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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务特点

时间:2023-06-11 09:32: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业务特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金融业务特点

第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金融;创新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进入新时期后,我国经济增长推动了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面向个人和家庭的金融服务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个人、家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推动了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调查研究发现,我国商业银行利润中,个人金融业务占据了较大的比例,且较大程度上优化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因此个人金融业务也愈加为我国商业银行所重视。未来一段时期内,各家银行需要着重考虑如何发展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

一、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概述

具体来讲,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以个人客户(含家庭客户)为对象所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的统称。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基础为居民存款及贷款业务。二十一世纪,我国加入ETO后,不断提升银行业的开放程度,对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也起到了较大程度的促进作用,出现了丰富的理财产品、个人汇兑等业务。

近年来随着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及金融产品类型的增加,个人金融业务对商业银行贡献的利润度持续提高。个人金融业务的稳健发展对加快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结构优化起到了推动作用,通过稳健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拓展个人金融业务范围,有利于推动银行经济功能的转变,提升银行经营业绩,对促进商业银行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现状分析

1.个人金融业务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较大程度上增强了社会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加了居民个人财富,我国居民对于个人金融业务的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社会环境的变化,货币贬值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除了在银行存放一定的资金之后,人们非常希望银行能提供丰富的、多元化的投资渠道,以便达到资金增值的目的。这样就给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动力基础,要求银行结合实际情况,对个人金融业务不断拓展,对金融产品类型逐渐丰富和完善,以便促使银行的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商业银行只有对个人金融中间业务不断发展,方可以获得生存和发展。

2.适应瞬息万变的国内外竞争环境

首先,有利于商业银行适应利率市场的变革。目前,全世界范围内的利率都普遍不高,银行收入的压力大。银行需要不断创新,改变经营模式,将个人金融业务作为工作的中心,方可以适应国内利率市场化趋势。其次,有利于银行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研究发现,中间业务是外资银行的切入点,个人金融业务是非常重要的竞争对象,为了扩大零售业务的客户群体,就需要对个人金融业务大力发展。

3.科学技术促进个人金融业务发展

现阶段,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在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过程中,都将一系列科学技术积极运用过来;如对电子银行大力发展,将移动电话、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利用起来,以便保证时间、空间等因素不会限制到个人客户对金融产品的使用。其次,对综合信息交易系统大力发展,借助于一系列完善的系统,对业务、客户信息数据等有效采集,将综合交易系统统一账务利用起来,促使交易成本、交易环节得到减少,促进了个人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相应的创新策略

1.大力创新和开发金融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发展个人金融业务要与时俱进,与时展相适应,大力拓展和开发新品种。因为个人金融业务关系着人们的生活,因此银行应采取针对性措施,促使产品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通过改进品种适应市场竞争。如将银行卡的载体作用发挥出来,有机融合现有的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和功能,对银行卡使用程序适当简化,提升客户管理质量。开发多功能银行卡,以便对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起到有效推动作用。

此外,要对目前个人金融产品同质化的问题有机改变,充分考虑客户需求,筛选整合现有产品,对产品结构科学优化,促使客户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可将对公产品与个人产品有机结合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发挥优势,共享资源,促使个人金融产品综合竞争力得到不断增强。如将基金托管业务与借记卡联名卡发卡相结合等,以便增强金融产品服务内容的灵活性和个性化。

2.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加快网络化进程

个人金融业务具有成本高、业务量大、金额小的特点,人工处理需要投入较高的成本,因此,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竞争,就需要大力提升银行网络电子化水平。通过科学技术的运用,可以促使产品功能、产品层次得到提升,人工成本得到有效降低。因此,商业银行要充分重视科技的力量,增加科技投入,积极运用先进技术,促使个人金融业务综合竞争力得到不断增强。首先,要集中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实现柜面业务核算的集中处理,共享客户信息与账务数据,集中开展后台监管,保证用户能够更加便捷的开展自动转存、约期转存以及实时汇兑等业务。其次,要通过网上银行的构建,对个人客户服务体系大力完善,建立以产品的多元化、智能服务化为主要特点的电子服务系统。另外,在业务管理中要逐步扩大应用范围。通过互联网、数据库等先进技术的运用构建网络系统,更加智能化的开展管理工作,提升业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3.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涉及范围广,包括证券、保险、银行等领域,同时要求业务人员掌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相关知识,因此加快对复合型人才培养就显得至关重要,银行可以通过国内外考察、对员工定期组织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促使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强化人员配备,促使客户服务比得到降低,客户体验得到显著优化。要从软件及硬件两个方面着手,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结合银行实际情况,分类管理银行网点,结合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构建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将服务网点的便捷性、舒适性等优势凸显出来。增强商业银行的渠道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养老金融;创新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30.3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4-0028-03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等5家机构联合的《2015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大中城市报告》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已达到较为严重的程度。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人口将达到2.16亿人,养老资金缺口大,依靠传统的养老模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人口比例。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主体,大力发展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对丰富养老产品种类,推动养老产业以及构建银行多元化盈利模式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老龄化为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带来的发展机遇

根据联合国预测,我国到2050年60岁以上老人将达到36.5%,人口老龄化将远远高于欧美等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将催生一批养老新兴产业的发展,当前,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因此养老资金缺口比较大,需要依赖于金融机构的支持,需要商业银行各级养老产业发展特点积极创新符合养老市场的金融业务产品。

在经济新常态发展背景下,商业银行盈利空间越来越小,如何提高商业银行盈利空间,实现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是当前金融市场改革所必须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实践证明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创新养老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盈利的重要抓手,具体表现在:

(一)创业养老金融业务能够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于面临诸多转型压力的商业银行而言,创新养老金融业务能够为银行增进利润,养老产业属于新兴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商业银行将养老金融业务与传统金融业务相融合能够为商业银行提供巨大的经济效益。例如,从我国养老基金入手,可以为银行带来巨大的资金流动量,商业银行可以将养老基金用于稳定的资金投资等为银行创造收入,进而降低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要求以发展养老金融业务为主

在银行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直接融资增量大于银行信贷增量,造成银行利差减少;另一方面,信托、保险等非银行融资工具占比的快速提升,使商业银行传统的盈利方式落后。养老产业是我国新兴产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未来老年人服务产业将占据市场的很大份额。根据兴业银行2015年的数据调查,老年人已经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力军,由此可见商业银行战略转型必须要以开展创新养老金融业务为主要内容。

(三)我国相关政策制度为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发展提供了依据

例如《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种类齐全、功能完备、服崭咝А安全稳健,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符合小康社会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

二、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养老金融是以提升养老保障为目标的各项金融服务,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养老金增值的需求,当下的财富已经不足以覆盖老年人支付未来生活需要,因此大力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成为银行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实践调查我国银行参与养老金融业务的数量越来越多,养老金融业务的种类越来越丰富,但是基于当前巨大的养老资金缺口,我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的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养老金融业务模式同质化形象严重

近年来,商业银行逐渐意识到养老产业的价值,纷纷开展了系列的养老金融产品,例如光大银行推出的颐享阳光卡,该卡是光大银行针对55岁以上的老年客户,提供除了基本的借记卡功能外,还涵盖四大专属增值服务,涵盖财富、便捷、出行、健康等。但是我国商业银行所推出的养老金融产品存在同质化、零散化等问题:一是养老金融产品缺乏个性。根据对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产品的收益看,养老金融理财产品收益要远远高于一般存款利率,但是其存在发展期限短、操作繁琐以及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尤其是商业银行开发的养老金融产品没有考虑到老年人的需求,满足不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导致金融业务功能紧紧体现在理财层面,而缺乏对老年人生活水平质量的关注;二是银行养老金融业务模式零散化。从我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产品发展规划而言,各大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拓展养老金融业务,但是银行却没有建立完善的养老金融业务组织体系,而是将养老金融业务挂管在金融服务公司或者零售部门业务之下,没有设置独立的养老金融机构。而且银行在研发养老金融业务时缺乏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导致养老金融产品的市场化需求不高。

(二)养老金融市场结构存在失衡

完整的养老金体系涵盖“三个支柱”: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金制度,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账户。目前,舆论呼吁建立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第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但是从当前养老金融体系看我国养老金融体系存在“头重脚轻”的格局:一方面我国企业年金比例相比OECD成员国发展水平要低很多。根据最新的世界央行数据,我国商业银行企业年金基金累计规模要远远低于经和组织成员国的比例。同时企业年金的收益较低,影响其业务发展。在企业年金制度改革推动下,我国企业年金发展规模在不断扩大,但是其收益却非常低,甚至要低于同业存款收益;另一方面养老金融产品过度倾向于非银行机构,银行机构开发的养老金融业务规模较小。在养老金融产品上,金融机构推出的养老产品更加具有针对性,市场在养老产品选择上也倾向于保险机构等,而商业银行所推出的养老金融业务往往是在基于自身各类产品的重新调整组合,缺乏对老年客户的特定需求上。

