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1 09:33: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智慧监管市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智慧城市 运营模式 挑战
中图分类号:F29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5-082-02
1 运营模式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意义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具体工程建设完成后的运营又是一件长期复杂的工作。不同的智慧信息化项目需要应当根据其独有特性选择不同的建设和运营模式。因此对智慧城市产业链及建设运营模式的分析及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
2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的影响因素分析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影响因素如下:
(1)基础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的相关整合因素。
目前我国对信息资源的归属、采集、开发等等相关的管理规则并不清晰,导致了不少政府部门和行业数据产权部门化和区域化。并且在法规规范方面缺乏硬性规定,极大的制约了政府信息服务效能、协同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成为阻碍信息化发展的瓶颈。
(2)运营数据资源的有效开发的市场机制因素。
政府占有60%以上的社会资源,并且分散于各个部委办局,数据信息资源市场开放和使用效率不足,普遍存在信息利用率不高,缺乏竞争、激励和考核机制,缺乏对公众使用信息资源的服务意识和信息资源的协调管理,造成国家数据资源开发产业化比较低。
(3)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运营的政策保障因素。
各个政府部门对信息资源的分割和垄断使巨大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需求与实际共享情况形成鲜明反差,关于政府数据安全,数据所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保存等方面缺乏相关规定的社会需求与供给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从行业和区域角度都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法规标准。
(4)多维信息安全的需求保障的相关保障因素。
传统的静态安全措施无法适应动态变化的、多维互联的智慧系统应用环境。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城市范围内各行各业的数据资源,加上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所对应的安全机制没有完善,保障数据安全成为首要任务。
(5)面向智慧城市运营的统筹规划因素。
科学加强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最大限度的实现跨门、行业、领域的信息集成和利用,兼顾目前信息资源现有配置与管理状况,对分散异构的信息资源系统实现合理整合,并在新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上开发新应用,实现信息资源的最大增值,使智慧城市的产业经济、城市管理、资源环境等方面进行智慧管理。
(6)面向智慧城市运营的组织保障因素。
智慧城市运营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综合性、基础性工作,需要建设,梳理、规范建设、运营、行政各项流程,以更加科学和精细的方式来提升政府的行政服务效能和管理模式,增强智慧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保障智慧城市的运营。
3 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现状分析
3.1 政府运营
智慧城市完全由政府进行投资建设和推动,涉及到公共安全、市政服务等领域相关平台和系统建设完成后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具体的工程建设以及运营工作可由政府直接负责也可外由社会资源承建和代维。针对政府各部门基础信息化建设、专用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一般可以由部门信息化预算资金建设;针对信息互通共享项目的建设,建成后的系统和数据需要对外开发和共享的,可利用政府信息化专项资金进行集中投资建设,避免重复建设。
3.2 市场运作
智慧城市的建设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会资源通过自己建设或者与政府共同建设并运营维护。此种模式发挥了市场化的效率和服务优势,并可利用社会资源的资金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以满足用户需求,并缓解政府沉重的财政压力。市场运作模式主要是针对有一定增值信息化需求,面向社会的,未来有一定盈利模式,且涉及政府部门较少、易于监管的智慧城市项目。
在市场运作模式下,可以按照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开展:
(1)政府主导、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司化运作。
此种模式下,智慧城市的建设虽然对社会进行开放,吸引社会资源的参与,但还是应当由政府为主导来进行项目的推动。具体可由政府进行部分投资,政府为主成立信息化投资公司,投资公司由国资委进行控股,同时注意要吸引社会相关的信息化企业参股到投资公司中。投资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化进行独立运作,进行智慧城市的建设与运营,但是政府的信息化主管部门还需要对投资公司进行监管。
另外投资公司还可根据不同的信息化需求和行业领域投资成立专业的信息化投资子公司,如交通信息化投资公司、市民卡投资公司等。此种模式适合前期投资大,虽然后期有一定的盈利性,但主要还是公共服务为主,且涉及到行政部门较多的城市工程。
这种模式不仅可以有效的吸引社会优质资源,同时还有利于将相关信息化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2)政府提供引导资金和政策支持,与社会资源进行合作,共同建设和运营。
在该模式下,鼓励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从公共事业的需求出发,利用社会资源的产业化优势,通过政府与企业双方合作,共同开发、投资建设,并维护运营公共事业的合作模式。
(3)政府牵头,社会资源出资建设,到期移交政府。
这种模式,政府提供政策和资源的支持,主要由社会资源来出资建设,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根据社会资源是否参与运营,又可分为两种模式:BOT模式和BT模式。1)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作为委托方的政府会将智慧城市的建设特许权授予作为承包商的企业,由企业在特许期内负责工程的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待特许期结束后再将工程的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2)BT模式,即“建设-移交”模式。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属于政府的智慧城市的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在项目建设和移交后,政府按协议赎回相关设备和设施,政府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
(4)政府与多方社会资源共同参与,以示范工程带动产业发展。
这种模式主要针对创新型产业工程,政府与生产企业、物联网、互联网、通信等信息产业企业和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建设智慧应用的示范区。政府给予政策倾斜以及引导资金、研究经费上的扶持,由参与企业出资建设运营,拓展融资渠道。以示范效应推进该工程的推广,提升智慧城市建设规模和层次。
4 智慧城市建设主体参与者和面临挑战
在智慧城市的经营和服务过程中,有几个主体要素,分别是政府,智慧城市的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提供者以及云计算应用服务提供者。确保智慧城市的良性运营发展,必须把握智慧城市的经济发展需求、社会服务需求、行政服务需求,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以及云计算应用服务提供商,能够提供大数据树立服务和可视化分析,集合社会厂商相关资源、建设相关服务标准、行业标准、数据标准,共同推动集中化、集约化、规模化、创新性的智慧城市运营生态环境。
4.1 主体建设者分析
政府是智慧城市的牵头组织者,必须对智慧城市整体设计、建设、运营以及服务进行全程监管,优化和综合各种应用,集合各种资源,形成城市的整体发展合力。
(1)智慧城市的设计者和建设者。
智慧城市需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信息和资源数据中心,构建融合的基础网络,通过分层、分内容建设,达到平台能力及应用的可成长、可扩充,创造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系统框架。
(2)智慧城市的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
随着城市信息化应用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围绕建设创新应用,开放运营,资源整合共享资源,高效服务的智慧城市,政府在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机制,负责统筹实施,顶层规划,运营保障,服务保障,服务拓展等工作。
同时打造能力开放平台,吸引多方资源参与,整合产业链的协同发展。通过打造智慧城市核心平台,为城市搭建城市级别的数据仓库,循环运营整个体系,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3)云计算基础设施服务提供者。
通过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规模化建设,实现集约化投资和设施资源的共享,完善的运营与服务保障制度以及流程,建设安全的信息保障和监管。
(4)云计算应用服务提供者。
提供创新性、开放性以及共享性的云计算应用服务和行业应用服务。
4.2 面临的挑战分析
4.2.1 协同方面的挑战
(1)加强各种政策之间的协同和衔接,形成政策体系。
(2)加强不同行业之间的互联互通的规范和标准形成资源的共享机制性。
(3)加强不同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协同管理的能力,增强业务协同能力。
4.2.2 技术人才方面的挑战
智慧城市行业近期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一个最重要的保障就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要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注重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再教育,以即将推进的各示范项目为载体,培育一批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4.2.3 安全模式挑战
加强人、专业技术、设备和生产环境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健全相应的安全制度。提高信息安全意识,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保密意识、增强保密安全防护能力,完善保密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4.2.4 资源整合挑战
城市的各种信息服务资源、民生经济资源等同样都属于城市的基本资源。政府需要解构和整合各种资源基础核心的数据和信息,逐步建立完善城市资源数据库。
(1)政府必须逐步建设、运营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对各领域业务信息加以整合,建设统一有序的信息资源体系,支持信息资源的数据共享和服务聚合。
(2)涉及维稳安全、市政服务等非盈利性、非商业化的应用系统及其子平台由政府自建自营,而其余各项服务与应用应由政府引导,社会资源为主建设和运营。
(3)所有智慧城市的服务与应用必须与政府建设运营的城市公共服务平台和城市信息资源数据库对接。
(4)只有遵循政府对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在政府许可下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社会单元,其业务系统和才能够与城市管理与服务平台及城市资源数据库进行对接。
参考文献:
[1] 单志广.智慧城市与大数据运营[J].财经界,2012(06).
“智慧旅游”的概念,2010年由江苏省镇江市率先提出,后逐渐扩大到各旅游发达城市。经过近四年的发展,“智慧旅游”依旧停留在概念层面,一直没有真正惠及广大游客。国家旅游局第一次将“智慧旅游”确定为全年的主题,经过四年的积淀,“智慧”能否为旅游插上腾飞的翅膀,成为旅游业新的增长点7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智慧旅游,方便、快捷、舒适必将开始成为旅游发展的方向,各项旅游信息的整合、APP客户端的开发,在旅游变得更加智能化的同时,也逐渐回归本身简单轻松的方式。
各地打造智慧主题
近日,国家旅游局将北京等18个城市确定为“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其中江苏有7市榜上有名,分别为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扬州、镇江。江苏也成为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最多的省份。2014年是“美好江苏欢乐游”三年市场推广计划的最后一年,江苏省旅游局将以拓展国内中远程市场和境外客源市场为重点,推出一批经典旅游景区,研发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努力培育南京、苏州等国际旅游名城,同时重点支持徐州建成区域旅游中心城市;积极策划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江苏文化特色的旅游节事活动。
作为国家首批智慧旅游试点城市之一,扬州智慧旅游建设已初见成效,今年还将继续推进智慧旅游建设,着力打造“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旅游环境,建设“宜游城市”。为了给游客提供更加智能化的旅游导览服务,扬州将建设数字3D景区,实现在线游览。目前已基本完成瘦西湖、个园和东关街3D模型建设。其次是建设旅游数字信息库,进一步完善扬州旅游信息咨询导览体系,有效提升旅游体验。
随着“散客时代”的到来,能否提供符合游客需求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成为旅游者选择旅游目的地的首要参考。
2014年安徽全面启动智慧旅游建设,编制出台智慧旅游总体规划和智慧旅游项目扶持计划。启动安徽旅游门户网升级、安徽旅游信息基础数据库、智慧旅游云中心和智慧旅游平台等工程建设,重点推进黄山、合肥、芜湖、阜阳4市的智慧旅游建设,推出一批智慧旅游典型。显然,随着信息科技化手段深入旅游行业,2014年“智慧旅游”将真正为来安徽旅游的游客带来便利。
山东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冲近期在2014中国城市旅游发展战略研讨会上发言时表示,山东旅游目的地的发展方向就是“智慧旅游”。主要措施,一是打造景区流量的监测系统、全省住宿登记系统、目的地数字服务系统、旅游的营销系统等,这些即时数据对研究旅游发展、旅游动态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二是和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合作,特别是和谷歌的合作,使山东的青岛、济南、泰安、济宁、烟台、威海这些外向度比较高的城市,在海外的点击量和知名度大幅地提高,在营销和管理上都起到了一些重要的作用,三是与大型的OTA合作,通过他们的数据,来了解游客感兴趣的产品。
在第三届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年会的“中国旅游风云榜”中大连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荣膺“2013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创新TOP10”第一名。大连模式创新引领,开创中国智慧旅游美好未来。
大连市旅游局局长易军表示,2008年至今,大连市旅游局全力打造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于游客的旅游信息化应用,由政府主导转向政府引导,完善顶层设计,不断以互联网思维,跨界融合创新发展,全面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大连在国内率先建成首家和目前唯一的电子行程单监管监控系统等,实现行政监管、公共服务和电子交易系统等高品质的旅游公共服务,实现旅游资源及社会资源的共享与有效利用的系统化和集约化变革。2013年国庆假期就有近20万游客通过“大连智慧旅游”系统咨询、订票、订房等。
