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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3-06-08 10:58: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1篇

关键词:内部科研单位 项目实施过程 问题与对策

1.项目申报

项目选题应与集团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及本公司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相一致。结合实际,针对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需解决的、影响生产经营的、提质降耗的共性技术问题和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提出对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和提质降耗有重大影响的、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科研项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在项目选择上不是太好,造成项目经济效益不够理想。还有一些项目虽然完成了,但是经济效果也不理想。

目前本公司科研项目分为三类:政府项目、集团公司项目、自立项目。对这三个不同资金来源的项目我们在项目申报时要分别考虑。对策:政府项目,重点是选择那些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政策的项目。集团公司科研项目,选择具有前瞻性和关键性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的研究、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及中间扩大试验等项目。自立项目,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前瞻性的做一些探索性项目。

为了保证立项申报的项目是科学的、符合提高集团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国际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必须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估。科研项目立项评估是科研活动的起点,它不仅能促进项目管理程序化、规范化,为管理部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而且对科研人员进行研究方向选择和项目过程管理具有引导作用。科研项目立项评估主要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进行科研项目立项前的前瞻性预见,把握项目选择的方向性;二是对科研项目立项进行有效管理与控制,保证立项的科学性。评估作为一种绩效管理与控制的有效手段,在科研项目立项过程中,应针对科研项目的不同类型和特点,按照项目管理的目标需求,选择、确定合理的评估程序、评估标准和方法,实行分类评估,提高评估实效。

对策:加大对项目风险评估的力度,注意项目之间的转换。

2.项目实施

项目立项后,项目实施主要是项目组在组织,项目组要充分预测风险因素。科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存在,这些研发活动的风险因素是导致科研项目失败、中止、延期或达不到预期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因素。所以,项目组要运用系统的观点,分析项目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确认项目潜在风险并进行科学的评价,在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措施。例如某项目存在“边设计、边施工、边试验”的实际情况,导致项目预算超支,项目实施不理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关注市场变化,市场需求重大变化,需要推迟实施时间或调整试制研究工作内容。

对策: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仅要预见技术方面的风险,也要预见到经济方面的风险。作为项目组要完整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按照程序上报。加强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管理,如因受客观原因无法执行预算,要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部门,及时对任务书进行调整。

3.项目核算

本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本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集团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科研项目进行项目核算。科研费用使用坚持“科学管理,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确保实效”的原则,合理有效使用科研经费

在具体实务中,由于科目设置差异化,导致会计核算不能同时满足需要。例如: 本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材料费等。集团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办法规定,科研经费下设二十个明细: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研发人员薪酬、试验检验费、差旅费、办公费、专项设备等。两个管理办法开支的范围有所不同,难以兼顾。由于我们执行的是集团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办法,财务部门按此建账进行科研项目明细核算,无法直接提供政府项目的项目台账,需要进行转换。

不同的项目,由于资金来源渠道不同,核销时要求也不一样。除了费用开支范围有所不同,还有经费核销限额规定。本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开支标准上有专门的规定,而集团公司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没有规定。比如:人员费控制在15%以内,我们现在的项目是人工费占大头,基本上超过15%,假如是政府项目,结题时要进行调整,超过部分自己消化。

财务部门在对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核算时,是以项目人员填制的费用报销单、材料领用单、设备调拨单等原始凭证进行分类的。所以不仅是财务部门要熟悉成本费用项目,也要求项目组、科研管理部门都要熟悉成本费用项目。在费用发生时注明是什么项目、用途是什么,只有从源头上分清,财务部门才能正确核算研究开发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真实反映各项研究开发活动开展情况。科研经费的核算必须符合真实性原则,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及合法凭证为依据,真实反映各项研究开发活动及费用支出情况,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对策:对不同的科研项目,财务核算也要有所区别,掌握标准、把握尺度,及时反馈给项目组。另外,项目组在申报项目时,也要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费用预算,尽量细化,不可或缺漏项。

4.项目结题

项目结束后,项目结题验收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核销科研项目费用。

本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撰写的项目结题报告内容不完整,未对项目总合同中所列项目总体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另外,由于信息不沟通,结题报告上反映的费用支出数不是财务账上的实际支出数而是项目组人员提供的统计数据,并据此计算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影响试验结果的准确性。特别是对于又有科研,又有产品生产的项目,一定要分开核算,合理划分研发费用和生产费用,保证真实反映试验结果。

对策:作为一个完整的结题报告应紧紧围绕项目总合同中所列项目总体的各项目标进行总结,即使没有实施,也要真实反映出来。对预算形成差异的原因认真进行分析和说明。

5.预算调整

在项目立项申报时,项目经费预算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协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由于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经费总预算造成较大影响的,按规定报告并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调整。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经费预算都是由项目组进行估算,预算指导性不强,差异较大。

第2篇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

高校是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是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随着国家教育体制和科研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所承担的科研任务日益增多,不仅增加高校的收入,促进高校学科建设与高质量人才培养,也提升了高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本文对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新时期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基本思路。

一、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在及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机制不完善

由于科研体制改革和科研资金管理制度的不断变化,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层次多、涉及面广,有来自教育部、科技部、市教委及国家自然基金、社科基金会等部门下拨的纵向科研经费,也有社会其他部门和企业进行科研合作、咨询及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横向科研经费[1]。目前对于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方法,严格按照国家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和科研项目预算开支进行管理;横向科研经费是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强调的“建立和完善校内横向科研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横向科研经费管理”执行。如此多的管理办法给高校科研、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不便。

(二)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完整

高校科研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是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和协作研究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差旅费等;而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水电费、支付依托单位课题的人员费用和其他行政管理费用支出、现有仪器和房屋的使用费和折旧费等。而实际上科研项目研究一般和教学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科研项目所用的房屋使用费、仪器设备折旧费、实验材料费、水电费、科研人员工资、奖金等都不计入科研成本,从教学事业费用中列支;学校按科研收入提取的管理费,一部分用于支付垫付的水电费、折旧费等,一部分成了科研部门的日常活动经费[2];高校教学和科研活动往往是相互交叉进行,难以合理区分教学、科研各自承担的费用比例,造成科研经费成本核算不准确、不完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的准确性。

(三)忽视了的固定资产的管理

高校在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严重失控。目前高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模式,存在着科研管理部门、各院系、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多头管理现象,造成又管又不管的状况;财务账面只是反映资产的金额,不知道设备购置、利用率是否合理,设备管理部门只是负责购置设备的数量、品种,资产验收入库后,都属于课题组或负责人保管使用,特别是在人员工作调动时,不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物随人走。还有的科研人员在购置仪器设备时,为了避开固定资产的验收,将其化整为零,拆分成材料,开具多张发票,造成学校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四)科研项目经费结题管理有待规范

高校科研项目普遍存在着科研项目已完成,并通过项目验收评估,但在该科研项目支出中不作结账处理,结余资金仍按原有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管理的现象,这就是所谓的“结题不结账”。由于现有的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缺陷,导致科研项目预算不细化,管理不科学,支出弹性大,为科研项目不结题提供了可能。许多科研项目中固定支出不能进行清理,结余资金不能分配,造成有限的教育资源浪费。而且科研项目长期挂账,增加了管理成本,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也影响了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效率和效果,同时也增加了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及管理的难度。

(五)科研经费项目管理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相脱节

高校现行的科研管理体制是科研部门负责项目的申请、立项、结项、合同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监督;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预算、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科技管理部门侧重于科研项目的数量和成果。财务部门侧重于科研经费的核算,不了解项目的预算和进展程度。这就会造成管理部门之间都从各自角度出发开展科研管理工作,而科研项目的业务状况在管理上处于无部门监管的真空状况。

二、新时期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基本思路。

(一)完善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高校应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新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自身特点,制订一套严格的科研管理办法。对于纵向科研经费应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文件中的规定,“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计划书)要求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3]。加强科研外协费的转拨管理,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科研协助之名,将科研经费转入非协作单位或个人账户,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对横向科研经费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制定适合本学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开支范围和口径,所有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应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设立账外资金、“小金库”。

(二)建立严格的科研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一套操作性强的科研经费支出与审批办法,明确规定科研经费和开支标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管理体制,建立以院系为主,管理部门为辅的科研经费审批制度。实行项目负责人和所在院系主管院长审批的审签程序,但对于科研经费大额资金的支出,必须由科研管理部门和主管校长审批。建立高校科研经费课题负责制,简化财务审签程序,只要在科研经费预算范围内的支出,只需项目负责人和院系领导签批就能报销。同时缓解了科研经费签批程序多,报账难的问题。

(三)规范高校科研活动中的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高校对于科研活动中固定资产的管理,除科研项目合同规定外,凡是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的统一管理。高校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核算、管理和处置,以达到“统一管理,资源共享”,避免资产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科研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学校进行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维修、报损等购置,尤其在项目结题时,及时办理资产的移交、清理、变更手续,防止帐外固定资产流失,提高资产利用率。

(四)建立科研经费多级管理财务核算体系

高校财务部门应结合国家有关规定,从本学校的实际出发,利用财务核算软件设置科研经费多级管理模式的账套来进行分级管理。科研经费多级管理财务体系采用纵向经费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横向经费执行比例控制的办法。具体就是在财务核算体系中,对每一项科研经费设置四级明细代码。一级码为科研属性代码,即纵向经费和横向经费;二级码为部门代码,即科研项目所属院系;三级码为项目代码,即项目的具体名称;四级码为预算分级代码或比例代码,即纵向项目预算中支出明细科目或横线经费中比例控制的明细科目。这种多级管理模式代码的设置,使每一个项目从立项到结题在财务核算体系内都有完整的、独立的核算流程。当科研项目结题时,按照真实的财务数据编制科研项目决算表,其数据与项目申报预算口径一致,可以直接作为科研项目审计数据使用。实现了对科研项目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科研经费多级管理的财务核算体系,不仅符合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还为财务部门与科研人员之间搭建实时沟通的桥梁,把科研经费执行情况通过学校网络平台及时反馈给科研人员,同时极大简化了会计核算手续,最大限度地为科研人员服务[4]。

(五)制定配套的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应按照《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及高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对已经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结余资金进行审核、结算。科研部门要及时和财务部门联(下转第39页)(上接第36页)系,共同制定校内科研经费的结账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剩余经费的管理,明确科研课题的结账时间和课题剩余经费的使用方向。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执行签订的科研合同,按规定时间办理结题手续,及时清理结题经费,避免长期挂账报销,因特殊原因确实延期结题的,必须按程序提前办理科研延期手续[5]。对于不按时间结题的项目,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结余资金退回拨款单位外,学校有权收回结余经费,并设立“科研发展基金”科目,归集已经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用于引进人才,其他研究发展项目的启动经费基金、科研仪器设备的运转的维护等。高校还应建立经费结余奖惩制度,鼓励将结余经费用于自主课题研究方向,积极开展科技创新。

总而言之,在高科技发展的今天,“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加大对科技投入力度。高校拥有一支庞大的研发队伍,科研经费必将逐年增长。因此,我们必须用发展和积极的眼光,本着高校自身的发展优势和特点,不断积极地探索适合自己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模式、新途径,从预算、执行、核算各个环节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使高校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丁菊芳.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会计之友,2011(10).

[2]周芦慧.基于绩效管理下的高校科研管理经费财务管理[J].会计师,2011(11).

