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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时间:2023-06-11 09:32: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1篇

一、提高认识,明确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切实提高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加大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的管理力度。密切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最强有力的措施,严密布控,严防死守。专卖人员要认真负责,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精神,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假私非”烟的打击力度,重点清理整顿卷烟市场中无证经营和乱渠道进货、真烟外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严防“假私非”卷烟在市场上的流通,确保我市“两节”期间卷烟市场平稳有序。

二、成立机构,组织内部监管有序进行

成立烟草局2015年“两节期间”内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两节”期间各项市场整治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工作,协调各科室、队共同做好“两节”期间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三、健全制度,实行制度化、科学化有效监管

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四化”管理(监管流程化、突出痕迹化、体现精细化、促进规范化),抓住“四大环节”(购进、库存、销售、责任追究);严把“十个监管关口”(市场调查关、合同审批关、合同调整关、到货确认关、扫码入库关、客户入网关、营销计划关、货源投放关、电话访销关、市场检查关);筑牢“三道监管防线”(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使内部监管落到实处。

大力推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服务册》,加强对送货员、客户经理以及专卖管理员的监督管理,规范“三员”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有效地减少卷烟配送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专管员、客户经理日常监管服务不扎实等问题,不断提升“三员”对《服务册》的执行能力。

四、把握重点,实现无缝隙管理对接

1、把握两个百分百,即卷烟100%落地销售、100%入户销售。

2、把握三个切入点,即卷烟销售计划的执行情况、经营户一户一码销售情况和卷烟销售货款回笼情况。

3、专管所对客户经理、送货员业务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对高星级、大集团客户、自营精品店的日常监管。

五、精细管理,提升“三员”管理水平

1、送货员送货上门时,与客户当面点清卷烟品种、数量,双方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小票上签字,并将小票的底联粘贴到服务册上。(小票的粘贴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可以有效地防止拆单分摊现象的发生,确保卷烟100%落地、落户销售;二是可以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服务册》上反映出的零售客户信息,使烟草公司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掌握卷烟销售具体状况,引导客户的卷烟订购;三是可以使客户清楚地算出自己的经营情况,为下个月订烟作预测。)

2、客户经理、专管员核对送货到位情况,完成服务册的填写工作签字并加盖监管序列章。(客户经理负责填写的内容包括客户销售信息反馈、卷烟明细表、客户提出的建议。专管员则对送货员和客户经理的走访情况进行记录、评定,将客户反映的问题和发现的违规行为填写在记录栏里。填写记录后,客户经理和专管员还要在上面签字并加盖监管序列章。每次在服务册上盖的章都不一样,按照不同的日期分别盖不同的章。比如客户经理栏里盖“服”、“务”、“较”、“好”,专管员栏里盖“监”、“管”、“到”、“位”。给专管员和客户经理各制作4枚不同的印章,每周发一枚。这周走访不到,下周就换了另外一枚,当周的章就无法再补上,服务手册盖章处就会出现空白。这能够真实地反映出专管员和客户经理的走访情况,便于检查。

3、制定严格的领章规定:客户经理和专管员到内管办领取序列章的同时,要签字并且交回上周所用序列章,每月按照序列章顺序依次领取。)通过记录客户经理走访服务和专管员监督服务情况,可以评价送货员和客户经理的服务,使“流程化、痕迹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在基层工作中得到体现。同时,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4、“三员”在各自完成服务册内容填写的同时,还要对另外“两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填写《信息反馈单》。促进“三员”之间环环相扣、相互监督,工作到位。

5、建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定期对“三员”的送货及走访情况进行检查,在服务册上填写检查考核意见

六、责任到人,密切监测,建立全市市场监管应急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把任务层层落实到人,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切实把2015年“两节”期间市场各项内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卷烟市场监管工作安全的有关重大事项和突发问题,向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汇报和妥善处置。

第2篇

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改革涉及面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湖南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经验,也遇到不少困难困惑。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不仅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基础,也能为其他地方改革提供借鉴。

目前,湖南省县级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机构基本实现了“三合一”,初步构建起“多帽合一、联合监管”新模式。一是理顺职责,一个部门管全程。2014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施意见》。201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意见》。湖南省注重从源头到终端,从生产到消费,理顺部门职责,弥合监管真空、补齐基层短板,提升服务效能。省市两级逐步理顺了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职责,县级全面整合职责和机构,乡镇统一设置市场监管所。改革后,84个县(市)采取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三合一”模式,统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乡镇(街道)共设置1680个市场监管站所,各乡镇(街道)明确1名副职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市(州)综合设置1个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县(市)单独设置检测检验中心。二是优化服务,一张清单管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职能部门行政权力全面体检瘦身,明确权力范围,厘清职责边界。省市县三级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市场监管重要职能部门分别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省本级三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145项,其中,省工商局39项、省质监局57项、省食药监局49项;市级三部门平均保留行政权力500余项,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平均保留行政权力670余项。结合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设置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清单。同时,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对市场监管领域职能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大力推行“一口受理、统一办理、限时办结”的“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改革后,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只需填报1张表格、20多项数据,办理时限由原先的平均30个工作日以上缩短至3到5个工作日,为市场主体的后续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极大便利。三是整合资源,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整合机构,精简队伍,破解“九龙治水”式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难题。省级层面,清理压缩省级行政执法队伍,今后省级不再新设行政执法队伍,逐步实现“一件执法事项由一支执法队伍管”;市级层面,减少执法层级,设区的市,市、区两级只能在一个层级设置执法队伍,实行一级执法,逐步实现“一个设区市执法事项一个层级管”;县级层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执法队伍“三合一”,逐步实现“一支执法队伍可管多类执法事项”。

坚持重心下移,实现执法属地化,凡法律法规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实施的行政执法事权,除区域协调和大案查处等继续由省本级实施外,一律由市县属地管理。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市县属地管理的行政权力分别为334项、253项、118项。坚持强基层、强一线,推动执法监管资源向基层倾斜,在推进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三合一”中,精简下来的编制重点用于充实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机构,目前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一线的执法力量达到70%以上。四是创新方式,一套机制管长效。完善协调协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到重要文件出台相互沟通、难点问题处置共同协商、重大案件查处联合执法,进一步统筹了监管资源,促进了工作联动,提升了监管效能。加强县级市场监管执法机构与市级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实时留痕,形成了相互支撑、合力攻坚的市场监管新局面。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广随机抽查的飞行检查方式,强化责任追究,规范监管行为。完善大数据运用和信用约束机制。适应“互联网+”要求,充分运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和省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两套系统,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共建共享,形成统一开放的大数据市场监管格局。通过改革,市场监管职责更加明确,属地责任得以落实,市县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职责交叉、推诿扯皮少了,减少了政出多门、重复监管;资源整合效率不断提高。人员力量得到加强,工作效率得以提升;重心下移监管更加到位;公共服务流程更加优化。减少了重复建设,降低了行政成本,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了更全面、更便捷的服务。

