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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专业

时间:2023-06-11 09:33:2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服务专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法律服务专业

第1篇

关键词:应用型人才;法律服务专业;专业能力;创新能力

作为中职教育专业的一种,中职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在近几年发展进程中,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若要在中职院校激烈的教育竞争中求得生存,必须要对市场进行系统调研的前提下,对法律服务专业学生能力的培养予以加强,将学生造就成为能力强、质量高以及与社会需要相适应的应用型人才。

一、中职社区法律服务专业学生能力结构

1.专业能力

在法律服务专业中,专业能力是运用所学法律法规服务于法律,并对法律纠纷进行解决的能力。其内容主要包括诉讼业务能力和诉讼业务能力。专业能力可以说是法律服务专业学生能力的核心,这种能力是将学生所掌握的理论与知识转化成服务与措施的过程。就学生而言,能力更重要,所以,一定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

2.基本技能

逻辑思维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合作交流能力、外语运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统称基本技能。其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和推理判断能力。

(1)知识经济时代要求学生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及软件的应用

学生使用计算机和Internet网络资源是获取信息、提高学习与工作效率的捷径。另外,在目前乃至今后,涉及计算机及网络的法律问题会有很多,诸如网络犯罪等。学生只有具备了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才能有效地解决好这类实际问题。学生要想适应所担任的工作,必须有良好的表达能力――法律语言表达能力和司法文书写作能力。这是法律服务专业的学生首要的基本功。学生毕业后在基层岗位上提供法律服务时,要与受助对象交流思想,了解案情,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其讲解法律常识。如果他的语言贫乏生涩,那么法律服务的效果势必会大打折扣。所以,加强对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训练是十分必要的。

(2)逻辑思维能力是法律服务专业学生的关键能力

只要严格根据逻辑思维定律,学生才有可能科学而正确地处理问题。若学生逻辑思维能力不强,则他在表达法律问题时就会出现思路混乱的情况;而如果一个学生具有非常强的逻辑思维能力,那么他在写作表达与语言表达方面就会有清晰的条理性,而且能够将自己的想法层次分明地表达出来。

3.创新能力

要想对法律服务专业学生进行创新能力的培养,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所以,一定要鼓励学生开发创新意识,学生只有具备了创新能力与素质,才会得心应手地处理复杂多变的律法问题。

二、培养法律服务专业学生职业能力的措施与途径

1.对理论教学制度进行变革,变“以知识为本位”为“以能力为本位”

在设置课程方面,必须要将实用原则突出来,对法律教学内容进行更新,重组课程结构,形成以能力为本位的法律教学机制,确保专业课和公共同课能够有适当的比例,而且还要保证理论课与实践课同等重要,防止厚此薄彼现象的出现。在教学内容上,必须保证以够用、必需为度,以应用为目的,删除偏难偏深、陈旧过时及不实用的教学内容,将实用而又最新颖的技术增加进去。可以多加些讲座与选修课,教师一定要在理论课教学中加入一些案例,并结合案例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在案例中寓说于理,这样不仅能够突出理论课应用性,而且还能增加理论内容通俗易

懂性。

法律服务专业教学方法上,倡导案例式、讨论式以及启发式教学,从根本上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对学生学习积极性进行调动,提高其独立思考的学习能力,从根本上变“以教师为主导”为“以学生为主导”,使学生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2.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能力的根本

从根本上说,中职教育必须突出视角教学,重点强调以学生能力为教学目标。在对法律服务实践教学予以强化上,一定要做到以下两点:

(1)建立与完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

教师应该将学生实习活动贯穿整个中职教育过程,因此,必须重视校内实训实习基地的构建。目前很多中职院校法律服务专业实习基地基本上都是简单的模拟法庭、法律服务视听资料室、法律服务所等。必须购置相关对法律服务学习有帮助的音像资料,能够让学生适时展览法律文书,确保学生能够熟悉文书制作要求与格式。

(2)坚持走校所、校企和校区合作的教育发展道路

从根本上完善校外实习基地,而且校方还要主动与社区、律师事务所、法院、企业等达成学生实习建议,保证学生可以有稳定的实习单位,以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若将商品质量视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生命,则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就是教育的根本和中心。由此可见,我们一定要将法律服务专业学生能力培养放在教育之首,只有这样,法律教育培养目标才有可能实现,才能为我国社会提供更多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社区服务;和谐社会

经济迅速发展,可是人们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而在校的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是很大的资源,为了充分利用资源,解决社会法律问题,帮助他人,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培养基础理论扎实,专业技能精良,综合素质过硬,竞争能力强等的优秀人才。

一、对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基础认识

(一)大学生进社区法律服务的意义

大学生进社区法律服务是以大学生为集体而展开的法律实践活动,进社区解决居民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大学生在校园里、在课堂上学习的都是理论知识,而如何去实践,将理论知识实际应用,解决实际问题。学校的环境和社会的环境有很大的区别各自的运行规则不同,这种不同的环境,使得在校大学生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和处理过于简单化,片面化和理想化,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所以通过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让大学生既学习书本知识,又与实际相结合,不仅提高学校效率和兴趣,还提高了大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社会交际能力,法律思维能力。

(二)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所需求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人们的纠纷越来越多寻求法律法的途径,可是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不平衡或法律的需求之间达不到要求时,就容易产生社会的不协调。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了,但由于人们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的各种压力下,人们之间容易产生摩擦和矛盾,使得社区矛盾、邻里纠纷呈上升趋势。正因为这样,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起到一种调控作用,在解决各种社区纠纷中扮演重要角色,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大学生法律进社区要有一定的针对性,着重普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对学生意义

