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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时间:2023-06-08 11:18: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网络舆情监管工作,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第1篇

——以淮安市“淮水安澜”网络论坛为例

江苏省淮安市党委政府及舆论主管部门对当地市民网络论坛——“淮水安澜”上的网络舆情,所表现出的积极关注、给予的正面回应及其产生的良性互动效果,为风险社会语境下做好舆情监管工作提供了一个可学可用的参考。

“淮水安澜”,舆论监管的地方实践

“淮水安澜”是2004年5月由淮安当地几名网络爱好者联合发起组建的一个市民网络论坛。该论坛自创办以来,注册用户已超过50万人,每天的点击量达60多万人次。从论坛内容设置来看,该论坛主要包括“淮网大卖场”“淮安分类信息”“民生通道”“名城淮安”“淮网文化”“淮网美食”“淮网家居”等板块。2011年以前,在上述诸多板块中,“民生通道”板块最受网民关注,发帖量也最为集中。其中,“民生通道”板块下设的“市直部门”子板块目前发帖总数已突破22万条,涉及与民生相关的各类主题28000多个。2011年以来,淮安市纪委借助淮水安澜论坛平台,在该论坛“名城淮安”板块增设了“阳光纪检”子板块。截至目前,该子板块发帖量已接近50万条,涉及各类主题33700多个。通过上述两大子板块,网民可发表见解、提建议、说问题、吐不快,市政府各部门、相关区县配备了专职网络发言人,每天对涉及本部门、本地区的网络舆情进行跟踪查阅,并及时作出回应。

论坛运行8年来,论坛版主除对一些明显恶意攻击性发帖加以严格控制把关外,未对网民正常诉求表达加以任何干预。舆论监管部门也未对论坛“指手画脚”,下达强行删帖的指令。相反,正是得益于这一舆论平台,当地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得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数万起社会问题和矛盾,切实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对一些网民所的带有疑惑性、质疑性的网帖,当地舆论监管部门除及时予以解疑释惑外,还充分利用当地主流媒体《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淮海商报》、淮安新闻网等加以正面引导。

来自淮安市对网民所作的最新调查显示,淮安网民对当地舆论环境的满意度高达86.7%。而淮安市民对当地软环境建设的满意度则高达89%。

网络舆论监管要把握好的几个方面

在风险社会语境下,江苏淮安市关于市民论坛——“淮水安澜”所给予的关注、宽容与积极应对及其所取得的成效,只是当前地方政府探索网络舆情监管之路的一种成功实践。有道是,万变不离其宗。做好新形势下网络舆论监管工作,至少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树立科学的舆论安全与监管观念

风险全球化、社会媒体化迫切需要一种全新的传播观念和制度,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承认风险和危机是后现代社会社会生活的常态。要实现帮民富、保民安,首先要切实访民情、听民意,而借助媒体合法地表达公众利益,是听取民声的最佳途径。

树立科学的舆论监管观念,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敦促相关法律尽快出台,以此既为互联网舆论监督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也能敦促互联网舆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

理性认识网络媒体作为民意表达平台的功能

现代风险社会的一大特点是,它与媒介对社会全方位的高度渗透相重叠。在这一层面上,社会事件和社会生活都可能在媒体上被充分展示。个人事件一旦被媒体所关注,“个体人”就变成了极具影响力的“社会人”,“个体事件”也就变成了“社会事件”。当前,我国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阶段,而网络论坛则成为反映民情的重要渠道,调节社会情绪的减压阀。年轻人是网民主力军,他们更乐于对社会、文化、经济方面的话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这些年轻网民中,拥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较多,参与网络话题的热情较高。所以,对网络舆论中不和谐声音一删了之的做法,已经不能适应风险社会的需求。

利用主流媒体,引导社会舆论

Web2.0时代,媒体融合已成不可逆转的趋势。传统媒体尤其是一些有影响力的报纸已经纷纷创办了旗下网站。一方面,希望借助报纸自身的公信力与互联网的无远弗届的影响力相结合,期望能产生更大的传播效益。另一方面,主流媒体和网络舆论形成的两个舆论场能互相补充,形成舆论共振,促进我国舆论监督的进一步发展。这一点在对汶川地震的报道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只有准确把握网络舆论的传播特点,变堵为疏,才能切实有效地实现对网络舆论的监管,保障网络舆论安全。

第2篇

胡虎林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话题,也是社会管理的热点问题。如何破解食品安全监管这个民生难题,正在考验从立法到执法的诸多环节。

“七八顶大盖帽”不能“单打独斗”

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问题,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了损害,引发了消费者对不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谴责,对政府监管部门的不满。不少人认为,引发食品安全问题自然有企业主的不道德,更有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到位。

■政府对食品卫生监管工作不力,存在责任落实上的问题,也反映出了食品监管机制的缺陷。据我们调查了解,目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分布在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监、农业、贸易等多个部门,存在重复建设、设备落实、能力不足、资源不能实现有效整合和共享等问题,资源浪费与不足并存,检验检测质量效率不高。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把杀猪刀”的问题。

此外,我们也发现,部分产品还缺乏相应的检测标准或者相应的检测设备,导致检测项目尚不能覆盖所有安全指标,出现“没办法检测,没能力检测”的问题。前阶段出现的“地沟油”难以测定的问题,也说明了我们检测能力的不足。

多头管理可以说是食品监管的致命“硬伤”。从您了解的情况来看,应该如何改变食品监管“散兵游勇”、单打独斗的局面。

■关键是要做好“整合”这篇大文章。首先,要加强和整合“三支队伍”力量――行政部门自身的监管队伍、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队伍以及广大市民组成的社会公众监督队伍。具体而言,就是从政府、企业、社会三个层面分别组建食品安全指导员、食品安全专管员和食品安全监督员,促进三方合作,形成管理合力。

其次,推进执法资源整合。具体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涉及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整合。对一些界限模糊,一时难以确定具体监管部门的,宜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织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手段,有效减少执法中的扯皮推诿现象,使执法资源效能最优化。二是监管部门内部力量的整合。加强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协同执法,形成食品监管的制度链条,一环扣一环,紧紧咬住不松懈。各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则要加强部门内部力量整合、协同,从而提高执法效能。

兵强马壮,“智慧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核心和源头在基层。然而,有研究表明,目前基层监管力量不足是一个普遍现象,人员缺少和素质参差不齐同样制约和束缚着职能监管。

■确实是这样。基层是食品安全监管主战场,必须让基层“兵强马壮”,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具体怎么做?

