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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

时间:2023-06-08 1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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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

第1篇

1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分析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供应链需要承担较高的风险,这主要是因为该业务针对的对象主要是核心企业,所以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至关重要。供应链节点企业实施的融资是商业银行承担的主要风险,在这一环节中,容易发生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不相符的情况,甚至收不回的情况。供应链金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为上下游企业以及核心企业进行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以及风险控制。其中风险识别是指对于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管理人员根据专业知识以及能力,合理的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归类风险性质,并通过分析,找出出现风险的原因;风险评价是指对风险带来的为好进行判断,分析商业银行是否能够承受;风险控制是指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对风险加以控制。

2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问题

2.1业务风险问题分析

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再加上在发展过程中受一些因素的不利影响,无法充分保证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安全,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问题,造成风险问题主要是目前我国还缺乏完善有关的动产担保法律法规,而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的重要担保物的信贷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存款,另一种为应收账款,这样就无法为商业银行项目开展的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其次金融业务未得到信息技术有效支持,这主要是因为在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信息技术能够加强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实际上信息电子技术投入不足,这样在融资过程中,对于额外割裂成本,就出现较大的情况,进而对供应链的资金信息流的有效对接产生不利影响。

再次金融监管结构理念需要积极的创新,对于银行业务创新,监督部门的金融监管结构理念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需要加强对金融监管结构的理念的创新。但是在实际我国金融监管结构理念创新性还有待加强,否则若不能加强金融监管,就会引发供应链金融监管出现风险。

2.2风险识别分析

风险识别对规避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产生的风险至关重要,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风险识别。首先法律风险识别,法律规范不完善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的诸多风险。其次操作风险识别,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造成授信调查、融资审批等流程出现问题,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风险。除此以外,还存在两种危风险识别,一种为信用风险识别,另一种为市场风险识别。

3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策略实施

3.1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目前我国还缺乏完善的法律体制,同时由于我国一些中小企业信用状况较差,对此应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信用体制以及法律体制,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中,对中小企业的一些不良的操作行为进行限制,对于一些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用法律来制裁,以此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重要的保障,避免出现发生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不相符的,甚至收不回的情况。通过这一措施,能够加强中小企业的信用情况,同时优化了企业发展情况,这样能够有效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能够有效降低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风险。

3.2加强供应链的完善和发展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发展的还不够成熟,所以仍然存在许多的风险问题,想要更好的应对风险,就要从供应链本身入手,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建立系统分析与管理。供应链包括许多的子系统,而各子系统之间存在密切关系,所以通过系统分析与管理思想的建立,严格控制供应链子系统,使其处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要加强内部控制。商业银行供应链缺乏较强的控制力,所以应通过内部控制,对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严格的控制,一旦发生违规违纪的行为,应严格进行处理。

3.3加强信息技术的介入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商业银行还应加大信息技术的投入,应积极的建立网贷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能力以及效率,同时通过信息技术,还能够严格控制商业银行金融业务的交易成本,减少供应?金融带来的成本风险。同时信息技术还能够加强对新客户群的开发,不需要只依赖于人员业务进行拓展,这样对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4建立健全供应链金融的准入体系

为了降低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的风险问题,还应建立健全供应链金融的准入体系,在审核过程中,首先应企业是否满足商业银行金融准入要求,其次还应对核心企业进行重要审核,一方面审核核心企业的经营实力以及信用,另一方面要审核上下游客户的管理能力等等,这样就规范了市场的环境,大大降低了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带来的风险。

第2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抵押,物流企业,风险防范

一、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特征

供应链金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企业进行融资过程当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很多风险因素都影响着供应链金融的正常运作,了解并识别这些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对商业银行来说非常重要。

1.自然环境风险

主要表现在地震、火灾、意外的战争以及其他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等,这些损失影响到供应链的某个节点企业,就可能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稳定,使供应链中企业资金运动受阻或中断,生产经营过程遭受损失,既定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无法实现,进而使商业银行蒙受巨大损失。

2.政策风险

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对供应链的资金筹集、投资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使供应链的经营风险增加。例如,当产业结构调整时,国家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一些产业进行鼓励,为企业投资指明方向;或者对一些产业进行限制,使供应链企业原有的投资面临着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使企业无法按原定计划销售产品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还款风险,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预测失误;二是出现新的替代品,从而导致企业销售计划落空,资金链条断裂。

4.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信用缺失是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营销中的主要难题。主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技术力量薄弱、资产规模小、缺乏对自身信用的管理和资信不足等问题;信用缺失成为制约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发展信贷业务的重要“瓶颈”之一。

5.法律风险

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项业务创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业务模式多样,相对于传统业务其标准化程度较低。在信用捆绑、货物监管、资产处置、交易文本的确定等诸多方面涉及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现有法律很难完全覆盖,这也会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法律风险,法律环境的变化将诱发供应链经营风险,从而危及商业银行。

6.企业文化差异的风险

供应链一般由众多企业构成,这些不同的企业在经营理念、企业制度、员工职业素养和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导致对相同问题的不同看法,并采取不一致的工作方法,从而可能造成供应链的混乱。

7.信息传递风险

由于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经营和管理的经济实体,供应链实质上是一种未签订协议的、松散的企业联盟,当供应链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时,供应链上发生错误信息的机会也随之增多。信息传递延迟将导致上下游企业之间沟通不充分,对产品的生产以及客户的需求在理解上出现分歧,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要。这种情况将可能给商业银行传递一种不正确或有偏差的信息,影响商业银行的判断,从而带来风险。

8.行为风险

即不管用意多么良好,供应链金融在办理过程中会因为无意中犯错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较危险和较难于注意到的是商业银行员工出于好心而犯的错误。行为风险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时管理人员所面临的核心管理问题。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两大难点

难点之一:操作风险。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通过物流和资金流的封闭控制,可将借款人自身信用状况与信贷资金安全进行有效隔离,但会显著增加银行风险管理链条,诸多风险控制细节使其操作复杂性远高于传统授信业务。根据调查导致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的原因可大致归纳成人为、流程和外部事件三大因素。

1.人为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的棕榈油存货质押,在某行开立数百万美元国际信用证,银行委托某物流仓储企业对质物实施现场监管,但银行在一次实地巡库中发现,监管方在未接到银行放货指令的情况下,违规将质物全部出库,使银行债权悬空,形成资金损失;某石化企业集团以燃料油、组分油等能源产品质押,累计在某行开立1亿多元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银行不得不将质物进行拍卖,但在拍卖前的资产评估中意外发现质物已被企业故意注水,价值大幅下降,难以覆盖全部授信敞口。上述两起风险事件均是由于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现场监管人员渎职或与借款人联手欺诈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银行对物流仓储机构准入审查不严、巡核库工作流于形式也是导致风险的重要原因。

2.流程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行在对某汽车经销商不良贷款追索中发现,根据本行质物库存台帐,其为企业开立的5张银行承兑汇票,汽车制造厂商尚未履行发货义务,遂发函要求汽车制造厂商承担退款责任,但该厂商表示,银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项下车辆大部分已被该汽车经销商提取,根本不存在退款问题。由于银行与厂商签订的三方协议存在重大缺陷,对如何认定厂商完整履行发货责任没有任何明确约定,给银行债务追偿带来很大难度。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中,必须杜绝各类合同、协议和操作流程设计中的明显漏洞,并应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办理业务,否则会给内外部欺诈留下可乘之机。

3.外部事件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行为某汽车经销商发放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企业自有的100余辆库存车辆进行质押。某日,该行突然接到合作仓储监管方的报告,该汽车经销商的社会债权人将该行大部分质物哄抢一空,银行虽立刻派人到现场处置,但仅控制车辆5辆,其余质物去向不明。外部突发事件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需特别关注的风险,银行应确保监管仓库和场地的安全设施到位,还应购买足额商业保险防范质物因如火灾、盗抢等外部事件造成的损失。

难点之二:法律风险。2007年《物权法》对动产担保做出诸多制度安排,如明确动产抵押效力、明确动产抵押登记原则、引入动产浮动抵押以及丰富权利质押内容等,对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重大意义,但受困于一些法律“瓶颈”,银行在业务操作中依然面临较大法律风险,限制了该业务的快速发展。

1.动产浮动抵质押制度亟待完善

首先,动产“特定化”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中是一个重大难题,用作浮动抵质押的动产大多属于种类物,如原油、钢材、有色金属、棉花、粮食等大宗货物,同类货物彼此间具有完全可替代性,银行在进行浮动抵质押操作中,无须编制抵质押物详细清单,仅以重量、体积等对抵押物进行形式控制,在进行债权追索时,如何对质物与非质物进行严格区分,只能视银行监管严密程度而定。其次,目前各地还未广泛办理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工作。如果银行无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一旦借款人将已抵押的动产再次与善意第三人进行交易,银行将无法行使对抵押物的优先权。另外,在已办理登记的工商部门也不接受银行进行的查询,债权人无法了解抵押物权属状况,也无从了解自己是否享有优先权,可能产生重复抵押风险。

2.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物权法》已明确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法律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仍存在一定缺陷,管理机构对登记内容撰写没有规范性要求,不“确切”的登记内容将造成债权银行无法顺利确权,存在重复登记可能性,进而影响担保效力。另外,在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中还存在诸如应收账款债权的实现途径、质权生效条件、登记优先顺位关系等一些有待法律解释及明确的方面。

三、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内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职能没有得到重视和明确

由于国家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支持,集团资金的专业化配置管理缺乏相应专业人才的打理,很多企业甚至搞不清资金管理部门和投资部门的区别,以至于资金的风险性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对于很多集团性金融方案没有相关的市场敏感或合理化管理制度,给集团性企业带来很多资金链上的危险。国内曾经倒下的几个大公司多多少少与资金管理粗放化有关。

2.信用环境复杂

国际上贸易还有国际信用证,国内的贸易反倒不能使用国内信用证,国内贸易很多的使用票据结算,曾经的票据满天飞使得人民银行一度对此措施严厉。但现在国内信用证的管理规范是97年公布的,10年没有过更新,各个银行间的人民币信用证缺乏可实行的模式通开通兑。

3.物流环境的复杂和混乱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发展水平还普遍落后。首先,由于生产性企业自营物流以及联合物流的情况长期居于主体地位,致使物流企业的规模一般偏小,技术落后,自动化、信息化、系统化程度低,运输和仓储的规范缺乏标准,流通中的物权很难得到相应保证,于是银行很难做到对流程进行控制,使得风险管理无法得到无缝连接,等等。

在实际操作中,国内的银行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10%-20%,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支持来开发业务。但现实的问题是,如果这家大企业用10家银行,每家银行都对他们进行类似授信支持的话,无形间这个核心企业的信用被扩大了100%-200%,企业是否能够应付如此巨大的信用增长?银行又如何监管如此巨大的增长风险?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的中国如何对海量的贸易单据进行审查和真实性评判?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交织在一起如何防范如何规避?因此,关键问题是要建立健全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制并完善交易环节的金融工具标准化制定工作。

四、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风险防范

虽然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特殊领域,但其框架应当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框架保持兼容,并适应商业银行整体风险管理的要求。

