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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现状

时间:2023-06-08 10:58: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境治理现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环境治理现状

第1篇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1矿区地质环境现状

1.1矿区地质环境概述淮南矿区是我国重要的煤炭基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矿井9座,截止2004年9月累计产煤5.262亿吨,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淮南矿区位于淮河两岸,地跨淮南市的五区一县和阜阳市的颖上县。矿区处于淮河冲积平原之上,地形平坦,地面标高一般在20~26m之间。区域内水系均属淮河流域。论文百事通天然河道流向一般沿区域地势由西向东,由北向南注入淮河。矿区内除淮河以外,主要河流有西淝河及其支流济河和港河、架河、泥河、黑河已经人工开挖的有高新河、永幸河、光辉河等。

矿区内淮河防洪与农田水利设施多,农田水系纵横交错,基本形成适宜农业耕作的水利网络。绝大多数耕地夏季种稻,冬季种小麦。

淮南煤田煤层赋存于淮河及其冲积平原之下,第四系松散层厚20~483.5m,由东南向西北逐渐增厚。属水体下开采的矿区。

矿区大气降水及地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分布不均,浅层地下水水质良好,水源充沛,补给条件较好,目前矿区利用地下水不致引起地面沉降。

矿区开发引起地表塌陷下沉,扰乱水系,损坏耕地、村庄、河道、提防及其它建筑物受到破坏。矿区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地面塌陷、固体堆积占地与污染,农业生态环境变化等方面。

1.2地表塌陷淮南矿业集团所属9座矿井、工业和生活居住等地面设施占地2624.2公顷(39363亩)。

9座矿井矿区总面积为301.12km2,截止2004年9月底开采塌陷面积达62.10km2,占矿区总面积20.59%。其中又有约17.7%为积水区,即积水累计总面积达10.97km2。积水范围随降雨量大小而变化。

随着煤矿开采的延深和规模扩大,塌陷范围逐渐扩大,据1997年以来的统计,1997年1月至2004年9月塌陷区增加了24.8km2,年增长率为5.15%。

开采塌陷区尚有15个村庄正在或有待搬迁。

开采塌陷区内,地形、地貌改变破坏了水系,影响河堤长度为15.1km,灌溉渠道5.9km,影响铁路线长度7.41km。

1.3固体堆积物

1.3.1煤矿开采,每年要排放大量的煤矸石,选煤厂也有相当的矸石排放,电厂排放粉煤灰。造成固体堆积物占地和环境污染。

据初步统计,目前现存矸石山(场)23处,占地63.9公顷(906亩),固体堆积物总量为1898万m3。

1.3.2淮河以南的矿区,煤层倾角较大,多煤层联合开采,全部煤层开采后下沉量大,一般在10m以上,最大下沉量达18m。塌陷盆地积水深浅不一,农民进行粗放式养鱼。可耕地的质量下降,造成农业减产减收。

淮河以北广大矿区,煤层倾角平缓,基本属单一煤层方式开采,回采后形成碟形塌陷区盆地,最大下沉量达4.5m,地下水埋深较浅。因此,盆地中间积水,积水范围大小受降雨量控制,变化比较大,盆地的边缘下沉量小呈缓坡地仍可耕种,但不宜种水稻,造成农业减产,盆地的边缘带与积水区之间,地面坡度大,水土易流失,基本上为弃耕绝收地带。

1.4地质环境改变对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1.4.1对大气的影响煤矿生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的瓦斯,瓦斯气是一种有强烈温室效应的气体,瓦斯气向大气牌坊会导致全球气候变暖,给空气造成污染。

1.4.2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影响煤矿开采引起的地表塌陷和矸石堆积导致耕地减少,土地质量下降,农业减产,造成农村搬迁。

1.4.3对城市环境的影响煤矿开采造成地表塌陷,矸石成山,导致市容脏乱差,影响市民生活,制约城市发展。

1.4.4对煤矿企业的影响为了减少村庄和城镇搬迁,降低生产成本,煤矿企业不得不改变开拓布置方式,甚至放弃准备煤量,影响了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制约了企业自身发展。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原则

2.1以人为本、防灾减灾所有的地质灾害,直接或间接的对矿山职工和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因此矿山环境治理首先要保证矿区免遭矿山开发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的危害,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2.2因害设防、综合治理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特点、方式、分布及危害程度,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采取拦、排、护、整、填、植等方面的综合治理措施对矿山环境进行治理。

2.3注重效益、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应遵循生态社会效益优先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区别不同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同时根据资金情况、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危害大小、轻重缓急,分期、分阶段进行治理。

2.4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矿山环境治理只有将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紧密结合,才能达到矿山环境治理的最终目标。各种工程措施只要配置合理,就能根治地质灾害。但其缺点是投资过大,而生物措施恰好弥补工程措施的缺点,其投资较小,能改善小气候的特点,使其广泛应用于矿山环境治理中。新晨

3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的基本设想

淮南矿区地处华东,是富饶的淮河平原,是我国重要产粮基地,土地十分珍贵。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地质环境的保护、生态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法规制约。因此,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的恢复引起了各级部门和煤炭企业的重视。塌陷区回填复垦是煤炭企业、地方政府和矿区农民长期以来的共同愿望,不塌陷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的不良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淮南矿业集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示范工程项目。

实施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变害为利,企业、地方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紧密合作,中和开发现代化生态企业,建设小康型农村。

“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煤矿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土地的破坏十分严重,是一个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问题,是一个共同关注的问题。

《环境保护法》、《土地法》和《矿产资源法》等国家法规,都要求矿山开采保护地质环境,实现治理恢复“占补平衡”的最终目标,这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

我们将吸收有关兄弟单位回填复垦试验的成功经验,结合淮南矿区的具体地质环境,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实施示范工程项目。主要项目有:谢李示范工程,塌陷区回填后作为城市绿化地、改善生态和小气候;张集示范工程,结合农村搬迁、小城镇建设、改变农业结构相结合,由单纯的种植,变为种植和水产养殖、农鱼产品加工相结合的农业结构。

第2篇

关键词:选煤楼;防尘举措;噪声治理;工人健康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9.068

0 前言

云岗矿是年产600万吨的现代化矿井,选煤楼担负着全矿地面原煤的运输、矸石杂物的转运、筛分、选矸、输送等任务,为原煤入洗做准备,是全矿原煤输送系统的咽喉要道。然而其分选车间,皮带走廊受到煤尘和噪声的严重污染,危害到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矿井安全生产。在目前环境法治日臻完善,公众诉求日益高涨新形势下,选煤楼防治煤尘,治理噪声的举措势在必行。

1 煤尘对选煤楼环境的污染

由于煤炭分选属于煤矿生产的初级阶段,作为煤炭分选的主要场所,分选车间,皮带走廊都会受到煤尘的严重污染,这不仅会危害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会浪费大量的能源。

1.1 选煤楼煤尘污染的产生原因

煤楼煤尘主要是在煤的加工过程中形成的。主系统运输设备有14部皮带,给料机4台,共12个转载点,分别从两翼上煤。系统图如下:其中北部立井上煤,经两部给煤机分别到101#、102#皮带108#皮带109#皮带201#皮带经过筛分(筛上物)207#、208#手选皮带破碎机破碎后213#、214#皮带230#、232#皮带231#、233#可逆皮带入原煤仓,经过筛分(筛下物)230#皮带尾部后入原煤仓。南部斜井上煤由202#皮带经分级后流程同上。

通过上述流程简介,可以看出系统上煤战线、转载点多、溜槽落煤点多。

(1)由于全程是原煤运输,原煤在经过破碎机破碎后,煤炭颗粒变小变多的过程中会产生冲击、 扩散和再次飞扬 ,悬浮在厂内空间,扬尘浓度400mg/m2,尤其在准备车间二层和三层,有209#、210#两台破碎机以及213#、214#和230#三部皮带且213#和214#两部皮带跨度两层,并且四层两台预先分级筛的筛下物(≤100mm以下的原煤)直接从溜煤筒落在二层的230#皮带的尾部上,距离高、落差大;再者三层的两台破碎机破碎后的物料(≤40mm的原煤)由三层落在二层213#、214#两部胶带运输机的尾部,落差大约在14米左右。煤流通过这么大的落差,高速下落使溜煤筒内的空气被压缩,从而产生气流,导致出口密封不严处漏煤粉加剧。

(2)支撑皮带的托辊在使用过程中各部位磨损不均,致使皮带在运行过程中抖动加剧,或者皮带跑偏,撒煤漏煤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煤尘飞扬。

(3) 溜煤筒磨损破损,溜煤槽的尾部以及侧面挡煤板与皮带密封不严,导致煤面泄露也降低了除尘器吸风范围有限,影响除尘效果。

1.2 选煤楼煤尘污染造成的危害:

煤尘按照粒径大小可分为可吸入尘和非可吸入尘 。

(1)粒径小于 10μm为可吸入尘 ,它会对人体的呼吸系统产生直接危害,如果车间内煤尘浓度严重超标 , 会对矿工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长期吸 人矿尘后,在肺中沉积,引起器官的纤维性病变,组织逐渐硬化,轻者能引起 呼吸道炎症、慢性中毒和皮肤病,重者可导致职工煤肺病,严重损害了职工的身体健康 。

(2)粒径大于 10μm的为非可吸入尘 ,它是对周围环境造成直接污染的煤尘,不仅污染作业环境,降低了生产场所的能见度。煤尘散落在皮带机的转动部位,会加速转动副的磨损速度,发生漏油等。煤尘散落在电气、热工元件上,会使元件接触不良导致控制失灵,加速机械、电气设备的损坏, 缩短精密仪器、仪表的使用寿命,还很可能发生机电事故,影响安全生产。有的还具有燃烧爆炸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发生爆炸,影响安全生产。

(3)同时,如果工作场所撒漏煤较多,会造成设备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清理工作量增大,耗水量大,从而增大排污泵负荷,增大机机器的磨损量,增加工人的劳动量和污水处理量。撒漏煤也造成部分煤屑进入机尾滚筒,造成皮带在机尾跑偏,进入滚筒的煤屑在胶带的挤合路鬯椋造成煤尘飞扬。

1.3 选煤楼煤尘污染的治理措施

(1)将选矸车间、皮带运输系统旧的供水管路全部更换,补充完善皮带机头、刮板机转载点处的喷雾装置,各转载点增加洒水冲洗设施,皮带机头、刮板机转载点处20m范围内巷道每班次实施冲洗巷道,确保无积尘。

(2)经过调研之后,在皮带走廊中部安装一组排风筒,以降低煤尘的浓度。具体设计如下图:

同时,在皮带输送机的机头部位加装防尘罩来抑制煤尘的污染。

(3)为了减轻皮带在运转过程中的抖动,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托辊,并且在皮带输送机尾滚筒处加装反面皮带清扫器。

(4)及时处理皮带跑偏问题,给溜煤筒铺衬板,做修补,换挡煤皮带。

通过以上降尘措施,抑制了煤尘飞扬,达到了很好的降尘效果,从而改善了岗位工生产作业环境。

2 噪声对选煤楼环境造成污染

选煤楼内很多生产和辅助设备 ,在生产和输送过程中都产生噪声 ,并且还比较严重。

2.1 选煤楼噪声污染的产生原因

(1)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煤楼矸选车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两台圆振动筛的振动,振动筛产生的噪声最高达107dB。

(2)物料对溜槽产生的冲击。准备车间二层和三层,有209#、210#两台破碎机以及213#、214#和230#三部皮带且213#和214#两部皮带跨度两层,并且四层两台预先分级筛的筛下物(≤100mm以下的原煤)直接从溜煤筒落在二层的230#皮带的尾部上,距离高、落差大;再者三层的两台破碎机破碎后的物料(≤40mm的原煤)由三层落在二层213#、214#两部胶带运输机的尾部,落差大约在14米左右。煤流通过如此巨大的落差,对溜槽产生巨大的冲击力,从而产生很大的撞击噪声。

