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1:27: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残疾人工作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镇人民政府西南方向,共计45栋楼,规划总建筑面积158104.31平方米,其中移民安置房97698.42平方米,配套移民商铺15171.86平方米,XX社区幼儿园1795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984.1平方米。现居人口8396人,其中汉族8004人,苗族166人,布依族6人,基诺族1人,满族1人,土家族61人,瑶族1人,彝族2人,壮族1人。
XX,像一条长龙,辽阔宽广,居处燎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是安居乐业的好居处,也是移民搬迁的集中安置点,顾名XX社区。XX社区成立于2018年4月,XX社区内有卫生院、农贸市场、儿童之家、日间照料、文化活动室、感恩园、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XX社区共计搬迁1222户、4640人,男2710人、女1930人、其中贫困户1129户、4251人,非贫困户93户、389人,其中低保户664户、共2187人,其中男1225人、女962人,0—18岁有1176人,19—45岁有1786人,46—59岁有841人,60岁以上的有837人,一二级重残145人、男81人、女64人,其中男性重残81人(多重14人,精神7人,视力10人、听力6人、言语7人、肢体31人、智力6人),女性重残64人(多重13人、精神12人、视力10人、听力1人、言语1人、肢体17人、智力10人)。残疾人498人、一二级145人,享受低保残疾人366人,16-60岁劳动力147人、16-60岁重残及智力131人。残疾人已就业75人,0-16岁残疾人19人
以上情况说明残疾人仍然是弱势群体中的主流。如何开展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最大限度地恢复其功能水平,提高自理能力,参与社会生活仍然是我和残疾人工作者应该思考的工作。
二、问题
1.从调研情况来看,社区残疾人工作整体较好,但也有对残疾人工作重视不够的现象。
2.社区对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等宣传不够。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质量不高,对残疾人康复知识了解不多。社区群众,残疾人对肢体康复、视力残疾康复、听力语言残疾康复、智力残疾康复、精神残疾康复是什么,怎样康复普遍一知半解。
三、原因分析
一是因为XX地处山区,经济不发达,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尚不完善,而残疾人康复又是一项花钱多,效果慢的工作,有的又是要抢救性康复。县残联虽然建立了XX社区残疾人康复站,但由于缺少固定资金投入运行,缺少专业的人才队伍,再加上社区专职委员还兼有其他工作,所以对残疾人康复指导跟不上,都只能做一些常规的残疾人工作。
二是由于大部分残疾人家庭比较困难,没有多余经济投入到康复中,依靠他们自身的力量开展康复很困难,再加上社区康复站才成立不久,服务职责和活动内容不完善,康复工作处在探索中,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导致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不高,个性化康复服务不到位。
四、几点建议
一是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体制,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职责,密切配活,形成社区残疾人工作合力。明确社区专职委员只负责社区残疾人工作,不再兼其他工作。履行好职责,确保残疾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根据嘉善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镇在缪家村和*村设立了残疾人专职委员,通过一年来实施的情况看,残疾人专职委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按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不少的差距。
一、*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现状
*镇按照县残联的要求,经过公开选聘,在符合条件的两个村设立了残疾人专职委员。通过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的发挥进行了调研。总的来说自去年12月,县残联发文,要求辖区内持证残疾人数达到50名的村(社区),公开选聘1名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工作经验的残疾人作为专职委员,协助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一年来,通过“残疾人管理残疾人”这一工作模式,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反馈残疾人的建议、要求和呼声、上情下达、下情上递,做好政府、残联组织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我县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必竟才一年左右时间,还处于起步摸索阶段,所以残疾人专职委员的成效还不是很明显,和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们要着重提高专职委员的业务水准、加强工作引导、提升服务质量,让专职委员更好地服务残疾人。
二、*镇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思考
通过一年来实践,我们感到我镇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形势是喜忧参半、任重道远。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存在的不足。从一年来工作开展的情况看,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1、文化素质不够。按要求选聘为专职委员的农村必须初中(含)以上、城镇为高中以上文化,但残疾人专职委员涉及的工作面很多,如上级关于残疾人方面的政策宣传、走访慰问、组织残疾人活动、扶贫帮困、维权调解、登记建档等,初中文化已远远满足不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的需要。
2、业务素质不高。在座谈中了解到两个村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普遍对业务的开展不是很清楚,觉得无从下手,检查《嘉善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记录》的登记情况,都不知道怎么填写。
3、敬业精神不强。残疾人专职委员走访残疾人,全面掌握所属残疾人的情况是最基础性的工作,但我们发现他们对所属残疾人情况掌握不多,因此必须要加强敬业精神,切实发挥好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职责。
4、村、协会督导不力。残疾人专职委员是在村两委的直接领导下和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但村两委对此力度不够,没有很好的重视起来。
三、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配备社区(村)残疾人协会专职委员,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残疾人根本利益,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做好社区(村)残疾人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党、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具体体现,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
1、选好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对符合设立条件的村(社区)要重点选聘好残疾人专职委员,对残疾人数较少的村(社区)要开展几个村(社区)联合设立残疾人专职委员试点,要在选人用人上狠下功夫,把热爱残疾人工作,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的残疾人选聘为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2、加大村(社区)组织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领导力度。村(社区)组织特别是党(总)支部要把专职委员工作放大重要议程上,要尽力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创造良好的办公条件,使他们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常用办公用品,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关心,在上级对专职委员补贴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村经济实力及其工作表现另外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经济补助。
3、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提升专职委员队伍综合素质。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建设一支过硬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既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需要,也是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保证。
日常管理方面,要以村、协会为主,县镇残联为辅,村、协会要由专门人员具体指导专职委员开展工作,特别是每年当中专属于残疾人节日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来,要指导好“嘉善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记录”的登记及各种相关台帐材料的完善工作。县镇残联要定期对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
