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1:17: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药品监管风险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药品生产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以风险防控为工作主线,以完善落实责任为抓手,全面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方案的实施,使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中成药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基本药物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高风险药品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特殊药品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每百万人口不少于500份,(不少于上年度报告数),不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确保高风险类药品以及基本药物生产质量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提取物等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落实县级药监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根据市县药监部门事权划分规定,我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负责辖区药品生产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用信息的采集、建档工作;负责驻厂监督员派驻和管理工作;督促、落实质量授权人制度的实施;监督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同时报告市局依法进行处理;监督企业整改措施的落实。负责辖区内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预防、监测与控制工作,根据药品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级响应。
(二)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市局安排部署,根据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局将重点以基本药物、中成药包括中药材和中药提取物、药用辅料、药包材等为重点,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专项整治。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及2013年检查存在问题企业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供应商审计、购进原辅料的检验,重点解决购进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各种辅料、假劣中药材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有问题药品生产企业约谈告诫制度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彻查督办制度,加大打击力度,切实消除隐患,控制安全风险。
(三)全力推进新版GMP实施工作
县内未通过新版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要按照新修订的药品GMP要求尽快完成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完成必要药品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完成管理软件建立、更新、验证和试运行,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和软件的员工培训。
利用实施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时间要求,支持优势企业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促进品种、技术、市场、资金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我县医药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科学分析企业在实施药品GMP过程中存在的药品安全风险,加强企业技术改造过程中的监督管理,防止企业为加大库存随意增加批产量等不规范行为,督促企业加强质量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工艺规程组织生产,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四)认真做好药品生产环节电子监管工作
做好对基本药物、特殊管理药品子监管工作。同时,按照省局安排完成新修订基本药物和增补品种赋码工作。建立电子监管日常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加强对电子监管信息使用,对不能进行核注核销的企业要督促其认真整改。
积极推进电子监管全品种覆盖的目标。国家总局计划在2015年底前实现全品种、全过程覆盖,各药品生产企业要按时完成全品种赋码工作,为全过程覆盖打好基础。
(五)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防止流弊事件发生
加强对使用麻、精药品和麻黄碱作为原料药用于普通药品生产的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计划执行、生产过程中物料平衡、进销存情况以及原料药的购进、储存、使用和安全监督情况。
(六)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继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检测报告机制,建立药品风险监测机制,制定收集处理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药品风监测工作网络图,加大重点品种和高风险品种监测力度,发挥风险预警作用,做好风险信号挖掘、分析评价和安全性再评价,提升监测质量和评价水平,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要进一步提高报告能力和质量。县局药械监管股要在巩固、提高监测报告数量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完善报告规范和标准,着力提高报告质量,逐步提高企业的报告比例。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每百万人口不少于500万份,新的、严重的监测报告不低于15%,同时全面推进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制度的落实。
(七)加强培训,落实企业药品质量安全责任
加强对县内企业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开展“药品生产风险控制年”活动为突破口,贯彻落实药品“黑名单”制度和质量约谈告诫制度,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强化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推动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的落实,探索分级管理的新方法,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加大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保障监管工作规范化、合法化。局各股、队要认真组织学习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局《2014年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细化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的全县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决杜绝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风险监测、分析和排查工作
县局药械监管股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要重点关注药品生产企业原料药、辅料、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药包材等进购和使用情况,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做好验证、变更控制和纠偏措施等风险管理工作,要防止企业为了挤出改造和认证时间,通过增加批产量来加大库存,而可能导致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药品广告;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广告(DTCA);药品广告监管;处方药
中图分类号:
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3.0073.02
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药品广告(Direct-to-Consumer Advertising,DTCA)是指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做的药品广告,主要提供有关药品、疾病症状、疾病风险等信息。美国是目前允许处方药DTCA的两个国家之一,其DTCA发展经验值得许多国家借鉴。加拿大毗邻美国,易受美国DTCA的影响,所以加拿大关于处方药DTCA的立法讨论十分深入。本文主要从药品广告环境、药品广告监管情况、DTCA发展情况等方面介绍美国和加拿大的处方药DTCA情况,希望对我国讨论处方药DTCA起到借鉴作用。
1美国
1.1药品广告环境
