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1:17: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则,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规则.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规则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规则;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规则,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规则.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则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规则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18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19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规则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20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规则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21条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22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23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24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25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26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27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28条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29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30条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31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32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33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34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35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36条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37条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38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39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40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41条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贸易货款的,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含3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自带汇票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的,按已批准的合同的规定付款.汇出境外的资金,外贸企业的经理,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可共同审批5万美元的(含5万美元)资金,其余:10万美元以下的(含10万美元
)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至20万美元的(含2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20万至5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由总经理审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42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43条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规则.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1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44条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第45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46条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第47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48条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49条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50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51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52条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说明报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53条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54条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55条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56条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57条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58条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第59条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计划财务部审查.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第60条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61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62条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台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工资及奖金
第43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规则.
第44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45条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46条下属公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规则,具体办法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47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48条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经营与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下属公司,企业,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第六节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49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50条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第51条下属公司,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利润(含基数利润和分成利润),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对不按时全额上交的单位,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计收利息.
第52条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规则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报表同时抄送上级财务部门.
第53条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库存物资盈亏表,盈亏表同时抄报上级财务部门.
第54条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盘亏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单位财务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处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须呈报会计师审批后处理,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第八节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55条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56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57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关键词】高校财务管理 财务机构设置 预算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高等院校呈现经费来源多元化、经济活动多样化、经济关系复杂化的趋势,使得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涵日益丰富, 财务管理面临的任务日益繁重。高等教育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经费总量不断增长,客观上要求配置好、使用管理好高等教育经费的任务更加迫切。另外,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和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环境的变化,对高校财务管理模式与管理机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 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新特点
(一)经费来源多样化。随着高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在各级政府对高校的投入逐年增加的同时,企业资本、个人资本、民营资本等逐渐流入高等教育领域,高校筹资渠道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打破了原来单一的财政拨款的筹资模式。从目前来看主要有以下四种:政府拨款是高校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学费收入是高校资金的主来源;银行贷款是目前高校建设最重要的资金支撑;社会筹资是高校发展建设资金的必要补充。
(二)经济活动多样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的经济活动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征,利益主体变得多元化,对高校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许多高校建设了新校区,形成了大量固定资产。这对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模式提出新的要求。
2.一些高校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活动频繁。目前高校内的经济活动除教学、科研等保障要求外,还要面对后勤社会化、多方位投融资等多样化的经济活动,从而在资金来往,账务处理上都面临着新的问题。
3. 部分高校举债筹措资金,可能导致债务危机的出现。近年来,部分高校为了扩招而大力扩建,建设资金大量来自于银行贷款。贷款之后盲目投资,过度建设,势必使高校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从而影响高校正常工作的运转,也给高校的财务管理带来隐患 。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学要求按受益原则补偿办学成本。 按照教育成本分担理论,高等教育成本无论在什么社会、体制和国家中,都必须按照受益原则来补偿,也就是由来自政府、家长、学生、纳税人和高等学校几方面的资源来分担。目前的任务是要尽快制定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健全政府拨款机制。另外要尽快制定和完善政府、家庭、社会之间的横向分担机制。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对策
(一)落实“校长负责总会计师协助”的财务管理领导体制
1.设立高校财务“总会计师”职位。《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 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 院) 长负责制。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 应设置总会计师岗位, 协助校( 院) 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总会计师为高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校(院)长管理高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规模较小的高等学校, 由主管财务工作的校( 院) 长代行总会计师职权。总会计师直接对校(院)长负责, 一方面可以防止经济政策的偏颇, 保证其全局性、公正性; 另一方面作为行家, 总会计师还可以更好地全面领导学校的财经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 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经济责任制, 改善和加强财务管理, 并对学校的经济、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二)要进一步明确高校财经工作决策机构权责。财务处(室)作为学校的一级财务机构, 在校(院)长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 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财务处长是全处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参与学校财务制度、经济活动方案的设计。财务处长直接对总会计师负责。财务处(室)下设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和财务结算中心, 分工负责全校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货币资金管理。
各财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财务管理中心, 该中心直属财务处长领导, 承担学校经济参谋中心职能, 不承担具体核算业务, 其主要任务就是在资金筹措、资金使用、分配收入、财务监督等方面处理好各种财务关系。
2.财务会计服务中心, 该中心行政业务上接受财务处领导, 不经管货币资金, 从价值量角度对全校经济业务核算; 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统一的财务规章制度, 对各核算主体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规范化处置, 为财务管理中心提供必要的会计信息。
3.财务结算中心, 该中心行政业务上接受财务处领导, 引进金融机制, 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 对全校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提供便捷、快速的资金结算服务, 建立最优化资金组合, 力争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为财务管理中心提供必要的资金运作信息。
(三)合理设置高校财务机构。
1.一级财务机构应“独立设置”。落实“校长负责总会计师协助”的财务管理领导体制,要在校(院)长或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全面做好高校的财务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二级财务机构。作为该财务管理体制设计的特例, 高等学校校内后勤、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及基本建设等部门确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 只能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 其财会业务接受财务处( 室) 的统一领导。会计机构负责人实行委派制, 由财务处( 室) 直接委派和管理。二级财务机构必须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 并接受财务处( 室) 的监督和检查。
(四)构建校长领导下的强有力的预算管理机构,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1. 构建以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学校预算管理机构,一方面符合高校财务管理体制“高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预算经学校最高财务决策机构审议后,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便于发挥专业人员集体的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预算权力的制衡,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
2.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贯彻全员参与的思想,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全员参与是指学校的全体员工都要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预算管理过程。这是因为学校预算涉及办学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而预算的实际执行者就是各部门的员工。所以,应当动员全体员工主动参与预算的编制和控制,为更好地实施预算管理献计献策。这样可以减少学校的管理层和其他员工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有利于预算的顺利执行。
(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是建立管理资产的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加强验收和使用管理;二是加强会计核算。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分类明细账,进行价值管理和恰当的数量管理;三是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分口负责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权属统一归学校财务处,实物管理权属及责任为资产管理机构或各使用部门,财务处在价值管理的同时有权监督实物管理部门的实物安全管理;四是固定资产的购进、拍卖、转让,原则上应先经学校办公会议及资产管理机构评估讨论,财务处审核无误报批核准后方可进行;五是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每年组织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对学校资产的品种、数量、存放地点进行盘点,核对财务账与资产管理部门的实物账是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账的账实相符;六是加强产权管理。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保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外投资转移固定资产使用权一定要履行审批手续并坚持有偿使用,收取占用费。
总之,对高校财务管理模式进行创新,可以有效地提高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模式的创新应该结合预算、核算、监督、控制和决策等多方面展开,这样才能使高校的财务信息真正地反映高校的实际运作情况。
专项课题:2013年度邢台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对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研究。课题编号:XTSKFZ 2013018。
参考文献:
[1]梁伟.浅析高校财务管理问题与对策[M].集团经济研究,2005,(9).
[2]程志.浅议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改革与创新[J].长春理工大学学,2009,11.