当然,湖南在体制机制、执法依据等方面还遇到了一些困难困惑。比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一家对多家上级机关,忙于应付的问题突出。县级市场监管领域实行“三合一”后,内部的差异仍存在,造成了“一支队伍执法、三套流程并行”的执法格局。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及时修改完善,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依据滞后于改革步伐等。进一步深化改革,建议从“两划分两统一两调整两规范两创新”入手,逐步推进系统整合、深入融合、有机结合。一是“两划分”。划分中央权限。我们认为,中央权限主要在内核法源、外形标配两个方面,即从法律层面解决改革遇到的障碍和统一改革必须的要素。划分地方责任。一方面,分层的结构设计。中央层面若执行“三合一”,自上而下推进改革将十分有益。中央层面若不整合,可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整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资源,利于政令畅通,杜绝条条干预。另一方面,分期的节奏把握。建议在巩固县级“三合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稳步有序扩大改革面。二是“两统一”。一方面,建议统一法制。建议中央层面尽快出台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改革。同时,尽快启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从法律上明确市场监管主体的名称、审批权和执法权的关系、案件管辖、行政处罚程序等要素问题。另一方面,建议统一体制。中央层面建立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政令统一,上行下效。省以下层面逐步推行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整合。三是“两调整”。精准界定市场监管局的职责,聚焦主业,突出重点,该剥离的剥离,该加强的加强,着眼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侧重其职责表述。比如,市场监管机构可以突出食品药品监管职责的表述。调整层级。目前,工商、质监、食药监3个部门的基层编制,只有工商所的编制还放在乡镇。下一步改革,建议将工商所的编制上划县级管理,以利于县级统筹编制资源,加强一线监管力量。四是“两规范”。规范身份。建议中央统一明确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的编制和身份属性。规范资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培训、提供标准的作用,规范统一市场监管的资质,培养全方面市场监管的队伍。五是“两创新”。创新监管方式。走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路子,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减少人力资源成本,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创新基础。推动人员编制下沉、执法力量下沉、执法重心下沉。

作者:周文 单位:湖南省编办

第3篇

本文作者:唐朝贵钟世权万兆祥刘显忠工作单位:四川省泸州市畜牧局

动物诊疗记录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对发病情况、用药、疗效都有清晰记录,但是未记录病畜禽所处的生产阶段,无法判断在用药后是否执行了休药期。防疫消毒记录齐全。春秋两季的畜禽强制性免疫和其他免疫记录均有记载,都进行了逐日消毒和定期交替使用不同消毒剂的记录。监测记录。在养殖场开展的“瘦肉精”检测结果、检测通知单和防疫监测情况均被记入养殖档案。检查记录。养殖场有由兽医站监管人员到场检查结果的通知,包括检查的内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都有记录,并经兽医站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养殖场业主共同签名,一式两份,兽医站和养殖场业主各保存一份。1兽医站档案资料。兽医站对每个养殖场检查结果通知单的份数与养殖场检查的记录完全相符。兽药饲料门市据兽医站的检查和监管记录反映,对兽药饲料门市的监管做到了逢集必检,每次赶集都有对兽药饲料门市的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具备兽药饲料经营业主的签名。农贸市场畜牧部门对农贸市场鲜活畜禽及其产品负有监督责任,罗汉镇兽医站确定了专人负责每日农贸市场的防疫检疫督查工作。据兽医站的工作记录资料反映,市场监管人员做到了每日上市督查,指导场地消毒,每日情况登记并由市场管理员签字确认。

量化监管效果

群众对量化监管的效果反应良好,监管工作成效显著。进行现场监督指导,能帮助被监管对象和消费者更加有效地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监管工作其实也是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量化监管有效地促进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和监管办法配套。

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量化监管的思考

量化监管可以有效促进系列监管制度的落实在量化监管中监管责任的落实得到了充分体现,而量化监管的同时也促使了监管工作重要证据保留,使责任考核有了确切的依据。量化监管需要通过证据体现量化监管建立在有依据可循的基础之上,才具有实际意义,才能为监管部门对每位具体监管人员的工作考核提供可靠的依据。监管“网格化”为量化监管奠定了基础明确任务和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将监管任务和监管对象分解落实到人头(含村级防疫员),使监管工作呈“网格化”形态,根据监管对象的性质和监管的需要,确定日常监管基本次数,使监管工作得到比较科学的量化。量化监管引入社会监督因素罗汉镇的量化监管从四个方面引入了社会监督因素:一是向社会公示被监管对象、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二是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方式和监管举报电话。三是监管人员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处理情况由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这是对监管者服务态度进行评价的办法。四是被监管者的自我管理和对监管者的监督。通过引入社会监督因素,接受社会的监督,让“大众参与监督”,使监管工作更加有效。量化监管和其他管理制度结合逐步形成一种日常化的监管形式,使监管工作“常态化”,为各级监管部门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常态化”督查提供了监管雏型。量化监管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量化监管要取得好的效果还必须以严格的责任考核制作为保障。任何好的管理方式和制度,都取决于执行者的责任心和责任主体单位的安全意识。

体会及建议

罗汉镇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实行的量化监管工作,虽然还处于探索完善阶段,但对于明确具体监管人员的责任,实施量化考核,无疑是一种好的办法,是监管工作的一种创新,值得借鉴和推广。量化监管对业主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加强了业主的责任心,有效提高了业主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量化监管与“网格化”监管“、证据化”监管、“社会化”监督、“常态化”监管、责任考核制度相结合,初步形成了一套监管雏型。量化监管结合对责任主体的量化分级管理,将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度、量化等级作为政策优先扶持和项目选择的前置条件,更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监管水平。在业主不能自觉进行畜产品安全管理的情况下,通过“常态化”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帮助提高“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是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其最终目的是使业主逐步学会自律,在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督查下实现“自我管理”。实行量化监管后,基层监管人员的责任心增强了,工作量饱和了,但随之而来的是办公费用的大幅增加,故建议加大对基层的办公投入。

第4篇

一、以“四个统一”为统揽,狠抓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际是一个问题的不同表述。猪肉市场监管主要是指严格猪肉市场主体准入、强化猪肉市场日常监管、打击违法违规交易、维护猪肉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猪肉消费安全放心: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主要是指工商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流通领域猪肉质量监管,保证流通领域的猪肉商品安全放心,人民群众有关猪肉质量的消费投诉能得到满意处理。前者重在阐述强化流通领域猪肉市场日常监管,后者重在强化工商机关要行使流通领域猪肉质量监管权。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周伯华局长及总局党组对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非常重视,多次批示,为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四个统一”与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四个统一”与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关系密切,是指导今后工作的重要指针。“四个统一”对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以“四个统一”思想作指导,将“四个统一”运用到解决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问题中。围绕“四个统一”研究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来做好工作,不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非常有必要。

(二)各地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各级工商机关在猪肉市场监管、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特别是今年5月底至9月底,总局先后专程派员到第一线督查处理了西安“注水肉”、安徽“高温猪”、四川“病死猪”、北京“脖头肉”等典型案件,坚决打击了猪肉商贩违法违规交易,惩治了不法商贩,健全完善了猪肉市场监管制度,净化了猪肉市场秩序,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好评。据不完全统计,从2007年5月26日至9月26日,在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48.47万人次,车辆43.51万台次,检查各类市场20837个,检查大型商场、超市、肉制品加工企业、猪肉、禽蛋等副食品经营户133.42万户,取缔无照经营户8846家,查获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制品527.43吨,没收病死猪肉236.47吨,对查获的检疫质量不合格猪肉及制品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1、强化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目标。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反复强调,猪肉质量安全状况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定与和谐,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做好工作。各级工商机关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商务部、工商总局、公安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猪肉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此外,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工商机关会同发改委、商务、质检、食品药品等部门加强猪肉市场监管,维护猪肉市场秩序。

2、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督查,狠抓贯彻落实。总局先后派出由总局领导、有关司局负责人带队的25个检查组,到全国27省(市)进行了督查。在督查中,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特别是定点屠宰企业生产加工情况、城乡结合部市场和农村集市猪肉经销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各地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切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总局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猪肉市场有关情况的全面调查工作,摸清了情况,提出了对策,有力地指导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3、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总局在总结前一阶段猪肉市场监管制度、方式方法基础上,坚持依法监管与诚信自律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制度建设与监管方式创新相结合,积极推进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于今年8月23日下发了《关于建立猪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工商市字[2007]175号),确立了以“依法监管、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安全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市场预防、诚信经营、市场整治、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五大监管长效机制。

