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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电监管

时间:2023-06-11 09:33: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用电监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用电监管

第1篇

按照《关于加强煤矿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煤矿〔*〕251号)要求,电监会、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于*年12月联合对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河南、贵州、河北等省区16个电力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煤矿供电情况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实地检查了鄂尔多斯、临汾、本溪、峰峰、邯郸等矿区27座煤矿的用电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电力企业重视煤矿安全供电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煤矿安全供电的各项管理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煤矿供电的安全可靠性。国有煤矿企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规程规范要求,健全规章制度,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矿井停送电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用电管理。但同时也发现煤矿供用电安全方面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主要有:农村电网向煤矿供电的安全问题突出;电力企业供电管理、煤矿企业用电管理、供用电应急管理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等有待加强;已公告关闭矿井的停供电程序需进一步规范。

对专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对非法煤矿和公告关闭煤矿要严令禁止供电;重点研究解决农村电网建设标准低,不具备对一级负荷连续可靠供电的问题;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煤矿一旦停电,必须迅速撤离工作人员。瓦斯浓度合格,方可恢复供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供用电安全工作,针对煤矿供用电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煤矿供用电电网规划与建设

各级政府应当积极组织电力企业、煤矿企业加快煤矿供用电电网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煤矿双电源、双回路供电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电力企业、煤矿企业各方面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改造煤矿供用电设施。应当重视解决农村电网向煤矿供电的安全问题,使向合法煤矿供电的相关农村电网逐步具备对一级负荷供电的能力。

二、严禁向非法煤矿供电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明确关闭矿井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执法主体,加强监管,联合执法,确保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落实。各电力企业应当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及时对政府部门公告关闭矿井停止供电,严禁向非法煤矿供电。地方政府应当组织煤炭行业管理、电力监管和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转供电的整治和打击力度,保证煤矿安全可靠供电。

三、加强供电企业安全管理

各级供电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础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规范供用电合同,把合法煤矿企业列为一级负荷,不将煤矿用户列入计划限电拉闸序位表。严格执行煤矿用户停送电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煤矿供电状况,特别注意不同供电营业区交界处的煤矿供电安全情况。同时,应当严格履行国家相关电价政策,切实执行《供电营业规则》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514号)等规定,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或按最大需量计费,各电力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取消用户的选择权,确保国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四、强化煤矿企业用电安全管理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矿井停送电制度。强化职工培训教育,提高电工作业人员素质,要建立培训档案,严格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操作,同时,供电企业配合煤矿企业培训电气工作人员。应当双回路向井下供电,主变压器采用一台运行一台热备用方式。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满足保安负荷容量的应急备用电源。对自供区电网和矿区用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各煤矿企业必须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严格执行《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安监总规划〔*〕146号),淘汰落后设备,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煤矿装备水平。

五、严格落实煤矿供用电应急措施

针对一些单位供用电应急预案存在针对性不强、内容不完善、事故处理措施不细、事故设想不全面等问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和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和完善供用电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的协调机制,开展应急预案联合演练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煤矿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停电时的应急措施,一旦停电必须迅速撤出人员,按规定检查、排放瓦斯合格后,方可恢复供电。

六、加强供用电设施保护

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以及恶劣气候、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日益增大;煤矿供电线路下大量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和违章建筑造成“树线矛盾”、“房线矛盾”突出,严重威胁煤矿供用电设施的安全。因此,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供用电设施的保护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线路走廊的安全隐患问题,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打击力度。各级电网企业和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电力设施的巡查,积极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护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同时,应当加强与地方政府执法部门的紧密联系与配合,实行联合执法,减少外力破坏。

七、加大煤矿供用电安全监管监察力度

第2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用电检查;问题;反窃电能力

1 电力企业用电检查面临的问题分析

1.1 用电检查的技术储备不足。由于供电系统面积大、范围广,因人力成本的问题,现在的用电检查已不可能频繁地进行大规模撒网式的人力检查了,因此在用电检查过程中,科学技术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重要。但是,目前电力企业用电检查技术并不足以完成高效的自动用电检查,同时多数窃电人员的技术水平却在不断进步,这两方面的趋势,导致用电检查的技术储备越发不足,其用电检查工作的开展也面临更大的困难。

