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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所汇报材料

时间:2023-06-11 09:33: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监管所汇报材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场监管所汇报材料

第1篇

新入职人员座谈会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事,大家好!我是xx,来自综合处。非常感谢支队提供这样一次座谈会,刚才听了几位同事的发言,感同身受、倍感鼓舞。

不知不觉我来到支队也快四个月了,回顾这四个月,工作上是忙碌而充实的,内心里温暖而感动的,能力上是不断提升的。来支队前,我在xx的基层部门干了9年,在质监局干了四年的质量和标准化工作,在食药局干了四年的监管所所长,在审批局干了半年的法制工作,来支队前在区委巡察组干了1年的巡察专员。从最基层到支队,从xx来xx,工作业务相似,但要求更严了、节奏更快了、平台更高了、专业性更强了。在综合处,身边都是优秀的领导同事,大家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紧密团结,加班加点也是常态。每天都觉得自己处于一种“紧迫”的状态,一是工作上有压力,再一个就是觉得还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时刻觉得自己一天不充电就会退步,一时不认真可能就会犯错,一旦不努力就担不起综合处如此重要的职责。非常感谢的是,领导同事对我们公开选调人员都非常关心爱护,在工作上言传身教、包容体贴,在生活上也无微不至、贴心关怀,让我感受到了支队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我自己也每天为自己鼓劲,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再接再厉,不辜负领导同事的关心,要对得起市场监管这份事业。

下一步的工作,我将努力做到四点:

一是在个性中增强党性。时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进了支队的门,就是支队的人,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二是在职业中发展事业。因为之前一直从事市场监管相关工作,从内心里讲,对市场监管有感情的,虽然市场监管苦点累点,但是市场监管承担的使命是光荣而艰巨的。所以我公号“我爱写材料”整理编辑要继续提高能力,多请教多学习,积极投入到市场监管的事业中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是在改变中坚守不变。来到xx,来到支队,面临着很多的改变,工作方式的改变,工作环境的改变,生活环境的改变等等,但是我一直觉得要坚守不变的是自己的精神气,坚守对工作的执着、坚守对学习的渴望、坚守对事业的奉献、坚守对生活的热爱、坚守对家庭的负责。

四是在自我中追求无我。把自己看小,把工作看大;

把个人需求看淡,把岗位责任看重。格局决定结局,态度决定高度。让每一项工作都有一份收获,让每一份收获都是一次成长,在工作中磨练成长,不愧于时代、不愧于内心、不愧于人生。

汇报完毕。

第2篇

自今年以来,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本人努力学习、熟悉、开展各项执法工作,履行自身职责,保证了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平稳开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学习,充实自身执法理论水平。为保证能够具备相应的执法能力,以便有效投入到执法工作中,发挥自身作用,在业余时间、工作间隙及办理执法案件过程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学习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职责、执法程序等,加深对本职工作的理解。

   二、认真执法,坚持知行合一强业务。

作为一名普通干部,我能完全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工作思路等都能主动向领导汇报和请示,根据领导的安排,分清工作轻重缓急,抓好重点,保证高效有质量地完成每一项工作。具体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对辖区内药品、化妆品的监管,积极开展对药品使用单位、化妆品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内对药品、化妆品的市场监管。在执法过程中能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做好协查、举报投诉登记等文件整理工作。将药品和化妆品的举报投诉、协查档案分门别类,制作四类文件夹及登记表格,详细记录投诉举报的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产品、协查函的来函单位、协查的产品等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协查函的收件日期、办理完毕日期等,以便科室日后的统计及查阅;同时接收并整理药化流通处有关不合格药品控制和查处的发函以及医疗机构每月上报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单位月报表等。

三是及时完成药品不良反应评价工作。定期登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评价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上报的各种类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截止到今年10月,共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12例;为配合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整体质量评估工作,加强监测系统基层用户信息完善和管理,本人于10月底将2004年至今所有在药品不良反应系统注册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档案信息进行核对更改,通过逐一打电话向基层用户单位一一核对各基层用户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四是建立医疗机构档案。在科长的要求下,利用今年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要求各医疗机构上报药品自查表的便利,要求各医疗机构同时上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药师证、执业医师证、乡医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将所有上交材料分类整理,建立了251家医疗机构的详细档案,占辖区总医疗机构数的86%,为今后日常监督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是及时录入执法检查信息。本人负责所有药品使用单位、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执法信息以及部分案件信息录入,在每次执法检查工作回来后,及时将当日的执法检查记录拍照、上传、录入到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截至目前共录入执法信息达160余份,录入执法案件5件。

六是仔细做好案件承办工作。今年来,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已经可以熟练掌握案件办理程序及案件文书书写工作,共承办案件5件,起草6起案件的所有相关文书。

七是及时通报不合格药品。在接受到药化流通处关于对抽验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和查处的函之后,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对不合格药品封存下架或停止使用。截至目前,共接收函件12份,均已及时通知到辖区各单位,累计发送短信16000余条。

三、创新工作形式,多方位加大监管力度。

第3篇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近几年来,全国水利系统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了对水利建筑市场的监管,加强了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积极维护了水利建筑市场秩序。

但是,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方面的问题还相当严重。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混乱,不仅严重危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而且败坏行业风气,影响水利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已成为当务之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作为实践总书记“*”重要思想的重要工作来抓。

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水利部的工作要求,研究制订本地区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目标、措施和组织领导,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并于*年7月底之前将实施意见和名单报送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二、目标任务

3、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强法制并举的指导思想,标本兼治。既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深化建设体制改革,又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通过全面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尽快使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4、今年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工作是:一是抓紧制(修)订与整顿和规范有关的规章制度;二是把好水利建筑市场的准入关。做好水利施工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做好项目招标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做好对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的管理;三是严厉查处规避招标、明招暗定、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四是加强水利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稽察。

三、措施要求

(一)提高法制意识,完善水利建筑市场法规体系

5、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建设各方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对已经颁发的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有悖于国务院规定的文件,要立即予以纠正或撤销。

6、水利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水利工程的专业特点,抓紧组织制定和完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范和约束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行为、规范设计市场、规范监理市场的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合同范本制度。

(二)加强行政监管队伍建设,完善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7、完善市场监管机构,强化市场监管责任。各地应结合本地工程建设以及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需要,完善监督机构,包括人员、经费以及装备等,明确监督职责。要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要搞好政府监管职能的定位,端正政府行为,防止职能错位或越位,减少监管的随意性,做到依法监管。

8、完善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要求的“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分工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建立行政监督与工程稽察相结合,重点地区、重点

项目监督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的水利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9、充分发挥工程稽察的作用。水利部稽察办要把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作为重要稽察内容,要把投资大、任务重、建筑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作为重点稽察地区,要把建设管理难度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作为重点稽察项目。近期稽察的重点是查处规避招标、假招标和工程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清理整顿对水利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乱资助现象。各在建项目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除法定规费外的各种收费、摊派、资助的登记、清理工作,地方项目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中央项目报流域机构汇总。9月底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将书面报告报我部建设与管理司。

11、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作用,动员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对重大事件要予以曝光。

(三)贯彻《招标投标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1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凡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必须依法招标。各地不得随意扩大或减少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要提高公开招标比例,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凡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项目或者地方重点项目,必须按有关法律规定报审后,方可进行邀请招标。

13、积极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

14、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编制要规范。招标公告应真实反映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公开。招标文件的编制要严格按照有关示范文本认真编制。

15、招标设计及标底编制要合理。招标设计必须按照国家和部有关规定进行,满足工程招标投标的需要。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宜设置标底,标底应由水利工程造价专业持证人员编制,严禁标底编制偏低现象。要加强对标底编制的监督检查。

16、资质审查及评标、定标要严格、规范。项目法人应建立资质审查责任制,严格资质审查。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不得随意更改。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要按招标文件公布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家,并标明排列顺序。定标时,项目法人原则上应尊重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确定中标单位。

17、项目法人要将评标报告及中标结果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以及中标结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究项目法人代表的责任。

1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建立评标专家名册和评标专家库,流域机构和有关水利工程招标机构也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库。要严格认定专家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19、提倡平等竞争,反对压价中标。招标人应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的条件,不得将评标过程变为变相议标过程,不得要求投标人盲目压价,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中标条件不得含有任何地方保护及行业保护的内容。

20、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接的工程。要建立水利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对不履行备案制度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在资质年检中作为不良行为给予记录;发现有非法行为的,要责令整

改,依法查处。

21、分包工程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对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分包管理,或者与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串通,允许其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转让监理业务,甚至强行指定转包、违法分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单位直接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四)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22、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要明确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建设承担法定责任。在工程建设中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应当首先追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代表的责任。

23、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制度。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开工报告管理。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实行招标、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不进行监理的工程,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开工报告;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和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作出严肃处理。

(五)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24、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当前水利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失衡问题。必须按照四部委文件要求和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水利系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资质进行清理整顿,调控规模,优化结构,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25、水利施工企业要按新标准重新就位。要按照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利用一年时间,对全国现有水利施工企业重新就位。所有施工企业,不管其隶属关系和所有制如何,也不管是主营还是兼营,只要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都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签署明确意见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才能予以批准、颁发资质证书。

26、强化水利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严厉打击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业务的行为。

27、建立动态管理的清出制度。对于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严重工程质量事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出现工程转包以及不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的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作出降低资质等级,直至依法将其清出水利建筑市场的处罚。

第4篇

一、考察感受

现场参观了××区工商局××工商分局和××市工商局××分局等单位,参加了工作座谈会,外地工商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亮点一:工作流程精细化。××工商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工作次序清晰、条理规范。××市工商局印发的《工商服务指南》内容十分全面,基本涵盖了工商部门的各项日常工作,且通俗易懂,结构分明,让前来办事的人一阅便知,既节省了群众办事时间,又提高了工商工作效率。从宣传光碟到汇编成册的软件资料,从办事大厅详细的工作流程到职能科室规范的工作制度,××工商通过点点滴滴的细节,让人感受到细致入微的服务,通过规范化的监管服务,全面提升了工商形象。

