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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业务

时间:2023-06-08 10:59: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金融业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金融业务

第1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普惠金融;建设银行;裕农通

2017年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三农”发展进一步提升到重要战略位置。2019年国家又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指导意见》,就农村金融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银行业也在提供涉农信贷支持、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深化乡镇政务合作、促进农村地区金融建设等方面开启了新篇章。

一、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是一个渐进演变的过程。当农村人口增长率超过城市人口增长率,而城市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加速发展,那么剩余劳动力就会向城镇转移,农业发展就会产生停滞,从而影响工业停滞(袁航,张金山,2018)。费一拉模型发现,金融是工业农业部门实物交流的附着物(许月丽,翟文杰,2015)。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农村金融是核心。早期的储蓄部门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农业银行等主要根据国家要求吸收储蓄,为城市化建设发展积累资本。因此,城镇的发展会抑制农村发展,从而出现“金融抑制”,导致城乡发展不均衡。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虽然对农村各部门有信贷支持,但支持力度很小,支持范围也有限。近年来,国家主张发展普惠金融消除贫困,在出台系列政策与措施后,农村金融经济也取得了一定发展。截止2019年6月末,全国乡镇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95.65%,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99.20%,比2014年末提高了8.10百分点;助农取款服务点82.30万个,涉农贷款余额34.24万亿元。农村金融能取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主要原因有:

(一)国家政策发展变化国家提出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后,要求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广泛动员银行业、保险业为农村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普及和优惠以促进农村金融经济发展。同时,通过货币信贷政策、差异化监管政策、财税政策三大政策促进普惠金融业务发展。货币政策主要通过实施定向降准、完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政策、发挥对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的资金投向、利率传导功能来强化正面引导作用。差异化监管政策主要采用强化监管考核,通过对小微企业、涉农贷款的差别化监管指标体系的建立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纳入监管评价体系来约束负面作用。财税政策方面:准予银行税前扣除涉及普惠金融业务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对符合银行条件的支农支小信贷利息免征印花税、增值税、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

(二)国有银行战略发展变化受国家政策影响,各大国有银行纷纷将“三农”业务发展纳入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并作出相应发展对策与金融工具的创新。将农村市场发展作为其自身经营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主要是由于银行业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而原有的市场份额占比增长缓慢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进一步业务竞争;另一方面普惠金融作为当下金融推动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和谐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也是商业银行顺应市场竞争的必然途径。大中型银行深化了普惠金融事业部机制和内部考核指标,调整贷款政策、贷款利率向小微企业、农村农户倾斜。例如,工、农、建、交行相继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采用“补贴”定向激励普惠金融业务、将互联网与普惠金融业务结合发展;对电子渠道业务适当减免手续费等。

二、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必须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才能更好得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经济。主要有以下:

(一)农村人口发展变化农村经济发展中,人口因素是主要影响因素。目前农村正面临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常住人口规模缩减、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等问题。主要是由于实施计划生育措施及城乡人口迁移造成。目前来看,农村人口总量占比在40.42%(2018),从城镇、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对比来看,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数量远超过城市老年人口数量(第六次人口普查)。我国经济已经逐渐步入银色经济时代,老年人口总量庞大,且半数以上的老年人居住在农村,因此,人口老龄化挑战将会在农村地区首先出现。如图1所示。

(二)农村经营单位变化农村中规模经营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影响因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显示(2016年),我国农业经营户超2亿,农业经营单位204万个,农民合作社总数179万个(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91万个),农业经营户20743万户(含规模农业经营户398万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31422万人。从普查结果看,近年来我国农村“三农”情况发生了积极变化:农村整体环境得到较好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阶段性提高,农业基础不断稳固,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农村金融业务的服务与支持,金融作为工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附着物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近年来,由于国家宏观调控,各类政策、补贴措施向“三农”倾斜使得农村经济发展。由图2可见,各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年开始都在逐渐提高,其中,东部地区提高最快,西部地区较缓。未来全国农村居民对于金融服务、金融产品的需求增长也成为必然。如图2所示。

三、建行“裕农通”在农村金融中的应用

商业银行在经营中一直秉承“二八”定律,往往忽略长尾客户。在国家提出普惠金融战略后,建设银行提出“第二发展曲线”与“长尾客户”经营理念,将普惠金融应用到基层客户群体、弱势群体中,让绝大多数居民能够享受金融服务所带来的福利与收益。在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中,建设银行主要通过以下两点来发展:

(一)金融科技支持普惠金融发展金融科技是传统业务延展向普惠金融业务的重要实现手段,并且逐渐成为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标志之一,不但能大大节约经营成本,还能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同时提升客户体验。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问题解决中,金融科技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传统商业银行在农村的物理网点布局往往有限,这使得较偏远、边缘地区无法享受基础金融服务,影响农村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也影响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金融科技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画像、互联网科技等功能连接城镇与农村,通过提升基础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经营单位融资效率、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等渠道实现城乡协调区域发展。过去,建设银行发展小微企业(含农村经营单位)的业务经营管理按照大型企业管理模式进行。但小企业分布散、数量多,在经营过程中资源占用较大,消耗大,且不能得到合理利用。建设银行以金融科技支撑业务平台的方式经营,通过使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结合各分行区域特色推出了多种互联网自助信用贷款、理财保险、支付结算等产品,其风险可控、企业融资效率高。因此,通过金融科技赋能金融产品,根据客户需求、行业特色、风险成本创新金融产品,使金融服务可得性得到持续提高,同时降低资本获得成本。

(二)创新“裕农通”发展农村金融业务“裕农通”是建设银行在未设立网点的地区,与当地第三方合作而设立的助农金融服务点,主要为城镇周边农村及偏远地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理财保险、小额存取款等金融服务,同时也进行助农扶贫商品交易活动。“裕农通”以普惠金融、乡村振兴为指导思想,通过使用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科技、数字金融等手段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普及,改善农村居民生活,促进农村金融经济发展。例如,“裕农通+(农村电商、智慧政务、特色产业、通讯商)等多种创新合作模式。随着支付手段不断创新,大多数农村也实现移动支付,因此老年群体就迫切需要改变原有思想观念,在面对老年群体的业务处理中,“裕农通”也能以简便、易懂易操作获得老年群体的青睐与赞美。建设银行通过“裕农通+农理念,结合各地乡镇、村头设立服务点服务地方农业企业,农业个体经商户,乡镇农村居民;通过创新适用农村环境的信贷产品、理财产品、保险产品实现降低农村金融成本,达到城乡金融服务交叉渗透,人人享受金融服务的目标。另外,“裕农通”通过平台也能将国家政策,金融欺诈等金融知识普及到农村,扩大农村居民金融知识,比如开设裕农学堂,让金融赋能乡村振兴充分走到农村中去,实现人人金融知识普及。截至2019年6月末,建设银行拓展“裕农通”服务点累计24.4万个,覆盖全国31个省市区,乡村覆盖率超过33%。建行定点扶贫村覆盖1291个,除西藏个别高海拔、极度艰苦地区外,建行定点扶贫的31家分行已实现全覆盖。

