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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职业技能

时间:2023-06-11 09:32:5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高级技师职业技能

第1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

作者简介:刘君(1979-),女,四川达州人,四川德阳电业局变电运行中心,工程师;黄云江(1970-),男,湖南宁乡人,四川德阳电业局变电运行中心党委书记,高级工程师。(四川 德阳 618000)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01-0101-02

企业高技能人才主要包括技术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水平的人员。他们工作在生产、营销等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企业高技能人才是企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大力倡导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时代背景之下,大到国家繁荣富强,小至企业生存发展,高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或缺的珍贵财富。因此,加快培养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调动员工学习技术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一、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现状分析

以国家电网四川德阳电业局变电运行中心为例,分析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情况。

变电运行中心是德阳电业局下属的一个变电运行专业化生产车间,专门负责该局所辖69座变电站的运行维护工作。该中心现有员工185人,其中生产人员166人,占总人数的89.7%。目前,中心生产人员中有高级工53人,技师24人,高级技师3人,高技能人才占生产人员总人数的48.2%。同时,该中心生产人员中,专业技术职称为助理工程师的有105人,占生产人员总人数的63.2%。

在目前取得的最高学历方面,该中心仅有19名员工未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工龄4年及以上的人员有161人,占中心总人数的87%。

从人员的技能等级上看,作为一个专业化生产中心,变电运行中心高技能人才比例不及生产人员总人数的一半,这个比例是比较低的。作为绝大多数人员的学历均在大专及以上的车间,高学历低技能现象的发生,一方面说明人员自身重学历轻技能,对职业发展缺乏规划,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对于高技能队伍的培养需要明确目标,加大力度。

按照电力行业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规定,技师的申报条件为:取得高级工证书或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在本专业(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变电运行中心成立于2008年9月,自中心成立后,2009年申报技师职鉴53人,当年参加技师职鉴并获得技师证书的有10人;2010年申报技师职鉴21人,当年参加技师职鉴并获得技师证书的仅有4人。无论是申报率还是通过率都呈明显的下降趋势,这无疑是在对“技师职鉴培养”敲响警钟。另据统计,变电运行中心2011年满足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可以申报技师的生产人员有74人。大量的人员滞留在初级职业技能等级阶段,迟迟未能迈上“中级”台阶,以至于“高级”更是寥寥无几(注:初级工、中级工及高级工属于初级职业技能等级,技师属于中级职业技能等级,高级技师属于高级职业技能等级),严重影响了该中心人员学习技术、提高技能的积极性,制约了该中心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的步伐。

如何提高技师职鉴通过率,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改善被动局面?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制度意义重大。

二、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的作用和意义

1.有利于提高员工整体的技术技能水平,保障电力企业的持续发展

电力作为一个专业技术密集型、安全风险较大的特殊能源行业,无论是从保障日常安全生产、建立坚强电网的角度,还是从提高供电质量、优质服务的角度出发,都必须拥有一支技能过硬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同时,当前电力企业所需要的专业员工队伍主要依赖于本行业、本企业自身的培养,人员流动性很小,能从外界引进输入的人才少之又少。随着“三集五大”管理体系的构建,电力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对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更是日趋明显。

高技能人才队伍能够带动员工整体技能水平的提高,只有不断提高企业自身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增强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2.有利于激发员工在岗学习的热情,在企业中形成良好的技能学习氛围

有研究表明,根据企业生产和劳动组织工作的实际,生产技能岗位员工队伍结构应为橄榄型分布,即以高技能人才为核心,以技能人才为主体。按照电力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建议把高级技师、技师作为企业内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作为企业内技能人才进行管理。

提到岗位培训,很多班组会有这样的现象:老员工对于本岗位、本专业的技能学习没有热情、应付了事,“新技术不想学,老技术学不精”;新员工想学习却找不到人给予系统地指导,摸不清学习的途径和方向,久而久之也就失去了学习的兴趣,错过了学习技术的黄金时光。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就要解决这一问题,企业为员工提供专业学习的平台,激发员工的求知欲、岗位成才梦想,从而在企业中形成良好的技能学习氛围。

3.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技能人才梯队,促进企业员工队伍的快速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企业高技能人才主要靠自然成长,周期长、效果差,企业高技能人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短缺已经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瓶颈。

从目前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来看,一名大专学历的员工从进入企业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至少需要4-7年的技术学习和实践积累。同时,即使已经成为高技能人才,也还需要一定的工作经历才能够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掌握关键技术,才能具备处理解决高难度技术或工艺难题的能力。由此看来,企业要想持续发展,必须从企业层面建立起一套长期有效的培养和管理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办法。

建立合理的技能人才梯队,从初级到高级再到专家,通过这些人才的“传、帮、带”效应,一步一步稳固建立企业的技能人才队伍,促进企业员工队伍整体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方法探索与实践

1.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要建立有效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

要使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常态化、规范化,建立与之配套的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必不可少。要总结、分析本单位各专业员工的技能水平现状,详细列举各等级高技能人才的申报条件,并对每年满足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人员的报名、培训、管理、考核做出详细规定。各单位最好在每年年初统一公布参培人员名单,列出培训大纲,做到人员和班组“早通知、早组织、早准备”。

变电运行中心在2011年年初就出台了“中心生产岗位人员参加高级技师、技师技能鉴定培训管理规定”,该规定在详细列举了上述内容外,还对参培人员及该人员所在班组提出了具体的奖惩要求:未通过职鉴考核的人员和通过率未达标的班组均要受到绩效考核。这一做法大大增强了员工尽力参培、顽强拼搏的决心,同时也提高了人员的团队意识和班组对员工培训的促进作用。

2.领导的高度重视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前提条件

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培训机制,需要得到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的重视不仅体现在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方方面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能为参加培训的员工增添信心和底气。变电运行中心最初筛选出来满足技师职鉴申报条件,却一直没有通过技师职鉴的人员有74人之多,不可能“一口气吃个大胖子”,该中心通过自愿报名、班组推荐、人员目前岗位、年龄等几个条件挨个的筛选、做思想工作,最后确定了46人的2011年职鉴人员名单。

名单一经确定,马上在该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一方面是为了让参加的人员和其所在的班组早做准备,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运行中心领导的重视和决心。培训期间,中心领导多次到培训现场与员工交流学习情况,为员工鼓劲打气,帮助员工树立信心。

3.高质量的鉴定考核前培训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有力支撑

保质保量的职鉴考核前培训,能让参培人员尽快进入角色,熟悉设备、总结经验、沉淀知识、理清思路,以最佳姿态参加职鉴考核。因此,培训部门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把培训计划、授课内训师、学员组织等相关的组织措施细化到点、到人。

2011年,变电运行中心根据省公司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时间计划,结合中心班组的实际工作情况,将年初计划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46人分为6期,为保证培训质量和避免工学矛盾,每期6至10人,每期15天左右。培训期间,参培人员分别要参加运行中心组织的集中授课培训和省公司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整个培训过程,运行中心都安排刚获得省公司“2010年度优秀技能人才”的经验丰富的内训师担任指导教师,统一安排理论培训和上机实训地点,并对培训过程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培训课程与授课方式等细节都是中心领导与授课内训师一起确定,统一执行的。特别是所有参培人员的培训期次(时间)都是由中心领导与班组提前商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请假、缺课、调期,如需请假必须经中心培训分管领导许可。

由企业统一组织的职鉴考核前培训,将员工职鉴的个人行为,提升为集体行为,既能够更好地把控和提高培训质量,还能够帮助员工解决“工学矛盾”的后顾之忧,让员工全身心投入学习。

4.做实日常技能培训的“基本功”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坚强保障

技能培训没有投机取巧,只有靠踏踏实实的学习,一点一滴的积累。高技能人才所具备的处理解决高难度技术或工艺难题的能力,不是靠“临时抱佛脚”突击出来的,只有做实班组的日常技能培训,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多学勤练,才能在关键时刻厚积薄发。

自变电运行中心成立以来,如何体现专业化管理优势,将培训工作做细、做实、做精,一直是该中心领导最为关心的问题。中心领导多次提出: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分类别、重过程、抓质量”,做到培训的“计划、实施、管理、考核、反馈”闭环管理。除了要求班组要将常规技能培训的重点放在现场,运行中心每年还重点组织开展了生产人员技能弱项培训、中心优秀技能人才竞赛及培训、求知大讲堂等培训。2010年,运行中心有6名生产人员获得“四川省电力公司优秀技能人才”称号,这些优秀技能人才又在中心担任重点培训的内训师及考评员,利用优秀师资带动和提高整个中心的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工作。