亮点二:教育培训差异化。首先,领导班子做表率,××工商要求领导班子做到勤思考、常总结、善管理、全教育、勇决断、敢负责。思想工作常抓不懈。其次,差异培训练新兵。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制定有差别的学习目标,实行合理的差异化,提升新老同志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亮点三:日常考核常态化。××工商提出日常监管考核“六率”,分别是无照经营控制率、食品安全监管率、重点行业监管到位率、申、投诉办结率、经济户口系统运行率、目标任务完成率。通过指标量化,细化日常监管工作,将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到各个责任人,真正做到奖惩结合、赏罚分明。××工商局创新性提出干部分类管理制度,对在不同位置、不同年龄阶段提出的差异化的工作要求,并通过考核给予一定的奖励。干部分类管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思想,调动了干部学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干部分类管理制度,××工商局有效提升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了队伍整体水平。

亮点四:分类监管规范化。在无照经营和食品安全监管上,××工商采取分级分类的监管模式,建立三类监管区域,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配合,搞好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将无照经营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到辖区群众的心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环境。

亮点五:监管服务创新化。在××市工商局,我们了解到该局发出了全国第一张农民合作社营业执照、全国第一张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营业执照,自主研发了《外企出资监管系统》、《电子监管地图系统》等等举措。窥一斑而知全豹。××工商在工作中十分强调工作创新,并通过大胆改革、创新举措,不断提升服务监管水平,将服务和监管有机结合,为××地区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几点思考

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关键是要紧密联系实际,着眼解决问题,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通过学习考察某省工商局有关局(所)的经验和做法,结合贵池工商的实际,建议将市场规范工作的总体思路定位为:转变观念,提高素质,创新基层工商所市场监管制度和方式,及时整合人力资源,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构建市场监管执法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工商所实现高效能监管,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的水平。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晰监管层次,创新监管方式。一是监管工作推进层次化。工商部门面对庞大的监管群体,在管理工作中不能搞“一刀切”,必须突出工作重点,坚持监管层次化,推进实施分行业、分时段监管举措。二是市场监管痕迹化。即:抓好行政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记录制度建设,要求无论是市场监管还是行政执法、行政指导、服务发展、消费维权等都要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这样既能体现工作效果,又为考核提供依据,同时还可为追责提供证据。不仅有利于阶段性工作的检查督促,而且有利于整个工作的顺利实施与完成。三是专项整治常态化。专项检查和整治要经常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整规结合、纠建并举,使市场痕迹化的监管模式与市场巡查制相结合,做到有长效的监管制度、长效的监管手段、长效的监管措施等,采取在检查督导的同时,按既定的工作标准、程序规范到位,做到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挡。  

(二)强化绩效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建立工商所工作人员市场监管绩效考核管理机制,明确每个人的监管职责。即结合全年工作总体目标,制定客观、明确的监管职责量化标准,将监管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个人,并签订《监管目标责任书》作为今后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以绩效促管理,解决基层监管任务不明确的问题,将监管任务达标率落实到个人。

(三)拓展执法广度,推进执法深度。在以前的工作基础上,学习研究各行业的特点,拓宽监管视野,努力在商标、广告、合同等案件上有新的突破,加强涉外案件的办理力度,扩大执法幅度,提升执法影响力。应该引导每位同志拓宽知识面,结合工作兴趣,培养在某一方面或某一类案件上的执法能力,将每位同志培养成“一专多会”的全能型执法人员。

(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案件质量。案件质量是执法工作的保证。既要加强实体法的学习,也要重视程序法的领会。既要维护法律的公正性,也要体现法律的公平性。具体到实际中,从案源的发现开始,重视案件的程序性和证据的巩固,切实做好案卷的装订工作,认真规范每一份案卷材料,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是铁案。

(五)加大监管宣传力度,增强执法震慑力。随着信息多元化的不断发展,我们要转变思想,破除宣传工作“无用论”、“多做少说”、“只做不说”等片面思想,加大监管宣传的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提高执法的震慑力,营造人民群众参与监管、经营户自觉自律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启示

结合此次外出考察学习,针对当前乌沙工商所工作实际,我们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好市场监管工作:

(一)抓住重点行业不松手。总结以前工作的经验成果,继续加大对食品、农资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努力提高监管覆盖率,提升监管水平。

(二)兼顾一般行业不放手。充分发挥工商监管职能,利用商标监管、广告监管、质量抽检、消保维权等职能,加强对一般行业的监管,促进市场秩序规范。

第5篇

第一部分,对平原工商所2006上半年的各项工作进行简要的回顾和总结,以及下半年的工作思路。

平原工商所在市局党组和分局党总支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紧围绕年初与分局签定的工作目标,加大监管力度,热心服务企业,通过全所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目标管理任务。现将上半年以来全所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两费收入22万元,完成比例106%,发展个体工商户90户,个体验照户,年检率98%。办理一般程序经济案件14起,结案14起,罚没款2.5万元,简易程序案件罚没款2.44,结案率100%。受理消费者投诉30起。

二、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以此提高全所人员整体素质。年初以来,平原工商所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八荣八耻”教育活动,围绕开展“优化投资环境月”活动,拓宽工作思路。全所每位同志在各项工作和学习当中都能高标准、严要求,一丝不苟,做到了在学习中落实,在工作中提高,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了良好的工商形象,基本上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同时也使全所同志们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上我所涌现了许多的好人好事,在为个体户验证期间,平原工商所派出了以宋小刚、施永红二位同志到美家装饰材料市场,不厌其烦耐心地解答各类问题,严格细致地审查验证前置手续,热情耐心地指导商户填写验证表格,我们的这种做法拉近了工商部门和商户之间的距离,得到了辖区企业和商户的一致好评。尤其是今年5月24日在申局长的直接的指导下,在分局各科室的大力配合下,在我所成功地召开了红旗区各大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企业老板座谈会,通过这次座谈会,不仅使各位老板交流了经验,加强了沟通,同时也大力宣传了工商法规,取得了良好了社会效益。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我所在全所人员中分为两个巡查小组,定期对辖区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正常监管,并且按照分局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对超市、商店、食品经营加工点进行专项检查,坚持每周上报检查情况,并查扣了一批过期变质的点心、饮料等等,分别对当事人予以了教育处理,确保了辖区良好的消费环境。在搞好执法检查的同时,我所还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辖区的无证经营行为予以纠正,共下达整改通知书60余份,取缔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商户15户,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建立完善的“12315”投诉网络,增强全员服务意识。在开展正常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热心服务于企业的发展,指导并协助市场开办方管理规范各类专业市场,使豫北家具大世界、新美家装饰建材广场荣获了“省级文明诚信市场”称号;我所在原有的“12315”投诉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措施,力争使每一位消费者焦急而来,满意而归,整个上半年共调解投诉3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

五、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促进职能到位,稳定社会环境。由于我所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辖区内的传销活动比较猖獗,在各级12315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我所做到了反应迅速,人员到位,态度坚决,严厉地打击了辖区内的传销活动,圆满完成了上级领导交给的任务。

第二部分,下半年的基本工作思路

平原工商所虽然在上半年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也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一些不足之处。为此,平原工商所6月份召开了几次所务工作讨论会,集思广益,进一步开创新的工作思路,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通过加强社会主义“八荣八耻”教育,我所准备在总结会之后,积极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以此来推动队伍建设,使得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落到实处,通过这些教育活动,增强全所同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工商良好形象。

2、以促进职能到位、维护市场秩序、推进经济发展为己任,全面贯彻落实经济组织户籍化、市场监管巡查化、行政行为规范化、内部管理制度化,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力争扎扎实实地将此项工作做好,争取在10月份或11月份,让市局主动来我所召开工作现场会,叫各级领导和同志们来检验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6篇

一、 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人员身份不统一。我局执法人员身份目前存在三种情况:原工商执法人员为公务员编制,原食药监执法人员为参公编制,原质监执法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在申报参)。由于执法人员的编制不同一,所适用的工作考核机制不同一、工资福利待遇不同一,考核标准不同一,无形中影响了部分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

2、执法经费不到位。三局合并后,质监和食药没有下拨任何专项执法经费,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涉及一些技术性执法活动,大大增加了检验费、鉴定费等执法成本。

3、行政执法未能形成合力。三部门合并初衷是为了形成执法合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但现状是执法人员身份不同,考核体系不同,再加上归地方管辖后,人员流动加大,许多执法人员业务不熟悉,导致执法力量难以整合并形成合力。

4、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我局成立后,受区政府和市一级工商、质监、食药监的多头管理,存在大量的检查专项文件下发,这难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造成执法成本的增加,执法资源的浪费。

5、行政处罚程序、裁量标准不统一,队伍融合度不高。工商、质监、食药,原分属三个独立部门,各自拥有一套完整的行政处罚体系和裁量标准,在部门整合、人员合并后,各办案人员理念、思路、方法不尽相同,在执法中取证方法不同,在程序上前后混淆,在裁量上标准不一,导致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的下降,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严谨性、统一性。

6、案件统计口径不一致。三部门合并后,案件统计数字口径不一致,原工商食品流通领域抽检不合格案件,现已经统计到食药监系统,这样势必造成工商案件数据下降,食药监案件数据有所增加。同时,原工商食品商标侵权案件,食药监系统也要求将其纳入统计范围,案件数据交叉上报,势必也会造成数据不准确,不科学。

7、执法机构和监管区域的调整。随着镇江高新区的成立,原润州市场监管局第六分局整体划出,组建高新区行政执法局,客观上造成了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监管区域的减少。

三、提供行政执法效能的途径。

1、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尽快形成统一的行政执法考核奖惩机制。

2、积极争取专项行政执法经费,以项目化执法为抓手,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第7篇

一、贯彻落实新《消法》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宣传培训工作扎实高效地开展,成立了落实新《消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长、机关股室、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消保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多措并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宣传推广活动。2014年以来,充分运用电视台、县级各类媒体、网站以及各类媒介,新《消法》相关条文解读,同时开展送新《消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超市、进景区活动,以现场说法、企业座谈、比照培训、派发宣传册等方式,积极营造出全县关注新《消法》、学习新《消法》、遵守新《消法》的良好氛围。2014年至今,共发放新《消法》宣传资料1万余份;举办经营者培训400人次。

