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0:59: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监管工作风险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监察部门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地位作用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在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目前,对食品安全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特别规定》赋予工商部门多项职权,各级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整顿、规范当地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扎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监察部门,如何立足实际,早发现、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作为专司监督检查职责的监察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通过行使监察职能,监督基层工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等有关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执法到位,实现廉政勤政。
第二,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监察,是当前工商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要求监察部门的工作重点必须是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放在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上。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管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连生产、加工环节,下连消费环节,涉及范围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市场巡查是否到位、工作机制(制度)是否健全进行执法监察、行政监察、效能监察,从而有效预防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第三,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监察,是当前监察部门保障执法安全、维护工商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监察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行政监察、效能监察,既能有效解决在监管、执法、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有助于从中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同时可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职能,实现关口前移,见微知著,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防范,有效防范履职风险;通过监督检查,还可以发现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措施,化解执法风险,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良好的工商形象。
二、监察部门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笔者认为,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察部门应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作用。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面很广,如果工商人员在履行职责、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其带来的影响将会很大。因此,监察部门必须承担起教育和教育引导的任务。一是要采取设立食品安全廉政网页、典型案例剖析、专题讨论等形式,把食品安全防范和分解履职责任风险的意识灌输到每一名工商干部职工的头脑中,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重要性和自身肩负监管任务的艰巨性。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要针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对可能发生责任风险的情形、环节等进行剖析,提出预防和注意事项,敲响警钟,增强责任风险意识,化解执法风险,确保工商队伍“执法安全”。三是要督促广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特别规定,使广大老百姓了解并自觉配合工商部门贯彻执行《特别规定》提出的明确要求。
(二)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
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实现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和工作方式。在工作中,监察部门要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是抓好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登记注册、企业监管、市场监管、经济检查、基层工商所等重点部门,执法岗位、“窗口部门”等重点环节,以及领导干部、窗口工作人员、工商所长、一线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并实施风险点管理。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坚决纠正“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二是切实加强执法监察、行政监察、效能监察工作,坚决纠正个别基层工商部门“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现象。在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中,监察部门通过督察发现了一些基层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查处力度不够;个别市场监管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督促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填写台帐;部分工商干部对食品安全监管存有畏难情绪,存在巡查不到位,管理有死角等等问题,监察部门及时指出并促其整改。由于监察部门的提前介入,这些存在问题都得到了及时纠正、解决。三是构建内外监督网络,延伸反腐监督触角。一方面,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监督作用和管人管事的机制作用,通过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目标的落实。如制定《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市场巡查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通过采取聘请廉政行政监督员、开展“行风热线”上线活动、局长接访日、召开行政廉政监督员会议、开通电子邮箱、公布食品监管举报电话等多种举措,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进一步在全社会创造一个人民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惩处职能作用。
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通过实施责任追究、引咎辞职、末位淘汰等举措,以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对监管不到位、有不作为行为的工商人员,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对徇私枉法、包庇纵容、渎职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同时,监察部门还要通过查处抓典型,形成人人想干事、谋大事、成大事的积极向上氛围,从而有力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 监管建议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飞速发展以及其在今天所获得的成绩,让大量的金融资源都开始逐渐的涌入到互联网领域中来,高投资回报率也蕴含了相对较高的风险,让互联网金融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这不但对我国传统金融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增加了金融监管工作的难度。所以清楚的了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形式,探讨如何有效对其风险进行监管,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形式
(一)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中,参与交易的双方往往无法面对面交易,同时因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能造成信用风险的产生。更有甚者,很多不法分子常常借助于互联网金融的匿名性以及隐蔽性,其信息身份不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便能够通过互联网金融的中介平台来实现资金流转而进行非法洗钱,此类交易安全问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金融市场带来相当恶劣的影响,同时也阻碍了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市场风险。因为互联网信息传递表现出的便捷性以及不受时空制约的优势,互联网金融常常会扩大传统金融的市场风险,同时这一市场风险的危害性有很大的提升。在金融网络化不断加深的新时期下,投机分子往往会依靠利率或者汇率的波动在互联网融资平台中进行关联交易,对资金的有效流动带来很大影响,容易导致支付危机的出现,从而引发金融市场的波动[1]。
(三)操作风险。一方面,金融网络系统自身安全性会造成操作风险的出现。账户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消费者的信息交流等往往都存在一定的漏洞,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因为交易主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相关规范流程不是非常了解,容易造成投资者蒙受损失,同时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信誉度带来影响,降低公众的信心。
(四)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金融业务,其独有的特性让目前的金融政策法规不能够对其予以非常全面的制约与管束,例如说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标准、运作方式是否合法、交易双方之间的身份认证以及金融市场监管等,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很有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增加其不确定性,面临法律冲突的风险同时陷入法律困境,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影响。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建议
(一)大力推进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应当真正清晰明确的了解金融监管的概念,对监管层次予以详细划分。监管由松到紧一般能够划分成为四个层次:市场自律、注册规范、一般监管以及严格监管。要按照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实际产品的影响程度以及其中所含风险实际大小来进行科学评估,同时按照评估结果来对风险监管范围进行划分,从而准确量化监管强度,之后结合最终评估反馈来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手段。比如说利用市场自律以及注册手段来管理风险较小、影响程度不大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而对一些风险较高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采取严格的监管方式。另外按照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发展变化情况,对监管范围予以合理调整,对各类产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计划。
(二)互联网金融数据监测与分析。为更好的防止互联网监管漏洞以及监管黑洞的存在,必须要对互联网金融数据实施全面的监测,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进行整体评估,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情况予以科学判定。监督管理部门必须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主要过程来制定出合理的监控标准,比如说对数据类型进行确定、对监控指标予以定义、对统计范围科学划分等。针对一些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且风险影响人数较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应当同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经营性指标以及风险性指标,同时对采集的数据予以实时分析。监督管理部门在建立完善风险评估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实际发展状况予以实时追踪,从而获取到最新的风险情况,以便于制定合理的应对措施。
(三)建立通畅有效的沟通渠道。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和监督管理部门保持一种通畅有效的沟通状态,应当建立良好顺畅的沟通渠道。针对被监管单位,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了解到对互联网金融实施全面监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企业发展,确保监管方与被监管方能够真正共同配合进行风险防范。作为互联网市场中的主体,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的自律行为非常关键,若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而盲目运作,不但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稳定发展,同时也给自身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要和监管单位保持一种有效的沟通,真正支持和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监管中来,接受监管单位的意见[2]。
(四)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广大消费者应当树立较强的自我保护与防范意识,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产生会对消费者带来直接损失,但因为信息不对称或知识水平有限的原因,很多消费者基本上都不了解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之间的差异,也不能够了解互联网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风险。所以相关监管机构必须要开展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消费者可以真正全面的认识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特性,不断增强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监管机构还必须要尽可能的维护借款人、支付人以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对于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对存在的金融欺诈现象予以严厉惩处。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尤其是互联网和金融业之间融合度持续加深的新时期下,互联网金融也表现出了一片祥和的发展态荩也逐渐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建议国家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当充分注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机制,借助于科学有效的风险管控手段,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朝着更加科学化和健康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文,李师航,罗晓玲.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监管[J].合
作经济与科技,2016,24:48-49.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群众法治意识得到提高,舆论监督的力度得到加强,各种问责机制逐渐完善,自上而下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迅速得到强化,工商监管工作的问责风险日益凸现。如何正确认识和防范问责风险,对于确保工商队伍的稳定和安全,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工商系统在监管执法中的问责风险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正确认识工商监管问责制的重要性
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权力要受监督、制约,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拥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工商部门作为监管市场经济的行政执法部门,实现工商部门转型升级,必须有良好的行政作风作保证。而良好的行政作风,则来源于健全的监督约束机制。健全的责任机制是行政法治的生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中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明晰责任。一是有利于完善监管职能;二是有利于摆脱监管困境;三是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四是有利于改善工商形象。