5.充分发挥人员自身的学习力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的重中之重

企业对培训工作的重视和组织,只是从外因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只有员工自身学习能动性的发挥,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内因加上外因,才能够达到最佳的培训效果。

运行人员的日常工作相对而言比较枯燥、单调,倒班制的上班方式使人员集中起来培训也较为困难。培训要想吸引更多的人员参加,必须得从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上下功夫。变电运行中心从培训需求调查、培训计划制定、班组培训内训师选拔、培训效果评估等多方面着手,倾听员工的想法,激发员工参与培训的热情。同时,在培训考核方面,从运行中心成立以来,员工每个季度的培训成绩,都会作为该员工的“成长类”得分,按比例计入其季度绩效得分,与员工的绩效工资和岗位晋升挂钩,激励员工“立足岗位成才,不断学习进取”。

在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国家电网德阳变电运行中心参加技师职业鉴定的46名员工,共有24名通过了职鉴考核,无独有偶,这一数字刚好也是该中心截止2010年的技师人数总和,使该中心的高技能人才比例大大提高。

高技能人才是企业生产建设的核心骨干,是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是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在当前国网公司推行“三集五大”管理模式的关键时期,“大运行”、“大检修”的管理模式需要现有的生产人员成为掌握多种技能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只有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将员工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与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紧密联系起来,创造出最适合本企业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方法,企业才能不断稳步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先灵觉.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思考[J].科技信息,

第2篇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锡委办发[2006]119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特提出我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应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通过生产现场的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的业绩评定等方法,重点评价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要突出“三个结合”,即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评价内容与生产实际相结合,职业资格认定与使用待遇相结合。逐步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二、组织管理与分工

1.全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对企业工作业绩评定和考核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督导,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审定。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相关工作。

2.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领导下,市鉴定中心负责对企业的评价工作计划进行审查,经市劳动保障局同意备案后具体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正确领会和运用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加强企业在题库(卷库)运行、考务、考评人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对参评人员的资格、业绩评定结果的审核。

3.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负责本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制定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和鉴定考核方案。组织工作业绩评定,组织实施鉴定考核并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考核场地和设施设备,承担企业试题(卷库)的开发、鉴定考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4.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内容包括:确定考评职业(工种)范围与等级,业绩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培训、鉴定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工作程序等。应于每年一季度将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工作计划报市鉴定中心备案。

5.企业鉴定考核方案包括:鉴定职业、鉴定人数、鉴定项目、命题方式、鉴定组织考核安排等。在具体评价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将鉴定考核方案于考核前15日报市鉴定中心备案,其中技师、高级技师鉴定考核方案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实施。

6.对于尚不具备条件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的企业,由市鉴定中心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考评组,指导企业开展相应评价工作,或参加市组织实施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社会化考评。

三、评价等级及范围

1.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主要是开展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评价。评价的职业(工种)范围限于企业生产技术岗位中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主体职业(工种),其他职业工种由市鉴定中心指定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实施。

2.企业内鉴定职业的其他等级(三、四、五级),由企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对岗位进行分析,确定相应等级的职业(工种)。

3.全国、全省统考的职业(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属于企业内鉴定范围。

四、优先申报的条件

持有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二年的技术工人,可申请参加技师职业资格的评价,凡在岗工作多年并且具有相应技能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核心骨干,除符合《关于完善我市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意见》(锡劳社培[2005]12号)中有关破格条件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经企业认定推荐的,可优先申报技师资格评价:

1.大中型企业(集团)关键技术岗位的首席员工(须有部门推荐意见,经企业(集团)人事管理部门的认定证明);

2.在大中型企业生产一线,获得企业标兵、先进生产者、技术能手、质量标兵的优秀职工(须有获奖证书原件证明);

3.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工艺革新、技术攻关方面有较大突破或显著成果的主要参与者(须有部门推荐意见,经企业(集团)技术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

4.撰写关于本职业(工种)技术理论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论著论文,并正式出版发表,对职业(工种)的生产或技术工人培养具有指导作用的;

5.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证书未满二年,本职业(工种)工作累计10年以上,经企业评审确认为本企业技术骨干的。

持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在本岗位工作满三年的技术工人,可申请参加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评价。符合《关于完善我市技师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的意见》(锡劳社培[2005]12号)中有关破格申报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五、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的条件

1.企业领导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能按规定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2.建立了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提出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申请,并需对企业生产规模、主要生产产品、生产特点、技术含量及员工总数、技能状况等情况进行说明。

4.设立相应的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或企业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类同),并配备相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或技术专家、具备与鉴定工种相符的考评人员队伍。

5.具备与考评职业(工种)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备及检测手段等。

6.对各技术岗位和工种建立了明确的考核标准和条件,有能力组织专家建立与考核职业(工种)相适应的题(卷)库。

六、评价方式和内容

建立符合企业特点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从企业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类型等不同要求出发,突出特色,分类实施,采取工作业绩评定、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国家职业标准,重点评价企业职工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一)评价方式

1.直接认定:对于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的参评人员,采取直接认定方式,予以确认其具备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具体的操作方法是: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以评审会的方式组织考评组对参评人员填报并经公示认可的业绩材料进行评审,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经审核后可直接予以认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具体参评人员的业绩成果材料,由所在企业确认后送审。工作业绩评定的成绩分别打印在职业资格证书中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栏上。

2.考评结合:对于工作业绩评定为合格的参评人员,采取业绩考评与操作技能、理论知识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工作业绩被评定为合格人员,须参加操作技能、理论知识考核,考核合格后,经审核,可予以评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

3.重新考评:对于工作业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参评人员,待其今后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申报条件时,再予以安排重新考评。

(二)评价内容

1.工作业绩评定:是对参评人员截止考评前在取得相应资格后,希望晋升或破格晋升上一等级资格期间的工作表现及取得的业绩和成果进行评定。主要包括所完成的主要工作项目、现场解决技术问题的情况、技术改造与革新等方面的业绩成果情况;工作纪律、工作主动性、工作质量、团结协作能力等表现情况。

2.操作技能考核:由市鉴定中心认可或直接委派的技术专家与企业评审专家共同命题。其中包括必考模块、选考模块,具体由专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参评人员岗位特点拟定,考核方式以典型工件加工、现场答辩、情景模拟答辩、作业项目评定等为主。

3.理论知识考核:由企业组织理论闭卷考试,试题由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以“1+X”形式组织考试用题。其中“1”为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从国家题库或省级题库中抽取部分试题。“X”为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岗位技术要求自行组织的试题。还没有国家题库或省级题库的职业,由市鉴定中心根据命题技术要求组织专家命题,通过审定后使用。

企业内鉴定的其他等级(三、四、五级)的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知识考核也可按照上述相应要求进行。

七、工作程序

1.企业提出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申请,并成立相应的鉴定组织实施机构,同时提出评审专家成员的建议,报市鉴定中心审核后认可或直接委派技术专家共同组成企业考评组。

2.鉴定组织实施机构组成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组成人员应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牵头,配备相应的企业技术骨干。考评办公室应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组织对《企业高技能人才业绩评审表》(附件1)中的具体评定内容进行细化、量化。

3.考评办公室受理企业职工申报,并指导参评人员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附件2)和相应的业绩评审材料。参评人员应按照要求,对自己的工作实绩、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业绩记录表》《企业高技能人才工作表现自述表》(附件3、4),并撰写业绩工作总结。

4.考评办公室组织对参评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业绩进行初审,同时对通过初审的《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申报表》进行汇总,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报市鉴定中心进行备案。

5.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应将本人的工作业绩和表现情况进行整理,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工作业绩公示表》(附件5),同时考评办公室组织车间、单位对参评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6.考评办公室在企业内公示参评人员的业绩,对无异议者,由考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进行业绩评定。考评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达到60%以上。

7.考评办公室应在业绩评定前15个工作日将业绩材料、业绩总结报告发至考评组成员,考评组成员针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8.考评组召开业绩评定会,评定会应组织参评人员进行面试,考评组根据《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业绩评审表》中分解的工作实绩评定内容和面试所反映的情况进行分别打分。

9.考评办公室汇总工作表现考核和工作实绩评定成绩,填写《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业绩评审表》,评定成绩为90分以上为优秀,评定成绩为60-89分为合格。

10.参评人员业绩评定为优秀者,由考评办公室送市鉴定中心审核。

11.参评人员工作业绩评定为合格者,应纳入鉴定考核范围,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考评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在市鉴定中心指导下,制订企业鉴定考核方案,并经市鉴定中心初审,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2)企业应根据鉴定考核方案的要求,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订企业的考核要素,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职业能力。