(三)银行考核体系制约养老金融业务

长期以来由于养老金融业务具有业务经营、投入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再加上现有的养老金融业务管理制度制约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的发展:首先银行对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考核体系的不完善,以企业年金为例,由于企业年金规模比较大,市场竞争性比较高,商业银行获得企业年金需要前期投入过多的资源以及资本,因此其很难在短期内获得收益。而现有的银行考核体系缺乏对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前提投入的考核,因此很多银行管理者为了短期的绩效考核,不得不放弃企业年金业务;其次养老金融业务受到多重监管机构的制约。从我国政府监管职能看,养老金融业务受到多个部门的监管,同样以企业年金为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年金政策的制定、银监部门负责银行托管以及账管业务的规范运营等,证监部门则负责投资运作,保监会则负责养老保险公司参与年金,这样一来在多重部门的交叉监管下,商业银行在开展企业年金业务时需要涉及多个部门,影响其业务开展效率。根据监管要求,养老金融业务多数有准入限制,商业银行需要获取相关资格才能从事业务。自2007年后至今,管理部门再无公开企业年金管理人资格申请通道。这样大大制约了商业银行参与企业年金业务的积极性。

三、创新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的对策

基于我国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商业银行要积极适应新常态发展要求,依托已有的养老金业务经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顶层设计构建多层次、系统化的养老金融业务体系:

(一)明确养老金融发展策略,完善组织结构

在商业银行转型的关键时期,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养老产业已经成为经济新常态发展的新兴产业,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巨大的发展契机,如何抓住老年客群是商业银行利润新增长点,因此,商业银行在深入研究自身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养老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围绕养老产业发展及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在社保资金结算、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老年综合金融服务、养老产业投融资等多个领域加紧布局。另外,由于养老金融业务涉及多条线的业务内容,商业银行应该从内部构建完善的组织结构,见下表:

(二)弥补养老金融业务资质短板,积极争取政策优惠

银行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养老金管理部门的沟通,争取补全管理资格,特别是养老金投资管理资格。囿于多数商业银行缺乏参与企业年金等B老金融业务的资格,限制了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展业务的范围。即使已经获得年金业务管理资格的银行,主要业务局也限于即将开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业务,投资管理人范围限制在具有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的机构中,大多数商业银行基本没有参与资格。对商业银行而言,积极争取养老金融投资管理人资格,分享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遇,成为最现实,也是最迫切的需求。此外我国相关部门要积极针对商业银行开展养老金融业务的服务,通过商业银行与保险机构的合作,进一步丰富我国养老金融业务体系的不断完善。

(三)整合商业银行内外部资源,构建养老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首先,商业银行应整合内部资源,解决养老金融业务模式零散化、产品碎片化问题。商业银行着手将涉及养老金融不同板块的业务进行重新规划,对内建立统一的养老金融产品研发平台,对外创立基于商业银行信誉的养老服务品牌。在产品研发方向上,对企事业单位等公司客户,提供包含受托、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综合金融服务在内的一揽子服务。其次,整合外部资源,完善服务体系。商业银行寻求与其他银行、养老保险公司、信托、基金、券商的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整合渠道及产品资源,在养老金融市场实现利益最大化。在企业年金领域,商业银行与养老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可共同成立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年金服务,提高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例如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太保养老投资公司首个实施日间照料运营输出及居家养老业务的落地项目――上海市普陀区“真如意同心家园长者之家”照护站(以下简称照护站)签约了首位轻度失智失能客户并收取服务费,实现该公司成立以来第一笔养老服务收费。

(四)积极关注“以房养老”等不动产养老资产潜藏的金融需求

老年人除了在工作期间储蓄用于个人养老外,不动产等其他财产也可以在老年时通过银行融资获得即期现金流。银行应未雨绸缪,研究房屋“反向抵押”等以养老为目的的金融产品,注意金融产品创新与我国特殊的房地产环境对接,制度设计上要紧紧把握养老需求,防止把“反向抵押”获得的养老金用于还债、后代教育等非养老用途。目前,在我国“以房养老”的衍生模式是“以租养老”,以房屋租金支付养老院费用等。银行也可以和房屋经纪机构合作,在房屋代管、租金监管等多方面介入房屋养老市场,在市场发展中不断发现新的金融机遇。

(五)加大养老金融人力资源投入

养老金融业务属于新兴业务,由于养老金融业务具有专业性高、政策性强的特点,因此需要银行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一是银行要积极培育专业的销售队伍。基于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未来养老金融业务必然会受到市场的欢迎,根据最新数据显示,在存款利率不断下降的环境下,居民选择养老金融业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银行销售养老金融业务必须要构建专业的销售团队,从而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差别化的销售服务,从而提升银行的销售业绩;二是商业银行要加强对现有客户经理的培训。商业银行要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精算能力和咨询服务能力。由于养老金融业务需要多个部门的联合操作,因此涉及面比较广,需要银行销售人员要具有较强的专业管理技能。

[参 考 文 献]

[1]陈艺.中国养老金融业务发展行政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4)

[2]张建国.发挥银行优势服务养老事业[J].中国金融,2013(4)

第3篇

关键词: 边缘金融业务; 金融机构; 企业

   相对正规金融而言,那些自发于民众之间,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规边缘,具有资金借贷性质的资金融通行为,称为边缘金融业务。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 /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 ,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旦出现纠纷, 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第4篇

1.1金融贸易的形式我国金融卫星通信在网络中的运行,构建了全国电子联行系统、金融信息系统、金税信息系统和中国证券交易系统等。这些金融系统的建立直接使得现实金融交易的形式可以在网络金融发展中继续进行。因此,网络金融贸易的主要形式仍以传统金融贸易的投资、融资为主,只是贸易的途径有所变化。除此之外,互联网发展与电子信息技术的综合运用使各种金融企业如商业银行、借贷机构、信贷公司等实现了网络业务的发展。网络银行的出现和网上金融产品的购买使得目前的金融贸易从窗口化转为网络化。受网络支付形式影响,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互联网金融贸易的特有形式之一,专门针对网络人群的多种理财产品也纷纷出炉,如“余额宝”等。

1.2金融发展的途径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发展的途径较传统金融模式有所改变。在传统金融模式中,金融发展依靠金融业务工作人员的推广以及金融机构所做的广告;而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业务的开展可以通过多个平台实现:首先,网上银行业务开展使得原本银行卡所具有众多金融业务都能够在互联网中实现,银行系统中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银行可持有者所预留的联系信息进行银行业务推广,只需要发短信或者打电话进行业务推销即可,不需要进行一对一的现实业务销售;其次,由于网上银行的便捷性和节省人工等特点,为金融机构节省大量开支,将这些开支用于个人和企业客户所持有的银行卡的“返利”活动中,使人们能够更加主动地了解网络金融业务。

1.3金融业务的特点网络金融业务除了具有虚拟性、便捷性和节约成本等特点之外,还具有广泛性特点并且不受时空的限制,这些金融业务特点同时也是互联网服务的基本特征。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广泛性特点表现在以网络银行为首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推出的金融业务模式的相似性上,只要一种网络金融产品风行,就会有多加银行相继在网上银行中推行此业务或者积极与第三方金融平台建立联系,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多个网上银行的兼容就是网络金融业务广泛性的特点表现;网络金融的不受时空控制性也表现在网络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即在网络银行中进行支付、转账、查询、缴费等业务,不受银行营业时间和银行卡所在地的影响,网络模糊了银行系统的地区差别,使金融业务的服务时间完全做到了“24小时不打烊”。

2.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凸现出来的问题

2.1金融平台建设问题金融平台是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状态下的金融平台包括各大银行的网络银行系统、手机银行系统、具有支付功能的软件平台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平台等。这些金融平台的发展历程不一样,在网络金融中的作用不一样,在网络金融中所占据的地位也不一样。网络金融平台建设的不协调使得网络金融服务和金融交易存在失衡的问题,例如网络银行能够承办的大笔存贷业务数量远远小于现实银行,这就意味着,网络金融平台建设本身还存在着不完善的情况,即便是网络在人们生活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人们对于网上金融的认知度还远远低于其他日常生活行为。

2.2网络金融的安全风险问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网络金融安全的风险越来越严重。在传统金融模式下,人们进行金融业务依靠银行单据,信票是纸质的,并且由三方保存,能够保证金融行为的妥帖,但在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金融交易双方不见面,所进行的交易实际上是信息的交换,交易双方也不能产生即时的、可以当做凭据的信票,金融信息一旦泄露或者被篡改,金融交易就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很可能造成交易一方的巨大损失。

2.3金融业务载体的统一性问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中还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互联网金融载体与现实金融载体的不统一。金融载体即人们实现金融交易时必须使用到的工具或者信息,如在银行窗口办理业务需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作为互联网金融代表的网络银行登录方式不一致,有些银行采取U盾的登录方式,有些银行采用账户密码结合的登录方式,有些银行采用手机校验的登录方式,虽然不同的登陆方式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网络金融交易的安全性,但每种登录方式都与现实银行金融业务载体不同,一旦人们要在网络与现实中同时办理金融业务,就需要准备两种完全不同的业务载体,这阻碍了网络金融业务和现实金融业务的相互转化和有效联系。

