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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消防安全预案

时间:2023-06-08 10:59: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厂消防安全预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厂消防安全预案

第1篇

消防应急预案【1】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条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企业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 企业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企业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经理及有关部门成员组成。 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第四条 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义务消防人员,每年对消防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第五条 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一)报警:企业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企业安全部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安全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向企业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底墒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四)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五)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火灾扑灭后,由安全部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第六条 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企业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企业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 应急物质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注意事项

1,贵重的书画文物及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货后不宜用水扑救,因为着火的

易燃体会漂在水面上,到处流淌,反而造成火势蔓延。

3,高压电器设备失火不能用水来扑救,一是水能导电容易造成电器设备短路烧毁。二是容易发生高压电流沿水柱传到消防器材上,使消防人员造成伤亡。

工厂火灾应急救援消防预案【2】炎炎夏日,火灾频发,做好火灾应急救援消防工作,消防着眼于防,尤其是夏日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如工厂车间等尤为重要。为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造成现场混乱,贻误救灾时机,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确工厂各职能部门在火灾发生时的职责和分工,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火灾应急救援消防预案:

一、火灾应急的组织架构: 1.为了统筹指挥,企业确定注册安全主任为火灾总指挥,负责火灾应急时的全盘指挥工作。注册安全主任在火灾发生时不在厂内时总指挥由企业行政副总担任;节假日期间由企业安排的值班负责人担任;

2.保安组长是火警时的副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具体的灭火抢救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现场指挥;

3.总指挥、副指挥和现场指挥应在接到火警后的第一时间内赶到火灾现场;

4.为配合灭火抢救工作,企业特成立消防突击队,由保安员和各车间的基层骨干组成。在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的领导下进行灭火抢救的具体工作或协助消防队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5.各部门或车间在火灾发生时应随时听任总指挥的调度,参与灭火抢救工作。

二、火灾发生初期的应急救援响应工作: 1.在本部门(或车间)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消防救援装备如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炮、消防栓等)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要注意以下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胶管对准火源扫射;

2.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要立即通知当班保安和安全负责人;

3.当班保安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全厂警戒并通知保安组长迅速调集全体保安员利用身边的消防设备赶到火灾现场参加扑救,并且做好火灾现场人员秩序维护和无关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4.当火灾蔓延到非本厂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时,在岗员工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水栓,并安排报警——119,(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的现场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并安排人员到路口接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员把握火灾情况和尽快抵达,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抓住火灾救援时机;

5.火灾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在接到火警后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指挥设备维修组把电梯迫降到底层,并切断生产区的电源,同时保证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6.火灾警报拉响后各部门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组织本部门(或车间)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待命;

7.人资部立即组织司机疏散本厂内停放的车辆和厂门口的障碍物,以确保救灾现场的畅通和车辆用急。

三、火灾的灭火扑救工作: 1.火灾应急总指挥根据现场的情况对消防突击队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抢救组、供水组、后勤组等各个小组,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装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队保持联系以汇报情况;

2.消防队赶到时,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消防队员详细汇报火灾情况,协助消防队制订灭火扑救方案;

3.消防突击队应以“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果断地协助消防队员参与灭火任务;

4.各部门(或车间)的主管人员随时为消防队员和消防突击队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灭火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应急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灭火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参与人员的医疗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工作: 1.火灾扑灭后,各部门(或车间)应立即清点本部门(或车间)的人员和受损物资,尽快确定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情况并向厂安委会汇报,安委会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2.人资部应尽快协调各部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包括医疗经费的提供、受伤人员的住院安排与护理以及以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等;

3.设备维修组配合相关部门(或车间)人员对受损设备尽快安排修复并投入生产产使用;

4.以安全主任为主,各安委会成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火灾发生原因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5.安委会做出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总结本次火灾事件的教训,在全体员工中实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筑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而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 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保持镇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不入险地,不:不要因为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简易防护,掩鼻匍匐:往过有烟雾的路线,可采用湿毛巾或湿毯子掩鼻匍匐撤离;

善用通道,莫入电梯:发生火情尽量使用楼梯,或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安全地点,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楼脱险;不可进入电梯逃生;

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内侧手摸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开门,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窗门,用湿毛巾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湿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传递信号,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在阳台、窗口(白天可用鲜艳的衣物在窗口晃动,晚上可用手电等物闪动或敲击物品发出声音求救)传递信号求救;

第2篇

近来,我镇的消防安全形势相对稳定,但进入春季后,天气干燥多风少雨,特别是我镇食用菌温室草料的大面积堆放,火灾事故容易发生,为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防火意识,全面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提高防火能力,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春季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为了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村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季防火工作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加强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搞好动员部署,因地制宜,周密制定近期防火工作方案,扎实、深入推进各项消防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以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履行职责,坚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村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防范措施,确保领导力量、工作力量、经费保障、应急处置能力的全方位强化,提高单位职工的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在职工、学生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开展防火检查,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采取措施,认真考证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为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各村组、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落实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镇护林防火站、镇派出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得力措施,做好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工作。一是针对本镇春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尤其是重点抽查寺院、饭馆、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加油站以及人员密集的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镇派出所对本辖区内属于非重点单位的有关村组、小娱乐场所、小加工厂、小摩汽修站等火灾事故多发的场所全面组织抽查检查。二是要继续推动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深入开展,摸清火灾隐患底数,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按照整改期限的要求,依法监督有关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全程监督。

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村组、各有关单位要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大张旗鼓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意识。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切实加大近期防火工作宣传力度。一是要紧密结合春季防火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大风和野外吸烟用火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二是各村组、各单位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村委会广播室等各种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三是护林防火站、派出所要围绕春季防火工作,开展针对性、趣味性强的主体活动,组织村民、中小学生、各有关单位职工进行演练,使他们掌握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吸引广大群众更自觉地投入到近期防火工作中来。

强化责任追究,从严查处火灾事故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力开展防火安全保卫工作,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凡今后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火灾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严肃追究火灾事故责任人的相关责任,特别对纵火犯罪要从重、从快、从严予以打击。

第3篇

1.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人员普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消防安全培训,火灾发生时自救能力较差。安全通道拥堵大量杂物,火灾发生时,通道堵塞,严重影响人员疏散,同时给救援人员带来很大困难。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不到位,也是火灾发生的隐患。

1.2违反安全用电制度

高层建筑用电量大,而内部设施一般达不到防火要求,临时布线较多,过乱。

1.3消防设施缺乏

由于消防资金的匮乏及相关人员消防意识的不足,高层消防设施设备往往欠完善。消防装备和消防技术的先进与否,是衡量消防队伍及救援能力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由于消防资金的短缺,消防装备相对落后,不能满足现代城市火灾救援的需求。城市高层建筑、地下工程、钢结构工程、化工厂等特殊工程相应的消防技术还不完善。

1.4违规使用可燃装修材料

我国《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于高层和超高层吊顶、墙壁、地板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做了严格要求。但可燃、易燃材料的大量使用仍在进行。一旦发生火灾,这些材料会迅速燃烧,造成火势的迅速蔓延,同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对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都造成极大的困难。

2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危害及特点

2.1火灾一旦发生,火势蔓延迅速

高层建筑由于其工艺及功能要求,往往会设置许多如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等竖井。一旦防火分隔措施做的稍有不好,火灾发生时,竖井就会形成烟囱效应,烟气在竖井被拔高,从而使火势迅速蔓延。据科学试验表明,在火灾燃烧猛烈阶段,由于高温状态下的热对流而造成的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5~3.0m/s,烟气沿着楼梯间或其他竖向管井扩散的速度能达到3~4m/s。火灾一旦发生,极易使整幢建筑形成立体火场。

2.2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困难,易造成重大损失

高层建筑楼层多,人员密集,而逃生通道仅仅只是楼梯,并且疏散通道经常处于锁闭状态。在极短的时间内,从有限的通道疏散密集的人员,难免造成踩踏、拥挤,大大延迟救援时间。在加拿大进行的人员疏散实验表明,在每层240人的条件下,通过1.1m宽的楼梯向外疏散,一幢11层楼房的疏散时间需要6.5min,一幢50层楼房的疏散时间需要131min。因此,很多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当火势涌起,短时间内疏散更是困难。

2.3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供水较为困难。由于消防车供水压力的影响,常因供水不及时延误灭火的最佳时机。高层建筑由于其楼层较高,普通消防车不能达到施救范围,高层建筑内部的消防措施成为主要救助手段,而楼内的消防设施缺失,大大降低了灭火效率。因此,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往往难度较大。

3高层建筑火灾事故防控对策

3.1高层建筑合理设计,提高建筑自身火灾抗御能力

一定要科学、合理地划分高层建筑防火区。将防火分隔设置出来,一旦发生火灾,可以减缓、阻止火势蔓延。3.2使用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建筑材料,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高层建筑中设施繁多,设计时一定严把材料审核关,限制高层建筑可燃材料的使用。在掌握新型材料燃烧性能的基础上,选择满足建筑功能的阻燃建筑材料,推动高层建筑使用具备防火功能的建筑材料。

3.3采取技术防范手段,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利用消防设施进行自救

消防设施的完善在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中起着决定性因素,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应完善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对高层建筑的防范提出有效手段。

3.4加强火灾教育,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通过日常的火灾防治教育,提高人们的消防意识,以减少和避免火灾的发生。经常采取消防演练,一旦火灾发生,能果断、迅速地采取有效办法进行疏散逃生。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做到消与防的有机结合。

3.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明确和落实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全面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建立有效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火灾隐患发现、整改、预防机制,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必须增强公共楼层的消防安全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防工作,同时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消防法》加大平时的监督检查力度。