有助于提高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法学是与社会实际问题紧密联系的一门学科,它需要熟练、准确的法律将运作于社会之中。大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实践活动的开展,给法学学生提供了一个检验自己所学理论知识的机会。但是在处理法律问题的实践中不是对法律条文的生搬硬套,必须通过大量的实践操作来培养。并且在实践的过程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一个团队,每个人所拥有的技能和知识不尽相同,在解决问题时要求一个团队去相互配合、交流,现代社会注重积极参与竞争,在竞争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同时要求每个体都能融入到团体中,为团队的展筹谋划策,完成自己的角色任务。对于法律服进社区这一法律实践活动,法律的合作性决定了法学学生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时,成员之间须团结一致,相互配合,精诚协作,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这一法律践活动,无疑会增强法学专业学生的团队合精神,对其将来的发展大有裨益。

二、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具体做法

(一)法律宣传

我院法学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地带领法学专业的学生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发放资料,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关心居民利益,并提供法律建议,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社区依法加强法律服务建设,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四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加强城市现代化建设重要一环。

(二)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在专任法学教师的指导和参与下,以学生为主体建立的非赢利性的法律援助中心,向社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给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实践和学习锻炼自己的好机会。到法律援助中心任职的学生都是在我院里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学校拨付一定的经费,并在老师的知道下 ,免费向市民提供法律援助。仅在近年,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就为多项民事和社区矛盾提供了法律帮助。

三、当前社区法律服务的缺陷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不仅化解纠纷矛盾,并在推进社会和谐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居民接受新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相互关系都在发生新的变化。社区的法律服务需求也呈现出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和新的发展趋势。在新形势下,近年来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第一,社区群众对法律的了解相对较少,在社区进行法律工作,会缺乏群众的参与互动。大部分社区群众认为法律对自己没有多大用处,如果没有关系到自身的利益,需要法律来维护的话,一般有着一种“明哲保身”的意识,甚至部分群众会将矛盾激化也不愿寻求法律的帮助。

第二,尚未搭建社区的法律服务的平台,而且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司法所、居民委员会在保证基层稳定,保证公民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是其中人员少,而且他们的公正任务繁重,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行政任务上,对基层的法律服务工作及管理有待提高。

第3篇

最新2011法律服务工作总结范文

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年来的法律服务中始终坚持诚信服务的原则,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服务之职业操守约束自己,认真扎实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先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年来,我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诚信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同时,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移民迁建.社会民生等全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由于我始终坚持以正确的思想为指导,一年来在法律服务工作方面收到了较好成效,没有出现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自身素质,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法律知识包罗万象,浩瀚无边。为了有效提高自身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我始终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认真及时地学习新颁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自己法律知识的不断更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去年我获得了全国司法考试证,但我仍然坚持以考促学之策略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力争取得全国司法考试a证,使自己的法律服务知识及法律服务水平达到国家更高标准。除此之外,我还加强了法律服务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工作方面的学习尽最大可能地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以适应社会新形式下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法律服务工作对象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通过一年的艰苦努力,我圆满完成了法律服务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共办理诉讼案件4件.代书服务3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件.参加各种法律宣传活动3次.协助本地党委.政府调解民间纠纷17件.为本发党委.政府提出法律意见10余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年来,法律服务工作虽然收到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如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仍然不够;法律执业技能依然较差;法律工作创新力度不够;服务领域较窄;法律服务整体效益较差等。在以后的法律服务工作中,我将扬长避短.力改不足,使法律服务工作更上新台阶。

2011年11月

最新2011法律服务工作总结范文

第4篇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上还不够平衡;二是法律服务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三是人民调解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队伍整体素质需要进一步优化。

二、原因分析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考核机制不够健全,普法工作方式方法较为简单。法治创建工作不够深入,效果不够明显。

2、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够强,高层次、专业化法律服务人才较少,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基层调解力量不足,专业性调解人员较少;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落实不到位;联调联动工作需要加强。

4、基层司法所编制少,人员配备不到位,经费困难。

5、学习培训抓的不够紧,基层调研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效能不够高;创新意识不够强,创一流的氛围不够浓厚。

三、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推进实施“法律六进”和普法下乡“十百千万”工程,开展“创优法治环境,服务跨越发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大项目建设、重点工程工地的法制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促进“法治”建设。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宣传科;完成时限:全年。

2、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实施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深化专业法律服务团工作,全市专业法律服务团达到11个,专业人员达到200人,围绕全市“六大攻坚战”,年内为1200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对200家成长型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提供专业化、团队式、综合性法律服务3000件以上。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12348法律咨询热线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依托法律援助机构、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惠民室等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惠民网络,年内解答法律咨询3万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00件以上。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公律科、基层科;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营造安定和谐社会环境。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指导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提高调处化解效能。牵头领导:田继胜;责任科室:基层科;完成时限:全年。

第5篇

为了更好地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办好开放大学”的总体战略和国家教育部以电大为基础建设开放大学的安排部署,为适应“我国继续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打造教育社区、和谐社区,结合辽宁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和该校实际情况,该文针对锦州市社区法律服务状况,就地方开放学院在法律服务社区建设方面谈一些粗浅的建议。

