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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学风险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成远 妙语
2008年1月,我国南方诸省遭遇了50年来最恶劣的雪灾,截至2月12日,民政部称此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造成107人死亡,8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111亿元。著名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报告称,就经济损失而言,我国此次雪灾已经构成自然巨灾,与其它发展中国家一样,保险公司承保损失在总损失中的比重非常低,对中国保险业的赢利能力和资本实力冲击不大,这是因为,我国与雪灾有关的承保损失一直较低。
在国外,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大约有30%能得到保险赔偿,如美国的飓风损失。我国在这场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中,保险公司风险转嫁、减少损失的功能,面临严峻考验。据中国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3月14日,雪灾造成的保险赔付总计为23亿元,约占全部经济损失的2.07%。为什么我国保险公司赔款与总损失比率如此之低呢?大致有
如下几点原因:投保率不高,且投资型业务占较高比例,这与我国保险业的高速增长不相匹配,保障质量和水平没有显著提高,尤其是保险“两极”客户游离于市场之外。如2006年,香港地区人寿保险业务收入1,346.85亿港元。其中,来自内地客户的首年新单保费28.03亿港元,占当年香港个人业务新单保费(532.59亿港元)的5.2%,即香港当年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中约有70.04亿港元来自内地。而2007年1-7月,我国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和失踪人数有1518人,当时家属都没有提出任何保险索赔请求。穷人买不起保险,富人买不到适合自己的保险,这说明我国保险市场供求结构及保险产品设计有缺陷。此次雪灾同样存在这个问题。
粗放式保险销售模式。我国的公路旅客运输目前仍随车票代售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但是这种不用实名的保险凭证根本没有进入到保险公司的业管终端,更不能确认保险的购买者和受益人。雪灾中发生的汽车交通事故导致多人死亡,死者是否有人购买了公路交通运输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无人能知。
交强险有限且较低的赔偿责任限额,不能满通事故中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保险事故百分之九十为汽车保险事故,其中交强险的部分又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国尚未建立巨灾风险保障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设立巨灾保险基金,在灾害发生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会大大增强。原保险与再保险在巨灾风险保障机制中居于基础地位。我国在1999年至2003年的财产保险赔款与灾害损失总额比率(见下表)有同样情形,尽管该比率逐年增长,但仍然偏低,最高的2003年赔款额仍达不到损失额的1/4,说明我国保险保障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我国应提高投保率与民众保险保障水平,主要是提高低收入客户的投保率。低收入者抵御风险能力较差,更需要保险保障。逢甲大学风险管理及保险学系客座教授凌氤宝在其“保险公司社会责任与微型保险”一文中提到应为贫穷族群建立微型保险,发展BOP(Bottom Of the Pyramid)市场,在该市场建议针对客户需求来设计保险商品,制定营销策略、核保准则及收费技术;薄利多销;减少商品组合;改变给付方式(主要为功能性给付,如丧葬费等);创新流程;简化保单销售及服务方式;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简化投保单和理赔申请书的填写;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合作,使保险销路畅通。这同样对我国保险业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养老地产;商业模式;REITS
一、 引言
养老地产是由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商业投资机构建设推出的针对老年人养老居住的房地产产品,也是以完善的基础生活及护理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符合生理及心理特点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这一服务体系以住宅房屋为核心,以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为支撑,负载有居住养老、生活看护、医疗护理、餐饮娱乐、文体休闲等多种职能,并且形式多样,有专业化老年公寓、老年社区、普通社区中的养老机构、多社区共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
国内养老地产发展得如火如荼,但各投资机构都还没有一个完整清晰的商业模式,国内养老地产发展形式单一,各企业都对准高端养老社区,入住条件一般居民难以达到,限制了市场开拓;融资方式单一,房地产公司、寿险公司、医疗护理机构协作融合性低,以房养老等金融工具未能施行;运营阶段盈利能力低,难于控制成本与风险,投资成本回收期长。从开发形式、融资方式及营运模式三个方面形式一套清晰的商业模式值得深入研究,这一商业模式在开发、融资、营运、市场定位等环节应当是多元的、多层次的,既有适用于资金实力雄厚大型企业的,也有适用于中小企业的。