业务培训方面,要以县镇残联为主,县残联每年应安排不少于2次的业务培训,镇残联每年应安排不少于4次的业务培训,重点在残疾人政策、专业知识等方面加强培训。县镇残联还可以单独或联合举办一些残疾人专职委员座谈会,交流彼此在各自岗位上的工作经验和具体做法,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促使他们精心劲力为残疾人服务。
4、注重发挥残疾人专职委员“五大员”作用。发挥好“宣传员”作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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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办事处残联半年情况总结
一、“涉残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领导,健全___,形成信息畅通、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区残联在办事处召开__年度全区残疾工作总结会和__年惠残民生工作推进会,会后,办事处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精神和布置工作,并建立了各种___和制度。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涉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加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___个社区都配备了一名专职残疾人助理员,有专职人员具体工作确保了街道、社区两级能及时与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取得联系,从而让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帮助。
2、强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涉残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开展“涉残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的公开栏、宣传栏等公开相关政策,公开申请程序,设立___,并且不定期的到居民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
二、“涉残民生”工程工作效果
1、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金,通过个人申请、街道、社区入户抽查,三榜公示的规定程序,申报重度残疾人救助共___人,比去年増加此___人,救助金通过个人提供的帐户已全部足额及时发放到每个救助人手中。
2、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按区残联要求,规范程序,完善申请资料,共上报精神病药费补贴4l人,比去年多l___人,审核合格可享受每年___元补贴。
3、“复明工程”白内障免费手术,认真摸底筛查辖区内贫困白内障患者,共___人到五院进行了筛查,有___人符合手术条件且术后效果较好。
4、为残疾人制定的“个性化服务方案”,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工程
5、为贫困残疾人申报轮椅___张,并为脑瘫儿童申请康复轮椅一张。
6、认真细致完成辖区内的残疾人危房摸底排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为残疾人制定的“个性化服务方案”不够规范,主要原因是对残疾人自身的潜力没有完全挖掘,造成方案有点脱离实际。
2、各社区残疾人工作进展不平衡,其主要原因是重视不够,文件档案资料不齐,上报材料不及时。
3、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不够深入,群众知晓率不高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深入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制定切合实际个性化服务方案。
2、加强各社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心。
3、继续加大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条例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4、严格对照区残联年初工作计划完成各项残疾人工作任务。
一、“涉残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领导,健全组织,形成信息畅通、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区残联在办事处召开2011年度全区残疾工作总结会和2012年惠残民生工作推进会,会后,办事处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精神和布置工作,并建立了各种组织和制度。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涉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加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9个社区都配备了一名专职残疾人助理员,有专职人员具体工作确保了街道、社区两级能及时与残疾人及其监护人取得联系,从而让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帮助。
2、强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提高“涉残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开展“涉残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社区的公开栏、宣传栏等公开相关政策,公开申请程序,设立咨询专线,并且不定期的到居民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
二、“涉残民生”工程工作效果
1、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金,通过个人申请、街道、社区入户抽查,三榜公示的规定程序,申报重度残疾人救助共250人,比去年増加此46人,救助金通过个人提供的帐户已全部足额及时发放到每个救助人手中。
2、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按区残联要求,规范程序,完善申请资料,共上报精神病药费补贴4l人,比去年多l0人,审核合格可享受每年500元补贴。
3、“复明工程”白内障免费手术,认真摸底筛查辖区内贫困白内障患者,共组织60人到五院进行了筛查,有7人符合手术条件且术后效果较好。
4、为残疾人制定的“个性化服务方案”,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工程
5、为贫困残疾人申报轮椅24张,并为脑瘫儿童申请康复轮椅一张。
6、认真细致完成辖区内的残疾人危房摸底排查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为残疾人制定的“个性化服务方案”不够规范,主要原因是对残疾人自身的潜力没有完全挖掘,造成方案有点脱离实际。
2、各社区残疾人工作进展不平衡,其主要原因是重视不够,文件档案资料不齐,上报材料不及时。
3、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不够深入,群众知晓率不高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深入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制定切合实际个性化服务方案。
2、加强各社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养,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心。
一、城中区残疾人保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残联的残疾人事业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指导下,残疾人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显著进步。强化部门联动。组织领导到位,成立由27个部门组成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完成区、镇(街道)两级残联组织换届任务,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联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部门配合到位,残联与卫生健康、民政、教育等部门共同确定各类别残疾儿童救助项目诊断、评估、康复服务定点机构;财政投入到位,每年投入残助资金100万元以上,用于残疾人康复、保障、解困、培训、就业等,使广大残疾人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集康复服务、就业指导、权益维护、文体
娱乐、日间照料服务等5大功能为一体的“残疾人之家”10家;完善残疾人康复体系,根据《西宁市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积极协调各康复机构做好儿童康复工作。促进精准帮扶。既重“输血”,又重“造血”,努力构建贫困残疾人帮扶长效机制。制度帮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救助范围;就业帮扶,通过组织残疾人参加就业援助月、主动与企业联系等方式,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切实提高残疾人自食其力的能力;教育帮扶,印发《西宁市城中区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管理办法》,保障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受教育水平。
二、城中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和救助扶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区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健全