1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涵义

发展社区教育对构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社区教育的内容包括方方面面,首先大家了解一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基本内容。在了解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之前,首先要了解社区教育,所谓社区教育,是指“在一定社区范围内利用各类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内全体成员,开展的旨在提高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可以概括为在一定的社区内利用法律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内全体成员,由专职、兼职法律服务人员或法律服务志愿者为社区成员提供法律常识、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等活动,提高社区人员的法律素质的教育活动。

2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目前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已经开展,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和社区居民理念比较滞后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化的新型教育,其发展壮大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与配合。而目前就我所在的社区情况而言,开展社区教育的专门机构主要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非诉讼调解、街道法律宣传、普法教育、法制培训等工作,而法律服务所主要是自收自支机构,在司法局注册,由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所主要工作就是配合司法所开展工作,除刑事案件以外的诉讼,面向基层百姓的法律服务。但就现实的情况而言,有些机构对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认识力度不够,实际开展的工作不多。另外,市民自我学习法律知识的要求不强烈,学习自觉性不够,使得社区法律服务的功能得不到最大的发挥。

2.2 政府统筹需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社区教育的情况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政府统筹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资金、人员、相应机构职能等还不是很健全,为解决这些制约社区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亟待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教育协调统筹机制,健全开展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规章制度,使社区教育法律服务有法可依,保证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3 各个街道、各个社区区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受地域、经济、文化和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城乡之间发展的差距很大,一些乡镇还没有把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建设中,老百姓素质参差不齐,即使有些地区纳入了发展规划,发展的速度也很慢。即使在城市,各个区、各个街道之间的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发展也不平衡,有些区、街道领导重视社区教育,就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体制,而有的区、街道领导不重视,则发展缓慢。在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实践活动中,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教育机构来组织和协调,使得很多资源分散、杂乱,不能使教育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影响发展。

3 建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构想

国家开放大学是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有着伟大而崇高的历史使命,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社区教育是搭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立交桥”,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仅是“立交桥”的一小部分,为了更好地发展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我提出以下构想,请大家批评指正。

3.1 转变观念,倡导终身学习理念

宣传和开展“终身教育”,使终身学习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途径,是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是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和广大市民应积极转变观念,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大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社区法律服务教育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

3.2 组织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以及志愿者服务社区

作为市级开放学院,我们可以将我校的法学专业教师,法学专业学员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深入社区,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就市民感兴趣的法律知识进行解答,解决市民在法律方面的困扰,强化法律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

3.3 加大政府统筹力度,进行资源整合

社区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范围十分宽泛,法律服务作为社区教育的一种,同样也需要通过政府统筹,合理整合、配置社区内的各种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益。政府要从宏观上进行调控,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教育资源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充分发挥效力,更好地服务社区百姓。

3.4 各个街道、社区等区域之间加强沟通,互相学习

第6篇

2015年到2016年,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席卷全国,越来越多的互联网科技服务型企业进入到了公共服务领域,我国互联网法律服务在原有的“律师+门户网站+淘宝模式”基础上逐渐变革、快速发展,成为参与公共治理的重要社会资源和协同平台。

政府推印⑵笠荡葱隆⑿幸荡俳、资本融入是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创新的主要动力。本文分析2015年来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模式创新和主要难点,探讨互联网法律服务四方面的公共价值。

互联网法律服务三点创新及主要挑战

早期,以“找法网”“中顾网”“律云”为代表的“门户网站”模式,通过提供律师信息和分类检索功能,方便了用户与律师的线下联络。相继而来的是以“法大大”“无诉案例”为代表的“法律工具”模式,为法律工作者提供了合同和案例搜索工具,提升合同签署效率。以“绿狗”“知果果”为代表的“垂直法务”模式,提供了专为中小微企业,或者针对知识产权等特定业务环节的法律服务。这些模式对于推动法律服务的透明化、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都起到了很大作用。

近两年来,以“律兜”“口袋律师”为代表的平台则走向了互联网法律服务的第四条路,即针对普通大众,建立公众与律师良好沟通关系的“社交服务”模式。此类平台均由具有律师和互联网行业背景的人士创办,整合全国性的法律服务资源,实现普通网民需求和专业律师服务的有效对接。围绕服务谁、提供什么服务、谁来提供服务三个基本问题,“社交服务型”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做出了三点创新。

一、拓宽社会覆盖面,面向普通公众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社交服务”模式的平台,针对公众找不到、用不起合适的律师这一社会问题,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法律专业服务的集成融合,让老百姓与律师成为朋友,随时随地享受法律服务。公众原来不被重视的、分散的、碎片化的、轻量级的法律需求被聚合在一个大平台上,使得平台发挥了互联网的长尾效应,通过整合律师的碎片化时间进行供需对接。

二、以用户体验为导向,优化产品结构并建立信任关系。

这一轮的模式创新主要体现在即时响应、普惠式收费、信任关系的建立上:互联网平台突破时空界限,保证对公众需求进行7×24小时的即时响应;移动互联网平台因为利用了律师的碎片化时间,又可以把很多微小的诉求集约化处理,因此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成本;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会通过详细核实和公开律师的教育背景、从业经历、平台咨询量、用户评级等信息,进行咨询质量监督、抽查、用户回访、跟踪,对律师进行服务培训,采用末位淘汰等方式来保障公众获得更好的服务。