二、工商监管面临问责风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和部门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快了政府由“权力制”向“问责制”转化的进程。在2009年1月13日省工商局召开的全系统视频会议上,卢炳辉局长在会上提出:今后凡出现纪律作风问题、被上级暗访曝光的单位,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一律予以停职。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形势的不断变化,给工商人员带来了更多的问责风险。
(一)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难度日益加大。一是近几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间投资的举措,催生了大量市场主体,直接加大了市场监管的工作量。二是随着监管职能的延伸和工作领域的拓展,造成了工商职能泛化,需要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工作中投入大量精力,使工商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工商执法风险不可避免。三是基层工商所应对专项行动、突击任务多,职能不清、责任边界模糊,无法实行严格的定岗定责。岗位不明确,容易产生工作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同时,由于职责不清,易产生“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使得工作不到位,最终影响基层工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商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监管执法水平有限。一是个别人员纪律作风不强,容易造成问责风险。今年以来,工商系统在督察中发现了个别窗口及办案单位的工作人员作风散漫、不假外出、擅离职守、上班炒股玩游戏、上网娱乐聊天、着装不规范、执法程序不规范等纪律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的现象。二是工商人员业务监管不到位,容易造成行政疏漏。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巡查不到位,检查不记录、不登记,甚至根本不进行实地检查,仅凭在台账上、业务系统内制假造假,应付检查,蒙混过关。一旦面临问责,只能是无据可查,无证可取,无言以对,干部个人和工商部门都将面临严重的不作为风险。三是个别人员工作作风简单生硬,执法中可能出现矛盾和冲突,容易激化干群矛盾。
(三)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对一些轻微违反纪律作风行为、不良现象起不到惩戒作用。特别在基层工商所,所长只能采取口头警告等软性措施,约束机制的缺失不利于队伍管理。二是工商干部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缺乏可供遵守的具体规定和细则,缺乏制度规章的保障。面对风险,只能凭经验规避,凭运气免责。
(四)监管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的规定、办法、制度大多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实践自发采用,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和体系,对运用条件、范围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且许多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对种类繁多的各项规章制度尚不了解,不熟悉具体的概念特征和操作要点,降低了监管执法的质量,引发问责风险。
三、对工商监管问责制的几个思想误区
各地食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一些干部受到了党纪、政纪、甚至刑事处分,不仅个人的前途受损,而且危及家庭。执法风险和问责的压力是基层工商人员最大的工作压力。实践中仍有不少人对问责制不了解,有的人受传统计划经济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影响而对问责制抱持否定、排斥或忽视态度,因此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中不能自觉、正确地对待问责风险。
(一)“逃避”心态,对问责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态度。行政监管执法过程中,难免存在违法运用、不当运用或出现失误的情况,因此需要健全问责机制加以监督约束以使其有效运作,使各项行政行为得到强有力的监督和保障。但有的基层人员认为“多做多担责,少做少担责”,精神压力大,怕出事、怕得罪人,怕被投诉的思想比较普遍,不愿意承担巨大的工作压力,反而造成行政不作为,加大自身的问责风险。
(二)“消极”心态,还没有树立监管问责意识。基层的同志常说,工作累一点还不怕,就怕出事。因为风险有时是自己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就只能听天由命了。新的
形势下,违规行政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犯“恶意之错”,由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造成行政质量不高、效能低下、程序错误都将受到惩处。
(三)“侥幸”心态,认为问责风险离自己很远。相继出台的《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家赔偿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劣质行政、瑕疵行政已经上升到违法犯罪的高度。但是目前我们一些干部对此仍处于一种麻痹状态、冬眠状态,认识不足,把握不住,审视不够,错误地认为工商部门有责任无风险,认为行政赔偿职务犯罪离自己很遥远。
四、防范和规避问责风险的几点建议
工商部门的行政监管执法涉及面广,稍有不慎就会滑向违规行政的边缘,可以说责任无处不在,责任无时不在,随时面临着被责任追究的可能。应从以下几方面防范和抵御问责风险:
(一)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风险观、责任观。一是要正确认识权力和责任的辩证关系,克服麻痹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不能因为问责风险客观存在而杯弓蛇影,惶惶不可终日。要执法肯定有风险,但只要遵循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风险是可以防范和避免的。三是要有为百姓解难,为社会尽责的胸怀,明白担负起这些责任所应具备的能力和所应达到的水平。
(二)政务公开,让干部群众了解工商的行政职权。一是全面梳理工商部门行政执法职权职责的来源和依据,特别是执法主体、执法职能、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等,使工商干部自身明确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从而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将涉及基层工商所的执法职权在工商所服务大厅的触摸屏、电子滚动公开屏、政务公开活页平台,以及工商所的对外宣传栏公开。收集管理对象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把工商部门的改进措施、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管理对象。三是接受群众问责和查询工商所的行政职权及依据等内容,做好对部门、对群众的解释、沟通、协调工作,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形成了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的良好环境。
(三)提升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一是明确工作岗位标准,制定工作流程和业务指引。积极探索制定各级各类执法监管人员的岗位素质标准,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监管执法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重点、工作质量要求,明确干部每个岗位、各个环节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到什么程度,从而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以履岗能力为重点,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转型升级的需要,抓好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转型,着力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履岗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能够执行方针政策、掌握执法办案技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优质服务的基层专业型执法人才队伍。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工商所干部交流,促进基层干部队伍“人才流动”,从而激发基层干部的创新精神,增强基层干部的履岗能力,培养工商管理工作的“多面手”,以个人履岗能力的提高推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四)完善机制,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利用电子监控设施对登记大厅、工商所等窗口的工作人员的上下班纪律、着装、服务态度等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控。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设举报信箱、举报电话、12315投诉电话、红盾投诉网站等4个投诉渠道,还聘请社会监督员,形成了一个自我规范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定期对干部职工实施绩效考核,要对制度进行细化和量化,实行执法责任制、失职追究制、告诫制、否定备报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四是制定执法职权问责,说明、约谈与回访等相关配套制度,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
根据区、镇人大的工作安排,镇人大将在茶店镇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我所开展专项监督和述职评议工作,我所既是这次镇人大主席团专项监督的单位,也是述职评议的单位。在此,我代表高新区市场监管所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向主席团的各位委员、人大代表作工作汇报,并诚恳希望您们在下一步的监督、评议工作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升政治高度,学习领会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监督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监督评议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有效途径。接受人大监督评议是政府部门应尽的义务,这既是一次促使我们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升形象的良好契机,也是对我们全体干部队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的一次集中检验。当前,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地方兴衰成败的关键。一个地方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远期还是靠环境。营商环境越优的地方,经济发展也越快。作为与市场主体联系最紧密、服务最广泛的职能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是我们的份内之责。自去年机构改革组建市场监管局以来,我所根据镇党委、政府和区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市场主体的发展工作中,开展创新工业园及个独企业网上办理260家;办理其他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80家。全年度,我所开展各项打假、打劣、打欺违法行为和维权宣传活动共30余次;开展市场专项检查80次,查处过期变质食品、药品及劣质产品共计6种,价值10万余元,受到立案处罚的55起;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积极接受群众的消费投诉150余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着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造市场稳定、经营有序、公平公正的新型市场环境。
我们将以此次镇人大主席团的专项监督评议为契机,做到思想认识有提升、配合措施有落实、工作责任有监督,主动积极、虚心诚恳地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对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评议。
二、落实工作职能,以实际行动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评议
根据镇人大主席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安排,此次涉及我所监督评议的工作重点在五个方面:一是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市区印发的《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及镇党委、政府下发的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三是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是进一步优化职能服务;五是加强执法工作。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重点,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推进营业执照办理提速;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
2、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秩序。加强和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
3、进一步优化职能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整治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三、严格遵照要求,确保监督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镇人大主席团对我们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专项监督评议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底,我所全体干部将时刻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接受监督评议,坚持自查自纠,边评边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力求以评促改,积极配合监督组开展的实地调研、明查暗访、视察调查和公开评议等各项工作。对照要求,我所下一步工作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重点抓好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市区印发的《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学习,把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吃透,任务弄清。
二、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制定的一系列宽准入、降成本、优环境的政策,坚决兑现与企业有关的各类优惠政策,包括对项目的特殊政策,确保不失信于企、失信于民。
三、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把市场主体当衣食父母,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改进服务态度;办事流程能简则简,速度能快则快,切实提升服务效率。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和企业打交道,主动为企业服务,大胆为企业“站台”,想尽一切办法为企业排忧解难,让企业感到安全、舒心和温暖。
五、进一步抓好工作统筹结合。要把接受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评议工作与当前我们正在开展的四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禁渔禁捕、执法办案、作风整顿等重点工作充分结合,既要统筹兼顾,也要分清主次,倾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推动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部门,也是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力量。它担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扮演着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做市场经济坚强卫士的重要角色。工商工作的好坏,事关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在新的历史时期研究和探索工商职能的发挥,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市场经济建设的步伐,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维护进入秩序,规范交易竞争行为、发展商标广告市场、监管经济合同、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培育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市场、促进市场繁荣,严格执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还不到位,工商工作所处的地位与其应该发挥的职能作用还不匹配,主要表现为:由于市场主体不完全成熟、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原因,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无照经营的存在,假冒伪劣商品仍充斥市场,商标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等等。至于相对落后的地方,由于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硬件条件和人员素质跟不上,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执法办案力度不够、市场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特别是在为数众多的基层工商所,这些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存在工商职能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思想观念和意识不强:我们这支队伍人员素质总体不高、工作意识不强、年龄结构老化、监管服务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大部分人员对形势任务判断不清,相当部分干部还深陷于“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的迷惑当中,等待观望现象十分明显,对存在的问题尚未警醒;反映出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思路没有根本转变。不是从强基固本出发,而是应付了事,平时不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仍然把主要精力用在怎么应付考核、蒙混过关上,工作舍本逐末、被动应付。