(3)组织命题。考评办公室应组织专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和企业考核要素进行命题。企业根据工作实际对国家或省级题库进行调整的内容,不得低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最终确定的命题,须报相应鉴定中心备案。高级技师的考核命题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同意。

(4)成立相应专业的考评组,专业考评组的组长由企业鉴定组织实施机构领导成员担任,组员由企业内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与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可或直接委派的高级考评员和技术专家共同组成。

(5)由考评办公室按照鉴定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先后组织操作技能和理论知识的考核。

(6)经鉴定考核合格者,由考评办公室汇总送市鉴定中心审核。

12.考评办公室按照要求将业绩评定、考核结果送市鉴定中心审核后,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并经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有关要求

1.大力开通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政策通道。从高技能人才专项经费中提取相应的费用,采取以奖代补或购买培训成果的方法,按企业高级以上鉴定合格人数给予相应补贴。鉴定费用按政策优惠减免,只收取成本费。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对积极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引导激励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积极性。

2.各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现场一起研究、解决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和指导企业制定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计划和鉴定考核方案,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与服务。

3.切实加强对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依据国家或行业职业标准,组织开发反映企业岗位需求,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的教材等技术资源,尽快修订、完善和开发相应的技师、高级技师的题库(卷库),不断研究创新企业评价的方式模式,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4.加强对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质量督导。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应派遣具备督导员资格的职业技能鉴定督导人员对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进行督导。督导内容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制度情况;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情况、题库(卷库)管理、考务管理、考评人员管理、评审工作程序等情况。

第3篇

【关键词】职工技能鉴定技术比赛

1、进一步认识技能人才培训问题和鉴定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做到早规划、细组织、强实施

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局面,这种竞争最终体现于人才的竞争。技术技能型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最终保证,一个企业要生产科学含量高的产品,生产优质产品,不仅要具有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同时要具有能掌握先进工艺、技术、设备,熟悉操作技能的技术工人。没有后者,这将关系企业的兴衰成败。二是要认识到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它是建立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是推动劳动者提高自身素质的需求;是引导教育的方向,特别是职业教育的方向的需要;是促进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它可以促进劳动者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和工作能力;增强企业投资于人力资转载自百分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本的自觉性,增强企业的人力资本存量,提高企业竞争力;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企业教育。这不仅符合现代化进程的历史规律,也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对于促进就业,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也具有重要意义。

2、调整职业技能鉴定的新思路,通过竞赛、评比建立一支高素质、技能过硬的员工队伍,改进评比聘任制度,奖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必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同时培养造就出大批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队伍,才能满足企业不断发展的需求。劳动力市场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实现就业的主要途径;它不仅会大大加快劳动力的流动速度,还促进我国劳动力资源配置合理化。

由于存在评职称和聘任与否的问题,且评职称和聘任技师、高级技师职务有名额规定,基层部分职工对技师、高级技师的参评觉得没有希望,这种情绪损害了工人对技术钻研的热情。不能调动合同工、市场化员工参与职业技能参评的积极性,这样就必须改变评比、聘任技师、高级技师人员条条框框限制,符合条件就可以参评。做到评比聘任分开,并提高技师的待遇,报名条件放宽,对符合条件申请申报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员工给予支持,这里我重点要强调的是通过技能大赛推荐出一批符合技师标准但在单位常年从事野外施工,没有机会把自己推荐出来,有的材料具备,但是没有整理成册。经考核各项指标达到技师、高级技师标准要求后必须减少中间环节,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由基层施工队伍应聘后,使职工发挥技术特长,要坚决杜绝学非所用,不重视人才,浪费人力资源的现象发生,把技师的待遇落实到实处,按规定的最高限额执行,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全力以赴把自己的专业干好业,培养青年工人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和技术带头人。使职工由最初的被动应付到目前的积极参与,由普遍考一个证变成了普遍考多证。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鉴定的信思路已基本成效,

3、对职工教育以及鉴定工作的一些认识

第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企业越来越认识到职工素质的提高对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的重要作用。众多企业多年来始终把企业发展的着眼点放在人才培养上,把职工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去认识,把职工教育作为科技进步和提高企业应变能力及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手段,纳入到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近期目标之中,确立职工教育有限发展的战略,从而使职教工作得到高度重视,职教事业得到很大发展。企业在职教工作中重视教育培训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形成自上而下的多元化管理体系。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逐步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职工培训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完善的职工培训、考核和使用、待遇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和培训质量保证体系,使企业的职教培训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第二、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日渐完整。近两年来,由于企业的重视使职工培训更进一步走向自觉化的道路,调动了职工参加培训,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从而改变了以往培训“老师在上面讲,职工在底下讲”的现象,由“要我学”变“我要学”。改变了过去那种“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方式。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在强调员工的业绩、把对人力资源的开发作为取得组织效益的重要来源的同时,也把满足员工的需求、保证员工的需求作为重要目标。正是在这种“以人为本”的管理哲学指引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员工的职业技能管理.。在员工职业技能管理这个过程中,培训与教育既是切入点,也是其最重要的实现途径。培训为员工提供晋级的机会,在企业与员工间建立良好的“心理契约”.为了更好提高职工整体水平,我们的培训应不断改进与完善。

第4篇

一、目标任务

1、加速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6万人,其中新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1200人,实现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340人以上。

2、开展各类职业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8.5万人,劳动预备制培训3000人。

3、加快后备技能人才培养。全市技工院校招生力争2500人以上。

4、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9.5万人次以上,取证人数7.5万人次,其中高级工20%以上。高新考试7000人,参加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统考人数3500人。

二、工作措施

(一)以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大力加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市委确定的2018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贯彻“人才强市”方针,在全市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到今年底,实现每万名劳动者中有高技能人才340名以上。

1、创新培训工作思路,统筹好高技能人才增长。落实国家、省和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有关政策,创新思维,深挖潜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增长计划。加强与相关行业、系统的合作,细化分类培养工作,推动行业和系统内高技能人才规模化培养,提高高技能人才参考率,积极落实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果政策,加快人才培养步伐。

2、深化职业培训制度,不断强化职工技能培训。以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为统领,深化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贯通技能劳动者从初、中、高级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

3、创新人才评价体系,规范职业技能考评操作。完善企业现场评价、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社会化考评等多元评价机制,全面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重点抓好我市人力资源市场急需、通用性强、技术要求高的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工作。进一步健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以用为本,以缺为先,创新机制,在企业内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工作。

4、打造服务企业品牌,完善高技能人才服务平台。大力实施和推进“五个一”工程,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服务企业构架,充分挖掘高技能人才潜能,不断放大高技能人才效用,为更多的中小企业服务。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评选出30名“市技术能手”、3家“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5名“市企业首席技师”,发挥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的作用,以项目课题促进高技能人才专家成长,从而带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快速成长。

5、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快专项示范基地建设。指导医药高新区“省生物制药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2013年将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加快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装备先进、技术领先、能够满足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需公共实训基地,并在全市再筛选一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6、营造成长成才氛围,开展各类练兵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借助相关行业协会的专业力量,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广泛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5项以上,发动面达到10万人以上,参赛人数达到5千人以上。同时做好参加国家和省级大赛的选手选拔工作,从中培养一批、涌现一批、发现一批、选拔一批技能人才,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7、加强民培机构管理,严格规范民办办学行为。进一步完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继续加大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业务管理与规范运行监督,引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切实围绕技能人才的培养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培训机构诚信评估和星级评审制度,引导、鼓励有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合作,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成批次培养,创特色、树品牌,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健康发展,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真正成为我市技能人才培养的一支有生力量。

8、落实完善各类政策,促进技能人才快速增长。通过企业、行业和人力资源市场对技能人才需求采集等形式,确定2013年我市高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增加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投入,做好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取证人员补贴核发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制定市区技师、高级技师岗位津贴政府补助制度。

(二)以提高质量和提升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覆盖面

贯彻省市“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落实国家、省和市人才发展规划,以服务为本,质量为要,进一步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促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科学、健康、稳定发展。

1、强化鉴定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方案,建立在线服务管理平台,完成在线服务管理平台的上线、调试、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工作,逐步试行理论考试平台化,探索使用在线平台全方位质量监控。

2、拓展职业技能鉴定新领域。依托人力资源管理优质的企业和省、市公共实训基地,研发新岗位、新工种和新技能的培训项目及技能鉴定标准。对接新兴产业企业需求,高标准做好技能鉴定工作。稳步推进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更新考试模块,扩大考试规模,充分利用考试平台,提高智能化考试水平。