■要探索建立扁平化监督体制。监管力量的分布应当呈现“正三角形”形态,要全面向基层倾斜,尤其是加强农村地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重心下沉到基层。在基层的生产一线,建立与监管对象、监管事项相对应的扁平化监管网络,扎实推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和机制的形成。

目前,基层执法人员大多是“一看、二摸、三闻”,主要集中在食品包装的商标使用、文字标注、生产日期等感官检查上。这些“土办法”根本无法判断食品是添加剂滥用、重金属超标还是细菌含量过多。因此,要充实基层监督人数,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育培训,使其能用行政和技术手段解决食品市场存在的复杂问题。

对于目前的食品问题治理,我们往往采取头疼医头的“原始疗法”,缺乏现代化的手段。据悉,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市政府通过“奥运食品安全追溯、监控信息系统”保障了奥运食品的安全。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问题,您是怎么看待的?

■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是提高监管效率、弥补监管人力不足的重要手段。我认为要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打造“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全程实时监控和预警,食品监管数据共享,实现精确监管、精确打击的目标,改变人海战术、盲目出击的被动式监管的方式。

您认为,我们应该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食品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应该给每一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的业户建立专门的“户籍档案”,从生产经营资格、生产经营行为、组成人员的健康情况、产品构成等方面严格规范入档,预防不具备资格的、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带有传染疾病业户和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以工商部门企业信息的“经济户口”为基本数据,按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要求,利用年检、日常巡查等工作,把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数据库,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精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实现与相关部门执法信息的互通共享。

我们知道银行系统有“征信系统”,可以建立企业或个人“黑名单”。那么,食品安全监管上,我们是否也可以建立类似的征信系统?

■当然可以,而且必须要建立相应的监管系统。以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为例,我们要对生产、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都要追根溯源,对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要进一步提升流通环节电子监管平台的实用性,通过普查和日常监管,将食品商、新办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大中型超市、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等纳入电子监管平台。

此外,要积极探索各部门监管信息、食品质量检测信息、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等共享机制,让企业实现信息共享并履行主体义务;各监管部门要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积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政务公开细则。

舆情应对,不做沙中“鸵鸟”

近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是媒体报道的热点领域。在对食品安全状况普遍焦虑的心态下,公众更愿意相信媒体这个“社会风险望者”的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为公众构建一个接近真实环境的“媒介环境”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

■对于食品安全事件,不能做沙中的“鸵鸟”,应该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时间通过新闻会、互联网、政务微博等渠道发出权威声音,及时、主动向媒体发出准确的信息。不能含糊其词,也不能一问三不知,做到掌握主动,说明事实,消除社会公众的群体忧虑。同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细化和明确需要统一的信息以及各部门可以的日常监管信息类别。

由于各种原因,媒体的报道有可能失真和失实。那么,应该如何理性客观地应对和引导?

第3篇

一、时间安排

2014年8月12日至18日。

二、整治重点

以食用油生产加工及以食用油为原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及无证无照食用油生产加工窝点、食用油批发零售店、餐饮服务单位、大型超市、食杂店、孕婴店等为重点整治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食用油市场监管

1、各镇所重点对本辖区内的食用油摸底检查,要结合县局转发市局《关于加强食用油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做好检查记录,摸清辖区内从事食用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户数。

2、重点检查食用油加工环节。严格落实食用油加工许可制度,将单纯的食用油(土榨油)来料加工点纳入日常监管,并规范提升,逐步减少数量。督促食用油加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食用油小作坊在8月1日后,提供的包装物需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并且要在包装物上粘贴简易标识,其内容最少需包括:备案编号、作坊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原料名称、配料成分、加工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只能在加工现场零售,不得从事批发业务,不得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销售散装食用油。

3、重点检查食用油流通环节。全面落实食用油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要求经销商不得将大包装拆零进行散装食用油销售,不得销售无包装、循环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超保质期等的食用油,并对8月1日前尚未销售完的散装食用油,到所在镇食药监管所报备,限期尽快销售完毕。

4、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用油的监管。严格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使用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全面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餐饮单位使用预包装食用油及定点采购食用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对餐厨废弃物建立处置台账。

(二)乳制品市场监管

1、完善进货查验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购入乳制品时,应核实销售乳制品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验报告、发票等方面的信息,不得购入假冒伪劣产品,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2、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要求婴幼儿乳粉经营单位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并详细记录;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商、孕婴店、大中型超市为重点对象;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店等进行经常性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所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制,将监管任务落实到人,督查考核到人。

第4篇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huihnknmlo”为你整理了这篇基层反映职业打假日趋专业化致基层监管压力加大亟待关注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随着互联网及电商产业迅速发展,投诉举报的渠道越发多样和便捷,职业打假人已不再从前通过“走街串巷”的方式进行职业打假,而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迅速得从线下转向线上,逐渐呈现出团体化、专业化等趋势,诉讼内容也逐渐有了固定模式,并出现了专门进行互联网打假的“网购职业打假人”。很多职业打假人团体,互相之间并不认识,大多以网上交流为主,投诉举报涉及多数为网络经营者。他们还经常注册成立类似“网络咨询顾问”一类的企业,用于开展活动。以安吉县梅溪镇为例,在面积不足200平方公里,人口6万多的小乡镇,2020年职业打假的投诉举报数量已超过了600件,全所干部仅9名,人均职业打假年处理量67件,给基层市场监管所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亟待引起关注。

一是部分法律工作者、退休执法人员成为职业打假 “帮凶”。现有职业打假人逐渐呈现出团体化、专业化等趋势,诉讼内容也逐渐有了固定模式。部分职业打假人会用重金聘请部分原工商、食药、质监部门的执法退休工作者,特别是精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法程序的老同志,以及法律专业人士担任顾问,设计投诉举报到行政复议再到诉讼的流程模板。近年系统机构改革大刀阔斧,人员交流频繁,市场监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极广,基层执法人员几乎不可能对所有法律法规和程序稔熟于心。一旦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处置此类投诉举报时使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者程序出现错误,往往就会被抓住把柄,或者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诉讼。据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了解,广东某打假团队聘请了职业律师3名,并邀请了当地原老工商和质监退休干部6名作为“专业顾问”,专挑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下手”,投诉举报内容涉及工程质量、材料等极其专业领域,且数次投诉举报使用的举报信函格式高度统一,仅2019年三季度就收到该团伙举报3次。

二是“自媒体”舆论成为职业打假威胁执法人员“利器”。职业打假人经常注册成立类似“网络咨询顾问”一类的企业,而其中部分这类企业,或者与媒体舆论交往甚密,或者自己直接运作“自媒体”。这类职业打假人习惯线下直接上门投诉举报,并将投诉举报过程拍摄录制下来。如果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处置此类投诉举报时出现不当言行或者法律程序错误,他们在无法得到满意结果的时候,便会以“将视频录音”威胁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作为普通执法者,对于舆论媒体以及“自媒体”曝光,一般都缺乏处理经验,并且一直敬而远之,缺少应对此类情况的知识储备和经验,一旦看到对方带着记者或者摄像设备,难免出现慌张情绪,进而更容易出现工作上的失误。如某地市场监管部门遇到来自黑龙江、吉林、山东、山西、陕西、福建等地打来的要求对其投诉举报处理结果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电话,电话中或威胁其已经录音,或直接告诉对方正在抖音上直播,“你说话最好注意点,不然全国都听到了”。