二是工作效能不够理想:督促督察力度不够,奖惩不明,导致作风不实,做假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工作责任制没有很好地落实,责任不清、任务不明,工作没有压力。有的对当年目标责任不认真研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全年工作心中无数,一到考核就手忙脚乱,有的甚至连考核之时尚不清楚上级的文件要求和标准。有些部门在工作的支持配合上、在相关政策落实上态度暧昧、力度不够,甚至我行我素,齐抓共管的局面一直没有真正形成。部分单位不是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下功夫,而是工作缺乏连续性和经常性,部分单位压力大了就不干,压力大了就搞假,任务来了紧一阵子,任务完成就放任自流,仍然沿袭“突击加补救”的工作方式。
三是监管方式和机制未完全到位:一些单位仍疲于那种“重点整治”、“集中治理”、“专项整治”等方式监管市场,而没有研究和探索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有的只重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对市场客体的监管则显得束手无策等等。可以这样说,在监管领域、监管对象及监管层次都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我们的监管的重心并未转移到位,方式方法还未发生相应的转变。
四是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做到不够好:少数干部执法不文明,随意性比较大,服务态度不够好,服务发展的观念未能切实扭转,“管”字当头的强势执法思想、“监管就是查案、执法就是罚款”的思想比较突出。
二、对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几点思考
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定位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上。其基本任务和目标是通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市场经济规则,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从工商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来看,无疑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但是这与过去相比,无论是管理理念、职能行使方式,还是发挥作用的着力点等,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把市场监管工作的难点,作为监管执法的侧重点;把群众关心的热点,作为监管执法的切入点;把发展经济的兴奋点,作为监管执法的着力点,完成政府的部署,倾听群众的呼声,关注社会的反映。因此,要考量工商职能是否到位,首先必须突出重点,从大局出发,把工商的发展放在是否适应和推动所处区域和所处的时代的发展上,让人民满意、社会认同。职能到位也就是把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各项工作到位,做到把该管的事管起来并且管好,如果管理职能不到位,市场经济秩序就可能出现混乱,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工商职能到位,首先要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把有利于发展作为监管执法工作的出发点,把优化经济发展作为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做到在履行工作职能中谋划发展,在办理执照时想到发展,在检查企业时维护发展,在履行监督检查时宣传发展。围绕地方招商引资、国企改组改制、项目建设等,立足工商职能,主动提前介入,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工作手续,做到能办的事马上办,需要协调的事抓紧办,可以变通的事千方百计地争取办,全面实行繁事简办、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凡对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经营活动,都要实实在在的给予支持。
当然,工商行政管理不可能包打天下,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市场监管涉及众多的部门;评价一个部门的工作业绩,不是看其管理内容有多少,而是主要看其管理成效如何,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管理理念,我们需要对已有的职能进行认真梳理,对于本部门唱主
角的职能,要主动请求其他部门配合;对于一些同其他部门交叉的职能,不推不抢,主动商谈,协作执法;对需要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监管和执法的工作,要态度积极,配合到位。工商部门应该在和相关部门共同执法的过程中,当好主角、唱好配角,不断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其次,工商职能要到位,就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才能完成高质量的监管任务。执法理念正确、执法者的形象好、执法的效能高等等,需要工商干部努力学习新知识、新理论,分析新的经济现象和新的经济违法行为,提高自身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针对前述存在的人员素质、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等问题和工商职能的现实需求,就目前而言,促进工商职能充分发挥的重点应从提高素质、强化服务、增强效能、改进作风等四个方面入手,要解决好这几个方面的问题,就必须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四型”机关,这是经过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创建学习型机关,就是要全面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不断提升学习力、创造力、战斗力;创建服务型机关,就是要优化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创建效能型机关,就是要培育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规范机关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工作落实;创建廉洁型机关,就是要强化廉政教育,健全廉政制度,强化廉政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起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宽松和谐的环境、高效务实的作风、清正廉洁的形象。
1、结合队伍形象素质的提高,构建学以致用与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打造学习型工商。着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一要修身养德,精通业务,要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加强道德品质修养,不断更新知识,学以致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对学风正、效果明显的干部职工给予精神鼓励和一定的物质奖励,以促进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二要培养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良好心态,树立爱岗敬业、公道正派、不偏不倚的良好形象,营造诚信友爱、和睦相处的工作氛围。三要强化学习意识,学习培训要坚持与使用相结合:按照“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不培训不提拔”的原则,把干部培训任用机制引入到队伍建设中,增加干部的危机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激发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要认真解决学习不自觉、不刻苦和浅尝辄止、脱离实际等问题。四要注重更新监管执法理念,锤炼队伍作风,讲究监管技巧,探索工作方法,以人为本,拉进距离,亲情执法,减少对抗,增加认同。
2、紧贴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构建主动自觉与依法办事相统一的服务体系,打造服务型工商。所有的行为包括为发展提供的服务行为都必须在法定的范围,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服务,搞好服务,规范服务,切实做到自觉办事与依法服务相统一。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不能把“放松监管执法”视为服务,不能将“法外容情”视为服务,如果管理职能不能到位,市场经济秩序就可能出现混乱,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得不到有效保护,服务就成为一句空话。这就是所谓“确保市场秩序规范有序是最大最好的服务”。服务工作中,要注意把好市场准入和消费维权两个窗口,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关注民生,特别是要通过市场主体状况、行业分布、营运态势的分析,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着力建设服务型机关,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本领,自觉做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优质服务,认真解决服务缺位、错位和质量不高等问题:一是完善服务手段,健全政务公开栏,加强审批制度管理,规范业务操作,创新服务方法,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健全服务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认真开展人民满意工商所评创活动,将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广泛彻底地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评议和监督,做好“双述”工作。
3、着眼维护市场秩序的大局,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监管执法体系,打造效能型工商。着力建设效能型机关,要强化效能意识,认真解决弄虚作假,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纪律松弛等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监督、考核、评价等激励机制,激发队伍的活力,从而增强行为的目的性和效率。二是积极探索监管的长效机制,诸如市场主体准入、主体行为、交易行为、商品准入等监管机制、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用机制促效率,以机制保效率。三是要勤政善政,提高效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转变传统的监管手段,发挥信息数据库对分类监管、预警提示、信用存储等基础作用;以打击促监管,震慑违法经营,减少不法行为。四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善于把握大局,善于凝聚合力,善于与时俱进,善于讲求实效。以转变工作作风为着力点,建立作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机关“群众满意办事窗口”、规范化建设示范岗创建活动。
,受到省局的好评。
一、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全面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1、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对GSP认证后企业跟踪检查。以日常监督检查为重点,以突击检查为手段,采取科室之间联动的组织形式,随机抽调人员、不打招呼、不确定时间,统一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组织辖区内的GSP跟踪检查。**年,我们对全市13家药品批发企业、4家药品连锁企业、135家零售药店进行了GSP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对4家药品批发企业、17家零售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医疗器械市场日常监管。针对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要求,我们先后制定了《**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细则》,明确日常监管内容,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购进、验收、保管、审核、销售等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器械入库验收登记行为,跟踪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过程记录,把好产品进入市场关。同时,积极开展医疗器械各类专项检查,去年我们先后开展了骨科类器械、避孕器械、人工晶体器械等市场专项检查,有力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46家、计生用品店39家、医疗机构17家,查处假冒产品7个品种,违规经营28家。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规定分别对17家企业下发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家立案移送稽查处理。
3、深化药品“两网”建设,强化农村药品市场监管。
**年全市以实施“两网”建设四项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内涵,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保证了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截止年底,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的村级覆盖率分别为99.5%和98.5%。一是积极开展“两网”宣传到乡进村工程。我们编印宣传手册7000份,宣传单15000张分发给各县局,全市共组织开展到乡进村宣传活动55次,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180万人次,营造了较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积极开展“两员”培训工程,共举办35次培训班,培训协管员、信息员870多人。三是以推进“规范药房”达标为载体,全面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全市有50家乡镇卫生院通过“规范药房”验收,通过率达到91%,899家村卫生室通过“规范药房”验收,通过率达到69.4%,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四是积极开展“两网”示范县建设工程,制定了**市开展创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引导各县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和省级示范县活动,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把农村“两网”建设向深入发展。
(二)、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面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确保市场监管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创新监管理念至关重要。
1、提高人员素质,把好药店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
**年我们把加强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管理作为监管的重点,深化“监管关口前移”的理念,从提升人员素质入手,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零售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宣传,着力增强法律意识。按照实用、有效的原则,我们不断创新法律法规的宣传方式和方法,着力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把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同日常监管工作、零售药店行政许可工作、用药安全活动相结合,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既增强了监管相对人的法律法规意识,也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加强培训,着力提高管理意识。在抓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我们还从提高人员管理素质入手,制定培训方案,编制培训教材,按照内容丰富、注重实用的原则,积极组织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进行法规和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了五期质量负责人和驻店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班,三期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学习,共有820多人参加学习。三是实施驻店药师登记制度,强化药学技术人员管理。针对GSP跟踪检查发现零售药店存在驻店药师脱岗的现象,我们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市驻店药师登记管理制度》,《**市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零售药店开展驻店药师登记工作,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的管理。通过药店申报、药监部门审核批准,**年共登记备案472人。
2、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平台,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在省局网站上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实行行政许可申请、筹建、验收、发证“一站式”服务,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办件180件,其中发证95家、变更73家、不予以许可12家,未发生一起投诉事件。二是建立药品零售企业档案数据库,输入企业基本信息5000条,包括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从业人员和日常监管情况等信息,覆盖了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实现了监管信息和统计信息的共享,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在市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和“公告栏”,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公开许可条件和程序,定期公布行政许可和变更等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办事,有效的提高了监管效率。