(3)213#,214#两条手选皮带机的周期性运转作用会激发噪声。由于设备都安装在楼板上,形成了固体传声,噪声因距离发生衰减的程度很低,而且还会发生共振现象,所以造成噪声的污染。

2.2 选煤楼噪声污染造成的危害

噪声作为煤矿的主要职业病危害之一,对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极其严重的威胁。如果长久地直接处于其中,可使人头晕,耳鸣,严重影响人的听力,情绪及工作效率,使人感到烦躁疲劳。这种危害不但会造成岗位工永久性的听力损失,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职业性耳聋。它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以及生殖系统等产生不良的影响。而且由于噪声易造成心理恐惧以及噪声对报警信号的遮蔽,它又是造成工伤死亡事故的重要诱因之一,危及劳动者的生命。

2.3 选煤楼噪声污染的治理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控制:噪声源、传播途径和接受者

(1)将205#,206#圆振动筛更换为带防尘隔音罩,筛板为聚氨酯的振动筛。

(2)在振由傅那岸思幼案粢羟剑将选矸车间一分为二,把213#,214#两部手选皮带跟振动筛隔离开来。

(3)给溜槽加装聚氨酯衬板,减少撞击产生的噪音。

(4)给皮带输送机机头部加装防尘隔音罩。

(5)给本车间岗位工配备防噪音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每周的安全学习会上宣传噪声危害及防治知识。

(6)给皮带走廊窗户加装隔音玻璃。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之后,选煤楼各处噪声平均下降20-30dB, 切实改善了岗位工的作业环境,反映良好。

3 结语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之后,选煤楼的煤尘大大降低,各处噪声平均下降20-30dB, 切实改善了岗位工的作业环境,极大的改善了选煤楼的工作环境,保证了职工的身心健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有很大的推广使用价值。

参考文献:

[1]王浩,蒋承林,史莉莉.煤矿井下噪声危害分析及对策[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1(12).

[2]刘新强.煤矿粉尘技术讲座――第三讲 煤矿粉尘的危害[J].矿业安全与环保,1981(04).

[3]徐义勇,戴广龙.基于灰色系统理论的矿井安全评价[J].矿业安全与环保,2003(04).

第3篇

关键词:水环境治理;乐陵市;污染;美丽乡村建设

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水资源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发展。我国作为全球13个贫水国家之一,对水资源的需求很大,但人均占有量却很低。随着21世纪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城市建设不断完善,但在前期经济发展中,牺牲了农村地区的环境保护,将环保工作重点放在城市,忽略了农村水环境治理,导致占全国面积百分之九十的农村被严重污染,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不容忽视。农村水环境治理也被提上日程来。据环保局最新统计,我国农村每年生产生活垃圾1.2亿t,生活污水达80多亿t,粪便总量25万t,但这些污染物都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就被排入周边的生态环境中,造成了环境污染的同时也危害着当地农民的身体健康,引发了一系列的心脑血管疾病[1]。其中农药化肥的使用对农村水环境带来的污染更是不可逆的,很难治理,形成了潜在的健康风险,威胁着当地农民的生活,作为新发展地区,乐陵市的污水排放现状与山东大部分乡村地区都很相似,因此本文以乐陵市为样本,分析当前农村水环境污染治理的举措。

1乐陵市水环境治理现状

1.1乐陵市水环境污染现状

1.1.1污水组成粪便排放、厕所污水、化肥排放、日常洗漱污水、厨房污水等共同组成了农村生活污水。其中日常洗漱污水和厨房污水统称为灰水。厕所、畜舍产生的粪尿废水统称为黑水。黑水和灰水共同组成了农村地区污水,其中黑水的有害成分含量更高,直接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更严重[2]。

1.1.2污染现状(1)生活水污染现状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到如今,大部分农村都已经开始使用自来水,而随之增加的也是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由于我国农村地区大部分农民思想传统,没有接受过太过程度教育,很难形成保护水资源的观念,加上污水处理站、排污管道等基础设施的建立并不完善,农村的生态环境随着水污染的程度而不断恶化,到目前为止,农村地下水水质已经被严重恶化,异味很重[3]。(2)污水处理模式目前乐陵市在农村地区对污水进行分散式处理,而乐陵市的处理主要是利用沼气池技术。在对农村水资源利用的调查中,主要是以“—池三改”和“四位一体”模式为主。以“单建池”模式、“生态家园”模式和“猪-沼-果”模式为辅。在原料充足的情况下利用微生物进行厌氧发酵,这种技术就被称为沼气池技术。

1.2乐陵市水环境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水污染治理主体缺失,角色不明由于乡村政府各部门互相推诿,使得当前农村的水污染治理成为了一句空话,只是一项应付上级检查的遮板而已,并没有真正的重视起来,加上农村水环境治理需要耗费大量资金,乡村政府一般资金匮乏,连自身经济发展都难以为继,更遑论大规模投入资金到水环境治理中来,不仅见效慢,而且耗费资金量也难以承受。

1.2.2环保资金投入不够,治理设施落后由于我国当前城市化进程迅速,农村发展停滞,因此农村与城市发展很不均衡,二元化现象严重,城市水环境污染得到改善的同时是农村水环境的不断恶化,大规模资金都投入到了城市水污染治理中,农村水污染治理的资金就很难申请到。而财政资金的缺乏给农村水环境治理带来了根本上的阻碍。

2改进乐陵市水环境治理的主要对策

2.1发挥“政府”和“市场”力量,共同治理农村水环境

要想充分治理农村水环境污染,不但要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还要发挥市场自我调整作用,将政府与市场相结合,两手发力,共同治理,针对当前农村水环境污染的特点,针对性的解决污染源小而多、污染源广而分散的问题,从城市水环境治理的先进经验中总结出适合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农民的自主性,发挥政府的宏观治理,调动农民的自我治理积极性,对农村水环境污染进行科学治理。

2.2探索河道整治“市场打包”的市场化模式

将农村河道整治与市场化模式结合起来,成立共同运行机制,让政府建立“以河养河”“以堤养河”“以塘养河”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将产出的经济利益用在河道污染治理上,实现农村河道污染治理的市场性、长期性管理。而且,给予河道承包者相应的权利,比如给予河道承包者河道两侧土地的使用权,让河道承包者通过水污染治理的模式获得经济利益。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模式:(1)“以河养河”模式:这种模式下,河道承包者需要承包河面漂浮垃圾、藻茎、水花生清理的保洁工作,还要进行河道清淤、河岸植被保护等工作。完成这些工作就可以在合同期内获得管理河段的养殖权和水产所有权[4]。(2)“以塘养河”模式:这种模式下,河道承包者需要承担河道清淤、保洁、河岸生态建设等工作,相应的,完成这些工作就可以获得鱼塘使用权及水产所有权。(3)“以堤养河”模式:这种模式下,河道承包者需要承担河道保洁、清淤、岸堤植树等工作,相应就可以获得河堤植树权及树木所有权。(4)“以地养河”模式:这种模式下,河道承包者需要承包河道清淤、保洁工作,还要承担沿河农田的征用补偿,相应的,可以获得征用地植树权及树木所有权[5]。

第4篇

关键词:城市环境治理效率;投入产出效率;数据包络分析(DEA)

中图分类号:X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4-9479.2012.04.017

由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重心城市长期采取粗放式经济增长,发展过度依赖能源资源消耗等[1],随着经济和城镇化的持续快速发展,环境与发展矛盾日益突出。城市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不足、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等逐渐成为中国城市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鉴于此,我国及各级城市政府对环境问题给予不同程度的关注,城市环境治理与保护也逐步发展和成长起来,尤其是近年来迫于国内外的环保压力,更使其成为热点问题之一[2]。近年来我国城市环保投入增长显著,但其占GDP的比重仍然很低。因此,要在城市环境治理资源比较稀缺的情况下协调好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城市环境治理投入产出效率对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决定性作用,把环境治理的投入和产出结合起来研究城市环境治理效率对于改进环境治理措施和提高治理效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献分析发现现有成果具有以下特征:1)在研究对象上,偏重于省域[3-6]或全国[7-9]分析,鲜见以城市为评价单元的文献[10,11],这可能是由于城市环境数据难以获得,但城市不仅是经济和社会的核心,也是环境污染的大户和环境治理的核心责任单元,对其在现有投资模式下的环境治理效率考察对指导当前城市环境治理具有更为切实的现实意义;2)研究方法上,部分研究人员采用环境治理投资直接产生的污染物削减量以及对污染物的综合利用产值来衡量治理效益的传统方法[12-13],部分人则采用了更为缜密的数学方法,如AHP[14]、DEA[15-16]等,此类研究多以城市环境治理投入年份前后的投入量和产出量数据之间的对比来衡量治理效果[17],虽能说明一定问题,但并不能很好的把投入和产出有机关联起来,即使采用能将二者关联起来的DEA等方法的文献,由于评价单元过于宏观(全国、省等)或微观(企业或单个城市等)或过于地域化(针对某省城市或特殊地区等),致使对城市环境治理政策和措施制定的参考价值有限;3)在研究内容上,当前的研究侧重于对效率状态的测度和特征[1-3-5-7]总结上,仅少部分研究据评估结果给出了优化建议[18]或效率影响因素[19]。总之,城市环境治理效率的研究仍不够系统,采用什么标准、方法、程序等仍不能给出较为完善的答案,甚至要解决什么问题都还模模糊糊。综上所述,提高城市环境治理投入产出效率是解决严峻的环境状况与财政资金压力之间矛盾的唯一出路,系统化城市环境治理投入产出效率研究框架是当前面临的核心问题。遵循系统化和“成本—收益比较分析”原则,本文认为对我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进行评价应该着重思考以下几个问题:1)确定量化评价方法或模型及指标,2)根据方法指标判断城市环境治理效率状态及其时空变异特征,3)明确城市环境治理效率的主要影响因素,4)预测城市环境治理效率及其变化,探究提升效率的优化方案。本文在此逻辑主线引导下,以全国27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为样本,选取2003—2009年数据,构建指标体系,对城市环境治理效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剖析,以期为城市环境治理高效发展及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

1 评价方法和数据处理

1.1 评价方法

DEA方法是运用数学规划模型对若干具有多输入和多输出的决策单元(DUM)进行相对效益比较的有效方法,现已广泛应用于城市和旅游效率等[20-22]研究中,其对于处理多输入和多输出问题具有绝对优势[23]。城市环境治理是一项包含多元输入和输出的复杂过程,故本文选取DEA模型对城市环境治理效率进行评价,且文中DMU为270个样本城市,鉴于城市环境治理过程中投入要素的可控性和规模相应,研究采用投入导向和BC2模型。

城市环境治理效率分为综合效率、技术效率、规模效率三类,当其值为1时表示该城市环境治理效率已处于最优状态,反之,则说明当前城市环境治理要素投入存在冗余或产出不足,且其值越小越表明投入冗余或产出不足越严重。

1.2 指标体系构建

指标选取过程中假定城市环境治理效率遵循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24]生产函数,同时参考罗默(Romer)[25]和卢卡斯(Lucas)[26]等主导的新经济增长理论,将资源、资本、技术和劳动视为城市环境治理发展的推进力量,从而将其作为本文4大投入要素;产出上,环境和社会效益应成为核心目标,经济效益为关键产出。同时,鉴于DEA方法使用要求投入和产出之间具有正相关性,且投入和产出指标之和小于等于DMU总数的一半[11](部分研究认为是三分之一[27])的原则,共选取12个投入和产出指标,形成“三层七维多指标”评价体系(表1)。另外,选择人均GDP、工业企业数、城市规模(城市人口反映)、财政分权等指标以考察城市环境治理效率分异和变化原因。