[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

第3篇

关键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财务核算 问题 对策 

此前,我国科研经费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但是与其他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有差异。因此,我国在科研项目经费上推出了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调动企业积极展开研究,促进我国企业得到进一步创新。企业科研项目在财务核算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影响着整个科研项目的进度、质量。因此,企业应当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帮助科研项目顺利进行。 

一、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一)科研经费预算不合理 

在对科研经费进行编制时,由于没有编制科研经费预算的一套完整管理体系,导致预算当中问题较多,预算结果不合理,时常出现支出与预算具有差异的情况,另外,某些项目还出现预算计划被决算代替的情况,导致项目完成之后的数额与预算之间的数据存在较大的差异,并且由于没有对预算支出的结构进行合理的规划,还会出现任意调整预算的支出结构的现象。 

(二)研发项目的立项管理薄弱 

科研者在研发过程中并没有按照实际要求展开工作,立项管理较为薄弱,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不健全,对立项管理意识淡薄,缺少相应的激励与考核制度。由于项目缺少专业技术人员,导致财务部门在科研经费上不能准确进行核算。由于企业对立项管理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造成企业科研出现经费大量流失,管理不完善,设备使用率低下的情况。 

(三)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企业科研实际工作中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相对落后,部门与部门之间没有过多的沟通与配合,未能结合实际需求细化、完善管理制度,没有及时做到共同合作,造成经费使用和管理混乱。近年来,我国虽然加强了对经费管理制度的调整,但是没有结合实际情况,过于笼统,缺乏自主灵活性,导致可操作性欠佳,可用性不大,执行力度不强,从而造成科研项目在实际工作中得不到有效的应用。 

(四)企业研发项目缺乏有效的过程监控 

当前,在科研项目实践中,一般情况下企业研发项目的过程监控是由企业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行。但是,由于相关管理部门缺乏对研发部门的制约和控制,从而使得相关管理部门对研发项目的监控过程无法得到研发部门以及研发人员的支持与配合,导致整个研发项目部门的监控过程只限于表面上的形式而已,并没有真正的贯彻落实。 

二.企业科研项目中财务核算中的常见问题 

(一)科研项目经费核算体系不规范 

由于企业对经费核算体系没有全面的认知,企业科研部门对经费的管理制度研究不透彻,认识不足,导致在科研经费核算中漏洞颇多,简单的核算也变得较为复杂化。如此一来,财务部门根本无法正常跟进科研项目,也无法界定经费的支出,只需要提供凭证,即可办理报销。因此,经费使用范围扩大化,造成超标超范围的支出,资金使用效益整体拉低。 

(二)研发经费的范围难以界定 

由于部门之前缺少沟通性,企业研发部门人员与财务人员对研发经费的范围认识还不够全面,财务人员的认识对研发经费开支上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细致的操作。另外,企业科研经费管理缺乏规范性,统一性,导致企业科研人员没有参考标准。 

(三)企业领导对科研项目财务核算不重视 

企业上层领导没有重视其相关问题,目前,从我国趋势来看,研发已成为企业的主体,但是还有很多领导不了解其重要性。部门之间严重缺乏沟通性,相关工作人员在申请经费时,研发部门认为申请经费统计是财务部的事,而财务部只看依据凭证进行核算,研发部没有在相关系统中进行准确核算,又说是研发部门的事。这样一来两者之间不协调,导致经费统计难以实行。 

三、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以及财务核算的对策与措施 

(一)财务核算方面的改进 

第一,完善企业研发项目经费核算的管理制度,更好地认识科研经费的概念,使科研经费得到科学合理的统计与核算。由于科研项目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生产项目具有差异性。因此,需要明确科研项目发生的费用,并对其进行正确的核算。促进企业科研项目的展开,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 

第二,为进一步改进科研核算方法,需要合理有效地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了解其部门对科研经费支出的范围以及核算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完善的核算方法,使其能单独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第三,为加强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沟通,科研部门在科研工作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最终都要体现在一张原始凭证上。然而,财务部门不懂专业知识,只有依靠科研部门提供的凭证进行归类入账。如果科研部门提供的数据或凭证不准确,就会使得财务部门研发经费核算不准确,无法正确入账。因此,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对接的环节至关重要,不仅要规范,还要能协调运作,让两个部门减少信息沟通的障碍。 

第四,企业对研发经费的核算,必须符合财政部、当地财政部门的规定。首先,企业应当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单位,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其次,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的研发项目,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集团公司、由其统筹管理集团研发活动的,企业可以在所属全资及控股企业范围内集中使用研发费用。再次,企业可以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最后,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根据以上规定,进一步加强企业对研发经费的正确核算。

(二)科研经费管理的改进 

第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并详细安排各项项目费用的支出,确保经费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对于科学技术研究人员应详细报销设备,并罗列出不同设备的型号、数量、种类,所需材料等,最后再经过采购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相互合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费用预算。 

第二,在编制过程中,需要提供科研项目的内容、周期、参与人员以及科研项目所要用到的相关设备、经费预算等,为企业科研项目提供更好的经费预算依据,保证科研项目启动后产生的一系列费用,能正确预算。 

第三,企业实施科研项目时,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如要享受税前扣除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必须符合国税总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及当地财税部门的有关规定,税前扣除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其目的在于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行为以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高新企业必需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否则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促使企业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 

第四,在进行科研项目时,如果科研经费预算做出重大的调整,企业相关人员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汇报。完善相关制度,让科研工作人员明确经费管理中的责任权利。企业相关人员凡是涉及到资金管理、资金核算等方面的问题,都应当积极处理各方面的问题,使其得到沟通和协调。另外,对科研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检查与监督,避免浪费情况的出现。这样一来,上级部门既可以及时了解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又能进一步的在检查监督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结束语 

在企业研发管理中,科研项目管理与财务核算管理是企业最重要的一个内容,在实际科研工作中存在着许多问题,针对此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对策。企业应当加强团队意识,强化各职能部门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成本核算以及经费结算的管理起到监督作用,使科研项目能更进一步规范化,为企业科研工作顺利展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李  [h: 0px" />

[2]陈卓.浅谈企业国拨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核算与管理[J].财经界,2013,(4):100-101. 

第4篇

【关键词】 科研经费; 管理体制; 运行机制

近年来,国家投入的科技经费总量不断增长,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从2008年的4 616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1年的8 610亿元人民币,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1.54%提高到1.83%,总量居世界第3位(孙自法,2012)。随着科研经费总量的不断增长,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已严重制约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建立适应科学研究发展规律、激发活力、相对灵活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及管理现状

(一)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及结构

高校科研经费按照来源渠道大体分为两类: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指列入国家、地方政府科技发展计划,并由政府财政直接拨付资助的科研经费;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相关科技计划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等。横向科研经费指承接国外企业或国内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项目经费。以2009年为例,教育部直属高校科研经费收入为276亿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占62.83%(高杰等,2011),这说明高校目前科研经费收入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

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十一五”期间国家拨款来源结构为例,其中科技部主管项目占纵向科研项目的19%,其他各部委项目占41%,基金类项目占23%,军工项目占3%,省级类科研项目占14%。各部委拨款占纵向科研项目的60%。可以看出,国家科研经费拨款管理体制是采用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重大科研经费拨款都是通过国家各部委立项、审批、下拨,经费管理实行财政部及主管各部委双重管理。

(二)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高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多采取科研管理部门、学院、财务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管理科研经费的管理模式。科研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立项、合同、项目实施、验收的组织管理;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科研经费的组织管理及监管;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核算的组织管理。

科研经费一般采用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实施“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单独记账、专款专用”管理体制。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核算基本实现了精细化管理,所有科研项目可按照不同的预算分类,分项控制,分项核算。科研经费核算既可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科目分类核算,也可按照不同主管部门项目预算支出分类的要求进行预算明细核算,实现了所有科研项目核算信息公开、透明,教师通过校园网可及时查询项目收支结余情况,实现了财务核算、查询信息最大化,满足了不同管理者的需要。

(三)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机制及控制机制

为保证科研项目经费安全合理使用,高等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济责任机制及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如:项目负责人经费印鉴备案机制、经费支出报账审批机制、预算审核机制、固定资产验收审核机制、资产处置报废审核机制、科研经费外拨审核机制、银行卡支付劳务费的发放机制、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的运行机制等。完善的运行机制及控制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控制和防范了财务风险。

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的合同管理、招标采购管理为例,该校制定了《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对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授权、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各单位未经学校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各种合同协议。科研管理部门只负责学校组织科研收入的协作合同及预算中明确的外协经费合同的签订。科研经费支出所涉及合同全部由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签订。财务部门设立重大项目资金管理科室,负责对采购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的财务监督,严格控制无合同、超范围、提前支付等现象的发生。合同签订、合同审核归口管理、分工负责,有效防范了由合同引发的各种经济纠纷,有效控制了商业贿赂,防范了资金支付的财务风险。

二、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管理办法过多,执行难度大

国家对纵向科研经费的管理,财政部、科技部等主管部门针对不同的科研项目出台了不同的管理办法,目前执行的管理办法有近20项,如:《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等。不同的科研项目经费,有不同的管理办法,执行较为混乱。以某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为例,2011年末有科研项目6 000多项,有的教师同时承担几个不同类型的科研项目,科研人员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去了解不同的政策标准、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不同的科研报表;财务审核报账人员也要区分不同的项目执行不同的政策标准、不同的预算分类等。这种制度体系,给项目承担单位及承担教师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政策规定多年不调整,严重脱离实际

高等学校目前执行的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大多是2002―2007年间出台的,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是2002年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是2006年的。近年来,科学研究飞速发展,经费总量大幅增加,市场经济的发展更是变幻莫测,但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多年不变,已严重脱离实际,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科研事业以及市场经济。如:2006年现仍在执行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起咨询费标准300―400元/人・天、200―300元/人・天。在当时,这个标准可能很适合,但目前专家咨询费远远高于这个标准。为支付高额的专家咨询费,承担科研项目的教师只能虚报经济业务,造成科研经费列支不真实、虚构经济业务等现象的发生。再如:目前纵向科研项目编制预算都要求遵循《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313号)中规定的开支标准,这一标准是国家2006年出台的,其中伙食补助50元/天,公杂费补助30元/天。近年来,国内物价飞涨,这一标准远不能补偿教师出差的费用开支,特别是野外实习、野外考察,条件极其艰苦,偏低的补助标准甚至影响到教师出差野外搞科研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科研水平的提升。

(三)政府管理权力过大,层次过多,限制过死

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经费预算的审批、调整都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政府对科研经费管理层次过多,限制过死,项目承担单位难以及时灵活应对。以国家地球探测计划项目为例,政府对项目经费管理的层级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科学院(项目办)――学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预算的审核、调整需层层上报,项目大额招标采购,项目办需派人参加。这种层级管理的体制造成科研工作效率极低,经费执行速度慢,影响科研工作进程。有关管理办法规定,预算调整按照立项预算审批程序上报,但目前上报的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方案从未得到过批复,相关规定形同一纸空文,实际工作中根本无法执行。在现实工作中,重大项目从执行到结束需三年左右时间,因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三年前上报的预算与实际执行会有很大差别,但学校管理层基本没有决策权。由于调整预算批复难度大,所以教师只能自己想办法,以虚假经济业务处理。另外,项目结束后形成的资金结余要按原渠道返还的规定也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很多教师申请纵向科研项目就是为了评定职称。2011年财政部、科技部出台了《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政策有些调整,其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如需调整,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但设备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笔者认为此政策简政放权还不够,此办法也仅限于科技部管理的项目,其他纵向科研项目的预算调整审批权还是没有下放。科学研究是一个不断探索发现的过程,科研经费预算及预算执行也应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有所变化,另外市场经济物价水平、先进的技术装备等也是在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所以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程序应力求方便快捷。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比例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管理不科学