自1997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改变其对处方药DTCA的监管开始,DTCA特别是媒体上出现的DTCA的数量一直显著增长。21世纪初,处方药DTCA成为增长最迅速的广告类型之一。2006年美国DTCA花费达到了55亿美元,2007年降到48亿美元,2008年则降至44亿美元。最近的统计数据表明经过两年的锐减后,近几年DTCA花费似乎已稳定在45亿美元的水平。
1.2药品广告监管
美国直接面向消费者的药品广告历史悠久,18-19世纪就有很多专利药广告在报纸上出现。这种情况直到1906年才被管制,那时议会通过纯净食品药品法案,用于规范产品标识。1938年,议会通过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A),构建了现代药品广告监管的框架。1951年议会颁布了FDCA的Durham-Humphrey修正案,将药品分类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1962年Kefauver-Harris药品修正案把处方药广告的控制权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移交给FDA。
DTCA由FDA和FTC共同监管,但FDA对DTCA的作用更大。FDA条例要求DTCA既要提到广告药品的品牌名称,还要描述所治疗的疾病,提供:①药品副作用、禁忌症、警告和注意事项的“简要介绍”;②药品风险和益处的“公正平衡”。
1997年,FDA放松对DTCA的管制并颁布新的DTCA播放准则。新法规要求在媒体上播放的DTCA只需包含“主要风险”的信息,而非完整的“简要介绍”。依据“主要风险”的要求,广告必须描述药品的主要风险和最常见的副作用。DTCA要让消费者能从其他途径(如本地免费电话、网站、平面广告)获得产品包装上标明的信息,而不用在广告中提供“简要介绍”。2004年FDA了新的平面广告指导原则草案,要求使用更明确的语言或方式来描述风险的内容,让消费者更有可能理解风险。
1.3DTCA立法尝试和改革
由于FDA监督和积极监管DTCA的能力有限,所以美国的立法者开始留意到这个情况,但限制或禁止DTCA的法律没有被通过。有一项具有争议性的提案原本可能会禁止或暂时暂停新药的DTCA,这与美国国家科学院医学研究所的一份报告目的一致,这份报告要求新药审批通过两年后才能进行DTCA,而且DTCA中要包含特别警告。百时美施贵宝公司(普林斯顿,新泽西,美国)和辉瑞公司(纽约)自愿在新药审批后分别隔一年和六个月才进行DTCA。众议员亨利・瓦克斯曼(D-CA)也提出一项受限禁令,他赞成在逐项给予的基础上授权FDA在新药审批通过后的一段时间禁止DTCA。
即使如此,美国任何实际禁令都很有可能不被通过,且可能对DTCA的未来监管产生风险。由于商业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所以2007年议会关于设立DTCA暂停期的提案并未通过成为法律。保护商业言论自由可能会打击FDA限制未标识用途的药品促销方式的权力,这表明完全禁止DTCA的可能性不大。
美国公布的DTCA监管改革尝试包括:①建立了药品市场、广告与联络处(DDMAC);②通过了一项修正案-关于“公正平衡”规定准确性的监管法规;③规定DTCA描述内容中立并需包含风险信息;④要提供相关扩展资源。考虑到当前监管制度的作用有限,而且不可能立法禁止DTCA,DTCA法规应着重于改善当前DTCA监管过程,并增加已有DTCA内容的价值和有效性。为改善监管系统,可将监管系统整合入安全交流系统,也可利用DTCA传播广泛的优点向有风险的患者人群提供目标药品的信息。可通过要求披露比较分析来增加DTCA的质量。上述努力以及关于公正平衡地报告广告信息的尝试,都符合当前美国监管法规。
2加拿大
2.1药品广告环境
关键词:药品;流通;风险管理
近年来不良药品的事件发生的较为严重,因此引起了人们对药品流通环节中的药品质量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视。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中药饮片、抗生素、疫苗、血液制品等。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存亡,其质量不得有半点马虎,但患者无法辨认其内在质量[1]。我们要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均一、稳定,就必须对药品各个环节进行质量风险管理[2-5]。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是对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对风险的识别、衡量、控制以及评价的过程。本文对药品流通环节质量风险管理进行综述。
1 质量风险管理
2013年1月质量风险管理首次引入新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由于各种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行为主体遭受损失的大小以及这种损失发生可能性的大小,贯穿药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涉及与药品相关的各个环节。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是对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对风险的识别、衡量、控制以及评价的过程。风险管理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所有员工所共同参与的,目的就是要把风险控制在企业承受范围之内。我们企业首先要确立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框架、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职责。质量风险管理的流程包括风险启动、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沟通、风险回顾和评审。
2 药品流通环节质量风险管理
2.1 收货环节的关键风险因素识别与控制
收货环节存在风险因素为收货检查。收货环节风险产生原因检查不到位。风险后果为:接收假药或劣药。风险控制:对收货人员加强药品培训;严格执行药品收货管理制度。
2.2 出库环节的关键风险因素识别与控制
出库环节风险因素为药品出库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原则不到位;出库复核员未坚持“四不发”原则;搬运、堆码药品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标识的要求规范操作不到位;保管员贯彻药品拆零拼装、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不到位;低温运输药品遵守《低温运输药品管理制度》不到位;药品执行电子监管码系统指令执行不到位。风险后果为:发出劣药;问题药品(药品质量缺陷等)发出;发出药品批号错误,数量差错。风险控制:加强人员培训,定期考核;保管员积极贯彻药品拆零拼装、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出库复核坚持“四不发”原则;药品出库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药品搬运人员、运输人员严格按要求规范操作;严格遵守《低温运输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子监管码管理规定。
2.3 储存环节的关键风险因素识别与控制
储存环节风险因素为储存管理、养护检查。储存环节产生原因:不合格药品未做到专人专区管理;未经批准的人员擅自进入储存作业区;药品未按存储条件分开存放;储存作业区存放与储存作业无关的物品;仓库合理储存不到位;仓库温湿度检测、调控设施、设备不到位;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执行各种相关制度和程序;保管员库房账务管理不到位;药品堆码不到位;养护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处理不到位等。风险后果为:储存药品发生质量缺陷;储存药品过期成为劣药。风险控制:仓库温湿度检测、调控设施、设备定期进行验证;进入储存作业区的人员需佩戴胸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药品应按存储条件分开存放;加强养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保管员发现有问题药品,储存作业区不得存放与储存作业无关的物品;入不合格库,严禁销售。
2.4 销售环节的关键风险因素识别与控制
销售环节风险因素为销售部门对客户选择管理不到位;未对客户资质审核;由于仓储运输环节疏忽原因,造成销售劣药;未按规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风险后果为:销售假药、劣药;协助贩毒或提供毒源;销售药品质量缺陷产品。风险控制:确立企业全面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未经资质审核的客户,问题药品,不具有销售特殊药品资质的客户系统自动拦截;对销售人员加强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程序的培训,定期考核;严格执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
2.5 人员与培训环节的关键风险因素识别与控制
人员与培训环节风险因素为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在职在岗情况;相关人员的健康档案。风险后果为:销售假药、劣药;销售药品质量缺陷产品。风险控制:审核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符合要求立刻更换;加强人员培训,定期考核并建立档案;定期进行人员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质量管理、验收人员必须在岗并符合岗位要求。
参考文献
[1]沈亚菊.加大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力度 提升我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
[J].吉林人大,2013(1).
[2]王素珍,王军永,王力.现代信息技术在药品流通领域的应用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1(7).
[3]林燕.我国药品流通体制变迁中的利益集团博弈分析[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3.
