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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教育培训

时间:2023-06-11 09:33: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残疾人教育培训,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残疾人教育培训

第1篇

一、扶持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

(一)扶持对象

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合适经营项目和一定经营能力的城镇未就业、失业残疾人以及持有《青岛市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优惠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已经从事个体经营或已被扶持过的残疾人不再扶持。

(二)扶持形式和标准

对首次经营服务业、维修业、加工业、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家庭副业的残疾人,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等提供一次性扶持金。工业项目不超过8000元;小商业、服务业、种植、养殖业等不超过4000元;三人以上组织起来经营较大项目不超过**0元。

(三)申请程序

1、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扶持资金申请程序:

城镇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须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

(6)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7)经营场所房屋证明。

农村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须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青岛市农村贫困人口社会保障优惠证;

(5)经营项目方案或可行性报告。

申请人携上述证件、材料原件到街道、乡镇残联申请扶持金。街道、乡镇残联对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核实是否符合扶持条件,对扶持项目的可行性签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指导填写《青岛市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经营扶持资金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连同其他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报区(市)残联。

二、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

(一)社区就业岗位的范围

社区就业岗位是指涉及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公益岗位。适宜残疾人就业的社区就业岗位具体范围包括:

1、社区安全保卫、社区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

2、社区停车场管理;

3、社区公共设施维护;

4、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托残服务;

5、其它适宜残疾人就业的社区就业岗位。

(二)社区就业岗位从业残疾人认定条件

1、社区就业岗位安置的人员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有本地常住城镇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未就业、失业残疾人;

2、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1年以上并为残疾人办理社会保险;

3、月工资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

4、就业岗位为社区就业岗位的残疾人。

(三)社区就业岗位工资补贴、保险补贴

符合认定条件的残疾人从事社区就业岗位工作,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50元工资补贴和200元社会保险补贴。

(四)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

开发社区就业岗位(不含物业管理公司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每安置1人且工作满1年,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岗位开发补贴。

(五)社区就业岗位补贴申报

1、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写《青岛市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工资、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附件2),于申报当月报同级残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青岛市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工资、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

(2)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4)从事社区就业岗位劳动收入凭证(工资发放表);

(5)招用残疾人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2、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从业残疾人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发放和管理。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于人员安置满一年后核拨。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补贴于人员安置次月逐月申报。

3、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收到补贴后,要认真做好补贴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建立资金补贴发放台账。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补贴主要用于用人单位岗位开发费用。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工资补贴,纳入残疾人工资发放。社区就业岗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为从业人员办理代缴社会保险费手续。

三、鼓励企业举办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残疾人就业

企业举办以安排智力残疾人为主的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5人以上,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一次性按每人5000元给予补贴。补贴用于购置方便残疾人生产的工具、设备和改善残疾人生产环境。另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给予工资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附件4、附件5)。一次性补贴在企业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次月发放;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每半年核拨一次。

此类企业与其他企业同样执行保障金的收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庇护性生产班组安排的残疾人计算在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之内。

四、鼓励能工巧匠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对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

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聘请各行各业的能工巧匠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对未就业、失业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并与师傅签订《能工巧匠名师培训残疾人技能协议书》(附件6)。残疾人经培训开业的,每培训一人,一次性给予师傅600元培训补贴。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补贴金,需提供《能工巧匠名师培训残疾人技能协议书》、残疾人证、残疾人开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其它证明。

五、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一)培训对象及补贴标准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未就业、失业残疾人在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指导下,参加初级职业培训,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证书者,给予培训费、鉴定费全额补贴。参加中级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者,给予80%的培训费补贴。

对在市级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班接受培训的残疾学生培训费,参照同期社会培训机构同类培训项目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情况由市或区(市)分别承担。其中,由市级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与各区(市)残联联合开办的培训班,培训费按照区(市)残联与市残联各50%的比例承担。市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自行办班,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由市级负担。

(二)残疾人培训费申领

培训机构申领残疾人培训费,需向本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送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残疾人的失业证复印件;

3、培训考核鉴定成绩单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各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每季末填报《青岛市残疾人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审批汇总表》(附件7)。残疾人培训费补贴每季度核拨一次。

六、经费来源与拨付程序

上述经费,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除残联兴办的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按照上述负担比例执行外,市内四区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的比例支付。其他五市三区由同级财政支付。

市内四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上述经费,将应报送的材料报送本区残联、财政审批盖章后,报市残联会同市财政核准。市财政负担的经费据实拨付区财政,由区财政部门拨付同级残联。

其他区(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上述经费,将应报送的材料报送本区(市)残联、财政审批盖章,由本区(市)财政部门拨付同级残联。扶持金、补贴等发放花名册汇总报送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七、工作要求

第2篇

[关键词]残疾人 政治思想教育 职业培训 必要性

残疾人职业培训是国民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残疾人职业培训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教育事业水平的高低,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福利水平与文明程度。把残疾人职业培训真正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可以更好地发挥各学校的现有教学设施、师资力量、仪器设备、校园环境等的优势,提高办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其中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的政治思想建设,有一定的特点和难度。他们在感知觉方面,在语言的理解与表达方面,在逻辑思维的发展方面,都比同龄健全儿童少年发展得迟缓,因而,对政治思想的感知、领悟、理解、模仿、操作和约束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难度。我们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时候,就更要讲究教育的方式方法,针对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残疾人提出不同的教育目标,使用有区别性的教材,采用差异性的教学手段和方法,运用不同的评价标准,以求达到不同的教育效果。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中的应用政治思想教育的必要性

残疾人事业是全人类共同关注和面临的世界性课题。残疾人教育特别是残疾儿童的教育更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中之重,也是一个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的《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都对残疾人教育有明确的规定。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对残疾人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社会应该为他们提供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让他们掌握社会生存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也使自身价值得到实现。一方面残疾人有能力接受职业教育。从许多优秀残疾人事迹当中可以看到,残疾也可以转化为一种动力,从而激发残疾人的学习热情和顽强意志,克服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取得超出常人的成就。同时,事实证明,盲、聋、肢体残疾者在受教育前后有着强烈的反差,受教育之后,身体的缺陷明显得到智力上的补偿。而且,受教育层次越高,这种补偿作用就越大。另一方面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可以回报社会,减轻社会负担。实际上对于大多数有学习愿望的残疾人来说,并不是他们没有能力去接受职业教育,只是因为残疾人教育长期停滞于初等教育水平上,没有更大发展。只要施以合适的教学模式进行教育和训练,残疾人走向社会后,可承担与健全人同样的社会义务,同时减轻社会的负担。

但是,当前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的现状不容乐观 因而对其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更具特殊而重要的意义。政治思想教育就是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残疾人视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以学生的健康和谐可持续的发展为目标,从学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出发,以学生生活的环境为基础,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来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信念,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生理残疾造成了残疾学生能力的局部丧失,更重要的是可能影响他们心理健康发展,残疾学生中普遍存在着心理问题,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可以使他们更好地调整心态,振奋自我,迎接人生的挑战;生理上的残疾还可能影响残疾学生认知等方面的正常发展,智力发展也可能因此而受到影响,容易出现辨别能力低下,极易受到外界不良影响的干扰等现象。残疾青少年特别是聋人团伙犯罪案件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当前一大社会热点问题。因此,职业学校开展政治思想教育,着眼于残疾学生直面现实,应对未来,提高生存质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政治思想工作在残疾人职业培训中的应用

1.深化教育模式改革

残疾人只有逐步树立和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才能有正确的人生方向。职业学校要积极探索分层次的德育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残疾学生的认知能力,合理确定由低到高的阶段性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和德育方法,使目标切实可行、内容通俗易懂、形式生动活泼,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低年级残疾学生应以规范基本行为的养成教育为主,努力培养他们的良好行为习惯;高年级残疾学生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努力培养他们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爱劳动的真情实感。特殊学校要积极探索德育教育规律,要将其同深化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改变学校就德育抓德育的传统教育方法,把德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深化课程设置、教材教法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使残疾学生获得优良的道德品格、扎实的基础知识、必备的实践能力,最终达到“自尊、自信、自强、自力”的目的,从而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有用之材。

2.努力改革教育内容

长期以来,残疾人教育的内容往往偏重基础文化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其它技能和能力的培养。残疾人进入社会后,往往难以融人社会。因此,职业学校应积极改革残疾人教育内容。加强生活知识、劳动技能和职业技术教育,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把学习基础文化与学习职业技能结合起来,为未能升学的残疾学生提供实用技能培训,使他们具备谋生的技能,能在社会的正常条件下劳动和生活。此外,要加大对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的力度。由于先天、意外的种种不幸,造成残疾人生理、心理上的变异。同时,由于外界的冷遇和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使他们陷入隔绝、封闭的心理状态。因此,职业学校应对残疾学生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学生克服自卑感、不良情绪等的困扰,使他们保持平和、开朗的心境,培养他们自强、自立、自信的心理素质。

3.强化行知统一

行知统一是改进学生政治思想建设的重要原则。这是由学生的成长规律和接受程度所决定的,更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经验。也是“以人为本”。学生政治思想的形成必须经历从认识到情感、从感悟到养成的过程,感悟是认识到养成的唯一桥梁和通道,而感悟的最理想的形式和途径,就是学生喜闻乐见、能够体验的教育活动。首先必须是适合学生的特点的活动,“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比如可以组织残疾人学生去劳改管理所,听取管教干部以案说法的报告和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参观了管教场所,使他们懂得预防犯罪要从小事抓起的道理,无数次说教也难以收到如此之大的教育效果。一次次活动,都为学生以后的成长提供了鲜活的体验和良好的经验。因此,学校及其老师应该关注学生、研究学生,思考设计出最佳活动方案。让学生在富有针对性、形象性与指导性的活动中,不断地补充、优化和整合已有的人生体验,不断地完善和提高自己。