二是组织内部学习培训。一方面采取集中培训,2014年2月28日,县工商局举办贯彻落实新《消法》培训班,组织分局长、消协、机关各股室共50多人参加了集中培训,以授课的形式从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的规定、强化经营者义务与责任、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进一步发挥消协作用及明确行政部门监管职责等方面对新《消法》进行解读。另一方面分级培训,在2014年3月15日前组织完成了基层工商所一线从事消费维权人员以及重点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联络员的新《消法》培训。培训中结合近年来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和消费热点,对学习举证责任、消费者网购、个人信息保护、无理由退货、"三包"规定、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倒置、格式条款等新的调整和规定进行重点学习讨论,深刻领会新《消法》的立法理念。2014年至今,举办基层执法者培训150人次。

三是加强工作转型衔接。针对当前正面临着推进工商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更需要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现状,积极着手抓好工作衔接,确保工作平稳进行,进一步做好新旧《消法》的衔接工作,完善维权工作机制。通过邀请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以及消费者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在贯彻实施新《消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进行全方位的答疑解惑,引导消费者安全、理性、文明消费,督促经营者合法、合规、诚信经营,按照新《消法》加强自律。

四是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和维权服务作用,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针对新《消法》赋予消费组织的职责,县消费者协会进一步加大了与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利用新《消法》中的新规定解决了以往难以解决的消费纠纷,化解了消费矛盾,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县消协按照“消法”第二十条处理21起虚假宣传保健品当药品宣传的案例,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5万元。按“消法”二十三条举证责任倒置助用户维权处理调解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根据“消法”五十五条规定已调解处理了2起食品过期案,为消费者增加赔偿分别为五百元和五百元。

二、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新《消法》的贯彻落实,我局突出重点商品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优化消费市场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一)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和其它违法违章案件。

2014年以来,我局继续把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2014年以来,全局共办理各类消费侵权案件315件,其中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290件、虚假宣传案件5件、广告违法案件14件,合同侵权罚款案件5件,商标侵权案件1件,罚没总额109.85万元。

(二)以农业生产资料和建材装饰材料市场为重点,切实加强农资、建材装饰材料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犯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认真做好化肥农药、钢筋、铝合金等商品抽检工作,2014年至今,共送检农资产品71个样品,查处不合格化肥农药案件15件;送检建材产品85个样品,查处不合格产品47件。

三、加强12315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全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站点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建立了273个12315维权服务站点,涵盖了全县所有乡镇、行政村、社区及部分商场、超市、学校、企业、行业协会。

四、落实新“消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举证责任倒置”立法本意被曲解。针对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等耐用商品的质量检测专业性、技术性强,消费者举证困难的问题,新消法做出了就上述耐用商品接受商品六个月内就瑕疵存在争议,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立法本意是减轻消费者举证“瑕疵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由经营者举证瑕疵不是产品质量问题,而是消费者人为原因。但实际执行中,由于具体标准不明,使经营者有机可乘。经营者大多将产品交自身的技术检测或售后维修部门出具报告,千方百计论证“瑕疵由消费者人为引起”,这就反而增强了经营者的话语权,使消费者处于更加被动地位,立法本意被大大曲解,新规定的作用大打折扣。在该类案件的调解过程中,消费者提出经营者履行举证责任,应负责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或检测,但经营者多以无明确法律规定为由拒绝。

2、在落实新“消法”中,发现有个别经营者或公司负责人,对待消费者的投诉漠不关心,不愿意配合调查调解,容易激化矛盾,如汽车销售行业、房地产销售公司,其合同条款大部分都存在霸王条款,权力义务不公平。定金、订金、预付款含糊不清等。

五、期望执法检查推动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第8篇

关键词:期货市场;市场操纵;期货监管;一线自律监管

文章编号:1003-4625(2007)12-0029-06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

国内学者普遍认为我国期货市场之所以会频繁的出现市场操纵行为,主要的原因是我国期货交易所并没有实行真正的会员制改造。当交易所真正改造成非赢利性的会员制组织后,期货交易所的自律性监管就能够有效的遏制市场操纵行为,并不需要政府再以监管的方式介入期货市场。

国外学者主要有两种观点。Edwards,F.R.(1983)认为一个会员的行为会影响到其他会员,一个会员对市场的垄断、操纵或破产,会使公众对市场产生怀疑,破坏公众对整个市场的信心。自律监管就是为防止这类事情的发生,为公众提供一个安全、高效和公平的期货市场。Edwards,L.N.和Edwards,F.R.(1984)指出交易所通过两种方式对市场监管:1、为了发现非正常的价格波动或市场行为,交易所广泛地进行市场监督,如果必须的话,采用多种惩罚措施消除危害市场的行为;2、在设计交易所上市的合约条款时,尽量使合约受操纵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他们认为交易所具有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激励。有效的市场监管可以增加交易量,这是符合交易所会员利益的。交易所能够将监管和市场失败的成本和收益全部或绝大部分内在化,交易所有足够的激励使投入监管的资源和精力达到监管的私人边际成本等于监管的社会边际收益的水平。他们否认交易所内部会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会损害交易所监管的有效性。他们认为会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首先能够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便利有效监管的达成;另外,执行自律监管权的委员会由众多会员组成,会员很少会有相同的利益和动机,由分散会员组成的交易所决策组织可以防止单个会员对监管权利的滥用;市场竞争是对会员市场不良行为的有力惩罚;与政府监管产生的利益冲突带来的市场损害相比,交易所的情况要轻得多。Frank(1986)以市场操纵为例来说明政府没有必要介入期货市场。他认为期货市场很少发生垄断和操纵行为,每次发生给市场带来的福利损失也并不严重。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是最有效的形式,政府只限于以法规形式的事后监管而没有必要直接介入。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交易所并不能有效地防止市场操纵行为。Fischel和Sanford(1984)就政府监管期货市场的一个理由――客户保护角度来探讨政府监管的合理性。Pashigian(1986)总结了以往经济学家关于政府介入期货市场监管的理由,主要有三种:1、投资者保护;2、认为期货市场是赌场,没有经济功能;3、特殊利益集团的反对,如部分农场主。Gray(1960,1967),Working(1960)等则认为是过度投机的存在是自律监管失败的原因。Pirrong(1993,1995,1997,1998)和Slavov(2001)认为交易所并不能对市场操纵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监管会损害交易所的利益,但分析并没有深入展开。

目前,认为交易所能够有监管市场操纵行为的观点成为主流。相反的观点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正确的研究思路应当是,从交易所监管市场操纵行为的激励角度开展研究。如果交易所监管市场操纵行为能够是和自身利益相一致的,就有充分的监管激励,反之,则不具有充分的监管激励,甚至会纵容操纵行为。本文认为会员制组织形式不具有充分的市场监管激励,反而会在某种程度上助长市场操纵行为。下面首先界定和如何识别市场操纵行为;其次,分析期货市场对操纵行为是否有自阻性;接下来分析会员制交易所是否有足够监管激励;最后讨论政府应当以何种方式介入对操纵行为的监管并得出本文的结论。

二、市场操纵的界定

Edwards,L.N和Edwards,F.R(1984)总结的美国法律对市场操纵的解释:通过有计划的行动制造出人为的价格,无论是由一个人或者一群人,这些行动必须被认定造成了价格扭曲,并且参与交易的当事人的意图是可被惩罚的决定因素。美国《期货交易法》对市场操纵的认定包括三方面内容:价格扭曲的形成;市场操纵力量的存在;有明确的市场操纵意图。从事期货市场操纵研究的学者一般也使用这个概念。

Frank(1986)的市场操纵定义主要着眼于市场信息方面,他认为如果其他交易者也拥有相同信息,操纵是不可能存在的,所以所有的市场操纵行为都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市场欺诈行为。Fischel和Ross(1991)则认为市场操纵概念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1、对供给和需求的人为干预;2、引诱其他交易者参与交易;3、迫使期货价格达到人为的某种水平。

可以得出界定期货市场操纵的几个因素。期货市场操纵的形成一个必要条件是拥有市场力量,通常是现货市场、期货市场或者两个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垄断地位可以是自然形成的也可以是人为获得的。其次,市场垄断者还要有操纵市场的意图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很多市场主体拥有垄断力量,但是并没有操纵市场的意图和行动。最后,采取的行动必须和价格扭曲有相关性。

三、市场操纵的识别

对于市场操纵的识别问题,理论界和实践界存在激烈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市场操纵的识别非常困难,另一种观点认为市场操纵能够通过一些指标准确地识别。

Edwards,L.N和Edwards,F.R(1984)对市场操纵问题的识别进行了探讨。他们首先指出一个被指控操纵期货市场的主体必须发现有以下事实:1、他的行为已经造成非正常的或虚假的期货价格。2、必须有操纵市场的意图。第一,对于典型的逼仓行为的认定还要包括被指控操纵者在期货和现货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第二,绝大多数操纵行为只发生在临近交割月结束的时期,价格扭曲或者虚假价格持续的时间很短。第三,纵的价格可以通过多种方法来测度:期货价格的绝对水平、期现货价格关系、不同月份之间的价差等等。第四,政府监管当局或者原告对操纵者意图有举证的责任,这是非常困难的。被指控者的操纵意图要从其行为中进行推断。Edwards,L.N和Ed-

wards,F.R还指出在某些情况下,市场垄断力量的获得并不是出自于主观意图,而是自然发展和事件的结果,如自然灾害或其他降低供给的意外原因,使某些现货生产商或经销商获得垄断地位。由于以上几个方面的原因,他们认为识别和确认市场操纵行为非常困难,即使可能成本也非常高昂。