四、国有商业银行农村金融业务发展对策

农村金融经济发展依然是发展之重,未来“三农”发展依然需要以地方政府为主,以市场调节为辅,逐步实现城镇村一体化,产业人叉渗透,彼此推动。可以采用城镇向农村辐射,农村围绕城镇发展模式。打造如养老休闲产业、养殖种植业等能够充分利用农村资源的产业,通过产业吸引人才,人才发展农村,产业调节农村人口数量、年龄比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另外,经济发达地区应鼓励农村优生优育,放开生育政策,增加农村人口数量。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降低涉农贷款利率,扶贫再贷款,降低融资成本。作为开办农村金融业务的国有银行,一方面承担普惠金融社会责任,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防范金融欺诈;另一方面通过金融科技+、数字普惠等手段积极参与农村金融经济建设、信贷投放,金融投资产品配置,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普惠程度。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细分金融需求创新自身特色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各类经济主体金融需求呈现差异化、个性化特征。首先,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县城、乡镇、村落不同地域具体情况,以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不同需求,采取不同策略。比如,在经济发达的乡镇,各类专业市场、农业产业园、科技园、新型工业化基地的新兴农业主体将是未来的潜在优质客户,商业银行可以依托其为合作服务点,为其提供丰富全面的金融产品以支撑其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同时向周围农户辐射金融服务产品。其次,根据各村特色、人口数量及人口年龄结构比重提供与之相匹配的特色服务。服务可以突出亲民、效率等特点,可以联合农村村落精英(零售部、卫生诊所等)共建惠农服务点,利用“熟人社会”,以定位农村网格模式,采取1人服务多村落手段等。

(二)金融产品设计差异化农村金融经济基础薄弱,创新发展的信用模式落后,很多村劳动力缺乏,农产品可担保范围小,信贷可得性差。国有银行应当针对不同层次金融需求和不同类型服务渠道,有侧重地开展并创新差异化金融服务。根据农村经济体不同特征,可以采用多种模式协同创新。设计出发点可以根据农村经营体、农户资产负债特征采用信贷产品或组合产品。国有银行应承担起健全推动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的头雁功能,保证农村信贷资金安全性,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对于县域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制造项目,可以利用绿色信贷政策、排污权、碳排放权抵质押等金融业务支持。在面向中高端农户,可以依托惠农服务点提供农户贷款等特色服务。比如,与地方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合作,对符合政策支持的专业农业企业提供批量化融资支持;对优质专业大户、产业链上下游农户可通过建立“白名单”推出专项小额无抵押信用贷款;针对农村种植大户,示范企业可以采用“信贷+保险、信贷+期货、信托、理财产品等。

(三)智慧农村生态金融构建针对农村经济环境变化与农村居民的日常增长的生产生活金融服务需求,选取设计贴近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金融服务方案。例如利用委托点或自助银行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如转账、缴费(日常水电费、社保费用的缴纳)、小额取现、保险、理财投资等服务。例如,建行山西分行推出“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后,覆盖全省行政村2.5万个,实现行政村100%全覆盖。另外,山西分行与省政府合作开发的智慧政务平台“一部手机三晋通”APP中涉及254项高频民生事项移植到“建行裕农通”APP中,将“裕农通”服务点作为农村“智慧政务”服务点,实现农村居民在农村即可办理社保缴费、报销收费、异地就医等政务服务,大大提高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五、结语

第2篇

日前,笔者参加了法国兴业银行在华首家零售银行的开业仪式,与当日瑟瑟寒风对造的是中西合璧的热情表演以及法兴人在中国的宏图壮志,在当前全球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外资银行进军国内市场步伐不减,而中资银行的海外扩张也在加速进行,那么面对经验老道的外资银行,中资银行又将如何应对呢?

短兵相接之时,中资银行尚存劣势

中国加入WTO七年后,国内金融领域对外资银行的门槛已经全部放开,外资银行在华布局已初步铺开。尽管在人民币业务方面仍有诸多限制,使得表面上外资银行只能定位于高端客户,实则中外资银行间交锋已全面展开。

“二八法则”下的高端客户之争。2006年12月1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外资银行在华分行只能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使得外资银行一方面撇清非高端个人客户,将业务专注于零售银行和私人银行业务上的高端客户,而高端个人客户正是中资的薄弱点。在利润方面,根据银行业务的“二八法则”,20%的高端个人客户却提供了全部个人客户业务利润的80%。因此,高端个人客户业务直接决定着个人客户业务的利润情况。看似在抢夺20%的客户资源,实则是争夺80%的利润空间。

日趋激烈的企业客户争夺。外资银行丰富的国际市场经验,以及成熟的业务运作为我国亟待走出去的国内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同时,在我国当前尚处于混业经营的情况下,业务相对单一的劣势也影响了中资银行对于高端客户的争夺,这对那些经营融资都日益国际化的大型企业,如何使自己适应全球化竞争的趋势以满足全球结算、全球融资以及全球并购的需要是摆在中资银行面前的紧要问题。

中小企业与农村金融业务的薄弱。中小企业融资难、县域经济农村金融缺血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的难题。在中小企业方面,尽管各家中资银行都出台了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门融资业务,但对于抗风险能力差,周期性强的中小企业惜贷、金融支持不够等现象仍普遍存在。而比照外资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则有自身完善品级机制和甄别手段,并附有配套的高附加值服务。例如渣打银行有专门的中小企业服务团队,不但有专门的研发团队,而且还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需求设计产品。而汇丰银行则针对中小企业设立日常资金管理、IPO、债券等一系列专门服务。在农村金融方面,外资银行借国内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之机,纷纷进军农村金融市场。汇丰银行先后在湖北、重庆设立村镇银行,渣打银行在内蒙古设立村镇银行。一直被中资银行忽略的农村地区反而成了外资银行“抢滩登陆”的争夺地,国内中资银行是否该重新审视自己的农村金融策略呢?

金融危机背景下的金融谋局

鼓励中资银行的金融创新。美国次贷危机有人将其归结为金融创新过度,而中国的问题正好相反恰恰是创新不足,金融创新的不足始终是中资银行发展的掣肘,中资银行在高端客户和外汇业务方面的劣势很大原因在于创新不足,难以推出符合高端客户的理财产品、零售业务,在外汇也无创新方面。有效外汇业务创新不仅可以在与外资银行的争夺中占先机,而且可以使我国巨额的外汇储备得到有效利用。

加强海外扩张,提高国际化经营程度。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可能正是中资银行走出去的好时机。2008年招商银行纽约设立分行就是其中的代表。中国大型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经营程度普遍较低,即使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中国银行,其海外(包括港澳地区)总资产仅占其总资产的1/4左右,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如果能够利用美元贬值,国外银行大批裁员的有利契机,进军海外市场,吸揽优质人才,对于开拓海外客户,发展越来越国际化经营的本土企业客户有极大优势。本土企业特别是大批中小企业急需国际化程度高的金融服务。中资商业银行积极走出国门,加强在海外的布局扩张,提高为客户提供全球化服务的能力是双赢的选择。

强化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业务的本土优势。尽管外资银行的中小企业业务发展迅速,外资控股村镇银行频现各地,但就整体市场份额上中资银行仍处于主导地位,在中小企业融资上应加大扶持力度,设计出适合中小企业的评级标准和专项服务产品,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符合中小企业自身特点的高附加值服务。农村金融业务也一直是中资银行强化的重点,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支持农村金融发展,而中资银行业已形成了商业银行、农村发展银行和信用社及新型金融机构的多级金融体系,在农村金融业务方面,应巩固中资银行的本土优势完善各项业务,使自己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第3篇

1988年成立的贵州省湄潭县土地金融公司是大陆地区农地金融制度的早期探索。成立之初,其目的是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发放中长期贷款,推动县域非耕地资源的开发和中低产田的改造工程,支持和帮助农户进行土地的开发、整治、转让与集中,提高土地利用率。土地金融公司发展九年间,取得了很大成果:在吸收了西方农地金融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湄潭县的制度运行背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贷款担保体系,开发出形式多样的贷款品种,;积极配合地方经济建设,对国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将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等。但是,由于制度安排失当、技术条件陷入困境等原因于1997年被迫关闭,作为我国农地金融的先期探索试点,湄潭县土地银行的运作为我国农地金融制度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丰富了农地制度和金融制度相关学科建设,为我国现阶段农地金融制度的构建、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其理论和现实意义重大。

