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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原创文学的特点

时间:2023-06-08 11:00: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网络原创文学的特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网络原创文学的特点

第1篇

关键词: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侵权行为

1 我国原创网络文学数字版权的释义

1.1 网络文学数字版权的概念,主体与客体

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科学、文学、艺术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是创作者的专有权。

网络文学数字版权即在网络环境中,原创网络文学作者及网络原创文学网站对其创作、发表的原创文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其作品的责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一般来讲,作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其他法律认可的途径获得全部或部分著作权的人以及国家都可视为版权的主体。

网络环境中,网络用户在自己的博客等个人空间或公共社区发表文学作品和我们通常所阅读的、面向大众的、以出售版权为盈利目的的网络文学作品均是应该进行版权保护的客体。而这些原创文学作品的作者以及经过授权的网络原创文学网站均可视为网络文学版权的主体。

1.2 网络文学数字版权侵权的特点及行为分析

1.2.1 网络文学数字版权侵权的特点

网络盗版行为中,专业盗版网站通过各种手段,获取网络原创网站每日更新的正版内容,然后以搜索引擎为推广途径,赚取网络流量;同时,再以广告为盈利途径,赚取广告收入,而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则与盗版网站按照一定比例共享收益。

在这一产业链中,实施侵权行为的盗版网站对原创网站的非法复制行为,是为了实现内容的大量传播进而获得收益。因此,在网络环境中,网络文学作品数字版权呈现出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易被同时侵犯的特点。

1.2. 2 侵权网站的盗版行为以及搜索引擎的间接侵权行为的分析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环境下的数字化作品可以更方便的被专业的盗版网站进行使用,复制的成本显著下降而复制质量有了大大的提高。搜索引擎和盗版之间也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在网络盗版这一链条中,作为网络中介的搜索引擎,通过引导流量走向,推动侵权行为的蔓延并通过广告为盗版网站谋取利润。

1.2.3 私人复制的侵权界定

在侵权行为中,网友的自主上传对网络盗版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方面,网友在阅读网络文学作品时在个人电脑中发生的暂时性复制,应该纳入作者的复制权范围,要对复制权中的这种“暂时性复制”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即使网友对于所复制的受到版权保护的网络文学作品进行非商业性的传播,虽然并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但也侵犯了作者及相关文学网站的权益。因此,杜绝和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网友在原创网络文学网站的浏览、复制、下载行为应该适可而止。同时,网络共享平台也更应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我国原创网络文学数字版权侵权行为存在的原因

2.1 法律缺失,立法滞后,执法难度大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版权护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的网络版权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但是,我国网络版权保护法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与此同时,盗版网站已呈现小规模零星分散化的趋势,大型盗版网站一般采取在境外注册站点的方法逃避检查,中小型盗版网站则采用不断更换域名的策略隐身,这也成为打击盗版的困难。相关法律缺失以及技术执法支持不够导致不法分子有空可钻。

2.2 行业利润驱使,网络原创网站维权不易,网络用户版权意识淡漠

相对于纸质盗版,网络盗版中间环节少、无成本、传播快的特点导致盗版文学网站横生。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盗版形势迅速发展,为原创网络文学作者和相关文学网站带来极大的利益损失。

网络原创网站的发展依托于整个开放的网络环境。网站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措施规避一些被侵害的风险,但任何一项技术措施都不能绝对控制非法访问和非法复制,而一旦版权受到侵害,原创文学网站又会因为取证艰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举步维艰。而对于网络用户,除了一些网络用户的无私共享以外,一部分网络用户的上传实际上是为了牟利。他们利用他人的劳动成果通过“以物易物”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求,殊不知在这一过程中已经为原创作者带来了损失。

3 我国原创网络文学数字版权保护的措施

3.1 完善立法,加强执法

首先,在目前修订的涉及网络著作权的法律法规中,需要不断通过司法解释或法规进行细化,使权利人得到适当的保护。同时,应当明确网络版权侵权的赔偿标准,统一赔偿数额的计算办法,同时增加惩罚性赔偿条款,提高侵权赔偿最低起点,加大惩罚力度。

其次,出台专门针对网络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促进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有效地控制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并及时维权。

最后,发挥行政机关的执法能力,加强技术执法。完善现行网站注册备案的管理制度,提供网络备案信息的公开查询,方便权利人维权举证。

3.2 行业内部监管,网络原创网站转变维权方法,网络用户提高版权意识

行业主导部门应该行动起来,倡导良好的商业文化。互联网协会等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行业保护体系。

网络原创网站可以在网络服务提供商尊重版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拓展新的盈利模式,使权利人由个体维权向集体维权转变,由单方维权向多方维权转变。互联网公司可以共同开发出版权使用管理机制,根据文档下载的总次数来作为利益分配的基础。

防止盗版,根本要靠读者自觉尊重知识产权。网络用户需要普及著作权和知识产权教育,自觉抵制盗版,提升自身道德水准。要改变现状,全社会版权意识的增强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

[1]郑成思.版权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第2篇

盛大文学从2008年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其原因之一在于它没有一套成熟的盈利模式。而在2012年5月8日,盛大文学披露了截至3月31日的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数据显示,该季度盛大文学营收达1.91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38.2%;净利润为306.6万元人民币,首次实现季度盈利。然而在不断刷新成绩的同时很多问题也逐渐成为阻碍其发展的瓶颈,其中没有成功的盈利模式就是困扰数字出版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盛大文学数字出版的现状

数字出版是人类文化的数字化传承,它是建立在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存储技术、网络技术、流媒体技术、显示技术等高新技术基础上,融合并超越了传统出版内容而发展起来的新兴出版产业。

盛大文学在中国数字出版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其数字出版包括以下几大类型:以起点中文网、言情小说吧、红袖添香网、小说阅读网、榕树下、潇湘书院等为代表的原创文学网站以及天方听书网、阅读网等;正在运营的全球领先的中文正版数字书城――盛大文学云中书城。截至2012年一季度,云中书城已有330家合作伙伴及作者。随着国内手机阅读市场需求逐渐扩大,盛大文学成为2011年三大移动运营商阅读基地最大的内容提供商,同时在中国移动阅读基地原创畅销总榜前十中占六成。

浙江华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是由盛大文学与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独立运营企业。公司借助盛大文学“云中书城”已有版权资源,把握读者的阅读思维和习惯,创新书籍销售模式,打破传统书籍实体及网络等单一销售模式,组建手机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相融合的便捷营销网络,将“三网融合”由口号变为实践,最大程度利用信息资源。

北京盛大新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是盛大文学集团与新丽传媒联合投资的影视公司,公司依托盛大文学海量网络文学资源,为影视剧本提供充足的前端改编题材。截止2011年底,盛大文学旗下六家文学网站拥有作品数超过580万部,每天6000万字的新增量,月度访问用户6970万,拥有作者总数近160万,占有网络原创文学72.1%的市场份额。

数字出版制约因素及对策

第一,无序竞争。首先是定价问题。在亚马逊,畅销数字图书定价通常是9.99美金,而纸质书定价根据平装和精装的不同通常为10 美元到30 美元,数字图书的定价相当于纸质书的50%至70%,价格比纸质书有优势,但是留有利润空间,而不是不计成本的低价。而我国的数字出版,却不顾成本大打价格战。至于高价抢作者,始乱终弃,刷榜单、刷评论、人为造假等等,都是数字出版丛林效应的表现。

第二,盗版问题。盛大文学排名前十的小说,通过百度搜索引擎平均被盗版800 万次以上,最受欢迎的小说有5000 多万条链接,这些链接中有99% 都是盗版。而上传的正版文字,一分钟后就会出现在别的网站上。当然,这种情况目前有所改善,这得益于政府加大了打击力度,专门成立了打击盗版侵权领导小组,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对网络侵权进行了清晰的定义,这促使盛大文学打赢了很多场版权官司。

第三,运营问题。我国数字出版基本上还是内容与渠道的直接对话,中间缺乏制作、营销、数据挖掘等环节。需要强调的是,数字出版并非简单地将纸质出版物转换为数字出版物。出版方要对受众做非常精确的分析,了解他们的喜好,为他们定制专门的作品。在我国数字出版里面,过去文学的基本语言是想象力,现在做文学出版,除了想象力之外,还有一个共同语言叫技术,如果你不懂技术的话就无法参与到全球数字出版的竞争中去。

第四,诚信问题。有的作家会重复授权,导致版权不清晰。有的内容商取得授权后又授权给别家,形成一连串的授权关系,导致最终一本书出现在某一阅读平台时,竟然出现了同一本书被上传十多次的状况。

盛大文学数字出版的盈利模式

数字出版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很快,目前已经形成了网络图书、网络期刊和网络报纸等媒介,盛大文学在努力探索数字出版新业态。

作为原创网络文学领域的霸主,盛大文学主要通过收费阅读(在线+无线)来获取营收,此外线上业务营收来源还包括网络广告以及版权出售(文学作品改编为游戏、电影、电视剧)。

收费阅读――首创“微付费”模式。 在微支付系统中, 电子商务中的商家可以比较低的价格出售商品, 比如从下载商品或点击在线广告中收费。通常通过微支付购买的产品包括手机铃声、电影、图片、新闻、音乐、网络游戏等价格较低的数字信息产品。与传统的电子商务支付概念相比, 微支付具有交易效率高、金额小、规模大、成本低的特点。

人气对作者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激励因素, 它可以激发出作者的创作激情和创作欲望, 实现作者、网站和读者之间的多方共赢。VIP 网络收费阅读模式是一种全新的数字出版模式。它产生于网络环境下出版管制的灰色地带,由于内容资源的稀缺,导致对网络文学的巨大需求。原创文学网站从免费开始,逐渐探索出收费阅读模式。这种模式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微付费系统以及以创作、、销售为一体的电子在线出版制度。这种模式是盛大对世界数字出版界的一大贡献。盛大文学旗下的五家文学网站实际上是一个内容生产基地。这种模式在西方国家经过长时间的尝试, 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获得成功, 唯有在中国率先得以实现。以起点中文网为例, 签约作者的作品首先是在免费的公共阅读区, 一旦受到读者欢迎, 具有商业前景,即点击率达到一定的数量, 就会将作品放到VIP 区, VIP区读者在阅读时需要支付费用, 每千字2- 3分钱。这是一种先通过免费阅读, 根据人气预测其经济价值的方式, 先用免费方式诱导出读者的阅读需求和读者的付费愿望, 再根据作者人气、名气、品牌的差异, 确定作品付费的价格。

盛大文学主要负责旗下几大文学网站的经营,运营文学版权,为电子付费阅读、线下出版、电影、游戏、动画等提供有版权的内容。起点中文网是其最大的文学网站,其赢利模式就是盛大文学赢利模式的一个缩影。

