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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安全监管

时间:2023-06-11 09:32: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危化品安全监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危化品安全监管

第1篇

一、加快化工集中园区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根据市的要求,发改、规划、国土、安监等部门,要做好化工集中园区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园区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为进驻园区化工建设项目提供基础安全设施条件,为园区建设、管理和建设项目布局提供指导和依据。按照市的要求,年1月1日起,新建化工生产、储存项目必须在规划的化工集中园区内建设,不在规划的化工集中园区内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安全审查申请;不再受理化工集中园区以外化工企业以改变种类、扩大规模为内容的改、扩建项目的安全审查申请。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

(一)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对新设立危险化学品项目的规划定点、投资规模、从业人员等条件严格审查,强化源头控制措施,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一是新建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须达到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下同)以上,经认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新建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须达到3000万元以上,搬迁企业的建设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二是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涉及15种危险工艺的生产和储存装置必须设计装备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系统,以及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三是按照《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安全审查。

(二)、严格生产经营许可和管理。严把安全准入关,实现零隐患准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一律不予办理相关许可。已取得许可证,但降低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条件,经责令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或安全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按要求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注销其安全许可证,并依法予以关闭。

(三)、严格从业单位负责人学历和从业经历审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否则不予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

三、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标准化作为安全行政许可的必要条件,达不到安全标准化要求的,一律不予换(发)许可证。年底前,危化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其中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重点生产企业,要达到二级以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

四、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是继续做好液氨使用单位隐患整治工作。液氨使用已列入重大安全隐患,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按照《市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市液氨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方案》和《市液氨使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液氨使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和完成时限,加大液氨使用单位整治工作力度,有效预防液氨泄漏事故的发生,年内,完成液氨使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设备老化严重、没有整治必要和年底前未完成整治的单位,将提请依法予以关闭。二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为年安全监管的重点,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和专项执法检查等形式,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真正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有效整治。三是要继续加强对液氯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巩固“两隔离”整治成果,加强各类安全设施定期检测和保养,确保运行状态安全,防止因疏于管理和使用造成隐患常态化,对因整治不到位或整治后使用保养不到位而造成液氯泄漏事故的,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四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要严厉查处不符合城建规划、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等非法和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加油站租赁、承包单位不具备经营条件擅自经营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五是推进高危险工艺装置自动化改造。有关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化工装置涉及的危险工艺,认真制定自动化改造方案,于年底前,完成自动控制改造工作。六是继续完善“保健式”监管。要明确检查的重点和内容,规范检查结果反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七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生产企业检修复产环节的安全监管。试生产和复产开车环节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备案制度和《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及《十个严禁》的规定,要按照试生产、复产试车方案确定的安全措施,落实试车前的各项准备和应急措施,确保化工装置开车和试生产期间的安全。

第2篇

危险化学品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性,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一旦发生事故,极易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危害,带来较大社会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许多城市正在向郊区扩建,包括新建的化工园区等,必然会涉及园区安全等问题。2013年山东青岛发生了“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亲临现场,特别强调了要加强城乡安全规划设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还强调了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一定要遵循安全第一的要求,当建设、规划和安全生产有矛盾的时候,要适当及时调整规划。

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现在全国各类化工园区,包括化工聚集区有1 200多家。2014年2月,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部署60个重点县从2014年2月到2015年12月,用近两年的时间实施危化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力争到2015年底,60个重点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全面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化工园区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力争杜绝重特大事故;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当前,我国大部分危化品重点县都规划建立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但许多园区定位不清、入园企业准入条件不高、园区管理水平不高,有的甚至成为隐患集中区、事故多发区。攻坚工作是国家安监总局在全面分析“十一五”以来全国危化品事故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化工企业数量、事故起数、发展趋势等因素,梳理确定了上海金山区、天津滨海新区等60个县(区),作为全国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县。主要针对重点县化工企业多、危险源集中、安全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开展攻坚。60个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县,涉及全国26个省、43个市,有危化品生产企业4 094家,约占全国危化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5; 2011年以来发生的危化品事故死亡人数,约占全国危化品事故死亡人数总数的1/4。所以,攻坚工作的目的,是标本兼治:“标”是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危化品事故,“本”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的双提升。

攻坚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强化源头管理。首先是完善并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科学规划、严格企业准入,合理布局园区企业,加强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消除工程设计缺陷和不足。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考核,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和监控机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表示:60个重点县是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攻坚工作是强化全国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突破口、着力点。抓住了“牛鼻子”,就抓住了预防事故的突破口。

第3篇

从1月15日在北京结束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努力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危险化学品行业要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等工作。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指出,今年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是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他要求,加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安全管理,健全完善、严格执行相关规程标准,严防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海上溢油及输送管网泄漏燃烧等事故;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将安全生产作为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批的前提条件,严格控制危化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地下危化品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抓紧解决城区内危化企业的搬迁转产或关闭问题。