4.树立激励榜样

在政治思想教育中,我们要给残疾人广泛宣讲一些古今中外残疾人成才的典故,如相貌奇丑的苏格拉底,耳聋的贝多芬,他们都风流千古,享誉全球。我们都沐浴着他们生命所放射出来的光辉。在国内,比如苗族残疾青年杨建辉身残志坚,在1999年获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博士学位。在教室或寝室里可张贴一些有关残疾人成才的名人字画,让它们时时刻刻激励他们、鼓励他们,也可举行残疾大学生座谈会,请一些本校的通过自己努力而获得成功的残疾毕业生,通过现身说法来激励他们,同时可组织残疾大学生互相交流,让他们认识到残疾并非自己一人,而是大有人在。因此没有必要哀戚和自卑。更没有理由自暴自弃。要通过交流。促使残疾大学生互相鼓励、互相帮助。

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残疾人的政治思想教育需要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残疾人教育队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特教师资培养的学历层次。建立师资培训基地,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对特教师资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素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特教师资的培训纳入师资继续教育工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特教专业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前来讲学。加大对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培养教育,采取党校学习、业务培训、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形式,努力建设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队伍。此外,要关心特教师资的工作和生活,稳定特教师资队伍。做到在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定、民办教师转正、评优等方面,对特教教师予以倾斜。

总之,为了保障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残疾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应该是特殊职业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残疾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并勤于研究,善于创新,残疾学生德育工作必然会有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朱宁波.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目的追求[J].中国特殊教育.

[2]宋红亮.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师资培训体制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4(9).

[3]马慎毅,缪满英.聋人高等教育对上海残疾高等教育体系建设的影响[J].教育发展研究,2003,(8).

[4]胡新生.面向残疾人的远程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远程教育,2004,(10).

[5]甘昭良.三类残疾人从学校到工作过渡的问题与对策[J].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3).

[6]许家成.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准备式和支持式模式[J].中国特殊教育,1998,(2).

第3篇

关键词 残疾人 就业难 社会支持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Investigation of Social Support Network on Disability Employment

――Take Wuhan Jianghan District as an example

YANG Wei

(China Disabled Career Development Research Base, 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Wuhan, Hubei 430063)

Abstract Social support networks on employment of the disabled to address the employmen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have an important role. In this study, questionnaires and structured interview approach, Jianghan District, part of an investigation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o understand the status of employmen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social support employment and employment difficulties, and found the level of support the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and enterprises weaker than parents with disabilities further analysis of existing social support networks exist is not high qualit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jobs situation of enterprises to implement the disabled poor, social discrimination hinder the employmen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he lack of social relationships with disabilities, the issues raised against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Key words disabled; difficult employment; social support

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是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的根本途径和关键,也是贯彻落实好党的十精神的具体表现。残疾人由于自身的缺陷,在就业市场上处于弱势,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残疾人的就业面临更大的压力。面临严峻的就业难题,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网络有助于残疾人缓解当前难题,获得就业方面的支持。研究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增强残疾人群体在就业方面的支持力度,扶持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不仅有助于残疾人通过劳动实现其自身权利并体现其社会价值,使更多残疾人从依靠国家、社会和亲属救济供养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给残疾人带来福利,增加残疾人群体幸福感,而且有助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真正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1 残疾人就业调查样本基本情况

本研究以武汉市江汉区100名残疾人为研究样本,采用随机抽样的原则,以问卷调查和结构式访谈的方法为主展开调查。发放问卷100份,回收100份,其中有效问卷92份,有效回收率92%,其中男性残疾人为55.6%,女性残疾人占44.4%;样本中,25~45岁的残疾人占44%,46~60岁的残疾人有47%,大部分为中青年;来自农村和小城镇的残疾人有11.5%,城市的残疾人占88.5%;在文化程度上,受过大学高等教育的残疾人只有5.3%,超过一半的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没有超过初中水平,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

2 残疾人就业社会支持网络现状

2.1 残疾人就业现状

表1 就业现状( = 92)

表2 造成当前形势的原因( = 92)

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表1所示已就业的残疾人只有36.8%,剩下63.2%的残疾人处于失业状态。而在未就业的残疾人中,34.7%的残疾人是由于身体原因限制其就业,22.1%的残疾人是由于未能找到就业岗位而失业,6.3%的残疾人认为拿救济金就可度日而不需工作。经调查,对于造成当前就业困难形势原因主要有自身身体原因导致择业受限、自身知识技能不足和缺乏社会关系(如表2所示)。市场竞争是激烈且残酷的,要在就业市场中找到一席之地,残疾人自身所拥有的知识和能力是关键。但目前残疾人受教育的程度偏低,就业素质不高,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十分弱小。中国社会向来重视人际关系的运用,个人的社会背景在就业的过程中有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残疾人社会交往的圈子比较窄,接触的大多是家境差不多的残疾人,残疾人自身所拥有的社会关系对就业的作用很小。

2.2 残疾人就业遇到的困难

为了了解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具体困难,笔者在问卷中设计了相应的问题,其中“专业知识和能力不足”、 “缺乏社会关系”、“缺乏工作经验和实践经历”是残疾人遇到的最大困难,分别占17.6%、15.3%和15%(见表3)。“专业知识和能力不足”和“缺乏工作经验和实践经验”共同说明了一个问题,即残疾人群体本身就业能力的欠缺。这一问题一方面说明对残疾人的教育和培训未达到要求,另一方面说明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实际工作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的看重。另外,缺乏社会关系也成为残疾人就业的困难之一,说明个人社会关系网在残疾人就业中举足轻重。

表3 找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 92)

2.3 残疾人现有就业社会支持网络的支持状况

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激烈的人才竞争,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迫切需要社会和家庭给予有力的支持。据表4所示,残疾人现已从支持网络中获得一定程度的帮助,超半数的残疾人表示政府组织、父母、亲戚、朋友对其就业有帮助。但从支持程度来说,父母是残疾人最大的支持者,56.5%的残疾人认为父母是对其就业“帮助最大”,而政府、残联、社区和企业分别只有20.5%、29.8%、26.4%和15.2%,政府组织和企业在支持程度上弱于残疾人的父母,说明政府组织和企业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支持方面仍然有一些问题存在。

表4 支持程度( = 92)

3 残疾人就业社会支持网络存在的问题

(1)残疾人教育和培训质量不高。据表3可见,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92名残疾人中有47名残疾人认为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足,40名残疾人认为是工作经验和实践经历的缺乏,35名残疾人认为是求职方法和技巧的欠缺,说明当前残疾人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未能满足残疾人就业的需求。现有的残疾人教育普及程度并不高,受过高等教育的残疾人不多。而目前所开展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多为简单的技术培训,很少进行系统的培训,这些培训对改善残疾人现有的就业状况、提升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并无多大意义,导致一些残疾人参与度不高。

(2)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落实的状况差。根据残疾人就业政策规定,所有企事业单位及福利单位都要按比例吸收残疾人就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不得少于10人,而湖北省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也就是说,企业每100名员工就要安排1.5个残疾人,理论上可供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并不算少,而部分企业认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能够创造与企业支出相对等的价值,往往会以种种借口拒绝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是为逃避缴纳保障金录用了残疾人,但却不提供相应的岗位,而是让其闲置家中领取最低在岗工资,这就导致就业岗位少成为残疾人就业的一大困难。

(3)社会歧视阻碍残疾人就业的实现。在残疾人就业的过程中,来自他人的歧视也是一个重要的障碍。我国历经多年的发展,经济虽在不断进步,但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社会上对残疾人的歧视和排斥仍然存在于许多方面,就业为其中之一,残疾人仍被排斥在许多行业之外。经济的发展与社会文化的发展脱节,政府在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时对残疾人的关注不够,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歧视和排斥仍然存在。

(4)残疾人自身社会关系的缺乏。残疾人认为社会关系的缺乏不仅是造成当前严峻就业形势的原因,也是就业遇到的主要困难。社会关系的建立离不开残疾人自己的努力,残疾人积极主动的求助行为有助于自身社会关系的拓展。调查结果显示42.2%的残疾人在找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会选择主动求助,20.5%的残疾人会比较被动,37.3%的残疾人选择不好说,超过半数的残疾人未选择主动求助,表明残疾人的求助意识不强,而残疾人求助意识的强弱是就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也是创建社会关系的前提条件。

4 完善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支持网络的对策

4.1 明确政府在残疾人就业中主导地位

政府要明确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的主导地位。要加大对残疾人教育的投入,引进优秀的师资资源,让更多的残疾人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对残疾大学生给予适当的奖励。大力开展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鼓励和扶持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兴办职业教育、培训事业,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奖励媒体和大众对企业进行监督,适时地在媒体上公布无故拒不安置残疾职工和不缴纳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名单。对于安置较好的单位,进行公开表扬并给予适当的奖励。政府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宣传和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引导社会大众对残疾人态度的转变,营造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让更多的人意识到阻碍残疾人就业的原因并非残疾人本身,而是社会中无形的排斥和歧视。

4.2 提高企业在残疾人就业中的促进作用

企业能够吸纳大量残疾人就业,是解决残疾人就业的重要途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残疾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企业有责任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念,录用、(下转第256页)(上接第250页)晋升要根据选贤举能、一视同仁的原则,给予残疾人更多的机会。企业和残联应积极建立有关联合残疾人培养的协作沟通机制,及时向残联公布就业信息,定期与残联举办残疾人就业培训。通过在企业内部推广平等互助的企业文化减少对残疾职工的歧视和排斥,创造和谐文明的企业氛围。

4.3 优化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

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对加强残疾人就业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要开展优质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提升残疾人的就业层次。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与企业建立产教结合的培训机制,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养等方式,为企业培训实用人才。重视残疾人的心理培训,对部分态度消极的残疾人要进行心理的辅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人生观。