全版权运营。盛大文学是集团影视、游戏乃至音乐的版权来源。所谓“全版权”是指一个产品的所有版权,包括网上的电子版权、线下的出版权、手机上的电子版权、影视和游戏改编权,以及一系列衍生产品的版权等。盛大文学全版权运营包含两个部分:版权的生产和分销。版权的生产在盛大文学的七大原创文学网站上完成,版权的分销则是与其他内容生产商协作完成。

盛大文学提供的网络平台,每天都在产生无数的优秀创意、优秀剧本,补充了中国影视行业的短板。《恋爱前规则》改编自《与空姐同居的日子》,这是近年来知名度最高的网络小说之一,点击率累积超过10亿次;《鬼吹灯》出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及外文实体书,又配套制作了一系列动漫影视网游作品以后,版权总收入已超过1000余万元。盛大通过全版权运营充分诠释了“内容为王”的含义。

海外拓展市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盛大文学与新加坡发行量最大的华文报纸――《联合早报》的合作是一种强强合作,华语和英语双语网站的建立更是为这一合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同时,盛大文学也积极拓展海外战略,已经与日本、法国等国展开合作,源源不断地将中国的优秀文学作品输往国外。

数字出版未来展望

据《中国图书商报》统计,2008年中国出版行业数字出版利润为362亿。2009 年我国数字出版业总值达795 亿元人民币,首度超越传统书、报、刊出版物的生产总值。 2010年3月10日14点,盛大了“一人一书”的数字出版战略。OPOB战略是要打造一条完整的数字出版产业链。OPOB战略若顺利完成,盛大文学将形成一个不同于亚马逊和苹果的真正的中国特色的数字出版模式――盛大模式。

2011年2月,全球领先的中文正版数字书城――盛大文学云中书城正式独立运营,云中书城为消费者提供包括数字图书、网络文学、数字报刊等数字商品。通过云中书城开放平台,所有出版单位均可自主上传数字图书、数字报刊等内容,自主定价,借助云中书城庞大密集的销售网络进行推广销售。

数字出版的前景很好,但是,要想把传统出版发行方式推向数字化出版方式,这是一个充满艰辛的过程,虽然带来大量物资与人力的节约,但实施起来却要面临多方挑战。盛大文学数字出版正处于全速发展阶段,因此有效的盈利模式是其必须追求的方向。只有拥有了明确的盈利模式途径,才可以很好地在数字出版企业立足。数字出版产业是一个以技术实力、商业运作实力和实际占有市场规模论成败的产业。

众多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历程表明,因知识产品特有的“锁定”效应,先期确定微小优势的企业可能在后期尽享整个产业规模。同理,在不久的将来,会有一批数字出版产业巨头占据出版产业的不同制高点,而其他出版产业将成为这些巨头控制的产业链上的环节。因此,以提供内容为主的传统出版企业必须未雨绸缪,尽快明确自身的产业定位并选择适合自己的商业运营模式,提前布局,占据舞台,以免在数字出版快速发展的洪流中被淘汰出局。

我国内容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版权的认识不够。现在很多文化单位回避版权,甚至有的搞文化产业却不了解版权。

第二,定位不清楚。在数字出版领域,传播需通过网络内容提供商和网络运营商两个层面。它既需要有大的运营商,也需要有大的内容提供商。

第3篇

关键词:自媒体 网络文学 传播特征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近年新媒体发展快速,新兴发展的新媒体都带有自媒体的特征,成为重要的信息交流渠道,我们已经步入自媒体时代。自媒体时代是指以个人传播为主,以现代化、电子化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媒介时代,这种媒介基础凭借其交互性、自主性的特征,使得各类信息的传播速度异常迅疾。网络文学作为新兴文化,伴随着新媒体一道发展,面对自媒体不断发展的冲击,也不断进行变革,以此适应自媒体时代迅疾的传播速度,从而获得了更加多元化的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

二、文献综述

网络文学是一个新兴概念。包括宏观概念,其一即所有在网络上传播的文学,包括纸质文学在网络上传播的电子版,各类在网络上流传的各种媒介形式的文学作品和多媒体作品;其二为网络原创文学作品,即以网络新媒体为媒介,非纸质的在网络上传播的文学作品。这种定义认为网络文学仅指在电脑上创作出来,在网络上传播的文学作品;其三则认为只有运用网络数字创作技术,超文本的作品才是网络文学,打破了文字的单一媒介方式,运用多媒体进行多重感官冲击,强调电脑多媒体的效用,脱离电脑则无法传播。目前第二种定义更被大众所接受,是为广泛意义上的网络文学定义 。

由于网络多媒体介质的特点,网络文学的表现形式十分多样。对比传统纸质文学,网络文学的表现形式具有文本的可变性,文本的多样性和创作的自由性的特点,传播媒介的不同也同样使网络文学的传播相较于纸质文学的传播拥有了自己的特征。网络文学的传播特征主要是传播内容平民化,传播方式互动化,传播速度快捷化,传播媒体多样化。

随着新媒体快速发展,“自媒体平台改变了信息交流“一对一”的模式,转向“一对多”更加具有快捷和交互式的特点。另一方面来说,自媒体平台促生了“软文学”的创作,人们在自媒体终端上的一些心灵感触,生活见闻,往往介于生活与艺术之间,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文学意识,并且衍生出许多新的文学形式。在未来,网络文学将伴随自媒体的发展实现新的跨越和突破。

三、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网络文学起源于1991年,是由海外留学生在异国受到文化冲击与思乡情结的激发,因此在互联网上进行文学创作,催生了中国网络文学,也催生了一批文学网站的产生。1994年方子舟创办第一个网络文学刊物《新语丝》推开了文学网站的大门,1997年我国最大的中文原创文学网站“榕树下”在上海设立。文学网站成为网络文学的大本营 。从痞子蔡《第一次亲密接触》到蝴蝶蓝《全职高手》风靡整个网文圈,短短几年时间,网络文学借助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已经迅速成为网民的一项不可替代的娱乐活动,比比皆是的文学网站也成为一个有趣的文化现象,同时拥有巨大的商业价值。

传播受众接触的动机研究――“使用与满足”理论模式表明,人们接触使用传媒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这种需要和社会因素及个人的心里因素有关。而最终结果无论满足与否,都将影响以后的媒介选择使用行为,人们根据满足结果来修正既有印象,不同程度上改变着对媒介的期待。

所谓“纯爱”性向的小说,即“耽美”小说。目前狭义耽美小说即指男同性恋小说,略区别于同志文学,有美化成分,大多书写美少年之间的恋爱故事。晋江文学城的作品分类下,“纯爱”即代表男男性向的小说。喜欢耽美文化的群体称作“腐女”,因此,耽美小说的绝大部分受众是喜爱此类文学作品的年轻女性。

“耽美”文化的兴起来源于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思想的解放。“耽美”这个词最早出现于日本,后用于男男性向的漫画,引申成为男同性恋作品的代称之一。首先,耽美小说述说美少年之间的恋爱,这种对于男性外貌美的追求,以及不涉及繁殖的精神恋爱,某种程度来讲是对外表和精神上美的追求。其次,耽美小说的创作者大多为女性,站在局外角度欣赏男性之间的纠葛,用自己的笔还决定男性主人公的命运,是一种对于男权的颠覆,对于男权社会的反抗。耽美小说的出现迎合了女性对于两性平等的追求。

处于社会发展的因素和自身对美的追求,部分年轻女性喜爱耽美文化,而它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了其不为主流文化所推崇,耽美文化依旧受困于“二次元”,还未走向“三次元”。虽然如此,但耽美文化依旧在网络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网络文学作为网络文化中重要的一部分,晋江文学城作为具有代表性文学网站,自然受到耽美文化发展的折射。

四、传播媒介更加多元化

传播媒介按照性质划分为纸媒、电子媒体和第五媒体。其中纸媒又分为信件、书籍、报纸、杂志、广告册等,电子媒体可以分为电视、广播、网络、数字产品;第五媒体分为手机、小灵通、无限网络、便携网络。在自媒体发展尚未成型的时代,传统的网络文学主要通过作者在网站发表文章,读者通过浏览网页来获取文章信息的方式传播,而其传播的内容也主要依靠作品本身。然而在自媒体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文学以网络传播为大本营,逐渐向电视、广播、数字产品和第五媒体推进,拥有更加多元化的传播媒介。

(1)以各类自媒体平台为载体,网络文学衍生多媒体产品

微博作为具有代表性的自媒体平台,对于网络文化的影响是交互式的。网络文化既通过自媒体平台向外传播,也同样被其传播所影响。

通常在网络上大热的网络小说都拥有一批固定的粉丝群,部分网友会在网上对该作品进行衍生和二次创作,其形式多样,绝大多数以网络载体,通过文字、图像、音频、视频文件等多媒体形式来呈现。目前各个自媒体平台都可以由任意的用户自由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文件,在衍生创作过程中,只要取得原作者的授权,就可以进行衍生创作,而后在自媒体平台,向外传播,流传广,影响大的作品会形成一个“圈”,如“盗墓圈”即小说《盗墓笔记》衍生出的同人圈。

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使得一些大热的网络小说风靡一时,网络小说翻拍电视剧成为新潮流。2011年热播的《后宫・甄执》的原著小说《后宫・甄执》最早于2005年发表于与晋江文学城,除此之外还有《何以笙箫默》《步步惊心》等曾经风靡一时的电视作品,及至尚未播出已经大热的电视剧《花千骨》也是晋江文学城的网络小说改编的。由此可以看出,网络文学在自媒体时代具有更高的商业价值,网络小说的版权也被重视起来。

对网络小说进行出版和影视改编,源于自媒体时代网络文化的普及引发网络小说大热,从而打破网络的界限,将网络文学变为纸质文学,将读者喜欢的作品搬上荧幕,使网络文学不再受困于“二次元”,逐渐走向更加主流的“三次元”。

自媒体的飞速发展为网络文学的传播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传播方式,更迅疾的传播速度,更广阔的发展前景,也为专业性文学网站赢得了更高的商业利润。网络文学的发展也丰富了多姿多彩的网络世界,更丰富了网民的生活,促生的流行文化为我们提供更多的娱乐。

第4篇

关键词:微信公众号 文学阅读 特点

微信公众号作为以微信发展为平台的网络文学发展的另一途径,起步较晚,但其作为网络文学发展的新平台新阵地,潜力空间大,目前已是推广全民阅读的有效途径。

一.文学类微信公众号的发展概括

2011年1月21日,腾讯公司开通名为微信(WeChat)的即时通讯服务。2012年8月23日,腾讯在进行版本更新升级时,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即微信公众号。