1.2 窃电主体多元化,案值不断攀升。相对来说居民用户的窃电量较少,但是,居民用户窃电用户数量却较多,对社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窃电主体的多元化,也使得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面临着诸多的难题。我国过去的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都比较落后,窃电的技术和手法也相对的比较落后,窃电行为主要通过偷拉无表用电、私自开电表等手法来窃电。现在,随着我国的科技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法分子通过高科技研究新的窃电手段,直接促使窃电技术在不断地进步和发展,变得越来越先进。在窃电的过程中窃电者引用了科学的技术手段,通过改变电流、电压、相位以及安装接线等方式,使电表转慢或是停转甚至反转来达到其窃电的目的,这种窃电的行为相对来说较为方便,窃电工具又比较隐秘而不被发现,而如今还是一个利益熏心的时代,在利益的驱使下,使得窃电行为已经发展成为了一个职业,所以制止其窃电行为至关重要。

1.3 用电检查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用电检查队伍的建设还无法满足需要。就当前情况来看,电力企业用电检查管理的整体水平不高,这对用电检查的工作开展有着负面的影响,不利于用电检查工作效率的提升。用电检查队伍建设的不足体现在很多方面,主要体现在,目前快速发展的用电水平,用电检查队伍的数量配置与用电量的比例没有达到同步性的增长,导致人员使用紧张,数量不足。

1.4 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不足,对公众监督的调动性不足。由于监管不足,造成电力企业用电检查工作负担过重的问题,同时造成了窃电行为查证困难,举证的有效性也被质疑的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供电企业查处窃电行为的执法成本。反窃电工作如果只依靠电力企业来实施检查与监督,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成本极高,收效却甚微,因此,用电检查最好能调动群众配合监督。但现实的情况是,用电检查缺乏群众配合,群众对窃电行为的现象往往漠不关心,对窃电行为的危害及不良影响也没有清晰的认识,因此在生活中公众对窃电行为的监督往往趋近与无,这也使得不少窃电者变得更加狂妄,对电力系统的窃电行为更加严重。

2 电力企业提高反窃电能力的对策

2.1 运用法律打击窃电。窃电行为不能单纯的看作是一种不道德的和一种违约行为,他的出现和泛滥会在社会上形成一种不良的风气,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应当运用法律的手段对其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惩处。供电企业在开展用电检查工作时,应当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准确及时的掌握窃电证据,并运用合理合法的途径追回被盗电费。对于一些情节严重的窃电行为,应当通过司法部分追究其窃电责任,并使其受到一定的惩处,这样才能够对其他窃电行为起到一定的威慑和警示作用。法律武器触发窃电技术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每一个供电企业都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这是最合法最实用的方法和手段。所以,在日常的培训和管理中要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和使用。

2.2 坚持防范上作与查处上作共同进行的原则。电力企业应该针对当前窃电行为中常见的窃电技术采取科学研究,加强对新型反窃电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保证反窃电技术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窃电行为愈加难以琢磨和越来越信息化的特点,保证反窃电技术能够有效抑制窃电行为的发生。同时电力企业还应该不断加强对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应用,采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和智能设备完成对窃电行为信息的采集、记录以及究责工作,保证新型反窃电技术能够全面有效地针对窃电行为进行监控、抑制甚至是抓捕工作,保证窃电行为会付出相应的代价。例如一些窃电分子将电表的内部进行改装,导致用电检查人员很难发现窃电行为,同时在窃电时间、窃电取证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难度。所以用电企业的用电检查要从日常做起,不要等发生了违法的窃电行为才知道去防范和查处,那时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无法挽回。所以要坚持防范工作和查处共同进行的原则。让窃电行为扼杀在摇篮里面。