4、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配合。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工商机关与商务、发展改革、公安、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加强了协作配合。各负其职,形成了监管合力。

(三)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和问题

当前,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表现在:

1、猪肉市场监管到位难。私宰滥宰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各地都实行了定点屠宰,但由于监管的环节和部门较多,在监管上存在漏洞,再加上当前肉价上涨,有暴利可图,导致私屠滥宰现象比较突出。此外,个别工商机关反映,曾出现不法猪肉经营者暴力抗法现象。

2、猪肉市场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工商机关实行的是巡查制而非驻场监管,一些城乡结合部存在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时间和空间差,在监管人员巡查过后或非上班时间里进行私宰肉和未经检验检疫及检验检疫质量不合格猪肉交易。

3、对病死畜禽没有统一无害化处理场所和设施。中、小规模和散养户多无力建设完善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猪等畜禽无法得到有效规范处置,一些地方存在着工商机关查获的病死猪肉面临无处处理的尴尬现象。隐患极大。

4、市场主办单位责任意识淡漠,工商机关对市场主办单位制约作用难以体现。市场主办单位应承担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实际生活中难以真正落实,增加了市场监管难度。

此外,有的地方、有的部门协调力度不够,缺乏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

二、以“四个统一”为工作目标和基本任务,继续抓好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对策建议

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切工作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重。立足

职能抓猪肉市场监管,为政府分忧解难,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国务院交办的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县城以上超市、市场进货的猪肉“100%来自于定点屠宰企业”的任务。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猪肉市场监管和开展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猪肉同粮食一样是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资料,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当前,猪肉价格上涨会带动猪肉、禽蛋等主要副食品等相关产品价格上涨,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而且影响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事关全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把加强猪肉等副食品市场监管和开展猪肉质量专项整治作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担负起监管猪肉市场的职责任务。努力维护好猪肉市场秩序。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管和整治工作的力度

各地要继续开展猪肉市场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分析本地猪肉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监管重点,增强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紧紧抓住重点地区和重点经营者,切实加大对猪肉、禽类商品交易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市场和经营生鲜猪肉及猪肉、禽类制品的小摊点、小经销点的监管力度,增大市场巡查的密度和频率,及时防范、查处借价格上涨之机制售注水猪肉、病死猪肉和禽类、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禽类和销售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猪肉、禽类制成品的不法行为。

(三)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打击猪肉违法经营行为

当前,游村串乡收购病死猪、销售病死猪肉或用病死猪肉、质量不合格猪肉加工卤腊制品屡禁不止,成为影响和制约猪肉质量、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隐患,各级工商机关在猪肉市场监管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针对上述现象迅速组织监管执法力量,集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一是严厉打击销售注水肉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将病死猪肉、不合格猪肉充当合格猪肉出售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将不合格猪肉卤腊加工成品出售的行为。

(四)切实加强猪肉案件查处和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严格依法行政

要完善猪肉市场监管与猪肉质量安全的大要案件协作机制,加强大要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管理制度,在立案、结案、销案等环节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对符合移送标准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管。要突出重点,深化消费者维权服务,及时快捷、稳重妥善地处理消费者关于猪肉质量的投诉情况,依法打击损害猪肉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五)健全猪肉市场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措施

今年5月以来,总局先后下发了8个关于做好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加强猪肉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措施。应当说,目前各项措施已经明确,现在的关键是强化落实,把各项措施、制度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结合近期各地猪肉市场监管情况,笔者强调必须把以下监管措施全面落实:(1)猪肉经营实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所有经营猪肉的市场、集市、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及从事猪肉批发和零售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经营。(2)猪肉经营实行“协议准入”制度。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集市、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要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落实“场厂挂钩”和“场地挂钩”制度,保证从合法规范的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货,严禁经营其他渠道的猪肉。(3)猪肉经营实行“强制退出”制度。(4)猪肉经营实行亮证亮照和“挂牌经营”制度,(5)落实市场开办者猪肉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加强猪肉市场管理。此外,工商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辖区责任制和岗位工作责任制,对工作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有关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5篇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反馈意见的自检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区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区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8年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意见、建议反馈的通知》(东民评办发〔2009〕2号文)的要求,现把我局对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反馈意见的自检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今年1月,区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08年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意见、建议反馈的通知》,我局在行政执法、审批部门中排列第29名,梳理出意见、建议1条:加强企业、矿山安全监管力度,切实提高企业、矿区的生产安全能力。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整改工作,2月18日专门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通报2008年我局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情况,对照区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出的意见和建议,局领导要求大家加强学习、提高监管水平、做好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做好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努力使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二、整改工作情况

区安监局认真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群众满意为目的,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月5日,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部署“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区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区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35份。各单位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与下属单位、企业、车间、班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逐级传递,重心下移。全区共签订责任状5106份(其中:区政府与各乡镇、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签订35份;乡镇签订到村组及所辖企业659份;主管部门签订到企业297份;企业签订到班组、重点岗位及个人4115份)。

2、开展“隐患治理年”行动“回头看”。在2008年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排查出来的尾矿库整改、因民“四区一点”、白锡腊片区山体塌陷等几大隐患,按照重大隐患监督检查、挂牌督办、社会公示、审查摘牌、统计上报等制度要求,坚持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落实”的整改原则,落实了整改方案、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做好隐患点的巡查、监控和应急准备,及时向市级汇报隐患整改情况,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因责任不落实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邀请专家对辖区矿山进行逐矿逐井安全排查,对不达标和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下达整改通知或停产指令,上半年共组织人员对矿山进行了50余次现场安全检查,下发整改指令15份,其中邀请市专家组指导检查2次,共查出一般隐患10余处,重点隐患2处。

4、开展尾矿库专项督查行动。根据省、市安监局的督办要求,全区严格按照省、市局“七个一律”、“七个一”、“五个一批”的整治要求,继续落实好专家现场检查整改意见,重点盯紧1万方以上、具备整改条件的尾矿库补做工勘和设计,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责令闭库处理,共开展了2次拉网式执法检查,对督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严格按照整治时限进行整改。为保证汛期尾矿库安全,巩固尾矿库整治成果,6月4日至11日,安监、国土、环保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再次对尾矿库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促。

5、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和办理延期手续为契机,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并请专家到企业排查,督促企业消除隐患,提高企业的安全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做好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并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培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春节前后,由安监、工商、公安、消防、供销社、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城区及周边烟花爆竹开展安全检查,从进货、销售、储存、运输和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入手,加大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保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6、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区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国土、水利等部门组织下属安监站、国土所及水管站,对各乡镇安全隐患点、地灾滑坡点及水毁项目点进行全面排查,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应急准备,确保万无一失;与气象、教育等部门开展学校、企业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做好雨季四防工作;加强与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林业、气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成立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加强部门之间统一协调、共同开展好因泥石流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预报和预防工作,切实加强监控和防范。

7、以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半年共举办各类安全培训共4期410人次;二是加强企业法人安全教育培训,对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及安全负责人共200余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强制培训;三是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 “安全生产月”活动,区安委会下发《***区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月8日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安监、消防、交警等十二个单位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发放资料30多种、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215人次,参加咨询的工作人员达60人,出动宣传车辆20台次;四是加强安监执法人员自身建设,认真学习《云南省安全生产条列》和《***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安全生产工作重于泰山,我局将一直不懈地努力,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转变和改进机关作风,扎实做好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6篇

