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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的风险

时间:2023-06-08 11:19: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电信诈骗的风险,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电信诈骗的风险

第1篇

多部门出组合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近期,电信网络诈骗案频发,犯罪分子行为之猖獗引发公众关注。针对这一形势,从去年开始,政府相关部门对电信诈骗犯罪行为,高密度出台严打举措,措施严厉、标本兼治。

2015年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同年7月,工信部印发《综合治理不良网络信息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行动工作方案》,部署通信行业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随后的10月,国务院专门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就做好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要求。

2016年9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强调,虽然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针对当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乱象,部际联席会议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

郭声琨强调,凡是因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相关企业单位未有效履职尽责的,要对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问责。凡是因防范、整治、打击措施不落实,导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党政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来自公安部方面的消息显示,今年1至8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1万起,同比上升2.4倍;查处违法犯罪人员3.8万名,同比上升2.5倍;收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6.5亿元,为群众避免损失36.4亿元。

六部门下最后“通牒”

9月23日,六部门联合《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相当于给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下了最后“通牒”。

电信诈骗犯10月底前不自首将从严惩处。《通告》强调,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对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明确自《通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和危害大,因此从维护治安与公民财产权益看,应是严惩的一类诈骗犯罪。”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家阮齐林分析称,电信网络诈骗从法律上讲属于诈骗罪,应按照《刑法》有关法条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司法层面也做了相应调整。如,201 1年,“两高”的司法解释作出了关于惩治诈骗未遂犯等规定,为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依据。去年11月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也明确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入刑。

在阮齐林看来,由于犯罪分子通常有组织地进行异地甚至跨国诈骗,且普遍有整套犯罪手段,导致打击难度加大,尤其是侦察、取证环节存在难度,因此未来应该在这一领域投入更多精力,提高破案率。

落实手机实名制

电信企业确保今年年底前电话实名率达100%。《通告》要求,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确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96%,年底前达到100%。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一律予以停机。

工信部此前的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而此次的《通告》则是把实名制的最后期限提前到了今年年底。

在“手机实名登记制度”没有出来之前,互联网上的许多纠纷和非法行为很难取证。而“手机实名登记制度”出台之后,为立法奠定了基础,法律将可以得到执行。而随着实名制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使用互联网的每一个人都将受到法律的监督,对互联网环境的净化有积极的作用。

其实,不少地区已开始执行不实名就停机政策。如在北京地区,10月15日起将执行非实名就停机政策,分批执行,最晚至10月底,非实名手机用户全部停机。对未实名的手机用户,云南移动将从10月25日起陆续限制其通信业务,11月8日开始做半停机、停机处理,12月30日将对非实名用户做销号处理。

清理400等电话业务

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取缔。《通告》明确,电信企业要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全面实施语音专线规范清理和主叫鉴权,加大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发现与拦截力度,立即清理规范一号通、商务总机、400等电话业务,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的各级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由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并严肃追究民事、行政责任。移动转售企业要依法开展业务,对整治不力、屡次违规的移动转售企业,将依法坚决查处,直至取消相应资质。

早在今年4月,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会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紧急约谈了三家实名制落实不到位的移动通信转信企业(虚拟运营商),要求三家企业立即对本公司实名制开展情况全面排查,认真进行整改。

随后工信部《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要求转售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在1个月内,对前期未实名登记、虚假登记的电话号码,完成用户身份信息补登记等工作。此次的《通告》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经营的网络电话业务的打击力度。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除此之外,银行也有一些自己的规定来确保用户信息不被非法分子盗用。比如,对于新开卡客户,如果预留的是非本人实名登记的手机号码,银行就会对其银行卡止付,防止被盗用。在开卡时,会限制个人代开卡数量为1张,且一个人一次只能开立一张银行卡。

云南省银行业多措并举防范电信诈骗

受访的云南省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有效保护客户权益、履行社会责任,纷纷采取多项措施全面防范电信诈骗,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富滇银行加大防诈骗宣传力度

近期,富滇银行全面开展了“2016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活动,采用“线上”“线下”和“现场”的方式展开宣传。各网点用LED屏幕、液晶电视和摆放统一印制的宣传折页向客户进行“线下”的宣传;银行的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微信银行通过“线上”向广大群众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防范在线支付风险的知识和技能;各网点结合自身实际,在街道、社区、学校、商圈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活动。

另外,富滇银行还携手昆明市公安局在西山区金马碧鸡广场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共接受100余人次咨询,发放1000多份宣传册。与此同时,富滇银行昆明晋宁支行也与晋宁县公安局联手,在人流量相对较大的晋宁县中和路嘉誉广场到郑和文化广场一带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共接受70余人次咨询,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通过“警银联动”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方式,不仅使宣传力度得到了加大,也使宣传更加深入人心。让群众能充分认识到电信网络诈骗的本质和严重危害,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用卡意识。

云南省中行内外结合防堵欺诈案件

今年以来,面对外部网络钓鱼、电信诈骗、木马攻击等网络欺诈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和金融机构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层出不穷的严峻形势,中行云南省分行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与外部客户安全教育,全力防堵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

一是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B2C支付业务交易查询与案件处置操作规范》等电子银行业务管理规定发送风险提示,及时对当前电子银行外部欺诈的最新发展趋势及特征对辖内机构进行提示,对风险防控要求进行强调与明确,为各级机构在业务发展中搭建起了“有章可循”的平台。

二是组织内部学习与培训,强化网点员工风险防控能力。各网点认真组织学习《电子银行案件业务防范与快速处置操作规程》等有关电子银行可疑交易查询与欺诈案件处置的规章制度,充分了解电子银行外部欺诈案件工作处理流程及规定,掌握电子银行可疑交易查询确认及涉案账户应急处置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工作中能及时发现、堵截、防控电信、网络诈骗,彻底核查、清理涉案嫌疑账户,进一步提高我行电子银行案件防范、协查及快速处置能力。

三是加大外部宣传,提高客户风险防范意识。综合运用网点显示屏、报媒、网站、宣传折页等多种宣传媒介,特别是积极应用微信这一新媒体宣传手段,丰富电子银行安全宣传信息与互动渠道,开展“防范电子银行外部欺诈安全宣传活动”,向广大电子银行客户普及外部欺诈事件特点、防范技巧,提升客户风险防范意识和欺诈防范水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筑牢防范诈骗“最后一道防线”。例如:通过本行官方微信了以“关于防范中银E令升级、交易测试等欺诈的风险提示”“记住六个‘不’,骗子再狡猾也骗不了你”为主题的电子银行欺诈风险防范安全提示,同时制作了“电子渠道反欺诈武功秘籍”H5广告在官方微信进行推送;通过各大媒体宣传本行手机银行“九大安全防护线”及安全使用常识。

四是开展专项防堵工作,提高防范外部欺诈的有效性。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发送非法短信附言进行的电子银行电信诈骗,在8月下旬开始开展了专项防堵活动。安排专人对相关可疑信息进行核实排查。对经网点核实确认确属典型的非法短信发送人的信息报送总行进行限制网银登录处理。

五是积极受理客户投诉并快速反馈。一旦出现电子银行外部欺诈事件,要求各机构按我行电子银行案件业务防范与快速处置相关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案件的报送和处置,并妥善做好客户安抚,积极配合客户报案妥善处理客户诉求。

云南省农信社多方位打击电信网络犯罪

云南省农信社针对电信网络犯罪份子利用多数人贪图利益的心理特点,以非法手段获取客户手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诈骗的特点,按照云南银监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多方面有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首先,安排涉及电信网络犯罪工作相关的银行卡中心、会计部、科技结算中心、保卫部迅速开展工作,并及时下发《省联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打击电信诈骗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农信社重点针对涉案、涉恐账户查控工作;银行卡开卡情况;银行卡安全管理情况;全面落实打击治理情况等四个方面扎实开展自查。

其次,针对农信社点多面广,面对客户群体多样的特点,制定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实施方案。一是确保配合有权机关开展协查工作,做好涉案、涉恐账户查控工作。加快建设云南农信协助司法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与司法机关和银监会系统后台对接,由系统根据司法机关或银监会指令自动完成涉案账户查询、控制、布控、反馈,实现无人工干预的快速查询、快速冻结;二是健全查询机制。专门成立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测试及试点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测试及试点应用工作;三是严格按照银行卡开卡程序合规办理业务,实现开卡数量限制,若超过4张再次新开借记卡的,系统将不予受理,对开立多账户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引导客户进行账户归并,在银行卡、电子银行领用协议中明确约定持卡人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和安全认证工具;四是加强柜面培训,把好源头关。逐步提高柜面人员发现和堵截电信诈骗犯罪的意识、能力、责任心,强化柜面安全提示,通过转账、汇款业务严格执行“三问二看一核对”;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子显示屏、LED滚动条、网银、微信银行、横幅、宣传折页等形式为持卡人提供了丰富的宣传活动;六是适时组织督导检查。所有营业网点布放海报机均有防电信诈骗提示语,五华、西山、盘龙等联社还摆放有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提供的银行安全防范视频机,滚动播放公安部门安全提示信息;七是强化内部管理。采取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层层落实的方式,要求干部、员工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做好防范工作,加大奖惩力度。