3、开拓职业技能评价新模式。重点开展企业评价方式的研究,创新评价模式,努力成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新的增长点。研究进一步扩大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职业(工种)范围和鉴定补贴力度。探索建立技能交流机制,为高技能人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搭建平台。提高技能鉴定能力,为扩大技能竞赛职业(工种)的覆盖面、实现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有效技术支持。

4、广泛开展社会化鉴定工作。面向全社会劳动者提供各级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能力考核项目。大力开展新职业全国、全省统一鉴定。

5、完善常规化质量管理制度。继续执行质理管理责任制、质量督导制度和违规事件查处制度。根据鉴定质量管理实际需要不断完善责任制内容,严格对各地鉴定机构和相关培训机构的责任约束和追究。重视质量督导结果的运用,及时查处督导过程或投拆中反映的问题,并提出对相关工作的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学生技师和高级统考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提高培养评价质量。

6、引导后备技能人才快速成长。以新职业全国全省统一鉴定为突破口,在高校师生中推广分层次分等级的职业资格考试,加大职业资格证书在高校的推广力度。抓好全市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针对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与实际培养能力有较大差距的现实问题,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各院校的实际情况,参照企业用人要求,共同探讨,制定相关方案,开展职业资格鉴定。提高各类职业院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7、推进建设高质量考评员队伍。执行考评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考评员队伍信息库,强化考评员的聘用制。逐步建立起责权明晰,奖惩分明,动态管理的考评员管理体系。坚持能进能出原刚,实行末位淘汰,确保考评员队伍考鉴的高水平和高质量。

(三)以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为抓手,大力提升技工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办学能力

积极推进技工教育的深化改革,注重内涵发展,优化专业设置,加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引入和探索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以用为本,质量优先,充分发挥技能后备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

1、开展评估检查,完善教学督导机制。按照《省技工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规范评估细则》和省重点技工院校标准,开展评估检查活动。有效落实各项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好办学规模、办学结构和办学质量的关系,加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力度,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2、推动教研改革,规范技工院校管理。注重内涵发展,引入和探索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以教师为主体,充分发挥教师引领示范、授业解惑作用。培养有健全人格、技能过硬、诚实守信的新时代劳动者。强化对全市技工学校教研活动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3、加大招生力度,扩大技校招生规模。严格执行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补贴政策,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报考技工学校。扬长避短,采取与内地省份合作招生,企业联合办学、退役士兵入学、返乡农民工入学、在职职工函授学习等措施,全面完成招生计划。

4、适应就业形势,积极优化专业设置。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建立人才需求预警,不断调整优化专业设置。把握好紧缺型与非紧缺型、制造业与服务业、长期需求与短期急需之间的关系。注重创名牌专业、特色专业,促进技工院校发展步入良性轨道。

第5篇

为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明确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试点机构职责任务,规范其运行管理,确保国家题库安全高效运行,人社部于近日印发了《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试点机构评估工作方案》,启动了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试点机构评估工作。

据悉,自2004年起,人社部开展了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运行管理试点。目前,全国已有169个地市(州)相继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地市级分库,并开展运行管理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对于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使用率,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河南:每年培养万名技师 高技能人才可享股权

近日,河南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河南省将每年培养万名技师,并设立“中原技能大奖”,由省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

《意见》提出,将组织百所学校和千家企业每年联合培养急需紧缺技师和高级技师1万人。为鼓励高技能人才发展,《意见》提出,对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5000人以上且高级工比例在60%以上、年培训能力1万人以上的重点技师学院,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将予以倾斜,学院主要领导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今后,有条件的企业可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股权、期权激励。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互通机制,高级技工学校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和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企业在岗的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对待。

甘肃:农民工可“一步晋升”为省级技术能手

甘肃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钢筋工省级决赛于日前落幕,在这次进入名次的选手中,有40多位农民工从未获得任何技术职称,但是通过这次大赛,有21人因成绩突出可以获评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并在申报高级技工和技师等专业职称上享受“直通车”待遇。

甘肃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活动是2004年底由甘肃省总工会联合多家政府部门共同开展的一项品牌工程。活动伊始,在开展技术培训、技能比赛、技术创新、技术服务、劳动竞赛等活动,授予技术能手、技术标兵和评定技术职称时,对农民工一视同仁,彻底打破农民工在技能评定和技术职称问题上的“瓶颈”。同时,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兰州、平凉、庆阳、武威、酒泉等市州,针对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安装、餐饮服务、汽车驾驶等行业,深入开展将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职称评比融为一体的多种形式的省级技能大赛1200多场(次),几乎涵盖所有的技术工种,培养出大批的高技术水平农民工。

8年来,甘肃有近百万名农民工参加活动,12.5万农民工参加了技能鉴定或晋升了技术职称,500多位农民工从“零技术等级”起步,很快就成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省级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者,成为各个岗位的拔尖技能型人才。

山西:实施十项重大人才工程

日前,山西省10项重大人才工程启动仪式在太原市举行,这标志着山西人才工作步入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以人才工作引领和支撑转型跨越发展的新阶段。

这10项重大人才工程分别为:高端创新型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名师名家培育工程、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工程、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工程和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人才支持工程。

据悉,这10项重大人才工程围绕山西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的战略要求,涵盖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从目标任务、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到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出战略部署,对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2012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日前在京。这份首次的“国家版”高职人才质量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高职学校达1276所,占普通高校总数的60%;招生总数325万人,占普通高校招生总数的47.7%。2011届高职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为89.6%,与本科毕业生接近。

报告显示,2011届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为家庭第一代大学生的占88.1%。在2011届高职学校毕业生中,有12.7%来自于贫困地区,22.2%来自于西部地区,16.2%来自于民族地区。全国高职学校毕业生有近六成在300人以下规模企业就业,其中在50人以下小微企业就业的约三成;2011届高职毕业生有35%在学校所在市就业,68%在学校所在省区就业;2011年全国涉农高职学校达到343所,占高职学校总数的27%,在服务“三农”、服务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海:开展中职教育“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上海启动了中等职业教育“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工作,把职业岗位所需知识、技能及其职业素养要求等融入中职学校的专业课程体系以及专业教学的全过程,建立两者融通的学业评价机制,确保学生在通过专业课程考核后,达到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要求,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福建:技校学生被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6篇

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活动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以下简称考核鉴定),是指经依法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进行考核、评价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职业资格证书,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考核鉴定合格的人员核发的,证明其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工作能力的凭证。

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

第四条 考核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动考核鉴定工作,鼓励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核鉴定管理工作。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考核鉴定指导机构,具体负责考核鉴定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七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参加考核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当招用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在职人员,在本条例实施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申请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 主管部门职责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考核鉴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省考核鉴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二)对考核鉴定机构的设立实施许可;

(三)对全省考核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监督管理考核鉴定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

(五)组织拟定国家考核鉴定试题库(以下简称国家试题库)以外的考核鉴定试题;

(六)核发各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考核鉴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市考核鉴定初级、中级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机构的设立实施许可;

(二)对本市考核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三)监督管理本市考核鉴定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

(四)核发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市、区)的考核鉴定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县(市、区)的考核鉴定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二)监督管理本县(市、区)的考核鉴定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

(三)核发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考核鉴定机构

第十一条 考核鉴定机构的设立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考核鉴定机构,不得从事考核鉴定活动。

第十二条 设立考核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拟考核鉴定的职业和等级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仪器和设施;

(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每种考核鉴定的职业有与拟考核鉴定等级相适应的3名以上考评人员;

(三)有必要的管理办法、考核鉴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国家对考核鉴定机构的设立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考核鉴定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向有相应许可权限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地址、拟考核鉴定的职业范围和等级等;

(二)场地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租赁意向书),设备、检测仪器和设施的目录及证明材料;

(三)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管理办法、考核鉴定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以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之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以收到补充材料之日为受理之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意设立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明确考核鉴定的职业、等级等事项;不同意设立的,应当在书面决定中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专家选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承担评审所需费用。

第十六条 考核鉴定机构应当随着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变化,更新设备、检测仪器和设施,考评人员应当更新知识,满足考核鉴定工作的需要。

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考核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考核鉴定机构的鉴定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考核鉴定机构的鉴定条件已无法满足考核鉴定职业或者等级的需要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要求该考核鉴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改进。

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将依法取得许可的考核鉴定机构的名称、地址、考核鉴定的职业和等级等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