3.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

3.1网络金融平台的综合建设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不止于在网络上实现一系列日常活动行为,实际上互联网的发展必然引领人类社会进入完全的网络化时代。在网络中实现一切事务成为互联网未来发展的主题,在此基础上,互联网金融也必将打破网络银行独占鳌头、第三方支付平台单一的局面。综合性更强、各种金融机构都能参与进来的网络金融平台建设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题。网络金融平台建设将实现多家银行的网络银行或手机银行的整合,使各种金融机构都能在同一个金融软件上显示出来,人们打开软件就犹如到了网络上的“华尔街”一般,只需要登录一次账号,就能够实现在多个金融机构中的金融业务办理。

3.2网络金融安全保障更细致网络金融的安全问题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而网络金融安全问题的解决实际上也有赖于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目前信息技术的发展仍以2进制代码编程为基础,但在未来的信息技术发展中,各种生物科技也许能够参与到其中,每个人的网络金融数据信息将以特殊的,非代码式的保密形式加以保护,如个人在办理银行卡的同时写入指纹,而在手机和电脑的网络金融平台上也写入指纹信息,网络金融客户端的指纹信息与银行卡所记录的指纹信息一致,该银行卡所包含的一切网络金融交易才有效,这样就能够妥善保护网络金融客户的信息安全。

3.3网络与现实金融载体的统一伴随着信息技术而产生的众多网络工具都越来越简便和小巧,人们倾向于将网络生活与现实生活的边界虚化,追求现实生活的精致和高效,而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必须符合人们对网络社会发展的追求,即网络金融与现实金融的载体相统一。例如,网络银行的登录方式与现实金融业务的办理所需要的文件相同,使客户不受复杂的文件信息所困扰,又如,银行卡写入网银信息,使客户可以通过扫码登录网银,进而实现网络金融交易。网络与现实金融载体的统一是网络金融业务与现实金融业务统一的必经途径,也是网络金融未来发展的必然。

4.结语

第5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土地金融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10-0038-02中图分类号:F832.33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The paper starts with an analysis on the significance for commercial banks performing land finance transactions. Then it probes into the existing problems for these transactions. Finally, some specific countermeasures are proposed correspondingly for a rapi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se transactions.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 finance transactions; land finance

一、引言

土地具有资源和资产双重特征,以往我们在研究土地资源配置时,总是局限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忽略了土地是区域经济的载体,包括土地价格政策、土地税收政策、土地规划政策和土地金融政策等在内的土地政策能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大调节作用。其中,调控区域经济运行最重要的土地政策是土地金融政策。所谓土地金融,是指围绕土地开发、利用、经营等活动而发生的筹集、融通和结算资金的金融业务,其实质是通过土地和建设项目的有偿使用和以土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收入抵押等方式把未来的资金转换成现实收入,是国际上通行的重要的金融形式之一。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发展中必然涉及到土地资源的增量选择和控制,土地市场的培育和完善,需要进行土地收购储备和相关金融支持,国有土地资源性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经营和收益分配等,使得土地的金融实践或金融深化显得尤为迫切。从国外经验看,土地金融是西方发达国家土地制度、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发展农业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作为新的金融服务领域,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积极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金融业务。

二、商业银行开展土地金融业务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银行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拓展

银行大力发展土地金融业务能从土地开始,提供对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全过程、全方位、多功能、差别化的一条龙优质金融服务,能在时间上和空间上从市场、政策、客户群体、政府支持、管理经验等等方面获得更广泛、快速的发展机遇和占据具有很大潜力的土地金融业务市场。

(二)有利于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化解信贷风险

由于体制和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原因,长期以来,银行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比重大、数额高,信贷结构不合理。土地储备所需银行贷款期限较短,一般为2到3年,最短半年,最长也不超过5年,而且,商业银行开办的土地储备贷款等土地金融业务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土地储备机构作为政府的特殊单位,具有较大的稳定性和运作的垄断性,收益较稳定;二是贷款主体资金需求相对集中,便于管理;三是用地段较好的土地抵押加财政担保方式,贷款风险较小;四是通过开办这一贷款可改善商业银行与政府关系,吸收财政存款;五是能够带来附加收益,从土地源头抓起,便于对下游客户的营销;六是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土地的自然增值性,土地的级差地租等特点,以土地作为抵押的土地金融风险远比其他生产经营行业贷款风险小、投资收益高。我国已实施土地制度改革的城市土地金融实践证明,贷款逾期不良率均未超过2%,反而通过土地经营给贷款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沉淀资金存款和银行效益。

(三)有利于土地资源的流转和优化配置

土地金融的中心环节是土地抵押,无论是土地抵押的所有权出让,还是抵押的使用权转让,抵押人逾期不能清偿债务,抵押土地产权即归债权人,这实质上是土地产权的一种流动方式。这样,土地金融成为实现土地流转的中介,使得土地能够与劳力、资金等其他生产要素重新组合,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有利于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四)有利于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国城乡土地市场发育较为迟缓,发展土地金融,赋予土地使用权财产权性质,允许将其抵押以实现资金的融通,就能集中较多资金,从而对土地市场的形成和发育提供强大的金融动力。

三、商业银行开展土地金融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商业银行已开始关注土地金融业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来看,发展速度和质量都很不够,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发展土地金融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长期以来,各商业银行由于一直是与经济实体发生信贷关系,而与代表政府行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的事业单位的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发生巨额信贷关系心里无底,潜意识对土地政策变动、政府信用、风险控制及还贷能力产生各种怀疑和担心。对其市场潜力认识不统一,导致实际工作中有主观上不积极的思想,从而错过了不少拓展业

务的好时机。

(二)提供的土地金融业务服务单一,灵活性差

对顾客有关贷款抵押、担保方式、贷款期限、贷款额度、授信额、贷款利率、服务品种等业务要求难以满足,使得土地金融业务发展难有大的起色和突破。因此,有必要针对我国土地金融特点,在严格控制防范风险前提下,进行信贷政策,管理制度的创新。

(三)对土地金融的具体业务操作标准不一,效率低下

各银行对土地储备贷款项目从贷款主体资格,抵押、担保方式、项目的评价标准、信贷管理办法、财务核算办法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于没有一套可操作的办法,实际工作中,经办银行往往是项目最先接,但由于不知如何申报或申报资料难以满足要求、审批效率低等诸多原因,最终失去到手的业务。

(四)从事土地金融业务的职工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土地金融业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综合知识要求较高,是技术含量很高的金融业务,对土地政策、法律、土地价格、土地评估、土地贷款风险防范、资产保全的熟悉是从事这一业务领域的信贷人员必备素质,否则不仅工作质量低下,而且也存在较大的信贷风险。

四、加快发展土地金融业务的措施

针对土地金融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为使商业银行更快更好地发展土地金融业务,提出以下具体应对措施:

(一)把土地金融业务提到作为壮大银行事业的战略高度来发展

各商业银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银行的信贷、管理优势。当前要在经济较发达、投融资环境比较好、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大、中城市,优先选择规划具有前瞻性,具有较大升值潜力的土地开发项目积极开展对土地贷款及其他服务的营销工作,大力发展土地金融业务,把抓好土地金融作为贯彻银行中心城市战略、大力发展房地产金融业务的营销重点加以发展。

(二)尽快制定土地金融业务的评审标准和业务管理办法

考虑到我国土地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的性质以及土地金融的特殊性,各商业银行应从贷款主体资格、贷款评估资料、贷款的抵押担保方式、贷款利率、执行标准、项目评估、授信评价、贷款审批条件、标准、风险控制、贷款的会计科目核算、归口部门管理等方面,尽快制定一个有操作性、统一规范的土地金融信贷、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办法。

(三)加快土地金融产品创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由于土地归国家所有,政府信用级别较高,土地(特别是城市土地)可以有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而且具有较好的变现价值,收益相对安全,风险相对较小。因此,土地是一种特别适合证券化的资产。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与政府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土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直接银团贷款和间接银团贷款等业务模式,探索开展包括财务顾问、资产重组、企业并购和上市等方面的投资银行业务。在条件成熟时,商业银行不仅通过向土地储备机构贷款提供间接融资,还可以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帮助它们从资本市场上获得直接融资。

尽管多数业务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但土地金融业务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因此,各商业银行除应结合我国土地金融国情进行产品创新外,还应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认真对每一项目土地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评价,以确立贷款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及期限、有效运用不同贷款期限组合及利率组合等方式增强项目的风险可控性;广泛搜集房地产市场信息,建立动态的统计、分析、监控体系,加强土地政策研究、市场研究和客户研究,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加强第一还款来源土地拍卖经营收益的管理;构筑以政策支持为背景的贷款回收保障体系规避和减少风险等。

(四)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土地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

要尽快培养一批懂政策、懂土地、懂法律、懂经营的专业人才队伍,始终做到市场信息收集、反应灵敏,与政府各有关部门联系紧密配合良好,确保商业银行在充分防范风险的同时,快速壮大、发展土地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规模、功能的不断扩大和完善,土地作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各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自身多年开展金融业务的优势,积极参与各级政府土地金融运作,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金融服务,力求实现功能互补,实现政府与银行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张宏斌,贾生华.试论城市土地证券化及其运作模式[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0,43-46.