关键词:中药注射剂;安全性;监管问题
中药注射剂作为现代化的典型,是中医和现代化创新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中医剂型、西药注射剂的局限性,在临床应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随着中药注射剂生产厂家的增多,品种的增多,药品的质量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这些问题对中药注射剂安全性不良事件的发生造成一定的影响[2]。因此,本文重点研究中药注射剂安全性监管问题,以供参考。
1中药注射剂存在的安全问题
1.1中药注射剂的研发环节 在中药注射剂的研发环节,研制前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到位,有效含量未测定、控制的指标较少,缺乏完善的标准;研制过程中,中药的复方制剂较多,对中药过敏反应缺乏有效的研究;缺少临床大样本考察,基础研究较薄弱,临床研究病例过少;研制中,由于中药成分复杂,药理不同,造成多路径起效的特点;研制完成后,缺乏相关药理学评价,安全性评价机制建立不完善。
1.2中药注射剂的生产环节 生产工艺较落后,中药注射剂制备工艺不多,中药炮制工艺不稳定,药物投料方式有待改善;药材、注射水的质量不稳定;杂质影响中药注射剂的澄明度,没有先进测定澄明度的方法;个别厂商对药品说明书的内容陈述过于简单,意思含糊不清,主治范围描写不全面,尤其是安全信息,内容详略不一,禁忌和注意事项标注尚不明确字眼,埋下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1.3中药注射剂的流通环节 流通即运输和贮藏。若运输和贮藏条件过差,贮藏条件达不到标准,贮藏过程中,由于运输不当,造成容器的损坏;容器密封不能满足要求,则容易滋生微生物,污染药液;若运输和储藏不当,会使中药注射剂发生氧化、降解等,影响质量。
1.4中药注射剂的使用环节 临床使用中,由于医生不了解该药品的配伍禁忌,对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知识欠缺,不能进行合理用药。不能按照用法、用量的规定执行,操作不规范,对中药注射剂认识存在片面性,认为其无毒副作用,不能正确看待中药注射剂;将中药注射剂和多药物联合使用,造成ADR发生率增加;对说明书研究、理解不透彻,药害事件也时有发生;对患者的体质不了解,使用中药注射剂前,没有了解患者是否存在过敏史,造成可控不良事件的发生。
1.5中药注射剂的监管环节 往往在药品上市后进行评价,仅仅进行一些一般的过敏试验,未进行皮肤被动过敏试验,临床过敏试验经验不足,上市才对药品进行评价,是造成安全问题一大因素。另外,对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不严,一般是各医院发现上报,药品生产企业则比较被动,对该内容的监管力度不够。
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2.1完善药品监管的基本法律 《药品管理法》作为药品监管的基本法律,在药品监管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该法律制定于2001年,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阶段出现的很多药品监管问题都不在其调控范围内,为药害事件的发生埋下安全隐患[3]。因此,要对该法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对中药注射剂的问题作出相应要求,明确药品监察机构的责任,破除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关系壁垒,为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药监机构要以该法为依据,加强对中药注射剂安全性的监管。药监部门要针对中药注射剂制定一项指导性的规章制度,对中药注射剂产业链进行严格的监管,从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及监管等环节入手,解决中药注射剂存在的问题,降低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将该规章制度贯穿于整个生产链中,保证中药注射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2.2完善质量风险监管体系 造成安全问题主要是药品自身以外的因素,因此,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至关重要。从风险分析、评价、控制及决策执行等阶段对药品的五大产业链进行评估,以保障药品安全。分析主观和客观风险,主观即购买材料的投机行为,客观即不能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有效的辨识。对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风险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和分析,并采取控制风险的方法。若是人为风险,则可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奖惩制度,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的培训。对原材料的采购,遵循少次多量的原则。对中药注射剂的质量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消除安全风险,确保中药注射剂的安全使用。
2.3抬高中药注射剂注册审批的门槛 中药注射剂注册审批制度的严格与否,关系到中药注射剂质量的好坏。现行的审批制度,侧重于对上市药品书面材料的审查,无法避免个别生产企业伪造临床数据的现象,这样势必影响药品的可行性和安全性,极大的增加了中药注射剂安全问题产生的几率。因此,要严格中药注射剂注册审批制度,提高审批人员的专业素质,调整评审结构,成立审批小组,形成专业化的审批职务体系,严把中药注射剂审批关卡,提高审批质量。建立和完善审批纠错及质量评价机制,提高准入标准,为药品安全提供保障。
2.4建立安全监管体系 一直以来,医疗机构都是报告不良反应的主体,虽然近年来经营企业和生产药品企业报告的比例也有所增加,但依然不足,因此,要建立中药注射剂安全监管体系。政府提倡药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对其进行引导,为企业上报扫清阻碍。建立激励补偿机制,加大主动检查力度。加大对中药注射剂企业的支持力度,配置专门的监管人员,设立监管小组,配备药学、法律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研究中药注射剂存在的安全问题,并针对问题,寻找解决方法[4]。
3小结
中药注射剂的安全问题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本文对中药注射剂研发、生产、流通、使用和监管等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探究了加强中药注射剂安全监管的对策,通过中药注射剂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为中药注射剂的安全问题提供了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毕凤兰,张力.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问题探讨[J].中国药物警戒,2012,18(02):89-92.
[2]曾聪彦,梅全喜.论影响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问题的因素[J].中华中医药学刊,2010,31(03):614-617.