三、打破多重局限,整合全国律师资源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国内律师地域分配不均;行业内靠关系吃饭,论资排辈现象突出;不同律师专业领域不同,隔行如隔山……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打破了上述局限,对资源进行了重新整合。首先,整合更广泛的律师资源,利用律师们的空闲时间来提供服务。其次,打破资历限制,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年轻律师也可以通过用心服务获得较好的经济收入等。第三,平台可以智能化地根据专长、职业年限等标准对抢单律师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向他们分配公众需求。

当然,尽管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正在努力进行创新和突破,他们依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连接大众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并没有迎来用户的爆发,厌诉情绪始终笼罩着大多数当事人;互联网法律服务是一种低频的刚需,公众对服务期待的个体差异也比较大;不断累积的服务数据资源需要进行深度开发,但是难度比较大,不同平台都还存在很多观念上、技术上、制度上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互联网法律服务发挥四方面公共价值

将互联网透明、公开、便捷、高效的特性融入法律行业,不但可以消除行业自身的信息不对称,还能够最大程度地整合综合服务资源,运用技术手段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更多地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

我国的公共治理应该学习美国比较成熟的互联网治理体系,具体体现为顶层设计能力(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视和制度设计)、社会化能力(建立由政府、协会、企业、智库等多元行为主体共同参与的管理体系)、协同化能力(建立由其他公司、部门组织间信息交流、合作共享机制)等三种能力。今后,互联网法律服务的企业平台会与公共部门形成互补和融合,在长远发展中发挥出四大公共价值。

一、建设移动互联网互动矩阵,提升普法效能。

随着移动互联网不断发展,网络平台的普法渠道将齐头并进,逐步形成互联网普法矩阵,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推进普法工作,将普法落实到城乡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群体,实现全民智慧普法。

二、引入市场竞争活力,促进服务创新。

从服务方与需求方的交易模式到服务的流程,再到服务的保障体系,都是各个互联网服务企业重点开发、不断完善的必争之地,这一过程中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使相关产品和服务得到不断优化。

三、共享数据和人力,优化资源配置。

探索建立政企合作伙伴关系是建设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出路,互联网服务平台与政府在数据互通、资源共享、服务采购等领域拥有广泛协作空间。

第7篇

[关键词]校局联盟;校区合作;基层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3)03-0182-04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作为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院校,在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和实践方面进行了持续不断的努力。近年来,我们重新审视了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经过专业调研、专家论证,率先提出了“校局联盟、校区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一、“校局联盟、校区合作”基层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内涵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由司法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部门与学校共同组建、共同领导、共同管理。在实践教学基地选拔一些专家与学校派出的指导教师一起对学生进行指导,共同参与法律服务。所谓“校局联盟、校区合作”基层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即学校与司法局结成联盟共同建立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为基础的基层司法行政教学服务基地;与地方行政区域政府(街道、乡镇)进行合作,建立以社区、企业为基础的基层法律服务教学基地;专业教学过程通过校内外的交替式学习与服务展开,学生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获取专业实践技能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专业学习与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的融合。

二、“校局联盟、校区合作”基层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运行机制

学生在三年修业年限的六个学期中,前三学期在校内学习人文素养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开展课程实训,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为法律事务处理打下坚实的基础;第四学期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顶岗实习,通过法律咨询、法律宣传、为社会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任务训练过程,巩固所学的基础知识,体验岗位能力要求,基本实现真案真做;第五学期在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星沙街道“法律教育服务中心”学习职业实践课程,开展综合实训,通过案例教学、模拟训练、诊所式教学,解决顶岗实习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法律事务处理的核心能力;第六学期在实践教学基地及其他实践教学场所毕业实习,采取诊所式教学方法,通过法律咨询、法律宣传、为社会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纠纷调解、诉讼、参与综合治理、企业法务处理等工作任务训练过程,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完全实现真案真做。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的教学过程通过校内校外的交替式学习与服务展开,学生在校外教学基地不仅获取专业实践技能,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实现服务专业教学与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的融合(如图1、表1所示)。

此外,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还通过业务进修、行业锻炼、职业培训等方式,强化教师的实践技能,他们在指导学生实习的同时,还带领学生为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三、“校局联盟、校区合作”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效果

2006年9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提出了“校局联盟、校区合作”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构想,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该人才培养模式进行了研讨、论证。2007年6月,按照该培养模式要求,修改了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教学计划。2007年9月,在2005级学生中开展了为期9周的顶岗实习试点工作,实习地点主要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街道所辖的社区、企业。2008年9月,继续在2006级学生中开展顶岗实习试点,实习地点扩展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通过两届220名学生的培养实践,印证了该培养模式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法治建设以及推动本专业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校局联盟、校区合作”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得到了国内同类院校的一致好评,产生了品牌效应,体现“校局联盟、校区合作”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教学计划,得到了国内同行的充分认可,在全国同类院校中进行推广。“校局联盟、校区合作”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同类院校的法律事务专业同行多次来该院参观学习。

(一)适应“校局联盟、校区(乡)合作,学习与服务相融合”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重构了课程体系,深化了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强化了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校局联盟、校区(乡)合作,学习与服务相融合”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在对培养目标所确定的法律服务职业岗位能力进行详尽分析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在实践教学环节上设置了课内实训、课程实训、综合实训、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形式,强化了实践教学环节。淡化理论,强化实践,与社会进行零距离接触,把理论教学与法律服务实际结合起来,完全融合于企业、社区环境,形成专业技能训练、顶岗实践的新的教学体系。在进行顶岗实习的同时,为企业、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实现校局(区)双赢。