孙华山同时提出,要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等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等安全技术等示范工程。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强调,今年要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督促高危企业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加快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建立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协调联动和预警机制。

据孙华山介绍,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特别是去年危化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呈现“双下降”态势,但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特点是社会对危化品安全关注度越来越高;化工行业投资规模快速增长,危化品安全生产压力持续增大;我国化工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局面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完善。

第4篇

一、危化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严厉执法,深化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扎实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批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

2.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深入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使危化品企业“治违”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3.按照__危化16号文内容要求,继续开展危化品领域年度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危化品“老、小、差、危”企业,加大非事故处罚力度,促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要求变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二)突出重点,大力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4.推进危化品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进一步加大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非民用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力度,督促当地政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定企业转型升级和搬迁关闭时间表、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持续推进办法,做好过渡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限时关闭化工企业危化品的排查,其所存危化品必须在关闭前清理完毕,强化设备设施拆除过程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利用行政许可这一抓手,稳步推进危化品经营单位个转企工作。

5.加快危化品企业安全条件提升综合整治。按照《__市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__年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排查,督促企业聘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设计诊断,及时完成设计缺陷的治理工作。全面完成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改造;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60%以上;按要求推进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新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在设计阶段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要求,规范企业危化品安全信息收集和过程危害分析、规程制度完善和培训教育、承包商管理和特殊作业管理、设备设施维护和变更管理、生产准备和事故应急管理等过程管理,提高和规范安全管理水平。

6.推进化工园区(集聚区)规范化管理。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基层基础建设年要求,督促各地加强化工园区(集聚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确保监管力量和素质适应日常监管工作要求。按照浙政发〔__〕27号要求,落实化工园区(集聚区)定期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落实重点目标的安全监督监管措施,控制安全风险容量。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开展化工园区(集聚区)规范化管理调研活动,研究落实 “科学规划与建设、建立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严格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安全措施。认真学习上虞化工园区安全监管经验,积极推行强制更新设施设备、强制淘汰落后工艺、强制落实生产自动化改造、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强制开展安全培训等“五项强制”措施。对“老、小、差、危”危险化学品企业集中区域,应按照“三个一批”,即淘汰关闭、扶持提升、发展培育一批要求,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7.开展穿越公共区域的危化品输送管道专项治理。进一步查清城镇危化品输送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权属单位、安全现状和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完成危化品管网全面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各类管网的安全状况和安全风险等级等工作。按照国发〔__〕40号文件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开展危化品输送管道违章占压和防护距离不足以及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8.强化危化品使用企业监管。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第57号)规定,开展相关企业的排查,推进各项工作措施,明确申报办证时限,及时完成许可任务,落实安全监管。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危化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八类企业落实安全现状评价、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场所符合要求等措施。

(三)明确任务,着力推进危化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9.全面完成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以安全标准化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运行为重点,突出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标准化建设;以落实安全规范、严格安全管理、运行安全体系为主要内容,利用企业自身力量,全方位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以督促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标准化自评为推手,促进各项措施落实。鼓 励有条件的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积极争创二级、一级安全标准化。进一步简化微型危化品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考核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此类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10、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和《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自纠自报、监管部门督查督办督导的管理机制。推行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逐月逐级向安监部门报告制度,建立四级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专用邮箱,对隐患排查、治理、销号进行动态管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危化品企业“先走一步、更深一层”的要求,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分析和控制,即风险点排查治理活动,自觉开展风险点(危险源、事故)预警告知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主动预防、前瞻防范。

11.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每年开展一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估,严格按照评估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积极参与“黑名单”和“十佳诚信”企业评定,促进和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自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

(四)打牢基础,努力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

12.严格按照省安监局等三部门《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从业人员岗位条件,特别是安全管理负责人更应率先落实;严格执行危化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化工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能力培养。推广海宁做法,开展企校合作办学(班),实施订单式、定向型化工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3.继续按照《关于印发<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签约相关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或由镇(街道、园区)统一聘请专家为企业提供常年服务,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14.以县或化工园区(集中区、化工企业集中的镇和街道)为单位,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月度例会制度,通过开展工作汇报和经验交流、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5.完善《__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记录本》相关内容,进一步帮助企业弄清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促使企业把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等要求融入到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之中,提醒企业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16.根据《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将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度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报县(市、区)安监局进行备案;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专业事故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简报表》和上半年、下半年本地区危化品事故统计表。

17.开展对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考核,进一步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并对考核结果通报公布。对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落实危化品监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坚决纠正办事拖拉、工作肤浅、消极怠工的行为。

18.全面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员工、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要以危化品企业为重点,大力培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用典型引领,促进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纠正习惯性违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严格许可,全力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19.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把危化品建设项目落户准入关,杜绝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等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在非化工规划区(集聚区)建设。加强对涉及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无法提供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专家论证书面意见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