4.4 提升残疾人自主寻求社会支持的意识

对残疾人个人来说,要重视个人社会支持网络的建构,累积社会资源,建立积极的人际关系,拓展自己的社会支持网资源。首先,巩固基于血缘的人际关系,并在父母的帮助下,主动去发展新的社会联系。其次,加强与政府、残联和社区之间的联系,多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及时反映自己的情况;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的活动,去接触和认识更多的人;了解与自己相关的政策法规,利用政策更好地为自己的就业服务,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第三,经常与其他残疾人联系,联络感情,信息共享。最后残疾人要树立终生学习的意识,充分利用对自己有用的培训的机会,提升已有的技能;了解并尝试接触新鲜的事物,做到与时俱进。

基金项目: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3-Ⅶ-042)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广东;特殊职业教育;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1-0093-03

广东残疾人事业发展较快,但特殊职业教育发展却落后于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区。广东特殊职业教育具有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与劳动力市场的联系不密切,残疾人职业心理问题突出等特点。

本文中“特殊职业教育”又称“残疾人职业教育”,属于狭义的特殊职业教育概念,包括残疾人(智力障碍、肢体残疾、盲、聋、哑等人群)职前、职后教育与培训,包含对16~60岁年龄段人群为取得职业能力进行的学历教育、培训进修等教育活动。特殊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的一部分,如何保障他们的职业教育权利,使其正常地接受职业教育与职业训练,提供合理、合适的就业岗位,从而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一直以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广东特殊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广东特殊职业教育滞后于全省教育整体水平,在全国只是处于中等位置。截至2010年,广东省残疾人总数约为54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为5.86%。据不完全统计,包括可提供残疾人培训与就业的普通机构在内,省内职业培训机构211个,就业服务机构142个。“十一五”期间,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1%,为残疾人从义务教育向职业教育的过渡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共约9万人次接受职业教育(含培训),787名残疾人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学习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平均上线录取率为89.43%。但与数量庞大的残疾人总体规模相比,广东残疾人大学入学率非常低。

虽然广东残疾人职业教育事业有一定突破,仍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停止学业,没有接受普通高中或职业教育。与正常儿童相比,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相对较低,直接导致残疾人职业教育缺乏应有的基础,成为制约广东特殊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

1 职教机构设置不均,造成资源浪费

当前,除附设特殊职业教育职能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外,广东特殊职业教育专门性机构有:

(1)专业特殊职业教育学校

目前,广东省内特殊教育学校中,尚无一所残疾人普通高中,省内现有专门从事特殊职业教育的学校也仅有一所,即省残联举办的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

(2)单独设班招收特殊人群的高校

2006年起,广东省内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大学两所高校单独设班招收盲、聋学生。

(3)特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官方给出的数据,目前广东省内特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约41所,具体见表1、表2。

可见,在机构设置方面,广东特殊职教机构数量少,地域分布不够均衡,资源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实际上实行优生优育政策之后,残疾青少年在逐年减少,这就需要防止发达地区的职教资源的浪费。

2 师资素质不高

当前,省内仅有“广东中山师范学校”一所中专学校设“特师部”,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养;至今没有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特殊教育专业,仅在教育学类、心理学类专业目录下,开授特殊儿童教育、心理方面的课程,开展相关理论研究。2009年,华南师范大学开设手语教学公选课,试点举办特殊教育专业和培养师资;2011年9月,华南师范大学在网络教育中调整了部分课程的教学设计内容,授受对象扩大至残疾学生。

广东省特殊教育师资短缺,教育质量相对较低。根据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配备比例1:3或1:4的标准,广东省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配备比例达1:5甚至更高。特殊教育学校具有大专以上专业水平的教师不足三分之一,而普通学校的教师基本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学习。主要原因是广东省目前还没有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现有师资队伍接受特殊教育方面的继续教育机会不多。师资的不足造成教学质量的低水平,造成了残疾人“随班就读”、“随班混读”或者“随班就坐”的现象产生。

可见,广东特殊职业教育师资培养速度跟不上师资培养整体步伐,在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中掌握残疾人教育手段的师资严重缺乏,特殊教育培训体系出现断层的现象。

3 专业设置不合理

在专业设置上,广东特殊职业教育没有明显的“特殊性”,仅有“集中性”,即残疾学生偏向于选择按摩推拿、服装设计、计算机应用、美术设计、工商财务、美容美发、汽车美容、数控机床这些专业。在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中,由于是政府举办、数量有限,多数培训机构竞争意识不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力度小,短期的培训仍延续开设裁剪、缝纫、理发及烹饪等传统专业,而对新专业项目开设不多。从教育形式上看,广东特殊职业教育以技术类中短期培训为主,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变化而开展的多层次学历教育较少。

4 教学行为不规范

调查表明,目前广东特殊职业教育课程实施与教学活动不够规范。通过对25位从事特殊职教的教师进行个别访谈,发现:88%的特殊职业教育机构没有制定规范的职教课程标准,课程进程和课程设计不科学;88%的教师没有使用规范的考试标准,考试形式单一,标准随意;80%的教师使用普通职业教育教材,自编适用教材非常少;100%的教师采用集体教学形式,根本没有个别教学;仅24%的教师有特殊职教方面的教研成果(见表3)。

5 残疾学生就业难

通过调查,发现广东接受特殊职业教育的残疾人总体就业水平不高,职业发展情况不够理想,尽管接受过特殊职业教育的残疾人,在就业与职业发展方面与未接受职业教育的残疾人相比,具有一定优势,但总体就业水平不高,仍有约两成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未能就业,失业登记率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通过对残疾人进行电话访谈发现,残疾人就业地区差异明显,不同类别、程度的残疾人在就业机会、就业种类上不平衡;工作稳定性差,工资收入较低,劳动保障情况不理想;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差,法律维权意识不强;存在被迫解聘的现象,解聘后出现严重的待业焦虑和挫折感;终身教育机会少,职业生涯规划及发展指导不力。

二、相应对策

特殊职业教育的核心问题就是要促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从家庭进入学校并通过学校教育,最终解决他们的就业及职业发展问题。

1 整合教育资源,调整机构分布

广东特殊职业教育机构基本上由政府出资建立,从地域上看呈现教育资源“区域集中”的态势,即大部分(63%,见表2)特殊职业教育机构位于珠三角地区,高于珠江三角洲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值53.80%。解决措施有:

其一,在残疾青少年分布集中的地区,增建一定数量和

具有一定规模、功能的专业特殊职业教育机构。增建的特殊职业教育机构,能满足残疾人特殊实训需要,能为不同程度、类别的残疾人提供相应功能的实训场地。

其二,均衡特殊职业教育资源。政府加大对粤西、粤东、粤北等地区特殊职业教育的投入,制定相应保障性政策,支持大学生以“特殊支教”的形式对这些地区特教事业进行帮扶,对从事慈善性特殊职教活动的个人和非营利性组织给予资金补贴和鼓励,鼓励社会力量兴建特殊职业教育机构,以非企业、非营利性机构(如社会团体、基金会、慈善组织)的模式运营。

其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借助多方力量开拓特殊职业教育市场。如吸纳社会资金建设特殊职业教育与训练基地,以企业化形式经营,供残疾人进行职前技能训练和特殊职教师资进行业务培训;引入市场机制的特殊职教训练营;还可多措并举地吸纳盈利项目,从而盘活资金,更好地改善教学与实训环境。

2 采取合作培养的方式,培育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

借鉴西方特殊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职教师资培养应采取高校、职校、企业、民间组织四元合作的培养模式,以解决数量不足、体系断层等问题。

四元的合作,不是传统的教育见习、实习方式,而是四者共同培养合格师资、互相利用优势资源共同发展的新型特殊职教师资培养模式:高校及职校教师负责安排、组织学生到企业现场,熟悉生产至流通的整个过程;企业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制订学生在企业的活动计划,负责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民间组织在师资培养中的对口援助、横向协调、争议解决等方面发挥突出的作用。

此外,高等师范院校可针对特殊职业教育,开设教学法之类的课程,提供案例分析、观摩教学,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指导,为特殊职教师资提供职后培训机会,较好地实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与特殊教育的合作与对接。

3 完善专业设置与教育形式

广东特殊职业教育在专业设置上特殊性不强,各类培训机构开出的新项目少;以短期技术性培训为主,适应产业结构和就业市场结构调整变化而开展的多层次学历教育较少。解决措施:

其一,为残疾人参与多层次学历教育疏通障碍,如实行残疾人“单考单招”,制定残疾人录取标准,适当降低录取门槛;调整残疾人体育科目达标标准;为残疾人参与技能训练提供免费项目和免费场所;调整、落实“学分制”,为残疾人增加可互转换的备选课程;制定特困残疾学生助学费用申请优待政策,简化残疾人申请特困补助的流程。

其二,增设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兴专业或培训项目,既有面向残疾学生就业的学历教育或培训项目,同时又有面向特殊教育师资的学历教育或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既开发面向城镇残疾学生的学历型职业技能专业,也开发面向农村残疾学生的实用技术短期培训项目;努力使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

其三,试点建立智力残疾学生初级职业教育学校,依托培智教育机构,连同普通职业学校以随班就读的形式,开展除盲、聋、哑残疾学生外的智力残疾学生初级职业技能教育。

4 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

在生源无法选择的前提下,特殊职业教育机构可采用规范课程实施与教学实践活动(如建立完善的督导听课制度、开展定期教学检查、规范教学文件管理、制定严格的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的措施,也可通过树立榜样、端正教风等师德活动(如延长学时、课外辅导、个别帮扶等无偿自愿活动)来完善。