3、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GSP跟踪检查等有关情况,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划分信用等级,开展“诚信药店”评比,去年综合评定出15家A级“信用良好药店”、7家“AA级信用良好药店”。并在市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告,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守法经营。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认真落实首席代表负责制。结合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我们简化审批工作程序,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缩短了工作时限,将原有15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建立了窗口受理审批,科室审查监督,实现事前事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审批工作流程,既提高了工作效能,又保证了工作质量。通过采取规范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等措施,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是推进各项监管工作落实的关键。我们要求科室人员工作再忙,也要按时参加机关的政治学习,参加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同时,科室内部学习同业务工作相结合,每次专项检查前组织科室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标准,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用相长,自觉提高监管工作能力。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办事高效,我们针对科室工作职责,先后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意见》、《广告监测管理制度》、《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制度》等十多项工作管理规范,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片面性、防止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了管理水平。
一、市场监管失灵是监管自身的问题
证券监管是控制证券市场参与者市场行为的一个完整的系统。在该系统中,监管主要包括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监管对象包括证券业务本身以及与证券业相关的其他利益组织或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受自身地位与利益机制支配,通过一定的方式影响着证券的发展。
在宏观经济中,政府监管职能在于提高效率、维护公平和保持稳定。为保证这三项职能的实现,既要防止市场失灵,即市场配置资源失灵,还要防止政府失灵,即由于政府监管而降低效率,使问题更加严重。市场经济体制下,供求关系创造了市场,市场确定价格以实现“市场出清”。价格是配置资源的信号、手段和方式。当价格手段在市场失效时,我们通常以政府“看得见的手”来替代市场价格“看不见的手”。
政府干预同样存在于证券市场。多数情况下,一国政府干预证券市场的程度与该国政府在整个经济中的作用大致相符。在一个竞争性的证券市场中,我们认为政府干预只有在以下条件下才是可取的:①出现或可能出现市场失灵现象;②市场失灵已经或可能引起明显的经济低效或不公平现象;③政府行为可以改善低效或不公平现象。如果上述条件之一得不到满足,就不应采取政府干预。因此,考察政府干预的必要性,应从市场支配力、外部性、免费搭车问题及不完全信息四个方面来分析研究。
所谓市场支配力是指一个或多个销售者(或消费者)影响他们所交易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能力。在竞争性模型中,销售者(或消费者)与整个市场对比是非常弱小的,他们不具备支配市场价格的能力,也就是他们不具备市场支配力。如果销售者(或消费者)能够影响市场价格,那么资源配置在社会当中是无效的。这一状况出现在证券市场中,就会出现证券市场失效。
外部性是指一个厂商的生产行为或一个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对其他人产生直接的、未予补偿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证券市场中也存在正面外部性和负面外部性。最明显的证券负面外部性就是有人为了获取证券上市资格而造假,这种行为对会计信息真实的公司也会产生负面影响。由于这些涉及欺诈的证券索赔表现为社会的福利净损失,因此也可以被看作是证券经营的成本。
证券监管本身就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即使国民个人或企业无须为此付费或很少花费,无数的个人和企业都能从中获益。没有任何一家社会组织自愿无偿参与对证券市场监管。这就出现免费搭车问题。这样,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的一个隐含前提就是证券市场是健康有序的。信息难题也是造成证券市场失效的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对称既对市场参与者造成困难和问题,也会造成政府监管失灵。市场机制会自动通过价格的形成和修正过程吸收各种信息,但在短期内市场机制无法识别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信息欺诈行为,因此监管的任务就是给说假话的人施加额外的成本,改变他们的行为激励。但监管的任务不可能是实现强制性的、完全的信息披露,监管的任务只是防止他们说假话。
政府监管本身也可失灵。现代证券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各国政府为了保证证券业的稳定和对社会经济的平稳运行,通常对证券业进行严格的监管。一般认为,政府对证券业进行有效监管,能够纠正市场失灵,优化资源配置,协调社会成员的利益,增进社会福利。但政府不是万能的,而且也有其客观和主观的缺陷,政府的缺陷同市场的缺陷一样,在一定程度上是难免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格拉斯?斯诺认为,没有国家就办不成事,但是有了国家也有很多麻烦:国家的存在是解释经济增长的关键,但也是造成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科斯认为,“政府机制本身并非不要成本,实际上它的成本大得惊人……直接的政府管制也未必会带来比企业和市场更好解决问题的结果”(R?H?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中译本,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21~23)。政府的缺陷主要表现在政府的干预无限扩张,从而导致设置庞大的机构,人员臃肿,成为“大政府”,而且超出政府应该调控的范围、层次和力度,不仅没有弥补市场的机制缺陷,反而妨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此外,由于政府制定法规政策的失误和实行措施不力等原因,也会出现政府的无效干预。这种干预的方式、范围、层次、力度和预期选择都不适当,从而不足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难以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转。斯蒂格利茨指出,与民间部门相比,政府的最大优势表现在四个方面,即征税权、禁止权、处罚权,以及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即主要克服搭便车问题。但是政府的这些优势后面却又隐藏着很多成本,因为很难避免政府滥用职权并使民间部门遭受损失的现象发生。即使政府不滥用职权,由于政府工作人员对他所从事的工作不具有剩余索取权利,因而有可能工作动力不足,容易出现官僚主义作风和行为以及产生各种低效率的现象。
基于以上原因,人们普遍认为政府对证券的监管是必要的,但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甚至会出现监管失灵或失败的情况。监管失灵一般是指监管所设定的目标没能实现,即没能实现公共利益。
解释监管失灵原因的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种:公共利益论、监管的“俘获说(或捕获说)”、监管的供求理论、监管的“寻租”理论、监管政治论等,最突出的是监管的供求理论。其代表人乔治?斯蒂格勒认为,影响一个产业对政府监管需求的主要因素是监管可以提供多种利益,包括直接的货币补贴,控制新竞争者进入,干预替代品和补充品的生产等。证券业主要有市场准入的管制,对业务活动的限制以及诚信展业等。在供给方面,政府部门进行一项监督活动时,并非是毫无成本,毫不犹豫地按照“公共利益”来提供证券产品。政府实际上是由一些有着自己独立利益的人组成的一个特殊群体。当他们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方向而行使公共职能时,难免发生各种各样的低效率现象。在所谓民主政治的决策过程中,谋求政治权利的产业必须去找合适当“卖主”,即政党。政党在决定是否支持某项监管活动时要考虑这一行动是否有助于自己当选或再选。因此,需求监管的产业“必须支付两项政党所需要的东西:选票和资源。资源包括竞选经费、筹集经费的服务以及较间接的方式,其最后的结果取决于供需双方的博弈。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形成过程及相关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经历了一个从地方监管到中央监管,由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证券市场处于区域性试点阶段,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的起步阶段,股票发行仅限于少数地区的试点企业。1990年,国务院决定分别成立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两地的一些股份公司开始进行股票的公开发行和上市交易的试点。1992年,又开始选择少数上海、深圳以外的股份公司到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这一时期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
第二阶段从1992年开始,国务院总结了区域性证券市场试点的经验教训,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监管,同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股票发行和上市试点。从此,证券市场开始成为全国性市场,证券市场的监管也由地方监管为主改为中央集中监管,并通过不断调整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逐步走向证券市场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
1998年,国务院决定撤销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工作改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并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地方证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从而形成了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
新形成的监管体制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证券监管机构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增强了证券监管机构的权威性,为我国证券市场的有效监管提供了更好的组织保证。第二,地方证券监管机构改由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提高了证券监管工作的效率。改革后按大区的业务需要设置了9个派出机构和2个直属办事处,精简了人员,提高了机构运转效率。第三,加强了对交易所主要人事管理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加强了交易所一线监管的作用。
但这种监管体制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即过于将监管权力集中到一个部门,使得无法对监管效果进行再监管。与美国证监会SEC相比,中国证监会还拥有证券规章制度制定的话语权。现行的证券规章基本上是出自证监会之手,而且这些规章已经把证监会权力延伸到整个证券市场。在没有权力约束机制的状况下,证监会管制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张,包括行业准入许可、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准入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证券业务审批、资产评估机构审批以及对这些机构成员进入相关业务的资格审批、对基金管理公司从业审批等。
一、清醒认识灾后恢复生产和春耕备耕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1月中旬以来,我国南方等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农业受灾历史罕见。前不久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会议,对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生产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形势,科学把握灾后恢复重建、春耕生产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任务要求,全面抓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农资打假是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生产的重要基础。春耕生产是全年农业生产第一仗,它直接关系到春夏鲜活农产品供应、夏粮收成和全年农业稳定发展。春耕期间是全年用种、用肥、用药的高峰期,尤其是灾后恢复重建对种子种苗等生产资料需求大量增加,保证春耕农资数量足、质量优、价格稳,至关重要。所以,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认识,尽职尽责,扎实工作,迅速掀起春季打假护农行动热潮,确保优质农资供应,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和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农资打假是切实做好灾后疫病防控的重要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大量畜禽死亡,处置不好,极易造成病原散播。此外,由于基层免疫工作受灾害影响,大量易感畜禽没有能够及时免疫,抗病能力弱,存在暴发疫情的风险。加强督促检查和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假劣兽药、假劣疫苗打击力度,确保疫苗质量和生产供应,才能促进做好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证畜牧业稳定发展。
农资打假是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去年以来农资价格普遍上涨,特别是化肥价格一直高位运行,农民购买农资的开支占生产成本比重不断增加。加之受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地区出现农资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过大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制假售假更加有利可图,发生制假售假案件的可能性增加,只有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才能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保供应保质量,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一)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监管。今年要突出抓好六个专项整治。一是种子种苗专项整治。要以当前灾后恢复生产急用的种子种苗和水稻、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质量。二是农药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严格按照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决定停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生产、流通、使用的公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添加违禁高毒农药行为。三是肥料专项整治。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四是兽药和疫苗专项整治。要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坚决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五是饲料专项整治。要组织开展全国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六是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要严肃查处苗种生产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二)突出抓好监管关键环节。一是要加强审批管理。要严格执行农资产品审定、登记、许可的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依法加强证后管理,监督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审批要求,保证农资产品质量。坚决实施退出机制,对于有重大缺陷的农资产品,要及时撤销登记审批,及时公告审批、撤销等有关信息,增加透明度,维护公众知情权。二是强化生产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发展改革、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检查农资企业生产记录,督促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将失信企业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检查力度,曝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督促企业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要一律停止销售,已经销售的要及时召回。三是狠抓市场整顿。要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检查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监控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坚决取缔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对已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注销或者吊销其许可证。四是加强质量管理。各地要制定针对性强的农资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覆盖率,及时依法公布抽检结果。对已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化学物质等,要继续加大清查的力度,严防流入农业生产领域。要积极开展农机质量监督,确保购机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切实加强农资供应,保证生产需要。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早动手,及时了解当前种子、肥料、农药、兽药、农膜等储备的情况和灾后恢复、春耕生产的需求情况,准确把握各类农资供求信息,加强和规范信息,积极促进产销衔接,指导企业做好余缺调剂、调运工作。