按照国家局“重心下移、着眼基层、突出服务、加强基础”的工作方针及区局(公司)党组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和基础管理,切实深入推动全区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专卖监督管理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于9月26日至30日对全区五个市级局各确定的一个创建优秀县级局试点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和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自国家局召开全行业优秀县级局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区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全区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制定下发了《宁夏区烟草专卖局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区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各市县局紧紧围绕国家局、区局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力争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一)创建优秀县级局的总体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思想发动。在国家局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区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市局及所辖县局全部制定了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班子成员为组长、副组长,专卖科、办公室负责人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加强了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市县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动员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上级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对开展创建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为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奠定了一定的思想基础。

2.坚持“四个到位”,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一是标准明确到位。各县级局对照国家局评价标准,对涉及的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内部监管、市场监管、证件管理等工作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上水平、促创建上来。二是宣贯到位。各县级局立足实际,认真研究讨论,确立了以创建活动为主题的创建口号,增强创建的信心和决心,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内涵,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各县级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与副组长、副组长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创建活动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四是督导整改到位。各县级局相关责任部门对照国家局评价标准,梳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并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3.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创建活动。在具体创建工作中,各县级局从专卖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两节期间卷烟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做了专门安排部署,确保创建活动“不搞花架子,不急功近利,扎实推进、持之以恒”,切实取得实效。从调研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县级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有了新的转变,主动干工作,主动研究、创新工作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市场基础管理、内勤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专卖人员学习积极性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形成了“你追我赶、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正在向通过专卖管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目标冲刺。

(二)各试点单位创建活动开展特点

为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五个市级局各确定了一个县级局为创建优秀县级局活动试点单位。银川、固原、中卫、吴忠、石嘴山市局分别确定的试点单位为永宁、西吉、海原、同心、平罗县局。各市级局加强了对试点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试点单位也积极探索,摸索经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永宁县局创建特点:永宁县局在创建过程中高度重视,全员动员,积极与银川市局沟通、联系,将督察考评机制及时纳入到创建工作中,制定了《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工作考评办法》、《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工作考评细则》、《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创建活动督察日志制度》。银川市局主动加强对永宁等县局创建工作的督导,定期组织考核,下发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了创建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2.西吉县局创建特点:西吉县局立足实际,仔细研究,在创建活动中确立了以“活动求实效、试点创特色”为主题的创建口号。在创建资料的归档整理中更注重痕迹化和特色化,查阅比较直观。按照区、市烟草企业文化定位,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开辟创建活动“文化廊”,广泛征集团队故事、个人格言,将团队风采在文化廊进行展示,营造了良好的创建宣传氛围。

3.海原县局创建特点:海原县局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对创建标准、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时间进度等列出了作业表,将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同时对照创建评价标准新增了《海原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等8项专卖管理制度及《海原县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先行登记保存和罚没物品处置管理办法》等5项工作管理办法,为开展创建活动奠定了制度基础。

4.同心县局创建特点:同心县局在创建工作中制定了内容具体、责任清楚、 完成时限明确的创建工作机构和达标示意图以及创建工作计划控制表。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开展了“五项文化活动”,即:日学习一条名言警句,周开展一次谈心交流活动,月开展一次体育比赛,季开展推荐并读完一本好书,适时开展热点问题大讨论,丰富了企业文化载体。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的卓有成效,多次受到当地检查组的肯定和称赞,并在检查验收中被列为区(市)属部门学习实践活动的模范单位。还被评为区级精神文明单位。

5.平罗县局创建特点:平罗县局将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细分为成立组织机构、宣传动员、对照查找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市局考核验收、完善提高、回头看、迎接区局验收8个阶段,严格规定了每个阶段的实施进度和要求,细化了工作目标。按照市局创建活动的要求,做好对农村零售户的摸底调查,提高了县级局对农村零售户的管理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各试点单位在创建优秀县级局活动中,通过自身努力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国家局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虽然各县级局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了国家局、区局、市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但一些部门、一些人员仍然对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认识不到位,认为是临时性工作,没有真正树立起长期、持久的创建思想观念;同时部分单位对国家局意见、区局实施方案理解还不透彻,工作思路还不宽、工作措施相对比较单一。二是市局督导工作还需加强。一些市局对试点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稍显滞后,检查还不够深入,考核还不到位。三是创建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还不合理。各单位对照国家局创建评价标准,基本都已分门别类的建立了资料档案,但从检查来看,创建资料的内容还不够充实,针对性还不强,条理性还不严谨。四是工作合力发挥还不够。活动的开展较多依赖专卖部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程度不够,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仍需加强。

(二)对照国家局评价标准存在的问题

国家局评价标准分为七个大项和34个小项(含否定情形),其中有以下几个标准完成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

一是在队伍建设方面,针对“评价标准”中“初级参培人员鉴定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中级达到70%以上”这一条件还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我区没有自己的鉴定站,鉴定工作是由陕西鉴定站组织的,且今年只安排一次鉴定,对参试专卖人员的要求极高,因此该项创建达表率存在一定困难。二是在内部监管方面,针对“评价标准”中提到的“内管机构健全,专职内管人员达到全部专卖人员总数的25%”,后来国家局方案提到“专职内管人员达到全部专卖人员总数的10%以上”,目前各单位在保证专职内管人员这一块还有困难。三是在市场监管方面,部分基层单位在对市场净化率测算中,对于无证户的界定和认识还不明确,导致市场净化率统计的不准。四是在打假打私方面,一些单位情报的信息来源相对闭塞和狭窄,尚未建立稳定的情报网络。五是各县级局没有自己成形的、有特色的文化建设架构,文化建设基本上处于原始的初级阶段。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针对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照国家局评价标准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改进提高。要实施严格意义上的“对标”管理,对照国家局评价标准,逐条梳理,逐项抓好落实,将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的结合,扎实推动基层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区局尤其是市局要对县级局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并将此项活动纳入专卖管理考核范围,确保创建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指导各试点单位,细化创建评价标准,充实创建活动内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狠抓落实,强化督察,确保全部达标。要进一步查找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要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资料,充实资料内容,突出痕迹,注重过程,扎实开展创建工作。通过努力,保证全区优秀县级局达标率在15%以上。

(二)进一步强化专卖人员教育培训,确保鉴定通过率。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学知识”与“长本领”、“拿文凭”与“强素质”、“增才干”与“有作为”紧密结合,巩固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专题培训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实施理论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专卖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专卖管理员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达到评价标准要求。

(三)统筹兼顾,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员工的思想,使广大员工深刻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并且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员工能够广泛的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发挥作用。二是要充分利用行业网络平台和活动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为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舆论基础。

(四)将创建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全面推动基层工作整体上水平。

开展创建活动,必须与基层单位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要紧紧围绕全国、全区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师局长对专卖管理工作提出的“抓监管、严规范,抓打假、破网络,抓基础、提水平,抓培训、强队伍”的要求,推动基层管理工作上水平。一要加强专卖内管,在建立良好生产经营秩序方面取得新的成效。要按照国家局对专卖内管工作要求,把内部监管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内部监管质量。要以信息化作为支撑,搭建内部监管工作平台,着力提高内管业务数据分析和实时预警的能力,促进内部监管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流程化、精细化、高效化和信息化。二要加强市场监管,在净化卷烟市场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卷烟打假始终是烟草专卖管理的主要任务,也是保持税利增长的重要措施。县级局直接面对市场,要加强对零售市场情况分析,增强对市场异动的敏感性,密切关注制售假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及时调整打假思路,提高市场监管水平。要积极研究有效监管手段和方法,把卷烟打假和市场监管结合起来,充分发挥“12313”举报电话的作用,注重在市场监管中发现线索,经营案件,摧毁制售假烟网络。要积极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检查,努力做到市场监管不留死角,切断假烟的终端销售渠道。要切实加强对无证经营户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无证经营户,确保市场净化率达标。三要加强证件管理,提高 行政许可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县级局担负着行政许可、审批的重要职责,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正确行使权力。要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加强对许可证、准运证的审核、发放和监管,杜绝不规范行为。要坚持许可证管理公正、公平原则,在许可证受理、审核、发放、延续、变更、注销等工作中做到依法、高效、便民。

