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0:59: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市管理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城市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工作中,往往是“重建设,轻管理”,重视“硬件”,忽视“软件”。如车辆乱停乱放乱闯,城市牛皮癣得不到根治,流动摊点、娱乐噪声扰民,公共绿地和空地被侵占等等。这些现象,不仅有建设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管理的问题。
2.城市管理的法律体系不完整与城市管理制度的制定欠民主、公开和公正并存。我国城市建设和管理没有一部综合的法律,还没有形成体系,更满足不了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的需要。与此同时,我国城市管理制度的制定往往由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制定,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可。由于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缺乏公开性和民主性,没有普通公众的参与,因而制定出来的管理制度往往缺乏公正性。群众的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在城市管理制度很难得到体现。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规划滞后。在城市规划中,没有配套规划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数量充足的公益设施。而且,由于规划的严肃性不够,监管力度不大,已规划了的公益设施也不能保证建设到位。二是市区道路网络不畅。市区“断头路”,“丁字路”较多,交通拥挤处没有人行过街天桥,造成道路交通堵塞。三是道路地下管线建设滞后。如电信、供水、燃气、电力等没有配套到位,经常发生开挖现象。四是公益性基础设施不足,欠帐太多。如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沿街果壳箱设置等远远达不到要求。
4.城市管理缺乏长效性。由于城市管理的动态性、反复性,加之管理人员和经费的不足,城管人员在城市管理中往往是打“突击战”、“疲劳战”,形不成长效管理的格局,一些长期困扰城市环境面貌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地遏制。
5.城管执法环境差,执法难度大。在众多的行政执法部门中,城管执法的难度是最大的。一方面由于城市管理的对象成份复杂,一些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制意识淡薄,认为自己不偷不抢,做生意不违法,当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管理时,跟执法人员胡搅蛮缠,甚至破口大骂,阻挠执法。另一方面因为城市管理的对象大多是弱势群体,部分人生活确实困难,以流动经营作为谋生的手段,一些市民尽管强烈要求有一个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但又受同情心驱使,盲目同情违章经营者,片面指责城管执法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被管理者的抵触情绪
6.背街小巷、旧小区仍然是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弱项。从整体情况看,城区主干道路面建设和道路两侧建筑、绿地、微景观建设等均取得了较大进展,城市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是,城市中的背街小巷、旧居民小区因为维护经费投入不足、改造速度较慢等原因,老化、破损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美观,阻碍了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
7.城市管理体制仍然需要进一步理顺。主要表现为市与区、区与街道、村(居)在城市管理中分工还不细,职责还不很清楚。在绿化管理方面,园林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不是同一机构,如遇到破坏绿地或砍伐树木等问题,园林管理部门因为没有执法权,无法实施有效管理。
8.市民的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由于部分市民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长期规划、管理制度等认识不足,部分市民素质较差,导致在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阻力。随意践踏绿地、砍伐树木情况时有发生,故意损毁公共设施屡见不鲜;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摊点等行为,都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了城市良好形象。
9.社会参与程度不高。目前的城市管理已呈现“大城管”格局,单单依靠政府部门难以彻底实现全面的城市管理,而由于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原因,群众对城市管理的认识和参与程度、以及市民素质不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企业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性不高,还没有完全引入竞争机制。
二、加强城市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提高各级领导对城市管理的认识,把政府履行城市管理职能摆在突出的位置。首先,要确定城市管理优先的战略地位。其次,要把城市管理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政府目标管理。实现城市管理工作计划与任务,定性与定量,务虚与务实的方略性调整。
2.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能。根据我市区划调整的实际,结合城市管理工作的实践,城市管理必须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
3.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城市公益设施建设。在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要抓紧进行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供水排水、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规划及时建立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库,以规划建设的时序来安排指导基础项目建设的先后顺序,切实改变项目建设的随意性。
4.建立高效能的城市管理运作机制。一是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建立社会参与机制。三是建立综合考核监督机制。建立行政监督机制,把城市管理绩效作为考评各级政府和相关责任人政绩的主要指标。建立舆论宣传监督机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5.强化市民教育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1)坚持以人为本,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人是一切工作的最终决定因素,城市管理的效果最终取决于市民素质的提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运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强化对市民的宣传教育。
(2)建立健全执法保障机制。一是财政保障。二是城管执法公安保障。三是强制执行保障。 6.加快旧城改造,解决背街小巷、旧小区存在的遗留问题。背街小巷的破损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美观,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建议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城区所有背街小巷进行梳理排队,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逐条解决。
7.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1)职能定位要准确。首先在形式上,避免走向两个极端:即事无巨细、统办统揽的职能定位极端;全盘推向市场、由市场主宰的职能虚位极端。合理的职能定位,一是能体现出宏观指导性,如订立法律规章、颁发政策等;二是能体现出市场性。
(2)价值取向上,应该体现出“强其所应强、弱其所应弱”的职能定位。
(3)在组织机构的数量上,应该体现出精简性。在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中,应按照最低数量原则设置部门和职位,科学地分解职能,减少职位设置,杜绝闲职和冗员,做到每个职位都定事定责。
加强综合执法。城市管理中专业执法部门较多,有行政执法职能就要成立执法队伍,不仅政出多门,而且横向配合与衔接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按照城市管理内在统一性的要求,加强综合管理势在必然。
8.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市民素质。从城市管理来说,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都是人,所以归根结底还是人的问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的素质,是城市管理的治本之策。文明城市需要文明市民,要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其精神状态。要把市民的文明教育,开展群众性的创建文明活动,作为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
9.坚持依靠人民管理城市,提高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程度。要管理好一座现代城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靠广大人民来管理,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县政协关于城市执法管理对口协商报告
县政协社法委
当前我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多发期。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在我县城市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执法部门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城市管理和执法任务,面临的形势则更为复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按照《政协第十三届宝清县委员会2017年……协商工作计划》要求,3月24日,县政协副主席……牵头组织部分委员,以及城管、交警、物业、社区、环卫、教育、精神文明办等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城市执法管理情况对口协商座谈会”,了解我县城市执法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委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委员们一致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城市管理执法局始终坚持创新思路,革新举措,狠抓落实,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优化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味,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紧紧围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关于各类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广告清理、牌匾规范、夜市烧烤和乱停乱放等六类专项整治活动;二是为强化便民服务,对夜市、早市、牛马市摊位加强管理,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市场扰民和街路污染等问题;对全县临街经营业户开展门前秩序、卫生、绿化、清雪等“门前五包”活动,签订协议1000余份;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全面提升城管执法形象。通过组织开展法律业务培训,执法人员的案件制作和业务能力大幅提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强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措施,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树立了务实、清廉、高效的城管部门良好形象。虽然目前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城管体制改革推进困难较大,矛盾突出;违法建筑制止查处难度增大,屡禁不止;露天经营难以管理,缺少固定的露天市场等突出问题。围绕推动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委员们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现汇总如下,供参考。
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城市管理执法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也要换位思考,运用疏堵结合管理与教育并重的方式,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其次是必须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对一些影响坏、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违法当事人,争取强硬的严管重罚措施以一警百。再者就是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把城市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最后是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切实依法行政,文明城市需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来管理,执法队伍应受到良好的训练,行为规范体现城市的风貌,代表城市管理素质,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公开公正合法,体现良好的执法素质。
二、盘活存量引进增量,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一是引进增量。要按照市场化经营的要求,积极引进社会资本,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城市停车产业化。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二是盘活存量。要深入挖掘潜力,鼓励现有富余停车资源的单位开放共享、有效利用,提升停车信息化水平。
三、规划先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始终坚持把城市管理纳入城市建设和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原则,从源头加强城市管理。要实行城市规划一张图,建设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加强环卫设施、停车场、各类行业市场的规划与建设。建议将农贸市场、旧货交易市场、洗车场、机动车修理场等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本着“规划先行、管理优先”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打造规划配置科学合理、市场化运营的各类专业市场。
四、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城市管理工作之中。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通过深化改革,政府由城市管理的直接投资者转变为引导投资者。要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PPP)和建设—移交(BT)模式以及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形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制定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建设管理之中,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建议在城市停车场、农贸市场等领域率先推行市场化运作,逐步扩展到城市管理其他领域。
五、扎实推进智慧城市数字化管理。要强力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网格化新模式。要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起城市管理公共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将城市管理的各项事务及管理责任落实到网格单元,做到无缝隙覆盖、全方位监管,实现城市管理区域精细化、内容数字化、查处精准化。