(四)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行为,促进农资价格基本稳定。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做好稳定农资价格工作。要加强市场调研,严密监测化肥、农膜、饲料等农资产品价格信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要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协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尽早发放补贴资金,充分调动农民投入的积极性,打牢全年增粮增收的基础。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责体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到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工作中不作为、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严肃处理。同时,上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农资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监管能力。
二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切实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工商、质检、供销、监察等部门配合,密切与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联系,巩固和完善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增强打假工作合力。
三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切实加大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保障农业执法工作经费,不断改善农业执法条件和手段,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形象好、作风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要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案件查办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先进手段,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信息化管理,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一、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工作情况和通过学习调研形成的思想共识
省工商局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各类市场主体准入和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等重任。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局党组团结和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的决策部署,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是强化市场监管,维护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市场秩序。紧紧围绕制约全省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坚持整顿与规范同步、治标与治本并重,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机制和办法,努力推进工商职能到位。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现代化装备建设,提高了工商执法效能。“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集中全省工商系统力量,依法履行职责,采取强力措施,发扬过硬作风,合力攻坚克难,按照省政府要求,对流通环节问题乳制品进行认真清查、下架、封存,并牵头组织销毁工作,严厉杜绝问题乳制品再次流入消费者手中,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积累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可贵经验。
二是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全民创业、商标战略等一系列政策性措施,对促进全省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我省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目标要求,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职能优势,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省内外民营企业到我省贫困地区投资办企业,走出了一条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夯实科学发展的基础。一是根据市场变化和形势发展,调整机构设置。在不增加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省、市两级实施了注册登记和企业监管分设,省、市、县三级分别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和经济检查总队、支队、大队,进一步增强了工商执法、消保维权的统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二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狠抓基层建设。在科学整合、撤并的基础上,强化软硬件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使全省基层工商所全部改设为工商分局,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显著增强。三是积极稳妥地解决突出问题。报经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顺利完成了系统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工作;连续3年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近800名,系统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落实了体制垂管以来干部等人员的定岗定位。
四是狠抓班子队伍建设,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狠抓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积极实施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干部监督考核等办法,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素质结构明显改善;二是狠抓教育培训。积极采取全员培训、上岗培训、任职培训、挂职培训、巡回培训等措施,广大工商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工商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针对系统实际,着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了“一岗双责”,省局被省委、省政府列为20*年、20*年行风评议免评单位。回顾十六大以来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深切感受到坚持科学发展,勇于实践,不断创新是工商事业发展的力量之源。特别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党组一班人认真学习、解放思想、深入调研,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了更深更新的理解,形成了以下思想共识:
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把握其内涵和本质。深入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关键在于认清这一理论体系是新的价值形态、知识形态、实践形态、制度形态的有机统一。只有系统、科学地分析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四种形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注重掌握和运用科学发展的前沿知识成果,努力在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推动工商事业科学发展的实践上下功夫,建立完善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才能不断把科学发展的事业推向前进。
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突出解放思想这个主导。解放思想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是打开推动一切工作的“总阀门”。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解放思想,更新思维方式和工作理念,善于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就会大有作为。
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依靠群众这个主体。坚持走群众路线,带领群众一起学习、依靠群众一起查摆、发动群众一起实践,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用科学发展观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形成广大工商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切实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党组和领导干部要起带头作用,着力研究新机制、探索新路径、采取新措施、打造新平台、建立市场监管新模式,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便于掌握、易于操作的具体抓手和有效方法,使工商事业科学发展真正见到实效。
二、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省工商局党组针对学习调研和“四个征集”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反思思想和工作,认为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领导水平、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不到位的问题。经过认真研究,聚焦提炼出以下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解放思想的深度不够,推动河北科学发展的理念和站位存在一定的局限。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简单按照规定办、习惯办的思维以及“就工作论工作、就业务研究业务”的倾向;对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得不够深透,从全局、战略、长远发展的高度,整合、拓展、提升工商职能,服务、促进、保障科学发展还有差距。
(二)学习理解、运用把握宏观经济政策有所局限,服务发展的举措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支持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方面,缺乏及时有效的措施;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支持全民创业、服务新农村建设、实施商标战略等方面与发达地区还有差距;在落实支持发展的有关政策上还有“中梗阻”现象。
(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力度和成效与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及群众期盼还有差距。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严峻挑战。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反思,我们还存在着理论研究不够、实践探索不够、组织全系统改进和创新监管工作不够等问题。一是监管执法的理念、方式还不适应经济发展和时代要求,对一些高智能、隐蔽性、复杂化的违法行为,缺乏先进的设备和有效的监管手段。二是对一些新的领域,如网络经济、电子商务、新兴现代服务业等方面的监管,还涉及不深、研究不够、措施不到位。三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仍有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着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装备落后等问题;四是对农村集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小规模大群体的区域特色食品集散地等源头治理,还需进一步研究探索有效的办法;五是无照经营问题还比较突出,必须实施综合治理。
(四)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还有薄弱环节。12315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己充分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但解决消费纠纷的效率与质量还不高,消费维权事前防范机制尚不健全,
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建设需要在提升质量、延伸触角、完善制度、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消费维权普法、消费知识推广、执法理念宣传仍需大力加强。
(五)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还比较滞后,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现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有些软件系统的信息还不兼容、匹配,需要进一步整合,搭建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统一协调的信息化平台;电子政务、自动化办公在系统化、规范化、统一化方面还有差距。
(六)面向社会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行政提示、行政告诫等工商行政指导工作还不完善;向社会公众提供政策法规、市场主体信息等,还不够及时、快捷、准确;充分运用市场主体信息资源,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综合分析水平还应进一步增强;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管信息在曝光违法违规、倡导诚信经营、提高违法成本、降低交易风险等方面的作用尚没有完全显现。
(七)对工商行政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管理体制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尽相符。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出台后,全省工商系统设置合理、科学高效、权责明确、运转顺畅的层级管理体制尚未完全建立;“两费”停征后,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尽快实现工商工作转型,研究不够;系统内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多头管理、重复检查等问题;垂直管理的优势尚未完全发挥,一些执法资源还未得到有效整合;全省工商系统发展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
(八)队伍素质和作风还不完全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仍需加强。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看,执法队伍的廉政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有些工商干部的思想观念、工作理念、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等,与肩负的职能还不相匹配;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还没有彻底根治;在建立体现工商特色,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管理的措施还需研究深化。