1.3 数据收集与数据处理

数据主要源自所涉及年份《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缺失数据大部分从相应城市或省《统计年鉴》获取,极少部分采用相关模型处理或赋值,以消除原始数据中受0值影响造成运算失败。截至2009年全国共有地级及以上城市287个,但固原、中卫、拉萨等17个城市指标缺失严重(缺少三年及其以上数据),不适于DEA运算,予以剔除。城市环境治理效率指数运用Deap2.1软件运算,采用Arcgis和Excel对运算结果进一步分析。

2 评价结果分析

2.1 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现状特征

(1)总体效率特征:效率普遍偏低,综合效率明显低于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

当前,我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普遍偏低,要素资源浪费和产出不足现象十分严重。效率分解上,规模效率>技术效率>综合效率,三者均值分别仅为0.476、0.713、0.707(图1);效率类型划分上,高效城市(>0.9)、中效城市(065-0.9)和无效城市(

(2)空间分异特征:综合和规模效率三地带分异性相似,八地区分布“大集中-小分散”

以三大经济地带[28]划分为前提,综合效率和规模效率分异性相似。表现为:1)从综合效率看,高效城市个数东部和中部均等,西部略高;低效城市个数在东中西三大地带中基本呈梯度递减分布,中效城市个数中部>东部>西部。2)从技术效率看,高效和中效城市个数在东中西三大地带中呈梯度递减分布,而低效城市则是中部>东部>西部。3)从规模效率看,高效和中效城市个数中部>西部>东部,低效城市呈东中西递减(表2)。

以经济区[29]为前提,270个区位不同、规模不等、发育程度各异的城市总体上呈“大分散-小集中”的特征。表现为:从综合效率看,高效城市主要分布于大西南地区、黄河中游地区、南部沿海地区和长江中游地区的江西省部分;中效城市数量较少,分布分散;低效城市数量最多,且密集分布于东部沿海、北部沿海地区、东北地区、长江中游地区的湖南和湖北省、黄河中游地区的山西和陕西以及内蒙一带。规模效率和技术效率八地区空间分布特征基本一致,二者与综合效率呈现相似的集中规律,且高效城市个数均明显增多,集中地域更为广阔(图2、3、4)。

(3)规模收益特征:普遍处于规模收益递减状态,发展态势不理想

规模收益发展态势不理想,超过78%的城市处于规模递减状态,处于规模收益递增状态的城市占12.6%,而处于规模收益不变状态的城市尚不足10%(表2)。因此,未来城市环境治理效率的提高,不能依靠继续增加要素资源投入以进一步壮大规模的途径来实现,应适度消减冗余投入。规模收益空间分异,总体上离散分布,但局部地段显著集中,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特征。如以经济区划分为前提,小集中表现为规模递增城市集中于北部沿海和东部沿海地区,规模不变城市相对集中于大西南地区、长江中游和北部沿海地区的沿黄接壤地带、长江中游的江西和安徽等,递减城市相对集中于北部和东部沿海地区、长江中游的湖南和湖北等、黄河中游的山西和内蒙等、东北的辽宁、大西南的四川以及南部沿海地区(图5)。

2.2 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时空演变特征

2003-2009年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持续处于不理想状态,环境治理综合效率指数长期徘徊于低值阶段,期间虽略有上升但总体上呈微弱下降趋势;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虽高于综合效率,但数值仍然偏低(图1)。综合效率、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中处于高效和中效城市数均有所减少,而低效城市个数增加;规模收益不变城市明显减少,而规模收益递增和递减城市数均略有增加(表3)。

2003-2009年多数城市环境治理效率变化显著。若以研究期效率变化值占基期效率值的5%、30%为界,将样本城市分为下降超过30%的显著下降城市、下降值在5%-30%的缓慢下降城市、下降5%或上升5%的基本不变城市、提升5%-30%的缓慢上升城市、提高值大于30%的显著上升城市。则多数城市处于显著上升或显著下降的状态,保持不变的城市数量次之,缓慢上升或缓慢下降的城市数量最少,且变化显著的城市集中于大西南的四川和广西、东部和北部沿海地区、黄河中游地区的山西和河南(图6)。

2.3 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以2003-2009年样本城市投入指标和综合效率指数值为考察对象,利用Excel软件进行多元回归,其中,Y为城市环境治理综合效率指数,X1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X2为城市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本年完成投资额,X3为财政支出中科学和教育事业支出,X4环境和水利以及公共设施管理业从业人员。统计回归分析检验参数显示R2=0.929,所得回归方程的拟合优度和可信度较高。

Y=0.007X1-0.058X2+0.016X3-0.002X4+0.805 (1)

回归结果显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财政支出中科学和教育事业支出呈正相关,而从业人员和基础设施建设呈负相关,且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和财政支出中科教事业支出对城市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更为深刻。科技投入和资本投入成为城市环境治理效率的关键影响因素,且前者为正后者为负,其可能的原因对于前者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提出后,我国加大了对科教事业及其研发的支持,对于后者是为应对上级检查和环评压力等导致城市政府重视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的立项和项目建设,但对设施应用则不够重视,导致不少设施在建成后就处于闲置状态。另外,劳动和资金对城市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比较有限,但劳动力投入为负相关,我国人口众多的背景和多数城市政府为稳定社会而尽力提升就业率的政策可以作为解释。由此可见,对于城市环境治理效率不理想的城市,未来应该在提高设施利用率和进一步增加科技要素投入上下功夫。

将城市环境治理效率与城市规模(以人口规模为标准,巨型城市>1000万、特大城市300-1000万、大城市100-300万、中等城市50-100万、小城市城市规模类型>工业企业数>财政分权>人均GDP,说明在分权改革背景下,地方政府以扩大城市规模(土地和人口)、提高市民福利为使命,以加速引入工业企业为手段的发展方式对环境治理效率的优化产生了阻碍作用。偏相关分析显示:与相关系数相比,偏相关系数普遍减小,且基本保持负相关性,但相关程度排序变化为年末人口>人均GDP>城市规模类型>财政分权>工业企业数,人均GDP和工业企业数对城市环境治理效率的影响发生了特别明显的变化。值得注意的是财政分权从负相关变成了正相关,这一现象或可解释为:如果固化城市政府的“GDP政绩导向”,财政分权程度越高越利于城市环境治理效率提高,但现实却并非如此。

3 中国城市环境效率优化建议

综上所述,城市环境治理效率的提高要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减少人力投入和提高资本利用率,尤其要关注技术投入和资本利用率提升。以城市环境治理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是否高于0.9为标准,将270个样本城市进行分为4类,即高技术效率-高规模效率的HT-HS型41个、高技术效率-低规模效率的HT-LS型84个、低技术效率-高规模效率的LT-HS型68个、低技术效率-低规模效率的LT-LS型77个。

投入冗余度是指保持现有产出水平不变的前提下,某城市可减少的投入量与原投入量的百分比。本文结合效率优化方向并以冗余度大于20%为界,将我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优化模式分为冗余度全小于20%的保持现状型、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冗余严重的资金节约型、环境治理设施投入冗余严重的资本节约型、从业人员等人力资本投入冗余严重的劳动节约型、科学技术投入冗余严重的技术节约型5大发展模式。但部分城市不应也难以靠采取单一模式使得环境治理效率最大化,不少城市需双管齐下或多管齐下。因此,进一步将优化模式整合为维持现状型、资金节约型、双管齐下型、三管齐下型和四管齐下型(资金、资本、技术和劳动节约型发展模式同时使用)发展模式五类。其中,采取维持现状型和四管齐下型发展模式的城市均占48.9%,其余模式仅占2.2%;且采取维持现状发展模式的城市相对集中于大西南地区(尤其是四川)、东部和北部沿海地区、黄河中游地区(尤其是河南和内蒙)和长江中游地区(尤其是江西和湖南)。

4 结论与讨论

4.1 结论

本文构建指标体系,利用DEA方法对我国2003-2009年270个样本城市环境治理效率及其时空变异进行了深入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目前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普遍较低,2003年以来长期稳定于低值,且在波动变化过程中总体上呈下降趋势,效率分解规为模效率>技术效率>综合效率。

(2)我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时间序列变化和空间分异显著,但空间变异并不明显,长期保持了“大分散-小集中”的总体特征。

(3)技术投入和资本投入是提升城市环境治理效率的关键因素,且资本投入已呈负相关,城市年末总人口、城市规模类型、工业企业个数、财政分权和人均GDP对城市环境治理效率高低产生负面影响。

(4)以城市环境治理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是否高于0.9为标准,可将270个样本城市分为高技术效率-高规模效率的HT-HS型、高技术效率-低规模效率HT-LS型、低技术效率-高规模效率的LT-HS型、低技术效率-低规模效率的LT-LS型4类,且各类城市数量HT-LS型> LT-LS型>LT-HS型>HT-HS型。

(5)以冗余度大于20%为界,将我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优化模式分为冗余度全小于20%的保持现状型、环境治理资金投入冗余严重的资金节约型、环境治理设施投入冗余严重的资本节约型、从业人员等人力资本投入冗余严重的劳动节约型、科学技术投入冗余严重的技术节约型5大发展模式,且采取维持现状型和四管齐下型发展模式的城市均占48.9%,采取其余模式的城市仅占2.2%。

4.2 讨论

虽然我国一直在强调城市环境治理和保护,但本文的定量分析表明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效率长期处于较低的水平。从本文的研究和中国城市环境治理发展的实际考虑,可得到以下启示:

(1)在现有的投入模式和水平上,中国城市环境治理存在着投入要素资源冗余的现象,因此适当的减少投入量和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率,这对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的建设不无益处,未来应重点关注城市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等资本要素和从业人员等人力劳动要素的浪费。

(2)技术创新和教育投入与城市环境治理绩效的提高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因此加大治理技术、管理技术等技术创新力度是未来大势所趋。

(3)改革开放以来,权力逐步下放,分析显示权利下放对城市环境治理效率高低负相关,这与城市政府的“政绩GDP导向”不无关联,因此为提高城市环境治理效率和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改革政府“GDP导向”政绩考核方式应进一步深化。

参考文献:

[1] 王宝顺,刘京焕. 中国地方城市环境治理财政支出效率评估研究[J]. 城市发展研究,2011,18(4):71-76.

[2] 欧阳晓辉. 城市环境保护的相对有效性评价研究[J].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1):35-38.

[3] 王俊能,许振成,胡习邦,等. 基于DEA理论的中国区域环境效率分析[J]. 中国环境科学,2010,30(4):565-570.

[4] 程丹润,李静. 环境约束下的中国省区效率差异研究:1990—2006[J]. 财经研究,2009,1:13-17.

[5] 王恩旭,武春友. 基于超效率DEA模型的中国省际生态效率时空差异研究[J]. 管理学报,2011,8(3):443-450.

[6] 杨俊,邵汉华,胡军. 中国环境效率评价及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2):49-55.

[7] 谭光荣,宋笑天. 我国环境治理中的财政支出效率问题探讨[J]. 科技管理研究,2007,9:71-73.

[8] 胡涛,张凌云. 我国城市环境管理体制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 环境科学研究,2006,19:28-32.

[9] 董秀海,胡颖廉,李万新. 中国环境治理效率的国际比较和历史分析——基于DEA模型的研究[J]. 科学学研究,2008,26(6):1221-1230.

[10] 马育军,黄贤金,肖思思,等. 基于DEA模型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绩效评价——以江苏省苏州市为例[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7,16(6):769-774.

[11] 郭国峰,郑召锋. 基于DEA模型的环境治理效率评价---以河南为例[J]. 经济问题,2009,1:48-51.

[12] 殷福才,. 巢湖污染治理投资的环境效益评价[J]. 环境科学动态,2003,4:1-2.