高校科研经费按性质可分为:机构投入即国家重点实验室经费投入、竞争性项目投入、稳定性基本科研经费投入。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年可获得国家投入的基本运行费、开放运行费、设备费。竞争性项目经费靠教师申报争取,所以每年收入很不稳定。稳定性基本科研业务费是高校可自主安排的为数不多的科研经费,但其收入比例太少。以2011年教育部所属高校为例,基本科研经费仅占科研经费总额的4.9%。稳定性科研收入一方面是经费比例小;另一方面是资金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体系,按照零余额支付,年末学校未支付的额度全部返回财政,年初返还。近年来,财政部等主管部门采取各种措施,狠抓预算执行工作,加大了对零余额专项经费拨款预算执行进度的监督检查,建立了预算执行与下年预算拨款挂钩的制度。财政部、教育部分别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央教科文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教〔200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行部属高校预算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教财厅〔2011〕1号),文件规定“年底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大于当年预算的,全额扣减已下达的第二年预算控制数;年底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小于当年预算但大于当年预算70%(含70%)的,扣减已下达的第二年预算控制数的70%”。教师争取科研经费很不容易,都担心经费被收缴上去,为实现预算执行进度,年末突击花钱现象极为普遍,这也是造成虚假经济业务的一个原因。科研经费有很多特性,将高校基本科研经费纳入零余额财政支付体系,不符合科学研究发展的规律性。

三、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建议

(一)减少政府管理层次,管理重心下移

在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层级中,高等学校处于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的第一线,他们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自身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最了解,政府应扩大高等学校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权限,把政府部门过多的权力下放到一线的管理单位,充分发挥基层管理单位的作用,调动管理潜能,提高工作效率。政府应通过法律、责任、诚信、利益的管理理念引导科技管理,提高管理效益;通过统一的法规制度、预算管理控制、信用卡支付、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审计等手段,从对科研经费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如:预算审批后,在预算额度内支付劳务费、专家酬金等开支标准应由市场决定。科技创新需要充满活力的人才聘用机制、开放机制,这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应准许科研经费短期聘用高级人才,为科学研究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增加稳定性科研经费拨款,纳入单位基本账户管理

科学研究是探索未知,不断发现、不断探索的过程,需要有稳定的、连续的科研经费作支撑。稳定性科研经费为教师自由探索科学研究提供了保障,是教师的种子基金,是教师承接大项目的储备资金。大多数年轻教师对外很难争取到科研项目,要靠学校稳定的基本科研经费给予扶持,为争取大项目做前期准备。稳定性科研经费的拨款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在高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国家应加大稳定性科研经费的投入比例。另外,稳定性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基本账户管理,允许有一定的沉淀资金,政策应体现稳定、宽松、灵活的特性。

(三)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政策,合理分摊成本

国家现行的科研管理办法,大多规定对课题组成员中有工资收入的人员不准许列支人员性费用。高校科研人员的业绩津贴多为高校自筹经费奖励科研人员,但无法列支在科研成本中,导致了科研经费挤占教育事业费的现象。为完成科研项目,科研人员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作,每一项科研成果都凝聚着科研人员的心血和智慧,科研成本中应体现其价值。科研人员是承担科研任务的主体责任人,国家在制定科研管理政策上,要充分认识到他们在科学研究以及成果转化中的核心作用,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将责任与利益有机结合,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员激励机制。

(四)落实科研管理单位法人责任,构建多层次经济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科研管理单位法人及各岗位负责人经济责任是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制定责任制时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责任制内容要全面,要涵盖单位经济活动的各环节、各层次的全部内容;二是岗位范围要全面,要建立各层次、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科研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制,形成从上到下各层次、各岗位的经济责任体系。三是要建立经济管理的监督体系,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管理中的职责权限,使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监督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各负其责。

(五)建立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稽核和外部监督检查机制

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岗位对会计凭证进行事后稽核审查,及时提出财务风险预警。由于财务报账审核地点分散、岗位多,每个审核人员对财务政策的掌握有偏差,了解的报账信息也有其局限性,很难发现问题。同一报账内容就每个个体来说是合理的,但集中到一起就会发生质的变化。如某大学在外部财务审计检查中发现,某科研项目报销了大量的汽油费,多笔报销累计达几十万元,经审计核查为科研人员虚报科研经费套取现金。类似的现象,内部稽核人员如能及早发现并进行预警提示,就会防止科研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稽核人员可掌握财务核算全部信息,以其独特的视角,观察分析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财务风险,特别是对日常消耗品的报销,如超出一定量及时提出预警审查。在加强内部稽核审查的同时,政府参与引入第三方即中介机构监管机制,在项目执行中期或项目验收期,实施对项目审计检查,促进和规范科研单位的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 孙自法.中国去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8 610亿 居世界第三[EB/OL].http:///gn/2012

/05-02/3860102.shtml,2012-05-02.

[2] 高杰,曲绍卫,杨绮雯.当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投资来源结构及增长态势分析[J].江苏高教,2011(2):40-41.

[3]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S].财教〔2006〕159号,2006-09-30.

第5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科研经费;财务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科学事业单位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有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已日益显现出其不适应性和滞后性,如何在新形势下对科研单位财务管理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创新,已成为许多科研单位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概念、目标和核心

(一)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概念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指科学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有计划地筹集、分配和运用资金,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核算、财务监督与控制,以保证科技管理工作、科研经营活动和科学事业计划及任务的全面完成。它既是科学事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科学事业单位经济管理的核心,也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目标

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单位理财活动所希望实现的结果,是评价单位理财活动是否合理的基本标准。科学事业单位由于占有和使用了社会公共经济资源,而且受国家财政预算的直接管理和控制,因此,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目标的基本内涵应定位在对财政供给的各项资金的合法、规范的申请、使用和控制上。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应该是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完整,财务管理应更多地发挥筹集、配置、运作、调控和监管职能,使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效率更高。

(三)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

单位财务管理主要是贯彻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意志。在预算资金的运用过程中,单位应按财政规定的项目使用,不允许超支、透支和任何形式的浪费,以保证国家资金的合理使用。在收入管理上,单位应将财政拨入资金与其他各项资金严格区分,在管理的力度上,要有不同的层次,核心是管好用好国家资金。而科学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则是单位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是单位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物质保证,也是国家为科学事业单位提供的无偿供给。因此,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是预算资金。

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

1.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按照国家预算法规规定,科学事业单位当年预算应于上年12月前完成“两上”预算的编报,由于时间限制,单位无法准确预测年终结余资金;同时,单位预算是按照“大收大支”的口径编制,由于测算不准确,除财政性资金外,其他资金很难编制准确;另外,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大部分单位依然是用简单累加的方法编制预算,把预算真正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的工作还不够扎实。造成实际收支执行情况与预算产生了较大的差异。

2.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首先,科研项目预算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科研活动的全部成本,项目预算规定的支出内容与完成项目的实际支出内容不能完全一致。其次,项目负责人在申请项目编制项目预算时,预算意识淡薄,主要是凭经验估计,与财务部门协商不够,不能有效地利用财务信息编制项目预算,导致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经济合理,小支出、大预算、预算支出结构不合理等现象时有发生。再次,科研人员的预算法律意识淡薄,缺乏预算执行的意识,认为预算编制是要钱,经费到位后,随意变更项目预算和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导致项目决算与预算差异较大。最后,财务部门对项目预算的控制和监督力度不够,项目预算批复书一般由项目负责人保管,财务部门只是按照财务规章制度监督管理科研项目经费,很难对科研经费的预算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财务管理机制落后

目前,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基本上处于被动理财的局面,财务管理的主动性不够。特别是随着科技体制的改革,科学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已由过去长期靠拨款为主,发展到科研项目经费和其他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甚至还有部分经营收入存在。由于经费来源的多元化,资金项目繁多,在管理上容易造成混乱和困难,导致部分单位收入流失。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

由于科学事业单位普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金额和数量较大,固定资产的清理和盘点比较繁琐,导致部分单位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和盘点,致使虚增固定资产。另外由于单位多元化(外购、自建、自行研制、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形成渠道,容易造成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致使账面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相符。

(四)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

由于科学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单位对使用科研成果形成的无形资产投资,因被投资单位改制、股权社会化等原因发生的增值或减值,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账面投资与实际投资不相一致。有些投资虽然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但未按规定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手续。有的单位对投资管理不到位,未按时行使投资人权利,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五)财务分析不够精确

目前,多数科学事业单位仍停留在传统的“报账型”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仅限于历史数据,对单位的财务活动没有进行预测和分析,往往造成事后算账多、事前控制少的被动局面,使财务管理不能很好地发挥对单位财务活动的指导作用,无法为领导、各级管理层和科研项目负责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数据资料。

三、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创新措施

通过对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可以看出,要进一步加强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降低科研成本,减少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科研项目效益,就必须建立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预算管理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新机制。

(一)强化预算管理

1.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科学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关键是科学合理地编制单位预算,建立科学的预算体系和预算标准。在准确把握科研活动规律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历年财务数据,充分预测预算年度实际情况,为合理编制预算提供科学依据。科学事业单位预算的重点是科研项目预算,甚至单位预算的质量也取决于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首先,科研项目预算要实事求是地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计算项目成本,编制项目预算。其次,要提高科研人员预算编制意识,实行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相结合的项目预算编制模式。

2.严肃认真地执行预算。科学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督促和监督单位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保障资金安全,降低财务风险。严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全面认真地履行科研项目预算,对已批准的项目预算不得随意更改,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科目安排科研业务支出。

3.加强预算监督和控制。在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模式下,单位财务部门要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保证资金安全的运行机制,树立科学理财观念,以预算促项目,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二)建立财务管理新观念

1.科学事业单位要树立财务管理不仅仅是或不主要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思想;树立财务管理不仅仅或不主要是管钱管物,而是人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协调人与人的物质利益是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2.财务管理要在核算和反映的职能基础上加强管理职能,财务管理的职能要从单纯的会计核算型向综合管理型转变。

(三)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创新机制,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将财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1.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学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使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必须制定和完善一套适应不同性质研究工作要求,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目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的当务之急是要适应新形势,尽量统一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尽量统一各类科研计划的预算科目,使各类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和效率能够量化统计。

2.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首先要建立国有资产内部监督制度,并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投资及其他情况的内部监督上,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清查盘点;其次要建立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再次要建立对外投资的跟踪监管制度,及时行使投资人权利,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3.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科学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一是以预防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包括组织控制、人事控制、程序控制、纪律控制等;二是注重程序制约,对主要业务的控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执行、记录、检查等控制程序;三是注重责任牵制,在机构设置与岗位分工时,一定要明确各部门及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并规定责任的惩处及奖励措施。

(四)加强财务精确分析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分析工作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手段。在新形势下,财务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发展的手段,建立起能够适应科研创新需求的财务分析体系,实现经费实时、动态管理,同时,根据科研管理工作的需要,对财务数据进行多层次、多视角的分析,加大财务监督和控制,满足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财务信息的特殊需求,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总之,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严格预算管理、更新财务管理观念、创建财务管理新方法、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取得新成效。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知识经济 

我国高校在知识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而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不利情况都将制约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权利。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 

有些高校缺少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高校知识产权属于多个机构管理,其职能的行使是分散的。许多知识产权机构一般挂靠在科技主管部门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或专职管理人员,甚至有关人员根本不懂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管理实际上处于放任自流、无人负责的状态。 