二、农地金融研究进展

1、必要性与可行性

国内学者对农地金融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取得了共识。大家一致认为,资金投入对改变我国传统落后的农业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农地金融制度必将成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深层次改革的一个重点。因此,构建符合我国农业实际状况的新型农地金融制度可行而且势在必行。王选庆、彭小辉对农地金融制度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所处的基础地位、农地金融制度与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以及农村土地制度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分析,最终得出结论:农村经济问题的根源在于农地金融制度建设的滞后性,因此必须加快对农地金融制度的建设进程。蒋满霖、孟丽萍等对农地金融制度在我国构建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认为:第一,我国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已经成为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物权商品,具备了充当抵押标的物的基本功能;第二,法律规定在法律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可以设立抵押。从上述分析可看出,我国已经具备建立农地金融制度的内在基础,即土地使用权的可抵押性,因此,在我国建立农地金融制度是可行的。当然,上述观点并非被所有学者所认同。姜新旺指出,农地金融制度在我国实施障碍重重,缺乏可行性。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存在农业保险滞后、农村社会保障缺失等诸多问题,贸然人为助推这一进程,极易形成自然风险-经济风险-社会文化风险的连锁反应,威胁社会稳定,因此,建议农地金融制度应该缓行。笔者认为,尽管农地金融制度的推行存在诸多障碍,但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经营是大势所趋,而农地金融制度的实施对农业乃至整个农村现代化的推动作用是毋容置疑的,因此,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基础性工程,应亟需提到经济金融建设的议事日程上来。

2、组织构建

如何组建农地金融,国内学者作了大量的探讨和论述,目前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有必要建立政策性土地金融机构-土地银行。如孟丽萍的观点:相对于商业银行逐利性的特点而言,政策性土地银行是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和金融手段宏观调控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必要手段之一,且现有商业银行面临的发展任务重,体系和经营手段落后,不可能承担政策性如此之强的农地金融业务。因此,建议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等三部门共同出面筹备建设土地银行。韩曙平与其观点略有不同,认为国家应成立土地银行总行,但具体业务则设置在农发行,土地抵押合作组织则设置在农信社,利用两者业务整合之机,完成土地金融组织体系的设置。此外,韩还对构建农地金融制度的风险分担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进一步验证了其观点的可行性。第二种观点认为,建立土地银行是一个自上而下的系统工程,其时间和组织成本太高,不符合经济效率原则,较为可行的是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依托构建农地金融制度。这种观点又可细分为两种:第一,由农发行和农信社共同承担农地金融业务。具体来讲,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承担土地债券的发放以及农地使用权抵押借款业务;农村信用社作为农业发展银行的基层机构,应承担农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发放和回收等具体业务。第二,由农信社独立承担农地金融业务。李爱喜对我国现行金融体系中各个金融机构的运行特点及经营现状进行分析,对上一个观点进行了批驳,认为由农发行和农信社共同承担农地金融业务将使农地金融体系面临多头领导的管理困境,容易造成组织管理上的混乱,不利于农地金融体系的有效协调运作,而农信社网络遍布乡村,具有信息优势。因此,结论认为,由农信社承担农地金融的主要相关业务最为可行,同时监督成本也相对较低。第三种观点认为,当前选择农村信用社作为开展农地金融业务的信用机构更为可取,中长期可组建土地银行或土地金融公司。李延敏对发达国家和地区农地金融制度的组织架构、资金来源和业务范围等进行了重点分析,提出目前首先应选择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作为农地金融业务的试点机构,中长期在政府扶持下可适时成立土地银行。罗剑朝将现行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农发行、农业银行、农信社与土地银行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比较,认为四者均有能力承担农地金融业务,各有利弊。但是,根据我国农地金融所面临的具体情况,为了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当前国家应先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确定由农村信用社开展农地金融业务,中长期规划可考虑组建土地银行。笔者认同第三种观点。现阶段我国农村各项经济体制改革严重滞后,直接筹建土地银行风险较大,成本较高,应先由农村信用社承担农地金融业务,借鉴有关国家的成功经验,遵循循序渐进、由点到面的原则,以试点形式逐步推广。同时,注重理论、制度、管理创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随着土地法规、金融制度、产权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后,适时筹建土地银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地金融制度。

3、运作构想

农地金融的基本运作应包括三个部分:资金的筹集、资金的发放、资金的回收。通过对国外相关国家农地金融制度的研究,学者们认为,发行土地债券是农地金融筹集资金的主要手段,同时也是我国农地金融制度成败的关键所在。农地金融具体运作思路可参照如下程序:首先,由中介机构对农地进行科学的分级和评估,土地经营者可根据评价结果、土地使用权证明及项目计划提出贷款。其次,金融机构对已提交的项目计划及土地评价结果进行严格审查,不能通过审查的不予办理农地金融业务,同时,金融机构可将通过审查的土地经营者按照信用级别分为优质和劣质两类。再次,金融机构可向以上两类土地经营者发放信贷资金。其中,优质土地经营者依约定应可以如期还本付息,与金融机构能够构成良性借贷关系,劣质土地经营者在投入信贷资金之后,若不能依约定如期还本付息,金融机构可依法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益用以弥补损失。但是农地金融组织体系选择不同,对应的具体运作思路略有不同。建议组建土地银行的学者普遍认为,可以利用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在其机构内部设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处”开展具体业务。待土地银行整个体系完善规范后,再撤消“土地使用权抵押处”,由各地土地银行协助农户组建土地使用权抵押合作社,专门办理土地金融相关具体业务。土地债券应由土地银行发行,土地债券的利率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土地银行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协商决定。建议由农村信用社承担农地金融业务的学者认为,应在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内部设立“农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部”负责农地使用权贷款业务,并在农村信用社机构内部设立“农地使用权贷款办”作为基层机构,负责农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发放与回收等具体业务。此外,还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出面加强对农地金融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

4、支撑体系研究

为了使农地金融制度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制度创新效应,促进农村、农业和农民三者的协调发展,必须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也就是说,农地金融制度体系的支撑体系研究必不可少。为此,学术界也开展了大量研究,并达成了以下共识:第一,应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有效分担农地金融制度可能面临的社会风险。农地金融制度的推行必然会对广大农村、农民造成一定冲击,一部分农民将失去土地进而丧失生存保障。因此,应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实情的社保体系,增加社保基金的规模,为失地农民提供多重保障,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破除障碍。第二,建立农地评估体系。农地市场价值的确定是农地债券发行的必要前提。因此,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农地评估系统,合理地确定农地承包经营权的价格,为农地抵押贷款提供科学依据。第三,通过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农地金融市场监管。我国的金融法规、土地法规都不甚完善,不利于土地抵押市场及土地金融制度的发展,应逐步完善金融法、土地法等,为农地金融制度的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第四,推广并完善农业保险体系。为解决农业生产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应积极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扩大目前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业务,有效应对农业生产和农地金融制度推行过程中的自然风险和政策性风险。

三、结论与展望

第4篇

一、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现状

目前,农村金融机构除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人民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外,还包括各地涌现出来的民办“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会”,以及一直扎根农村金融市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一个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正在逐渐形成。国家自2003年启动农村信用合作社以来,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产权制度、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很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支农服务水平都有明显提高。经营形势持续向好,支农主力军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农村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还较多。一是县域国有金融机构萎缩;二是县域资金外流,用于县域经济发展的贷款总量不足;三是信贷资金结构不合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四是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单一,创新不够,不能满足“三农”多元化要求。