Fischel和Ross(1991)认为确定市场操纵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拥有市场垄断力量;期货价格发生了扭曲,不是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交易者主观上有操纵市场的意图并采取相应的行动,行动和价格扭曲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首先,对于市场垄断地位的确定本身并不像想象的那样简单。市场垄断地位的获得,可能是通过多种方式。自然垄断(Natural Monopoly)的情况,某一市场交易者本身并没有垄断市场的企图,但是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使其获得了市场垄断力量。再有一种情况是交易者出于操纵市场的目的而取得市场垄断力量。对以上两种垄断地位的确认并不像理论上论述的那样简单,实际上很难对此进行区分。其次,对于价格扭曲或者虚假价格的确定也非常困难。要确定期货价格是否纵,就要得出自然情况下期货价格的水平。这种价格的得出依赖于主观设定的一个并不存在的环境,依赖一些经济学的假定,其可信度值得怀疑。最后,对操纵市场意图的确定最为困难。意图本身是主观性的,只能通过交易者的行为来推断,要区分合法的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多数情况下几乎不可能。

Gilbert(1996)认为对市场操纵或者潜在的市场操纵可以通过促成因素和结果来识别。典型的多头操纵包括人为造成可供交割商品短缺和临近交割日期期货价格上升。促成因素是临近交割月的多头头寸的垄断,结果是现货价格或临近交割月的期货价格远远高于未来月份交割合约的价格。Gilbert指出头寸信息是潜在市场操纵最为可靠的指示信号。同一合约不同月份之间价差的扭曲程度是测定逼仓的标准指标。

对市场操纵识别问题最为详细研究的是Pirrong(1993,1998,2001)。Pirrong就市场力量对期货市场价格关系和商品流的影响,以及运用市场力量的交易者行为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的考察提出识别市场操纵的指标,现总结如下:

1、纵合约的价格相对于下一个到期的合约异常的高,即同一品种不同到期月份合约之间的价差出现异常变化。

2、相对非交割地,交割地同种商品中不能用于交割等级的商品和相关商品的价格,期货价格以及交割地的现货价格都异常的高。

3、在交割期限之前,能够用于交割的大量商品运往交割地,从交割地向外运出的商品会大量减少。

4、合约到期后或交割期内,相对于下一月份的期货价格和其他地点的现货价格,交割地现货商品的价格会骤然下降。

5、逼仓结束后,大量商品将会从交割地运出,很少有商品从非交割运往交割地。

Pirrong认为只要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指标就可以准确判定期货市场是否有操纵行为发生。Pirrong判定方法的主要依据是价差变动和商品流动。据此判定市场是否存在操纵行为非常有效,并且Pirrong方法中的数据也容易获得。

四、期货市场对操纵是否具有自阻性

市场操纵能够成功的必要条件是要获得市场垄断地位,并且要使合约价格高于或低于某一水平以达到盈利目的。市场操纵者还要隐藏真实意图,在市场操纵意图明了后还要有效遏制另一方(多为空头)的抵抗。并且多数市场操纵事件还伴有巨大的交割量,操纵者必须对此承接。如果市场操纵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大于潜在的利润,那么在均衡状态下市场操纵就不会发生。

有些学者认为对于市场操纵行为期货市场本身就能够给予有效的遏制。Frank(1986)认为对于操纵行为期货市场具有足够的自阻性。首先,任何市场操纵都必须要聚集起足以垄断市场的大额头寸,其他市场交易者一旦意识到市场操纵者的意图就会离开市场。其次,市场操纵成功的概率很低。最后,会面临对手的强力抵制。Edwards,L.N和Edwards,F.R(1984)指出想成为操纵者必须购买足够数量的合约和现货商品以获得市场力量,对于许多商品例如国库券几乎是不可能的。Fischel和Ross(1991)还提出市场操纵要想成功必须能够控制可供交割现货的供给,这对操纵者而言成本会非常高昂。即使有效地控制了供给,操纵者也要面临巨大的风险。

以上学者认为由于操纵成本很高和成功概率很低,市场操纵很少发生,即期货市场对操纵行为具有自阻性。实质上,以上学者的观点并不成立。首先,对市场操纵的成本和收益不能只作简单的比较。市场操纵需要成本,并且面临失败的风险。对某些合约和合约的某些月份而言,市场操纵的成本是大于受益的,可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如此。对于有些合约如农产品在收获季节之前月份的合约,现货供给量非常有限,市场操纵的成本就会很低。当可供交割商品的供给量突然减少时,操纵成功的概率也会很高。相对于整个市场交易的合约和合约的不同月份操纵的成本普遍高于收益,例如95%,可是收益大于成本的5%对于市场而言,已经是很高的比例了。其次,历史事实也否定期货市场对于操纵行为具有自阻性。如果期货市场具有自阻性,没有政府介入,市场操纵行为应当很少发生。1922年之前的美国期货市场是一个极有说服力的例子。从美国第一个期货交易所CBOT成立到1922年《期货交易法》的颁布,期货市场并不像这些学者认为的,市场操纵频繁发生,市场极其混乱。以CBOT为例,在1921-1968年之间就发生了操纵和试图操纵的事件124起,平均每年发生近三起,有些年份更是频繁的发生。所以,无论从理论还是从期货发展史来看,期货市场自身并不像上面的学者认为的那样对操纵行为具有自阻性。

五、交易所监管的有效性

(一)交易所是否内在化监管操纵行为的成本和收益

如果交易所能够将监管市场操纵行为的全部成本和收益都内在化,就有理由相信交易所作为一个整体会依据监管的私人边际成本等于社会边际收益的原则来确定监管程度的选择。交易所选择的监管程度对全社会来说是最优的。实际上,交易所并不能内在化监管的成本和收益。交易所会选择一个低于全社会最优的监管水平,由此产生的成本由交易所和市场内外主体共同承担。

市场操纵对期货市场的危害非常严重,市场操纵干扰了正常的商品供求关系,形成虚假价格,造成价格体系的混乱;导致非正常商品流动和仓储;更为严重的是虚假价格引导资源配置会造成巨大浪费。市场操纵对参与期货市场交易的套期保值者非常有害。套期保值者不仅要面对现货市场的风险,还要面对期货市场的风险。不参与期货交易的现货市场参与者以及其他相关主体也会面临成本和风险的增加。交易所选择监管水平时不会考虑这部分成本,即对于交易所而言,这部分成本不会内在化。市场操纵造成的价格扭曲和市场混乱虽然有时只持续很

短的时间,但负面影响却是长期的。潜在的市场操纵威胁会使某一方交易者(如空头和做市商)提高交易报价,造成长期的价格扭曲。

有些学者认为受到市场操纵影响而增加成本的主体,可以通过在外部对交易所施加影响的方式使交易所决策时考虑这部分成本。对于期货市场,这种方式可以起到作用,但非常有限。市场操纵外部性影响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众多领域和大量的主体。不仅包括期货市场内交易者还包括现货市场参与者,而且还会涉及与期货市场发生间接联系的主体。市场操纵产生的无效资源配置带来的损失分布于全社会,受害者人数众多,洽谈和磋商成本将极其高昂,采取集体行动对交易所施加压力往往得不偿失。

除了上面所讨论的市场操纵外部性成本外,交易所放松监管并不一定会带来损失。交易所降低对市场操纵的监管会降低收益观点的依据是操纵会导致交易量的下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会员整体收益与交易量正相关,交易量增加,会员收入也会增加,反之,会员收人下降。交易所放松对市场操纵的监管并不一定会使交易量下降。理论上,市场操纵会损害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的功能,套期保值者的交易量会下降。但是如果增大后的基差风险仍然小于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量不会有明显的变动。发生市场操纵后往往会伴随期货价格的剧烈波动,价格波动会吸引大量投机易。期货市场上投机易量远远大于套期保值交易量。从历次市场操纵事件的实际情况也可以看到,每次市场操纵基本上都伴随着巨额的交易量。

(二)制止市场操纵和执行合约的冲突

交易所制止市场操纵有事前、事中、事后方式。事前方式主要是制定严格的头寸限制、大户报告和宽泛的交割条款如设置多个交割地点、充足的库容、放宽可供交割商品的等级等等。交易所没有足够的动力采取事前方式阻止市场操纵。如前文所分析,交易所并不承担市场操纵的全部成本,多数情况下交易所制定严格的限制市场操纵的条款会降低投机易量,如大户报告制度是在1922年《期货交易法》规定后才开始实行,投机性持仓限额制度,最早也是由美国谷物期货管理局于1931年提出的,1936年《期货交易法》强制各交易所实行。

事中和事后制止市场操纵的措施主要包括强制性平仓,修改合约的交割条款包括增加交割地、增加可供交割商品的等级和增加交割库库容,还有修改结算价格和对市场操纵给予惩罚。交易所可以在市场操纵信号已经非常明显的情况下采取以上措施直接介入市场。例如逼仓信号已经非常明显的情况下,交易所可以以市场真实供求为依据制定结算价格,并按此价格强行平仓。

交易所拥有的在事中和事后介入市场修改合约的权利,具有显著的分配效应。以多头市场操纵为例,财富从多头转移到空头,转移的财富等于交易所制定的结算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乘以单方持仓量。虽然交易所实行紧急措施能够提高整体的福利,可是福利分配是不均衡的,有些交易者因此遭受损失。最为直接的受损者是处于操纵的一方。操纵市场需要大量的成本,交易所介入将会直接降低操纵者的收益。为市场操纵者提供服务的期货经纪商也会因此而降低收入。受到交易所紧急措施影响的主体(主要是多头)将会有足够的动力采取寻租行为,影响交易所的决策。寻租行为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一方面寻租行为要投入经济资源,这部分资源是纯粹的浪费,同时还要使交易所为应对寻租行为投入人力、物力和时间;另一方面,寻租行为会使交易所在应当介入时,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应当介入时却采取了措施。

寻租行为对交易所决策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可动用的最大资源。操纵者通常相对较为集中,因而会处于优势地位。以多头操纵为例,相对空头多头较为集中,并且实行紧急措施后多头的损失也较空头多。从成本收益角度来考虑,多头所能够承担的寻租成本通常高于空头。因此,多头在采取寻租方面,既具有优势,又具有更强的动力。