一、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强化药械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一)强化基本药物经营环节监管。明确属地监管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档案和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做到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检查全覆盖、无遗漏。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环节电子监管码的核注核销工作,将电子监管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定期上网检查企业基本药物扫码率和上传数据准确率。
(二)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一是定期开展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分析,排查可能产生药品流通安全风险的各种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防范。二是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打击“挂靠”、“走票”等变相转让、出租证照或票据的违法活动,严格药品购销渠道管理。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四是进一步做好药品销售人员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公布备案信息。要结合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对批发企业业务员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规范和指导药品批发企业加强对业务员的管理。
(三)医疗器械方面,重点抓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抓住关键环节,严把质量关。督促生产企业把好原材料购进和投放、生产流程和工艺、产品检验关口。指导流通环节规范进货渠道,加强产品可追溯性,建立预警机制,避免群体性不良事件的发生。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的覆盖面达到100%。
二、强化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大力做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版)(以下简称新版GSP)的实施工作。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整体现状和药品监管的实际要求,制定实施新版GSP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抓紧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对全市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员和零售企业质管员新版GSP及附录的培训工作。严格执行GSP认证标准、程序以及《省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操作方法(试行)》,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扎实推进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继续做好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三、加强重点环节监控,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监管。加强中药饮片流通监管,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批发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应随货附加盖单位公章的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全面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
(二)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的监管。加大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物制品、终止妊娠药品、抗菌药物等品种的经营资质、购销渠道、仓储管理、冷链管理等监督检查力度,实施流通全过程监管,确保重点品种安全。
四、推进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落实省发改委、省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完善企业信用档案,采取公示信用记录、加大检查频次等措施,充分发挥信用机制惩戒功能。全面实施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督促药械企业加强行为自律。在市区范围公开评选50家“放心药店”。促使药品经营企业良性竞争,逐步提升我市药品经营管理整体水平。
五、继续开展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
进一步调动零售药店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发动群众清理“家庭小药箱”,拓宽回收工作覆盖面,促进安全合理用药,遏制过期药品流入私人诊所和农村市场。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近年来监管工作的实践,以及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长效机制建设着手,研究和部署工作思路。
一是围绕保障民生安全,强化科学监管机制。从强化监管责任体系、技术监管体系、信用评定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入手,促进餐饮、涉药行业自律,提高科学监管能力。
二是围绕提高监管效率,探索信息化监管机制。面临监管任务繁重和监管人手紧张的情况下,必须从信息化监管入手,破解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悬殊、监管手段落后的难题。
三是围绕消除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监管机制。抓实风险隐患排查、紧盯重点企业和严控风险环节三项工作。通过资料分析、抽样检测、实地检查和鼓励举报等方式,积极排查风险隐患,
四是围绕强化监管力度,形成社会化监管机制。做好投诉举报、宣传报道和网络问政三项工作,使公众成为遍布城乡的食品药品义务监督员。
五是围绕夯实监管基础,巩固常态化监管机制。从健全基层网络,夯实监管基础,开展示范创建,加强胶囊监管,落实专项整治,强化教育培训等入手,巩固监管工作。
六是围绕强化队伍建设,建设规范化管理机制。通过改进作风、改革审批、改善监管,规范监管工作,打造人民满意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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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科学监管长效体制机制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体制调整新形势,夯实工作基础,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以来,甘肃省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制度废改立工作小组,提出建立体系,加强六方面制度建设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工作协调运转、决策权力阳光、分工科学合理、执法保障保证、监督考评公正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制度。按照以事设岗、以岗定人的原则,重新修订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职责统一。同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构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需要,制定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办法、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细化工作职责,量化工作任务,确保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形成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保障体系和企业诚信自律体系的基本格局。
三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预警工作制度。按照突发事件的特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局系统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程序与流程、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等,明确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及方法、步骤,通过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对能力,形成科学合理的安全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和快速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雏形。
四是加强依法行政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规定和准入设置规定。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促进发展的原则,明确准入条件,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机关工作程序规定,明确工作流程及各环节的工作原则、任务、方法和要求,完善办文、办会、办事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准入阳光运行,执法公平公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构成依法严格监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互联互通的信息服务保障体系的制度基础。
“打”的重点包括中药违法生产、中药材市场掺杂使假、网上违法售药等;“建”的重点包括建立企业风险管理和药品安全风险警示约谈等制度。
将制定互联网售药管理规定
8月上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启动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开展网上售药的整治,解决利用互联网虚假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等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负责人李国庆介绍,目前全国非法网上售药及销售假药的问题十分突出,已经成为社会公害。目前存在的主要是网上非法药品信息、夸大宣传、夸大疗效等问题;一些合法的网站存在违规销售药品,销售不该销售的药;第三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卖假药。网络成了假药销售的主要渠道。