[2]毕宝德.土地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第6篇

关键词:边缘金融业务;金融机构;企业

相对正规金融而言,那些自发于民众之间,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规边缘,具有资金借贷性质的资金融通行为,称为边缘金融业务。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

三、规范边缘金融业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难发现,在目前社会意识形态下的边缘金融业务负面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正确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对边缘金融业务加以规范,对非法融资加以遏制和制止,我们便可以完全掌握边缘金融业务的相关情况,使其成为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体系,建立充分竞争的金融秩序为目标,促使正常边缘金融业务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充分发展

实践证明,边缘金融业务正逐步扩大其体外运行的体系,并发挥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过少,边缘金融业务较为活跃地区,鼓励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互助合作机构允许其承接政府支农资金,或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在保证国家农业资金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同时,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的改制。二是适当发展典当机构,充分发挥其对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方便、灵活、快捷的融资作用。并对目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寄售行、旧物行等不合法边缘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多种条件将之“改良”为典当行或其他正当的边缘金融业务机构。三是根据民间信用机构发育程度和边缘金融业务法律法规,适时成立专门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对机构化的边缘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边缘金融业务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

(二)监管机构要从稳定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出发,共同强化边缘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明确界定正常边缘金融业务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笔者认为,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金融秩序是判别正常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如果业务发展不会带来不良影响,则要将其追加为正常融资;如果有影响,通过跟踪监管,无转化可能的边缘金融业务,则要坚决取缔。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工作,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争取政策、简化手续、下放权限,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中小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局面。三是要强化金融市场秩序整顿,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要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资活动,严防边缘金融业务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五是要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倡导民众向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融资。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钱庄、乱集资等危害性,提高民众金融风险意识。

(三)按照市场要求对我国现行银行业制度进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尽最大努力满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压缩非法融资的市场空间。边缘金融业务与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信贷权限放松,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萎缩态势,银行信贷收紧,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增长态势。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各基层行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争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和审贷程序,方便和保证那些有市场、有效益、有产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求银企共赢。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则要立足地方,摆正市场发展定位,转变经营观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业市场业务范围,在认真落实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寻求自身发展的良机,压缩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空间。二是各商业银行应按《中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专门机构,采取工资奖金与贷款回收挂钩、制定免责条款、废除贷款责任追究终身制等办法,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扩大小企业信贷服务范围。同时还要借鉴边缘金融业务的做法,贷前调查不仅要注意收集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硬信息”,还应关注企业负责人的人品、管理能力、还款意愿等“软信息”,以与企业建立长期关系,发展关系型融资,开展循环信贷,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建议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根据企业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利率,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切实解决贷款操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四是公布信贷资金流向、地区资金紧缺度等相关信息,合理引导边缘金融业务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间资本融资渠道,整合民间资本的运作,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赵志华.引导和规范我区民间借贷活动的政策建议[J].内蒙古金融研究,2000(6):22-24.

[2]毛金明.民间融资市场研究———对山西省民间融资的典型调查与分析[J].金融研究,2005(1):45-47.

[3]何田.地下经济与管制效率:民间信用合法性问题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2(11):53-55.

[4]周彬.关于民间借贷的思考[J].北方经贸,2002(1):28-29.

第7篇

关键词:边缘金融业务;金融机构;企业

相对正规金融而言,那些自发于民众之间,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规边缘,具有资金借贷性质的资金融通行为,称为边缘金融业务。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三、规范边缘金融业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难发现,在目前社会意识形态下的边缘金融业务负面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正确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对边缘金融业务加以规范,对非法融资加以遏制和制止,我们便可以完全掌握边缘金融业务的相关情况,使其成为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体系,建立充分竞争的金融秩序为目标,促使正常边缘金融业务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充分发展

实践证明,边缘金融业务正逐步扩大其体外运行的体系,并发挥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过少,边缘金融业务较为活跃地区,鼓励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互助合作机构允许其承接政府支农资金,或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在保证国家农业资金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同时,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的改制。二是适当发展典当机构,充分发挥其对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方便、灵活、快捷的融资作用。并对目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寄售行、旧物行等不合法边缘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多种条件将之“改良”为典当行或其他正当的边缘金融业务机构。三是根据民间信用机构发育程度和边缘金融业务法律法规,适时成立专门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对机构化的边缘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边缘金融业务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

(二)监管机构要从稳定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出发,共同强化边缘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明确界定正常边缘金融业务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笔者认为,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金融秩序是判别正常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如果业务发展不会带来不良影响,则要将其追加为正常融资;如果有影响,通过跟踪监管,无转化可能的边缘金融业务,则要坚决取缔。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工作,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争取政策、简化手续、下放权限,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中小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局面。三是要强化金融市场秩序整顿,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要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资活动,严防边缘金融业务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五是要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倡导民众向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融资。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钱庄、乱集资等危害性,提高民众金融风险意识。

(三)按照市场要求对我国现行银行业制度进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尽最大努力满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压缩非法融资的市场空间。边缘金融业务与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信贷权限放松,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萎缩态势,银行信贷收紧,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增长态势。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各基层行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争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和审贷程序,方便和保证那些有市场、有效益、有产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求银企共赢。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则要立足地方,摆正市场发展定位,转变经营观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业市场业务范围,在认真落实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寻求自身发展的良机,压缩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空间。二是各商业银行应按《中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专门机构,采取工资奖金与贷款回收挂钩、制定免责条款、废除贷款责任追究终身制等办法,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扩大小企业信贷服务范围。同时还要借鉴边缘金融业务的做法,贷前调查不仅要注意收集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硬信息”,还应关注企业负责人的人品、管理能力、还款意愿等“软信息”,以与企业建立长期关系,发展关系型融资,开展循环信贷,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建议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根据企业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利率,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切实解决贷款操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四是公布信贷资金流向、地区资金紧缺度等相关信息,合理引导边缘金融业务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间资本融资渠道,整合民间资本的运作,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赵志华.引导和规范我区民间借贷活动的政策建议[J].内蒙古金融研究,2000(6):22-24.

[2]毛金明.民间融资市场研究———对山西省民间融资的典型调查与分析[J].金融研究,2005(1):45-47.

[3]何田.地下经济与管制效率:民间信用合法性问题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2(11):53-55.

[4]周彬.关于民间借贷的思考[J].北方经贸,2002(1):28-29.

第8篇

关键词: 边缘金融业务; 金融机构; 企业

相对正规金融而言,那些自发于民众之间,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规边缘,具有资金借贷性质的资金融通行为,称为边缘金融业务。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 /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 ,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旦出现纠纷, 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

三、规范边缘金融业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难发现,在目前社会意识形态下的边缘金融业务负面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正确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对边缘金融业务加以规范,对非法融资加以遏制和制止,我们便可以完全掌握边缘金融业务的相关情况,使其成为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体系,建立充分竞争的金融秩序为目标,促使正常边缘金融业务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充分发展

实践证明,边缘金融业务正逐步扩大其体外运行的体系,并发挥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过少,边缘金融业务较为活跃地区,鼓励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互助合作机构允许其承接政府支农资金,或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在保证国家农业资金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同时,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的改制。二是适当发展典当机构,充分发挥其对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方便、灵活、快捷的融资作用。并对目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寄售行、旧物行等不合法边缘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多种条件将之“改良”为典当行或其他正当的边缘金融业务机构。三是根据民间信用机构发育程度和边缘金融业务法律法规,适时成立专门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对机构化的边缘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边缘金融业务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

(二)监管机构要从稳定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出发,共同强化边缘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明确界定正常边缘金融业务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笔者认为,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金融秩序是判别正常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如果业务发展不会带来不良影响,则要将其追加为正常融资; 如果有影响,通过跟踪监管,无转化可能的边缘金融业务,则要坚决取缔。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工作,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争取政策、简化手续、下放权限,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中小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局面。三是要强化金融市场秩序整顿,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要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资活动,严防边缘金融业务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五是要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倡导民众向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融资。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钱庄、乱集资等危害性,提高民众金融风险意识。

(三)按照市场要求对我国现行银行业制度进行重新安排

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尽最大努力满足正常的、有效的金融需求,最大可能地压缩非法融资的市场空间。边缘金融业务与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银行信贷权限放松,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萎缩态势,银行信贷收紧,则边缘金融业务呈现增长态势。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各基层行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地区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争取理解和政策支持,简化贷款手续和审贷程序,方便和保证那些有市场、有效益、有产品、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以求银企共赢。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则要立足地方,摆正市场发展定位,转变经营观念,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营模式,大力拓展中小企业市场业务范围,在认真落实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寻求自身发展的良机,压缩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空间。二是各商业银行应按《中小企业贷款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负责中小企业贷款的专门机构,采取工资奖金与贷款回收挂钩、制定免责条款、废除贷款责任追究终身制等办法,充分调动信贷人员营销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扩大小企业信贷服务范围。同时还要借鉴边缘金融业务的做法,贷前调查不仅要注意收集财务报表、抵押担保等“硬信息”,还应关注企业负责人的人品、管理能力、还款意愿等“软信息”,以与企业建立长期关系,发展关系型融资,开展循环信贷,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建议扩大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自主定价权,根据企业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利率,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对称,切实解决贷款操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四是公布信贷资金流向、地区资金紧缺度等相关信息,合理引导边缘金融业务的流向和流量,增加民间资本融资渠道,整合民间资本的运作,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 1 ] 赵志华. 引导和规范我区民间借贷活动的政策建议[ J ]. 内蒙古金融研究, 2000 (6) : 22- 24.