借助于月活跃达8个多亿用户的微信平台,文学类微信公众号发展迅猛。在微信公众号发展不到五年的时间里,文学类微信公众号种类已发展较为成熟,目前主要覆盖了:政府和行业协会类,如: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北京出版发行业协会等;出版社类,如: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华书局1912等;媒体类,如:读者、故事会等;书店类:单向街书店、文友书店等;图书馆类:国家图书馆、杭州图书馆等;文化公司类: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等;阅读推广机构类:诗词世界、十点读书等。

微信公众号已成为读者获得阅读资讯、新书推荐、读者交流等的重要平台,对提高阅读者的阅读成效起了极重要作用。

二.微信公众号的文学阅读特点

微信公众号的文学阅读基于其特有的推送特点,阅读特点首先呈现为限制性阅读。微信公众号的特点就是定位精准定向推送。受手机屏大小和微信设置限制,微信公众号一般是三个窗口,做得好的微信公众号在每个窗口还有可打开菜单,但单个窗口打开后一般不超过10个选项。相较于以电脑为依托的电子书窗口,微信公众号的阅读选择较窄。为更吸引读者,微信公众号采用精准定位定向推送,特别是一些以点击量获得收益的文本,读者的阅读视野和阅读选择成为微信公众号过滤和编辑之后的限制性选择和限制性阅读。

其次,微信公众号的文学阅读呈现即时性,这也是在电子书发展成熟的今天,微信公众号还能分得一杯羹的重要原因。相较于电子书作为偏重文学阅读的搬运者,文学类微信公众号更像文学的再创造者。无论是原创文学、经典文学还是美文推送,微信公众号都极重视重新组合,赋予新意,让文学类微信公众号穿上即时性的外衣。如《萌芽》杂志微信公众号主页面的第一个窗口是“杂志预告”;拇指阅读的微信公众号第二个窗口是“新知”。

文学类微信公众号与电子书读者的单向阅读不同的是,文学类微信公众号阅读具有互动性。微信公众号的营销模式是互动营销,实现线上线下公众号和读者阅读的互动,因为只有与读者沟通才能取得读者信任。如:微信公众号中华书局1912开展的交流活动是从全国选拨个人组织和社会组织来开展微信公众号的线上线下交流活动,从而抓住读者,实现互动。

三.微信公号的文学阅读困境

文学类微信公众号发展迅速,数量多,但质量略有参差不齐。2016年7月29日,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和中国全民阅读媒体联盟联合举办了首届“大众喜爱的50个阅读微信公众号”推荐活动,2017年的第二届“大众喜爱的50个阅读微信公众号”正在推荐阶段。但获奖的微信公众号关注度不高,更不用提全国剩下的3000多个文学类微信公众号,其打开率不足8%。

微信公众号文学阅读困境表现在:首先,娱乐性突出,经典性不足。相较于电子书早期及一直稳定开发的名作名篇,因版面限制,微信公众号并不推荐此类书籍完整版。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或摘抄排列组合、或择其精华点评、或热度有余深度不足,全靠线下读者阅读趣味来完成全部阅读作品。在读者阅读心理中,既然已有精华部分,则易导致不愿阅读整部作品,最终流于浅阅读。

其次,文学类微信公众号的互动性未引起足够重视,微信本为交流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特色也是交流。作为全民阅读新阵地,微信公众号应注意更及时有力与读者互动,点燃和保持读者的阅读关注及兴趣。国内阅读互动做得有特色的是“十点读书”,线上有后台留言功能,并在12小时内回复;设置线下互动,在全国各地组织读书会;转发内容并关注会获得赠书等。但大多数文学类微信公众号较为高冷,互动组织单薄。

文学类微信公众号的发展也不是扁平化的,目前正朝着文学阅读、广告收入、电商销售、课程学习等立体发展,成为网络文学产业化的新阵地。

参考文献

[1]李斯特等著,吴炜华,译. 新媒体批判导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

[2]谢少常.新媒体管理[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

[3]张雷.媒介革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4]王小英.网络文学符号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第5篇

关键词: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著作权保护

一、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愈演愈烈的原因

对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一方面是由于网络文学作品自身特点致使侵权极易达到,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对于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不够,相关制度也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侵权的难度低,成本小。网络文学作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往往只需要简单的复制粘贴就可以实现对网络文学作品的盗用,即使需要重新码字进行盗用,也仅仅一些时间成本。侵权人会选择这种可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模式也就不足为奇了。维权的难度大,成本高。首先,著作权人不易及时得知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的事实。由于网络信息容量极大,侵权人可以迅速地将网络文学作品在大范围内传播,著作权人很难在信息量巨大的互联网平台上发现抄袭或者非法转载自己的网络文学作品。其次,著作权人举证困难。根据我国著作权相关法律确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著作权人要对自己所著的网络文学作品遭受侵权的事实提供证据,但是由于网络文学作品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往往难以找到侵权行为的源头和主体,另一方面侵权人可以通过网络技术删除相关内容,侵权证据不容易收集且极易灭失,为著作权人举证制造了障碍。第三,著作权人维权成本高昂。网络的使用没有地理限制,著作权人和侵权人的地理位置可能相差甚远,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人需要到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进行诉讼,著作权人可能需要付出大量的金钱、时间和精力去打一场不知道输赢或者即使赢了得到的赔偿甚至少于成本的维权诉讼。社会上没有形成良好的版权意识和维护著作权的氛围。与其他权利相比,人们对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了解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我们的社会也没有形成积极维护著作权的环境和氛围。特别是对于网络文学作品这种新兴发展的作品形式来说,相关的制度规范尚未健全,人们对其了解尤为不足。因此,著作权人不能有效维护自己原创网络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侵权人不会自动停止利用低成本的简单侵权行为谋取利益的行为;盗版网络文学作品的使用者可能习惯于对网络文学作品的无偿阅读和使用,这更助长了侵权人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相关法律制度对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不完善。由于我国关于网络文学作品的法律体系发展时间短和立法上的滞后性,法律制度的规定跟不上日新月异的网络文学发展,在对其著作权的保护方面存在很多漏洞。有些法律规定本身态度不明或者模糊不清,给侵权人提供了抗辩理由。比如“避风港”原则有一些主观上的衡量条件,通常会被网络经营商适用不知道侵权并及时删除的情形推脱自身赔偿责任。

二、关于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针对网络文学作品发展的现实情况,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改善:首先,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助力著作权保护。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使得侵权行为简便快捷,成本低廉,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以毒攻毒”,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保护著作权。网络经营商应该善于研发和利用这些技术保护著作权。第二,借助行业力量共同遏制侵权行为,进行维权活动。单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难免力不从心,作者可以通过加入诸如“在线反盗版联盟”等版权保护联盟,借助集体的力量,可以共享维权信息,降低维权成本,逐渐改变著作权人维权不利的现状。行业联盟应坚持网络文学正确导向,增强版权维护意识,坚决抵制侵权盗版行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的反盗版行动,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第三,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和处罚标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当前我国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诉讼案件占侵权事件的比例是很小的,法律救济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现有的诉讼案件中赔偿数额一般较小,没有能够补偿著作权人的损失和震慑侵权人。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既可以使著作权人看到诉讼比其他方式更有利,也可以通过提高侵权人违法成本来打击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第四,在法律层面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提高执法效率。对于网络文学作品这一新兴事物来说,很多东西都还在探索阶段,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才能避免“合法”侵权的现象。因为法律本身固有的滞后性,仅仅通过不断更新法律的方法,也不可能完全与现实接轨,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借助执法者的力量来弥补。对于法律规定不完善的地方,执法者应当在执法过程中探索出合适的方法帮助著作权人维权,也可以主动出击,提高执法效率。从立法到司法、执法的整个过程,都应该树立便于著作权人维权,打击侵权人的原则,以此原则指导法律活动。第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版权意识。归根结底,不管是行业救济还是法律救济,都没有全社会共同行动保护著作权更有力度。在当前情况下,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或者虽然知道但依正常判断不认为自己会受到处罚,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人们的版权意识,使人们逐渐像遵守其他法律一样遵守著作权保护法律,才是著作权保护的最终归宿。

[参考文献]

[1]刘燕军.网络文学作品版权保护的对策与思考[J].传播与版权,2015(06):176-178.

[2]尹金兰.网络文学作品的发展现状及其保护问题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15,04:87-89.

[3]王子瑶.网络原创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J].管理观察,2015,10:191-192.

[4]连雪晴.网络文学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4,05:269-270+273.

第6篇

关键词:网络文学 博客文学 手机文学

“文学发展的新趋势与传播媒介密切相关,如今,新型的数字媒介已经催生了两种文学:一种是网络文学,一种是短信文学”①20世纪文学发展史上最突出的表现是“文学大众化”。与以往不同,当代“文学大众化”是信息时代的产物,由于电脑网络在城市的普及应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注意力转移到虚拟的世界,并随之产生了大量的共享资源。“网络文学”正是依托了大众传媒而迅速崛起。“崛起”是一种繁荣,也标识了一种扩张。网络文学主要是强调作者与读者的特殊性。

一、网络文学的特点

网络文学(Network)――依附于网络这个新生媒介的文学形态。网络文学是用电脑软件进行创作,借助于互联网发表、传播文学。对于网络文学有多种不同的理解,但大多数人认为主要可以从三方面来定义网络文学:首先,网络文学必须借助于互联网这种传播媒介,而且要经过电脑软件处理后所有在互联网上发表的文学作品,也就是说,只要出现在网络上的文学作品都属于网络文学。这是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最重要的区别;其次,网络文学是指在互联网上的原创文学,不能抄袭或者借用他人的作品。第三,网络文学必须与超文本和多媒体相结合,它不仅表现在文字载体的不同,还有创作方式、作者身份和文学体制上的许多改变;

首先,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不同首先在于,网络文学的作者绝大部分都是匿名的,虚拟性是网络文学最根本的魅力所在。网络文学的虚拟性既带来了自由、宽容、平等等网络文学得以繁荣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喜欢这部作品的读者往往对刚刚看过的段落进行评论、批评、促使作者加紧创作,而不少网站和个人有意组织大家写接龙小说,或者作者与读者发帖、回帖本身就可以发表出来作为网络文学作品,这些就更体现了所谓网络作者与读者间的交互性。

其次,“传统文学文本以字、标点、句、段、篇、等固定形式下来的一线性结构,而且每一页都编了页码,情节十分连贯,一气到底”。②网络文学则突破了这一限制,它将文字、音乐、图画等进行超文本连接,产生了不同的艺术效果。网络文学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随着当代社会个性对自我倾诉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因此,出现了网络文学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即――博客文学。