5 疏通就业渠道

其一,政府按规定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督促用人单位在法定年审期内参加年审;依托社会力量监督政府残疾人就业工作专款专用;发挥非政府组织(如NGO等)在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上的监督、舆论宣传作用。

其二,掌握可培训残疾对象的详实资料,做好分析和组织工作。包括:收集辖区可培训的各类残疾人(45岁以下就业年龄残疾人)的数量、性别、年龄、文化状况、就业状况、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联机信息库,将不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组织到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其三,广泛与社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搭建合作网络,整合培训资源,形成残疾人培训网络,实现按需调用资源。

其四,依托心理咨询机构、心理咨询师的力量,帮助残疾人正确评估自身职业能力;鼓励产生职业心理问题的残疾人从职业训练开始,接受职业心理康复治疗;鼓励单纯智力障碍的残疾人克服分离焦虑,走出家庭,接受教育,走向社会。

其五,开展残疾人职业心理特殊援助活动,帮助残疾人树立职业信心、减少就业和失业焦虑。依托华南师范大学等高等学校教育学类、心理学类专业力量,开展以残疾人职业生涯发展为主题的帮扶活动,如鼓励师范类实习生到特殊职业教育机构实习,同时做好残疾学生特殊心理辅导工作;开展残疾学生家庭定期探访工作,帮助残疾学生形成正确的职业观,作好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

第5篇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构建

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信息检测统计数据显示,浙江省有残疾人口312万,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具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口仅20万,登记在册已就业残疾人口约8万,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就业率不足40%,就业适龄段残疾人就业率则更低,残疾人参与社会方面存在严重不足。虽有国家的《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政策,也非常重视和大力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但在当前社会就业形势仍然严峻情况,残疾人的就业情况不容乐观。

为了更好地了解浙江省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调查小组通过调研法、访谈法、文献资料法对浙江省残疾人的就业状况进行了调研。分别面向残疾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调查。面向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发放调查问卷323份,回收315份,其中聋人145份,肢残人95份,盲人63份,其他残疾12份。面向11个市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发放问卷11份,回收11份;访谈残疾人12名、用人单位10个、区(县)一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10名。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一、残疾人面临的主要就业问题

1.就业收入低

根据调查统计,已就业浙江省残疾人月平均收入约1632.5元(见表一),接近浙江省147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远低于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社会月平均工资3340元[1]。高等以上学历残疾人平均2500元以上,但仅占7.5%。

表1

2.受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低下

2009年《中国残疾人就业与教育现状及发展研究》(赖德胜)的数据分析结果,全国残疾人教育水平综合指数为4.04%,浙江省、安徽省、、甘肃省、青海省等的残疾人教育水平综合指数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可见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浙江省处于国内下游水平。

受调查的50%左右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为残疾人存在技能低下的问题。2011年上海交大许莲娜对嘉兴市残油车港镇的残疾人开展调查显示,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不足4%,成为就业的弱势群体[2]。

3.就业信息不对称

在残疾人就业方面,存在着企业与残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方面残疾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另一方面也有残疾人招聘需求的企业招不到合适的残疾人,部分人残疾人不愿走出家门主动就业。

各地的就业渠道也存在不足,台州市残联网站有两篇残疾人创业的政策信息,其他市残联都没有网上均无就业信息。杭州市残联与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合作,在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爱心助残岗位,为残疾人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建立一个信息交流平台,值得借鉴。

4.就业不稳定

国家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调动了用人单位的积极性,但是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些单位虽然也执行按比例就业,但对残疾人的照顾性政策并不多,73%的残疾人对自身就业现状不满意。工作5年以上的残疾人85%以上有跳槽3次以上的经历。

残疾人就业不稳定是各地残疾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反映的问题,杭州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处提供的数据显示,残疾人多次被推荐安置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不仅造成就业岗位资源浪费,也让用工单位对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就业心态持怀疑态度,进一步恶化残疾人就业的外部环境,影响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原因分析

1.残疾人对就业认识不足

调查中有 75% 以上的残疾人对自身价值认识不够,93%以上残疾人有自卑心理,有64% 不喜欢社会交往。同时在调查中也发现38% 的受访者没有就业愿望,75%的受访者不了解自身职业价值。25%以上的残疾人有创业意愿,但对于如何创业的途径与方法却一无所知。

不少残疾人因为残障引起自卑心理,长期远离社会主流群体,社会交往圈相对狭窄,社会适应能力差,以致无法顺利就业或就业不稳定。

2.政府与社会对残疾人的就业帮助存在不足

就业歧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残疾人就业不仅面临就业层次低、待遇不高等问题,侵犯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社会、企业对残疾人认识不足,部分地区也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或者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

用人单位不愿意接受残疾人,一个重要原因是认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费用高,增加用人成本[3]。

残疾人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意愿,存在一定的差距。86% 的被调查残疾人认为就业机会偏少。只有18%的被调查残疾人认为政府关注残疾人的就业问题。

3.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明显不足

被调查的残疾人中,获得过职业培训残疾人不足25%,86%以上的残疾人未接收过技能培训信息。72%以上的残疾人没有受过相关的职业指导,95%以上的残疾人缺少职业观,不了解自身职业兴趣,没有考虑职业发展规划。

国内的残疾人就业指导从2010年开始起步,中国残联开始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发了相关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的远程教育软件,多地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都参加了网络培训。残疾人就业指导机构缺少编制,存在人员不稳定,职业指导工作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

4.残疾职业指导研究比较缺乏

残疾人就业方面的不足也与国内残疾人职业指导体系研究和实践处于起步有关。纵观国内,面向普通社会群体的就业指导工作研究较多,但残疾人就业指导方面的研究却比较缺乏。CNKI和万方数据等能够查阅的相关文献量屈指可数。

四、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构建探讨

1.加强对残疾人用工单位的辅导指导和监督

政府要多渠道鼓励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对于提供爱心岗、公益岗、残疾人专用岗的单位应给予奖励或表彰,如帮助开展手语培训,残疾人就业心理培训辅导、残疾人岗前和在岗培训辅助。

另外强化政府的职能,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督查,定期深入企业,对就业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抽查和访谈,对发现借残疾证挂靠就业、劳动合同弄虚作假的要有一定处罚措施。

2.通过政策支持提高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

提高用人单位安置积极性方面可以借鉴山东青岛的为企业提供维岗补贴的做法,专门下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针对残疾人就业不稳定的情况,对用人单位实行岗位补助和就业补贴。另外残疾人用工企业政府采购优先的做法也值得参考,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参与政府采购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权。

国内部分有条件省市已出台政策,在用人单位超比例新安置残疾人就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认定的残疾大学生见习基地提供一定的补贴。

3.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

加强对残疾人就业的培训,可以结合当地经济特色的定期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对已经就业的残疾人开展岗位安全培训、就业能力培训、交往能力培训、如何提高自信心等方面的培训和讲座。聘请行业能工巧匠,对失业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对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培训,对有文化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网络、函授等高等教育培训[4]。培训的开展要充分不同的地域、不同经济、不同残疾类别,要符合残疾人的需求。

4.为适龄残疾人提供就业帮助

各级残联及其就业服务机构在为残疾人提供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如残疾人就业适应性评估、职业康复训练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的基础上,应考虑抽出时间深入走访就业困难残疾人家庭。为一些身体不便的残疾人开设社区服务岗位,如报纸分发、社区商店服务、门口报刊亭、社区值班、车库看守等。既能满足了社区居民的需要,也就近安排残疾人就业[5]。

另外开展就业援助系列活动,如杭州市每年组织就业招聘会能吸引不少残疾人参加就业。

5.为残疾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出台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可以尝试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中心,为残疾人创业过程的相关手续办理和政策咨询,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提供一站式服务。

对不适合外出就业的残疾人鼓励个体开网店,提供开店技巧、网页设计等服务,必要时也可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6.扶持农村残疾人脱贫就业

加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设,扶持带动农村失业、无业残疾人就业从业,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鼓励农村种养业和农副业基地吸纳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一定奖励补贴。

浙江仙居县从2008年开始实施扶持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奔小康工程,依托地域经济帮扶平台,建立残疾人扶贫开发基地、开展小额信贷、培训实用技能等,使2161户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实现增收。

7.加强制度与管理

做好残疾人就业需要进一步完善就业管理工作机制。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一管理,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政策对接。完善残疾人就业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将残疾人就业信息详实、准确地录入管理系统;对扶持资金申领人员或单位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各项政策扶持对象的审核、认定工作,提高扶持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只有切实加强和落实残疾人就业的各种帮扶措施,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应该不再是难题。

基金项目:2013浙江省社科联课题《基于提高就业能力的残疾人职业指导工作研究》,项目编号2013B023

参考文献:

[1]浙江省统计局. 2012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浙江日报[N],2013-5-10

[2]许莲娜.嘉兴市农村残疾人就业情况浅析[J].才智,2012(3)

[3]许 琳.残疾人就业难与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的完善[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4]范妮.我国残疾人就业困境成因及解决路径探析[D].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6)

[5]赵燕平.残疾人就业的模式创新探索[J].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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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关键词】 聋生;职业教育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教育处处长李东梅说:“培养残疾人获得职业技能,提供其谋生手段是残疾人教育的首要目标。”职业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是适应市场经济需求、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

下面我来谈一下对聋生职业教育几点建议。

一、设置合理专业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特殊教育的肖非教授曾提到:衡量聋人职业教育成败得失的标准,就是聋人能不能平等的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建设,能不能自立于社会。如果毕业生走上社会以后就业无门,谋生无路,那决不能说是聋人职业教育的成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职业分工越来越细,由于受生理缺陷的限制,不是所有职业都是聋生所能胜任的。