导致农村金融服务不充分的原因,一是金融业的成本收益要求与农村经济周期长、效益低的矛盾比较突出。商业性金融机构追求低风险、高效益的金融业务,而农业生产周期长,经常面临自然灾害,而且丰产也未必丰收,长期以来始终未能走出高成本、低效益的困境,相比其它产业其弱势明显,使商业化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风险的矛盾突出;二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独木”难撑农村金融局面;三是政策性金融基本缺位,难以惠泽“三农”。

二、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伴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金融的需求,农村金融必须发展多种性质、多种形式、适合不同需求的金融组织。要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

1、积极稳妥发展村镇金融机构。为适应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农民人口多,居住分散的特点,应在乡镇或人口居住较多的村设立村镇金融机构。村镇金融机构的设立,可以采取村镇银行、村镇贷款公司、村镇担保公司、村镇保险公司等形式,实行股份制经营和管理,由发起人募集资本金。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私人资本、企业、外资、国内外银行、保险等均可以投资、入股、控股。在业务经营上,实行“村客户经理”制,除了办理传统的信用业务外,可以交叉其他金融机构委托的农村保险、银行、证券等业务,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

2、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按照股份制方向积极推进改革。对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高的农村信用社,支持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优化股权结构,引进战略投资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机构,积极支持上市融资。

3、进一步发挥国有商业银行的作用。一是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要探索服务“三农”的县及县以下经营机构的经营管理模式,赋予直接服务“三农”经营机构相应的权限和责任,并制定严格可控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大力增加对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对农业重点龙头企业的综合服务水平,扩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二是邮政储蓄银行要抓紧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以服务“三农”、发放“小额贷款”为主,尽快完善其银行服务功能,使其具有便利城乡结算的功能。三是农业发展银行在继续做好粮棉油收购贷款等政策性业务的同时,应进一步拓宽农发行的政策性业务领域,加强对扶贫开发贷款的发放和管理,以及农业开发项目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道路、水利、电力、环境保护等涉及农村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

三、创新农村金融业务,繁荣农村金融市场

1、积极发展“小额贷款”业务。要对小额贷款的抵押、担保、期限、金额等制定与农村相适应的制度,既促进农户小额贷款的发放,又最大限度防范小额贷款的风险。解决“小额贷款”瓶颈的关键问题是解决农民贷款的抵押、担保问题,如成立合作制的担保公司,从法律、制度上使农民的家庭财产、联户担保等具有法律效力,拓宽小额贷款的发放路径,解决农村信贷业务中“抵押难、担保难”的问题,地方政府应积极促进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出台相关法规,鼓励创新抵押担保形式,扩大符合农村特点的抵押品范围。建立适合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的多种形式的信用担保体系。

2、积极开发农产品项目贷款,支持农业产业化生产。围绕“菜篮子”、“米袋子”农业项目,要从项目的自有资金、抵押资产、项目规模、预期效益等确定支持的最低标准,支持集约化农业发展;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农村中小企业的业主、农村种养大户及大型市场个体工商户的金融需求,涉农金融机构要修改完善相应的服务管理办法,组成银团贷款,加大农业贷款支持力度。

3、深入研究现代农业生产的规律,支持农业链条产品开发。要按照农业产品链条化的发展规律,从农产品生产、加工到销售一条龙的现状出发,制定支持链条农产品发展的贷款、结算服务办法。对于涉及多环节的农业链条产品,要加强一条龙的金融服务,针对县域人流、物流、资金流不断聚集的实际推出具有特色的支付结算产品。

4、创新农村消费贷款,支持城镇一体化发展。各家银行金融机构都应结合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制定城镇一体化条件下的农村消费贷款政策,创新农村消费贷款形式,满足农民在住房、汽车消费等方面的贷款需求,对县域法人企业和个人高端客户推出综合理财产品,加快我国城镇一体化发展的进程。

5、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业务。一是积极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建立健全农村保障体系。二是加快建设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商业性保险体系,政府可以适当补贴和出台相关优惠政策, 吸引商业性保险机构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和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发农业保险业务,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保险业务,并运用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发展。三是各家保险公司都要在发展农村保险上出台更多利民、惠民的保险产品。在农、林、牧、副、渔业上积极推行产品保险;积极开发和提供面向农村的家庭保险和人寿保险。四是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村镇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等办理相关农村保险。

四、发展农村金融,国家要给予更多扶植和支持

国家要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金融政策支持、加强金融监管等途径,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壮大经营实力,全面促进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1、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应尽快修订《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给予农村金融发展应有的法律地位。尽快制定适合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为新农村建设中金融资源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加大对农村金融的财政和税收支持力度。国家对农村金融在财政和税收上的支持应包括:一是在现有的财政支农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贷款担保资金,引导、撬动商业性金融对“三农”的服务和支持。二是对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适当减免营业税。三是财政贴息。对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可以考虑实行低息政策,由财政给予适当贴息,切实减轻涉农领域负担,鼓励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多向“三农”投放资金。对重点支农项目,财政部门要拿出一定的财政贴息资金,以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投放配套贷款。四是对涉农不良贷款,财政部门应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支农风险资金,核销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

3、中央银行要加大对农村金融的宏观调控。人民银行要协调各金融机构畅通农村支付结算。对于资金困难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要给予临时贷款支持,同时要允许贫困地区的银行机构少缴或免缴存款准备金。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上缴存款准备金予以区别对待,根据各银行金融机构支农业务大小,相应减少上缴存款准备金的比例。在利率方面,对于贫困地区的贷款要实行差别管理,通过宏观调控引导资金流向农村。

4、金融监管部门要在加强风险监管的前提下,开放农村金融市场,搞活农村金融。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类监管、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符合农村金融业务特点的监管制度框架和体系,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准入政策,尽快成立存款保险公司,防范和化解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简化农村金融监管条款,一要调整县域业务的风险权重。在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总量时,适当调低农村金融业务的风险权重,以降低资本充足率达标时对所需资本金的要求,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有效信贷支持;二要调整县域信贷业务质量分类办法,允许农村金融机构对县域信贷业务的风险分类采用期限法等方式,提高分类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5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诸多的配套措施,其中,金融服务、资金支持、机构改革、产品开发等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当前,制约建立新型农村金融体系的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

(一)农村资金供求失衡

一方面,资金需求旺盛。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入,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另一方面,资金外流严重,信贷资金流向、流量发生了新的变化。因此,农村经济对信贷资金需求量的刚性增加趋势与农村资金外流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二)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发挥不充分

支持“三农”除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发挥其特有的扶持功能。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制约了金融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仅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信贷服务,基本上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其他政策性业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乏力。

(三)农村信用社孤军作战,力量不足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可持续的现象: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撤并、重组,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

(四)民间借贷活跃,但缺乏规范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内金融服务严重不足,造成体制外民间金融包括高利贷行为兴起。由于没有法律保护和监管约束,民间借贷良莠不齐,纠纷频发,矛盾四起,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

(五)金融创新和服务滞后

近年来,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但是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金融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缺少信贷服务品种创新,已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总的来说,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改变当前农村金融的非均衡状态,形成农村金融均衡发展的态势。其要点可以归结为形成高效稳健的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机制,形成充满活力的农村金融竞争机制,形成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建设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

推动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形成健康、高效、竞争适度,“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保证“三农”资金投入,切实提高金融服务于“三农”的水平,规范民间金融,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促进农民增收,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是科学发展观在农村金融中的实现途径,具体思路应当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加强农村信贷政策服务引导和金融监管,规范发展适应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健全农村金融市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强化政策性农村金融,引导商业性农村金融,创建农村小额信贷组织,促进农村金融组织机构、运行机制、产权方式的有机结合,以此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一)进一步推动农业发展银行在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基础上拓展开发性金融业务