六、建立城市管理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管理新机制。一是组建城市管理志愿者协会。为充分挖掘城市管理的潜能,发挥志愿者队伍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建议组建由青年志愿者、学生、离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参加的志愿者管理队伍,构建和完善全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组织,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二是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和热线等形式,搭建起政府与市民沟通的桥梁,保障市民对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三是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监督工作。建议公民利用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对机动车乱停乱放、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影响城市形象和社会工作生活秩序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对积极参与的公民,有关部门应该给予奖励。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城市管理新局面。
1.城市公共管理的含义和特征
1.1城市管理的含义[1]
从最基础的管理来切入,一般来说,管理(Management)是一切组织的根本,它普遍存在于各种组织活动之中。就城市管理而言,管理有多重含义。第一,管理不仅仅是施政。管理的概念涉及承认政府正式当局内部和外部都存在有权力。在许多文献中,管理包括政府、私人部门和民众社会。第二,管理是一个中性概念。管理可以有多种表现:专横或仁慈,有效或无能。第三,管理强调的是“过程”。它确认、决定的做出是基于许多参与者之间的复杂关系而做出的,而那些参与者均有着各自不同的、有时是相互冲突的优先事项。
现代城市管理是指多元的城市管理主体依法管理或参与管理城市地区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属于公共管理范畴,所以也叫城市公共管理。目前,中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的内涵和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的内涵有明显的不同。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城市管理既包含了以城市政府为主体的城市管理者依据国家法规体系、通过国家计划和发展规划对城市运转和发展所进行的控制行为和活动,也包含了城市政府通过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城市管理法规对城市企业、城市公民、城市非政府机构的生产生活所进行的组织、控制、协调行为和活动。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现代城市管理还包含着城市政府管理职能与非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市民等参与城市管理的行为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结合。[2]
1.2城市管理的重要性
健全的城市管理必须使居民都能享受到城市公民的利益。基于城市公民资格原则上的健全的城市管理,强调任何人,无论男女老幼,均不得被剥夺取得城市生活必要条件的机会,包括适当的住房、房屋租用权保障、安全的饮水、卫生、清洁的环境、保健、教育和营养、就业、公共安全和流动性。通过健全的城市管理,使市民们得到发表意见的讲坛,充分发挥其才智,以便改善其社会和经济状况。
1.3城市管理的特征
(1)管理的综合性(2)管理的开放性(3)管理的动态性(4)管理的参与性[3]
2.城市管理方法
2.1城市管理的一般过程
管理是一种人的行为,其本身就是一种过程。城市管理过程实质上是由各个管理环节组成。城市管理是个人和公私机构用以规划和管理城市公共事务的众多方法和行动的总和。这是一个调和各种相互冲突或彼此不同的利益以及可以采取合作行动的连续过程。它包括正式的体制,也包括非正式的安排和市民的社会资本。
2.2城市管理的目标和手段
2.2.1城市管理的目标。城市在空间上高度集聚,高度集聚使得城市中人口和环境的平衡受到影响,造成了一系列城市问题,城市的发展急需有力的城市空间布局调控,合理的人口密度和疏导,有效的资源配置和使用,灵活的产业结构调整,持续的改善交通状况,不断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提高。因此,城市管理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实现城市整体的协调运转。
2.2.2城市管理的手段。城市管理作为过程,包括调研、决策、计划、实施、协调、反馈等环节,在现代城市社会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其管理手段应该是综合的,应该建立“以法制为规范、以行政为主导、以社会自治为基础”的城市管理的手段体系。
3.中国城市公共管理问题及改进建议
3.1问题
3.1.1经济管理手段问题。由于我国目前的各种经济手段还不能很好地衔接和配套,在市场经济机制下,在对个人进行控制时,往往过多地使用了经济杠杆,尤其是过多地使用了罚款,这成为了有关部门变相谋取收益的重要途径,也成为被控制对象不服从的理由。针对部门之间的管理,常常由于过多地照顾到了企业经济收益对地方财政收入的作用,而忽视了生产过程给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罚款的手段进行控制显得很乏力。
3.1.2行政管理手段问题。城市行政管理的权威来自管理者的行政级别和被赋予的权力。因此,很多管理者为了行使更大的权力,往往千方百计地提升本部门的级别;或者为了使某一个问题能得到彻底解决,往往安排比较高层次的官员前往,高级别的管理者在行使行政手段时往往更有力度。但是,由于责、权在很多部门都不对等,很小的事情往往也需要动用比较高的级别解决。
3.1.3法律手段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管理中的法律法规涉及的都是在实践中总结出来认为需要立法的领域。虽然制定了众多法律,但我国在执行方面仍存在着很多问题。由于城市管理人员把执法简单化,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抱有敌视情绪,使得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关系紧张,在我国很好的表现就是“城管过街人人喊打”。[4]
3.2解决问题的建议
3.2.1明确城市管理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科学的城市管理体制,就是要组织、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城市管理各系统、环节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目标及任务,调动各方面加强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3.2.2变执法为管理和服务推动和谐执法。城市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不仅需要处罚,更需要管理。城市管理者应该变原有的执法观念,以为民服务、便民服务来推动执法,把执法和服务融为一体。城市管理不是治民而是便民。
3.2.3保证企业独立,兼顾各方利益。只有当企业具有独立经济利益时,经济杠杆才能对各个经济主体起到调节作用,如果企业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也无从谈起。此外必须同时兼顾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三方的利益,不能顾此失彼,这样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关键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 问题 对策
1.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概述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首先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就是指依法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法律制度[1]。2003年,成都市成立市、区城管行政执法机构。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四川省成都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制定了《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明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初步构建工作机制,并着重落实责任,强化执法工作。着重整合管理和执法职能,初步形成了管理与执法融为一体、内部分开的“大城管、大综合”格局。
2.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存在问题
成都市践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但也面临着一些阻碍其发展的问题。
2.1执法范围不明确
从国家层面来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立法滞后,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现行阶段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未对其职权范围进行明确、具体、细化的法律界定。从成都市层面来看,《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职权范围虽然有所细化、明确,但是划转的这部分处罚权极易与行政职能机关仍保留的行政处罚权混淆,造成界限不清,出现新的执法交叉或执法真空现象。
2.2执法程序不明确
从国家层面来看,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城管执法人员在进行具体执法时的执法程序进行规范。从成都市层面来看,对具体执法程序有所规范,但是不够明确,难以掌握。比如没有对城管执法过程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性进行具体规范。
2.3执法依据杂乱
从国家层面来看,现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依据的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原有法律法规拼凑而成,缺乏统一性、系统性和衔接性,甚至相互冲突。具体到成都市,制定的《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其法律依据分散,难以操作。
2.4执法体制不顺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打破了上下对口的条条管理和部门本身“一条龙”的工作模式,触及了部门的权力和利益,致使践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和阻力。同时,我国城管执法系统内,目前是国家无部委,省里无厅局,各城市各行其是,存在着体制混乱的问题。
3.完善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建议
如何深化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有以下几点建议:
3.1创新理念
将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相对集中,实施整合,内部分开是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较好选择。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职能定位,推进城市管理职能的科学化、法定化。
3.2专项立法
目前国家立法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有原则性的规定,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开,若无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全面规范,具体操作将无法依法进行[2]。因此,依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立法,减少各种不规范执法行为,使其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
3.3完善执法体制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工作的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分清部门职责,了解信息,提高执法效率,更好地管理城市。建议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与相关主管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有必要对执法行为建立一套具体可行的监督机制,确保权力的依法运用。同时加快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的步伐,为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青锋、江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发展历程及实施情况[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0,(01)。
[2] 彭志芳. 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问题的思考[J].河北法学.2005,(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J].中国乡镇企业, 2011,(04)。
[4]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发展研究──以城市管理领域为例[J].法学,2004,(09):35-42。
作者简介:
第一条为了维护城市管理秩序,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及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范围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和实施,适用本办法省、市人民政府未规定集中管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贯彻依法行政准则,统一行政执法主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本市城区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集中履行的行政执法职责,具体执法工作由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承担。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建设、规划、环保、工商行政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和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综合执法的规定,协同做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二章执法职责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检查监督,并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责令停止建设后继续建设部分的建筑物或设施。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及城市垃圾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查封、扣押专门用于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
(七)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上违规停放车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行人通行的,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八)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和有关部门依法委托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和国家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的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处罚权和相应行政强制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行使;仍然行使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律无效。
第七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派驻各区执法机构的执法范围和职责权限,确定执法责任,形成分工明细、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运行机制。
第八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其执法人员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二)进入违法行为现场进行检查;
(三)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资料;
(四)依法收集证据,依法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五)提请与行政执法行为直接关联的有关部门认定法定条件、标准;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执法程序
第九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其执法人员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凡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履行告知和听取陈述、申辩的义务。