3.6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强化消防队伍建设

成熟优化的火灾应急预案,训练有素的应急组织,对高层建筑火灾致因因素分析,不仅可以做到发生事故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而且可以发现预防系统的缺陷。两者结合使用,使之相互补充,以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安全体系。

4结语

第4篇

11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11月15日上海市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58人死亡、56人失踪,损失惨重。对此,中央和省、市、县各级高度重视,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要求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今年以来,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火灾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形势仍然严峻。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突出转型升级、致力科学发展”工作主题,进一步提高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人流、物流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街道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求有所下降。

二、全面开展冬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大行动。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当前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协助相关部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小门面房和小加工厂等火灾多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督促单位、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监管。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地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工地和文物、景区修缮工地的消防安全监督,坚决依法查处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作为,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设置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车道畅通,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对影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要进行整改、要认真执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的有关规定,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抽查,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要针对商场促销期间人流密集的特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着力完善消防基础设施与应急救援体系。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设备。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社区(居)、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创新载体,开展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消防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三提示”活动,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传播媒介、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5篇

这次全县消防工作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全县*年度消防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年消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年全县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火灾形势高度稳定

*年,全县发生火灾13起,死1人,直接经济损失29.8万元。与上年相比,起数下降1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4.2%,全县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年,各级政府及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分解任务,量化责任目标,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县政府出台了《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建始县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事关消防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并先后3次将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二是全面落实管理部门的职责。建设、规划、教育、商务、文体、工商、安监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并履行消防管理职责,形成了抓消防工作的合力。建设、规划等部门把消防规划纳入城镇和新农村总体规划一并实施,加强建筑消防设计、施工管理。教育部门积极主动在中小学校开设消防安全教育课程并在新学期开学前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县教育、商务、文体等部门对本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进行了全面普查整治,推动了全县火灾隐患普查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三是扎实推行企业的自主消防管理。全县50个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四是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管力度。*年,全县公安消防部门共开展消防监督检查500余次,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8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复查意见书64份;共审核工程项目11个,验收工程项目23个,开展公共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95次。

(三)责任体系基本健全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32份,县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与二级重点单位共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50份,各乡镇政府与行政村、乡直单位、三级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600余份。单位内部落实岗位和逐级责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550份,一般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760份。基本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网络。

(四)安全环境不断优化

去年,全县抓住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一是全力督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州级通报督办的建设银行综合楼已整改销案,八景山庄已停业整改;县级督办的红岩富泰宾馆也已停业整改。二是开展六项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三合一”建筑、出租屋和消防产品涉及的95个重点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火灾隐患259处,整改火灾隐患244处。三是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县共查处消防违法案件9起,处罚单位6个,个人5人,罚款3.5万元,停业整改1处。

(五)基础工作逐步加强

一是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快。新增市政消防栓10个,修复损坏消防栓12处。消防大队共添置消防监督装备、执勤装备30余套(件)。二是城乡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全县组建了9支农村治安联防消防队,并配发消防摩托车9台,消防机动泵20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建了95个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三是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制定并完善了重特大火灾和其它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进行经常性的演练。

(六)消防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深入学校开展消防宣传。紧紧围绕消防宣传“四进”的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消防知识进学校宣传活动,组织师生学习灭火和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培训学生达1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套,达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片村庄”的目的,使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到千家万户。同时还通过超市发放印有“人人防火,户户平安”的购物袋10万个,将防火宣传带入千家万户。二是深入农村开展消防宣传。组织工作专班到各乡镇对村干部和治安中心户长进行培训,讲解农村火灾发生的基本形式,农村火灾多发的特征,农村火灾预防的对策,火场逃生的基本方法以及作好农村消防工作的注意事项等。共培训村干部、治安中心户长10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套。三是利用消防站开展消防科普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向社区、学校、单位及社会群众开放,传授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和火灾逃生的基本技能,展示现代消防器材装备。全年共开放消防站40余次,受宣传群众2万余人次。

二、全县消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农村消防安全局势仍然严峻。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施严重缺乏;一些地处农村集镇或城乡结合部的私营企业、乡镇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经营户开设的小作坊、小工厂、小旅馆等“五小场所”普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边远村无加油服务网点,村民在家中存放汽油、柴油,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农村火灾总量多于城镇,并呈逐年上升之势。*年,全县发生火灾13起,其中农村火灾9起,占火灾总起数的70%。二是火灾隐患仍然存在。三级消防重点单位、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排查整治存在大量的死角和盲点,火灾隐患和潜在的致灾因素大量存在,一些老城区和易燃棚户区火灾隐患在短时间无法彻底根治,潜在的火灾危险依然没有消除。三是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较多。一些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营业性公聚场所违章用火用电、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失效,重点岗位人员脱岗等现象经常发生;有的单位工程项目不经消防审核同意就开工,不经消防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有的公聚场所不经消防检查合格就擅自开业,这都带来了很多不安全因素。四是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还不强。有些地方对消防宣传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力,消防宣传不普及,许多群众对消防常识缺乏了解,没有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往往是小火酿成了大灾,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以上这些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强化责任,防消结合,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全县社会消防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15号文件,省、州政府“十一·五”消防发展规划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深化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扎实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农村消防建设,进一步推进全民消防科普教育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社会预防、控制、处置火灾整体能力,着力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和谐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推行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责任。要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行业单位负责、群众普遍参与、公安消防监督”的消防工作机制。要按步骤实施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列出完成进度表。要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着重协调解决消防发展“十一五”规划中遇到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力量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坚决预防和整治火灾隐患。要继续抓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共同抓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大消防安全行政许可执法力度,杜绝隐患增量。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公众聚集场所,工商部门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或年审;对没有取得消防部门检查合格意见书、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文化部门要坚决取缔其营业资质;对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的工程和场所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产部门不得核发房产证,新闻媒体要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中的正反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消防部门要加强错时检查,把有效警力最大限度地部署到火灾高发时段和高发部位,派出所要延伸监管触角,抓好“三合一”、出租屋和乡镇农村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加大依法督促隐患整改力度,对普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立即予以根除。

三是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积极推行8类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达标工作,全面深化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机制,使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正规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和城镇社区消防工作。加强农村消防建设,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消防工作,认真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把农村消防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着力解决好农村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城镇社区消防建设,加强城镇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组建社区消防安全组织,负责社区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加强乡镇派出所治安联防消防队建设,加强消防水泵、消防摩托车日常维护管理,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实战演练,提高处置农村乡镇火灾事故能力。根据省“十一·五”消防规划,省级重点镇——红岩寺镇年内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实现“一镇一车一队”,并投入灭火执勤。

五是进一步加大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力度。业州镇的总体规划已经修编,城镇消防规划应相应修编,保证城镇消防规划与城镇发展的消防需求相适应。认真落实城镇消防规划,消防通道、消防通讯、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

六是广泛开展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是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治本之策,是推动消防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地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和消防站对外开放,真正把消防知识送到千家万户,送到人民群众心中。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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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管理,增强保安员的全意识和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保安员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始终坚持“人性化管理理念”和“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工作路线,全面推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积极做好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工厂的治安秩序,力争达到“让客人完全满意,让员工满意”的服务目标,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

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从内部管理入手,提高保安综合素质。建立完善的保安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有效地解决出现的问题、扭转保安被动的局面,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制定全年工作目标,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及员工,使人人有目标、有任务,个个有压力、有动力。

2、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制定《保安应急预案》,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培养一支纪律严明,作风顽强的保安队伍。首先、做好思想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培养员工吃苦耐劳和爱厂如家的思想。经常动员队员一起训练,以便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其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为客服务能力。在工作中要尊重客人,主动向客人打招呼,主动礼让。再忙也不能怠慢客人、忽视客人,必须用心服务,注重细节,追求完美。必须注重策略,要理解客人或员工,更要尊重客人或员工。对待客人或员工的无理要求或无端指责,要采取引导和感化的方法,不能和客人发生正面冲突。教育员工从心里明白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客人的满意。

3、利用行业优势,加强保安信息工作。首先,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的要求,充分发挥保安部的职能作用,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客服单位的正常秩序。其次,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沟通,协助公司把好用人关,进一步净化客服单位的治安环境。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有效的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客服单位各项消防工作安全顺利。

4、加强各种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首先制定完善维保制度,明确维保责任人。根据不同设备、不同区域,明确维保责任和工作流程,确保设备处处有人管,件件有人护。其次、制定具体的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得到维护保养。执行正确的维护保养技术标准,以技术参数为核心准确的反映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保养的情况,整体提高维护保养的水平。加强保安员消防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凭借过硬的业务技能,保证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5、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单位客服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要及时对单位客服单位进行报道,形成互动,使大家充分认识火灾的危害性,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总之,我们要通过不断深化管理,培育新时代的职业精神,激励广大保安员继续坚持自我加压、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高标准、严要求,把敢闯敢试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一个高效、务实、文明的保安新形象。开拓新思路,大胆改革,完成好创收任务,为公司的发展做好保驾护航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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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重庆市消防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消防工作,区县(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各级人民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铁路、民航、航运、森林的消防工作由其专业公安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每年11月9日为本市消防活动日。

第二章 消防职责

第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三)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四)制定消防宣传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并根据消防工作需要配备消防装备;

(六)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前款第二、三、四、五、七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并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和指导消防安全培训;

(三)组织编制消防规划,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规划;

(四)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火灾隐患整改,及时报告、通报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六)督促、指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

(七)扑救火灾,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统计火灾事故损失;

(八)依法承担灾害事故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公安派出所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委托实施火灾事故简易调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业务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教育、人力社保、规划、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商委、新闻出版、国土房管、交通、市政、工商、质监、卫生、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各类学校和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演练,提高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

(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隐患整改的能力;

(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能力;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满足扑救场地灭火救援的需要;