二、博客文学

博客(Weblog),又译为网络日志、个人日志或网络日记,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和格式的要求。在管理上,博客没有指定的一类人管理,而是由每一个个体独立编排进行控制,博客上文章的顺序通常是根据时间顺序来排列的。有的博客是专门对一些现象以及事件做评论,另外的一些则抒写自己个人感受和心情日记。一个博客需要结合文字、图像、声音或其他网站、以及与它相关的主体和个体相连接,当然也可以只有单纯的文字内容,读者可以在博客下方留下自己的看法、留言以及观点,这些是组成博客的重要要素。

在博客文学中每一个人都可以畅所欲言,不用经过商业的重重关卡,只要想写,写什么都可以。人人都可以在博客上发表自己的作品,没有阶级、文化水平等各种因素的限制,无论是书写自己的心情,还是记录自己的游记,都显示出文学日渐的大众化、平民化。博客似乎使文学回到了它产生的初始状况:渴望“表达”。在没有稿酬的前提下,倾吐就像呼吸一样顺畅自由。

三、短信文学

短信文学也称“手机短信小说”或者“手机小说”,它是借助于手机这一传播工具进行文学创作,是“拇指运动”催生的一种文学样式。客观上,短信文学也与网络有很大的联系,短信中的大量的文字和图片都需要借助于网络下载、转发。因此,短信成为网站新的经济增长点。短信文学以短小新鲜、活泼生动的语言吸引用户,短信文学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004年6月,由《天涯》杂志、海南在线天涯社区和海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三家联合发起“首届短信文学大赛”成为短信文学被正式文学所认可的开端”。 ③当代手机短信频繁的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文字是短信的载体,这些更是大大激发了人们的文字创造能力。在网络上,也出现了靠短信创作为生的专职作家。与网络文学相比,短信文学明显更属于新兴事物,号称“中国短信第一”的戴鹏飞,于2004年8月出版了中国第一本短信小说”。

与博客文学相比,短信文学没有明确的分类,它突出的特点就是:短小、精炼。用有限的字数表达出作者的思想感情,它完全符合当代这样一个浓缩的时代,浓缩就是精华。短信小说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娱乐性很强。有人曾经预言过,短信文学定将成为日后文学发展的新趋势,这一点,我十分的赞同。随着手机的逐渐普及,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手机可能成为代替网络的又一新型的传媒工具。短信文学反应了网络时代,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要求,符合我们这个时代特征。因此,它的生存状况还是让时间来检验,但它必定会处在不断发展之中。

四、网络文学的弊端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网络文学亦是如此。在繁荣发展的同时又带来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首先,现在出现的网络文学作品主要是抒发个体的情绪和感受。这种情绪和感受大都会有一种悲伤和颓废的情感融入其中,有些甚至是一些无病、哗众取宠的消极作品。创作个体应当多创作一些反应现实社会生活的作品,而不应带仅仅带着主观主义、悲伤主义、颓废主义的世界观去创作。其次,大部分的网络文学中,“娱乐性”倾向严重。这种娱乐性主要表现在追求感官刺激,对阅读者产生不健康的心理暗示, 他们的作品时尚,但是内容浅显,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

五、总结

网络文学作为一种新新的文学形式在我们的文学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反映了时代的要求,不仅具有大众化、贫民化的特点而且拥有互动性、交流性的长处。但是我们必须正视它个人主义膨胀和过多强调娱乐性的问题,正如上文所提,我们要避开那些不好的影响。总之,网络文学将会成为未来文学发展的主流,而当前在网络文学成长过程中,我们要正确的引导,尽力消除和打击网络文学中腐朽,肮脏的内容,从而营造一个更加健康,丰富的网络文学环境。

参考文献

[1]陶东风,《文学理论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第3版

[2]童庆炳,《文学理论新编(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1日版

[3]杨冬著,《文学理论》从柏拉图到德里达,北京大学出版社,209年3月第1版

[4]刘象愚 杨恒达 曾艳兵,《从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

[5]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修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6月第2版

注解

①童庆炳,《文学理论新编(下)》,出版单位,出版时间,580页

第7篇

2015年7月3日,电影《张震讲故事之鬼迷心窍》在全国公映,与此同时,某知名媒体更以《鬼才与奇葩:超级IP的意外之财》,将超级IP(IntellectualProperty,知识产权)这个词,又一次以超级利润的名义,推向公众面前,自然也少不了附带炒作了电影一把。

更值得玩味的是,超级IP此刻已经成为各影视公司都必须要面对的魔咒。甚至有人戏言:得超级IP则得天下。与之相对应的是,部分热门IP已经被炒至百万乃至千万授权金额。

这一幕,似曾相识。

疯狂囤IP

所谓超级IP,被一些影视圈人士定义为一个网络文学作品至少有长达10年左右的市场沉淀和粉丝积淀。而担任《何以笙箫默》导演的黄斌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目前中国现有能称得上超级IP的项目超不过10个,《寻龙诀》和《何以笙箫默》这类作品的沉淀时间均长达10年之久。另外,即便超级IP也不一定能撑起票房。

尽管黄斌泼了一盆冷水,但却丝毫没有阻碍影视圈对IP的抢购风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底,有114部网络小说被购买影视版权,跨越古代、现代,题材涉及青春、仙侠、悬疑等。而在2015年至2016年,计划开拍或播出的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超过30部。

对于超级IP在影视圈的火热,著名学者、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就指出:“网络文学有它的特点,比如说第一,许多作品篇幅浩瀚,《盗墓笔记》出了六七部,还不算是最大的。第二,类型多样,穿越、玄幻、惊悚、探险等。第三,受众以年轻人为中心。事实上,影视作品特别是电影的观众,同样是以年轻人为主,它们的受众是重合的,所以说,网络文学改编成影视剧,是必然的事情。”

而这种被视之为刚需的火热,也就在高烧中快速异化。从2014下半年开始,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版权价格不断翻番,囤积版权成为普遍现象。电影从业者的共识是,“市场已经出现了疯狂的迹象”,“只要是版权,稍微能改编,大家都在囤”。不少电影公司积极寻求好的网络小说,争先买下版权,以备日后改编电影所用,这一风潮让不少知名IP售价上涨,甚至有坐地起价之势。

原创文学网站阅文集团CEO吴文辉就称,2013年之前,网络小说就堆在一起没有人买,2014年后开始慢慢卖出,如今已经基本卖空了。“目前我们TOP50作家的作品都有机会改编成影视剧,将来可能还会再扩展。”不仅如此,为了抢到IP,甚至催生了预购的形式,“作家还没有开始写,就要预订下来他下一部作品”。

而这种囤IP,时下已经发展到了近乎疯狂的状态,甚至于从网络文学延伸到了歌曲领域。《同桌的你》《睡在上铺的兄弟》《栀子花开》这样的歌曲IP都纷纷改编为电影;有人更半开玩笑道,现在,连“新华字典”“俄罗斯方块”都被称作超级IP,已经被互联网公司注册,未来都有影视改编的可能性。甚至还有影视公司提出,在影视剧拍摄期间,先定制同名网络小说,积累网络人气。

这一套,其实都是当年网络游戏火热时玩剩下的。之所以今日大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众多有过游戏运营经验的互联网公司,开始涉足影视圈。

超级IP们的败局阴影

但囤完之后呢?往往没有然后了。

“在我们心目中,很多网络小说或者说所谓的原创小说,其实并不够好,甚至非常差。但是卖出很高的价钱,只是因为有很多粉丝群体。”万达影业的一位内部人员对媒体如是说,公司的近千个项目,真正能往下推进的不会超过30个,“这是很多影视公司都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

但疯狂依然在继续,有报道称,去年版权争夺白热化,公司疯抢导致优质IP基本被抢光了,原作者也纷纷加入投资出品的行列,抢一口热汤。

其中最为典型的代表就是《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他已然成立了一家名为南派投资的公司,其重点是IP孵化运营这一块。据南派三叔称,该公司已经拥有了一些IP,如“《盗墓笔记》《老九门》《藏海花》,我那批文章和囤的一些灵异类的。我会自己挑选我要的内容”。

但其实,就连被公认为超级IP的《盗墓笔记》本身,也正在遭遇改编过程中被粉丝不断吐槽的窘境,甚至于被称为是《护宝笔记》。而另一个超级IP、将在国庆档上映的《鬼吹灯》则显得更加悲摧。多年前《鬼吹灯》第一部的电影版权由盛大网络购得,2007年选定曾拍摄过《七剑》等影片的华映电影公司投拍,并计划拍摄系列三部曲,之后又反反复复,被拆分成两家,前四部由中影负责,后四部万达负责。“这样前后编剧体系混乱的片子,能好到哪里去。”一个职业影评人吐槽道。

而且超级IP并不代表超级大卖,在游戏产业的遭遇就可见一斑。《鬼吹灯》当年曾被改编成网游,并寄予厚望,但实际效果可谓惨淡,而众多网络文学作品改编的网游和手游,也只是在初期获得了不错的广告效果,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完美时空根据日本超人气动漫《圣斗士星矢》改编的同名网游。“连年度游戏10强都没杀进去,研发了四五年的时间,投入金钱人力无数,结果粉丝并不认同。”业内评论者称,“其实当下超级IP在影视圈的未来,已经能够在当年游戏圈的失败中,找到影子。”

而且这种失败已经开始。“事实上,这类IP对票房的贡献率并没有说的那么玄乎。”田刚从业内人士的角度指出,在今年五一档中,同样是“IP”开发出的电影,《左耳》“挣钱了”、《何以笙箫默》“挣得不多”,而《万物生长》的票房就不理想了。

但其中,真正最奇葩的是《何以笙箫默》,小说热度不错,电视直接进入发烧状态,但电影却口碑惨败。为何会如此?