二、 综述
国外的养老地产商业模式主要有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及香港模式。美国养老地产体系运作顺畅,由投资商、建筑商、运营商形成了完整的融资、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体系。日本养老地产有政企合作和企业独立开发两类模式,“介护保险制度”的实行推进了养老市场的放大与成熟,运营由介护服务商提供,融资支持来自于政策补助和银行长期低息贷款,开发模式主要是隔代混居社区。香港地产的开发模式以获得土地资源为前提,以巨额开发资金为保证(通过预售或银行融资),由地产企业独立完成设计、规划、销售、运营或出租物业等一系列流程而获得回报。
我国的养老地产商业模式并未真正形成。王忠(2011)认为养老地产商业模式包括土地获取方式、房屋销售模式、营销模式、服务模式及区域选择等。李静(2006)认为我国地产开发模式接近于香港的全能式,但向美国式发展是必然选择。徐文杰(2011)以寿险公司为投资主体分析,养老地产的主要盈利点在于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物业增值、物业租金、配套服务、管理收入。郑志华(2012)认为结合养老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为老人融资是适当的运营模式。我国养老地产目前存在的问题,徐瑜阳(2011)、张冬冬(2012)认为是开发定位不清、政府支持不足、如何开发、如何运营、如何盈利问题。潘素侠(2013)、张雷(2013)认为保险公司与房地产商的优势结合是未来的开发方向。
三、 养老地产商业模式研究
1. 开发模式。开发养老地产比商业地产更为复杂,对建筑设计、物业运营要求高,要找到适合自身市场定位、可利用资源、资金水平、风险控制水平的开发类型,同时这一开发类型又要适合目前国情,适应老年消费者的传统观念与思维。
目前不论是房地产商还是寿险公司,目前都只开发了综合高端老年社区,但养老地产至少有15种开发模式,如表1示。
企业选择综合养老社区开发模式,一方面是这一模式在国外比较成熟,投资运营方面容易借鉴;另一方面潜在客户群经济收入水平高,能够较短时间内收回成本。但中小公司需要避开过高的资金要求,避免过长的收益回笼期,要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开发养老地产。
2. 投资模式。投资是涉入养老地产最重要的环节,决定需要资金量多少、投资回报期长短、投资所得收益高低、投资风险、所需要准备的资源及必须符合的规章监管等。不同资金规模的投资商应当依据自身资金量水平、资金运用风险及资产与负债间的匹配选择最为适宜的投资模式,也可以选择复合式投资模式,分散风险。
(1)全资自筹模式。全资自筹模式主要指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公司通过自身现有资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融资扩大自有资金后进行养老地产投资开发。采用全资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最具可控性,可以完全按照预先规划的目标制定投资计划并实施,完全将预期想法付诸实践,不必担心与合资方出现决策与管理上的矛盾;二则是可以获得全部投资收益。全资模式也有缺点,最大问题在于投资量过大,风险难于控制。
(2)合作投资模式。合作模式指投资商与其他机构合作共同开发养老地产项目,如寿险公司、房地产公司、医疗护理机构等。合作方式可以是业务上的合作,如中国人寿与中冶置业的合作协议;也可以是股权方面的合作,如保险公司与地产开发商成立新的养老置业股份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入股房地产公司。保险公司比房地产商更具有融资运作能力,可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和风险管控、咨询,房地产开发商则可以提供开发经验、养老地产规划与技术管理甚至土地,投资收益由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医疗护理机构也是优质合作对象。医疗护理机构通过多年经营与发展,对老年客户接触深入,了解其市场期望与需求,市场口碑良好,积累了大量忠诚客户,这些资源形成了有效市场定位,更重要的医疗护理条件是养老核心竞争力之一。合作模式也有缺陷,合作双方存在利益博弈,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能为追逐私利而做出有损对方利益实的行为,在决策与管理上也难免沟通不畅。
(3)REITs模式。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也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者将资金汇集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司处并得到其发行的收益凭证作为证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司利用专业投资技能进行经营,投资方向集中于带来稳定租金收入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贷款、购买抵押贷款或者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所得收益将按投资比例分配。REITs模式的特点有:收益长期稳定、流动性良好、投资风险低、REITs模式可以享受税收优惠、REITs模式投资简单,运营制度透明。
REITs模式本质上是一种资金集合,对于中小公司来说,资本量不大也可以参与投资。在美国,REITs模式的资产构成及收益来源都简单清晰,公司型或契约型REITs也都有严格的运营规章及法规,作为上市流通的证券产品,其在市场准入、运营章程、高管任职资格、利润分配、监督管理、会计审计、公开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的法律标准,投资信息获得也十分便利,也适宜对养老地产业并不熟悉的机构投资。