三是纪委监委监督问责成为职业打假发泄不满渠道。国家纪委监委系统改革以来,纪委监委系统力量日益壮大,监督问责机制愈发完备。从纪委监委的角度看,职业打假人和普通消费者并无二致,对于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因长期与职业打假人接触而对其产生的相对抵触情绪,并不是能十分感同身受。相反,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处理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时的消极态度和法律程序错误却是显而易见的。随着纪委监委的监督问责体制日趋常态化,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履职风险也在不断加大,但部分基层市场监管对纪委监委常态化、具体化的监督问责不能很好的适应,导致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如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梅溪分局某干部处理了一起显而易见的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因处理结果未达到投诉人心理预期,在12345系统回访过程中,职业打假人对此表达了不满,进而导致纪检监察组追责进行了诫勉谈话。

因此基层建议:

一是强化综合能力培训。不拘泥系统业务,在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培训的基础上,相应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例如舆情处置等综合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二是完善相关程序体系。在法律法规层面,成体制的、统一的建立起针对职业打假人或“职业索赔人”的投诉举报的程序体系,总结分类针对容易被“职业索赔人”所使用的法律条文,专门总结一些可复制可操作的相关经验,供基层学习。三是加强多级层面横向沟通。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不闭门造车,让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等监督部门走到市场监管工作中来,并积极参与到工作中去,彼此加深了解增加信任。

第5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分工协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日常监督、重点排查、抽查抽检等方法,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目标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屠宰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2、质量安全事件控制目标

努力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质量安全合格率控制目标

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坚决杜绝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畜产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监测合格率达到100%,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100%;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监测合格率100%。

4、农业投入品监管目标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业投入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工作重点

1、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结合送科技下乡、农民知识化培训、项目实施等普及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消费知识,对农资经营人员、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进行重点宣传和培训,使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明确自己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突出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业务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证后监管工作,确保全年目标责任任务的完成。一是指导生产基地(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农产品可追溯;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监管;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一标”农产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

3、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体系建设。按照上级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要求,以乡镇农业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大活动期间和主要节假日,加大

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巡查、监测及咨询、培训与技术指导。

4、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1)强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组织调查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对无证经营、借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不具备资格条件而经营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2)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日常监管。加强对投入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督促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规范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检查,对禁限用药物要加大清缴力度,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3)强化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推动农业投入品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监督抽检结果、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消费者投诉状况等信息,建立诚信档案。

5、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检测相结合,抽检频率。全年对全县范围内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配送中心、屠宰场、养殖场、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环节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25000批次以上,其中蔬菜农药残留2000批次以上(包括水果、甜玉米、食用菌等),畜产品瘦肉精、H7N9等22000批次以上,水产品监测、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环境监测1000批次。

6、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四项制度”建设。一是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制度。引导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带动我县蔬菜、粮食、畜产品、水产品等标准化生产。同时,要求全县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必须与推广标准化生产结合起来实施,引进的业主从事农产品生产必须以实施标准化生产为前提,以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定期开展对农民、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生产者生产优质安全农产品。二是根据农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地对农产品生产企业推行产地准出制度。三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各部门协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建立农产品自检机构,做到检测结果及时公布,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在市场中销售,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四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生产台账和记录;引导自产自销户逐步建立生产销售台账和记录;鼓励企业依据市场规则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逐步建立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7、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整合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责任;二是进一步落实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制度,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行为;三是落实执法装备,及时高效地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从而实现机构健全、队伍精干、依法行政、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

8、加强部门联合,推进农资连锁店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在全县逐步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9、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修订和完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10、全面强化“三品一标”监管。坚持“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好质量、速度、效益的协调发展。重中之重是强化“三品一标”的认证监管,切实提高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依法强化证后监督检查,建立退出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坚决出局。农业部从去年开始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11、着力强化舆情监测。抓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与预警信息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调度、分析和综合研判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和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切,依托执法监管体系和专家队伍及时核查舆情反映的问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本行业或本辖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日常监管责任人,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认真做好本行业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6篇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执法探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要搞好这项工作,必须依据国家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法定监管职责,分工协作,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执法措施,从投入、生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抓起,强化监管机制[1],狠抓落实,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真正构筑起一道坚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

1要从源头抓起,形成全程监管

定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是从2004年开始的。当时市政府根据省级部门设置,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了由市农业局主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按照市上分工,本站主要监测监管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而畜产品类的质量安全监管由市畜牧局承担。几年来,本站对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如何依法监管进行了大胆尝试,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教训。从近年来省级对定西市开展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情况看,定西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可靠,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为99.06%、99.5%、100%。

1.1掌握特征,“对症下药”

种植类农产品生产情况复杂,特征有所不同,具体有四个方面:一是生产农户的分散性。定西全市辖六县一区,121个乡镇,1874个村12836个社63.49万户农户。全市各县乡除了少部分有规模的专业生产户外,其余均属分散在零星地块的小菜园式种植。二是不受季节性限制。定西市属甘肃中部干旱低温区,这里年平均气温为5.5℃~7.5℃,平均降水为500mm左右且集中在夏秋两季,干旱少雨,山区面积大,川区面积小。由于农户的分散性种植,决定了种植蔬菜的方法各有所不同。有条件的,如经济状况好,思想开放的农户,会选择平整的大地块搞塑料大棚,一年能种植几茬,而没条件的,只能种春季一茬,秋季种植很少,产量也很低。三是销售不统一性。蔬菜种植有规模的,生产和销售时间基本统一,分散区因海拔、气候条件不一,种植、生长成熟期迟早不一,所以销售时间也不统一。四是蔬菜流通[2]中的难管性。本地的蔬菜生产基地少,蔬菜专业合作组织更少,大部分蔬菜是本地商贩从外地运来的,由于尚未真正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导致一些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进入定西市蔬菜市场,使之监管失控。以上特征给严格执法增加了难度。为此,我们采取分散采样和集中定点采样、例行监测监管和监督监测监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监管。实践证明,这个办法“对症下药”,监管效果显著。

1.2严把关口,层层设堵

为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3],我们从源头入手,严把“投入、生产、加工和销售”关。联合工商、质监、畜牧、公安等部门,分工协作,综合利用检测设备和技术,扩大抽检范围和数量,加强对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和各类农产品质量监管,对各农资经营网点和农产品生产专业户、零散户、生产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整顿。扎实开展春秋季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杜绝禁限用农药、肥料的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4-5],实现源头式管理,确保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1.3建立网络,一网打“净”

在市农业局统一领导下,由质监科牵头,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在机构队伍建设方面,市、县设有监管监测站,乡镇大部分设有监管站,村社设有协管员,户上选有预警员。实行“一管二”,即市管县、乡,县管乡、村,乡管村、社,村管社、户,建立了四级监管网络,上下各负其责,网络联通,一网打“净”的监管模式,较好地保障了全市初级农产品的消费安全。