第十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履行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职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事前提请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决定行政处罚种类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抄送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法建筑物或设施及实施城市规划行政处罚听证的,依照《**市城市规划行政处罚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9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履行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职责,查封、扣押用于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的,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履行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职责,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将处罚决定书抄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按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予以记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履行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职责,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当场处罚和当场收缴罚款的限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违法行为,依法需责令补办有关许可、审批手续的,应当经许可审批部门书面同意后责令当事人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违法行为,依法需暂扣、吊销许可证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建议,由发证机关核实后决定暂扣或吊销。
第十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收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及查封扣押财物,依照《**市罚没财物及暂扣款物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的规定办理。
第四章执法协调
第十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应由对方履行职责的,应当告知或移送对方处理;发现对方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及时建议对方予以纠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统一制发可供载明告知内容和可供对方回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告知书》。
第十七条收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告知书》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告知书》载明的要求向对方作出回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请有关部门认定有关法定条件、标准的,受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认定。
第十八条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涉及城市管理的许可审批事项需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后续监管,凡未公示的应当同时抄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将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定期通报各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办理制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因履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发生争议的,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市政府法制机构提请市人民政府裁决。
第二十条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二十一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健全内部不同层级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轮岗制度。
第二十二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或在办公场所设立监督意见箱,广泛听取并及时处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查处所属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
一、决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机构是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决策协调的主要形式是区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其职责是:
1.学习、传达、贯彻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的相关措施。
2.交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布置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
3.研究分析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重要事项。
4.研究有关报请区委、区政府审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决策事项。
二、协调决策的工作程序
1.准备。根据区城管工作实际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由区城管办在有关单位提请需决策协调事项、调查摸底和征求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会议议题、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报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城管办负责通知落实。
2.组织。按照会议的议程和要求,由成员单位对本部门提交的会议议题进行情况介绍,提供相关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经研究讨论,确定处理办法,并进行责任分解。
3.落实。对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区城管办负责形成会议纪要,经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审定,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会议纪要认真执行,按期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区城管办反馈。由区城管办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形成联席会议专报进行通报。对涉及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报区政府审定决策,并按决策意见落实。
在重大事项决策的整个过程中,要始终认真听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加强与各派、工商联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沟通,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反映,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完善政府决策,不断推动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决策协调的会议组织
区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各成员单位参加。上述会议,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订区城市管理工作决策协调制度是新时期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落实城市长效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是落实城市管理“条整块包、条块结合”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部门保障”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决策协调制度作为强化城市管理、提升综合服务的有效载体,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城市顽症,提高城市品位。
2.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把执行城市管理工作决策协调制度作为履行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的有效抓手,找准问题,加强沟通,精心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要把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决策协调制度作为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支持、帮助镇乡、街道、开发区解决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
3.加强督查,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对决策协调后确定事项的执行落实,并按时检查、跟踪,将落实情况定期向相关单位和区城管办反馈,区城管办也要加强督查,并把决策协调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列入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实行奖惩挂钩。
余杭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制度
为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根据杭州市对我区城市管理考核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坚持工业化城市化两轮驱动、“一化带四化”同步发展和“环境立区”战略,坚持“块块负责、条条保障、属地管理、绩效挂钩”的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区城市管理的目标责任,实现城市管理效能的最大化,确保全区城市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考核目标
(一)通过建立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开展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工作,切实保障城市管理新模式的高效运行,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通过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工作合力,提升城市管理齐抓共管的协同能力。
(三)通过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各部门的工作动力,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力开展。
三、考核对象
1.镇乡、街道、开发区:运河镇、乔司镇、塘栖镇、仁和镇、崇贤镇、余杭镇、闲林镇、仓前镇、中泰乡、良渚镇、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南苑街道、临平、东湖街道、星桥街道、五常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
2.区级相关部门: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水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贸易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工商余杭分局、区交通局、区城建集团等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区级相关部门。
四、考核内容
(一)市政、市容、绿化监管方面:
1.市政(含设施)养护:市政道路及设施的养护和市政设施、城区河道的保洁情况等;
2.环卫保洁: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居住区、窗口单位、城郊结合部以及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与卫生管理情况;环卫基础设施维护情况;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治理情况等;
3.绿化养护、保洁: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带和行道树、公园景区的管理、养护与保洁情况。
(二)秩序管理方面:交通秩序管理、市容秩序管理情况等。
(三)基础设施方面: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家具的维护改善和高效、优质、安全运营情况等。
(四)依法行政方面:各部门城市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制及执法保障的及时性、有效性等。
(五)组织领导、保障机制、部门配合方面:对区城管工作的支持保障、服从区政府城市管理的协调指导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人大政协舆论监督反馈情况等。
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订。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形式
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由日常检查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
1.日常检查考核。由区城管办牵头,按照《考核细则》相关标准以日常检查的形式进行考核。
2.年终综合考核。
(1)检查台帐。在年终考核时检查城市管理工作相关台账,由区城管办牵头,对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进行考核。
(2)上路抽查。按照“四化”长效管理、街景市貌长效管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等专项考核细则,由区城管办牵头,采取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城市管理各管理主体进行考核。
(3)组织评议。由区城管办牵头,根据各单位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提出评议内容。对镇乡、街道、开发区和区级相关部门的评议工作,应听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的意见,结合新闻媒体的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工作每年组织两次。
(二)考核时间
1.日常检查考核临平城区每月不少于一次;镇乡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2.年终综合考核原则上从次年的1月上旬起实施。
六、考核标准
(一)镇乡、街道、开发区管理主体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保障机制,部门配合,本区域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人民群众满意度,人大政协舆论监督,“四化”和街景市貌长效管理,镇乡、街道、开发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河道等专项监管情况等。
(二)区级相关部门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城市管理职能履行、对区政府城管工作支持保障以及服从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协调指挥等情况。
七、考核奖惩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由区城管办初评、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由区政府通报考核结果。城市管理考核结果纳入镇乡、街道、开发区年度目标考核、机关综合考评等相关考核的内容。
余杭区城市管理信息协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理顺相关部门之间关系,明确职责任务,搞好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参与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机构。
区级有关部门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负有共同责任。应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事项协同制度,完善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等平台,加强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信息流动、资源共享、协调运作。
四、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应设立城市管理专门联络员,协调部门之间关系,及时处理问题,并做好相关督促和沟通工作。