(七)依法组建、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演练,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八)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前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防火安全重点部位,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 公民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三)爱护公共消防设施;

(四)不乱堆、乱放易燃、可燃物,不堵塞公共通道;

(五)学习、掌握相应的防火、报警、灭火和逃生、救生方法,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六)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火灾预防教育。

第十五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一)民用机场、大型发电厂、大型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三)储备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大型储油、储气基地;

(四)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管理单位;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单位。

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可以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组建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确需撤销的,应当经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

第十七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制定教育训练计划,开展业务训练,建立执勤制度,并在责任区内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扑救。

专职消防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以外的单位和组织,可以建立志愿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器材,组织消防演练,承担火灾自救工作。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九条 城镇应当制定消防规划。消防规划包括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内容。

消防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二十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批准的消防规划中确定的消防队(站)和设施用地,应当予以控制预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占用。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一条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决定;对作出不同意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消防设计文件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二十二条 依法应当由专家评审的消防设计建设工程,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第二十三条 经依法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已备案的消防设计发生变更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消防设计文件报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依法经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决定;对作出不同意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验收时应当提交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对相关系统的检测报告。

第二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决定;对作出不同意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用火、用电防范措施,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二十四米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第二十七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所有业主共同负责,并确定责任人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行统一管理。

建筑物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其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调、指导业主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条 建筑物的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维护和管理共用消防设施、保障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开展防火安全巡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消防安全防范的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在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二十九条 建筑物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或者场所。

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人应当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第三十条 设有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委托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对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测、维修、更新、改造所需的经费,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的按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定列支;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第三十一条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消防验收以及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地方标准;没有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装修材料应当报送法定的检验机构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第三十二条 消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配件或者灭火剂。

建设工程的消防产品在安装前,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对产品质量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无法判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使用。

对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查处,并自检查发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抄告质监、工商部门。质监、工商部门应当及时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并在处理后五个工作日内抄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镇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设置应当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三十四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标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船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及有关要求行驶,并配置危险货物标志和相应的灭火设施。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载客进入加油站加油和燃气充装站充气。

第三十五条 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应当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和科学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 重要隧道、桥梁应当设置和完善必要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设施、设备。

第三十七条 城镇人民防空地下工程和其他地下工程,和平时期严禁用于生产、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三十八条 单位或者场所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须实行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政府鼓励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联网。

第三十九条 大型储油、储气罐等易燃易爆装置和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从事明火作业,必须事先报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办理明火作业手续,制定安全操作流程,专人现场监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条 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占据消防通道和妨碍消防车通行。

第四十一条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逃生救助工具和设施,保持其完好、有效,并设置明显标识和使用说明。

公共交通工具的从业人员应当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组织、引导乘客疏散。

各类停车场应当根据停车规模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设备。

第四十二条 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距离内、垃圾道和其他容易引起火灾及人员伤亡的场所焚烧物品。

第四十三条 消防车(艇)和消防设施设备,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消火栓和取用消防用水,不得在消防水池内放养家禽和向池内倾倒垃圾杂物。

距市政消火栓五米半径内不准设置固定设施。因施工可能影响消火栓使用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设立醒目标志。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四十四条 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城乡消防规划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疏散通道。

无市政消火栓或者消防供水不足且无消防车通道的街道和大面积棚户区,建设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消防需要,修建或者完善消防供水设施。

第四十五条 因道路施工或者因停水、停电、切断通信线路可能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有关单位应当事先通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四十六条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一)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人员密集场所的保安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由用人单位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二)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负责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三)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动消防设施施工、操作、检测、维护工作的人员应当由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十七条 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灭火行动、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安全防护救护等人员分工;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措施;

(三)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措施;

(四)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措施。

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含在火灾发生时保护婴幼儿、学生、老人、残疾人、病人的相应措施。

第四十八条 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消防演练;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消防演练时,应当有针对性地培训员工在火灾或者灾害事故发生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有序疏散的技能。

单位、物业业主及使用人应当配合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第四十九条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检测、消防安全监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火灾损失核定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三)有符合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资格的执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申请后,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颁发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十条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的需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和引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和非法占用消防通信设施。

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立即疏散人员,并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参加灭火救援工作,并提供物资支援。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

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抢救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五十二条 消防车(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执行其他抢险救援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船)和行人必须避让,并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艇)迅速通行。

消防车(艇)免缴行驶、停靠等费用。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拒绝、干扰和阻拦:

(一)使用各种水源及供水设施设备;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命令人员转移;

(四)拆除使火灾蔓延或者阻碍灭火进行的建(构)筑物,使用临近的建(构)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调动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通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六)扑救火灾需要采取的其他紧急事项。

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在灭火救援中,因采取强制排除险情给第三方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与应急救援时,现场总指挥可以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五十四条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协助统计火灾损失,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处理火灾现场。

第五十五条 消防职业活动中消防员的职业健康,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对在灭火救援、执勤训练中受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未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擅自变更的;

(三)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四)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五)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六)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第五十八条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未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单位擅自变更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验收后未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

(二)已备案的消防设计变更后,未报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

(二)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未报送法定的检验机构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施工单位不依法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的;

(二)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二十四米时,施工单位未根据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的;

(三)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单位违反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的,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公共交通工具、停车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的;

(二)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焚烧物品的;

(三)载客进入加油站加油和燃气充装站充气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属于有关单位未事先安排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属于有关人员擅离岗位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单位未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关人员未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场所或者违法的消防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可以依法查封或者扣押。

第六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实施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通过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的;

(二)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故意刁难,不予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的;

(三)故意拖延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改正的;

(五)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单位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8篇

暗访发现隐患多

日前,安徽省消防总队派出9个督察组对合肥市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进行暗访,督察的30多个高层小区中,现场发现隐患120多处。很多高楼消防值班人员不会操作消防设备,不会使用消防水泵,楼内的消防水枪、水带残缺不全。同时,一些居民不懂基本的消防常识。

2011年11月11日上午9时许,消防督察人员来到位于合肥滨湖新区的滨湖品阁小区,直奔小区内的消防控制室,发现竟是大门紧锁。“消防控制室是处置火警的中枢机构,锁着门一旦有火警也没办法处置啊! ”消防督察组负责人说。

很快,一名自称是值班人员的中年男子赶到现场,将消防控制室的门打开。督察人员让其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时,对方说自己什么也不会操作,也没有经过培训。随后督察人员前往小区的地下车库准备察看泵房,途中发现车库内的防火卷帘门失效,根本无法放下。据介绍,卷帘门放不下来,一旦发生火灾,起不到隔离火势的作用,只能任由火情蔓延。

当日10时许,督察人员又来到合肥滨湖新区的观湖苑小区。在该小区消控室,消防人员同样发现门被锁住了,待物业人员打开门进入后,发现消防控制设备上显示有多处探头报警,但一直无人处置,“里面有一张桌子,连椅子都没有,一看就是没人值班,这样的设施有什么用?基本是个摆设!”

消防人员随后翻看该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发现全部记录显示为正常,“一看就知道是随便填的”。省消防总队相关人员介绍,一套消防控制设施一般要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如果不定期实施消防检查,进行维修和保养,时间一长就容易出故障甚至损坏。

高层灭火“三道坎”

来自安徽省消防总队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该省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4957幢,其中合肥占3203幢。据消防人员介绍,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在24米到100米之间的建筑,其中50米以上称为一类高层,100米以上的则称为超高层。在该省4900多幢高层建筑中,超高层建筑有39幢。

安徽省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一直是管理的难点和重点,目前该省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不容乐观,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自动喷淋灭火设施老化、物业管理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如多家产权单位在一座高层建筑办公,在建筑使用上各自为政,造成自动消防设施被破坏,消防器材频频丢失等,导致火患重重。

据了解,随着高层建筑集群化的发展,特别是超高层建筑的不断出现,消防部门现有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明显不能满足实战需求,高层灭火面临三大因素制约。

举高车辆灭火高度限制。目前,合肥乃至全安徽省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云梯消防车最高扑救高度为78米,但受场地、天气、火势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工作高度难以发挥到极致,而且利用水枪或水炮外攻射流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对60米以上的楼层尤其是100米以上的楼层可谓鞭长莫及,只能望火兴叹。

消防员登高能力限制。灭火救援中,消防员一般至少身负20公斤设备攀登,需要消耗大量体力,待到达起火层后会因为体力透支,使战斗力下降。

救援路径限制。发生火灾时,当消防电梯电源关闭、举高车辆达不到起火层高度时,消防员只能选择沿内部疏散楼梯向上攀登,此时一会受疏散楼梯的防烟性能影响,二会与向下疏散的人群发生对冲,既影响了人群的疏散速度,又拖延了消防员的攀登速度。

防消结合剿火患

防火专家表示,高楼火灾具有破坏力极大、扑救难度极大、火灾蔓延途径多等特点,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据了解,高层火灾破坏力一定程度上源于高层建筑的“烟囱效应”――高层建筑内部有大量的管道、竖井、楼梯间、电梯井、排气道等各种竖向管井、通道,从地面一直通到最高层。一旦发生火灾,这些部位就成了一座拔风的“烟囱”,加速火势的蔓延。一项测试数据表明,一座1∞米高的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烟气顺竖向管井扩散至顶层只需要30秒,瞬间整幢建筑即可形成“立体火场”。如不能在初期得到有效控制,等到发展猛烈阶段,即使有充足精良的消防器材装备和兵力,也难以控制和扑灭。高楼一旦失火,里面的居民只能依靠内部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才能在火灾初起时扑灭大火。因此,必须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加强高楼火灾的技防设施。