(二)缺乏知识产权专用经费及有效的政策导向和利益机制 

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维持费、实审费和授权登记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万元。目前,高校中职务发明的专利费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由于课题组具有一定的时间性,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一些有前景的专利由于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二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发明人决定专利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专利。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了对发明人员的“一奖两酬”,但至今许多高校由于经费不落实,对这一规定未能兑现或兑现不到位,影响了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积极性。 

(三)缺乏严格的保密制度 

目前高校在科技活动中,技术泄密问题比较严重。现在高校仍有一些科研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属于学校职务成果的技术资料,私下去从事校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兼职活动,泄漏了高校辛苦得来的成果。而且由于人员流动中有关人员离职后和高校签订的合同方面不够完善,甚至有些人员是借着自己手中所掌握的高校知识产权成果来谋取高薪和好的职位,许多科研数据和成果被流动的科技人员无偿占有和带走。还有一些科技人员故意?昆淆职务成果和非职务成果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把其手中应属与职务作品的成果当成非职务申报专利进行转让等,这样都造成了高校的损失。 

(四)科研成果重复研究多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人员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研工作模式,在选择科研课题立项时,不是以市场经济前景为指导,而是以获得科研经费为目的,忽视查新工作,在不了解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不管研究的课题内容是否重复、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情况下,将他人已完成的项目、已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立项,重复研究,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使高校的科研水平受到严重的阻碍,影响高校开发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所得的“研究成果”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形成产品投入市场后很容易造成侵权,使高校在经济上蒙受损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状况,制约了高校的科技创新。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认识上存在差距,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高校管理和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缺乏了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的程序掌握的不够全面,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战略高度、全局观念,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专门人才。另外,管理人员认识上存在差异,重视程度不同。这些原因,造成多数高校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目前,仅靠部分科研人员自身力量保护、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评价体系不科学,缺乏激励机制 

高校的排名,教师职称的评定等都要依靠科研成果作为必备的基础条件,而专利技术的成果在近几年得到部分确认。科研成果是以、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鉴定和获奖结果等为体系,多数专利技术不作为评价因素。这些不合理的评价体系,影响了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绩效考核,使学校和科研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去增加支出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科研人员又无法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得到有效的回报。 

(三)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不重视专利技术保密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的观念,许多人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意识非常淡薄。研发人员自己不注重保护研发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同时有些人也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技术缺乏保密意识,造成技术泄密,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条件。 

(四)对研发的课题和项目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 

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缺位。研发人员未能及时掌握国际、国内的新动态,并受不同地区、研发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新技术运用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研发的课题缺乏前瞻性,造成项目重复和浪费,科研成果难以实现转化,制约高校科技创新。 

三、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策略 

(一)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部门 

受国外著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启示,目前我国国内高校也开始探索建立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模式。中国科技大学就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专利保护和合同管理为重点,逐步对该校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全面的管理,在理顺产权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规避技术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综观国内的情况和国际的经验实例可以表明,要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流失,减少高校无形资产被任意侵害和流失现象,必须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体系,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 

第7篇

【关键词】 高校; 收支业务; 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22-0114-03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高校办学和师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由此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融资和投资活动,收支业务也越来越频繁和复杂。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指出,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控制,需要重点关注。加强收支业务的内部管理属于事业单位内控的主要内容之一。笔者经过多年的工作、学习以及与同行交流的经验累积,发现目前高校在收支业务内部控制上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本文试图在总结目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加强收支业务内部控制的措施,为高校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建言献策。

一、高校收支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

高校主管单位财政、教育、物价等部门虽然对高校的各项收费进行了较为有效的监管,但乱收费行为仍然屡禁不止,表现在相关职能部门新设收费项目时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擅自立项收费,比如场地出租费、图书馆的图书罚款收入等。如果未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或者未收到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投诉,不少高校都对内部的乱收费行为选择隐瞒,有些高校甚至采取了被投诉、被发现才退钱的办法,这其实是对相关职能部门乱收费行为的默认和纵容。

(二)自收自支,坐收坐支

高校的一些学院、部门把收到的款项直接用于本学院、部门的各项开支,不按照制度规定将收到的款项全额上缴学校,这主要体现在一些办班的费用上。高校下属二级单位将合作单位的经费分成直接从收到的培训费中扣除,把余下的差额上缴学校财务,使该部分款项脱离学校资金管理,出现腐化问题。此外,还有下属单位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创收,并未将所得收入上缴学校财务,直接将该收入用于部门支出,造成资金坐收坐支。高校财务部门发现上述问题时大多已是事后,在已是既成事实的情况下,财务部门如果没有对相关下属单位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容易使下属单位产生侥幸心理,进而一犯再犯。

(三)收入不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试行)》明确指出,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并进行会计的核算,禁止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目前,有的高校二级单位未经学校授权批准,擅自与外单位签订合作办班协议,协议中对学校分成部分提及很少或根本未涉及,造成学校学费收入流失,损害了学校的经济利益;有的高校二级单位利用本部门管理学校资源的便利,偷偷使用小收据把服务收入截留在本部门用于部门的福利,形成账外账;还有的二级单位甚至虚开酬金发放名单去领取劳务酬金,存放本部门再进行分配。

(四)支出业务未真实发生,发票虚开情况较为普遍

目前高校采用项目预算管理。学校预算一经下拨,有些院系、部门就把下拨的预算额度当作本单位可支配的“存折”,想方设法用报销的方式支出。报销时如果会计人员提出某项支出不合适,经办人就将票据拿走,再换其他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票据,直到把项目核定的可使用额度全部报销完为止,而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票据则并不一定是真实发生的相关业务。此外,在对横向科研经费的认识上,很多科研老师存在认识误区,觉得横向科研收入都是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把用于家庭和个人的支出在自己的横向科研经费列支,而这些费用与科研都是不相关的,不属于科研收入对应的支出业务。

(五)大额支出缺乏科学计划,资金浪费严重

各高校为了快速发展,不断扩大基本建设的规模,不少高校在前期没有客观地进行科学论证和决策,最后造成建设过程中资金浪费的现象。比如南京某高校由于前期没有做好调研取证工作,遮挡附近居民阳光,耗资千万打好地基的科技楼被迫停工,距今过去两年依然没有动工的迹象,这给学校资金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二、高校收支业务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制度不完善,执行难

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保证经济管理活动符合其自身规律和法律法规,调整、检查和制约所有经济管理活动所形成的制度体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很多人认为,高校作为一个独立利益主体,利益至上是一个最大的追求原则,高校内部控制职能可以稍微弱化。在这种思想的熏陶下,很多高校的上层领导对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不重视;或者有制度,制度不完整;或者有完整的制度却执行不到位。一旦遇到具体问题,领导强调更多的是灵活性和人情,于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放宽标准,使现行的内控制度如同摆设,失去了原则性。在部分高校,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时常发生贪污挪用公款、公款私存或者为了谋求小团伙或个人利益铤而走险、增加名目、偷改账目或建账外账、搞小金库的不良现象。

(二)财务监督体制比较薄弱,没有完善的监督制度

由于《会计法》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会计监督没有明确的会计法律体系可遵循。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经济活动复杂多变,各项经济活动风险不一,经费来源和经费使用的不同使得财务监督没有统一标准。“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才是一个高校完整的财务监督体系。但在内部监督方面,高校财会人员的权利有限,不能及时地全过程地参与学校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活动,有违纪违法情况难以及时发现,就算发现了也在事后,没有办法做到及时有效地阻止;应该发挥内部监督的审计部门审计力度不大,威信也不高,基本发挥不了审计职责。在社会监督方面,虽然外部审计有效,但基本全是事后的审计,难以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作用有限;也因为会计信息不对称,外部审计很难获取真正的财务信息,或者获取成本太高,社会监督因此失去其应有的作用。在政府监督方面,高校的核心业务是教学科研,其特点是需要开放、自由、独立、宽松的环境,这就要求政府减少行政干预,给予高校更多的办学自,政府监督的难度也由此加大。

(三)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低也是目前存在的客观问题。近年来,高校整体规模增加,财务团队人数也随之增长,然而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思想教育却没有同时提高。虽然上级财政部门规定财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会计继续教育,然而很多地区的培训只有三至四天的时间,就为了应付了事,完全起不到提升财会人员素养的效果,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直接影响财务工作的效率。从高校自身角度来看,学校对财务人员重视不够,仅把其当作教辅人员,而事业单位本身的稳定性容易让人失去危机意识,不再注重学习和提高。同时,由于财务人员女性偏多,大部分在有了家庭后,学习意识淡薄,多侧重于家庭生活,对于提高业务水平动力不足。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进而影响到财务制度的实施。

(四)财务的管理分析职能没能有效发挥

财务分析是运用事业计划、会计报表和预算执行情况表等对大学一定时期内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系统分析、比较和总结,以求得对大学这一时期内经济活动和事业发展状况的规律性认识,然后运用管理会计的职能对财务的工作加以反映、监督、预测和控制。目前,大部分大学基本只重视会计预算和会计核算等,会计的管理职能完全得不到发挥。但是大学和企业同样面临着扩大规模和提升层次方面的双重压力,存在推行管理机制的创新和防范风险等诸多待解决问题。

三、加强高校收支业务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完善高校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收支管理

高校内部应该实行统一的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各项财务制度由财务部门统一制定和颁布,要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同时要保持与时俱进,及时对各项财务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高校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试行)》完善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一经制定,必须从上至下达成一致认识,严格遵照执行。主管领导不能遇问题就讲人情、打招呼,会计人员不能看人下菜、阳奉阴违。财务部门必须做好学校所有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杜绝高校收入流失、支出失控问题的发生,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首先,高校应当执行收费标准审批公示制度,财务部门经学校行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同时就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主管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推行按证收费,将所有的收费项目、标准向公众公示,自觉地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其次,财务处应制定出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后勤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教学院系、机关处室开展各项工作的费用报销标准,对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以此作为各项费用控制最基本的依据,如高校差旅费管理办法、院学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办公经费管理办法等。

(二)健全高校财务监督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首先,以往传统的事后检查、会计监督的形式必须改革,要创建出科学规范的事前预测、会计控制、检查分析、绩效评价的方法系统,从而进一步加快财务监督制度的推行。其次,提高大学审计部门的权限,对学校及其下属单位的内部收支情况和经济效益进行监督,使其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的职权,为学校加强财务监督多把一道关。再次,建立事后惩罚机制,加大财务违法成本。事后惩罚制度的目的在于使那些想违反会计制度的潜在行为者会因为预期的成本高出收益而自动放弃。最后,在政府监督方面,可以考虑建立以巡视制度为主要形式的政府监督体系。当前,巡视制度已成为国家反腐的一把“利器”。政府对高校的财务巡视团队应该包括财政、教育、物价、税收和审计等相关部门。要促使会计尽快立法,使事业单位会计监督在全部监督系统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加紧《会计法》实施细则的研究,提高其操作性,《会计法》和一些相关配套法规如《高校内控制度》的实施要同时强化,真正做到会计监督有法可依。

(三)加强大学财会队伍业务能力的培训

所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种规范都是要人来控制并实现的,因而每一个人都被内部控制所影响,自身的工作也在同时影响着他人的工作和整个内部控制系统。财务工作者要清楚地认识自己在内部控制中的位置和作用,最后才能步伐一致,促使高校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转。所以高校要重视财会队伍的建设,财务部门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动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不能敷衍了事,要真正发挥培训的作用,有所学,有所悟。高校要使财会人员的素养全方位提高,就需要从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观念和忧患意识入手,创建一个思维开放、有超前意识、业务熟练、勤奋和诚实的财务团队。同时,高校要创建一套责权清晰、赏罚明确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并认真落实激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会计人员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规操作的行为不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应该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容忍,促使会计人员自发地去提高自身素质。

(四)提高管理会计在高校收支业务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

管理会计贯穿高校收支业务活动的整个过程:开始是预测工作,为编制财务预算书提供根据;接着是控制,在执行整个过程中进行复核收支并全程跟踪管理;然后是决策,通过比对分析结果提出最优方案;最后是评价,对所有活动进行绩效考核,并对下一个会计期间的决策提供资料依据。可采用管理会计中的部分分析方法,如本量利分析法等为高校未来规划、控制、决策与考核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为高校决策层在紧要时候提供决策根据。对高校近年来财务收支情况的数据进行比对,据此掌握高校的收入构成、支出构成及每一项收支每一年增加减少的变动情况;对财务报表的分析,有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统筹安排,更合理利用资金等。

总之,收支业务是高校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高校财务工作中最基础的环节。只有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做好高校的收支业务管理,才能为学校的资金运作提供保障,促进高校的长远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莫天奇.高校财务管理内控效能研究[J].会计之友,2013(31):113-115.