五、如遇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城市管理问题,应有关部门的要求,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予以协助。对涉及城市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解决,相关部门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可以提请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协商或开展联合执法予以解决。
六、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目前可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开辟专栏予以,今后,待“数字城管”系统启动实施后,通过“数字城管”系统相互检索各自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资料。
执法部门作出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职能部门作出涉及城市管理的许可决定,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在“电子政务平台专栏”或“数字城管系统”公布。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项目应当相互通报。
七、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和受理的举报投诉中发现违法案件属于相关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原则上应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或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在行政管理中发现属于其他职能部门职权范围的行为,原则上应在1个工作日告知相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相关职能部门。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告知。
八、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了解有关事项、查询相关资料的,相关职能部门应予支持和配合,并无偿提供。
九、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中因职责不明出现争议的,应进行协商;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有重大争议的,可提请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决定,直至提请区人民政府决定。
十、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中,按“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城市管理相关职责。对上级交办的事项,由承办单位按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坚决服从,做好配合保障工作。
十一、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主管部门和区行政监察部门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余杭区城市管理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意见
为努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强化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主体意识,形成举全区之力、集全民之智的强大声势,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最适宜居住的“品质之城、美丽之洲”为主线,以清洁绿化健康文明余杭为要求,以改善城市环境为重点,以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加强舆论宣传,拓展参与渠道,强化参与范围,构筑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社会参与机制,倡导全体市民牢固树立现代化城市理念,提升城市公民素质,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通过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社会参与率不断提升,人民满意率显著提高,力求实现城市管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民参与”的有效互动,基本达到城市管理社会化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管理宣传
1.加强媒体宣传。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城市管理舆论声势,有效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区属新闻媒体的优势,开辟专门的版面和时段,通过案例分析、说法等形式,不断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市民浓厚的城市管理意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围绕宣传重点,策划一系列主题鲜明、影响重大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要集中宣传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果、各类先进典型。
2.加强社会宣传。各级城市管理组织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进行直观、形象、有效的宣传教育,做到宣传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营造浓厚的城市管理氛围。
(二)拓展社会参与渠道
围绕增进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拓展市民参与渠道,搭建市民参与平台,精心策划、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断掀起社会参与工作的热潮。
1.开展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城管执法志愿者”、“团员青年志愿者”等载体以及工青妇等团体的组织作用,深入有效地开展各类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利用各种创建契机、节假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出行”、“清洁绿化余杭”、“咨询服务”等活动,使社会参与深入人心,让更多的市民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变政府行为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2.建立城市管理市民检查团。组建城市管理市民监督检查队伍,吸收热心城市管理的市民、离退休人员、老干部等代表参与城市管理。市民检查团主要职责是: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开展宣传、劝导、教育等活动;监督各管理主体和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的履职、保障情况;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和监督活动。
3.策划好其他大型活动的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利用重大节假日,策划好各类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加强活动宣传,丰富活动内涵,尽可能地让更多的市民参与进来,不断扩大社会参与度,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与市民的互动、联动。
(三)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1.建立群众建言献策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听取各个层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献计献策”等活动,对一些好的意见、建议要给予奖励,鼓励市民踊跃参与城市管理。
2.建立城市管理接待日制度。各级各部门定期开展城市管理专门接访活动。区部门每年要组织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开展上线接听活动,并积极做好事前的宣传告知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城管信箱、城管网站、城管论坛、城管热线等载体,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各项活动。
3.实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听证制度。对政府出台的城市管理重要事项,要组织市民代表开展听证活动,切实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
4.实行城市管理“有奖举报”制度。对城市管理举报的案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要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举报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有功人员要给予重奖。
5.建立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决策制度。将有关城市管理工作重大决策方案或涉及民生实事议题向社会征询意见,让广大群众参与决策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形成最佳决策。
6.建立社会监督城市管理制度。要聘请社会各届代表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员,参与对城市管理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各项监督,确保群众意见能直接、及时反馈。
四、保障措施
1.强化主导作用。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工作的主导作用,把城市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搭建社会参与平台,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
2.强化主体意识。强化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主体意识,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决策、实施和监督。坚持问情、问需、问计于民,使广大市民充分享有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评判权和管理权。
【关键词】城市管理;共治模式;城管执法
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城市管理,推进城管共治模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与要求。以政府为中心的传统城市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城市发展的新形势。共治模式是城市管理创新的必然趋势,为我国城市管理迈向现代化治理、迈向善治开启了新的征程。
一、城市管理共治模式的依据
城市管理的共治模式,既符合时代要求,又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共治就是共同的社会治理,这个共同体包括政府主体、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共治的关键是整合资源、整合力量和整合利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际上在社会建设领域中的许多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对我国城市管理理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为城市管理共治模式提供了理论支撑。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
由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文森特奥斯特罗姆夫妇提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在国有化和私有化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其他多种可能的治理方式,并且能有效地运行,强调多个权力中心和组织体制治理公共事务。政府并不是唯一的权力中心,各种私人的、社会的机构都可能成为社会权力中心。多中心治理现已成为公共事务的治理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充满竞争并富有效率和活力的治理方式。多中心的城市治理具有治理主体多元、治理权力非垄断、治理方式民主等显著优点。这一理论的启示是:政府应与社会合作,与社会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实现对城市的管理。要注重民主协商、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建立起政府与社会的伙伴关系式民主合作机制,形成多元城市治理结构。要充分发挥包括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其在反映诉求、提供服务和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共同负责维持秩序、参与城市的管理和调节,构建多元主体的共治模式。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20世纪80年代,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夫妇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理论。他们提出,公共管理的职能是服务而非掌舵。公共管理者在执行公共政策和管理公共组织时,不是体现在对社会的驾驭或控制上,而应该承担向公民服务和放权的职责,形成以公共利益、协商对话和公民参与为标志的公共服务行政,协助公民实现其共同利益。要以人为本,树立集体共享的公共利益观念,为公民搭建协商和对话平台,为公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激发公民的责任感,使其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社会管理,共同享有公共利益。这一理论的启示是,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政府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向社会放权,切实担负起为民服务的责任,发展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效能,满足社会需求,保障公民权利,形成城市管理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治理/善治理论
西方国家推行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主张用治理或善治来替代管理。治理理论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和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1]。治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主体间权力具有互动性和依赖性。它强调政府要促进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与多向协调沟通,为公民提供参与公共管理的机会,使公民积极参与政府对公共生活的管理,让公民能更直接、更便利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从而实现管理的民主化。传统的城市管理是指政府运用权威进行单向控制来达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城市治理则是城市政府、私人部门等主体通过对话、协作等方式管理公共事务。为有效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市场失效、政府失灵问题,学者在治理理论之上,提出了善治概念。政府不仅能够治理,而且善于治理,从而达到善治的要求。善治是国家治理的最终目标,即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善治理论是一套系统完善、科学实用的理论体系,在当代开放、民主、法治背景下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治理/善治理念下,城市管理工作应把行政机关、执法对象、社会组织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都纳入治理主体,形成合作共治关系,实现良性互动、协同发展,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当前城管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城管执法进一步规范,城管秩序有所好转,但必须看到,目前城管执法工作面临新的挑战,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要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必须客观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一)城管执法工作理念落后
部分执法人员思想观念落后,执法理念存在偏差,认为城管执法就是管制,重在规范秩序,没有完全树立城市管理工作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文明执法的理念,没有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认为执法者就是管理者,摆位不正,存在特权思想,没有普遍形成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想。一些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不高,执法不当备受争议,严重损害执法队伍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致使城管形象严重受损,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二)城管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