2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生产经营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低

目前,定西市蔬菜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的生产企业、经济协会所占比重还比较小,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实到千家万户的田间地头。另外,蔬菜产品生产分散,规模不大,随意性大,组织化程度低,种植户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缺乏科技培训和法制培训,部分生产者对蔬菜产品质量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标准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2.2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健全,质量追溯难

除了畜产品实行了市场准入外,种植类初级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和质量监测证明便进入市场。上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成空档,市场准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路边小摊蔬菜均是散户[6-7]生产者的产品,所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更是难以监管。

2.3分散生产户难约束

定西市蔬菜分散户数量庞大。这些户多数是自产自吃自销,根本不懂如何科学种植,如何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这些分散户在依法监管上存在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需要在法律法规方面制定相应细则。

2.4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有待加强

种植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量大面宽,专业性强。而全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不足,特别是专业检测技术人员更缺,有的没有编制,所需专业人员进不去,在职的多是“半路出家”的兼职人员,应对着多个业务主管部门。据统计,市、县、乡共有农产品检测人员403名,其中:市级10人,县级45人,乡镇、村级共348人。真正能干检测工作的专业人员192名,占总数的47.6%。而这些检测技术人员大多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难以适应高精尖大型仪器的操作和分析工作[8]。市县级人员还稍微稳定些,乡镇级监管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大部分为临时抽调,流动性强,专门从事监管检测的人员较少,无法满足量大面宽且专业性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需要。现有的人才缺乏和断档现象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影响,有限的监管力量已不能胜任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势必导致基层监管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目前比较常用的监管手段是抽样监测,包括快速检测、定性检测以及定量检测。就我市来说,面对每年3000份样品的繁重监测任务,定性检测成为筛查的主要方法,然后根据定性结果,对超标和可疑样品进行定量检测。定量检测耗时长,费用高,时效性不强。由于蔬菜等农产品的流通快,等到检测结果出来时这些产品早上市销售了,检测结果往往只能作为事后警告或责任追究的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实际要求差距很大。另外,县、乡两级近年来虽然国家逐渐完善体系建设[9],配备了相对先进的仪器设备如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光度计等,但是由于受技术和检测经费的限制,这些仪器往往成了闲置设备。

2.5教育与处罚不对接

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行业秩序,确保农业产品生产安全,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查处是本着教育改正的目的。而部分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监管过程中缺乏对《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违纪者处罚不够,往往是通报批评多,查办严惩的少。

3创新依法监管手段,全面推进农业行政执法

3.1深化体制改革,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要以监管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充分整合农业执法力量。建立健全多部门配合协调、齐抓共管的监管协调机制。农业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协调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要先行在“菜篮子”主产区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杜绝禁限用农药、肥料的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扎实开展春、秋季农资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各类农产品上市前集中抽查,实行岛链式监管,确保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3.2推进全面监管,构建全民参与格局

要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是普法。普法是执法的前提和基础,法律不仅要靠专门机关和执法人员去实施,更要靠广大人民群众共同遵守。要以做好农业政策法规宣传为抓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竞赛,扩大执法影响力。只有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并监督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才能“依法护农、法治兴农”[10],将法律法规条文付诸于执法实践之中。要把及时公开农产品检查、检测信息作为重心,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使广大群众能够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来,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齐抓共管”[11]的良好局面。

3.3健全监管网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

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制度为抓手,指导各农产品生产专业户,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建立起完整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生产档案及质量检测体系,对辖区内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禁限用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严格健全销售档案,以此推动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严把市场准入考核,逐级明确风险责任,强化法律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12-13]。同时,要科学界定部、省、市、县四级质检机构的业务分工和工作范围,严格规范例行监测、监督监测和速测工作;加快推进质检体系建设,加快投资建设市(地)级,补充完善县(区)级,尽快夯实乡镇级,不断提升市、县、乡检测机构的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另外,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机制,加快报送信息的时效性,制定舆情方面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实现科学管理,明白生产,放心消费[14]。

3.4强化队伍建设,促进履责能力提升

第7篇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大力做好兽药经营GSP标准具体实施和监管工作,结合全国农资打假的强劲势头,联系本地实际,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以法律法规宣传和兽药非GSP企业清理、兽药饲料市场秩序监管能力提升为重点,积极推进放心兽药饲料产品创建深入,建立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档案和信用体系,健全兽药饲料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网格化联动机制,促进兽药饲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是组织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培训和学习,确保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清理和规范,严格不达标不准从事兽药经营的要求,兽药GSP合格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兽药GSP标准运行,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三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饲料行为,开展兽药饲料集中整治,确保兽药饲料市场良好的秩序;四是进一步加大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加大产品抽检力度,下大气力清缴假劣兽药饲料,严厉打击假劣产品存在空间,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

三、整治任务

(一)落实GMP、GSP,强化兽药监管。

一是对兽药生产企业实施GMP情况进行检查,兽药监督员巡视检查所负责的企业,原料把关、生产组织、产品检验等关键点进行严格监督控制;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责任感。

二是全面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清理和规范行动。2012年3月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GSP标准,届时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对无兽药GSP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者进行彻底清理,限期停业并监督检查其停业完成情况;现场检查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GSP经营企业的兽药GSP实施情况,查看经营企业人员、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经营,各项记录是否及时、准确等。

(二)加强饲料生产、经营监管,做好新《条例》实施。

结合饲料生产企业的年检备案申报情况,组织对全市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现场审查核对,对照验收条件逐一核对,确保企业规范生产;组织对全市饲料经营单位进行调查统计,建立完备的信息档案,加强对饲料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组织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为新《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奠定良好的基层。

(三)加强兽药饲料市场集中整治的深度。

一是定期开展兽药饲料市场集中拉网式检查。每季度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兽药饲料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检点:假劣兽药、套用或伪造文号、改变产品组方、包装标签不规范、产品标准已废止的等兽药产品;违禁物质、饲料标签不规范、无产品合格证、无批准文号等饲料产品。

对无证生产、经营企业和假劣兽药饲料等举报信息,要立即进行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兽药饲料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规范抽检程序,建立产品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假劣产品处罚、通报、清缴力度,提高兽药饲料产品质量水平。

二是规范养殖用料、用药行为。严格落实一卡三档三书管理模式,严格执行每月对规模养殖场的巡查制度,督促完善养殖场采购、使用制度,做好兽药、饲料采购记录,执行休药期规定,完善用药记录和兽药使用监管记录,杜绝私添乱加并加大对使用原料药、过期药品、人用药品的查处力度,规范养殖用料和科学用药行为,源头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案件查处,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增强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多部门联合行动制度,本着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原则,积极与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协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严肃处理。

(五)开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舆情。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根据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兽药经营全面执行GSP标准的目标和要求,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争取广播效应,确保兽药非GSP经营企业清理和规范行动平稳有序开展,保障新《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结合市科技促进年、放心兽药饲料种畜禽进村下乡和业务大培训的有利契机,组织开展科技赶大集、进场入户现场科普、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把科学用药知识、疾病防控要点等送给基层群众。