寻租行为还会使交易所在没有市场操纵的情况下错误地介入市场。交易所拥有采取紧急措施的权利,空头就可以借此来逃避合约责任。例如因为供求的原因或市场以外的因素引起市场价格突然变化,期货价格骤然上升,然而此时并没有市场操纵事件发生。投资方向错误的空头,就可借助交易所事中和事后更改合约的权利来逃避应履行的责任。空头会通过各种方式向交易所传递存在市场操纵的信息,让交易所误认为期货市场已经发生了操纵行为而错误地介入。

交易所拥有了选择性介入市场的权利,尤其是在事中和事后修改合约的权利之后,合约履行的不确定性就增加了。交易所受到各方利益的影响,并不能采取公正的方式处理市场操纵行为。由于对潜在不确定性的担忧,会员和市场交易者会反对交易所在事中和事后更改交易规则。

可见,交易所执行合约,即保证合约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被执行的职能和制止市场操纵之间存在冲突。建立有组织的交易所有两方面的优势:一方面,为市场提供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规则和制度设计保证合约的履行。然而,反市场操纵则要求交易所事中和事后更改合约条款,由此就增加履约的不确定性,这是与期货交易所的功能相冲突的,必然会降低交易者参与市场的积极性,进而降低市场交易量。当保证合约的无条件执行与反市场操纵相冲突时,交易所通常会选择首先保证合约的执行。

(三)集体行动的高成本会削弱交易所反市场操纵的动力。

交易所的建立给会员之间提供了一个谈判的场所,会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可以通过会员大会和交易所组织低成本地解决。这种情况在交易所建立之初非常明显,随着期货市场的迅速发展,市场对流动性的要求不断提高,已有会员已经不能完全提供市场所需要的流动性,要发展期货市场,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交易所必须发展新的市场,不可避免地要从外部吸收新的会员。会员数量的增加会使会员之间洽谈和协商的成本迅速提高。由此产生的结果是一方面统一的意见很难达成;另一方面,对单个会员,反市场操纵规则的制定和执行越来越接近公共产品,有可能出现对反操纵投资不足的问题。

综上所述,交易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并不能对市场操纵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通常情况下,只要操纵行为对市场完整性没有构成严重威胁,交易所就会采取纵容和默许的态度。

六、市场操纵的监管措施与监管权分配

在交易所缺乏足够监管激励的领域,如果政府介入的收益大于成本,政府就应当介入到期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之中。通过上文的分析,政府对市场操纵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必要性是成立的。政府介入市场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可以看得很清楚,除极个别情况外,收益远远大于成本。这里主要讨论对市场操纵行为的具体监管措施和监管权力分配。

政府介入对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监管建立在交易所监管激励不足的基础之上。政府监管当局可选择的方法是增强交易所的监管激励。交易所激励不足的原因在于交易所没有承担不完全监管操纵行为带来的成本。理论上提供的解决方案是政府

监管当局可实施某些措施使交易所能够内在化这部分成本。政府监管当局采取哪些措施以及选择的程度将取决于监管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点的具置。对市场操纵行为的实际监管还是由交易所来承担,监管当局只是负责改变交易所的监管激励。

(一)考虑的主要因素

首先,政府监管当局改变交易所的激励也是有成本的,如果收益相同改变交易所激励的成本大于政府当局直接对市场进行监管的成本,改变交易所的激励就不可取。理论上在改变交易所激励的边际成本等于政府监管当局直接监管的边际成本时达到最优。

其次,政府监管当局采取措施改变交易所的激励,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对交易所的成本收益函数有充分的信息。实际上,这只有在理想的情况下才存在。一方面,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交易所的成本收益函数本身就在发生变化;另一方面,交易所意识到政府监管当局的意图,也会采取隐瞒措施。政府监管当局多数情况下只能掌握部分信息。

再次,政府监管当局改变交易所激励的主要方式是在交易所没有有效制定遏制和惩罚市场操纵规则或没有切实执行的情况下,从外部提供激励,如对交易所给予惩罚或者对市场进行更为严厉的监管。这只有在政府监管当局确定交易所有以上行为的情况下,才能够实施。前面已对市场操纵行为的识别问题作了论述,可是监管部门并不一定会有足够的信息确定存在市场操纵。与监管当局相比,在信息方面交易所具有优势。交易所可以不向政府监管当局传递有关市场操纵的信息或者对信息进行扭曲性的再加工,例如在市场操纵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不是十分严重的情形),为了自身的利益,不向监管当局汇报,也不采取相应的措施,或者即使市场操纵已经较为严重,也没有采取切实措施,或对操纵者不惩罚或只做轻微的惩罚。如果交易所采取上述行为,政府监管当局并不掌握完全的信息,那么外部提供激励的有效性将会受到影响。

政府监管当局通过改变交易所激励的方式对市场操纵进行监管,要考虑以上几方面因素:直接介入的成本越高,对交易所的成本收益函数和市场状况信息越充分,越应当采取通过改变交易所激励的方式监管市场操纵行为,反之,政府直接监管市场操纵行为比重和程度越高。从期货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国家的经验来看,交易所处于监管市场操纵的一线位置,政府监管当局一方面监管交易所的行为,从外部对交易所施加激励;另一方面,政府监管当局时刻关注市场状况,在必要的情况下,直接介入期货市场,遏制和惩罚市场操纵行为。

(二)监管方式选择

上面只是在理论上做了分析,实际上对于市场操纵行为的监管,政府监管当局多大程度上选择改变交易所激励的方式以及多大程度上选择不依赖于交易所直接介入的方式很难确定。下面对政府监管当局的具体监管措施以及政府监管当局与交易所之间监管权利分配的分析主要从市场操纵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1、事前监管权利的分配

政府监管当局和交易所对市场操纵行为的事前监管,主要是指制定遏制市场操纵的交易规则和惩罚措施。事前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操纵期货市场的成本并达到对市场操纵行为阻吓的作用。交易所对市场操纵行为可采取的惩罚措施非常有限,主要有暂停或取消操纵者的交易资格,如果会员参与或协助市场操纵行为,将会暂停或取消其会员资格,有些交易所还可以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制定措施惩罚市场操纵行为的权力主要集中于立法机构和政府监管当局。政府监管当局要求交易所制定惩罚市场操纵行为的相应规定,虽然具体制定和颁布由交易所来执行,但框架和范围是由政府监管当局来确定的。2007年第12期(总第341期)

2、事中监管权利的分配

事中监管的作用在于能够在市场操纵正在酝酿或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予以遏制和制止。首先分析两种监管措施,即大户报告制度和持仓限额制度。这两种制度能够提前估计和降低合约市场操纵的可能性。

这两种制度都不是交易所自发实行的,都是在政府监管当局的要求下实行的。大户报告制度规定达到政府监管当局大户报告界限的会员或客户应主动向期货交易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会员或客户也要执行大户报告制度。政府监管当局还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改变要求报告的持仓水平。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为了防范市场操纵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3、事后监管权利的分配

当有明显的信号表明市场操纵已经发生并且非常严重时,制止操纵行为最为有效的方式是采取紧急行动。紧急行动包括强制平仓、重新制定结算价格、提高持仓限额标准、提高保证金水平等等。紧急行动是以在交易过程中修改交易规则的方式来制止市场操纵行为。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看,选择性介入的成本是高昂的。交易所倾向于无条件执行合约,而不是在交易过程中修改合约。从各国对期货市场操纵行为成功监管的经验来看,各国都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对采取紧急行动做出了规定。交易所遇到严重的市场操纵行为时必须采取相关的措施,其中主要就是要采取紧急措施。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和政府监管当局的强迫执行,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可保证在市场操纵发生时交易所能够制定并执行相应的措施。政府监管当局可对能够采取紧急行动的情形作出一些原则性规定,并在事后对交易所采取的紧急行动进行审查。政府监管当局依然拥有直接采取紧急行动和更改交易所决策的权力。这一方面可以给交易所以外部的压力,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交易所实施紧急措施的公正性。

七、结论

本文从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监管市场操纵行为的激励角度进行分析,会员制交易所并没有内在化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市场操纵行为能够使交易量显著增加,并且在保证合约履行和防止市场操纵方面交易所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

第9篇

*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要求有关科室迅速将调研提纲和相关表格转发给各县(分)局予以落实。各县(分)局党组专门召

开了由班子成员、人教、办公室、法制等有关股(室)人员参加的局长办公扩大会,逐条对照明电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加以研究

,广泛开展讨论,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意见后。经市局相关人员认真梳理汇总后,现分专题汇报如下:

一、关于对现有的执法力量整合问题

我局认为,合理、科学地设置工商所,有利于集中监管力量、充分利用工商所现有资源、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整合

工商所是大势所趋,历史必然。原有的设置原则已经不符合工商事业发展的要求。对于现有的执法力量,我局的整合意见是,本着总体

稳定、个别调整的思路,按照精简高效、属地管理、效能最佳的原则,根据经济区域、监管任务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商所布局,把

基层工商所由一乡(镇)一所制,整合为以经济区域和监管需求为设立前提的以设立副科级基层工商分局或中心所为佳,提倡实行以副

科级工商所为中心所带动周围股级工商所的模式,每个中心工商所管辖*—*个工商所,职能不变,推进中心工商所向综合执法所的转

变。

二、关于解决整合工商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矛盾问题

(一)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问题。乡镇党委政府对工商部门的支持,是做好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目前有些乡镇领导认为工商所

设在本地是对其工作的支持,对当地工作的重视,反之,则是对其不尊重,工作不配合,人为造成工作障碍。

(二)整合后的场地问题。油田分局提出,该局辖区的四个所相距较远,整合为中心所不便管理。二是*个工商所都位于中心地区

,已无空闲土地,难以征地建房。根据*分局的情况,将*个商场所合并为一个中心所,规模过大,其用地问题只能在分局院内解决

(三)监管职能到位的问题。由于受地理条件和经济基础的限制,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就是市场主体少而分散、监管难度大

与节约执法成本、实现职能到位的矛盾。基层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工商所的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特别监管主体少、职责

单一、功能不全、人员匮乏等种种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市场监管的力度,难以适应新的监管任务;执法车辆和微机等执法设备紧