有一种说法是,电影业的整体不景气,不足以让如此之多的超级IP在短时间内冲击观众眼球。“眼睛受得了,钱包受不了,而且还出了不少烂片,更加会在为超级IP埋单前,犹豫一二了。”前述影评人表示。

一个数据可以作为佐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的官方数据及行业统计显示,目前中国有超过2.36万块大银幕和大约400家可统计票房影院。但是,全国电影院平均上座率仅有15%。

超级IP热背后的困局

有从业者比较过在游戏圈和影视圈出现的超级IP热乱象:“这就是一个利用粉丝经济来快速圈钱的套路。一旦热情被消耗殆尽,超级IP们都会沦陷和被观众遗忘。在去年,一个手游,被冠以超级IP的名字,就能得到几百倍的宣传和快速跨过盈利的门槛。但你看看现在,超级IP名下的游戏烂大街,谁都活不下去了。影视圈很快也会看到这一幕的发生。”

同时,张颐武也指出“传统文学的创作,和影视传播的特点会有差异。比如《生死疲劳》《蛙》,就很难改编,再如刘震云后来的一些作品,以大量的对话来表现,改编影视剧就很麻烦。”这种问题在以网络文学为主力的超级IP中也同样存在,而且可能更加严重。

知名编剧汪海林则提出了另一层担忧,超级IP热其实是“投资者在项目开发上处于贫乏的状态,现在要找到创意源,很多人诉诸互联网,但互联网创意是业余作者的想象,本身不具备专业性”。他甚至将互联网比作创意的“垃圾堆”:“垃圾堆里可能发现一个宝贝,但你不可能天天到垃圾堆里找。”

这其实道出了另一个问题,即在传统影视业编剧们已经过于类型化、流水线化,除了政策上的缘故外,编剧们的集体疲沓和创作乏力才是更重要的原因。

寻找让超级IP们不至于最终困坐愁城的探索已经展开。如近期,坐拥网络文学大半江山的腾讯就开始尝试一边进行小说创作,一边进行影视剧的拍摄,甚至小说的作者还会根据腾讯平台上用户的反馈,改编下一个章节的故事情节,甚至把读者写进故事里去。

第8篇

关键词: 网络环境 初中语文课堂 新特点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基本理念”中指出:“语文课程应该是开放而富有创新活力的,应尽可能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并能够根据社会的需求,不断自我调节,更新发展,应当密切关注当代社会信息化的进程,推动语文课程的变革和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语文教学正经历着一场重大改革,自由开放的网络空间文化已向我们走来,基于网络环境的语文课堂教学空前的开放,充满活力。

其特点是:学习资源的开放性,学习过程的交互性,学习内容选择的自主性和个性化,内容形式的多媒体化,这恰恰应和了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的倡导。在网络环境下,动态的海量知识信息以超文本链接的方式组织在一起,极大地拓宽了学生学习和运用的领域,使课堂教学超越了语文学科本身,使学生在不同内容和方法的相互交叉、渗透和整合中开阔了视野,提高了学习效率。我现就网络环境下初中语文课堂教学的几项变化谈几点认识。

一、教学理念由教师为本转向以学生发展为本

实行网络化教学,教师的观念应是超前的。教师应冲出“以自身为圆心”、“以书本知识为本”的束缚,充分挖掘网络资源,创造性地适应学生的学,树立“以学生可持续发展为本”、“以学生终身学习为本”的教育思想,全面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整体考虑学生知识与能力、情感与态度、过程与方法的综合,让学生在获得知识的同时获得正面的情感体验,以及自我探索的内在需求。

二、教学目标由单一化转向综合化、个性化

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必然要求课堂教学目标具有综合性,又要适应学生的个性化。课程标准在“实施建议”中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的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传统的教学目标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往往把教学目标简单化为知识目标,而忽视了情感和态度的培养,教师传授知识只重结果而轻过程,学生缺乏自主探索、合作学习、独立获取知识的机会。网络教学的目标大大突破了这个局限,呈现一种动态的、人性化的、交互性的特点,教学目标所关注的是学生自我需要,自我发展,极富个性化。如在《木兰诗》教学中,一位教师为学生提供了“梨园飘香”(京剧《木兰从军》)、“豫风激扬”(豫剧《木兰从军》)、“银海泛波”(动画片《花木兰》)等有关“木兰”的网上信息,让学生从不同角度、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上初步接触人物,形成自己对人物的个性化认识――有的学生说木兰勇敢,有的说聪明,还有的说她傻。这样,学生的主体性和个性化便得到了较大的体现,十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由点转向面

传统的语文课堂教学是以书本这个“点”为唯一的教学蓝本,信息量极其微薄,网络环境下的语文课堂教学不再局限于书本知识,而是从书本这个“点”出发,以超文本方式链接了大量的与之相关的海量信息,加强了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及现代社会、科技发展的联系,极大地开阔了学生学习的空间,在深度和广度上满足了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如在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教学中,我给学生提供了一个自主学习的网络平台,首页上有“东坡生平”、“东坡作品”、“作品导读”、“自动欣赏”、“古诗新唱”、“中秋聊吧”、“词牌新作”、“自制贺卡”、“BBC讨论”、“音画诵”等板块,其中“东坡作品”链接了几十篇文章,“音画诵”链接了《春江花月夜》、《二泉映月》、《平湖秋月》等十几首与月有关的风格各异的乐曲。这样学生便可根据自己的阅读能力与需求,自主选择相应的板块研读,或选择有关乐曲配乐诵读,使传统教学中学生不认真的现象消失了,教学效果显著。

四、教学过程由计划性转向变化性

传统语文教学是按照设计好的教案有序地进行,教学过程一切尽在计划中。网络环境下的语文教学是动态变化的,网络课堂没有固定不变的教学内容与教学过程,除了教材外,往往会因解决问题的需要加以调整。课堂上学生的思维一旦真正调动起来,提出的问题就会各种各样,千奇百怪,教师事先拟就的计划就会被打乱,教学速度或快或慢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教师不再是知识的绝对权威,教师在学生中的地位受到挑战,若教师再不去更新知识,学生通过网络寻求的信息量就会超过教师。网络化教学,教师看似轻松,实则对教师的要求提高了,因此,教师不仅要研究教材,研究网络资源,而且要研究学生。网络化教学呼唤高素质的教师。

网络化教学的变化性,还表现在教学活动不完全局限于课内进行,课堂不再是知识的交易所,学生的思维、讨论和学习的空间可以由课内向课外延伸,课堂不再是问题的终结地,而是问题的发源地,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课外调查、访问、查资料,把学生引向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

五、教学活动由单向传递转向多向互动

在传统的教学活动中,受空间的限制,课堂教学交往主要采用师生问答、固定的小组讨论等单向传递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教师支配着学生的一切,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参与性。民主型的教学关系要求教师以平等的身份进行,没有教学的民主就没有学生的创造性。网络环境下的语文课堂,借助于聊天室、BBS、E-mail等网络交往方式,可以打破空间位置上的小组关系,使得学生可以与自己观点相同或不同的同学自由组建合作探究小组,进行小组讨论、辩论。在此过程中,学生可利用一定的手段,呈现信息,分析原因,解释所用的查询策略,并根据不同成员提供的信息,对自己的认知结构进行重新建构。

如在教学朱自清《春》时,我把设置好的四个网络聊天室,分别划为春草图、春花图、春风图、迎春图四个讨论区,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自选一段进入相应的讨论区进行讨论,或选择不同的讨论区了解别人的讨论情况,自己则随机参与并加以组织指导、监控。这种组内生生互动、组际互动、师生互动等网络多向互动方式,极大地扩大了学生进行知识探究的自主性。在这种宽松的网络学习气氛中,学生畅所欲言,每个学生都既是学习者,又是课堂学习资源。信息共享使学生自身资源得到更为充分的利用,学生可以帮助他人或寻求帮助,在网上写作业,提交作业等,课堂始终保持着一种活跃的探讨气氛。这能极大地提高课堂效率,有利于培养学生合作探究精神和参与竞争的意识。

总之,在网络环境下,利用网络资源的开放性、共享性,语文课堂显得极具开放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生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和加工信息的能力,提高了学生自主、合作学习的能力,丰富了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通过网络,教师打破了书本的局限,使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实现了知识的创新、学习方式的创新、思维品质的创新。

四、思考

网络在语文课堂教学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它促进了语文教学的发展,但我们不能把网络视为解决教学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对网络的运用还需作理性的思考。

1.网络是否可以替代教师

在网络环境下,人机对话的时间要多于师生语言交流的时间,于是一些激进的理论家认为“学校教育将会消失,教师的地位不复存在,互联网就是一位全知全能的教师。”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作为一种辅助教学手段,网络在语文教学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绝不是主要作用。

语文代表一个国家的精神、思想、人文底蕴。课程标准也提出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情感与态度。因此,语文教学与其它学科有所区别:它更多地注重人文精神的熏陶与情感的交流,注重以真情感染读者,以形象唤起美感,以意境领悟主旨,以培养语言意识和语文习惯为目标。这些往往离不开教师的引导,教师在教学中只有把握好这些因素,才能拨动学生的心弦,点燃学生智慧的火花,使其产生求知欲,最终实现语文教学目的。特别是古诗词的学习,那“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悲楚,那“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等,非网络所能一一演绎。好的课件也许可以有助于学生对课文的理解,但它哪里比得上教师一段声情并茂的朗诵?哪里比得上师生间面对面的交流?

美国儿童电脑教学课程专家毛尔科维奇说:“先进工业国,如美国和德国,所犯下的最大错误就是以为电脑可以代替教师,到了最近,他们才逐渐明白,人才是最好的教育工具。”因此,我认为,在语文教学中,网络仍处于一种辅助地位,教师的作用是网络所不能替代的。

2.网络是否可以替代课本

网络的信息量远远高于课本,有人提出,上语文课完全可以抛开课本了。其实不然,现有的语文教材在内容的选择上尽管有值得商榷之处,但这些课文毕竟是经过了多年教学实践的检验,为绝大多数专家、学者和教育实践者所认可。其中许多篇目是古今中外优秀文学名著的代表与典范,可以让学习者读一而知十,触类旁通,融贯中西。

第9篇

一、依托网络,风靡当下

当文学遇上了网络,一方面,互联网作为当代最为重要的传播媒介,为文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便捷、宽广的平台,使文学得以进一步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文学本身所具有的精英意识经由平民化的网络媒介,逐渐脱落或者自行消隐,而文学自身内部的大众性和娱乐性,由此而找到了宽阔余裕的发展空间,于是文学得以在网络这块广袤而丰腴的大地生根长成,甚至跃出了国别和民族的范围,体现为一种世界性的文化要素。

网络文学的出现并非偶然。对于整个新时期的文学发展态势而言,经过了整个八十年代的黄金时期,文学似乎应该朝着更为深广的方向发展。然而,九十年代商业化浪潮汹涌而至,冲击并磨损了传统文学中凸显的精神贵族的质地,文学写作和评论的精英观念,也由此而进入了寂寞、沉思和徘徊。网络文学正是在这样的瓶颈期出现的,那些曾经被称为神圣的文学、纯粹的文学、精英的文学,如今正在面临着被解构的危机,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存在着市场经济和商业化冲击,而且随着90年代以来,网络在国内的普及,文学又面临着新的挑战,然而事实证明,这同时也是一次极佳的机遇――文学自身所展现出来的新的面貌正渐渐成型,正是依托于网络的媒介,文学得以藉此进行一次由内而外的反思和重整,进而以崭新的姿态,介入到新的时代精神和社会文化之中。

