间中介机构,通过相互竞争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市场化运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努力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金融部门信贷支农的信心。
参考文献:
[1]吴.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力度加大 形成合力[N].金融时报,2008-01-05.
[2] 曾建中.略论当前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构想[DB/OL].中国经济网,2006-07-31.
[3]王健君.金融支农新思维[J].望,2007,(39).
[4]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二00七年十一月份湖南省市场利率监测情况的通报(长银货[2007]45号).
[5] 林铁钢.深化改革 完善体系 形成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J].中国金融,2006,(11).
[6]周清玉.实施农业银行业务经营战略转型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中国金融,2006,(11).
[7]王进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缺失与破解[J].中国金融,2006,(12).
[8] 赵德旺.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需求与供给[N].金融时报,2007-08-09.
[9]郭左践.中国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中国金融,2006,(11).
[10] 苏宁.优化金融环境 改善金融生态,金融时报[N].200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