第十九条 从事考核鉴定工作的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

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考评员应当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考评人员由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考核鉴定指导机构组织进行上岗前的培训、考核。

第二十条 考评员可以承担相应职业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工作。

高级考评员可以承担相应职业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考核鉴定工作。

第二十一条 考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考核鉴定对象所具备的职业能力进行考核、评审,客观、公正、独立地评分,并对所作出的评分结果承担责任。

考评人员应当遵守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评分结果等不正当要求。

第二十二条 考核鉴定工作实行质量督导制度。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从事考核鉴定工作3年以上的考评人员中聘请质量督导员,对考核鉴定工作实施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 考核鉴定质量督导分为现场督考和质量检查两部分。

考核鉴定机构实施考核鉴定活动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指派质量督导员,负责现场督考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方式,向考核鉴定机构派遣质量督导员,负责考核鉴定的质量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对考核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考评人员在考核鉴定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检举、控告;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考核鉴定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第五章 申请考核鉴定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劳动者,应当根据本章规定的条件,向考核鉴定机构申请考核鉴定,并依法申领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其他职业的劳动者可以自愿申请考核鉴定,申领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者可以跨区域申请考核鉴定,具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领1个至多个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初级考核鉴定:

(一)取得初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二)取得初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三)在同一职业岗位工作满6个月的。

第二十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中级考核鉴定:

(一)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二)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中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三)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

第二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高级考核鉴定:

(一)取得高级技工教育或者高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二)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三)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

第二十九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技师考核鉴定:

(一)取得技师学院毕(结)业证书的;

(二)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满3年的。

第三十条 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技师岗位连续受聘3年以上或者累计受聘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相应职业的高级技师考核鉴定。

第三十一条 鼓励劳动者努力钻研技术,更新知识,提高职业技能。

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或者联合其他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特别优异成绩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直接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有技术专长并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或者个人申请,可以提前或者越级申请考核鉴定。

第六章 考核鉴定与证书核发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申请考核鉴定,应当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考核鉴定机构报名。

考核鉴定机构应当定期公布考核鉴定的职业、条件、时间等信息,并根据各地报名情况,及时组织考核鉴定。

第三十三条 考核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对劳动者进行资格审查。劳动者经考核鉴定机构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考核鉴定费用并领取准考证。

考核鉴定机构收取考核鉴定费用,应当依照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考核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参加考核鉴定的人数和职业、等级,确定考评人员,并于考核鉴定的7个工作日前,将考核鉴定时间及考评人员、参加考核鉴定的人员情况报许可其设立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及时指派质量督导员到考核鉴定场所实施现场督考,并对考核鉴定的过程予以记录。

第三十五条 考核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技师、高级技师的考核鉴定应当在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

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初级、中级考核鉴定时,免除理论知识考试,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

第三十六条 考核鉴定试题由考核鉴定机构从国家试题库中提取。国家试题库中没有的,由省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拟定。

第三十七条 在考核鉴定过程中,参加考核鉴定的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考评人员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考核鉴定或者宣布成绩无效,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记录上。

第三十八条 考核鉴定结束后,考核鉴定机构应当向参加考核鉴定的人员出具加盖本机构印章的考核鉴定成绩通知书,并妥善保存参加考核鉴定人员的理论知识考试卷、操作技能考核评分表、考场记录等材料。考评人员应当在有关评分材料上签名。

参加考核鉴定的人员对考核鉴定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考核鉴定机构提出。考核鉴定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参加考核鉴定的人员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三十九条 理论知识考试或者操作技能考核单项合格的成绩,有效期限为2年。2年内劳动者再次申请考核鉴定的,免除该合格科目的考核鉴定。

第四十条 经考核鉴定成绩合格的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向有相应核发权限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者申请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件;

(三)与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相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核鉴定机构出具的考核鉴定成绩通知书。

第四十一条 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以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之日。

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以收到补充材料之日为受理之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向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四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职业资格证书申领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考核鉴定机构提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其保存的有关材料。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的决定。对考核鉴定成绩合格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对考核鉴定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并说明理由,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管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查询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的有关情况。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考核鉴定的,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 考核鉴定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退还劳动者所交考核鉴定费用;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超越许可范围进行考核鉴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第五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对劳动者进行资格审查,收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动者考核鉴定费用,并为其进行考核鉴定的。

第四十七条 考核鉴定机构在考核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提高、降低考核鉴定标准进行考核鉴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在考核鉴定过程中负有责任的考评人员,不得再从事考核鉴定工作。

第四十八条 考核鉴定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拒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改进鉴定条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核查,确认其已无法满足考核鉴定职业或者等级的需要时,可以变更其考核鉴定职业、等级等事项,或者吊销其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 考核鉴定机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质量督导员在考核鉴定管理工作或者质量督导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实行全国统一考核鉴定的职业,其考核鉴定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职业技能前景21世纪是知识经济发展的世纪,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主要是经济和科技实力的竞争,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更加残酷,

职业技能教育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延迟就业、缓减就业压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进社会和谐稳定中所起的作用日益明显。

第7篇

随着高速铁路和电气化铁路时代的到来,铁路对“高精尖”人才需求日趋紧迫,而职业技能鉴定是实施人才战略,提高铁路竞争力的需要,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尤其是确保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的需要,也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现自我价值,促进个人与企业共同发展的需要,那么如何发挥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铁路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作用也就成为一个焦点话题,通过近几年职业技能工作的参与,对职业技能工作谈谈几点建议。

关键词:

铁路;职业技能;鉴定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4010601

[HJ0.7mm]

1 注重考评员素质水平

考评员素质可从以下两方面衡量:一是业务技能素质。考评员的业务技能水准对鉴定中的实作和答辩成绩有直接影响,同时也决定了以上两方面考核水准的高低。二是道德品行素质。考评员道德品行高低体现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公信度,是公正程度的体现。以上两点对鉴定结果和鉴定水平都有直接的影响。在现实鉴定过程中建议可从以下几点着手,以保障考评员的素质:①源头卡控,考评员人选的确定可实行三级选拔,即站段初选,片区竞选,路局认证,各级选拔均实行竞选制,最终选出的德才兼备的人选;②动态考核,每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毕对考评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实行退出机制,考评员实行聘任制;③继续教育,考评员获得考评资格后不是一劳永逸,根据铁路发展针对性的对考评人员进行新技术、新设备、新规章的培训,实行学时制,同时要兼顾对道德品行的教育;④过程监督,发挥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的作用,对考评员考评全过程监督,也是动态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2提高鉴定工作的公信度

首先,根据新形势下铁路发展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要求,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铁道部、铁路局相关文件精神,动态制定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资格条件实施细则,明确各种情况下职工参加鉴定的报名条件,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第一个环节。

其次,严格把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考风考纪尤其重要,不仅影响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更主要的是对社会的影响更广、更甚,能够间接影响到职工参加鉴定的积极性。所以我们要坚持严控考试过程,严把考风考纪,一方面做好对监考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考人员不仅取消其监考资格,而且通报批评,给与一定的纪律处分。另一方面严格考场纪律,在规定的考场纪律的基础上,另加了一条刚性规定:“凡有作弊行为的一律按零分处理”,每次开考前都要进行两次宣读考场纪律,达到人人皆知,避免考务纠纷。同时要做到执行纪律人人平等,杜绝说情和放水现象。

再次,设立投诉咨询电话。在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布投诉咨询电话,方便单位和职工随时反映问题。鉴定站按规定建立了《通话记录薄》、《登记薄》,对直接接收的投诉、媒体的直接反映或有关单位、部门转交的各类信息,受理时都做好登记工作,由专人负责处理后将投诉处理结果通告投诉人或其所在单位。

最后,考评员可实行跨地区开展考评工作,实行跨地区监考、阅卷等。

3 提供技能展示舞台

以职业技能竞赛选拔机制为载体,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设立破格晋升条件,扩大高技能人才选拔渠道,激发职工钻业务、学技能的热情,使职工学有劲头,干有盼头,有效地促进技能人才的快速成长。建立以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为手段的选拔机制,紧密围绕铁路运输生产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设立技术革新奖项,通过在工作实践中考查和选拔人才,拓宽高技能人才选拔视野。我局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深入开展,竞赛、表彰、奖励和职业资格晋升体制逐步完善,职工参加技能竞赛的热情空前高涨,希望通过竞赛展示技能水平,实现岗位价值的愿望愈加迫切。同时,为进一步激励职工学技练功,还可以建立与收入分配制度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与工资、津贴等各种待遇与能力、贡献相挂钩,让优秀职工“有名有利有发展”。进一步激发了职工学练技能的积极性从而提升职工的整体技能水平。