城市管理工作因缺乏联动机制和监督机制,难以有效开展。一方面,城管执法的一线行政人员由规划、建设、环保、公安、司法、交通、工商等相关的多个部门构成。部门、机构之间的迥异,职能之间的交叉、重叠使其缺乏联动,难以形成合力,甚至出现单打独斗和多头执法的现象。联动机制的缺乏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城管与群众之间常常产生偏见和误解,“依法抗争”和“暴力抗争”行为常常出现在街头政治之中。另一方面,城市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执法人员所面对的执法对象是人民群众,需要在执法过程中彰显顾客导向与服务精神。但由于其工作性质限制,对这些一线人员的监督成本太高,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同时,现行的体制对这些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很难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三)城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多项研究表明,城管执法人员面对公民需求的多样性和无限性,以及环境对他们身心的挑战等情况,对现行政策往往会采取变通的方式执行。城管执法过程中既要有灵活性、富有同情心,又要维护政府的公平与正义。但执法人员因体制原因被划分为两类群体:正式工和临时工。由于工作的复杂性、正式工的稀缺性,大量一线执法工作常由临时工来完成。由于所受的制度约束较小,临时工易出现“越轨”行为。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比较薄弱,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城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
有学者指出,城管执法过程中受主政者影响较大,领导风格的不同导致一线人员在政策执行中的不稳定。他们的执法方式包括两种:过程型执法和结果型执法。“前者决定如何最好地达到目标,即手段;后者决定是否要采取行动或要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即结果。”[2]两种形式的执法方式常常发生异化,使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简单、缺少人文关怀,态度蛮横、行为粗暴。目前,城管执法方式容易引起冲突的模式大都相同:一是没收。就是没收商贩的物品,以示处罚。二是罚款。城管执法中的罚款,容易造成以罚代管的通病,无法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商户与城管讨价还价已经成了买卖,严重丧失了执法的严肃性。三是暴力。有些城管执法人员工作压力大,加上年轻自控力不强,容易冲动,动不动就掀摊折秤,甚至大打出手,执法过程中存在暴力执法现象。
三、“六共工作法”:城市管理共治模式的新探索
针对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创新工作思路,敞开大门开展“六个一”(送一份温暖、求一份建议、换一个角色、移一个重心、转一个路径、变一种方式)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出城市管理的“六共工作法”(共鸣、共商、共识、共管、共担、共享),形成了城市管理的共治格局,破解了城市管理的难点和痛点,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一)送一份温暖,激起共鸣
普安县城管执法人员通过向执法对象送一杯热水、送一个水杯、送一碗早餐活动,把城管干部的热情和温暖送到执法对象心中,引起其心理和情感上的认同与共鸣,拉开普安城管走向商贩、深入群众的序幕。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单、赠送水杯等方式,将印有城管职责、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争做文明市民等内容的宣传单发放给群众,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培育讲文明、讲礼貌、讲诚信、讲卫生、讲秩序的文明商贩和市民,让广大群众在监督城管工作的同时自觉争做文明市民。同时,城管人员与商贩交朋结友,建立微信群、QQ群,主动到商贩家里走访调研、交朋友、拉家常,了解实际情况和困难。普安县始终坚持服务群众这一宗旨,把印有“有困难、找城管”的普安城管真情服务卡,分发到各商铺和广大居民手中,卡上向社会公布城管干部职工的电话号码,24小时接受服务及管理对象的咨询与求助,及时收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为部分自产自销户和少数老、弱、病、残等特殊管理对象提供经营场所,帮助其解决生计问题,给游商散贩经营空间,划定区域让其规范经营;对家庭困难又没有固定摊位的商贩,主动为他们争取摊位;对老弱病残的商贩,主动帮助他们整理搬运货物。在一件件一桩桩主动服务群众的小事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获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二)求一份建议,开展共商
为更有效地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普安县坚持“用群众的方法解决群众的问题”,精心设计调查问卷,通过向现场群众发放城管工作民意调查问卷,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专门邀请老干部到现场进行座谈,发挥他们的经验优势,面对面提意见、讲建议,想办法、出点子,做好建言献策,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共同商量推进城市管理的办法、措施。城管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交流沟通延续不断,城市管理工作在互动中收集建议、交换意见,共商城市管理之策,打通了城管与群众互通的经络,奠定了城市管理工作的群众基础。
(三)换一个角色,寻求共识
在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普安县极力找寻城管与执法对象的共同结合点,城管与执法对象互换角色彼此体验。一方面,安排城管工作人员深入群众,主动到商贩、服务对象中体验生活。城管人员通过请商贩们吃一碗早餐,轮流凌晨五六点到农贸市场以商贩身份协助商贩摆摊设点,帮助商贩规范摊位、调剂摊位,真真切切体验商贩的生活,感受商贩、群众的不易,真心换真情,赢得商贩感情上的接纳。另一方面,邀请商贩中的部分典型代表,以城管执法人员身份协助参与城管执法,让商贩感受城管工作的艰辛,体验城市管理工作的难处。通过角色互换体验,城管、商贩从感情上找到结合点,思想上形成共识,相互理解和体谅。
(四)移一个重心,实现共管
普安县把城市管理工作重心放在解决城市管理执法转型上,推动实现了单一主体单向执法到多元参与治理的转变。聘请商贩作为市场城管志愿者,通过发挥同行情、朋友情,带动其他商贩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组建商贩文艺队,让商贩帮助正面宣传城管,正面引导广大商贩服从市场管理。聘请有威望的老年人作为市容管理和监督志愿者,帮助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宣讲政策措施,化解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矛盾。把社区的“两委”班子成员设置为城管信息员,在群众中找到城管工作的落脚点,掌控一线城管信息,第一时间掌控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一切现象和行为,杜绝损坏城市形象的行为发生,开创多元共治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转一个路径,责任共担
普安县探索出一条共担城市管理责任的新路子,即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让群众主动参与担责,一起担当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共同破解遇到的困难和难题,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在旧城经贸片区拆迁改造过程中,为避免与市场经营者矛盾激化,城管执法部门将收集的意见整理归类,邀请有代表性的商贩座谈共商市场管理,形成管好市场出效益的共识,明确卫生主体责任,严禁并打击假货上市、欺行霸市、抢摊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初期得到部分商贩的支持与帮助,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更多商贩自觉参与市场管理,出主意、想点子,帮助管好市场。同时,城管把积极支持管理的小商贩发展为城管志愿者,参与农贸市场管理,城管与商贩的争执下降,商贩与商贩之间矛盾减少,经营环境变好,生意明显好转。商贩树立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理念,明白了“规范经营就是效益”的道理,共同担当了城市管理的责任。
(六)变一种方式,成果共享
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普安县通过转变方式方法,与群众共商管理、共同管理、共担责任、共享管理,使城管、商贩走到一起,城管人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商贩主动配合城管工作,城市经营秩序、社会秩序日益规范,杜绝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游商游贩,街道环境干净整洁,城市环境质量水平和城市管理工作水平逐步提升,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同,城管与商贩及市民共享了城市管理环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构建城市管理共治模式的新思考
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创新的大背景下,构建城市管理共治模式,需要创新思维、把握关键,要在工作理念、主体参与、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下功夫,真正实现“四化”。
(一)转变工作理念,增强共治的思想自觉,实现执法理念民本化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实践的指南。城管执法部门要转变工作观念,从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服务,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地放在服务群众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上。城市管理是手段,人民幸福是目的。城市管理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实施人性化的城市管理。要始终做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变以管为本为以服务为本,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达到以服务促进管理的良好效果。城市管理的一切工作都要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着手,紧紧围绕为民、便民展开,心系群众、情牵群众、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形成顺应民意、贴近民心、凝聚民力、得民支持的良好氛围。广大人民群众是城市管理的直接参与者,也是城市管理的最终受益者,让广大市民共同享受城市管理的成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实现共享发展成果、多方共享共赢。
(二)动员公众参与,夯实共治的群众基础,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
治理理论告诉我们,单一主体治理的传统模式已无法适应和满足现代社会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尤其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参与意识和权益意识显著增强。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政府必须发动各种组织、企业和人民群众,才能使公共事务得到良好解决。多方参与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和基本方式。实现城管综合执法多元主体共治,最主要是有效吸纳社会主体的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社会性强、受众面广、参与度高,要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城市管理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用热情影响群众,用真情赢得群众。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与实施中,要始终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汇聚群众智慧、学习群众经验,实现与群众共鸣、共商、共识、共管、共担、共享城市管理,引导广大群众真正融入城市管理,成为城管事业的支持者和宣传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责任心和担当意识。要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不断拓宽多元主体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通过发展城管志愿者、城管信息员、城管文艺队、文明劝导员等多种参与形式,积极动员公众参与,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三)突出机制创新,筑牢共治的制度基础,实现工作制度标准化
要不断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协调联动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对城市管理实行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形成城市管理工作合力。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交流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相关信息,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不定期地召开工作推进调度会,协调解决制约城市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重大问题依法定职权联合行动。要注重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要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事件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系列工作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制、激励和惩戒约束机制,用制度来规范城管人员的行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制度化。例如,针对城管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可建立鼓励创新、包容失误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设立“智慧奖”和“委屈奖”。对在城市管理中,应用新方法解决好工作中的新矛盾、新问题的优秀城管人员,颁发“智慧奖”给予奖励;对在城管工作中屡受辱骂委屈,甚至遭攻击,但仍顾全大局,坚持文明管理执法的人员,颁发“委屈奖”,予以组织上的安慰。同时,实行“干部召回制度”,设立“工作不力办公室”,把不作为、乱作为的城管干部召回到“工作不力办公室”,让他们反省思过、回炉锤炼,转变工作作风。
(四)加强队伍建设,奠定共治的人才支撑,实现执法队伍规范化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制度的关键在人。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执法效果。要着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要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塑造良好形象,增强其工作责任心和荣誉感,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坚持做到政治强、执法明、业务精、形象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强化城管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实现规范管理、依法管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城管执法人员应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真正熟悉宪法,精通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城管执法业务知识,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法规范开展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要认真听取服务和管理对象的诉求,耐心宣传讲解有关法律和政策,通过关怀、协商、提醒、帮助、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坚持文明劝导、文明执法,实现和谐执法、人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有力、有理、有节,确保执法公信力,维护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维护安定和谐的大环境。总之,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更是一门综合管理艺术,需要我们把握城市管理工作创新的发展脉搏,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取得群众信任,获得群众认可,努力构建城市管理的共治模式。这样,城市管理工作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一、**城市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心城市包括**区和**经济开发区。目前,**城市建设及维护的管理职能主要集中在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市建设、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市建设局设有城建监察支队,但人数少,一般只负责协调;具体执法工作由**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城建监察大队承担。市规划局设立规划监察大队,负责城市的规划执法工作。**区设立城管办负责城市市容管理。