在线旅游机遇无穷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指出,围绕“2014中国智慧旅游年”主题,加快推动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上预订、网上支付等智慧旅游服务。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在线旅游服务平台和景区门票预订系统。制定智慧旅游景区标准,以5A级景区为重点,推进智慧旅游景区试点,继续推进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城市建设。成立智慧旅游促进会和专家委员会,加强对智慧旅游的推动和指导。
随着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上预订、网上支付等业务的迅速展开,我国旅游业将加快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从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加快转变。
去哪儿网是国内著名的在线旅游服务平台之一,2013年上市之后,更是受到了各方的关注。去哪儿网的企业理念就是“聪明你的旅行”,其中暗合了智慧旅游的概念。对于智慧旅游,去哪儿网无线事业部总经理谌振宇如是说。
在环保融入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智慧环保也开始崭露头角,并有望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发挥先导作用。专家认为,其中智慧水务、环卫云、环境监测等产业正在迎来巨大商机。
点评: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不断融入传统行业的各个环节,环保企业正在积极抢抓这一时代新机遇,促进企业的智慧化转型。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这将为环保产业开启巨大市场空间。来自前瞻产业研究院的《2016-2021年中国智慧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决策支持报告》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推进了三个批次、共计277个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十三五”期间,智慧城市建设市场规模可快速上涨至4万亿元。中信建投认为,环境监测智能化、运营模式灵活综合的实现,是完成智慧环保构架中的感知层与传输层。智慧环保最终目的是水、土、气、辐射、噪音等各领域做到陆海统筹、天地一体,整合统一到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共享,构建大数据平台,积极培育环境监测市场,最终实现智慧环保运营。随着国家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要求的提升、环保执法监管的加强,海陆空一体化监测网的建设、第三方运营的引入,环境监测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相关上市公司有:聚光科技、盈峰环境、先河环保、雪迪龙、天瑞仪器、聚光科技、蒙草生态、中原环保等。
【重大事项】
森源电气:签署3.1亿元EPC总承包合同
森源电气公告,公司与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于7月24日签署了《河南龙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合同》,EPC总承包暂定总价为3.1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54%,将对公司2017年度及未来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金龙汽车:收到1.29亿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
金龙汽车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和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厦门市财政局转支付的2016年新能源汽车第一批推广补贴款6542万元、6330万元。上述款项系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上述1.29亿推广补贴款项将直接冲减已销售新能源客车形成的应收账款,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
独树一帜的建设理念和模式
作为《“智慧唐山”建设总体规划》的主要起草者和智慧唐山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李技对于智慧城市有着独到而深刻的理解。从2009年到2012年,他和他的团队成功将唐山暨曹妃甸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打造成全国两化融合试验区中的一面旗帜。近年来,唐山的信息化推进工作更是风生水起,生机盎然。据悉,目前《智慧唐山建设总体规划(2012-2020)》已经通过专家评审,并得到市政府的正式批准;智慧唐山建设首批50个项目即将面向社会公布实施;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都在加紧制定和完善之中;智慧唐山工程技术中心、唐山市智慧产业孵基地、智慧产业联盟建设和战略合作伙伴的对接洽谈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划运作之中。“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营造环境、激活市场、聚合资源、创新推进”等一些崭新的理念和运作构想正在这里一步一步探索和实施,应该说,唐山的智慧城市建设正在按照自己特有的模式和路径扎实地向前推进,并在起步伊始就得到了众多业内专家和知名IT服务商的认可和关注。
事实上,为了能够更好的理解智慧城市,最近几年,李技和团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调研、收集分析各个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思路,与国内外知名服务商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从而比较系统地掌握了目前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的理念、现状和主要趋势,也逐步形成了他们对智慧城市建设的独特理解和把握。
避免“五大误区”
在李技看来,目前我国一些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存在五大误区:
一是对智慧城市的概念理解不够完善。国内一些城市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中,缺乏对概念的整体理解和把握,表现为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建设与区域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衔接不紧,针对性不强,或者干脆是两张皮,让人感觉是在为了智慧而智慧,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
二是缺乏顶层设计的规划和建设理念。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时,都是从信息化手段在某个行业的简单应用做起,例如智慧旅游、智慧交通等。这种从行业和底层应用做起的模式,有一个非常大的弊端,就是从一开始大家就都是在竖“烟囱”,产生一个个彼此割裂的信息孤岛。虽然起初某个行业可能做的很好,但未来随着行业的增加,势必会面临整合的难题。因此,李技认为,在先进技术服务模式比较成熟的情况下,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可以考虑发挥后发优势,从顶层设计和公共平台体系搭建做起。因为现有的由底层应用入手的建设方式,虽然短时间内见效快,但从长期发展来看,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整合难度越来越大,成本越来越高等问题。”
三是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主体定位模糊。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和问题。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主体一般可分为五个层面:最上面一层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他们属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引导者、推动者、监管者和环境的营造者;第二层是总集成商,他们的职能是依据政府提出的规划和需求,设计建设方案,整合相关厂商的技术和产品资源,搭建顶层框架体系,并负责智慧城市主体运营;第三层是网络提供商,包括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等,他们的角色是提供网络和功能平台;第四层是面向各行业的提供特色解决服务方案的ISV;第五层是各企业以及个人用户。这五类主体成分构成了智慧城市建设、运营、应用的完整体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相互不可替代。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存在第二层也就是总集成商严重缺乏的现实情况,于是,各地往往由政府或者电信运营商代替总集成商的较色进行建设和运营,有的地方甚至在用ISV作为总集成商使用。这样做的结果,混淆了各主体的职能定位和技术特长,也注定是不可持续发展的。
四是智慧城市建设资金投入的误区。很多人认为智慧城市建设对于政府而言,是一件高投入、花大钱的事情,但事实上,政府更大的作用在于制定规划、引导和撬动市场、制定政策、完善标准、营造环境。除在和建设运营初期投入一些必要的引导启动资金以及在个别公共服务领域可能存在一些购买服务的资金投入外,其余都应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去推进实施,政府根本没必要去投入大量的资金。
五是智慧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不理顺。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跨单位的系统工程,究竟该由哪个部门去发起和推进?地方主管部门的作用又该如何发挥?在这方面不仅全国各地的情况差异很大,即使在国家层面上也亟待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在李技看来,从未来发展的角度,应该逐步建立由各级政府直接领导、政府信息化管理部门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体制机制。
六大支撑体系
除了这五个误区之外,李技也对如何构建一个完整的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的支撑体系进行了归纳和思考。他认为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至少需要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
一是规划设计体系。包括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建设规划(宏观),智慧城市建设行动方案(中观),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微观)等三大系列。二是建设管理体系。包括智慧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中,如何进行各环节的分工和各单位的协同体质机制建设等。三是技术标准体系。着眼于智慧城市各个系统之间的功能协同和资源整合,从建设初期,就应对整体框架和各大功能平台的建设技术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建立相应的技术标准体系。四是项目建设体系。要根据顶层设计方案,结合实际的功能需求,提前谋划设计出自上而下的项目建设体系,梳理好各部分的逻辑关系,分出轻重缓急,科学统筹地分批、分步加以推进。五是评测评估体系。六是社会服务体系。
“这六个体系共同构成了整个智慧城市建设的推动体系,想要靠单独一两个体系来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是行不通的。”李技分析说。
在潜心思考研究智慧城市理论和体系的同时,李技结合自己的理解设计了唐山智慧城市建设总体结构图。在李技所展示的结构图中,记者看到,他不仅对智慧城市中的各个参与方的职责、功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而且在其中也为各参与主体设计描绘出了清晰的商业运营模式。在这一结构中,政府更多的起到的是引导和监管作用,而将更多的机会和空间留给了企业和服务商。也正因如此,这张结构图一经公布,就引起了众多知名IT服务商的关注,纷纷表示希望能参与到唐山市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之中。
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
对于目前国内一些城市一窝蜂似的智慧城市建设热潮,李技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在进行智慧城市建设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为什么做智慧城市,这一点十分重要。而唐山市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可以用六个字来简单概括,那就是“强政、兴业、惠民”。
李技解释说,所谓“强政”,就是要通过智慧政务系统的搭建和应用,让政府的部门行政服务效率更高,更加公开透明,对百姓的服务更加便捷、细致和周到。所谓“兴业”指的是通过智慧城市建设,一方面拉动以信息服务业为核心的智慧产业蓬勃发展,带动唐山市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改变。另一方面,借助信息化手段实施全产业链要素的整合服务,最大程度地降低现有优势产业的生产要素供应成本,提升利润空间,增强传统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智慧唐山的建设,不但要谋求促进唐山产业结构的优化,更要追求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而"惠民"则是通过智慧唐山建设,让唐山市的老百姓更快、更多地享受信息技术带来的方便与快捷,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好处。
以兴业为例,李技为记者算了两笔账。一是通过智慧唐山各种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的搭建,保守计算,在未来两到三年内有望聚合超过1000个信息化服务项目,按平均每年每项实现1000万的营业收入计算,可以实现100亿元的业务收入,加上对其他相关产业的拉动,至少可带动全市信息产业主营业收入翻两番。二是根据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追踪统计,通过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大多企业都实现了15%-20%以上的业务增长。唐山市目前的工业增加值是4000多亿元,也就是说,通过智慧产业体系的构建,如果按每家企业平均带动增长10%计算,唐山就有望新增加400亿元以上的GDP。
关键词:智慧物流平台;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物联网;模式构建
我国参与国际贸易的中小型企业由于公司规模和资金实力限制,普遍采用将业务外包给物流公司的模式,以节约构建自身物流系统所需的昂贵开发费用,进而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根据国外知名物流管理机构调查研究表明:一家企业的物流所需支付成本约占其销售利润的8%-15%,物流投资约为其企业总资产的15%-30%。由此可知,随着国内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企业需不断寻找新的竞争方式来保证其竞争力,竞争的着力点也由外部产品价格和产品服务的竞争转变为企业对其内部生产成本的控制,特别是企业的物流供应链的经营成本的控制,外包物流业务成为企业获得竞争力的利器。目前将非核心业务的物流运输业务外包给专业物流运输服务商的企业越来越多,并让物流服务商提供给其最佳的物流运输供应链,使其可以专心发展核心业务,提高其产品竞争力,优化高价值产品生产模式,保证生产效率、生产质量和产品创新力,从而让公司的经营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最优化。由于贸易全球一体化的不断发展,贸易体系的各个方面也不断在升级更新,以云计算、大数据等高新技术为技术支撑的智慧物流平台将会在外贸过程中大有可为。
智慧物流能够在我国对外贸易进行应用的理论及现实基础