[2] 蒋星宏,杨莉.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研究[J].财会通讯,2013(10):70-72.

[3] 乔春华.基于高校管理会计的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15(2):68-73.

[4] 唐际艳.我看高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J].财务与会计,2014(2):64-65.

[5] 刘力宏.资金三条线事业单位收支科目结转及分配之精髓――基于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研究[J].会计之友,2015(3):79-83.

第8篇

关键词:高校 财务信息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模式呈现新型化和多元化,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对高校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给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更大的挑战。在新形势下,加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1.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定义及内容

1.1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定义

高校财务公开是指高等学校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财务决策,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财务事项和其他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的财务问题,适时、规范、如实地向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公布的一种制度。

1.2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0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其中第二章第七条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

2.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2.1有利于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我国高校大部分是公办性质,国家财政拨款是经费的主要来源。作为公共财政拨款的使用人和管理者,公开财务信息,增强财务资金使用情况透明度,是高校不容推卸的法定义务,是依法治校、发扬民主、反腐倡廉、实行群众民主理财、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也是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内在要求。高校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可以使得相关人员及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包括教育经费收入支出、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大额度投资等财务动态,不断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2.2有利于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公信力

高校除了实施高等教育外, 它还具有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基本职能,尤其是在高等教育成为社会紧缺资源的环境下, 公众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更有更大的期待与要求。当前,不少高校过于急功近利,盲目扩招,盲目建设,大学精神日益沉沦,头顶的光环日渐褪色,人们一提起高校不再是尊敬,也不是激赏,而是鄙薄、不满。高校如何重拾公众的信任与期待?公开信息是必要的前提之一。及时、准确地公开财务信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才能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提高高校的公信力。

2.3有利于遏制高校腐败、净化高校环境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早已不是往昔的“清水衙门”,吸金能力极强,经手的公共资金极多,在这种环境中,高校已经成为腐败高发区,正如业内人士所称,“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违纪违法案件进入多发阶段,大案要案开始出现。”腐败案频发,其深层根源就是高校财务信息不透明。我国高校的经费来源大多来自政府财政拨款,从法律属性上高校办学经费属于公共财政领域。虽然高校拥有办学经费的自主支配权,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处置。作为公共财政拨款的使用人和管理者,高校有义务对其信息公开,以便于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而且今后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是扩大办学融资渠道,发展多种社会力量参与。高校只有对自身财务信息进行公开,才能使社会力量提高参与热情和实施有效管理。

3.我国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3.1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情况的现状

2011年12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中心《2010-2011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观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高校信息公开规定的各项法定义务为考评指标,对2010-2011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和分析。根据《报告》相关数据显示,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在所有高校信息公开中最不透明。在考察高校是否主动公开了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情况时,112所被观察高校得分全部为零。在考察是否主动公开了学校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时发现,112所高校中有108家透明度测评为零,没有一所向社会主动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和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也没有一家高校公布其财务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情况。此外,高校收费信息的公开度也不高。根据《报告》显示数据,有大约三分之一的被观察高校没有主动公开学校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收费信息透明度还有待提高。

3.2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财务问题一直是高校主动公开信息领域中的敏感问题,在各高校的网站上,财务信息、资产管理公开页面大多被屏蔽或显示“未授权”、“正在建设中”、“无法显示网页”、“数据为空”等,即使主动公开财务信息的,也仅仅是财务规章制度,对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要求主动公开的重要财务信息,如高校经费的使用情况,包括教育经费收入、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财务审计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重大科研课题或大额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等并没有及时公开。

3.2.2财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扩大。目前,高校传统的财务信息公开范围及途径主要在于:通过校园网站公开会计法规和财务制度;通过教代会公开学校的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大额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通过学校文件公开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办法等;通过财务信息栏公布新的财务动态;通过学校的各种会议公开财务信息通报等。但是高校主动公开的这些财务信息仅仅局限于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内部职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需要查阅和获取高校财务信息时,却没有渠道提供相关信息,这不仅侵占了高校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而且使得会计信息披露不具可比性,影响高校再融资的能力,更谈不上实施社会监督。

4.如何加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思考

4.1完善财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财务信息公开的力度

4.1.1教育收费公开。学校在招生、注册、收费等工作时,通过报纸、网络、媒体、及公示栏,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投诉方式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1.2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学校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办法、账务处理程序及资产管理办法等通过学校文件、校园网站予以公开,让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随时查阅,了解相关制度规定,自觉遵守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

4.1.3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公开。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学校应将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大额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及时向教代会进行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将接受的捐赠财产及其使用管理通过公告栏、校园网站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4.1.4招投标信息公开。在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中,学校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条例》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属政府集中采购范筹的要及时要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序列,该公示招标信息的要将采购信息及时在规定的网站、媒介上招投标公告,做到招投标信息公开透明。

4.1.5财务信息公开。学校财务部门应在网站公告栏定期公布往来款项、科研款项到账情况、职工工资、个人所得税扣缴、职工医疗保险查询以及学生奖助贷查询等,方便师生员及时了解与切身利益相关的财务信息。

4.2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拓财务信息公开的新途径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高校会计电算化已进入成熟期,财务管理已发展到以网络技术为基础,以数据库技术为操作平台,以数字化运作为手段的网络财务时代。信息的传递、处理、反馈和更新手段日趋多样化,在传统财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已成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途径必然选择。

校园网作为高校内部信息管理的交换平台,财务信息可以通过校园网、传达、交流。建立一个相对开放、实时、快捷、方便的双向信息交流系统,通过成熟、完善、安全的财务信息和查询系统,将财务网络与校园网络进行连接,把教职工所需的财务信息实时公开。同时,信息使用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借助“信息链接”主动迅速地搜索并获取信息。在利用网络信息手段提高高校财务公开效率的同时,还要注意到信息安全方面的隐患,这就要求财务部门加强网络、硬件、软件等方面的建设,制定可靠的信息安全方案,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个人隐私和切身利益不受侵犯。

4.3加强财务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

高校在通过学校监督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实施内部监督的同时,还应大力发展高校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对财务信息的公开进行外部监督。尽管会计准则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财务信息的公开,但需要有监督机制来确保高校对准则的遵守,防止恶意隐瞒或虚报信息。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接受教育部和社会其他组织的委托,独立进行审计,对高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通过不断完善注册会计师这一社会审计监督体系,以发挥注册会计师在高校中的监督作用。同时,投资人、债权人和银行税务部门及上级教育管理机构也应提高监督意识,防止高校财务报告不实。?

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办学模式和办学体制机制日益多元化,高校财务公开工作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账务透明成为高校财务改革的必然趋势。我国高校还需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财务信息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地向全校师生及社会公开信息,提高财务资金使用情况透明度,促进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

[1]《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29号

[2]李杨. 试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J] 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1(2)

[3] 李清文.关于加强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化研究[J].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9)

[4] “在信息公开中生存”应成高校共识(新华网)2011年12月6日

[5]112所高校无一公开经费来源年度预决算信息(法制网)2011年12月2日

第9篇

(一)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含,下同)以上的(其中设备投资额不低于60%),按项目当年设备技术实际投资额给予3%的资助(如2年内完工投产的给予5%的资助,其中当年按3%兑现,其余在完工投产后补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完工投产后,对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再给予前2年全额资助,后3年50%的资助(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参与制订)。对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

(二)提升优势特色产业。鼓励纺织、机械电子、节能环保、医药化工、食品饮料、铜加工和珠宝首饰产业提升发展。具体政策按政发〔〕18号、政办发〔〕23号、政办发〔〕2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设备技术实际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新建(或提升改造)项目,按项目当年设备技术实际投资额给予2%的资助(如2年内完工投产的给予3%的资助,其中当年按2%兑现,其余在完工投产后补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50万元。其中,对列为年度市工业重点建设项目及工业企业利用原有土地、厂房实施的产业转型项目,按项目当年设备技术投资额给予3%的资助(如2年内完工投产的给予4%的资助,其中当年按3%兑现,其余在完工投产后补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50万元。

(三)鼓励发展低碳经济。对光伏、风力发电应用基地和绿色建筑、新能源示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成效显著并具有推广价值的,分别给予一定的资助(实施细则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市建管局参与制订)。

(四)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对市外引进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企业地方财政贡献额给予80%的资助,并对引进部门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本地产生的总部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以该企业上年地方财政贡献额为基数,其增长超过10%以上部分给予80%的资助,具体政策按市委发〔〕47号、政办发〔〕3号、政办发〔〕1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对新引进的企业总部,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五)扶持软件信息化产业。对新获得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含升级)的企业,按照CMMI2级30万元、3级40万元、4级60万元、5级70万元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对通过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SO27001)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系统集成资质三级以上每升一级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软件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开发项目,经评审验收,按项目总投资给予20%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元。

对当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且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幅,税收入库总额达到20万元、40万元、2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对实施ERP项目并列入市级企业信息化专项计划的项目,经评审验收,按项目投资额给予10%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六)扶持商贸业提升发展。对注册地在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大型专业市场及其他生产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的供地办法。对注册地在市区,且整体经营期在10年以上,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新办或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企业(含专业市场),正常营业(或项目完工)后,按新办企业地方财政贡献或提升改造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前2年全额资助,后3年50%的资助;对实际投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新办或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企业(含专业市场),正常营业(或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投资额给予2.5%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实际投资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新办或提升改造商贸服务企业(含专业市场),正常营业(或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投资额给予3%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50万元。

鼓励知名企业(品牌)入驻市区。对新引进独立核算的知名商贸服务企业,且整体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其新增地方财政贡献前2年给予全额资助,后3年给予50%的资助。对新引进国际公认高端品牌,且整体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分3年给予引进业主(或产权)单位一定奖励,其中前2年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第3年给予10万元奖励。做大做强“·中国汽车市场城”(实施细则由袍江新区管委会修订完善)。

鼓励早餐饮食服务企业入室规范经营,对符合卫生、节能环保、食品安全等条件的早餐饮食服务企业给予一定资助;对放心早餐定点企业地方财政贡献前3年内给予全额资助(实施细则由市商贸办牵头制订)。

(七)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文化产业集聚区(基地)的开发区(新区)、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文化产业集聚区(基地)的新增企业,2年内按现行市与开发区财政体制结算市所得部分给予50%的一次性奖励。对荣获国家级、省级以上政府奖项的原创数字动漫和创意作品,分别给予一定的资助;对在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首播的动画、影视的原创作品给予一定资助(实施细则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牵头制订)。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