1.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必须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相兼容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资本、人力资源、风险管理能力和其他各种资源允许的范围内,在银行自身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稳妥地管理已经承担的风险,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得到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的最大化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必须与上述目标和原则相兼容,同时应着重评估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对供应链金融与其他业务的投入的边际收益(经风险调整后)进行对比,以决定是否推行该项业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推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所谓“投入”应考虑公共平台的建设投入在具体业务中的分摊;二是由于供应链金融中不同产品的风险管理成本特征差别很大,应在推出具体产品之前,预先评估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风险管理收益之间的对比关系。

2.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应满足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全面风险管理”有两方面的含义:首先,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应在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范畴内,与其他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依据各类业务的相关性,对全部资产组合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其次,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应对供应链融资中面临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不同类型的风险通盘考虑,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所有的风险状况及反馈结果都应有相应部门负责和管理;对所有风险管理的政策及规定都应提出准确和标准的文件;所有的风险应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法进行测算。风险管理部门应独立于业务体系,并适应业务体系的结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业务体系的各个层次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和评审体系,实现垂直的风险管理。

3.商业银行要审慎选择合作对象

商业银行要先选择生产经营稳定、与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产业链群,比如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产业链,在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同时商业银行也要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协助核心企业评估供应链成员企业,对各潜在供应链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对已存在的不合规成员要及时予以淘汰,保证企业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的和谐发展。商业银行要大力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包括供应链本身的风险,以及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各自的风险。同时要密切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运行情况,不仅要分析外部经济环境的状况,更要了解和知悉内部供应链的薄弱点,建立一套评价体系,使得商业银行能够及时有效的获取供应链信息,确保供应链良好有效的运行,还要对核心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获得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进行跟踪评价,实施信用管理。

4.商业银行与物流企业应信息共享

现代的信誉联盟理论为破解企业合作中的风险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信誉联盟是指上下游企业之间信誉连接体系,其核心是厂商信誉的共建和共享。信誉联盟主要包括:①以厂商的价值链和供应链为基础,建立相对稳定的关联企业体系;②关联企业内部的非市场化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通过信息共享消除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③通过显性契约(合同)和隐形契约(信誉联盟和企业文化)建立大、中小企业之间的激励相容机制和信誉联盟。信誉联盟理论要求金融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改变以往常规融资业务审查方式,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不同:一是由企业整体额度风险控制转化为单笔授信和贸易短流程的风险判断和控制;二是将贷前风险控制延伸到融资风险操作环节及单据的控制和判断;三是主体准入为基础的风险控制理念转变为基于流程控制或在把握主体的同时控制资金流、物流的风险控制理念。

5.加强对客户资信质押货物的监管

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都应有针对性地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杜绝因内部管理漏洞和不规范而产生的风险。具体地说,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内部操作管理规范,防范运营操作风险;物流企业要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和仓管信息化水平,并制订完善的办理质物入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加强对质物的监管能力。商业银行要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因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加之该业务开展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也没有行业性指导文件可以依据,因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各方主体应尽可能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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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曾文琦.林荣清.汪云华等,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应对机制[J].科技与产业,2009(12).

第3篇

关键词:保兑仓供应链金融银行利率

一、供应链金融的定义

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基于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条,通过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有效监控,实现资金流和物流封闭运行,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灵活提供流贷、信用证、保理等金融产品,并以贸易自偿性资金回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金融服务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分类

供应链金融包括三种业务模式:存货类产品、预付类产品和应收类产品。其中,存货类产品有动产质押、仓单质押;预付类产品有先票/款后货、保兑仓、未来货权质押;应收类产品有应收账款融资、保理。

三、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意义

1、对银行的意义

1)供应链金融业务开拓了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银行传统业务的利润所在是利差,利差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当中央银行收紧信贷,主导整体经济脱离通胀时,虽然贷款利息会相应上升,但存款业务成本也会增大,同时信贷的收紧使银行的放贷条件受到重大影响,尤其是一些大额长期的贷款受到限制,波及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而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业务形式,不仅会稳定信贷业务的利润,整个供应链金融服务链还可以带来一些中间业务收入。供应链金融作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主要由以下几点决定:

第一,供应链金融为银行带来低成本存款。当银行融资牵涉到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时,无论是应收账款保理还是租赁保理,都要求核心企业把收款账户开在提供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偿还现金,则核心企业在银行的账户收到现金,直接增加存款,如果买方用票据进行支付,那么核心企业取得汇票后最常见的办法是向银行申请贴现,同样会增加核心企业账户的现金流入。如果商业银行对买方企业营销到位,那么买方也会在银行开立自己的收款账户,这对银行来讲又是一笔低成本的存款。

第二,供应链融资的周期短、频率高、手续费收入多。中小企业在供应链融资中对银行放款的要求一般是速度快、次数多、额度小,基本都会涉及商业汇票。而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而言,手续费是以金额为基础按次数收取的。那么在承兑金额固定的情况下,开票次数越多对银行越有利。中小企业对供应链融资的需求恰好满足了次数多周期短的条件,相对而言就会带来更多的手续费收入。

第三,供应链金融的完善给银行带来多元化收入。供应链金融不仅仅限制在提供供应链信贷业务,而是构建的整个服务链。因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是银行为企业量身打造的服务,银行就可以深入的对企业开展财务咨询等服务,收取相关费用。同时供应链金融中涉及到动产的业务会使银行和仓储企业或保险公司产生合作关系,仓储企业和保险公司由银行指定,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那么仓储企业和保险公司可以将利润分与银行。

2)供应链金融业务能有效的巩固银企关系、强化交叉销售

核心企业资信良好,作为银行的既定客户,大部分供应链金融营销都是从核心企业开始的。供应链金融使得与核心企业有交易关系的企业成为营销对象,并且更容易取得成功。这种借助客户关系管理来发现客户的更深层次需求,进一步通过满足客户对不同业务的需求来吸引更多客户的营销方式被称为交叉销售。银行在业务开展中逐步了解核心企业的融资需求,掌握不同客户的供应链模式、参与对象、结算方式等具体特点,为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资金管理方案。同时,以核心企业为筹码,银行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营销,多数企业也会因为融资、资金往来的便利而选择这家银行开设账户,这就达到了交叉销售的目的。

3)供应链金融业务能降低银行的风险

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使银行降低信用风险。开展信贷业务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就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造成不良资产出现的原因,大量堆积的信用风险甚至会造成流动性不足进而使银行破产,而对企业信用的考察一直是银行信贷管理中重要的一步。在供应链金融业务过程中,因为交易是真实存在并且被银行所了解的,那么这种信贷业务是具有自偿性和可控性的,其信用风险就会相对减小。同时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解决票据业务领域中的真实贸易背景问题。众所周知,商业票据的兑付是不需要提供交易背景的,即票据的无因性,复杂的背书过程使得考察票据的贸易背景也成为耗时又无果的过程,这使得银行在票据业务中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供应链金融业务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银行熟悉整条供应链上的企业并掌控它们的资金,了解其中的贸易背景,在这种情况下,各种银行票据业务的风险都会被缩小化。

2、对核心企业的意义

从表面上来看,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银行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了融资的方便,貌似对核心企业没有什么直接作用。但正是这种为其相关企业提供的服务间接地提升了核心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使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地位更加稳固。

原材料的供应决定着核心企业的成本和生产效率,而核心企业为了压缩成本,往往倚仗其规模优势对中小供应商进行利润压榨,具体表现如账款延期支付等。这种供应商弱势的情况不能长期持续,否则一旦供应商出现资金危机而撤出,整条供应链就会断裂。供应链金融业务在不增加核心企业财务成本的前提下解决了供应商资金问题,一方面核心企业可以延期支付货款,另一方面供应商又可以拿到资金有保障的进行生产,这解决了核心企业与其供应商的矛盾,使核心企业能以比竞争对手更高效的速度来组织生产。

经销商决定着核心企业的产品销售,如果销售渠道不通畅,核心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就不具有竞争力。所以银行给核心企业的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可以帮助核心企业优化销售渠道,吸引更多的经销商,稳固他们之间的关系。以一些大型的手机生产厂商为例,比如诺基亚,如果诺基亚希望扩大它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就需要更多的大型分销商,并且期望这些分销商能提供充足的资金来购入诺基亚手机进行销售。但是对于分销商而言,自身资本很少,不可能一下掏出足够资金交给诺基亚,诺基亚又不愿意将账期延长,这就造成了一个货款资金瓶颈。银行的介入解决了这个问题,银行向分销商融资用于手机采购,这样诺基亚也及时回笼了货款。这是核心企业扩大其销售,减少其财务费用的典型例子。

3、对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的意义

供应链金融业务对核心企业的上下游最大的作用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规模上处于弱势的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一直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而且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资金一般都表现在原材料、库存等动产方面,没有大量固定资产用作抵押,其信用又不足以让银行放出纯信用贷款,如果用核心企业作为担保又免不了担保费用,当然一般情况下核心企业也不愿意配合。所以基于上下游与核心企业的交易实质,银行愿意为与核心企业交易关系持久密切的中小企业提供以动产为保障的贷款,这对核心企业的上下游来说是绝对利好,既降低了融资成本,又提升了融资额度,改善财务状况使得企业经营规模得以扩大。

四、保兑仓模式的融资运作

保兑仓(即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是一种典型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保兑仓模式中,供应链上游厂商是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交易中占有优势地位;下游购买商是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处于弱势,它们的资产实力和信用等级都较低,融资能力弱。金融机构基于供应链贸易借助核心供应商的信用向下游购买商提供融资服务。保兑仓模式通常被中小生产制造企业用于向大型原料供应商订货、以及核心制造企业扩大经销商销售规模中。此处,我们考虑一个由金融机构、供应商和经销商(融资企业)构成的简单供应链的单周期模型。重点考虑可定量化的需求波动风险和违约风险,探讨银行的融资利率决策。

1、模型假设和描述

模型假设

1)经销商按需求订货,不保留库存;

2)回购风险完全由供应商承担,回购产品对供应商单位残值小于供应商提供的批发价格,销售数量低于期初协议订购数量一定程度时,供应商将拒绝回购;

3)因回购风险完全由供应商承担,银行考虑的主要信用风险为供应商的违约;

4)质物有流动性风险并事先己知,即发生违约的条件下,金融机构将质物变现获得的收益小于质物的市场价值;

5)只考虑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不考虑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

6)金融机构是追求风险中性的投资者。

2、变量描述

L0――期初融资量;

L1――金融机构期末收益;

B――融资企业自有资金

r――融资利率

p――经销商的零售价格,是一个外生变量,由市场决定;

c――供应商单位生产成本;

gr――经销商缺货而导致的商誉单位惩罚成本;

gs――由于经销商缺货而导致的供应商商誉单位惩罚成本;

w――供应商提供的批发价格;

v――回购产品的单位残值(v<w);

Q――经销商的订购数量;

D――经销商面临的随机需求.