聋生职业教育培训在专业设置上有局限性,但最重要的是依据聋生本身的特点,结合市场需要来开设专业。我认为特殊教育学校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或者在初中阶段对那些没有机会到大学继续深造的大龄聋生,应开设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对他们进行素质、知识、技能教育和职业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解除思想束缚、拓宽就业渠道,为就业和脱贫致富创造条件,使他们逐步走向经济和人格的独立。这关系到他们实现自我、走向社会、参与劳动建设的素质基础,对他们终身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

针对聋生的特点,可以开设服装设计与加工专业(主要学习服装款式设计及量裁缝制、缝纫设备的使用维修)、工艺美术专业(主要学习剪纸、刺绣、编织、风筝制作)、美术绘画专业(主要学习素描、速写、色彩、国画、内画)、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主要学习计算机基础、平面设计、Flas、网站建设和网页制作)、烹饪专业(主要学习烹调技术、面点制作、食品雕刻)。这些专业都能考虑到聋生的身心特点和在社会上的发展,做到扬长避短、补偿缺陷。让他们学有专长,真正成为残而不废,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二、提高聋生社会适应能力

为了把残疾儿童少年培养成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残而有为的人,我们特教学校应该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加强实践办学和社会能力的培养。聋生的社会能力是能够促使个人的社会行为与他人和社会要求的有效结合,是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并得到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指出: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要“以培养残疾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主要目标。”由此可见,加强聋生的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对于将来走向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提高聋生整体素质,我们还可以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聋生在学校和家庭都能和老师、家人交流自如,但是一到社会上就麻烦不断,多数健全人对他们或是好奇,或是歧视。所以我们老师和家人应该多带他们走出学校和家庭的圈子,多参加活动,让他们多看看,多和别人交流,让他们不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平等地回归主流社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可以带学生去敬老院、烈士陵园、公园、学院等不同场所,还可以邀请消防队的官兵,开着消防车来校为学生现场演习救火过程。节日前,联络好少年宫、爱心联盟等组织,和学生同台竞技。这些活动一方面让学生接受了尊老爱老、热爱祖国、安全方面的教育,同时又让学生有机会多渠道参与社会交流,提高了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我们还可以利用综合实践课,老师带领他们走出去,到超市学购物,弄清自动存包的程序,明白超市的进口、出口,怎样进行结算;去邮局寄信,教师提前给学生布置好写信任务,学生完成后,和老师一块去邮局,体验从买信封、写信封、买邮票、贴邮票、把信投入信箱等一系列过程;去银行存款、取款,老师教学生填写存款单子开户、设密码、保存好存折,又教他们怎样取钱,输入密码时注意保护等。通过综合实践课,既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又使更多的人了解聋人,从开始的好奇、嘲笑到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三、提升聋校职业教育的空间

聋生由于身体上的缺陷,老师可能对他们更多一些关心,少一些严厉。这也造成一些聋生不能遭遇坎坷,遇到困难就灰心丧气。尤其在就业遇到挫折时,更是一蹶不振。目前聋人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同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残疾人平等地回归主流社会的需要都还有较大的差距。

基于以上的现实情况,我们非常有必要深入思考聋校的职业教育,应以聋生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现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如采取和工厂、艺校联办等措施,使聋生职业教育和就业紧密结合起来。以切实培养聋生适应社会、立足于社会的生存能力,使其成为既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又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

我们特殊教育学校应该在聋生听力残疾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发展学生的生存能力,不断提高聋生职业技能的水平,让每位残疾人享受美好生活,让他们在主流社会生活的更和谐!

参考文献

1 《特殊教育辞典》朴永馨主编 华夏出版社

2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7篇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康复工作:一是对18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了调查登记,协助县侨联争取实施一期免费白内障复明工程。二是调查落实7名重度精神残疾人,准备帮助他们实施住院治疗。三是为7名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轮椅3辆,拐杖4副。

(二)教育工作:一是对在特殊学校就读的20名残疾学生给予了每人200元的资助。二是对挂钩村的10名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进行了慰问。

(三)就业和扶贫工作:一是深入基层广泛调查适合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为开展培训打好基础。二是为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出台了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个体户进行一次性补助的政策。三是对2010年实施的46户残疾人危房改造户进行了检查验收。四是认真组织第十九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发动各级各部门到挂钩点开展主题为“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的扶残助残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宣传文体工作,半年来共在中央及省州残联网站和共他媒体上报道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消息12则,大力宣传了我县扶残助残和自强模范的事迹。在弥渡县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21条。

(五)召开了县残联五届二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0年工作,对2010年工作做了安排,与各乡镇残联签定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召开了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会议,对换发“二代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换发“二代证”实施方案、成立了各类残疾评定委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六)换发证工作:为更好地方便残疾人、服务残疾人,把各种类别、各个等级的残疾人进一步澄清,摸清底数,给党和政府制定各项优惠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县残联精心组织,下到6个乡镇65个村委会进村为残疾人集中办理采集残疾人基本信息、换发新证手续。在互联网第二代残疾人证管理系统中录入了1200多名残疾人基本信息,并换发新证1200多本。

(七)其它工作:一是按县科发办要求,完成了学习活动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任务,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自检自查、征求意见、分析检查,结合残联实际,对广泛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进行了认真总结梳理、深入分析、认真查摆存在问题,达到了找准存在问题、统一班子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的目的。为更好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下坚实基础,做到学习有特色,活动有实效。二是认真抓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按照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要求,制定出了公示公告清单,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了残疾人事业方面的7项公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残联依法行政工作的阻力大。少数单位和部门在落实残疾人法律法规和优免政策中随意性大,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的现象,如政府基金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部分单位既不安置也不缴纳,给《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贯彻落实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残疾人扶贫解困任务艰巨。绝大多数残疾人家庭因残因病导致贫穷,这部分人口家庭基础差、底子薄,有的家庭主要劳力带残、一户多残,我县还有700余户住在危房中,靠残联系统每年解决几户成了杯水车薪,要使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造同步奔小康,解决残疾人的住房难、就医难、上学难任务还相当艰巨。

(三)残疾人的优惠特惠政策滞后。残疾人社会保障还不够广泛,保障水平还比较低,缺乏特殊保障政策。

建议:争取上级政府支持,出台残疾人的优惠特惠政策,使残疾人作为特殊对象予以重点保障,提高扶助标准,实现普惠加特惠。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县委十届四次全会、州残联年度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政府、州残联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县委、政府和州残联下达的各项任务,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落实《大理州残疾人 “十一五”计划纲要》和《2010年大理州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协调各部门整合资源,让残疾人得到更多的救助和扶助,使贫困残疾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学上,有病能就医,逐步缩小贫困差距。

(二)开拓康复领域,搞好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积极向上争取,为迫切需要的贫困残疾人配发用品用具;继续抓好精神病的防治工作;抓好下肢截肢者的假肢安装工作,力争为下肢截肢者免费安装普通型假肢。提高残疾人功能补偿和改善的康复水平。

(三)抓好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力争开展8期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500人;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术培训;三是主动协调做好大中专学校残疾学生的招生录取和毕业分配的各项工作,继续对考取大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给予学习生活困难救助

(四)就业方面:1、依法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打好基础。2、为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由县残联参照有关经营个体户标准,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个体户进行一次性补助。共2页,当前第1页1

(五)继续抓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帮助40户残疾人住房困难户实施危房改造;协调好县扶贫办在地震安居工程等项目中,优先照顾残疾人,力争更多的残疾人得到扶持和援助,让残疾人家庭早日实现“八个有”。

(六)加强文体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及时发现培养输送一批新的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积极推荐残疾人运动员。

(七)加强各专门协会和社区残协工作。每个专门协会和社区残协要组织残疾人开展两次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使残协组织真正发挥作用。

(八)继续做好换发第二代残疾证工作。进一步摸清残疾人基本情况,认真采集信息,建立人口基础数据库,准确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为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清理并妥善解决以往核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政府机关形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8篇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和《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州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发展目标

(一)努力提升普及水平。到2015年,三类适龄残疾(即视力、听力、智力残疾,下同)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管理系统,对残疾儿童少年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到2020年,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入学水平,将州特殊学校建成一所容盲、聋、智障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培训、教育科研为一体的中心特殊教育学校。

(二)不断完善教育体系。以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实际办好特教班和认真开展好随班就读工作;高中阶段学校要积极招收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特殊学校要积极扩大招生规模,切实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结合实际,统筹规划,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教育、民政、卫生部门、残联要相互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建立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机构。

二、加快建设步伐

(一)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30万人口建1所特殊学校的要求,到2015年,完成龙山县、泸溪县特殊学校建设和州特殊学校、凤凰县、永顺县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任务。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要求,确保州特殊学校和永顺县、凤凰县、龙山县、泸溪县等5所学校达标,基本形成州、县市两级特殊教育学校体系。

(二)统筹建设附属特殊教育班。各县市根据实际在普通学校统筹建设附属特教班或认真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要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配置必需的设施设备和教具学具、图书资料等教育教学资源,满足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学习、生活和康复训练需要。

三、切实加强领导

(一)强化政府职能。各级政府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把特殊教育发展列入议事日程。要完善以县为主、分级管理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把特殊教育发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财政、发展改革、编制、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税务、公安、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和责任,在保障残疾孩子入学、孤残儿童抚育、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治疗、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配备、工资待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特教学校企业税收减免、残疾人口统计等方面通力合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培训;组织学校实施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制定特殊教育发展、特教师资待遇等经费政策,按规定承担特殊教育事业经费保障的责任。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牵头制定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引导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编制部门负责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核定公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员工编制,保障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复;依托社区服务机构,配合基层残联组织,对残疾儿童家庭进行教育咨询和指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对残疾人就业种类和用工准入资格进行指导和规定,帮助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分类和检查诊断证明,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特殊教育招生的筛查鉴定工作;对在校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定期复查和医疗康复指导;对教育康复效果进行评估鉴定;承担向社会宣传、普及康复医学知识的工作。