关键词:会计监督;集团企业;模式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维护国家财经法规和强化单位内部的经营管理。加强新时期企业集团的会计监督,是保证企业健康发展,促进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最有效的措施。本人认为,加强企业集团的会计监督应该实行三种模式,即财务总监委派制、对子公司实行会计委派制和实行监事及公司董事会会计监督制。
一、企业集团实现财务总监委派制
集团公司为了实现对子公司的财务监控,可依据产权关系,以出资人的身份向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通过向子公司派出财务总监实施会计监督。
财务总监委派制,是世界各大跨国公司进行财务集权管理的方式之一。因具有事前控制性,审计经常性,反馈及时性,高度专业性和独立性等特点,可使企业集团实施有效的财务集中控制。子公司财务总监由集团公司委派并对集团公司负责。作为母公司派出的监督者,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派驻企业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财经制度,监督子公司是否建立并执行了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参与派驻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负责组织会计核算,审核派驻企业财务报告,确认其准确性,及时报送集团公司和派驻企业领导;负责组织编制派驻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方案以及资金使用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筹融资计划、并负责批准预算、决算、利润分配或弥补亏损方案和各项计划的执行;及时发现和制止派驻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资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派驻企业领导和集团公司报告;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子公司的资产运作和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集团公司的质询.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负责派驻企业资产运行的监管和绩效评价,防止资产流失。
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不但可以使集团公司的整体战略方针在子公司得到较完全的体现和贯彻,而且能够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有利于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母公司应对子公司财务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由财务总监审查其上岗资格,并报母公司备案。应注意的是,财务总监只是母公司派驻子公司监督经营情况的监督者。子公司为了开展财务工作,还应有其自己的财务主管,该财务主管对子公司的经营者负责,并不受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财务总监与受派企业经营者的关系。首先,财务总监受董事会委派,主要目的是监督企业经营者及企业财务活动,但是,财务总监参与企业财务管理,并不意味着财务总监可以替代、减轻或者免除企业经营者对本企业财务会计应负的责任。其次,财务总监与企业经营者在企业决策中的分工不同:财务总监以财务监管为手段,在企业决策中起参谋和辅助作用,应无条件为企业提供服务,不能干涉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自;
企业经营者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除企业重大的经济事项应与财务总监共同决策外,其他经济事项均由其拍板定夺。最后,企业决策中实行财务总监的财务权与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权相分离原则,以达到两权制衡的目的。
对于规模较大、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的企业,财务总监应维护总会计师的权威,不干涉总会计师的内部财务自,主要以定期检查企业财务情况、参加企业高层管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与企业经营者联签批准重大的经济事项等为手段,代表出资人对企业进行监管,做到与总会计师职权不重叠。同时也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加强财务总监的再监督。
二、企业集团对内子公司实行会计委派制
企业集团内部会计委派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改进。企业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能和激励约束机制上。
职能是委派会计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激励约束则是对委派会计工作业绩的肯定和对错误的惩治,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框定并规范了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而且,委派会计是内部委派制的重要一环,他表现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体制的作用发挥。因此,对委派会计职能和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成功与否,在内部委派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母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委派会计人员本身是一个监督者,那么母公司是否要对委派会计实施约束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母公司同委派会计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委派会计也会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除了要在职业道德方面对委派会计进行教育,加强他们的自律性之外,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职责权限、考核办法,形成一个类似经理市场的环境,强化他们的竞争意识,从而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
企业通常借助期末的绩效考核来约束、激励员工的行为,并为其提供了总结,分析过去的机会,为更好地完成后一阶段的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或教训。而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集团对委派会计人员,缺乏有效的业绩测评机制,还停留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而且考核仅限于定性的类型,没有量化的结果。尚需完善的考核机制成为制约委派人员工作的瓶颈。
据会计信息的商品价值理论,在企业集团内部适用于两种情况:子公司对外部使用者和母公司报告的会计信息,以及母公司向外部使用者报告的会计信息。本文着重讨论前者。记录子公司经营状况的会计信息包含了很多信息,如子公司的资源、收入、经营以及投资者权益等等。它有两个使用者,一是企业集团的外部使用者,他们根据子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投资等决策;母公司是另一个使用者,它根据子公司的会计信息决定是继续买进还是卖出所持子公司股份,或者对子公司的经营做出调整。因此,子公司的会计信息对于整个企业集团而言是极其重要的,它的真实与否不但影响企业集团的形象,而且为集团公司正确地制定战略提供了帮助。子公司的会计信息凝聚了其内部会计人员的劳动,由于这个原因,这些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应对子公司内部会计人员的劳动给予补偿,这是一种等价交换,其交换价值为凝聚在会计信息中的抽象劳动。母公司需要真实、及时的会计信息,在对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整个集团的发展战略。为了保证得到真实的会计信息,母公司要对会计信息的制造者的劳动进行补偿。这是投资者对经营者的劳动补偿,应计作母公司的成本从收益中扣除。会计信息的制造者不仅包括子公司的内部人员,而且还应包括与之密切相关的委派会计人员,因为他们间接地参与到这个过程当中,对于信息的真实性负有一定的责任,他们在监督工作中所消耗的人力资本也应该实现再生产。
核算和监督是会计的两项基本职能。监督包括企业内部监督和企业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的实施主体是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外部监督又区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企业集团内部委派会计体制的委派会计人员不是企业的内部会计,而是对内部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实施监督工作的,并且他们也并非企业外部的一个独立的社会监督力量,他们一般是隶属于企业集团中的集团公司管理,所以内部委派制既不同于内部监督,也不同于外部监督。企业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是在集团内部,子公司外部的监督体制,它与子公司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并不矛盾,而是子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内部委派制三者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共同点在于,三者都是为了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产生。而内部监督的主体是企业内部会计人员,他们缺乏应有的利益保障机制,导致了内部监督的弱化。
内部会计人员的利益与所在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在企业局部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不相协调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很难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这就造成了许多会计人员执法力度不足。外部监督中的国家监督是国家财政、金融等领域的部门对企业执行财经法律情况的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是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外部监督大多是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一旦查出问题,经济损失也难以挽回,因此是事后监督。内部委派制是一种过程监督,它在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时刻充当经济警察的角色,又因为委派人员的身份外部性和独立性,他们可以公正执行执法任务,因此弥补了内部监督的软弱和外部监督的不及时。
三、企业集团监事及公司董事会会计监督制
从我国国企改革的现实状况看,财务总监可以以两种身份进驻企业:一种是进入受派企业高层领导班子,直接从财务决策角度参与企业管理,与企业经营者共同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另一种是进入受派企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检查、监督权。财务总监以何种身份进驻企业,须视企业具体情况和集团董事会对控制权行使深度和广度的意愿而定。财务总监者受派进入企业监事会,则必须对其职责权限重新规定。
子公司董事会会计监督制对子公司实行财务控制权。子公司董事会处于集团治理结构的核心,接受集团母公司的委托行使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和决策权。母公司根据对子公司的出资比例,对子公司选派董事,与其他利益相关者选派的董事一起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的职责主要有: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其报告上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制订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清算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指导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及时识别、监控公司潜在风险及其发生概率,确定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及限度,认定该等风险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可见,子公司董事会拥有对公司发展和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子公司董事会接受母公司委托,必须维护母公司权益,保持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一旦子公司董事会决策失误,必定使母公司权益遭受损失。母公司只有通过一系列的会计监督机制控制子公司董事会的行为,子公司董事会才能科学决策。
参考文献:
[1]王淑琴. 浅议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及对策[J]. 北方经贸, 2006,(06)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是处理财务事项的规范标准。
第一章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在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建设期内,根据公司基建要求,计划目标和预算方案,组织建设项目的经济核算,督促和检查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的落实情况。
2、负责公司的资金融通和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3、参与各种计划审定和重要经济合同审查,检查计划、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
4、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强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计划财务部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执行总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费用,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编制各种财务报告,向总经理、投资人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2、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
3、筹划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协调相关方面关系。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报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的开支。
三、投资人及公司其他员工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支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法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四、公司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支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五、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即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报表、账目、款项、公司印鉴、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计划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进行监交。
第二章会计政策与报表体系