目前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是以落实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医保、纳入农村“五保”和实行社会救济为主,很大程度上停留在扶持层面。有些康复历程长甚至终身,但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有康复所需费用的报销项目,很多残疾人无法真正意义上得到康复方面的训练、治疗等。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较为滞后
全区4000余名残疾人中,就业人数仅占总人数的20%,就业率低。群众关心残疾人的意识普遍缺失,歧视残疾人的观念和行为还普遍存在,部分个人、企业、单位有帮助残疾人的主观愿望却又不知道从何做起。此外,通过就业市场安置残疾人就业也是微乎其乎,加之残疾人自身条件和岗位适应能力差,残疾人的就业情况严峻。
(三)残疾人专干工资待遇低
残联专干在做好残联业务的同时,还要承担部分民政、计生、扶贫等其他部门的业务工作,工作量与在编人员相当,但待遇只有在编人员三分之一。目前扣除缴纳养老、失业保障等费用后,残联专干实际到手的月薪最少仅为1600多元,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社区残联专干的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事关残疾人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帮扶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关系着社会的稳定、文明和进步。为此,针对目前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把好残疾人生活的保障关
稳定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政府及残联要落实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政策,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在完善帮扶救助措施上,要放宽残疾人进保条件,适当提高残疾人的保障水平,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为残疾人基本生活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在提升残疾人自身素养上,要全面实施残疾人义务教育,普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基本满足视力、听力、智力残疾青年高中段教育需求,尽量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需求。在扩大社保覆盖面上,加大参加社会保险的优惠,为残疾人养老、就医构筑稳定可靠的“安全网”。
(二)拓宽就业渠道,把好残疾人的就业关
大力支持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创业就业。政府要在信贷支持、政策优惠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励他们自食其力。要进一步重视残疾人就业培训,改变培训的方式方法,为残疾人提供适合自身特点及市场需求的各种技能培训。要鼓励企业,招用有一定劳动能力、适合一定岗位的残疾人就业,切实增加残疾人就业机会。
(三)部门联动提福利,把好残疾专干的待遇关
多年来,残联专干工资待遇低,成为制约队伍稳定,提升服务水平的瓶颈问题。区残联应与民政等相关部门横向协调,通过提高残联专干的工资待遇和福利,确保残联专干安心本职、有条件干事,充分发挥自身作用,踏踏实实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用真心搭起政府和残疾人之间的桥梁,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及时送到残疾人身边,为进一步发展残联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清查核发残疾证,把好证件管控的监督关
区残联及其相关部门要自查自纠,加强对残疾证核发的管控力度,完善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措施,坚决杜绝“人情证”、“金钱证”、“假证”在社会流转的现象,真正做到清得出、理得实,切实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利,进一步构建科学规范的残疾证管理长效机制。
按照中央和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在区委第十四指导检查组的精心指导下,区残联从2012年3月上旬开始,历时5个多月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顺利完成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工作。
(一)学习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
区残联作为全区第一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区残联机关共有**名党员参加了学习实践活动,学习实践活动的覆盖面达到100%。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区委召开全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之后,区残联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副组长和成员。抽调得力干部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了工作制度。
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确定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的主题。在区委第十四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区残联全体党员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
广泛进行动员。2012年3月14日,区残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神。3月19日,召开了活动部署动员大会,区委第十四指导检查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组长提出了明确要求,区残联党组主要领导作了动员部署。区残联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2.广泛学习研讨,深入实际调研,扎实做好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学习调研阶段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初始阶段,也是武装思想、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我们紧密联系残疾人工作实际,将学习培训贯彻始终,将调查研究做细做实,将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向深入。
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区残联党组在广泛听取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确定了4个重点调研课题,从4月9日起,由区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带队,机关干部代表参加,分4个组,利用1周左右的时间,深入**个乡镇、街道和部分村、社区开展调研活动,走访慰问了**户残疾人家庭,发放困难金**万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余件,受到基层和残疾人家庭的好评。各调研小组先后召开了*个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残疾人代表和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呼声和要求,发放征求意见表**余份,梳理收集到各种意见和建议**条。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分析和在调研成果交流会上深入交流,最终形成4篇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调研报告。
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结合“为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活动”,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个方面,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区残联还举办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交流会。
3.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扎实做好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残疾人群众得实惠”的要求,区残联党组在分析检查阶段,认真查找在推进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主客观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努力方向。
一、基本情况
镇,东晋时叫富昌,南宋淳熙年间,村人何梦桂登探花郎,遂易富昌为,含“文人辈出,氏族蓄昌”之意。现在的镇是由原来的、两乡和乡的村合并而成,地处淳安县的东北部,西南濒临千岛湖,距县城25公里,省道贯穿全境,辖区地域面积约221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12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4万人。现有残疾人900余人,其中持证残疾人428人。
二、年度的工作
1、阳光扶贫,让扶贫政策体现出党委政府执政新理念。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要关爱残疾人,让残疾人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年,镇有持证重度一级残疾人和一户多残的有113名,全部享受每月80元的生活定补,全镇补助金额达到103040元。全镇享受低保待遇残疾人132名,其中有89名重度残疾人,从年开始全部单独享受每月188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有68名家庭人均收入在农村低保标准100-150%之间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参照我县低保标准,已申请补助金(目前批复文件还没有下达);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施行了就学补助,共有6名,补助资金达到1.05万余元;另外还有“春风行动”、抗雪灾、抗洪灾等补助,也全部发放到位。残疾人危房改造,年有3户,年有4户,09年也申报了4户。扶贫做到公平公正,阳光透明,让更多真正贫困的残疾人得到最及时、最优惠的救助。