[13] 杨竞萌,王立国. 我国环境保护投资效率问题研究[J]. 当代财经,2009,9:20-25.

[14] 吴育华,卢静. 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效率评价[J].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245-249.

[15] 杨斌. 2000—2006年中国区域生态效率研究---基于DEA方法的实证分析[J]. 经济地理. 2009,29(7):1197-1202.

[16] 邓波,张学军,郭军华. 基于三阶段DEA模型的区域生态效率研究[J]. 中国软科学,2011,1:92-99.

[17] 张秀义,周爱国,闫来洪,等. 胜利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回顾评价—污染源和污染治理措施的回顾评价[J]. 中国环境检测,1996,12(6):30-34.

[18] 李靖,程丹润. 基于DEA-SBM模型的中国地区环境效率研究[J].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32(8):1208-1211.

[19] 李静. 中国区域环境效率的差异与影响因素研究[J]. 南方经济,2009,12:24-35.

[20] 国腾云,徐勇,王志强. 基于DEA的中国特大城市资源效率及其变化[J]. 地理学报,2009,64(4):408-416.

[21] 马晓龙,保继刚. 中国主要城市旅游效率的区域差异与空间格局[J]. 人文地理,2010,1:105-111.

[22] 魏权龄. 数据包络分析(DEA)[J]. 科学通报,2000,45(17):1793-1808.

[23] 魏权龄,评价相对有效性的DEA方法-运筹学的新领域[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24] Cobb C W, Douglas P H. A Theory of production[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28, 18(1): 139-165.

[25] Paul M Romer. Increasing returns and long-run growth[J]. Jouran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86(94):1002-1037.

[26] Lucas Robert E. Jr. On the mechanic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J]. Jouranl of Monetary Economics, 1988, (22): 3-42.

[27] 方创琳,宋吉涛,等. 中国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231.

[28] 彭文斌,刘友金. 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经济差距的时空演变特征[J]. 经济地理,2010,30(4):574-578.

[29] 马洪,王梦奎. 中国发展研究(2003版)[M].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The Evaluation of Urba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Efficiency of China and Its Temporal-Spatial Changes Study

WANG Qin1, GUO Feng1, XU Xin-yu2, LI Wei-wei2

(1. Lanzhou University Key Laboratory of Western China’s Environmental, Ministry of Education, Lanzhou 730000, China)

2. College of Earth and Environmental Sciences, Lanzhou 730000, China)

第5篇

关键词:环境治理;测量检验;生态环保

随着技术革命步伐的加快,全球经济得到繁荣发展。自改革开放后,国家政策也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技术是把双刃剑,不仅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而且工业化迅速发展也严重污染环境。所以,近几年因为环境问题带来的疾病逐渐增多,人民生活的环境质量很差,故需要加强环境治理。

1环境检测分析

这是一种伴随环境科学的进步出现的新型产业,涉及水质、气体、土壤、固体废物、电磁辐射与放射性检测等。因为人们环保思想的提高,环境检测备受关注。经过环境检测,人类可以获得环境的各种参数与信息,对环境质量进行整体性评估,进而建立科学的环境治理策略。当前,国内环保工作能力很低,环境污染情况较为严重[1]。因此,国家需要高度注重环境检测,仔细审核污染因子的排放,设定污染因子的质量标准。此外,环境检测也可以把获得的信息反馈至环保中心。环保中心基于这些信息,可以全面了解国家环境现状及污染问题,进而针对环境治理提出科学的决策。

2环境治理方面环境检测的意义

生态环境和所有人都息息相关,人们的生活直接关系着环境质量,环境改变也会改变人们的生活状态。近几年,雾霾严重,气温变暖,土地沙漠化以及酸雨等各种问题,已经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身体健康。注重环境治理是处理这些问题的重要途径。而环境检测是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之一,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环境检测旨在改善环境,治理生态系统。环境检测方法基于科学理论,采取生物、化学等专业知识,在确保不损坏环境的前提下,检测某个特定地区。其中科学规范是环境检测的关键指标,根据检测获得的信息,通过合理分析,定量计算,能够精准评定该地方环境现状,为后期治理方法带来依据[2]。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环境的治理是需要环境检测的定性定量分析提供数据依据,所以缺少环境检测的生态治理就像空中楼阁,缺少依托。唯有通过规范检测,方可精准定义环境中的污染物质,环境内污染物质的比例才可以清晰地体现出来,从而采用科学的措施从本质上处理生态污染,已达到改善环境、加强环保的目的。总之,环境检测属于环境治理的基础是生态环保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生态环保自然治理以及长远发展均有显著的现实作用。

3环境治理方面环境检测的具体运用

环境检测中需要注意两个重点内容:①采集样本。在采集样本时,必须根据周边环境状况仔细采集,在采集时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唯有如此方可让样本采集更为科学。②将环境检测视为环境管理的有效方法,唯有如此方可控制环境质量,并对环境管理问题建立科学的环境管理对策,由此更好加强生态环保。环境检测与环境治理方面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环境质量评价

环境检测功能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现有环境特征及数据资料得以充分体现,保证在后期工作环境内具有一定延伸依据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健全的环境方法为后期城市经济发展功能带来良好与健全的规定设置标准,而且为后期生态自然和经济体制的协调创造稳定的审查系统,环境检测功能可以确定相关地区环境内部状态,进而根据动态数据的有效获得确定实质质量缺陷及重要节点,由此作为参照信息,为后期治理职能带来健全的管理参照[3]。而且可以更好保证环境治理结果的高效性、精准性,如此能够更迅速、更高效的找到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对症下药,处理环境破坏现象。

3.2环境监测

科学制定环境检测体制,可以针对地区环境展开整体协调,而且可以根据相关信息的实施条件,明确地方条件,便于为环境变化带来科学参照的基础,可以为单位功能体系的完善提供审查依据,进而保证经济体系和生态体系始终处在平衡的状态下。

4环境治理方面环境检测起到的促进性功能

4.1促使治理设施科学化

近几年,科技的进步对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了实质性作用,经营规模出现了明显变化,以往的手工模式被科学的技术设施所替代,高新科技的使用变成社会主题,环境检测是一种高新科技与技术进步的结果[4]。科学进步,推动了时展,原来是以人工为主展开生产操作,而伴随科技的进步,人力慢慢被先进设施所取代。因此,21世纪被称作科技时代。新时期,环境检测设施就是高科技产品,例如废气洗涤塔,见图1,而且逐渐科技或高效化以及智能化,明显提高了环境治理操作效率以及精准度。环境检测少不了先进的检测方法及机械设施,由此相关研究者持续提高与改进环境检测和治理设施,逐步提高设施对检测结果的精准度,而且取长补短,基于传统设备性能研制新功能。随着科技进步,相关研究者通过努力,明显提高了环境检测和环境治理设施等科学化程度,推动了环境检测与治理。

4.2促进检测平台自动化

环境治理环节,环境检测平台是前提条件,其促进全部环境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生态自然检测效率与检测精度,通过环境检测网络性能决定。近些年,国家越来越关注环境治理,因此在环境检测中加大了投资力度,而且获得了显著成绩,还制定了许多规范可行的环境监测平台,促使环境检测设施的监控及检测的实时性提高,促进监测平台自动化。4.3为环境治理带来决策依据针对环境治理和开展制定计划时,应当有规范的信息数据,如此方可防止在环境治理中出现盲目性与低效性,真正提升环境治理效率和治理决策的合理性。而环境检测经测量检验环境内一系列对象污染成分,能够为环境治理计划建立和治理方案带来决策依据,提供数据资料。环境检测和环境治理属于一项长期性任务,目前环境治理活动的进行应当基于历史检测信息与治理办法、治理成果,经过分析、比较历史信息和新生信息,掌握环境治理改变趋势、污染成分以及比例变化状况和污染程度,进而根据这个变化情况预计评定环境污染,建立长期高效的环境治理措施为环境治理带来科学的决策数据。

4.4为环境治理带来技术支撑

环境治理少不了科技的投入和应用,唯有依靠先进科技环境治理,方可取得良好的治理成效,才会得到更好的生态环保结果。而以组织技术性检测为主的测量检验,无疑能够为环境治理带来一定的科技支撑,如监测方式、智能化科技、计算机系统等,这些科技在环境治理方面为环境治理决策带来所需数据的基础上,也带来了必要的技术支撑,为环境治理决策高效性、实用性的提升及检测精度的提高,带来了一定的技术保证,环境检测于环境监测方面所发挥出的促进性作用十分明显。

第6篇

近年来,**镇政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方面狠抓村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服装加工特色产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围绕改善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狠抓基层基础设施改造,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据统计,2006年全镇共整修硬化村级道路13300平方米,清理修筑河道4800米,改造开放式垃圾箱22处,向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清运生活垃圾30154吨。2006年区镇、村两级卫生投入236.11万元,其中村级投入150.5万元,村级投入85.61万元,区补助16.27万元,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总体来说我镇的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镇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环境治理的问题日益凸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村道两侧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的情况比较严重。以乔井路沿线五星村和葛家车村为例,部分沿街农户挤占村道随意搭建简易棚用于出租获利;部分建房户占用村道,随意堆放建筑,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同时,农户建房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缺乏统一的消纳场地,随意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河岸和路边,不仅影响到村容村貌的改观,同时也加大了政府对道路基础设施的反复投入。

2、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区环境卫生存在不同程度的“脏、乱、差”。三角村、胜稼村和五星村是我镇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密集区域,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出租房往往是人口居住密度大、空间小,人员环保意识淡薄,受传统生活陋习影响深,加上原有垃圾箱等基础设施的滞后,专职保洁员和清运设备的不足,众多因素的存在造成了出租房周边的“脏、乱、差”,直接制约了出租房周边环境卫生治理成效的提升。

3、河道水体污染严重。部分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区块,部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被随意倾倒,在北沙河、和睦港和月牙河等河道、池塘的垃圾成堆,工业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了河道淤泥和水体污染。比较典型的象五星村,位于五星村的华东家禽交易市场,一方面给当地的家禽加工和生猪养殖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大量的动物内脏和粪水混合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八字港,加大了河道治理工作的难度。

4、农贸市场周边基础设施薄弱,垃圾箱设置不科学。在对五星村、良熟村和乔司镇三处农贸市场的调查中发现,农贸市场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腐烂菜叶和白色垃圾,但是市场周边配套的垃圾箱数量严重不足,基本维持在2~4个,位置分布也不科学,加上每天垃圾清运的滞后直接造成市场经营环境差。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缺口大。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中小企业主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环境治理工作缺乏长效管理。同时,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又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公益工作,经济效益的相对较低和奖励机制的欠缺,直接造成治理资金投入的不足,制约了治理工作的开展。如去年整修乔井路村道的投入就达30余万元,资金缺口比较大。

2、基层组织实力不强,农村环境治理普遍存在人员、设备、资金、制度的欠缺,治理工作走上“边治理边污染”的恶性循环。目前除集镇范围由镇政府投资治理外,12个行政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按照“以各村自主投入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模式,在基层组织经济实力不强的情况下,农村环境治理中人员、设备、资金、制度不到位的情况比较普遍。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镇12个行政村中配有5名专职保洁员的仅有5个村,配有4辆以上保洁车的仅有3个村,有长期保洁队伍且制定卫生保洁管理考核制度的仅永和村一个村(长期保洁员11人)。据调查,全镇环境治理投入没有向社会或村民收取一分卫生费,全部由镇、村两级财政全额投入。与此同时,由于资金投入上的严重,专职保洁员队伍和长效管理难以落实到位,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在治理后又出现反弹,部分村道和居民生活区“脏、乱、差”的情况再次出现。