2.3 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随着科技和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窃电技术也不短的发展和提高,这对检查人员的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供电企业的用电检察人员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整体素质,不能在与窃电行为的斗争中处于下风。用S富的知识和技能来武装自己,吸取每一次的经验和教训,从而达到破获违法窃电案件的结果。同时用电检查人员也要坚守自己的底线,不能违反良心和道德,这是每一个用电检察人员必须拥有的素养。

2.4 促进电力监管的各方合作,加大打击窃电的宣传力度。电力企业应配合各个监管执法单位,加大对窃电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电力企业在用电检查工作的过程中,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并全面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相关工作,做到高效的证据收集和司法检举,降低监管、取证和执法的相关成本,对违法窃电的企业和个人予以从重处罚。发动群众监督打击窃电行为,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电力企业要积极做好打击窃电工作的宣传力度,不仅让群众认清窃电的社会危害性。

结束语

用电监察关乎到用电安全和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这不仅反映出法律问题也关乎道德问题,因此,必须重视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孙亮.用电检查面临的重点问题及反窃电措施[J].电力技术经济,2015(24):169-172.

第3篇

关键词:用电检查;用电监督;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用电检查就是指电力企业为了保障正常的供电秩序和公共安全而从事的检查、监督、指导、帮助用户进行安全、经济、合理用电的行为。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用电检查的工作就成为供电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1 用电检查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由于违章违法用电客户的手段往往都是及其隐蔽的,在用电检查管理过程中总是存在着问题。加之现行《电力法》实现了电力政企分开,电力行政执法权交规电力管理部门,电力企业仅保留单一的企业职能。因此在用电检查管理中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1.1 主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1.1.1 供电企业及用电检查人员对检查用电重视程度不够

用电检查的主体是供电企业,但实施者是企业中的检查人员,因此,两者必须都提高对用电检查的重视程度,才是用电检查管理收到良好效果的前提。一方面,许多企业往往雷声大雨点小,用电检查宣传力度大,但并不切实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即便供电企业管理层制定了许多理论上有效的管理方案,但是用电检查人员自身对于用电检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用电检查管理方案实际落实的效果却不好。

1.1.2用电监督和用电检查分工不明

现行《电力法》实现了电力政企分开,电力行政执法权的移交,使得窃电这种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行为的查处的主体变为电力管理部门,查处的性质主要为行政执法,查处的措施主要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罚款。其中主要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和《供用监督管理办法》。但实际查处的主体是供电企业,查处的性质也变成了民事行为。而违章用电这种民事违约性质的行为查处主体为供电企业,查处的性质为民事行为,但从现行规定看似乎带有准行政的色彩。查处措施主要为追缴电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依法停电、赔偿损失。查处程序上依据有关民事规定主要是《供电营业规则》和《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相对行政程序要宽松得多。然而这个问题至今未在供电企业中得到普遍重视,使得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太好掌握。

1.2 客观原因

1.2.1 取证工作困难

在用电检查工作中,由于违章或者违法用电客户往往手段及其隐蔽,所以必须以证据支撑法律上的事实,才能更好的起到用电检查管理的监管及督促指导作用。但往往证据会被用户掩盖,而检查工作人员往往工作中也不经取证或者取证不全就施以停电、剪线、查封、拆表等措施,验证破坏证据,造成取证困难。

1.2.2 社会教育培训不能满足用电检查工作的需要

现在无论是学校的教学,还是社会上的培训机构,对于用电检查方面的培训和学历都支持不足,导致用电检查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用电检查程序不当、内容有遗漏,法律意识淡薄,最终造成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2 加强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建议

2.1 提高供电对用电检要性的认识

提高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以及用电客户对用电检要性的认识,是一个长期的逐步的持续不断的任务,不断有新的管理者、新的用电检查人员、以及新的用电客户出现,因此不同的个人的认识程度都不相同,只有追求一个长期目标,加大宣传力度,甚至可以增加中学物理电学部分对用电检查知识的学习及考核内容,提高把用电检查的重要性认识提升到一个社会准则的层面来。