(五)高度关注国家局评价标准中的否定情形,确保科学创建。

第7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与时俱进,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关注职业教育发展

就业难、招工难、招生难是影响百姓安居乐业和企业及职教学校发展的难题,人大常委会给予高度关注,将职业教育作为破解“三难”的关键环节,纳入人大常委会重要议题,组成调研考察组到外地考察,组织代表对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形成了关于发展我县职业教育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积极的支持政策、加大投入,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整合培训资源,调整优化职教专业,打造职教品牌,建立技能人才培养高地的意见建议,县政府对此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县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职业教育建设规划(2011-2015)》以及《县职业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确立了“”的教学目标,为进一步推动我县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的保障。

(二)关注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是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和视察,。对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不断强化、残疾人生存状况得明显改善、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等方面给予充分肯定。提出了要进一步重视残疾人事业,把关心关爱残疾人事业纳入民生工程,提高残疾人低保、教育、就业、康复水平,形成尊重残疾人、善待残疾人、关爱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等意见和建议,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县政府对人大常委会建议和意见认真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市”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生问题,人大常委会督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月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讨论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建议加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改善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及用药的环境。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到位与否直接关系着千家万户消费者肉食品安全的源头,为切实保证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月份,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通过听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进行深入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乡镇定点屠宰管理权属不明、产权模糊不清、区域发展不平衡、屠宰场布局和设置不适应发展需要、屠宰加工费标准过低等问题形成了《关于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引起县政府的重视,有力地推动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有力地保障了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四)关注人口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工作

人口计划生育和母婴健康关系到人口素质和可持续发展。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认真听取了我县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情况的报告,提出要重视计划生育解决好人口结构矛盾,发展养老事业,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面推进健康家庭行动;要加强母婴保健工作,整合教育卫生资源,提高婚检率,降低新生儿缺陷率,设立贫困家庭新生儿缺陷救助资金,保护母婴健康等意见建议,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县政府正按照主任会议的意见,加紧调研、论证,制定实施意见。

(五)关注农林业生产工作

常委会紧密结合我县实际,以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县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听取了《种子法》执法检查报告,就《种子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入扎实宣传、加强质量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等审议意见,县政府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强化工作措施,对审议意见逐一整改落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维护种子市场正常秩序,切实保障了全县农林业的健康发展。

(六)关注群众反映的问题

常委会高度重视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在健全人大代表参与接待制度的同时,为了了解和掌握工作的信息,发挥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与法院、检察院、局、政法委加强沟通和联系,建立了工作情况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全县问题的协调解决。对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大督办力度,使这些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余人次,来电余个,共登记处理案件件,已办结件,办结率%。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体现针对性,牢固树立民本思想,把维护民生利益作为第一监督目标,悉心体察群众感受,用心研究群众要求,积极回应群众期待,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监督,有效促进了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同时,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质量有待提高,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有待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与群众的联系还不够紧密,推动解决代表建议意见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

二、几点建议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要始终围绕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开展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紧紧抓住长远的、根本、重大的,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监督,才能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加强对民生改善情况的监督,切实让群众得实惠。对县政府提出的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这些惠民实事办实办好,惠及于民。着眼推进素质教育水平,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着眼改善居民医疗服务水平,对社县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着眼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对居民增收的途径和创业、就业情况进行调研。着眼促进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对落实农转城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对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型家庭住房保障情况调查,并对弃管楼院物业管理进行视察。着眼提高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对健康城市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机制,坚持按照统一受理、综合分析、对办、定期报告、督导检查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案件的办理实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8篇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问题之一:对注册登记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行政许可法》实施已经两年多了,但在工商部门中仍有少数领导同志对注册登记这一法定的行政许可行为,重视不够,认识不足,还未能从依法行政的高度来研究、来对待、来落实,从而导致培训跟不上,素质提不高,登记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不透彻、不熟练,处理新问题的能力不强。

问题之二:注册登记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根据国家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广告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但在具体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工商部门对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特事特办”,采取所谓“先发照后规范”的方式进行“变通”,从而导致登记法律法规“悬空”。

问题之三:对市场主体实施监管职能不到位。从去年全市工商系统开展的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清理暴露出的问题来看,重登记轻管理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主要原因:一是片区管理责任制落实得不够好,虽然各县(区)局都建立起了县、所、片区三级执法联动考核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城区工商所(分局)的片区责任制范围较小,任务明确,容易考核,职能到位要好一些,而农村工商所由于受地域和工作人员不足的限制,片区的监管范围较大,一个片区大的涉及1—2个乡镇,监管职能到位就要差一些;二是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时间相对集中,审查项目较多,在短短的两三个月就要完成年检验验照工作,质量上难以保证没有瑕疵;三是监管科技手段落后,目前已建立的电子经济户口,如何与市场巡查和片区管理人员联动,实施有效监管仍是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

问题之四:行政许可制度落实不到位。20__年7月以来,市局先后制定了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首问责任、公示、窗口服务、服务承诺等若干制度,从执行情况来看,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坚持制度不一惯、具体操作不规范,譬如,不按程序和规范填写“一次性告知书”、首问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让行政许可申请人往返跑的情况仍然存在。

问题之五:行政监督检查不到位。根据《行政许可法》、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市局的有关规定,行政监察部门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有监督检查的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更注重了对人、财、物的监察,对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的监督恰恰是缺位的。

二、工作对策

对策一:提高思想认识是规范登记监管工作的前提。首先,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思考认识。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指出全国工商系统要创新执法思想理念,创新管理机制和制度,创新工作方式,尽心尽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尽职尽责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周伯华局长的重要讲话,进一步给我们指明了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要求我们要开拓创新,认真履职,不辱使命。其次,要从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高度来认识思考。注册登记工作是依法行政在工商部门履行职能中的具体体现,是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的首要环节,如果把不具备条件的市场主体给予了准入,视必就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规范注册登记工作是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使命所在。

对策二:提高人员素质是规范登记监管工作的基础。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意识,登记人员要牢固确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二是要着力在提高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上下功夫,不懂登记法律法规的人不能做登记工作,不精通登记法律法规的人做不好登记工作,因此,一方面,登记管理人员自身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一方面,应在全系统对《行政许可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登记业务知识进行再学习、再培训,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备案、验照权限委托工商所(分局)行使后,抓好学习培训就显得更为重要。三是要相对稳定登记管理人员队伍。当前登记管理工作面临着行政许可申请人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法规本身不够完善、业务操作日益规范、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四重压力,目前全市工商系统从事登记工作的同志中有的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因此,市、县局两级要引起足够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注意选派一些综合素质较好、能力较强的同志充实到登记工作岗位,切实重视业务骨干的培养,并保持这支队伍的相对稳定。

对策三:严格依法办事是规范登记监管工作的关键。首先,要正确处理严格依法办事与工作创新的关系。严格依法办事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登记管理工作的创新必须以依法行政为前提,工作创新的目的是为了在依