20.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产业布局和选址区域规划符合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性等内容;全面落实涉及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安装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安装紧急停车系统。

21.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项目应邀请省级安全专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落实整改,整改完成情况要经安全评价服务机构和当地安监部门的确认。

22.严把危化品安全使用、经营许可关。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安全管理,按照经营进市场的要求,严控经营单位数量。严格许可证的注销、吊销和定期公告制度,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许可证延期的一律予以注销。根据行政许可分工,加强对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经营许可发证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23.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局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要求,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统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内容,做到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受理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24.加大行政审批服务 力度。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思想,主动配合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度的实施;采取重大项目重点办理措施,开展模拟审批与企业按需审批相结合,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提速20%,不断提高审批效能。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

1.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体制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的打击力度。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及村委会的“打非”责任,把“打非”工作落到实处。继续深化烟花爆竹企业“治违”工作,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切实加大处罚力度,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标准化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落实零售经营规范化建设。

3.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行业专项治理,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以专店、专柜、包厢式专间三种经营方式为样式,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大对超量存放、超规格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处置力度,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4.充分利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打非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行烟花爆竹安全协管员制度,在培训、试行、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协助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5.研究探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布局、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学习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监管计分管理办法,坚决取缔从事非法销售活动的零售经营店,建立安全、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条件。

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方面

1.督促有关企业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

2.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条件审查和相关备案等行政许可工作,做好证前审查与证后监管的结合,重点审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完善性、针对性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入库(出库)台帐以及原始记录(证明)的完整性、一致性。

3.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加强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加大对季报、年报等数据填报的督促力度。

4.配合公安等部门,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联合监管工作,积极参与禁毒委及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有关活动,认真完成分工任务。

四、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明确履行应急管理的科室、专(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和分管领导,理顺上下级关系;危化品大中型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2.加强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嘉政办发〔__〕147号文件要求,加强危化品企业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配置,确保人员实际到位。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技能训练。要以危化品企业员工五项应急技能培训考核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年度训练、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训练。

3.加强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督促各县(市、区)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手册》,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处置流程、指挥报告程序、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内容。健全以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主力,危化品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4.深化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的修订、评审、备案工作,重点突出现场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所有重大危险源、重点工作岗位、要害部位都要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做到简明扼要、挂牌公示。督促各县(市、区)要在全面落实危化品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的基础上,制作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合订本;有重点、分步骤的推进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使用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

5.不断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各县(市、区)要定期统计区域内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储备情况,建立应急情况下的调用机制,督促危化品企业配备与其生产相匹配的应急救援物资,加强承担危化品专业应急救援任务的企业或单位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

6.继续开展应急技能比武和应急救援演练。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员工五项应急技能培训考核参考标准》,充分利用第12个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这一平台,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技能训练、比武活动,提升企业员工应急技能训练的积极性。各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为重点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

第5篇

1、组织学习和配套标准,促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工作。

2、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新修订有关法规的实施意见,特别要总结我省实施使用许可试点的做法,形成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管。

3、督促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即将颁布的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标准。

4、研究制定化工、医药行业及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二)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提高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调整幅度大,很多监管人员不是化工专业毕业,也未从事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工作受到制约,提高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迫在眉睫。明年,我们将督促各地结合辖区内危化品企业特点,切实抓好安全监管人员监管能力的培训,同时组织化工专家、执法专家深入现场,采取集中指导、现场示范的方式,对各市州安监局、重点县市区安监局危化品安监人员进行培训。

2、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动态监管力度。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物品管理,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物品的品种、储量等动态数据,并制定重大危险源危险物品等强制性管理制度,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

3、加强危险化学品专家队伍建设。注重吸收有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年富力强的专家进入危险化学品专家库,在危化品领域按行业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发挥专家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指导作用。

(三)加大计划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认真总结年计划执法工作,协助执法总队编制好年度危险化学品执法计划,确保计划执法有重点、有针对性、有效果。

2、立案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问题突出、屡教不改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维护安监执法的权威。

3、督促市、县安监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执法计划,并认真落实,确保省、市、县三级危化品的执法检查全覆盖。

4、督促各级安监部门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安全隐患台帐,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采取有效措施,监督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争在操作岗位第一时间消除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6、挂牌督办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安全隐患,并进一步跟踪落实以往挂牌督办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确保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推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1、提请省政府尽快出台《省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争取领导支持成立省人民政府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协调小组。

2、做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协调、管理调度工作,及时汇报、通报相关情况。

3、推动市州政府加大防治力度,建立联系点制度,选择重点城市作为省直单位联系点。

(五)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

1、在合成氨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力争一年内全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实现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

2、对液氯生产、储存、使用装置设施泄漏点开展专项整治,推广株洲化工集团液氯处置经验,全面提升氯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继续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