2、免费康复,让康复带给残疾人以生活的希望。
一是对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站经常进行指导,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康复活动制度。二是扎实做好康复工程,年,全镇验配助听器9例;助视器3例;赠送轮椅15只,拐杖6副;白内障开刀5例。三是认真组织持证残疾人换证工作,完成了全镇一级、二级残疾人的换证业务,全镇共换证201名,另外还有227名三、四级残疾人定于这个月的12日统一到县康复中心进行旧证换新证。
3、开展“双带”,让残疾人能自食其力报效社会。
带头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程已被列为全县残疾人共享小康四大工程之一。镇残联积极鼓励残疾人带头创业、带动就业,有养猪出名的残疾人郭乔英、潘年友,年存栏数头,出栏数头;有来料加工带动村民致富的余有顺,带动40名群众从事以套笔为主的来料加工,年加工费达到30余万元;有开农家超市的胡顺斌,有搞多种经营的何喜平等6名残疾人,作为创业能手给予了补助,补助金额是1.6万元。有9名残疾人创业者给予了贷款贴息补助,补助金额1.645万元。
4、扎实工作,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活动。
镇残联能为残疾人所想,积极组织各类活动。真诚接受残疾人,极力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对未列入县合作医疗保险费补助的280余名持证残疾人,镇财政拿出了8500余元用于残疾人参保;认真组织收听“残疾人之友”专题节目;每年都开展了“助残日”慰问活动,每年都拿出了1000余元进行慰问;积极组织参加观看县残联举办的文艺表演;组织残疾人参加县残联举办的各类技术比武,其中残疾人何克刚荣获了全县炒茶比武二等奖,残疾人郑志清代表县参加市技能比赛,获得了优胜奖;在去年的“抗震救灾”中,残疾人以博爱的情怀积极捐款。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镇残联能积极进取,与时俱进,扎实工作,热情服务,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观念陈旧。助残氛围不够浓厚,社会观念没有得到很好的转变。如:残疾人不愿做残疾证现象依然存在,全镇有残疾人900名左右,而实际持证的只有428人,一半都不到。这么多残疾人不愿意做证,与助残扶残氛围有直接关系,与观念陈旧有直接关系,也给残疾人工作带来不利的因素。
二是康复知识不够普及、基层康复专业人才比较欠缺。残疾人自身存在身体上局限性,但由于缺乏康复知识,给康复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有少数残疾人头脑中存在着一些旧的思想观念,认为残疾是不可康复的,从而失去了身体康复的良好时机;还有许多残疾人普遍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自我封闭心理,也造成部分残疾人参与康复热情不高,康复意识不够强烈,导致康复训练参与率不高。再加上缺乏专业人才和社区康复体系不健全等因素,使残疾人康复难度加大。
三是缺少能惠及大多数残疾人创新创业的政策。大多数的残疾人生活在农村,轻度残疾人基本上以种养植业为主,县残联虽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但都是针对大户的,大多数残疾人享受不到政策的扶持。
四、几点建议
1、构建平台,为残疾人说话创造条件。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占总人口的6.38%,牵涉到的是千家万户的利益。为真正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能为残疾人说话,建议:县、乡两级人民代表或县政协代表中,残疾人或残联干部要占一定的比例。
一、确立新的理念,注入新的工作活力
“九五”期间,上虞市残联被国务院残工委授于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市称号。但是,有一段时间,由于种种原因,残联人员思想涣散,工作滑坡。为了加强残联工作,市委、市政府配强了残联领导班子。新班子上任后,结合残联工作的实际,经过整整一年的实践和思考,大胆提出了“要想做好残疾人工作,关键是做好健全人的工作”(即:“跳出残疾人工作的圈子,才能做好残疾人工作”)的思路。只有让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深入到社会各阶层,广大群众才会自觉地参与到扶残助残行列中来,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力量才会越来越大。
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残疾人工作不是游离于政府工作之外,而是紧贴政府工作的大局。上虞市残联运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推进残疾人事业,使这项事业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2003年,落实了《浙江省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提出的奔“小康工程”和“脱贫工程”,积极指导残联的福利企业深化改革,规模生产,合法经营,规范管理,使之真正成为为残疾人和社会谋福利的现代企业。
二、以政府为主导,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能
上虞市的经济走在我省各县市区前列,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已经成为新阶段当地党和政府的内在要求。关键是如何使党政领导了解重视残疾人工作,强化以政府为主导,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1. 让领导了解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多向领导汇报,使领导的时间表上有日程,心中有位子。多请领导参与残联组织的活动,提高残联地位,形成社会号召力。2003年全国助残日,上虞市残联推出“助残捐赠,奉献爱心”活动,通过在全市开展助残募捐,建立用于特困残疾人的专项资金。市委书记任其良、市长徐文光、市委副书记严永泰、副市长郑建庆出席捐赠仪式,并带头捐款,使整个捐款活动共筹得助残资金188.2万元。多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保障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察看了市残联下属的残疾人康复中心和自强电缆有限公司,调研了8个乡镇、街道和16家福利企业贯彻实施保障法情况,并召开了由市民政、残联、国税、财政、地税等8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对实施保障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克服了残疾人工作的薄弱环节。他们体会到:领导重视到什么程度,残疾人实惠就能达到什么程度,残疾人事业就会发展到什么水平。
2. 充分发挥残工委的作用。作用发挥得好,各成员部门都有实际工作要做;发挥得不好,就会出现“红头文件上挂挂名,每年助残日前开个会,残联有活动时到到场”的现象。
2003年年初,上虞市政府人动,市残联抓住机遇,借市残工委成员相应调整之机,将原来大都为副局级的成员,绝大部分调整为正局级,并由市政府发文公布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应承担的残疾人工作职责。残工委全年开了4次协调会,强化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民政局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使残疾人应保尽保,全市2003年有2857户残疾人家庭(残疾人3626名)享受了政府“低保”政策;市卫生部门对全市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发放医疗优诊卡,凭卡减免医疗费;市教体局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免收义务教育杂费或减免学费;财政地税将残疾人保障金纳入其部门的代扣和代收。
3. 强化党委政府对乡镇残联的领导。抓住乡镇(街道)残联换届之机,按照《乡镇(街道)残联建设标准》,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残联主席,分管领导任残联副主席,具体负责业务的干部任残联理事长,由7~11位同志组成理事会的组织格局。在换届时,比较大的6个乡镇配备了专职理事长。各居委、社区、行政村相继健全了残协组织。他们还加强对基层残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出台了《关于乡镇(街道)残联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去年底,市残联对21个乡镇(街道)残联工作进行了考核。
三、动员社会,运用各种载体,强化社会助残意识
在营造发展残疾人事业氛围中,把好事做好做大做实。如借助于社会名流扩大社会影响,由著名电影导演谢晋牵线,中国残疾人艺术团首次到县级市――虞舜故里、谢晋故乡演出,他们与市委宣传部联手,进行了精心组织。去年,上虞市残联对200户特困残疾人家庭,每月补助100元,并采取一年一定的动态管理,他们不仅层层筛选,而且在《上虞日报》上公示,扩大了社会影响面。
宣扬社会上涌现的助残典型,强化助残意识。他们在全市助残日捐款仪式上,对助残扶残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在《上虞日报》上刊登。绍兴金泰集团公司老总,2002年捐款30万元,为100例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2003年又出资15万元为50个聋儿配置助听器。福利企业的老总沈建华办厂3年多时间,为残疾人事业捐款180万元,他的公司被评为全国扶残助残先进单位。
开展红领巾助残活动。章镇镇朱陵小学,开展红领巾助残行动,几年如一日为盲人方采忠送温暖,共捐款4000余元,被评为全国假日雏鹰小分队。全市像这样的小分队有70余支。
注意在社会上营造助残氛围。2003年,他们在市区主要街道和大的集镇,发动福利企业出资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牌30块,去年他们投入27万元,在上虞电视台开辟手语新闻栏目。
关键词:听力残疾;听力康复