对各类投资主体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青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笫一道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创意文化产业基地、困难文化企业,如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或土地资源兴办文化产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可暂不变更。鼓励文化经营单位利用自有土地资源进行产业开发,在确保原有文化设施面积的前提下,文化单位可对现有的土地进行经营性项目开发建设,其土地使用权应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按此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规费后的净收益,经市政府批准后全额用于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因旧城改造拆迁文化设施的,由拆迁人按拆迁政策规定给予补偿。规划、国土部门根据文化设施建设的需要依法规划、供地异地建设。

(八)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对新建纳入旅游发展规划的重点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不含酒店、饭店、度假村等),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投资额给予1.5%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50万元;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完工后,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重大旅游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对新评定5A、4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白金五星、五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创建特色街区。重点支持创建历史文化、旅游休闲特色商业示范街。对列入发展规划的特色商业示范街区建设的重点项目和符合特色街区产业定位的企业(经营户)给予一定的资助(实施细则由市旅委牵头,市商贸办参与制定)。

利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集体农业用地兴办生态旅游项目的,只要不改变农用地权属和性质,集体经济组织可在自愿基础上以农用地租赁或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与投资者合作经营旅游企业。

(九)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对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总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且基地内产生的年运输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自经营之日起物流基地内运输企业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3年内由财政给予基地60%的资助。

对产业集聚区内的物流企业,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纳入试点物流企业名单,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对省重点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大型物流企业(投资1亿元以上)可以享受工业用地政策。

(十)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资助和对应用成绩突出企业的奖励,以及扶持网络经济发展等(实施细则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工商局参与制订)。

加强与网络运营商的合作,积极吸引市外银行向我市中小企业扩大放贷比例,增强我市中小企业获贷能力。鼓励满足条件的企业组成联合主体,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网络联保贷款,进行自助融资,缓解资金瓶颈。

(十一)转型发展服务业。对主辅分离新设立的三产企业,第1年按其经营所得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80%的资助,第2、第3年比上年增长部分给予50%的资助。鼓励制造企业二、三产分离,对分离后的服务企业,其自用生产经营房产缴纳房产税、占地面积较大的服务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设立初期的3年内给予减征。

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重点鼓励重大服务外包项目投资,培育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修订完善)。加快实施二环线内工业企业提升转型搬迁工作,具体政策按政发〔〕33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推进企业梯度发展

(十二)扶持工业重点税源企业。对独立纳税工业企业(实施主辅分离企业可按纳入原纳税企业统计)当年实际入库税金2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5%的,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5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5%的,给予不低于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1亿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5%的,给予不低于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设立年度工业企业亩产税收奖。对独立纳税工业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金1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5%以上、亩产税收贡献排名前10位的,按企业当年实际入库税金一次性分别给予第1至2名1.5%的奖励、第3至6名1.3%的奖励、第7至10名1%的奖励(本款与前款不重复奖励)。

(十三)扶持建筑业重点税源企业。对独立纳税建筑企业(实施主辅分离企业可按纳入原纳税企业统计)当年实际入库税金1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5%的,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3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5%的,给予不低于1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5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5%的,给予不低于2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四)扶持服务业重点税源企业。对服务业独立纳税企业(实施主辅分离企业可按纳入原纳税企业统计)当年实际入库税金1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0%的,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2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0%的,给予不低于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3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0%的,给予不低于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5000万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超过10%的,给予不低于1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五)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对列入重点培育的成长型中小企业,2年内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全额奖励(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旅委、市商贸办、市建管局参与制订)。

金融机构每年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速应超过同期全部贷款增速,其中银行和各农村合作银行应超过5个百分点,市区中小企业专项贷款的承办银行要按每年不低于20%的增长速度扩大规模。各银行有条件的也可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专业性银行机构,重点支持生产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性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科技型、特色型中小企业,以及处于初创期、种子期的微小型企业。

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在现行执行利率的基础上优惠5%至20%,原已约定的利率不得擅自上浮,更不能巧立名目增加企业负担。对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的贷款,其利率上浮幅度控制在同类企业贷款的80%以内。金融机构应根据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频率高的特点,尽量满足其合理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不得设置最低贷款额度限制。

对列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范围的银行,以上年度该银行的小企业贷款月均余额为基数,按小企业贷款比上年净增额的0.5%以内给予风险补偿(含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同时对小企业贷款增加较多、风险控制较好和追偿债权有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适当奖励。对承办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的银行,发生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损账的,按2%以下部分补贴40%、2%至3%部分补贴30%、3%至5%部分补贴20%的标准给予损帐补贴(对担保机构的损帐补贴参照执行)。

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对小企业贡献突出、考评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企业利润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3年内可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资助。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政府对有权限的税费,经批准后予以减免。

(十六)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和兼并重组。对企业上市融资并实际用于市内生产经营的,按实际融资额给予2‰奖励,其余政策按政发〔〕43号文件精神执行。对企业实行承债式并购重组的,按并购重组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超过上年部分,连续3年给予资助,特别重大的承债式并购重组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具体政策按政办发〔〕148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企业在合并、分立、兼并等企业重组过程中发生转让企业产权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企业在合并、分立等重组过程中,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分立后的企业承受原企业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凡来投资的市外企业在收购、兼并、重组本市企业过程中涉及存量土地、房产转让,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涉及交易的有关费用一律免交(不包括原先优惠的地价应补交的差价)。

(十七)扶持企业做强做优。设立市行业龙头骨干企业100强称号,分别按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确定相应的评比条件和数量,每年开展动态评比活动,并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市发改委和市建管局参与制订)

培育工业龙头企业,其当年实缴税收超过市本级平均增幅部分地方所得等额奖励给企业(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牵头制订)。

对建筑企业获得特级资质的,给予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建筑企业独立承包创“鲁班奖”、“国优工程”奖项目的,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国家级工法的,给予企业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独立承包创省级优质工程项目的,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独立设计创国家级优秀设计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建筑企业在市外承揽工程业务的,按企业利润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给予30%的资助;建筑企业完成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比上年每增加100万美元,给予企业5万元的资助。

三、推进自主创新

(十八)创建公共服务平台。对依托产业集群、工业园区或中小企业集聚区建立,满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产品设计、研发试验、检验检测、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服务,经行政认定并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九)鼓励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重点支持清洁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分别给予2万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国外专利加倍奖励。对企业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省专利示范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企业成功开发省级以上首(台)套先进技术装备项目或对国家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产业化的,投产年度起,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前2年给予全额资助,后3年给予50%的资助。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除企业技术研究开发费用财税扶持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和专利资助按本意见规定执行外)继续按市委发〔〕49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积极支持科研体制改革,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十)鼓励实施品牌战略。对当年行政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中华老字号”的,按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20%的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行政新认定的“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出口名牌”、“浙江老字号”的,按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10%的奖励,最高奖励额不超过10万元。对上述品牌企业参加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经贸委、市商贸办组织的境内重点展览会的摊位费给予全额资助(同一展览会每家企业最高资助3只标准摊位)。

(二十一)鼓励企业研制技术标准。对承担组建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或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政府、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牵头制订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牵头修订并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同一编号标准的修订只奖一次,对同一企业制定的同一级别(同一编号系列)多项标准的,按该级别奖励标准的1.5倍奖励,同一内容标准转化为上一级别的标准,不再重复奖励。

(二十二)鼓励引进和培育创新人才。加快引进职业经理、信息软件、国际贸易、现代物流、会展策划、服务外包、建筑设计、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才居住证制度、市级拔尖人才选拔、租赁人才公寓、享受经济适用房(住房补助)、子女就学、家属安置、科研经费等方面,与引进科技人才享受相同政策。引进人才因公、因私出国(境)证件纳入绿色通道快捷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参加工作的,出国前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经批准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性科研经费补贴,其中国家级为12万元,省级为8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由市财政给予每人不低于3万元的生活补助费和不低于5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对出站后留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博士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科研补贴。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外智力,属重点项目的由市财政按国家或省外国专家局提供的资助额度给予1:1配套资助,属一般项目非专家组织推荐项目的给予2.5万元经费资助,属一般项目专家组织推荐项目的给予2万元经费资助。

鼓励企业自主或与高校等各类机构合作开展职工培训,并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文化人才引进(含培养费用)由市财政负担部分从市级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对被评为省特级专家或市高级专家的,每年每人给予3万元的科技经费资助;对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的,培养期间每年给予1.5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对被评为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市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每年根据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对用人单位在职培养各类人才继续实行经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每培养1名国民教育系列博士生,资助2万元;每培养1名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生,资助1万元;对培养高技能人才采取分类分级奖励;对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十三)鼓励人才创业创新。对落户的留学人员和博士学历人员,按规定给予创业资助。对市科创中心和留学生创业园引进的创新型领军人才,根据引进科研项目情况,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可申请100万元创业科研启动资金、100平方米工作用房和100平方米左右的生活用房。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我市科创中心、创业园实施转化的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科技人才,可申请最高为10万元的创业科研启动资金。列入“市330海外英才计划”的对象,其扶持政策按“市委办发〔〕38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拥有专利技术、科技项目,来我市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进行投资合作、技术参股,且合作期限在5年以上,户籍、人事关系不转的市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在实施合作2年以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其进行考核,对地方贡献较为明显的,给予8至1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合作单位各负担50%。对被评为“突出贡献人才”的,由市委、市政府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省特级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市里再给予1:1配套奖励。对市拔尖人才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在其任期内提供不少于1次的疗养休养活动,同时每年为其安排1次高标准体检。

四、推进节约集约发展

(二十四)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对市“循环经济850工程建设计划”的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成效显著并具有推广价值的,按项目设备实际购置额给予20%以内或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以内给予资金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60万元。

(二十五)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对企业节能和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完工后且效益显著的,分别给予设备实际购置额20%以内和项目实际投资额5%以内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60万元。对实行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也给予相应资助(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制订)。

严格执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暂行办法》,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凡未完成年度节能考核目标的企业,按标煤折算成电量分档收取超能耗资金;对未完成年度节能考核目标且排序处于后20位的企业,加倍收取超能耗资金。所征收的超能耗资金划入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二十六)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对燃煤热电企业燃煤热电脱硫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按项目总投资给予70%以内的资助,每台热电锅炉最高资助额不超过700万元。具体政策按政办发〔〕29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实行“奖罚挂钩”的考核机制。对新建污水、废气、噪声等环保治理项目投入,按项目投资额给予5%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对列入省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环境治理项目,经验收合格,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凡经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量,给予一定的资助,对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企业给予处罚(实施细则由市环保局牵头制订)。

(二十七)引导企业清洁生产。对列入省级清洁生产计划的企业,经验收合格,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经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考核认定的绿色企业,再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对上述投资金额较大的企业,以及污水、垃圾、污泥收集和处理企业,报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二十八)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完成拆除属“三高一低”的整体生产线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不含列入市区二环线内“提转搬”计划的企业),以企业(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核定的生产能力及设备投资额为依据,按评估机构评估的落后生产能力资产净值给予5%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制订)。

(二十九)推进节约用地。允许建设项目分期实施的企业在审核确认后分割办理土地契证,在足额缴纳已建成投产的建设用地契税,规划部门划定分割地块红线的前提下,允许分割办理已建成投产的建设用地土地权证。

对原出让的工业用地(含优惠出让的工业用地),在土地使用权人及工业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行业类型进行调整,行业类型经工业主管部门认定,并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土地出让价不作新的调整。