缺。基层工商所的配套设施不适应新的监管形势,有的没有执法专用车辆,有执法车辆的,车况普遍较差,通讯、信息化、生活内务等

方面的配套设施,均跟不上监管需求;五是上级拨付的基层工商所办公经费较少,与大量的一线执法巡查、质量监测、日常事务的运行

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形成了供需缺口。

以上困难和矛盾的解决方式是:应本着以人为本、少花钱多办事、能在基层解决的在基层解决,不能在基层解决的上级帮助、指导

解决的原则,尽快补充人员力量,强化岗位培训教育,资金倾斜基层,尽快、尽妥善地解决,避免“老牛拉破车式”的持久性的机构改

革,杜绝出现遗留问题和后患出现,尽快形成良好的基层执法机制。

三、关于掌握工商所整合比例以及整合的依据和因素问题

根据*市对各县工商所拟定中心所的审批情况,我们认为,工商所整合比例应当按不低于*/*的精简幅度进行。

结合*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在审定拟定中心工商所时,主要参考了以下因素:一是按经济区域,从辖区管理的人口情况上看,每

个中心工商所应管辖*万人左右的人口;二是按交通便利条件设置,从地理交通因素上看,中心工商所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市场巡查的

最佳交通路线,形成“中心”辐射式的监管格局;三是充分考虑利用现有的办公房地产的有效利用,从有限的资源中挖掘最大整合效益

,做到省时、省力、省钱。

四、关于整合后的中心所的人员配备问题

综合各县(分)局的意见,我们认为,中心工商所不应低于*人。

五、关于新建工商所办公面积问题

在我们的调查中出现了这么几个数字,

一是新建的农村中心工商所面积应不少于*平方米。城关中所应不少于*平方米;

二是新建中心所占地面积在*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应在*-*平方米左右,应当满足中心所人员生活办公机能,应有娱乐、

体育设施,和必要的冲澡设施。其办照、投诉大厅面积应在*平方米左右,新建工商分局或中心所面积应掌握在*—*平方米,应当

满足办公、设备、住宿、阅览室、伙房等用房及停车等正常办公和生活需要。服务(办照、投诉)大厅面积以*-*平方米为宜。

三是新建工商所占地面积一般应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满足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娱乐之用。

四是乡所掌握在*平方米,城区掌握在*平方米,应满足登记、投诉、询问、接待功能,大厅面积*--*平方较合适。

六、关于整合后的中心工商所应配备的设施问题

按照类别,我们认为应当配备以下三种:

一是交通通讯工具。应配备固定电话、注明*标志和工商新标志执法车辆;

二是执法设备。执法车辆、监测设备、通讯工具、微机、打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

三是学习书籍及相关用品,如阅览室、图书文体用品、

四是生活设施及用具。伙房、餐厅、就餐橱具、浴室、娱乐室、厕所、车库、以及床、被褥等。

七、关于处置整合掉的工商所现有资产问题

一是整合掉的工商所公开拍卖。二是资产处置可分类区别对待。办公设备及生活等设施本着节约原则合并使用;房屋可出租或借市

场发展中心使用。三是视其情况,对土地和房屋采取租赁方式,交由他人保管,对不能使用按程序申报销毁或处理变卖。其中,清丰县

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号)明确提出:“工商局要妥善解决市场中心各基层所的办公用房问题”,目前两个单位在一起办公,

因此撤并后资产的处置存在困难。

八、关于整合后的中心工商所内设机构问题

根据按职能分工应设三类机构:一是服务机构,或者叫登记服务大厅,主要业务是注册登记、受理*投诉举报;二是执法机构

,或者叫做监管执法巡查队,主要业务是执法办案、市场巡查;三是综合办公室,包括案件审核、纪律检查、学习教育、文书材料、文

明建设、综合治理、后勤财务、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党建、精神文明等。

九、关于与市场发展中心关系的协调问题

目前,各县存在三种情况,一是与市场中心合署办公的工商所,如*县、*县;二是暂借使用工商所房屋,如*县;三是不

存在工商所与市场发展中心合署办公的情况,*县、*县。更何况当前房屋大多建设于上世纪*的代,年久失修,大部分已成危房

,只能凑合使用,根本变卖不了多少钱,个别有车辆的所、队车辆也多在*年购置,绝大多数都处于报废状态。

十、关于中心所建设用地及资金的解决问题

对无土地的中心工商所,采取置换或重新购买的方式解决建设用地问题,建议省工商局积极申请省财政厅拨付专项资金征地或者报

请政府解决。

十一、关于新建工商所资金筹集问题

资金应由省、市局出资,县局无此项经费。由于目前办公经费紧张,所有经费都是专项经费,因此基层无力解决,希望省局考虑拨

付,新建工商所的资金主要应靠省局上级拨付。

十二、关于中心工商所的职权范围问题

(一)注册登记权。受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等注册登记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办

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监督管理权。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和重要商品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辖

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

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做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管理工作。

(三)行政处罚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应在五千元以内,没收非法物资价值在*万元以内,按规定收取、上缴

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第10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㈠粮食购销。

1、实现粮食销售万公斤,同比%;

2、夏粮收购目标亿斤,收购亿斤,占任务数%,占商品量的%,同比增长%,其中红万斤,白麦万斤;3、完成中央储备粮轮入计划万公斤;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计万公斤;落实市级储备粮计划万公斤;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㈡粮办工业。实现工业总产值万元,占全年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实现利税总额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完成技改投入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完成招商引资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二、主要工作

㈠落实四级储备,增强调控能力做好粮食储备工作是购销市场化后应对粮食供应风险和突发性事件,加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为此,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各级粮食储备工作,按时按量落实四级储备。为确保储备任务的落实,我们积极调研市场行情,就粮食储备计划、库点、品种等情况,专题向政府作了书面汇报,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做好各级储备粮的计划落实、管理和轮换工作,帮助企业制定计划,研究价格,找粮源,完善手续,上半年完成中央储备粮轮入计划万公斤;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落实市级储备粮计划万公斤;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目前,储备粮落实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国家、省、市、县四级储备均按计划完成,为稳定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作用。

㈡加强市场监管,严格粮食执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了粮食行政部门对粮食市场的监管职能。今年我们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依法切实履行粮政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坚持依法管粮,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结合《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将5月作为宣传月,采取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设点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多份,随宣传车到城乡天人次,举办了粮食经营者培训班,参加人员多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手一份法律法规材料,确保有收购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按《条例》及相关法规收购。在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的同时,结合夏粮收购严格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自月日对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以来,共出动人次,检查出无证经营粮食者户,查处粮食万斤,移交工商部门处理4起,有效地净化了粮食市场。

㈢努力掌握粮源,抓好夏粮收购今年全县夏粮物质基础较好,粮食购销企业自月日开秤收购以来,已入库夏粮亿斤,占计划数的%,占商品量的%,同比增长%。收购前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周边地区调研,了解夏粮行情和价格走势。召开了购销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夏粮收购形势分析会,对今年夏粮收购的形势、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对全县夏粮面积、长势、测产进行调查,为夏粮收购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农发行贷款规定,各收购企业及早办理了有效资产抵押等手续,备足收购资金,落实夏粮收购贷款万元。做好夏粮收购前的数据调查、计划落实、信息的收集、仪器的校正、腾并仓容等多项准备工作。针对今年小麦价格较上年有所下跌,全县家购销企业在收购前就主动与广东、福建、海南和省内苏南、苏中等用粮企业、储备库取得联系,做到以销促购、以销多购,签订购销合同份,合同销售多万斤,占收购量的%,入库的粮食均已找到“婆家”。各收购企业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倡导“农民是粮管所之本,粮管所是农民之家,竞争是经营之策,双赢是市场之路”的理念,积极开展争创“农民满意收购企业”活动,实行责任到人,收购进村,预约收购,服务到家,先后组织多个收购小分队多名职工进村入户收购。各收购企业在粮场明码标价,接受粮农监督,做到“六个公开”,公开收购价格、公开检斤验质、公开作价办法、公开炮码数量、公开除皮数量、公开现金结算,并在粮场设立休息处,提供防暑药品、茶水等,让农民卖一个明白粮、放心粮、安全粮。

㈣突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今年县里下达粮食部门万元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其中工业引资万元,当年到位资金万元,要求入园项目个,其中竣工个,开工个,签约个。面对艰巨的目标任务,我局立足招商目标,信息早收集、任务早分解、政策早出台、项目早签约、争取任务早完成。思想再统一,目标再分解。月日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结束后,下午局迅速召开班子成员、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县委书记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和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研究今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新思路,做到全力聚焦招商引资。班子成员分工业经济、招商引资一条线,粮食购销、经营一条线,党建工作、其它工作一条线,实行分线负责制,全系统拿出的骨干力量抓招商,主要负责人主抓招商引资,分管负责人全力以赴,成立招商引资工作办公室,抽调名同志常年专职招商。在初六前赴浙江台州、广东深圳、福建厦门等地区拜访客商,诚邀他们来考察;充分利用传统佳节外地亲友回金团聚的机会,召开新春茶话会,介绍我县良好的投资环境、优惠的投资政策,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献言献策,时刻关心经济的发展。措施再落实,重点再明确。局制订激励政策,调动全员招商的积极性,在县里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投入超过万元以上的项目,再制订一些具体的奖励措施。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都来关心招商、参与招商,摸清在外人员的关系情况,多布网点、多收信息、多找客商。出台了粮食系统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为年终考核打下基础。采取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立足工业项目,立足入园项目。围绕工业经济这个重点,重抓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突出招引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由于组织到位,招商引资进展顺利。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招商引资万元,占全年计划的%,公司二期投资万美元的项目已于4月6日开工建设;公司万元人民币也于近期全部到企业投入项目中。