在整个网络文学生态中,创作数量最多、传播得最广泛,同时也最受读者欢迎的,无疑还是小说。这不仅体现在网络小说的创作手法上,其往往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可读性极强的故事情节取胜,能够根据当代人的精神理想和现实追求,调整创作实践和发展方向,使自身符合平民化和大众化的审美要求;而且能够通过满足人们丰富多样的阅读期待视野,增强娱乐性――当然这并不是某种狭隘、庸俗甚至是媚俗的定义――在传播途径和吸引大众方面显示出了蓬勃的生命力。

1994年,中国加入了国际互联网,网络逐渐成为人们最主要的畅所欲言和休闲娱乐的空间,而其虚实相间、宽敞无边和功能多样的特性,甚至让许多民众沉湎其中,以此满足自身现实的和精神的追求。在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动向,就是越来越多的网民以互联网为平台,创造出了一种新的文学书写、发表和阅读方式。1997年,鉴于在网络上日益兴盛的个体小说创作和阅读热潮,国内第一个以网站为依托的原创文学集约中心“榕树下”应运而生,从一开始的颇受冷遇,到后来声名日隆,十多年来,网络文学创作由边缘地位,逐渐占据了当代文学阅读的中心和主流。从1998年起,网络小说作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号召力的艺术创作门类,开始慢慢浮出水面,台湾作者“痞子蔡”(蔡智恒)的网络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开始风靡海峡两岸,而随后邢育森的《活得像个人样》同样广受好评,他还与宁财神、李寻欢等人组成了闻名的“三驾马车”,此三人又与俞白眉、安妮宝贝等出色的网络写作者一道,被誉为网络文学写作的“五匹黑马”;随后,进入21世纪,随着网络在国内的进一步普及,以网络为媒介的文学创作和文学阅读也水涨船高,慕容雪村曾经一纸风行的《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再度掀起了网络小说阅读的;进入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中后期,完全商业化运营的文学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网络文学的发展进入了快速、稳定的上升阶段,此间涌现出来的优秀的网络小说作品例如孙睿的《草样年华》、萧鼎的《诛仙》、玄雨的《小兵传奇》等等,都展现出了精湛的构思才华、丰富的情感内涵和卓绝的艺术想象力,甚至连传统的文学杂志也积极顺应潮流,改换门庭,转入网络文学的刊载和出版,如2005年,《芳草》杂志改版为《芳草网络文学选刊》,专门刊发网络上优秀的文学作品。随后,网络小说更加高歌猛进,如木鱼的《重庆空姐》、嬷嬷茶的《和校花同居的日子》,以及创造了销售和阅读奇迹的天下霸唱(张牧野)的《鬼吹灯》,都在广大网友甚至是传统的文学读者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如此,谷未黄、周瑟瑟等人甚至还在网络上发起了“中国网络作家协会”,受到了众多网络写作者的热捧,网络文学应该如何发展,是否应该经历一个组织化的站队形式,成为了人们讨论的焦点。

总而言之,时代的变动以及文学内部的调整和文学自身的位移,给予了当下的网络文学丰厚的生长土壤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不仅对传统的文学样式和文学生产机制构成了冲击,更为重要的是,网络文学为整个当代文学的发展进程,提供了诸多的可能性。

二、何种困惑?如何突破?

回过头来说,针对传统的文学图书出版机制和审查制度而言,网络上的写作和发表其实更多地体现为自由的、无拘无束的,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意识形态的规训、压制和冲击仍然存在,但对于大多数情况而言,网络写作宽泛的自由度是毋庸置疑的。而这也是网络小说写作中最为复杂与难以把握的地方,同时也是网络文学发展的困惑之所在:一方面,网络小说以读者为中心,以娱乐甚至是消费为旨归的题材设置和情节安排,无疑是得到了广大民众的追捧,成为读者网民茶余饭后的生活享受和日常谈资,网络小说向着通俗一路的发展趋势,使得文学得以扩大自身的受众和影响力,从而发挥出自身的优越性,也在自我更新和发展中寻求更多的言说和表达的突破口和可能性;但另一方面,由于依托于庞杂的网络世界,有些作品的写作也往往显得随意,精彩有余而内蕴缺失,甚至许多粗制滥造、重复拖沓的作品也充斥网络,这显得对整个网络文学的生态存在着不良的影响。

不仅如此,值得重视的地方还在于,网络这个平台如何吸引更好的文学写作者参与其中,这也是网络文学发展的一大困惑,但如能处理得当,则将会是一大突破。诚然,网络小说作品的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比较突出,而依托于网络的小说创作无法稳定和发展优秀的作者,也无法取得文学批评者的认同。这就引发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精英与主流文学评论界对网络文学的复杂、暧昧的态度。由于无法吸引好的作者而导致质量的良莠有别,而话语权的失落则使得网络文学难免受到主流文学话语的排斥和挤兑。况且,社会环境的芜杂与网络状况的喧嚣,使得网络小说的自身定位和历史性的确立延续变得飘忽不定,而对其评价的过程也将出于其不可避免的偶然性而显得异常的漫长而无法确定,即便是像网络小说这样拥有大量读者,占据了文学市场的半壁江山的文学类型,也仍然会遭受多样性的拷问;不仅如此,时间的拷问也会带来新的问题,伴随着蜂拥而至的同类艺术产品及其自身的复制模型,也将使待经典化的产物存在着过快地湮没在众声喧哗的文化闹市的危险。

由于网络文学有着深厚的民间基础,这使其能够如野火般蔓延于人们的生活,并且客观地形成与精英文学抗衡的姿态,在这个过程中,网络小说如何立稳自身,以新的存在方式,给主流文学以新的冲击,甚至提供新的启示,从而新的生存姿态争取更合理更宽裕的言说空间,成了当务之急。

三、扎根民间,专注叙事

在困惑和艰难的处境中,网络小说如何重新审视自身的“叙事”过程,依托于网络媒介,将涌动于内心的激情以及以读者为中心的姿态,形成了新的叙述方式,便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对于网络小说而言,叙事本事所寄寓的虚构与真实相互辩证的力量,增加了人生的广度,使得原本苍白枯燥甚至有些压抑的都市生活情感和虚拟空间体验,能够生成一些多声部的生命体验,在飘渺的浮华和切实的精神压力之间,形成某种坚固的硬质,并在个人生存与社会文化之中,生产出独特的“意义”与“价值”。因此,对于网络小说而言,专注于文本自身的叙事,可以使其突破自身的局限。由于叙事作为艺术最重要的表达方式,在价值稀缺的当代社会状况中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正如米兰・昆德拉所言,“小说成为精神的最高综合”,尽管对于网络小说而言,这样的精神综合体并不是井然有序的,而往往是杂乱无章的,但是网络文学同样需要警惕的是在商业化的海洋中迷失方向,一味地追求新、奇、怪、暴、色等等,而滑入随意、芜杂而不知所踪的写作轨迹当中,相反,如果网络小说的创作和阅读能够以叙事的追求为旨归,试图将芜杂的意识、情感和思维进行某种形而上的范畴建立,那么就可以在种种界定的努力中,廓清的精神迷雾,从而让叙事更加充满神秘而又魅力无穷。

譬如当网络小说随时代变化而产生了的新特点,如职场、穿越和网游等类型的作品时,便受到了众多网友读者的欢迎。例如流行甚广的《鬼吹灯》则在盗墓题材的基础上,创造出了丰富多样的色彩,神魔、惊险、怪诞等元素穿插其间,既摆脱了枯燥乏味的俗套,也不显得重复拖沓,以其天马行空的艺术想象力,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细腻独到的人物个性心理描写,创造出了一个阅读和销量的奇迹。而曾经在网络上红极一时的《仙剑奇侠传》,则是将灵怪、传奇、神仙和妖术等等古代话本中经常出现的题材为主,展现出一个与人间世界异样的一种新的生存样态,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那就是受众广泛的优秀的网络小说作品的出现,其并不仅仅限于在网络上实现点击和阅读奇迹,更为重要的是,那些深受网友喜爱的文学作品,也不愿意与传统的纸媒出版相隔绝,甚至还出现了非常紧密的现象,而且将触角伸及其他的传播媒介,如电视、电影、漫画和游戏等等,在彼此融合的过程中,形成新的产业链和消费点。

第10篇

[关键词] 数字出版;电子出版;网络出版;二进制代码;出版数字化

[中图分类号] F820 [文献标识码] B

一、数字出版的概念

数字出版产业已经有了较大发展,但是它仍然是一个新概念。“电子出版”“网络出版”是与“数字出版”内涵最接近的概念,其中“电子出版”出现最早、认可度较高。

(一)数字出版的产生

早期的数字化通信形式是摩尔斯电码,它的出现代表信息的数字化。数字出版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951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对利用计算机检索代码做文摘进行的可行性研究,这样的研究导致了“电子出版物的雏形”的出现。1961年,诞生了最早的数字出版物――《化学题录》,以磁带的形式出现。19世纪80年代初个人计算机的出现,人们开始使用软磁盘储存信息,我国第一部正式发行的电子出版物《国共两党关系通史》就是以软磁盘为载体的。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开始普及,由此网络出版逐渐兴盛起来。

20世纪到来,数字出版的形式逐渐多样化,各种技术不断进步,Kindle引领了电子书的市场,微博微信丰富了手机出版,手机APP的迅速发展也给数字出版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数字出版的概念

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的《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数字出版是指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产品的一种新型出版方式,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并且该意见指出目前数字出版产品形态主要包括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彩信、彩铃、手机报纸、手机期刊、手机小说、手机游戏)等,这些形态几乎概括了我们日常所能见到的所有数字出版物,并且其中还包括了电子出版与网络出版。该概念主要从数字出版物的形态方面进行总结定义,强调对数字出版物的划分。

2010年新闻出版总署的数字出版的定义与主流意见相对统一,与许多研究者对于数字出版的内涵界定是基本相符的,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徐丽芳认为“数字出版,就是指从编辑加工、制作生产到发行传播过程中的所有信息都以二进制代码的形式存储于光、磁、电等介质中,必须借助计算机或类似设备来使用和传递信息的出版”[1],该观点倾向于区别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在储存介质上的差异,认为二进制代码是数字出版的核心;谢新洲的观点也是如此,他认为“从编辑、制作到发行,所有信息都以统一的二进制代码的数字化形式存储于光、磁等介质中,信息的处理与传递必须借助计算机或类似设备来进行的一种出版形式”[2]。还有研究者更注重出版过程的数字化,张立认为“数字出版是指用数字化的技术从事的出版活动……广义上说,只要使用二进制这种技术手段对出版的任何环节进行的操作,都是数字出版的一部分。它包括原创作品的数字化、编辑加工的数字化、印刷复制的数字化、发行销售的数字化和阅读消费的数字化”[3]这里不只强调了二进制的储存介质,还强调了数字化的出版流程,所以传统出版里也有数字化的出版过程,数字出版的涵盖面积就包括了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