创导以学生为主体、能力培养为主线,融“教学、实训、实习”为一体的教学模式。在校内,采用案例教学法、角色模拟法、讨论式教学法;在校外,采用诊所式教学法。《中小企业法律实务》《人民调解工作实务》《劳动纠纷处理实务》《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民事案件处理实务》等法律事务专业的5门核心课程采用案例式教学和诊所式教学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综合课程考核标准,建立过程评价和行业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如本专业制定了顶岗实习考核标准,为学生顶岗实习的考核提供了依据。通过几年建设,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课程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现已成功申报《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2门省级精品课程,《民法》等3门校级精品课程。

(二)适应“校局联盟、校区(乡)合作,学习与服务相融合”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建成了能力培养与法律服务相融合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为了适应“校局联盟、校区(乡)合作,学习与服务相融合”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要求,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在原有教学基地的基础上,又与长沙县司法局共同建立“法律教育服务发展中心”,成立20家以司法所为核心的法律服务站。与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街道共建了“法律教育服务中心”。在星沙街道辖区内选择10个企业、7个社区、1个综治中心、1个劳动监察大队、1个派出所等建立了20个法律服务站。另外,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还与有关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学生通过在以上单位的实习,实现了学习与服务的高度融合。

(三)适应“校局联盟、校区(乡)合作,学习与服务相融合”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建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团队

为了实施“校局联盟、校区(乡)合作,学习与服务相融合”基层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加强了师资队伍建设,并将重点放在实践教学团队的建设上,选拔了若干名成绩突出的教师作为专业“双师”素质骨干教师重点培养。通过业务进修、行业锻炼、职业培训等方式,强化教师的实践技能。校内的实践指导教师必须有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能够在指导学生实习的同时,能带领学生为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为此,该专业在近两年来,共选派了5名教师去香港特区进行业务进修、1名教师去台湾进行调研,8名教师到行业参加挂职锻炼,从而强化了教师的实践技能。本专业共聘请24名兼职教师担任教学和实践指导工作,建立了兼职教师资源库,拟对兼职教师进行教学培训工作,提升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率先提出的“校局联盟、校区合作”基层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办学特色,走出了一条适合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生存和发展的新路子。经过二年多的实际运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率显著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及实际水平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好评;同时,该人才培养模式的运行还加强了地方的法治建设,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已于2007年被湖南省教育厅正式确定为省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这一模式的构建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了地方法治建设,已发挥了品牌效应和社会效应,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得到了所在地政府部门的高度赞许,同时也在省内法律类专业的建设中发挥了引领作用。随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一培养模式的内涵将不断得到充实,运行机制将不断加以完善,也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闵敢,法律事务专业“校局联盟243”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为例[J],网络财富,2009,(10)

第8篇

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着眼于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以社区为依托,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治”理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推进全省民主法制进程的基础工程。

结合长期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时展,群众切身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面临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产生的各种矛盾日益增多,涉法问题与日俱增。广大人民群众渴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矛盾。但法律服务资源的相对匮乏,和法律服务机构追求“高端化”的倾向,使社区这一层面法律服务资源严重缺乏,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法律服务既要高端发展,更要“平民化”,要把专业的法律服务送进社区里来,送到群众家中。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充分发挥职能和职业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转变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深入社区,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

二是社区管理,居民自治的需要。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政府机构转变职能,政企(事)分开的进程加快,机关、企事业单位剥离了大量社会职能,如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逐渐转向由社会承担,其中相当一部分管理和服务工作又由社区担。社会管理离不开法治。法律服务进社区既可以为社区管理组织提供法律顾问,为依法管理社区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可以为社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是维护稳定,社会和谐的需要。社区稳定直接关系到城市基层政权的巩固,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压力。同时,依法妥善处置社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因此,解决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是社区组织的一项主要职责和重要任务。法律服务进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用法律途径解决家庭和邻里间的矛盾纠纷,用法律手段维护居民合法权益,用法治消除不安定隐患,能够切实有效地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必须按照“四个基本”的要求,着眼于“实效”二字,抓好五个关键点:

一、领导重视,是社区法律服务长续发展的前提。古人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兵法曰:三军未动粮草先行。没有单位领导与上级机关的重视、关心、支持,法律进社区就容易流于形式。因此,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一定要多请示勤汇报,赢得单位领导和上级机关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协调,通过人、财、物的鼎力相助,特别是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才能畅通法律服务进社区渠道,保障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正常开展和相关业务有效运行。

二、完善机制,是社区法律服务持续发展的基础。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是确保社区法律服务持续开展、落实的有效手段。要完善培育机制,在整合司法行政系统法律资源、编组定向定期参与社区法律服务的基础上,适时内请外聘法律专家、学者对社区法律志愿者、社区法律爱好者进行法律服务工作知识、技能培训;要加强合作机制,利用区域优势,加强与高校合作,寻求帮援,尽可能吸收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利用休息日、节假日、寒暑假、实习期到社区见习法律服务工作,不断为社区输送法律服务人才;要健全保障机制。确保费随事转,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发生,使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得到正常开展和相关业务有效运行;要引入绩效机制。建立健全法律进社区服务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激励社区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尽心尽责,全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