听力残疾是残疾人中较常见的一类残疾,它严重影响残疾者的生活质量,为了正确指导听力残疾者进行良好的听力康复,我们结合听力残疾评定,对609例听力残疾状况进行分析,并对其进行听力康复指导。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组资料均为2007年7月~2013年12月经我中心检测并进行初评的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听力残疾人员,记录内容包括残疾者的年龄、性别、住址、致残原因、残疾程度、康复状况等。其中男:327例,女282例;年龄4个月~90岁。14岁以下18例,15~60岁193例,60岁以上398例。
1.2听力残疾原因 听力残疾原因依据临床常见病因为:遗传,母婴期病毒感染,传染性疾病,自身免疫缺陷性疾病,全身性疾病,中耳炎,老年性耳聋,早产和低体重,新生儿窒息,高胆红素血症,药物中毒,创伤或意外伤害,噪音和爆震,其他,原因不明。
1.3听力测试方法 常规电耳镜检查,清除耳道耵聍。采用GSI-61诊断型听力计在标准听力室进行纯音测听(本底噪音19db)。取0.5、1、2、4KHZ.四个频率的平均阈值。
1.4听力残疾评定方法 按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听力残疾诊断标准:一级:听力损失≥91dBHL,二级:听力损失81~90dBHL,三级:听力损失61~80dBHL,四级听力损失41~60dBHL。
2结果
2.1各年龄组听力残疾程度分布表 见表1。
2.2试戴助听器效果 见表2。
3讨论
听力损失是指听觉经路因器质性或功能性病变造成不同程度的听力减退,程度较轻者称为重听,程度较重且显著影响正常社交能力者称为耳聋。患者较好耳0.5、1、2、4KHZ四个频率永久性的非助听听阈平均值≥41db为听力残疾。听力残疾位居各类残疾之首,明显听力残疾者约占世界总人口的7%~10%[1],是影响人类生活质量最主要的问题之一,WHO认为至少50%的听力损失是可以预防的,其余的绝大多数也是可以治疗和康复的,耳聋的防治与听力康复是医学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听力障碍在婴幼儿、儿童或少年期势必会严重影响其语言能力的形成与发展,甚至导致言语残疾的发生,是因聋致哑的主要病因。在听力障碍中遗传因素是导致一级残疾的最主要病因(达61.9%)[2],由听力障碍引起的一级言语残疾也可高达65.4%[3]。本组资料中一级听力残疾393例,高达64.5%,有45例为聋哑(7.4%),因此,作好的孕期、产期妇幼保健以尽可能减少和防止因遗传性因素或孕期高危因素而导致的先天性耳聋,重视和及时处理好婴幼儿的中耳炎,尽可能避免耳毒性药物的使用,以大大减少聋儿的发生尤其重要。
听力康复在婴幼儿、儿童或少年期的耳聋防治中极其重要,是防止因聋致哑的关键。随着人工耳蜗与助听器的发展与逐渐普及,为聋儿的听力康复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针对本组5岁以下听力残疾患儿,我们都作出了人工耳蜗植入的建议。
后天听力残疾原因众多,本组资料中后天性听力损失原因中以老年性耳聋、慢性中耳炎、全身性疾病、创伤或意外伤害、噪声和爆震及药物中毒性聋为多。尤其是药物性耳聋不仅多为双耳且致残程度极高,老年性耳聋也是致残和严重影响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本组资料中60岁以上听力障碍的老年人398例,占65.4%。听力障碍严重者多可引起听觉言语交流障碍、言语残疾,本组571例(93.7%)有明显的听觉言语交流障碍,458例(75%)有伴有不同程度的言语残疾。给其本人及家人生活带来极为不便。因此,加强老龄人口听力保健,重视老年人听力康复工作,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听力康复是指通过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减轻残疾的影响和使残疾人士亲近社会。听力康复的目的就是提供给他们必要的交流技巧,帮助他们建立信心以便重新融入社会。在临床工作及康复指导中我们及时对不同程度的听力损失者都给予相应的听力康复指导,在本组资料中,对听力残疾者均给予试戴助听器进行康复,有效率仅为20%,主要原因为本组资料中一级听力残疾者占比例较高达64.5%,多已失去最佳期康复时机。对有人工耳蜗植入指征者建议其进行人工耳蜗植入。及时正确的听力康复指导对听力残疾者的康复极为重要。听力康复成功的关键在于患者本人而不是听力障碍本身。聋儿听力言语康复中的三早原则(早期发现和诊断,早期听力补修,早期训练)同样运用于成人听力残障者的听力康复。因此作好监测与防护,加大宣传和康复指导,提高全社会及听力障碍患者本人的重视程度,对听力障碍患者进行早期干预、早期补偿以利于听力康复,以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听力残疾者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田勇泉、孙爱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2006:380-384.
多年来,我国虽然在残疾法律援助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一些制度和机制仍然不健全,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一)法律援助机构对于残疾人法律需求和残疾人事业具体情况的掌握还不够全面和深入。这可能会导致对于残疾人的法律服务不够专业。比如,如果法律援助机构不了解本管辖区域内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情况,针对这些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和具体措施就缺乏针对性,不能有效满足其法律需求和维护其切身利益。
(二)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与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加强。虽然全国很多地方都建立了残联与法律援助机构的联合工作机制,但是在具体实施和执行层面效果不太理想,包括信息共享程度低,沟通不及时,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
(三)对残疾人服务类别不够细化。目前,大多数法律援助机构对残疾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比较笼统,比如在审查程序简化方面,对于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仅需提供残疾人证即可;在便民设施方面,虽然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将接待场所设在临街一楼并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在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方面,将残疾人追索侵权赔偿案件纳入补充事项范围,但是具体到法律援助服务的提供方面,很少有法律援助机构按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不同的分级分类标准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四)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很难保障。在目前法律援助经费普遍面临不足的情况下,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很难得到保障,相关办案补贴发放不足或不能发放,这既影响了律师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影响了服务质量,也难以有效维护贫困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服务机构比较单一,服务机制不够灵活。目前我国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主要是政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各级残联,除此之外,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参与度还不够,这限制了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广度与深度。
二、国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在我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主要靠各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和残疾人联合会承担,也就是说,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系统和制度。但是在西方很多国家,没有统一的政府体系或机构体系,而是由政府设立的机构或非政府机构通过实施单个项目的形式为经济困难或具有特殊情况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在一些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对于法律援助的管辖权很小,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制度,各省(州/地区)对于法律援助的条件、提供模式等的规定大不相同,因此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实施形式也差异很大。比如美国纽约市的法律援助协会,是一个非政府机构,它实施法律援助的经费部分来自政府,部分来自民间捐赠,部分定向来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捐赠。其法律援助业务主要分为三大块,分别是刑事法律援助、民事法律援助和青少年法律援助。民事法律援助中又分为很多项目,其中残疾人法律援助项目为其中之一,它主要为那些符合获得伤残补助、退休金以及虽然符合“补充保障收入(SSI)”或“社会保障(OASDI)”项目规定的福利条件,但却被拒绝或终止福利的残疾儿童和成年人提供范围广泛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协会代表残疾儿童和成年人提出相关福利申请、参加行政听证、法庭诉讼,并向他们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实践中,数以千计的纽约市民符合联邦政府的伤残补助条件,但是却只能从纽约市获得公共救助,法律援助协会的一大职能就是帮助这些人从联邦政府获得应得的伤残补助。