设D的分布函数为F(・),密度函数f(・),满足条件:F是可微的和严格增加的且F(0)=0.令F=1-F(x)且u=E(D)即期望需求。

L(D)――期末期望产品剩余数量,L(D)= E(Q-D)+=Q-S(Q)

I(D)――期末期望缺货数量,I(D)= E(D-Q)+=u-S(Q)

3、考虑回购违约风险的供应链收益

金融机构向融资企业提供贷款进行贷款利率决策时,需要考虑供应商的回购能力,即供应商的违约风险。

设Z为金融机构面临违约风险的市场需求临界点,当市场需求D>Z时,表示金融机构可以获得期望收益;相反,当D≤Z时,供应商将违约,拒绝回购剩余产品,金融机构将面临供应商违约带来的损失。

表示金融机构的期望利润,可表示为:

上式中,供应商不违约情况下金融机构的收益为L0・r;P{D≤Z}; 表示金融机构面临供应商违约的概率,即期望销售量小于订货量Q时,期望产品剩余数量E(Q-D)+的损失由金融机构承担,产品的处理残值为v.则银行损失为(w-v)・E(Q-D)+。

表示供应商期望利润,供应商期望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缺货机会成本-(回购成本-回购收入)。当Z<D<Q时,供应商对剩余产品进行回购;当D≤Z≤Q时,供应商拒绝对剩余产品进行回购。

上式表示,当订货量Q不能满足期望需求E(D)时的缺货量为E(D-Q)+,产生单位缺货损失gs;当订货量Q大于期望需求时的库存量为E(Q-D)+,在P{D>Z}的概率下处理存货的单位损失为(w-v)。在P{D≤Z}的概率下损失为0,即此部分损失由银行承担。

金融供应链的整体利润不依赖于金融机构利率r和批发价格w,而只依赖于订购量Q。这说明融资企业的订购量Q决定总供应链的利润,而银行利率r和供应商的批发价格w决定总供应链的利润在银行、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的分配。

4、考虑违约风险的银行融资利率模型

保兑仓模式下,供应商承诺回购,银行的信用风险控制重点主要是针对核心供应厂商,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供应商违约的情况。假定金融机构是追求风险中性的投资者,其对不同投资项目的风险识别是无差异的。基于竞争性信贷市场这一重要假设,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将满足:期末期望收益与资本市场的平均投资回报相等。

上式的含义是:左边是银行放贷的期望利润,具体参见(1)式,右边是同样的贷款在市场上得到的无风险回报率,两者相等,从中即可求出r,由此可知r是rf,w,Q的函数。

考虑供应商的违约情况。假定合约期末,当经销商订货量严重不足,低于购销协议数量一定程度时,供应商将选择违约。φ为设定百分比,供应商拒绝回购剩余产品,银行将承担对未能销售货物处置带来的损失。

(6)

其中L 0=wQ-B,

显然,r随rf增加而增加,随L0增加而减小。

φ表示保兑仓模式下供应商回购违约概率,反映企业信用。

第4篇

摘 要:金融是经济的剂,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业这样一个高成本、高风险的行业更需要现代金融创新的支持。为了探寻供应链金融对农业的支持情况,本文定义了农业供应链金融,通过对崇义县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现状的调查,分析了其存在问题及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最后得出了促进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农业 供应链金融 运行机制

众所周知,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然而由于农业具有弱质性和高风险性,以及农企大多为小微企业的缘故,农业发展中金融资源短缺的现象严重,广大的农户和农企融资困难。本文通过对崇义县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运行机制的研究,了解供应链金融对崇义县农业的支持情况,分析崇义县供应链金融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的服务,在真实的特定产品交易背景下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为依据,以企业间的交易行为所能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的现金流为还款资金,采用相关的动产保护措施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融资[1]。

而农业供应链金融指的是通过把农业和优势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企业或个人与其上下游中小企业、农户或消费者利益进行捆绑,结合担保和第三方物流的监督,科学合理设计金融产品,来满足农业供应链上各环节融资需求,推进农业供应链整体协调运转的系统性解决方案[2]。和传统农村授信业务的单对单和点对点模式相比,农业供应链金融从全局出发,以当地优势农业或特色农产品为依托,以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为中心,联接上下游中小农企和农户,提供支持整个农业供应链的融资方案。这不仅能解决中小农企和农户的融资难题,同时能提高农业供应链的效率和竞争力。

二、崇义县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1、崇义县农户联保和中小企业联保的发展现状

为解决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由此无形中增加了贷款成本的问题,我国在1994年引入孟加拉联保贷款的模式[3]。该类贷款目前在我国发行多年,大多数商业银行都会从事此类业务。崇义县从事农村金融机构的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崇义县支行、邮政储蓄银行崇义县支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崇义县分社、赣州农商银行等。开展农户联保、中小企业联保的情况(见表1),在崇义县,开展农户联保业务很普遍,但中小企业联保业务的开展很少。农信社最先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并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如表2):

2、农村合作社主导的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

崇义县农业合作社主导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仅有赣州农商银行开展(如表3),其余多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向有往来的农业组织提供贷款,不属于农业合作社主导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

总体而言,崇义县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是:以农户联保和中小企业联保为主,农业合作社主导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为辅的一个局面。

三、崇义县农业供应链金融存在的症结

1、金融机构缺乏提供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动力

目前在崇义县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崇义县分社、邮政储蓄银行崇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崇义县支行和其他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如赣州银行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相关业务,而大多实力雄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鲜有耳闻。即使是已经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多年的一些金融机构,如农业银行,因为成本和风险的原因也表达出想退出相关业务的想法,金融机构缺乏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动力。

2、农户和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支持额度不够

目前崇义县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多于开展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金融机构,但是贷款额度小,相对成本而言并不划算。而且崇义县目前正在加快农业产业化的建设步伐,需要更大数量的资金支持,但是农户贷款和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支持额度不够,很难对崇义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更大的支持作用。

3、农村合作社主导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面较窄

崇义县的农村合作组织提供支持的金融服务较少,而且农村合作组织提供的金融服务的对象也多为有往来业务的客户,通过农村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服务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较少,相关金融产品缺乏,资金量更是十分有限,制度尚不完善。

四、农业供应链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1、崇义县金融机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落后

目前,崇义县的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不够,创新能力弱,经营理念也落后于其它地区。这些都具体体现在以下两点中:

(1)不能准确评估中小企业物权担保风险

供应链金融十分重视债项评价,对存货和应收账款等广义的动产担保物权尤为重视。这些担保资产的专用性强,需要金融机构准确评估其价值,达到降低潜在的金融风险的目的[4]。而目前,崇义县的金融机构除了不动产的估价外,还做不到准确的评估中小企业物权担保风险。因此造成授信过程中“一刀切”的局面,限制了农业供应链的作用与发展。

(2)片面规避农户的信用风险

崇义县的金融机构,如农业银行对农户贷款等业务的管理不善,不能正确评估农户的信用风险,并通过产品创新来弱化有机农业的风险指标。是在国家政策的干预下才开展此类业务,看不到农业发展的良好前景,未曾主动去开展此类业务,甚至打算取消这类业务的开展,经营理念落后,片面的规避农户信用风险。

2、崇义县农业供应链金融缺乏真正意义上的核心企业

农业供应链融资实质上是依赖核心企业的信用,将核心企业的信用转化为上下游成员的融资能力,帮助供应链中各成员的解决融资问题。所以核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规模实力对农业供应链融资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崇义县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虽多,如新视野公司,齐云山集团等等,但经营状况和实力一般,实际上起不到我们所预期的核心企业应该起到的作用。目前崇义县农业的核心企业本身都更多的依赖于企业内部的生产管理,带动不了供应链中的中小农企。而且,由于这些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体制不健全等问题突出,崇义县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有关金融机构出于对龙头企业经营状况的担心,在提供农业产业链融资上多持保守态度。

3、崇义县农业供应链金融保障体系建设不足

农业具有投资大、见效慢、周期长等特点,这些加大了农业活动的风险性,农业保险正好是降低分散该风险的有效措施。虽然崇义县农业发展的不错,设立了相关的农业保险。然而投保成本高、保障程度低,一直以来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崇义县农业保险的缺位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进程,也影响了金融机构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动力及效率。

五、推进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1、金融机构提高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

(1)加强组织管理。银行需要设立专门的供应链金融管理机构。目前银行内职能部门分散,缺乏协调,很难形成统一的指挥,大大降低了供应链金融的竞争优势。加强供应链金融业务处理流程缺乏规范化管理,减少审批环节,能提高银行业务的办理效率。

(2)构建信息服务平台。供应链金融业务要求银行和企业之间实现高度的物流,资金流链接和实时的信息共享,构建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可以有效的减少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3)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目前大部分银行主要以融资信息的简单静态分析为主,再加以很难独立的收集和分析供应链中所有企业的相关数据信息,使得银行对供应链金融很难有个全面的把握。银行有必要建立一套即使准确的预警评价系统,以便于银行能够有效快速的获得供应链的相关信息,及时的做出反应,最大程度的减少风险,保证供应链的有效运行。

2、强化核心企业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中的作用

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金融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在供应链的运转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核心企业应当发挥自己的作用,为自己的上下游的相关企业和农户提供资金,以维持供应链整体的良性发展。核心企业需要利用自己的大企业的优势,向银行推荐与自己长期合作的有信用的供应商或者销售商,并为其做担保,帮助上下游企业和农户们获得银行的贷款,来解决他们资金不足的问题。或者自身向银行借用于维持供应链金良性运作的贷款,并且自己根据上下游企业与自己的合作项目的大小来给他提供短期资金,并且签订相关协议,并且加以严格规定交货日期、还款日期等,以确保贷款的风险。这样核心企业不仅使得自身的供应链更加牢固,提高了自身资金管理的效率,而且也解决与核心企业相关的中小企业和农户们的资金问题。

3、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完善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保障和配套措施

(1)加强农业保险建设

农业保险对农民来说是转移风险的一个工具,对政府来说是进行保护和发展农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政府应实行统一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一方面既确保了农业保险的业务覆盖免,另一方面避免了农业保险业务过程的逆向选择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服务组织的作用,实现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到户,确保农业保险规范经营。并借助基层服务组织的力量,不断加大农业保险政策、产品知识、操作流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民保险意识和政策水平。

(2)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法治建设

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为了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有关部门首先要对企业会计制度的监督,坚决打击企业做假账、假报表的违法行为。其次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进行真实准确的评估,严格监管企业的财务状况,减少企业的虚假信息。

在法制方面,政府应该加快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提供法律保障,促其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从法律角度保护相关主体合法的权利,尽力简化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操作程序,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降低合同谈判成本。

参考文献:

[1] 陈晓梅.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运行机制研究[J].河南工程学院院报,2013.9.P14.

第5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信用问题 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大,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

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1.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2.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3.必须加快技术创新,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技术平台

目前我国的供应链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信用模型建设和数据业务流程信息化发展程度不高。供应链产业中,供货商、制造商、销售商、银行、客户相互间的信用保证是缺乏协调监管的。因此,必须加快信用技术创新,提高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水平。可以采用现代高科技信息手段,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传感技术的有效结合(即物联网),通过企业ERP和EDI等系统的有效利用,建立银企管理平台,对供应链上的产、供、销企业和信息、仓储、物流、资金等活动进行实时的监控与管理。构建好信用管理技术平台,就能够加强供应链管理的信用环境建设,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有力的信用管理支持。

参考文献:

[1]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供应链金融.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1.