(三十)鼓励产业集聚发展。鼓励经济开发区(新区)创建国家特色产业园区(基地)。对成功创建国家特色产业园区(基地)的经济开发区(新区),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2年内根据园区(基地)新增企业按现行市与开发区财政体制结算市所得部分给予50%的一次性奖励。加快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实施细则由市经贸委牵头制订)。

对获得省级以上区域名牌产业集群的产业龙头企业且当年实际入库税金比上年增长超过15%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属于省级产业集聚区内鼓励发展的企业,自新认定之年度起,3年内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照顾。对重点培育发展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用地,可以设置必要条件实行“挂牌、拍卖”供地。

五、推进对外开放

(三十一)鼓励外地企业来投资。对市外企业(含我市企业、个人在外投资设立的企业)在市区投资新办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项目给予本地企业同样的政策扶持;对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独立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得第一笔应税收入当年起,前2年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30%的资助,后3年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15%的资助;对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

(三十二)鼓励重大外资项目引进。对当年新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注册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按期到位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不低于10万元的资助;对注册外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且按期到位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不低于40万元的资助;对注册外资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不低于80万元的资助。其中,在注册外资首期出资额到位当年,按注册外资首期出资额占注册外资的比例和资助档次给予资助,其余部分在项目竣工投产当年给予资助。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

(三十三)鼓励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对高新技术产品自营生产出口企业,年度高新技术产品净出口额比上年每增加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的资助。

对市以上出口名牌企业境外注册商标费用和产品国际认证、社会责任认证等费用给予全额的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三十四)鼓励开拓国内外市场。对企业参加经市政府批准组织的境内外重点展览会的摊位费给予全额资助(同一展览会每家企业最高资助3只标准摊位,已享受省、中央资助的不再予以资助)。

第10篇

【关键词】 医院;科研管理;体会

1 强化科研意识,健全激励机制

医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政策来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把科技创新工作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为科室、个人明确任务、目标,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将每个人的科研立项、科研成果、论文等科技指标与年终奖励、晋职晋级、立功受奖等挂起钩来,以实绩论优劣。近几年,我们先后完善、制定了《科研管理实施细则》、《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和出版著作管理办法》和《科室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对科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并将相关激励机制写入有关规定,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科研管理规章。2003年以来先后给7名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记功奖励,8人优先晋升职称,23人优先分房,44人受到特质表彰等,同时有12人因未达到预定目标而受到相应处罚,大力弘扬了科技兴院之风,营造了良好的科研氛围。科学、规范、约束的管理手段也为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1]。

2 运用科研载体,加速人才培养

医院要振兴,科技是先导,人才是关键。近三年,医院通过多种方式,送培硕士、博士研究生53人,同时引进硕士以上人员20余人,他们均具有较高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善于汲取新知识,思路活跃,对他们来说,最大的吸引力是为其提供事业发展和科研进步的机会。医院非常重视发挥研究生作用,在学术上,充分倾听他们的意见;在科研工作中,积极支持鼓励他们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并给予经费上的资助;抓住军区“人才培养工程”等契机,切实把基础打好、潜力大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推到培养一线,逐步培养出一支技术过硬、科研水平较高的科技队伍,为科技兴院提供人才支撑,并通过各种手段,为他们创造施展才华的空间。三年来,先后有30项研究生申请的课题获得各级立项,其中6项课题获得军区或省级的基金资助,使研究生真正成为医院临床科研的主力军,使科研工作作为高学历人才培养的载体,两者相辅相成。

3 发挥辐射作用,整合学科资源

学科建设是一项带动全局的基础性工作。科研管理需要在对学科进行科学、有效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方向和自身优势,进行学科资源整合,统筹安排课题,整体规划和政策倾斜。加大对重点学科的科研投入,促进重点学科建设,形成优势显著、特色鲜明的优势学科群,并充分发挥其学术引导和技术辐射作用,带动其他学科。我院骨科是骨科中心,设三个病区,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多,病种和患者数多,有很多很好的科研题材,但病区分散,没有形成合力。今年初院党委制定了“骨科中心五年发展规划”,提出全中心人员共享科研资源,由中心主任具体制定和分配科研任务,并纳入量化考评,通过科学组织,今年就获准立项2项浙江省重点课题和1项军区课题。

4 紧密结合临床,突出应用研究

以提高医疗水平,增强专科优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应用性医学研究。在选题时紧紧围绕医疗工作和市场需求,充分利用“军字一号”信息化系统提供的“医院知识仓库检索数据库”、大量患者信息和高效率的统计分析功能,从大量患者蕴含的丰富科研信息中,准确地找出极需解决的、有重大价值的临床问题,针对诊断、治疗过程中某些薄弱环节和技术难点进行攻关,真正使科研来源于临床,服务于临床。痔疮、肛裂、肛瘘、直肠息肉等是常见病、多发病,传统治疗方法需住院手术,疗程长,费用高,也增加患者的痛苦,我院理疗科检索到相关信息后,依据物理学原理,自行研制开发了“ZZ型综合肛肠治疗仪”,将高频电容场技术用于了肛肠疾病的治疗,可以不开刀、不住院,门诊一次性治愈上述疾病,减少了患者经济负担、手术痛苦,节约了时间,不影响工作,深受广大患者好评,《ZZ型综合肛肠治疗仪的研制》获得了军队科技成果二等奖。近几年在军内外进行了大力推广应用,每年举办12期“全国肛肠疾病物理疗法培训班”,并在临床实践中不断地改良和升级,目前已形成了第六代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及海外,给医院带来了3 000余万元效益,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5 瞄准“打赢”目标,攻关军事医学难点

坚持“平战结合”、“结合临床、贴近实战”的原则,加强在卫勤重难点科研课题上的攻关。这既符合上级加强军事斗争卫勤准备的要求,又比较容易产出成果。医院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讨论和拟定军事科研课题,近两年确立了12项军事医学科研课题,投入经费近100余万元,各项课题按照预定方案进展顺利。如《海训单兵药盒研制及应用》课题已形成实物,具有体积小、便携带、多功能、疗效好的特点,在2004年福州军事科研成果展示会上参展,受到了很高评价;《野战医疗所装备整体装卸系统应用研究》,先期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发表了3篇论文,研制的装卸载系统初步应用效果明显,大大节约了劳动力、缩短了装卸时间,正在申报军队后勤科技创新奖;《高速公路交通伤与战伤快速救治系统研究》课题已进行人员培训和模拟演练400余人次,院前急救和院内救治体系得到完善,大大提高了应急机动和创伤救治能力,已研制出的带压力显示可自动报警报的“止血带系统”,目前在临床试用,效果显著,现正在研制“自动快速输液系统”,并获浙江省科研基金资助以深入研究。

6 依托院校优势,搭建科研工作新平台

高等院校有着较好的实验条件和足够的患者可供选择与观察,是产生课题的土壤[2]。加强院校合作,充分做到优势互补,使医院的科研向高水平发展。通过借梯上楼,搭建新的科研平台,来提高科技人员的科研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呼吸科陈博士利用浙江大学医学院实验条件和技术优势,开展了《肺癌转移中粘附分子和T细胞活化抗原表达的临床研究》,发表了论文26篇,并在军内外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推广,获得2005年度军队医疗成果二等奖。“不唯我所有,但为我所用”,采取与驻地医科大学联姻的办法,得到人才、技术、设备及经费支持,保证了重大课题顺利完成,既弥补了科技人才和经费的不足,也提高了医院的科研水平。在科研管理方面,我们也积极与大学接轨,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科研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学校在课题立项、经费投入和成果申报等方面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与帮助,使我们开拓了视野,增加了知识,拓宽了科研经费来源的渠道,提高了科研管理水平。

实践证明,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是贯彻执行科技兴院方针的重要保障;规范化科研管理,增加资金投入是科研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学科建设,紧密结合临床是多出成果的便捷途径;瞄准“打赢”,抓紧军事医学研究是当务之急;重视人才培养,加强院校合作是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的重要条件。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财税政策

基金项目:2015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5C28)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9月27日

一、引言

东莞作为一个中小企业制造名城,在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大格局下的高速增长之后也步入“新常态”,正处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爬坡越坎阶段,产业层次整体不高的局面亟待改变,突破关键就在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能否准确识别阻碍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瓶颈因素,并采取适宜的措施予以消除,无论是对于中小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还是东莞经济的转型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东莞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现状及影响因素

(一)东莞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现状

1、创新活动的研发投入强度不够。企业的自主研发投入是技术创新的核心基础,技术创新是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因素。本文以研发费用与企业销售收入比值来说明创新活动的科研经费投入强度。根据以往的经验,研发费用不足销售收入1%的,企业难以生存;达到3%的,企业可以勉强维系;达到5%的,才有可能与其他企业竞争;而只有达到8%的,才有机会发展壮大。通过对东莞在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企业中的惠伦晶体、正业科技、硕源科技、粤林电气等8家资源较丰富的企业财务年报的测算,近三年研发投入平均也只有4%上下,而其他数量众多、资源贫乏的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就更不乐观。

2、创新成果有限,产业化程度低。由于东莞过去多数民营企业以出口加工贸易为主,从事低附加值的生产环节,没有掌握核心技术,整个产业链也比较低端,导致中小企业长期未能形成良好技术创新意识。尽管在大众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状况明显好转,但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经济资源先天薄弱,导致技术创新的研发投入严重不足,直接影响技术创新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即使企业形成了专利技术,由于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不健全、创新成果商业化与产业化程度不高,导致许多授权专利成果只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完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进一步削弱了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的积极性。

(二)东莞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影响因素

1、企业经营成本过重,融资困难。节能减排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导致各类生产材料、能源价格上涨,用工荒致使企业人工成本迅速增加,在各种生产要素联合涨价的压力下,中小企业运营成本也大幅度攀升。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对宏观经济形势更加敏感,在外需低迷、内需收缩的局面下,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自2011年第一季度开始下降到100以下,至今仍然未超过100这一“枯荣线”。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由于天然高风险性和规模弱势,在经济不景气且经营持续成本上升情况下,很容易出现资金短缺,靠自身积累获得技术创新资金比较困难;同时,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倾向于为大型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以降低贷款风险,加上风险投资、信用担保制度等还不够完善,以致中小企业外源性融资渠道极其有限。中小企业受制于资金短缺,难以制定和实施长期的技术创新规划,是一直以来限制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瓶颈因素。

2、中小企业创新人才基础薄弱,人才流失严重。尽管中小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城镇就业岗位,但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吸引力明显不足。因为中小企业无论工作稳定性、薪金待遇、职位晋升等方面在短期内都无法和大型企业相比,导致多数高素质人才不愿意选择高风险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就业。根据课题组成员对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的随机抽样问卷调查显示:企业员工本科学历绝大部分都未超过50%,这对于以创新为使命和生存手段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无疑折射出人才储备不足。代表东莞最高科技水平的松山湖开发区中小企业况且如此,其他镇区的中小企业人才资源就可想而知了。由于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有限,企业并未进行系统的职位分析和职位价值评估,导致制定薪酬制度不合理,绩效工资或期权没有起到足够激励作用,同时企业内部人才培训体系不完善,影响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以上原因都是加速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流失的主要因素。