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在国家财政投入有限的前提下,迫切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拓宽信贷支持领域,加大信贷投入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应当健全和完善政策性金融功能,继续支持国家粮棉油储备体系建设,履行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等政策性业务,在加强粮油贷款营销和管理的同时,整合政策性金融业务,创新信贷服务,改进经营方式,拓展新的业务,开办农村综合开发、农村基本建设和扶贫等贷款业务,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等纳入支持范围,拓展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贷款等开发性金融业务。

(二)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

目前工行、中行、建行已经逐步撤出农村领域,农业银行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市场条件下,应当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将农业银行定位于服务农业的专业银行。一是分拆机构,形成集团控股模式,巩固和稳定县域农业银行分支机构,以资本为纽带发挥系统优势,给予县级金融机构更大的自,扩大基层机构的信贷权限,增强其融资功能。二是明确要求其在农村吸收资金的60%用于发放农业贷款。三是充分考虑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性,制定更加符合基层实际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四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农业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新型发展模式,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占比。

(三)继续深化农信社改革

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一是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贷款审批、利率定价、风险防范和内部财务等内控制度,建立动态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良性的运作方式。二是建立健全不同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有效管理、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三是实施有效监管,强化股东和社员风险、股权意识,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建立监管部门交流和协调机制,构建有效监管网络,对出现问题的信用社,要启动限制分配分红、差别准备金率、限制或停止部分业务等及时校正机制,防止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票据兑付后走下坡路。四是控制改革后的新风险,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农村信用社应当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增强服务功能。

(四)稳妥推进商业性可持续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额信贷对农村金融改革具有关键意义。除了继续办好农村信用社现有的小额贷款业务之外,应当鼓励和培育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大力发展非政府专业小额贷款机构。对于以资本金或借入资金放贷、不吸收存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可由监管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重点监控其资金来源,防止吸收储蓄,演变为变相吸收存款。小额贷款组织应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明确战略目标,完善业务体系,强化人力资源建设。政府应当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在严厉打击高利贷和金融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在农村金融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有效发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体系的补充作用。同时,要解放思想,鼓励设立民营性质的社区银行,允许私有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参股。

第6篇

最新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信社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共约2300家,其中农信社1858家、农商行247家、农合行173家。相较2011年,两年内农商行增长92家。

但按照银监会2011年提出的目标——1424家达标农信社在5年内转变成农商行的要求来看,在2016年前,还有1332家农信社需快速股改。

加快农信社改革能使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更规范,并为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打开一个窗口,但也不无风险。

一名地方农商行行长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此番农信社股改及其未来发展,需要跨越多重障碍,如存贷比限制、业务局限性、整体规模和系统风险抵御能力不强等。

各地农信社的加速股改吸纳了大量民间资本。丰润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丰润集团”)副总经理严学文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2007年,厦门农信社正处于股改过程中,丰润集团将此视为发展新商机予以投资。随后严学文主导了多次农商行投资,涉及福建泉州、南平、贵阳、福清等多地。

据严学文介绍,这些投资收益及分红都较高,有些农商行的投资成本最快可在两年左右收回,然后不断盈利。

以泉州农商行的投资为例,丰润集团起初投资10亿,持有12.5%左右股份,成第一大股东。由于农信社在本地为老百姓所熟悉,股改后依然易赢得认可,该行在泉州惠安的一个网点存款即逾90亿,比同地区四大行高出许多。

除了丰润集团所在的福建省,《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目前山西、山东、广东等地的农信社同样正加快改革步伐。

广东省农信联社理事长罗继东表示,力争在2015年之前,组建40家左右农村商业银行。该省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月已成立农商行约15家。

山西省近期也有几家农信社申请股改。正在参与该省此过程的券商负责人告诉记者,农信社改制前,首先需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一般不良贷款率达到设立标准即低于5%才能保证投资者利益。

在农信社纷纷改组农商行的潮流中,风险与掣肘不可忽视。如存贷比方面,据8月份公开数据,各省市级农信社平均存贷比约在60%-70%之间,多数农信社不到50%。

有银行业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现在不少农商行渴求更多信用额度,俨然已成放款最大胆的银行,很多国有四大行不敢做的业务,农商行敢做;很多股份制银行不涉足的业务,农商行也在做。

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大潮中,农村信贷资金需求旺盛,农商行也在尝试各种金融业务创新实验。

福建莆田推出“乡居贷”信贷模式。首先为农民土地确权,先由村支书为农民建房融资提供担保,或当地农户三户联保向莆田农商行申请贷款,待土地确权后再将信贷担保转为与城市居民购房贷款一样的抵押贷款。

莆田农商行行长施云飞表示,该模式的贷款规模需从银行的总贷款规模中分出,如果不能新增贷款规模,就只能从原贷款规模中挤出此额度,因此希望央行能给城乡一体化单列信贷规模。

该行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5月末,该行涉农贷款占贷款总额的75%,这样其并无更多贷款额度进行其他业务扩张。

类似农村金融创新模式,尚未受到银监会的重点管控。银监会相关官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农村金融服务依然存在错位、缺位问题,总思路是先让各地自行将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起来,在此过程中再逐步完善管控。

第7篇

论文关键词:有效需求,信贷产品,汇兑业务,扶贫小额贷款

一、农村金融产品需求现状以及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普通的存贷款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增加了各类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和理财等服务需求;一般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开始产生,产业集群化龙头企业的大规模资金需求也有所增加。但是,需求种类虽然有明显增多,有效需求还明显不足。造成有效需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农村客户对金融产品使用意识较薄弱

长期以来,重储蓄、轻投资的消费观念在我国农村没有得到革新,因为人们对各种经营的市场风险预测心中无底,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心不足。而且农村地区各方面的信息比较闭塞,对各种投资活动不甚了解,因此金融业务在农村地区缺乏足够的群众基础与市场基础。

农村经济环境较差,这对农村客户金融意识的培养不利。在农村日常交易基本上都是小额交易,居民一般采用现金或者支票来完成交易。这样的客观环境使居民没有意识到金融产品的重要性,在观念上不了解不接受金融产品,为金融产品在农村的推广造成主观性障碍。

(二)农村地区金融设备有效投入不足

农村银行网点设置严重低于城市地区,这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起不到积极作用,金融设备有效投入不足,造成金融环境较差,银行卡产品就不好推广。由于农村地区人口稀疏地域跨度大,对商业银行的投入及管理有很多不利及不便,因此网点设置及金融机具的配备等严重低于城市地区,使目前大多数以银行卡为载体的金融业务无法实施。

(三)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很少

目前各种金融产品创新不断,但是这些新产品中,无论是贷款方面,还是理财产品方面,没有针对农村地区,可以说根本没有考虑农村客户。而且金融品种业务与农村地区客户需求不匹配,不适应新时期的农村新需求。

二、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金融产品有效需求的措施

金融产品的创新应该始终以客户需求为中心进行,让金融需求引导金融的供给。加快农村金融服务领域的金融创新,扩大支农服务范围,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提高服务质量。

农村金融需求主体主要有农户和农村企业,金融产品的创新也应该以满足这两方面的需求为主。以下是我对金融产品创新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大金融产品宣传力度

加大金融产品投入与宣传,改善用卡环境,提高农村地区金融产品的认知度,对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开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政府应当大力支持金融产品的使用

政府应当采取积极策略广泛深入的宣传银行卡应用的知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利用有关金融产品推广应用的广告和专题片,使金融产品深入人心,提高客户使用产品的意识。农村地区政府人员应该倡导并带头使用产品,引导并形成一个积极的金融产品使用环境,农村客户信任并且接受金融产品。