建市以来,市政府在中心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中心城市的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变。但是,由于我市建市时间短,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模式。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条块分割,管理上尚未形成合力。横向有政府部门的多头管理,城市管理的权限分布在城管、建设、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从纵向看,在事权划分上,体制尚未理顺。如市、区两级的土地管理权和规划管理权没有按照国务院国发明电〔2003〕7号文的要求划分,市、区争权夺利现象时有发生。又如市区道路,按照规定宽24米以上的归市级管理、宽24以下归区级管理。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宽24米以上的道路的管理,市级不到位。遇到重大节日或活动,市里往往把任务安排给**区。而**区财政紧张,没有这项经费造成无力管。而**路中段的改造拆迁,市里不投一分钱,**区也感到操作困难。再如**区房管局成建制上收后,**区已无房产管理权,导致14个乡镇的房产管理、发证成了空白。
——多头执法和处罚,降低了行政执法效率。城市管理涉及部门众多,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条例的现象,本该按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有利的争着管;而碰到棘手的问题,又谁都不管的问题。如:流动摊点的整治,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大家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而市内交通多头审批但管理薄弱,使市区交通混乱无序,“地老鼠”、“摩的”越来越多、越多越乱。目前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众多,有的执法队伍由于经费不足,为维持生计,以收代管、以罚代管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管理者的形象和管理的效果。
——建、管、养合一,城市管理效率不高。长期以来,城市建设在城市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相对而言,城市管理却显得不很突出,一直没能提上议事日程,在城市的发展中,依附于建设,形成“建管养合一”的模式,建设部门担负了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多重任务。由于城市建设部门承担了建、管、养的职能,造成队伍庞大,依赖性强,维护管理成本高,财政负担重。建设部门既要搞建设,又要抓养护和管理,势必顾此失彼,应接不暇,影响管理。从另一种角度讲,建设是一种企业行为,而管理是政府行为,管理对建设有监督和控制权限,建管同出一门,建设部门很难对自身实施有效监督。
——管理重点易位,城市管理局限于治标层面。一些城市管理部门过分侧重于对现存表象问题的查处,只抓住了管理末端,对如何提高管理部门效能、如何提高市民环境意识和公德意识等治本性的问题未作深层次的考究,更缺乏系统化的有效管理举措,由此出现“管理重点易位”现象,把城市管理片面理解为“抓反复、反复抓”的简单重复,形成“突出整治—情况好转—重现问题—突出整治”的城管怪圈。典型的如城市内河的治理情况。长此以往,必将导致管理部门成为查处问题的“机器”,而不是查处问题的“主人”,造成政府管理成本增加,根治问题的过程缓慢。
——行业垄断,城市公共服务质量不高。在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下,城市公共服务部门,习惯于按“行政命令”和“计划调度”办事。由于是“独家经营”,不存在竞争,缺乏激励约束机制,职工习惯于吃“大锅饭”,拿“固定工资”,造成这些部门缺乏公共服务意识,公共服务质量低下。
——规划滞后。原县级**的总体规划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两年虽然加快了规划编制步伐,但是还不能满足**建设和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各类专业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显得滞后。在规划执法上,力度亟需加大。通过调查了解,自1999年至2003年以来,**城区个人违章占地建房情况比较严重,总户数达1150户。特别是2001年和2002年期间,非法建房总数达600户。其中情况比较突出,成片成规模的主要有:城南无名村,违章建房达50座;金涵乡造福工程和无证建设的一些公益性项目;漳湾兰田村、东楼村、下凡村和城南的古溪村、岐头村、塔山村等城乡结合部;**少数民族聚居兰溪的少数民族聚居村等。同时,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的跟踪管理不够,特别是有些单位、个人和开发商受利益驱动,擅自更改指标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
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于城市管理体制是否科学合理、运行机制是否先进高效。针对目前我市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认为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迫在眉睫。结合福州、厦门、莆田等地的经验,调研组建议:
1、完善“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实现管理的重心下移。积极探索,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将管理工作的重点转到强化日常管理上来,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由经验管理向法律管理转变,由制约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由一般管理向格调管理转变,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2、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的执法效率。为改变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相互扯皮的现象,应尽快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把分散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集中起来,由一个部门执行。
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符合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有利于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有利于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按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执法应由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有执法权。这样,一方面强化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另一方面有利于对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统一管理。
3、打破建管养一体化模式,完善市场运行机制。环卫、市政、园林的养护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探索建立以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为基层管理实体的管理模式,将部分职能下移,强化社区管理功能,允许社会力量参加小区卫生有偿服务,解决以前“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管理弊端。改革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推进企业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深化改革,市政、园林、房产等单位,要逐步实行企业化运营;政府部门从无限管理变为有限管理,简政放权,由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垃圾处理、绿化建设、环卫保洁等公共服务项目,通过招标竞争,提高管理和运行效率。
4、建章立制、依法治城。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等管理事项做到明确规定,使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市政府已出台《**区城市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着手出台各项管理细则,抓紧出台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城市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5、建立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的社会参与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市民参加植树绿化、垃圾收集、白色污染治理等公益活动,逐步使市民形成自主管理、自我规范的良好习惯,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市民投诉、市民听政、新闻舆论曝光等方式,对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和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
6、建立城市长效管理的投入机制。调研中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经费不足。这是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目标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建议:本着统一、精干、高效的原则,对在编综合执法人员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可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做到经费落实,确保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执法。同时,要强化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依法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使寸土寸金的城区土地发挥更大的效益,以投入中心城市的建设与管理。
7、学习厦门、福州花巨资搞规划的经验,投入足额经费,抓紧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市政工程等各项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为规划的审批提供科学依据。严格执行红线、蓝线、绿线、紫线“四线”管理制度,保证城市建设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严把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关,做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与项目主体工程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加快编制环卫发展规划,做好垃圾转运站、公厕等规划布点;要编制城区交通发展规划,留足停车场所,大力扶持大公交,适量发展出租车,要制定限制人力车、逐步淘汰低档车型、坚决取缔“老鼠车”的具体办法;要完善城区交通标志标线,实行车辆归场归点停放,违章停车拖曳,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要对摩托车维修、饮食店、板材加工、水泥经营等易污染环境行业的店面实行规划布点,有的还要实行集中经营;要规划好市场布点,做到“堵”“疏”结合,有“堵”有“疏”。
8、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我市“城中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村内建设混乱、环境卫生差、社会治安复杂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城市整体功能的发挥。改造“城中村”迫在眉睫。必须从我市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统筹兼顾、保持稳定的原则,在充分合理考虑群众的利益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补偿原则,努力维护农民基本权益,使农民失地不失业。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组织实施。
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城建环境委组织了有市发展计划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区人大常委会等单位和部门参加的专题调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必贵的带领下,围绕城市规划(包括如何解决城中村问题)、管理体制、综合执法等方面,对宁德中心城市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召开人大代表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法,深入调查研究,还赴福州、厦门、莆田等地参观、考察。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心城市包括**区和**经济开发区。目前,**城市建设及维护的管理职能主要集中在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市建设、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市建设局设有城建监察支队,但人数少,一般只负责协调;具体执法工作由**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城建监察大队承担。市规划局设立规划监察大队,负责城市的规划执法工作。**区设立城管办负责城市市容管理。
建市以来,市政府在中心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中心城市的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变。但是,由于我市建市时间短,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模式。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条块分割,管理上尚未形成合力。横向有政府部门的多头管理,城市管理的权限分布在城管、建设、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从纵向看,在事权划分上,体制尚未理顺。如市、区两级的土地管理权和规划管理权没有按照国务院国发明电〔2003〕7号文的要求划分,市、区争权夺利现象时有发生。又如市区道路,按照规定宽24米以上的归市级管理、宽24以下归区级管理。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宽24米以上的道路的管理,市级不到位。遇到重大节日或活动,市里往往把任务安排给**区。而**区财政紧张,没有这项经费造成无力管。而**路中段的改造拆迁,市里不投一分钱,**区也感到操作困难。再如**区房管局成建制上收后,**区已无房产管理权,导致14个乡镇的房产管理、发证成了空白。
——多头执法和处罚,降低了行政执法效率。城市管理涉及部门众多,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条例的现象,本该按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有利的争着管;而碰到棘手的问题,又谁都不管的问题。如:流动摊点的整治,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大家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而市内交通多头审批但管理薄弱,使市区交通混乱无序,“地老鼠”、“摩的”越来越多、越多越乱。目前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众多,有的执法队伍由于经费不足,为维持生计,以收代管、以罚代管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管理者的形象和管理的效果。
——建、管、养合一,城市管理效率不高。长期以来,城市建设在城市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相对而言,城市管理却显得不很突出,一直没能提上议事日程,在城市的发展中,依附于建设,形成“建管养合一”的模式,建设部门担负了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多重任务。由于城市建设部门承担了建、管、养的职能,造成队伍庞大,依赖性强,维护管理成本高,财政负担重。建设部门既要搞建设,又要抓养护和管理,势必顾此失彼,应接不暇,影响管理。从另一种角度讲,建设是一种企业行为,而管理是政府行为,管理对建设有监督和控制权限,建管同出一门,建设部门很难对自身实施有效监督。
——管理重点易位,城市管理局限于治标层面。一些城市管理部门过分侧重于对现存表象问题的查处,只抓住了管理末端,对如何提高管理部门效能、如何提高市民环境意识和公德意识等治本性的问题未作深层次的考究,更缺乏系统化的有效管理举措,由此出现“管理重点易位”现象,把城市管理片面理解为“抓反复、反复抓”的简单重复,形成“突出整治—情况好转—重现问题—突出整治”的城管怪圈。典型的如城市内河的治理情况。长此以往,必将导致管理部门成为查处问题的“机器”,而不是查处问题的“主人”,造成政府管理成本增加,根治问题的过程缓慢。