一、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位币。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制度。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或水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二、公司收益与费用实行统一核算,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三、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公司股东应该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四、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和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作为固定资产。
(一)分类:1、公路及构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桥梁(跨线桥和跨河桥)、涵洞、隧道、防护工程等。、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护网、灯杆、灯具配电控制柜等。3、通讯设施:包括外场设备、业务电话系统、指令电话系统、紧急电话系统、电缆光缆外线路系统等。4、监控设施:包括清扫车、压路机、洒水车、摊铺机、路缘机等。7、车辆:包括巡逻车、生活用车、拖车、工程抢险车等。8、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务区房屋、收费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车库、油库等。9、电子设备:包括复印机、打字机、计算机、摄像机、录音设备等。10、其他。
(二)公司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公路及构筑物,安全、通讯、监控、收费、机械设施、车辆、房屋及建筑物,仪器仪表,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融资租和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凭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前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等。
(三)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不计留残值。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类别折旧年限
A、公路及构筑物
1、路基、桥梁、隧道25年
2、排水及挡防构造物10年
3、水泥混凝土路面20年
B、安全设施
1、防护栏10年
2、道路照明设施5年
3、标志标线5年
4、其他安全设施10年
C、通讯设施
1、通信线路10年
2、电源设备6年
3、通信设备5年
4、其他通讯设施5年
D、监控设施5年
E、收费设施5年
F、机械设备10年
G、车辆5年
H、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30年
2、建筑物20年
I、电子设备5年
J、其他5年
(四)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五)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五、坏账损失
1、坏账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货款;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货款。
2、坏账的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坏账时,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冲减坏账准备。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坏账准备按年未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的5%计提。本公司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经董事会批准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六、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利润表(年、季、月)
3、现金流量表(年度)
4、基建工程明细表(年度)
5、基建投资情况表(年度)
6、基建借款情况表(年度)
7、利润分配表(年度)
8、成本明细表(年度)
9、其他业务收支明细表(年度)
第三章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计划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一、银行账户管理
(一)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几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二)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法人章由出纳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会计保管,不准收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章。
(三)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记账,也不准以收顶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二、现金管理
(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现金。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账户,违者按贪污论处。除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外可采用现金支付外,其余结算均应通过银行结算。如特殊情况,需用现金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经财务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现金。
(二)现金日记账必须用固定一本账,严禁使用两本账或账外有账。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账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三、支付报销制度财会人员办理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账及现金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及相关单证应附入付款凭证记账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并按规定向财务部门提供合法的凭证,要求发票正规,客户名称填写本公司全称,大、小写金额相符,日期清晰,并整齐的粘贴于公司统一印发的原始凭证粘贴单上,写明日期、项目、金额,单据张数要大写,由账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要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和支付手续。
(一)、财务报销票证的规定
1、财务报销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白条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购买货物金额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单据,由经办人写出缘由,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2、所有发票或收据的报销,必须业务内容完整,金额计算正确,大小写相符,字迹清晰可认,签章齐全,合法,有效,汇总发票或单据还须附有清单。
3、支付建筑工程及安装、调试设备工程的发票,必须是合法,合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建筑安装工程发票入账,还必须附有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等否则不予报销或结算。
(二)、审批程序。
1、办公物资(包括文具、纸张等方案用品,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家俱器具,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机具设备,电扇、空调等家电设备)的购置应遵丛“保证供应、方便工作、节省开支”的原则,由办公室统筹计划,编制“采购计划”,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同时“采购计划”报财务部一份,由财部负责采购资金的准备。采购员在实施采购业务时,应充分了解所购物次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要做到货比三家,保证物美价廉,采购后要收办公室主任验收确认,并将相关凭证由财务总审核后,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2、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确认,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报销。
3、通讯费固定办公电话费用由银行划转,经财务部审核报销。移动电话费凭据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4、车辆维修、使用费由办公室根据《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签字,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报销,所有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5、购买支票,汇票凭证,支付汇费及其他财务费用,由财务部审核报销。
6、职工教育费,职工在不影响工作并经领导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关教育发生的费用,在完成举办单位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凭有关证书,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7、工资福利费用由人力资源总和办公室审核,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开支。
8、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费用开支,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报销。
9、工程支出工程性支出,由相关部门按工作安排和工程进度情况,提出用款计划,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申请支付时,经办人根据业经批准的计划,填写“工程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将有关凭据交财务总,由财务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计划安排,视资金情况安排付款。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三)暂借款管理因工作需要暂借现金或限额支票,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账日期,借限额支票还需填写对方单位、开户行及账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并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借款人应在事项完成后及时报账。
(四)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四章税收及利润分配
一、公司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二、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一、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二、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采用电子计算机记账的,机器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账簿,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至少15年。
三、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六章附则
一、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如遇国家相关制度修改变更,本制度与其相低触的,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
关键词:全资子公司 公司治理 财务总监 监督
一、前言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一个法人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大部分的国有独资公司正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朝着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方向发展。但对于国有独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方面仍存在着不足的地方。而目前的全资子公司基本上没有董事会、监事(会)的架构,由经营班子各个层面的职责。缺失的公司治理结构会给导致企业存在着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混乱、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而这些问题最突出的反映在财务管理上。
所以,对于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上无法取得较好的突破的情况下,考虑探索建立和完善财务总监派出制度,通过建立财务总监制度,对事前、事中、事后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解决全资子公司中目前存在的治理结构上的难点。
二、财务总监的涵义及主要职责
财务总监是指由企业的出资人决定的,体现股东的意志,全面负责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文是针对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中监督管理缺失的角度出发,所以财务总监的职责更多的定位在:
1、财务总监应该是作为公司管理层和领导班子的成员的角色,是公司重要的战略决策制定和执行者之一。
2、财务总监以出资人(所有者)的角度,突破传统财务观念,从战略高度去审视财务与会计问题;
3、针对公司治理中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更好的履行出资人的管理、监督、监察职能。
4、财务总监可以从更高层次要求规范各项财务制度,把业务风险和财务工作有效结合,更有效控制和防范企业风险。
三、全资子公司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或相对滞后,全资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缺失
国有独资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其资产归根结底属于国家所有。根据现有的《公司法》规定,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内部治理的要求程度相当低,特别是监督力度不够,只是通过设立法人人格否认及举证责任倒置来让股东健全内控制度,很可能出现侵吞公司财产,架空国有股东地位,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的情形。
根据福建省国资委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各个集团下属各级全资子公司2百多家,设立财务总监的比例少。对于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基本上是任命委派,同时职工民主等监督弱化,财务监督乏力,对企业的实际经营者缺乏监控,没有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分离的制约机制。
所以全资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相对滞后,有必要通过由国有产权所有者或出资人任命财务总监,对国有资产的运行和保值增值进行全过程监督。