4实行等级晋升奖励办法

各铁路局为了调动职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积极性,可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对取得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每月分别给与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津贴,同时对职业资格津贴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对职工的技能的起到促进作用。

5 因地制宜,提供鉴定服务

树立为职工服务的理念,要本着转换职能、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工作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对管辖范围地区可设立移动鉴定机构,利用移动机考设备,送考试到现场,在职工所在地设立鉴定考场。在鉴定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先外地后本地的原则,合理安排外地职工先鉴定,压缩一线职工的待考时间、减轻职工的额外负担。

6分等级,实行不同周期鉴定

铁道部刚性要求生产岗位人员实行持证上岗,那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可分成两个层次开展,即初、中级与高技能人才鉴定,初、中级是岗位资格性鉴定,在一线单位职工转岗、晋升相对频繁,而目前鉴定工作的鉴定周期往往是以年为单位,某种程度上也制约了职工鉴定的积极性,所以,在初、中级水准的鉴定方面可将权限下放到片区鉴定机构,一线站段可每月向片区鉴定机构上报计划,由片区鉴定机构根据计划每个季度开展一次鉴定。

7鉴定项目人性化

第8篇

【关键词】职业资格认证 双师型 人才培养

职业资格认证是指对该行业或领域某一岗位上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水平、水平达到哪一个等级的评价。我国的职业资格认证通常为五个等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我国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主要应用于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和成人培训领域,在普通高等院校当中应用得非常少。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高等院校尤其是应用型高校中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提高大学生的就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也成为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的新趋势。职业资格认证引入到高等院校,是改革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方案、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它能够影响培养学生的体制与方法,并给高等院校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有利于推动课程体系改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用人单位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使得就业市场的学历高消费正在回归理性,从重学历到重能力的改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种前提下,高校尤其是应用型高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已不能仅仅停留在学历证书的获得,应该是将行业的从业标准与高校教育结合起来,引入职业资格认证是最佳途径,这样可以使学生在获取相关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同时,取得某种职业资格证。

二、有利于培养“双师型”教师

“双师型”教师指的是既要具备一定理论知识,又具有相应专业实践技能;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胜任实训等操作方面的指导,我们可以简单来理解“双师型”既是教师又是技师。目前在高校当中的教师,很大一部分教师是没有实践技能操作经验,比如说制药工程的教学教师并没有到药厂实践过,没有制药的工作经验;新闻采访的教学教师没有干过记者,没有新闻采访的经历等等。高校引入职业资格认证,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因为在高校引入职业资格认证后,必然对教师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要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中的技师或高级技师,又需承担学生职业资格认证考评任务。因此通过引入职业资格认证,可以有效的促进高校教师的技师能力的培养,从而真正成为“双师型”教师。

三、有利于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在目前的高校教育当中还存大很多弊端,例如在教学过程中,只注重相关理论知识的灌输,但却忽视动手能力的培养,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在考试当中往往能得高分,但在实践操作方面的能力却有所欠缺,是一种典型的“授人以鱼”,而引入职业资格认证可以将“授人以鱼”改为“授人以渔”。我们可以参考澳大利亚TAFE学院的对学生的培养方式,TAFE学院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教育理念要求教师承担多重职能,并要求教师作为学生的工作伙伴,鼓励、教授学生相关实践职业技能直至熟练。在此教育理念指导下, TAFE学院以职业为导向,其课程传递给学生不仅仅是知识,更多的是职业技能,因此,澳大利亚高中生毕业后有70%多的学生选择TAFE,以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四、有利于提高学生从业、就业能力

随着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全国高考的录取率由1998年的34%到2011年的72.3%,招生人数更是从108万到675万,整整翻了六倍多。随着招生人数的越来越多,面临的就业问题也越来越重,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激烈,为增强学生就业能力,在高校引入职业认证不失为一条好的解决方法。高校毕业生获得了较为系统的理论知识,但是,职业能力缺乏,在求职过程上可以比拼的只有个人综合素质。因为没有任何工作经验,高校毕业生往往被“有经验者优先”、“需从事本工作2年以上”等诸如此类的招聘条件所淘汰。面对目前的就业压力,以及用人单位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肯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并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认证证书,从而提升自己的职业从业能力,并在进入单位后能够迅速转变角色。

五、结语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已越来越受到市场的欢迎,但由于传统教育模式的局限性,高校教育与市场需求步调并不完全一致,造成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更多的是停留在理论层面而缺少实践技能和操作能力。而高校引入职业资格认证,既推动了整个高校课程体系及教学模式的改革,提高了对教师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让学生在获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同时,也能获取某种职业的高级资格证书,同时也为高校的良好发展提供一条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虞思旦.国内外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纳入学历教育的现状分析[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2003 (12) .

[2]李刚.职业技能教育在高校本科教学体系改革的应用[J]. 科技信息,2010(7).

[3]阚雨沐.应用型高校职业技能鉴定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法[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9(11).

[4]丁守成.职业资格认证进入高校教育的探讨[J].实验科学与技术,2004(12).

第9篇

一、深化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我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高技能人才培育的工作精神,充分认识高技能人才是在铁路工程施工一线,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能够在工作中解决关键技术和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高技能人才是推动铁路工程建设的重要力量,对于提高铁路工程施工质量,争创优良铁路建设工程,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此,我局十分重视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把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培育出更多的高技能人才,促进铁路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育机制

我局认为要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育机制,以机制促进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发展,并取得实际成效。一是成立组织机构。由局主要和相关负责人组成高技能人才培育领导小组,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经费,为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二是落实高技能人才培育任务。每年确定高技能人才培育人数,将培育人数分解到下属部门单位,要求根据铁路工程施工实际落实好,做到高技能人才培育与铁路工程施工两不误、两促进。三是落实高技能人才待遇。我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技能人才待遇的政策精神,对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在待遇上适当倾斜,使获得高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既有政治荣誉,又有经济实惠,以此调动职工学知识,比技能的积极性。

三、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育方式

培育高技能人才需要一定方式,我局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育方式,做到在高技能人才培育上,不拘形式,不搞表面化,务求实效。一是举办短期培训班。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因地制宜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解决实际施工问题,提高职工的技术技能。二是开展以师带徒。通过师徒“结对子”或“拜师学艺”等形式,由高技能人员、技术专家或技术带头人对徒弟进行技术上的传、帮、带,切实提高徒弟的技术技能。三是开展课题攻关。在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生产、科技攻关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其中的某些难点问题确定为课题,形成攻关研究组,通过攻关研究,培养高技能人才。四是进行外送研修。选拔年轻职工和新大学生参加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等举办的有关培训项目,到相关院校进行专题研修,使年轻职工和新大学生尽快成为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

四、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

我局每年召开职工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育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要求下属部门单位把培训和鉴定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报名参加的职工提供培训资料,保证必要的培训时间。充分发挥职校、工地业校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个人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组织职工集中到职校或利用晚间工休时间进行培训。二是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细致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职工努力学技术,促进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深入发展。

五、抓好技能竞赛培育高技能人才

我局把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当作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的一项重要途径,常抓不懈。近几年来先后组织了“杯”、“杯”等场次个职业(工种)的技能竞赛,参加竞赛选手累计达到多人次。通过竞赛,共产生高级工人,技师人。参加技能竞赛能够获得职业资格,大大激发了职工学习技能的热潮,每一次组织的技能竞赛,出现了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浓厚氛围,有效提升我局职工队伍的整体技能素质。

六、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取得的成效

我局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既培育出一大批高技能人才,促进职工队伍整体技能素质的提高,又充分发挥了技术工人在施工生产中的技能,明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提高职工队伍整体技能素质

2011-2014年3年,通过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我局共培育了高级工人,技师人,高级技师人,使得该三类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由2011年前的%提高到目前的%,有效增强职工队伍整体技能素质,提高了我局的核心竞争力。

2、提高了施工业务竞争力

在铁路工程招标中,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操作工人技术等级问题,由于我局主要技术工种已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所以这一问题在评委审查中顺利通过,而其他投标单位有的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或有的资格证书还未办理,因而使我局较为顺利地获得该亿元的铁路工程大标。

3、加快了工程施工进度

我局通过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提高了职工队伍整体技能素质,提高了职工的操作技能。建设工程,地形复杂,施工难度高,专家认为没有6个月时间,完不成施工任务。但我局职工素质高,操作技能强,仅用了不到5个月时间,完成了施工任务,质量合格,被评为优质工程。