2.对一些现金收费流量大部门免费安装POS机

对医院、学校、加油站等部门免费安装POS机。同时鼓励水电气等公用企业使用POS机。同时政府应该利用其主导地位,调动商户使用POS机和受理金融业务的积极性。

(二)大力推出贴近农户生活的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

1. 以金穗惠农卡为模板的银行卡产品应在农村推广

农行已经在成都发行了面向广大农户研发的综合性借记卡----金穗惠农卡,这预示着银行卡这一现代金融产品将在广大农村普及。该卡的业务是实用性的。比如可办理循环小额农户贷款,可以满足农户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需求,这项业务使用方便,不误农时,对农户考虑周到;惠农卡还可以办理财政补贴领取、社保医保资金缴领、水费电费缴纳等事项,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同时农行卡办卡用卡的成本也比较低,受到农户的拥护,极大提高了农户用卡的积极性。

2.农村汇兑业务要解决农民异地存取款困难问题

农户汇兑业务主要是为方便农民工异地存取款,江苏省在汇兑业务的创新上的经验值得借鉴。江苏2005年成功推出了全国首张省级联社借记卡---圆鼎卡。它集存、取、汇款等功能于一身,能在加入中国银联网络的金融网点自动柜员机上办理业务,可在所有中国银联特约商户刷卡消费。“圆鼎卡”服务对象以农户为主,办理流程简便,服务周全,深受农民欢迎。截至2006年6月末,江苏省发卡量已突破170万张,业务量呈明显上升趋势。

(三)为农村地区生产提供针对性金融产品创新服务

扶贫小额贷款业务是目前相对最好的一项支农业务。通过农村信用社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发放,帮助其发展小型生产经营项目,实现增产增收目标。江苏省、山西平遥、天津等地区的扶贫小额贷款业务运行的相对成功。截至2008年2月底,江苏省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6.8亿元,其中支持个人创业26.37亿元,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20.43亿元;山西平遥已经累计向2175户农户发放了17923万元贷款,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最得力的助手。

扶贫小额贷款应该根据不同层次的农户需求进一步细分,比如针对农户养殖的养殖类小额贷款,周期长、收益低是农业种植的特点,但又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因此此类贷款的金额可以略低,利率尽量低,但还款期限应该宽松;针对农户非农业生产活动的小额贷款业务在农村很有市场,农民个体户发展非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求也很旺盛,此类生产活动周期相对较短、风险较高,因此在贷款额度上适度放宽,利率及还款期限限制要严格。

(四)金融产品创新应该着力支持农村中小企业

农村中小企业是农村经济的主要支柱,农村经济主要由中小企业带动作用。他们不仅可以为农户提供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必需品,还可以吸收剩余劳动力,解决部分就业问题,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在某种意义上对农村的经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针对农村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意义重大,农村中小企业因缺乏抵押担保,贷款目前依然艰难,但是中小企业又急需资金,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贷款方式的创新便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起点。循环贷款、整贷零偿贷款、存货融资、动产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等等贷款方式的应用,能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

三、结论

农村金融问题一直是金融体系中的难题,本人认为需求问题更是农村金融问题中的核心问题。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虽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空间也是相当大的。针对不同的需求主体推出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对刺激农户金融有效需求的作用是显著的。

参考文献

[1]罗斌,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及其对策研究,经济研究,2008年第3期

[2]易丽丽,浅谈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现状及对策,淮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论坛,2006第4期

[3]魏晶雪,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对策研究,经济师,2008年第3期

第8篇

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支持发展问题方案

一、金融支持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首先,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支持有助于提高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的发展可以最大程度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从而有效的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其次,金融支持可以为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从而促进农村经济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最后,我国农村有大量的丰富劳动力,国家加强对其金融支持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就业率,从而提高农村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

二、我国金融支持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农村资金流失严重

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营业范围逐渐缩小,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成为吸收农村存款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已商业化,占据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绝大部分比例,通过购买国债、债券,向中央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且将资金流向经济相对发达的城镇,对于农户,农村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常常难以满足,邮政储蓄银行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的机制又加重了农村资金外流程度。其次,农业的发展具有许多人为不可控性因素,农业的生产和发展都是在较大的自然风险下进行的,因此众多的农业金融机构为了实现经济效益往往不对这些农户进行放贷,反而将原本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转向到“非农业”方向,所以在经济支持匮乏的情况下,农村经济的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金融体系对农村资金供给不足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农转非”使得支农力度大大减弱。从1998年起,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过几轮的战略调整,将重心逐渐转移到城市工商业,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资金投放量大大减少,这加剧了我国农村地区资金的供需矛盾。其次,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不足,业务单一,难以承担对政策性农业金融的扶持责任。再者,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倾向严重,也越来越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信社主要发放“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信贷额度比较小,无法满足农民发展大规模种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需求且贷款期限也比较短。

3、农村金融产品单一,缺乏基础服务

我国农村金融需求日趋多元,但相比我国城市金融的创新速度,业务品种来说,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速度慢,业务品种单一,单一的农村金融服务已不能满足需求。农村金融网点匮乏,由于急需融资的农户往往缺乏必要的担保,以及担保机制的不健全,作为农村金融主要融资渠道的乡镇信用社和银行并不能及时提供农村急需的资金,这极大地破坏了农村筹资的效率。支付结算、信用卡和汇兑等金融服务性业务在城市已经较为发达,在农村却很少实现。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上主要提供储蓄、抵押类贷款及农村小额信贷等金融品种,抵押、担保、承兑、贴现、承诺、咨询服务、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还很少。

三、加强对农村金融支持的解决方案

1、扩大金融支农资金渠道,遏制邮政储蓄机构的农村资金外流

积极发展资本市场,拓宽农村金融市场融资渠道。完善的资本市场有利于资本集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提高金融体系效率。可在农村金融机构中创建农业投资基金、农民技能培训基金、发行新农村国债等,通过对需要发展的农业实行资本运作,以解决因财力有限而不能满足的资金需求的困难。改革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的制度困境,建立邮政储蓄资金的回流机制。为了使邮政储蓄在农村地区吸收的资金更多地留在农村,必须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通过采取措施,建立规范化的央行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再贷款支持制度,把县以下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通过人民银行全额用于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由农村信用社贷放给农户和农业企业等农村经济组织。

2、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机制

应逐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相关职能部门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农村市场征信系统设施,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加快农村金融业务的电子化、信息化进程,降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运行环境至关重要,在道德风险的驱使下,金融机构容易过度承担风险,导致过多借贷等问题,因此,必须增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以最大限度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资金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同时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创建一个良好的人力资源环境,培养注重大批具有专业技能和综合知识能力的人才。

3、鼓励农村金融创新

完善农村金融创新的制度体系,积极培育创新的市场环境。根据市场化的原则,重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不断更新农村金融业务品种,扩大服务范围。相关的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充分结合利用当地特色,开发、培育个性化强、适合和满足县域和小城镇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拓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在期货市场上农民可以根据不同交易信息预测到最适合市场的产品品种,决定是否种植;积极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建立村镇银行是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金融服务缺位等问题的创新之举,能够有效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服务高效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对于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赵鹏.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金融与保险,2004(01).

[2]王琼.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延安大学,2013.