2、财务工作人员缺少权限赋予机制,无法真正履行职责
多数企业的财务队伍只是公司的一个内部职能部门,财务负责人不是由公司股东大会或由履行股东职责的机构提名产生,而往往直接由公司领导层提名或任命。财务工作人员和企业董事会、经营班子之间存在着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财务负责人实质上难以履行下属监督上级领导(公司董事经理班子成员)的职能,从而成为监督摆设的“花瓶”。
3、财务人员缺乏可操作的监督手段
即使是某些有实施派出财务总监制度的公司,虽然赋予财务总监一定的职权,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制衡机制的本身缺陷和企业领导的任命制,财务总监难以获得与公司董事会平行而独立的监督手段,在监督工作开展中,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具体可操作、必要和有效的监督手段。在现行国有企业的监督体制中,各种监督的职责定位不清,监督效率较低。在实际运作中大多数企业财务总监难以做到“日常、过程、独立”的监督,监督职能难以有效发挥,监督效果不明显。
4、监督缺失导致腐败产生、国有资产流失,财务会计信息失真
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缺失,在没有约束监督的情况下,一些国有企业管理层的权力已大大超出一般人的权力,由于外部因素的诱惑下,管理层容易就“被腐败”,国有资产、权力被私有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由于制度的缺失,内部因素的不健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才是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
缺乏监督机制,也导致了财务信息的虚假、财务信息的失真。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为了经营业绩、晋升的需要,经营者更侧重于公司收入、利润、回报率等财务指标,而不关心实际的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这也势必导致了管理层为了经济、政治的利益而粉饰会计报表,多种因素导致管理层本身一开始就有制造经营成果的冲动,对财务信息加以粉饰甚至造假,所以制造虚假的财务报表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将是必然的选择。从全资子公司的治理上看,解决的办法主要还是要靠外部的独立人员、机构(包括外派财务总监、外派监事等方式)进行监督。
四、实施财务总监派出制度对于完善全资子公司管理的作用及意义
1、完善全资子公司的监督制衡机制,是公司治理结构有益的补充
从企业出资人的角度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大一点,而从经营者的愿望来说,财务总监的监督范围应小一点。在企业的公司治理方面,特别是对于全资子公司这样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非常有必要探索建立完善财务总监派出制度,完善这类公司的监督制衡机制。财务总监介入企业治理,对经营者产生制约,运用制度建设的手段,真正按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权力制约机制。
2、财务总监可以协助决策层制定公司发展战略
财务总监的作用可以超越基本的财务核算财务基础工作的角色,为公司发展和战略决策提供有利的财务数据分析和财务信息,用最真实的最可靠的财务信息为公司制定发展战略。也可以更好的做好企业的内部控制,达到风险管理的作用。
财务总监的作用既是管理者,又有审计监督的职能,这样可以有效的了解监控企业财务活动,又能发现问题的根本所在,规避风险,规范管理,是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
3、有效指导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和运作好会计信息工作
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是财务总监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指导企业在日常的工作中的财务信息的处理,保证企业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
各类型不同的企业,在公司发展中总会有大量复杂的业务活动和各种矛盾,并涉及到大量复杂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需要处理。建立财务总监,可以从流程上规范筹资、投资、收入和分配各环节的资金运动,规范管理和运作处理好各个部门之间、下属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对外的财务关系。
4、制约经济权力、强化拒腐倡廉
企业的腐败行为,难免与财务管理密切相关,权力失去监督,都将导致腐败。建立财务总监派出制度,能从机制上对经济权力制约,防止企业决策失误、资金损失,对全资子企业的经营者在行使权力时,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损害国家、企业、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或及时纠正,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五、建立和完善财务总监派出制度的对策建议
1、充分认识建立派出财务总监制度的必要性
财务总监制度吸收了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弥补了总会计师在职责权限上的局限性和内部审计制度滞后性的缺陷。另外,企业的监事会虽然也是监督机构,但其职能主要是事后监督,而且大部分人员也不是专职工作,而财务总监则是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财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专业专职监督。财务总监制度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财务总监制度维护了所有者的利益,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国资委以及集团企业等各个层面应对充分认识到建立财务总监制度的必要性。
2、财务总监与董事会、经营层相互配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建立有效的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监督制衡机制
财务总监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正确履行自身的权利,避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监督和被监督是不可分割的关系,对于财务总监在履行职责的同时,要合理合规的按照规矩办事,避免监督人的腐败和越位,造成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产生新的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
同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于财务总监的工作要积极配合,协助财务总监履行职责,企业在召开董事会、班子会、职代会、以及其他涉及资产运营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会议时,应由财务总监作为公司的班子成员列席参加,并发表意见和看法。
3、建立专业、高效的财务总监队伍
财务总监制度的建立,需要一大批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队伍,要对财务总监的人选的构成、资格、专业素质、职能、制度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界定,各个企业可以尝试建立财务总监门槛上岗任职资格制度,以便可以随时获得符合财务总监资格条件的人选。选任财务总监必须对其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财务总监有能力履行财务管理及监督职责。
建立培训制度。对财务总监人选进行必要系统的培训,建立派出财务总监继续教育培训和研讨交流制度。比如《会计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会计、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培训;监督检查方式、工作程序的培训。还要定期组织财务总监成员进行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相互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4、明确财务总监工作职责,正确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及监督职权
财务总监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出资人)赋予的工作职责和监管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正确行使职权,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财务活动以及公司董事、经理班子成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履行公司财务监督职责,对董事和经营管理人员业务行为合法性的监督。财务总监作为班子成员参与董事会会议或者公司班子会议,通过正常、正确的渠道获取信息。
财务总监工作既要在监管中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又要遵守和维护公司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既参与所出资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又要体现国有资产有效监管的工作要求,体现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5、运用好财务总监的监督检查报告成果,充分发挥财务总监派出制度的作用
(一)健全预算管理体制
企业设置全面预算管理体制,应遵循合法科学、高效有力、经济适度、全面系统、权责明确等基本原则,一般具备全面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工作机构和执行单位3个层次的基本架构。
1.全面预算管理决策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
企业应当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全面预算管理职责的决策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企业负责人及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企业负责人负责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而言,预算管理委员会一般由企业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主任,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分管财会工作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其成员一般还包括各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财务、战略发展、生产、销售、投资、人力资源等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等。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般是:(1)制定颁布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要求等;(2)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拟定预算目标,并确定预算目标分解方案、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3)组织编制、综合平衡预算草案;(4)下达经批准的正式年度预算;(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6)审议预算调整方案,依据授权进行审批;(7)审议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8)对企业全面预算总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9)其他全面预算管理事宜。
2.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机构
由于预算管理委员会一般为非常设机构,企业应当在该委员会下设立预算管理工作机构,由其履行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职责。预算管理工作机构一般设在财会部门,其主任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分管财会工作的副总经理)兼任,工作人员除了财务部门人员外,还应有计划、人力资源、生产、销售、研发等业务部门人员参加。
预算管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般是:(1)拟订企业各项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2)拟定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方案及有关预算编制程序、方法的草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3)组织和指导各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编制工作;(4)预审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初稿,进行综合平衡,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5)汇总编制企业全面预算草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6)跟踪、监控企业预算执行情况;(7)定期汇总、分析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为委员会进一步采取行动拟定建议方案;(8)接受各预算单位的预算调整申请,根据企业预算管理制度进行审查,集中制定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9)协调解决企业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10)提出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11)组织开展对企业二级预算执行单位(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所属分(子)企业等,下同)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提出考核结果和奖惩建议,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12)预算管理委员会授权其他工作。
3.全面预算执行单位
全面预算执行单位是指根据其在企业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利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包括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所属分(子)企业等。企业内部预算责任单位的划分应当遵循分级分层、权责利相结合、责任可控、目标一致的原则,并与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相适应。根据权责范围,企业内部预算责任单位可以分为投资中心、利润中心、成本中心、费用中心和收入中心。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管理部门(指预算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本部门或本企业全面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批准下达的预算。
各预算执行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般是:(1)提供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2)负责本单位全面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3)将本单位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4)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监督检查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5)及时分析、报告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6)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企业预算管理制度,提出预算调整申请;(7)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的预算考核和奖惩工作;(8)配合预算管理部门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执行监控、考核奖惩等工作;(9)执行预算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预算管理任务。