此次行动的参与部门除按照各自职能范围进行查处外,还将共同监管,形成常态合作机制。重点打击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对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存在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药品销售行为的网站,一律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直至吊销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对未取得资格,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一律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销售假药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部门还将制定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管理规定,严格资质条件和质量管理要求,规范网上售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共批准了95家个人售药网站。公众网上购药时,要选择这些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出现任何问题都可投诉。
违法产销中药
近期,中药材方面的问题频频被曝光。为此,8月下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联合七部门展开联合整治行动,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
李国庆坦陈,在日常监管工作当中,遇到最多的也是中药方面的问题。整个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从种植、初加工过程中落后生产方式带来的问题、中药提取物管理中违规的问题,到中成药环节使用劣药、使用非法提取物等问题,各种违规现象经过中药材市场扩散开来。8月下旬,国家食药监总局将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林业局和中医药局等七部门开展中药材市场整治,按照“属地管理、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对中药材专业市场存在严重问题且整顿不力的,坚决予以关闭。
总局要求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中药材种植管理,促进区域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加强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管理,规范加工行为,改进加工工艺,逐步提高初加工水平;加强专业市场交易管理,严控交易范围,规范交易行为。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主产区建立种植、生产基地,保证中药材质量稳定。
颜江瑛表示,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只有靠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包括媒体的监督,才能使中药材市场发展得更规范,使中医药瑰宝更加璀璨。
接受公众监督
“先进行影响药品安全因素分析,据此设定若干指标,形成体系。再根据指标进行评估,对企业做出风险等级的判断。”
李国庆介绍,如此便能够更早发现安全隐患的苗头,真正实现以预防为主。在管理上可以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对企业进行差别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针对性。风险等级也代表了企业的信誉水平和能力,消费者的选择可以让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然淘汰。
下一步还将实行“三约谈”制度:监管部门发现辖区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的,要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发现下级监管部门对风险信号重视不够或采取措施不力的,要及时约谈下级监管部门负责人;对存在区域性风险,且涉及问题复杂的,要及时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此外,还将推行公开约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对产销假劣药品零容忍
记者:如何提升“打”的威慑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负责人毛振宾:始终要突出严查、严督、严办。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按照情节严重的情形,在法律法规处罚的上限予以严厉查处;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必须移送公安机关;对案件查办中查获的假药产品必须采取行政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拒绝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无论是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都将坚决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我们现在已经和公安部门建立了案件线索共享、联合督办、联合查处、联合曝光的行政手段,对生产经营的假劣药品零容忍。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药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广泛监督”的监管机制,着力整治药品安全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医药产业持续发展水平,全面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保驾护航。
二、重点任务
今年,市政府将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列入重点工作,把“强化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保障群众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作为群众健康工程内容纳入十大惠民工程。全市上下要以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为契机,紧紧围绕药品专项整治这一主线,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和惠民工程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全面加强药品安全工作。
1、积极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市,是实施“强化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保障群众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惠民工程的最佳体现。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照《山东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考核验收细则》,落实创建责任,加强督导检查,把创建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力争如期创建成功。
2、深入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2012年3月至6月底,在全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为期四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违规活动,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在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或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在药品批发环节,重点整治:企业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企业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其它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为制贩毒分子所利用,发生流弊的行为。在药品零售环节,重点整治: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产品的销售去向不清;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3、着力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作用,继续加大对基本药物抽验力度。认真落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中标情况备案制度和省际监督检查协作机制,把中标价格异常偏低的品种作为监管重点,把药用原辅料来源追溯和生产过程中物料平衡两个关键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环节,继续做好基本药物工艺处方核查工作,逐步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诚信档案。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资质、配送条件、采购渠道、质量保障体系、抽验不合格药品处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管,重点监督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规定要求贮存、保管药品。监督指导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搞好电子赋码、数据上传、核注、核销等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的作用。
4、严格落实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以提升药品生产环节质量保障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升级为目标,加大推进实施新版药品GMP力度,在组织再培训的基础上,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实施计划,强化分类指导,抓好示范带动。继续推进药店连锁化经营,积极引导零售药店实行信息化、电子化管理。做好现行版GSP认证、跟踪检查,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开展新版GSP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个体诊所和农村卫生室的药品购进渠道,督促其改善药品储存条件,提高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
(二)深化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1、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评级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近三年信用评级均为A级的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推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对远程动态监控系统使用情况、企业质检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导。
2、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定期更新高风险医疗器械远程动态监控名单,确保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百分之百纳入远程动态监控系统。组织开展贴敷类产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经过注册,产品适用范围有无夸大,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退出机制。