加拿大的ARCH残疾人法律中心是加拿大安大略省比较著名的残疾人法律服务机构。它成立于1980年,是一个专门致力于维护和促进安大略省残疾人平等权利的社区法律援助诊所,为安省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以帮助他们获得尊严并充分参与社会生活。ARCH致力于残疾人和残疾人社团的法律改革与政策建议、社区发展、法律咨询与转介、公共法律教育与诉讼。其法律服务由律师和实习学生提供。其他许多团体也慷慨地与ARCH共享人力和智力资源。一些重要的法律、残疾和健康方面的专家积极参与ARCH残疾人法律援助政策的制定工作,并作为一些试验性案件的专家证人。ARCH是一个非营利的慈善机构,其成员每年通过会员大会选出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至少一半的残疾人组成。董事会执行领导和管理工作,并向安大略省法律援助署申请社区诊所资金。ARCH向安大略省的残疾人居民,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以尊重残疾人的尊严、独立与充分的社会参与度的方式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ARCH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和董事会一直致力于采取积极措施,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等,以满足残疾人遇到的多样化的身体、精神、语言和文化方面的需求,同时尊重残疾人的隐私、尊严与独立。多年来,ARCH办理了很多具有社会影响的残疾人案件,在法院和特别法庭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包括在加拿大最高法院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在许多有重大影响的涉及残疾人的案件中为个人或者残疾人团体提供服务。ARCH通过与残疾人组织和社区共同合作,为残疾人争取更大程度的平等,并推进影响残疾人日常生活的法律和政策的出台与实施。
在西方一些法律援助历史比较悠久或者制度比较先进的国家,非常注重对精神残疾人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护。因为精神残疾与听力残疾、肢体残疾等生理上的残疾有很大不同,有其特殊性,所以具有精神残疾的人会遭遇特殊的法律问题,有特殊的法律需求,需要特殊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因此,西方国家有不少专门的致力于精神残疾和心理健康方面法律服务的非营利的民间机构,这些民间机构大都属于具有慈善性质的机构。
三、残疾人法律援助未来发展方向
根据“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服务残疾人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司法部在《2012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做好为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关注解决民生领域问题,其中包括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服务残疾人工作的意见》,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制定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完善“便残助残”措施。
一是要以残疾人为本,做好相关法律援助工作。残疾人作为相对弱势和困难的群体,其诉求容易受到忽视、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了解残疾人状况、掌握残疾人诉求和相关需求。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可能进行残疾人法律需求评估,从而能够充分了解残疾人利益诉求,将针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在实证基础上。只有把这项工作做好了,真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法规政策措施才会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公共资源才能得到有效的运用。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功能和作用,使残疾人享受服务门槛更低、服务内容更多、服务范围更广的法律援助服务,缓解残疾人在法律援助方面的供需矛盾,切实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是要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目前已经有一些省级法律援助规章通过将经济困难的残疾人人身损害赔偿、侵权纠纷等相关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或者规定对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案件范围的限制,进一步扩大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有的地方对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一户多残及老残一体、孤残儿童等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今后,应当进一步加强相关规定的落实力度,确保更多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要加强部门配合,整合资源,共同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主动与当地残联组织建立密切联系,可以通过残联获取本地区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残疾人在法律援助方面的需求信息,并征求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由残联协助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当事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辅助帮助。同时,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残联等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力度。
四是要积极开展培训活动,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提供人员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培训,提高为经济困难残疾人和特定刑事案件中的残疾人提供的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为弥补政府法律援助人力资源不足的状况,可以培养建立热心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残疾人法律援助的作用。
五是要设立专项经费,为残疾人法律援助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只有经费有保障,相关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才能较好地实现既定目标,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也是如此。要在目前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机制的基础上,逐步细化经费预算项目,明确列出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保证残疾人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法律援助基金,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基金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推动全省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上水平为着力点,积极参与省委开展的“百家破百题”活动,针对影响和制约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承办、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健全保障制度、建立服务体系、营造助残环境,集中力量解决残疾人最急迫的困难和问题,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推进残疾人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千方百计帮助广大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迈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二、整改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眼于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力、战斗力、凝聚力、创新力、免疫力、影响力,制定《省残联党组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规定》。
牵头领导:李 民
责任部室(单位):机关党委
整改期限:20__年2月底
(二)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1、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承办、社会参与”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机制。
(1)抓紧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3月底前完成。
牵头领导:王志恒
责任部室(单位):办公室
整改期限:20__年3月底
(2)抓紧修订《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定《__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加强《__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的立法调研。
牵头领导:郭 彦
责任部室(单位):维权部总牵头,教就部、劳动服务中心协助
整改期限:20__年6月底
(3)实施“111”工程,即每个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每年为残疾人至少办一件实事、好事。力争今年3月底前召开省政府残工委会议研究通过。
牵头领导:王志恒
责任部室(单位):办公室
整改期限:20__年3月底