㈤突出工业经济,培植行业优势今年是工业经济突破年,搞好工业经济压力很大,为此我局把工业经济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鼓劲加压,加快发展。一是做好工业技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工业技改项目工作,重点抓好江苏金叶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大米项目。公司投资万元年产万吨的大米项目3月28日开工建设;公司投资万美元储物流中心也于4月6日开工,两个项目都在本年内建成投产。油脂有限公司脱粉棉粕加工项目也计划在年内调研立项。二是主攻新品开发,树立品牌优势。立足产业化经营,提升粮油加工水平,积极鼓励企业重点研发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大米、面粉、挂面、油脂等加工产品。做好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放心粮油食品的申报,争取全年市级优质产品达到4个,省级优质产品达到2个,使企业的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同时培植龙头加工企业,大力发展订单粮食、订单油料,带动全县农户增收。三是立足发展大局,做好服务协调。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工业经济为中心的服务月活动,组织专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难题。组织列统企业参加科技洽谈会和国际粮油产业交易研讨展示会,展示和推介企业。做好粮油工业企业调研工作,和列统企业座谈,做好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技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资料准备工作和“十一五”规划的草编工作。

㈥抓好资金和安全管理工作上半年,切实抓好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记帐、算帐、报帐工作,抓好日常核算,及时向财政、农发行、税务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门报送各种粮食会计报表。为配合改革,对兴达鸡场财务情况进行了摸底审计。对各购销企业上年的盈亏情况进行核实和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资金的运转情况。按照以销定带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与发行积极做好购销企业资金贷款工作。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针对改革后期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落实稳定工作责任人制度,过细做好思想工作,多次深入有关企业,做好共性问题和重点人的调查、疏导,没有引发不稳定矛盾;四五普法按序时进度完成,目前已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按照年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和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继续坚持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树立抓安全也是抓经济、抓效益的思想,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先后组织4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每点必到,查必彻底,对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对事故苗头及时进行查处,上半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㈦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重抓三个文明自元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要求,13个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每个阶段都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计划等,保证规定动作不少,规定学时不少,规定活动不少。一是抓好学习动员。各支部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集中学习不少于50课时,学习篇目不少于规定内容,同时做好学习笔记,每位党员均完成了1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分析评议。按照查找问题面要宽、要实的原则,先后召开离退休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服务对象和乡镇分管领导同志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分析评议阶段共召开座谈会次,个别访谈余人次,根据反馈信息并整理,累计提出意见五个方面条,目前已全部整改。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每位党员谈心人数都在人以上,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共同进步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党员们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并逐级进行严格审阅,认真开展民主评议。三是切实整改提高。按照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党委针对征求意见梳理的五个方面19个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如党委成员公车私用的问题,六名班子成员带头缴纳了元的小车使用费;如抓机关作风转变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县纪委“六条禁令”,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先进性教育活动由于合理安排,做到了学习和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使广大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同时成为党建工作的新亮点,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系统党建工作。通过半年的学教活动,党员的理论素质和知识明显提高,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在学习的基础上,党委还进一步探索党员教育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与此同时,抓好做好发展工作,上半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同时用先进性指导相关工作,抓好党风廉政、稳定,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办结;开展党内两个《条例》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和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存在问题

1、市场执法监管不够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我们今年加大了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收购、扰乱粮食市场的行为进行查处。但是在粮食行政执法具体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粮食市场执法检查主体是粮食和工商部门,而具体处罚权则集中在工商部门,导致执法检查轰轰烈烈、查处处理上却显得苍白。同时,行政经费没有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食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政职能的发挥。

2、购销企业应对市场能力不够强。粮食购销企业在应对市场、适应市场方面的能力还不够强,虽然走向了市场,但对市场形势、市场分析等方面还有些欠缺,对粮食市场的分析也主要是仅仅凭着经验,还存在着市场把握不准、依赖上级指导的思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市场伸缩能力和掌握主动权的能力。

3、工业经济虽有长足发展,但企业利润率不够高。粮办工业企业产品单一,大都是传统的米、面、油初级加工产品,高科技、深加工的产品开发能力不强,高附加值的产品很少,导致产品利润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市场竞争。

四、下年工作思路上年工作基本告以段落,下任务更多更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用科学的粮食发展观统领全年的工作,牢固确立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精神风貌投入到下半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实现县域粮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继承和发扬上半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良好的学习风气,继续认真学习,把学习作为最好的老师,认真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与粮食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经济理论知识和自身岗位必须掌握和过硬的业务知识,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从而形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科室,在系统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11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㈠粮食购销。

1、实现粮食销售万公斤,同比%;

2、夏粮收购目标亿斤,收购亿斤,占任务数%,占商品量的%,同比增长%,其中红万斤,白麦万斤;

3、完成中央储备粮轮入计划万公斤;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计万公斤;落实市级储备粮计划万公斤;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

㈡粮办工业。

实现工业总产值万元,占全年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实现销售收入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实现利税总额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完成技改投入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

完成招商引资万元,占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

二、主要工作

㈠落实四级储备,增强调控能力

做好粮食储备工作是购销市场化后应对粮食供应风险和突发性事件,加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为此,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做好各级粮食储备工作,按时按量落实四级储备。为确保储备任务的落实,我们积极调研市场行情,就粮食储备计划、库点、品种等情况,专题向政府作了书面汇报,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做好各级储备粮的计划落实、管理和轮换工作,帮助企业制定计划,研究价格,找粮源,完善手续,上半年完成中央储备粮轮入计划万公斤;完成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落实市级储备粮计划万公斤;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万公斤。目前,储备粮落实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国家、省、市、县四级储备均按计划完成,为稳定粮食市场,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作用。

㈡加强市场监管,严格粮食执法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明确了粮食行政部门对粮食市场的监管职能。今年我们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依法切实履行粮政管理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收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坚持依法管粮,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结合《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活动,将5月作为宣传月,采取新闻媒体、横幅、宣传车、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组织人员深入乡镇,设点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多份,随宣传车到城乡天人次,举办了粮食经营者培训班,参加人员多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人手一份法律法规材料,确保有收购资格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按《条例》及相关法规收购。在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的同时,结合夏粮收购严格做好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自月日对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以来,共出动人次,检查出无证经营粮食者户,查处粮食万斤,移交工商部门处理4起,有效地净化了粮食市场。

㈢努力掌握粮源,抓好夏粮收购

今年全县夏粮物质基础较好,粮食购销企业自月日开秤收购以来,已入库夏粮亿斤,占计划数的%,占商品量的%,同比增长%。收购前组织人员到省内外周边地区调研,了解夏粮行情和价格走势。召开了购销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夏粮收购形势分析会,对今年夏粮收购的形势、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对全县夏粮面积、长势、测产进行调查,为夏粮收购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农发行贷款规定,各收购企业及早办理了有效资产抵押等手续,备足收购资金,落实夏粮收购贷款万元。做好夏粮收购前的数据调查、计划落实、信息的收集、仪器的校正、腾并仓容等多项准备工作。针对今年小麦价格较上年有所下跌,全县家购销企业在收购前就主动与广东、福建、海南和省内苏南、苏中等用粮企业、储备库取得联系,做到以销促购、以销多购,签订购销合同份,合同销售多万斤,占收购量的%,入库的粮食均已找到“婆家”。各收购企业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倡导“农民是粮管所之本,粮管所是农民之家,竞争是经营之策,双赢是市场之路”的理念,积极开展争创“农民满意收购企业”活动,实行责任到人,收购进村,预约收购,服务到家,先后组织多个收购小分队多名职工进村入户收购。各收购企业在粮场明码标价,接受粮农监督,做到“六个公开”,公开收购价格、公开检斤验质、公开作价办法、公开炮码数量、公开除皮数量、公开现金结算,并在粮场设立休息处,提供防暑药品、茶水等,让农民卖一个明白粮、放心粮、安全粮。

㈣突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

今年县里下达粮食部门万元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其中工业引资万元,当年到位资金万元,要求入园项目个,其中竣工个,开工个,签约个。面对艰巨的目标任务,我局立足招商目标,信息早收集、任务早分解、政策早出台、项目早签约、争取任务早完成。

思想再统一,目标再分解。月日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结束后,下午局迅速召开班子成员、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县委书记在县招商引资万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粮食部门实际和近年来招商引资工作,研究今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新思路,做到全力聚焦招商引资。班子成员分工业经济、招商引资一条线,粮食购销、经营一条线,党建工作、其它工作一条线,实行分线负责制,全系统拿出的骨干力量抓招商,主要负责人主抓招商引资,分管负责人全力以赴,成立招商引资工作办公室,抽调名同志常年专职招商。在初六前赴浙江台州、广东深圳、福建厦门等地区拜访客商,诚邀他们来考察;充分利用传统佳节外地亲友回金团聚的机会,召开新春茶话会,介绍我县良好的投资环境、优惠的投资政策,为家乡的建设和发展献言献策,时刻关心经济的发展。

措施再落实,重点再明确。局制订激励政策,调动全员招商的积极性,在县里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投入超过万元以上的项目,再制订一些具体的奖励措施。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都来关心招商、参与招商,摸清在外人员的关系情况,多布网点、多收信息、多找客商。出台了粮食系统招商引资考核办法,为年终考核打下基础。采取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网上招商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

立足工业项目,立足入园项目。围绕工业经济这个重点,重抓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突出招引大企业、大集团、大项目。由于组织到位,招商引资进展顺利。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招商引资万元,占全年计划的%,公司二期投资万美元的项目已于4月6日开工建设;公司万元人民币也于近期全部到企业投入项目中。

㈤突出工业经济,培植行业优势

今年是工业经济突破年,搞好工业经济压力很大,为此我局把工业经济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鼓劲加压,加快发展。

一是做好工业技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工业技改项目工作,重点抓好江苏金叶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大米项目。公司投资万元年产万吨的大米项目3月28日开工建设;公司投资万美元储物流中心也于4月6日开工,两个项目都在本年内建成投产。油脂有限公司脱粉棉粕加工项目也计划在年内调研立项。二是主攻新品开发,树立品牌优势。立足产业化经营,提升粮油加工水平,积极鼓励企业重点研发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大米、面粉、挂面、油脂等加工产品。做好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放心粮油食品的申报,争取全年市级优质产品达到4个,省级优质产品达到2个,使企业的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同时培植龙头加工企业,大力发展订单粮食、订单油料,带动全县农户增收。三是立足发展大局,做好服务协调。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工业经济为中心的服务月活动,组织专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难题。组织列统企业参加科技洽谈会和国际粮油产业交易研讨展示会,展示和推介企业。做好粮油工业企业调研工作,和列统企业座谈,做好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技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资料准备工作和“十一五”规划的草编工作。