第6篇

关键词:物流金融;信息系统;质押;风险控制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12-0056-04

中图分类号:F830.56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物流金融是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在供应链运作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结算、融资和保险等相关服务的创新业务,其核心是物流融资,即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通过合作创新,对供应链上企业资金投放、商品采购、销售回笼等经营过程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锁定控制或封闭管理,依靠企业对处于物流企业监控下的商品和资金的贸易流转所产生的现金流实现对授信的偿还。不同于传统质押贷款中银行――借款企业的二方关系,物流金融由于物流企业的深度参与,形成了银行――物流企业――借款企业三方关系,由于物流企业对供应链物流的运行非常熟悉,它们能够有效监管质押动产、防止贷款风险,并且不会影响供应链上企业的具体运作,保证了供应链运行的效率,具有使物流金融参与方共同受益的多赢性质。

物流金融业务以物流为核心、主要依托供应链上存货、应收账款、订单等丰富的担保品资源进行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整合运作,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我国产业链水平的有效途径,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相关数据,2007年我国仅社会物流的总额就达到75,2万亿元人民币的巨大规模,而根据国民核算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资料,中国目前所有企业拥有存货51394亿元,应收账款55519亿元。我国现阶段的流通机制主要以商品交易市场(包括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主,这些商品交易市场能提供物流延伸服务、市场配套服务和融资服务等,是聚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综合物流基地。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2年我国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8.9万多家,成交额34772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33.95%,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99%。2004年,我国超亿元的大型交易市场达3365个,交易额26102亿元,至2007年,成交额亿元以上的已达4000多家,10亿元以上的有800多家,最大的电子交易市场规模甚至超过900亿元。这些商品交易市场衍生了对资金的大量需求,也表明现阶段物流金融业务主要依托商品交易市场尤其是钢铁交易市场开展的格局。而随着供应链时代的到来,物流金融必须在整个供应链条上进行运作,因此要求存货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预付款融资等其他的融资形式紧密结合,甚至要和结算、保险等金融活动有机结合,才能保证物流在整个供应链上的无缝化运行,因此物流金融今后的业务也必然向全程化、组合性和客户化等方向发展。

目前制约物流金融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相关业务管理技术的欠缺,而物流金融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则是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的最有效的工具。这一系统集仓储物流管理、存货质押等融资管理、金融质押监管、风险管理等功能为一体,能实现供应链各环节的无缝衔接,保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融合,同时为物流企业,客户和金融机构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化服务,还可以有效防范运作风险、提高业务运转效率,促进管理和物流成本的降低,使物流监管方、银行、生产商、经销商等多方获益,最终提升产业链水平。因此本文将针对我国的物流金融业务特点构建信息系统的基本构架,分析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市场的现状,以及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市场拓展风险,提出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基本构架

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是根据物流金融服务对物流企业的特殊要求,针对客户存货的动态质押,结合金融机构实时监管的要求,为提高三方管理协调效率,面向物流金融业务高效运作而开发的管理信息系统。这一信息系统应该适用于物流金融业务的动态管理,既需要进行物流企业自有存货质押仓库的物流金融管理,也需要为社会第三方仓库、银行指定的专业质押仓库提供物流金融管理,还可以独立构建银行的物流金融监控系统。

这一信息系统还应该集仓储物流管理、存货质押等融资管理、金融质押监管、风险管理等功能为一体,实现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并融存货实物监管、工作量统计及成本核算于一身,为存货质押各方提供全方位的管理决策依据。这一信息系统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还应该为金融机构、物流企业的监管信息系统以及客户(融资企业)的ERP等外部信息系统提供多种开放式数据接口,以确保仓储――质押――监管的业务联动和数据共享。

在设计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过程中,企业应该根据市场调查分析,对物流金融业务的流程进行分析和整理,了解客户的基本架构、功能、信息响应等需求。一般而言,企业应该在充分调查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基于先进的SOA架构(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构建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遵循SOA的模块化和开放标准接口设计,数据交换采用标准的XML格式,能够实现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与物流企业原有IT资源的共享和复用,以及物流企业IT架构动态和柔性变化组合,使得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能够与物流企业业务紧密结合,提高物流企业业务流程的灵活性。

在构建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基本构架时,企业必须充分地考虑以下技术特点来进行设计:

(一)平台化、组件化:采用平台化设计和应用分层技术,基于组件式开发,减少子系统和模块之间的耦合度,增强系统稳定性。

(二)高速度、高性能:采用多进程/多线程编程、高速缓存、负载均衡、快速队列机制等各种先进的软硬件技术,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响应大量用户的并发访问,同时降低对系统资源的占用。

(三)高可靠性:采用分布式体系结构,负载动态均衡,可提供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的不间断服务。

(四)高安全性:通过多级权限管理,保证系统中不同角色问的数据访问安全性,系统网络环境安全由网络构成方式、系统防火墙保证。数据传输采用SSL加密技术,对用户名和密码采用MD5算法加密,兼容第三方CA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电子证据保存。

(五)高灵活性:采用模块化设计,可方便实现功能的分拆组合和个性化定制。系统可以根据企业需求进行模块重组和流程再造,支持不同角色拥有不同的模块和不同的操作权限。

(六)易用性、易检索性:信息检索提供详尽的复合查询条件,便于快速查找。

(七)开放性:采用开放的技术标准和接口标准,数据交换采用标准的XML格式,能够方便实现与各种外部系统的对接。支持Internet与Intranet。

(八)移植性:基于Java技术开发,具有良好的平台无关性和可移植性,可方便移植到UNIX、Lin―ux、Windows等不同平台应用。

(九)可扩展性:采用SOA架构,可根据需求随时进行扩展。

在充分考虑这些技术特点的基础上,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应该从底向上进行设计,这一信息系统应该由系统设置、业务管理、决策分析三大部分组成,支持以下多种管理内容:

1 系统设置:金融机构设置、客户设置、物流资源设置、质押模式设置、质押流程设置、监控等级设置、工作组/角色/员工设置等。

2 业务管理:存货质押、解除质押、存货流量监控、存货品质监控、存货价值监控、质押到期预警、客户信用评级、计费与结算、工作量统计、存货物流信息汇总、金融信息汇总等。

3 决策分析:系统建模分析、风险评估与预警、融资成本分析、服务增值分析、潜在客户挖掘等。

在开发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基础系统以及基本模块后,开发企业应该在试点企业的实验基地进行试运行、调试和完善工作,进一步满足物流企业物流金融业务管理的基本需求,为融资银行及客户提供动态查询,并强化系统的管理功能,扩大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及众多客户的适应性,实现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功能提升。一般而言,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功能提升的主要内容包括:

(1)增加自定义报表功能:按用户需要,由用户自由定制报表。

(2)加入数据导入导出功能:提供多种格式的数据交换。

(3)模版打印功能:质押单、存货单、预警单等的模板自定义功能。

(4)多系统的接口:可以对接ERP、CIMS、SCM、BI等大型管理软件。

(5)可视化工作流定义:按需定制物流金融业务的审批流程。

(6)加强决策分析:增加决策参考因素,提高分析效率。

三、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市场现状分析

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在市场上具有旺盛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物流金融业务的高成长性和巨大发展空间。而且由于我国物流金融业务本土化特征,也表明现阶段物流金融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目标市场将以大宗物资电子交易市场为核心,并随着物流金融业务向纵深化、全程化和全面性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市场规模非常巨大,成长性很强。

据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物流管理信息化调研报告显示,在未来5年内,物流软件行业将会一直持续高增长的态势,预计到2010年将超过21亿元的市场容量。物流金融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市场规模,初步按照物流软件总规模的5%估算,预计到2010年将肯定超亿元。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主要用户有3类:物流企业、金融融资机构和物流金融融资企业。参照全球供应链软件市场9.2%的年增长率,考虑到物流金融业务的高成长性以及相关软件的欠缺,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市场需求年均增长率应在10%以上。

针对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软件的巨大需求,国外物流企业、银行与软件商都在进行联合开发,其优势是资金雄厚、开发能力很强,例如,微软(Mi-crosoft)、SAP、Oracle等知名软件企业都具备开发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实力,而且参与物流金融的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对国外相关物流金融业务的流程和面临的风险都相当熟悉,例如美国货币监管署和一些商业机构就专门分析了物流金融中的操作流程和风险,并制定了标准的流程和风险控制策略。不过,在我国市场,国外相关机构在业务发展上受到的政策限制较多,而且我国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为依托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特点与国外物流金融业务具有明显不同,国外针对我国业务具体情况的本土化开发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

国内相关系统开发最近几年也发展较快,有些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国内的用友、金蝶、新中大等软件商实力很强,但它们涉及的物流和金融软件较少系统涉足物流金融领域,一些和物流金融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也多集中在银行系统。由于目前国内对物流金融业务内涵与模式的研究不够透彻,因此针对我国的具体业务特点并以物流企业为核心进行的联合开发非常缺乏。

综上可见,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空间很大,相应的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软件需求市场也很大。由于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研制与开发,不仅需要雄厚的软件开发实力,更需要对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深刻理解与实际运作管理,这些造成了国内外相关信息系统的供应明显跟不上市场的需求。而且物流金融业务成长性很好,业务形式变化较快,这也说明相关信息系统开发的基本架构必须是开放式的,能够满足业务不断发展与成长的需要。因此,只有既能够满足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市场现实性需要,又能够满足高成长性与发展需要的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优势,这样的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才会有巨大的市场发展前景。

四、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市场拓展风险与防范

我国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和软件业在拓展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市场时,从市场的开发到稳固地占领市场,需要经过许多环节,这些环节面临着各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

(一)宏观经济与政策风险。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小企业的市场需求急剧下降,中小企业经营尤其面向进出口的中小企业的经营面临很大的挑战,相关融资更加困难,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因此对一些信息系统的市场拓展来说会存在宏观环境的风险。此外,物流金融业务也面临着大量法规和政策方面的风险。

(二)竞争风险。主要面临着国外物流业和银行业巨头以及相关软件企业入侵我国物流金融市场的风险,此外,还面临着一些竞争者强有力的竞争和不正当的竞争手段造成的风险。

(三)市场拓展风险。主要包括意识上主动积极性不够,技术上难以拓展以及目标市场选择过大或过小等风险。

(四)客户需求风险。即系统功能不适合客户的需要及变化的风险,尤其是针对我国的物流金融业务,如果不清楚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的特点以及国内客户对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的要求,相关的客户需求风险就会很高。

(五)成本风险。导致成本过高风险的原因包括相关技术不成熟、实用性差、设备选购上出了问题、基建预算控制不力、人工成本偏高、原材料采购价格偏高、浪费严重等,但最主要的是技术上以及产业转化上的风险。

面对这些风险,我国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和软件业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有效化解,从而使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能够得到很好的市场拓展:

1 对于宏观经济与政策风险,国家一直意图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尤其要求优先对中小企业融资,而物流金融创新业务能够有效规避贷款风险并具有多赢性质,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

途径,也是政策推广的主要融资业务,因此相关业务的信息系统开发和市场拓展不用过多担心这类风险。对于政策和法规风险,国家也在2007年7月颁布实行了《物权法》,这给物流金融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而且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等信息产业发展。由于政府及各相关主管部门对民族软件产业的扶植政策,因此,物流金融信息系统相关的产品开发及推广应用的政策和法规风险将大大减少。

2 对于来自竞争对手的风险,由于物流金融业务需求很大,只要企业开发的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在先进性和实用性上都具有明显优势,并充分地考虑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使系统具有良好的拓展性,就能够使竞争对手的风险有效避免,保持开发的信息系统的长期高利润。

3 对于市场拓展风险,企业在开发物流金融业务信息系统时必须具有清晰的战略意识,在业务开发上充分发挥主动积极性,并在意识和组织保证上有效防范市场拓展的风险,而且,在具体的开发时,企业还必须对目标市场定位合理,保持开发的灵活性,根据市场情况及发展分阶段地开发项目,并在技术上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发展,这样就能够有效地消除市场拓展的风险。