4、推广壳牌、宜化的压力容器、管道检测检验做法,会同质监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专项治理。

5、开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配备、使用和演练情况专项检查。

(六)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行为

1、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积极处理前设立企业未办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遗留问题。

2、加大对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的查处力度,并会同工商部门查处从非法生产经营企业购置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3、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

(七)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利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检查评比、支持政策等综合措施,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完善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办法。

2、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咨询、考评机构建设并严格监管,明确咨询、考评机构条件和责任,督促其真真正正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公平、公正开展安全标准化考评,坚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让安全标准化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开展。

(八)严格标准,做好安全许可工作

1、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安全许可,提高准入门槛,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许可证照预报、处置制度,对即将到期的企业进行集中公告,督促其及时换证,对逾期未换证的,要依法处罚。

3、在试生产备案中,加强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管理。

(九)扎实抓好日常监管工作

1、继续推进危险化工工艺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在限定时期内未完成改造工程验收的企业,采取停产措施。

2、加强注销企业跟踪监管工作,防止死灰复燃、无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

3、加强对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安监部门的职责。

4、加强危化品设计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安全中介服务质量。

5、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危险化学品登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十)加强处室建设

1、加强学习。与时具进、加强政治理论和危险化学品业务学习,提高监管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和动员各街道、社会组织和相关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监管“护盾行动”。严把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口,整治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发现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持重点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打牢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街道安监办监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率达100%;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和案卷,探索推进网格化管理方式。

(二)开展危化品行业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告知与承诺工作,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单位,告知、承诺率达到100%;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成品油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台账目录;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开展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监管企业,告知承诺率要达到100%,网上申报率达到100%;在职业危害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目录,规范安全管理台帐;职业危害企业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及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100%。

(四)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的监管。辖区经营网点控制在市局下达的布控指标内,摸清常年经营单位底数,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实现烟花爆竹专店经营。

三、组织领导

为全力推进安全监管“护盾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现成立区安全监管“护盾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各街道分管领导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2月)。各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辖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细则;各街道、区安监局监管处和相关企业单位要统筹协调、层层动员、全面部署,确保“护盾行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告知承诺、自查自纠阶段(3月-4月)。3月份,区安监局会同各街道在危险化学品、职业危害、烟花爆竹领域全面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月份,各街道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隐患。

(三)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月)。各街道、区安监局监管处要紧密结合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治理月和“打非治违”等活动要求,开展宣传教育和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安全意识;组织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查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认真做好危化品及烟花爆竹审批申请企业现场核查,全面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推动“护盾行动”深入开展。

(四)重点督查、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护盾行动”领导小组会同各街道组织开展对重点监管领域的检查和督查,紧抓重点环节,分析和梳理“护盾行动”中的不足,认真总结,推动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措施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实施网格化监管。筹划并制定危化品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指标,全面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同时做好相应业务培训工作,集中学习新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提高街道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

2、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向辖区所有危化品从业单位发放安全告知书,并要求企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回复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3、建立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局、工商分局、区消防大队等6个部门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了解、掌握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研究、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4、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抓手,采用“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即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暗查暗访),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继续实施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制度,建立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台帐。对6家待关闭的危化品使用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及时了解企业动态,落实好危化品安全管理的要求。对已关闭的化工企业,落实跟踪监管,不留监管死角,防止关闭企业非法生产。全年对已关闭但厂房还在的化工企业跟踪检查不少于2次。

5、加强标准化过程管理。巩固企业标准化达标水平,对首批三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组织开展第二轮达标考评工作;对现已达标的企业,对照《标准化评审导则》,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提升标准化水平。

6、开展可视化管理工作。在全区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经营带储存企业中,全面开展可视化管理工作,制定可视化工作方案,落实可视化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系统信息填报工作。

7、规范行政许可工作。设立行政许可工作小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规程》,规范行政许可过程,完善行政许可文书,提高行政许可案卷质量。

(二)职业危害领域

1、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向全区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发放安全告知书,并要求企业根据职业危害因素实际情况,回复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主体责任意识。

2、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进职业危害企业规范化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通报全区职业卫生安全形势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讨相关对策和措施。

3、规范企业基础台账建设。要求各企业认真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台账。

4、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投入,做好排气通风工作,改进有毒有害生产工艺,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

5、强化可视化管理工作。要求职业危害企业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完善省、市隐患排查系统填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6、落实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和个人防护注意事项,提高企业安全意识。

7、做好现场检测和职工体检工作。要求企业按时完成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工作,检测点数要比上年度增加10%,认真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和岗后的健康体检工作。

(三)烟花爆竹领域

1、摸清烟花爆竹经营户底数。通过开展安全告知承诺工作,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查清常年销售经营单位、季节性销售经营单位和短期许可经营单位情况。

2、完善烟花爆竹积分考核管理办法。根据新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烟花爆竹经营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加强积分考核,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隐患的整改。