3、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监管。配合医改工作和《济南市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把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向纵深推进。以植(介)入类产品为重点,健全完善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及时总结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观摩交流等形式,提升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完善药品监管机制体制。
1、加强药品安全风险评估。认真落实药品安全分析评估报告制度,开展药品安全状况调查,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定期分析药品监管形势,开展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防范安全隐患。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进一步提高监测水平,推进安全合理用药。
2、加强药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根据新的职能和形势,制定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充实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和工作机构,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3、加强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药品安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条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培训,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监管能力,调整充实监管队伍,监管重点逐步向监管薄弱环节和地区倾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各镇(街道)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的意见》(章政办发﹝2011﹞76号)要求,抓好落实,使监管站真正做到办公场所、人员、办公设施到位,制度、职责、工作落实。完善农村餐饮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镇(街道)协管员、村信息员的作用,弥补基层药品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4、推进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完善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纠正问题的工作机制,增强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不放过任何影响药品安全的蛛丝马迹,不放过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放过任何风险隐患。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监管课题研究,强化药品风险管理。增强日常监管与稽查办案的协同性,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涉案信息要做到及时移交、及时查处、及时反馈,同时,强化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监督。要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形成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管格局。加大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维权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一致,应急快速有效。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能,把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部署,分析存在问题,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药品各环节安全。特别是今年,要以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带动药品安全工作整体上水平。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三个科室执法人员成立三个检查组,重点针对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检查、案件查处、公开曝光等手段,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重点
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精干力量,突出工作重点,整合监管资源,扎实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同时,坚持打建并举,以打促建,围绕“两打”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规范和制度中的漏洞,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的规范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打击药品违法生产行为。针对中药提取的生产以及提取物的使用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中药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用或未经批准擅自委托加工提取物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药材的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的行为。针对原辅材料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直接使用化工原料用于生产制剂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辅料生产药品的行为。针对委托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委托或接受无资质企业生产药品的行为。严禁未经批准委托生产药品;严禁企业委托生产无包装产品。
(二)打击药品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和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密切与公安、通信管理部门的配合,重点打击违法网站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批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企业自2012年以来药品销售的有关票据,严厉打击“走票”、冒开虚开发票或使用虚假发票等行为;核查企业的经营行为和销售人员的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缴纳保险等内容,严厉打击“挂靠”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或将药品销售到非法渠道等行为。严厉打击辖区诊所非法药品购销行为。对诊所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诊所购买和使用假劣药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严禁诊所超出《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使用药品和违法配制制剂。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保证药品储存质量的诊所,一律不得设立药房。加大对经营使用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对有中药饮片的药品经营企业和诊所,重点检查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是否对上游供应方中药饮片来源进行审核和确认;购销的中药饮片是否留存检验报告书,是否按《中国药典》或《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全检;易虫蛀、霉变、走油的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分类储存保管目录;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
加强药品生产相关规范建设。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对所生产药品的质量可靠和安全有效负完全责任,建立完善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加强药品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总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监管,规范中药提取物的生产和使用。加强对委托生产的日常监管,督促委托企业加强对受托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企业委托生产行为;加快推进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引导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药品经营相关规范建设。加强互联网药品监管,专人定期对辖区内涉药网站开展检查;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监管,督促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以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GSP为契机,建立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加强诊所药品使用监管,督促诊所严格落实《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推进诊所药品进销存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建设,规范诊所药品使用行为。
(四)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回应公众关注,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药品安全监管,共同维护药品安全。引导企业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的首负责任。
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快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状况、日常监督检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产品抽验结果以及违法违规查处情况,引入风险管理理念,严格按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按规定记录、公示企业失信行为,并将企业责任人员记入诚信黑名单。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别化监管方式,合理有效地利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涉药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及时上报年度质量分析报告和质量受权人年度履职报告,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信号。建立风险约谈制度,根据不同的风险和隐患,及时组织约谈。开展中药饮片销售登记备案工作,严格控制中药饮片质量和源头风险。