(一)理论基础从理论层面来说,智慧物流的运用能够解决我国对外贸易过程中存在的外贸成本高、信息化程度低以及信息沟通障碍等问题。与传统物流相比,智慧物流把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高新技术进行整合,达到物物交互和人物交互的目标,使物流整体价值链上的生产、包装、运输、仓储等各个环节有机统一起来,实现整体贸易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便利化,优化了我国对外贸易模式,达到了降成本增效率的目标。智慧物流的基础构架可以分为决策层、基础层、传输层、感知层与分析层。在这之中,感知层是此系统的起始环节,也是贸易活动基础信息数据的输入端,一般采用条码、传感器、视频识别、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前沿的信息技术采集基础数据,对贸易过程中各环节的实时动态数据进行监测,这是贸易过程中信息交互的关键所在;分析层是采用大数据与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筛选、处理、分析、存储等环节,为决策层提供数据支撑,也是贸易实现智能化的前提条件;决策层依据分析层分析出的数据信息,对过程中的智能作业进行管理与控制,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让我国外贸能够更高效、便利,同时缩减对外贸易成本。
(二)现实基础从现实层次而言,能够解决我国外贸过程中存在的信息化程度低、通关成本高、流程复杂等问题,国内学者也提出了相关对策,不过监管体制不适应变化和信息孤岛等问题还需要做进一步探究,从智慧物流的应用基础理论来说,其能够解决上述的诸多问题。从我国把物流产业当作重点核心产业来进行发展的趋势来说,智慧物流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在逐步改善,激励智慧物流运用于贸易过程中。比如,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加大智慧物流发展力度,引入国外前沿技术和自我技术创新来进行发展,提升我国物流设备水平,加速我国外贸过程趋向于电子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近几年,国内跨境电商不断发展,多数表现为多、小、杂等特点,其业务管理也较为混杂,消费者需求也发生了转变,其对于个性化和专业化需求增高,这对传统物流运输服务来说是一个极大挑战。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高新信息技术在逐步完善成熟,会把其运用于外贸过程中的诸多环节,包括运输、仓储、通关等。比如,运用大数据进行技术分析,收集商流、物流、资金流等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对外贸过程中的需求作出预测和设备维修预警等。智慧物流应用于我国外贸过程中的模式构建以往对外贸易模式是将进出口公司当作贸易主体,借助货代公司揽货、运输、贮藏及报关,经过海关部门检验核查,再经过物流企业运输达到产品跨国传递的目的,完成产品的跨国贸易。在中国境内,以智慧物流平台为基础的对外贸易模式则是把以往对外贸易各个环节的参与方相互链接,构建核心管理平台,并通过该平台达到各参与主体间的信息传递、信息共享和单据传递,提升各参与主体间的信息传输效率;在境外,借助境外舱单管理信息平台、单证管理平台与物流服务中心与境外不同国家贸易参与方进行信息交换、信息传输与单据传递。如图1所示,在我国进出口整个贸易过程中,智慧物流都有着较深层面的应用,普遍是对对外贸易过程中直接的核心生产业务和间接支持的相关业务进行的深化应用。从外贸核心业务角度来看,智慧物流核心管理平台对国内贸易主体与国外单证管理平台进行连接可完成单证交换,对国内货代企业与国外连接可完成订舱协同与舱单传递,将海关部门与其他贸易参与方连接可完成通关协同,将国内物流公司与国外物流服务中心平台进行连接可实现物流产品的实时定位。从外贸业务支持角度来看,智慧物流平台可收集国内外的最新贸易政策,达到对外贸易过程中实时调控和快速决策的目的;管理企业必须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运作,保证贸易的健康进行,依托于外贸过程中物流数据汇总成为大数据库源,对外贸发展趋势展开分析预测,实时调控贸易数量和方向等。借助构建智慧物流平台能够达到外贸流程的一体化发展,从内部成本控制端剪除重复劳动,同时及时共享信息资源,使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提升信息传输及利用效率,使资源实现最大程度利用。智慧物流平台主要包含四大内部核心模块,依次是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数据分析模块,对大量数据进行储存的云计算模块,保证数据安全性存在的数据隔离模块,以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收集和传递的通信模块,不同模块之间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进行数据和信息传递,构成了整体的物流核心管理平台。
智慧物流下的外贸主要业务
(一)全程化电子单证交换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同国家的分工已经日益精细化,以原料采购商、产品制造商、产品零售商共同组建的闭环供应链在全球化进程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产品随着闭环供应链流通过程中涉及到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的传输速度通常会受到数据信息标准化的限制,所以对外贸易过程中实现全程化电子单证精准化交换会降低外贸交易成本。智慧物流平台能够实现国内各贸易参与方的单据交换,并且可完成与境外贸易参与方的单证传递与转换,如图2所示。以产品出口为例,外贸交易的起始点是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的报价申请和签单,国内企业把产品订单、报价单及产品发票等单据信息借助智慧物流平台转化为国际普遍采用的格式,再通过国外单证管理平台转化为国外企业所需要的单据格式,从而完成单据的转换和传递。确认订单后,进出口企业便将所需货物备齐并寻找货代公司,与其交换订单、发票等单据信息,签署报关委托书,货代公司也需与船运公司进行订单、发票、订舱委托书等信息的交换和签署,再由货代公司向海关部门申报通关,提交通关所需的一切信息,包括报关单、合同、发票、报关委托书等,船运公司需提交装箱单和订舱委托书等,由海关核实后方可允许通关,再由智慧物流平台将信息转化为国际常用格式传递给交易地区海关部门和单证管理平台,从而达到全流程单据交换的目的。在产品出口前,进出口企业、船运公司、海关、货代公司是一个国内的单据交换闭环,四大参与方都拥有智慧物流平台接入口,各参与方既有不同角色分工又实现了信息共享,海关是权威的政府部门,享有对企业单据信息的审查资格,进出口企业能够随时跟踪自身产品相关的实时动态,货代公司能够查找所产品的各种相关信息,船运公司可以查看运输产品的相关进程以及单据信息。智慧物流平台能够达到国内外单据交换一体化运作,提升了单据使用率,打造了安全、高效、便利的贸易环境。
(二)全程化订舱协同在国内主要沿海城市都会设有区域性订舱系统,不过跨区域间船舱预定却没有实现业务协同。依托于智慧物流平台预定船舱则能够突破区域间隔壁垒,达到全程化订舱协同(如图3所示)。船运公司是接入智慧物流平台人力物力资源的供给方,依托于感应器、RFID标签等物联网高新技术来实现船运公司人力物力资源的整合汇总,再将船只开拔、仓储装卸、人员使用等信息作为实时动态进行数据信息流的传递。进出口企业与货代公司接入智慧物流平台是作为订舱主体的角色,确定了订舱需求时就会使进出口企业完成产品预备,并将产品的基本信息借助物联网平台进行传递,再经由智慧物流平台转化为标准格式传输给船运公司,船运公司确认无误后再借助智慧物流平台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实现供需两端的最优化配置,并将信息输出给其他相关主体,完成整体的订舱流程。依托于智慧物流平台设计的订舱协同能够实现订舱环节各参与主体信息的共享,达到资源最大化利用以及订舱流程全程可视化。
(三)全程化通关协同产品跨境运输可以说是对外贸易的主要特征,其中决定产品是否可以越境的基础就是通关流程,不同区域间的相关政策也有差异,借助智慧物流平台能够达到跨区域全程化通关协同(如图4所示),可提升进出口企业通关流程的效率。产品运输进入码头后,便会收到海关部门的监管,海关部门借助智慧物流平台初步对产品进行检验,同时接收进出口企业或者货代公司提交的报关申请,进出口公司和货代公司通过智慧物流平台将出口合同、外汇核销单、装箱单、报关委托书、发票等报关信息提交,海关部门对这些信息进行线上核实,智慧物流平台也会实时将核实结果及时反馈给企业和货代公司,通过线上核实后将审核结果传递给线下检验人员进行相应的现场检测和鉴定,鉴定结果也会实时上传到智慧物流平台,全部审核都通过之后,便可办理产品征税手续,同时将商品装船并准备出口运输,智慧物流平台会在此时将通关数据转化为国际常用格式传输给接收地区的海关部门。在整体通关流程中,进出口企业、海关部门、货代公司协作运行,实现通关闭环,如果哪项环节出现异常,智慧物流平台会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应主体,采取相关措施,保证通关流程的顺利进行,另外线上信息传输与线下现场操作能够同步进行,可以减少信息滞后所引起的额外损失,实现不同贸易主体间的全程化通关协同。
(四)全程化物流追踪由于全球贸易一体化发展日益加深,其信息化趋势愈加明显,对外贸易的透明化、可视化便成了突破外贸壁垒的关键所在,通过智慧物流平台能够达到外贸过程中全程化追踪物流的目的,不但能够时刻提示产品动态,还可以提升信息传递效率与准确率,降低获取信息的运营成本。对外贸易运输过程起始是由进出口公司备货,让产品嵌入RFID标签,借助无线网络信号实施连接,将产品的基本信息转换为可用于分析的标准化数据,运输公司在运输工具上装载射频识别装置与定位系统,借助物联网感知装置实时定位运输工具,同时将射频识别装置与产品数据信息进行对接,做到产品准确定位。运输工具和产品的动态信息传递到智慧物流平台上,然后反映到对外贸易的各个相关主体,产品经过通关口之后,其会上传在境外的运输数据到境外相关物流服务中心平台,借助智慧物流平台和境外物流服务中心建立联系,能够实现对产品境外运输信息的准确跟踪。智慧物流平台中的全程化物流追踪是将人力,运输工具、仓储的状态信息当作输入端,借助大数据信息分析技术将产品最优化运输路线、最佳仓储位置、最优化装卸方式进行输出。全程化物流追踪能够达到对产品物流信息的全面管控,容错率得到极大提升,若是某一环节发生异常还能够及时纠正。
智慧物流下的对外贸易业务支持
(一)国内外国际贸易政策支撑世界各国与国家不同区域之间颁布的贸易政策通常会有较大差异,有时这些差异会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交易壁垒,也会出现国内不同地区间的贸易不协调,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外贸交易的效率。智慧物流平台经过收集各个国家与各国不同区域之间的关于贸易方面的政策,分析差异,构建贸易政策数据库,再依据各个地区颁布的最新贸易政策进行相关调整,经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数据库内容进行相应分析,对不同区域间标准化政策进行解析,再由平台与海关部门进行对接,更新最新的外贸交易政策,并督促海关检验执行;与进出口公司进行对接,更新产品生产、进出口政策,及时调整企业生产供应链;与货代公司进行对接,对出口政策进行实时更新,做到相应的进出口单据的智能转换;与船运公司进行对接,及时更新运输政策、调控运输路线和运输方式。智慧物流平台对外贸交易的支持,能够保证各个外贸主体获得一致性信息,减小各环节沟通时的成本损耗,提升外贸流程的运作效率。
(二)对外贸易主体的规范化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已经趋近于成熟,但对其相关主体的监管方面依旧有不少盲区,很多中小型企业常常在规则边缘游走,借助智慧物流平台能够梳理贸易流程,健全其准入机制,全面规范对外贸易流程和实施对贸易主体的全方位监管。第一,应完善线上准入体制,进出口公司、船运企业、货代企业想要成为对外贸易主体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第二,海关部门应具备全方位监管的权利,借助智慧物流平台对各个贸易主体进行实时智能化监控,如果某一环节发生异常或者某一外贸主体发生信用危机,海关便可对其实施相应措施,封锁其贸易流程,终止贸易主体相关交易活动。智慧物流平台对于外贸交易的规范化,实现了政府对贸易流程的全方位监管,对不可控风险管控有了极大提升,还促进了对外贸易主体正规化参与对外贸易流程的发展。
(三)对外贸易趋势的智能预测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是构建智慧物流平台的前期基础,智慧物流平台的实质就是信息和数据的生产、交换、传输、分析、处理和预测。从进出口企业角度来说,智慧物流平台能够收集和整理企业订单时间,数量与商家信息,准确预测在以后各季度的大概生产数量,建立历史数据模型,分析未来行业市场走向,促进国家市场的开辟和发展;从货代公司角度来说,智慧物流平台能够整合进出口公司与运输公司间的业务往来,估算其业务未来的增长空间;从船运公司角度来说,智慧物流平台能够收集运输、仓储、装卸的全部数据信息,准确估算未来的消费者需求和补给量;从海关角度来说,智慧物流平台对于历史上外贸过程数据分析和处理,估算出未来外贸发展趋势,为海关人力资源管理和港口建设提供依据。对外贸市场进行智能化预测需建立在各贸易主体相互协作的基础上,进行提前的需求和供给规划,实现各主体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智慧型商机是开发新市场的钥匙
IBM是全球500强的大企业。它自身的智慧成长是什么样?钱大群解释说:“10年前的IBM有两个商业模式:一是服务企业,二是生产优质消费性产品,包括个人电脑。那时我们就开始认识到,做海量的电脑制造,不是IBM追求的商业模式,尽管那是很好的业务。因此10年前就把这块业务剥离而卖给了中国联想公司。同时,我们认为,与客户端接触的智慧的终端将会来临,所以我们希望为业务成长提供高附加值,以实现产业和企业成功转型。”
为了抓住产业转型和大数据信息时代的历史性机遇,公司总结出IT(信息技术)发展的“15年规律”,即每15年IT技术的积累会引发一场变革,比如1980年是个人电脑,1995年是互联网,到2010年前后又面临互联化和智能化的技术革命。IBM公司意识到了这个趋势的来临,同时又看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全世界都在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IBM看到了科技革命将带来的机遇。
近三年多来,IBM制定了“智慧地球”战略,细分为包括水、交通、医疗、社会治安、安全、教育六大系统的智慧城市,以及智慧的电力、能源、商务、铁路等领域,进行了数千个与“智慧地球”相关的项目实践。IBM的智慧相关业务已遍布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50多个国家,并开发了1200多个智慧的解决方案。
在此过程中,IBM自身成功获得了智慧的成长。据钱大群总裁介绍,2011年,IBM营收达1069亿美元,同比增长7%;净利润159亿美元,同比增长7%,其中90%的利润来自软件和服务,而不是来自硬件。产业变革决定了企业发展的道路,即如何创造新价值,如何降低营运成本,如何预估风险。
大数据信息时代向企业提出挑战
IBM技术创新全球副总裁B・麦约逊博士在论坛会议上说:“现在是信息数据的新时代,我们称之为大数据时代。”的确,现在是数据爆发的时代。今天我们所拥有的信息,近90%是在过去两年中生成的。据国际信息技术协会统计,全球数据信息未来几年将呈现惊人增长,预计到2020年数据总量将增长44倍。数据来自人类,现在有20亿人上网;数据也来自智能终端,移动设备和物联网爆发性成长,数据呈现空前规模和速度增长。
数据除了量的变化外,质也在发生变化。首先,很多数据都变成实时数据,比如交通状况的实时信息,这些数据必须马上发挥效用,否则就没用了。其次,现在是数据流源源不断,必须实时处理、实时运算、实时反馈。最后,数据变得越来越不规则、越来越不确定,甚至有很多废数据、错误数据,这些数据怎么综合处理,对企业来说是巨大的挑战。
钱大群总裁说,要支持大数据的分析、预估和优化,就要有新的模式:以过程为中心的计算系统,需要转向以信息为中心、具有自我学习能力的认知运行模式。但基于计算模式的转换,企业需要完成和面临三大转变和挑战:决策模式由以经验直觉和职位高低为依据,升级到以数据分析和预估为依据;思维模式由线性思维升级到系统性思维,由此执行风格产生重大改变;作业模式由强调独立工作能力升级到鼓励开放协作,这种协作不仅在企业内部进行,而且延伸到企业外部。
未来,信息数据将成为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企业使用大数据的能力和水平,使企业间的竞争能力产生根本差异,并最终决定谁是赢家或输家。显然,这是企业面临的极大挑战。
大数据信息爆炸导致传统市场转型
IBM公司总结“15年规律”、制定 “智慧地球战略”,给我们民营企业发展信息技术提供了许多有益启示:如果我们能把大数据中的智慧发掘出来,那么数据就将成为企业创造价值的源泉,由此给企业带来诸多成长机会。
首先,为企业创造新价值。在大数据的发掘过程中,企业可以发现新的增长机会。曾经与IBM合作的武汉钢铁公司年产钢铁约4000万吨。调研结果显示,通过分析洞察和优化其整个业务线,每吨钢能产生32美元的附加效益,这样一年就能产生超过10亿美元的效益。显然,如果采用IBM的预估和洞察数据的方式,武钢就可大幅提升其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竞争力。
其次,为企业提升运营效率。上海有家汽车配件销售商,有3400个仓库,管理着40万个不同的汽车零件。它分析35类不同的数据,定期对汽车上下游零件单位做需求预估和配货优化,使得它在3400个不同仓库都可以在10小时之内为客户补充所需要的配件。
再次,为企业降低风险。比如,金融危机后,美国国会通过了一个有240多条新规定的金融监管法案,对美国的金融机构进行更严格的监管。这么大量的监管规则,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提出了很高要求。如果依靠人用一条条规则去检验业务、资产状况很难做到有效管理,必须采用先进的数据分析和系统管理整个风险过程。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公共机构运用IBM的数据分析和洞察技术发掘医疗保险欺诈的效果非常明显,合作的第一年就从病历数据中发现了大量骗保行为,追回了3700万美元。