2.2 加强对违章用电和窃电的监管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电能是一种商品,盗窃电能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盗窃电能的量刑可以比照《刑法》264条盗窃罪来进行处理对于盗窃电能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窃电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

但是,在具体的反窃电过程中很多窃电户包括一些企业领导对违章用电或者窃电的监管不以为然,更有甚者,一些个人、企业公然对抗或者群体围攻用电检查人员所以,对用电检查中的违章用电和窃电供电部门除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科技手段之外,还应当不断加强法律监管力度,必要的时候可以协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同时法律也要根据用电检查工作实际开展情况适当调整处罚力度,对于屡犯者加大制裁力度,并写入法律条文。同时,可以根据情况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提高人们举报违章违法用电积极性,增加获取用电客户或者工作人员违章违法的信息来源渠道。

2.3 寻求外界支持

2.3.1 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加大打击力度

电力体制改革后,供电企业已由原来的企业及电力管理部门的双重身份转变为单一的具有平等法律主体地位的企业,这就使得在用电检查工作中无法发挥国家机关的强制力,即使查出了问题也无法给予相对的处罚,这时就需要联合公安机关,依照《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有关司法程序进行处罚。

2.3.2 与新闻媒体联合检查,增强舆论攻势

要使用电检查工作得到社会的普遍支持,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是必不可少的。透过新闻媒体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违章用电、窃电的社会危害性,激励人民群众的反违章用电、反窃电热情。同时,在用电检查工作时联合新闻媒体,对检查情况进行报道,弘扬正气,使部分违章用电、窃电者警醒,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2.4 加大培训力度,培养高技能、高素质的人才

无论是社会还是企业内部,都要加大对供电企业管理人员,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学习新知识,切实提高管理人员政策水平,提高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作业水平,这样才能保证用电检查管理朝着健康的方向可持续发展,不断有新的科学的管理政策出台并能够有效实施。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要加强用电检查管理,必须要知道用电检查的重要性,提高对用电检查的重视程度,并且从确保用电检查发挥其主要作用的目标出发,因为只有不断了解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开展的问题所在,才能解决用电检查管理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对症下药,以达到客户对用电安全的充分重视,以保护供电企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辉.谈做好用电检查工作对降低线损的影响[J].中国科技信息,2005.

[2]李志峰.浅谈施工用电的安全检查工作要点建筑安全[J].2005.

第4篇

关键词:电力系统;监管力度;电网建设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电力工业是公共性的、基础性的产业,它的发展关乎到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和人民的日常生活水准,其生产安全关系到整个国家的能源安全和生产安全。近年来,随着电力产业的快速发展,电力系统的规模也不断扩大,给其安全性带来不小的挑战。下面我们就从这个大背景出发,探讨如何加强电力系统的监管力度,如何最大限度地保证好电网的建设安全。

一、加强对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的管理

对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这种统一性的、分级别的调度管理体制,是对电力系统进行调度的重要内容,重点是要严肃调度纪律,加强调度考核,这种考核要求严格执行,对于不能及时执行或者拖延执行调度指令的行为,要予以惩罚,奖罚分明才能够保证调度的准确执行,才能真正落实调度工作,切实防止调度指令执行不力引发和扩大电网事故。

(二)强化系统建设

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是要提升装备水平,这种能力的提升要靠对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将职工的专业素质提升到一定的高度,尽最大可能避免因为人员的操作不当导致的电力系统安全问题。

(三)加强电力调度机构建设

要建设严密的电力调度机构,科学确定各个具体机构的职权及其管辖范围,但不要拘泥于此,而是需要根据工作的需要不断进行调整,特别需要提到的是,对相应的主观部门提供监管备案。

(四)做好电网运行方式安排。

电网的运行方式关系到电力系统的日常运行,制定严格的电力设备检修计划,能够应对特殊和临时运行方式的安全校核,真正做到防止电网稳定破坏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有序用电方案的编制。