建行云南省分行全力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作为服务社会大众的银行,建设银行始终紧跟央行政策的脚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保护客户资金安全。记者从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获悉,近期,建行盈江支行发现了一起群众集体开卡事件。当地一家称“世界云联银行”的机构向群众宣传到建行开卡并支付128元“网络维修费”,并发展4名“合伙人”也开卡缴纳128元费用,即可获得该公司10期股权、世袭100年福利等高额回报,导致10月5日起大量客户来该行开户、开卡。事件发生后,建行盈江支行高度重视,在积极向客户进行正面宣传和劝阻的同时,及时向上级行,当地公安、人行和银监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报告。后经建行盈江支行及时处置,在当地政府、人行和银监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化解了这一风险事件,目前相关后续工作仍在跟进。

经查,“世界云联银行”在该县有实际的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该机构并未取得金融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属无证无照非法开展的金融活动;其工作人员和相关“宣传资料”不仅夸大平台实力和回报,且以“互联网+金融+大数据+股权收益+O2O+旅游+连锁+实体+独创全球征信体系”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的方式取得利益,通过散发传单、微信传播、开工作室等方式大肆宣传,部分群众在高额回报的引诱下已深信不疑,而且还在亲朋好友间发展“下线”,涉嫌传销活动。

此类案件严重扰乱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该类不法组织以高回报为诱饵、以骗取资金为目的动员了大批的参与者,相对在州市、县市级区域发生较多,涉及地域和人员范围有一定的广泛性。通过自称“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常在用互联网、高科技外衣包装下,用虚假、夸大的宣传资料和要求在商业银行开户的形式为其非法行为提高可信度,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此类案件具备一定的非法传销特点。

此外,7月,建行曲靖沾益支行还成功堵截了一起电信诈骗,为客户挽回资金10万余元。6月27日下午,当班大堂经理在进行自助设备巡视时,发现客户屠女士和其哥哥在ATM前一边打电话一边操作,神情异常,立即上前询问客户是否需要帮助。屠女士不耐烦地说她在网上购物需退款,对方需要验证码和绑定银行卡,这时屠女士电话那头传出一声“你根据我的提示弄就可以了,不要问银行工作人员!”警觉的大堂经理马上意识到这是一起电信诈骗,劝说屠女士赶快挂断电话,立即通知会计主管,马上安排柜台帮其查明账户信息,发现客户活期账户已被转走10万余元。屠女士顿时慌了神,询问电话那头资金的去向,电话那头却催促屠女士“赶紧把验证码告知,否则资金就无法退回”。经验丰富的主管马上安排当班柜员协助客户办理查询、挂失业务,并将情况上报上级行请求协助查询,告知客户立即报案。此时,另一名当班柜员突然想起之前有朋友遭遇过类似的诈骗,立即联系朋友寻求解决之道,最终通过大家的积极配合,第一时间查明了资金流向,及时拨打第三方平台的服务电话冻结了该笔资金,客户资金暂时安全。之后,支行一方面继续与屠女士保持联系关注事情进展情况,另一方面积极保持与上级行联系,同时还与第三方支付平系解决资金退回问题。经过不懈的努力,客户资金终于全部退回。网点主管耐心向客户解释了这起诈骗案件的主要手法,屠女士这才意识到骗局的可怕,并对支行工作人员积极为客户资金安全着想的敬业精神表示感谢。

招行再次支招防盗刷

虽说攒钱速度远赶不上北上深房价的飞涨,但假如我们辛辛苦苦存的钱,还因为诈骗、盗刷瞬间归零,那将会是什么感觉?不用说肯定是崩溃的,但崩溃也没用啊,只能当理想、青春、财富都被猪给拱了……

近期,诈骗盗刷分子又开始为新一年的KPI(绩效考核)发力了,案件有密集暴发之势,且诈骗手段一直在推陈出新。犯罪分子都这么努力,我们不拼一拼防着点怎么行?只需3分钟,招行给您还原拆解诈骗手法,支招防骗技巧。

现象一:手机突然无法接听或拨出电话。查账发现资金丢失

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了您的银行卡信息,信息包括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卡号、密码和手机号等。

第二步:伪造一张您的身份证件后,会试图在移动运营商营业厅挂失补办了您的手机SIM卡。目的是为了截获银行向您手机发送的信息,包括短信验证码和账务变动通知等。

第三步: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将您银行卡账户上的资金转出。

现象二:客户点击“银行”发送的短信链接,随后资金被盗

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技术,模仿银行客服电话号码向您发来短信,“提示”您积分兑换现金、手机银行升级或过期等,然后附上“积分兑换”、“升级”的链接。

第二步:您信以为真,点击链接,结果进入了不法分子伪装的钓鱼网站,该网站页面可能会与银行官网极为相似,页面也会引导您一步步输入信息,比如身份证号、卡号、密码、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或者在短信链接嵌入木马病毒,您一点击手机就中了病毒,该病毒可拦截银行向您发送的各种短信(包括转账时的短信验证码和账务变动通知)。

第三步: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将您银行卡上的资金转出。

以上手法可能会让您出了身冷汗,在这个互联网极其便捷的时代,网络欺诈的手段也是防不胜防,一不小心您的信息就有可能被窃取,一不小心您的手机就会中木马,那如何才能躲避这些骗子,安心舒畅使用互联网呢,下面为您支支招:

1、收到95555相关短信存在疑问,无法辨别真假,不要做任何操作,请及时拨打95555客服电话进行确认(请注意:显示为95555发出的短信也有可能是伪基站所发)。

2、任何以“积分兑换、手机银行过期升级等”理由要求您录入“银行卡信息”的短信都是诈骗行为,千万不要随意点击短信链接录入银行卡信息,请妥善保管卡号、密码、验证码等银行卡信息。

3、给您的手机和电脑安装正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勿轻信并点开手机收到的链接或图片。

4、通过正规渠道下载招商银行手机客户端,不要通过二维码、其它链接等方式下载。

5、资金转出时,银行都会校验银行卡的取款密码,因此特别提醒您,取款密码不能和登录密码一样,也不能和其它银行卡、互联网用户、网上商城的密码一样。

第2篇

一、宣传预警。

综治、公安、银行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的日常宣传活动。各镇综治办、派出所针对电信诈骗受害人群大多不看电视不看报纸,缺少防诈骗知识的情况,入户进行防诈骗知识宣传;利用社区和农村的小广播、黑板报以及街面电子屏进行社会面宣传;公安机关在官方微博防范电信诈骗宣传语进行网上宣传。银行网点在营业大厅明显位置、自助设备旁张贴防诈骗提示,在业务办理窗口、柜台醒目位置摆放防诈骗警示牌,宣传电信诈骗犯罪手法;定期对网银用户群发公益短信,告知注意防范电信诈骗。

二、汇款提示。

银行柜台抓住银行汇款这一关键核心环节,增加汇款提示电信诈骗服务,有针对性的向汇款人询问为什么汇款、是否认识收款人,提示可以现场给收款人打电话确认或给亲戚朋友打电话商量等,填写《汇款风险提示单》确认后再操作,守好防范电信诈骗最后一道防线。

三、教育培训。

县级各金融机构对营业部大堂经理和保安进行培训,及时通报当前金融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治安形势和典型电信诈骗案例,让相关人员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和疑似被诈骗人员,及时提醒客户防范诈骗。

四、联手协作。

县综治办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打击电信诈骗联席会议,通报前一阶段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公安局和各银行各选配2名联络员开展防范堵截电信培训、查询涉案银行卡工作。公安巡防队在夜间巡逻时对辖区内ATM机进行巡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力争抓获现行。

五、劝阻联动。

各银行营业网点的大堂经理、柜面员工及大堂保安,关注转账或汇款的客户,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提示和劝阻。对自助服务区上机操作人员主动做好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提醒。对确认客户可能遭遇电信诈骗,且执意转账、汇款的,反复劝阻制止,并迅速通知公安机关,由民警迅速到场甄别、劝阻、拦截,并由大堂经理和保安帮助对诈骗帐号进行紧急输密码冻结和止付。

六、开户审核。

银行严把开户关,认真审核是否本人,并对持有本人身份证开户的人按规定限定在本网点的开户数量,防止犯罪分子收购银行卡用作诈骗犯罪的工具,发现可疑及时报警。

第3篇

作为一个已经不再新鲜的老话题,电信诈骗近日再次因几单“抢眼”案件而大有“上头条”之势――先是沈阳一位74岁的谢大爷在银行行长、派出所民警多方劝说的情况下,仍执意给骗子汇去42万元。然后是,“女星汤唯在上海遭遇电信诈骗,被骗走21万”的消息。