4 对于客户需求风险,企业可通过对国内主要客户的调查进行功能分析,使产品适合国内客户需要,并可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拓展,有效地适应客户需求的变化。

5 对于成本风险,企业在业务上可以进行一些前期开发,并在试点企业的相关实验基地进行有效评估和测量,从而精简和完善相关信息系统设计和市场推广的流程环节,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风险。

第7篇

关键词:物流企业;物流金融;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8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3

一、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背景

物流金融是大约十年前开始出现在我国经济领域的一个新名词,近两年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其实早在公元前2400年,当时的美索布达米亚地区就出现了谷物仓单,而英国最早出现的流通纸币就是可兑付的银矿仓单。

现代物流金融的出现是贷款质押物向流通环节拓展的结果。当传统质押资源被充分挖掘利用后,金融机构和企业都在搜寻新的质押资源。库存货物和运输中货物是很庞大的资源,但这些货物有很强的流动性,相关企业又非常分散,银行没有专门人才和设施对这些货物进行监管,所以这个资源一直无法被利用。当物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物流企业被银行引入融资链条,物流金融就出现了,它的核心就是“流通环节质押融资”。

物流金融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解读。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就是金融机构利用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信息与监管服务,依据物流供应链而进行的金融活动;从物流企业的角度来说,就是物流企业结合各种金融手段,组织物流供应链上货物与资金的运动,在部分业务模式下,也可以不需要银行的直接参与。它是现代物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

现代物流金融业务在美国和加拿大高度发达。以美国为例,其物流金融的典型模式是面向农产品的仓单质押。早在1916年,美国就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并以此建立起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规则。仓单既可以作为贷款质押品,也可以作为支付手段。

在中国,在中小企业渴求资金的大背景下,随着金融创新和物流业的发展,物流金融业务在1999年出现,之后得到了蓬勃发展,各家商业银行先后推出了相应的业务品种,比如“供应链金融”、“池融资业务”、“物流保理业务”、“融货通”等。

二、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中的角色与地位

让我们先看一下当前主流的几种物流金融模式:

1.质押监管:指货主把货物存储在仓库中,物流企业负责监管货物,银行根据货物的价值向货主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质押监管分为动态质押和静态质押。

2.保兑仓: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采购方向金融机构申请以供应商为收款人的贷款额度, 供应商作出回购承诺,由金融机构控制其提货权,物流企业代为监管货物。

3.深度供应链管理:包括销售执行、采购执行等等。比如采购商向物流企业提交适当保证金,或者是供应商提供回购承诺,之后物流企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或开具信用证),供应商把货物送至物流企业的监管仓库,最后由采购商与物流企业结清货款。这种模式下,可以没有银行的直接参与。

其他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都可以看作是以上这三种模式的变种。

从物流金融的这几种模式中可以看出,物流金融业务对企业和银行意义重大。

对企业来说,物流金融业务解决了流动资金问题,满足了持续发展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他们资金匮乏,可用于抵押或质押的传统财产实力也不足,难以得到银行贷款;而且他们在产业链条中处于弱势地位,在采购、库存、途中产品、销售等环节占用了大量流动资金(因为核心企业会通过欠款、要求预付等方式将资金风险转嫁给上下游中小企业)。物流金融业务使得这笔资金得以盘活,企业的经营规模可以成倍甚至数倍增加。

对银行来说,常规的中小企业贷款项目虽然收益较高,但风险也偏大,单位风险下的盈利水平并不占优势。而物流金融业务显著降低了银行风险,从而大大增加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业务量和利润。近年来,国内银行所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融资额持续快速增长,所贡献利润也在迅速扩大,已成为银行业增长快、收益好、坏账率低的新兴业务之一。

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物流企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联接借款企业和银行的关键角色。它提供了专业的物流监管技术,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使得借款企业以流转环节中的货物进行质押贷款成为可能。

由于承担角色的重要性,从理论上讲,如果操作得当,物流企业可以从此项业务中得到较好回报,包括:

A.巩固原有的客户关系;B.开发新客户;C.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增加利润;D.提升物流企业的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在供应链中的掌控力。

但在具体实践当中,由于大多数物流企业对此项业务认识不到位,风险意识不强,片面追求小利,往往在物流金融业务中处于不利地位,获取收益偏少,承担风险偏大。

但也有不少物流企业对物流金融业务有很深刻的认识,致力于提供有深度的服务,树立了在此项业务中的地位。

三、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业务中所涉风险的简要分析

(一)主要风险

按照巴塞尔协议关于风险的分类,物流金融业务主要风险可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包括客户诚信度、偿还能力、货物合法性等;市场风险包括供求关系、变现难易程度、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等;操作风险包括管理风险、运营风险、技术风险、物理风险等。

对于参与此项业务的物流企业来说,最容易遇到的具体风险主要包括客户道德及资信风险、质物风险、操作流程中的风险、法律风险。

第8篇

[关键词] 北部湾 中小企业 物流金融

广西北部湾国家经济区地处我国沿海西南端,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所辖行政区域组成,是我国西部11个省区中唯一的出海口,与邻近的玉林、崇左两市形成“边海互动”的“4+2”的格局,面积为7.27万平方公里;在广西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北部湾区域地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非均质性、经济结构的复杂性以及特殊的边贸地理特点,决定了北部湾区域中小企业同国内外其他地区相比,除具有中小企业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一定特质性。2008年初,中国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正式纳入国家战略。对于北部湾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广西的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融资难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而金融环境等外在约束则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随着物流金融这一商业活动的逐步开展,这将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优化企业资源、提高企业融资能力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一、 物流金融的概念及发展的意义

“物流金融”概念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唐元琦于2004 年首次提出,

其定义为“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 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 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并解释,“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 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

物流金融从广义上讲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等。在供应链业务活动中,运用这些金融工具使物流产生的价值增值的融资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向客户提供的结算、融资以及保险等增值服务。

物流金融商业活动开展具有以下几个意义:

1.为中小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

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采购和产成品销售普遍存在批量性和季节性的特征,这类物资的库存往往占用了大量宝贵资金。遇到企业的主要产品销售旺季,产品库存则要提前增加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存量,资金被大量占用,而且还要为租用临时仓库支付仓储管理的费用。物流金融业务允许这些中小企业利用原材料和在市场上经营的商品做质押进行贷款,解决了企业实现规模经营与扩大发展的融资问题,有效地盘活了物流过程中的资金沉淀,提高了资金的流转效率、降低了结算风险,最终提高了经济运行的质量。同时可以提高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能力,有利于企业集中主业、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第三方物流企业获取新的竞争优势

物流金融业务使得物流企业得以控制全程供应链,保证特殊产品的运输质量与长期稳住客户。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企业逐渐转而强调跨企业界限的整合,使得顾客关系的维护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物流管理已从物的处理提升到物的附加值方案管理,可以为客户提供金融融资的物流,供应商在客户心中的地位会大幅度提高,物流金融将有助于形成物流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由于物流企业有效地融入了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供应链和产成品的分销供应链中,为其提供了优质的第三方物流服务,金融机构对质押物的占有不仅没有影响借款人正常的产销活动,而且还使其能把有限的资金和精力投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

3.银行开发新利润空间

银行可以扩大和稳固客户群,树立自己的竞争优势,开辟新的利润来源,也有利于吸收由此业务引发的派生存款。银行在质押贷款业务中,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可以提供库存商品充分的信息和可靠的物资监管,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并且帮助质押贷款双方良好地解决了质物价值的评估、拍卖等难题,降低了质物评估过程产生的高昂的费用,使银行有可能对中小企业发放频度高、数额小的贷款。特别是在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不高、呆坏帐比例居高不下,如何提高贷款质量、控制贷款风险,发展新的业务成为银行关注的首要问题。物流金融业务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成为银行业新的利润源泉。

4.供应链整合、实现“共赢”

物流金融是推进供应链整合、提高整个供应链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措施,对提高供应链的竞争能力具有很大的作用。在国际上,不管是作为供应链的核心企业的大型制造企业,或者是承担供应链整体物流业务的大型物流企业,承担供应链资金流服务的金融企业都积极参与了物流金融活动。在物流金融活动中,这些企业既强化了自己的竞争地位,又获得了巨大的利润。

二、北部湾中小企业物流金融存在问题

物流金融业务是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而成的创新业务,虽然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并且目前也发展出多种运作模式,但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作为一个新兴发展的经济圈,有自身的发展特点。物流金融业务开展还处于起步状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对于中小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物流金融业务各主体间的风险不对称

在金融物流的信贷业务中,涉及众多市场主体,由于在分担风险方面还没有建立互惠、互利、互相制约的计划,各主体只片面强调规避转嫁风险,造成风险与收益之间的不对等,一定程度上放大了信贷风险。银行、制造商(销售商)、物流公司之间的风险划分关系不一致,贷款银行处于提供信贷服务的垄断性地位,会采取各种方式规避转移风险,但最终却可能承担更大风险。

2.物流金融信贷业务经验尚少,风险管理方法技术相对落后

银行开展物流金融信贷时间短,在风险管理方面经验积累不足,又受到各种制度、法律的瓶颈制约,操作疏漏和失误难以避免,主要问题有贷款资金渠道狭窄,筹资方式少;贷款工具缺乏灵活性;银行风险管理手段受到外部环境限制;内部监控系统还不完善等。

3.大部分中小企业规模比较小、自身信用度低

中小企业大部分规模比较小,自身的信用显的不足。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才能作为公平、公正的第三方中介人,成为仓单质押融资监管业务的可靠保障,成为银行和工商企业间的安全、畅通的桥梁。

4.外界环境会弱化风险防范手段效果

转移风险的手段主要是信用制度、质押制度、担保保险制度,但是制度安排本身的缺陷和运行环境的问题,弱化了防范风险效果,甚至可能增大风险。如发挥信用制度作用的难点在于企业信用档案不健全,信用评估机制尚未健全,在我国现阶段质押制度的功能十分有限,存在标准仓单设置难,质押登记制度不健全,质押物处置难等问题。

三、北部湾中小企业物流金融对策

1.与客户及银行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信用机制

第三方物流为客户提供金融物流服务的基础是对客户有充分的了解,并且建立信用机制,在提供金融物流服务的过程中,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信用管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更有利于提高效率,防范金融风险。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可能会使银行的贷款化为不良贷款,这就需要第三方物流为银行提供可靠的信息,和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取得银行的信用,就可以有效地解决金融服务中的效率问题。

2.金融机构的大胆创新,提高信息技术的水平。

金融物流是金融业与物流业的一个有机的结合,就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去完成,银行要成立专门的部门,通过对物流了解的专业金融人员去管理、操作,设立相关的适合金融物流特点操作模式。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该类金融创新产品的提供也离不开第三方物流的支持,这是因为业务开展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需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来提供相应的信息。

3.促进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源整合,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度。

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的时间段,大部分都是具有很单一功能的小企业,这些小企业的信用度不高是制约物流金融发展的巨大障碍。当务之急是将小物流企业的资源进行整合,形成规模后,信用度自然上升,有利于开展物流金融业务。

4.建设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平台

此前南宁市、柳州市的中小企业网站也在进一步完善,有望成为第一批加盟链接中国中小企业广西信息网的成员。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中国中小企业广西信息网,通过信息网络和新闻媒体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产业导向、行业动态、市场需求、技术项目、人才供求等信息服务。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已经列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需要努力实现物流产业结构的升级,开发多种物流业务模式整合物流资源,以实现供应链的“共赢”,促进环北部湾经济区的经济发展及中小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贺俊刚,马峥嵘,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分析 [J] 经济师 2010年第5期陈新平.