四、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12年3月至12月。

(一)部署阶段

3月,制定我市兽药饲料打假及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兽药非GSP经营企业的清理和饲料生产企业的年检备案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

3月中旬至5月,组织开展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宣传培训和兽药执行GSP标准的规定,开展饲料经营企业的普查统计。

3月至11月,组织开展兽药饲料市场整治集中行动及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检查,并及时完成兽药饲料监督抽检。

(三)总结阶段

各站每季度将兽药饲料整治行动形成总结,同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监管记录于季度末报局兽药饲料科。

12月份进行兽药饲料整治和质量安全规范行动总结,各站要创新方法,总结经验,提高监管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各站要结合辖区实际,全面细致做好兽药饲料整治、质量安全规范和非GSP清理工作,保证检查无遗漏、执法严程序,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第8篇

(一)找准融入点优化服务,以一流的服务在推进新区经济跨越发展上作出新贡献

一是着力优化准入环境。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把国家、省、市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切实落实到实处。以工商登记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健全完善“一个窗口许可”机制。

二是着力推动结构调整。以化工、装备制造、环保科技等政府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在企业登记、融资、商标、广告等方面加强指导;同时在大力发展个体经济的同时,引导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引导微、小型企业向规模化企业转型。

三是着力服务项目建设。充分运用和发挥职能优势,深入推进工商顾问服务制度,按照企业需求落实专人开展跟踪服务、“直通车”服务,千方百计为项目建设铺路搭桥、保驾护航。

四是着力深化商标战略。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建设,广泛培育商标示范典型。大力培育服务商标,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地理标志统一管理与使用规范,以行政指导方式参与区域优势品牌整合工作,增强商标质押融资的示范效应。

五是着力支持“三农”建设。围绕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大主体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红盾护农、维权安农等强农、惠农服务力度。

(二)找准薄弱点强化监管,以一流的监管在维护新区市场经济秩序上彰显新成效

一是加大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大宗产品制造集中地、批发市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商品和商标印制企业等为重点靶位,加强和保持“两打”整治力度,推进与企业联合打假和防范机制建设。

二是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大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以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为重点,加强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加大广告监测力度,拓展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实现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整治工作常态化。

三是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建设,综合运用打击、防范、预防、宣传等手段,实现动态监控、严厉打击、有效遏制目标。

四是加大市场主体监管力度,认真做好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以无照经营、“七小”门店、“黑网吧”、高危行业为重点,加强整治力度。以公用企业、垄断行业、大型零售商为重点,依法治理强制交易、限制竞争、商业贿赂、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结合“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围绕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五是加大执法专业队伍建设力度,理顺办案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基层巡查监管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巡查与办案两支队伍的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巡查与调处的案件转化率。加强办案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一支队伍办案”专业化执法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建立案件指导与协调、案源研发、形势研判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办大案、要案、新案的能力与水平。

(三)找准关注点保障民生,以一流的维权在维护新区社会和谐稳定上再有新作为

一是消费维权网络实现全覆盖。完善12315申、投诉举报体系,扩大维权网络覆盖面,把“一会两站”和12315网络向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延伸,在年内全区实现“五进”全覆盖。消费者投诉调处成功率、满意率在90%以上。

二是基本消费品实现全面监测。以家用电器、服装等基本消费品、建筑装饰材料等大宗消费品、通讯器材和汽车配件等热点商品为重点,开展质量监测。

三是维权活动实现社会全员参与。加强消费维权与社会管理联动,促进维权监督社会化。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建立维权机构与消费者互动机制,正确引导舆情,指导绿色消费和健康消费。

四是放心消费示范建设全力推进。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聚合部门合力,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基本形成一套具有特色、灵敏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和社区(村)。

(四)找准着力点固本强基,以一流的队伍在发挥工商影响力上务求新提升

一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培训强度,开展全员培训、分层培训和分类培训,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整体提升;通过落实民主会和行政会制度,加强调研,转变作风,切实提高班子服务科学发展、支持改革创新、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树立雷厉风行、连续作战、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全系统的执行能力,确保在各类创建活动中干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工程。把资源优先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一线监管执法力量,把效能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在绩效评价、年度考核和创建达标中,增大基础工作比重,引导基层基础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为核心,深入开展有工商特色的文化建设;以风险防范制度建设为抓手增强预防力,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增强监督力,加大对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以治庸问责为抓手增强惩戒力,力争全年无违法违纪案发生。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源头监管、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构建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标准建设、检验检测、质量认证、风险应急五大体系建设,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总体目标

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总目标,着力构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年底前100%实现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全覆盖。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和监管制度,责任到人;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风险隐患,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确保全县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速测法定性监测合格率平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监管机构建设

1、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2012年县、乡(镇)要完成组建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的工作。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和有经费。县、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可依托现有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水产畜牧机构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进行建设。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建设要纳入2012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可依托现有农技服务机构实施联合建设,也可独立设置;每个乡(镇)至少设置2—3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2、加强监管机构条件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镇)二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网络建设,积极向上级申请。配备快速检测所需的交通工具、检测设备、工作用房(办公用房和检测用房不少于40)和运行经费。要督促和引导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企业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内检员,负责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加强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队伍培训。强化“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才队伍培训。县对在岗监管、检测人员轮训2次以上。

(二)加强监管制度建设

1、切实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强化农产品生产者和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民委员会和各类农产品生产主体为依托,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单位和农户,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公示制度和不合格产品退出制度。要求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五个统一”(即统一品牌和包装标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记录、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管理)。开展农产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一律不得享受扶持等优惠政策。

2、建立相应监管制度。积极推行鲜活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市场管理,对包装的农产品实行入市备案、标签标识、定期检查、索证索票等制度,探索对未包装的初级农产品实行入市备案、检验检测合格后上市制度。探索实行农药实名购买制度,积极推进高毒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和农药经营备案,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行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溯源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在食品监管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县政府对非法制销禁用农兽药、禁用高毒农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实行举报奖励。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治理整顿及产地环境安全监管

1、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依法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格办证条件,强化证后监管,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登记证、营业执照。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禁用农兽药行为。严查在蔬菜等作物用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和在水溶肥料中违规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为。督促和指导生产者按照标准使用农药兽药,严格遵守禁用、限用高毒农业管理的有关制度,禁止在蔬菜、茶叶、中草药等作物上使用高毒农药,严禁在养殖环节使用违禁品,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的规定。支持和鼓励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积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农资配送工作。

2、加强产地环境安全监管。开展产地环境质量检测,划分农产品产地安全区域,并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布设定点检测点位,开展定期定点检测,掌握产地环境质量变化动态。重点加强对重金属污染、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对用于农业生产的垃圾、污泥、农用薄膜、农用包装物等废气物污染农田的监管,防止造成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农田的监管,落实相应的废气五排放制度。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的治理修复工作。