三、东莞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财政科技支出强度不够。近年来东莞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的背景下,财政科技支出绝对量不断增加,对企业的科技扶持力度持续增强。由于无法获得具体的中小企业创新财政科技投入,但东莞是中小企业制造名城,所以用总的财政科技拨款数据来替代中小企业财政科技支出也不影响总体判断。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用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地方财政总支出比例来衡量。深圳作为产业转型升级成功典范的创新之城,近五年深圳市财政投入科技创新的资金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基本维持在5%以上高水平,带动了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稳步提高。如图1所示,尽管东莞的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不小,相对强度基本都在3%以上,但是和深圳这种标杆性的创新之城比较,差距还是十分明显。在2009~2013年度期间,从绝对财政科技投入来看,东莞的最高投入年份是2012年的18.54亿元,而深圳即使是最低投入年份2011年也有70亿元;从财政科技投入强度来看,东莞除了在2011年的财政科技投入强度略微高于深圳之外,其他的四个年度都远远落后于深圳。所以东莞在财政科技投入强度上有待于加强。(图1)

(二)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财政政策不到位。目前,东莞还没有建立起健全的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投融资体制,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缓解。首先,财政补贴的重点本应向吸纳就业和促进技术创新的中小企业倾斜,而在实际操作中,财政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惠性,财政补贴面广量小,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非常有限;其次,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杠杆效应还不突出,还不能够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整个信用担保体系的大发展。尽管政府财政直接投资设立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有一定规模,但是对互助担保机构投入不足,对再担保投入建设滞后,也影响了财政资金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杠杆作用,不利于形成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灵活有效、面向市场的担保机构体系;最后,财政扶持推动担保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建设滞后,同时由于创新性中小企业具有天然的高风险性和规模劣势,最终导致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资金融资扶持积极性不高。

(三)政府采购政策不利于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是“需求拉动”政策,既可以为中小企业创造稳定的市场需求,降低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风险,又可以通过其示范效应引导全社会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有极大促进作用。虽然东莞政府采购制度也有鼓励自主创新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政府采购比例不高,同时缺乏可行产品认证制度和自主创新企业评价标准,且政府采购实施细则也不够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扶持作用并不明显。

(四)税收优惠政策中小企业难以享受到位。现行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侧重所得税为主,流转税优惠相对较少,且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覆盖面窄、优惠力度较小、设计内容分散、扶持环节较片面、地方财政执行力度也不够,导致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效果不显著。同时对人力资本加速形成的税收激励措施也不够完善,削弱了科技人员的创新意愿等,增加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投入的负担和风险。这种不以科技研发投入为核心优惠对象的税收政策,容易脱离激励科技创新的初衷,也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培养的成效和质量。

四、完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财税政策建议

(一)建立稳定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东莞近年来财政科技支出的绝对总量虽不断增长,但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财政支出的比重相对量却波动幅度过大。政府应该通过地方立法明确规定每年财政预算中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并且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预算财政支出的比重不得低于5%,实现财政科技投入的制度性增长,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支出的导向作用和乘数效应。同时科学合理编制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并加强预算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预算中安排的中小企业财政科技创新支出能够得到严格的执行。另外,在提高地方政府对中小企业财政科技投入的同时,必须确保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

(二)健全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体系。地方政府除了继续改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这种传统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也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比较新型的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是金融机构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所以政府要从政策层面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就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引,贯彻政府主导的理念,建立健全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新增贷款担保而产生的风险,财政给予担保风险资金支持,通过这种财政资源配置给政策性担保、再担保机构,间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应该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及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其风险投资机制,并聘请专业的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运作和对其所投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立体构建“拨、贷、投、贴”的财政金融联动投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支持。

(三)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政府采购政策可以为创新的中小企业提供稳定的产品市场,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研发风险和市场竞争风险。因此,地方政府应该制定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政府采购规模占GDP的比重,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同时逐步完善《东莞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等配套措施:一是要建立对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证制度,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专用采购目录和采购比例;二是要初步探索中小企业创新产品的“首购”和“优先购买”制度,以便降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市场竞争风险,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开拓市场;三是要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准入条件,比如降低单笔采购合同金额,降低对企业资质信誉的要求等,并适当给予其投标价格一定优惠。

(四)加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力度。国家近年来大力推行结构性的减税,多项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也陆续出台,但经济下行压力局面依然十分严峻,中小企业经营依然困难重重。东莞作为中小企业制造名城,应该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便于促进中小企业在有限财力中加大创新投入,释放更大经济活力。建议允许科技创新型的中小企业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借款利息支出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列支,并可以无限期递延扣除政策。科技开发准备金用于企业研发、引进技术吸收、知识产权保护利用、技术培训等方面。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时更新设备,允许其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同时对技术转让或提供技术服务实行免于征收增值税。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三年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财税部门要提高对中小企业税务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减少中小企业获得创新税收优惠的成本,把提升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培育税源的重要保障。

(五)完善科技创新人才优惠政策。高水平的科技人才是中小企业创新的源泉,所以政府不仅应该鼓励企业对现有员工进行再教育培训,而且应该为中小企业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搭建平台,提高科研创新人才的优惠待遇。因此,东莞地方政府可以对中小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实行一定配套补贴,对于企业购置的用于员工培训的设备等投资提高贴息贷款,以降低员工培训成本。在提高科技创新人才的优惠政策方面,对中小企业发放给科技人员从事科研创新活动的各类奖金、津贴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对中小企业科研人员参与自主创新项目所取得的收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因参加研发项目所获得的奖金和专利权等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可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一定比例的税收返还。同时,应进一步完善企业科技人才在子女入学、住房福利补贴、户籍、医疗保健、职称评审、科研经费资助等方面配套措施。

(六)建立财税政策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大力推进绩效评价,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绩效意识,切实加强对财政专项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的监督检查。东莞政府应首先明确划分权力与责任范围,组织财政、审计、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联合调查组对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其次,结合东莞中小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实施细则、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考评管理要求,推进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建设。在财税政策实施之前,对科技创新型的中小企业进行科技资金申请流程和使用范围进行辅导,同时不定期的进行常态化期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寻找原因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最后,项目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估,其结果也同时作为今后立项、确定预算及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

[1]贾康.论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J].税务研究,2015.1.

[2]陈华.山东省运用财税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14.45.

第12篇

关键词:实验平台;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科技发展

中图分类号:G717?摇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6-0211-02

实验平台是职业院校教学的重要环节[1],而目前职业院校实验平台建设存在很多问题,所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充实实验教学内涵建设,注重实验教学质量,把握实验教学的发展趋势,是职业院校在教学方面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几年来,我校根据企业工作岗位的需求,在实验教学平台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努力打破传统教育偏重书本知识的传授方式,避免灌输太多,过分依赖书本,培养的学生缺乏创新精神及创造能力。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实验教学平台的建设,提高实验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来改变这种状况。

一、目前我校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

精品办学、培养一流素质的大学生是职业教育的基本目标。而我校高等教育长期以来形成的一套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思想观念,已经不能适应21世纪人才培养的需要。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学院学生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不少学生在本科阶段实验训练不够,动手能力不足。究其原因,主要表现有如下几个方面:

1.“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传统思想的影响。实验教学被置于从属地位。实验内容验证性实验偏多,而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偏少。教学方法历来是学生按照规定的实验方法与步骤读取数据和得出结论。对实验质量的评价,主要是看结论是否与书本一致。这样做的结果是,学生在整个实验过程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实验结束后,很多学生不会设计实验,也不会观察、分析问题,根本起不到对创新能力的培养,效果很差。

2.实验教学本身没有建立起科学的教学体系。在高校的整个教学计划中对实验教学很少做全面、系统、科学的考虑与安排,缺乏完整而又相对独立的实验教学计划,各门课的实验安排不当、主次不清,很少重视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衔接,从而难以达到实验教学过程整体结构的优化。

3.实验平台建设较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超常规发展,实验教学建设滞后,实验教学环节薄弱,导致学生实验动手能力不足,科研素养和职业素质不高。使得毕业生进入工作岗位后,普遍感到培养费劲,影响了他们以后工作岗位的科技创新能力。

4.实验平台建设投资少。很多实验设备陈旧,测试手段落后,在数量上也不能满足实验需要,各专业、学科间设备资源不能共享,浪费严重。

5.教师科研经费少。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低,承担科研项目少,导致职业院校科学研究经费不足。

6.学生实验教学资金投入不足。学校用于每个学生的实验教学费用不足,于是产生了目前职业院校学生在开展学生毕业设计时存在的以下几个主要问题:①无毕业设计科研经费;②实验方法选择的不合理性;③课题设计的盲目性;④对实验结果不能给予客观科学的分析。

二、加强实验教学平台建设策略

针对目前教学平台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如下改革,旨在提高实验平台建设水平,具体措施如下:

1.改变传统教学观念,提高实验教学理念。高等职业学院实验室承担着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施素质教育[2],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任务,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等学校四大支柱(师资队伍、实验室、教材和图书信息)之一。因此,以加强学生自身素质为核心,改善实验室环境为依托,提高实验室指导教师素质为保障,建立起一套长期有效的学生科研实验室教学模式,为我院学生科研及创新能力培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依据。

2.提高职业学院教师的科研能力。要建立实验指导教师的长效激励机制,为其施展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创造条件。完善实验室教师工作的考核办法,主要考评实验教学的效果、实验方法的创新、实验室的管理质量、实验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3]。健全的激励机制和科学的考核评价,可以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对于指导开放实验项目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给予开放工作量补贴。我校应依托生物化学工程学院生物化学研究所,集中资源建设本院学生公共实验教学平台,利用有科研经费的老师,对即将开展毕业设计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短期培训,通过理论讲述加强学生对科研的认知,从而带动他们的创新能力,通过实验操作讲解使之了解每个实验的实际用途及意义。这样使得我院学生在有限的资金与时间下,尽可能的少走不必要的科研实践弯路,提高科研实践质量,从而更好的完成学院学生的教育科研工作。

3.强化学生科研实践能力。学生科研主要分基础验证实验、综合设计实验和创新型实验3个层次。在开展毕业设计课题前,对其进行基础实验强化培训和实验设计合理性指导,这两项完成后,引导学生查阅大量文献后开展最终的创新性实验。

4.建立重点实验室信息平台。利用校园网信息平台[4],实现重点实验室资源共享。该平台资源包括:各专业性实验教学多媒体课件;实验操作视频资源;实验中心章程和各种规则;部分教师资源介绍;本校学生可以在毕业设计课题开展前了解实验内容、实验原理、实验过程和熟悉实验设备的使用方法,从而在实验课的教学环节中,能自主进行实验,分析实验结果,通过实验课程的网络化建设,帮助学生开展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5.建立开放式研究型实验教学管理平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使学生进入开放平台的申请和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从抓项目、促成果入手,在注重开放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优质教学资源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通过递交申请,填写详细的进室研究生登记表并由分管指导老师签字,实验室管理人员核准方可进入。进入学生由实验室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对其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给予指导与帮助,对不遵守实验室章程的学生取消其资格。毕业设计的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合理安排实验时间,填写实验室使用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6.学校加大实验平台建设的投资。实验室建设是实验教学环节的基础和载体,我校适应社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加大投入完善校内的实验条件。新建实验实训大楼,重视实验室建设,购进一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确保实验教学和科研顺利进行。同时,每年投入一定资金设定一些校本课题,提高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能力,争取承担国家及自治区各级各类重点课题,使高职院校的科研得到提升,更好的实现“产学研”的结合,也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平台,最终推动科技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大阅.职业院校强化实验教学的对策思考[J].天津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

[2]杨朝辉,张薇,曹光明,等.改革高校实验教学,培养高素质人才[J].高等理科教育,2005,(4).

[3]周俊.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实验教学的思考[J].中国科技信息,20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