各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预算的执行结果负责。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的基本架构如图1所示。
(二)明确各环节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
在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企业应当进一步梳理、制定预算管理工作流程,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细化各部门、各岗位在预算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分工与权限,明确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调整、考核各环节的授权批准制度与程序。预算管理工作各环节的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
在全面预算管理各个环节中,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起决策、组织、领导、协调、平衡的作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组织结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责成内部生产、市场、投资、技术、人力资源等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所归口管理预算的编制、执行监控、分析等工作,并配合预算管理部门做好企业总预算综合平衡、执行监控、分析、考核等工作。
二、全面预算基本业务流程
企业应当参照图2的基本流程,结合自身情况及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全面预算业务流程。
三、预算流程主要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预算编制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第一,预算编制以财务部门为主,业务部门参与度较低,可能导致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管理责、权、利不匹配;预算编制范围和项目不全面,各个预算之间缺乏整合,可能导致全面预算难以形成。第二,预算编制所依据的相关信息不足,可能导致预算目标与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市场环境、企业实际等相脱离;预算编制基础数据不足,可能导致预算编制准确率降低。第三,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横向、纵向信息沟通不畅,可能导致预算目标缺乏准确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第四,预算编制方法选择不当,或强调采用单一的方法,可能导致预算目标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第五,预算目标及指标体系设计不完整、不合理、不科学,可能导致预算管理在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促进绩效考评等方面的功能难以有效发挥。第六,编制预算的时间太早或太晚,可能导致预算准确性不高,或影响预算的执行。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全面性控制。一是明确企业各个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责任,使企业各个部门、单位的业务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将企业经营、投资、财务等各项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形成由经营预算、投资预算、筹资预算、财务预算等一系列预算组成的相互衔接的综合预算体系。
第二,编制依据和基础控制。一是制定明确的战略规划,并依据战略规划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作为制定预算目标的首要依据,确保预算编制真正成为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年度具体行动方案;二是深入开展企业外部环境的调研和预测,包括对企业预算期内客户需求、同行业发展等市场环境的调研,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等社会环境的调研,确保预算编制以市场预测为依据,与市场、社会环境相适应;三是深入分析企业上一期间的预算执行情况,充分预计预算期内企业资源状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自身环境的变化,确保预算编制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实际;四是重视和加强预算编制基础管理工作,包括历史资料记录、定额制定与管理、标准化工作、会计核算等,确保预算编制以可靠、翔实、完整的基础数据为依据。
第三,编制程序控制。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其基本步骤及其控制为:一是建立系统的指标分解体系,并在与各预算责任中心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分解下达初步预算目标;二是各预算责任中心按照下达的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认真测算并提出本责任中心的预算草案,逐级汇总上报预算管理工作机构;三是预算管理工作机构进行充分协调、沟通,审查平衡预算草案;四是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对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在综合平衡基础上提交的预算方案进行研究论证,从企业发展全局角度提出进一步调整、修改的建议,形成企业年度全面预算草案,提交董事会;五是董事会审核全面预算草案,确保全面预算与企业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相协调。
第四,编制方法控制。企业应当本着遵循经济活动规律,充分考虑符合企业自身经济业务特点、基础数据管理水平、生产经营周期和管理需要的原则,选择或综合运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等方法编制预算。
第五,预算目标及指标体系设计控制。一是按照“财务指标为主体、非财务指标为补充”的原则设计预算指标体系;二是将企业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体现在预算指标体系中;三是将企业产、供、销、投融资等各项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内容都纳入预算指标体系;四是将预算指标体系与绩效评价指标协调一致;五是按照各责任中心在工作性质、权责范围、业务活动特点等方面的不同,设计不同或各有侧重的预算指标体系。
第六,预算编制时间控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规模大小、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复杂性、预算编制工具和熟练程度、全面预算开展的深度和广度等因素,确定合适的全面预算编制时间,并应当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完成全面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
(二)预算审批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全面预算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导致预算权威性不够、执行不力,或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而导致损失。
主要控制措施:企业全面预算应当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规定报经审议批准。
(三)预算下达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全面预算下达不力,可能导致预算执行或考核无据可查。
主要控制措施:企业全面预算经审议批准后应及时以文件形式下达执行。
(四)预算指标分解和责任落实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预算指标分解不够详细、具体,可能导致企业的某些岗位和环节缺乏预算执行和控制依据;预算指标分解与业绩考核体系不匹配,可能导致预算执行不力;预算责任体系缺失或不健全,可能导致预算责任无法落实,预算缺乏强制性与严肃性;预算责任与执行单位或个人的控制能力不匹配,可能导致预算目标难以实现。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企业全面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横向将预算指标分解为若干相互关联的因素,寻找影响预算目标的关键因素并加以控制;纵向将各项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最终的岗位和个人,明确责任部门和最终责任人;时间上将年度预算指标分解细化为季度、月度预算,通过实施分期预算控制,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第二,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可以通过签订预算目标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各预算执行部门的预算责任。
第三,分解预算指标和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应当遵循定量化、全局性、可控性原则。即:预算指标的分解要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考核;预算指标的分解要有利于企业经营总目标的实现;赋予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预算指标应当是通过该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努力可以达到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以其责权范围为限,对预算指标负责。
(五)预算执行控制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缺乏严格的预算执行授权审批制度,可能导致预算执行随意;预算审批权限及程序混乱,可能导致越权审批、重复审批,降低预算执行效率和严肃性;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控,可能导致预算执行不力,预算目标难以实现;缺乏健全有效的预算反馈和报告体系,可能导致预算执行情况不能及时反馈和沟通,预算差异得不到及时分析,预算监控难以发挥作用。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加强资金收付业务的预算控制,及时组织资金收入,严格控制资金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防范支付风险。
第二,严格资金支付业务的审批控制,及时制止不符合预算目标的经济行为,确保各项业务和活动都在授权的范围内运行。企业应当就涉及资金支付的预算内事项、超预算事项、预算外事项建立规范的授权批准制度和程序,避免越权审批、违规审批、重复审批现象的发生。对于预算内非常规或金额重大事项,应经过较高的授权批准层(如总经理)审批。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应当实行严格、特殊的审批程序,一般须报经总经理办公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金额重大的,还应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审批。预算执行单位提出超预算或预算外资金支付申请,应当提供有关发生超预算或预算外支付的原因、依据、金额测算等资料。
第三,建立预算执行实时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企业办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工程项目、对外投融资、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人力资源、安全环保、资产购置与维护等各项业务和事项,均符合预算要求;对于涉及生产过程和成本费用的,还应严格执行相关计划、定额、定率标准。
第四,建立重大预算项目特别关注制度。对于工程项目、对外投融资等重大预算项目,企业应当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监控。对于重大的关键性预算指标,也要密切跟踪、检查。
第五,建立预算执行情况预警机制,科学选择预警指标,合理确定预警范围,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有条件的企业,应当推进和实施预算管理的信息化,通过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手段控制和监控预算执行,提高预警与应对水平。
第六,建立健全预算执行情况内部反馈和报告制度,确保预算执行信息传输及时、畅通、有效。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与各预算执行单位的沟通,运用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采用恰当方式及时向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各预算执行单位报告、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企业全面预算目标的实现。
(六)预算分析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预算分析不正确、不科学、不及时,可能削弱预算执行控制的效果,或可能导致预算考评不客观、不公平;对预算差异原因的解决措施不得力,可能导致预算分析形同虚设。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企业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企业应当加强对预算分析流程和方法的控制,确保预算分析结果准确、合理。预算分析流程一般包括确定分析对象、收集资料、确定差异及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及反馈报告等环节。企业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充分收集有关财务、业务、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信息资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从定量与定性两个层面充分反映预算执行单位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存在的潜力。
第三,企业应当采取恰当措施处理预算执行偏差。企业应针对造成预算差异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因内部执行导致的预算差异,应分清责任归属,与预算考评和奖惩挂钩,并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改进措施的实际执行效果纳入业绩考核;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预算差异,应分析该变化是否长期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并作为下期预算编制的影响因素。
(七)预算调整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预算调整依据不充分、方案不合理、审批程序不严格,可能导致预算调整随意、频繁,预算失去严肃性和“硬约束”。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明确预算调整条件。由于市场环境、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发生重大差异确需调整预算的,应当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企业应当在有关预算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预算调整的条件。