[2]黄涛,张景新,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圈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思考 [J] 沿海企业与科技 2008年第07期.

第9篇

关键词:物流金融;物流企业;质押;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4-0018-04

一、物流金融的内涵及模式

(一)物流金融的概念

随着物流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对物流金融理论的研究也不断深入,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对物流金融进行界定。近些年来,对物流金融的研究多从供应链角度展开。一个特定商品的供应链包括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全过程。在供应链中,相比于商品的生产制造,物流占据了更多的时间和费用,因此提高物流运营的效率关系到整个供应链水平。而要提高物流效率,就需要资金的有效支持。物流金融作为金融与物流相结合的产物,能够提供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集成管理的综合服务,解决供应链上企业的资金问题,进而提高供应链的整体水平。一般意义上讲,物流金融是物流企业在物流业务过程中利用贷款、承兑汇票等多种信用工具为生产厂商及其下游经销商、上游供应商和最终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资金汇划、信息查询等为一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类服务往往需要银行的参与,最终使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银行各方都能受益,使资金流在整个供应链中快速有效运转。在供应链环境下,物流金融的操作模式是在供应链中选择一家核心企业(一般为大企业),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围绕核心企业向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将金融服务范围由核心企业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延伸。

(二)物流金融模式

1.金融与物流的结合模式。

一种是独立型。该模式指供应链上的物流企业收购银行,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各类物流金融服务。此种模式完全由供应链上的物流企业主导,并独立的提供金融服务。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美国的UPS,UPS是全球最大的包裹运输公司,服务范围遍及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1年5月该公司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并将其改造成自身的金融部门,提供全方位的物流金融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权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国际贸易融资等。

另外一种是联合型。该模式指供应链上的物流企业与银行进行战略合作,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各类物流金融服务。此种模式多为银行主导,物流企业与银行联合实施,因此称之为联合型。在该模式下,银行向企业提供动产或货权质押融资服务,物流企业由于在质押物监管及价值保全、资产变现、市场动态监测等方面具有优势而承担“物控”和“货贷”职能,这样双方能在物流金融平台上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2.物流金融主要业务模式。

一是结算业务。这是国外应用比较广泛的物流金融业务。最简单的结算业务就是第三方物流企业除运输外,在装车之后要垫付货款,待到提货人收货的时候再将货款返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另一种模式就是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货人将货权转移给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向银行提供信息,银行根据该信息和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贷款由提货人偿还,当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

二是质押融资。质押融资业务主要包括两类:基于权利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和基于动产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

基于权利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现实中也常常称为仓单质押融资,指借方企业以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信贷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权利质押业务。在该模式中,仓单是物流企业(保管人)在与借方企业(存货人)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础上,对存货人所交付的仓储物进行验收之后出具的物权凭证,是一种可流通的、可背书转让的有价证券。

基于动产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现实中也常常称为存货质押融资,指借方企业以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向银行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业务活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

二、西方物流金融发展概况及特点

从西方物流金融业务模式看,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以仓单质押模式为标志的初级阶段,在该模式下,银行直接向企业贷款,物流企业代为存储和监控质押物;以统一授信模式为标志的中级阶段,在该模式下,银行统一授信给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利用自身信息优势,选择合适的企业放贷,同时履行对质押物的存储和监控职责;同一主体兼营金融与物流业务,这是物流金融发展的高级阶段,在该模式下,银行兼并物流企业或物流企业收购银行,成立专门机构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物流金融服务。西方物流金融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完善的制度环境为物流金融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如:美国早在1916年就颁布了《仓库存储法案》,并建立起一整套为家庭式农产融资的“仓单质押”系统规则,1952年出台的《统一商法典》在第九章重构了动产担保法律;20世纪60-70年代,加拿大仿效美国《统一商法典》建立了本国的动产担保法律制度。完善的法律框架有力地保证了物流金融业务中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了风险处理的法律依据。

二是规范的行业环境提高了物流金融业务效率。早在20世纪初,国外存货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就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范,对担保品进行产权认证、价值评估和监督控制的第三方机构以及为物流金融提供评估、仓储和监控服务的物流企业已经相当的规范和发达。近20年,专门从事物流金融业务的机构越来越多,业务操作更加规范,业务模式更加灵活。

三是物流金融业务模式丰富多样,业务范围覆盖面广。在西方国家,物流金融模式既有联合型,也有独立型,参与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主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物流企业等多种机构。在担保物品方面,存货、应收账款、订单融资业务发展比较成熟,融资对象也从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扩展到上下游企业。

三、天津物流金融业务现状与前景

(一)天津物流金融业务开展基本情况

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天津已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的内外贸易物品集散地以及陆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的转换枢纽,物流企业云集,一些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集团)纷纷与银行合作,探索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如:天津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与银行合作,推出仓单质押、融通仓、保兑仓、海陆仓等物流金融业务,基本操作方式是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要求的产品向银行质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对货物的监管及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物流的结合;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建立战略合作框架,双方在金融服务,动产及货权质押、抵押授信业务,市场开发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探索港口及港区内企业与银行间的新型战略合作关系,打造现代化物流金融平台;滨海泰达物流集团利用从银行获得的信用额度,为众多生产商和贸易商提供采购融资及物流配套服务,物流金融业务收入占集团公司总营业收入的份额超过三分之一。除物流公司(集团)外,天津港也不断拓展港口物流金融服务功能,联手银行打造国内首个港口物流金融平台,基本做法是:由银行向客户企业授信,客户企业将天津港中转货物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贷款,实现资产盘活;作为物流中间平台的天津港散货物流中心则扮演货物监管角色。目前,已有十多家家银行与天津港达成合作意向,融资支持额度增至数十亿元。

从业务实践看,物流金融主要是两种模式:一种是银行向企业融资,并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对借款企业和担保品进行评估和管理控制,中远物流公司、天津港的物流金融业务均是此类模式;另一种是银行对物流企业统一授信,由物流企业按银行的规定开展物流融资业务,如滨海泰达物流集团的物流金融业务。在这两种模式中,银行是提供资金和进行相关结算的主体,物流企业都不具有独立的融资功能,起的是辅助银行的作用。

(二)天津发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优势

一是天津地理位置优越,港口优势明显,物流业务发展潜力巨大。天津位于环渤海经济圈中心位置,是环渤海区域乃至我国北方重要的交通枢纽。作为港口城市,天津拥有发展物流业务比较优势。港口尤其是对外开放的港口,是现代综合物流服务的提供者之一。天津港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国际港口和首都北京的海上门户,也是渤海中部与华北、西北地区内陆距离最短的港口,内外贸货物吞吐量大,巨大的物流使得天津港具有发展现代物流的潜力。同时,天津港拥有较为完善仓储、运输设施和大量的土地,其周围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商品交易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发展现代物流业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和商业基础优势。目前,天津物流产业已经初具规模,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物流企业,如丹麦马士基公司、日本冈谷物流公司、新加坡叶水福集团,以及中远物流、中外运公司、中储股份公司等纷纷落户天津,形成了一定的国际性物流企业集聚优势。

二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金融业改革先行先试优势,为物流金融业务开展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将天津滨海的功能定位为: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同时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金融改革和创新成为重中之重,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良好的政策环境为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做大做强自身业务,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合作共赢发展空间,提供了强力支撑。

三是市场主体需求巨大,物流金融业务市场广阔。物流金融业务涉及三方主体:金融机构、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上企业(多为中小企业),三方主体的需求是物流金融业务存在的必要条件,物流金融业务快速发展必须要有强大的市场需求作为支撑。从中小企业方面看,物流金融业务特点符合中小企业低不动产、高动产的资产结构,是解决其融资难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中小企业对该项业务的认识与需求不断提升,目前天津中小企业户数超过14万,对物流金融业务需求巨大。从物流企业方面看,天津云集了众多物流企业,既有大型跨国企业,也有中小型企业,企业间竞争剧烈,除仓储和运输外,为供应链上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尤其是金融服务,已成为物流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的关键。从金融机构方面看,天津拥有改革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新机构、新业务、新产品不断涌现,物流金融业务也已成为银行业的发展重点。

四、借鉴成熟经验,加快推动天津物流金融业务发展

(一)高度重视物流金融业务,为业务发展打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物流金融业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物流金融的重要性。要紧紧抓住物流业被纳入国家“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的契机,加快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市场竞争能力强、有诚信的大型现代物流企业,积极搭建物流企业与银行的沟通、交流平台,引导二者合作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并将物流金融列入政策扶持的内容,鼓励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对物流金融业务开展较好、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较大的物流企业和银行,在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方面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二)建设规范的行业环境,为物流金融业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首先,要建立行业规范对物流企业加以约束:一方面,要根据行业特征,研究制定一套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行业准入标准、资质认定标准、服务收费标准等,并明确监管部门,加强管理,使其在合法合理的框架内有序运行;另一方面,应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实现企业间的有效沟通与协调,从而进一步加强自律,以统一的整体形象面向社会,更好地推动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其次,鉴于影响动产价值的因素较多,动产价值判断难度较大,因此要加快鉴价、评估等中介机构市场的发展,建立客观、公正、独立的鉴价、评估机构,统一价值评估准则,提高价值评估的专业化水平。再次,要建立有效的物流金融信息沟通和反馈网络,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业务流程电子化,使合作企业能够及时得到充分信息,进行有效协调,有效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提高物流业与银行业结合力度。

(三)鼓励开展金融创新,扩大物流金融业务覆盖范围

在我国,限于法律法规限制,由物流企业收购或控股银行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或由银行收购或控股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还不现实,且物流企业不具备贷款资格,银行也不具备提供物流服务和进行物流监控的能力,因此,我国的物流金融业务应由银行和物流企业合作开展,既采取联合型模式。在该模式下,物流金融的三方主体可探索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资金提供者可以是单纯的银行,也可以是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或者是它们的联合体;质押物的评估和管理机构可以是第三方物流企业,也可以是资产管理公司、中介管理公司;融资者应从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扩展到上下游的供应商、生产型企业和流通型企业,形成针对整个供应链的全方位融资体系。同时,金融机构也要加快开发物流金融产品,扩大可质押物范围,除存货外,应收账款、订单等也可用于质押融资。

(四)尝试组建专业物流金融公司,提高业务效率

在物流金融业务中,银行与物流企业更深层次的合作形式是联合组建专业的物流金融公司。可鼓励银行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状况、资产负债比例以及资产负债情况,选择有实力的企业联合建立专业的物流金融公司,并赋予其一定的信贷额度。物流金融公司可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并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全过程。由于物流金融公司集贷款发放和质物仓储管理服务于一身,省去了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间的许多工作环节,可提高物流金融业务效率。同时,设立物流金融公司使银行和物流企业的利益目标趋于一致,可有效防范物流企业的道德风险。