整治高层居民住宅消防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消防部门正在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的一个重点。全国各地消防部门应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物业公司整改,并对物业公司课以重罚,督促其重视并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维护保养各类消防设施。同时通过消防宣传进社区,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此外,消防部门还要加强了对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地针对各辖区最高、最大、最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需求,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灭火救援处置预案,并加以演练,以期解决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难题。

高层建筑改善了人们的居住条件,改变了城市的风景线,给城市增添了现代化的亮丽光彩,但高层建筑的增多,也给城市居民的生存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我们一定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他人生命负责的态度,夯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时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让火魔远离高层建筑,让我们共享社会主义新时期的繁荣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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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勿放纵手中的烟头

一支不起眼的香烟,一个小小的烟头,也许在很多人看来没什么值得关注的。但若把它与火灾和活生生的生命联系起来,那它所潜在的危险性和杀伤力就会让我们另眼相看了。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都有不少因吸烟或乱扔烟头而引起的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令人触目惊心!一个烟头烧掉一处住所、一间工厂、上万亩森林。烧掉几百万。甚至是几千万、上亿元也是有“案”可查的。最为典型的例子莫过于1987年5月发生在我国大兴安岭的森林火灾,此次大火共造成近70亿元的惨重损失。事后查明。这次特大森林火灾。最初的五处起火点中有两处的罪魁祸首是烟头。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香烟的鲜为人知的一面吧。香烟燃烧的过程是自由燃烧和吸烟燃烧交替进行的过程。各种不同的香烟,燃烧的最高温度也有所不同,风速和所放置的位置都能影响香烟的自由燃烧速度。当风速在1.5米/秒时最容易燃烧,风速达3.0米/秒时则很容易熄灭。

在无风的条件下,水平放置要比垂直放置燃烧的时间慢。你知道吗?燃着的香烟的温度也很高。烟头卷纸边缘的表面温度达到200~300摄氏度。香烟中心部位温度更是达到800~900摄氏度,而一般固体可燃物的燃点只在200摄氏度左右。一个烟头一般可燃烧1~4分钟。由于烟头既有较高的燃烧温度又有一定燃烧时间,所以当烟头与纸张、棉布等可燃物接触时就可能引起火灾。

第9篇

市高度重视平安生产工作、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平安生产职责,今年以来。落实了企业自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治理平安隐患机制。市委书记十分关注我市的平安隐患整治情况,月日对我市以来未落实整改的举报平安隐患作出了重要批示:未彻底整改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亲自到现场调研,采取科学有效方法和强有力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隐患整改;平时经常过问或采取短信形式对我市平安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市长和分管平安生产工作副书记、副市长在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前都先召集公安、交通、安监、消防、建设、教育、旅游、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研究,总结前一段时间平安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既要从客观上找原因、又要从主观上找差距,针对平安生产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季节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下一阶段的平安生产工作。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平安稳定何市长、周副市长在10天内召开了两次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参与会议人员由镇长扩大到企业站全体成员,对当前的平安生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再加强。市每次召开全市性的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要强调平安生产工作,并定期听取平安生产工作汇报,过问每一起平安生产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副市长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平安生产:月日深入到汽车总站、火车站检查春运情况,月日召集国土、清水口政府、塘岸政府、安监、水课件利、环保部门到清水口镇大牛岭尾矿库现场,商讨整治尾矿库问题,特别是汛期间曾多次冒雨带领相关部门到大牛岭检查平安隐患,每个隐患整改点都亲自到现场检查落实;副市长、政府办副主任与安监局工作人员同甘共苦亲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与事故责任人和死者(伤者)家属面对面做通双方思想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因事故扩大到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市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全市防范重特大平安事故工作会议3次,开展了7次平安生产大检查,12次专项整治行动,获得自治区、市对我市平安生产工作督查组的肯定,特别是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校园平安及汛期”期间,市组织开展了平安生产执法行动、平安生产整治活动、平安生产宣教活动,开展全国第九个“平安生产活动月”活动。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不时加大平安生产工作力度,市上上下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局面。

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上半年。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平安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年”主题活动,认真开展平安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的三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促进了全市平安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我市1-6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四项统计数据两升两降

年1-6月份全市各类伤亡事故63起,死亡23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9.49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表现为“两升两降”。事故起数下降了20.63%,死亡人数上升21.05%,重伤人数下降44.44%,经济损失上升43.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8起,死亡18人,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216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起数4起,死亡4人,重伤无,直接经济损失36.28万元;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

年市下达我市控制指标50人,1-6月全市各类事故死亡23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46%,未突破比例;其中:道路交通死亡18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6人的39.13%;工矿商贸企业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人的100%,突破了半年指标;火灾事故死亡1人;农机、水上交通无死亡事故。工矿商贸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1627名农民工接受了三级安全教育,报送自治区安全培训中心参加安全培训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4人,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在我市举办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培训班279人。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17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玉安委字16号)要求,我局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拟文《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下设有办公室,6月18日在圭江桥头公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市安委办(安监局)组织课件18个部门和单位,出动人员126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5种73500份,出动宣传车9台,接受咨询群众3600多人次。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用电常识、“防灾减灾”科普知识、职业病与行业工种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常识、防御暴雨常识、道路文明交通“四不四让”、《工作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条例》、《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平安畅通县区系列读本》等,深受市民的欢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大排查,企业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大宣传大普及活动、举办一期班组长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优秀班组长评比活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漏洞大检查活动。征订安全生产宣教品480份价值8963.5元,征订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明信片9320份价值27960元。全面提高市民安全法律意识和防范事故素质。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上交通、学校安全、建筑、食品卫生、用电、压力容器等进行专项整治,我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了严密的整治方案,采取得力的措施,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对摩托车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报废车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驾驶,使摩托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有效控制了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客运车辆严格落实出入站安全检查;开展机动车汲牌、汲证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查扣非法营运“黑车”47辆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213辆(次)。纠正违章车辆729辆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处,已整改完毕2处;组织安全专项检查10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处,已整改完毕1处。其中开展客运及农村客运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7次,共出人员60人次,车辆18车次。水上交通进行签订新一轮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书,加强对我市的茶船、各横水渡口、渡船的现场检查力度;特别是在汛期航务所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班,保证通信全天候畅通,市政府组织开展课件水上安全检查10次,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工作,6月11日龙安渡口守则牌因群众建房被移动后未固定,航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已将整改落实到位将渡口守则牌固定。清水口镇筹措资金3000多元修理坡积渡船确保渡船的完好率。上半年,水上交通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发出防洪防汛紧急通知5份,渡船停航6航次。加强了取缔超载、滥载等行为,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辖区内的水上安全。

烟花爆竹方面:我市目前有烟花炮竹生产企业三家,为市新荣烟花炮竹厂、市隆盛镇炮竹厂、市塘岸花炮厂。生产前进行了验收,落实高温雨季停产要求,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三超一改”、“三违”、“一证多厂”、“分包”现象及违反国家、行业标准现象,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检查中发现我市的三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均能按照要求建立高氯酸钾实物出入台帐,进行记录购买、库存及每日使用的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我局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矿山业主、爆破工、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项会议,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提出了“五要、五不准”的要求,落实每月镇2次,市1次的矿山检查制度,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大牛岭非法的尾矿库进行关闭取缔前期工作,市政府办公室成立关闭取缔工作领导小组,为关闭取缔顺利开展。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准入关,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换证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管理,由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大坡外松脂厂到期换证评价进行验收,对列入自治区重点事故隐患的兆周松脂厂进行监督整改,已整改完毕,6月17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带领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验收,现向市政府组织申请验收。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了167个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671314.35m²,造价69808.182万元。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边坡等部分的安全状况;各施工、监理企业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情况。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7份。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深入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市政府与与各镇、街道办以及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签定了《市年消防工作责任状》,市政府组织召开消防专题会议5次,印发消防工作文件6份,就消防站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农村消防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等消防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今年上半年,市辖区截共发生火灾20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31392元。大队共接警40起,出动41次(含增援),出动消防车66辆次,消防官兵372人次,抢救被困人员13人,疏散人员32人,抢救财产价值96.8万元。共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12次,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10期,共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共430人参加了培训,在深入各企事业单位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指导消防演练共12次。举行了“庆祝新修订《消防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暨市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成立仪式”,6月14日起,组织2个检查组,对辖区毛织厂、皮件厂、现具厂等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6月18日,检查发现市富琳针织厂存在生产车间与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建筑内,属典型的“三合一”场所,随即依法进行了临时查封,并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目前,已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消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切实提升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日常防火监督检查和各项专项整治中,共检查单位场所检查单位445家次,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71处,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2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1份,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0起,拘留1人,罚款11.85万元,责令“三停”4家,临时查封1家。

旅游安全方面:配合旅游管理部门根据时节和气候,开展对勾漏洞风景区内松动石头全部检查一遍,排除危险松动的石头,对洞内、洞外用电电线的进行了检查。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公路交通标志牌,景区公路转弯护栏检查;检查接待宾馆制订了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食品卫生检查能落实责任,对应急灯损坏进行更换,损坏保险销的灭火器进行修复和需更换灭火剂灭火器已落实。精通大酒店对消防系统,电梯进行了维护保养,酒店运转正常。

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对农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农业机械“准入关”执行、拖拉机牌证的监管等。对农机事故多发路段和作业场所在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对全市范围内等级公路以外的乡村道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课件无证驾驶、拖拉机违法载客、违法载人、私自非法拼装的拖拉机、超标的多功能拖拉机和达到报废期限继续行驶的拖拉机、没有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继续行驶、拖拉机超速超载行驶以及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拖拉机等严重违反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Du事件的发生;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内其他餐饮单位、学校周边餐饮店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餐具清洗消Du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动。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976次,车辆215台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计1037家次。至今,我市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市场安全稳定,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学校周边安全;按照自治区、市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市的实际,以“学校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矛盾仔细排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关于对学校周边交通等安全进行督查的工作的通知》(北安委办字24号)要求以及5月6日市委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由副书记、副市长召集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学校周边交通、生活、生产安全进行督查,督查组分南、中、北、城区四个组,分别由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的人员各一人组成,每个组有一名领导带队,从年5月5日至5月25日进行第一阶段督查。5月4日召开了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之后,各镇迅速成立校园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对全镇各所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汛期期间开展了学校、