3、规范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根据新办法要求,结合排查底数,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逐步落实烟花爆竹专店经营。

4、推广零售网点标准化管理。各经营店面要按照“1234标准化”布置,即,保持1条1.5米宽通道、配备2具5公斤干粉灭火器、悬挂3张证照(工商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协会会员牌)、张贴4块看板(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燃放宣传画、禁烟标识、进货单位明细)。

5、加强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打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已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认真、及时查处,规范烟花爆竹领域市场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开展安全监管“护盾行动”是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有效抓手。各街道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二)明确集中整治原则。各街道要按照“属地负责、部门牵头、依法依规、联合执法”的工作原则,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督查督办相结合,综合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确保“护盾行动”有序开展。

第7篇

搬迁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定的公共服务重点工程,是《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该项目属于中央政府投资支持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纲要》要求,需要将搬迁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予以组织实施。近期,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正在组织编制*年中央政府投资建议计划(以下简称*投资计划)。为积极推动搬迁工作,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针对本地区实际,组织编制关于搬迁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投资计划,并于6月20日前完成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建议计划的对象

应在优先考虑重要性较大和条件比较成熟项目的前提下,确定列入*投资计划的搬迁项目。列入*投资计划的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危化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首轮颁证中,已有搬迁计划且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地处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城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

有些地区按照*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商请开展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工作的函》(安监总函字〔*〕173号)的要求,已经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计划。这些地区可在此基础上,按照上述条件,选择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

二、建议计划的内容

编制的*投资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搬迁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年中央政府投资建议计划申报表(以下简称计划申报表);计划申报表分为表1、表2和表3,详见附件。

2.计划申报表的简要说明。主要是针对计划申报表包括的项目进行概括性、补充性说明。

3.关于搬迁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的工作说明(以下简称搬迁工作说明)。主要是介绍和说明本地区因安全距离不达标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需要搬迁的总体情况,近几年已完成搬迁企业的情况,目前这项搬迁工作的开展情况;*投资计划的实施,对解决总体搬迁问题起到的作用;本地区已有或可以提供的关于搬迁工作有利条件、优惠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有关政策建议等。

三、有关要求

1.根据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应将编制的“计划申报表”表1、表2及“简要说明”报送本地同级发展改革部门,争取列入本地区*投资计划。“计划申报表”表3和“搬迁工作说明”是否报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自定。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应主动与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沟通,争取同级政府予以大力支持。

第8篇

浅谈危险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

 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的发展,危化品运输车辆日益增多,危化品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事故,破坏力巨大,社会危害性大。因此,做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对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浅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一、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源头管理。

一是强化对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管理。我市现有XXXX等4家危货运输公司,从业人员111人(驾驶员45人、押运人员50人、装卸管理员6人、安全员10人),根据管理规定,要求危化品运输企业对车辆、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按规定实行一车一档、一人一档。二是要求企业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等级及人员资质的审验,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运输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三是要求企业按《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运输车辆实行二十四小时监控,对违规车辆按公司规定及时处理。四是要求企业按运管部门的要求做好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五是按“双随机”管理制度开展对企业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并复查,形成闭环。

二、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能力。

一是加强一线稽查人员危化品知识教育培训,法制部门收集相关的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处置危化品事故的基本技能对一线稽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一线稽查人员熟悉常见的危险品应急处置和自身的安全防护。二是加强一线稽查人员的危化品运输违法查纠知识培训,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驾驶员、押运员无从业资格证上岗、违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实行部门联动,确保监管实效。

一是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对查获的违法行为,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按行政处罚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实行部门联动,形成管理合力。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形成“基本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的工作格局,近年来,通过联动机制,公安部门向大队移交两起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案件,大队向公安部门移交一起无押运人员案件,在本月开展的液化气专项整治行动中,大队联合公安、应急、城市执法等部门查获一起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案件。

四、加强宣传教育,突出社会监督。

一是定期派执法人员深入危化品运输企业,向企业员工宣传危化品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危化品运输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二是利用安全宣传月、法律宣传周等向市民宣传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重视程度,形成社会监督。

第9篇

2016年度,根据工作计划,结合XXXX《XXXX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紧密围绕建设“和谐、发展、安全”的工作目标,更加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为做好2013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确保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二、围绕“创新思维,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工作思路,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 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镇、村两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加强对镇及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镇、村两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解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村级基层安监队伍的建设。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村居要做好与辖区内企业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村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制定我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履职情况。

3. 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镇安委会职能,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村居和协调好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交通,消防等指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今年要重点建立村居之间、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村居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4. 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规模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标杆企业申报工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 大力推动中介机构帮扶工作。2012年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中介帮扶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今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化,加大力度推进对村居委、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新办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高危企业、家具企业等领域进行中介帮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中介帮扶,购买社会服务,借助中介专业力量,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向社会化。另外,创新、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模式,尝试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开展特种设备监管,借助社会力量对我镇特种设备的登记、业务受理、检查、业务指引等方面工作实施帮扶。