(五)强化风险意识,多角度防范物流金融业务潜在风险

一是加强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物流金融服务过程中,通过对客户的资料收集、资信档案管理、资信调查、信用分级等制度,对客户进行全方位信用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区域性物流金融信贷资产流通转让机制,化解和分散物流金融信贷风险。如:实施标准仓单制度,建立仓单流通转让市场;建立贷款债权出售转让制度,使得与物流金融业务有关的信贷资产能够在市场上出售转让。三是银行要借鉴西方信用评级定量技术,将其应用于物流金融业务风险评估,并针对物流金融的特点,注重从供应链整体和担保品所涉及的贸易关系来进行动态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1]李建军.《基于物流金融的第三方物流融资模式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9年第3期。

[2]韩.《我国物流金融的发展趋势及对策》[J].《综合运输》,2008年第10期。

[3]钱文彬、孙稚锐.《物流金融风险控制的研究》[J].《管理观察》,2009年第2期。

第10篇

在全球化背景下,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作为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早已出现在国际银行业。近年来,国内商业银行在这一新业务领域也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一些银行甚至将其作为战略业务进行定位。但是,供应链金融进一步的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例如,对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和业务范围,理论界和实务界目前尚未有一致意见,供应链金融未来的创新方向还显得模糊,探讨这些话题将有助于解决当前的困惑。

供应链金融的一般界定

关于供应链金融概念的界定很多,可归纳为三类:

第一类观点来自物流服务商,认为供应链金融是物流与金融业务的集成、协作和风险共担的有机结合服务,是一种物流金融或金融物流。它为商品流通的全过程提供服务,服务对象是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物流企业、金融机构等。

第二类观点来自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在核心企业主导的企业生态圈中,对资金的可得性和成本进行系统性优化的过程。

第三类观点来自商业银行,认为供应链金融指商业银行站在供应链全局的高度,把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基于交易过程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创新解决方案。

从实践来看,供应链金融是为了解决供应链条上的资金流瓶颈问题,从而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因此界定供应链金融的概念需要有供应链整体的视角,而不能局限于部分业务和主体。同时,无论国际还是国内,供应链金融的提供者主要是商业银行,所以笔者认为,第三类观点显然更具有现实意义。

供应链金融发展趋势

1.服务范围的扩展化

供应链金融在国内是从中小企业的存货融资业务发展而来,大多集中在核心企业下游的一级经销商。(例如中信银行的汽车金融网络业务、钢铁金融网络业务、家电金融网络业务,以相关行业核心企业的一级经销商融资为主)。相对而言,商业银行从供应链的角度对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以及终端用户提供的金融服务相对较少。

不过,随着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国内诸多银行的实践,一些银行已经有意识地从核心企业出发,开始对上游供应商、二级经销商以及终端用户提供金融服务,如汽车消费贷款、制造设备买方信贷业务就是对终端用户的服务。

从供应链的定义来看,一个供应链包括上游供应商、核心企业、经销商、零售商、终端用户等多个节点,要达到供应链整体高效和财务供应链成本最小化,相应的金融服务也应该覆盖整个网络链条。

因此从理论和业务实践来看,国内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范围将呈现扩大化,并逐渐覆盖整个链条,并依据行业特点各有不同。(图1为供应链金融服务范围趋势图。)

2.营销模式的多样化

如果把供应链金融的营销服务模式确定为1+N,其中“1”代表核心企业,则国际银行更多的是从解决“1”的问题出发,以“应收账款融资”为关键词,主要面向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通过电子平台对订单、发票等数据信息流进行管理,在深入稳定与“1”关系的同时,培育新市场的客户群。

而国内银行刚好相反,供应链金融业务始于以货押授信业务为代表的中小企业自偿性贸易融资解决方案,对于大多数银行来说,作为核心企业的“1”,只是市场营销的中介,目标客户群是以经销商为主的“N”,以“存货融资”为关键词。

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国内业务营销模式将呈现以平台构建为主的多样化特点。一是随着国内大型企业供应链管理理念的深化,构建平台的出发点将进一步向核心企业转移,核心企业的上游客户也正在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目标客户。

二是随着业务的发展,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供应链服务机构,这些新的业务参与者均在细分领域拥有自身的专业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银行可以将这些机构与原有的物流公司一起作为重要的营销渠道,实现成片开发,甚至在某种情况下,由商业银行来扮演“1”的角色。(图2为供应链金融业务营销渠道展示。)

3.技术导向的信息化

广义上,金融技术指一切用来生产和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方法、手段与工具。从目前的业务产品服务来看,银行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以融资为核心,包括两类:一是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粘连型融资模式;二是基于物流资金流控制的风险隔离型融资模式。

这样的融资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供应链中的资金不足问题,但也存在诸多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信息技术的电子化成为必然趋势。

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已经率先建成了较完整的金融业信息系统,并且开发出专门的电子交易与支付平台,相关的公共信息也已经向公众提供。如中国台湾的“产业维他命计划”。

而国内供应链金融中各参与主体的电子化程度参差不齐,整合相关信息资源,构建数据互相流转的电子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将成为未来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

供应链金融创新思路

1.制度环境创新

第一,分业管制方面。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受到严格的分业经营管制,还不能从事物流业务。同时,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物流公司不能以其自有资金为企业垫付款项融通资金,这些管制上的要求,客观上使得银行及物流公司均难以满足供应链集成管理的服务需求。

但从国际经验来看,公司制的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效率较高,如世界最大的物流公司UPS,1998年收购美国第一国际银行,转型为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其占比第一位的利润来源于金融物流服务。相反的例子是2005年摩根大通银行收购物流公司Vastera,专门为供应链及分销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上述两种情况均实现了公司制的供应链金融,提高了业务效率。而分业管制客观上削弱了国内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上的竞争力。

实际上,一些学者已经提出建立中国的供应链金融公司,真正实现银行业和物流业的公司化融合。在实践中,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比照银行设立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子公司的形式,研讨和推动银行控股下供应链金融公司模式的建立。

第二,法律司法方面。目前由于法律可操作性和执行力的问题,动产担保物权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中仍存在种种不确定性,如浮动抵押和质押的优先权问题、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的优先权问题、客户违约情况下的担保物权实现效率问题等。

因此,继续推进动产担保物权相关法律框架的完善和司法能力及效率的提升,也是供应链金融创新的重要方面。

第三,监管政策方面。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银行创新服务,在风险控制理念、客户准入、业务模式等方面与传统业务有很多不同。因此,监管部门如何根据其业务特点形成对应的监管思路,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尤为重要。目前的主要难点在于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资产的权重计量上,由于动产和应收账款担保对于信用风险的缓释作用并没有一致意见,实践中一般按照传统担保授信设定,计量相对较高。

2.组织模式创新

第一,集团公司下物流与银行合作的供应链金融组织模式。

此模式适用于集团控股下的银行,可考虑银行与集团旗下物流公司的紧密型合作,将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涉及物流的部分外包给集团下的物流公司,发挥协同效应,实现对物流融资客户的跨银行物流服务。

第二,重点行业的供应链金融事业部模式。

供应链金融采用事业部制主要有三方面好处:一是越来越多的核心客户希望银行提供统一的融资窗口,事业部制可以满足客户需求,解决目前银行内不同分行合作难的问题;二是国内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目前虽有所发展,但整个业务量不大,事业部的推进不会引起内部客户分配的矛盾;三是供应链金融的服务范围逐渐扩大,事业部制有利于业务的创新发展。

第三,集中化的供应链金融管理平台模式。

目前国内银行大多采用总分支管理架构,在分行层面建立操作平台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专业化管理的解决方案,一是可以保证操作规范性,促进产品标准化;二是可以避免支行重复劳动,取得操作的规模经济;三是有利于培养专业队伍。

3.电子信息技术创新

银行作为供应链金融重要参与者,建立自身的供应链金融系统,推动、引领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不但解决了操作成本问题,还能为客户创造融资和非融资服务新方式,并获得增值收益。

第1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

1供应链金融的含义

供应链金融大致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角度来分析,广义的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金融资源的整合,由供应链定的金融组织为其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狭义的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为上、下游提供的信贷产品。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等特定的金融机构以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为背景,以企业经营的贸易行为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并根据核心企业与相关贸对象的信用水平,为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以及产品销售环节过程中有针对性的信用增级、担保、融资、风险规避、结算等金融产品与服务。

2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因素分析

2.1政策风险

一方面,供应链融资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产品,其相关的政策、法律不尽完善。随着供应链金融的不断充实与发展,新的金融信贷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新的信贷产品所涉及的市场与相关领域不断广阔,因此这些新的信贷产品所涉及的领域其法律法规往往存在空白,甚至有些地方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相关商业银行一旦遇到法律纠纷,通过相关的司法程序维护自己权益就会面临一定的困难,尤其是我国动产浮动抵押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动产浮动抵押面临主要抵押财产不特定性,容易产生担保物债权的不稳定。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不完善。相关的管理机构对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内容撰写缺乏规范性的要求,而这些将导致商业银行在相应债权到期后无法顺利实现自身权利。

2.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被称作违约风险,它是指交易对手在合同到期时未能履行其义务而导致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整个供应链金融中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也是商业银行在业务流程中面临的难题与制约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瓶颈之一。传统信贷业务是对单个企业作为主要考察对象,而供应链金融是通过核心企业作为传导,实现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仓储物流公司、第三方监管和银行多方位、多主体全面参与的有效运营模式。因此,供应链金融主体的多元化也势必造成风险源的多元化、复杂化,而这些风险突出的表现为资金引发的风险与质押货物引发的风险。在资金引发的风险方面,一旦核心企业资金链条无法正常运转,这样风险会迅速波及当前供应链条上的各个主体,给商业银行造成巨大损失,或者融资企业由于自身财务等问题,无法归还信贷资金与利息都会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在质押物引发风险的方面,由于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流程中,商业银行对质押物的管理较传统信贷业务有所创新,在整个监管过程中,商业银行只过于依赖第三方监管公司,如果监管公司对质押物处置不当就会导致商业银行遭受风险甚至重大损失。

2.3市场风险

所谓金融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动及不确定性造成市场商品价格大幅变动而给银行带来的风险,主要分为价格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首先,价格风险是市场上商品价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企业商品流通产生的现金流是融资企业归还商业银行的第一还款来源,所以平稳的市场价格是融资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之一,一旦质押物因为市场价格下跌则会导致企业蒙受损失,进而影响商业银行收回信贷资金及利息产生风险。其次,汇率风险是由于汇率波动继而导致商业银行的长期市值和净收益下降的风险,供应链中,如果相关的供应链主体涉及国际结算,汇率则会对融资企业及商业银行造成一定的风险。最后,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对商业银行造成的损失。当前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融资产品在定价方式上仍然采取传统的信贷模式下的固定利率定价方式,如果国家对当前利率进行调整,而商业银行不能根据当前市场利率及时调整其战略计划,那么银行只能承担此期间因利率调整而带来的风险。

2.4操作风险

根据供应链金融的特点来看,其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因素有信贷流程不完善、内部因素、外部因素。首先,信贷流程不完善导致的风险,由于供应链融资过程较一般信贷业务流程主体众多且流程复杂,且由于供应链金融发展起步较晚,配套的业务规范、流程制度不完善,因此在操作过程中,信贷经办人员无据可依,进而造成操作失误引发操作风险;其次,内部因素导致的风险。内部因素主要是指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相关业务人员在业务调查、授信审批以及贷后监管过程中,由于其经验、技能不足或者人为主观原因产生渎职、欺诈等行为而导致的风险;第三,外部因素引发的风险。外部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这些风险一旦涉及供应链融资中的相关主体或者是质押物,都会引发资金链断裂,直接或者间接给银行带来风险。