另外,在社会管理和城镇建设等方面发掘的价值和综合效益也非常突出。比如,江苏镇江市运用IBM智能运行中心解决方案来提升公共交通的效率。公交车和公交车站配备智能设备,将交通流量数据传输到智能运行中心,IBM的分析软件再利用这些信息监控管理全市80多条公交线路,公众可随时获得公交时刻信息和延误预报。
凡此种种,企业和社会公共机构都可以从大数据的有效利用中,获取新的商业机会或社会综合效益。
智慧型成长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方向
2012年IBM论坛提出的许多观念和构想,给所有企业的发展提出了智慧成长的路径,比如,以大数据为基础,进行业务分析、预估与洞察的能力,将帮助企业、政府积极面对复杂环境所带来的诸多挑战,包括业务分析洞察、智慧云计算、智慧城市、智慧商务、移动互联等在内的新技术,为企业、政府解决大数据的挑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办法,将成为其智慧成长的新动力。
业务分析技术,就是智慧分析。智慧分析不仅包含软件、硬件基础设施的改变,而且包含技术解决方案,是一整条服务线。IBM为此成立了专业服务团队,针对各行各业的需求专门定制化,以支持管理者跨越快速与精准决策需求的挑战,帮助客户应对大数据的挑战,抢占市场先机。比如优化上海电力公司的电网信息,IBM通过其设备故障、网络状况进行物联网数据分析,挖掘出故障模式,这样就能提前预报设备故障,提前维修,使设备的可靠率达到99.9%,平均电力故障的时间减少5.24小时,由此给其每年增收达6100万美元。
关键词:养老服务;行为人模型;智慧养老;合作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5-0013-07
引言
自20世纪末以来,我国老龄人口快速增长,至2015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多达2.2亿人,占总人口的16.1%,[1]明显超出老龄化国际通行标准,由此,养老服务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养老服务需求量激增,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质量、供给效率和个性化需求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模式显得力不从心,养老模式亟待创新。在“互联网+公共服务”的背景下,智慧城市的建设使多主体参与的智慧养老新模式成为可能。智慧养老是利用互网、物联感知技术、移动通讯、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将老年人与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医疗康复机构与政府管理部门联系起来,而构成的有机的多元养老服务网络。在新模式下,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间形成广泛的信息集成、互动与共享,各类供给主体通过数据分析对老年人进行需求预测,从而精确调度社会资源,完成优化匹配的养老供需对接,为老年人提供快速、便捷、精准的养老服务。
目前,学界对智慧养老模式进行了诸多研究:首先,在概念界定方面,强调信息技术介入养老服务过程和多元主体合作供给,认为智慧养老围绕老年人的各项生活服务,通过现代技术实现与老年人及多元主体的智能交互,从而调动各种养老资源,协调各类养老相关方的行动,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的效率和老年人的生活质量。[2]其次,在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方面,从老年人有效照护、居家养老服务链等角度阐释了由政府、社区、老年人、社会组织和行业企业等构成的养老服务网络。[3]再次,在养老服务供给机制方面,认为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包括行政计划机制、市场机制、社会或志愿机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技术成为解决养老服务困境的重要手段。但现有研究多集中于探讨智慧养老实现的技术路径,对智慧养老服务的多元供给主体及合作机制缺乏深度研究。事实上,技术只是为多元主体合作网络的实现提供了有效手段,然而技术与管理模式互动的核心在于管理的主体,即多元主体间高效持续的合作行动才是能真正实现智慧养老服务的解决方案。因此,本文基于行为人模式,着重关注智慧养老多主体间的合作行动模式。通过剖析各主体的利益追求,阐释各主体间的博弈与互惠关系,以期探寻智慧养老模式下促成多元主体高效合作的机制条件,从而提升多元主体的合作水平,提高科技介入养老服务过程的成效,促进智慧养老新模式的推广和发展。
一、智慧养老服务集体合作的行为人模型及其构建环境
1.智慧养老集体合作的行为人模型。行为人模型是基于行为人对周边环境的感知能力及其相互影响拓扑结构(网络)的假设的信息处理算法,通过分析说明集体合作中行为人的类型及其相互影响,演化出宏观层次模式的微观层次机制。[4]157根据智慧养老服务中各主体的决策和互动过程,本文构建出智慧养老多元合作的行为人模型(如图1所示)。
智慧养老多元合作行为人模型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老年人是主要的行为主体,他们在互动博弈中演化出集体合作供给养老服务的局面。这种集体合作的演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合作的解释,要考虑行为人所在的宏观社会环境和个体环境。[4]157-200政策法律环境、市场行业环境、文化意识环境和信息技术环境构成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智慧养老服务主体的存在及互动过程依赖于社会环境,社会环境的优化反过来促进各主体增进互动,个人互动环境的具体特征也对集体合作的结果有重要影响,[5]因而各个主体的策略选择既是对宏观环境的把握,也是对自身偏好、动机和资源禀赋等个体行为环境的遵从。在与其他主体和环境的互动中,各个主体从彼此身上、环境反馈、经验知识的累积中逐步形成完整的行动策略,在实践中演变出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博弈格局。人是社会性动物,特定环境下的基本规范影响人们对互惠的态度,[6]69在自利或其他复杂目的驱动下逐渐形成的社会规范是合作网络的剂,通过对集体环境中各主体的特定类型行为给予内部评价或矫正,[7]促使各主体持续调整行动策略,弱化分歧,增进共识,在增加合作收益的同时,将合作约束在法律和普适的社会情理范围内,促成各主体间持续高效的合作行动。
2.智慧养老服务集体合作的社会环境。一是政策法律环境。政等法律环境对行为主体的选择有深远影响。目前,我国已相继颁布《关于开展国家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民办函〔2014〕222号)《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等政策,明确提出“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并将智慧养老服务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国家层面的政策出台和对相关法律的完善体现了政府对智慧养老模式的认可和支持,也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投资、社区服务的发展及老年人的选择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政策保障。二是市场行业环境。市场行业环境通过影响智慧养老服务与智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进而影响参与主体的积极性。目前,养老服务市场虽然提供有智能终端产品和智能化养老服务,但有效供给不足,表现为在产品价格定位与老年人收入层次错位,高比例的高价位产品市场使老年人不得不服从预算约束减少购买。智慧养老作为新兴产业,其市场秩序是否成熟,也影响其他投资主体的进入时间和投入水平。三是文化意识环境。文化意识环境对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和其他主体的参与过程有深刻的影响。智慧养老是以开放的社会关系为基础的多主体供给模式,需要老年人转变以子女照护为主要形式的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同时智慧养老模式的突出特点是老年人社会支持关系的突然扩展和感触式智能设备的嵌入,这一定程度上给老年人造成隐私的公开和“强外界依赖”的心理暗示,进而影响老年人的行为选择。四是信息技术环境。与智慧养老密切相关的各种硬件环境和应用平台环境直接影响该模式的推广进程。目前,老年人风险识别、感应技术、信息平台建设已有相当的积累,智能家居技术应用也日渐成熟,新兴智能科技与电视、电话等现有终端设备的交互程度、与专业养老服务的深度对接程度,与社区、老年人、专业服务机构的参与度密切相关,进而影响合作模型中的行为选择。
二、智慧养老模式中自主行为人的合作条件
广义人类行为理论将人类视为在已知环境的约束和条件下尽力做好的适应性生物,[6]99-188但人类行为不仅是对环境的顺应,还与人类自身及相互关系有关。近年来的行为学实验表明,人类事实上是条件合作者,人们根据对其他合作方在不同条件下合作水平的预期来确定自己的合作和投入水平,并且这种条件合作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稳定性。[8]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在研究中发现,社会困境中的合作,还取决于个体微观环境的具体特征,例如偏好、动机等,并且人们不可能拥有决策问题的完整信息,也无法评估所有可能的选择,通常是根据已知的部分信息进行决策。[4]200总之,人们总是在个体特性和有限理性的约束下努力发现与自身、其他合作者以及社会环境相平衡的行动策略,并试图以合作的方式实现较优收益。在智慧养老模式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是智慧养老服务的供给者,老年人是养老服务的需求者和享有者,尽管主体角色不同,但都是通过互动寻求更优的合作伙伴和条件,以最大限度实现组织或群体目标。因此,本文认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所有行为人都是基于有限理性的条件合作者,并且,行为人的偏好、动机、资源禀赋不同,期望的合作条件也不同(如表1所示),这些差异影响着各自的决策。
1.政府。政府是社会公共权力的象征和载体,代表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是其最显著的组织特征。但是由多个理性个体和集体构成的政府,内部存在复杂的个人利益和部门利益,自利的价值取向常常与公共价值追求并存,复杂的组织偏好致使政府决策并不总是有利于公益,公共服务的过度供给和供给不足常常并存。当然,这种复杂偏好的存在并不阻碍政府参与智慧养老服务,政府期望通过推动养老服务在供给结构、技术路径上的深刻变革,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满足老年人需求,维护社会安定。让渡养老服务的生产过程和部分管理职能,变政府主导的单一供给为多元主体合作供给,变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养老模式为技术密集型的智慧养老模式,不仅为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有限责任政府提供现实可行的途径,还为整合社会资源,智能化回应老年人的需求奠定了基础,因此,政府不仅是智慧养老服务的供给者,往往还是这一新模式的发起者。政府掌握核心养老资源,能够迅速发起智慧养老服务项目,获得普遍的社会信任;能够有效宣传智慧养老模式,对新模式的推广实施发挥引导和支持作用。但是,政府在准确把握老年人需求、智能技术应用、灵活供给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政府资源的投入需要其他社会主体的承接与配合。目前,智能科技产品和服务市场初步形成,社会组织迅速发展,老年人消费能力明显提升,这些使政府能够利用社会力量,取长补短,成为智慧养老模式的积极推动者。
2.企业。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理性经济人,企业要获得长远发展,社会价值是其不可忽视的战略选择。因此,很多企业追求多样性策略,在追逐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关注社会价值的提升。目前,市场上涌现出的很多科技和服务企业专注于智慧养老产品研发和服务供给,这些企业在新兴领域追求经济利润的同时也为化解养老难题贡献了社会力量。当然,这种多样性策略仍然改变不了企业参与的基本动机,即占领老年消费市场,开拓新的赢利点。目前老年人逐渐成为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的社会群体,智慧养老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成为企业投资的热点方向。软件开发商、制造类企业凭借技术优势,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持,房地产、保险等金融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服务类企业则利用服务优势,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并且,企业能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确保养老服务供需有效对接。然而,智慧养老服务的初始研发和资金投入量大,回报周期长,具有投资风险,且地区性政策尚不明朗,老年人接受力也存在较大差异,企业投资智慧养老服务要承担相当的市场风险。因此,企业能否持续投入,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政策、老年人的接受能力、行业秩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3.社会组织。社会组织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之一,在柔性配置资源,促进政社互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社会组织大都筹资能力有限,多通过低价有偿服务或与政府合作的方式维持日常运作。在智慧养老模式中,社会组织通常作为政府项目的承接方供给养老服务,这种参与方式不仅顺应其服务社会的组织偏好,更是其获得政府资源和社会发展空间的关键途径,因而成为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动机。社会组织在智慧养老服务供给中具有政府和企业没有的优势。智慧养老服务要求压缩服务供需间的时空距离,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而社会组织普遍植根于社区,贴近老年群体,能第一时间开展服务,满足老年人需求。同时,社会组织在社区和老年人生活中嵌入较深,在提供日常照料、精神娱乐服务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能够弥补政府和企业的缺陷。此外,志愿组织的加入,有助于弘扬公益和互助的社会精神,为依托“硬技术”的智慧养老模式增添了几分温暖。当然解决公共事务问题不能仅局限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做单项或双项选择题。[9]在完善的扶持政策、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的宣传引导下,社会组织应努力与其他主体实现互惠合作,平等参与智慧养老。
4.社区居委会。社区是大多数居家老人除家庭外接触最多、最熟悉的社环境,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组织,在居委会的领导下,社区提供的公共服务已深入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随着智慧养老模式的推广,居委会渴望在新模式中尝试承担更多的服务职能,进一步发挥资源优势以提高自我管理和服务的水平。社区居委会成员大都源于社区,拥有较高的社区声望,能够从老年人的角度宣传智慧养老模式和国家政策,提高老年人对新模式的接受度。同时,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的基层管理落在社区层面,通常由居委会负责,这使居委会成为智慧养老合作网络中的“联络者”,成为各主体间互通的桥梁。此外,居委会是基层自治组织,能够代表老年人反映服务中的问题,协调服务中的冲突。但是,目前我国社区居委会普遍正式成员数量少,且年龄偏大,很多社区工作者不熟悉互联网操作,对智慧养老服务知之甚少,再加上社区工作经费不足,使社区居委会难以完全发挥其在智慧养老服务中的优势。增加对社区居委会的人、财、物投入,才能有效激发社区活力,发挥社区在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价值。
5.老年人。在智慧养老模式中,老年人不仅是服务的接受者,还是重要的参与者,但是,老年人无法完全掌握智慧养老服务过程的全部信息,只能根据可获得的部分信息来选择养老服务的方式和服务主体,因而也是有限理性人。老年人希望通过这种新型养老模式为自己提供更及时有效的养老服务,使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智慧养老服务过程的特点是“一元需求+云平台+多元供给”,这种模式将老年人作为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平等的主体纳入合作网络而不是仅作为服务过程的终结点,是对老年人的尊重。同时,老年人服务质量评价可以为供给主体改进服务流程提供方向与思路。当然,老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特点,在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中仍处于弱势,一是能力弱势,老年人在使用智能终端、服务监督评价及支付方面往往能力不足;二是信息弱势,老年人对养老服务各供给主体的信息、服务标准、价格水平的了解度不够,在整个体系中处于信息劣势;三是信任惯性,老年人大都经历计划经济时代,对政府和家庭有更多的信任,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往往持怀疑态度,这种信任惯性不利于多元供给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因此,增加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的接受度,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政府和社会应扩大宣传,增加支付补贴,企业应提高老年产品的适老性,逐步降低价格,各主体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才能使老年人真正接受智慧养老并成为多元合作治理中的一元。