3、深化监督检测。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查,严格规范检测行为,逐步扩大检测种类品种和检测参数。例行监测工作以主要生产基地为重点,确保所有“菜篮子”主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加强监督抽查,针对重点季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以及重大活动,适时安排监督抽查,提高监测工作针对性。加强会商分析,强化“检打联动”,对监测农兽药超标的种植业、养殖业产品,要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产地和经营者进行追溯和依法查处。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制定适宜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对风险隐患实施全天候,定点动态跟踪监测,努力提高风险预警能力。依法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信息。

4、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巩固已有专项整治成果,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防止出现反复。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行动,逐个产品排查问题和隐患,确保取得实效。种植业要以禁限用高毒农药为重点,强化监管;水产畜牧业要继续以“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物品为重点强化监管;农资打假要在春耕、夏播、秋冬种时期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办制售假劣农资和违禁物品的大案要案,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制度,针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及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强化执法,专项整治。

(四)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

1、加快标准推广。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标准菜园、果园、茶园、养殖场示范建设。积极开展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创建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创建活动,整体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基地认定、产品认定和登记工作,强化证后监管。

2、加强“三品一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登记。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严格“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实行数量与质量并存,强化质量。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进一步落实生产制度、技术标准、档案记录、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等环节的管理措施。一旦在查验中发现问题农产品,坚决销毁处理。支持“三品一标”企业、基地开展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增强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完成本辖区内肉类、蔬菜、水果、粮油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县、乡(镇)两级检测站着重开展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和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筛查,确保产地农产品生产安全。进一步加强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加强预警分析和联合执法。整合各有关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资源,强化监测结果信息报送与共享,加强数据采集汇总分析,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各部门执法监管机构与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根据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结果,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做到违规必查,违法必究。

3、加强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健全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网络,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信息,决不允许擅自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作用,加大正面宣传,正面引导舆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做到反应快速、处置及时,按照“依法、科学、有力、有序”的应急处置原则,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和蔓延。要按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

制定方案,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乡(镇)农业部门要围绕我县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并结合本辖区和本行业实际,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切实开展各项监管工作。

(二)工作实施阶段

1、监管体系建设。2012年10月底前县及重点农产品产出地和集中地乡(镇)要完成组建专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的工作。做到“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和有经费。

2、监管制度建设。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层层签定责任状、建立相关制度和机制。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队伍培训。2012年5月县农业部门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岗监管、检测人员的培训计划,5—11月举办2期以上培训班,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人员进行培训。

4、加强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在“五一”、中秋、国庆、中国-东盟博览会以及重要会议、活动等期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5、农业投入品治理整顿工作。3-4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6月组织开展全区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9—12月组织开展全县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3—12月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种子质量执法年和化肥打假专项治理活动。

6、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全县创建1—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

7、抓好农业标准化建设。县与乡镇创建1—2个共建整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

五、责任分工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地方政策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要求,各乡镇政府要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建立主要领导同志亲手抓,分管领导同志直接负责的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制,完善综合协调机制,支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监管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要进一步将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强化乡镇政府、村委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食品安全、农业、工商、质监、公安、经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环保等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实行对食品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全程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更加有力、有序和有效。

第10篇

【关键词】 公安工作;互联网;散布谣言;打击;思考

随着网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加上市场经济趋利性原则的驱使,一些不良网民为了自身利益,在论坛、博客以及微博等自媒体上,制造和传播大量不实信息,这些网络谣言产生快、传播广、易形成社会热点,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必须对网络谣言保持高度警惕,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肩负起净化互联网环境,维护网络世界的正常秩序,保证虚拟社会健康发展的职能作用。

一、打击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违法犯罪活动的必要性

互联网舆情问题是我国各级政府亟待解决而又不易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成效显著,战果斐然,深得民心。严惩网络谣言的炮制者和传播者,对公安机关而言,既是推进法治社会进程之举,又是提升自身能力、履行为民服务之职。

1、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目前,中国社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期间一些深层次矛盾呈集中爆发态势。网络谣言的炮制者和传播者利用改革期的社会矛盾,在网上散布不实信息,并持续不断地煽动网民情绪、颠倒黑白、推波助澜,以此满足自身利益。网络谣言如同一张黑幕,蒙蔽了绝大多数网民的“五官”,影响了社会稳定,破坏了社会和谐。公安机关作为重大政治历史使命的承载者和践行者,必须切实肩负起职责,通过对互联网散布谣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为维护社会秩序,建设法治社会,以及改革的继续深入推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提升自身能力的主观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安形势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公安保卫工作的外延、内涵、环境、体制和执法理念、执法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网络虚拟世界的发展,对公安工作的冲击和影响逐渐显现。网络上时常会出现一些不实的涉警舆情,这些不实信息不仅损害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还制造了警民矛盾,无论单位还是民警个人,都受到了极大伤害。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将对互联网的治理作为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提升对虚拟世界秩序管控的驾驭能力,切实增强公安队伍的核心战斗力。

3、净化网络环境的必然选择

网络如今已成为大众获得信息和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但网络环境却日益恶化。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网络自身具有的开放性、虚拟性、随意性等特点,为谣言的产生提供了平台;另一方面,网络谣言的追责机制还不完善,为谣言的快速扩散创造了条件。净化网络环境,遏制互联网谣言的传播,既需要相关部门通过及时的辟谣、日常的宣传教育,更需要建立完备的规范机制,以强有力的措施来对谣言产生平台和制造者进行追责,用法律法规对其约束,在其头顶悬起“达摩克斯利之剑”,让管理者认真管、造谣者不敢造、传谣者不想传。

二、公安机关侦办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必须坚守的准则

公安机关在侦办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时,必须坚持“准”、“快”、“实”、“诚”、“明”五字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1、案件定性要“准”

对于侦办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案,案件的定性一定要准,如果定性不准,处理失当,不仅无法起到教育惩戒的目的,反而会引火烧身。目前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的制造者主要承担三种责任。一是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和第42条第2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进行处罚。二是刑事责任。对于构成犯罪的,视情而定,根据《刑法》,其中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侮辱罪、诽谤罪以及损害商业信誉罪、商品声誉罪等都适用于网络。三是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侦办过程要“快”

法理学有句名言:“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案件的侦办要坚持“效率与质量兼顾”的原则,快侦快办,保质保效。一方面,从受害者角度看,早日将案件办结,不仅能够早日还受害者清白,洗脱其冤屈,还能够最大程度发挥法律的威慑力。另一方面,从公安机关角度看,办案单位将网络谣言案作为特案办理,限制了其在网上发酵的时间,既避免了节外生枝的情况出现,又可以摆脱外界舆论的影响。

3、证据链条要“实”

在侦办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案时,证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获取完整、确凿的客观事实证据至关重要。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已正式实施,其中第48条第8款新加了“电子数据”项,如何获取网络谣言案件中的电子证据,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权威性,用证据链条将嫌疑人牢牢锁死,将案件办得滴水不漏,使之经得起质证、经得起历史检验,这是我们办案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素养。