(4)信托投资模式。信托投资模式指一家或多家投资机构集合资金以建立信托的方式交给信托公司,并规定投资方向为养老地产。由于信托公司近年来在我国发展日加成熟,规模也不断扩大,信托投资模式操作性较强。首先,投资商将集合资金交给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根据信托投资方向可以分为证券投资信托、组合投资信托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其次,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将投资资金放贷给指定养老地产项目,或以信托资金直接新建或参股一家养老地产公司,或购买养老地产公司发行的债券(证券投资信托),并取得相关利息、股息、资本利得等回报。最后,在一定期限内,信托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投资回报分配给投资者,或解散信托。
(5)BOT模式。指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近年来,BOT及其衍生模式日渐成为流行的投资与建设方式,主要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2012年7月民政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实施意见,以采取政府补助、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认证等方式,鼓励各类民间资本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民间资本可以利用政策支持,凭借养老事业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及巨大的市场需求,采用BOT模式进入养老地产及服务领域。建立社会福利性较强的养老院,一方面在政策支持特许经营下能够获得利润,另一方面提高了中低端养老水平,获得良好的社会收益及溢出效应。
3. 运营模式。养老地产的运营模式主要指当养老地产建成后,如何进行产品销售、整体管理、日常经营、考核运转等。
(1)运营模式中的角色定位。在美国,养老地产开发采用的是开发商、投资高与运营商互相分离模式。这一模式的核心是开发利润、租金收入、经营管理收益和资产升值收益的分离与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的分拆。开发商通过快速销售地产商品给投资商或运营商迅速收回成本,收益不高但资金回笼快;投资机构通过资产买卖获得高收益,同时也承担相应财务风险;运营商通过少量资产以杠杆方式扩大经营,获得较高现金回报并承担着市场与经营风险。
根据是否参与建设与运营环节,运营模式分为三种类型:只建设不运营模式,不建设只运营模式及既建设又运营模式。这三种模式及其优劣比较,如表2。
(2)运营模式中的入住方式选择。入住养老地产涉及两个重要权利,房屋使用权及产权,按照养老地产产权的不同归属,老年客户入住方式可以分为销售型、出租型及对接型。
销售型入住模式,又称购买型或不记名式,将养老地产使用权同产权一并让渡给入住老人,老人在入住时需要交纳一笔购买金,类似于购买商业地产。购买产权需要大量资金,对于入住老人来说是一笔不小支出,但对于投资机构来说则可以快速收回前期投入成本。在后期运营方面,出让产权并不影响日后投资商收取其他服务费用,但入住老人通过购买产权“买断”了房产,因此养老地产及其它相关增值都由入住客户及其继承者享有,运营公司无法获得时间溢价。转让产权为也家庭带来了继承便利,契合了老人消费观念。产权销售模式也带来一些问题,如70年产权界定、入住老人想更换居住类型等。
出租型,又称会员制或记名式。出租型入住模式不转让产权,入住老人通过支付租金获得养老地产使用权。销售型入住模式通过“买断”一次性将产权及使用权转让,出租型以按月或年的现金支付购买养老地产使用权。出租使用权是专属的,入住老人子女不能继承,但入住老人不想继续居住可随时搬离。出租型入住模式在资金上给了客户一定缓冲,老人可以利用月养老金、原有住房租金等形式供养养老社区;投资商虽然无法快速收回投入成本,但对租金具有定价权,可以根据市场或者通货膨胀调整,获得养老地产溢价收入。老人在更换入住类型时,也更为便利,只需要缴纳不同级别租金即可。
除了目前这几种最基本的入住模式外,寿险公司还推出了与养老保险产品对接的入住形式,对接模式对养老保险产品及地产来说都是一种销售推动。当养老产品到达给付期限时,可以以养老社区入住权这种实际服务形式抵换,这时养老社区入住权与养老保险产品无异。这种抵换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提前锁定养老成本;但对保险公司来说,这种对接方式既扩大了客户群,又带来了精算定价上的挑战。一些寿险公司提高了条件,规定只有购买的保险产品达到了一定金额后投保人才能获得入住权。
四、 结论
养老地产业是目前养老产业中最为活跃的行业之一,也是涉及产业链长、相关行业广泛的“中坚行业”,养老地产与以房养老金融服务、证券化投资工具、医疗护理服务、老年用品生产、老年文娱业、旅游业都密切相关,其发展将带动起整个养老产业链的完善与提升。目前我国养老地产业各投资机构把市场定位都放在了高端养老社区上,开发形式单一,定位客户单一,盈利模式单一,养老地产多样性特征没有发挥出来。地产企业在房产开发经验及物业运营方面具有优势,寿险企业在资金实力、资源整合能力及客户营销方面具有优势,医疗护理机构在专业疗养方面具有优势,因此无论是地产企业、寿险企业还是医疗护理机构、民政单位等投资主体都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商业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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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13年度保险会部级课题(重点课题)“商业养老保险及其产业链延伸国际比较研究”。
关键词:malmquist指数、生产效率、DEA模型