三、智慧养老模式中行为人的博弈与互惠
在智慧养老合作网络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老年人既彼此独立又相互关联,既有利益共同点,又有矛盾与冲突,各主体间形成复杂的博弈与互惠关系(如图2所示)。
1.政府与企业的博弈与互惠。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企业是私人利益的代表,二者具有明显的异质性,这种异质性在合作博弈中体现为各种利益冲突。实施智慧养老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供给职能,回应公共诉求的体现,企业投资智慧养老服务,是在精确的成本―收益分析之后做出的决策。价值目标的差异导致政府和企业考虑问题的层次和视野不同,政府关注智慧养老服务的供给公平和社会效益,企业希望投资开创新的消费市场,获得更多利润,因此政府颁布的政策通常着眼长远,希望通过较少的成本投入,依靠市场活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而企业则关注眼前的税收政策和利好信息以降低初始投资成本。此外,个别地方政府在与企业合作中自我意识过强,忽视市场规律,忽略企业利益,阻碍了政府与企业的长期合作。当然,政府和企业之间既有利益博弈,也有互惠合作。近年来,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进入智慧养老领域,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合作格局的形成,企业的加入带来丰富的智能终端产品和先进的平台服务技术,同时资金和人力资源也会快速流入,加速传统养老模式的转型升级。而企业则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进入养老市场,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空间,同时,参与养老服务的供给,有利于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2.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与互惠。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是将社会组织纳入智慧养老合作网络的重要方式,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对社会组织存在认知偏差,从根本上并不信任社会组织,甚至为完成上级政府购买的任务,只选择那些与政府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社会组织,以致对平等的合作机会的争取成为民间组织和政府博弈的一个方面。在让渡养老服务的生产过程后,政府多通过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结果报告判断服务效果,部分社会组织利用政府监管空隙,在承接养老服务项目后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谎报服务效果来赚取政府补贴和经费支持,致使老年人需求得不到满足。在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中,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加上很多社会组织依赖政府补贴和资助,博弈的一个结果可能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合谋,基层政府把与社会组织的合作视为政治任务,社会组织把与政府的合作当作维持生存和赢利的主要手段,最终以牺牲老年人利益为代价获得各自利益。当然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也有互惠关系,政府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在老年人需求中的信息劣势,更好地完成公共服务供给目标,而社会组织价值的发挥,为政府激励第三部门发展、培育公民精神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社会组织则通过与政府合作,能够利用政府声誉扩大社会基础,增进与老年人之间的互信,能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实现社会价值。
3.老年人与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博弈与互惠。企业和社会组织都是智慧养老服务的供给方,除社会组织提供的部分志愿服务外,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有偿服务维持生存,老年人不仅要为服务付费,还需要购买智能终端设备,老年人对于低价位的期望与服务和产品的高成本是老年人与服务供给方的一个利益矛盾。智慧养老服务的实现需要老年人能熟练使用智能设备需求信息、自主选择服务主体并合理评价服务质量,尽管企业在智能产品设计中注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生理特征,但是老年人普遍生理机能下降,学习能力降低,导致产品使用困难,老年人的接受能力和养老服务智慧化在实践中也存在矛盾。并且,智慧养老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安全也是老年人普遍关注的问题。此外,老年人往往对社会组织持不信任态度,这种不信任阻碍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灵活性、个性化服务的组织优势。老年人与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可以看作是需求与供给的互动,老年人通过智能终端传递服务满意度,表达意见和建议,这些信息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传达至企业和社会组织,他们根据老年人的评价和意见及时改进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对老年人来说,智能化、灵活性的养老服务供给无疑更高效便捷,使老年人的生活更有保障。同时,这种信息化的养老模式更加尊重老年人的感受和意见,赋予老年人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使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更有尊严。
4.老年人与社区居委会的博弈与互惠。在智慧养老合作网络中,老年人与社区居委会的联系最为密切。老年人希望在社^不仅能得到起居照料和医护保健服务,还能参与丰富的社区娱乐活动、享受社区带来的精神慰藉。但是,社区居委会受资源和能力限制,往往只能提供基本生活帮助和医护服务,无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而且服务质量也时常低于老年人预期,使老年人对社区居委会产生不满。随着智慧养老模式的开展,养老服务的提供主体增多,但很多老年人仍习惯依赖社区服务,在可以自主选择服务主体的项目时仍倾向于选择社区来提供。然而,社区居委会和工作人员除了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外,还要负责收集、录入、更新和维护老年电子档案中的基本信息,在老年人需求后参与服务主体的初级筛选,协助医疗、安保部门开展应急服务等事项,社区职责的增加和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依赖之间的矛盾在实践中有所体现。当然,智慧养老赋予社区居委会更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会,社区居委会能够充分利用其信息优势和老年人的信任,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参与平台管理和信息维护,而老年人则可以通过社区了解智慧养老的服务流程和具体标准,也可以通过社区与其他主体取得联系,为智慧养老的推广奠定了社会基础。
5.智慧养老主体合作中的g接互惠。智慧养老模式不仅将政府作为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之一,还为政府实施宏观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政府管理人员通过云平台获取智慧养老模式实施的基本情况,根据的服务需求数量、类型,掌握老年人的真实需求,根据服务评价了解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从而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政策。在智慧养老实践中,地方政府通过发放消费券或消费补贴的方式促进智能终端设备的推广和使用,不仅降低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的成本,而且赋予老年人极大的自主性,在促进智慧养老模式推广的同时,提高了老年群体对政府的信任和拥护。企业与社会组织在提供智慧养老服务的同时能增进互动,增加资源流通,有助于形成新的伙伴关系,企业借助社会组织深入消费群体,挖掘市场需求的同时树立社会形象,社会组织通过与企业的合作获得资金、技术指导等发展资源。此外,智慧养老服务的开展直接推动企业、社会组织与社区建立联系,社区在未来可以依托这种联系获得企业和社会组织更多的投入与支持,有助于促进社区的发展。
四、优化智慧养老模式合作机制的建议
基于对智慧养老模式中自主行为人的合作环境、主体类型及博弈互动过程的分析,本文认为,可以从优化集体合作的决策环境、优化合作互动的空间结构、优化集体合作的社会规范三个方面优化改进智慧养老模式的合作机制。
1.优化集体合作的决策环境。第一,营造系统完善的政策法律环境。地方政府应领会国家战略部署,加强与上级政府的沟通,通过实地调研掌握本地区智慧养老服务的开展情况,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政策法规,同时,加紧出台与智慧养老实践密切相关的配套政策,形成统一衔接的制度体系。例如建立公开平等的行业准入制度、客观公正的等级评价等制度,提高养老服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此外,还应颁布专门性法律法规,划定各主体的权利与职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智慧养老服务有法可依。第二,营造供求平衡、健康有序的市场行业环境。建立智能终端设备价格调节机制,培育有层次的终端产品品牌体系,通过服务等级评价机制形成星级服务企业体系,同时,加强新型养老模式的宣传,通过开展新模式试点,增加新闻媒体的聚焦报道,逐步培育老年人的消费信心。此外,建立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调控机制,在市场经济较发达、智慧养老模式发展较好的地区,政府应有步骤地减少直接干预,释放市场活力,在市场经济较薄弱、智慧养老模式试点推广地区,政府在主导发展的同时要培育市场协调力量,如协助成立智慧养老行业协会开展自主管理。第三,形成开放包容、助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增加宣传社会关系扩展带来的养老服务效益,减少老年人对脱离家庭成员陪护的担忧。同时,智能科技的功能设计中增加老年人与家庭成员的互动渠道,尊重老年人的私人生活,弱化被“监视”的感觉。此外,社会要增加对老年人生财富和智慧的认可,鼓励老年人为智慧养老服务的改进做出贡献。第四,营造平衡发展、互动开放的信息技术环境。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互动,中西部地区要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平台,降低智慧养老服务的实施成本。同时,智能产品和服务平台要实现与专业养老服务供给方的有效衔接,借助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准确判断老年人的潜在需求。此外,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老年家庭联网入户,使老年人享受高度智能化的养老服务。
2.改进合作互动的空间结构。智慧养老模式中的自主行为人要在博弈互动中不断调试行动策略,优化合作互动的空间结构,使智慧养老合作网络既能适应宏观环境,又能满足各主体的利益诉求。
政府首先要尊重主体和利益多元的合作格局,把自身当作和企业、社会组织等服务主体平等的参与者,尊重其他主体的合理利益,信任服务外包中的合作伙伴。其次,完善听证、联席会议等民主制度,政策制定中要充分听取其他供给主体和老年人的利益诉求,使政策更得民心,更有实效。再次,提高合同管理能力,选拔专业人才参与合同制定,在合同落实中要加强政府监管,既要关注陈述性报告,也要切实听取老年人的反馈。
企业作为智慧养老技术创新的前沿阵地,首先,在市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速实现规模化生产,通过行业内部合作、技术创新等方式降低成本,使智能产品的价位更符合市场需求。其次,增加市场调研,深入研究老年人的消费习惯和反馈意见,不断更新智能终端设备,使其更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征。再次,企业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窃取、不传播老年人的个人信息。
社会组织要改变现有的博弈局面,首先要拓宽筹资渠道,努力吸收社会资本,减少对政府扶持的依赖。其次,注重引进专业养老服务人才、工具和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成为政府可信任的合作伙伴。再次,社会组织要努力融入社区,增加与老年人的沟通互动,树立“邻家助手”的组织形象,增加老年人对社会组织的信任。
社区居委会首先要积极申请政府和社会的经费支持,引进专业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与平台的操作与管理,增加社区服务的活动经费,为老年人提供娱乐和文化服务。其次,积极组织社区内部老年人开展互助养老,培育老年人自我服务的社区氛围。再次,充分利用自身在合作网络中的地位优势,增加与其他主体的互动,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同时为社区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
老年人要转变转变思想观念,坚持活到老学到老,努力学习智能终端设备的佩戴、充电和简单维护,以及获取和评价智慧养老服务。同时,老年人对现有服务主体要持有包容心态,积极提供改进意见,帮助服务供给主体优化服务过程,提高服务水平。
3.加强集体合作的社会规范。互动中逐渐形成的社会规范能够有效约束各主体的行为,督促各主体遵守自己制定或外部权力机构施加的规则,使合作网络更加稳固。第一,建立成本补偿机制。为弥补智慧养老服务初期市场风险对社会投资的影响,应建立合理的成本补偿机制以有效减少风险损失,增加投资安全感。首先,实施企业投资成本补偿,对投资智慧养老领域的科技、金融、服务和制造企业给予成本补偿,例如,规定投资后未达成规模效应时,给予企业信贷贴息或政府购买作为补偿。其次,实施社区养老资源补偿,根据社区老年人口数量增加社区经费,允许社区聘用专业人才从事信息平台管理,缓解社区居委会资源不足与职能增加的矛盾。再次,实施老年人支付补偿,通过发放消费券让老年人以较低成本自主选择购买智能终端产品,或由政府出资免费培训智能产品使用技能,提高老年人对智慧养老服务的接受度。第二,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平等互惠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助于维持智慧养老合作局面的长期稳定。首先,树立平等共赢的合作理念,智慧养老模式的所有参与主体都有平等的收益权,制定利益分享规则时要兼顾各个主体,尤其是社会组织和老年人等谈判能力较弱的群体。其次,协商制定合理的利益分享规则,这种利益分享规则可以包括基本利益分享和额外激励,以保证收益所得能够合理地用于支付服务主体的成本和再投资。再次,设计有效的激励政策,激发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例如,政府设置专门奖项用于奖励对智慧养老服务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对企业研发的创新智能产品,在申请专利、商标注册等方面给予政策便利等。第三,建立惩罚机制。智慧养老模式的运行,不仅需要防范性规范来激励合作,而且需要惩罚性规范来矫正背叛。首先,建立“市场竞争+政府监管+委员会监督”的监管体系,市场竞争是指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政府监管是指政府作为最终责任人,应加强对合作方的监管,对服务不达标的合作方要及时终止合同;委员会监督是指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合作委员会监督日常活动,当某一主体背叛合作规范时,委员会内其他权益受损的主体可以实施联合惩罚。其次,建立惩罚公示制度和退出机制,例如,设置智慧养老服务黑名单,将服务质量差或侵权违规的组织纳入黑名单予以公示,这些企业或组织将自动退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再次,加大司法规范约束,对政府行为的监管往往是合作网络的薄弱环节,而政府通常对自身的违规行为又难以主动实施惩罚,因此,要通过司法规范政府行为,防止政府不作为或乱作为。第四,建立技术约束机制。首先,增加智能技术应用的道德约束,加强对企业技术研发人员和智慧养老云平台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树立信息安全与智慧服务同等重要的理念。同时,将信息安全纳入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系统管理体系,定期备份数据,确保系统安全性。其次,增添技术约束的行业法规,在智慧养老行业法规中明确智能技术使用的程序、范围和用途,依法处置违法窃取、恶意公开、倒卖信息、扰乱平台工作秩序的人员。再次,开放智能技术应用市场,智能产品的应用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老年人的自主选择,通过市场竞争净化服务环境。总之,智慧养老模式的实施既要依靠技术创新,也要依靠制度机制的约束,确保智能技术用有所得。