教室、围墙道路等安全排查,确保我市师生安全。

市1–6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情况;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打非”办从公安、工商、安监、供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从该执法队成立以来,不分节假日、经营放弃许多休息时间,只要接到举报,不分白天和黑夜第一时间赶赴举报地点。在执法中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不讲情面,严格执法,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势头。

上半年,我市打非工作人员共捣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35个(大里镇26个、新圩镇5个、石窝镇2个、大伦镇1个、六靖镇1个),非法生产引线窝点10个(大里镇8个、大伦2个),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机械设备等折合价值377元;查处无证经营户66家、销毁私炮4471饼、鱼雷185只、擦炮10箱、折合价值43630元;查处有证经营户违法经营128户、销毁私炮11901饼、折合价值75376元,暂扣许可证43个、罚款8500元;暂扣非法运输炮竹车辆一辆,治安拘留2人。

举报有奖制度是“打非”工作的一个亮点,我市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设立了举报有奖制度。我市共发放举报窝点77起奖励金15.4万元,发放举报非法经营资金4.2万元。举报有奖制度的认真落实,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和打非专项行动的工作效率。

据统计,在今年来以我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609次共1422人(次)参加,检查炮竹厂19次共57人(次)参加;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405次共810人(次)参加、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暂扣烟花爆竹许可证34个、查处无证经营户43家、捣毁非法生产窝点41个、会同公安机关暂扣非法运输车辆一辆、治安拘留违法人员2人、罚款4000元,没收、销毁成品、半成品原料、机械折合经济价值50187元;开展非煤矿山检查123次共246人(次)参加,当场纠正3种违规违章行为、下课件达隐患整改书5份、责令停产整改5家、经济处罚3家、罚款2500元;危化品厂25次共75人(次)参加、责令停产整改3家;整治学校周边环境32次共96人(次)参加;在建筑工程12次共36人(次)参加、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9份;学校周边“三合一”工厂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电力行业检查6次共18人(次)参加、下发整改通知书2份。

今年市政府与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5份,签约率100%,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6份,签约率100%,部门与所属企业签订65份,签约率100%,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节、“安全生产月”、汛期前等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出动检查人员2185人次,出动车辆445台次,有效地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大牛岭尾矿库安全监管方面

今年以来,我市从来没有放松对大牛岭的依法监管。特别是六月份以来,持续出现强降雨天气,我市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大牛岭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工作:

(一)各业主已停止非法洗矿行为,洗矿设备已自行拆除。

(二)制订有大牛岭尾矿库应急预案、汛期值班表、值班巡查制度,储备有救灾物资。

(三)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经多次检查,库面无积水,库内排水渠道畅通,但在此强降雨天气期间,落实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及时清理排洪、泄洪设施,确保排水畅通,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和上报。

(四)已成立大牛岭尾矿库取缔关闭领导小组。

五、主要工作经验

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次会议都传达到各镇、村、企业。认真落实责任制,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生产。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市、镇、村层层充实监督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形成级级管理,层层落实的网络体系,保证监督到位,检查到位。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决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减少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依然存在。

第10篇

编 制 说 明

我公司运用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方法,运行于安全生产工作之中。为了在事故发生时,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迅速控制事故发展,保护环境,保护现场和场外人员的安全,将事故对人员、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和《北京xxx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等文件编预案。

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成员:xxx

编制单位:北京xxx有限公司

预案版本:预案01(版)

编写: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签发人(签名):xxx

修订实施日期:2011年6月1日

目 录

1. 概况

2. 术语

3.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4. 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5.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

6. 报警及通迅联络

7. 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8. 人员紧急疏散和撤离

9. 危险区的隔离

10.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11. 受伤人员的救治

12. 现场保护和洗消

13.应急通讯系统

14.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15.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16. 应急培训计划

17. 演练计划

18. 附加说明

19外部联系

1. 概况

1.1基本情况 北京xxx有限公司创办于1991年,以生产经营油漆涂料产品为主,属民营企业,目前在册职工有53人,工厂位于xxx中路北侧,距离高速公路0.5公里,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生产能力为6000吨/年,拥有1套生产装置,间歇式生产方式,仓储能力为2000平方米。

1.2主要产品有醇酸清漆和色漆、硝基清漆和色漆、聚氨酯清漆和色漆。

1.3主要原材料 有200#、150#、丁醇、丁酯、乙酯、等原料,为中高闪点易燃易爆液体物料等。原料通过供应商送货到岸。

1.4交通、消防情况 交通便利,xxx城内有消防支队,厂内有25人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厂区有150立方水池,半自动化消防系统,可以满足消防用水。同时,配备有监控系统和火灾预警系统。

2. 术语

2.1、危险化学品

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2.2、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用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3、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4、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2.5、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6、易燃液体

指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

3.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3.1危险目标的确定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要求,北京xxx有限公司储存过程涉及的松香水、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等溶剂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表二所列易燃物质。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如下表。

储存场所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表

危险物质名称

场所

物质临界量Q(吨)

最大物质量(吨)

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

原料溶剂库

20

6.3

松香水(200#溶剂油)

100

15.4

乙酸乙酯

20

6.48

乙酸丁酯

20

6.34

醇酸树脂

中间品罐区

20

17.92

乙醇

溶剂库

20

0.8

丁醇

20

0.8

硝化棉溶液

地库

100

0.8

说明

计算过程如下:液体原料库储存方式为200升铁通,每桶0.16吨。松香油最大量时不超过15.4吨;乙酸乙酯最大限量时不超过6.48吨;乙酸丁酯最大限量时不超过6.34吨;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最大量时不超过6.3吨。则:6.3/20+15.4/100+6.48/20+6.34/20=0.315+0.154+0.324+0.317=1.111构成重大危险源。

中间品树脂储罐区7个储罐,总容积28立方米,17.92吨。中间品单个储罐品种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地库硝化棉液5桶,每桶0.16吨。5x0.16=0.8吨,单品种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综上所述:溶剂库桶装多品种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公司溶剂库桶装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

通过安全标法评价分析,本公司储存条件基本合格;溶剂库桶装储存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因素为火灾爆炸,但本企业单品种为桶装储存方式,且安全设施、建筑、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处理方案及应急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

评价结论: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评价人员

总经理xxx、各部门主管

3.2具体危险特性

3.2.1危险性类别: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

3.2.2健康危害:溶剂油蒸汽可刺激眼及上呼吸道,如浓度过高,可引起呼吸困难、出现紫绀等缺氧症状。

3.2.3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空气、环境及水源可造成污染。

3.2.4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其气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有燃烧爆炸危险。

3.3对周边的影响。

相邻重点防火单位:xxx虽然公司有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安装有监控施设,发生事故的几率很小,但一旦发生大规模泄漏,有发生火灾和污染环境的可能。厂区东南角低向开挖的防渗防护池,容量约400立方米可防泄漏。故一般情况下可将泄漏事故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内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大的危害,另四周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紧急情况下人员可顺利疏散,故对周边社区一般不会造成大的伤亡事故。

4. 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4.1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不同备好相关的灭火器材和设施,现有消防栓系统一套,消防栓17套及配套水带、水枪。

4.2现有灭火器35公斤和8公斤45具,做到每月查一次,发现压力不足及时更换,并做好检查记录;热炼炉位置同时备有砂土,以防万一。同时保证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维护、保管、检查工作由xxx负责。通过人员培训确保每个职工都会使用灭会器材和设施。

4.3遇特热天气时,备有2支水枪供平时喷淋降温和消防使用。

4.4防毒面具30套,有防尘口罩若干。

4.5抢修器材:公司配备有电、气焊、堵漏木及其它维修设施。

5. 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5.1组织指挥机构:

5.1.1消防安全负责人:xxx

5.1.2消防安全管理人员:xxx

5.1.3从业人员构成xxx

A、灭火救援组(21)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灭火、人员及物资的救援工作。

B、设备维护组(4)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水、电、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火场现场设备操作等。

C、疏散演练组(12)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火场被困人员疏散、警戒、救护工作。

D、检查巡查组(8)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各项检查工作以及协助疏散组检查火场被困人员有无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E、宣传培训组(7)

组长:xxx

组员:xxx

职责:主要负责防火安全教育培训、火场组织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残火复燃,为调查火灾原因提供情况等工作。

5.2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在岗人员担任。

5.2.1任务:根据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指令主要完成;

5.2.2启动灭火设施进行扑救;

5.2.3通知有关领导前往火场进行组织指挥;

5.2.4通知其他人员带来灭火器材、用具等前往火灾现场请领任务;

5.2.5向着起火点和其他范围疏散命令;

5.2.6通知场内值班电工及时切断相关电源;

5.2.7向社会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协助和支援。

5.3厂内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开通手机,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6. 报警及通迅联络

6.1报警装置

6.1.1 24小时有效报警的固定电话。

6.1.2 防爆对讲机(必要时配备)

6.1.3紧急报警电铃

6.2通讯联络流程:

首先发现人高声呼叫示警,报告领导或电话通知门卫联系

门卫按动电铃报警

同时电话报告领导

通讯联络组通知公司有关领导

并根据情况报告消防、环保、安监、公安、医疗、当地政府等单位

办公室负责人电话报告

总指挥和通讯联络组

7. 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7.1报警

无论何人何时发现发生泄漏、着火、爆炸事故,应立即通知门卫和车间操作室, 门卫和车间操作室立即按动报警电铃,当班的安全和生产人员立即开展应急处理。同时按报警程序报告,由指挥部成员通知各应急救援队成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7.2.泄漏处理

7.2.1发生泄漏时,由技检部及公司义务消防队员立即做好防护后进入现场。首先察看现场有无受伤人员,若有人员受伤,应以最快速度将受伤者脱离现场,其次切断火源、泄漏源,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7.2.2小量泄漏:尽可能将溢漏液体收集在密闭容器内,同时判断泄漏的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立即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

7.2.3大量泄漏:在消防堤内,如有泄出,引流入防护河床。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7.3.着火处理

7.3.1发生着火时,由公司义务消防队员立即做好防护后,首先察看现场有无受伤人员,若有人员受伤应以最快速度将受伤者脱离现场,其次切断泄漏源,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7.3.2小量着火:立即组织消防队采用灭火器灭火,灭火后,确认不再复燃,立即采取小量泄漏处理方法处理。

7.3.3大量着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起动消防系统喷淋喷洒大量清水,让其冷却,灭火后,确认不复燃立即采取大量泄漏处理方法处理。

7.3.4现场指挥人员要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若遇到火势难以熄灭,着火处火焰变亮耀眼,伴有尖叫、罐体发生变色、罐体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8. 人员紧急疏散和撤离

8.1当事故可能对企业内、外人员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安全警戒队负责治安和交通指挥,对事故救援无关人员及可能威胁到附近居民以及相邻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紧急疏散和撤离,向上风向疏散到500米外的安全地点。

8.2事故现场人员的撤离疏散组通知各岗位人员迅速撤离,撤离时应对人员进行清点,若有未撤离的人员,应由义务消防队员做好防护后到现场作搜寻。

8.3非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由应急指挥部下达疏散撤离的指令,按指定的路线进行撤离。

8.4周边区域单位、居民人员疏散,由公司应急救援疏散组人员通知周边区域各单位、各村庄及公司生活区居民按指示的路线进行疏散。

8.5应急救援人员的撤离,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在发现事故现场出现危险状况时(如危化物将要爆炸等),应由现场指挥部下达紧急撤离命令,撤离到指定的区域,同时要将撤离的报告马上报告到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8.6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8.6.1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8.6.2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8.6.3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

8.6.4疏散时,被疏散人员严禁驾驶车辆及骑摩托车。

9. 危险区的隔离

硝化棉液为重大危险源,当此危险源可能对企业周边人员和环境构成威胁时,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定危险区。

危险区内与抢险救援无关的人员应当及时疏散,所涉及的公路应当通知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断路,使其改道行驶,直到指挥部下达撤消危险区的命令后,方可使其恢复正常状态。

10.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10.1抢险、救援,为确保事故伤害不扩大化,所有抢险救援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毒口罩,在抢险救援时,不得独自行动,作业时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并高度警觉,服从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令。

10.2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由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

10.3为防止事故扩大,应加大喷洒水量,增大沙土、等吸收入残液的物质使用量,同时将情况上报县主管部门请求增援,事故扩大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危险浓度区,并相应调整疏散人员的范围。

11. 受伤人员的救治

11.1受伤人员从事故现场救出后,由公司医疗救护组人员按受伤情况进行分类抢救,现场抢救后,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11.2现场救治方法

11.2.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着,用肥皂水及大量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11.2.2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min,就医。

11.2.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及心脏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就医。

11.4苯对人体的危害

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轻度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状态;严重者发生昏迷、抽搐、血压下降、以致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慢性中毒:主要表现有神经衰弱综合症;造血系统改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重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少数病例在慢性中毒后可发生白血病(以急性粒细胞性为多见)。皮肤损害有脱脂、干燥、皱裂、皮炎、可致月经量增多与经期延长。

12. 现场保护和洗消

12.1现场保护

由公司应急救援的义务消防队到达现场后,负责现场的保护工作,以便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为预防和制定防护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

12.2现场洗消

事故现场的洗消由技检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场洗消由车间及义务消防人员负责,做好防护后进入现场,用雾状水稀释蒸汽、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残液,或用防爆泵移至槽车或者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

13.应急通讯系统

办公室、生产车间安装有固定电话。

13.1应急电源

公司有柴油发电机组一台,能够保证全公司在出现停电时作为应急电源使用。

13.2应急照明

车间及各处重点部位都配有应急照明灯,以备在紧急停电时使用。

13.3应急救援器材

13.3.1灭火器材:35公斤的有6具,8公斤的有49具,做到每月查一次,发现压力不足或有丢失的及时更换。

13.3.2防护器材:防毒口罩30套,防尘口罩若干。

13.4保障制度

13.4.1责任制度

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情制定有安全责任制。

13.4.2值班制度

公司建立了公司领导、安全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

13.4.3培训制度

公司建立了新入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转岗人员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以及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3.4.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了承包和监控。

13.4.5安全检查制度

包括现场检查及消防物资、应急救援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13.4.6演练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专题演练演练。

13.4.7外部救援

13.4.8单位互助的方式

通过公司办公室联系城南街道政府进行救援。

13.4.9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昌平消防支队。

13.4.10应急救援信息咨询,可向国家应急救援中心咨询,必要时请求救援抢险。

13.4.11专家信息(暂空)

14.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14.1危化品出现渗漏、滴漏,启动义务消防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救援。

14.2危化品出现较大渗漏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救援。

14.3危化品容器开裂燃烧,厂区以外有可能受到危害时,在启动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启动政府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

15.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15.1发生的泄漏、着火得到控制后,在通过倒槽、稀释、吸收、回收后,全部将危化溶剂处理完毕,且用不燃性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周边地区大气中油气浓度小于0.2%时,由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15.2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由指挥部通知各相关部门事故危险已解除,由应急疏散队负责通知周边村庄及公司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可以返回居住区和返回岗位。

16. 应急培训计划

为便于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和人员的疏散撤离,定期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公司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和教育。

16.1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公司的应急救援人员应选择身体状况良好,具有较高文化素质,便于通讯联系,以及具有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为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救援能力和水平,由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每年对其队员进行不低于两次的培训。

16.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公司的员工每季度参加由技检部组织应急响应的培训。

16.3周边企业有培训要求时,公司协助周边企业搞好相应的知识宣传教育。

17. 演练计划

为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组织应急救援,每年都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7.1演练准备,演练分为三个层次,即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根据演练的方式和内容,准备演练所需器材,对人员进行演练教育培训,并制定演练的方案和安全措施。

17.2演练范围,公司级应急救援演练的范围为全公司的应急救援演练,相关部门和领导要参加演练。

17.3演练时间,每年至少演练一至二次,每年的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必须进行一次演练。

17.4演练组织,由公司生产部组织演练,办公室做好记录。

18. 附加说明

18.1预案编写依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8.2预案指导原则和救援方针

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优先保护人的安全。作为岗位人员,救援人员必须做到处事不乱,应按预案要求尽可能地采取有效措施,若不能消除和阻止事故扩大,应采取正常的逃生方法进行撤离,并迅速将险情上报,等待救援。

预案作为应急救援的计划方案,采取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的方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持续改进,使之更符合救援要求。

18.3夜间预案的启用

夜间发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人员在到达现场之前,临时由公司义务消防队值班人员和生产车间当班人员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事故处理和落实抢险救援任务。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后,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

18.4若发生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到公司安全时,应同样启动应急预案。

18.5预案打印

18.5.1使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18.5.2正文采用仿宋4号字

18.5.3打印装订成文本

18.5.4存盘电子版本一套

18.6预案版本

本预案为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第01版。

19、外部联系

1、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xxx

2、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企业安全值班):xxx

3、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1)消防:119

(2)巡警:110

(3)医疗:120

第11篇

 

消防安全国旗下的讲话稿1

 

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又到了天干物燥的秋冬季节,当然也是火灾事故多发季节,尤其是人员比较集中的校园更易发生火灾事故,整个防火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近年来全国各地频发火灾事故,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应警钟长鸣。为此今天我们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演练,为本次演练活动顺利圆满完成,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希望全校师生思想认识到位,齐心协力,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各班要认真宣传、组织,掌握要求与注意事项;各个岗位的保护人员职责明确,措施到位,注重细节;各位同学必须要听从指挥,认真进行模拟撤离。

 

各位老师、同学们,在安全和平的环境中,我们更要时刻保持强烈的安全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清醒地看到,学校是一块大的消防阵地,更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秋冬季节,天高物燥,是火灾的多发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其灾害是巨大的,损失是惨重的。因此,通过这次消防疏散演练活动,我相信必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更多的安全防护知识,增强自救能力和

 

自我保护意识,保障我们校园的健康发展,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驾护航。

 

老师、同学们!让我们在学习、熟悉消防知识和技能中健康、安全地成长!

 

今天、县消防队、长安派出所的警官和长安医院的医生在百忙中亲临我校对本次演练进行全力指导,他们是县消防队的:长安派出所的:

 

长安医院的: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表示对他们的欢迎和感谢!

 

最后祝消防疏散演练活动圆满成功!祝全体师生健康、平安、快乐!

 

谢谢大家!