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实施征管范围内特殊教育学校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公安部门负责与学校一道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确保学校周边安全稳定。

残联负责每年11月底以前对年龄段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类别、等级、分布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数据统计,登记造册、建档;承担组织开展残疾儿童教育康复和残疾人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的责任。

(三)加强督导评估工作。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特殊教育工作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特殊教育发展规划的督查落实,并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进行督导评估,向社会公布督导评估报告,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形成社会合力。加大特殊教育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殊教育教师和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舆论氛围。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捐赠及免税的政策,积极鼓励个人、企业和民间组织支持特殊教育,广泛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捐赠特殊教育、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和康复机构。

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一)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各级政府要将特殊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要切实加大投入,新建、改建、扩建和配套建设好特殊学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州本级财政按每年80万元、县市财政每年以县域总人口为基数按照不低于每人0.5元的标准设立残疾人教育事业专项经费,用于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师培训和特教学校活动开展等。要足额落实公用经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生均公用经费按不低于普通学校生均经费的6倍拨付,学生人数少于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每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应高于此标准,同时,要保障特殊教育学校设施设备更新、维修、校园改造等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落实医疗保障有关政府补贴政策,并对在校残疾学生实行生活费全免和给予交通费补贴。在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按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等标准,由相关部门拨付免费经费。

(三)认真做好资助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残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四)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残联部门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包括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社会福利彩票所募集的福利金也要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兴办特殊教育。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配齐配足各类教师。根据国家、省编制文件,按照教育康复并重、医教结合的要求,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要配齐生活教师、安保人员,保证残疾学生住宿期间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在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除配齐学科教师外,应逐步配备心理康复教师、语言康复教师、医疗康复教师、特教职业教育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以确保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工作的需要。

(二)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对在职教师实行轮训,不断提高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要重点抓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要加强对在普通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或其他机构中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的培训。要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特教专业教师的培训工作。

(三)切实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确保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得到落实。要在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和校长的比例。

六、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一)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加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乐观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二)积极推进课程改革。认真贯彻实施《全国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课程标准。在课程改革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模式,改进教学方法,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特点,注重提高其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劳动和就业等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加强特殊教育科研管理,建立特殊教育教研网络和校本研修制度,鼓励学校和教师结合实践进行教学研究。加强特殊教育的州、县市、校际科研学术交流合作,努力提升特殊教育研究水平,着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四)完善随班就读机制。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重点推进县市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断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各县市要建立随班就读的管理指导机制,建立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各类制度,抓实抓好随班就读工作。

(五)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各县市要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充分运用国家特殊教育资源库指导特殊教育;建立特教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特教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残疾学生信息素养和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七、大力加强职业教育

第9篇

“事业为重,做人为先,不断加压,努力奋进”的苏州残联工作精神,是苏州残联成立近20年以来残联人工作的真实写照,一批批残联人对残疾人事业充满热爱,为残疾人事业努力工作,这种精神始终鼓励我们开展新局面,做出新成绩,并且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社会的关注和广大残疾人的称赞。

1.“事业为重”要求苏州残联人在工作过程中要以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为重,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在工作中实践,在实践中创新。苏州残联工作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就是凭着残联人对残疾人事业的一腔热情和一片责任心,伴随着从“残废人”到“残疾人”这一称呼上改变的“一小步”,见证着社会文明迈出的一大步。

2.“做人为先”要求苏州残联人以诚信踏实的做人态度为先,弘扬人道,奉献爱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随着近20年苏州残疾人工作的发展,如今,苏州市残疾人工作得到了社会认可,更得到了残疾人的肯定,就是因为残联人始终把残疾人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让爱心温暖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

3.“不断加压”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跟我们社会进步对残疾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苏州残联人要清醒地看到,缩小残疾人生活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差距的任务还很艰巨;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去做;残疾人生活全面达到小康水平、奔向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要求我们不断加压,努力提高工作要求,凭着残疾人工作“再做不为多,再抓不为过”的理念,化压力为动力,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4.“努力奋进”体现苏州残联人在工作中不仅要做的多,而且要做的好做的优。虽然我市残疾人事业起步较晚,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改进,但是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市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在进一步缩小,今后残联人定将探索创新,努力奋进,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根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7号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2010)19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残疾人事业“率先发展 一流水平”的要求,以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为抓手,切实加强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两大体系建设,使残疾人社会保障更加健全、残疾人教育培训更加有力、残疾人就业创业更加广泛、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普及、残疾人托养服务更加深入、残疾人权益保障更加充分、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扶残助残环境更加优良,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今年,苏州市各级政府围绕“三区三城”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投入力度,将投入5亿元重点建设十大残疾人事业项目,实施残疾人幸福工程。即: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惠化制度建设;残疾人“三合一”就业服务建设;残疾人创业孵化服务建设;残疾人特殊教育两头延伸建设;“三位一体”残疾人康复服务建设;“善爱之家”达标评星建设;残疾人精神文化社区生活圈建设;残疾人优秀人才和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残疾人维权双轨制建设;扶残助残服务平台建设。任务艰巨,时间紧迫,需要我们苏州残联人发扬苏州残联工作精神。

20多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就,饱含着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凝聚着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和倾力奉献。苏州残疾人事业充分体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把实现残疾人事业的现代化目标作为苏州残疾人事业新的起点,促进残疾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加快发展,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更加完善,促使我市残疾人事业迈出新的步伐。

苏州市被列为全国15个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之一,也是全省首个参加创建示范的城市,发扬苏州残联工作精神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合力,利用全社会资源、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实实在在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

第10篇

(一)重要意义。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目前,全县共有2.13万残疾人。近几年来,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较窄、城乡区域差别较大、投入不足和服务设施、专业人才队伍匮乏等问题,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较低,难以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实现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优先予以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普惠制度与特惠制度相结合,将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需求迫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坚持思路、模式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建立起覆盖全县城乡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与全县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到2020年,残疾人两个体系更加完备,社会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残疾儿童少年全面普及义务教育,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参与社会更加广泛,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二、加快制定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将残疾人优先纳入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研究制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专项政策,采取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措施,切实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制定特殊扶助政策,保障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1.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缴费基数不足上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残疾职工,县政府以上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对残疾职工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给予补贴。无雇工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残疾人员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全县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县政府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企业在办理企业年检时,应照顾残疾职工并为其缴纳企业年金。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按个人最低标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贫困残疾人个人最低标准缴费部分由县政府给予补贴。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者,经本人申请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2.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为残疾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纳入城镇低保范围的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缴费,纳入低保范围的各类在校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缴费。一二类残疾人低保对象个人不缴费,由县民政部门负责从医疗救助资金中代缴。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给予补贴,重度和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白内障复明手术、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精神病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对残疾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适当上浮,上浮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残疾人住院的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9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残疾人的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不得低于80%。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个人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和门诊费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要适当提高,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可适当降低,具体标准根据全县医疗基金支付情况确定。

3.残疾人参加工伤保险。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为本单位残疾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残疾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及时救治并申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规定及时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重视残疾职工工伤康复,逐步完善工伤保险职业康复制度,增加残疾人工伤保险职业康复项目。

4.残疾人参加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残疾职工失业后,有关部门要协助其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城镇企事业单位招用合同制残疾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依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110号)享受社会保险有关补贴。

5.残疾人参加生育保险。城镇企业必须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女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生育保险的残疾女职工计划内生育的各项医疗费用可略高于限额标准报销,具体比例根据我县实际确定。确保残疾女职工按时足额享受各项生育津贴。

(二)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1.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要应保尽保,残疾人本人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计算补差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优先纳入农村低保,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纳入一类标准保障范围。

2.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民政部门要优先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标准要适当提高。

3.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民政部门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特殊的可给予二次救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由民政部门按我县临时救助标准予以重点救助。对城乡流浪乞讨的残疾人,相关部门要及时救助,外地的要和户口所在地联系予以妥善安置。供养服务机构要优先集中供养残疾人五保户,逐步提高分散供养残疾人五保户的生活标准。

4.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和救助范围。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并优先安排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在实施危房改造等各类农村建房项目时,优先安排残疾人家庭并适当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切实重视和保障房屋质量和安全。因建设规划需要拆迁残疾人家庭房屋,要为其落实临时安置补助、拆迁补助等方面的优惠规定。

5.对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残疾学生在资助、减免学费等方面实行倾斜照顾政策。研究建立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幼儿给予资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残疾学生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并优先享受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考试等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宕昌籍残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补助标准及所需经费根据实际确定并解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残疾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在普通中小学特教班及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落实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提高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水平。

1.大力改善各类福利机构设施条件,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并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制定完善与孤残儿童养育、康复、教育、就业、住房等相配套的综合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动员慈善组织积极参与兴办或支持残疾人福利事业。

2.逐步建立城乡贫困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政府对70岁以上残疾人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的规定。对精神、智力、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予以经费补贴,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或因故不再生育的家庭,按照高于规定标准20%发放扶助金。

3.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福利机构安装有线电视的初装费及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及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用电、用暖缴费确有困难的,相关单位应按半价收取费用。

4.落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实行财产信托等保护措施。做好伤病残军人优抚安置工作,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

三、大力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

统筹规划残疾人专项服务,加快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残疾人服务机构、专业技术和绩效考核标准,有效利用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构建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加快构建以专业康复机构和医疗单位为骨干、社区(村)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快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康复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卫生部门要会同残联制定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康复服务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县医院、中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和精神病科,乡镇卫生院要设立残疾人康复室。建立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及控制网络,开展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控制技术和诊断技术研究,有效防控残疾发生。重视残疾人心理和精神健康。卫生部门和残联要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满足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对0—6岁残疾儿童实施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推进县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大力开展残疾人助行、助视、助听等各类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县财政按全县辖区人口每人每年至少不低于0.5元的标准预算并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