2、建立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1)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今年中央资金将重点投向“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等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社会事业等5个方面。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机遇,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在特教学校得到省重点扶持的基础上,争取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危房改造、脱贫及无障碍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也得到省重点扶持。有关部室要学好国家有关文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残疾人危房改造上,纳入政府住房保障工程,残联与建设部门联合制定政策,由政府来实施。在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上,纳入政府的大扶贫,残联和扶贫办等部门共同制定政策,通过政府的大扶贫推进残疾人的扶贫。在残疾人康复上,积极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医疗报销范围,帮助残疾人解决看病贵问题。
牵头领导:郭 彦
责任部室(单位):计财部总牵头,教就部、维权部、康复部协助
整改期限:20__年3月底
(2)足额征收残保金。会同省地税局和省财政厅从现在开始研究征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残保金问题,争取4 月底前出台政策。
牵头领导:郭 彦
责任部室(单位):计财部、劳动服务中心
整改期限:20__年4月底
(3)争取福彩体彩资金投入。要按照五年解决五万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来做好20__年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计划,积极与中国残联联系争取加大任务量,积极与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沟通协调落实相关资金。要积极与省体育局联系,提出残疾人全民健身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20__年度方案,力争体彩资金有更多的投入。
牵头领导:郭 彦
责任部室(单位):教就部、宣文部
整改期限:20__年6月底
3、完善对各级残联的考核机制。省残联会同各设区市委组织部,用同一个标准和同一套方法共同考核残联领导班子和工作,使残疾人工作真正成为党委政府工作的一部分。
牵头领导:王志恒
责任部室(单位):组联部
整改期限:20__年3月底
(三)实施“十项助残工程”。争取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起草向省委、省政府的请示,讲明实施十项助残工程的重大意义,明确十项助残工程的具体内容,确定每一项工程实施的责任单位,特别要强调将十项助残工程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督查范围。
牵头领导:李 民
责任部室(单位):办公室总牵头,各部室配合
整改期限:20__年4月底
(四)大力加强残疾人事业工作者队伍建设。
1、开展“热爱残联,奉献残联”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进一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服务残疾人的宗旨,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热爱残疾人,热爱残联,奉献残疾人事业。
牵头领导:王志恒
责任部室(单位):人事部、组联部
整改期限:20__年4月底
2、加强县市残联领导干部培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搞好专项培训,改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他们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牵头领导:王志恒
责任部室(单位):组联部
整改期限:20__年1月底前制订具体方案
3、完善干部激励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残联干部职工考核细则,对每位同志都实行量化考核目标责任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群众监督、互相监督。建立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试用期考核制度。要把考核结果同干部的奖惩、任用挂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牵头领导:李 民
责任部室(单位):人事部
整改期限:20__年4月底
(五)积极参与省委开展的“百家破百题”活动,努力改善残疾人民生问题。
1、开展抢救性康复。两年内为2.1万名贫困白内障盲人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开展让4000人站起来行动,为4000名贫困残疾人免费制作安装假肢。
牵头领导:张国生
责任部室(单位):康复部、辅助器具中心
整改期限:20__年12月底
2、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优生工作。积极与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系,对于城乡低保残疾人家庭孕妇和新生儿,由县(市、区)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孕期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听力筛查)及早期干预,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牵头领导:张国生
责任部室(单位):康复部
整改期限:20__年5月底前出台文件
3、改善残疾人生活保障,!。着力解决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一、二级残疾人,单独立户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牵头领导:郭 彦
责任部室(单位):维权部
整改期限:20__年5月底前出台文件
4、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今年内全省建立30个残疾人托养机构。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和老年残疾人逐步实施居家安养、日间照料和集中托养,并给予适当补助。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
牵头领导:郭 彦
责任部室(单位):教就部
整改期限:20__年5月底前出台文件
5、扩大残疾人医保。建议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将残疾人全部纳入其中,建议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个人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由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建议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统一由城市医疗救助资金解决。
牵头领导:张国生
责任部室(单位):康复部
整改期限:20__年5月底前出台文件
6、着力安置残疾人就业。重点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安置残疾人。
牵头领导:郭 彦
责任部室(单位):劳服中心
整改期限:20__年5月底出台文件
7、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集中组织贫困残疾人家庭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项目,把残疾人扶贫纳入全省扶贫大盘子,今年扶助10万名贫困残疾人。
牵头领导:郭 彦
责任部室(单位):教就部
整改期限:20__年5月底前出台文件
(六)加强后勤管理,减能增效。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防止在车辆使用上的不廉洁行为,做到减能增效,制订出台《省残联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并正式实施。
牵头领导:王志恒
责任部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整改期限:20__年1月底
三、强化责任,落实整改
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工作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事关活动成果的实现和巩固,事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大局,事关496万残疾人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对省残联党组及成员的一次重大检验和考验,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一)落实整改责任制,切实加强整改。省残联的整改工作,由党组书记、理事长李民同志负总责,各党组成员要按照以上分工实行责任制。同时要督促责任部室、中心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及时整改;对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整改;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协调,采取综合措施努力解决。热心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好事,并以此作为衡量整改效果、检验主题教育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力、残疾人群众不满意的,实行责任追究。
(二)实行整改公示制,自觉接受监督。整改过程中,要吸收普通党员和职工、残疾人群众代表参与整改工作,及时公示整改落实情况,对有条件整改的问题,要实行信息跟踪。对暂不具备条件、短期内难以整改的其他问题,也要通过一定形式说明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集中整改基本结束后,要通过召开情况 通报会、书面公布通报材料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整改情况。对党员干部、职工、残疾人群众关心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提请监督。采取发放职工满意度测评表、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残疾人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其对整改工作的监督评议。