对照存在的突出问题,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省局党组认真查找不足,深挖思想根源,深刻解剖分析,认为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缺乏深入、系统的学习和研究。随着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局党组深刻体会到科学发展观立意高远、博大精深、意义重大、常学常新。对照科学发展观反思,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不深入、不系统、不透彻,致使面对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执法监管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熟练全面地运用科学发展观这一思想武器谋划工作、指导实践,不能自觉自如地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对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缺乏充分科学的认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出现,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范监管市场主体的复杂性;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网络的形成,增加了市场监管的范围和难度;高科技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现代经营方式的出现,与市场监管手段科技含量不高产生了新的矛盾;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加大了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主观上我们对新领域、新知识的学习不够,知识面不宽,面对一些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在抵御国际金融危机方面,有时感到知识储备、知识更新不足。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知识化等特征日益凸显,只有汲取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和前沿知识,才能更好地指导全省工商系统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三是在体制机制建设上缺乏及时性、系统性和完整性。针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经济社会发展等新任务,研究长效性创新举措不够;对基层实践创造出的新鲜经验,发现、总结、提炼并上升为政策措施不够及时;没有很好地把解决当前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是全省工商系统面临的重点课题。
四是在调查研究和“寻策问计”上缺乏深度和广度。省局党组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能够做到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广泛深入调研,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我们深深感到:深入基层调研较少,“寻策问计”范围不广,客观上班子成员少、事务性工作多,主观上党组一班人没有抽时间、挤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推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举措
省局党组十分重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转化问题,围绕如何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为目标,谋划推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举措,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了发展理念、工作思路和十项具体措施。
(一)发展理念
一是坚持“秩序为重”的理念,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市场监管的能力。把握市场经济的本质特点和内在规律,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关注民生,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坚持“发展为要”的理念,积极整合运用工商职能,努力提高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能力。把服从和服务于科学发展、促进和引领科学发展贯穿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履行工商职能的全过程,不断整合职能、充分运用职能,扎扎实实搞服务,一心一意促发展。
三是坚持“效能为先”的理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努力提高精确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大力弘扬自主创新精神,不断理顺体制机制,调整整合现有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整体效能。
四是坚持“素质为本”的理念,全面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为促进全省工商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是坚持“和谐为魂”的理念,积极行政,努力提高为民、便民、利民的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实施和谐监管、柔性监管和人性化监管;
积极推进工商文化建设,营造内和外顺的浓厚氛围。
(二)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推动河北科学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力、有效、有序地推动各项工作开展。针对工商系统垂直管理的实际,结合新的职能和任务,明确省、市、县工商局和基层分局的职责,建立有效的层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消费者维权体系、探索内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创新监管执法理念、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拓宽监管领域,努力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执法方式从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执法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转变,监管执法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测评办法,给坚持科学发展的人以激励,给善于科学发展的人以舞台,给不会科学发展的人以压力,给阻碍科学发展的人以惩戒,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效能的提高。
(三)十项具体措施
推动科学发展,迫切需要新的体制机制作保证。我们针对部门实际,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在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拟建立以下十项具体措施。
1、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实现科学规范监管。结合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和全省工商系统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规范省、市、县(市、区)工商局及基层工商分局的工作,制定《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业务工作规范》。
2、建立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相应措施,促进河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促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要求,积极运用工商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出台《河北省企业股权出资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拓宽企业融投资渠道;全面推进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预年检,提高工作效能。综合运用工商职能为企业提供准入、退出、商标、广告、合同等优质、高效、全程服务。
3、建立和完善行政指导的各项措施,实现和谐执法、科学执法。积极拓宽系统行政指导的领域、主体,不断扩大行政指导项目,实现和谐执法、科学执法。制定《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4、建立强化执法监管的科学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制定《加强和提高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依法行政能力的意见》、《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执法办案联网应用工作意见》、《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办案机制与发挥整体合力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监管规范落实监管责任的意见》等,着眼于工商事业科学发展,强化素质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等方面的广泛应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
5、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新的经济形势下,“问题”商品已经成为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头号敌人”,如何汲取“三鹿”奶粉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是工商部门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我们将切实关注民生,围绕“问题”商品和“地沟油”、“小饭桌”、“黑网吧”、“禁塑令”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全省推行食品安全监管电子备案系统,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含量;制定《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彻底根治无照经营难题;制定《河北省农村大集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推行《河北省食品、农产品、农资市场驻场监管办法》,实施源头治理。
6、建立和创新服务“三农”的工作机制,切实为新农村建设服好务。进一步深化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政策惠农、维修便农等服务“三农”新机制,完善农村家电、农机具维修服务网点,在全省开通维修服务“一线通”,制定《河北省维修服务“一线通”实施方案》,有效解决农民维修难、维修贵问题。
7、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支持举措,为外资企业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为规范外企监管,支持外企参与河北经济社会的发展,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强外资企业属地管理,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8、建立实施商标战略的机制,不断提升我省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围绕食品、药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商品,严厉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重点保护涉外商标、驰名著名商标、涉农商标等商标专用权。制定《河北省商标战略实施意见》,支持和帮助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提高我省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9、建立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的举措,努力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采取走出去引进来,在政策发展上积极扶持,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河北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的意见》。
10、建立队伍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机制,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工商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及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若干规定;加强工商文化建设,凝心聚力促发展;加大对粗暴管理、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防范廉政风险、执法风险的新举措,建立和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责任机制。
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省局领导班子是全省工商系统的中枢和“司令部”,是推动工商事业科学发展的“核心”。我们将结合工商系统垂直管理的实际,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省局和市、县(市、区)局领导班子建设的根本指针,紧紧围绕省委“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河北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工商部门“创新发展理念和方式,认真履职尽责,提高执法能力,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主题任务开展工作,切实把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着力在建设队伍、带好队伍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和灵魂,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念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局党组中心组和全系统理论学习制度,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作为重要内容,坚定信念,践行宗旨,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各级领导班子谋划发展的共识、领导发展的思路、促进发展的举措。
二是创新领导机制。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实践,敢于化解矛盾、善于破解难题,在实践历练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民主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敢做善成、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要不断创新领导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同机制、总结反思机制,形成领导科学发展的开拓创新能力。
一要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模式。对接__局改革创新工作,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流程再造、服务创新,稳妥承接__局下放业务和改革措施。推进口岸监管流程再造,充分运用风险分析、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风险布控和宏观调查,强化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完善进出口商品信用放行、信息通报和风险预警等机制,探索口岸内地监管联动机制。建立第三方验证监管体系,在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中通过购买服务、采信结果等方式,逐步培育社会质量检测能力,激发市场活力,让市场主体发挥更大作用。
二要转变职能,探索宏观管理。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信用管理作为质量宏观管理的重要抓手,大力探索企业分类监管,推行“首负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动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对企业的巡查和约谈制度。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市场采购、输非商品为重点,探索口岸打假新模式,开展出口工业品监督抽查、进口机动车召回管理等专项工作,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机制。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做大做强市场采购“__模式”,创建全国港口物流服务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持续实施出口质量奖评奖,引导、促进企业品牌建设。
三要引领共治,形成多方合力。推动检政共治,参与质量强区建设,落实质量考核工作,加强与质量监督、市场监管、质量认证等部门的交流合作,强化质量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促进跨部门执法互助。推动检企共治,以行业协会为平台,引导企业坚守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弘扬质量精神,自觉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行业自律。推动检群共治,大力开展质量教育,加快质量宣传与舆论引导转型,发动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宣传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崇尚质量的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两港创建,实现口岸核心能力新提升。全面推进__港区国际卫生港创建,以穿山港区成功创卫为契机,乘势而上,继续发挥创卫引领示范效应,积极参与两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口岸核生化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口岸公共卫生防控体系,全力推动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深化进口生态安全港建设,强化高风险产品口岸监管,探索散装危化品后续处置,筹建废物原料综合展厅,开展检验检疫与环境控制课题研究,有效保障口岸生态安全。
二是强化检疫联动,实现口岸疫情检出新提升。健全应急防控体系,强化海港应急中心区域辐射效应,实现对口岸疫情联防联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公共卫生监督监测等工作的全覆盖。加强“数字动植检”平台建设,构建综合检疫智慧平台,提高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水平,完善多方联动的口岸疫情疫病防控体系。完善口岸风险研判机制,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提升基础数据应用水平,提高风险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强化检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集装箱场站风险管理,重点强化卫生监督管理和进境木质包装检疫监管,推动口岸疫情和问题检出实现质的提升。