3、部分农民环保意识薄弱,农村环境污染呈多元化。一方面,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极大的冲击了农民传统的生活方式,部分农民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和传统陋习的长期存在,严重制约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成效;另一方面,农村环境污染呈多元化特点,由过去单一的生活垃圾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转变。

三、对农村环境治理的几点意见与建议:

1、加强领导,建立长效保洁队伍,营造农村环境保护浓厚氛围。一方面,各村要高度环境治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建立长效保洁队伍,确保村道、河道清理保洁日常化、制度化。由专职保洁队员加强村道、河道巡查,及时清理路面垃圾和打捞河道漂浮物;另一方面,推行基层干部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基层领导环保责任意识。

2、坚持发展,加大投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针对目前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实力相对薄弱的现状,要始终坚持发展经济这个中心。一方面要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建立环境保护治理专项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努力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在全体村民中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加快农居点体育、文化设施的配套建设,引导农民树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第7篇

环境影响评估是加强环境破坏管理,提高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环境影响评估是指根据某一项目的建设计划或者某地区经济发展的规律,科学、全面、客观的预测该项目或者经济发展对当地环境引起的变化,从而针对性的制定环境保护措施,避免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环境影响评估对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矿山开采中,通过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能有效地避免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是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对其存在的问题、危害程度、发展趋势进行评估,从而制定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由此可见,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工作对矿山资源开采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的主要内容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的主要内容有:评估采矿活动对水环境、水资源造成的影响,如地下水资源枯竭、水质污染、地表水漏失、水均衡破坏等;评估采矿活动引起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程度;评估采矿活动对土石环境、土地资源造成的影响,如土石污染、土地沙漠化、土地利用情况改变等;评估采矿活动对重要工程设施、自然环境等造成的影响;评估矿山工程及设施可能受到的地质灾害;根据各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及矿山土地恢复方案。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

3.1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

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时,要对矿区存在的土地资源破坏、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地下水资源枯竭、水质污染、地表水漏失、水均衡破坏等各种地质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这些地质问题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在评估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时,要充分掌握当地的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水文环境、地质构造、地层岩性等相关资料,从而对矿区的地质环境问题种类、特征、规模、发展趋势进行评估,并分析相邻矿山在采矿过程中的相互影响情况。由于不同的地质因素在局部区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保证评估结果的精准度,可以将评估区域划分为几个子单元,相同的评价单元其地质环境一致,这样就能保证不同的评价单元之间具有对比性。根据各个评价区域的地质环境条件,赋予评价单元不同的属性,最后根据这些属性对各区域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为保证地质环境评价指标的权重,在选取评价指标时,要坚持简明性、针对性、普适性、指标量化性、数据易取性、动静结合性的原则。选取好评价指标后,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评估当前矿山地质环境情况,并预测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

3.2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估

在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的基础上,根据矿山的类型、开发方案等确定矿山的开采深度、开采范围、废弃物治理方案,并预测接下来的采矿活动可能引起或者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评估矿山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危害对象、影响程度、发展趋势、治理难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主要包括:评估采矿活动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种类、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分析采矿活动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难度等。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

4.1矿山废弃物治理

矿山废弃物治理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基础,矿山废渣、弃土、废石等对矿山的地质环境有很大的影响,矿山废弃物的长期堆积很容易对矿山周围的植被、土地造成破坏,对矿山原来的地形地貌及水文环境造成影响。同时重金属的废弃物经过长期的雨林、曝晒,会逐渐析出重金属元素,从而对矿山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加强矿山废弃物治理是十分重要的。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利用废弃物回填矿坑,同时还可以配制废气矿石和砂石混合物,进行矿坑回填,这样不仅能减少矿坑回填的成本,还能达到矿山废弃物治理的目的,对矿山地质的恢复有很大的帮助。

4.2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在以往的矿山开采中,很少对矿坑进行回填处理,极容易引起地质坍塌等现象,根据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快慢程度,可以将矿山地质灾害分为突变性地质灾害和缓变性地质灾害两种情况,突变性地质灾害包括地震、山体崩塌、泥石流、水土流失等,缓变性地质灾害包括地裂缝、地面塌陷、土地沙漠化等。在采矿过程中,地下岩石的应力会发生变化,岩石的应力平衡受到破坏,加上矿山废弃物的随意堆放,当外力诱发时,很容易发生泥石流、崩塌等灾害。对于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首先应先查明该地质灾害的成因和发展趋势,科学合理地采取相对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其次要加快矿山植被的恢复速度,可以采用移植树木的方式恢复矿山周围的植被,从而减少泥石流、水土流失等灾害的发生。土地沙漠化也是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一种,引起土地沙漠化的主要原因是在采矿过程中,水资源逐渐减少,河流干枯,植被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植被逐渐减少,造成土地沙漠化,土地沙漠化的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工程,需要缓慢恢复矿山周边的土壤水分和植被。为保证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还要加快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人才的培养,从而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矿山环境治理,这不仅能提高矿山环境治理效率,还能减少矿山环境治理过程中的资源浪费。

5总结

第8篇

一、景德镇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现状

景德镇市是依托高岭土资源发展起来的陶瓷工业城市,主要开采高岭土、陶岭土、石灰岩、砖瓦粘土和少量砂金以及煤矿,开采方式绝大部分为露天开采。矿山开采后,相继出现了土地及植被破坏、尾砂及(废)矸石堆放不当造成水土流失和崩滑流隐患、地下采空造成的地面变形或塌陷、矿山排水引起的水均衡破坏、水土污染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矿区周边及下游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秩序。由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历史欠账过多,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堪忧。尤其是矿山停采以后,矿山疏于管理,地质环境有日益恶化的趋势。

作为老矿业城市和资源枯竭性城市,景德镇矿山企业在我国具有代表性,在计划经济时期矿山企业以生产为主要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被忽视,而矿产资源开发的收益和税收都上缴到国家。随着大量老矿山和开采点关闭停产,日积月累造成的严重环境代价在当代凸显;现存矿山企业也难以独立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需要国家投资支持。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通知》,该市被列为我国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重点治理工程区。2004—2008年期间,景德镇市共有5个矿山7批次申请到中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扶助资金,总计金额2600万元(见表1)。

2010—2012年景德镇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投入经费由中央财政申请治理工程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以中央财政治理资金为主,具体如图1所示。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主要问题

通过实地调研,与景德镇市部分矿山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座谈,发现该市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其治理的投融资环节中存在部分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面临的突出问题,景德镇具有典型代表性。

1、投融资机制不健全,历史遗留治理任务重

景德镇市作为全国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其高岭土资源已开采数百年,即使从上世纪80年代算起,部分矿山开采至今也已近尾声,遗留下的是老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问题。目前,在国家政策层面针对新建、在建矿山实行“谁开发,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政策,治理与审批挂钩,治理投入有保证金保障。但是,对于景德镇历史上大量矿山开发资源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来说,仅仅依靠政府税收来推动,远远不能满足这项耗时长、投资大的事业的资金需要,亟需建立健全针对市场引导的矿山地质环境投融资机制。

2、投资主体单一,多渠道主体投资参与度不高

1988年《土地复垦规定》出台前已经闭坑的矿山由于责任主体已经缺失,当时又无相应的治理资金账户,本部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人为政府;《土地复垦规定》出台后,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是污染者。基于以上原因,我国现行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模式主要有三种:政府投资-管理模式;污染企业投资-管理模式;污染企业与政府共同投资-污染企业管理模式。

景德镇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投资资金和小部分地方配套资金,是典型的政府投资管理模式,即政府财政资金是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资金和管理主体。这种情况与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来源情况一致。根据2012年国土资源公报数据(见图2),我国投入矿山环境治理资金106.1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46.80亿元,地方财政投入35.43亿元。恢复治理矿山6112个,累计3.2万个;恢复治理面积10.18万公顷,累计62.52万公顷。

3、投融资渠道陈旧,资本市场筹资功能未显现

资源开发导致的地质环境治理的投入不仅需要政府的政策性引导资金,更重要的是吸纳社会资金,用于恢复资源开发过程中的地质环境问题。传统意义上的投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基金、国债等。银行贷款是矿山企业环境治理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从事环境保护和治理污染项目有根据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给予择优扶持的规定。但对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的中小型企业而言,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景德镇矿山企业主要是开采价值较低的高岭土的(问题最好能通过类似方式跟景德镇挂上钩)中小企业,其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较难。

三、对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模式的建议

虽然近年来针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投资支出比例加大,但对大量历史存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和部分新产生的问题来说,国家财政投资的数量不能满足治理需要。为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投融资机制,加快建设矿产开发领域的生态文明,提出如下投融资建议。

1、加大财政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激励政策

(1)设立专项财政基金。对于资源开发过程中,需要资金支持并且资金用于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有资质企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对于进行过资源开发,但是尚未治理(含历史遗留问题)对居民生活影响严重的地质环境问题,财政基金应该予以支持;对于未改制,并且承担较大社会责任的国有企业,缺乏保护和治理资金的,财政专项基金需支持。

(2)加大地方和中央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活化筹集财政性投入的方式,如财政信用方式,投资重点放在公益性较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的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基础学科研究上。

(3)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数额。结合本地财政实际状况,各级政府每年从预算内支出部分资金用于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此外,在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的各项预算外资金中,统筹部分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4)增强财政政策对企业投资的刚性约束力,加大企业不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压力。

2、拓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投融资渠道,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投融资模式并行

(1)设立资源开发企业参与地质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账户。资源开发企业应该是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主体,参与资源开发的企业必须在银行建立单独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账户,预留企业从事资源开发不低于10%的利润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2)发行矿山地质治理的专项国债、专项债券。利用国家信用和资源配置优势发行用于矿上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国债,使其成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长期、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对于治理后收益率较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国家政策适度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债券筹资。

(3)加强银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信贷融资力度。建立和完善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多元化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适当增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针对商业银行实行货币政策倾斜性,放宽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企业获取贷款的条件;政策性银行全力支持有利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投资项目和信贷融资,用低于社会的贷款利率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企业的积极性,存贷利差可由中央财政专项补贴。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ABS融资渠道。在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中合理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简称ABS融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结束后会有一定的收益,可以以此为担保发行在国内市场通行的债券来筹集治理项目的资金。用可预见的收益来吸引投资,这种方式风险低、投资者积极性高,同时可以为如社保基金、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宽泛、安全的投资路径,进而拓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融资渠道。

(5)引进国际资本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外资注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融资路径虽然执行起来较为曲折,也更为困难,但是争取诸如世行、亚行贷款和国际地质环境治理的合作项目是利用国际资金、优惠贷款和技术援助的有效途径,应从改善具备吸引外资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增强项目承担企业还贷能力出发,积极争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外投资、融资。

【参考文献】

[1] 王宣桦、沈磊、王瑀:我国环境领域的公共财政政策制度及实施效果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0(3).

.中国地质大学,2011.

[3] 张雪梅:矿山环境治理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探讨[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S2).

.北京林业大学,2008.

[5] 杨锋涛:西部生态环境重建投融资问题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7(12).

[6] 国土资源部:2012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R].国土资源部,2013.