三、建强队伍,是社区法律服务有效运转的保障。要建强普法宣传队伍,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吸收法制宣传员、法制文艺员、法治案例讲解员、法律咨询辅导员等,壮大社区普法教育力量;要建强人民调解员队伍。通过上级委派和本级聘邀等办法,充分利用司法执业人员的专业优势、社区老前辈的威信优势、邻居智者的亲情优势,发挥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构筑社区调解力量,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建强法律服务队伍,采取上级编组和本级自组“两条腿”走路,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执业人员,着力构建集法律执业、司法协调、社会沟通、权益维护于一体的社区法律服务力量,及时有效处理居民涉法问题,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四、拓展阵地,是社区法律服务发挥作用的重点。要健全窗口服务阵地,按照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涉农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的架构,健全社区法律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法律服务;要夯实法制宣传阵地,利用传统的宣传方式“4栏(法制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党建宣传栏、社区公开栏)3动(广场活动、文艺汇演活动、特定法制宣传时期活动)2版(巡回展板、黑板报)1横幅”与现代的高科技智能

化(QQ群、微信、电子显示器)等载体相结合,把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到位,创造社区浓厚的法治氛围;要做实法律教学阵地。以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律网络学校等教学阵地为依托,充分发挥居住在社区的在职或者离退休警察、法官、教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采取现场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夜校讲座、身边人举案说法等活动形式,做实社区法律教学工作;要筑牢党建堡垒阵地。实践证明,社区法律服务背后,必有坚强的党建堡垒作支撑,只有把社区党建工作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捆在一起抓,通过党建核心领导力的发挥,才能保证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整合资源,是增强社区法律服务效能的关键。提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效能,必须整合司法行政、政法系统乃至整个社会的法律资源,实现公、检、法、司、行政执法部门、高校等法律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对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将“一警一师一员”(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进行整合,定期定点轮班到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要完善“三调对接”联动格局,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实现调解法律资源联动共享的新格局。要强化“内外互动”,建立政法系统资源与社团法律资源互动机制,开放社区法律服务,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法律服务选择,促进政府公益性法律资源与社会市场性法律资源的良性互动,努力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取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9篇

当法律服务插上了互联网的翅膀后会怎样?

如今,面对“互联网+”的风口,众多传统企业纷纷借势谋求转型与创新,而作为服务业的重要领域,法律服务行业同样也在大力拥抱互联网,探寻新的发展之路。

2014年的《中国法律服务行业互联网发展研究报告》中显示,全国网络法律咨询总量和网络法律案件委托量快速上升,2014年上半年网络委托案件量达到67万件,同比增长8.5%;遇到法律问题的人群,62%的人会先通过网上寻找相关法律信息;全国律师数量为25.41万人,在网上注册的执业律师人数已达到17.7万人,近七成律师在网上注册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与之相伴而来的,是大量法律条文检索网站、法律文书下载网站、律师咨询网站的层出不穷。对此,有业内人士感叹:法律服务行业的互联网春天已经到来。

然而也有观点提出了质疑,仅是各类大大小小与法律服务相关网站的开通,是否就是所谓的法律服务行业“互联网+”之路?或许,我们需要更深层地去理解互联网对整个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

在8月23日,由法治周末报社及猎律网联合主办的“法治中国·(2015首届)互联网+法律国际研讨会”(以下简称“研讨会”)上,围绕着互联网给法律服务行业所带来的影响等问题,多位与会专家就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法律大数据将成重要战略资源

“互联网新时期法律服务的重构,需要依托法律大数据研究。”在研讨会上,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教授表示,“从宏观层面看,互联网对整个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最深刻的一点在于法律大数据将成为法律服务行业重要的战略资源。”

王春晖谈到,过去法律人是带着问题找数据,进而建立观点和视角、从事服务;但到了今天,法律人则需要拿着数据找问题,从中发现需求,这是“互联网+”对于法律服务行业最大的颠覆。

“对于法律人而言,这是一种思维方式、意识的重构:打破少量数据情况下结构化样本的分析局势,不再探求难以捉摸的法律因果关系,转而关注社会复杂事物的相关性。”王春晖说,“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通过合作、跨界、平台的方式,来思考法律服务行业的‘互联网+’之路怎么走。”

来自美国加州圣地亚哥法学院的法学教授托马斯·巴顿也认为,互联网聚合数据的能力,将为未来的法律服务提供更多可参考的信息。他举例称,当合同协议和争端解决结果的数据库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以把这些数据用来评估法律问题、作出法律决策——制定更加精确、满足客户不同业务需求的合同标准化条款;快速识别通用条款之外的交易条款;判断在哪些情况下和范围内,可以促进争端的谈判、和解。

而从微观的角度,托马斯·巴顿认为,通过互联网提供法律服务,将会方便客户获取法律资源、了解法律程序,从而节约大量成本、提高效率。

“相比于现实中,网络上的法律服务价格更低、更容易突破地理空间的限制,并且可以通过标签化的描述让没有经过法律专业训练的普通人群轻而易举地理解原本生涩的专业术语、接受法律服务。这样一来,网络就能将法律服务推广到更多的人群。”托马斯·巴顿说。

创新带来标准化挑战

蓬勃的市场、深刻的变革,是我国法律服务行业经历“互联网+”浪潮的现状。但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整个行业以及从业者来说,机遇和挑战并存。

“对于律所和律师而言,法律服务的互联网化,意味着新的服务承接形式出现,将解决当前我国法律服务行业正在面临的一个大问题。”上海勤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娇琳说。