参考文献:
[1] 国家统计局. 2015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 //,2015-12-29.
[2] 朱海龙.智慧养老:中国老年照护模式的革新与思考[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3).
[3] 席恒,丁一,翟绍果. 物联网应用于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体系的模式探讨[J]. 山东社会科学,2014,(11).
[4]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共同合作集体行为、公共资源与实践中的多元方法[M].路蒙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5] Orbell, John M, Tomonori Morikawa, Jason Hartwig, James Hanley, Nicholas Allen.Intelligence as a Basis for Evolution of Cooperative Dispositions[J].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98,(1).
[6] Simon Herbert A. A Behavioural Model of Rational choice[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5,(69).
[7] Crawford, Sue E S, and Elinor Ostrom. A Grammar of Institutions[J].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2005,(3).
智能传感器实时监控、数据跟踪分析统计、即时发送预警信息……防范电气火灾用上了物联网技术,“智慧用电”最近在衢州市成为了一个大“热点”。2013年以来,衢州市逐步推广应用“智慧用电”,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衢州市共有200多家企业安装使用了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使得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逐步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主动应用。
危则思变 试点推进
近年来,依托山林众多的传统优势,衢州市竹木加工、造纸等行业发展迅猛,但“低、小、散”现状突出,安全隐患较多与排查治理能力不足的矛盾十分明显。通过近几年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一些普遍性、集中性的难题逐渐呈现但未根本解决,特别是企业电气火灾事故多发成为全市性“顽疾”。
“我们发现70%以上的企业,特别是纸制品企业和竹木加工企业,电气火灾隐患普遍存在,但动态监测和事故防控能力十分薄弱。”衢州市安监局局长黄孔森说,“借力智慧安监实现隐患动态排查、预警预报和事故防控,是当前安全监管人少、面广、量大等现实困境下的唯一出路。”而杭州家和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和物联”)研发的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用电系统”)正好契合这一需求。
智慧用电系统可对电气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线缆温度、电流和剩余电流)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和统计分析,通过物联网技术实时发现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电气线路相关参数的数据分析,判断故障发生原因,及时向企业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治理,消除潜在的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智慧用电系统就是电流世界的‘医生’,能对电气线路进行在线‘体检’,全面分析病源,开出诊断报告,及时提醒治疗。”家和物联董事长方正平介绍。
如何把“电老虎”关进“智慧”的笼子里,早在2013年,衢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充分肯定了智慧用电在事故防范中发挥的作用,并要求衢州市安监局牵头抓好推进。同时,结合智慧安监项目建设,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智慧用电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衢州市安监局积极采取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系统性能,摸清底数,根据各地行业企业特点,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安装使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与开发公司合作,深入开展试点。
“推广使用智慧用电系统,是引导企业树立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防、物防建设,强化硬件基础,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力抓手。”衢江区安监局局长朱国明说。2014年,衢江区选择在网吧、菜市场、企业等场所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据一家企业负责人反映,安装当天,就接到系统报警线路温度过高,经现场排查发现了一处电线接头处接触不良,绝缘层都已经发黑,企业主立即关闭总闸,安排专职人员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安装上这个系统,用电安全方面有什么情况,在电脑上、手机上都能看到,我们心里就有底了,晚上也睡得踏实了。”衢州市三叁泡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安全员张海波说。
同时,在“木门之都”――江山市,智慧用电系统正在竹木加工行业试点推进。2014年3月,江山市作为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试点单位,在贺村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在江山市各竹木加工企业集聚地推广该系统。家和物联针对当地企业的需求,对产品功能进行调整优化,增强相应的服务,并将改进后的14套系统,免费提供给江山市腾龙木业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试用。经过3个多月的试点运行,7家企业反映良好,其中有3家发现了电气隐患后,在专业人员的协作下及时消除,避免了事故发生。
多措并举 做深做实
温岭“1・14”大东鞋业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更加印证了火灾隐患技术防控的必要性。衢州市市长杜世源、分管副市长汤飞帆强调,要建立隐患滚动排查机制,依靠科技力量强化安全支撑,并多次在现场调研中对“智慧用电”项目给予高度肯定。
2014年11月,为做大做强“安全产业”,衢州市安监局结合现有的“智慧安监”项目,主动对接家和物联公司,在衢州建立后台呼叫中心,并大力引导推进,带动各行业全面推广应用。衢江区在取得较好试点效果的基础上,以区安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在全区企业推广使用智慧式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监管系统的通知》,全力加强宣传引导,推广企业使用;江山市安监局联合江山市消防大队印发了《关于在全市企业推广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的通知》;开化县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危化企业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2015年6月,衢州市安委办下发了《关于推广利用信息化手段防范火灾事故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和企业推广使用智慧式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监管系统。
同时,安监部门对家和物联的产品改进和后续服务提出意见建议,引导企业由“卖产品”转变为“做服务”,持续增强“智慧用电”的生命力。2015年4月,衢州市安监局组织江山市安监局与家和物联多次商谈,决定在贺村和清湖两个竹木行业重点镇开展用电托管服务试点,进一步强化该系统的后续服务。家和物联加大了研发投入,扩大系统终端适用范围,使系统同时能广泛适用于危化企业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协助企业做好事故预警预防、加强过程管理,从源头上防控安全事故发生。
在政府积极引导的同时,系统应用的实效也得到了企业的认可。2015年6月18日,系统发现浙江亿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锻造车间2号动力柜发生剩余电流报警,终端设备自动发送短信报警信息至企业电力人员、车间主任、安全员的手机,经过现场排查发现2号动力柜零线断裂导致地线带电达1 230 mA,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原来都是靠肉眼和传统工具巡检,一些隐患难以及时发现,现在心里感觉更踏实了。” 浙江亿洋工具制造公司动力部负责人袁惠君对此感慨万千,“装个系统每天花费几块钱,仔细算算非常值,企业安全保障比以前大幅提高,抓安全就是抓效益。”
【关键词】智慧城市 基础设施 PPP模式
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基本内容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指的是在城市范围内建设随时、随地、无所不在的信息基础设施,包含光网城市、无线城市、三网融合、智能电网、物联网等,使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满足公众“即需即供”的需求,像使用水、电一样方便。具体包括光网城市、无线城市、三网融合、智能电网和物联网。
二、浙江省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坚持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积极推进“宽带浙江”建设,开展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工作,TD-LTE规模商用领先全国,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嘉兴5个城市获批国家TDD和FDD混合试验网试点城市,全省累计建设3G基站8.4万个、4G基站约7万个,在全国率先推出统一品牌i-ZHEJIANG免费上网服务客户端,开放AP 10万个。根据《2014年浙江省互联网发展报告》,截至2014年12月,我省网民规模达到3458万人,其中手机网民的规模达到3070.7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62.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5.0%。截止2015年8月,全省(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达1301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数达5377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普及率达23.6户/百人。
我省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不断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投资主体分散。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主体既有各级政府,还有三大电信运营商、广电、电力公司、相关企业等,投资主体分散,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对多元投融资的激励不足。政府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前期建设过程中,往往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向民间资本的开放不够,难以对民间资本形成有效的吸引和拉动,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发挥不够。三是运营管理效率低下。表现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融合共享程度不够,部门往往各建一套专有设施,难以形成高效的运行和管理模式。
三、构建浙江省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PPP模式的若干建议
PPP模式,是英文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的缩写,可译为公私合作伙伴模式。本文所指的PPP模式,借鉴了财政部科研所贾康研究员和孙洁研究员的定义,认为,PPP模式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并同时也为民营部门带来利益的一种合作和管理模式。通过这种合作和管理,可以在不排除、并适当满足私人部门的投资营利目标的同时,为社会更有效率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构建我省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PPP模式,可以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三种不同类型出发,打造政府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合作的三条途径。
(一)已有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PPP模式
政府可以通过出售、租赁、运营和维护合同承包、转让―经营―转让等形式与民营企业合作,由政府向民营企业发放特许经营权证,让民营企业进来参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和管理。民营企业可以直接向使用者收费,也可以通过政府向使用者收费。
1.民营企业通过购买或租赁的形式获得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使用权。在这种形式下,民营企业可以在政府的特许经营权下,自己向用户收费。如可对民间资本进一步开放网络托管业务,电信企业将自有网络、或设备委托民营企业进行第三方管理和维护服务,以促进专业化分工,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支持民间资本在互联网领域投资,进一步对民间资本开放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和接入服务(ISP)业务,引导民间资本参与IDC和ISP业务的经营活动。
2.民营企业对政府拥有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进行经营和维护。在这种形式下,由政府向民营企业支付一定的费用。如可在各部门信息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成立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引进民营企业合作伙伴,对各部门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运行和维护管理,并由政务资源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支付相应的费用给运维企业,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扩建和改造的PPP模式