三、工作步骤
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自2013年7月起至12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检查查处、评估总结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0日~7月31日)。结合市局工作安排,认真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检查查处阶段(8月1日~11月30日)。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全覆盖现场检查在7月底前启动,确保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检查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注重执法监督与技术监督相互配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品种组织针对性抽样,及时送检。稽查部门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字当头、深查深究,提高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发现重大线索或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市局。
(三)评估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检查查处结束后,认真总结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上报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内容翔实,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检查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等)、案件查处情况(对已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查办情况及处罚结果)、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两打两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检查组要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按要求开展工作。
(二)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要切实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力度。各检查组将本次行动与日常监管和其他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要密切与公安、通信管理部门配合,强化与公、检、法的联动,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该严惩的行为坚决严惩,该曝光的企业坚决曝光,该召回的产品坚决召回,确保专项行动的严肃性。
【关键词】口服固体制剂;含量;质量风险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药品在直接作用于人体产生正面作用的同时,也对人体产生了一定的负面伤害,药品所带来的质量风险时刻伴随着人类。卫生部今年初颁布的卫生部第79号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已明确加入了质量风险管理的内容,要求企业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药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以保证产品质量,并要求质量风险管理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当与存在风险的级别相适应。质量风险管理已经势在必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充分运用质量风险管理这种事前预防、事后评估的分析管理方式,充分评估产品的质量风险,对生产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风险要了然于胸,更好地实现对生产工艺的控制,规避药品质量风险,真正对药品质量负责,对人民的健康负责。
1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
1.1质量风险管理应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药品质量风险进行评估,评估应与最终保护患者的目标相关联。
1.2质量风险管理过程的投入水准、形式和文件,应与风险的级别相适应。
1.3质量风险管理活动通常,但并不总是,由一个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小组来承担。在建立质量风险管理小组时,除了具有丰富质量风险管理程序知识的人员以外,还应包括相关领域(如质量、研发、工程、法规事务、生产操作、销售和市场、法律、统计学等部门)的专业人员。
2口服固体制剂在生产中遇到的质量风险因素
质量风险是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质量风险识别是依靠相关初始信息,对已知风险或潜在风险进行判断、归类和鉴定的过程,这些信息包括历史数据、理论分析、现有的判断、涉险人员的关注点,质量风险识别要搞清楚的问题是“什么可能会出错,其可能的后果是什么”,这为质量风险管理程序的后序步骤奠定基础。质量风险分析是指运用有用的信息和工具,对危险进行识别和评价;它也是对危害发生的概率和严重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过程,在某些风险管理工具中,检出危险的能力也属于风险分析的因素。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
药品质量标准,是为保证药品质量而对各种检查项目、指标、限度、范围等所做的规定。药品质量标准是综合了药品的纯度、成分含量、组分、生物有效性、疗效、毒副作用、热原度、无菌度、物理化学性质以及杂质的综合表现。如果药品的质量符合其标准,那么药品自身的质量就会得到保证,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患者的利益。
质量风险评估是将已确定和分析的风险与给定的风险标准进行比较。风险评估的结果既可以是一种风险的定量评价,也可以是风险范围的定性描述。当风险定量评估时,可采用概率数表示,有时,可以用“风险记分”来进一步限定风险排列的次序,定量风险评价有助于评估某时发生的某种特定后果。我们可以利用药品质量标准,结合质量风险评估原理,建立口服固体制剂的质量风险评估系统。对于一个有效的质量风险评估系统而言,数据的耐用性(完善和可靠)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决定了风险评估结果的质量。
我们结合口服固体制剂质量标准的特性进行风险分析,可以确定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质量风险因素与药品含量的波动与偏离有很大关系。
3口服固体制剂含量研究
3.1口服固体制剂含量要求
一般情况下,口服固体制剂在造粒完成后,应在盛装有中间产品颗粒的容器内,采用特制取样勺,在具有代表性的位置上分别抽取一定量的样品,送检验中心进行分析检测,然后再根据中间产品颗粒的含量结果来判断颗粒中主药的含量特征,以能满足主药含量特定的限度范围为前提条件,计算出主药的平均片重或装量,之后依据此数值来调节其填充量,进行压片或胶囊填充。只要保证压片机(或胶囊填充机)的性能良好,在生产的过程中每隔一段时间再进行一次取样测定片重或者胶囊装量,同时将误差控制在特定的合理范围内,这样以来就能有效避免药品因含量问题而引发的不良反应。
3.2口服固体制剂含量的均匀度
根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要求,针对小规格制剂(每片标示量不大于25mg)和主药含量不大于每片重量25%的制剂,增加了含量均匀度评价的要求。
1)目前为止,国内药品的含量均匀度测定状况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公布的“国家药品质量公告”显示结果,以及笔者经过多年的实际检验工作所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国内药品的含量均匀度测定基本上没有检出不合格的产品,可是却呈现出含量相对偏低的现象。
2)关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的讨论
2010年版药典对于片剂、硬胶囊等口服固体制剂需要进行含量均匀度测定的要求,由原“每片标示量不大于10mg或主药含量小于每片重量5%”变更为“每片标示量不大于25mg或主药含量小于每片重量25%”,增加了对10~25mg规格样品以及主药含量小于每片重量5~25%范围内的样品,需要增加进行含量均匀度测定的规定。其出处是借鉴了欧美日三国药典,这些药典中皆有一项附加规定:如果通过制剂工艺验证和研究证明,当样品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2%时,则可采用重(装)量差异检查法替代此项检查。经过实际了解,由于欧美日大部分医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都相当严格,所以企业基本上不会采用这个替代项目进行检查,但是这点在我国目前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
3)针对“治疗窗狭窄药物”临床使用时,由于要根据人体个体差异调节使用剂量,故为保证用药安全与调节准确,美国药典几乎对所有此类品种皆规定需进行“含量均匀度”检测,即便是100mg规格的口服固体制剂也不例外,而我国2010版药典中仍未对此做出明确要求。
4口服固体制剂质量风险评价创新研究
结合口服固体制剂含量研究状况,利用基于因子分析的质量风险评估模型,我们从口服固体制剂药物的溶出度、药品的含量波动、有关物质高湿增量这三个方面,通过“风险记分”来分析和建立口服固体制剂质量风险评价系统。
4.1药物的溶出度
溶出度系指活性药物成分从片剂、胶囊剂等口服固体制剂中,在规定条件下溶出的速率和程度。溶出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口服固体制剂可被人体吸收利用的活性物质的量。在生产过程中,压片冲力、胶囊填充速度及对空胶囊壳使用的选择等一系列工艺参数,都会对制剂的溶出度造成影响。如果制剂的溶出度越高,就越能说明设备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与各项有关的工艺参数控制得越合理。
药物溶出度的质量风险系数,是采用口服固体制剂在缓冲液中30min时的平均溶出量,胶囊剂也可以用45min时的平均溶出量减去产品标示量,再乘以权重系数来表示的。该因子项反映了药品在缓冲液中释放完全的程度,是奖励因子项。
4.2药品的含量波动
在药品的生产过程中,我们通过工艺验证来进一步确定标准的工艺参数和操作程序,并对其进行合理的控制。工艺验证结果要求其具有高度的重现性和稳定性。工艺验证时可通过药品的含量波动,即多批次药品含量测定结果的波动情况来确定所生产品种的稳定性。如果其含量波动越大的话,就说明其生产工艺的稳定性越差。
因此,药品含量波动的质量风险系数,可通过采用多批次药品含量测定结果的RSD值,再乘以权重系数来表示。该因子项反映了企业多批次产品含量的离散程度,是罚因子项。
4.3有关物质高湿增量
按照药品GMP规定,除有特殊工艺要求外,药品生产环境温度一般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在45~65%。对于环境温湿度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如对于湿度敏感的药品在生产过程中就需要严格控制好环境湿度。高湿试验是考察药品的吸湿潮解性能,目的是要考察药品对湿度的敏感程度,从而确定药物制剂开发设计和生产工艺的合理性。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中间产品的贮存条件、生产环境的湿度控制均会影响药物的抗高湿能力。药品中有关物质的高湿增量越大,则说明药品生产过程湿度控制越差。
有关物质高湿增量是药品在高湿条件下有关物质的质量减去初始有关物质的质量所得出的数据。因此,有关物质高湿增量的质量风险系数,是通过药品高湿条件下有关物质与初始进行比较时的增量,再乘以权重系数来表示,反映出了药品在高湿条件中具有的不稳定性质,是罚因子项。
4.4权重系数
由于上述各项原系数均为客观测量值,各项测量值之间有数量级上的差别,若直接进行计算可能造成单项数据严重影响总体质量风险值的情况,因此在各项数值计算中应增加权重系数的内容。权重系数应以“10/客观值中的最大值”来计算,其中“客观值中的最大值”是指各项检测数据中多批次检测结果中的最大值。