第9篇

一、当前企业年检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与新时期对工商部门年检工作提出的要求相比,目前在年检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值得引起注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企业年检数据优势利用不明显。当前,年检工作存在着年检数据信息利用不充分,年检成果转化不明显的问题,部分基层工作人员认为对经济主体进行年度检验就是年检工作的终结,没有充分利用企业年检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企业回访、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手段对企业年检数据进行汇总,对经营主体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市场主体情况报告》,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为企业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正确的引导,使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化、科学化,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企业年检存在着实地检查不到位。目前由于基层年检工作时间紧、人员短缺,对所有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很难实现,年检审查、检查往往流于形式,工作人员在年检过程中往往只注重书式资料审查,认为企业年检就是以书式审查为主,不重视甚至人为忽视了年检工作的实地检查环节,根本没有深入了解企业和个体户的经营情况,年检无法保证对企业审核的真实性,因此不能通过年检发现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不能有效遏制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扎堆年检”现象仍然严重。部分企业对年检工作不够重视,主动参加年检意识差,常常拖延到最后年检期限才申报年检材料,导致年检工作出现“扎堆年检”现象,使登记服务窗口工作量严重失衡,年检高峰期服务窗口设备紧缺,工作人员超负苛上岗。另外,给企业自身也造成年检风险,由于部分企业超过了法定年检期限而受到处罚,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2009-2010年,市企业年检统计数据显示,3-5月份参加年检的企业数量仅占总数的30%,6月中旬以后参加年检的企业数量约占总数的70%以上。

(四)“随意申报”影响了年检质量。由于部分企业自身年检意识不强,提交申报材料时随意性较大,年检申报材料严重不符合法定要求,导致年检不能一次性通过,反复修改、补录数据,影响了年检工作的效率。如部分有限公司、非公司法人企业不能按照《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要求准确填写经营信息;部分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年终未制作会计报表,随意填报相关数据等;还有部分企业网上申报材料信息虚假等。

(五)“监管滞后”加大了年检压力。日常监管过程中,由于部分辖区存在监管滞后现象,对企业上门指导不及时,造成企业应该办理的变更、备案等手续未及时办理,拖延到企业年检时间合并办理,牵涉年检工作精力较大,给年检工作人员增加了较大压力。如部分企业经营许可证虽已到期,但未经及时检查督促补办的情况下,拖延到年检审查时逐项重新补办。

二、企业年检工作对工商部门提出的新要求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拥有最全面、最翔实的各类市场经济主体资料的工商部门年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一)年检数据由“汇总型”向“分析型”转变。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的数据分析如各类行业集中度、行业市盈率预期和企业资本运行情况等信息对于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对于工商部门年检数据的完善分析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工商部门从企业销售情况、盈利情况、资产情况、生命周期情况等多个角度对经济数据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通过数据汇总建立市场主体现状、市场发展预测、市场监管趋势等分析报告,便于决策者和管理者随时掌握各类规范性数据报表,为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二)年检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要求工商部门更好的履行服务职能,工商年检工作应当化被动为主动,通过“上门年检”和“预约年检”与企业多沟通、勤宣传,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及时处理和帮助企业完善自身的不足,有效拉近与企业间的距离,例如通过年检程序对企业资本的不当利用提出警示,监督企业资金链的正常运转,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树立工商部门亲企近民的良好形象。

(三)分析报告由“总结型”向“建议型”转变。经济的发展要求工商部门的年检分析报告要由“总结型”向“建议型”转变,改变过去教条式的年检总结,而是针对年检过程中掌握的市场主体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产业调整和结构优化,使服务工作不断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企业年检过程中存在问题,结合新时期对于工商年检工作的要求,提出如下对策建议,更好的树立工商部门服务发展的良好社会形象。

(一)合理规划,理顺企业年检机制。积极推行多项制度,对企业年检工作进行合理规划,引导企业主动、均衡参加年检,避免“扎堆”现象发生。1.强化工商所初审权制度。在已经建立工商所初审年检材料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商所初审职能,通过年检前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初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大初审材料把关力度,减少市局注册窗口核准工作量。2.推行先行提醒制度。采取电话提醒、送达年检通知等办法,对应参加年检的企业进行事前提醒,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按时参加年检。3.推行预约年检制度。针对分支机构较多、分布地域较广的企业,采取集中预约年检的方式,由工作人员根据预约时间上门指导填写申报材料,集中完成年检工作。

(二)完善程序,规范年检申报行为。积极完善企业年检程序,通过提前告知、实地指导等措施,逐步引导企业规范年检申报材料,减少审核时间,提高年检效率。1.发放《年检事项说明手册》。年检工作开始前向企业发放《年检事项说明手册》,详细明确参加年检工作需要准备的材料,提醒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的企业自查相关许可证件内容,积极做好年检前期准备工作。2.针对。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前确定因缺少联网服务或专业操作人员等年检存在困难的企业,安排专门人员免费提供网络操作以及表格填写等服务,避免影响整体年检进程。3.开通“绿色通道”。对部分急需通过年检的企业,经批准后可以不经工商所初审直接向市局提交申请材料,由市局注册窗口现场办理年检手续。

(三)严格审查,确保企业年检质量。1.事前核查。年检前期,开展一次企业集中核查行动,严格核查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前置审批证件以及需要办理的变更事项,安排专门人员对企业未办理的审批、登记手续进行集中办结,防止进入年检程序后补办手续拖延年检时间。2.事中审查。严格落实年检工作责任,加强业务考核和督导检查,保证每个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齐全、内容完整、合法有效,对涉及前置审批的重点行业,严格审查企业提交的许可证、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严格规范企业出资,认真核对审计报告中股东出资及实收资本情况。对部分审计报告内容不全面、相关数据有疑问的有限公司,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调阅账簿、指定审计等,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事后监督。强化未按时参加年检企业监管工作,核实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下发《限期参加年检通知书》、送达《行政处罚文书》等工作;对提交审计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企业,责令其重新审计,并对相应的审计机构予以警告;对以实物出资的公司,严格查明是否办理过户手续;对分期出资即将到期的企业,提前一个月下发书面提醒书,督促企业按时出资;对出资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出资或减资,有效地防止虚假出资行为发生。

(四)建立年检信用分类制度。建立以信用为指向的分类年检工作方式,重视年检期间的年检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星级”年检信用划分机制,实行分类监管,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企业列入失信范围,充分利用年检信用分类信息,把信用级别低的企业纳入年检重点对象,全面审查登记事项,对信用级别高的企业,则适度缩短年检时限,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预约办理,做到年检工作有的放矢,同时实行等级浮动制度,提升企业开展“信用年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第10篇

一、品牌企业失信问题的表现形式

(一)虚假宣传现象严重。一是随意夸大产品优势。部分企业利用品牌知名度、消费者认可度较高的优势,随意夸大产品优势或向消费者做出虚假服务项目承诺,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如“达芬奇”家具事件中,企业以国产家具冒充“原装进口”家具;“味千”拉面事件中,加工人员用浓缩液勾兑而成的汤料冒充“纯猪骨熬制”汤料。二是随意夸大企业资质。部分企业为了提升知名度,在对外经营性文件中随意印制“集团”、“国家级”、“知名企业”等词汇,形成与企业自身资质不相对称的名称,骗取消费者的更大信赖度,从而实现更大程度的交易,赚取高额利润,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服务缺失问题时,由于企业资质较低,无法弥补消费者的巨大损失。