6. 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企业、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危化品、家具、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企业等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中小企业开展联合演练、规模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村居、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7. 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危化品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镇、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镇级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镇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8. 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办好《市场安全监管》(月报),充分发挥月刊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定期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及“交通安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村居、各部门要强化对全镇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部门对我镇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 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市监局继续深化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油站等重点单位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按照危化行业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有关单位完善相关安全监控技术措施和安全监控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要加大对下放危险化学品事权的学习,确保区、镇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能下放的无缝对接。

4.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各村居要联合市监局重点开展好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到位。要进一步理顺好新下放的特种设备登记审批职能事项,把好特种设备登记、审批与现场监察关,全力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深入推进家具行业专项整治。根据我镇《关于全面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派出所、市监局、专职消防队、卫生、环保、供水、供电、各村居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将家具企业整治工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对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环保等方面落实有效整改,进一步提升家具行业的管理水平。

6. 大力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结合《 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综治办、各村居委等部门在2014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镇防火安全。

7. 强化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排查镇及村级道路交通事故黑点,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由交警中队、城管局等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各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镇巴、校巴的安全管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的安全检查、道路线路、站点的规划,责令运输公司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城管局要做好水上交通、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等领域的安全监管。

8.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城建局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2014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我镇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9. 落实校园安全管理。镇宣文办、教育局、消防、交通、综治办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监管,提升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对防火、防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进行教育及组织演练,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并积极组织校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10. 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城管局、市监局、派出所、各村居等部门要加大对“禁炮”工作的宣传力度,向我镇辖区内的群众广泛宣传我区禁止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11. 强化商贸、旅游行业安全监管。宣文办要加大对我镇碧江金楼等旅游景点的安全监管;市监局要强化相关机动游戏项目、游乐设施的监督力度,并健全我镇各宾馆、酒店的安全营运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消防、卫生、公共安全定时进行专项的检查,落实相应的预警措施。

12. 做好供水、供电安全管理。镇供水、供电等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加强对全镇供水、供电设备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全镇供水、供电安全运行。同时,全力配合镇有关部门推进的各项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行动,依法配合对需要实施停水、停电的场所予以停水、停电处理。

13. 落实其他领域安全监管。镇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三)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工作

第10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局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议题主要是进一步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皮局长传达12日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并就当前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年,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市局年度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配套规章,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发放为重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以许可为总抓手,促进隐患整改,提高安全生产、经营条件。

一是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根据上级部署,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取证工作的主动性,加快许可证办理进程,分别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做好许可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是以促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为目的,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甲类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没有取证的已建成生产企业和甲类经营企业,多数是安全条件差、企业负责人认识程度不够、申请办证的积极性不高。按照省局许可工作进度要求,分别以安委会、市局名义下发通知,建立了周调度制度,要求县区政府、县安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目前,已有68家生产企业、350家甲类经营企业取得许可证。

三是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做好乙类经营企业许可证发放工作。在材料和现场审查过程中,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不走过场,突出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范、可操作性,确保达到安全经营条件。共有28家取得经营许可证。

四是严格市场准入,实施规划控制,加强危化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在全市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域规划情况的调查,结合省局要求,对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项规划工作做出部署。严格设立审批程序和条件,要求各县区加大对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查处,从源头上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法律法规意识。

五是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今年4月份,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设立审批和乙类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工作纳入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由窗口统一办理,促进了危化品监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2、扎实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周调度制度。安监、交通、公安、质监、化工协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责任,部署开展剧毒危险物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加强了对生产、经营、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运输车辆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规定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7家企业,制定了关闭或搬迁计划,其中3家已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强化了企业“双基”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预警意识,建立预警机制,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多次组织演练。通过集中整治,强化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整改力度,促进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

3、组织开展了对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检查。根据省局要求,按照分级组织、全面检查的方式,利用11、12两个月的时间,组织专家对全市51家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诊断式”检查,同时配合省局对省重点监控的滨化集团、鲁北化工集团两家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全市共查出事故隐患81条,当场整改15条,限期整改66条,下达《整改指令书》13份,《强制措施决定书》2份,责令两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立即停止生产或建设,消除事故隐患。通过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专家提出隐患整改意见,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了企业安全意识。

4、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搬迁情况调查。对全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法定要求或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排查,确定了4家需要搬迁的企业,督促有关部门、县区尽快制定搬迁工作方案。按照市领导要求,对滨化集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并起草针对滨化集团发生重大事故后外部响应的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完善确保滨州城区安全的预警机制。

5、监管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局党组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在今年全市机构改革中,局班子积极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单独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在局机关工作量大、人员紧张的情况,为危化品科调配了3名同志。县区监管力量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市有3个县区建立危化品科室,其它县区都配备了专职监管人员。