 

消防安全国旗下的讲话稿2

 

同志们:

 

刚才,我们按照预案进行了火灾报警、人员疏散自救、抢救伤员、扑救初级火灾以及县消防队领导的讲解消防知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在灾害突然来临时应急防护与逃生自救能力。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积累集体疏散、消防救助、应急组织等实战经验。

 

本次演练,我院经过了精心的准备,制定了演练方案,增加了演练的内容,安排了逃生疏散的线路,充实了演练过程中知识的学习。演练目的就是在真的灾害来临时,尽最大努力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特别是患者的安全。

 

在演练过程中,员工们按照确定的疏散线路进行了模拟逃生,当哨声响起。大家迅速集结,按规定路线,从指定安全出口有序逃生,没有发生拥挤、摔倒现象,用时较短,展示了员工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有序逃生的意识很强。只有这样,当真的灾害来临时,我们才能保证临危不惧、才不会出现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混乱局面。请大家记住:在真的灾害来临时,只有互相配合、礼让,多考虑他人,逃生的速度反而会加快,逃生的成功率反而会更高。

 

今天的演练是一次比较成功的演练,组织了员工迅速安全地疏散,训练了逃生生存技能,进一步检验了全院干部职工的组织、应变能力,强化了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但是今天的演练是一次有准备的演练,大家心情上还是放松的,有的员工还以为是玩游戏,这种想法

 

千万要不得,重大灾难说来就来,它是不会提前通知你的。还有一点很重要,安全不仅仅是预防重大灾难,安全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希望全院干部职工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希望每一位员工回到科室和患者一起学习,共同学好消防自护自救常识。

 

灾难无情、生命无价。希望我们全体员工牢固树立这样几种意识:安全在于遵守制度,在于平时预防,在于自我保护,在于学习知识,更在于临危不惧!今后我院还要继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逃生演练,提升演练的真实性,以扩大安全知识与良好的心里素质在我们员工中的覆盖面,为构建平安、文明、和谐医院而不懈努力。

 

消防安全国旗下的讲话稿3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每年的11月9日是“全国消防宣传日”,今年全国消防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时下,正值秋冬季节交替之际,空气中的水分渐渐燥的气流带走,在这样的季节里,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冬季防火工作。

 

提到消防,大家自然会想到令人毛骨悚然的“火灾”二字。火,带给人们光明;火,赋予人们温暖。但是火也吞噬了无数生命,留下了累累伤痕。俗话说:“贼偷一半,火烧全光。”一把火可以使人们辛勤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化为灰烬;一把火可以吞噬掉整个村落、街区、工厂和学校;一把火可能毁掉我们美丽的家园,使无数生灵涂炭。消防安全知识的贫乏,消防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能让我们看到、听到一幕幕血的教训,我们经常看到消防战士在一次次的火灾事故抢救中,救出一个个被困火场与死神擦肩而过人们,因此,我们能体会到遇难人员呼喊“救命”时的那份对生命的留恋和渴望。火灾给这个美丽的世界带来了太多的不和谐之音,上演了太多不该上演的悲剧。究其原因,罪魁祸首是谁呢?是人,是我们人类本身。一是思想麻痹,二是疏忽大意,三是无知或浅见。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至爱,每个同学都是祖国的未来,每个校园都应成为安全的港湾。身处人员密集的校园的我们,应当在脑海中长期鸣响“119”警铃,提高防火意识和技能。为了家庭的幸福,校园的安全,社会的和谐,我们该做点什么呢?希望大家能做到“三懂”、“三会”:“三懂”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增强消防意识;懂得火灾形成的原理,不玩火;懂得火灾预防,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三会”即学会火灾报警方法,学会使用灭火器扑救小火,学会火灾自护自救的方法。火灾并不会凭白无顾地产生,只要我们时刻保持对于火灾的'警惕,做到不玩火,不放烟花爆竹、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和逃生技巧,就一定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同学们,再远大的理想,再光明的前程,都需要我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保证。“远离火灾,创造和谐社会”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注消防,更加珍爱生命,实现共享平安!

 

谢谢大家!

 

消防安全国旗下的讲话稿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从婴儿到哺育我们长大成人,父母们花去了多少的心血与汗水,辛劳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从上初中到初中,乃至大学,又有多少老师为我们呕心沥血,默默奉献着光和热。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其实我们的感恩就是要注意安全。

 

无论我们身处在哪里,从事着什么工作,我们的耳边总是少不了这样一句话:“小心,注意安全!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然而我们却不知这句话的背后隐藏了多少关爱,还有对生命的敬仰;家人希望看到是健康的我们,因为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

 

初中时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代,我们应该珍惜时光,真正地开始过我们所向往的初中生活。一定要注意安全,切勿因为不注意安全,导致因火灾受伤乃至死亡。提到“火灾”,我们脑海里必然会出现浓烟、毒气这样一些可怕的场景。有人在火场死里逃生,有人葬身火海,现在社会生活中,火灾已经成为威胁公共安全,危害人们生命财产的一种多发性灾害,消防安全更是让人们必须关注的。

 

学校历来是消防部门高度重视的防火重点单位,不论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都存在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学校实验室及实验多,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多,用火用电等等都可能成为火灾的成因。如果有的同学在宿舍内违章乱设电器火源,则容易引起火灾,烧毁整个宿舍。学校拥有大量的电器设备,学生宿舍由于所设电源插座较少,学生违章乱拉电源线路现象普遍,隐患增多。更令人痛心的是,火灾的悲剧每年还在各地不同程度地上演着。因为一个小的过失就失去了年轻的生命,这都是因为没有消防安全意识造成,这是非常可惜的。这让我们不得不说平安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如果因为一时的利益而忽视隐患,失去生命,那么相比平安,一时的利益真的有比平安更重要吗?

第12篇

关键词:消防规划 城市消防体系 城市功能布局 市政消防设施

城市是人类活动的空间载体,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必须不断强化防火灾能力,健全完善消防安全体系,有效预防、抗御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对城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

消防规划是城市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落实消防法规的具体体现。消防发展对完善和实施消防设施建设,整合城市配套功能作用,提高城市综合抗御火灾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笔者有幸参加了深圳、东莞等地区的多个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现结合工作中的体会,浅要提出对城镇消防规划的几点看法。

一. 现状消防面临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东莞等地区的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消防体系的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

1.1 消防站点严重缺乏

由于消防站的建设速度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大多数地区消防站点严重缺乏,消防站有效责任区面积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4-7km2的要求,不能在5分钟内到达出事地点边缘。

1.2 城市布局急需整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使用功能的转变,以及部分地区缺乏超前的、统一的消防发展总体规划。导致部分区域城市功能分区混乱,缺乏明确的功能分区,各城市功能组团间缺乏必要的消防隔离带,“城中村”、“马路经济”、“多合一建筑”等大量存在,留下了大量的消防隐患。

1.3 市政消防设施匮乏

各行政区间消防给水管网往往自成系统、互不连通,较多现状供水管网为支状。由于城市的开发建设,众多天然消防水源被人为填平,一些地区市政消防水源的建设未能满足消防供水需求,从而导致供水水源缺乏,使消防供水系统缺乏安全性、可靠性。

1.4 消防监督、宣传工作相对滞后

首先,社会上部分人对消防宣传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消防宣传可有可无,做消防宣传只是做表面文章,不能把消防宣传摆在突出的位置。其次,消防宣传缺乏足够的资金,宣传设备和人员数量未能适应社会日益增长的宣传需求。另外,宣传的形式比较单调,缺乏一定的创新,在农村地区的消防宣传还不够彻底。

近年来,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企业主管部门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效益不同,管理模式不同、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一,一些企业内部的消防管理工作职能弱化,消防工作任务加重,而目前消防部门人员有限,监督力量明显不足。

二. 城市消防体系的建立

城市消防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各个时期,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城市建设系统,也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完善的城市消防体系应以各级政府为领导,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法规为准绳,把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视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将消防规划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积极协调,保证消防规划内容的逐步实施。建议政府成立由安监、消防、城建、国土、财政、市政、供电、电信、自来水等单位组成的协调机构,负责消防规划的具体落实和协调工作,定期召开消防设施建设协调会。

消防规划经审查批准后,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别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由公安消防机构监督、验收和使用,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地大力支持和协作,保证规划全面实施。

三. 城市消防系统中“硬件”的建设

3.1 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安全布局旨在区域总体构成上构筑消防安全总体结构,形成城镇综合全面的消防安全系统,在总体布局上全面反映“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使城市总体布局更趋合理化、科学化。

对布局不合理的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工厂和仓库,应有计划分期分批对其进行关、停、迁,控制其发展,逐步取消。

对不合理的城中村、旧城区及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工厂和仓库,必须纳入近期改造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其采取拆除、迁移或改变生产性质、使用功能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2 消防站的建设

消防站既是消防队员工作学习、训练和生活的场所,也是存放消防技术装备的场所,更是保护城市消防安全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公共设施。

确定消防站的数量、规模、站址、级别、责任区范围是消防队(站)规划的主要任务。

3.2.1 消防站布局原则

1).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2).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7km2。

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4km2。

3.2.2 消防站选址原则

1).应设在责任区适中位置,交通方便的临街地段,以利于消防车迅速出动。

2).消防站主体建筑距医院、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m。

3).责任区内有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上述场所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部位一般不应小于200m。

4).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城街道办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宜为10-15m。

3.2.3 消防站责任区规划

1).消防站责任区以消防站为中心,方便出动,就近划分为原则。

2).以不可或不便穿越的自然和人工设施为主要划分依据。

3).每个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4-7平方公里控制,消防站至最远点距离一般不大于3.5公里。结合新增的消防站,对原有的责任区面积进行调整。

3.2.4 保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落实消防建设资金是实施消防规划的保障,鉴于目前消防基础较差,“欠帐”较多,应加大对消防的投入。

1). 应采取制定相应比例的办法,把消防经费纳入城市消防整体规划之中,使城市建设和消防体系建设同步进行,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

2). 建立在地块开发同时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标准消防站制度,政府在征地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3). 制定鼓励性政策,鼓励企业、团体、个人为消防建设投入资金。