4、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第10篇

技能型人才是江苏实现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重要历史使命。当前,我省特别是苏州经济快速发展,使得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十分紧缺,无法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技能人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企业提高竞争力,加快产业升级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瓶颈。我们要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加快从国际加工基地向国际制造基地的转变,加快由“苏州制造”向“苏州创造”的跨越,这不仅需要大量掌握核心技术的研发人员,更需要一大批掌握现代制造技术的高技能人才。

一、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路径

1.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

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可采取自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也可以通过出国培训(研修)和引进国外先进培训资源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通过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及技术攻关、岗位练兵等活动,培养和形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带头人队伍。

2.积极开展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鉴定工作

要发挥企业作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主体作用,形成企业内技能人才的培养机制。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以提高企业劳动者职业能力,有利于技能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为核心,逐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内的培养、选拔、评价和使用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鉴定工作,要改革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模式和鉴定内容。在鉴定方面,职工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和工作业绩(标准)考核均可由企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由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结合生产实际和工作现场进行。

3.探索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的直接认定办法

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和技术攻关的能力状况进行考核鉴定时,可以采取“直通车”的人才评价方式,简化评审步骤,直接认定高技能人才的等级和层次。

二、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路径

1.加大专业设置、课程体系结构的整合力度

培养高技能人才,要求高职院校及时跟踪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根据市场需求与专业设置情况,建立能够以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标准建设。同时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对高技能人才的任职要求,还应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使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更趋合理化,理论课的教学目标要以“够用”为深度,“实用”为广度。逐步加大课程综合化改革的步伐,增加任务驱动课程、项目导向课程等实践类课程的课时数比例,以达到更好地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目的。

2.积极开发和高效利用实训教学资源

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既要重视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也要重视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应积极通过加大设计性课题或项目的训练,使学生在训练过程中掌握相应信息的查阅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复杂问题的能力,这是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尤其是复合型高技能人才的一个重要渠道。

3.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近年来,国家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组织都在多个领域和多个层面上举办职业技能竞赛。以江苏省为例,作为制造业大省,江苏从2004年以来积极建立通过技能竞赛进行社会公开选拔培养新技师的通道,鼓励支持各行各业举办各种类型的技能竞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技术、钻研技能和岗位成才的良好氛围。高职院校要利用政府营造的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氛围,及时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大力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竞赛或比武活动,尤其是一些设计类竞赛对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如各类服装设计大赛、动漫设计大赛和机器人设计大赛、电子设计大塞等,均是很好的锻炼机会。

三、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路径

目前国内职教领域的校企合作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起来,这既有学校的原因,也有企业的原因,更有法规政策制度、社会环境的原因。这种状况的改变,需要高职院校积极开拓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也很需要政府出面,使用国家行政力量促成校企合作机制的完善。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具体途径主要包含:

1.建立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协调管理机制

在推行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过程中,由于院校与企业对校企合作在认识与利益上难于达到完全的统一。因此,推进校企合作的有序发展,不仅需要校企双方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强化政府在这项工作中的参与程度。政府应在政策上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应通过立法形式明晰学校与企业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将校企合作纳入国家法律保障体系之内。在这方面,许多发达国家如德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

2.高职院校要不断深化教学改革,让企业全方位地参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过程

院校高技能人才教学目标的确立、教学大纲的制定、课程体系的开发、教材的选用和编写、师资队伍的培养、实训实习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教学质量的评价等都需要企业全方位的参与;推进“订单式”高技能人才培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采取单元式教学、模块化考核、学分制管理的办法,实行弹性学制、工学交替等学习制度,为企业“量身定做”技能人才,提供定制服务,形成以院校为中心,辐射众多企业的合作网络体系。

3.确立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指标体系

科学评价校企合作,有利于把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活动规律,提高校企合作对社会发展需要的满足度。在确立评价指标体系时,应该把分专业合作企业数、教学到岗率、指导操作学时数、岗位变化幅度、作业任务难度、专项技能鉴定一次通过率、工资水平、培养成本、在岗业绩、专业对口就业率等作为核心的分项目指标。

四、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路径

1.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

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可进一步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求,允许他们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2.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

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实施办法,依托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逐步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在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努力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

目前江苏省级财政设立了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截止到2007年底已累计投入专项资金6000万元。江苏省还督促各类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2.5%的比例提取和使用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将其中一半以上用于企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规定。2006年,苏州市还制定出台了《高技能人才培养“111”资助计划》,要求参加苏州市指定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当年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均可申请相应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资助,技师每人不低于1000元,高级技师每人不低于1500元,这项措施加强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力度。

4.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

目前,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工业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中央、地方政府及企业都非常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创新了各种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但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决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在实践中面临着许多需要解决的矛盾。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体,各类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涉及政府、院校、企业等工作的方方面面,已成为政府和职业院校共同面临的重大战略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其中政府的政策引导至关重要。

第11篇

企业办学“基因” 助推校企深度合作

学院由企业而产生,因企业、产业和社会的发展需要而发展。学院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构建了“校企一体化”的办学机制。学校校园同企业厂区、学校教学同企业生产有机融为一体。昆钢公司遍布云南省各州市的所有二级单位的生产基地则为学校提供了真实的实习实训基地。

校企双方无缝“对接” 教学活动与企业生产过程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教学为生产奠定知识和技术基础,生产对教学提出新的教学要求,教学和生产从内容上实现一体化和一致性,实现理实一体、学以致用,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校企合作将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引入教学中,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实训基地、共同组织开展工学交替的教学活动。探索建立“厂中校”“校中厂”的校企一体化实训基地,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教学过程将生产情景浓缩进课堂,由教室延伸到企业生产车间,校企一体的半工半读、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有制度、有计划、有深度、有效果。

“双师型”师资队伍一体化 学院同企业的紧密关系,为一体化的“双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直接来自昆钢企业的上千名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技师、高级技师,为学校提供了强有力的兼职教师队伍保障。学校新到校的专职教师能够随时随地深入到企业车间一线锻炼和服务,缺什么补什么。教师能将企业生产过程的新技术、新工艺及时融汇到教学内容中,能及时把握知识更新和专业领域的新动向。

相关专业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任课教师,40%以上由直接来自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技师、高级技师等能工巧匠担任。学校与企业共同建立了“师资队伍一体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制度,昆钢公司以文件形式作出了统一要求,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高级技师等能工巧匠履职传授制度,将企业兼职教师到学校任课情况作为职称、职业技术资格聘用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

校企一体“机制” 助推职院特色发展

学院在校企一体“机制”下,明确了“立足冶金矿业和现代服务业,面向昆钢多元产业,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的高技能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发挥企业办学优势,在探索“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服务企业和社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大胆的探索和尝试,特色鲜明。

职教集团与企业集团融合共进 学院利用云南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平台,积极发挥昆钢公司“多元化产业”发展以及二级子公司遍布云南省各州市的优势,与科研机构、企业、中职学校形成紧密的职教集团,企业参与专业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合作培养有内容、有深度,扩大订单试点,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以此为桥梁,发展集团成员(企业和学校,特别是中职学校),与中职学校合作办学(如镇康职中、金平职中、新平职中等),利用昆钢产业优势,与贫困县开展定向招生、订单培养,为昆钢在当地的企业培养合格稳定的未来员工,达到双赢。

仿真实训与生产真实有机结合 学院冶金仿真实训室采用虚拟现实技术,将生产现场的自动化操控系统进行仿真,通过网络通信实现与虚拟场景和设备的完全互动,在物理模型、工艺模型驱动下实现了真实转炉炼钢工艺过程的操作训练。初学者先在校内仿真实训室操作训练,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后再到真实环境进行实操,达到教学与生产无缝对接。这种模式也直接引入到企业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高培训,与企业合作共赢、资源共享,提升专业服务企业及社会能力,为昆钢炼钢厂提供了炼钢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很好地解决了以前在企业技能培训及鉴定中,企业出于对安全风险和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学生(培训员工)不能直接实操、培训效果低的难题。

校企合作开发实训项目 由于冶金企业的特殊性,生产现场存在较多的不安全因素,并且其工艺链较长,学生实习效果差,成本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充分利用好校企一体的优势,发挥校内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各自特长和优势,学校教师与炼铁厂、炼钢厂的工程师一起,按照钢铁生产“含铁粉料烧结矿、球团矿铁水钢水连铸坯轧材”的生产链,把各生产工序的主要生产设备按昆钢企业实际设备的一定比例缩小后,绘制出图纸,共同研发制作了钢铁生产工艺流程模型展示室,学生在展示室中通过专业教师对照工艺流程模型的讲解及相关设备的操作运转,对“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了一个全貌的整体的认识,获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和经济效益。