第9篇

【关键词】环境治理工程 验收监测 问题 对策

对于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结果来说,其既反映了实施治理的技术单位与被治理企业共同签定的经济合同实施的难易程度,又对企业后期环境管理提供了必要的科学依据[1]。本文着重就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存在问题及相应改进对策进行了分析。

1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现状问题

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报告既是环境监测站环保行政管理的依据,又是企业自身环境管理的科学依据,并且还是治理项目经济合同的兑现依据[2]。然而,在实际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有:

(1)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结论方面缺乏真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由于在监测技术设计方面先天不足,并且企业运行成本过高以及相关企业环境管理机构与制度配套落实不到位等,导致现有的环境治理工程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能满足治理要求,而环境治理工程验收报告中则均以“合格”为最终结论,进而使得未达到要求的环境治理工程能够通过验收。并且,验收单位与治理施工单位间存在着兑现合同,致使环境监测造假行为日益严重,最终无法有效控制。

(2)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报告中过多的重视设施处理效率和污染物排放的达标率,而缺乏对工程评价内容的真实反映,例如排污总量监测、排污成本控制以及排污现场运行记录等。一方面,环境治理企业通过延长污染物停留时间、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加大药剂用量等,改变验收监测过程中的工况,进而维护自身利益不受影响;另一方面,污染物处理设备缺乏有效维护与管理,例如部分企业废气处理设备、电镀废水处理设备等腐蚀严重,而无法满足污染处理能力;此外,部分废水处理设施在停电、过冬后失效而停用现象较为频繁,这就要求验收监测在冬季为宜。

(3)在对排污收费标准制定过程中单纯的以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结论为依据不够科学。大多数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在最优条件下的排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监测排放合格只能认为是处理设施可以达到的水平,其意义与常规管理的随机周期样监督监测本身存在差异。因此,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报告不能作为排污收费的表征依据,排污收费还是应依据企业排污申报和监测部门的监督监测报告等。

2优化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对策

针对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存在的问题,可通过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进行优化,具体为[3]:

(1)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相关规范与标准,同时适当提高监测频率,以确保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质量。目前,国内针对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相关法律法规以《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为主,并配套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基于此,应充分结合环境治理工程实际情况,在严格按照各种监测规范执行的基础上,通过适当增加监测频率,保证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质量。

(2)环境监测站待环境治理工程正常运行后,与提供治理技术单位和治污企业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对治理工程作出全面、准确、公正、客观的评价。一方面,应针对污染物处理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性能满足污染物处理要求;另一方面,应通过引进先进的污染物处理技术,实现对处理工艺方法的优化,提升污染物处理质量与效率;此外,加强环境治理工程管理,逐步提高环保部门的服务意识,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3)对于环境治理工程运行实用价值来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与运行费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环境治理工程建设费用的核算较为容易,但是其运行费用核算,如管理人员费用、设备的折旧费、水电费及药品试剂耗量费用等,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基于此,企业在环境治理工程核算中,应以治理单位核算为重要依据,企业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配套相应的治理运行费用。

(4)对于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报告来说,其结论应坚持客观、公正性,不应只报喜不报忧。环境监测站和环保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的重要性,根据不同情况要在监测报告中给予明确结论。环保企业应根据监测报告结论,通过优化污染处理技术工艺或者更换污染处理设备等,按照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报告进行相应的整治。

(5)环境监测站在完成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基础上,应制定出相应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帮助企业完善环境治理对策。首先,在企业内部加强管理层对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的重视度,并配套相应的管理费用;其次,通过加强日常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环境治理业务素质,完善环境治理设置,进而确保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管理质量与水平。

(6)在环境管理中,以污染源监督检测和验收监测两方面为主,二者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对于验收监测来说,其作为污染源监督检测的一个重要组成。验收监测应与污染源监督监测结合起来,验收监测结果可以作为一定时间内排污收费的依据,应充分开发应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成果。验收监测报告的工程评价和监测结论可在企业建立日常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和自测制度的基础上,作为企业环境管理的目标和依据。

3结语

总而言之,尽管我国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工作中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在整体上验收监测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并且对于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一定危害性。基于此,应加强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工作改进与优化,通过增强环境监测站、提供环境治理技术单位与治污企业间工作协调性,在环境保护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推进环境治理工程验收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 马国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环境污染与防治,1998年12月,第20卷,第6期:24-25.

第10篇

第一条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恢复,适用本规定。

开采矿产资源涉及土地复垦的,依照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普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制定有关技术标准,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投资,对已关闭或者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规划

第八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第九条国土资源部依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结果,编制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结果,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经国土资源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市、县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重点工程;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协调。

第三章治理恢复

第十二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矿山基本情况;

(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三)矿山开采可能造成地质环境影响的分析评估(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

(五)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经费概算;

(七)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承诺书。

依照前款规定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不再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十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和相关工作业绩;

(二)具有经过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方案编制业务培训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四条采矿权申请人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或者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不符合要求的,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其采矿权申请。

第十五条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

第十七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治理恢复费用列入生产成本。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人灭失的,由矿山所在地的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政府专项资金进行治理恢复。

国土资源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资金补助。

第十八条采矿权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标准和缴存办法,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数额,不得低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所需费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遵循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十九条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要求履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经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的,按义务履行情况返还相应额度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及利息。

采矿权人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或者未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要求,经验收不合格的,有关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采矿权人限期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第二十条因矿区范围、矿种或者开采方式发生变更的,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标准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后,对具有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矿业遗迹,国家鼓励开发为矿山公园。

国家矿山公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由国土资源部审定并公布。

第二十二条国家矿山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国内独具特色的矿床成因类型且具有典型、稀有及科学价值的矿业遗迹;

(二)经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废弃矿山或者部分矿段;

(三)自然环境优美、矿业文化历史悠久;

(四)区位优越,科普基础设施完善,具备旅游潜在能力;

(五)土地权属清楚,矿山公园总体规划科学合理。

第二十三条矿山关闭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采矿权人在申请办理闭坑手续时,应当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交验收合格文件,经审定后,返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逾期不履行治理恢复义务或者治理恢复仍达不到要求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使用该采矿权人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组织治理,治理资金不足部分由采矿权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采矿权转让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义务同时转让。采矿权受让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以槽探、坑探方式勘查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在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结束后未申请采矿权的,应当采取相应的治理恢复措施,对其勘查矿产资源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巷道进行回填、封闭,对形成的危岩、危坡等进行治理恢复,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责任人应当配合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采矿权人应当定期向矿山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情况,如实提交监测资料。

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汇总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资料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确立的治理恢复措施落实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查处。

第二十九条开采矿产资源等活动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突发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而未编制的,或者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未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其采矿许可证年检。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治理的,或者在矿山被批准关闭、闭坑前未完成治理恢复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5年内不受理其新的采矿权申请。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未按期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其采矿活动年度报告,不受理其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探矿权人未采取治理恢复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5年内不受理其新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

第11篇

关键词 环境规制;治理动机;公众参与;动态一般均衡模型

中图分类号 X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7)02-0036-08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7.02.007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环境治理理论的发展,中国环境治理结构的变迁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以政府行政手段为主导的一元治理时期;政府经济和行政手段并存的二元治理阶段;政府与市场、社会协调互动的多元治理阶段。目前,中国正处于第三阶段的早期,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正在形成一种相互融合又相对独立的治理结构。在环境治理体系中,企业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而由于环境物品的公共属性和外部性特征导致“市场失灵”,作为公共利益受托人的政府自然就加入到了环境治理当中,以行政命令或经济治理的手段进行环境规制。然而由于信息不完全、监督乏力等特点,出现了所谓的“政府失灵”,又会促使以公益性、非营利性等为主要特征的环境社会组织也加入到了环境治理体系中。随着环境污染对人们生活和福利的影响日渐加重,公众也越来越多地自发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多主体环境治理的体系基本形成。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面临着稳定经济增长与改善环境质量的双重压力,如何同时实现上述两个目标,对环境治理模式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1 多主体环境治理模式的研究述评

有关多主体环境治理模式的理论研究中,Ostrom等[1]指出多主体环境治理是政府治理与市场治理之外的一条责任路径,强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个主体之间的相互合作与相互约束,以多中心为基础,通过多中心自主治理结构实现“权力分散”和“交叉管治”。多主体合作的目标在于解决环境问题治理中存在的失灵,Eckerberg和Joas[2]认为政府和私人部门合作有助于将环境责任向私人部门转移,从而共同承担环境责任。Parkins[3]指出多主体合作有利于将多元价值融入法律政策中,对环境治理具有更高的约束效力。Forsyth[4]认为多元合作的环境治理模式可以提高各主体对环境政策的参与度,实现更高的环境规制目标。Arentsen[5]认为环境治理的决策过程越来越复杂,多个主体参与决策过程可以捍卫自己的利益并影响结果。Newig和Fritsch[6]认为非政府主体参与环境治理有助于提高政策执行的力度。

然而,环境公共治理模式实施中还可能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环境公共治理模式效果的发挥极大地依赖于各个主体的地位、职能以及模式的制度设计与运作方式等。Jessop[7]表达了对实行“混合治理式”环境治理模式的担忧,因为政府的“空心化”会导致设计和执行环境政策时政府决策的影响力下降。Tsang等[8]通过分析指出信任在公共环境治理集体决策中具有重要作用,参与治理的主体应该互相信任,否则合作将难以为继,集体决策无法达成。Evans[9]指出环境治理集体行动中存在多重困境,环境问题可能有着复杂的成因,由不同方面的人类活动所导致,这使得协调合作更加困难。

国内学者一般是分别对政府、企业、公众与社会组织在环境公共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研究。在政府主体进行环境治理的研究中,大多数学者认为政府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形成微观激励机制,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0-12]。在公众参与中,应建立完善公众预案参与、过程参与、行为参与等多个方面的制度切实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13-14]。企业参与环境治理时,需要考虑经济底线、社会底线和环境底线,尽其可能减少负外部性,同时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15-17]。在环境社会M织参与环境治理方面,大多研究集中于非营利组织的治理模式,或是环境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募捐机制、激励机制等问题[18-20]。

近年来,中国学者对多主体治理模式的研究也逐渐增多,主要集中在中国公共治理模式的建立、公共治理模式中各主体的角色定位及相互作用两个方面。在探讨适合中国的公共治理模式方面,王兴伦[21]通过梳理国外学者对多中心理论的研究,提出在中国的公共治理中应主要实现主体和体制的多元化。孔繁斌[22]从建构主义视角出发,指出公共治理应是基于多元共治模式下的治理结构由“中心―边缘”模式向多中心模式转换。在研究公共治理模式中各主体的角色定位及相互作用方面,陈海秋[23]通过分析城市环境治理中政府、市场、企业、环境社会组织、城市居民的各自行为和角色,提出了“政府主导式―合作参与―多元化治理”的四位一体治理模式。李明洪[24]通过分析当今利益多元化背景下中国环境中的各主体利益冲突,指出亟需政府联合各主体展开对话协商,构建协同合作治理模式,实现经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上述文献的综述可得,国内学者对环境治理主体的研究主要偏重于各自的角色定位,对各主体之间的协同机制方面的研究却很少涉足。中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其背后的主要原因是多主体协同的环境公共治理模式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尤其在政府高度重视经济发展的模式引导下,人们对环境准公共物品的利用超过环境能够提供的限度,如何有效激发企业内生的治理动机是解决政府在功能定位、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等诸多环节功能缺失的主要途径。本文拟构建多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以社会福利、环境质量等为研究对象,定量分析政府的环境规制政策对于企业内在治理动机的影响,分析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所产生的外部性,这不仅可以为环境治理中不同主体的优化配置提供可行性方案,而且能够对如何构建多主体协同的环境治理体系提供政策参考。

2 中国多主体环境治理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多主体参与的环境治理模式基本上始于2002年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律中明确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权利。2003年“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不仅促成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的再次修订,而且推动了多元化环境治理模式的出现。2014年修订后的新《环境保护法》颁布,明确设立环保公益的诉讼制度,将民生力量有序纳入环境治理的体系中,多主体参与环境公共治理的体系不断完善。

尽管中国逐渐走向多元的环境治理模式,但环境治理的主体仍然是政府。在环境治理中呈现“政府直控”的特点,即政府在环境治理中承担了绝大部分的职责,无论是从宏观政策制定方面,还是在微观层面的环境监督和评估方面,几乎都是由政府控制实施。相比之下,公众、环境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此外,政府主要通过行政手段实施环境管制,即在形式上的“经济手段”,更加体现了“政府直控”的特征。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对经济和社会的不利影响逐渐凸显,政府作为环境治理的单行者已经无法满足环境治理的需求。更为重要的是,在现实经济中,作为政策制定者的政府人员所掌握的信息、知识也是有限的,可能出现企业污染处罚与环境治理污染成本不一致的现象,甚至长期内会导致环境治理政策的失效。面对大量违反环保法的企业,政府的环境管理人员远远不足,政府的环保力量还是十分薄弱。