根据数字出版的产生及不同侧重点的定义,可以发现数字出版的概念是不断变化演进的,随着技术的进步,人们对数字出版的定义也会发生不同。在二进制产生之前,数字信号[4]是通信形式数字化,呈现出来的电报可以看成是数字化的出版物;二进制代码发明后,借助计算机人们将用二进制代码表示的信息记录下来,并将其呈现在磁带、软磁盘等物质载体上供人们使用,此时将信息从计算机转向这些物质载体就是数字出版的过程,此后又出现了不同的载体例如光盘;互联网普及后,大量信息及出版物可以通过网络直接传递给受众,这时数字出版更强调的是二进制代码的技术;在网络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出版的每一个流程几乎都会涉及数字化的操作,作者的稿件以二进制代码形式存在,印刷制版可以电脑直接输出,广义上来讲,这些存在二进制代码操作的出版物都是数字出版的方式。

综上所述,广义上讲现在的出版都是数字出版,数字出版是出版发展到今天的一种新的形式,但是为了方便与传统出版相区别,感受技术给出版带来的方便,我们把一些新兴的出版形式定义为数字出版,其产品为数字出版物。比较常见的新兴的数字出版物的类型有电子书(这里是指电子书阅读器与电子书的结合体)、手机出版物(包括APP、手机游戏、微博、微信等)、按需出版、数字游戏、网络作品、有声读物等。

此外,随着新的出版现象的出现,数字出版的外延还会不断扩大。例如,微信公众号“凯叔讲故事”,在最初只是通过语音及文字免费向读者提供内容,当积累了大量用户以后,该公众号将其内容集结出版,包含纸质的图书及配套的语音光盘,这种形式可以看做按需出版的一种,并且其出版物还有光盘也是数字出版物的一种;随后其在喜马拉雅上线,这是有声读物的一种形式;并且在百度视频等视频网络还可以看到“凯叔讲故事”的相关内容,数字出版已经向着全媒介发展,也可以说一种出版物的全媒介的发展可以看成一种数字出版。

二、数字出版、电子出版、网络出版概念的辨析

(一)电子出版

电子出版的概念也是不断演变的。最初电子出版是指出版生产过程计算机化,但是出版物的产品形式还是纸质载体;后来演变为产品载体的电子化,此时电子出版物的载体是封装型(单机型)的,包括磁盘、光盘、IC卡。随后把计算机网络上的出版划入到电子出版,其电子出版物形式叫做网络型。《大英百科全书》对电子出版的界定就是“计算机网络或磁盘上的出版。指以计算机可读的形式产生文献,并通过计算机网络或者其他载体如CD-ROM等发行”[5]。

(二)网络出版

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出台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界定网络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造或他人创造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共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目前对于网络出版还存在很大争议,有人认为网络出版本质和传统出版一样,只不过变现形式发生了变化,具有人机交互、及时更新、海量存储等特点,不同于网络信息传播;然而谢新洲则认为只要是通过互联网向大众传播信息的过程都可以叫网络出版,他把出版向传播学的领域扩展开来。

随着出版行业的发展,出版物形式多样化,网络上的信息在经过编辑加工处理以后也可以集结出版,网络出版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三)相关概念辨析

如前所述,电子出版、网络出版与数字出版是三个经常被混用的术语,但随着技术更新,一些电子出版的形式被淘汰,例如磁盘、磁带的几乎很少再使用,封装型电子出版物逐渐减少,剩余的网络型电子出版使得电子出版趋同于网络出版;网络出版又是以二进制代码的方式编辑和储存的,这与广义的数字出版概念是相同的。所以在出版行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数字出版物呈现出的主流形态使三者的定义界限变得模糊,并走向趋同,他们之间的区别基本存在于出现时间的不同、出版物形式有所不同等方面,并不能从本质上将他们完全分离开,且数字出版在技术的支持下外延间不断扩大。电子出版和网络出版某些形式的消失也使其剩余部分趋同于数字出版。

三、数字出版的未来发展

行业整体的趋势是细分再走向融合,出版行业也是如此。数字出版需要新型的技术支持,而出版行业大多数都是传统的出版社,即使拥有数字出版的想法和内容也无法追赶IT行业的技术,但是IT行业缺乏最基本的内容产品,这就促成了出版业与其他行业的合作。而行业边界模糊化会导致数字出版范围变大。例如虚拟现实技术常常用来制作电影、广告、游戏等,而现在他可以用在出版物的制作上,《看!恐龙》利用增强现实技术(Augment Reality,简称AR,基于虚拟现实的新技术),将立体动感的虚拟形象实时叠加到真实场景之上,简单说就是让图书变成3D的感觉,并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显示出来,增加阅读效果。本书的研发团队是大连新锐天地传媒有限公司,主要做新媒体技术的软件开发和硬件提供,而出版本书的是海豚出版社,并且他们在图书出版之前还在京东上进行了众筹。一系列的行业合作才造就了一个数字出版物的诞生,可见数字出版未来的发展前途是不可估量的。

数字出版是出版产业在技术进步、读者需求变化和产业融合下形成的新兴次级产业,属于出版产业,但是由于没有形成系统的产业准则以及进入门槛比较低,其他行业的企业竞相发展数字出版,这对出版业造成一定冲击。又加之数字出版拥有综合应用许多不断变化的技术和众多媒体形式的特性,对于缺乏技术研发的出版社有很大难度。所以出版产业要吸收不同行业的不同经验,积极进行行业间的合作,迎接数字出版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参 考 文 献]

[1]徐丽芳.数字出版:概念与形态[J].出版发行研究,2005(6):5-12

第11篇

本质基本释义为本身的形体,本来的形体;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的属性。同义词为实质,反义词为现象、本体、内部、内心、里面、表面等。本质可使人们脱离具体的形象进行创新活动。意识形态(英文:Ideology,也写作“意识型态”)是指一种观念的集合。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具有理解性的想像、一种观看事物的方法(比如世界观),存在于共识与一些哲学趋势中,或者是指由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对所有社会成员提出的。Ideology这个词是德崔希伯爵(CountDestuttdeTracy)在1796年所创造的,被用来界定一种“观念的科学”。拿破仑称帝之际,发现欧陆的哲学家多数对他有所批评,高傲的拿破仑遂以“意识形态家”轻蔑地称呼他们,自后在言语的使用上,“意识形态”偶尔会表现出负面的意涵。在广义的意识形态概念的系谱上,其可追溯至柏拉图《理想国》中的“高贵谎言”(thenoblelie)的思想。由定义上来看,文学的本质与意识形态之间必定存在着一定的不可置否的关联。并且,这一关联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其强大程度,将文学的本质与意识形态紧紧捆绑在一起,二者之间相互的作用力是造成文学对世界影响的重大原因。也是在文学作品当中,二者的交互影响,使得文学作品在道德、哲学、伦理等方面具有更高层次的现实存在意义。

一、文学的本质

文学,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文字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包括戏剧、诗歌、小说、散文等。其中诸子原创文学网站的内容最为全面,包括从儿童文学到诗歌、剧本、学术等一切形式和内容。由此可见,文学的表现形式以及所涵盖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要探究文学的本质,我们首先应该将文学看作一个整体,通过对其历史进程的纵观以及对其涉及范围的横观,加以对文学特质的把握,在全面客观的分析下,得出我们对文学本质的理解。在这样的视野下,我们可以很容易的看到,从文学出现以来,经历了从幼稚到成熟、从单一到多元、从宗教到纯文学的成长,并且在现代快速发展的网络环境下,有了更多更新的表现手法和表达形式。在这样的发展之下,我们可以通过更加清晰地表达,更加透彻地理解,更加顺畅地成长。当然,表现手法和表达形式的多元化也为文学的纯粹净化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文学创作不再圄于过去单一的表达思路,有了更多更好的方式,这样一来,创作者能够更加顺畅地将自己内心所想表达于字里行间,文学创作也就不再是作者在某几个文体之间徘徊,试图向框架妥协,从而极有限地表达。文学在这一方面的成长,能够更好地激发创作者的创作灵感,更好地提升文学作品当中的精神层次,也有了更加成熟的蜕变刺激源。这不仅有利于文学的发展和壮大,从受众上来讲,也能够更加有利地提升人们的思想觉悟层次,让读者接收到更多的信息,从而达到更加透彻的读者与作家之间的共鸣和思想冲击。

二、文学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是一个属于哲学范畴的概念,在它所携带的信息当中,包含了当下社会所存在的普遍价值观、人生观,以及当下大众普遍承认的世界观等多方面的内容,是非常广泛、非常深刻的。意识形态与文学本质一样,由产生开始直至如今,经历了由幼稚到成熟、从单一到多元的成长历程。不同于文学本质的地方时,意识形态并不取决于某一个特定的领域,它是由大多数人的意识集中所形成的观念集合,是整个人类社会对于这个世界上的许多存在所持观点的交集。意识形态的存在,使得人们在思想共鸣这一方面达成了可能,也使得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人类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会随着人的际遇、个人性格等方面的差异而产生巨大的差异的。在当下文学环境当中产生的文学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充分展示了创作者在看待这个世界时所持有的视角,更加有利于人们剖析自己在看待和处理世事的过程当中正确和偏颇的部分。文学的最终目的是利用作者有限的文字表达,引发读者无限的联想和思考,引发读者的自省,进而达到修正读者人生观、引导世界意识形态的目的。由此可见,文学作品当中意识形态的存在肩负着改变世界的重大责任,而这一责任,是通过我们对于文学作品的充分理解和剖析,并且在透彻的解析过后充分的自省才能够完成的。

三、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的关系

(一)相互统一。从上文中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具有一个非常显著的共同点,那就是在其成长过程中,都经历了由幼稚到成熟、由单一到多元的成长历程。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一切事物均是在历史的进程当中不断发展变化着的。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的成长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过程,但其成长的方向是统一的,这一特点,保证了二者能够在同一历史时间轴当中前进,进而达成二者在成长脚步上的相对同步。另一方面,文学本质的发展趋向是随着文学作品的愈加多样化而变得更加的纯粹,相应的,意识形态的发展趋势则是随着人类价值取向的愈加多样化而变得更加的和谐统一。这一方面的统一,注定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在表现形式上趋向于更加的多姿多彩,而在其本真核心上趋向于更加的统一纯粹。文学本质和意识形态在现场和本质之间的同向发展,保证了文学作品当中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的完美统一,让二者形成更见牢不可破的贴合,进而达成二者的相互促进、相互激励。当然,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到的一点是,文学本质和意识形态二者都是与人类的活动密不可分的,二者都必须依赖人类的生产活动存在着,并随着人类活动方式、活动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着。也就是说,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一样,是人类为更加便利地表达和研究世界而创造的虚拟概念,属于物质以外的范畴,无法离开人类活动而单独存在。