第二,强化预算调整原则。一是预算调整应当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和现实状况,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二是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客观、合理、可行,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三是预算调整应当谨慎,调整频率应予以严格控制,年度调整次数应尽量少。
第三,规范预算调整程序,严格审批。调整预算一般由预算执行单位逐级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预算调整理由、调整建议方案、调整前后预算指标的比较、调整后预算指标可能对企业预算总目标的影响等内容。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对预算执行单位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对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议,根据预算调整事项性质或预算调整金额的不同,根据授权进行审批,或提交原预算审批机构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审批预算调整方案时,应当依据预算调整条件,并考虑预算调整原则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坚决予以否决;对于预算调整方案欠妥的,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改进方案,并责成预算管理工作机构予以修改后再履行审批程序。
(八)预算考核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预算考核不严格、不合理、不到位,可能导致预算目标难以实现、预算管理流于形式。其中,预算考核是否合理受到考核主体和对象的界定是否合理、考核指标是否科学、考核过程是否公开透明、考核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奖惩措施是否公平合理且能够落实等因素的影响。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考核制度。一是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对各预算执行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将预算目标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和奖惩范围,切实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二是制定有关预算执行考核的制度办法,认真、严格地组织实施。三是定期组织实施预算考核,预算考核的周期一般应当与年度预算细分周期相一致,即一般按照月度、季度实施考评,预算年度结束后再进行年度总考核。
第二,合理界定预算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预算考核主体分为两个层次: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各级预算责任单位。预算考核对象为企业内部各级预算责任单位和相关个人。界定预算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应当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上级考核下级原则,即由上级预算责任单位对下级预算责任单位实施考核;二是逐级考核原则,即由预算执行单位的直接上级对其进行考核,间接上级不能隔级考核间接下级;三是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相互分离原则,即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考核应由其直接上级部门来进行,而绝不能自己考核自己。
【关键词】会计 法律责任 预防
一、我国会计工作法律责任现状
(一)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
我国会计相关法律对于会计工作中的一些违规行为缺乏明确责任的必要措施。会计工作中的一些违法行为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在我国,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并非唯一,范围比较广泛,包括违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会计部门的总会计师、会计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从事该项会计工作的一般会计工作人员以及与其相关的会计注册人员等。以上会计责任主体涉及人员较多,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这些主体所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进行明确,在出现会计违规行为的时候难以进行责任追究,企业相关人员会出现踢皮球式推卸责任方式,给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带来了较多的困难,由此导致一些会计工作人员更加肆意的进行一些违法行为,给会计行业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混乱,国家相关部门的权威受到严峻挑战,政府部门的执行力有待提高。
(二)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信度不高,很多会计账目上的财务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会计报表杜撰现象严重。企业会计工作中,企业的会计信息主要通过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表单等会计凭证反映,这些会计材料承载了企业一段时间内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及资金流动状况,是企业某段时间内的发展的数据反映。会计信息失真会让外界对该企业的经营发展产生误判,虚假的会计信息还会为企业的逃税漏税行为提供庇护,不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另外在一些大型企业,会计人员会与其他部门人员同流合污,在一些大型工程的会计账目上虚报,以此谋取个人利益,并借助法律空隙逃避责任。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企业承受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并间接导致企业的声誉受到影响,严重的话会使企业遭受严重的打击,并对日后的经营管理带来严重阻碍。基于此必须提高对制造会计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减少会计行业的造假行为,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扫清障碍,使得会计工作能够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展开。
(三)我国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我国企业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已经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但就整体情况而言仍旧处于传统阶段。调查表明我国企业会计人员目前专业素质普遍较低,大多数没有受到专业的培养和训练,专业知识不足。造成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员工思想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另一方面企业在招聘人才的过程中并未进行严格把关,在会计人才的要求上有些宽松。会计工作人员是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的实施者,为促进改革的进行首先需要员工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尤其是在法律意识方面比较淡薄,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责、法律责任、日常行为规范等了解不够,因此在会计工作中时常会出现一些违规现象。随着时代的发展,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逐渐发挥其在企业的独特作用,相关改革刻不容缓,尤其是会计人才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让其在工作中受到约束性,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会计法律责任预防措施
(一)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养,培养其法律意识
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基础,为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及有效性,必须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让所有的会计工作都在其能力范围之内,减少因为工作能力方面的缺陷导致出现工作上的失误。调查表明,会计人员在专业素养方面最欠缺的就是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很多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违法行为的时候只知道这样做不对,但对其恶劣影响以及可能承担的责任并不明确。为促进我国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定期对会计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必要的话可以进行相关方面的职业考试,让会计工作人员意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并意识到非法行为需要承担的责任,使得会计工作人员在日后的工作中能够自觉约束自己,有效降低会计信息的虚假性,为会计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建立科学的会计管理机制,明确各会计机构职责
企I建立科学有效的会计管理机制有助于帮助企业更好地展开各项管理,在设置企业会计机构是需要有一定的要求,避免公司管理出现不合理的地方,必须由财务部门下各机构的职责以及承担的责任,将财务管理的职责、权益等分配到各个机构中,以此推动企业的良好发展。会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企业的财务工作进行审核确认,同时需要进行相关核算工作,通过科学的计算与分析得出准确结果,为公司的发展进行引导。
(三)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会计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因此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必须建立一定的财务会计风险管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一定的风险规避政策,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的会计环境。另外对于会计中的虚假信息行为,企业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制。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有效性不仅有助于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制定一些有效的策略,还能让人们了解企业的管理状况。企业应该制定统一的周期计划,减少球现象。并在实际管理中进行明确的季度划分,及时有效地完成当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使得最终得到的财务会计信息具有较强的参考性,能准确反映企业在一段时间内的运营状况。
三、小结
会计工作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在进行会计工作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违反相关会计法律法规行为,为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提高会计工作中信息的有效性,促进我国会计行业的不断前进。
参考文献:
关键词:资金管理;集团;财务控制
中图分类号:F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4-0161-02
1 引言
一年多来,在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经济危机中,一些昔日辉煌的国际性大公司陆续倒闭,免于破产的公司也陷多于困境,突出的问题就是资金断流。在这场仍在继续蔓延的危机中,各国政府救助企业的措施几乎都是采用注入资金的方式。“现金为王”和“财务资源是企业最基本的资源,财务控制是企业最有效的控制,财务风险是企业最致命的风险”等理念得到了空前的强化。资金集中管理作为集团财务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形势下。对于优化资源配置、防范风险,意义尤显突出。
2 集团公司的特点与财务控制
集团公司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通过控股形式,由多行业、多层次法人组成的母子公司系统。集团公司一般呈现产权关系复杂化、财务主体多元化、财务决策多层次、投资领域多元化、关联交易普遍化母公司职能双重化等财务特征。集团公司经营的目标就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就经营的本质而言。集团公司与其他公司没有什么不同,就是围绕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配置资源,实现投入少、产出高、风险小。即有效配置资源。
但是,由于集团公司是一系列企业的组合,其产业规模庞大、内部关系复杂,集团公司的经营内容、经营方式、经营难度与一般的企业又明显不同。集团母公司作为集团战略规划的设计者和领导者,通过资本经营和管理,推动集团内资源的整合,使整个集团公司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有效地协调运营。要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集团总部能够对成员单位进行控制。包括业务控制和财务控制,即,要保证成员单位的财务政策和经营政策围绕集团公司整体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由于财务资源是企业最基本的资源。因此,财务控制往往是最有效的战略控制手段。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资金管理,为保证集团成员单位战略目标和经营行为的趋同性,越来越多的集团公司采取了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 资金集中管理的依据
作为独立法人的各子公司将瓷金纳人集团母公司统一管理,应有其法律基础。集团母公司作为出资者,依据财产所有权,对子公司的实行资本控制。因此,集团母公司财务控制的法律依据就是出资者的资本控制。资金集中管理作为财务控制的有效手段,正是建立在集团母公司的资本控制基础之上的。
由于资金集中管理在优化资源配置、防范风险等方面的明显效果,财政部等政府部门已经将资金集中管理有关问题写入财经法规和制度,并积极倡导和推进。如: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工字[1997]346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是这样描述的,“有条件的企业,要逐步建立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筹集、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资金活动”;《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集团可以实行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损害成员企业的利益”,近几年来,资金集中管理也得到国务院国资委的高度重视,国资委在《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总会计师应“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由此可见,资金集中管理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也是当前环境下企业集团加强管控、应对危机应积极采取的有力措施之一。
4 资金集中管理在集团财务控制中的作用