——行业垄断,城市公共服务质量不高。在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下,城市公共服务部门,习惯于按“行政命令”和“计划调度”办事。由于是“独家经营”,不存在竞争,缺乏激励约束机制,职工习惯于吃“大锅饭”,拿“固定工资”,造成这些部门缺乏公共服务意识,公共服务质量低下。
——规划滞后。原县级**的总体规划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两年虽然加快了规划编制步伐,但是还不能满足**建设和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各类专业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显得滞后。在规划执法上,力度亟需加大。通过调查了解,自1999年至2003年以来,**城区个人违章占地建房情况比较严重,总户数达1150户。特别是2001年和2002年期间,非法建房总数达600户。其中情况比较突出,成片成规模的主要有:城南无名村,违章建房达50座;金涵乡造福工程和无证建设的一些公益性项目;漳湾兰田村、东楼村、下凡村和城南的古溪村、岐头村、塔山村等城乡结合部;**少数民族聚居兰溪的少数民族聚居村等。同时,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的跟踪管理不够,特别是有些单位、个人和开发商受利益驱动,擅自更改指标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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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于城市管理体制是否科学合理、运行机制是否先进高效。针对目前我市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认为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迫在眉睫。结合福州、厦门、莆田等地的经验,调研组建议:
1、完善“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实现管理的重心下移。积极探索,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将管理工作的重点转到强化日常管理上来,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由经验管理向法律管理转变,由制约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由一般管理向格调管理转变,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2、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的执法效率。为改变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相互扯皮的现象,应尽快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把分散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集中起来,由一个部门执行。
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符合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有利于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有利于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按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执法应由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有执法权。这样,一方面强化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另一方面有利于对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统一管理。
3、打破建管养一体化模式,完善市场运行机制。环卫、市政、园林的养护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探索建立以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为基层管理实体的管理模式,将部分职能下移,强化社区管理功能,允许社会力量参加小区卫生有偿服务,解决以前“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管理弊端。改革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推进企业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深化改革,市政、园林、房产等单位,要逐步实行企业化运营;政府部门从无限管理变为有限管理,简政放权,由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垃圾处理、绿化建设、环卫保洁等公共服务项目,通过招标竞争,提高管理和运行效率。
4、建章立制、依法治城。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等管理事项做到明确规定,使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市政府已出台《**区城市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着手出台各项管理细则,抓紧出台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城市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5、建立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的社会参与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市民参加植树绿化、垃圾收集、白色污染治理等公益活动,逐步使市民形成自主管理、自我规范的良好习惯,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市民投诉、市民听政、新闻舆论曝光等方式,对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和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
6、建立城市长效管理的投入机制。调研中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经费不足。这是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目标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建议:本着统一、精干、高效的原则,对在编综合执法人员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可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做到经费落实,确保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执法。同时,要强化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依法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使寸土寸金的城区土地发挥更大的效益,以投入中心城市的建设与管理。
7、学习厦门、福州花巨资搞规划的经验,投入足额经费,抓紧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以及市政工程等各项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为规划的审批提供科学依据。严格执行红线、蓝线、绿线、紫线“四线”管理制度,保证城市建设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严把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关,做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与项目主体工程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加快编制环卫发展规划,做好垃圾转运站、公厕等规划布点;要编制城区交通发展规划,留足停车场所,大力扶持大公交,适量发展出租车,要制定限制人力车、逐步淘汰低档车型、坚决取缔“老鼠车”的具体办法;要完善城区交通标志标线,实行车辆归场归点停放,违章停车拖曳,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要对摩托车维修、饮食店、板材加工、水泥经营等易污染环境行业的店面实行规划布点,有的还要实行集中经营;要规划好市场布点,做到“堵”“疏”结合,有“堵”有“疏”。
8、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我市“城中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村内建设混乱、环境卫生差、社会治安复杂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城市整体功能的发挥。改造“城中村”迫在眉睫。必须从我市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统筹兼顾、保持稳定的原则,在充分合理考虑群众的利益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补偿原则,努力维护农民基本权益,使农民失地不失业。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城建环境委组织了有市发展计划委、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区人大常委会等单位和部门参加的专题调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必贵的带领下,围绕城市规划(包括如何解决城中村问题)、管理体制、综合执法等方面,对宁德中心城市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召开人大代表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法,深入调查研究,还赴福州、厦门、莆田等地参观、考察。现将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心城市包括**区和**经济开发区。目前,**城市建设及维护的管理职能主要集中在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市建设、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市建设局设有城建监察支队,但人数少,一般只负责协调;具体执法工作由**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城建监察大队承担。市规划局设立规划监察大队,负责城市的规划执法工作。**区设立城管办负责城市市容管理。
建市以来,市政府在中心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中心城市的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变。但是,由于我市建市时间短,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模式。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条块分割,管理上尚未形成合力。横向有政府部门的多头管理,城市管理的权限分布在城管、建设、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从纵向看,在事权划分上,体制尚未理顺。如市、区两级的土地管理权和规划管理权没有按照国务院国发明电〔2003〕7号文的要求划分,市、区争权夺利现象时有发生。又如市区道路,按照规定宽24米以上的归市级管理、宽24以下归区级管理。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宽24米以上的道路的管理,市级不到位。遇到重大节日或活动,市里往往把任务安排给**区。而**区财政紧张,没有这项经费造成无力管。而**路中段的改造拆迁,市里不投一分钱,**区也感到操作困难。再如**区房管局成建制上收后,**区已无房产管理权,导致14个乡镇的房产管理、发证成了空白。
——多头执法和处罚,降低了行政执法效率。城市管理涉及部门众多,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条例的现象,本该按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有利的争着管;而碰到棘手的问题,又谁都不管的问题。如:流动摊点的整治,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大家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而市内交通多头审批但管理薄弱,使市区交通混乱无序,“地老鼠”、“摩的”越来越多、越多越乱。目前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众多,有的执法队伍由于经费不足,为维持生计,以收代管、以罚代管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管理者的形象和管理的效果。
——建、管、养合一,城市管理效率不高。长期以来,城市建设在城市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相对而言,城市管理却显得不很突出,一直没能提上议事日程,在城市的发展中,依附于建设,形成“建管养合一”的模式,建设部门担负了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多重任务。由于城市建设部门承担了建、管、养的职能,造成队伍庞大,依赖性强,维护管理成本高,财政负担重。建设部门既要搞建设,又要抓养护和管理,势必顾此失彼,应接不暇,影响管理。从另一种角度讲,建设是一种企业行为,而管理是政府行为,管理对建设有监督和控制权限,建管同出一门,建设部门很难对自身实施有效监督。
——管理重点易位,城市管理局限于治标层面。一些城市管理部门过分侧重于对现存表象问题的查处,只抓住了管理末端,对如何提高管理部门效能、如何提高市民环境意识和公德意识等治本性的问题未作深层次的考究,更缺乏系统化的有效管理举措,由此出现“管理重点易位”现象,把城市管理片面理解为“抓反复、反复抓”的简单重复,形成“突出整治—情况好转—重现问题—突出整治”的城管怪圈。典型的如城市内河的治理情况。长此以往,必将导致管理部门成为查处问题的“机器”,而不是查处问题的“主人”,造成政府管理成本增加,根治问题的过程缓慢。
——行业垄断,城市公共服务质量不高。在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下,城市公共服务部门,习惯于按“行政命令”和“计划调度”办事。由于是“独家经营”,不存在竞争,缺乏激励约束机制,职工习惯于吃“大锅饭”,拿“固定工资”,造成这些部门缺乏公共服务意识,公共服务质量低下。
——规划滞后。原县级**的总体规划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两年虽然加快了规划编制步伐,但是还不能满足**建设和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各类专业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显得滞后。在规划执法上,力度亟需加大。通过调查了解,自1999年至2003年以来,**城区个人违章占地建房情况比较严重,总户数达1150户。特别是2001年和2002年期间,非法建房总数达600户。其中情况比较突出,成片成规模的主要有:城南无名村,违章建房达50座;金涵乡造福工程和无证建设的一些公益性项目;漳湾兰田村、东楼村、下凡村和城南的古溪村、岐头村、塔山村等城乡结合部;**少数民族聚居兰溪的少数民族聚居村等。同时,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的跟踪管理不够,特别是有些单位、个人和开发商受利益驱动,擅自更改指标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几点建议
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的高低,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于城市管理体制是否科学合理、运行机制是否先进高效。针对目前我市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们认为建立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迫在眉睫。结合福州、厦门、莆田等地的经验,调研组建议:
1、完善“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实现管理的重心下移。积极探索,转变观念,开拓创新,将管理工作的重点转到强化日常管理上来,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管理向长效管理转变,由经验管理向法律管理转变,由制约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由一般管理向格调管理转变,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2、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的执法效率。为改变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相互扯皮的现象,应尽快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把分散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能集中起来,由一个部门执行。
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符合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有利于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有利于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设。按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执法应由政府职能部门承担,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有执法权。这样,一方面强化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另一方面有利于对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统一管理。