探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根据昆钢产业发展,与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一起,进行矿山企业人才需求调研,明确了在新一轮的矿产开发结构调整中,各矿山企业的产能规模与人力资源结构状况,从2010年,学院连续三年为昆钢订单培养矿山地质、测量和采矿方向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学院与矿山企业共同制订了《校企共育、半工半读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第一学年在校内进行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第二、三学年在企业进行半工半读、顶岗实习,学习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学生到矿山一边进行实习、一边由校内专职教师与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结合矿山实际生产工艺、设备情况完成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及职业操作技能学习,学校企业共同教育、管理、培养学生。学生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由于学生与矿山工人学习、工作、生活在一起,同时还潜移默化地受到了矿山工人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精神的影响,受到企业文化和职业安全文化的熏陶,为今后成长为合格的矿山员工、技术技能人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学校为企业服务能力强 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2011年起,学院每年安排专业能力强的专业课教师到相关企业“挂职”。选派到昆钢红河矿业公司地质队挂职的地质专业硕士毕业生、骨干教师在挂职实践过程中为所在单位较好地完成大量的矿山地质勘察及设计工作,并承担部分职工培训任务。

第12篇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在实施实践教学体系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管理不规范、教师能力不足、教学设备缺乏、实践教学环节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实训管理标准化

成立实训管理中心,负责实训室管理,辅助实训教学。要求操作规程标准化,建立化工设备和分析仪器的使用流程、维护和清洁的操作流程的标准。不因操作人员的变更导致设备操作的差异,给设备造成损害,给学生造成困惑;不因操作人员的流动导致技术、经验的流失。要求工作职责明确化,明确实训指导教师和实训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比如仪器的领用和归还、实训室卫生、设备的维护、药品和玻璃仪器的购买等。要求基础资料管理规范化。实训室的各类基础管理资料如实训室使用记录、设备使用记录、设备维护记录、药品入库和出库记录等记录规范,管理规范。要求实训现场管理定置化和可视化。实训室的设备、仪器、药品、工具、文件摆放科学有序,达到人、物、场所的最佳结合;对实训区域、设备状态、工具的放置方式、物料定量和状态等制作标示,示意图形、颜色、展示牌等要简单、透明、有利于纠错。要求环境管理制度化、安全检查常态化。配置必要的防火器材,并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早消除各种险情隐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处理措施,不得随意排放。

(二)校内实训建设仿真化

建立化工单元操作实训室、化工总控实训室、仿真实训室。仿真实训室可以使学生在逼真的环境下进行生产过程的评估、调优、控制、监测,达到高于常规下进厂实习的教学效果。化工总控实训室可以让学生了解精馏操作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工艺流程,学会生产装置的间歇和连续操作,掌握异常现象的排除,进行精馏过程的性能测定。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的实训室还被作为海洋化工专业群岗前培训基地,承接氯碱化工、纯碱化工、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等岗前综合实训,承接省级、国家级技能竞赛,合作开展化工总控工职业技能鉴定。青岛中一监测合作实训室、海晶化工“学教做一体化”实训室等一系列实训室的建立,为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了保障。

(三)师资队伍复合化

师资队伍复合化一是专兼结合,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二是专任教师知识与能力结构复合化,具有技术改造、服务与推广的能力。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聘请了包括企业高级工程师、山东省首席技师在内的专家。他们尽己所长承担部分专业课程教学工作,同时负责指导青年教师。学院采取措施鼓励教师到企业研修,长期如半年脱产,短期如夏季学期和冬季学期。通过研修,教师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并在发现和解决企业技术难题的过程中,提高了自己的技术改造能力和科研能力。青年教师除协助专家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以外,重点学习专家的专业技能和企业文化。专任教师逐步向理论指导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一体化(讲师、副教授分别对应技师、高级技师)、实训指导教师和实验员一体化等复合方向发展。

(四)校内实践课程职业化

校内实践教学的职业化主要体现为职业资格证书种类和等级与其专业核心能力相对应。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选择化工总控工和化学检验工两个工种,大一春季学期考取中级工,大二春季学期考取高级工;实践教学条件满足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考证的要求;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之间建立对应关系;教学安排与考证安排对应。

(五)理论与实践课程“学教做一体化”

高职院校传统教学模式是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分别进行,理论教学在教室完成,实践教学在实训室完成,分别由理论教师和实习教师来承担。“学教做合一”打破理论课和实训课的界限,通过项目化课改,以项目为载体,将“专业逻辑知识”转化为“应用知识”,将知识和专业技能有机地融合在一起;通过教学资源的整合,打破教学地点的限制,实现课堂与实习实训地点的一体化;实训基地建设由学校为主,转变为校企共建,强调建设主体的多元化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将传统的“教学做合一”转为“学教做合一”,将“学”字前移,突出了学生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主体地位[3]。但不是所有项目都可以学教做一体化,受师资、设备种类、台套和教学安排等影响,部分项目应该沿用传统教学。

(六)顶岗实习课程化、实习就业一体化

顶岗实习主要有集中型与分散型两种形式,实习过程中(特别是分散实习)存在顶岗实习岗位和专业的契合度差、岗位层次过低、更换岗位频繁、稳定性差、学生管理难度大、家长抱怨等问题。为此,应当进行“顶岗实习课程化”的改革,把顶岗实习纳入课程化管理,制定课程标准、考核方式,出台一系列制度,切实解决顶岗实习的效果问题。在指导教师结构上,由企业指导教师、校内专业指导教师、辅导员和就业负责人组成联合课程团队,对每名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其中,企业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各项事务。校内专业指导教师负责解答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的和专业有关的问题,掌握学生的工作状态,负责实习报告、毕业答辩的教学指导。辅导员负责学生事务管理,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态。就业负责人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后期的就业信息和管理工作。在联系方式上,企业指导教师主要是现场指导,校内指导教师、辅导员和就业负责人以QQ、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为主,现场指导为辅。在考核方式上,评价体系由岗位任务、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实习报告和毕业答辩五部分组成,学生自评、企业指导教师评价、校内专业指导教师评价、辅导员评价相结合,考核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七)职业素质培养企业化

完整的职业人除了需具备专业技能之外,还应具备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决定了个体能否进入职业岗位,职业素质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在企业中的发展。在用人单位的眼中,职业素质第一、专业技能第二。化工行业是高危、高技术投入的行业,在化工企业里,一线员工都是班组协作或者外操与内操协作,单打独斗达不到效果也最危险;化工外操岗位工作比较艰苦,对身体要求比较高。所以说健康的身体、敬业的精神、沟通的能力、团队精神等素质是化工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实训,培养学生较强的时间观念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是职业认同感的培养阶段;专业技能实训,培养学生团队合作沟通的能力,是职业认同感养成的关键阶段;综合技能实训,培养学生敬业的精神和融于社会的能力,是学生职业认同感的提升阶段。

二、实施成效

(一)实训条件不断改善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建成实训室13个,设备总值突破500万元,实训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具备开展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的能力,可以开展化工总控工和化学检验工(中、高)职业资格证书鉴定,与省内知名化工企业建立了13个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二)技能大赛获佳绩

通过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在教学中更加注重实践教学,学生在技能大赛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在全国化学检验工技能大赛中,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代表队获得团体二等奖,2名学生获个人二等奖,1名同学获个人三等奖。在青岛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海湾赛区中,1名学生获得化学检验工第四名,1名学生获得化工总控工第六名,并都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

(三)就业质量得到保证

良好的实践教学体系构筑了学生成长、成才的平台。通过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明确了学生应掌握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毕业生学习能力强、职业素养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2011-2013年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共有毕业生370人,80%分配到与化工专业相关的企业行业,连续三年初次从业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都在90%以上。不少毕业生成为合作企业的技术和管理骨干。中石化青岛炼化公司检测中心有4个倒班班组,4个班组的班长全部来自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海晶化工生产处的调度长亦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

(四)教师的实践能力大幅度提高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先后安排多名专业教师到青岛海晶化工、中石化青岛炼化、中石化青岛石化等合作企业进行了脱产研修。研修教师不仅顶岗实践,而且完成了顶岗实习课程标准;发挥老教师和企业技术能手的传、帮、带作用,通过“师带徒”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已有7名教师取得技师职业资格,3名教师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五)化工专业师资培训赢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