宋娇琳所指的这个“大问题”,是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存在着供求关系不平衡、供求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一方面,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客户想找到好律师难;而另一方面,急需寻找案源的众多律师也很难了解潜在市场需求。

据了解,我国13亿人口中,仅有不到30万的执业律师,每万人拥有的律师是两人;而相比之下,美国占世界人口的10%,但执业律师人数却占世界的70%,平均每万人拥有的律师是31人。

“如果能够以互联网为平台,在线上进行沟通竞价,有机会接触更多的潜在客户和需求,律所和律师就能够更广泛地推广自己的服务,从而减少律所、律师寻找合适客户的时间成本,也能够快速地通过网络传播形成品牌效应。”宋娇琳表示。

然而,在这样的机遇面前,挑战也相伴而生。宋娇琳认为,对于传统律所和律师而言,如何适应新形势是摆在面前的首要问题。

在宋娇琳看来,“法律服务互联网化的第一个挑战,就是对律所和律师从事业务类型的限制:互联网化的法律服务,更希望能通过标准化的产品进行推广,但是对于律所和律师而言,比如包括融资并购、资本市场等在内的很多服务,都很难进行标准化”。

此外,宋娇琳还提到,律所和律师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于提供传统的线下法律服务,“互联网+法律服务”的电商化模式,将突破律所和律师的服务习惯,考验律所和律师对新型服务模式的适应能力和配套能力,律所的信息化建设能力、律师对法律业务理解的程度,都需要顺势而变。

猎律网打造“互联网法律生态系统”

面对这样的机遇和挑战,究竟怎样的模式才能在法律服务行业的“互联网+”上取得突破?宋娇琳认为,通过第三方为律所、律师、客户搭建一个能够和谐合作的平台,提供专业的市场网络拓展服务,并且适时适当、能动地参与、介入客户与律所和律师的合作过程,是她所希望看到的结果。

在此次研讨会上,中国首家互联网法律生态系统+O2O平台——猎律网的正式上线,恰恰满足了这样的需求。

不同于以往的法律服务网站,被称为法律界滴滴的猎律网专注于解决传统律师行业资源不匹配、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昂的问题,颠覆了传统律师服务模式熟人化、当地化、小圈子化的现状,拉近了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距离——这便是“生态系统”一词所承载的含义。

这些突破,源自猎律网构建的互联网法律生态系统所依赖的两大支柱——在线交易模式和全方位服务规则。

猎律网的在线交易模式,并不是简单地提供交易双方信息、促合双方达成法律服务交易,而是通过平台托管服务费用、用户确认服务内容等方式适当介入相关法律服务交易之中,兼顾效率、公开、公平,对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进行再平衡。

而猎律网的全方位服务规则,则是以法律服务的自身特性和实际出发,明确了各类服务的规范要求、用户保障措施、争议解决方式,形成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用户保障体系。

“猎律网让用户可以与服务方协商价格,拥有价格发言权;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保障用户的交易选择权;通过托管资金的方式,赋予用户服务监督权;通过全方位服务规则,让用户享受阳光下的服务。”猎律网首席创始人、中律科技集团董事长赵宪明表示。

第10篇

当法律服务业遇上互联网+,或许并不像其他领域那样,容易嫁接。以诉讼业务为例:一方面,法院所接收的案件呈爆炸态势;另一方面,当事人对于上法院打官司又多抱有戒心,厌讼的情绪仍笼罩着大多数人。熟人社会的交往逻辑,决定了当事人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更愿意选择熟人(还是知根知底靠得住些!)而不是选择在网上搜索到的某位陌生的律师。拥有大量需求的商界人士,也不太乐意在纠纷发生前就延请一位律师提供帮助,他们迫切想要找一个律师的时候,往往是在纠纷已经发生之后。

观念的转变或许还有待时日。但法律服务业不主动展开双臂,法律服务业的互联网+时代也不可能从天而降。比如当事人对在网上搜索到的律师存在天然的不信任感,这无非是因为律师所提供的是一种基于专业背景的人的服务,而不是某种可以直观评价的物质产品。既然如此,建立律师的社会评价体系和专业评价体系就成了法律服务电商所迫切需要攻克的难题。

一个基于云端的律师数据库,也许可以为初步解决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问题提供思路。比如,在某个移动客户端或某个IM工具中,只要当事人摇一摇,就能利用地理位置功能圈定同城甚至同一生活圈内的律师,而点开这位律师的头像还能看到他的基本信息,以及他所经办的案件和处理结果。当然最重要的,当事人还能看到其他客户对该律师的评价,就像淘宝的生态圈那样。没准将来某一天,大数据会给某位当事人自动匹配一位正好符合当事人期待的律师,整个过程就像我们打开打车软件招来一辆的士那般简单。着眼于未来,法律服务电商的起步阶段,至少投入和培育同样重要。

而另一个制约法律服务电商发展的,是当地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高低。如果当事人多数都认为专业技巧并不是聘请律师最应看重的,那就不可能产生成熟的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值得关注的“当法律遇上互联网+”,更应包括我们的司法机关。比如,让他们的裁判文书和所有依法应予公开的终结性法律文书,都能真正晒在网上(而不是口头说说),并接受业界和公众的评判。司法圈与法律服务圈的交融,才能成其为完整的互联网+法律生态圈,也唯其如此,以技术进步促进司法公信提升才有期待,中国人的法律消费习惯的改变也将因此而加速。(法律读库 王琳)