4). 社会保险机构从火灾财产保险金中筹措部分资金,建立消防特种设施专用基金。

3.3 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

3.3.1 消防供水

1).通过对城市供水管网及设施的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城市天然水体和人工水体,以达到城市消防供水的安全可靠性的目的。

2).重点解决供水体系不统一以及供水管网不完善、市政消火栓缺口较大的问题,同时大力改造自然村和旧工业区内存在的诸多问题。

3).重视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管理,并充分利用各类人工和天然水体,多方位保证消防供水。

4).市政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在供水管网末稍及水压不足处设置消防水池、加压泵站,以保证消防用水。

5).在市政道路上新建给水管道,必须严格按120m间距设置市政消火栓,超过40m宽的道路宜两侧设置消火栓。

6).对于暂时无法接通市政供水管网或市政供水管网不完善的地区,应重点建设人工消防水池。并且应保护利用自然水体,多方位地提供有效的消防供水保证。

3.3.2 消防供电

消防供电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城市供电网亦即市电电网,另一部分为用户自备发电系统。

1).城市电力系统设施是城市消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作为城市消防保障基础设施所需的动力,同时又是主要的消防防护对象。

2).消防供电规划应结合城市电网规划,加强电网的合理建设与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供电能力,保证消防供电的安全可靠性。

3).按“用电负荷等级分类”,对于城市一类负荷及重要消防基础设施应保证双电源供电。

4).加强电源、电网、变电站的规划与建设,建立可靠的电网结构,确保城市供电的安全可靠。

5).消防供电要求主要与负荷等级划分有关。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的规定要求,电力负荷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及三级负荷。

3.3.3 消防通信

消防通信系统规划应与城市通信工程规划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具有多功能、现代化、国际化的特点,以适应城市消防的“快速反应,灵活机动,高效统一”的原则。

消防通信系统规划由以下部分组成:消防调度系统、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图象传输系统、计算机辅助决策信息管理系统。

1).应建立了一个实用可靠、性能先进、功能完备的消防调度系统;建设闭路电视高空嘹望火灾预警系统;“119”报警电话专用线远期应能满足城市消防的需要。

2).有线通信系统是城市火灾报警、火灾受理、下达出动命令、调动增援力量的主要通信方式。城市通信网是有线通信系统的基础,应逐步完善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和通信管道的建设。供水、供电、供气、110、122、120、运输、气象、环保、地震、核电等单位之间各设不少于2对专线,以便发生火灾和其它灾情时,统一调度、救援、疏散。

3).无线通信系统作为城市火场增援、火场指挥和通信、火场图象传输和消防车辆动态管理的主要通信方式。

4).图象传输系统把火场所需资料通过无线传输到火场指挥员,把火场作战实况传输到通信指挥车和市消防调度中心,以便指挥员随时、全面、准确的掌握火场情况,有利于决策指挥灭火。

5).计算机辅助决策信息管理系统是将消防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图象传输系统连接组成一个统一的消防调度指挥系统。该系统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库、火灾扑救预案数据库、消防实力动态数据库、火警信息自动处理、储存数据库、火场数据、图象处理显示系统、模拟演练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组成。

四. 城市消防系统中“软件”的建设

4.1 社会救援与综合防灾体系的建立

社会救援与综合防灾是城市消防安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抗灾、防风、防潮、避难、疏散人员、救护及特别服务,范围广泛,对城市的社会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

4.1.1 以城市为主体,政府和公安消防机关统一指挥

对于重特大灭火救援行动,单靠消防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调集城市一切可调集的力量和资源投入灭火抢险。以城市为主体,政府和公安消防机关统一指挥,消防队伍作为主力军全力以赴,主动与社会各有关部门联动,实施重特大灭火救援行动。这一模式,有效利用了可调用的力量和装备资源,将各救援部门和各专业队伍进行有效配置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沟通协调,优化配置,综合利用。

各消防队在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进行必要的联动和增援,实现大型消防装备互补,信息共享,各种可调集的消防资源共用。使相临区域的消防力量适当的整合,有效的处理恶性火灾和担负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建立区域联动机制。

4.1.2 消防队伍向多功能发展

为了发挥消防队伍出动迅速和人员技能、器材装备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消防队伍除承担防火监督和灭火任务外,还要积极参加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要随时接受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报警求助,使消防队伍成为本地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一支突击队。

为更好地满足上述要求,建议各消防站配备1个特勤小分队,负责责任区一般性的社会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特勤小分队的人员配备、专业训练、特种器材装备和科技投入、奉召服务等,提高消防队伍抢险救援的社会功能。

4.1.3 综合减灾对策

城市遭受的灾害是多种多样的,综合减灾就是针对包括火灾在内的各种灾害建立综合防御体系,实现对防灾工程设施的综合使用和有效管理,从整体上提高城市抗灾能力。综合减灾主要应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灾害预警系统,制定防灾救灾应急方案,把灾害减少到最低限度。

2).加强城市防灾工程设施建设和保养维护,不断提高抗灾救援保障能力。

3).进行灾害危险性分析,按测算数据建立适度的保险基金。

4).建立科学、系统的减灾管理体制,协调并理顺管理权限,按法律、法令实施对策。开展以综合减灾为中心的灾害文化教育。

4.1.4 强化生命线系统的保障能力

所谓生命线系统,是指维持民众日常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交通、供水、电力、燃气和通信等,主要包括六大系统:交通系统、给排水系统、能源供给系统、通信系统、医疗救助系统和物资储备系统。生命线系统是城市的动脉和神经,强化生命线系统是强化城市整体素质的根本保障。

针对目前生命线工程存在的防灾法规不健全,设备超期、超载服役,系统网络可靠性差,无冗余设计及配置等问题。建议采取:

1).提高生命线工程的设防标准,按城市地震烈度提高1度设防。

2).评估现有及新建的生命线工程中各类“源”(交通、水、电、气、通信、人力救助)址的可靠性,对其无故障性、耐久性、可维修性进行认定。

3).道路系统主要干线避开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路网结构和道路断面一定要合理,灾害发生时不致防碍紧急疏散和消防扑救。

4).供电采用多电源环路供电,提高供电负荷等级,提高供电设备的抗灾能力。

5).建成辐射成网的通信网络,采用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通信系统。

6).医疗机构必须可靠布点,物资储备应保证灾时基本供应。

4.2 消防宣传与监督

4.2.1 消防宣传的社会化发展

消防宣传社会化是一个历史趋势,也是一个发展过程,更是实现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前奏,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社会化是每个单位和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首先,应尽快形成稳定的消防宣传体系,层层落实责任,这是消防宣传社会化的前提条件。各级政府是消防宣传组织体系的领导部门,公安消防机构是主要的组织者,教育、劳动、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部门是宣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单位都应把消防宣传摆到重要的战略位置上来,建立健全的宣传机构。

其次,必须依靠全社会,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这是消防宣传社会化的基础。群众既是宣传的主体又是宣传的对象,群众在宣传中所起的作用是无与伦比的,许多的宣传事例也充分说明了这一道理,只有教育广大群众都来学习《消防法》,都能参与各项宣传活动,从根本上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规模性宣传,营造出的社会化程度越高。

第三,要从娃娃抓起,强化对他们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这是消防宣传社会化的必要条件。中小学生是重要的宣传力量,让消防知识走入课堂。还要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高档次的消防安全培训中心,配齐教学设备,配强师资力量,把培训工作抓实抓好。

第四,在宣传形式方面要实现科学化和立体化。在宣传形式上既要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大众心理,又要采取多种消防宣传形式相融合的手段。还要与其他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活动相结合,强化消防宣传效果。

4.2.2 消防教育的公众化发展

消防教育理念是“公众消防教育”,即对公众进行火灾危害性和预防火灾等基本知识的教育。随着消防工作的发展,远期在消防机构中设立了消防安全教育部门,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专门的公众消防教育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针对当地的火灾形势和区域特点来确定消防教育的重点对象和活动内容。

1). 实施原则

(1).所有人均有接受消防教育的义务。

(2).所有单位均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消防教育。

(3).消防部门应对公众提供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方面内容的指导,同时也有对“公众消防教育”进行监督的责任。

2). 具体措施

消防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同时募集社会资金予以支持。

社区消防教育以切合实际情况为原则

建设消防教育馆和消防教育基地,消防教育基地应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面向学生,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培训教育,推进消防社会化进程。

4.2.3 强化消防监督职能

改进防火监督办法,强化消防监督职能,已经成为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这既是消防工作紧紧围绕稳定社会、促进改革、保障市场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促进地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是防火监督部门的使命。

1). 强化业务学习,加强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经验交流,以提高业务水平。

2). 强化企业单位的自我消防管理,确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目标,发动方方面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共同提高整个地区的安全。

3). 做好消防监督角色的转换,全力推进消防监督工作的社会化,以社会化促进消防监督工作的发展

4.3 消防管理与消防设施维护

4.3.1 建立科学的消防管理体系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严格科学的消防管理体系。消防工作是一项涉及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政府的统一领导,实行严格的行业管理。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扑救、各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立和管理、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在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把消防工作贯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日常工作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3.2 消防设施维护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相关部门应相互协调,共同对消防设施进行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各级政府、计划、财政、建设、供水、供电、通信等有关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3). 计划部门应当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在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时,应当审查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投资计划。

4). 建设部门应当将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资纳入年度城市发展计划,安排资金用于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

5).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年度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计划,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

6).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损害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举报。

7).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埋压圈占损毁拆除消防设施,不得将消防供水设施用于与消防无关事项,不得挖掘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损坏消防通讯设施。

8).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应按有关规定责成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实施技术改造。

五.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