制定安全有序的用电方案,没有特殊情况下,不得随意超过用电计划使用电力电量。一旦发生电力系统的故障,或者电压过低,而备用电源又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用电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对限电序位表进行限电操作,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

(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要扎实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特别是对于电力系统中的设备寿命周期全管理,尤其是电力设备本身固有的缺陷,要重点管理,及时更新,加强运行监控,消除隐患,将电力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降低到最小。

(二)加强重要输送通道的巡视维护

在电力输送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因通道失去而引发的事故,因此,要加强对电力通道集中、直流落点集中等情况的电网的巡视维护,进行系统的风险评估,通道所运用到的电力设施设备要重点防护,防止因为多回直流同时(相继)闭锁故障的发生,更要防止因为闭锁故障引发的后续电力系统事故,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性。

(三)实现闭环管理

实现真正的闭环管理,让各项防范措施都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尽可能地减少因防范措施不到位引发电网事故。

(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业

电力系统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重要措施,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对于设置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建筑,以及保护区内的违规建筑都要及时排查,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五)重点保护大容量发电设备

对于大容量的发电设备,特别是对发电设备辅机等,要防止低电压穿越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发电机组辅机非正常跳闸等故障的发生。

三、强化电力系统安全监督管理

(一)督促电力企业加强电力安全工作

电力企业作为大型的用电者,自然承担相应企业主体责任,其内部本身就应具有健全电力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对于电力监管机构来讲,要组织电力企业进行安全工作的学习,不仅局限于企业自身,更是要深入分析各种电力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从这些经验教训中总结出符合实际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防范措施。

(二)督促电力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电力监管机构不仅要保证安全管理的工作体制,更是要督促企业加大隐患排查的力度,对于电力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种种风险进行评估,特别是一些输电量比较大的通道,一些负荷密度集中的地区的受端电网以及局部的薄弱电网,都需要落实科学可行的风险管控措施,真正做到闭环监管,将电力系统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三)加强安全基础的监督管理

电力系统中,电网和电厂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厂网界面的安全监护是关系到电力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的专业媒体和大部分的管理工作,也就是说要要加强安全基础的监督管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电力技术监督和电力二次专业管等。

(四)对电网停电事故要及时调查处理

电网停电是电力系统最为常见也是最为严重的事故,一旦发生停电,会带来大面积的故障,会给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因此,要对拒绝或者拖延执行调度指令,以及那些不按照用电计划,胡乱用电的企业和个人予以惩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特别是那些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企业,更是要追究到个人头上,实行责任的落实。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到电力工业在我国的基础工作也中至关重要,是公共性的、基础性的产业,关乎到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和人民的日常生活水准,对其生产的安全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近年来,随着电力产业的快速发展,电力系统的规模也不断扩大,给其安全性带来不小的挑战。本文正是从这个大背景出发,简要分析了如何加强电力系统的监管力度,如何最大限度地保证好电网的建设安全,以期对这一问题做出有益思考。

参考文献:

[1]韩卫东,李翔.电力系统网络监管技术的研究与实现[C]第六届中国信息和通信安全学术会议论文集.2009:830-837.

[2]朱小川.电力系统网络监管技术的研究与实现[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1,07(20).

[3]薛东.电力系统安全风险评估体系的构建[J].科技视界,2012,(28).