(二)构建残疾人教育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要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早期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转移衔接服务。进一步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城乡中小学要根据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量和需求,适当附设特教班或安排随班就读,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研究重度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学生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通过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形式帮助其接受义务教育。大力推进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推动开办残疾人特殊教育高中班,普通高中要接受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文化服务和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扫除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各级各类院校招收新生时不得歧视残疾学生,对于符合招录条件的残疾学生,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和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及随班就读教师的绩效管理和职称评定办法,提高特教教师工资待遇,在晋级评优和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残联系统康复教育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有关标准执行。加强特殊教育研究和师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大特殊教育投入,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每年全县教育费附加要有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特殊教育。

(三)构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依法推进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残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宕昌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残联审核、财政代扣、地税代收保障金征收工作。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可安排用于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扶持发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要安置就业,落实公益性岗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扶助措施。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大学生。对吸纳残疾大学生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对帮助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的职业介绍机构给予奖励,所需资金从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人社部门委托并指导有条件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加快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指导、服务作用,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制定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盲人按摩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强残疾人劳动监察,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劳动权利。

(四)构建残疾人扶贫服务体系。将农村残疾人切实纳入全县农村扶贫开发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残疾人扶贫开发专项政策措施,加快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县扶贫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残疾人扶贫,由扶贫部门会同残联共同组织实施。加强残疾人扶贫开发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农村残疾人家庭充分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和扶持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时,要优先安排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依托政府有关涉农部门,指导和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高效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确保每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有1—2个增收项目。制定残疾人家庭申请扶贫开发贷款的优惠措施,提高康复扶贫贷款的使用效益。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残疾人社会帮扶,及时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产生活困难。

(五)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制定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县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立健全以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积极采取政府解决护理补贴或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居家安养服务。鼓励、引导、扶持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县残联、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托养服务机构、福利院和敬老院的管理,整合资源,改善条件,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构建残疾人无障碍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实施《省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无障碍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无障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主管部门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检查和验收时,应征求残联及项目所在地残疾人代表的意见。相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无障碍建设工作。重点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公园景点、交通枢纽、公共服务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逐步推进无障碍建设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各类公共交通站点和交通工具要配备无障碍设施,逐步设置残疾人升降踏板和专用座椅等,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泊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居环境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县政府予以补贴。政府信息公开要采取信息无障碍措施,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县内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逐步采用语音提示、加配字幕等信息无障碍技术。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完好、安全、可达。

(七)构建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广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文化活动。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等社会公共设施和场所要向残疾人免费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建立健全县残疾人文化组织机构,逐步建设残疾人文化艺术服务设施。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定期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以盲文、盲人有声读物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阅览室。重视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鼓励、扶持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活动和创作,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文化艺术博览会、艺术汇演等文化交流活动。残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和“文化助残”活动。

有关部门要重视、支持和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建立健全县残疾人体育机构,逐步规划建设县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加快发展残疾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所要配置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健身器材,广泛开展基层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逐步完善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和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技术管理人员信息库。积极组织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对在国内外重大文艺展览、演出和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特殊艺术人才予以奖励,县政府帮助解决其就学和生活保障等问题。

(八)构建残疾人维权和法律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在制定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中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获益权。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协作机制,依托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有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或救助服务。建立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室,落实人员、场地、经费及工作津贴。及时督查督办残疾人反映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妥善处理残疾人,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号召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增强残疾人学法、懂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适时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九)构建残疾人组织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政策、规划和措施。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机构编制支持。落实乡镇残联、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规定。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要做好残疾人需求摸底调查和转介服务,积极协助党政机关抓好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程序推选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广泛参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十)构建残疾人信息服务体系。政府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数据信息管理系统要设立残疾人事业栏目,为科学配置社会保障和服务资源提供数据支持,及时反映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基本状况,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化。残联要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信息管理制度、残疾人综合业务数据库和无障碍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残疾人状况监测和调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提高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县残联要尽快建立网站,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加快内容更新,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多领域的信息服务。

四、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一)明确职责,分类指导。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机构,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和工作计划,加快制定针对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专项政策措施。残联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单位抓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为全县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创新途径。城乡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确保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增加投入,完善设施。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经费通过县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助、个人与单位负担等多渠道筹集。鼓励民间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改善残疾人服务设施状况,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

第11篇

一、残疾人的价值分析

认为:社会的发展从根本上说就是人的发展,把握人的价值及其实现,是追求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主体性前提。因此,我们在讨论残疾人的价值实现问题之前要先弄清楚人的价值的问题。

人的价值可概括为两个方面的内容,即人的社会价值和人的个体价值。人的社会价值是指人对社会、对他人或自身需要的满足和肯定,包括人对社会的有用性以及人对自身的有用性;而人的个体价值是指人的生命存在、人格尊严以及人的自由、自主、平均、权力等方面的价值。

人的价值实现,其本质是要实现人的创造性实践活动,实现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能力,实现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的统一,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因此,人的价值实现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才能实现。

认为,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对象性活动。然而对于残疾人来说,无论是在生理、心理还是社会交往方面,他们相对于正常人在实践活动中必然存在一定的限制,这对残疾人的价值实现都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但是,古今中外无数伤残人士的事迹告诉我们,残疾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和社会的需要,经过自己的选择和实践,创造他们自己的人生价值。不仅如此,他们在格外艰辛的条件下战胜厄运创造奇迹的过程中,展示了人类文明的力量和人性的光辉,为人类作出了独特的贡献。实际上,身体有特殊困难只是意味着有了特殊的需要或者需要进行特殊的选择,并不等于人的价值本身。事实证明,特殊的需要经过特殊的选择和实践可以形成特殊的价值。

二、残疾人价值实现的必要性

(一)残疾人全面发展的内在诉求

人的价值“取决于人在自己的具体关系中的选择和创造”,这意味着残疾人与其他社会群体在价值关系中是一律平等的。因此,无论是谁,他的个体价值如何,都取决于他自己解决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及自我实现的程度。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价值都有其得失长短,问题的实质在于“人有什么价值和怎样有价值”。对残疾人另眼相看,认为他们的价值实现问题是个难点,其实是对人生价值问题思考不充分所致。事实上,残疾人由于特殊的境遇和心态,往往会非常注重自身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正如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到的那样,残疾人在满足基本的生理需要的前提下,开始了对身心健康、社会交往等方面的追求。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残疾人也强烈地要求与健全人一样在社会上发挥作用,履行义务,享受权利,贡献力量。另外,心理学家阿德勒也曾提出:“由于身体缺陷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自卑,不仅能摧毁一个人,使其自甘堕落或发生精神疾病,在另一个方面,它还能使人奋发图强,力求振作,以补偿自己的弱点。”正是由于一方面的缺陷使人在另一方面求取补偿,所以一部分残疾人开始了他们的“超越行为”,表现为对自我身体缺陷的“反抗”。同时,残疾人也有着参与社会、体现人生自我价值的主观愿望。相对于健全人来说,残疾人的这些愿望表现得更加迫切。所以,他们会在社会实践中不懈努力,超越自我,从而获得周围人的认可和尊重,这为残疾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创造了条件。

(二)残疾人社会效用的外在凸显

残疾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取决于他自己解决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问题;而其社会价值的实现,则取决于他对他人和社会的意义如何,也包括他的贡献。

以来,我国的残疾人救助政策开始由收养救济型走向劳动福利型。其显著特征是残疾人开始作为真正意义上独立的公民生活在社会上了。至此,他们的需求层次实现了由追求福利到追求事业的转变,他们也要求像健全人一样,在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中去实现自身的价值,要求在事实上享有宪法赋予他们的公民权利。

同志曾经指出:“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历史和现实表明,他们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可见,从这一角度来讲,残疾人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有着丰富的人力资源并蕴涵着巨大的潜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残疾人具有功能补偿的机制。正所谓失聪者目明,失明者心灵。残疾人可以通过进行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培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其社会参与的能力,扬长弊短,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在自己所在的岗位上作出其应有的贡献。其二,我们可能会从一些残疾人身上看到某些生命负重现象,这使得他们不能很好地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但另一方面我们又要看到,他们的生命负重现象只是生理上的残缺,而不是精神上的。正因如此,我们才从司马迁、贝多芬、奥斯特洛夫斯基,甚至到现代表演千手观音的众多残疾人身上,看出他们由精神生命的完满而激扬的生命之力,焕发的生命之美,并体现出光华璀璨的生命价值。而这些对于社会而言,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必将对人们起积极的激励和鼓舞作用。其三,对那些已经完全丧失了或从来没有任何贡献能力的人来说,只要他还活着,就不能说完全没有任何能力,最起码他的生命存在的能力还在。马克思曾经说过:“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没有人的生命的存在,人对社会或他人需要的满足和肯定即人的社会效用价值就无从谈起。”仅此一点,即使他自己不做任何事,他人和社会也可以赋予他各种意义,使他仍可以作为一个“人”而有“贡献”。如人仅存的生命可以为人类提供一个尝试挽救和延续人的生命、创造医学奇迹的机会,或用以检验和发展人类战胜病魔的能力等等。因此,我们说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如何充分调动广大残疾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社会贡献力量,这不仅体现着残疾人的社会价值的实现,而且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进步。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在看到一些残疾人的某种辉煌价值的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残疾者的人生价值其实是和所有人一样的,大家都面临着如何面对自己、如何面对他人、如何面对社会的选择问题,每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都在这个过程中实现。所以我们应该如实地区分残疾人自己的权力与责任、社会的权力与责任,通过具体的分析作出具体回答。在实践中属于个人权力和责任的,应该尊重个人的选择;属于他人和社会的权力和责任的,应该由大家和社会承担起来。在这方面,曾经有学者提出:“残疾,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过程中所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没有各类事故,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残,就不会制定科学的安全作业规程;没有先天愚型即失明、失聪就不会懂得优生优育即近亲何以不能配婚;没有药物致盲、致聋以及其它中毒疾病,就不会有预防这种疾病的‘糖丸’问世,正是一部分人的残疾,换来了更多人的躯体和心智的健全、健康、秩序、科学,换来了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因此,在以人的能力、作用、贡献作为主要价值衡量标准的社会里,把残疾人看作是整个人类进步过程中支付的代价,他们正是为健全生存下来的人们支付了他们的牺牲。从这个角度来讲,社会应当为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创造条件并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谈到这里,我们不由得联想到管理学中常用的“木桶理论”。残疾人事业就好比木桶中最短的那块板,它决定了我们社会的“文明程度”。在我国社会发展的新时期,我国政府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使命,这要求我们应把和谐社会的建构着眼于实现人与人、群体与群体、文化与文化之间的和谐相处。因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给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以足够的重视,并予以更多的人文关怀是社会应负起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残疾人价值实现的途径探析