三是强化模式创新,实现口岸综合效益新提升。落实国际卫生港便利化措施,提高船舶电讯检疫率、降低集装箱查验率,着力提升物流效能和监管服务满意度;探索创建国际卫生船队,加强与口岸各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船舶卫生检疫宏观监管新模式。优化重点敏感商品监管模式,发挥进口生态安全港创建效应,持续完善进口危化品“预申报、预放行”机制。强化进出口食品农产品风险管理,深入推行进口预检制度、出口绿色通道制度,完善企业自检自控机制建设,提升口岸安全防控社会效益。
一要服务国际强港建设。提升港口竞争实力,服务中宅、光明码头开发开放,指导配套取制样设施建设,助推水运集装箱粮食指定口岸建设,支持港口拓展进口箱矿业务,服务__港多元化发展。助推物流提速增效,紧贴浙江省江海联运建设规划,以物流监管服务为切入点,主动接轨港口物流新业态,研究探索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既要严密监管、又要提速增效,助推“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战略实施。服务__港集拼中心建设,主动对接__港“贸易、物流、金融”三大中心,研究出台配套措施,助力国际中转集拼功能拓展,努力在推进区港联动上实现新突破。
二要服务区域转型升级。对接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部署,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__港口经济圈战略,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检验检疫创新制度,参与实施口岸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口岸国际化水平,再创区域开发开放新优势。推动采购贸易改革示范区转型升级,力争进出口总额突破40亿美元,产品质量三年零通报;创新“港口+物流园区+贸易市场”进出口业务并重的一体化发展模式,针对__港冷链物流中心提供配套政策,实现“准港区化”运作,打造长三角冷链物流中心和临港特色商品交易市场。推动外贸新业态发展,针对市场采购、冷链物流、进口贸易、输非贸易、跨境电商等外贸业态,推动地方政府加强政策配套,打造外贸综合优势平台。落实产地证资源深化工程,扩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成果,加强对国际贸易形势和双边关贸协定的研究,积极做好宣贯,进一步释放“国门红利”。
三要服务贸易便利化。加快推进区域一体化,实施“通报、通检、通放”新模式,落实检关“三个一”通关合作和“单一窗口”模式,顺应改革趋势,争取工作主动权。提高便利化水平,深化检务一体化建设,完善窗口一站式服务,全面推进无纸化报检和通关,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及工作效率,助力__区创建全省贸易便利化示范区。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优化进出口商品分类管理,推广废物原料“E检通”查验模式,加快通关速度,实现即查即放。
一是夯实基础,强化技术保障能力。健全大体系质量管理,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检测质量,新开验项目争取全部获得CNAS认可。深入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大对外合作力度,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医学媒介实验室要继续拓展病原体检测项目,完善数字标本馆建设;铁矿检测实验室要发挥既有优势,以国家铁矿联盟为依托,持续推进能力验证组织单位建设。筹建植物检疫区域中心实验室,满足__口岸有害生物鉴定和检测需求。加快信息化建设,根据__局灾备中心规划,大力推进软硬件升级改造,提升信息化容灾保护能力;优化高清视频监控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打造移动执法平台,提升现场快速查验能力。
二是健全机制,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创新科技管理机制,强化科研工作总体规划,集中精力推进重点项目,加大外送评奖力度,扩大系统内外知名度;加强检政、检企、检学合作,创新科研立项模式,争取外部科技资源。强化科技激励机制,完善科研工作绩效管理,健全科技奖励制度,做好职称晋升和评聘工作,大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技术骨干,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立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参与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借助市场力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共享。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以铁矿石国际标准为引领,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在国际舞台上争取更大的话语权。
三是统一认识,强化市场开拓能力。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顺应改革潮流,提前培育市场拓展和竞争能力。做强服务品牌,运作好中盛__分公司,加大对外合作,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力争委托收入持续增长。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全方位培养管理型、营销型、技术型人才,强化经营管理能力。优化检测服务流程,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多样化检测订制服务,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检测业务互联互通,实现检测质量和服务质量“双提升”。
一要加快法治质检建设。既要抓改革、抓创新、又要抓基础、抓规范。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探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流程再造,理顺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优化业务分工和职能配置,加强执法基础保障设施设备投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加强质量体系和绩效管理,完善各类制度规范,提升制度建设长效性,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检验检疫法定职责发挥。深入实施“三位一体”综合督察,加强纠正预防闭环管理,持续提升各部门工作规范化水平。深化调查研究,健全决策制度和工作组建设,为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工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统一到落实省委确定的“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上来。这一总体取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要求,符合四川省情,符合四川要求发展的主流民意,也是全川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我们一定要立足职能,努力为省委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战略定位服务,为省委“一主、三化、三加强”的发展思路服务,为省委着力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服务。
一是要树立消保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任,其职能和作用涉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消保工作要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要有发展观念和服务观念,要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打击与保护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要在服务中实施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自觉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去思考、去谋划、去落实,不断探索服务发展的新途径、新方式、新办法,争取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成果。
二是要通过打假维权来促进市场主体的发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我们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们开展了很多专项行动,并把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紧密结合起来,也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机制、制度等,保护了我省一大批支柱产业的发展,受到企业和群众的普遍赞誉。我们要通过继续开展“打假维权保名优活动”,来保护我省的酒类、食品等名优企业、优势产业,维护其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大企业,大集团和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总之,我们要通过打击非法、保护合法、保护名优和有效监管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三是要通过消费维权来扩大市场消费需求。消费、投资、出口被喻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近年来,全国、全省消费持续增长。从全国来看,20*年是近年来消费对GDP的贡献率首次超过投资的一年;我省消费品零售额也达到4015.6亿元,增长17.49%,总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9.6%。从整个消费来看,还是存在消费不足的问题,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有效地消费,没有进入到一个良性循环。消费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经济增长速度和它的效率,消费已成为新时期经济增长的动力原或发动机。我省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通过消费环境的改善,来推动需求,来促进经济的增长。我们要立足职能,通过强化消费维权,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我省的消费增长和经济的增长。我们要把握市场消费的脉搏,增强消费维权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以消费环境的改善来发挥消费拉动内需的最大效应,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促进消费与我们的工作关系很大,工商部门也是省政府确定的责任部门之一,工商部门的责任越来越大,我们要切实承担起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我们要加强消费引导和消费教育,倡导科学消费、合理消费、文明消费、绿色环保消费,提高全民消费素质和水平。
二、整顿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突出保障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乃至整个工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工商职能最重,职业风险最大的工作。总体来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是越来越好,但假冒伪劣商品还存在屡禁不止的问题,群众的意见还比较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涉及的范围广泛、经营主体众多、经营方式多样、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经营品种繁杂、数量庞大,而不法分子制售假冒伪劣的手段和花样也在不断翻新。我们的监管责任重大,监管难度也大,这也是我最担心的问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不能出事,一出事就是大事,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常抓不懈。要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在规范、提高上下功夫,全力以赴抓好常态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即将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深入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认真落实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的要求。《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食品、消费品安全性能要求及其检测方法标准,都要采用国际标准。这就带给我们一个信号,国家将把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的安全问题提高到一个新的更加重要的高度,我们的监管也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有压力,更要有动力,一定坚定信心、充满激情、爱岗敬业、有所作为。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食品市场准入、日常规范监管、专项检查,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油、肉类、水产品、蔬菜、奶制品、儿童食品、酒类等的监管。要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严肃查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市场消费安全。进一步深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加快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
二是强化重要商品监管。要严把重要商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推进实施重要商品准入制度。今年重点是抓好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大类重点商品质量的监管,实施好商品市场入市、交易、退市的全程监管。
三是强化商品质量监测。商品质量监测是强化市场监管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要建立和完善商品质量监测体系,继续抓好食品和重要商品的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和基层工商所快速检测。省局将给每个市、州配备一台商品质量监测车,并给基层工商所增配一批快速检测仪,对商品质量监测的经费也给予了保障。各地要突出对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市场销售量大的食品,以及消费者反映问题多的商品加大质量监测工作力度,及时进行消费提示和警示。强化商品质量监测后,对问题商品和不合格商品的处理工作。要严肃商品质量监测纪律,少数中介检测机构为了自身利益,工作不规范,影响工商形象,对其不良行为,要予以告诫或取消其资格。各地必须严格按照授权和省局的要求,开展好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四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工商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是对整个工商工作,也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从工商工作发展来讲,我们的监管体制、机制、制度和手段都还完全适应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流通领域的监管体系,特别是现代化监管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近年来,消保工作这条线的创新意识一直比较强,在我的印象中,我省实施的“千村万户拒伪劣”、“四制两查一承诺”、“五有三管一指导”和“四个”五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等监管模式、方式的创新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在全国系统内都得到广泛认可和有较好的影响。各级工商部门要继续发扬勤于实践,勇于探索的精神,努力创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和手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巩固和完善“四个”五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进一步扩大食品经营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覆盖面。对这“两项制度”,无论是工商部门本身,还是经营者,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个畏难情绪和长期坚持的问题。对“两项制度”,我们花了极大的心血,并为监管信息化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我们决不能就此放弃。现在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下功夫去研究、去完善,做到巩固和提高,真正使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成为监管规范化和常态化的重要手段,这是对大家一个严格的要求。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积极探索食品信用监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并与企业信用、个体工商户信用、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结合起来,拓展信息渠道、扩大信息容量、加强信息整合、提高信息质量和时效,既为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提供有力支撑,也为提高监管效能提供有利条件。要积极推进全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质量监测分析体系建设,依托信息化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和利用水平,推动信息化手段在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广泛运用,提高监管执法的现代化水平。