生产效率的测度方法包括两大类:一是参数法包括计量经济学法和随机边界法。另一种是非参数法如数据包络分析(DEA)。而Malmquist指数法,不仅可以分析不同时期决策单元的效率演化,而且可以更加详细地了解提高综合生产率的源泉,在国外,J.David Cummins,Sharon Tennyson,Mary A Weiss对美国寿险业的效率进行了研究,Mansor S A,Radam以马来西亚保险企业为样本对其生产率和效率的变化进行了研究。在国内学者中,陈璐和赵旭各自用malmquist指数研究过寿险和非寿险公司在不同时间段内内的动态效率。由于研究样本和时间段的差异,各学者对保险企业效率和生产率研究的结论不尽一致。但是,把malmquist指数应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研究其动态效率的文章还不多见。笔者认为,作为公共经济范畴的基本医疗保险同样要强调投入产出,只不过其产出指标不应该是商业利润,资金结余,而应该是覆盖率,赔付率这些具有公共利益性质的指标。本文试图运用Malmquist指数法,根据2003~20066年中国基本医疗投入与产出的数据,估计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生产率增长及其构成的变化,以评价基本医疗保险近年来生产力水平及其变化趋势。
一、基本模型与方法
Malmquist指数是由瑞典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Sten Malmquist于1953年提出的,被广泛应用于投入产出方面的分析,在效率的动态变化的研究领域被广泛应用。
Malmquist生产力指数可将生产力成长分解为来自技术的进步与相对效率的改善。由于生产技术会随时间演进而进步,且生产集合或市场也会因时间的改变而有所变化,因此若能对不同决策单元做跨期分析的模式,将能了解该决策单元在随时间与市场的改变之际,其本身在生产集合中的相对效率地位,以寻求更积极的改善。
二、投入产出指标的设定和数据来源
医疗保险的投入产出比跟企业业务上的投入产出不一样,企业考虑的是投入投了多少钱在广告上面,市场份额收回多少,销售值是多少,是追求微观个体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运作的一项公民福利,怎么来看它的效益呢?从公共经济学角度看,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是以有限的医疗资源为所有人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即公平和有效地配置稀缺的医疗资源,寻求平等与经济效率的恰当平衡,可以理解为“在平等中注入一些合理性,在效率中注入一些人道”。所以我们用覆盖率来体现医疗保险的广度,用赔付率来体现保障深度。站在政府的角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政府要首先投放一定量资金,本文用政府财政支出中的社会保障资金,卫生资金以及政府的隐形税收来衡量政府投入。这些资金会发挥杠杆效应,带动企业,个人的保险支出,从而搭建起基本医疗保险的大致框架。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设定的投入指标是:
1.政府财政中的社会保障变量:各地区政府财政中的社会保障支出:该指标反映政府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的力度。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在40%-55%,亚洲、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国家1996年的比例在30%左右,虽然社会保障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外,还包括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内容,但他们都对全民健康水平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所以预期该指标体现正效应。
2.各地区人均政府隐形税收补贴:税收优惠政策的核心目的在于国家通过税式支出,鼓励和刺激健康保险需求和购买。从经济学角度看讲,税收既具有替代效应,也有收入效应。如果政府对健康保险的供给方进行税收补贴,降低供给方成本进而降低健康保险商品的价格,此时税收产生的替代效应可以增加消费者的购买。如果政府直接对消费者进行税收补贴,相当于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力,体现的是收入效应。本文中对税收优惠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其逻辑顺序是:第一步,税收补贴增加了家庭的健康保险需求,第二步,增加的健康保险需求进一步的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和医疗资源的利用率,第三步,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又会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赔付率,提高了全民的福利。
3.政府财政中的卫生支出变量:改革开放后,从绝对水平上看,中国政府对卫生的支出总体上呈逐年增加的趋势。1979-2004年,中国政府财政预算内对卫生的名义支出总量增长约31倍。但是,如果剔除通货膨胀的影响之后,2004年比1979年实际增长约7倍,实际增长率为8。2%,要低于经济增长的平均水平。从政府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来看,1983年后至1995年,除了中间少数年份之外,这一比值一直处于下降的态势,并在1995年达到历史最低水平(0.66%)。1995年后,情况有所改观,但是直到2004年,政府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仍只有0。.95%,尚未超过1979年的水平。政府的卫生支出会带来卫生资源总量的增加,促进医疗保险生产率的增长。
产出变量:
1.医疗保险覆盖率:该项指标反映政府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理论上医疗保险覆盖率应是100%。
2.医疗保险支付率:该项指标反映医疗保险机构承担投保人的医疗费用比例。国际上承担比例普遍在80%左右。