总之,**年,各县区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各级安监部门领导和同志们恪尽职守,积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此,我代表市局对各县区安监局给予市局的大力支持以及全体从事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的同志在各自岗位上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今年以来,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保持了稳定的态势,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但是总体来看,仍然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在:部分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危化品从业单位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全市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县区新建危化品生产项目增长较快,企业对危化品生产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认识,重发展、轻安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部分企业因周边安全距离不足问题,对城市安全和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危化品监管力量不足,与经济发展的形式不相适应,人员素质特别是业务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今年工作安排

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面临新的形势,随着控制指标的提升和新职责的纳入,以及新工作的开展,监管任务也越来越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能吃苦、能战斗和忠实履行职责的精神,紧紧围绕全局30项重点工作,坚持好的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及措施,按照新形势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坚定信心,加大落实工作措施,落实好责任,力争通过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规划控制,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市场准入,严肃处理未批先建行为。**年12月市局转发了省安监局、建设厅《关于加强规划管理整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周边安全隐患的通知》,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抓紧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项规划,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和备案。自**年7月1日起,凡未按要求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项规划的,停止新申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选址。”市局已起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规划意见,准备报市政府批准下发。按照意见要求,各县区应结合本区域实际,规划一到两个危化品生产储存区,新建企业必须进入规划区内,已建成的企业要督促引导,逐步迁入。下半年开始,要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新征建设用地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批的依据之一,对未取得县以上城乡规划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的,一律不予审批。各县区要对新上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审查,确保附合安全条件。对未经设立审批的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项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行为。要严格控制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认真贯彻省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通知》和《关于重申从严控制设立剧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政府和省局领导指示精神,对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原则上一律不予上报。

(二)加强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为重点的各项行政许可工作

1、完成已建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全市47家省局受理的生产企业,18家已取得许可证,1家搬迁,20家已经通过整改基本符合条件,市局将尽快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其它8家,要责令其停业整顿,5月底前必须整改完毕,由评价机构出具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报告,并及时上报市局申请审查。6月30日前仍未获得许可的的生产企业,由县区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新排查出的在**年12月31日前没有提出申请的已建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也一律视为非法企业予以关闭。

2、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一是甲类经营许可工作。按照省安委会通知要求,市安委会对没有按期提出申请的58家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有关县区进一步落实责任,依法实施关闭。各县区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关闭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要全面开展乙类经营单位的许可工作。市局已经对加强危险化学品乙类经营许可工作做出部署,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要求,重点对农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营业执照)、油漆、化学试剂、化工产品及鼠药等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结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提出申请,尽快取得经营许可,以规范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3、开展发证工作“回头看”活动。开展发证工作“回头看”活动,是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总体部署,市局也制定印发了全市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发证工作“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要通过“回头看”,进一步建立健全发证工作制度,规范发证行为;督促已取证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继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企业关闭的措施要求,同时进一步核实无证企业和需停产整顿企业的底数。各县区在检查活动中,发现已取证企业不具备安全条件或工艺、设备、产品等发生重大变化而未经批准的,要及时上报,向省局报告暂扣或吊销其许可证,并进行严肃处理。

4、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定点工作。按照国家、省定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市局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力争年内完成省局确实的50%定点企业证书发放工作的任务目标。

5、贯彻落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省局将制定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备案证明工作做出部署。市、县也要按照要求,年内力争完成全市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备案证明工作。

(三)安全标准化的推广工作。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今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局按照国家、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遵循“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确保实效”的原则,重点选择2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其中2家参加全省开展的创建20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样板企业活动集中进行培育,上半年考核验收;其它20家企业11月底前达标。各县区也要结合实际,选择本辖区其它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的企业,与全市达标活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从明年起,逐步扩大企业达标范围,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四)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协调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以道路运输为重点的危化安全生产工作各个环节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培训、安全管理制度、车辆技术状况等,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我们安监部门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运输环节的督查外,还要组织督查组,对存有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督查活动。

(五)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完善档案管理。这项工作省局将于近期做出统一部署,市局和各县区也要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量大面广,完成登记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抓住这一契机,完善档案管理,进一步摸清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底数,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第11篇

一、始终将深入学习宣贯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摆在首位

1.扎实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地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县级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扎实推动决策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重要决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落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3.扎实统筹安全规划与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其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二、着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地。完善《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地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开展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把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纳入考核督查的重点内容,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督导回访等“组合拳”推动各地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县安委会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5.推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落细。修订完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细化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强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推动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县安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落实《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从严企业“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检查活动。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深入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全面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7.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到位。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对风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检查执法走过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调查处理和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等制度,加大通报约谈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组织对近三年批复结案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县安委会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三、着力深化安全整治攻坚