对于需要维修或需要扩建或改造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政府可以通过租赁-建设-经营(LBO)、购买-建设-经营(BBO)、建设(Wraparound Addition)等形式与民营企业开展合作。
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改扩建过程中,由政府向民营企业发放特许经营权证,民营企业负责对原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对升级改造后的基础设施进行经营管理。在特许权下,经营者向用户收费,并向政府交纳一定的特许费,这不但可以加快提升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和升级改造的速度,同时也为政府新建基础设施筹集到了一定的资金。
作为配套措施,政府需要放宽对改扩建项目的准入门槛。民营企业在申请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集成等过程中,需要简化审批条件和流程,凡具有相应资质的民营企业,均可平等地参与到项目招标中来。
(三)新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PPP模式
新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已有的基础设施已不可再用,需重新建设;二是根据业务和承载的需求,需要新建。对于新建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政府可以采用建设-转让-经营(BTO)、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等形式与民营企业合作。
1.建设-转让-经营(BTO)。即由民营企业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完工后转交给政府部门,再由民营部门进行经营管理。这种形式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效率和质量,也利于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经营管理期间,所有权属于政府,民营企业则以租赁的形式获得经营权,同时也可以把建设时所使用的资金作为租金,从而获得优先租赁权。
2.建设-经营-转让(BOT)。即由民营企业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建成后由民营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按照特许经营的合约时间,经营到期后转交给政府。在经营管理期间,基础设施的所有权归属政府,民营企业无需向政府交纳使用费,但在经营到期后,需无偿交还政府。在交还政府之前,民营企业必须保证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完整性和正常功能。
3.建设-拥有-经营(BOO)。即由民营企业建设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民营企业获得其所有权和永久经营权。这里的永久经营权是个相对概念,指的是在特许权下的“永久性”经营。
新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模式的一个典型应用是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即根据专业化分工经营,将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外包给第三方民营企业,并加强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四、合理设计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模式的保障机制
为确保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公司合作模式能有效、高效地开展,还需要合理设计相关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
完善的监管体系有利于协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规范政府与企业的行为。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公私合作模式的过程中, 需要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政府职能,避免政府监管缺位,杜绝操作过程中各种违规甚至违法现象的出现。同时,也要规范政府透明运作,降低进入门槛,简化进入流程,避免在市场层面干预过多,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
(二)设计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金额大, 工期长, 不确定因素多, 相应的风险也大, 由公共部门或私人部门任何一方单独承担, 都不利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因此,设计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让建设和运维风险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间进行合理分担,是十分有必要的。设计风险分担机制的一般原则是: 每一风险应该由最能控制该风险发生的一方承担。具体要求是:风险应与承担能力相适应、与控制力相称、与投资者参与程度相协调、与收益相对应、与造成的损失相对称、与对项目经济性影响相适应。
(三)慎重选择合作伙伴
在选择民营企业作为合作伙伴的过程中,需要在市场充分开放的基础上,引入公开透明、开放竞争和平等互利的竞争机制,选出真正有能力的投资人作为合作伙伴。
参考文献:
[1]Henriette Steiner、 Kristin Veel , For the Smarter Good of Cities: On Cities, Complexity and Slippages in the Smart City Discourse,Cities for Smart Environmental and Energy Futures.Energy Systems 2014.
[2]Eleni Christopoulou、 Dimitrios Ringas、 John Garofalakis,The Vision of the Sociable Smart City,Distributed, Ambient, and Pervasive Interactions Lecture Notes in Computer Science Volume 8530, 2014.
[3]Martin Strohbach、 Holger Ziekow、 Vangelis Gazis、 Navot Akiva ,Towards a Big Data Analytics Framework for IoT and Smart City Applications,Modeling and Processing for Next-Generation Big-Data Technologies Modeling and Optimization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ies Volume 4, 2015.
[4]Riccardo Cognini、 Flavio Corradini、 Andrea Polini、 Barbara Re,Modelling Process Intensive Scenarios for the Smart City,Electronic Government Lecture Notes in Computer ScienceVolume 8653, 2014.
[5]Marc Garriga-Portolà, Júlia López-Ventura,The Role of Open Government in Smart Cities,Find out how to access preview-only content Open Govern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Volume 4, 2014.
[6]Ingrid Mulder,Sociable Smart Cities: Rethinking Our Future through Co-creative Partnerships,Distributed, Ambient, and Pervasive Interactions Lecture Notes in Computer Science Volume 8530, 2014.
[7]《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若干关键问题研究》课题组,走向智慧城市―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若干关键问题研究,科学出版社,2014.
[8]仇保兴.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研究报告(2012-2013年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9]巫细波,杨再高.智慧城市理念与未来城市发展,城市发展研究,2010,11.
[关键词] 智慧城市 存在问题 政府职能定位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13. 093
[中图分类号] D630;F29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13- 0215- 02
0 引 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人口不断攀升。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涌现。与此同时,物联网、云计算以及大数据等技术日渐成熟。在此基础上的智慧城市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以及政府治理模式的创新。
1 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现状
1.1 我国智慧城市的提出
2010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决定》,国家开始将信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发展。其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智慧城市技术白皮书》相继颁布。“十三五”划中,国家明确指出了未来的智慧城市以及人民智能生活的发展方向。
1.2 智慧城市的概念
智慧城市是指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一个能够更加透彻感应和度量我们生活的世界的系统,通过对城市的空间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来推进城市经济发展模式、治理方式的改进以及对社会基础秩序和人民生活方式的革新,最终达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各个城市都将信息基础建设置于重要位置,无线通信网络以及宽带覆盖率等都有明显的提升。交通管理、商业发展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程度在不断加深。我国目前已经拥有了250多个关于物联网的试点项目,建立了北京、上海等多个创新示范城市。在此基础上,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了基础的物联网产业链。
2 我国智慧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依然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智慧城市的发展模式趋同,我国建设智慧城市的构思蓝图基本遵从了IBM所提供的架构设计,导致多个智慧城市建设的模式一致。二是目前智慧城市的基础技术供应有待完善,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产业信息化发展的程度不够,基础薄弱。主要是人才缺失及产业链断环。四是城市发展规划理念不清、布局不当。五是资金到位困难。六是缺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
3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职能定位
基于以上六个问题,我国政府要推进智慧城市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和完善其在经济建设以及民生建设方面的职能。
3.1 政府要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建设方面的职能
政府在经济建设方面主要起着宏观调控和微观监管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以及市场监管方面的作用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要明确管理的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发展规划。市政府要明确建设目标,针对本市特有的资源和环境做出符合本市发展特色的规划,避免由于城市模式趋同造成竞争优势缩减。
二是要通过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以及金融政策的不断完善为智慧城市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产业政策方面首先要培育以信息产业为主的新兴产业的成长,同时要促进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不断融合,实现生态化发展的产业结构。其次要推动产业连的系统发展,鼓励企业从事下游产业,完善信息产业链的发展,增加第三产业在三大产业中的比重。最后是要将高等学校的科学研究同信息化企业的实践发展相结合,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在财税政策方面主要是要通过降税免税以及政策倾斜的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注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在金融政策方面,政府要不断完善融资体系上的制度安排。首先要通过发展风险投资以及私募基金的方式构建起系统的创业资金链,不断吸收民间资本以补足资金链短缺的问题,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资金落实困难的问题。其次要建立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包括政策性信用担保、商业担保以及互助担保等。
3.2 政府要充分发挥其在民生建设方面的职能
政府在推进民生建设方面主要是保障公共物品以及公共服务的数量以及质量。要提高政府的供给能力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完善法律规范的建设。首先,要制定统一的标准,从全球智慧城市的建设现状来看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没有一个完整范本。为了规避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市场风险以及信息安全风险,从宏观层面建立一个统一的发展标准是必要的。其次,不断促进信息化法制建设,为企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知识产权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智慧城市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是要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建设。要借鉴发达国家的ICT厂商的先进经验搭建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的建设整合城市信息数据网络,调动城市内的优势资源,实现城市信息的网络化、系统化,从而方便企业获取重要信息以及促进市民生活的智能化。
三是要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的建设。在智慧交通方面要完善综合交通服务系统以及车辆智能管理系统、电子收费系统的发展,提高城市交通治理能力的提高以及避免交通拥堵的频繁出现。在智慧医疗方面,要通过电子处方的推广形成市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的统一平台,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在智慧社区方面,通过推进电子政务、电视政务以及移动政务的发展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是要营造一个有活力的创新文化氛围。政府要秉持“人性化”的城市建设理念,引进具有分析处理数据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智慧城市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同时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和应用最新技术研发产品,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创新文化环境。
主要参考文献
[1]许爱萍.智慧城市政府治理的功能定位及提升路径[J].电子政务, 2016(4):98-103.