多为“家族式”团伙 据了解,诈骗团伙多以家族式为主。以此前红极一时的“包小姐”为例,这种电信诈骗的来源地最终多指向河北邢台、邯郸两地,据警方介绍包小姐小广告诈骗的作案同伙一般是同村亲戚居多,因为在大家都熟知的关系圈里办事风险相对较小。

而在湖南株洲警方破获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谢某也是和其舅舅、妈妈一起搭伙实施诈骗。“我也知道犯法,只是抱着侥幸心理。我们双峰人很多家庭都做这个。”谢某说。

湖南娄底成“高危区”? 谢某等人被株洲警方称为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据株洲警方透露,他们于2012年3月28日捣毁23个电信诈骗犯罪窝点、抓获的6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湖南娄底双峰籍人。

无独有偶,2013年5月28日凌晨,浙江和湖南警方联手侦破了“4・1”特大电信诈骗案,捣毁犯罪窝点26处,抓获犯罪嫌疑人94名,其中多个犯罪团伙的首领均为湖南娄底双峰人。

这似乎从某些方面印证了此前在网上流传的一张“中国犯罪之乡地图”。在这张地图上,湖南娄底被标注为电信诈骗发生的高危地区。而通过搜索“电信诈骗”等关键词可以发现,不仅是湖南,包括北京、江苏甚至新疆等省区市每年也都破获了大量的电信诈骗案件,电信诈骗呈全国性分布的趋势。有办案民警总结称,电信诈骗属于非接触性犯罪,犯罪分子往往选择垮区域甚至跨国境作案。

定期更换作案“剧本” 而随着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电信诈骗团伙的作案手段也在不断翻新。

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支队支队长高兆毅表示,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型来看,发生在新疆的诈骗案件就经历了从街头迷信、丢包诈骗到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的发展过程。“2002年,新疆开始出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其中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诈骗案件多发,且增速较其他诈骗犯罪类型更为明显。”高兆毅说,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分别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称受害人卷入涉黑、涉赌资金案,须缴纳保证金才能取保候审,并通过传真拘留证等方式取得受害人信任。

而目前,犯罪分子已经开始以“产业化发展、企业化运作”的方式,精心布设“连环局”。乌鲁木齐警方破获的一起电信诈骗案中,民警就查获了由犯罪团伙撰写的3000多字的‘专案组警官’剧本。

此外,一旦发现骗术不好用了,犯罪分子也会开始开发或寻找新的“项目”。北京市公安局警官金大志就表示,作案分子会设计不同的“脚本”,定期进行更换。

而北京警方在马来西亚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也交代,团伙成员每天都要进行专业的话术培训,重点是对诈骗剧本上的内容进行练习。结束一天的工作后,团伙成员还要开会,以总结经验。在对泰国某诈骗窝点取证时,最让参与抓捕的警官曹煜印象深刻的,莫过于墙上的一块白板,上面用醒目大字写着――“本周目标50万元”。摘自《法治周末》

第4篇

   人之诡诈,自古以来就有,“以假见证害人”也是一种罪行。古代人之诈骗多半是口中土话,行动上来蒙骗无知平民。而现如今通讯科技非常发达,信息普及非常广泛,于是就出现了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电信诈骗。

   可以说通信行业的发展产生了电信诈骗,可通信业毕竟还是利大于弊,只是一小部分人心术不正干起了电信诈骗这样的勾当,实在叫人痛心。

   说到电信诈骗,通常来说就有这么几种情况:

   1,谎报各类抽奖、中奖消息。这类诈骗方式主要是利用了受骗群众贪小便宜的心理,以各种名目的利益相赠来引诱受骗者上当受骗。比如本人有时候就收到一些诈骗短信、诈骗电话,对方声称我获得了一次抽奖机会,这个手机号码很幸运,已经有一部智能手机要送给我了。我一听,哎哟喂,心理小激动,还有这等美事从天而降啊?不过当时还没睡醒,我听了一会儿,马上头脑清醒起来。你丫的,爷我真不贪什么智能手机啊,这样的美事您自个留着吧。

   2,恐吓电话、威吓短信。这类诈骗方式主要是利用了群众的心理薄弱点,利用了大奖的恐慌心理,也是很卑鄙下流的一种方式。前些年这类诈骗短信可谓数量众多,严重危害群众,给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造成了心理创伤与实际危害。通常的形式是诈骗分子谎称受骗人的亲友、亲属出意外事故了等各种情况,反正是送医院救治了,可是没有什么医药费,需要家属将急救费汇款过去。这就利用一部分群众害怕啊,出于“担心害怕、以防万一”的心理就上了骗子的当了。关于“恐吓电话、威吓短信”其实还有一些具有讽刺的真实案例。一些从事恐吓电话、威吓短信勾当的犯罪分子经常会告诫自己的亲友不要相信这类消息,可是当这类犯罪分子被警方抓获以后,警方向家属告知情况,家属方面竟也以为是遭受诈骗,死活不信。

   3,盗号诈骗。这类诈骗方法比较有一点技术含量,有一点诈骗效果,同样非常危险。主要是利用了受骗者对于朋友的感情来诈骗,行径也是相当的恶劣、卑鄙、无耻啊。通常来说,现如今很普及的QQ、朋友的手机号码、MSN等各种通信账号一旦被盗,诈骗分子就利用其来向账号当中的各类好友发送消息。比如“手机没话费啊,给充话费”、“在外地有急事要花钱啊给汇点款”等等。由于一部分群众比较重感情、讲义气,又或者跟这位好友关系很亲密,一时疏忽就给对方汇了财物,就上当受骗了。

   总的来说,诡诈的天平是会被世人所厌弃的,诈骗是相当害人的事情,诈骗者作孽终究自食恶果!

   关于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体会

   随着电信行业的发展,利用电信工具和电信技术实施诈骗的事件越来越多,我身边一个朋友的经历就是典型的案例,她被诈骗的具体过程是这样的:

   一天下午,她接到一个陌生的异地电话,对方声称是某购物网站的客服,并告诉我朋友她在他们网站所购买的某某商品由于尺码缺失,要进行退款。朋友当时有所顾虑,但是见对方将自己购买的网站甚至物品具体信息都讲述的分毫不差,便放松了警惕,随后添加了对方提供的一个QQ号码,对方也将订单的具体信息在QQ上再发了一遍,并留下了一个退款的网站。朋友照着点了进去,登录页面和自己当时购买的网站看不出任何分别,但是网址却不是官方的网址,朋友向对方提出了这个疑问,电话里的人解释说这是他们临时做的网站。朋友便也没有过多怀疑。接下来朋友填写了自己的银行卡的信息,对方谎称为了安全验证,欺骗朋友把银行卡的密码也填了进去。随后,验证码发到了朋友的手机上面,这时候,对方在电话里要朋友快速填入验证码,否则会超时无法退款,朋友便填写了两次95533发送的付款的验证码。随后朋友登录自己的网上银行,发现银行卡里面近万元的存款已被转走,这才恍然大悟被诈骗了。

   通过我朋友这次案例,我认为导致这次诈骗事件的关键所在,就是受害者对于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不够。首先,对于陌生电话,网站等一定要慎重再慎重,不要轻易相信他们的话,如果确认他们提供的消息无误,最好自己拨打购物网站的官方热线询问有关消息。其次,对银行卡的了解不够,在收款的时候,无论如何是不需要告知银行卡密码的,密码泄露,骗子便可以知道你银行账户的所有信息。最后,验证码作为银行卡支付的最后一道屏障,一定不能泄漏给任何人,验证码一旦透露给对方,钱立马就会被转走。

   如果钱被转走,当事人应该在第一时间马上报警,要求警方联系银行,调查钱款汇入的银行卡账户,及时冻结,避免更多的损失。对此,我们要对电信诈骗的种种手段有一定的了解,在遭遇时做到有效防范,及时发现,尽早纠错。

   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开卡,办理电子产品等业务时,必须要加强审核是否本人办理,同时向签约电子产品的客户发放风险提示卡,并告知客户不能随意点击不明网址,不要轻易相信和回复不明信息和电话,增强客户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让犯罪份子无机可趁。

   关于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几个案件的学习,可以看出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这个时代,银行也同时面临着来自多方面不法分子违法操作的案件风险,如票据诈骗、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等,不法分子企图利用客户信息、银行的薄弱环节进行诈骗,此类案件在近几年呈高发状态。

   而作为银行的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经办业务直接接触客户,提高自身的防诈骗能力尤为重要,既担负着避免银行的经济损失,又担当着告知客户风险点的义务。在自身操作技能上必须做到规范操作无懈可击,严格按流程操作,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决不能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工作中要注意客户的大体识别,以及客户身份信息的核实,该核实的必须核实,需要客户提供有效证件的,必须提供做到位,避免虚假操作。遇到大额转账、汇款业务要多问一下其用途,电子银行业务多给客户做一下安全提示,例如密码的保管和使用流程,这些都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很有效防止客户资金被骗。

   所以在以后的业务经办中,让自己多一份细心,给客户多一份业务的交流和温馨提示,可以很有效堵截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

   关于防诈骗知识学习心得体会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但这也促使了许多人利用高科技诈骗钱财,破坏人们的财产利益。现在的骗子无处不在,甚至就在你身边,可要多加小心你的口袋哦!