[ 2 ] 毛金明. 民间融资市场研究———对山西省民间融资的典型调查与分析[ J ]. 金融研究, 2005 (1) : 45- 47.

[ 3 ] 何田. 地下经济与管制效率:民间信用合法性问题实证研究[ J ]. 金融研究, 2002 (11) : 53- 55.

[ 4 ] 周彬. 关于民间借贷的思考[ J ]. 北方经贸, 2002 (1) : 28- 29.

第9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个人金融 业务创新

商业银行的个人市场具有更广阔的空间,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市场正在迅速发展,为实现商业银行个人金融发展的健康化,个人金融产品还要不断创新[1,2]。

一、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金融业务现状

1、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的结果

第一,个人金融业务会有新的变化,将慢慢成为银行业务的主力军,取代公司业务,成为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欧美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中间收入占银行总收入的80%以上。个人金融业务具有范围广、收入稳定的特点,它的附加值较高。商业银行主要是对货币信用的经营,在风险上存在波动性、信用类的风险,还具有投资风险及利率风险。它的个人金融业务还可以转移及分散风险的作用,能够吸较多的引客户。大多数的西方商业银行有了具备一定的经验[3]。

第二,有效地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作用。个人金融业务经营具有风险小、易防范化解的特点,能够从比较单一的资产负债向全方位的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方向转变,它的分散风险的功能较强。

2、与不断变化的国内外竞争环境相适应

第一,为商业银行适应利率市场的改革打下了基础。全球的利率较低,银行收入的压力大。银行也在创新,把工作的重心倾向于金融业务。国内利率的市场化速度提高,银行的经营模式也有了较大的变化。

第二, 能够自如地应对外资银行的新挑战。外资银行的“切入点”是中间业务,个人金融业务会也参与竞争中。在“二八法则”的影响下,五分之一的客户会有五分之四的利润。所以,在五分之一的客户中争取更高的要求,为使零售业务有更多的客户,必须大力发展个人金融业务。

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趋势的相关分析

1、全方位的服务

商业银行也在努力追求储蓄服务的规范化,使服务水平相应地提高,不断实施优质服务,服务也有一定水平、也上档次了。比如承诺服务、金融超市、延时服务、24小时昼夜服务、高款项提款电话预约等不同的服务,努力做到一点接入全程响应的智慧银行。比如,招商银行是第一家通过不同方式改善客户服务的机构,并积极地为个人提供更高效、更便利、更体贴、更温馨之服务,使国内的银行业也在更新自身的观念及方式,并逐步加以变革,使银行与客户间更容易合作[4]。

2、加快创新步伐,增强竞争力

在外资银行打入中国以后,这种本土化的经营策略在拓展市场方面有促进作用,促进了金融的创新,特别是这种比较高端的客户金融产品、房贷、车贷、中间业务等还要不断地创新。在资本市场不断发展与提高的前提下,银行体系还进行了间接融资,它的占比也有所下降。在“金融脱媒”这一趋势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也在加强表外业务及电子银行的创新,在知识与技术含量方面的要求较高,对利率、个人金融、股指期货、汇率之类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衍生金融工具起到了促进作用[5]。因为竞争的演变,在上市后风险控制也有所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为推进扁平化改革贡献自身力量,在改造业务的流程、推进业务的单元制,方面具有较大的风险,所以在业务发展、风险控制方面提出了报告制度的规定。

三、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创新的对策

1、对个人金融产品的创新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还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对当前的国内商业银行的创新,还要在产品、服务、营销策略及制度等方面做到创新,使个人金融业务更好、更快地发展。对个人金融产品的开发及创新还要结合银行的市场需求以及自身所需及自身的特点加强系统工程的建设,主要是满足三个目标:(1)对新市场的开拓,可以运用蓝海战略的思维,寻找银行忽略的地方,比如说小微企业客户等,不断地吸引更多的顾客;(2)对商业银行目前产品的市场份额不断加大,使销售量得以扩大;(3)使同类或者类似的产品成本有所降低。对银行开发的新产品要努力使其推出市场,并达到某一目标,银行不但要借助于市场调研来了解客户所需,还要对金融产品的内涵做到深刻地理解,并能够生产出与市场需求相符的产品,让客户对新产品更满意[6]。

2、对个人金融服务观念及营销策略的创新

第一,具有全新的服务观念。服务即营销,因为银行服务对人性化特征具有鲜明的观点,银行部门还要具备全方位的服务意识,通过核心产品及附加服务这两个层次,对前台服务和后台服务负责,以提高服务的质量。个人金融服务在质量与水平上对商业银行具有重要意义,当个人金融服务中对目标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以后,顾客会因对服务的满意度而获取更多的客户,所以在这一行业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第二,具有全新的营销渠道观念。现代的市场营销是为满足客户所需创设的,在创造产品与实现价值中,使满足客户所需得到满足。银行要对客户所需做深入的研究,不断地设计出新产品及新颖的服务。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所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不过是把传统银行服务平移到了互联网上,没有在线投资品种和咨询,更没有投资分析等各种金融类的服务。电话银行的发展较早较快,客户的接受度也随之提高,只不过是对修改信息、转账、业务咨询各种服务的修改,没有出现客户直接投资的买卖、也无个人贷款等金融类的服务。所以,我国的消费人群主要是通过金融中心和金融工作室得到相对全面的各类服务,没有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等各路恰当的服务,所以,商业银行还要针对金融服务的营销渠道加以创新,不断开发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的服务,打造智慧银行,使服务功能趋于完善。

3、对制度的创新

随着每一项新的个人金融业务的不断推出,还要对其进行可行性的论证,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要提前预防,并制定出各种防范于未然的措施。对于个人业务的管理部门来说,在各大支行、各个岗位要做到严于律己,在经营各类业务时,严格按各种制度的步骤来办理业务,不有为追求自己所在部门、单位、岗位的短期业绩而无视制度的存在;信贷管理部门还要在贷款全流程中加强力度,尤其是开展好制度执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动态化的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制度是否在市场适应性与执行性中有冲突;在稽核、监察部门还要对监督力度继续加大,在违规现象、责任人的惩处,制度是否得以执行方面加大力度。在不同层面对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自检、互检与反馈。不但可以解决制度执行中没有完成的问题,还可以结合市场的变化来完善制度,使制度漏洞得到堵塞,使个人银行业务能够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制定的相关制度主要是倾向于在前台服务的人员,提高他们的酬金,让大家从后台走出,走向前台,让大家积极主动地走向前台[7]。

4、工作流程的创新

相应简化工作流程,比如能用自助设备完成的工作,交给自助设备完成;让后线部门的人员走出,走向前台服务工作;通过相应的系统对风险进行控制;对电子设备或者流程加以整合,逐步减少客户业务的办理时间。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兴起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落后了10年,我们要借鉴并学习学习他们的管理经验,在工作中不断创新。

综上所述,我国的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城乡居民的收入不断增加,人民生活富裕,个人投资业也有了更大的需求空间。所以投资渠道也逐步多元化,不断地满足我国老百姓日益增长的个人金融服务所需,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朝晖.创新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研究.中国外资(下半月).2013(3): 50-51.

[2]加大创新力度深入调整结构推进金融业务综合平衡发展――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建授.青海金融.2013(4): 6-7.

[3]周梅.建设银行小企业金融业务创新探索.现代商贸工业.2012(24): 126.

[4]张瑾,张思尧.浅析我国银行业碳金融业务的创新.东方企业文化.2010(14): 39-40.

[5]郑雪飞.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关于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盈利模式的探讨摘要.科技创新导报.2011(25):192-193.

第10篇

一、发达国家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纵观发达国家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历程,不难发现其个人金融业务虽然起步较早,但真正快速的发展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经济金融状况的较大变化,推动了个人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

一方面,各国的金融市场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较快,各国企业的资金筹措逐渐由过多地依赖从银行借入的间接融资型转向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从金融市场筹集的直接型,使得资本市场的资金调度成为企业融资的中心,而银行借款则只是作为一种对直接金融的补充。在这样一个金融变革的过程中,以传统存贷款为中心的银行业功能逐步发生转变,银行不再仅仅是从前单纯的存贷款中介,而是提供范围广泛的各类服务的金融服务企业,或者说是一种帮助进行资产风险控制的风险控制企业、资产经营企业,这是一种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迫使银行努力探索新领域、开发新产品。开拓个人金融方面的业务,对于大多数银行来讲是一个极具潜力的新领域,也是发挥自己网点网络优势的主要领域。

另一方面,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中心的科技产业迅猛发展并改变着世界,也促进和加强了金融领域的改革。高速通信网络和运算速度极快的个人电脑等使消费者个人水准的信息通讯基础建设有了很大的改善,利用互联网技术可以在瞬间完成双向信息情报交流,对于市场参与者来说,以往在时间与空间上的距离大大缩短了。这场技术革命,使银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快速、高效的金融服务具备了操作技术的可行性。在这两方面主要原因的促动下,发达国家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开展得有声有色,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随着发达国家银行业功能的转变,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开始逐步表现出如下趋势:

一是服务方式的电子化趋势。过去个人金融业务服务方式比较简单,主要采取的是营业柜台服务的方式。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尤其是互联网技术在银行业的不断应用,给银行的经营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各银行纷纷开设网络银行业务、电话银行业务、安装ATM机等,在银行和广大个人客户之间架起了桥梁,成为传统营业柜台的有力补充和服务的重要手段。电子化的进步,实现了从传统银行到现代银行的重大变革,银行也一改以往单纯靠机构扩张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模式为多渠道服务方式。在一些发达国家,除了现金业务,几乎所有的私人银行业务都可以通过电话解决,网上银行业务也已发展成熟。随着服务渠道的增多,近年来,一些银行开始撤并网点、收缩机构,利用新的更经济的渠道向客户提供服务。

二是组织机构的专门化趋势。传统银行对私人客户的服务由多个部门分开经营,导致信息无法沟通,资源不能共享。为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同时减少资源浪费,世界上著名的商业银行都纷纷成立个人金融业务部门,集中设计、开发和办理私人客户的金融服务,为私人客户提供全面、广泛的服务。

三是业务重点的多元化趋势。个人金融业务最初发展集中在消费信贷方面,包括住房抵押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等。90年代以来,在个人住房和耐用消费品需求逐步满足的基础上,人们开始向股市、外汇、保险和基金寻求新的投资渠道,但由于市场的风险性及人们专业知识的缺乏,使得商业银行个人业务有了发展的契机。针对市场的需求,个人金融业务从单纯的消费信贷扩大为包括结算、担保、投资管理、个人理财、咨询等广泛内容。随着个人金融业务产品的日益丰富和规模的迅速扩大,个人金融业务收入成为各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商业银行转向名副其实的“金融百货公司”。

四是金融产品的个性化趋势。90年代以来,随着证券、保险、基金行业的兴起,银行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为能有效吸引客户,各家商业银行开始绞尽脑汁不断研究开发适应客户需求和有特色的金融产品,业务范围因个人需求的不同逐渐涵盖社会生活各层面,如财务咨询、委托理财、外汇、税收、代收工资费用等,同时通过网络进一步提供旅游、信息、交通和娱乐等个性化服务。与此同时,传统的存贷款服务,也开始根据客户的需求重新设计、包装。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明显滞后。在我国,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加之银行对个人金融业务在认识上和观念上的滞后,因此长期以来,国内商业银行往往只注重对大企业、大客户的金融服务,而忽视了对个人金融业务市场的拓展,这也导致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几乎是空白,市场需求处于极大的压抑状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就是指单一的居民储蓄业务。

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各家银行开始逐步认识到个人金融业务对整个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性,纷纷成立个人业务部,以加大个人金融业务开拓、管理力度,制定了以储蓄业务为重点,卡业务为龙头,代收代付业务为依托,个人消费贷款等个人综合理财业务为突破口的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策略,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经营的步伐明显加快。虽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个人金融业务经营理念、营销战略、科技支撑、业务创新、人员素质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均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对商业银行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商业银行仍忽视个人金融业务,对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思想上、理论上没有做好大力开拓个人金融领域的充分准备,缺乏科学的长远的规划,措施不完备,工作中盲目性较大,影响了产品的推广及个人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二,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单一、规模有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仅仅是以储蓄为主体的单一产品形式,与发达国家丰富的个人金融产品相比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另外,就规模上来看,其他个人金融业务指标如代收付业务结算量、个人消费信贷总量等指标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此外,在现有的产品构成中,结构也不尽合理。例如,在各项中间业务产品中,成本高、收益低的劳动密集型中间业务如代收代付占比很大而知识密集型中间业务如咨询、资产评估、资产管理等所占比例很低。

第三,营销体系不健全,售后服务不到位。目前仍有商业银行对营销的认识存在偏差,没有设置专门的营销部门,没有配备专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和完备的营销网络来进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随着电子化进程的加快和科技的应用,个人金融产品往往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需要通过具体形象的演示才能够得到客户的认可和接受。而一些商业银行往往由于宣传方式及营销手段的落后,使银行推出的新产品无人问津。此外,虽然商业银个人金融业务不断创新,但相关的业务咨询、功能介绍、金融导购等售后服务却严重滞后,使得许多居民对个人金融服务项目一知半解,无法真正享有服务。

第四,技术手段落后,电子化及网络化程度低。目前国内许多商业银行电脑网络和电子化服务还很不完善,一些先进的自助银行设备没有得到有效的推广,电话银行还不普及,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刚刚起步。目前我国个人金融业务中90%以上仍由柜面人工办理,许多简单的存款支取业务、代收代付业务,完全可以采取机器处理或客户自助的方式解决,却往往集中在柜台办理,一方面增加了人工成本和柜台压力,挤占了其他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造成业务处理速度低,营运成本居高不下。

第五,人员素质尚需提高。个人金融业务是国内新兴的金融业务,是知识密集型行业,要求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敢于竞争、开拓性强、懂技术、会管理、善营销的复合型人才,其决策层、管理层以及一线窗口人员均须具备相应的能力,掌握相关的业务理论及操作技能,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人才还不能完全适应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需要进一步的培训和提高。

第六,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尚未做好。例如,我国尚未建立个人信用评估机构,也没有全社会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标准,银行间信息无法共享,造成银行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过程中难以对借款人信用的真实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为保证贷款质量,降低信贷风险,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过程中从受理客户申请,到调查、签合同、办理公证,手续繁琐,步步谨慎,费时、费力,大大制约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拓展个人金融业务的现实意义

个人金融服务市场蕴涵的巨大商机和潜力,使得国内各家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对个人金融服务市场的开拓和占领。同时,就基础条件来看,国内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个人金融业务也已经具有了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社会财富格局的改变为商业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现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居民的私人财富不断积累。一方面,近20年来,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存量增长了200倍,年均名义增长率达到30%,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截止2003年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超过了10万亿元,居民个人金融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比重也由20世纪90年代初的4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60%多,并还在不断上升。另一方面,在国内个人金融资产这块“蛋糕”中,资产集中化的趋势也已十分明显。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20%的人掌握着80%的金融资产,目前在国内资产超过100万元的家庭已经超过了1000万户,一个稳定的高收入富裕人群层次已经形成。此外,可以说,社会财富格局的改变为商业银行拓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并将极大地催发市场对个人金融业务的需求。

其次,个人金融投资理念的不断成熟为个人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在个人金融服务市场需求总量不断扩大的同时,老百姓的金融服务需求层次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个人金融资产由过去单纯的保存保值型向综合理财、增值型转变,我国城乡居民消费习惯正逐渐由生存型消费、数量型消费向发展型、质量型、消费型转变,居民正由单纯的消费者转变为借款者、投资者和消费者。尤其是那些拥有富裕资产和稳定高收入的个人群体,尤其需要有专业的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以确保私人资产在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增值,这就为商业银行拓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再次,个人金融业务增长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银行分业管理的体制下,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公司类批发业务获利空间逐步降低,信贷风险不断聚集,迫使商业银行必须拓展零售类个人银行业务去化解。据不完全统计:银行提供公司类批发性业务,只有2%-4%的利润空间。而提供零售类个人银行业务,则有5%-8%的利润空间。个人银行业务具有领域广、批量多、风险小和个性化以及收入稳定、附加值高等特点,也是银行业务发展的战略重点和金融产品创新的重点。从利润贡献上来看,香港恒生银行个人业务对该行赢利的贡献率已达48%,个人业务在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国家银行业务中占30%-50%左右,而国内银行都在10%以下,但这也正说明了个人金融业务的拓展对我国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重要作用。

最后,入世后金融市场的开放迫切需要国内商业银行大力拓展个人金融业务。随着中国加入WTO,外资银行抢占中国个人零售业务已经到来,国外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在发展战略、市场细分、科技运用、创新机制和产品、营销管理、人才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比我国都具有明显优势。一般来说,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客户竞争的焦点将集中在以下三类:一是公司客户,重要行业内的大企业、跨国公司、有规模的民营企业;二是机构客户,如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等;三是个人客户。对商业银行来说,20%的客户往往可以带来80%的利润或市场份额,而中国66%的储蓄额正掌握在10%的人手中,因此基于此规律,外资银行开拓在华业务时,会将主要精力放在争取发达地区的重点客户,其中就包括这些富裕的“尖端客户”。因此,对国内商业银行来说,如果不尽快拓展个人金融业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就很有可能面临失去这些客户的危险。

四、拓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策略选择

借鉴发达国家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的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我国商业银行大力拓展个人金融业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提高思想认识,转变经营战略。经过20年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已经具备很强的现实条件,个人金融业务将成为银行主要业务之一。因此,各银行必须充分认识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转换经营观念,调整经营战略,真正把个人金融业务当作主要业务来抓,将信贷投放由支持生产为主转变为支持生产与消费并重,把服务对象由企业为主转变为企业与消费者个人并重,并尽快改变过去的运作程序和服务方式,树立以个人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和服务意识,认真研究个人金融业务的运行规律和特点,科学设计个人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及所采用的手段,使个人金融业务朝着健康、高效的轨道发展。