数据来源主要有:2003-2007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卫生年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三、实证分析结果
本论文运用deap软件计算了每一家保险公司全要素生产率逐年变化的情况。从表2和表3列出的2003~2006年基本医疗保险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及其分解中,Malmquist指数被分解为EC和TC。EC为效率的进步,衡量了决策单位是否更靠近当期的生产前沿面进行生产,当EC>1时,表明决策单位的生产更接近生产前沿面,TC为技术的进步,代表两个时期内生产前沿面的移动,这种效应表明了技术的创新。
表1给出了样本省份2003~2006年的Malmquist生产力指数及其分解,Malmquist指数被分解为EC和TC,即效率变化和技术进步。三个时间区间的全要素生产率指数平均值分别为0.575、0.885、0.82反映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生产力是在2005年上升后有一点下滑,整体效率是上升的。
进一步分析看,首先,样本省份的生产力增长主要来源于效率进步。时间越往后,各省份的EC中大于1的值出现的越多。第一期只有7个省份,第二期变成13个省份,第三期20个,这反映了基本医疗保险生产力的提升是以运营效率的提升为主的,在1998年刚实行医疗保险之初,医疗保险基金在缴纳与支出经常出现不平衡,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被挪用、医疗费用支付长时期滞后等,政府支持力度弱,医疗机构诱导需求严重,统筹基金保障程度低,个人账户支付能力弱,起付标准较高,限额报销范围太大严重影响了医疗保险的效率改进。近几年来政府加强了对医疗服务的管理,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服务机构、药店进行资格认定并允许参加职工进行选择。为配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国家同时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改革。通过建立医疗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和药品生产流通的市场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用比较低兼的费用提供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目标,实现了效率改进。
其次,技术进步一开始有提升,之后又下降。三个区间的平均值分别是0.637,0.903,0.768。说明近几年基本医疗保险的创新力度不够,虽然政府努力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营效率,并且确有成效。但是医改的缺失导致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疗提供者(医院)之间存在的委托关系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由政府财政投入和经营收入相结合,药品收益和医技收益共同核算的补偿机制引发的过度用药和过度检查的弊端。另一方面,医疗资源提供者的长期单一的局面导致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难以取得合理利用,而一个健全的基本医疗体系不可能没有社区医疗,其主要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康复、保健、宣教、计划生育。总之,医改方案迟迟不能出炉和执行――这种制度性造成的浪费,降低了卫生资源利用的效率,进而影响到医疗保险的技术改进。
第二阶段,我们把样本省份按东西部分开,先来看全生产力指数在三个区间的平均值,东部地区是0.6048,0.9046,0.8545。总趋势是上升,在2005年有小幅下滑。西部大开发地区是0.5469,0.8689,0.7895,绝对水平低于东部,但发展趋势相同。再来分析生产力源泉。东部地区EC,TC,TFP的三年平均值分别是1.0135,0.7840,0.7880。西部地区EC,TC,TFP的三年平均值0.9783,0.7576,0.7351,可以看出无论是东部省份还是西部省份,带动Malmquist生产力指数增加的不仅有“效率改善”的贡献还有“技术进步”的贡献,只不过效率改善明显大于技术进步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东部地区生产力比西部地区生产力增长得更快。不管是效率的进步还是技术前沿面的移动都要快,这表明东部地区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营和创新上已经领先一步。这当然和东部地区雄厚的经济实力,优秀的人力资源密不可分。但我们要注意到某些个体,比如北京江苏的效率进步反而低于云南,这样的省份。
四、结论
本文通过运用Malmquist指数对基本医疗保险2003~2006年的生产力动态变化进行了实证计算,并把生产力分解为效率变化和技术进步。结果表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Malmquist生产力指数长期看是增长的,增长主要是由效率的改善实现的。从分地区的角度看,东部地区在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营和创新上已经领先一步。从可持续发展的视野看,提高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生产力,前提是要需要医疗改革来理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医院三方的关系,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实现基本医疗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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