关键词:人格尊严;残疾人人格尊严;法律保护
正义是给同样的事物以同样的待遇。[1]人格尊严,是指人作为法律主体应当得到承认和尊重。[2]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的基础,同时亦是人格权的基础,是与生俱来的,并不是由任何人赐予的,也不是通过做任何事而取得的。每一个人基于其生物性,生来就具有人格尊严,与民族、肤色、宗教、性别、社会地位等因素均无关。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因历史和人文等因素,其人格尊严经常被漠视甚至是被践踏。我国现正在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关键阶段,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正在逐步的完善,维护残疾人的人格尊严是社会法治成熟的表现。因此对残疾人人格尊严法律保护,是建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我国残疾人人格尊严法律保护的现状
我国2006年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人口普查显示,我国残疾人总数已达到8 29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6.34%,全国残疾人的家庭户数达7 050万户,约占全国家庭总户数的17.8%,有残疾人的家庭户的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9.98%。[3]根据上述数据,我国确确实实是一个残疾人人口大国。如果,在残疾人人格尊严法律保护问题上的工作没有做好,那么我国的稳定和和谐则无法真正到达。
我国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性法律或条款中涉及残疾人的法律规定大约有五十多部,总体上已经初步形成了,有关残疾人人格尊严保护的法律体系。虽然部分法律法规并没有直接的条款对残疾人人格尊严进行规定,但从立法思想和法律条文的内容上,不难看出对残疾人人格尊严的保护之意。且随着我国学界对人格权研究的深入,人格尊严法律保护的重要性越发的显现出来。许多学者均提出建议,在未来的民法典中对人格权进行专章规定。笔者认为,我国增强对人格尊严的法律保护,是对人格利益的保护,亦是对民法的基本原则贯彻,更是人文关怀理念最好的具体体现。在这种大的背景下,我国残疾人的人格尊严法律保护会愈加的完善。
二、我国残疾人人格尊严法律保护的不足
虽然,我国残疾人人格尊严法律保护的事业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仍然不容被忽视。
第一,残疾人因其自身特殊的敏感性,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后,势必会追求更有尊严的生活,对人格尊严的问题会越来越关注、重视。我国的相关立法并没有重视到这一点,没有发挥出立法的引导性作用,使我国相关立法相对滞后。我国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中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的,由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只有这一条明确的针对残疾人人格尊严进行了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在相关立法上可提高的空间仍然很大。
第二,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法律保护宣传工作是推动残疾人人格尊严保护事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部分,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对残疾人人格尊严的保护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如果宣传工作做得不到位,那就难以取得人民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也就无法继续开展和推广残疾人人格尊严的保护事业。相对于其他国家,我国在对残疾人人格尊严保护事业上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的规定,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日,是我国的助残日。《残疾人保障法》自1995年5月15日实施以来,至今一共经历过23个助残日。虽然已经有二十多个年头了,但助残日似乎只有残疾人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人员知道,甚至有些残疾人都不知道他们自己的节日。普通人对其了解的更是很少,就不用说去参与了。我国的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法律保护宣传工作,首先在意识上不够强。
除了在法律规定的日子和发生特殊事件时进行宣传外,几乎看不到有关报道。其次缺乏整体的规划性和新闻的敏感性。在已经经历的23个助残日中,有近三分之一的主题不能紧扣当下的形式,没有注重到残疾人对人格尊严得到法律保护的渴望,没有看清各个发展阶段不同的重点。再次就是宣传的途径过于单一。目前残疾人人格尊严法律保护的宣传一般仅局限在各级残联的网站和内刊上,可想而知其效果和影响力十分的有限。
三、完善残疾人法律保护的建议
(一)立法方面的建议
只有在健全的法律体系保障下,人格尊严才能切实实现。我们不可能寄期望于人们的自发,在不压迫和奴役人们的“良法”的指引下,才能实现对公民的保障。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尚未建构完善,在此阶段立法者们更需要全面的衡量各方面的需要,使我国日后出台的每一部法律,都是对公民权益的最大保护。
1.单独确立人格尊严的民事地位
虽然,人格尊严不论是在民法还是实际生活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但我国现行的法律均没有,将人格尊严作为一项单独的民事权利确定。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特殊性,民法典的出台可能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将全部的希望寄托于未来的民法典,对目前人格尊严以及残疾人的人格尊严的保护是十分不现实的。人格尊严现在被归入到名誉权的保护范围内,这既不科学且实践操作性又不是很强。在人格尊严受到侵犯,但并没有涉及到名誉权时,受害人就没有法律救济的请求根据。因此笔者建议,我国在民法典出台前的这段时间,应将人格尊严从名誉权中分离出来,为日后民法典的颁布提供辅帮助。
2.尽快完善残疾人专门性法律
《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目前针对残疾人保障,最为全面的一部专门性法律。对残疾人个方面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因我国有“重集体,轻个人”的传统。《残疾人保障法》并没有以个体保护为视角,这对残疾人人格尊严的保护是十分不利的。当残疾人受到歧视或侮辱时,个体无法援引相关法条进行救济。且该法中只有一条法条是涉及到残疾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力度很小虽然现行的《残疾人保障法》是2008年修订的,距今不过五年。但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五年间残疾人的需求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再继续用群体保护模式,对残疾人人格尊严一笔带过,显然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笔者建议,应尽快再次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将保护视角转换为个体,对残疾人人格尊严进行详细的规定。
(二)变更残疾人这个称谓
笔者一直认为“残疾人”这个称呼本身就带有歧视性,虽然相比于早些年使用的“残废”一词委婉了许多,有了一定的进步,但这个名称仍然会产生负面的效果。他们由于各种各样不幸的原因造成了身体上的缺陷,但其人格与尊严都是一样平等的,共同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理应获得更多的尊重和关爱,首先就应表现在名称上。国外对“残疾人”的名称一般是从“功能”的角度出发,着眼于实际行动的不方便和能力的低下。其将身体上有障碍的人称之为“身体不自由者”,“障碍人士”,“障碍者”,“身体障碍者”等。这些名称均比我国的“残疾人”要人性化,合理化。相对而言,我国的“残疾人”这三个字几乎就是完全针对于“人”这一属性来说的。须知“残”在汉语里是一个含有贬义的,带有极重负面色彩的字。“残”字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的解释是:毁坏,摧毁。不完全,余下的。凶恶,狠毒。也指凶暴的人,暴虐无道的人。[4]这些释义里,几乎都是贬义性的。一般和“残”字组成词语的,如残虐、残害、残杀、残酷、残忍、残商等,大部分也均表示的是负面性的意义。因此,笔者建议用“障碍者”永久的替代“残疾人”,从根本上消除歧视。尽管一个名称的改变,并不能对这一群体的实际状况在根本上所改变,但对于保护这一群体的人格尊严来说,的确是在根本上前进了一大步。
(三)加强法律宣传工作
在未来国家应加大力度对其进行宣传,提高每一位公民对宪法的重视程度,不再将宪法作为高高在上,华而不实的摆设。用宪法、法律、法律作品和文艺宣传的形式,将残存在人们脑海中的,对残疾人的歧视,对残疾人人格尊严蔑视的思想消除。通过多方面的宣传,促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建立一种,尊重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氛围,作为制定健全的、科学的、进步的法律体系的社会基础。让维护残疾人人格尊严的宣传走出小圈子,扩展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让人们越来越 自发的重视残疾人的人格尊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保护残疾人人格尊严的基础保证,而对尊重残疾人人格尊严的宣传,则是维护残疾人人格尊严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美]弗兰克纳,关键译.伦理学[M].北京:三联书店 出版社,1987.
[2]王利明.以人格权法实现对人格尊严的尊重[J].法 治周末,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