   当今最为广泛的'诈骗方法无非就是冒充“朋友”向你发QQ信息、打电话、发短信,“我遇难了!”拜托你马上“救急”汇款。看在朋友的份上,你汇了款后才得知你的“朋友”已经逃之夭夭。最后,遇难反成自己!

   最令人哭笑不得的就是冒充公安机关逮捕你这个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说你绑架,贩毒等罪案,再通过打电话和发信息的方式,步步引诱,甚至绑票赎金,将银行账号的钱转走。“公安机关”反成“嫌疑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无语伦次!

   “你中大奖啦!”这是最为普遍的诈骗方式,骗子往往冒充“我是歌手”“中国好声音”等知名节目,传来佳音,你中大奖,只要交一点“保险费”,“税金”就可以领取大奖,机会不容错过,再不来就没有啦!你付费以后,“大奖”消失的无影无踪。看来,这就是贪小便宜的“大奖”吧!

   令人最不可思议的还是“欠费”,电话欠费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却还是有许多诈骗发生:我是中国电信的工作人员,您的电话、电视、宽带账户欠费了,请缴纳“滞纳金”!没想到“滞纳金”最后进了骗子的腰包。

   “天上掉钱啦!”你在街头发现一大笔钱,跑去捡起。谁知,骗子在假钱上下药,趁你昏迷之时,取走所有的贵重物品,当你起来以后,发现财物被骗子一扫而空,后悔莫及啊!你见过天上掉钱吗?做事还是谨慎为好!

第5篇

关键词:银行业;风险案件;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1

一、现状

经过风险统计分析,2015年上半年该行成功堵截各类风险案件近五十起,涉及金额近百万元。仅上半年,全行所有网点,平均每个网点就堵截案件好几起,加上未上报的,实际案件恐怕远不止这些,相较去年同期,案件数量及涉案金额均有所上升,风险防控形势不容乐观。

综合分析,当前形势下的风险案件呈现如下特点:

1.数量上升、金额翻番。首先案件数量上升,同比增加百分之十左右,最多的网点仅上半年就堵截了7起;其次金额翻了近一番,仅一例案件就涉案近几十万,且每家网点都有堵截案件,说明发生风险案件概率大大提高,形势相当严峻。

2.风险案件形式多样化。虽然各类电信诈骗仍是主要的风险案件,但是其他形式的风险案件比例也在不断提高 。比如冒名办理业务,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开户类、资金动账类业务,一旦成功办理犯罪分子冒用他人名义从事非法交易或是非法挪用客户资金则很难被查到,客户损失难以计量;假证件办理业务,同样一旦成功很难追溯到本人;假支付凭证,这类案件主要是伪造或是变造支付凭证以获取银行资金,这类风险案件将直接给我们银行带来资金的损失、同时大大增加了金融运营风险;在传统的电信诈骗中也出现了新花样,不法分子知道银行柜面风险防范意识较高,便想方设法将客户引诱至自助设备服务区按照其提示操作,因自助设备区没有专职人员把守,成功率相当高,现在电信诈骗成功案件,基本都是在自助设备服务区由客户自行操作造成的。

3.地域分散、业务分布明显。该行十多个网点,不管是城区网点还是乡镇网点都发生过各类风险案件,可见风险案件随处都有发生的可能性,切不可因为是较为偏僻的乡镇网点而疏忽大意,但是人流复杂的城区网点发生的概率要明显大于乡镇网点,所以城区网点风险防范措施更要充足;另一方面业务量大的网点风险也相对较大,比如两个营业部发生的案例要明显多于其他网点,所以业务繁忙的网点更要加强风险防范,不能仅仅限于业务快速办理,否则风险造成的后果无法弥补。如果疏于防范造成风险的发生,那么其后果将是不可估量的:首当其冲的便是客户资金损失,而且金融风险案件的资金追回难度系数较大;社会影响较大,金融风险案件的产生对社会的影响要远远超过一般案件,因为这与老百姓的生活、企业的运营息息相关,几乎没有人不去银行办理业务,没有人不知道银行的社会服务功能与地位,所以一旦发生风险案件,影响传播的速度将是非常之快、范围将是非常之广;银行自身声誉风险、运营风险加大,众所周知,一旦是由于银行疏于防范造成的风险案件,银行自身的声誉将会遭到极大损毁、客户信任度降低、社会口碑将会受到重创,同时我们银行自身的资金也会受到损失、运营风险与成本也将大大增加。

二、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风险防控形势,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我们也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一方面要加强自我风险的防控,另一方面也要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防范意识,从源头把控风险。

1.海报张贴,宣传折页发放,宣传片展播。网点自助服务区域、客户等待区域、临近柜台等地方均可适当张贴宣传海报,及时起到警醒作用,尽到提醒义务;厅堂摆放适量宣传折页,以便客户随时取阅,大堂经理也可主动递送相关宣传折页,主动提醒告知客户风险,比如一些对公客户为了图方便省事,便用可擦笔填写相关票据凭证,客户自身还并未能意识到可擦笔所带来的变造票据等风险,此时我们的告知提醒义务就显得尤为重要;另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通过流媒体、网络等制作宣传片并进行大范围地播放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形成社会公众舆论压力,从公众角度防范风险,减轻银行业风险防控压力。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控能力。作为银行员工,只有拥有丰富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风险防控意识,才能第一时间识别风险、堵截风险,维护各方利益。丰富的专业知识可以向客户解释风险的来龙去脉,指导其如何防范风险;较强的风险防控意识能够在业务受理时即能识别风险,将可能造成的损失扼杀在摇篮里。

3.提高银行业的科技手段,强化技术防范。随着科技、网络、支付手段的不断发展与创新,风险案件发生的形式也愈发新颖,传统的防范手法已不能最大程度地识别、防范风险,金融机构的技术应用也必须与时俱进,要善于运用先进的科技器材与手段,根据业务发展和实践的具体需要优化升级银行业各类的业务系统,在为客户服务的同时也能适时、准确地预防各类风险。

4.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完善业务办理秩序。针对日益严峻的风险防控形势,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制定详细周密的操作规程,规范员工的操作秩序,严格把控各环节流程的风险,促进员工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将柜面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也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5.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合作。通过与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合作,加强交流与学习,更能及时掌握风险产生的最新方式手段,更能形象深刻的认识到当前所面临的风险防控形势,同时通过经验的总结与交流,不断提高银行业的风险识别技能,在真正遇见风险时能够沉着冷静地应对,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打击不法犯罪。

第6篇

一、 活动主题

针对不同人群金融知识的薄弱环节和金融需求,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面向金融消费者,尤其是低净值人群和广大网民,提供获取金融知识的途径和防范风险的技能,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自觉抑制网上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使得金融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活动目的

(一)普及基础金融知识,提升国民金融素养。

普及基础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关知识,引导金融消费者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树立科学投资理财和诚信借贷的理念,重点指导社会公众全面认识存款保险制度,引导金融消费者全面、客观地认识存款保险制度的作用。

(二)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深化重点人群宣传教育。

加强对贫困人群的金融知识普及,将金融教育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帮助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易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人群了解信贷倾斜政策等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政策,平稳度过家庭财富波动期。

(三)倡导理性金融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金融市场环境。

强化金融机构服务意识,面向农村居民、在校学生、老年人、小微企业等不同群体的金融需求,强化社会公众金融消费安全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和诚信契约精神,让金融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四)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风险预警提示。

针对常见的非法金融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式、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提示,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防赌反诈,避免盲目投资和冲动交易。

四、活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行为确保本次宣传工作有序开展、深入推进,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活动方案。将公益宣传活动与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相结合,利用我行宣讲员与居民朋友们“面对面”的进行讲解,对其进行关于电信诈骗、假币识别、等常用知识进行有效的普及。二是我行各网点办公大厅内悬挂海报、LED播放防止电信诈骗的相关内容向当地顾客宣传金融知识。

(二)紧扣主题 、创新宣传

活动开展期间,于洪支行携手各二级行深入周边商场、社区,组织开展一系列金融知识宣讲活动,立足提升农商行的知名度和向居民普及金融常识的双重需要,有层次、有重点、有目的地开展了宣传工作。

一是于洪支行结合活动要求,于2021年9月12日上午联合总行,在造化大集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气氛活跃。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受益群众500余人,帮助金融消费者普及了金融知识、增强了金融风险防范技能,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深得客户好评,扩大了我行知名度。引导金融消费者自觉抵制金融负能量,为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贡献一份力量!