三、切实维护民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突出关注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关注民生、改善民安、维护民利是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是工商部门的应尽之责。我们要立足职能,通过实实在在的消费维权,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围绕热点难点维权。要把消费维权工作与维护民利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热点问题往往是带普遍性和在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如电信、家电、餐饮、旅游、美容、装饰装修、互联网销售、房地产、教育、医患等,我们要严格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强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难点问题往往是一些重点行业、强势企业,利用自己的独占或强势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这类投诉、申诉和举报,我们要敢于碰硬,突出开展维权专项执法检查,真正做到解难事、办实事,努力把消费维权的好事办在消费者的心坎上,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做到方便快捷维权。要按照“强化执法、规范运行、完善网络、提升水平”的要求,着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和维权体系建设。要加大12315中心和“一会两站”建设力度,扩大12315进社区、农村、市场、企业、商场、餐饮娱乐场所、景区、学校等的网络体系,方便消费者投诉和解决问题。要充分运用12315网络平台,依托信息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网上咨询、申诉、投诉、举报,快捷高效受理处理消费纠纷和查处侵权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做到“三个过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突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进一步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队伍建设是关键和保障。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消费者权益保护干部队伍。
一是要切实担负起消费维权的责任。工商部门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政府和法律赋予了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监管职能,作为监管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责。为政一方,要确保一方消费安全。所管理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查处和遏制?对经营主体及其经营行为的监管是否落实到位?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和举报是否得到满意的解决?法律和人民赋予了我们监管执法的权力,赋予了我们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任,我们要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是要努力提升消费维权的能力。各级工商部门要更加重视和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要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实践锻炼等方式,使我们这支队伍涌现更多的“办案能手”、“维权能手”、“管理专家”,全面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人员从全局和政治上把握与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监管维权的能力、协调配合的能力、处置突发问题的能力等。要把提升基层尤其是工商所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能力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要集中财力物力,继续改善基层尤其是工商所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执法的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今天,市政府召开农村市场秩序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主要是全面落实市长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当前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动员全市上下迅速开展以产品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市场整治行动。会议以视频会的形式开到县区,目的就是通过市、县区上下联动、部门之间密切配合,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商品。刚才,市质监局王宏玮局长宣读了这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工商局李玉进局长就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可以说,这次专项整治的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已经非常明确,希望大家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核心内容是三句话,即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措施落实上不折不扣、在工作推进上形成合力。
第一,在思想认识上必须高度重视
对农村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前不久,市长在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上,对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提出明确要求。今天,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除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我们还通知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县区各工商所负责人也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之所以我们要召开这么大范围的会议,开展这么大规模的专项整治,原因有三个,就是形势所迫、发展所需、群众所昐。
为什么说是形势所迫呢?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对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每年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总体来看效果是比较明显的。但是,在消费市场营销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食品充斥市场,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屡禁不止,“傍名牌”、“贴品牌”现象比比皆是,虚假广告、商业欺诈日益严重,小作坊、土锅炉安全隐患仍然存在,违反产品质量和标准的情况比较普遍,集贸市场管理混乱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民生改善,不仅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而且造成社会道德水准下降,诚信缺失。因此说,开展农村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是形势所迫。
为什么说是发展所需呢?按照我市“十二五”规划,全市经济年均增速要保持在14%以上,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都要在两位数以上。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区域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要实现以上目标,必须要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保障。从加快非公经济发展来讲,广大企业和个体户都希望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来保证自己的合法经营权,深入持久地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双打”工作,规范市场经营,刻不容缓。从招商引资来讲,所有投资商都希望在环境良好、服务优质、竞争公平的地方投资发展。因此说,开展农村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是发展所需。
为什么说是群众所盼呢?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秩序就是为保障社会经济系统顺畅运行的社会共同约定。约束所有的人,同时也保护所有的人。广大群众都希望吃上安全食品,用上放心产品,对违背良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劣质食品的行为深恶痛绝;广大经营者也希望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对欺行霸市、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十分不满。整治和规范市场秩序,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是一项“民心工程”。因此说,开展农村市场秩序和产品问题质量专项整治是群众所盼。
第二,在措施落实上必须做到不折不扣
这次专项整治,是从我市实际出发的一次集中执法行动。所谓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就必须采取超常规措施,狠下决心,切实解决平常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六个方面的重点和六条具体整治措施,都是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经过反复讨论研究确定的,只要大家能把这些既定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这次专项整治就一定能够取得预期效果。在落实各项整治措施上,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
一是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上决不手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双打”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领导机构不撤销,具体工作需加强,长效机制要形成。因此,我们必须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一要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在生产、加工、定制、装配等环节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强化市场监督,加大巡查力度,严防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一经发现要及时收缴和查处。二要突出重点区域。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的地方,要列出名单,逐一整治。要通过对农村市场查出的假冒伪劣产品顺藤摸瓜的办法,查找制造和批发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一经查出,立即取缔,并要依法从重处罚。三要突出重点行业。在文化娱乐、农资产品等重点行业要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整治图书、音像制品、软件交易市场,严厉打击互联网网上侵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农资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上毫不留情。在食品监管职能划转之前,工商和质检部门要继续履行好对食品监管的职责,狠抓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四个环节,重点加强对粮、油、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饮料、桶装饮用水、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日常消费品的质量监管,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无照生产储存的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三是在营造健康有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上加大力度。要继续大力实施质量振兴和商标战略,提高品牌意识,加大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申报和认证力度,加快“陇货精品”及无公害、原产地农产品的开发。要进一步加大对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非法传销行为,全面清查窝点。要进一步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归档管理。通过鼓励示范、增强诚信意识、引导失信防范等措施,严厉惩治失信市场主体,使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等方面失去便利,提高企业、消费者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是在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和提高执法效率上狠下功夫。加强农村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监管,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集中整治只能起到一时推促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通过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市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结合这次专项整治,针对农村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监管当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推动监管工作常态化。各部门、各单位要适应形势变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执法方式,在农村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做到“三个转变”,即由重管理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由分段管理向全过程管理转变,力求监管工作顺应形势,取得实效。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探索治本之策,完善执法体制,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遏制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要通过管理、监督和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经营,强化质量管理,推进“放心示范店”建设,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和社会氛围。
第三,在工作推进上必须形成合力
一要加强工作力量。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需要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抓好落实。市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和单位都要确定专门领导,特别是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除保证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外,重点工作力量要全部投入到这次专项整治中来。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对本县区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县区工商、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按照就近原则,划片包干,对农村市场进行全面整治。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工作方案》中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既要按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地抓好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又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推动专项整治整体工作取得实效。市、县区工商和质检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公安、商务、农业、畜牧、文广、供销、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联动,落实好各项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红盾护农”和“质监利剑”等各种平台,加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类商品生产经营者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和良好的道德观念,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市政府新闻办要组织市级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全方位深入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正反两方面相结合,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同时,及时发现和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守法者光荣,违法者可耻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大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维权意识,提高识假能力,鼓励自主维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要严肃责任追究。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监管本领,下移监管重心,加强基层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向刑事司法移送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不移送、以罚代刑等行为,切实防止和纠正打击不力的问题,对在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中、、包庇纵容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