(一)促进残疾人内心观念的转变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和文化发展状况比较落后,逐步在社会中形成了一些消极的残疾人观念。比如认为残疾即残废,或认为残疾是某些个人命运中注定的悲剧和灾难,不可违抗,或因残疾人某些能力上的缺陷而往往不把残疾人看作是事实上的公民,而剥夺或忽略了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随着残疾人生活的外部环境逐步改善,残疾人在参与社会生活的深度和广度上越来越取决于他们自身的素质和奋斗。因而,残疾人的教育问题成为扩展他们价值实现的直接手段,成为残疾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教育过程中,通过德育可以培养残疾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形成健全的人格;通过智育可以提高残疾人的多种智能,进行各种创造性的活动,推进社会的进步;通过体育可以激发残疾人的竞争和进取精神;通过美育可以发展残疾人的形象思维能力,丰富他们的想象力,唤起残疾人的创造天赋,最终实现其价值。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市场对劳动力的选择越来越严格,残疾人的教育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事实上,由残疾造成的功能障碍,是可以通过残疾人与残俱来的代偿和社会的补偿而得到缓解的。所以残疾人完全可以同健全人一样参与社会生活,发挥其积极的作用。无数的事实证明在他们中间也曾涌现出许多著名的科学家、政治家、作家、画家、音乐家、诗人、歌手以及众多的自强模范、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民营企业家。这些例证都说明了残疾人也是可以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在社会实践中实现其价值的。因此,残疾人要勇于转变观念,改变旧的观念,要有求生存、图发展的志气;要热爱生活,乐观进取,不断学习知识和技能,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履行应尽的义务,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浪潮中,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二)培育有利于残疾人价值实现的外部环境

1.政府和公众的服务和支持

从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来说,关注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并给予他们关心和支持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在贯彻好各种规章制度的同时,要在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出版等领域,增加更多的有关残疾人的人文关怀因素。例如,提供基本的教育、卫生条件,从而确保残疾人机会均等,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等方面拓展,有力地提升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社会参与能力,从而使他们的自我价值得到更好的实现。我们普通公民还要大力提倡和推动助残活动,发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给予残疾人更多的理解、尊重和关心。

2.不断完善残疾人法规建设

联合国1969年颁布《禁止一切无视残疾人的社会条件的决议》,1975年颁布《残疾人权利法案》,1982年颁布《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1993年颁布《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我国也相继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规。这些条例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残疾人的各种权益,促进了残疾人生存环境的改善和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有关残疾人的有法不依、社会歧视等方面的事情还时有发生。为了防止这类事件的再次出现,首先要健全相关立法,并保证立法的有效执行。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对弱势群体开展法制宣传,使其有维护自己劳动权利的意识。最后,要呼吁社会上更多的人关心残疾人,为他们创建良好的生存环境。

3.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消极的残疾人价值实现观念,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广大人民群众对残疾人的生存现状和残疾人价值实现要求不甚了解所致。所以我们说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要依靠残疾人的自强自立,但教育与就业等价值实现机会的提供则更多地来自于社会。如果没有社会舆论方面的认同,我们所做的工作只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通过大众传媒等方式宣传残疾人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为实现其价值而拼搏、奋进、自强不息精神的报道,使公众增进对残疾人的了解,拉进与残疾人的距离,唤起对残疾人的爱心,并且通过对个体心理、心态的影响,逐渐实现由点到面、由面扩展到整个社会影响的渐进,为残疾人价值的实现以及和谐社会的建构产生重要的推动力。呼吁人们能够关心、爱护和支持残疾人,了解残疾人的内心诉求,消除彼此之间的隔阂,以期为残疾人创设一个良好的公众舆论环境,推进残疾人价值的实现。

4.完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12篇

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重视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1]。目前我国有22所举办残疾人高等特殊教育的院校,数量较6年前增长了2.4倍。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残疾大学生人数为5234人,2009年已达6586人[2]。随着党和国家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重视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残疾青年进入大学接受高等教育,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也日趋重要。

一、加强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残疾大学生作为特殊群体,一定程度上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挑战,加强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十分必要。

(一)残疾大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需要

虽然残疾大学生在身体上存在缺陷,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与普通大学生在德智方面存在差距。事实上,很多残疾大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要胜过普通大学生,只是因为残疾这个事实而转移了大众的目光,甚至掩盖了他们的优点而已。高校扎实有效地开展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他们感受到学校人文关怀的温暖和高校浓厚精神文化的熏陶,不仅能促进他们德智体和才能多方面的充分自由发展,还能促进他们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

(二)高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体现

残疾学生进入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确会带来诸多问题。但是学校作为国家教育的重要阵地,担负着管理育人、教育育人、服务育人的职责,有责任、有义务对每一位大学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无论是普通大学生还是残疾大学生都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主义前途。面对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出现的问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要迎难而上,真正做到“三育”结合。

(三)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化发展的需要

目前教育公平与均衡化已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也多次在各种文件中重点提示。残疾大学生能够进入高校接受高等教育,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同样的教育资源,是培育“四有”新人,实现现代化的需要,也正是教育公平和均衡化的体现。

二、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普通高校开展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存在一些问题,阻碍了残疾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残疾大学生有其特殊的身心发展特点,急需疏通引导

残疾大学生有其特殊的身心发展特点,具体表现为:一是自卑心理严重。残疾大学生在普通高校中是少数群体,他们周围的人大都是健全人,加之高校教师和普通大学生又不大主动与他们交往,使得残疾大学生产生自卑心理。突出表现为情绪低落,不愿与人交谈,兴趣减退等[3]。二是较敏感。大多数残疾学生对语言较敏感,尤其是涉及身体部位的一些谈论都可能触及他们的自尊心。过于敏感常使他们怀疑别人对自己有歧视,造成他们封闭自己,不愿与人交往,甚至出现人格障碍。三是心理负担重。残疾大学生也渴望追求知识、追求有价值的人生。然而,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由于生理缺陷,他们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艰辛,当付出的努力与取得的结果不成正比时,他们常常感到焦虑与迷茫。

(二)对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

目前部分高校对残疾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突出表现为有针对性的活动较少。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校每个学期都会专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但活动内容主要是针对普通大学生,而残疾大学生受到的关注较少。此外,社会大众对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关注也不够。无论是学者还是宣传媒介等,大都倾向于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和宣传,导致学校、社会、家庭形成的合力过度凝聚于普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而忽视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现象。

三、加强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思路

在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出现问题和挑战时,无论是教育者还是社会大众都应具备责任意识,认真分析问题,探索加强残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思路。

(一)注入人文关怀,营造良好氛围

残疾大学生是一个敏感群体,心理压力大。因此,为残疾大学生营造良好的环境是必要的。首先,高校要在学习和生活上倍加关注残疾大学生,在教室的座位设计以及寝室的住宿条件上更多地满足他们的需要,在生活上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助,在学费上也要给予一定的减免。其次,使教师成为学生的教育者、生活的指导者和道德的引导者。高校教师要给予残疾大学生更多的关怀与温暖,与他们建立朋友式的关系,调动他们在课堂上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他们认同教育要求,将知识真正内化为道德意识,外化为道德实践。最后,普通大学生要在生活、学习上帮助残疾大学生,主动与他们沟通交流,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障碍,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自我教育

对于残疾大学生,要善于引导他们进行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首先,要引导残疾大学生增强自我调适能力。通过自我认识、自我接纳和自我欣赏的引导教育,使他们形成健康的心理世界和精神世界,强化自尊、自立、自信信念,促使他们积极追求知识,发展自我。其次,教育者要善于引导残疾大学生进行角色转换。残疾大学生也有自己的特长,教师要调动残疾大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展示自己的热情和积极性,引导他们在活动中进行角色转换。如鼓励残疾大学生参加学生会、书法比赛等。在角色转换活动中,培养残疾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和独立意识,增强他们面对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信心。

(三)残健融合,培养高尚的道德人格

我国残疾大学生的残健融合,是指残疾大学生与健全大学生在同一个校园环境中生活和学习,为残疾大学生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校园小环境[4]。残健融合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有利于残疾大学生交往关系的丰富和发展,使他们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可以与普通大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有利于他们更好地认识社会、融入社会,也有利于他们良好思想品德的培养。此外,残疾大学生身上表现出来的顽强拼搏精神也在激励着很多大学生努力学习、艰苦奋斗。残健融合使残疾大学生与普通大学生相互影响,相互激励,融为一体。健全大学生在帮助残疾大学生的过程中,与残疾大学生建立了深厚友谊,这种友谊能让残疾大学生找到自信和归属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形成学校、社会、家庭齐抓共管的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