二是沙岭支行于2021年9月15日在沈阳市于洪区沙岭村的沙岭社区进行了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海报、发放宣单等方式,讲解防范电信诈骗、反洗钱、抵制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广大客户踊跃参与。此次活动的成功开展,提升了客户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意识和能力,强化了社会公众金融消费安全意识、风险责任意识,拉进了我行与客户之间的距离,提高了我行在辖区的知名度。

第7篇

防诈骗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随着互联网、电信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利用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十分猖獗。今年以来全国范围电信诈骗金额达到7000亿人名币,诈骗名目繁多,涉案人员众多。

   我们学生自身在专业学习之余,自觉尝试接触社会,增加自身的社会经验,加强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同时重视安全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不清楚的事宜及时与学校老师沟通咨询;再者增强自身的心理素质,树立好正确的价值观和金钱观,一旦出现意外,沉着冷静,注意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及时与父母和老师沟通。

   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注意保护个人资料信息,不可随意注册、填写自己的身份、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私人信息;在做好自身防范的同时,积极向周围的亲人、朋友做好宣传;发现电信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如果掉人不法份子所设络的陷阱,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发现上当受骗不要有侥幸心理,应当迅速保存涉案证据,并及时报案。

   高校大学生诈骗案件频频发生已经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其背后所衍生的诸多问题都值得我们反思和思考。

   电信诈骗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诈骗不是每个人都遇到过,但是在校园生活中我们大学生常碰到电信诈骗的情况。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遇到过以下情况:骗子冒充朋友跟事主借钱,有短信黄成娱乐节目节目中奖了,让事主转账缴税,骗子冒充外地的公检法让事主转账等等。这些都是电信诈骗的案例。大学生受骗上当主要有以下原因:思想单纯、防范意识较差,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有求于人、交友行事轻率,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等。

   最后大家应牢记“三不一要”,即: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因小利而受诱惑,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遇到任何可疑电话,要拨打报警电话咨询。相信大家做到这些,就可以将电信诈骗拒之门外了。

  防诈骗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几个案件的学习,可以看出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这个时代,银行也同时面临着来自多方面不法分子违法操作的案件风险,如票据诈骗、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等,不法分子企图利用客户信息、银行的薄弱环节进行诈骗,此类案件在近几年呈高发状态。而作为银行的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经办业务直接接触客户,提高自身的防诈骗能力尤为重要,既担负着避免银行的经济损失,又担当着告知客户风险点的义务。在自身操作技能上必须做到规范操作无懈可击,严格按流程操作,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决不能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工作中要注意客户的大体识别,以及客户身份信息的核实,该核实的必须核实,需要客户提供有效证件的,必须提供做到位,避免虚假操作。遇到大额转账、汇款业务要多问一下其用途,电子银行业务多给客户做一下安全提示,例如密码的保管和使用流程,这些都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很有效防止客户资金被骗。

   所以在以后的业务经办中,让自己多一份细心,给客户多一份业务的交流和温馨提示,可以很有效堵截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

   防诈骗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今天晚上学院组织看防诈骗电影,影片利用动画片的形式用诙谐、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各种诈骗的案例。看完本影片,我深受影响,真切的感受到诈骗真的是无处不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就像影片中常说的一句话“切莫上当。”诈骗形式主要有街头诈骗、网络诈骗等。诈骗人员很狡猾很“聪明”,他们的诈骗对象主要是妇女、老人这些弱势群体,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办作假医生,假出车祸者,假出差者,假老师,假朋友,假同桌的你,假女儿等各种身份,骗钱、骗物。他们触碰着道德的底线,直到达到他们的目的,否则他们不会放过你,他们最开始时用好听的语言劝告你,用你的家人的性命危机恐吓你,利用你的善良,你的担心,你的良知,做最没有良知的事情。

   其实,诈骗在学校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每年大一新生来校之际,此时诈骗分子便会出来“觅食”,主要以大一新生为目标,利用他们对大学的不熟悉,以及对大学美好的憧憬,利用他们的善良。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骗取新生的信任,对其进行“洗脑”,进而诈骗成功。

   往事不堪回首,遥想当年,我青涩少女一枚,独自一人来武汉上大学。来大学第一天就被学姐学长骗,对我这个对大学充满幻想的小女生来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记得当时刚来为自己买完生活用品回寝室,一学姐自称是关心学弟学妹敲我们的门,她进来后就大谈她的大学生活经验,让我们好好学习、好好军训、不要想家之类的。我们当时都觉得学姐真的很好,觉得学姐很亲切。

   但是呢,当她讲完讲完这些后,就开始说让我们买英语资料,考四级、六级各种资料,推荐我们买。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在我们学校大一是不可以考英语四、六级的。还有就是一份要200块钱,对我们来说数目还是很大的。都怪我们耳朵软,相信她,就买了她的资料,刚开始时,她还有给我们送几份报纸、一本词典,然后就杳无音讯了。

   学姐骗学弟学妹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是也是一种变相诈骗行为。我认为这种行为和我们影片中看到的诈骗分子欺骗老奶奶、善良的路人、担心孩子的妈妈、怀念旧情的同桌的你一样,是很不道德的一种行为。

   被骗,在很大程度上是诈骗机关的人员太“聪明”,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被骗人员的某种贪便宜的心理,软弱善良的心理。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不被骗,就要练就防诈骗、反诈骗的自我保护心理意识,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对人对事,要擦亮眼睛,做到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诈骗个人学习心得体会

   今天晚上学院组织看防诈骗电影,影片利用动画片的形式用诙谐、生动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各种诈骗的案例。看完本影片,我深受影响,真切的感受到诈骗真的是无处不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就像影片中常说的一句话“切莫上当。” 诈骗形式主要有街头诈骗、网络诈骗等。诈骗人员很狡猾很“聪明”,他们的诈骗对象主要是妇女、老人这些弱势群体,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办作假医生,假出车祸者,假出差者,假老师,假朋友,假同桌的你,假女儿等各种身份,骗钱、骗物。他们触碰着道德的底线,直到达到他们的目的,否则他们不会放过你,他们最开始时用好听的语言劝告你,用你的家人的性命危机恐吓你,利用你的善良,你的担心,你的良知,做最没有良知的事情。

   其实,诈骗在学校也是普遍存在的。特别是每年大一新生来校之际,此时诈骗分子便会出来“觅食”,主要以大一新生为目标,利用他们对大学的不熟悉,以及对大学美好的憧憬,利用他们的善良。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骗取新生的信任,对其进行“洗脑”,进而诈骗成功。

   往事不堪回首,遥想当年,我青涩少女一枚,独自一人来x上大学。来大学第一天就被学姐学长骗,对我这个对大学充满幻想的小女生来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记得当时刚来为自己买完生活用品回 寝室,一学姐自称是关心学弟学妹敲我们的门,她进来后就大谈她的大学生活经验,让我们好好学习、好好军训、不要想家之类的。我们当时都觉得学姐真的很好,觉得学姐很亲切。

   但是呢,当她讲完讲完这些后,就开始说让我们买英语资料,考四级、六级各种资料,推荐我们买。可是我们都不知道在我们学校大一是不可以考英语四、六级的。还有就是一份要200块钱,对我们来说数目还是很大的。都怪我们耳朵软,相信她,就买了她的资料,刚开始时,她还有给我们送几份报纸、一本词典,然后就杳无音讯了。

第8篇

目前,建设银行已采取了多项措施:如加强客户风险提示,通过柜面讲解、印发宣传单、LED屏幕字幕滚动、营业大厅循环播放电信诈骗的影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我们的大堂工作人员也通过“一问二看三提醒”(“一问”就是问清客户操作ATM 机办理业务的内容;“二看”就是查看客户神态是否合乎常理,查看是否边接电话、边翻看小纸条、手机短信边操作等;“三提醒”就是提醒客户小心上当受骗,提醒客户与家人或熟人核实相应汇款内容,提醒确认属实后方可转账汇款)。虽然我们关注了有异常行为的客户,但还是有些客户会上当。所以,我们提醒广大客户防止金融诈骗,还需自身谨慎,给大家一些小TIPS:

TIPS 1:妥善保管个人证件。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护照、社保/医保卡等证件,不要转借给他人使用。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业务时,应可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以防止身份证件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TIPS 2:提高账户信息保护意识。存取现金后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交易凭证,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销毁单据,不可随意丢弃。任何机构与其相关员工(包括银行工作人员)都不会主动询问密码等个人信息,请勿轻易泄露,避免不法份子“克隆”卡片盗取资金。

TIPS 3:上网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在陌生的电子邮件和网页中透露您的个人敏感信息,不要随便在网络上输入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银行卡卡号、有效期、密码及居住地址等,退出登录界面前,确认消除输入的个人数据资料。

TIPS 4:安全操作记心间。操作ATM时要留意机器上是否有多余的装置或摄像头。输入密码时应尽量快速并用身体遮挡操作手势避免偷窥。不要随便接受所谓“热心人”的帮助,被其他人引开注意力时,应用手捂住插卡口,以防骗子将卡掉包。交易完毕后及时取卡,如果出现ATM机器吞卡或不吐钞等故障,不要轻易离开,可在原地直接拨打银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求助,要注意保管好吞卡后ATM打印的凭条,及时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属银行领卡并更改取款密码。