㈥抓好资金和安全管理工作

上半年,切实抓好资金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记帐、算帐、报帐工作,抓好日常核算,及时向财政、农发行、税务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门报送各种粮食会计报表。为配合改革,对兴达鸡场财务情况进行了摸底审计。对各购销企业上年的盈亏情况进行核实和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掌握资金的运转情况。按照以销定带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与发行积极做好购销企业资金贷款工作。

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针对改革后期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落实稳定工作责任人制度,过细做好思想工作,多次深入有关企业,做好共性问题和重点人的调查、疏导,没有引发不稳定矛盾;四五普法按序时进度完成,目前已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按照年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和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继续坚持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位置,树立抓安全也是抓经济、抓效益的思想,抓好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先后组织4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每点必到,查必彻底,对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对事故苗头及时进行查处,上半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㈦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重抓三个文明

自元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要求,13个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每个阶段都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计划等,保证规定动作不少,规定学时不少,规定活动不少。

一是抓好学习动员。各支部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集中学习不少于50课时,学习篇目不少于规定内容,同时做好学习笔记,每位党员均完成了1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分析评议。按照查找问题面要宽、要实的原则,先后召开离退休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服务对象和乡镇分管领导同志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分析评议阶段共召开座谈会次,个别访谈余人次,根据反馈信息并整理,累计提出意见五个方面条,目前已全部整改。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每位党员谈心人数都在人以上,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共同进步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党员们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并逐级进行严格审阅,认真开展民主评议。

三是切实整改提高。按照有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党委针对征求意见梳理的五个方面19个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如党委成员公车私用的问题,六名班子成员带头缴纳了元的小车使用费;如抓机关作风转变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县纪委“六条禁令”,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先进性教育活动由于合理安排,做到了学习和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使广大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同时成为党建工作的新亮点,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系统党建工作。通过半年的学教活动,党员的理论素质和知识明显提高,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在学习的基础上,党委还进一步探索党员教育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与此同时,抓好做好发展工作,上半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同时用先进性指导相关工作,抓好党风廉政、稳定,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办结;开展党内两个《条例》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和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存在问题

1、市场执法监管不够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我们今年加大了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收购、扰乱粮食市场的行为进行查处。但是在粮食行政执法具体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粮食市场执法检查主体是粮食和工商部门,而具体处罚权则集中在工商部门,导致执法检查轰轰烈烈、查处处理上却显得苍白。同时,行政经费没有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食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政职能的发挥。

2、购销企业应对市场能力不够强。粮食购销企业在应对市场、适应市场方面的能力还不够强,虽然走向了市场,但对市场形势、市场分析等方面还有些欠缺,对粮食市场的分析也主要是仅仅凭着经验,还存在着市场把握不准、依赖上级指导的思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市场伸缩能力和掌握主动权的能力。

3、工业经济虽有长足发展,但企业利润率不够高。粮办工业企业产品单一,大都是传统的米、面、油初级加工产品,高科技、深加工的产品开发能力不强,高附加值的产品很少,导致产品利润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市场竞争。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上半年工作基本告以段落,下半年任务更多更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用科学的粮食发展观统领全年的工作,牢固确立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精神风貌投入到下半年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实现县域粮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继续抓好学习教育。继承和发扬上半年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形成的良好的学习风气,继续认真学习,把学习作为最好的老师,认真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与粮食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经济理论知识和自身岗位必须掌握和过硬的业务知识,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从而形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科室,在系统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做好粮食市场监管。要在学习、宣传《条例》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落到对收购资格的审核、对无照经营私商粮贩的查处、对全社会粮食的监管、对粮食的调控和安全上来,真正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继续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维护好秋粮收购市场秩序,在秋粮收购前对取得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许可证复检,对不符合要求的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人予以取缔。做好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调查,并弄清他们企业经营状况,为做好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打下基础。

三、搞好招商引资。按照上级制定的任务和年初的目标,全力以赴,凝心聚力,确保完成任务。要发挥继续发挥资源、信息等各方面优势,广泛联系,争取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出成果。要总结经验,突出工业经济抓好项目,确保公司、公司引资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项目如期建成。

第12篇

一、突出“一条主线”,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截止目前,文登市共有食品经营企业78家,个体工商户1107家,食品批发经营户56家。其中大型连锁超市食品统一配送率70-80%,成为城乡广大群众食品消费的主要场所。

针对食品经营点多、面广,食品市场管理职能分散的实际情况,文登市工商局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为主线,着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改事后监管为事先防范,防打结合;改单一执法为部门联动,协同作战;改单纯的行政管理为全民参与,齐抓共管,从而达到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

(一)争取政府支持,整合管理力量。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是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的首要保障。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以及工作打算,我们都坚持及时向文登市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争取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今年初,我们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拟定了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的实施方案,上报文登市政府,得到了文登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4月15日,根据我局拟定的方案,文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文登市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落实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能为中心,对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创建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做出了细化规定,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及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列为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考核,从而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市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二)健全组织机构,逐级落实责任。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活动,居(村)委会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把在居(村)委会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其管理责任,作为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来抓。采取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方法,在已建立的“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基础上,在具备条件的居(村)委会率先成立“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在各联络站成立了由所在镇办分管副书记或副主任、居(村)委会主任、工商所所长以及食品安全监督员共同组成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目前,我们已在全市223个村居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创建放心社区(镇)覆盖面达到30%。在每个联络站,均安排了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食品安全监督员,实行挂牌办公。辖区工商所、联络站以及监督员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位全部在联络站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市局分管局长与各工商所所长、工商所所长与联络站负责人、联络站和辖区食品经营业户逐级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建立了分工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促进规范运作,延伸管理触角。为发挥好“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的作用,各工商所每月至少对辖区设立的联络站进行一次走访,利用居(村)委会与经营业户接触直接,掌握信息全面的优势,在各联络站建立食品经营业户信息资料库,聘请责任心强、懂法规、懂管理的人员作为食品安全管监督员,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帮助指导各联络站建立信息反馈、日常监管、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防控机制。同时,向食品经营业户发放一张《食品安全管理联系卡》,标注工商部门和联络站联系电话等。到目前,已经发放《食品安全管联系卡》3000张。通过居(村)委会的参与,为工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装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有力提高了管理效能。

二、落实“四个到位”,建立食品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经营业户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职能部门履职能力为中心,重点落实“四个到位”,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宣传发动到位,营造群众参与社会氛围。以新闻媒体、文登红盾信息网等为主要载体,及时向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信息,适时维权动态和消费警示。今年以来,共维权动态和消费警示156条,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自觉抵制假劣食品,积极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善于自我维权,健康理性消费。同时,在各居(村)委会及集贸市场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200多张(幅),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广泛宣传创建食品放心镇办(村居)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深入镇办、村居开展食品安全讲座12次,并采取走访调查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食品安全、工商监管等方面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通过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方式强化宣传教育,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拥护。

(二)规范引导到位,增强经营业户自律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着力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督导每名食品经营户建立规范的进货验收档案,并利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数据库追溯应用系统”,全面掌握每名食品经营业户经营信息以及供货商信息,掌握上市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进货来源等具体情况。市局每月组织对各工商所建立食品进货验收档案和数据库数据录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经营主体合法的基础上,保证数据记录及时、全面、准确,实现对问题食品实行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统一制作食品经营公示刊版,悬挂于每名业户经营场所的醒目处。公示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的照片及姓名,公示工商所片区监管人员的照片及姓名,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工商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这项措施,不但强化了经营业户的自律意识,规范了食品经营行为,而且便于工商部门及时掌握线索,处理消费纠纷或者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三)属地管理到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由市局统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在各工商所均建立了食品经营业户动态监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详细记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经营地址、家庭住址以及巡查记录、处罚记录等方面的信息。目前,已经对全市1200多名食品经营业户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并根据经营活动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档案数据更新。工商所片区管理人员依据监管档案记录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建立动态监管档案,食品安全管理目标更加明确,监管执法更具针对性,监管效能极大提高。

(四)联动执法到位,科学整合各方监管力量。积极实施部门联动、局所联动、工商部门与居(村)委会联动,科学划分职能,整合执法力量,推进食品监管职能到位。一是实施部门联动。今年以来,与经贸、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集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查扣销售病死猪肉及肉制品案件2起,查扣病死猪肉345公斤。抽检食品67批次,查处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23起,下架各类食品456盒。二是实施局所联动。执法过程中,市局消保科主要负责组织对食品质量监测,查处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负责组织对大型超市、商场食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基层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工商所主要负责开展经济户口管理,对食品经营业户主体经营资格进行规范,主要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案件。对辖区内发生的涉嫌食品质量案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统一报市局消保科组织查处。三是工商部门与居(村)委会联动。以工商所为中心,居(村)委会为基础,建立市局“抓面”、工商所“管块”、居(村)委会“卡点”的“三位一体”食品监管网络。对食品市场存在的情况和出现问题,通过发挥居(村)委会的作用,便于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全系统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违章经营案件324起,处结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共计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三、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体制和机制不顺。当前,由于涉及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尚未理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分散,导致监管合力不强、职能重合、多头执法、监管缺位、执法空白等现象存在,特别是在分段监管环节的链接点上较易出现监管空缺。

(二)农村食品市场问题较多。农村食品经营呈现“低、小、散、多”的状态,农村食品市场多以小规模食品加工、销售和消费的形式存在。加之农村消费群体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导致“问题食品”大多流向农村。而农村食品经营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给食品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食品质量监测效果不明显。在食品质量监测中,不同的监测部门检验检测标准不一致,往往会出现同一品种食品重复抽检,抽检结果相互抵触的现象。另外,受监测经费所限,工商部门只能对一些重点食品实施抽检,监测的覆盖面较窄,难以达到对“问题食品”进行全面清查的效果。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

(一)着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制。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避免管理“盲区”,促进监管工作高效有力地施行。形成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助、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切实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为契机,加大宣传发动和综合防控力度,构筑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