另一方面,尽管政府代表的是公众的环境权益,相关的法律也保障了公众参与成为监督企业和辅助政府实现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但是没有明确参与的途径、方式,缺乏相应的实施机制。随着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逐渐增强,由于缺乏环境污染的知情权、诉讼权和求偿权,反而更容易造成公众对于环境污染的过度反应,甚至造成了严重的公共性。由于政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表现出治理手段单调且非有效、治理效率低下且高成本等特征,这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社会组织的环保热情,环境社会组织职能的缺失进而导致其缺乏对企业和政府的有效监督。图1显示,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可能会产生政府失灵和志愿失灵等现象。

政府失灵和志愿失灵等问题的根本在于环境的外部性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和环境社会组织出现了职能缺失和错位,代表私人利益的公众和企业缺乏相应的激励约束来参与环境治理。特别是在政府的规制强度不够时,造成环境污染源头的企业缺乏环境治理的激励约束,企业行为的负外部性并没有转变为企业内生化的环境治理动机。

环境治理的公众和社会组织主体加入到环境事务的过程也是被动的,因为环境监管本身也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而公众和社会组织无法完全享有资源消耗所带来的全部收益,如何实现私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的统一十分重要。将环境治理中的强制行为转化成自愿行动,发挥各主体,特别是企业和公众在环境公共治理中的应有作用,形成环境治理各主体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关系,真正将环境的外部性问题内部化,才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 多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构建

本文构建多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以符合中国实际经济发展特征和治理模式为标准,在模型中设计政府、公众、企业和环境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并对模型参数进行校准。针对不同主体的行为方案进行数值模拟和政策评价,通过分析不同环境治理主体行为对福利水平、经济增长等经济变量的差异化影响,为如何有效激发企业的内生治理动机、发挥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外部性提供参考。

3.1 模型构建

3.1.1 企业生产与污染排放

一般而言,企业的生产行为可以采用柯布―道格拉斯(CobbDouglas)生产函数表述,其中资本和劳动为投入要素。在环境经济学的分析中,为了刻画生产行为对于环境的污染情况,往往在生产函数中加入环境资源投入要素[25],一般为能源产品,即企业通过使用资本、劳动和能源来生产产品。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消耗能源的同时产生污染排放,由于生态系统对于污染排放物只能部分降解,污染排放逐渐累积形成污染水平,本文考虑环境污染水平对企业生产的负外部性影响,构建企业部门的生产函数如式(1)所示。

式(4)、式(6)和式(8)等描述了政府、企I和公众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作用与反作用机制。从经济学外部性角度来看,环境社会组织具有环境保护、知识和治理的专业性,新的环保法赋予环境社会组织公益诉讼权。环境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相关权利的赋予,使得环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行为具有外部性。其外部性的体现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环保组织向公众筹集资金,开展环境调研、举证等工作,将违法排污的企业公布于众,并通过诉讼的手段,给予企业适度惩罚,从而将企业排污的社会成本分担到企业身上,达到降低社会污染的目的;二是,如前所述,环境社会组织的行动能够为政府提供更广泛的企业信息,降低政府在监督减排过程中的成本支出,督促政府实施污染惩罚,实现环境质量改善。

3.1.3 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制定合适的环境税率τ,将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转化为企业生产的成本,激发企业治理污染的动机。政府实施环境税所得的收入,用于支付环境管制中产生的监管成本、对企业进行环境技术的研发补贴和向公众的转移支付。政府的预算约束为:

其中,p(・)为政府征收环境税的成本支出,假定p′τ(τ,υ,EMt)>0,p′υ(τ,υ,EMt)

最后,在模型中加入Ct+It=Yt等市场出清条件,可以实现模型的闭合。

3.2 参数校准和模型求解

本文主要借鉴Acemoglu等[26]、Heutel[27]、杨继生等[28]的文献,给出模型参数的设定。其中,在环境社会组织监管力度及其费用函数等方面,可用于参考的资料较少。限于此,本文通过敏感性分析等方法,以模型自身的稳健性为标准,得出政府征收环境税的规制成本函数和环境社会组织的监督成本函数的具体形式为:

政府环境规制成本函数:pt=0.06τ1.2/(0.06+υ0.8)×EMt;

环境社会组织监督成本函数:qt=0.03υ0.3×EMt。

由于上述模型中各参数与变量间呈现较为复杂的非线性关系,难以求得显示解,本文采用Matlab R2009a软件,通过数值模拟的方法求解模型的稳态。

4 环境规制下的企业治理动机和公众参与外部性模拟

4.1 政府征收环境税对企业内在治理动机的动态影响

如理论模型中式(1)所示,公众的效用最大化函数中可以加入环境污染的负效应Q(Xt),在考虑该负效应和不考虑该负效应时,政府环境规制政策变化对于各主体行为的影响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上述两种情形下,本文绘制了环境税强度的提高对社会福利及企业研发投入影响的图形,以更好地体现政府环境规制政策的效果,如图2和图3所示。

当环境税率逐渐上升时,社会福利水平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特征,因此,在不同的目标下,存在着差异化的最优税率。上述结论与国内外大多数文献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同时也证明了本文中模型构建的合理性。同时,当考虑环境污染对公众效用的负向影响时,社会福利水平更低,这也符合经济学常识。

如前所述,企业的环境技术研发投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企业的内在治理动机,也是本文的分析重点。其中,稳态下企业的环境技术研发投入为理论上的最优环境研发投入,因为该研发投入水平实现了企业利润最大化和社会福利最大化。最优环境治污技术研发投入是由模型中各参数同时决定的,即最优环境治污技术研发投入应根据经济体系的自身特征来确定,因此政府的环境税收政策是企业内在环境治理动机的决定因素之一。

当政府的环境税率不断上升时,图3显示,企业环境技术研发投入会先上升后稳定或下降,当环境治污技术研发投入水平达到最大时,政府所征收的环境税完全激发了企业内生性环境治理动机。结合本文理论模型部分可得,企业通过环境技术研发投入增加所带来的边际收益在增加,而企业接受税费惩罚所导致的边际收益在下降,因此企业就会增加环境技术研发投入,加快环境治污技术进步,促使污染排放量下降。

需要注意的是,在环境研发投入上升的初期,环境技术进步及其伴随着的人力资本累积等使得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得以提高,经济产出会不断增加。在收入效应的作用下,代表性家庭的消费水平也会上升,社会福利水平得到提高。当环境税率上升到一定值后,环境税带来的资源配置扭曲效应高于环境负外部性的改善效应,环境税就成为了扭曲性税收,并会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效率。

在社会福利水平达到最大值后,企业通过环境技术投入所带来的边际收益仍然大于企业接受税费惩罚所带来的边际收益,企业还会继续加大环境治污技术的研发投入,直至企业通过环境技术投入所带来的边际收益等于企业接受税费惩罚所带来的边际收益时,企业的环境治污技术研发投入达到最大。此时,图2表明,社会福利已经下降至较低水平。因此,在保证社会福利的同时,有效激励企业内在治理动机,应将环境税率设定在适当水平,不宜过高。

4.2 环境社会组织参与行为外部性机制的模拟分析

进一步地,在图4中,本文分别模拟了政府与公众参与的组合对于社会福利的影响情况。图4显示,与仅考虑政府采取环境规制政策的情形相对比,政府征收环境税和社会组织参与的共同作用可以使得社会福利提高,这充分表明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存在着外部性。主要原因在于,在现实经济中政府实施环境监管的人力物力都是有限的,环境治理的专业性知识结构也不健全,一定存在着环境治理监管的成本损失。环境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政府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减少政府环境规制监管成本,改善环境治理状况。

当政府的环境规制强度不高时,环境税所带来的环境治理改善和生产效率提高的双重红利逐渐释放,但是单位规制强度的边际效率在降低,当环境规制达到一定强度时,社会福利水平开始下降。在引入环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后,这一现象又呈现了新的特征,主要体现在随着环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作用越来越大,政府环境规则所产生红利的总体水平在提高,并且政府环境规制红利的最优拐点在下降,这再次验证了环境社会组织参与对于环境治理的外部性。

5 环境公共治理多主体协同体系构建的进一步思考

在环境公共治理体系中,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相互联系、共同合作完成治理目标。首先,企业参与环保治理的动机来源于其自身,尽管企业目标主要是利润最大化,通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实现其目标,但是企业责任和经济活动并不一定是互相排斥的,也可以成为环境治理的重要力量,关键在于政府如何采取有效的规制政策激发企业的治理动机,实现治理行为。环境社会组织是指志愿性的环境社会组织,在环境公共环境治理模式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是以强制求公益,而社会组织是以志愿求公益,由此看来,政府与环境社会组织追求公益的目标也是契合的,只是实现方式有所不同。公众形成环境保护的社会需求,并且将其反馈给政府,有助于政府修正决策中的失误,同时可以减少政策执行中的冲突与摩擦。公众参与的微小力量和环保社会组织的集体力量相Y合,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公众参与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政府、企I、公众和环境社会组织共同享有公共权利、共同进行环境治理,环境治理的核心任务是“多主体协同”,从政府关注公共项目转向治理工具,从等级制转向网络化,从命令、控制转向谈判、协商,各个主体之间形成“网络关系”。在图5中,本文给出了环境公共治理模式中的多主体协同框架。

治理过程的协同化强调的是一个动态过程,参与责任、监督惩罚、利益共享、信任协作构成了治理过程的主要内容。政府管理从等级控制转向参与协作,建立与市场、社会之间相互激励约束、相互合作的公共治理模式,治理模式中的各个主体都在不断互动和充分协作中实现各自目标的最大化,新型的“利益共享”网络协同关系不断形成。

6 结论与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本文进行了政府环境规制下的企业内生治理动机的研究与公众参与环境外部性的分析,主要结果显示,当环境税率不断上升时,企业环境技术研发投入会先上升后下降,当环境研发投入水平达到最大时,政府所征收的环境税完全激发了企业的内在治理动机。其中,在环境研发投入上升的初期,环境技术进步使得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得以提高,经济产出会不断增加,社会福利水平得到增进。当环境税率上升到一定值后,环境税成为扭曲性税收,并会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和社会福利水平。此外,通过模拟政府与公众参与的组合对于社会福利的影响可得,在发挥政府与市场功能的同时,还应充分发挥环境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形成环境治理的有效网络体系。

此外,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可以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扩展:一方面,对于不同行业或者同一行业的不同发展阶段而言,当研发投入的规模不同时,研发对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效应、研发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均会呈现不同的特征,进而使得研发投入对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产生差异化的影响,对于这一影响的研究能够丰富企业内生环境治理的研究框架;另一方面,对于企业部门而言,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在模型中主要设置了环境规制与企业治理两个主要部分,实际上,环境治理的效果还受到企业特征、经营状态等一系列异质性因素的影响,如何充分在模型中设置这些因素并研究其作用,也是值得深入探究的问题。

在发挥政府与市场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环境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是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公众福利的重要方式。为推动中国多元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必须使公众融入到环境治理过程中。中国应尽快完善立法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立法确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使公众参与法律化、程序化,完善公众参与的方式,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将环境建设项目的内容公之于众,召开听证会、公众座谈会,采用专家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积极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方案。最终,形成环境治理的有效网络体系,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OSTROM E, SCHROEDER L, WYNNE S. Institutional incentives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frastructure policies in perspective [M]. 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93: 1-288.