第二,加强个人金融业务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一是改进现有服务品种,完善功能,使其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如以银行卡为载体,对已有的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功能进行整合、完善,借助多功能银行卡推动个人消费、外汇、证券、保险、基金、债券、收付、消费信贷等各种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二是不断推陈出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以赢得客户的信赖和长期的支持。在研究竞争对手及国际先进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产品类型的基础上,结合本行实际,积极开发有市场潜力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在开发产品的同时要做好售后服务以及产品的升级换代工作,包括对金融产品的不断更替、包装、重组,使其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随着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银行、证券和保险三者的合作将更加密切,为银行提供更多的个人金融业务品种创造了条件。各商业银行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要重视打造品牌,因为商业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最能反映和体现其形象,银行也只有通过产品和服务才能真正获得忠实的客户群,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做好品牌的定位和形象设计,努力推出能代表本行特色的“精品业务”,树立安全、稳健、优质的名牌形象,增强银行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第三,运用高新技术,加快网络化进程。从国外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设施来看,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个人财务管理软件和可视电话大有取代传统银行分支机构之势,银行已经大大改变了以往以机构网点为中心的个人服务形态,银行不仅实现了不受时间、地理等限制的一天24小时、全年365天的全天候服务,以此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而且大大降低了原来固定场所的运营成本,提高了自身的竞争能力。近年来,我国银行的电子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但对个人客户所提供的网络化服务大多处于试运行阶段。要想使我国银行能与外资银行相抗衡,也应尽快发展我国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利用网络技术,向个人客户提供以存款为基础的个人汇兑、结算、、投资、咨询、评估、理财等业务,真正为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服务。

第四,采取适当手段和策略,加强营销管理。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讲,银行营销就是指银行在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运用金融中介机构及其功能,实现货币的聚集和重新配置,使货币资金在银行和客户之间有序运行,创造出客户满意的服务并取得经济效益的经营行为。银行在开展个人金融业务时,营销策略和手段的选择会变得更加重要。我国银行要想把个人金融业务真正很好地开展起来,也必须确定适当的营销策略和营销手段,必须通过对环境的客观分析,通过细分市场,选择适当的目标市场和发展战略,并针对不同的市场采用不同的产品、定价、分销和促销策略。只有采用了适当的策略和手段,才能缩短个人客户与银行之间的距离,增强银行与个人客户之间的联系,在客户与银行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把我国的个人金融业务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应该说,目前各银行所开展的客户经理制是强化银行个人金融业务营销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五,加快培养和引进个人金融业务专业人才,努力提高个人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随着个人金融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对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优秀的决策管理人员、优秀的市场营销人员和优秀的一线操作人员是保证个人金融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其中,决策管理人员要负责研究市场需求、开发新型产品、实施管理控制;市场营销人员负责宣传策划、推销产品、拓展市场;一线操作人员负责客户的接待、产品的前台推广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每一层次、每一岗位的人员均需具备相应的业务及管理水平。为此,商业银行要尽早培养或引进相关的专业人才,努力提高个人金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未来竞争打好基础。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绩效挂钩在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分配比重,体现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分配差距,通过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激励员工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与企业相比,个人搬迁、工作调动频繁,流动性大,不易管理。拿个人贷款业务来讲,银行很难了解借款人的信誉、品德、收入水平和还贷能力,很难确定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另外,目前我国银行缺乏一套系统地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技术手段,也没有像对企业那样的资信评估方法,并且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个人债务追索、托收机制。面对个人客户大量的借款申请,银行不得不提高借款的门槛,增加审批手段,延长调查时间,提高担保的要求。消费者个人则因手续繁杂、长期等待和收费过高而望而却步。因此,必须尽快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像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一样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机构,在法律的保护下,通过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共享,在客观、公正、中性的原则下评估个人信用程度以促进银行开展个人金融业务。

参考文献:

(1)《我国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之探讨》,任碧云,《金融研究》2001年第7期

(2)《有效推动个人金融业务发展》,姜志强,金融时报(2002年09月09日)

(3)《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探讨》,李恒光,《青岛科技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第11篇

【关键词】仓储金融 发展 现状

一、仓储金融的概念及特征

(一)仓储金融的概念

仓储金融是金融与仓储的一种综合创新,与一般的仓储公司或物流公司不同,它不仅具有普通物流公司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可以为金融机构进行动产抵质押管理的专业服务,对质押的动产进行有效监管、维持变现等功能。仓储金融服务指银行以价格波动小、变现能力强且符合质押要求的商品质押作为其授信条件,利用仓储企业对物流信息的有效监管,将借款企业的物流与银行资金流进行有机结合,向借款企业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

(二)仓储金融的特征

1.规范化。在仓储公司中的所有质押物品都需要遵守统一、规范的程序,由仓储公司中的专业人员监管,确保质押物品的质量、数量、特性等指标符合质押标准,保证质押物品的安全。

2.信息化。信息化是智能化的前提,信息化使全部抵质押品都能在仓储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同时也可以对质押物品进行定位、监控和管理。金融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可以随时随地进入信息系统,对质押物品的状况进行检查。

3.广泛性。这里的广泛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在对质押物种类的选择上,限制较少,无论是借款企业里面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还是农牧产品(牛、鱼及地里的农作物),在理论上都是可以作为抵质押物品的。另一方面指仓储金融服务模式中服务对象的广泛性,理论上只要借款企业的动产符合质押的条件,就可以开展融资业务。

二、仓储金融业务的参与主体及业务运作模式

(一)融资企业

仓储金融业务中的借款企业,大多是中小企业,其资产主要以动产的形式存在,如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他们往往缺乏大型的不动产,信誉度也不高,但资金短缺,急需融资。正是因为这些企业的存在,仓储金融业务才有了发展的必要。

(二)金融机构

在仓储金融业务中,投资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这些机构为了增加盈利能力,也有迫切的放贷需求,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很难对借款企业的动产进行有效监管,存在着较大的放贷风险。基于此,金融机构也需要加入到这一新兴业务中来。目前,金融机构最迫切的需求就是,弱化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在当今经济背景下,小微金融将是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但由于上述中小融资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大大增加了其放贷风险和成本。

(三)仓储企业

仓储企业也是仓储金融业务的参与主体之一,通过对质押物品的有效监管,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仓储企业在仓储金融业务中处于核心地位,是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随着业务的发展,仓储企业在传统业务外,需要开拓新的利润来源,加入仓储金融业务中能满足其需求。

三、仓储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

(一)仓单质押业务模式

仓单质押业务模式的操作方式是融资方把货物存储在金融仓储企业指定的仓库中,然后凭金融仓储企业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仓单,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根据货物的价值向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仓单质押模式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仓储金融业务中的三位参与者签订单质押合作协议,其中仓储企业将会对动产进行质押监管或仓储管理。二是需要明确动产质押物的所有权,这些质押物具有易于保存、用途广泛、不易变质、价格波动小等特点。三是可以进行流动质押,条件是要保证质押物的总价值高于约定的金额。

(二)动产监管业务模式

基于动产监管的金融仓储业务指,融资企业将自身拥有的动产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出申请,同时将质押物按要求存放到仓储企业指定的仓库中,由专业的仓储企业对质押物进行监管,金融机构再根据质押物的状况予以放贷的业务活动。动产监管业务主要包括静态质押和滚动质押两种方式。

(三)授信融资业务模式

授信融资模式指金融机构很少参与到质押贷款项目的运作中去,这些机构根据仓储企业的相关指标,如财务状况、信誉度及规模等,给仓储企业一定的信用额度,让仓储企业则利用这些额度向借款企业提供贷款,并由仓储企业全程监控质押贷款业务。

(四)保兑仓业务模式

保兑仓业务模式也称垫付货款模式,该模式与上面的模式不同,涉及到上游的货物供应商和融资企业,首先需要供应商将货权转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再按情况向融资企业(提货人)提供相应的融资,在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后,金融机构就通知仓储企业,让仓储企业放货,这时货权就由金融机构转回到融资企业手中。若融资企业不能达到金融机构的还款要求,金融机构可以要求上游供应商进行回购,或在市场上进行拍卖。

四、我国仓储金融服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法律风险

仓储金融服务的法律风险主要集中在质押物的所有权上,因为在仓储金融服务中,涉及的业务主体较多,质押物的所有权也需要在各主体间相互流动,且我国现阶段并没有专门对仓储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和行业规范,不可避免要产生所有权的纠纷。另外,我国还没有建立动产的登记制度和查询制度,仓储企业作为金融机构的人,对质押的动产进行监管,若没有动产登记制度,就会造成在同一动产上的权利竞合情况,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二)仓储企业、中小企业由于利益驱动,导致双方信誉度下降

在利益驱动下,仓储企业为了开拓更多的业务,可能并不按要求履行协议,而是放松对质押物的监管,甚至可能与融资企业合作骗贷,为融资企业进行虚假评估。有些融资企业可能向金融机构出具并没有实际商品的仓单来骗贷,在动态提取过程中以次充好,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三)仓储企业的管理不完善,加大融资风险

仓储企业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对质押物进行有效监管,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监管漏洞,如对专业监管员的监督不严,监管员就可能违背要求,内外串通作案,这将给金融机构和仓储企业带来非常大的损失。另外,由于信息化程度低,很多操作还需要手工进行,人工失误不可避免,同时金融机构和仓储企业也很难对质押物进行及时、全面的了解,增加了融资风险。

(四)动产质押物选择的局限,制约了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

仓储金融服务模式对质押物的选择有一些局限,更倾向于选择价格稳定、容易保存、流动性强的质押物,而那些不符合条件的货品的选择就非常谨慎,条件也更加苛刻,正是这个特点限制了该业务在中小企业中的大范围应用。

参考文献

[1]崔法明.金融仓储业现状问题对策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2年6月.