4、办案人员要“诚”

大部分的网络谣言制造者、传播者仅仅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吸引公众眼球,博得点击率,对于这类群体,如果嫌疑人认错态度诚恳,又未造成严重的后果,办案单位应当按照“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区别对待,绝不可为追求打击而扩大打击范围。此外,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能过宽易纵,更不能过严易枉,如果根据自身好恶随意处理,必定无法起到净化网络环境的作用。

5、处理结果要“明”

铁路公安机关作为公权力机关,公开示权、阳光用权是规范、透明执法的必然要求。澄清谣言需要面向公众,对造谣者的处理结果更需要及时通过官方微博、媒体向公众公布。公安机关对于互联网谣言案件处理结果的公开透明,既彰显了规范执法、为民服务的信心和决心,更是对民众知情权的尊重和保障。

三、公安机关侦办网络谣言案件面临的困境

办理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案件对公安机关来讲是一项新的任务,受外部因素和自身原因等主客观条件限制,目前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1、思想观念陈旧

近年来,网络热点层出不穷,且大多为负面消息。部分领导干部便出现了“怕网、恐网、惧网”心理,将互联网视为“洪水猛兽”,对于网络上散布的谣言,不敢正面辟谣;对于造谣者,不敢追究其法律责任,也不会通过法律手段对其惩戒,仅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冷处理。对于中伤单位和民警的谣言,如果不能及时洗清不白之冤,不能为民警撑腰,势必会影响铁路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和队伍士气,无形中助长了造谣者的嚣张气焰。

2、办案经验不足

随着近年来公安保卫工作的日益繁重,警力匮乏,面对网民的网络谣言,公安机关警力有限,无暇旁顾,处置办法大多是联系当事人后批评教育为主,未上升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层面。因此,办案单位在侦办互联网散布谣言案时底气不足,对立案条件、办案程序、证据采集等方面缺乏足够的认识,一旦在侦办过程中出现纰漏,必定会引发一系列的“后遗症”。

3、网络阵地失语

占领网络阵地,赢得话语权,如今已成为政府机关的共识。面对汹涌而致的微博、推特(Twitter)等新兴媒体,相当一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在应对自媒体时集体失语,面对网民的吐槽和不满,只能默默承受,无法通过虚拟世界的网络平台进行有效沟通,不能及时化解网民的怨气和不满。长期以往,量变产生质变,势必会疏远警民关系,降低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4、罪名体系滞后

互联网谣言问题已不是一时一地之事,当前世界各国都在通过立法不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治理工作。德国作为世界第一个网络成文法的国家,近年来已建立了包括《刑法典》、《民法典》、《信息自由法》等10余类法律组成互联网法律体系;美国已出台了《电信法》《通讯正当行为法》《联邦禁止利用计算机犯罪法》等约130项法律、法规,规制互联网传播内容。与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防治网络谣言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制裁谣言的罪名体系滞后、网络造谣的入罪标准不清、刑事制裁难,仅依靠《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造谣者进行处罚,而且对负责管理平台的公司企业也没有行之有效的惩处措施。

四、对公安机关提升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能力的建议

公安机关要不断提高新时期、新形势下依法打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净化网络环境,还网民一个井然有序的网络世界。

1、组建专职队伍,提升业务水平

在公安工作中,队伍是根本,也是保证。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网络谣言犯罪的“尖刀”和“拳头”,必须将“尖刀”磨快,让“拳头”更硬。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加快网安队伍建设,明确办案主体,建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安全保卫部门的职能作用。同时,通过内部培训、外部交流、自身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相关专业队伍侦办网络谣言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网上“铜墙铁壁”。

2、推进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通过完善三项工作机制,建立“公安机关网络舆情防控体系”。一要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地方高校、科研机构的联系,以“大讲堂”为平台,邀请相关专家、教授就互联网、新媒体等相关知识进行授课指导,向专家学者寻求网络谣言的应对策略,获得专家的帮助指导。二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与党委宣传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实现网络不实信息的共享,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发现搜集的网络谣言及时通报,共同协调解决处置办法。三要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网监部门对重点时期,如春运、节假日、敏感日等时期的网络谣言进行分析研判,定期预警,指导基层民警工作,避免公安机关成为网络谣言的受害者。

3、及时总结经验,强化交流学习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先进的经验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需要积极借鉴北京、广东等地公安机关在打击网络谣言犯罪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查找差距,弥补自身不足。一方面,对国内侦办的相关案件进行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归纳得力措施,将好的做法、方法以学习资料等形式上网转发,供办案单位交流学习;另一方面,不定期外派由网监、宣教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前往互联网谣言犯罪打击工作成绩突出的省、市公安机关“取经问道”。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强大声势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群众宣传工作能力强的特点,组织宣传部门利用利用公安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兴媒体,加强对网民的宣传教育,及时公安民警在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工作成果,释放“正能量”,彰显“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支持和信任。

5、健全相关制度,弥补法律空白。

重典治乱。近期,针对网络谣言案事件的司法解释已出台,对于相关法律的修订也在进行中。笔者认为,修订工作不仅要符合我国网络监管工作实际,还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法律体系,弥补我国法律空白,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科学合理。对于公安机关,要适时组织法制部门制定“网络谣言案件标准化办案流程”,将办理此类案件的原则、程序、职责、预案以及应当注意的事项明文规定,为办案单位执法提供参考意见。

第11篇

上周,市里召开了全市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视频会议,市里主要的经济部门和各区县都做了发言,几位副市长也分别联系分管工作做了发言,XX书记和XX市长都做了重要讲话。会议传递出来的信息就是一季度全市的形势非常不好,压力很大。从省统计局反馈的数据看,XX项指标中,我市有XX项指标没有达到时序进度;XX项指标的增幅全部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所以我们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目的就是传导压力,认清目前面临的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后面三个季度工作。

刚才,XX个部门和XX位副县长都做作了很好的发言,尤其是XX县长深入分析了当前形势,细致布置下一步工作,突出了重点,明确了要求,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

一季度,我县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缓中趋稳,放在全市来看,表明上成绩还不错,但是这都是在低水平的增长,我们与其他区县在总量上还是存在很大差距的。主要表现有:一是指标完成不理想。只有财政收入、新签项目到位内资指标达到时序进度,其余指标都没有达到时序进度要求。而且与上年同期比,财政收入、规上工业增加值等指标增幅均有不同程度回落。二是投资持续下滑上。投资是个牵动性指标,直接影响其他相关指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今年以来,固投增速均呈负增长趋势,且幅度是越拉越大。三是实体经济增长乏力。尤其是在工业经济上,工业经济普遍疲软,工业投资下滑,可以说是没有了基础,工业用电下降,可以说是没有了运行,工业税收减少,可以说是没有了效益。