第9篇

一、县域金融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金融支农体系不够完善。前些年,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逐步深化,业务向大中城市集中和转移,国有商业银行县域机构逐渐收缩,特别是在农村的金融服务网点大量被撤并,国有商业银行逐渐淡出农村金融业务,大部分县(市)农村目前仅农村信用社一家支农金融机构。如汉寿县2000年以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的金融服务网点达20多家,而目前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的金融服务网点仅剩三家,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大量撤并,重组,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削弱了县域金融支农的力度。

2、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支农资金供求失衡。一方面,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农业税的逐步取消,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加上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农业产业化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现出刚性增长态势;另一方面,县域金融机构虽然近几年各项存款增加较多,但农村资金外流较为严重,据调查,汉寿县近几年每年净增存款达5亿多元,2008年12月末存款余额达44亿元,而同期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资金达25亿多元,农村资金大量流入城市,当地新增存款大部分没有用于支持当地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农村经济对信贷资金需求量的刚性增加趋势与农村资金外流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如汉寿县每年农业生产资金缺口达到4.5亿多元,金融支农资金的相对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3、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职能的发挥不充分。支持“三农”除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外,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发挥其特有的扶持功能,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政策性金融功能缺位,制约了金融支农作用的有效发挥。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由于目前改革还不到位,定位不准,仍停留于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上,以粮棉油收购资金的发放和管理为主,其他政策性业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运作起来,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乏力。

4、农民贷款难问题依然存在。近些年来,农村信用社通过大力推广小额农户信用担保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但一方面由于基层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过高,往往不分贷款对象、用途、信用状况等,一浮到顶,增加了农民的生产成本,给农民贷款带来了难度;另一方面由于农民特别是农业生产大户、农村中小企业,有效抵押资产不足,贷款担保较难,这也导致了农民贷款难。

5、金融信贷创新和服务滞后。近年来,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趋向多样化,但大多数农村金融服务部门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金融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缺乏信贷服务品种创新,已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6、民间借贷活跃,但欠规范。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信用资金增多,农村民间借贷日趋活跃。据调查,汉寿县农村民间借贷规模目前达3.5亿元以上。由于没有法律保护和监督约束,民间借贷良莠不齐,纠纷频发,矛盾四起,增加了农民债务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

7、农村金融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农业靠天吃饭,始终是个高风险行业。目前,大部分县(市)还未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因此,县城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对放手发放农业生产和农业基础设施贷款存在顾虑。

二、解决县域金融支持建设新农村存在问题的建议

1、完善金融支农服务体系,满足“三农”发展需要。一是要进一步推动农业发展银行在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基础上拓展开发性金融业务。加快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步伐,健全和完善政策性金融功能,在继续支持国家粮棉油储备体系建设,履行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等政策性业务的同时,整合政策性金融业务,创新信贷服务,改进经营方式,拓展新的业务,开办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本建设和扶贫等贷款业务,加大对涉农龙头企业的贷款扶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等纳入支持范围。二是进一步发挥商业银行的金融支持作用。深化农业银行改革,明确农业银行支农主体地位。农行上级行要给予县级机构更大的自,扩大基层机构的信贷权限,增强其融资功能,明确要求其在农村吸收的资金的60%用于发放农业贷款,按不同地区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信贷管理方案和信贷政策,鼓励基层机构重点支持农业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新型发展模式。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置和占比。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减少办理环节,降低中小企业贷款准入门槛,加大对涉农中小企业的贷款发放力度。三是要继续深化农信社改革,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在支持农村、农业、农民方面具有其它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力度,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增强支农服务的功能。加强国家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扶持,帮助消化因政策性原因形成的历史包袱,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增存收贷,进一步壮大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势力。四是鼓励发展多种农业保险业务。应在农村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村保险体系。目前可探讨发展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等。

2、构建多层次的农村担保体系,缓解农民贷款担保难闻题。一是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实行多种形武的质押办法。如可开展林权和土地经营权质押以及应收账敖抵押,探索运用动产质押、包单质押等形式,根据“产业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共同特点,采取“一企一策、一户一策”的办法解决农民抵押、担保难问题。二是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积极发展社会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深化信用乡(镇)、信用村、

信用组、信用户的创建力度,着力推进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面向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设立农业担保机构,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担保基金,可将乡村集体积累和其他可用资金存入信用社,成立担保基金,农村信用社以一定的放大比例向指定的农户发放贷款,以此为杠杆撬动农民增收,解决农村贫困弱势群体贷款难问题。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

第10篇

【关键词】农村经济转型 金融支持 实施手段

目前,我国正处于重要的经济转型时期,想要整体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相关单位机构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快对农村的经济转型。只有将农村的经济水平拉上一个新的高度,才能真正实现我国的全面经济转型。农村相较于城市来说,发展环境更加复杂,所需要面临的问题也更多。对于农村经济整体改革来说,需加快农村的金融制度的创新,将金融机构服务进行大规模强化,将存贷比、涉农贷款比提高,并且创立相关的金融组织机构。通过具体手段的实施,将大大提升农村整体经济转型速度。

一、我国农村现阶段农村经济环境

(一)农村机械化发展

因我国农村地形地貌等因素的限制,我国的农村整体发展速度较为缓慢。从整体结构上来看,我国农村的地形结构及其不利于整体机械化水平的提升。机械化整体水平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对于经济转型期的农村来说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当前在此方面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且很难被打破。对于此问题来说,小农经济的发展也是比较重要的因素。农业生产水平同样也是整体发展机械化的前提条件。

(二)整体环境

因我国的建设力度不同,因此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差距。农业是我国最重要的生产力之一,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因给予更多的重视。生活水平与生活条件的差距将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具体差距,也是衡量农村经济转型的重要指标。对于这一点来说,应该大力改善农村的整体环境。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地理条件上,农村的各方面因素都不利于经济的建设,甚至起到了阻碍的作用。只有在整体环境利于改革的前提下,才能将金融支持利用到最大化,使其真正进行合理的转型,满足社会需求。

二、农村经济转型难点

(一)财政空间不足

农村的全面经济转型就需要对各种其内部的不良条件进行改善。当前我国农村内部需要改进加强的地方有很多,各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针对这一情况,基层政府在财政上面临着巨大的问题,对于此类问题有些力不从心。我国的整体发展也经历了一段时间,这期间内大部分投入都集中在了城镇的发展上,其中也包括了农村资金的一定流入。虽然相关管理机构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但真正投入到实际建设中的手段少之又少。

(二)农村企业发展局限性

农村企业多为民营企业,整体收益相较于城市企业水平较低,各方面的综合条件也不可与城市企业相提并论。企业收益水平是衡量经济转型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农民为追求更高的薪酬待遇,更多的选择进城务工。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农村企业经济收益与城市企业的差距过大。想要改变这一现状,就需要加强农村企业的整体建设,保证资金的充足,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者。同时,企业的自身文化环境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

(三)金融业务问题

农村在金融业务领域中发展较为迟缓。金融业务水平的不足及其不利于农村企业与个人的自身保险,对于投资、融资等方面的问题来说也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与农村环境相比,城市的金融行业发展较为完善,相对平稳,能较好的满足客户的各方面需求。农村在此方面的业务水平低下,有些甚至属于缺失。金融行业对于城市发展来说,地位举足轻重。若完善在农村的业务发展,将极大加快农村经济转型脚步,对农村环境内的保险、投资等工作有一定的保证。金融行业覆盖面广,涉及的领域也较多,对于保证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来说意义重大。政府应大力扶植金融业在农村的整体发展,给与最大程度的支持,使农村与城市之间真正缩小经济差距。

三、农村金融改进措施

(一)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制度

首先想要改进农村金融现状,就需要在金融市场准入制度上下一定工夫。加强构建丰富的、具有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解决农村金融供不应求的情况应大力发展农村的金融路径,将整体的金融渠道拓宽。对于此问题应从多样性着手准备,使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入农村金融行业,从而构建出以需求为基础的具有竞争力的多样化金融市场。目前的民间资金较多,应适当引导群众人民的资金正确流入正规的金融机构,放宽对农村的金融供给。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也要完善管理体制,将整体的流程规范化。

(二)鼓舞农村金融创新

加强农村的金融创新也是有效的策略之一。对于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来说,创新也是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通过金融创新,可保证适当的农村经济转型与农村经济发展经济体系的完善。在金融工具与金融手段上也要适当的寻求有效的创新之路,能吸引民间资金的进入,扩大整体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

(三)加强行政法治监督

金融问题比较严肃与严谨,因此也需要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保障。要大力加强政府行政职能与司法监管,通过法律的介入营造出良好的诚信金融环境,建立完善的风险体系,保证农村金融环境安全。想要整体将农村的金融体制完善,就必须要有相关政策法规的制约。通过此方式的介入,将极大改善农村的金融现状,对农村金融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在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对于农村的金融支持显得尤为重要。给予农村的整体金融支持,将极大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对我国整体经济建设来说意义最大。

参考文献:

[1]黄海峰,李铭.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金融支持研究[J].农村经济,2014.