[2]ECKERBERG K, JOAS M. Multileve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 concept under stress? [J]. Local environment, 2004, 9(5): 405-412.

[3]PARKINS J R. Decentering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 short history and analysis of democratic processes in the forest sector of Alberta, Canada [J]. Policy sciences, 2006, 39(2): 183-202.

[4]FORSYTH T. Cooperative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nd wastetoenergy technologies in Asia [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echnology management &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2006, 5(3): 209-220.

[5]ARENTSEN M.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in a multilevel institutional setting [J]. Energy & environment, 2008, 19(6): 779-786.

[6]NEWIG J, FRITSCH O.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participatory, multilevel and effective? [J]. Environmental policy and governance, 2009, 19(3): 197-214.

[7]JESSOP B. Globalization and the national state [R].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Lancaster University, 2003: 1-19.

[8]TSANG S, BURNETT M, HILLS P. Trust,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in Hong Kong [J]. Environmental policy and governance, 2009, 19(2): 99-114.

[9]EVANS J P.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M]. New York: Routledge, 2012: 1-272.

[10]薛冰, 郭斌. 西部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本收益分析――基于政府职能转变的视角[J]. 上海经济研究, 2007 (12):112-114.[XUE Bing, GUO Bin. Cost benefit analysis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governance in western China: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J]. Shanghai economic review, 2007 (12):112-114.]

[11]张建伟. 政府环境责任论[M].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8:1-239.[ZHANG Jianwei. Study on government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 [M]. Beijing: China Environmental Science Press, 2008: 1-239.]

[12]吴迪. 如何解决目前中国环境政府失灵的问题[J]. 经营管理者, 2012(2): 29-30.[WU Di. How to solve the current problems of Chinas environmental government failure [J]. Manager journal, 2012(2): 29-30.]

[13]吕忠梅. 环境法新视野[M].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7: 1-322. [LV Zhongmei. A new vision of environmental law [M]. Beijing: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Press, 2007: 1-322.]

[14]顾训宝. 十年来我国公民参与现状研究综述[J].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09(4): 33-38. [GU Xunbao. A review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 in China in ten years [J]. Journal of Beijing Administrative College, 2009(4): 33-38.]

[15]李永友, 沈坤荣. 我国污染控制政策的减排效果――基于省际工业污染数据的实证分析[J]. 管理世界, 2008(7): 7-17. [LI Yongyou, SHEN Kunrong. The emission reduction effect of pollution control policy in China: an 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provincial industrial pollution data [J]. Management world, 2008(7): 7-17.]

[16]米. 地方政府与企业环境治理合作关系的形成――以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为例[J].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2010,11(1): 56-66. [ZHU Demi. The formation of cooperation relationship between local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 case study of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in Taihu river basin[J]. Journal of Shanghai Administration College, 2010,11(1): 56-66.]

[17]王火根, 滕玉A. 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动态博弈分析[J].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2(11): 14-18. [WANG Huogen, TENG Yuhua. Dynamic game analysis of local government and polluting enterprises [J]. Research on technology economy and management, 2012(11): 14-18.]

[18]巩英洲. 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建立公众参与的环保机制[J]. 社科纵横, 2006,21(2): 52-54. [GONG Yingzhou. The development of nongovernmen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rganizations to establish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chanism [J]. Social sciences review, 2006,21(2): 52-54.]

[19]刘培峰. 中国非政府组织立法的评论与思考[J]. 中国社会科学, 2007(2): 105-115. [LIU Peifeng. Comments and reflections on the legislation of the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J].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07(2): 105-115.]

[20]邓国胜. 非营利组织评估体系研究[J]. 中国行政管理, 2001(10): 41-43. [DENG Guosheng. Research on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nonprofit organization [J].China public administration, 2001(10): 41-43.]

[21]王兴伦. 多中心治理: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J].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05(1): 96-100. [WANG Xinglun. Multicenter governance: a new theory of public management [J]. Journal of Jiangs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2005(1): 96-100.]

[22]孔繁斌. 公共性的再生产:多中心治理的合作机制建构[M].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8: 1-285. [KONG Fanbin. Public reproduction: the construction of cooperation mechanism of multicenter governance [M].Nanjing: Jiangsu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2008: 1-285.]

[23]陈海秋. 城市环境治理新理念及其对城市管理的理论突破[J].上海城市管理, 2011,20(1): 43-46. [CHEN Haiqiu. New concept of urba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and its theoretical breakthrough in urban management [J]. Shanghai urban management, 2011,20(1): 43-46.]

[24]李明洪. 协同治理:环境治理模式的探析[J]. 知识经济, 2014(20): 56-57. [LI Minghong.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an analysis of environmental group event management model [J]. Knowledge economy, 2014(20): 56-57.]

[25]FISCHER C, SPRINGBORN M. Emissions targets and the real business cycle: intensity targets versus caps or taxes [J].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2011, 62(3): 352-366.

[26]ACEMOGLU D, AGHION P, HEMOUS D. The environment and directed technical change [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11, 102(1): 131-166.

第12篇

关键词:硫铁矿;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对策

1.矿山概况

广西凤山县杭东硫铁矿矿区位于广西凤山县金牙瑶族乡杭东村境内,矿山面积约200多亩。原是一个有40年历史的国营老矿,对当时就业和经济发展曾起较大的促进作用,后来因生产工艺落后、矿石未能综合利用等诸多因素,导致生产效益不佳,负债沉重,于1998年1月起停产解散,矿权已灭失。开采期间由于生产工艺落后,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使矿区内表土结构、植被遭到严重破坏,遗留的炼矿窑、简易厂房破烂不甚,矿渣成堆,寸草不生。严重影响当地的自然生态和自然景观以及周边村屯群众的正常农业生产活动,制约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通过治理恢复矿山环境生态非常急迫。

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矿山的环境地质问题主要有表土破坏及水土流失、破坏植被、地貌景观、废弃矿渣、尾矿淹埋农田、坡地、土地贫瘠化及石漠化严重、环境污染、堵塞地下河、引发次生地质灾害。

2.1表土破坏及水土流失

矿山露天开采需剥离表面土层和风化层,没有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矿区的表土大多遭到严重的破坏,表土被翻起、雨水冲刷,最后被随意推弃在山坡上,表土原有的结构被破坏殆尽,土体由原来的密实稳定状态变成松散和不稳定状态,在强降雨雨水的冲刷下,矿区水土流失非常普遍和严重,土壤肥力亦随之大幅降低。

2.2破坏植被、景观

矿山由于露天开采地段和炼矿场内的植被已全部铲除。矿山已废弃多年,炼矿窑、简易厂房已破烂不甚,有的已倒塌,矿渣成堆,留下的是一片坑坑洼洼,满目疮痍的景象。

2.3废弃矿渣、尾矿淹埋农田、坡地

矿层埋深较浅地段,采掘方式为露天开采,经多年开采,采矿区的植被已大多遭到破坏,局部地段已基岩。采矿过程中无固定的开采坑口进行逐段开采,而是随富而采,废矿、弃土随意就近堆放。既无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又无统一的尾矿库,炼矿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矿渣被随意堆弃在山坡坡地上,下大雨时沟谷地段受洪水冲刷,常造成矿渣堆发生崩塌,随水下冲,掩埋下方坡地及农田。

2.4土地贫瘠化及石漠化严重

矿山采矿开挖随富而采,剥离表土,表土随意堆放,造成水土流失,山坡上或矿坑出露大片基岩,局部有出现石漠化的趋势。各矿山因水土流失及矿山的多年荒废,土壤中的有机质及N、P、K等肥力指标较低,土地呈贫瘠化。

2.5环境污染、堵塞地下河

硫铁矿开采的矿石主要用来炼硫磺,而当时炼硫磺采用的是一种非常落后的土法炼硫磺生产方式,这种方法资源回收率很低,污染环境非常严重。土法炼硫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到大气环境中,炼硫区附近土地受到污染,植被脆弱。土法炼硫磺回收率很低,尾矿中还含有残余硫化物挥发到空气中,矿山附近都可以闻到刺鼻硫磺味道。矿山风天粉尘飞扬,空气质量恶化,雨天泥渣四溢,环境污染较突出,影响了当地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2.6次生地质灾害

各矿山开采遗留的采坑边坡及废矿渣形成的土堆,形成了不少陡坡陡坎,易引发滑坡、崩塌地灾害。矿区内众多废弃的炼矿窑、储硫池、水池其顶部大多只有腐朽的木头、松散的矿渣或极薄的水泥板覆盖,内部中空,人畜走到上面极易陷入,对进入场区的人畜构造极大的威胁。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难点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难点主要在于矿山地处基岩的石灰岩溶山区,表土非常的希缺,且矿山开采时表土未收集,这些因素给矿山的植被恢复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矿山地处岩溶石山区,地表水源缺乏,恢复的植被旱季没有水浇灌,植被恢复很困难;矿山开采的矿石主要用来炼硫磺,而当时炼硫磺采用的是一种非常落后的土法炼硫磺生产方式,这种方法资源回收率很低,大部分矿渣偏酸性,植被难以恢复。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策

根据对广西凤山县杭东硫铁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的地质环境问题,结合地形地貌、当地群众意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进行治理。

4.1土地平整

主要是针对矿山因采矿及尾矿乱堆严重的地段。根据现状地势,依山势进行,因地制宜,把采坑内凸出的矿渣堆土挖移到坑内的低洼处,因现状地形进行平整,允许有缓坡起伏。采取了挖开矿渣堆下原表土层,用来做表层覆土,部分地方客土的办法。

4.2窑炉拆除

主要是针对治理区内以浆砌块石修建的炼硫窑炉。治理区内炼硫窑炉三五成群,修建在山坡的台地上,占用坡地,炉高2m~3m,由于弃用已久,大部分已破坏开裂、顶板冒落塌陷,对行人、牲畜构成威胁。设计对其进行拆除。

4.3护坡工程

为加强矿渣堆边坡的稳定性,做好水土保持,防止其受雨水、洪水冲刷坡脚而崩塌掩埋田地,在矿渣堆边坡外缘以浆砌片石修建脚墙,墙高1~1.5m,采用M7.5浆砌块石砌筑。

4.4排水系统

治理区没有排水设施,每逢降雨,特别是大雨,低洼处易被冲刷,形成冲沟,水土流失严重,根据各治理区地形在坡面上布置截水沟,在山谷或已形成的冲沟修建排水沟。

4.4土壤改良及恢复植被

治理区因采矿开挖、水土流失,尾矿乱堆,土体的天然养份遭到破坏,根据土壤化验分析,矿区的土壤全部偏酸性,有机质偏低,已不适宜种植农作物,根据现状来看只要作适当的土壤培肥,还是较适合树林的种植,能满足一般林木生长需要。考虑场地平整后的土地只能作为林地,本次设计主要是根据对矿区及矿区附近的植物调查研究,附近山头主要种植松树,矿山矿渣堆上零星长有松树且长势较好。恢复植被设计以种植松树为主。

根据土壤分析,土壤改良可与种植松树时同步进行,不需改良为熟土后再种植。如林地可在每个树坑内投入熟土、有机肥或其它肥料,然后种上树苗,也可在栽种时施放农家肥或复合肥即可。这样既可省钱又可省时,同样可以达到改良土壤的作用,所以复垦后的土壤只要适当进行土壤改良,增加土壤肥力,就适合栽种树。

5.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效果

经过矿区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窑炉基本被拆除,土地得到平整并覆盖上客土,并进行了有效绿化;建立了排水系统,有效地疏排雨水,避免冲刷矿渣;修筑了挡墙,有效阻止矿渣堆崩塌滚落淹埋农田。原来坑坑洼洼,满目沧痍的景象不见了,替代的是初步长起的草树,以及当地村民返耕种下的经济作物。治理效果详见施工前后对比图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