[2]郭延安.金融仓储业务模式及其风险防范探析[J].浙江金融,2010,(3).

[3]胡卓群.金融仓储业务风险研究及其规避措施[J].现代商业,2010(9).

第12篇

关键词:保险人;综合金融;胜任力

中图分类号:F272.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6-000-02

综合金融不仅仅是保险、证券、银行三块业务的拼凑和堆积,而是保险人营销方式的一种综合转变,将保险人以保险产品为主的销售模式,逐步转变为以客户需求的综合金融营销模式上来[1]。在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的培训体系和内容设计上,可以结合胜任力模型的表达沟通,知识整合,愿景心态以及团队精神入手,设计有针对性的课程内容,对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进行全面的培训,在保险人职业生涯规划上,可以结合胜任力模型的成就导向、敏锐力和拓宽视野入手,引导保险人以从事综合金融业务为契机,逐步促进自身超综合金融理财顾问和理财规划师转变。

一、建立基于胜任力模型的综合金融业务意愿启动与选拔系统

从事综合金融业务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同时又具有一定的难度,对于保险人来讲,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综合金融业务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从事综合金融的困难和挑战,以及对自身素质的要求,才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基于胜任力模型,可以首先应用于综合金融意愿的启动和选拔系统中。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访谈法和问卷法等研究方法,经过因素分析、信效度检验验证了保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的胜任力模型的可行性及预测性,在实施基于胜任力模型意愿启动和选拔时,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客户管理指标

设计一套系统的客户管理流程和工作内容,在保险人日常管理过程中,不断强化其按照这样一套客户管理的流程来工作,逐步养成客户管理的工作习惯,促使保险人认真了解和掌握客户的金融需求,以需求引导保险人产品销售的转变,以需求来启动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的意愿。

(二)基于胜任力模型实施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的选拔系统

将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的12个胜任力素质设计成一系列的选拔考试题库,文中12个胜任力项目,其需要通过问题来对应试者进行了解,设计问题主要可以结合综合金融业务的特点,其专业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我们可以通过工作的实际绩效来了解,而对于保险人个人意愿和敏锐力等方面的隐形素质的考察,我们可以通过胜任力模型,设计建立面试问题库,举例如下:

1.描述一次你的在寿险展业过程中,客户对保险不感兴趣,而对其他金融服务感兴趣,你是如何处理的?当顾客怀疑你的专业知识是,你是怎样消除顾客的疑虑的?(可考察保险人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知识迁移等)

2.你通常是如何管理你的客户的?详细描述一个你的基本情况,以及他潜在的金融需求。(可考察保险人的客户管理,快速反应等能力)

3.讲述自己遭遇客户拒绝的真实经历,这些经历对你的启发和你真是的感受?(可考察保险人的愿景心态,沟通能力,专业知识技能等)

(三)基于胜任力模型的督导和面谈评价机制

对于有意愿从事综合金融业务的保险人,保险企业要指派专业的督导,对保险人进行针对性的面谈,面谈的督导除具有相当的技能之外,他必须能够非常有效地利用胜任力模型建立的问题库,探求具体细节,而不仅是泛泛而谈,并要求根据胜任能力来分析保险人的回答,面谈者不仅要发现保险人的优势以及判断他是否有恰当的综合金融背景知识,而且要发现有可能要阻碍他们从事综合金融业务的因素。对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保险企业要逐步建立起跟踪记录档案,使保险企业能够真实的掌握保险人在不同时期的能力和素质水平,以便挑选不同素质和能力水平的保险人,参加公司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并对保险人素质结构变化进行跟踪反馈。

二、建立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

(一)基于胜任力模型过程考评引导体系

建立在胜任力模型基础上的绩效评价,更多的将公司的督导和考核,前置到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分析优秀的保险人在从事综合金融业务过程中的所体现的胜任力特征,把这些特征梳理出来,建立系统的工作流程和体系,在日常的管理和考评中,要注重对这些关键的工作流程和重点进行跟踪和督促。这样,注重过程的考评引导体系,不仅仅可以造就水到渠成的业绩成果,还可以满足保险人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不断地督促引导,促进保险的人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有利于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的可持续发展[2]。

(二)以“客户管理”为例的过程考评体系示范

以“客户管理”这一指标举例说明,我们可以在日常的内勤管理督导过程中加入客户管理的工作流程和重点内容检查,建立如下考评体系

说明:每项指标中,每一个客户分值为1分,每天累计分数。每天0-7分是不合格、7分以上是合格的,7-10分是良好、10分以上是优秀。

(三)以过程考核规范保险人展业行为

从考核项目我们可以看出,在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的过程中,加强对于过程的引导,每天按照这样的工作流程,逐步建立起保险人优良的工作习惯。这就改变了销售行业长期以成果论英雄的局面,改变了保险人营销非现场管理的弱点。通过建立系统的工作流程,保险人每天统计和汇报自己的得分情况,让自己清楚了解自己的工作状态。这有利于促进保险人营销过程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三、建立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培训的系统

(一)基于胜任力特征现状建立不同层级的制式培训课程

基于胜任力模型建立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的培训体系,就是要根据胜任力特征,结合综合金融营销的需求和保险人不同群体的素质现状,建立不同层级的制式培训课程,突出培训的重点。首先,将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的胜任力模型进行指标的细化和具象化,即把主观描述性的胜任力特征,转化为可以用具体数据或者行为测量的行为范式[4]。在此基础上,设计出主题对应的各类课程,寻找在这些指标特征上做得非常优秀的保险人讲师来进行实战的讲授,让保险人能够对照胜任力模型和具体的优秀代表,深入的查找自身的缺点,有针对性的选择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实战性和有效性[3]。

(二)以“客户管理”为例的培训课程开发示范

以“客户管理”这一胜任力指标为例,可开发如下的培训内容:

从表中可以看出,课程仅仅围绕客户管理的指标进行模块化的培训课程设计,课程与课程之间有先后的逻辑关系,是一个标准化的销售流程。

(三)基于胜任力模型检验和评价培训效果

我们还可以关注到,根据胜任力模型建立的培训课程,更多注重保险人内隐性的特质培育,这些区别于外显性特质的能力,具备可迁移性,保证了保险人通过培训,能力保持持续成长的良好局面。与此同时,在营销培训实践中,应该将胜任力模型的各个指标项,打造为一个逻辑紧密的培训链条,不应将培训当作一个短期的、孤立的行为,要将其打造成一种长效机制。要持续跟踪保险人在参加系统培训后的掌握与实践运用情况,根据对工作流程的监督和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运用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胜任力模型进行检验和评价,充分反馈,及时调整培训的针对性,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四、建立基于胜任力模型的职业生涯规划引导体系

(一)建立基于胜任力模型的素质发展目标

从保险人自身发展来看,综合金融业务背景下的保险人发展方向,应该根据保险人从事综合金融业务的胜任力模型来逐步引导保险人认清自身的现状,努力的方向和未来发展的定位。保险企业可以首先在企业内部根据胜任力模型对保险人进行分级,满足不同胜任力指标的保险人划分为普通保险人、绩优保险人、综合金融个人客户经理、综合金融理财顾问、理财规划师等,保险人在不同层级的素质发展目标的引导下,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促进自身综合素质发展。

(二)建立基于胜任力模型的保险人综合金融认证标准

从保险行业宏观发展来看,可以建立起基于胜任力模型的保险人综合金融业务认证标准。这样,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不同的标准,进行学习,在工作中加以实践,通过一定的资格考试,获得综合金融行销专家资格。因此,对于有发展潜力的保险人,胜任力模型可以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建议,企业可以参照胜任力模型对比保险人的状况,查漏补缺,找到制约保险人发展的短板,根据内容的难度和保险人的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培养和开发规划,定出合理的时间表,促进保险人的成长。

总的来讲,胜任力模型在保险人综合金融业务实践中有广泛的应用,从传统意义上讲,保险人综合金融业务营销技能因为个人特质的差异而变得难以传承,因此,在保险人营销技能传承中,基本上采取师徒制,通过成体系的、可测量的胜任力模型,可以简化保险人综合金融业务的展业过程,将优秀的保险人综合金融业务技能能够得以传承和规范,并且通过制式的培训和系统的引导考核体系,将零散而又多样的营销技能系统化、规范化得以传承。从行业整体发展来讲,基于胜任力模型的保险人综合金融业务能力认证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行业形象和保险人服务能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葛声波.浅论我国保险人行为制度的缺陷和完善[J].大众商务,2009,10.

[2]黄英君,傅黎瑶.保险人流失现象探究[J].中国保险,2012,8.

[3]巩天风.金融全球化对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影响和对策[J].商业经济,2010,1.

[4]苏洁.金融理财顾问或成未来人发展方向[J].中国保险,2012,07.

[5]靳芹芹.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保险人激励机制有效性评价――以中国人寿石河子分公司为例[J].市场研究,2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