TIPS 5:短信诈骗需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幸运中奖”、“安全账户”、“涉嫌洗钱”等可疑信息,如有疑问应直接拨打银行客服热线询问,不要拨打短信中的联系电话,不要轻易向他人账户汇款,严防资金被盗。

TIPS 6:卡不离眼,签名消费。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避免误刷、多刷;妥善保管交易单据,发生卡重复扣款等情况,可凭交易单据及对账单与银行联系。签名时请注意签购单是否有两份重叠,并认真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及币种是否有误。

TIPS 7:网上用卡交易多留心。为避免不法网上商户盗取卡号或其他个人资料,请选择信誉好、运营时间长且与知名金融机构合作的网站进行银行卡网上支付业务,不要使用不明链接或电子邮件提供的银行网站,不要在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交易,尽量使用个人客户证书(U盾)或电子口令卡进行交易。一旦发现有不明的支出款项,应立即致电银行客服热线。

TIPS 8:不要轻易点击短信发送的链接。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冒充银行客服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如果一旦点击,那么就有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目前,任何银行都不会以客服名义发送的带有链接网址的短信,如收到该类短信,可黏贴后回复发送给该银行客户进行校验真伪。

第9篇

一日晚间,某商业银行24小时客服专线接到业务求助电话,来电人自称是正在查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民警。其自述刚刚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称按照短信和电话提示,已通过ATM机从自己的银行卡向对方在该商业银行的账户中转账汇入数万元。来电人告知银行客服人员,目前已经基本确定上述汇款人遭受了电信诈骗,现要求银行立即对收款账户进行“口头挂失”,以使该收款账户处于对外止付状态。明确来电要求后,客服接线人员根据业务操作规程,向来电人做出解释:该项业务须由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持相关证件和协助执行文件到银行网点办理,由于当时并非银行网点营业时间,故无法满足来电请求。

实务中,商业银行网点常会遇到类似的“止付”申请业务。按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出具协助冻结通知文书后,银行才能办理此项业务。然而在公安人员制作冻结通知书期间,不法分子往往通过网上银行、ATM自助取款等方式已将资金转走,受害人难以追回受骗汇出款项。对此,有的受骗汇款人认为银行相关业务规定不合理,不能有效保护客户权益和资金安全,进而引发受骗汇款人对商业银行的投诉与纠纷。

银行受理特殊“挂失止付”申请业务的法律分析

有关“挂失止付”的法律规范

挂失作为一种常见的个人金融业务,是法律法规赋予存款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和有效救济手段。通过合法程序申请挂失,存款人即使遗失存单、存折、银行卡,仍可避免账户资金损失。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已对银行挂失业务作了明确规范。1992年由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中国人民银行于1993年的《关于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亦有相关类似规定,同时规定储户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挂失手续,但被委托人要出示其身份证明。

挂失按申请方式和法律效果可分为正式挂失和临时挂失两种。所谓正式挂失,是指存款人或其人以书面形式向开户银行提出挂失申请,以使有关存款凭证、介质在存款人办理更换凭证、销户支取等后续处理手续前处于持续止付状态的行为。临时挂失则是允许存款人及其人以口头、函电等灵活方式作出申请,但挂失的凭证、介质仅在固定期间内处于止付状态的挂失类型。与正式挂失相比,临时挂失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有效申请不以书面形式为要件。挂失申请方式灵活,存款人亦可不到银行网点办理,故可适用于存款人身在异地、存款凭证与身份证件同时丢失,以及存款人认为短期内可找回遗失凭证,不愿直接办理正式挂失等特殊情形。第二,法律效果不同,临时挂失后必须在规定期间内以书面形式补办正式挂失手续,否则,挂失将自动失效。

挂失止付的适用条件

依据上述法律文件规定,无论正式挂失还是临时挂失,均仅限于对挂失申请人本人存款凭证或介质进行止付处理。其意义在于,有关凭证或介质在挂失生效后将丧失支付功能,即未经适当程序办理挂失后续手续,即使账户所有人也不能利用挂失凭证或介质进行任何账户操作。因此,挂失在保护存款人资金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相关凭证、介质的正常应用功能。除符合规定的挂失申请外,如果客户可以对他人存款凭证或介质进行挂失止付,则无异于允许他人对存款人的账户施加控制力,进而使账户所有人对其存款凭证或介质的使用权与处分权处于不完整状态。因此,在行为之外,挂失止付他人存款凭证或介质可能损害存款人的 合法权益,一旦由此引发纠纷,也将给银行带来法律和声誉风险。

实务中,银行以审核挂失申请人提供的本人身份证件验证挂失凭证或介质是否为申请人本人所有;在申请情形下,则须由人同时提供挂失凭证或介质所有人和人身份证件,以确认挂失凭证或介质的所有人及关系。针对电话挂失等不能直接审核挂失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情形,银行通常确定单一受理渠道即专线客服电话,同时要求挂失人提供挂失凭证或介质相关账号和账户所有人的身份证件号码,以此验证挂失申请人身份。

上述案例显示,有关人员拨打银行客服专线电话或通过银行营业网点要求“对收款账号进行口头挂失”,而该收款账号并非申请人或汇款人所有,因此,该项业务申请与现行法律规范的挂失申请行为存在实质差异,不应属于挂失业务,故不适用有关挂失的法律规定。从申请业务性质上看,要求银行协助公安机关使他人存款账户处于止付状态,实际就是对他人账户进行冻结,属于商业银行协助执行业务范畴,应适用协助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商业银行协助冻结的法定程序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对金融机构协助冻结个人存款作了严格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商业银行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也作了相应规定。因此,银行受理有权机关协助冻结他人存款的业务要求,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以防止错误冻结损害存款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可有效防范银行工作人员在协助执行过程中出现操作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工作证件和有权机关签发的协助冻结文书。公安机关申请协助冻结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并应由执法人员出示证明其身份的工作证件或执行公务证。

在前述案例中,银行通过专线客服电话难以核实来电人身份;在没有审核依法定程序出具的协助冻结法律文书的情形下,柜员不能准确判断申请冻结的存款性质,以及冻结行为是否具备相应法律依据。银行在此种情形下对存款实施冻结,存在一定的法律合规风险。一旦因错误冻结造成被冻结存款所有人无法正常使用资金,或者由于外部欺诈使银行承担违规操作的声誉和经济损失,不仅会使银行在有关纠纷中陷入被动境地,而且从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角度看,银行突破现行法律规定冻结存款并不能根本解决电信诈骗问题,且可能形成不法分子对银行实施外部欺诈的可乘之机,进而不利于社会与金融秩序稳定。因此,上述案例中银行人员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拒绝立即冻结存款的行为及所作的相关解释并无明显瑕疵。

临时性存款冻结措施的法律分析

如前述案例所示,在特殊情况下,对涉嫌诈骗的收款人账户进行临时止付,可以为受害人(汇款人)利益提供及时的补救性保护措施。部分客户及银行相关业务部门据此提出,是否可以规定临时性存款冻结措施解决上述需求问题。该项措施拟在汇款业务具有明显诈骗特征的情形下,对收款账户按照汇款客户的汇出金额进行对应额度止付,并由汇款人向银行书面声明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尽管上述措施设定了适用前提,并考虑以额度止付、申请人声明等方式进行风险防控,但从法律角度分析,仍存在一些问题,颇值探讨:

首先,临时止付措施没有现行法律依据,故不宜作为商业银行普遍性制度规定加以实施。

其次,对于“汇款行为具有明显被诈骗特征”或“收款账户具有明显诈骗特征”需列举一系列具体的认定情形,方能在实务中准确适用,而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短时间内认定汇款客户遭到诈骗行为侵害存在较大困难。

第三,为防止临时冻结出现错误,银行只有在“情况紧急”时才能采取临时救济措施,而银行很难证明,不采取临时止付措施不足以维护汇款客户合法利益,或者不立即止付收款账户便会造成汇款人无法挽回较大资金损失的情况。

第四,一旦因临时冻结措施造成存款人损失,汇款人的声明不能免除银行对存款人的责任。银行仍应基于与存款人的储蓄合同关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综上,在银行和有权机关对上述问题未能形成有效解决方案的情形下,即使业务制度规定临时冻结措施,在实务中也会因欠缺可行性而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相关案例对商业银行的启示

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各类银行卡普遍成为个人储蓄的主要介质,ATM等自助设备的应用日益广泛,然而,针对银行卡的电信诈骗也呈增多之势。为有效防控相关风险,避免上述案例情形再次发生,尽量减少客户损失,银行在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方面可考虑以下几点:

进一步规范业务用语,避免客户对业务事项产生误解。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在个人金融业务中提及的“口头挂失”,实际是指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挂失申请人到银行营业网点填写挂失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身份证件,申请在一定期限内对挂失账户进行止付的业务。此项业务在挂失效果上属于临时挂失,挂失有效期一般仅为7〜15日,逾期未补办正式挂失手续则挂失自动失效。从申请形式上看,上述挂失申请仍需填写书面文件,因此称为“口头挂失”并不确切。当前完全以“口头”方式申请挂失主要是客户通过银行设置的专线客服电话自助办理临时挂失。为使业务用语更加准确,银行应避免再将柜面受理的临时挂失称为“口头挂失”,且可在相应的业务申请书、网站业务介绍中提示客户挂失仅限存款人本人凭证、介质,引导客户以适当方式提出挂失申请。

完善相关技术设计,提高自助设备反诈骗功能。例如,增加ATM大额自助转账的限制和程序,通过延长交易时间降低客户受骗后盲目转账的几率。对于在非营业时间通过ATM自助大额转账的交易,可设定较低的单笔转账限额,客户完成大额转账必须分次重复操作,从而延缓交易成功的时间。同时可增加ATM操作界面的反诈骗文字及语音提示,争取引起客户对诈骗信息的警觉。

改进业务处理措施,积极协助维护客户权益。当客户遭受诈骗要求协助时,银行柜员或专线电话客服人员应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首先,向客户明确解释有关协助冻结的法律规定,表明金融机构只有依照法定程序才能协助冻结,避免客户误解银行无故延误协助。

其次,从维护客户权益考虑,网点或专线客服人员应提示客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争取有权机关依法及时启动协助执行程序。

第10篇

一、微信支付的现状

(一)微信支付的使用现状

微信支付自2013年8月份推出之后,依靠嘀嘀打车、微信红包迅速崛起,尤其是羊年春节,借助央视春晚大平台,通过摇一摇发红包赢得一大批用户,进一步抢占了移动支付市场。根据腾讯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第一季度,微信月活跃用户已达5.49亿,用户覆盖200多个国家、超过20种语言,微信支付用户已经达到4亿左右。微信支付迅猛的发展态势由此可见一斑。

(二)微信支付的支付方式

目前,微信支付主要有四种支付方式,分别是公众账号支付、扫二维码支付、App支付、刷卡支付,第五种支付方式指纹支付于近日新增,普及率还不高。

公众账号支付:用户在微信中关注商家的公众账号,在商家的公众号中选择自己喜爱的商品,提交订单,在商家的公众账号内完成支付。

二维码支付:一种基于账户体系搭起来的新一代无线支付方案。在该支付方案下,商家可把账号、商品价格等交易信息汇编成一个二维码,用户通过手机客户端扫拍二维码,便可实现与商家账户的支付结算。最后,商家根据支付交易信息中的用户收货、联系资料,就可以进行商品配送,完成交易。由于无须烦琐的生成订单过程以及各种找零的麻烦,因此二维码支付方式较受欢迎。

App支付:App支付即第三方应用商城支付,电商平台只需接入微信支付,用户在其平台进行网络交易可以调用微信支付来完成交易,用户在第三方应用中选择商品和服务,选择微信支付完成支付的过程。

刷卡支付:用户可在支持刷卡的商家购物付款时,商家使用带有扫码功能的POS机只需扫描微信用户的(刷卡页面)二维码或条形码,便可完成支付的功能,为了资金安全,微信刷卡条形码页面会每分钟自行变换一次,这也大大的提高了安全支付保障。

二、微信支付存在的风险

(一)设备安全风险

微信支付是消费者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完成快速的支付流程,其中前者更为便捷。智能手机属于消费者个人拥有、专机专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在使用过程中被不法分子加装非法装置的风险,但如果消费者不能正确选购和维护手机,微信支付交易的安全性则会大打折扣。一是购机风险,消费者如未在合规渠道购买手机,手机被预装了不安全应用或操作系统不稳定,则无法为移动支付交易提供安全的系统环境。二是维护风险,消费者未对手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未在手机中安装防病毒软件,未及时更新杀毒数据库或随意下载来源不明的应用程序等,导致手机中毒。

(二)信息安全风险。微信支付需绑定用户身份证、银行卡账号及手机号码等信息,几乎将与支付相关的个人信息全覆盖,消费时则无需依靠银行卡卡片等有形介质,仅输入密码即可完成支付交易,且小额支付时可以免输密码。在支付脱媒介化趋势下,支付交易信息泄露风险成为影响交易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于消费者而言,微信是个社交平台,如果出现用户手机遗失或者账号被盗等情况,个人信息将会完全泄露,在当今诈骗频发的状况下,后果不堪设想,如根据手机号和银行卡号,复制出手机卡、银行卡进行套现;施行电信诈骗;跟其他方式获取到的用户信息进行数据整合,施行其他的非法获利行为。而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和商户方面,如果未能采取行之有效的信息保护措施,也会导致因技术、人为原因泄漏交易信息,影响客户资金的安全。

(三)系统安全风险。微信支付发展迅猛,而与之配套的技术保障手段尚不完善,导致其支付业务模式可能面临风险。系统安全风险主要涉及银行系统、通信运营商、第三方支付等机构处理系统。金融机构要能够持续提供安全、准确及时的移动金融服务,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软硬件设备要有效及时地处理业务,通信运营商服务质量也要有保障。如果用户在支付过程中遇到严重的网络故障,甚至系统出现高危漏洞,将会带来无可估量的后果,严重影响用户的信心。

三、政策建议

微信支付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时间和成本、增强了用户体验,但是随之产生的黑客攻击、信息窃取、病毒传染这些潜在风险因素都可能引导致用户信息泄露、资金损失。因此为使微信支付取得长足健康的发展,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应共同发力,用户自身需提高安全意识,降低支付风险。

一是加强业务监管效能。手机制造商、通信运营商、银行机构、支付机构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各管理部门应在协同推进法规制度、行业标准建设的同时,在监管实务层面加强协作,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对发现的典型风险进行讨论分析,研究商讨管理对策;对因实名制未落实导致的欺诈风险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规范和治理。

二是加大技术投入,提升安全建设。各参与主体都应该加强各自系统的安全建设,紧跟技术发展步伐,研究木马病毒专杀技术以及完善相应的业务系统,提高系统软硬件安全性能,建立完备的异常、突况处理机制等,真正保障微信支付在传输、校验、核对等各环节的安全。

三是提升安全意识,降低支付风险。移动终端的网络环境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用户使用微信支付前,应熟悉相关知识、常见诈骗手段及案例。安装手机软件时,应尽量选择官方版,不轻易安装不熟悉的应用或恶意软件;不随意打开网站链接;定期修改微信支付密码,不把与支付密码相关的信息储存在手机中。

参考文献:

[1]蒋银科,肖毅,聂笑一.微信支付的现状分析与信用问题研究[J].电子商务,201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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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几天,三大运营商对外承诺于今年10月1日起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给用户带来新的实惠方便。为了持续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时值国际消费者日,上海移动以“客户为根、服务为本”的服务理念,与用户心心相连,真诚相伴,继续升级、优化“优服务”品牌,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实惠、安全、便捷的网络服务。

提速降费再升级 资费直接惠及百姓

近两年来,上海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要求和部署,在相关单位及集团的指导下,加快建设高速率网络,持续下调通信资费,开展了一系列“提网速、降网费”工作。

一是加快4G(TD-LTE)发展普及。上海移动已累计建成3万个4G基站,4G网络覆盖率达到98%,4G用户超过1200万户。二是加快有线宽带网络建设。光纤接入覆盖90%以上的主要商务楼宇,新建居住区全部支持百兆宽带,百兆宽带资费同比下降47%。三是提升传输网络能力。国际出口带宽年底达到320G,城域网出口带宽达到3T,大力提升了上海亚太信息通信枢纽服务能力。

另一方面,上海移动全面落实各项降费措施要求,推动资费水平持续下降,提升客户感知。一是扩大流量资费优惠覆盖范围,针对不同用户需求,推出流量包加量不加价、套餐外安心服务等八项举措,实施流量当月不清零服务,下调移动数据流量标准资费。二是持续降低国际漫游资费,已向135个国家和地区提供国际漫游流量包天不限量资费,覆盖90%以上的出境客户;推出“一带一路”沿线18国“多国包多天”数据流量漫游产品。三是加快推进长市漫一体化资费。上海移动于2016年9月底已停售非长市漫一体化资费,即目前在售所有套餐均无国内长途费及漫游费。

下一步,上海移动将认真贯彻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网络提速降费要求,落实工信部和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顺应社会和客户期盼,继续保持投资力度提升通信网络基础能力,不断降低通信资费提升客户感知。

严打通信诈骗 守护通信安全

网络通信,安全为先。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现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顽疾。面对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上海移动坚决落实国家、工信部、通管局等上级单位工作要求,高度重,以“压茬开展”的方式做好防范打击通信信息诈骗工作,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用户信息、财产通信安全。