智慧城市建设可以起到两个作用,一是帮助我们解决我们过去一直试图解决的机制当中的一些结构性的矛盾问题。二是帮助中国站到特殊层面的开端。如果智慧城市建设做好了,可以引领全球新浪潮。
建设智慧城市,对金融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的金融体系对于支持制造业的发展有利,并不意味着以发展创新为核心的智慧城市建设同样有效,所以金融改革变得至关重要。
经济困局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了全球性的经济衰退,最近经济开始复苏,可看到两个很明显的后果,第一个是全球经济复苏的步伐非常缓慢,我们看到美国似乎是走出来了,日本有所复苏,但是非常不稳定,欧洲的经济形势非常不好。中国的情况好像还不错,但是今年年初以来我们出口的表现一直不是非常令人满意,虽然按照平均盈利来算,有5%-6%的增长速度,和2008年之前保持20%和30%的增长速度相比还是有相当的距离,所以我们受到了一些周期性的因素影响。
很多人认为,即使是经济复苏以后,全球经济增长水平可能也会不如国际金融危机之前的经济增长,无论是外部因素影响,还是周期性的因素影响,对我们的经济增长造成的压力都非常明显。但是我个人觉得结构性的因素更重要,结构性的因素主要是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经济增长的模式有问题,我们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对资源的消耗非常大,还造成环境污染等,这些问题都表明现在的增长模式是不可持续的,怎样让增长变得可持续?我们要更多地提高效率,提高生产率,这是结构性的问题。
二是跟发展阶段有关系,经济发展30多年,现在进入一个非常特殊的阶段。经济学家把它称之为中等收入陷阱,也就是说在改革开放开始的时候,人均GDP大概是200美元,成本非常低,只要生产出来产品就可以卖得出去,就有竞争力,所以很多年以来我们一直是靠低成本、靠大量的资本和劳动的投入推动经济增长,在很短的时间内中国就变成了全球的制造业中心。现在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的人均GDP已经变成了7000美元,即使我们按照民工的工资来看,跟十年前相比也已经增长了4倍,这样的成本上升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实实在在的难题,就是过去靠低成本支撑的企业,过去有竞争力的产业现在都在快速地失去或者丧失竞争力,能不能继续走下去,取决于老的产业很快消亡了,新的有竞争力的产业能不能生长起来,这就是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
如果把刚才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做一个比较,我认为中国经济现在遇到的困难更多是结构性因素导致的,政府要采取措施稳增长,但更多的是需要保持长期可持续增长,其核心还是要通过改革,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让整个经济升级。在这一点上,建设智慧城市非常有价值。
智慧机会
智慧城市是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一些工具来改造城市,改造我们的经济和生活。如果能做下去,它对经济的刺激,对经济结构的改变将会非常明显。随着智慧城市的开展,首先服务业会大幅度地增长,这和我们现在想做的经济结构的调整非常一致。其次,消费比重会不断地上升,消费比重上升也是经济结构调整的一个很重要方面。最后,我们将应用很多新的技术,包括互联网的技术,可推动产业升级。过去做的都是低附加值的制造业,也许以后做的将是越来越多的高附加值的制造业,也许会推出高附加值的服务业。所以建设智慧城市,对于部分解决结构性的困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智慧城市的建设在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启迪。虽然互联网和大数据都不是起源于中国,但是我们看到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中国经济的冲击远远超过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
首先是电商,网上销售大家都很清楚,我原来不是很了解,现在比较了解,如果大家有机会到北大去参观,会发现在南门一溜都是快递公司等着取东西。总而言之,互联网上的销售已经变得非常活跃,到今天为止,我们的网购大概占到社会零售总额的8%左右,现在还在以40%左右的速度上升,也就是说互联网对零售的冲击远远超过以前的预想。
互联网对金融的冲击,更是一个非常大的话题。为什么这些互联网的技术本来不是在中国形成的,但是在中国却找到非常好的土壤?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以互联网金融为例,一个方面是中国人多,人多就会为创新提供非常好的土壤,任何产品如果规模足够大,它就有足够的空间来试验,来创新。我们有百度,有微信,有微博,所有的这些公司,在它的终端上都联接了几亿个客户,形成了非常大的市场潜力。互联网工具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增加一个客户和增加一百个客户对边际成本影响不是非常大,这是和实体银行非常大的区别,所以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人口规模比较大,可以提供各种试验创新的机会。
推进城镇化给了我们大步向前的机会。经济学有一个产品周期理论,任何一个产品,制造业也好,服务业也好,都有最初的研发、试验生产、成熟衰退这样的几个阶段。过去,发达国家都是走在前列,发达国家处在产品周期的后端,比如电视机、电冰箱、汽车现在我们都能生产,但是这些产品都是其他国家生产了很多年以后我们才能生产。
一方面因为我们学到了他们的技术,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有成本优势。在智慧城市建设的一些领域,中国有可能一步迈到这个产品周期的前端,当然这只是一种可能性,但也是一个非常令人振奋的机会。
释放与改革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政府在其中发挥什么作用?政府、市场和企业之间是什么样的定位?
政府要在智慧城市建设当中发挥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应该像过去那样成为一个建设的主体,政府应该更多地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具体来做的应该是企业。当然,要建设高效的智慧城市,离不开政府的有效规划协调,实际工作交给市场和企业来做。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是创新的过程。不是简单的制造业产品的生产。创新是一个需要大量试错的过程,一般来说真正创新很少是由政府规划出来的。凡是创新很发达的地方,一般都是自发的,它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有一大批企业、一大批个人都在做各种尝试。它的最大的困难就是,一开始不知道谁会成功,但是如果有大量的人在试验,必定有人会成功,或者说成功的概率非常高。这也就是让市场来参与这个活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智慧城市建设会不会造成新一轮的地方财政或地方投资的扩张,酿成新的财政风险?我们现在修改新的预算法财税改革,这方面的可能性应该已经大大地降低,但这使得我们警惕的一个问题,就是政府要发挥作用,但是政府不能替代企业或者替代市场来建设智慧城市。
如果让企业来做,需有一个什么样的金融体系?金融改革到现在已经持续了三十几年。在金融改革刚刚开始的时候,中国的金融体系其实就是一家银行,当时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发挥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现在36年过去了,中国有一个非常庞大的金融体系,有一行三会的监管机构,有政策性银行,有商业银行,有股份制银行,有城市商业银行,有农村商业银行,有合作的银行,还有民营银行,有保险公司,有证券公司等。从体系和规模来说,我们的金融业已经非常发达。金融体系有几个重要的特征:第一是以银行为主。第二金融市场运作当中政府的干预非常多。第三就是我们的很多金融活动都是由政府担保的。政府的担保短时期内可保持金融稳定,很多金融风险也因此最后都转化成政府的债务负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三个方面的金融改革,一是放开准入,第二是放开市场,第三是改善监管。但是现代的金融体系里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金融体系以银行为主以及中小企业受歧视,显然这两点都是非常不利于创新,当然最后也会遏制智慧城市的建设。
【关键词】大数据;智慧政务
经过十多年“十二金工程”的建设,我国电子政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电子政务系统涉及金融、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以及国家民生等各个方面。但是现存的电子政务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信息孤岛”,绝大部分信息系统不能和外界实现数据共享,部分数据甚至还存在着一些矛盾。现有的电子政务系统只能实现政府办公过程的信息化,并不能实现通过数据分析来利用数据做决策、实现预警等智慧政务的功能。现如今应通过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大力推进多部门的数据共享,利用大数据建立具有一定智慧功能的政务系统,从而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
1 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电子政务系统
经过多年电子政务网站的建设,我国电子政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电子政务实现了从无到有,从个别部门到基本覆盖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但是在过去的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孤岛”的出现、资源共享程度不高、数据信息采集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对电子政务系统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瓶颈,阻碍了电子政务系统向智能化方向的发展,不能形成数据集聚的效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要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电子政务系统的发展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1 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
要将已经建设完成的电子政务网络资源进行整合,实现数据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共享,从而为各级政府和部门提供更好的服务。对一些如人口信息、信用等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网络平台的建设,应由国家层面出面,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而各级政府部门将相关数据迁移到平台上,从而避免重复建设而浪费资源,也能够更权威的树立平台的权威性。对新建设和未结项的信息平台应增加数据共享的要求。
1.2 规范信息的数据采集活动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有专人负责数据的采集活动,从而将责任明确到人。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依法进行采集,并妥善的进行保存和更新。对采集的数据要进行相应的分类,明确数据是否是数据、能在哪些政府部门进行共享、能否对公众进行开放。
1.3 开发电子政务数据应用平台
在数据共享的基础之上,政府部门可以向社会采购或者联合开发一些大数据应用平台和技术服务。应从有利于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的角度出发,着重利用好政府现有的数据,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监督和降低行政监管成本等方面优先考虑。
2 大力推进数据共享机制的形成
政府部门和公共部门掌握了社会80%的数据资源,要实现“互联网+”战略,实现政府的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就必须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数据资源,实现政府多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在今年国务院颁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已经明确要在2017年底,形成跨部门数据共享的格局;到2018年,原来的“12金”信息系统要有统一的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同时要实现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新局面,政府也应渐进式的将数据进行开放,以提供创新创业成功的数据基础。
2.1 数据共享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强政府为社会民众提供公开服务的职能。通过电子政务网站将一些政府掌握的非数据进行开放,能为民众提供更好的基础性、社会性以及经济性的公开服务。社会民众通过这些开放的数据,能够更好的了解经济的发展情况。通过一体化的电子政务网站,能够简化一些手续办理的流程,提高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等事务的效率,从而提高政府的服务社会的效率。
2.2 数据共享是社会监督的基础
通过电子政务网站的数据、行政许可和处罚等信息,社会民众能够通过这些信息更好的进行相应的监督,从而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政府的公信力。国家还可以建立统一的信用网站,将企业的信用登记上网,通过信用数据对社会的共享,从而促进社会信用程度的提高。
2.3 数据共享是创新创业成功的基础
基于大数据分析的“互联网+”的创业模式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创业模式。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可以预测市场的需求、人群的流动、人们对市场的评价等,从而实现精准营销。而要实现这些功能必须基于大量数据的共享才可能实现。政府部门掌握着大量的数据资源,通过政府部分共享相关数据资源,可以避免社会创业人员对相关数据进行二次采集,从而节约了社会的总成本。
3 利用大数据建立有一定智慧功能的政务系统
通过数据的共享以及新的数据采集,建立相应的大数据分析平台,基于该平台可以实现政府部门为社会民众的智慧服务功能,同时为政府部门提供智慧预警和智慧决策,从而形成带有一定智慧功能的电子政务系统。
3.1 政府能准确把脉市场,提高监管和服务的效率
通过大数据技术的运用,政府能够分析不同行业、地区和企业的需求,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销售情况和物流情况等,准确的把脉市场的需求,从而更好的引导企业的经营活动,更高效的为企业提供服务。而政府也能够在运用大数据的时候实现对市场的监管。
3.2 提高政府的信息服务水平
通过大数据平台将经济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将统计的数据作为政府部门信息的基础数据库。由于数据来源于经济社会的统计,所有无论是通过PC端还是手机端这类信息,均能较好的满足企业的需求。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均应该将涉及到信用的数据信息经过审核后,添加到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从而为社会民众提供具有权威性的信用查询服务。
3.3 建立经济运行和社会风险的预警功能
通过大数据的统计算工作,可以获得各个产业的发展现状、市场的供需现状、技术发展状况等信息,而利用这些宏观数据可以实现对经济运行的风险性进行预警。利用大数据还可以对社会舆论风险进行预警,通过爬虫程序在各大论坛和相关网页上的查找,可以实现对一些敏感性词汇进行统计,对一些社会舆论反应激烈的事件,政府部门在事件爆发前就能预知,从而可以提前处理,维持社会的稳定性。
3.4 能更科学的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
通过各级政府和部门将数据进行共享,对数据形成集聚效应。再使用大数据分析工具对一些宏观数据进行分析,建立一些经济模型,从而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形成预判,这样有利于政府部门科学的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从而更好的为社会提供服务。
4 结论
“互联网+”已经成为了我国的国家战略,而要通过该战略的执行,实现社会和企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就需要充分运用大数据。通过各级政府和部门渐进式的将一些非数据进行共享,并通过大数据平台来打造智慧型的电子政务系统,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执政效率,提高政府的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R].国发〔2015〕50 号.2015 -8-31.
[2]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R].国发〔2015〕40号.201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