8.聚焦重点整治。在总结2020年“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痛点、堵点、难点,集中精力推进靶向整治、联动整治、长效整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子上消除隐患。对纳入“三年行动”的16个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细化工作方案,各重点行业领域针对突出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9.聚焦问题攻坚。在各行业领域深化整治攻坚的同时,聚焦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在全县组织开展打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公共安全文化建设等“十大攻坚战”,努力以重点攻坚带动整体提升。(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0.聚焦强化机制。坚决克服“前热后冷”“紧一阵、松一阵”现象,严格采取项目化实施、清单化管理、销号制落实的办法,推动各地和相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派出工作组开展实地督导,阶段性组织“回头看”,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务实的及时通报约谈,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重点内容。(县安委会组织,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1.聚焦督查检查。针对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岁末年初、全国“两会”、国庆节、高温期间等关键时段,采取综合督导、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向县安委办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3件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县安委办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发现不了问题、行政处罚不严的痼疾。(县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四、着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1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对接省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应急管理部门与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推动化工园区整改提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小化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医院、学校、电力等行业储存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3.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整顿退出工作指导意见及年度工作目标要求,严格烟花爆竹准入和安全条件把关,强化对企业的设计审查,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管理水平,扎实推动整顿退出工作有序开展;继续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检查执法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县安委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有关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4.强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冲击地压、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推进采空区“零积水”目标管理,建立“一矿一册”监管清单,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严禁使用国家淘汰生产工艺和设备,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非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重点露天矿山安全整治,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县安委会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15.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路交通秩序管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等四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以及“百吨王”、城区余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多措并举强化高速、国道等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县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按职责牵头组织开展,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6.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开展查处各类非法工程建设项目和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施工行为。有序推进农村道路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7.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专题、分片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县安委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18.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等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大型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大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校园防火、防盗、报警求助、减少人身伤害等方面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持续推进民爆物品、电力、商贸等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县安委会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五、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积极推广应用烟花内筒自动化生产线,探索开发烟花全自动化生产线,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推动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加快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接入危化品仓储企业仓库、堆场、停车场及危险货物运输等重要场所和具备条件的涉液氨等重点工贸企业监测监控数据,以及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烟花爆竹企业全部实现视频联网监控,至少50%矿山企业在2021年实现智慧矿山监管。(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0.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要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严禁新上淘汰、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危化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建立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制度,把牢设计、人员、设备等硬要求,尤其严防已淘汰高风险产能向我县转移。出台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要大力推进烟花爆竹、小化工、小矿山整顿关闭退出,严禁新批小型露天采石场和尾矿库,严禁“头顶库”加高扩容。(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1.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支队、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公路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落实)。

22.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公路、农机、渔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扎实开展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团县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六、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3.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聚焦推进矿山和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事项,对标出台相关办法、规定、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4.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抄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审批手续、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审批部门,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审管衔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执法,推动有关部门将涉及安全生产权力事项列入部门清单,明确县、乡两级执法管辖权限,落实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安全监管执法权要求,健全部门横向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基层综合执法和县级专业执法衔接机制,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在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检查、其他行业领域“双随机”抽查基础上,指导服务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25.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安全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在教育培训、风险评价、隐患治理等积极作用,助力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银保监分组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工业园管委会落实)

第12篇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去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及岁未年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如下发言:

200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监部门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据统计,200x年度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19起,死亡22人,受伤168人,直接经济损失94.07万元,死亡人数占市下达控制指标29人的75.86%。一年来,我县全面开展了“铁网三号行动”和危化品及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地质灾害、山塘水库、特种设备、农机安全、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学校安全、学生接送车辆等10项专项整治。应该说,200x年,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的充分肯定,但是,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成绩只属于过去,在新年开始之际,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重点采取五项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岁未年初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一,抓好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针对春节期间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于春节前后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一是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春节前后雨水增多的情况,进一步落实矿山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出现泥石流或塌方引起的安全事故,并着手开展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广机械化破碎技术,淘汰二次爆破,进一步防范二次爆破带来的安全事故。

二是抓好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针对危化品容易挥发、泄露、爆炸的特点,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八条基本标准》进一步落实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措施。重点开展重大危险源和危化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着力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

三是抓好其他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年内,企业为赶生产、赶任务而组织员工加班加点比较频繁,容易诱发生产事故。因此,各乡镇、县属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改善劳动条件,做到劳逸结合,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第二,着手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xx”的要求,我们将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执法年”,特别是结合岁未年初安全生产特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当前,我们将在二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实行警示曝光制度,对发生事故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一率在门口悬挂“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牌”;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的跟踪督查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

第三,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今年1月份以来,我县已经多次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收缴各种非法烟花爆竹77箱。接下来,我们将根据温政办〔200x〕14号《关于印发温州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宣传,切实提高公民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整治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力度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

第四,进一步加强综合监管工作。根据省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综合监管职能,指导和协调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春运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和旅游安全等工作,确保岁未年初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