第5篇

关键词 电力企业;用电检查;重要性 问题;具体措施

中图分类号 TM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081-0223-01

通常来讲,用电检查指在电力市场中,电力企业依据外部环境的变化满足电力用户的各种需求和服务的这个过程。我国经济发展到今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要看到种种亟待解决的问题,电力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也不例外,目前看来,只要企业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企业行情的用电检查方针,克服一些弊病,发展空间还是挺大的。

1 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问题

1.1 重要性

用电检查工作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提高用电检查管理的水平可以为电力系统的安全性提供可靠的保证。安全问题是供电用电环节的尤其重要的内容,所有的单利系统的工作都要围绕着安全性来展开的,用电检查工作更是如此,其具体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使用电力对象进行安全、隐患、计量、质量、营销、设施性能诸方面的管理、检测、评估,每一细节都要严谨认真对待,不能有任何的疏忽,否则就会产生一连串的问题和影响。在电力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中,加强用电检查管理,还可以有效防止各种用电事故的发生,将安全隐患降低奥到最小限度,为广大的电力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证,同时还可以为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其次,提高用电检查的管理力度还可以提升电力企业的售后服务水平,从整体上提升企业的服务层次,有利于拓宽电力销售的渠道和空间,并在用户中建立良好的口碑和信誉。电力企业的营销策略中亦包括用电检查,而且这是电力销售行业的重要一面,通过用电检查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到用户的用电情况,便于及时地发现问题,并能充分了解用电客户的需求,电力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在这一过程中也使得企业自身的能力得到发展,推动电力行业的不断前进。

最后,不断提高用电检查工作的管理力度对企业用电检查工作标准化的确立有着非常重要的帮助,用电检查的工作环节主要包括保障电力用户的日常用电的安全性,给客户及时传达正确的用电方法,遇到不能遵循正确用电规范的客户要及时指出,并给以标准的用电指导。对窃电等严重的违法用电行为要进行大力地宣传和禁止,以此来保障电网和用电客户的安全。电力企业还要及时了解《供用电合同》是否依法正确履行,以此来维护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双方的权益;为客户提供电力技术咨询、宣传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知识等方面的服务,为客户排忧解难。

1.2 现状和问题

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点是,电力企业的检查人员对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比较低,意识非常薄弱,这就导致很多检查工作不能落实到位,给监管带来诸多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供电企业是用电检查管理的主体,企业中的检查员就要履行好用电检查的责任,检查人员对工作极为重视,则检查工作就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如果不够重视,检查工作实施的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很多电力企业虽然也非常重视电力的检查工作,但是往往在宣传的工作上下的功夫比较大,而在具体的操作中,却没有进到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甚至没有将本职工作落实到位,执行力远远小于宣传力,这样本末倒置的情况不会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好处,相反会阻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点是,电力企业时常将用电监督和用电检查的工作机制相互混淆,具体的分工不是非常明确,这就给电力检查工作造成了一些不便。随着新《电力法》的实施,在提倡电力企业政企分开的背景下,在一定程度上电力行业的行政执法的权限发生了转移,电力管理部门成为了查处窃电这种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行为的主要职能部门,对窃电的行为的惩处办法主要是行政执法,通常的惩罚方法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同时要追缴电费、并视情况进行相应的罚款。然而在现实的的执法过程中,以前的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行为逐渐演变成了民事违约行为。处理方法也主要以追缴电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依法停电、赔偿损失为主,这就使得查处的力度被不断弱化。

第三点是,电力企业的用电检查的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力度不足,导致企业的软实力比较弱,同时各大高校也缺少相应的专业教育,对用电检查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的培养方面的投入比较少,所以企业就缺乏相应的人才,这也就导致用电检查工作的执行力度不够,技术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也就很难在管理上进行新的突破。

2 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用电检查管理在电力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此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提高用电检查工作的管理力度。

2.1 增强管理意识

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与方法的创新都是先从管理的意识方面入手的,所以要想提高用电检查工作管理的水平就要先强化这方面的意识,提高对用电检查的重视程度。电力企业的各部门之间要达成一种默契,从领导层面来说,更要以身作则,建立健全相关的检查制度,使电力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有章可循,不至于混乱无序,同时要加大宣传的力度,对下级部门做好沟通与交流工作,充分调动检查人员的工作热情,全副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对每一环节都要加以足够的重视。从普通员工层面来说,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用电检查的能力,在头脑中形成正确的认识,更为重要的是要从安全的角度去考虑本职工作的重要性。