3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措施

3.1建立严格的准入条件

首先,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伊始要对核心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审查,挑选效益好、行业前景好且规模大,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同时对供应链金融内的其他交易主体进行严格筛选。其次,鼓励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的交易企业设置奖罚措施,这样有利于商业银行利用核心企业的行业地位约束融资企业,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最后,充分利用核心企业给予上下游企业的排他性优惠措施,有利于商业银行实施信用捆绑技术,降低商业银行承受的信用风险。

3.2建立科学的供应链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构建科学的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可以有效对供应链内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与防范,发现风险发生的源头,提前对风险源进行处理,降低供应链金融风险发生概率,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供应链金融风险预警机制:首先,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析机制。科学的风险分析机制能够发挥供应链金融风险信号的检测诊断功能,通过发现供应链金融中的异常信号,应用当代科学的风险诊断技术对其进行分析与判断,对风险的大小与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进行评估。风险预警机制的基本办法是将其采集的信号传输给供应链金融预警分析系统,通过各项风险指标与风险预警的判断模型对风险的发展趋势以及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进行判断;其次,完善风险预警后相应措施。通过供应链金融预警信号进行分析,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别对风险进行有效处理,将可能出现的损失降到最小。

3.3加强供应链金融现金流风险管理

供应链金融必须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并以贸易项下利润的实现与结算的控制去引导现金回流至银行的通道,进而保证了银行信贷资金的还款来源。因此信贷资金的专款专用体现了现金流的有效管理,也是保障融资企业还款来源的核心技术之一。首先,流量管理。商业银行对现金的流量管理具体地体现为授信额度与规模。因此,商业银行要重点考察现金流量与授信企业的经营规模与支持性资产的匹配状况,以及供应链网络内各主体的经营能力;其次,流向管理。商业银行要在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环节通过对回流资金的时间、额度与路径的控制,实现对现金流向的控制;最后,循环周期管理。这种管理方式要在综合行业结算方式、平均销售周期的基础上,计算出一个完成的资金循环时间,从而保证授信企业在供应链内完成资金流与物流的循环。

作者:薛静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公司

参考文献:

[1]杨晏忠.论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J].金融论坛,2007(10).

第12篇

物流金融是国内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新型物流增值服务。它运用金融工具促使物流业产生价值增值,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以及中西部的少数省市已获得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尝试通过物流金融运作,获得银行贷款授信以改善资金链,同时为国内众多知名物流企业如中外运、中远、中储、宝供等开创了新的盈利空间。

在物流金融活动中,企业既强化了自己的竞争地位,又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世界物流巨头如马士基、uPs都是物流金融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物流金融已成为其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uPs甚至在2001年5月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将其改造成uPs金融部门,由uPS金融公司推出包括开具信用证、兑付出口票据等国际性产品和服务业务,获得可观手续费的同时,也揽下了沃尔玛和东南亚数以万计的中小出口商的出口清关、货运等业务。在金融服务领域,法国巴黎银行、荷兰万贝银行等对大宗商品提供融资服务、以销售收入支付采购贷款等服务。2004年,DHL开始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关税融资。

目前,物流金融已被许多专业人士视为物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前景异常可观。

物流金融的相关概念

近年来,国内学者提出了不少与物流金融密切相关的概念,如融通仓、物资银行、物流银行、货权融资、库存商品融资、金融物流、保兑仓等。这些讨论基本围绕着货权的质押行为而展开。在基本层面,可将物流金融视为银行向货主企业所提供的一种金融产品,是以银行为主,在其金融业务中引入了物流企业这一主体,通过三方达成的协议使货物质押行为得以实施,其最终目的是加速供应链中的商品流通,盘活实物形态的库存资产。

1 物流企业的角色

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物流企业提供的是一种对质押实物进行控制的物流监管服务。物流监管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受银行委托,对客户质押给银行处于仓储、运输等物流状态的货物(商品)进行监管,保证质押物始终处于银行的有效控制之中,并满足客户物流需求的服务。通过银行监管质押物,争取向客户提供仓储、运输、报关、配送等物流服务,实现物流服务和监管服务一体化。这也是物流监管的未来发展方向。

物流监管为银行提供的服务包括:资信和管理保证、实物(商品)监督管理和实际控制、物流状态信息服务。为融资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协助融资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等。

2 物流监管的主要业务模式

目前已开展的物流监管业务,按质物的物流环节可分为:①仓储质押监管,即货物的监管只限在仓库、堆场等仓储区域;②货物的监管环节不但包括仓库、堆场,还包括运输、报关、配送等多个物流环节。

按质物放货控制方式可分为:①核定货值监管。指银行根据贷款额和质押货物的价值确定质押货物的控制定额,实际存货总价值超过定额部分的货物,货主可以直接与仓储企业协商提取,实际存货总价值低于和等于定额的部分,必须根据银行指令才能放货;②非核定货值监管。指所有质押货物的提取、放行等处置,都必须根据银行的指示操作。

物流监管业务操作依据物流企业、银行间所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以及对应三方的监管协议进行。目前,国内物流监管业务基本上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业务为单一环节质押融资,没有形成网络。从趋势看,正在向物流监管的中级阶段发展,特征是将操作层次的物流与贸易(国内、国际)结合,上游与下游企业结合,形成物流(供应链)融资。基本操作模式及流程如图1、图2所示。

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的实践

国内物流金融最初起源于银行金融业务的创新实践。推动创新的基本动力是广大中小企业迫切的融资需求。在供应链中,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最薄弱的一环,直接影响到供应链的正常运作。

据UPS的年度《亚洲商业监察》报告显示,2005年全国中小企业有近11万亿元的存货、应收账款。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结果表明。国内动产抵押情况严重落后于经济发展现实。一则,大量动产资金闲置与广大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实同时并存,造成尖锐矛盾;二则,不动产资源枯竭与担保过分依赖不动产的矛盾造成以下后果:①担保资源更加稀缺,信贷环境趋紧;②企业更加依赖不动产获得融资,金融机构更加依赖房地产,加大了银行风险;③缺乏不动产的中小企业贷款更难;④农民贷款难问题更加突出。

鉴于此,国内一些有远见的银行开始探索物流金融创新,获得了巨大成功。以深圳发展银行为例,1999年开始涉足、探索、尝试货押和票据业务;2001年正式出台动产与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02年进一步整合,推出8项创新产品,以“深发票据”、“深发货押”为主,奠定了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的产品雏形;2003年推出“1+N”供应链融资模式,既包括大型核心企业“1”,也包括上下游配套企业“N”,还包括“1+N”整体供应链;2004年推出了“贴现”;2005年面向中小企业、面向贸易融资实现战略转型,至此,其金融一物流合作平台基本建成;2006年开始整合全链条贸易融资产品和服务,在全国范围推出了“深发展供应链金融”品牌。

另一方面,物流企业的进入为物流金融业的持续发展开辟了坦途。传统的质押融资是两方契约,在这种契约关系下,银行对质物的占有不可避免会遇到实施障碍:①银行缺乏仓库存放借方企业出质的设备或其他货物;②借方企业用于质押的物品对其产销供应链的运行有很大影响,要求金融机构在实现对质物占有权的同时尽量降低对借方企业正常产销活动的影响。物流企业的存在,延长了银行的服务之手。

调查显示,目前,国内物流金融合作逐步由各地零散的中小物流企业、银行的下属支(分)行或分理处向拥有全国性物流网络的大型物流巨头与各银行总行之间的战略合作转移,一些实力较弱的物流企业将被迫退出该市场。物流金融的持续发展要求实现集约、标准化管理。国内一些实力雄厚的物流企业。如中外运、中储、中远等企业通过与国内各大银行签订总对总的战略协议,下属物流企业与各地银行的下属分支机构,按照规范的合同范本进行业务操作,使物流金融业务迅速成为重要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获得了更大的战略发展空间。

例如,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简称中国外运集团)于2004年开始在其下属非上市和存续公司推动仓单质押业务。此前,仓单质押只是部分下属公司的零星业务,并没有纳入战略层面加以推动。通过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

交通银行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至2006年末,集团仓单质押业务的市场份额已占全国第一。

1999年即开始首笔仓单质押业务的中储也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2005年质押融资规模达60亿元,2006年达100亿元。旗下的中储股份2005年仓单质押规模接近50亿元,仓单质押收入近1000万元。 从全国情况看,质押监管市场还是一个新兴市场,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2007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达73.9万亿元,同比增长23.8%,明显高于同期GDP增幅,其中80%的贡献来自中小型企业。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国内巨大的信贷资源将逐步获得开发,煤炭、钢铁、五金、汽车、纺织、造纸等行业将成为物流金融业的重点开拓领域,国内商品融资监管市场的规模将达到6000亿元以上。可以预计,中国物流金融市场将进入群雄并起的战国时代,国外著名银行、跨国物流企业将陆续进入。

未来物流金融服务将呈现以下特征:①由静态质押向动态质押发展;②从流通业客户向生产型客户发展;③从现货质押向买方信贷发展;④从自有仓库内监管向库外监管发展;⑤从单一环节向供应链全过程发展。

物流金融发展中的风险控制

尽管物流金融业务能够带来可观的收益,但也要面临诸多风险。当前阻碍物流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仍然是银行与物流企业两者在业务操作中如何建立科学规范、适用的风险管理体系的问题。

由于风险主体之间风险与收益不对等,流动资产评估体系没有完善体系,银行对物流金融信贷业务经验不足,风险管理方法跟不上,导致现有的风险防范制度和规定往往与企业供应链高效、敏捷的运作要求不一致。从银行角度而言,一方面要选择资信优秀、责任意识强、实力强大的专业物流企业作为其,帮助实现对质物的占有,并履行保管、监控质物责任;另一方面,银行往往通过制定严格规定,最大限度地规避潜在风险,不可避免会将部分风险责任转嫁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既要根据银行指令进行放货操作以规避风险,又要为客户提供便利、快捷的物流服务,有时会处于两难境地。例如,对质物在数量和价值上的控制,由于不同品类的质押物物理特性不同,本身处于动态流转过程,其权属也在不断变化,对其盘点所需的时间与人力差异极大,监管模式也各自不同,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客户、物流企业如何就风险控制达成一致,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物流金融的风险基本包括:①内部管理风险;②物流风险;③社会风险;④法律风险;⑤信用风险等。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主要基于以下因素:

一是对法律关系的评估。包括:借款方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借款方(或担保人)与银行之间的质押关系、银行(或借款方、担保人)与物流企业之间的仓储(或物流)关系。

二是考察借款方的资信。重点关注:经营状况是否良好、经营模式是否合理、业务操作是否规范。

三是弄清质物的权属。存在两种风险:担保人以自己无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财产出质、质物上设定有优先质押权的权利。在此情形下,对于质物的权属审核十分必要。

四是评估贷款借新还旧的影响。法律上贷款借新还旧是合法的,但会对质押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

五是重视质物监管操作。对质物的占有是质押合同生效前提。为防止虚假仓单、虚构质物、质物偷梁换柱,需关注以下要素:质押合同、代管协议、仓单抬头、监管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