企业的价值实现是借助于资金的流动和整合来实现的,即通过G-W…p…W’~―G’的循环来实现。对于集团公司来说,资金就是通过这个循环渗透于集团公司内每个业务流程和工作角落,构成了纵横交错的运行网络。因此,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抓住了集团财务控制的关键环节。资金集中管理,对集团公司资源配置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了资本控制,集团公司资金的集中运作将实现对集团的投资项目进行筛选,从而将资金集中投放到具有发展潜力、预期收益高或单个成员单位没有投资能力的产业或企业,从根本上保证集团公司有限的财务资源紧紧围绕集团整体战略目标来配置;二是资金集中运作,集团母公司通过制定资金价格(利率)来融通资金,有助于资金从低效企业转移到高效企业,从而使有效资本得到扩张。促进集团内部成员单位经济效率的提高;三是资金统一运作,实现集团内部资金余缺的调剂,盘活了集团内部闲置资金,减少集团整体的带息负债额,降低了财务成本;四是集团公司统一对外融资。增强了集团的整体谈判能力,保证集团公司对外筹资渠道的畅通,同样也有助于的降低财务成本;五是通过集团统一的内部网络或银行体系创造支付手段,为集团运行和产业发展提供便利顺畅的交换媒介和支付系统;六是将各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纳入集团母公司的可视范围之内,便于及早发现并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5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模式选择
一般来说,集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需要满足几个基本条件:一是集团内部资金存量较大,能够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内部资金调剂和对外资金运作。如果内部存量资全太少,内部调剂资金满足基本满足不了集团的需求,就需要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这样,通过资金集中皆理来减少财务费用和提高效率就没有意义。二是集团成员单位的贷款需求程度。如果资金需求量远远超过内部可调剂资金规模,勋资金集中管理将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因此、要衡量资金集中管理的风险。三是集团总部有较强的管理权威,且集团内部管理基础较好。其中,兰项管理基础工作必须强化:一是要统一银行账户管理,建立内部结算制度。银行账户是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内外部资金结算的通道,内部结算制度就是交通规则,道路通畅,规则清晰。才能实现有序遥转。二是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从业务预算这个“源头”开始,围绕资金筹措与运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克服各公司分块制定、各自实施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的管理缺陷,即保证了集团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又通过预算管理过程,落实了集团总部与各级子公司的责、权、利。三是要使用资金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作为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通过内部结算、银企直连等手段。提高了资金运转的效率,并对子公司实现了有效的动态管理。
那么,如何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一般来说。采用哪种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取决于集团公司的具体类型、发展阶段和内外部环境。在同一模式下,资金集中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尽相同,这主要取决于几方面的因素:一是集团母公司
的资金调控能力;二是集团母公司对外投资能力和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三是集团母公司对外的融资能力;四是集团母公司资金监控和考评机制;五是资金所在国的金融环境和管制;六是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比例。受这些因素的影响,资金集中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一般分为四个不同的层次,通俗地讲,就是“你的钱我看着花”、“你的大饯我控制着花”、“你的钱我控制着花”、提供内外结算服务。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按其担负的功能一般分为报账中心、结算中心、内部银行、财务公司等模式。
5.1 报账中心
报账中心是一种资金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成员单位一般不设独立的账号,成员单位的一切资金收支活动均通过母公司的账户统收统支或采取从母公司借备用金,报销后继续补充备用金的方式。由于该模式高度集权,一般适用于对集团总部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资金的管理,母子公司管理体制下往往不采用。
5.2 结算中心
结算中心是代表集团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的内部职能部门。其童要职能包括:为子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将分散在各家银行的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透过资金结算,观制所属成员的经济信息,控制子公司的经济行为;透过现金流量的变化随时摸清子公司的营运状况,寻求管理的重点、难点和要害。帮助集团公司决策层加强内部调控。资金结算中心是充当内部现金调度中心、监管中心以及结算中心的角色。资金结算中心控制集团成员的资金流量和流向,侧重于资金风险的规避,各子公司财务上独立。具有现金经营权和决策权。对于某些特大型企业集团或为了满足上市公司“五分开”的要求,也可以按照区域或业务分设区域资金结算中心。
5.3 内部银行
内部银行是将社会银行的基本职能与管理方式引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内部资金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进行集团内部日常的往来结算和资金调拨、运筹,母子公司之间是借贷关系。内部银行对下属各核算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都运用集团内部结算价格和相应的支付手段,及时准确地进行内部核算;对外结算一般由集团公司统一负责。内部银行是充当结算中心、内部货币发行中心,贷款中心和监管中心的角色。各核算单位在财务上享有独立财权,对贷款有权按用途自行安排使用,各分公司享有现金经营权和决策权。
5.4 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是由集团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属于独立法人,服务内容不仅限于集团内部结算。更侧重于金融产品的经营。其设立条件较上述其他两种模式严格,如集团公司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前一年,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申请前连续两年,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等。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 高校会计制度 改革对策
一、高校现行会计制度的弊端
(一)财务收支结余情况无法准确反映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不断改革,高等院校办学资金来源也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不再局限于政府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占其资金来源比重大幅增高。目前,高校筹资办学正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其自也日益增多,学费收入在高校办学资金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而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已无法满足高校体制改革的发展需要,导致高校预算收入与日常经费支出无法在时间上形成同步,收入的实现具有一定滞后性,高等教育收费不明确。
(二)高校的负债情况隐含着较高的财务风险
基于收付实现制的高校预算会计只是将现金支付部分以财政支出形式在财务报告中进行体现,在高校会计账务核算和报表中,还应真实反映出应由本期承担的利息和应计提的养老金等信息,但这部分只是在实际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时才以财政支出形式得以体现,因此导致这部分成为高校的“隐性债务”。因财务报告无法对高校负债情况进行准确记录和反映,所以导致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更高的财务风险。
(三)难以提供利益相关者要求的准确财务信息
随着高校教育主体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其资金运动也越来越复杂,除了固有的政府部门投资以外,一些特定投资项目也日益增多。这些投资者比较重视所投项目能否顺利实现预定目标,基于此,高校财务信息应随之发生改变,以满足投资者多层次和多目的需要,比如债权人要求高校向其提供详细、准确的偿债信息;政府机构要求高校提供详实的发展信息等等。由于收付实现制将跨期性资本支出在现付日以费用摊销的形式进行体现,因此无法将该项支出的使用价值和服务年限信息在财务报表中进行反映。此做法使得高校资产规模和数量信息有失真实和准确,公众的信任度明显下降,从而对高校内部激励机制建设产生不利影响;信息不对称和披露不及时以及很难进行有效的国际间会计交流等是高校现行会计信息披露系统的不足之处。另外,在财务信息方面,高校无法同外界进行有效沟通,使得外部投资者无法及时、准确地获得高校的资金使用情况,最终导致高校对外筹资举步维艰。
二、高校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对策
高校在引入会计权责发生制时,不能单纯只为改变会计核算方法而改变,而是要尽可能适应当前的财政制度,循序渐进,不断推动高校财务核算效率的提高。
(一)事业单位要分步进行转职
经过一系列修订,权责发生制更加贴近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现状,一般来说,对资产与负债进行全面核算是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基础,像确认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在获得非财务资产时所发生的费用、单位养老金负债等都归属于其范畴领域。在以往会计核算中限制比较多,这是因为在确认这些费用时技术难度比较大,同时确认成本也非常高。为资金使用者提供信息,帮助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是现行我国预算会计信息的主要职责。通过重新修订权责发生制,能较好地冲破会计核算方法和成本的限制,尤其是能有效的核算政府实施采购后的一些新业务,同时,高校原有的统一核算方法在计算营利性收入和非营利性收入时,无法通过收付实现制来反映资产的真实情况,而权责发生制的引入会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促进对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计提
目前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我国很多高校对折旧费用都没有计提,这导致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无法从账面上体现出来,账实不符的情况比比皆是。所以,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会计核算方法来管理固定资产。通过专门账簿的设置、固定资产报表的编制来全面记录固定资产的原价、累计折旧及使用年限等,在权责发生制下,以计提折旧取代原有的集体修购资金有利于固定资产管理效率的提高。
(三)将基本建设会计规范到会计核算中
高校建设项目的资金渠道较多,其中国家财政拨款是一部分,高校自筹资金也占很大一部分。目前高校采用的是会计核算方法,这种方法只对财政性的投资部分进行体现,而却不能全面反映自筹资金情况,一般是通过自筹基建的账户来反映自筹资金情况,这导致基建项目实际发生费用与账面不符,这严重影响新增固定资产的入账和管理。所以将基本建设项目与其他项目一起统一进行会计核算,除了能清晰地反映建设项目资金外,还能使国有资产更加安全和完整。
(四)适时采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首先,使用完全的权责发生制能有效地反映政府重要的债务,会计科目的独立设置有利于对负债情况及相关偿还信息的准确分析和体现;其次,在完全权责发生制下,能够更加清晰地将隐性债务的显性价值反映出来,有利于账务情况的及时有效了解,便于高校财务状况的全面掌握。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高校会计核算弊端的日益显现,在高校中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既是全面体现高校资产状况、强化财务风险意识的需要,也是消除隐形债务、改善财务管理及提高财务效率的需要。所以,高校应对现行会计制度进行重新修善,并引入权责发生制,使高校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和全面,以确保高校财务管理体制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华.对实施新高校会计制度的思考[J].中国总会计师,2010(9):125-126
关键词: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管理
我国事业单位传统的预算体系是预算资金内外分离的预算体制,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不能充分考虑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大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预算外资金来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因此,只考虑预算内资金编制的财务预算已经不能真实地反映单位的收支状况和运营效率。近年来,财政部门已经将预算内外资金都纳入到事业单位预算体系,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其实全面预算管理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其在企业已得到成熟的发展。
一、全面预算管理的概念
全面预算管理作为对现代企业成熟与发展起过重大推动作用的管理系统,是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一种主要方法。这一方法自从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的通用电气、杜邦、通用汽车公司产生之后,很快就成了大型工商企业的标准作业程序。从最初的计划、协调,发展到现在的兼具控制、激励、评价等诸多功能的一种综合贯彻企业经营战略的管理工具,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内部控制中日益发挥核心作用。
全面预算是指在企业战略目标的指导下,为合理利用企业资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而对企业的经营、资本和财务等方面进行总体规划与统筹安排。全面预算管理是根据企业目标所编制的经营、资本、财务等年度收支计划,即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反映的有关企业未来一段期间内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行动计划与相应措施的数量说明。全面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控、预算考评四个方面的内容。
二、事业单位推行全面预算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人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也应适应于更广泛的市场经济需要,改变会计工作的重点和模式,从原来的重核算轻管理转变到注重运用科学的财务管理手段,在管理内容、要素、层次上设计更能适应新形势的管理体系,以全面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事业单位在保障公共服务的同时,面向市场,提高竞争力,谋求自我发展。全面预算管理就是顺应改革需要引人的一种较为有效的管理模式和理念。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很多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控制不严格,缺乏有效的监督体制。一些事业单位将预算工作、财务工作的重点错误地放在申请到足够多的资金上,而对于资金的开支并不十分重视,认为单位的业务完成质量和日常运转就是建立在充足的资金之上的,对于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放松了要求。往往是花费大量的精力忙于申请预算资金、追加申请资金,而对于单位发展方向和资金的实际需求的把握上,以及财务预算监督性质上并没有应有的重视,财务管理长期处于低水平,编制预算缺乏可靠依据,造成恶性循环。