(二)相互矛盾。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差异,首要表现在他们各自依赖的载体上。也就是说,文学本质是依赖文字而存在的,而意识形态是依赖人类意识而存在的。二者在载体上的矛盾,决定了二者在交流时,由于文字表达力度和读者理解程度的不同而产生巨大的障碍。这一矛盾可以随着文学本质和意识形态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得到一定的缓解。从更加本真的角度上来看,文学本质始终局限于文学这一范畴,是一个范围较窄的概念,而意识形态则存在于人类意识的各个方面,是更加宽泛和广阔的。这一涵盖范围的矛盾,不仅表现在存在形式的差异上,也表现在接受人群的范围上,即:文学本质以文字作为载体,通过作者的表达和读者的阅读这一链锁行为来完成信息的传递;而意识形态始终存在于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意识当中,对象包括所有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人群,并不局限于特定的人群中间。因此可见,文学本质比起意识形态来说,在范围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另一方面,文学本质的终极目的是要通过文学这一存在形式来警醒世人,是要通过作者的书写和挖掘、读者的参详和领悟,最终达到提高世界精神层次;而意识形态的存在确实没有明显目的的,也就是说,意识形态的存在是无指向性的,它是当下价值观念的集合,并不为着某一特定目标而存在。

(三)和谐发展。无论是从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的统一还是矛盾来看,二者的和谐发展是显而易见的。从以上两点中所阐述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在发展方向、进化趋向、依赖受众等方面达成了高度的统一,而在依赖载体、涵盖范围、终极目的等方面则有着较大的矛盾。但正是这些矛盾与统一特点的存在,通过二者发展中形成的巨大的内在驱动力的作用,使得文学本质能够与意识形态相互促进,共同成长。具体来说就是,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二者在统一点上,能够通过共同的发展步调,进而达成共同成长、相互激励的作用,而在矛盾点上,二者能够通过矛盾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冲击火花寻求到各自的突破点,进而在冲突中寻求全新的统一和成长。矛盾和统一从不同的方面产生作用,共同达到了相互促进共同成长的作用。由此可见,文学意识与意识形态实质上是密不可分的,由于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不仅提高了二者自身的成长与发展,也从对另一方的冲击作用达到了相互的推动和蜕变。从这一方面来看,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是已然达到了和谐发展的相互关系的。

四、结语

在文学的本质保证文学作品的纯净度、而文学作品当中所表现出来的意识形态展现现世价值观的情况之下,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注定是一对相生相克的孪生体。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的矛盾与统一,保证了二者的和谐发展,并通过在文字背后所构建的理想世界来完成。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在这样的一个国度当中,文学的本质与意识形态有着极其剧烈的冲击,通过这一冲击所产生的火花,即是孕育出文学在表现形式、书写视角、讲述起点等各方面的全新手法的原初动力。由此可见,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对于文学的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推动作用。

第12篇

转变,在很多时候与其说是机缘巧合,不如说是一个人身上积蓄着一种天份和能量,决定你去往最恰适的位置。你有时甚至兀自不清楚,这种天份的所得或者从他处的经验带入另一种工作形态会滋生出如何的惊喜来。即使是最微小的,势必会与众不同。张国辰说,当初离开纸媒,是因为“感觉报纸的吸引力不大,因为创意性的东西太少”,继而转入出版圈寻求创意的可能。创意,似乎便成为张国辰一直在出版工作中追索的特质。

张国辰说,“从纸质图书来说,出版业未来一个很大的提高的方面,是把书的新潮方面的东西做出来。目前市场上的书,整体的感觉已经形成一个套路,并不能说这个套路有问题,但其实还有另外的可能等着你探索。”所以,《当你途经我的盛放》、《都别废话》、《花乱开》、《鸳鸯谱》、《江南》、《那些有伤的年轻人》等等这些经由张国辰策划编辑的图书作品,虽然主题和形式各异,甚至略显纷杂,但始终坚持着一个共通的本质,即以各种表现形式充分呈现出文本和作者的特性,这是张国辰始终坚持的。

以创意转化文本

张国辰自2009年到华文天下图书公司,现担任华文天下旗下星河出版中心的总监。自入行至今,关注的始终是华文原创主题图书。无论大陆抑或台湾,原创文学的出版境况并不乐观。大陆原创出版,近五年最热潮的,大概是去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所带来的出版契机吧。而星河的定位又并非这样的重磅型大作家,而是挖掘、培养新一代年轻作者。真正的好作者不易寻,出版方之间的竞争尤为激烈。“现在出版的难做,不能简单地归结到彼此的不信任,而是隔阂。为什么那么多年,大家讨论的所谓出版经纪人模式迟迟没法实行,因为一本畅销书或一个著名作者高价一出便挖走了。星河面临的也是这个问题。所以,如何在激烈竞争中把选题拿到?除了常规的版税条件之外,我更多的工作是跟对方沟通对他的作品出版的想法和规划,用创意来吸引人。”譬如去年出版的老树画画的《花乱开》便是如此。

“老树画画”是微博的热门ID,博主在微博上隔几日一些水墨小画,并给每一幅画附上小诗。画中人物,一袭长衫,立于山水间,是极好的意境。有时,飞机之类的现代元素也会入画。不求技艺的传统,反而表达得自由。“老树画画”其实是一位大学教授,“老树”是学生起的绰号,本名叫刘树勇。“刘树勇”这个名号在大陆摄影界如雷贯耳,算得上当代摄影评论圈的前辈。上世纪80年代前后拜师学画,中途放弃直至2005年又重新动笔,倒是多了些自由和诚恳,颇有丰子恺作品的气息。后来在微博上随画附上的诗文也是有绝对的风味,“昨夜无事窗前坐,一枚流星落尘埃。人生此来为何事,无非担水与砍柴”,“昨夜饮酒过度,沉醉不知归路,误入枫林深处。呕吐,呕吐,惊起鸳鸯无数”之类,逗趣且耐人寻味。据说老树早年师从叶嘉莹教授研习诗文,难怪。微博的热门,自然引来出版商的关注,不过老树并没有出版的计划,或者从某种角度上说,当时还没有一个出版商提出切中老树心怀的出版方案。张国辰与老树经过几次沟通后,便决定以锁线装帧的形式将现代感和传统方式做结合,这对于老树的“文人画”是最恰当的表现。当老树看到张国辰打印的设计图稿,才应了《花乱开》的出版。

类似的,还有青简的摄影集《江南》,也是张国辰透过网络找寻到的选题。老树和青简在微博上集聚的人气当然为后来这些书的热销预热了市场,但最关键的那一步,是书稿未成行时所欠缺的部分――“怎么把作品创意转化成出版的理念,这是你需要给它们的。它们本身很有特点,经过你的策划、包装,包括后期的营销推动这样的长期经营,形成了整体的向心力。”这是张国辰视为出版最核心的部分,他的用心便在此处。《小蓝本》、《远远的村庄》等等作品,像是一位服装设计师对老顾客的量身订做,又多了份年轻人的热情和新意。当然对于一本书,张国辰所考虑的要更多更细,书名的选定、纸张的选用、内文版心的设计、营销定位等等环节,每个地方都倾注了心力。

新鲜感来自于陌生处

诚然,这些书之所以能以这样灵动丰富的形式呈现,与星河的定位也不无关系。星河所合作的作家,如庄雅婷、东东枪、扎西拉姆・多多等,都是青年作家,思路相对活跃,而且他们恰又多不是纯粹的写作者,他们或是媒体人,或是艺文界的活跃分子,其跨界和专业延展性,大概也是与张国辰在出版中的这种实验性、创新性相契合的。

与张国辰合作多次的作者庄雅婷,便是媒体出身的作家。“她每次对书名的定位取法、封面设计以及后期的营销创意,都能给编辑带来很大的启发。而且通过上市的反应,都证明是非常有效果的,都是加分项。包括最近刚刚上市便引发话题而热卖的《我们如何走到这一步》,书名就讨论了整整好几周的时间。我觉得她以一个传媒人的眼光准确地把握了作品的针对群体,并且有效地采取了一整套的方法来进行推广。”张国辰说,这样的交流和合作对于他来说是有益的。相反,他也会遇见一些比较执拗的作者,“有些作者对自己的文本非常自信,听不进去编辑的合理建议,出版之后的效果就差了一半。”所以,对于张国辰来说,如何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一个适中的立场,平衡编辑和作者的关系便非常之重要。“我尽量会和每一个作者沟通,如果作者有好的建议,我立马觉得要听人家的;如果他的方向和你的方向有区别,要尽量说服作者。包括在后期包装环节,作者这一方或多或少要给编辑一方自由度和信任,这样平衡起来出版的作品往往会更佳。”

一个有灵感的作者,一个创意的编辑,自然会在彼此信任的状态下碰撞出花火来,不但出版过程事半功倍,而且流露出不同于同类图书的特质。有时,张国辰为了追求这一层面的惊喜,会更倾向于同非传统的书籍装帧设计师合作。

3月上市的地下天鹅绒和东东枪的合集《鸳鸯谱》的最终设计是请了某广告公司的设计师做的设计,与最初的设计不同。“第一稿设计方案,我和作者有过分歧,因为第一稿设计感足,但是缺乏温暖和文艺范儿,所以我听取了东东枪的意见,由他找到另一个平面设计师进行二次包装,结果确实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感觉。”张国辰说,这次沟通促成了他对图书包装方面的进一步思考,“非传统意义上的书装设计师往往带来更为新奇的创意和灵感,这样的互助成长对一个编辑来讲是非常有学习价值的。”其实,这样的思路,在张国辰自身的编辑过程中是早就便有的探索和印证。比如对于传统意义上属于“冷门”题材的产品的关切,就像做《花乱开》时对现代感和传统装帧方式的结合;或者从广告设计、电影海报、创意笔记本等方向汲取细节的灵感,积累图书包装的想法。“我觉得对于自身要求比较高的编辑确实应该跨界关注,不要总拘泥于图书自身的小圈子里,新鲜感来自于陌生处。”从跨界的角度上看,无论是与作者合作,或者在书籍呈现方式方面的尝试,都将作品带往了自由的空间。出版,对张国辰来说,是不给自己设限。“现在的出版,你是引领,而不是跟风。跟风或许是求稳了,但是对编辑自身来讲,创新的意义是不大的。”而创新透过书籍映照给读者的,是满满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