第11篇

信贷支农力度持续加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完备

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涉农贷款2.63万亿元,占全年全国7.59万亿新增人民币贷款的30%以上。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以来,银监会一直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力做好“三农”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投放力度。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截至2010年底,全国有395家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349家,另已批准筹建11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扎根县域经济,83.9%的资金投向了“三农”和中小企业。

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完善,金融产品有所创新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来,银监会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各类农户、农村小企业、农民专业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村市场主体的生产发展。截至2010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达2.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3%,每年得到贷款的农户数在6500万户左右,受惠农民3亿多人。

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产品――“小额信用贷款”得到了大力发展和推广,受到农民欢迎。截至2010年底,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达3111亿元,比2005年末增加1515亿元。

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31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已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农村金融仍然是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尽管“十一五”期间“三农”金融服务快速发展,但受农村经济天然弱质性和农村改革发展滞后性的影响,加之农村金融运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制约,农村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据了解,受城乡金融业务风险收益差异影响,我国的信贷资源仍过多地向城市倾斜,仍然存在资金向大银行集中的“虹吸现象”和资金向城市集中的“马太效应”。

对于农户相对大额的、长期的、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不少地方还存在“贷款难”现象,农村金融服务在提高农户信贷覆盖面和满足度上仍然还有很大空间。

尽管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但目前全国还有2312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部分采取流动金融服务方式的乡镇仍不具备“存贷汇”基础服务功能,无法充分满足当地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

此外,农村金融业务的成本和风险远远高于城市业务,特别是面向广大分散农户提供的普惠式金融服务,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的问题尤为突出,未来还需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相关政策。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说,“十二五”期间,银监会将着力推进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金融支持。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继续发挥好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改变,适应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要求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切实增强服务功能。

――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培育步伐,积极探索集约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

――强化大中型商业银行支农社会责任。发挥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网络、信息等优势,在稳定现有县域机构网点的基础上,延伸和发展“三农”金融服务。

――着力拓展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按照农业政策性银行方向,引导农业发展银行深化改革,增强在商业性金融难以覆盖领域的信贷服务功能。

第12篇

[关键词]:制约因素 金融支持 有效方法

农村物流泛指农户从物资采购到农产品形成,从农产品储藏、农产品流通加工到农产品销售的多种活动以及农村区域内农民生活用品的购买活动的集成。物流金融就是金融机构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种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农村物流金融是指金融机构为农村物流产业提供融资、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是现代农村物流与资金流的有效融合。

1农村物流发展的制约因素

1.1农村物流建设基础设施落后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物流建设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公路运输工具、通讯网络等方面。许多农村地区的交通网络不发达,通讯网络也不完全,虽然农村基本上每家都有手机,但是电脑还没有被普及,而且基本上网络都没有信号,或者还没有宽带;快递也不能送货到上门,小村庄的快递要到镇上才能拿到,而且大多是邮政快递,快递种类和据点都太少,这些都严重抑制了我国农村物流建设的发展。

1.2金融抑制

金融抑制因素导致我国现行政策制度框架的设计安排与当前农村金融经济发展的实践有偏差,进而致使我国农村物流、农业资金投入、农村信贷与投资不足,金融抑制成为我国农村物流建设发展的瓶颈。我国农村的金融抑制主要表现在农村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中国邮政储蓄抽走了大量农村资金、不规范的金融组织引发的局部金融风险、农村金融产品欠开发和运用、农村保险业无法满足现代农村物流建设的需要等。

2农村物流建设的金融支持

农村物流建设的金融支持是指在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和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金融机构结合现代农村物流建设的具体特征,保证金融机构最大利益,通过市场机制直接配置资源,最大限度的满足现代农村物流建设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需求,实现金融业与农村物流业自身的快速发展和两者之间的协调互动。农村物流建设的金融支持主要表现在对现代农村物流建设的“信贷融资”,“支付结算”,“分散风险”这三个方面的支持。

2.1农村物流建设需要农村物流金融支持系统提供巨额资金

农村物流建设需要农村物流金融支持系统提供巨额资金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设农村物流区域合作,它包括网络建设、信息系统建设、物流据点建设等,农村网络覆盖率低,限制了农民随时随地上网,并在网上获取海量信息;信息系统不完善导致农民获得的信息也是不完全不对等的,进而影响农民的决策;物流据点少,导致农民可供选择的物流产业少,处于不利的局面。这些都需要改进,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农村物流金融系统为农村物流建设提供资金是发展建设农村物流的推动力。

2.2农村物流金融支持系统为农村物流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现代的物流都是面向全球化、网络化,不受时空限制的物流活动,农村物流需要金融支持系统提供快速、便捷的结算支付功能,而且农村金融支持系统还可以发展多功能的农村物流金融业务,为农产品的销售以及农村物流建设融资等。

2.3农村物流建设需要农村物流金融支持系统分散巨大的风险

农户从物资采购到农产品形成,从农产品储藏、农产品流通加工到农产品销售的多种活动以及农村区域内农民生活用品的购买活动的过程中蕴含的风险除了自然风险外,还有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风险、农产品质量和供应延误风险、储运公司储藏和运输风险、借贷租赁风险等等,这些都需要强有力的农村物流金融支持系统提供担保和支持,分散减少农村物流的风险。

3利用金融支持更好地发展农村物流的方法

金融能积极的作用于农村物流建设,因为一切的进步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农村物流金融支持是解决现代农村物流建设瓶颈的关键,农村物流建设也能够促进农村物流金融支持体系机构的变革,两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发展的,利用农村金融支持体系的改革可以有效的建设农村物流。

3.1融通仓与保兑仓

融通仓模式是一种物流与金融的集成式创新服务,是一种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综合管理的创新,包括的内容有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以及服务之间的组合和互动。保兑仓是指供货商、进货商和银行三方互相合作,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方式,即银行开出以进货商为付款,供货商为授权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物流与资金流相结合的中间业务品种。作为贸易的第三方,银行可以为交易融资、提供保障、执行监督买卖双方的功能,保障了农村物流安全的运行。

3.2农村物流金融中心

农村物流金融中心是指以沿江、河、海、铁路和空港为中心,建立以政府为引导、市场为导向、物流企业为主体、银行与民间资本或境外资本为依托,开展信贷融资、支付结算和分散风险等农村物流金融业务的多元利益主体的股份中心,农村物流金融中心是现代农村物流金融组织的创新。我国的农村物流金融中心是有政府参与的,政府可以出台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农村物流金融中心的各个利益主体向对农村物流建设有利的方向出力,建设更好的农村物流体系。农村物流金融中心是联系农村物流与资金流的纽带,建设完善的农村物流金融中心不仅能促进农村物流的建设,还能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增加就业机会、发展地方经济。

参考文献:

[1]胡愈.现代农村物流建设金融支持研究[D].武汉:中南大学,2007.

[2]徐云.农村物流中心若干关键问题研究[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