5口服固体制剂的质量风险评价
企业的质量风险因子是作为每个罚因子项的总和减去各个奖励因子项总和,再对其质量风险因子进行有序的优先排列所得。如果质量风险因子越高就说明企业该产品生产的质量越不稳定,那么在产品质量方面遇到的风险可能就越大,从而出现药害事件或不符合规格的可能性就越大。
口服固体制剂质量风险评价系统可应用于企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评价中,通过对某一品种多批次的考察情况,根据各个质量风险因子显示的数值可客观或直观的体现出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风险,从而对某一品种进行综合性评价,有效地寻求出质量风险控制要点,更好地完善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确保产品质量。质量风险控制的目的是将风险降到一个接受的水平,质量风险管理的恰当应用并不会使企业回避其履行法规要求的职责,而且有效的质量风险管理,还更有助于企业做出更好、更多明智的决定,增强监管部门对企业有能力处理潜在风险的信心,并积极地消除直接监管中一定范围和程度的疏忽。此外,质量风险管理能让各相关方更合理地利用资源。
药品监管工作中也可通过运用质量风险评价系统来指导实际工作,正视药品生产环节中的质量风险,在有限的药品监管资源条件下,最大程度地使药品生产在质量方面的风险降到最低,药品质量得到了保证,就可以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保障。与此同时也可以应用在全国的单一药品评价抽验活动中,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来综合评析各企业产品的有效性、各企业的生产水平、工艺稳定性、制剂工艺水平以及包装形式的科学性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增强评价药品质量水平的能力。
6结语
企业进行药品生产工艺验证时,通过综合性的产品质量评价,可以确定出比较单一的综合性质量风险评价系统,从而确定企业内部控制的限度,在生产的过程之中找出质量风险所要控制的要点,同时坚持不断的在生产过程中完善质量与工艺方面的控制,最后实现提高药品质量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杜晶晶,胡廷熹.浅谈FDA以质量风险为基础的药品生产检查方法及启示[J].中国药事,2007,21(3):210-213.
[关键词]冷链;医药;生物;安全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2-0064-02
1前言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怎样切实地保证生物制品在仓储过程和流通过程中的冷链安全,已经成为整个医药行业保证生物制品安全的头等大事,更是保证每一位公民生命安全的关键环节。近年来,随着《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等条例的陆续出台,通过系统化的最新冷链管理理念保障生物制品及对温度敏感药品的全程无缝冷链安全已经成为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重要工作之一。特别是,2011年5月,国家商务部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简称“十二五规划”)中再次强调了应用先进冷链技术提高医药行业现代物流能力的任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对流通过程中药品实现冷链管理的信息化,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提供企业质量管理依据、指导企业物流管理流程、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2冷链资源管理系统的概念
“冷链系统管理”理念是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及设备,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是以保证对温度敏感的药品品质为目的,以保持低温环境为核心要求的全程冷链过程管理。其中,全程冷链涉及3种基本类型环节,分别为仓储冷链环节、车载冷链环节和小批零冷链环节。
冷链资源管理系统(Cold-chain Resource Planning,简称C2RP系统),是指建立在物联网技术、制冷技术和供应链管理技术基础上,基于 “冷链系统管理”理念,以保障冷链商品在全程无缝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安全为目的,为企业质量管理、仓储管理和物流管理等部门的决策层和员工,以及终端消费者提供决策、运营和信息追溯的新一代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仓储冷链监管系统、车载冷链监管系统、小批零冷链监管系统。
3冷链资源管理系统的应用及意义
3.1冷链资源管理系统的应用目的
冷链资源管理系统可以提升企业冷链安全管理的水平;增强企业冷链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弥补企业冷链安全管理的风险点控制;构建企业冷链安全管理的目标标准;完善与国内外冷链体系对接的安全要求;增强对终端客户冷链专业服务的能力;预备与终端客户冷链网络无缝对接的前瞻性。
3.2冷链资源管理系统的应用内容
3.2.1冷链环境温度场验证及安全评估
通过应用计算流体力学的三维数值模拟技术,全面模拟和反映冷链环境在不同外界环境和工况下冷链环境(仓储设施、冷藏车和保温箱等)温度场的实际分布状况,充分了解整个冷链系统运行“场效应”的结果,如掌握库区的风险点实际区域(极高温度风险点、极低温度风险点和最大不均匀度风险点),以及安全库存温度区域的位置及范围,以便于企业对冷藏设备的评估和温度场的分析管理。“冷链环境温度场验证及安全评估” 为保障冷链在日常安全的状况下运行提供指导。
3.2.2冷链资源管理系统的应用
(1) 仓储冷链监管系统。“仓储冷链监管系统”适用于医药公司的冷库、阴凉库、冰箱等固定式仓储冷链设备的管理。此系统包括:本地数据基站、温湿度监管单元、冷设备监管单元、仓储设施监管单元、电力监管单元、本地和远程报警系统单元、后备电源系统等单元。
此系统实现如下功能:对现场温湿度的实时监管;对制冷机组故障(包括:高压保护、低压保护、排气温度保护或油压等)进行监管控制;对冷凝器设备运行状态进行预警监控管理;对冷风机除霜状态进行预警监控管理;对并联机组监控,机组的吸气压力保护预警、机组低液位预警、机组缺相预警等监控点进行预警;发电机组故障报警,发电机组出现故障或不能提供输出电压时提供预警信息;现场停电预警,整个仓储系统现场电力供应情况系统提供停电预警。
(2) 车载冷链监管系统。“车载冷链监管系统”适用于医药公司移动类冷藏车、物流配送车等移动式冷链设备的管理。此系统包括:数据监控单元、车载数据终端、车载显示终端、车载电源单元等单元。
此系统实现如下功能:车厢中不同位置安装温湿度探头,当温湿度超预警限或报警限时,发生预警和报警管理;可根据运输药品的需求选择预报警档位;实时报警和远程自动拨号报警;实时数据显示;历史数据记录(含监测数据和报警数据);系统中所有监测项目均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参数(通过软件平台);可以用通过网页查看形式实现远程监控。
(3) 小批零冷链监管系统。“小批零冷链监管系统”适用于医药公司采用冷藏箱包装配送疫苗的冷链管理。此系统包括:每个冷藏箱、冷藏包和保温箱中根据验证结果放置相应数量的温度记录仪,监控温度变化并上传温度数据。冷链远程监管中心用于提供24小时远程专人值守的在线诊断管理,确保整个冷链系统的安全运行。
此系统实现如下功能:免驱动网络数据上传及下载功能;在途温度追溯记录;远程网络版查询,上传和打印相关数据,供双方确认疫苗安全;可有效进行温度数据备案,方便医药企业对数据追溯、分析,以提高疫苗冷链管理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4结论
冷链风险管控技术是对医药生物制品安全保障的重要手段,“冷链资源管理系统” 在医药行业的应用,使医药公司建立起覆盖所有业务网络冷链安全管理体系,完善了科学的医药冷链管理,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构建了新型的冷链服务平台,为实现客户、政府和社会的透明服务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钟秀英.我国药品冷链物流现状、成因与发展策略分析[J].中国市场,2012(2)。
近日,2010年儿童安全用药国际论坛在京隆重召开。来自美国和英国的用药领域专家,以及全国近百位儿科临床专家、儿科药学专家、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论坛,围绕儿童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儿童健康、儿童用药安全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
如何保证儿童用药安全?如何正确选择和使用药品?如何建立一个安全环境让宝宝健康成长?已经成为很多年轻父母关注的焦点。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仅仅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困扰,更成为儿童健康成长的首要威胁。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儿童医院报告,儿童服药不良反应率达到12.9%,新生儿更高达24.4%,而成人只有6.9%。在谈及面对儿童安全用药问题,孩子家长应该如何应对时,与会专家建议并呼吁广大家长,要纠正“片面的追求疗效,而忽略用药发全”的观念,提高对于儿童用药的正确认识,配合医生尽可能地降低孩子因治疗用药而带来的不良反应。
儿童药物的不合理使用是造成儿童用药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之一,表现在抗菌素、解热镇痛药物、保健品以及中成药的不合理使用等方面。对于儿童来说,发热是小儿最为常见的症状之一,所以解热镇痛药物的使用颇为频繁,如果应用不当,药物的不良反应将对儿童健康造成较大风险。
与会专家的演讲内容显示,以最为常用的儿童解热镇痛药为例,尼美舒利、安乃近、阿司匹林等近年来引起了国内外临床专家的普遍关注。尼美舒利用于儿童退热时,对中枢神经及肝脏造成损伤的案例频频出现。根据中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数据,尼美舒利在中国上市的6年里已出现数千例不良反应事件,甚至有数起死亡病例。来自英国和美国的医药专家介绍,国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已发出警示并在儿童中禁用,美、英等国家均未批准上市,欧盟药品审评局也发出了12岁以下儿童禁用,并在说明书中强调严重肝脏损害风险的特别警示。在我国,安乃近、阿司匹林等主要成分药物所引起的不良反应,也引起了监管部门和专家的普遍关注。《中国0~5岁病因不明的发热诊治指南》也提到安乃近可致中性粒细胞数减少并且对胃肠道的损害存在较大风险,儿童不推荐使用。而阿司匹林与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相比较,其退热效果相当,但阿司匹林增加胃溃疡和胃出血风险,鉴于其对消化系统、肝肾功能的损害,所以不推荐阿司匹林作为退热剂在儿童中应用。同时,专家电指出,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使用的对乙酰氨基酚,以及布洛芬都是用于儿童退烧的首选安全用药。由此可见,儿童用药安全已经受到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如何合理使用儿童药品、如何评估和管理儿童药品的安全问题、确保儿童用药安全,已成为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我国针对药品安全,特别是儿童药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已经采取了一整套法规和措施来保障已上市药品的安全,并更为关注儿童药品不良反应监管的法规与监测体系。
来自英国药监局专家委员会的Munir教授说:“儿童药品安全一直是欧盟关注的重点。在2008年,欧盟规定申请新药必须提交儿科研究计划,2009年又增加规定,已上市药品申请增加新适应症也必须提交儿科研究计划。”
美国FDA专家委员会的Notterman教授补充说:“作为药品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儿童药品临床实验的法规与制度。如果没有儿童药物临床试验制度,就等于每天都要让孩子做药物试验,就等于每个孩子都在参与临床药物试验。必须尽快改变这一现状。不能让孩子们做小白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