(二)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一是食品安全无保障。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而且逐渐涉及国内多家大型品牌企业,给消费者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如三鹿奶粉“三聚氢氨”、双汇火腿“瘦肉精”等等。二是工业产品质量无保障。为了赚取更高的利润,部分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减弱,各类工业产品质量逐步缩水,市场中销售的多数产品存在未达国家安全标准问题。如惠普笔记本电脑“质量门”、韩国锦湖轮胎“返炼胶”事件等等,越来越多的品牌企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三)履行合同缺少诚信。当前,以服务行业为主的部分企业,在与零售商或消费者签定合同时承诺的事项较多,以此来全面推销各种特色服务,而在收取预付费后履行服务承诺过程中,部分承诺项目被打折扣或取消,导致消费者的利益集体受损。多数由于企业服务项目与事前承诺不符,涉嫌严重的失信现象。同时,企业经营过程签定的各类合同中,针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多数情况无法做到严格自律,社会责任履行仍然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公共设施受损等现象发生。

(四)冒充各类质量认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消费安全意识的提升,相关监管部门相继推出QS、IS9000等多项强制性认真标志,针对企业产品的合格度和诚信度进行监管,受到消费群体的广泛认可。但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部分企业无法达到相关认证标准要求,同时为了拓宽消费市场,在产品包装上随意使用虚假认证标志,冒充各类强制认证,形成严重欺骗消费者问题的同时,对其他同类生产企业造成不正当竞争现象。

(五)员工权益无法保障。部分企业只顾自身利益,一次性辞退工人较多,对劳动就业和社会稳定责任心不强;有的企业不能根据企业社会责任考核评价制度改善员工生活条件,工人加班不能及时补休或相应增加劳动报酬,招聘员工试用期过长,试用期间待遇较低,职工利益受到影响;企业与员工工资报酬平等协商机制尚未普遍建立。

二、品牌企业失信问题的主要成因

(一)社会诚信环境缺失。近几年,各类品牌企业失信现象不断增多,暴露出中国社会存在诚信环境缺失的问题。主要原因为,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全国经济迅速发展,但总体来说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商品经济还欠发达,现代信用形式在国内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因此,国内社会诚信环境相对较差。大品牌企业在这样一个经济社会环境中经营发展,在利益驱使下其失信行为自然不可避免。

(二)垄断企业缺少自律。部分知名企业,如味千、肯德基、沃尔玛等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存在严重“垄断企业心态”,自律意识缺乏,生产经营缺乏诚信。同时,该类企业经营者过度重视经济效益,漠视消费者利益保护,甚至采用消费欺诈等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大品牌企业失信事件屡屡出现。

(三)市场监管存在漏洞。经调查发现,肯德基、沃尔玛等跨国企业在发达国家守诚程度明显高于国内市场,除企业自律意识差的内部因素外,当前国内市场中相关监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监管力度不足,存在监管漏洞。如近年来,相关部门推行知名品牌免检等制度,出于市场监管经验类做法,认为知名品牌企业产品和服务“质优价高”,出现质量问题的可能性较小。同时,由于品牌企业所出产的产品价格普遍较高,如达芬奇家具售价普遍在数万元以上,监管部门在进行质量监测时出于节省成本考虑一半不会主动对其进行采样,各级监管部门普遍存在对品牌监管不主动、不积极的现象,客观上助长了品牌企业违法经营现象。

(四)消费观念不尽合理。目前,国内消费者普遍存在消费观念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多数消费者过度追求名牌、追求高档,过度追捧“达芬奇”、“味千”、“肯德基”等大品牌,给上述企业欺诈消费者提供了可能。

(五)相关监管法规不足。品牌企业之所以在经营过程中屡屡失信、肆无忌惮欺诈消费者,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监管体系仍然不够健全,对其失信或“准失信”行为认定较难,且惩罚标准过低。如,当前尚无法律对“失信企业强制退市”做出明确规定,对知名品牌企业的失信行为停留在简单的罚款层面,处罚力度与企业的营利相比较轻,不足以产生震慑作用。

三、强化品牌企业诚信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借助外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的外部监督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大力宣传报道,诸如达芬奇、味千、肯德基等失信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监督,逐步在全社会形成相对完整的社会监督体系,强化对大品牌企业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曝光其失信经营行为。

(二)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失信行为。积极联合质监、物价、商务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大品牌企业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其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不同部门间、不同地区间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建立起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部门合作交流,形成市场监管合力,强化大品牌企业监管。

(三)宣传引导,提升企业诚信意识。立足基层监管作用,进一步强化行政指导力度,引导企业特别是知名品牌企业,带着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切实抛弃“走捷径”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诚信守法经营。

第11篇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问题;建议;江苏扬中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3-0247-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必须直面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扬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探讨。

1 扬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近年来,扬中市农委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总目标,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企稳向好的发展态势,果蔬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检、畜产品“瘦肉精”抽检、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100%。

1.1 抓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1.1.1 建立健全监管网络。扬中市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各镇(街、区)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落实了办公用房和检测室,配备了检测设备用于开展日常监测工作,目前全市共有32名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和66名村级协管员,有效实现了监管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了上下联动的监管队伍体系建设。

1.1.2 明确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的形式,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和职责。扬中市农委与各科站及各镇(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各镇(街、区)人民政府与各村民委员会、各镇(街、区)监管站、兽医站与规模种养基地、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都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和《承诺书》,督促生产者和管理者在责任、工作、绩效等方面做到 “三到位”,确保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1]。

1.2 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创优农业品牌

加大“三品”农产品认证步伐,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制订并贯彻生产技术规程,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全市共有农产品生产基地196个,其中蔬菜基地65个,畜牧养殖基地59个,水产品养殖基地72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110个,无公害产地面积达9 366.67 hm2,“三品”产地面积占全市耕地总面积比达 93.7%,无公害水产品养殖面积占水产品养殖总面积比达94%,种植业“三品”产量占种植业食用农产品总量的比重达56%。

1.3 抓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事件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扬中市农委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态势。种植业领域主要开展了禁限用农药和农药残留超标的专项整治,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畜牧业领域重点开展“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及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和集中处置工作。水产养殖领域重点实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整治,实现水产品100%监督抽检。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坚持“露头就打”,禁限用药物使用的情况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有效防止了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2016年共开展各类整治和执法检查17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 183人次,检查饲料、兽药、农资经营单位55个、规模种养户593家次,抽查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样本193个、送检25个,抽检合格率达96.9%,对不合格产品全部实行了无害化处理[2]。

1.4 抓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全程质量可追溯

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开展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在“三品”企业开展质量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按标生产,建立产前有认证、产中有标准、上市可追溯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体系。

1.5 抓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近年来,扬中市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根省、市部署,积极参加“3・15”消费者维权日宣传活动,走进“扬中市政风行风热线”,就广大市民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答疑解惑,充分听取市民的建议和意见;同时采取举办培训班、科普“三下乡”、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2016年全市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参训人数达1 860人次;开展科普“三下乡”6次,受益人员达2 200余人次;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宣传资料1.68万份、悬挂宣传横幅85条,有效促进了市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意识的提高[3]。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还没有引起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少数监管人员的高度重视。在群众强烈呼吁食品安全的当今社会,一些企业和农户仍缺乏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认识,不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操作,不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认识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检验检测手段滞后,制约了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各镇(街、区)虽然挂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监管工作仍由镇农服中心人员兼任,专职监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村级层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普遍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低,监管效能较弱。

2.3 散户生产实施监管困难

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种植养殖、收割屠宰、储藏运输、保鲜、包装、批发零售等诸多复杂环节,任何一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目前扬中市仍有不少散户从事农产品生产,且这部分生产者年龄层次普遍偏大,文化层次较低,以传统的生产方式为主,面对这种情况,监管很难做到面面俱到[4]。

3 建议

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关乎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强势推进,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3.1 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地方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定,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农业俗蓟生产技术培训,让更多的农民尽快掌握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和操作规程,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