第11篇

1法律服务团的主要功能

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可以快速主动介入消释各种社会矛盾;可以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和谐环境。其功能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在维护社会稳定功能方面:一是公职律师常态参与突发性、紧急性社会事件和典型、重大群体性案件纠纷的调处。如地铁六号线文化公园站上的“钉子户”的强制拆迁案,荔湾区某村委会经济联社的土地租赁纠纷,桥中地区鸿达鞋厂工人死亡赔偿案等。由于律师参与调处的专业作用,助推了争议各方取得多赢的局面。二是积极为民生问题和企业投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方面,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时提供可行性强的法律咨询服务,如先后为辖内的外嫁女问题、国家赔偿问题、公民继承权问题、中小企业租赁合同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劳资纠纷、居民群众社会保险问题以及为区残联就精神病的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意见,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升级。另一方面,通过零距离的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的投资兴业营造规范、和谐的法治环境。三是引导在法律途径中化解。指派公职律师参与荔湾区领导接待,积极地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在办理环卫工人刘某交通事故案中,由于刘某伤势严重在医院抢救,当事人家属情绪异常激动,多次到区上访,并扬言如不马上支付抢救费用,就要采取过激行为,为此案荔湾区领导多次过问和督办。法律服务团通过指派律师调查取证、与各方充分协商等举措,终使该事件得到圆满解决。四是积极推动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一方面,通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诉讼案件,认真分析这些部门在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法律意见。如在居民谢某诉某街道办事处行政侵权案和另一街道的环卫工人提出补缴社会保险及加班费等的劳动诉讼案中,公职律师不仅指出街道办事处存在的违法之处,而且主动为其提出调解结案的方案,从而较妥善地解决了纠纷。另一方面,通过与有关职能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关系,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街道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为经济建设、环境改造等工作提供周全的法律服务。这样的举措,较好地维护了政府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也推动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五是以“应援尽援”为目标,法律援助困难群众。根据每年荔湾区城乡居民的经济收入情况,简化手续,及时受理,指派律师全程跟踪案件,最大程度地拓宽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为弱势群体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在服务经济建设功能方面:一是专业智力支撑法律服务。利用律师、公证员重点参与区河涌整治与污水治理工程、恩宁路改造项目,与区政务办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借助区政务管理中心平台,探索出了一条延伸法律服务到企业的新途径。二是主动与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建立了法律服务的联系合作机制,共同制定了《关于运用法律手段促进招商、企业服务工作、环保执法工作、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工作的联合通知》,使部门工作合作协调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法律服务团的创新体现

一是法律服务主动介入性强。“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的原则,以及法律服务靠前的常态机制,可以从时间和空间上赢得处置矛盾纠纷和服务经济建设的主动,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预防和回避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风险。二是法律服务对象针对性强。着力为涉法群众、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加强为企业法律服务,为企业构建通畅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打造良好投资环境。同时搭建律师与政府的沟通平台,助推政府部门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化解矛盾应急导向性强。服务团队中组建的突发性重大敏感案件应急小组,负责协调重大敏感案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应急保障等工作,督促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精神,推动问题合情、合理、合法解决。四是协调合作性强。服务团队一方面通过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街道建立的联系制度,及时反馈在敏感案件、涉法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中的合法、合理的法律意见,助推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利用律师公证管理科及法律援助处强化辖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沟通,引导利用社会律师、公证员的法律资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广泛的法律服务。另外,同相关部门及主体协调沟通,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及时调整服务的着力点,提出专业意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从而使法律服务工作有了更实际的内容和操作的空间。五是法律服务空间拓展性强。荔湾区正处于坚定不移地围绕“打造广佛之心,建设文化荔湾、低碳荔湾、智慧荔湾、幸福荔湾”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无论是城市建设、环境整治、招商引资,还是企业服务等领域都有着比较大的法律服务空间。另外,服务团具有法律服务“先行先试”的良好基础,服务方式的优化完善有较大的余地,服务范围还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作者:颜海琳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第12篇

(一)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各所要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在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在村(居)民委员会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队伍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做到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室、有台帐、有人民调解徽章、有调解队伍。

(二)大力加强专业调解组织建设。要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在金融、保险、企业、林业、征地拆迁、物业等领域部门和行业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三)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聘请退休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医师、教师等各行各业老专家、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志愿者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四)健全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按照党的十要求,着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认真做好有关联动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五)抓好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工作。抓住省委、省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的有利时机,把人民调解经费列入民生工程的配套资金落实好,并认真抓好以奖代补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协助配合省电视台办好《金牌调解》电视节目。继续为《金牌调解》电视节目推荐优质案源、调解员、观察员,积极协助省厅组织的《金牌调解》团队深入基层开展走访交流活动。

二、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大力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目前全区还有大部分已批未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未实施,要千方百计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重视与支持,抓紧实施完成。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解决司法所的人员问题,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2人以上。配齐配强副科级司法所长。

(三)深入推进“五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五好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重点抓好落实,推动“五好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开展。

(四)进一步推进司法所保障能力建设。适时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和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大力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所务管理水平。重点在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司法所内部管理进行全面统一规范。

三、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

(一)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指导,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评查活动,广泛征询社会各方面意见等方法,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二)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要将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人员名册、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政处罚和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投诉处理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及时调查处理,严格依法行政。

(三)抓好年检注册工作。在年检注册工作中,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认真审查年检注册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