事业单位进行全面预算管理首先可以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能力;其次可以有效的监控和考核事业单位的绩效;再次可以优化事业单位的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最后预算管理还能降低资源耗费,提高各部门的协调,优化沟通。
三、全面预算的组织机构设置
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设置模式通常为:
第一,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在预算的组织体系中居于主导核心地位,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吸纳各相关业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有关预算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审议确定事业单位年度发展目标及事业计划,提出预算编制的方针和程序;审查并确定单位整体预算方案;接受预算与实际比较的定期预算报告,根据需要就预算调整加以审议并做出相关决定。
第二,预算管理办公室。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预算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协调工作,直接对预算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单位预算编制总目标及预算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年度任务与改革要求,提出年度预算目标和预算编制纲要;组织和指导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单位年度预算等工作;负责单位预算执行调整的受理、汇总工作;负责单位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与分析工作;负责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单位年度预算总目标实现;负责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报有关预算管理工作。
第三,预算责任中心。预算责任中心是以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为基础,本着高效、经济、权责分明的原则而建立的。责任中心由拥有一定决策权、并能承担与其决策权相对应的经营责任的业务部门组成,责任中心可以是一个部门,也可以是多一个部门。
其主要职能是:将预算指标具体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实现预算管理和其他基础管理的有机结合,并提供预算管理所需要的实际信息反馈,为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预算的编制、考核等提供基础。
根据事业单位业务职能及全面预算体系内容,可将事业单位的责任中心划分为:一是收入成本中心,既有业务经营收人,又发生相应成本,并能对收人和成本进行控制和负责。二是费用中心,不会形成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收人,其职贵就是以最低的费用按质按量完成预定的具体任务。三是效益成本中心,虽然不会有直接的经营收入,但是履行具体的社会服务职能,可量化具体社会服务工作量,在确定的服务量下,以最少的支出完成预定的任务。
四、全面预算的编制
全面预算的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安排充足的预算编制时间。预算编制是个系统工程,既要掌握单位本身方方面面的情况,又要考虑系统、行业状况;既要着眼于年度需求,又要考虑历史,预测未来。这其中包含着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项目论证、目标预测、协调平衡等大量工作,充足合理的时间安排是保证预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第二,预算编制应与事业单位发展目标紧密结合。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应以本单位中长期发展目标为起点,制定本单位年度发展计划,从而决定哪项活动需要多少资源,来决定自身的预算,而不是简单地把所拥有的资金“分完”当成自身的预算管理。
第三,预算编制应遵守零基预算原则,彻底摒弃基数法。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应以零基预算法为基础,先分析出各职能部门履行基本职责所需的基础经费;当职责和业务范围增加时,再用增量预算法分析增加经费的合理性;这种经费水平保持一段时间后,根据物价水平及其他环境因素的变化,再重新运用零基预算法确定费用的合理性。
第四,采用“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方式,让各部门充分参与预算编制,使预算贴近实际,并且使上下沟通协调后的预算得到上下级的共同认同,有利于预算的执行。
五、全面预算的实施体系
事业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不仅仅是预算编制的简单过程,更重要的是预算编制完成后要确保其得到严格施行。
第一,预算执行的事中控制与差异分析。在预算执行期内,定期对预算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对不合理的超支情况要提出整改意见。如果发生期初未预见的事项需要增加预算的,需要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同意。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以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至少半年要进行一次,由每个责任中心负责填报,由预算管理办公室汇总分析后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第二,全面预算的绩效考评与激励。预算考评是将预算执行实际结果与预算目标进行比较,确定差异并查明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而据以评价各责任中心的工作业绩,并与相应的激励制度挂钩。
六、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
第一,需要改革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面预算管理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前提的,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基础,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运行成果,因此需要改革事业单位的会计计量和确认标准。只有采用权责发生制,准确地确认应收和应付账款,对固定资产按照实际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实现在会计期间内收入和支出的准确配比,从而更有效地规划安排预算,真实反映所拥有的资源和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要做好预算前期的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制定相关制度和确定费用标准,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规定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和费用标准。二是业务部门有的费用是变动费用,其增减与收入增减相关,因此应根据收入和成本的关系来测算变动费用率,根据这个费用率来作为预算编制的标准。
第三,需建立事业单位成本管理控制体系。事业单位必须对成本进行确认与计量,以顺应事业发展,并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建立成本管理体系,将成本预算、核算、控制、分析各环节形成有机整体,以期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刘怡.浅谈全面预算管理在事业单位的应用[J].财政监督,2006(12).
2、张楠.关于事业单位如何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的探讨[J].中国总会计师,2008(12).
3、张华国,周志军.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构建[J].商场现代化,2010(7).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管理
Abstract: the project is to study how to efficient administration to complete the project target as the main purpose, based on the project manager responsibilities, according to project the internal logic of rul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plan, organization, coordination and control, so as to better adapt to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 and realizing the production elements of the optimized combination and reasonable configuration, ensur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cess balance, and through the modern management, the enterprise to project goal, obtain better benefi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in the work of project management law of great significance.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Engineering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在当前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建筑工程管理是影响其施工质量,增加施工效益的前提和基础,更是建筑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提高其施工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有力保证。
1建筑工程管理中项目管理法概述
1.1项目管理法的含义
1.2项目管理法的目标、对象及特点
项目管理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建筑工程项目达到所需要的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时限标准以及所批准的费用预算,并对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计划、组织、协调及控制。
项目管理法的对象为建筑工程项目,因为各个项目都是一次性的,因而项目管理法应该采取系统工程观念及有关的理论、方法来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其特点是全面性、程序性与科学性。而项目管理法的目的和建筑工程项目的目的具有一致性,所以,项目的目的决定了项目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即三个控制,二个管理,一个协调。具体地说,三个控制包括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和质量控制;二个管理包括信息管理及合同管理;一个协调为组织协调。建筑工程项目的生产要素包括机械设备、材料、劳动力、技术及资金,这些要素的特征主要包括目的性、相关性、集合性与环境适应性,表现出一种互相结合的多维立体关系,由此可见,建筑工程项目有着很强的系统性,因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也就表现出系统管理的倾向。
2如何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运用项目管理法
2.1明确建筑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运用项目管理法必须要依赖于项目责任人,如果企业实施了项目经理制,那么项目经理就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因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对法律有较为深入的了解、精通于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懂有关管理的基本知识、善于经营。
另外,项目经理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代表了一支队伍,这支队伍不仅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强的领导才能,还应有十分充足的实践经验,同时,项目经理还要在管理工作中持续学习并掌握新的项目管理知识和方法,只有这样,项目经理才能确保自己的知识和能力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与不断变化的环境相适应。
2.2建设管理项目运行的机构
根据项目管理法的含义,可以看出设计与建立组织系统、组织运行以及组织调整是项目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设计与建立组织系统,指的是通过筹划和设计来组建-个能够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的一个组织机构,以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明确分工、成立责任分工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内部人员规范化的活动及信息流通来达成组织目标。而组织运行指的是建立组织系统之后,各个岗位与部门根据组织要求来进行组织行为的过程。最后,组织调整指的是于组织运行时,通过与组织目标进行对照,来对组织系统的相关环节进行检验,同时改善那些与组织运行、发展不相适应的方面。
项目管理法的组织职能一般包括组织设计、联系、运行、行为及调整这几个方面。因此,管理机构作为项目经理部的关键和主体,其好坏直接影响着项目管理的效果。近年来,有些比较资深的国有企业在实践中表明,一个好的项目施工组织,其实施的是一级核算两级管理、队为基础的运行模式。关于工程的质量与进度是由项目部直接对业主及其上属单位来负责的。而项目经理部的决策层通常有以下人员部门构成,包括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主管生产副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副经理。从职能的角度来看,管理层分为8个部室,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工程技术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施工现场、技术交底负责,实施过程监控、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设计临时设施、管理施工现场有关技术,并协调生产、计划统计劳动力配置等。
2)经营核算部(合同部)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是预算、索赔、合同、成本核算、资金收支,内部经营管理、计划统计、施工成本管理、报销结算等。
3)施工管理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项目经理的施工指令进行贯彻执行、根据工程计划来安排、组织并协调施工现场的工作。
4)机电物资部该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物资、材料及设备进行供应,采购并管理物资材料。
5)质量管理部该部门以项目部的质量、目标为根据,做出质量管理规划,并对质量进行综合管理,实行质量监察职能,拥有管理一票否决权。
6)安全监察部以项目部安全目标为基准,对全工程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并对安全问题进行综合管理,发挥相应的安全监察职能,其拥有的是安全管理的一票否决权。
7)财务部该部分主要负责的是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以及成本核算等一系列财务工作。
8)综合办公室该部分的主要任务是对项目部的全部日常工作进行处理,分文工程技术部、试验室、测量队以及监测室。其中,试验室一般是检验、试验以及检测原材料、观测设备和过程;测量队主要是负责测量放样与测量检测施工过程的工作;而监测室主要是对工程原形进行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