3.2 进一步强化队伍保障,健全监管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快推进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提档升级[5]。各镇(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加快配备3~5名业务素质高、事业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专职监管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同时,注重加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配备,开展各类监管检查、检验检测业务培训,确保基层监管队伍稳定。

3.3 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工作效率,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心下移

全面推行“三定一考核”(定对象、定人员、定任务、绩效考核)监管模式;认真落实监管员和协管员与规模种养基地(企业)一对一挂钩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加大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培训、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村级协管员工作补助,切实发挥基层源头监管作用。

3.4 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落实整治措施

深入开展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联合督查机制,由市农委牵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的检查力度,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联合新闻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力,从源头上禁止违禁品的使用。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实施范围,实现对扬中市基地生产的农产品和进入扬中市的农产品质量的有效监管[6]。

3.5 进一步强化品牌发展,培育优质产品

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着力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鼓励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积极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不断增强企业、农民合作社、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努力朝着“开发一个商标,创出一个品牌,闯出一方市场,带动一片基地,兴起一个产业”的目标前进。

4 参考文献

[1] 闵小平,费新东.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践及思考[J].江苏农村经济(江苏省农产品安全管理专刊),2014:8-9.

[2] 范水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考[J].湖北畜牧兽医,2013(11):73-74.

[3] 戚传勇.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3(16):293-294.

[4] 雷扬.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0(7):15-17.

第12篇

2009年上半年物价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积极制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年初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会议内容,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会议精神,制定了《2009年全县价格工作要点》,以县政府文件下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今年是灾后恢复重建关键年,为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建材价格稳定,维护重建户利益,年初,我局以宕价发〔2009〕1号文件下发了《**县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材价格管理维护建材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随着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建材市场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积极草拟并以县政府文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价格监管工作的通告》。为确保建材价格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成立了**县建材价格联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物价、工商、商务、质监、交通、水利、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电力、乡企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县内建材供应及价格监管工作。

二、关注民生价格,积极开展各类价格监管工作。2、加强市场价格检测。在认真开展了粮、油、液化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价格监测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了对钢材、水泥、砖、瓦等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监测。价格监测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对市场价格的每日巡视,按时对重要商品价格及临时干预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向上报告,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坚持每周二、周五上报制度。目前,我局价格监测人员监测的商品品种共有45种。4、规范教育、有线电视收费行为。我局在对各学校《收费许可证》进行审验的同时,规范学前教育、幼儿园收费行为,对不再收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核销了《收费许可证》,落实国家贫困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教育政策,坚决制止各种变相收费和“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违法行为。根据省、市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费问题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县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时核准了电视数字化改造收费标准,加快了我县城区电视数字化改造进度。

5、改进房地产价格与收费监管。按照《甘肃省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规则》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成本审核认证工作。6月初,我局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对成昌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等三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屋销售价格要求如实申报,由价格认证中心认证后备案,完善对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规范与管理。

三、采取多种措施,全方位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1、大力开展灾后重建物资价格检查。上半年以来,为维护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基本稳定,确保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价格监管工作的通告》精神,对各建材生产、销售企业限价政策、明码标价政策和进销那差率措施执行情况开展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先后出动检查组近10余次,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发现,除个别生产企业未树立公示牌而受到告诫外,其他企业均按规定进销差率和限定机砖0.35元/块的价格标准销售。

2、开展了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年初,由于灾后恢复生产需要及春耕开始,我局积极派出检查组,开展了强农惠农价格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和对全县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坚决制止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农业用水、计划生育、村委会等领域的乱收费,以及农资价格方面乱加价现象的发生。

3、开展了涉企收费检查。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整治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从6月中旬开始,对国土、交通、环保、城建、工商、质检、公安、消防、水利、安监、劳动等部门针对企业的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针对企业的乱收费行为,优化企业的发展环境,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4、清理整顿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围绕兰渝铁路开工、212国道扩建,年初,全县开展了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我局积极与交警、运管等部门共同整治全县客运市场价格秩序。针对客运市场涉及范围广阔,各县(区)缺少联动执法增加了工作难度的实际情况,我局联合交警、运管等部门,不危困难,采取上路、设点检查等方式,出动检查人员400多人,检查营运车辆500多辆,制止了部分线路乱涨价、乱加价的违法行为,使客运票价恢复到原来价格标准。

5、在去年检查整顿的基础上,结合《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继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秩序,认真落实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全面落实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对全县医院、卫生院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分解项目和自立项目收费情况作了检查,全面落实了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6、积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上半年以来,我局共接待各类案件3例,落实、答复举报案件3例。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坚决给予了严厉查处,并纠正违法行为,对误报的给举报人详细说明情况,做到了让举报人困惑而来,满意而归。

四、夯实价格工作基础,提升部门服务形象。

1、积极开展价格认证工作。今年,价格认证工作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经局务会议研究,组建了专门的价格鉴证小组全面开展了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事故车辆定损、国有资产评估、信贷抵押物评估等方面的业务。5月底,我局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对全县石料、沙料资源开采成本进行了全面评估,为县政府出台资源性政策提供了可靠、翔实的价格依据。以此为契机,我局积极草拟价格鉴证工作配套文件,报县政府批准执行。截止目前,我局价格认证中心已开展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案例9例,大型事故车辆定损案例1例,国有资产评估案例1例,资源性价格评估案例1例。

2、继续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提高价格服务水平。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创新方式,在价格服务进学校、商场、医院、社区、景区等方面全面落实价费公示制度,目前,全县98%以上学校及行政、事业收费单位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在全县93%以上商场(超市)、电信行业推行了明码标价,力争年底实现明码标价覆盖率达95%以上的目标。在价格服务进社区方面,全面落实价格监督员制度,规范了五大集镇和城关四个社区义务价格监督站,续聘了义务价格监督员,强化了对价格监管、收费检查,价格服务、明码标价、价费公示等进行监督的工作职能。

3、培育亮点,继续大力推行明码标价工作。围绕打造路“明码标价示范街”的工作目标,继续在全县大力推行明码标价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各商场、超市、门点的明码标价工作开展检查,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和明码实价意识,鼓励消费者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

4、加强调查研究工作。针对今春以来,我县蔬菜价格居高不下的形式,我局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市场开展蔬菜价格上涨原因分析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撰写了《**县第一季度蔬菜价格上涨原因分析》,以《**价格》简报形式上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主要领导。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对简报做了重要批示,认为调查客观准确,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我县蔬菜供不应求的问题。另外,在5月30日召开的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就我局建议建设大规模蔬菜大棚、组建蔬菜专业村的意见进行了具体讨论、部署。4月份,我局还对机砖生产成本重新开展了调查,认为人工工资上涨,增加了机砖生产成本,建议县政府将机砖限价由原来0.30元/块调至0.35元/块,既维护了机砖生产企业的利益,也有利于我局对建材价格监管工作的开展。

五、积极完成了县上交办的其他工作。

1、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春节期间,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捐钱、捐物,对我局帮扶点—哈达铺托藏村的老党员、贫困户开展帮扶慰问活动,共捐钱1700元,衣物130多件,面粉1000斤。

2、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县委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全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引导到促进科学发展上来。目前,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已经过学习调研阶段,正在进行分析检查阶段,取得预期学习效果。

3、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毛羽山春季植树造林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大干三天,出动车辆6车次,人员60人次,圆满完成县上划分我局4500株植树任务。

下半年物价工作重点

1、继续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控制价格总水平平稳运行。

2、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经济持续、平稳发展营造和谐的价格环境。

3、推动价格工作改革,努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