虽然这里面有受疫情影响的因素,但我们要防止以大环境不好掩盖自身问题,不能以大而化之、老生常谈的方式部署下半年工作。

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既有“三期叠加”,宏观市场需求不足,发展速度调整等客观因素影响,但不可回避是在主观方面,我们还是存在很大的差距的。一是适应不了。在工作中,有些同志说起新常态都知道,可是面对新常态下的形势跟不上,问题解决不了。二是担当不够。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态势,不是勇敢承担责任,主动深入一线,尽力解决问题,而是在工作中等待观望,能拖则拖,推诿扯皮,甚至消极悲观。三是执行不力。有的部门特别是有的经济主管部门,不主动深入一线、深入企业问需问计,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工作,缺乏钉钉子精神,落实上蜻蜓点水、不紧不慢,有的甚至是没有过程,没有结果。我们要求的是尽力而为的做,而不是勉为其难的做,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行动自觉

对下一步工作,刚才XX县长已经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这里我就不再重复,简单强调一下几个重点工作。

一是狠抓投资工作。以XX个市级重点项目和XX个亿元以上项目为重点,开工一批,加快一批,建成一批,全力扩大有效投入,遏制投资下滑态势,努力收窄下降幅度。要突出重点,抢抓窗口期、奋战三个季度,加快推动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大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调整一批暂时不能开工的项目。要始终围绕招商目标,按照“任务书”,绘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对目前所有在谈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一企一策,逐个攻坚。要切实抓好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积极配合企业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投融资、土地流转等工作,确保项目落地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

二是狠抓实体经济。要抓点带面,重点扶持大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健康成长。要强化政策扶持,围绕各行业领域企业资金需求,搭建金融服务桥梁,精准推进银企对接,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难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下沉一线,主动服务,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要狠抓有序复学。复学工作是当前头等大事,全社会高度关注,必须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慎之又慎,严格执行“错峰、错区域、错层次”要求,确保稳妥有序、万无一失。要细化开学方案、防控方案、应急方案,确保不留盲区、有备无患。要紧盯疫情防控、教育教学、综合保障、宣传引导“四个环节”,特别是针对贫困学生,要给予必须要的帮扶保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掉队。要守好家庭、校园、教室、宿舍、食堂“五道关口”,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工作流程,做到定人、定时、定点,确保环环相扣、不留空当。

四要狠抓脱贫攻坚。今年是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要积极克服疫情影响,针对剩余贫困人口和脱贫边缘户等重点人群,进一步压实责任,统筹各方力量,用好各类资源,集中精力、铆足干劲、科学调度、统筹推进,迅速掀起决战脱贫攻坚的热潮。要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退出的贫困村、贫困人口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严格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确保脱贫攻坚质量高、成色足、可持续。

五要狠抓环境整治。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数字城管一体化指挥平台建设;巩固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加强和规范小区物业、城市河道与公园广场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创新整治方式,完善管理机构,强化属地管理,推进环境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六是狠抓民生改善。要加快工程类项目的推进工作,能提前完成的,就尽力提前完成。确保民生工程任务全面完成。要着力抓好三小改造等一批群众呼声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事业,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七是狠抓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容不得一点放松,重点要做好用电、防溺水、森林防火等阶段性工作。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积极争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强化网络舆情监管,优化网络舆论生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山洪、地质灾害等预警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一是要强化目标意识。当前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缺口还很大,宏观形势依然非常的严峻,要克服甘居下游的思想,坚定完成目标的心里,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要提振精神状态。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找准问题症结,提升状态。要消除慵懒散状态,动起来,快起来。也要有羞耻感,多点实干。

第12篇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前来督导我们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将是一个很大的帮助和促进。下面我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年工作情况做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机制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机制。成立了以政府县长为主任、政府副县长为副主任、工商、质检、经信、食药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组,并将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调整并改名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县长负责制,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了《浮山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逐步形成了“政府统一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推进局面。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了全县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年共召开6次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会议,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到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集贸市场、超市、饭店督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情况

5月份,县食安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在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张贴公告,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增强了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40辆次,执法人员230人次。经排查,我县无食品非法添加剂案件,无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流通环节也未发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和食品。

三、清查清缴问题乳粉,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落实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工作措施:一是签订问题乳粉清

缴工作责任状,建立自下而上的责任体系;二是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问题乳粉查处工作的紧急通知》,了清缴公告,督促持有问题乳粉的企业和人员主动上缴;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管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对清缴出来的问题乳粉,指定监管部门依据监管职责就地封存,按照规定由质监、工商等部门现场监督销毁,并登记在册,不允许生产经营者退回上线生产经营者,不得在监管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自行销毁。四是对全县范围内的乳制品及鲜奶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漏掉一厂一店和每一个批发、经销商,严格上下架制度,有检合格者上架,无检或不合格者下架,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对清缴过程全部记录在案,留档备查。问题乳粉流入饲料生产加工企业情况:经排查,无问题乳粉流入饲料环节。

四、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登记工作情况

县食安办各成员单位对全县食用油经营店(点)所销售的桶装及散装食用油进行了检查。一是全面检查食用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用油的行为;二是严格实行了食用油质量准入制度,对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一律停止销售,做到有检上架,无检下架。特别是对经销的无标签标识的来源不明等进货销售价格偏低的食用油重点进行了排查;三是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食用油经营者不得准入销售。截至目前已检查经营户86户,未发现违法经营“地沟油”行为。目前该项工作结合“两节”检查正在进行之中。

五、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

今年,县食安办各成员单位注重协调配合,不断深入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类、保健食品、酒类等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规范豆制品行业,加大豆腐等豆制品小作坊整治力度,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实施放心肉工程,经工商、畜牧等部门联合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的规范了全县肉类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三是联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瘦肉精”、辣椒及其制品中含有苏丹红等工业染料、酒类、食醋市场检查等安全整治工作,突出抓好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管,重点检查与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生产、销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害有毒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净化节日市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统计,节日整治行动中,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户次,发出整改通知20余份。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况

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和制售劣质餐具的“黑窝点”,以粮油、肉、蔬菜、蛋、乳制品、酒类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及车站等区域,加大对小食品、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同时,督促经营者落实各项食品经营制度,加强索证索票、购销台账、散装食品防护措施。经排查,在种植养殖环节未发现违法使用禁用农兽药的情况,无“地沟油”、“瘦肉精”、“塑化剂”、私屠滥宰和注水肉案件。

七、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工作情况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预测及办法,统一向社会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县委宣传部指导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掌握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做好舆情应对;组织全县媒体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等公益宣传;及时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我县食品安全方面的舆情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

以上是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做法,取得了点滴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食品安全工作面宽、量大、战线长,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中小餐饮单位和街头食品摊点数量多、分布广、流动大、卫生条件差;二是各类集体食堂经营成分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三是在自身工作方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重复执法及监管空白的问题;四是有的执法装备差、检测手段落后,综合监管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视存在的问题,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强化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管,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