2016年,上海移动继续做好国际、网间诈骗电话监控和拦截,全年累计拦截上海网间虚假呼叫476万次、上海网间网内国际诈骗电话1186万余次;强化网内诈骗电话“严打”,确保全量语音专线号码100%启动主叫白名单鉴权;按照现有“涉案关停、拓展关停”工作机制,继续配合公安做好诈骗号码关停工作;联合公安部门做好“伪基站”常态化打击工作,2016年截至12月底收缴“伪基站”175台,抓获犯罪嫌疑人194个,通过集中打击,全网“伪基站”影响降幅达99%。以事中劝阻为切入点,基于实时采集信令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通过分析诈骗电话的行为模式快速锁定被深度“洗脑”用户,以期通过实时劝阻,将既遂诈骗案件成功防范。大数据反诈骗手段启用至今,已合计成功劝阻受骗用户3200余名,准确率94%以上;根据公安部门提供数据,2016年5-7月冒充公检法号码诈骗案件同比下降47.2%,案值同比下降34.9%。

2016年全年,上海移动通过10086累计发送提醒短信1.64亿条,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诈骗提示信息480余条。并通过开展2016年诈骗信息客户有奖举报活动,大力推广电话、短信等举报途径,鼓励客户积极举报诈骗信息,助力净化通信环境。此外,上海移动还加大提醒彩印业务在上海本地的推广力度,向手机用户免费提供涉嫌通信信息诈骗来电号码标注提醒和风险防控警示。用户可发送“KTTXCY”到10086即可免费开通提醒彩印业务,截止到2016年年底,对上海移动用户累计发送包括疑似诈骗电话在内的各类提醒彩印近273万条。

优化服务模式 提升用户感知

用心服务创造价值,诚信经营赢得市场。2017年,上海移动向全体客户推出:4G网络,高速体验;流量资费,实惠简明;订购收费,清晰透明;不良信息,严厉打击;实名登记,严格落实;星级服务,便捷提供等六项服务承诺,多角度提升用户感知。

第12篇

一个电话 骗走一生积蓄

2011年10月15日,星期六,冯女士休息在家。

上午10点半左右,冯女士在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是语音提示:“请你务必于下午4时前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们查到你在7月20日用身份证在常州市建设银行人民路支行开了一个账户,透支了5961元。”

从未与人发生过纠纷,也从没有打过官司的冯女士接到这个电话后,心中忐忑不安。此时,冯女士又接到对方来电,提醒冯女士立即报警,并向冯女士提供了“陈警官”的联系电话。

得到指点后,冯女士立即打通了对方提供的电话报案。可是,电话另一头却是一名自称黄队长的人在讲话:“你与一张招商银行卡透支57万元扯上了关系,现在只有将你的存款转存到一张卡上,通过人行管理处的周主任帮你申请一个国家级的保障措施,否则你的资金就会被冻结。”电话中,黄队长给冯女士提供了需要转存账户的姓名和卡号。

出于对警察的信任,冯女士随即到中国某银行盐城盐都支行(简称盐城支行)将她存在银行的八张存款单计46万元存款提前取出并转存到她名下卡号尾号为3375的一张信用卡上。

当日下午2点多,冯女士按黄队长的要求来到盐城支行下属的南元支行(简称南元支行),准备将信用卡上的钱汇给指定的人。

14时59分,冯女士将填写好的汇款单交银行的工作人员王婷。王婷接过汇款单,看了看,确认道:“是45万元吧?”冯女士回答:“是的。”

得到确认后,王婷按冯女士填写的汇款单进行电脑输入,由冯女士本人输入密码并确认支付。

等了五分钟,见还没有结果,冯女士问道:“汇过去了吗?”王婷正忙于操作,不假思索答道:“还没有批下来,一批下来就过去了。”

冯女士突然感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就是说不上来,便对王婷说:“你稍等一下。”此时,时针指向15时04分27秒。

“等不了啦,我信息已经传上去了,就等待审批了,如果拒绝的话那就不成功,如果过去就过去了。” 王婷随口应道。

“什么不成功?” 冯女士又追问道。

“我把资料已经传上去了,等待审批呢,我这边什么都操作不了。” 王婷显得有些不耐烦。

也就是这两三句话的工夫,时针定格在15时04分50秒,王婷告诉冯女士已成功。随后,王婷打印出汇款凭证要求冯女士签字。冯女士说等一下,盯着汇款凭证怔怔了五分钟后,才回到银行柜面处,在汇款凭证上签字。

家中的全部积蓄,在一个小时内全部汇给了自己也不知道是谁的账户上,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冯女士心头,她意识到她可能被骗了,于是,她向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报案。

一场诉讼 讨还一个公道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并查明犯罪分子通过境外服务器登录互联网拨打诈骗电话并骗取、转移45万元。因犯罪分子跨境实施犯罪,需通过上级公安机关开展与相关地区警方合作,无法在短时间内破案。为此,冯女士急火攻心,一下子病倒了。

躺在床上,冯女士十分懊恼自己的大意。但同时,她认为银行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因此自己被骗,银行也有责任。于是,冯女士便多次来到盐城支行交涉,要求盐城支行赔偿其全部损失。

客户被骗,却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这对于盐城支行来说,还是头一遭。盐城支行便回敬冯女士:我们天天宣传,你还被骗,说明你太大意了。而且,我们汇款都是免责的,你被骗也只能自负后果。

交涉无果,冯女士便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公道。于是,她向多名法律人士咨询,得到的答案却很一致:客户要求汇款,银行没有理由拒绝办理,银行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了汇款,即使发生诈骗,银行也不承担责任。因此,要打赢这样的官司,几无可能。

冯女士不甘就这么自认倒霉,虽说希望渺茫,但她还是决定“赌”一把,于是来到盐都区人民法院,一纸诉状将盐城支行告上法庭(南元支行没有法人资格,因此冯女士从前期交涉到诉诸法庭,对象都是其上一级单位盐城支行)。

庭审中,冯女士诉称: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没有遵循省公安厅和省银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防止、阻截电信诈骗的文件要求向她提醒和警示,且在她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稍等一下”停止汇款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以极不耐烦的态度拒绝了她的要求,在将近一分钟左右的时间里没有向上级审批部门提出撤回汇付的申请,属于未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银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办理和处理客户汇款过程中的终止汇款业务,从而导致了她将钱款汇给诈骗分子的结果。故请求法院判令银行对她的45万元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2011年10月15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本案的诉讼费。

盐城支行辩称:冯女士所诉与事实不符。冯女士到南元支行时穿戴整齐,并非接到电话后即到南元支行汇款,而是至盐都营业部支取了定期存单上的钱至冯女士的信用卡上后,才到南元支行汇款。冯女士汇款时行为举止正常,并未要求撤回汇款,仅是要求稍等一会儿。此时,汇款在柜面上信息已传出,等待远程授权放行,后台的操作柜面工作人员根本无法控制。我行柜面操作人员所有操作程序符合操作规程。本案完全是因为犯罪行为和冯女士本人轻信诈骗犯的谎言导致。请求驳回冯女士诉讼请求。

一份判决 匡扶一个公正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2011年10月13日,盐城市银监局向各银行转发了关于转发省公安厅、江苏银监局《关于昆山市公安局推行“三问二看一核对”标准化流程阻截电信诈骗的情况通报》的通知。上述中国某银行盐城市分行于2011年10月19日向各支行、分行营业部转发了该文件。

盐都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冯女士在银行办理卡号尾号为3375的信用卡后,双方之间即已建立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储户的存款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冯女士通过银行柜面进行存款转汇以及银行接受汇款委托,都是履行合同的正常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冯女士在南元支行办理45万元大额汇款业务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及审核人员均未履行提醒、照顾及风险防范通知义务。而在冯女士办理汇款业务过程中,当冯女士提出暂停办理汇款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态度消极,未尽协助义务,从而导致冯女士汇款被犯罪分子诈骗的损害后果,银行存在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而当冯女士向银行柜面人员提出“你稍等一下”后,柜面人员并未告知冯女士需要提出撤回汇款的申请,而是消极等待操作是否成功的信息,同样属于未尽合同当事人的“通知、协助”义务的行为,故本院对银行“冯女士并未要求撤回汇款……柜面操作人员所有操作程序符合操作规程”的辩称理由,不予采信。

2012年7月31日,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及相关民事法律政策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盐城支行赔偿冯女士人民币45万元,并承担自2011年10月15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近年来,随着金融、通信业的快速发展,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手段不断翻新。一些犯罪分子冒充电信局、公安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借助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讯工具,使用任意显号软件、VOIP电话和现代网银等技术,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经济犯罪,要没收受害人所有银行存款进行恫吓威胁,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瞬息之间将其毕生储蓄骗走。

受害者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企业老板、公务员、学校老师等各行各业都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其中尤以中老年人及妇女居多。

而银行在防范金融诈骗上具有人才和技术优势,且处在拦截电信诈骗的关键环节,是电信诈骗得逞之前的最后一个关口,因此,在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免受电信诈骗损失方面,大有可为,应当充分展现“一切为客户着想”的服务理念,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取得双赢效果。

(文中人物系化名)

法博士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