3、打破建管养一体化模式,完善市场运行机制。环卫、市政、园林的养护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探索建立以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为基层管理实体的管理模式,将部分职能下移,强化社区管理功能,允许社会力量参加小区卫生有偿服务,解决以前“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管理弊端。改革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推进企业化管理,提高城市管理的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深化改革,市政、园林、房产等单位,要逐步实行企业化运营;政府部门从无限管理变为有限管理,简政放权,由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垃圾处理、绿化建设、环卫保洁等公共服务项目,通过招标竞争,提高管理和运行效率。
4、建章立制、依法治城。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等管理事项做到明确规定,使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市政府已出台《**区城市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着手出台各项管理细则,抓紧出台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城市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5、建立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的社会参与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市民参加植树绿化、垃圾收集、白色污染治理等公益活动,逐步使市民形成自主管理、自我规范的良好习惯,共同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市民投诉、市民听政、新闻舆论曝光等方式,对政府的城市管理工作和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
6、建立城市长效管理的投入机制。调研中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经费不足。这是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目标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建议:本着统一、精干、高效的原则,对在编综合执法人员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可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做到经费落实,确保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执法。同时,要强化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依法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使寸土寸金的城区土地发挥更大的效益,以投入中心城市的建设与管理。
高质量发展,我们怎么干,并适应新形势下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转变理念,牢记“为人民管理城市”。城市的主体是市民,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每个市民创造更加优美的城市环境。工作中,我们要牢固树立城市是人民的,城市资源和公共服务应由全民共享的理念,树立城市管理要贴近市民、服务市民、惠及市民的理念,使城市管理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顺应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城市首要的是一种服务,就是为市民服务,而不是一种景观,市容的美观只有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尺度内才是可取的,只有二者有机统一才能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要变单纯执法为“执法+管理+服务”三位一体。单纯的执法、管理往往只注重了执法效果而忽视了社会效果。工作中,我们要牢记城管执法就是服务、城管执法就要服务、城管执法必须服务的宗旨,坚持“既要城市形象,又要执法形象”、“刚性管理,柔性执法”的执法理念。
2、群管群治,请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城市管理件件关系百姓,事事关系民生,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与市民沟通的平台,唤起全社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一是要搭建与市民群众交流的平台,适时组建城管志愿者队伍,开展城管志愿者活动。二是对城市管理中重大制度和政策的实施,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社会参与度。三是建立群众意见征询制度,定期深入管理对象等征询意见建议,让群众知晓城管执法的职能范围和法律法规,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定,什么样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对群众不满意的事列表建档、逐一排查解决。
3、外塑形象,注意培育城管执法文化。一是加强宣传。城市管理件件关系百姓,事事关系民生,因此,要深化城管部门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城管工作动态,反映城管的真实工作情况。二要培育独特的城管执法文化。要加强城管人职业荣誉感、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培育,把城市管理作为一项可以为之无私奉献、不懈奋斗的光荣事业。三是抓队容风纪,全力打造新城管、新面貌、新形象。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科学化管理程度,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指导体制和工作机构。经市人民县政府研讨赞同,决定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其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地址设在市城管局。
依据实践状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应响应明确分担指导和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城管委职责
市城管委是市县政府统一指导城市管理工作议事、决定计划和协调机构。
1、对全市施行城市管理进行微观指导;
2、研讨制订城市管理规划和严重政策办法;
3、依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指导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4、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有关严重问题;
5、对城市管理施行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城管委办公室职责
在城管委的指导下,承当市城管委日常工作。
1、草拟市城管委议事规矩及城市管理政策办法;
2、组织订定城市管理专项标准、城市情况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和施行方案,经同意后监督相关部分施行;
3、提出坚持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4、对城市管理运转中触及行政法律、市政设备、市容情况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研讨,并提出处理方案;
5、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监督审核工作,按期分析和通报城市管理中的问题;
6、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情;
7、完成市城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准则
(一)检查通报准则
1、检查分日常巡查和按期检查,暗访与明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日常巡查:城管委办公室每周对城区城市管理状况进行巡查,跟踪摄像,作好巡查记载,每月构成巡查通报下发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依据通报状况在规则时间内限日进行整改。
3、按期检查:由市城管委牵头,办公室详细施行,每两月进行1次检查,实时反应审核状况及通报年关综合审核后果。
(二)议事准则
1、城市管理工作大会准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大会由主任或副主任掌管召开。
2、城市管理工作大会可在恰当前间约请市党代表、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与。
3、城市管理工作大会的议程、工作安排、任务要求等构成大会纪要文书,存档备查。
(三)言论宣传
1、应用播送、电视、收集、新闻媒体等进行普遍宣传,做抵家喻户晓,大家清楚城市管理工作常识和事项。
2、深化社区,应用节假期开展宣传单、展牌展现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性、需要性,让市民积极参加城市管理之中,把握城市管理常识,肩负城市管理之责。
四、工作要求
1、日常巡查和每两月1次按期检查必需按时按要求进行,作好检查记载,并实时下发审核通报。
2、参加检查的相关人员无非凡状况不得告假,确需告假,须经城管委指导同意。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上级组织和领导的信任以及全县人民的对我的厚爱。我被任命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内心非常激动,同时也感到非常荣幸。这是我政治生涯中的一个大转折,我清楚的知道自己肩上的担子重了,压力大了,但我有决心有信心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望。
城市管理工作牵涉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很多工作直接接触到弱势群体,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到城市管理局的形象。如何贯彻落实好上级的指示精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又要取信于民,让全体市民基本满意,这就要求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本人将尽最大努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学习,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水平。在抓好自身学习同时,经常组织全局干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努力践行“八荣八耻”。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对市民旨在提高文化科学、思想道德、社会公德、法规纪律等方面素质教育,营造好城市管理舆论氛围。达到全局干职工爱岗敬业、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是抓好创“三城”工作,使我县县城在三、五年内成为省级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本着“政府引导、各界支持、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城市硬件不断进行完善,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并逐步制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规划和工作计划,将城市管理要实现的阶段性目标、整治措施、设施建设、管理手段等内容相对稳定下来,规范各职能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坚持不懈地围绕创“三城”活动开展工作。城市管理是维护广大市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我局承担着构建社会和谐的重要责任,解决好市民的难事、急事,是我们的日常工作。市民在生产生活中还有许多要解决的急事、难事、麻烦事,我们将全力加于解决,尽力满足市民的合理要求,形成市民配合支持城管工作,城管积极解决市民难题的和谐局面。
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争取各界人士的全力支持。本人于年任局长至今时间不长,以前都是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对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还不是很足。今后本人将深入实际,了解实情,多办实事。密切联系社区,了解社情民意,听取市民的良好建议和意见。学习周边县市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取长补短。密切与本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争取市民及各部门、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创建省级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
各位领导、朋友们,漂亮的话我就不多说,我愿意用今后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的决心。请县人大及各位领导对我多帮扶,多监督,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为党、为人民、为万载的经济建设做出成绩、多作贡献。
持续不断做好对市容市貌和拆违控违的管理工作,加大对占道经营、占道加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按照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总要求,严格落实改革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出台我县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优化组织结构,理顺职责分工,创新执法管理模式。二是抓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力争全面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实现与市、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平网,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全国联网。三是探索设立城管、公安联动机制,有效遏制暴力抗同时,不断加大处罚力度,积极协调法院强制执行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处罚当事人拒不执行案件。
三、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是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做到四个坚持:坚持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坚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坚持执法活动全程记录。二是加强队伍作风培养,严格落实“一穿两戴”、“三变四靠”、“五学六看”“721”工作法,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坚决规范行为举止,切实抓好队容风纪管理。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积极作为,塑造良好形象。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公布监督电话,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不断拓宽媒体宣传渠道
充分利用宣传车、宣传资料、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塑造“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文明市民。
五、继续做好城区市容市貌管理保障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店外经营、户外广告、乱贴乱画、露天烧烤的日常巡查力度,实施动态监管,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拆除,严查渣土车辆带泥上路、未采取密闭措施(未安装篷布和护兜)的违规行为以及建筑施工工地有无落实“六个百分百”的相关措施,对违规运输渣土车辆进行严管重罚。
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探索违建治理新机制
在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中,积极探索和实践管理机制,全力推进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社区、物业的联控机制,严格落实对各个区域新增违建的“零容忍”,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即查即拆”,发现新增违建一律拆除,打击违建户的嚣张气焰。
七、转变作风,党建引领城市管理,促进全面发展
将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信“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各项任务部署,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加强党的建设,并加强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