2.2 提高监管力度

对用电的情况实施有力的监管非常重要。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观念认为窃电的行为并不足以构成犯罪,因而电力用户对用电检查人员的管理工作非常不配合,抵触的情绪比较严重,提高监管的力度势在必行。

电力企业上下都要明确窃电是一种盗窃行为,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关于量刑的问题具体的可以依据《刑法》264条盗窃罪来进行处理。如果窃电的情节不是很严重,且具有良好的悔过意识,电力企业就可以自行处理,惩处的标准可以参考《行政处罚法》和《供用监督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在处理窃电行为时,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惩处力度,适时地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

2.3 提升技术水平

管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还是人本身,所以要不断提高电力部门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大对其专业技术和知识水平的培训,提高用电检查的管理水平,使之能够适应各种监管的环境,并能够应对各种突发的事件,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

3 总结

综上所述,电力企业在进行用电检查管理时,必须充分做到增强用电检查的理念和意识,同时还要综合分析国内外以及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争取做到改革创新的科学合理化。只有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主体和导向的作用,发挥高素质人才的核心作用,才能使电力企业用电检查管理工作永葆活力,最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郎菊芬.加强用电检查管理降低客户资产设备故障率[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7.

[2]王斌.浅析如何提高用电检查管理[J].管理观察,2012,9.

[3]陈蓓艺.市场经济环境中如何提高用电检查的效率[J].科技创新导报,2008,22.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是贯穿整个“*”时期,加强、深化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实现这项工作目标,需要经过重点突破、逐步铺开、全面覆盖3个阶段。其中,20*年是重点突破阶段,主要目标是推进实施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百百万万”放心商品工程。到20*年,力争将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要按照积极推动、企业志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从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开始,逐步全面推进发展。

二、进度安排

(一)重点突破阶段

1、20*年我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目标:实现签约入网企业60家,其中已申请密钥30家,已完成赋码15家,激活监管码企业8家。力争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首批*0种入网产品目录中(附件一,以下简称“百种产品目录”)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地理标志保护企业签约率达到*0%;适合入网的福建省名牌企业、福州市产品质量奖企业及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签约率达到50%以上。积极推动目录外产品适合入网的企业申请入网。

2、电子监管网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当地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和支持,电话、短信、网络、终端查询量大幅度增加。

3、电子监管网功能有效运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与全省一起初步建立省、市、县三级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

4、电子监管网效果初步显现,基本满足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在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群众利益、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监管水平上取得初步成效。

(二)逐步铺开阶段(20*年-2009年)

1、全市基本建成覆盖主要产品、城市乡村的电子监管网,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

2、社会各界对电子监管网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入网产品产生较强的信赖感,大多数消费者能熟悉掌握查询方式,电子监管网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进货的重要检查手段。

3、电子监管网功能更加完善、更加强大,基本完成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建成快捷、准确的行政执法和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能够有效处理各种产品质量投诉举报信息,生成统计分析数据,促进质量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4、电子监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入网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

(三)全面覆盖阶段(20*年)

1、电子监管网实现全面覆盖。力争将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城区、重点镇街和农村均安装信息查询终端设施,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2、电子监管网应用广泛推广,企业自觉纳入电子监管网管理,消费者、商家对入网产品普遍认可和支持,产品入网成为进入市场的基本要求。

3、电子监管网功能基本成熟,进一步向综合化、智能化发展,能够保持持续升级,在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全市商品物流和质量变动情况,基本建成全市质量预警和快速反映的信息体系。

4、电子监管网在服务经济和促进发展方面效果明显,全市行政执法和综合监管的信息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入网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很好满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建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包括质监、工商、通信、经贸、农业、食药、宣传等)参加的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促,负责组织一般企业入网,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编制全市商业企业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协调查询终端安装和管理工作;农业部门负责组织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应用电子监管码的监督管理,引导和督促商业企业经销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商品,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编制全市药品销售企业查询终端配置规划,指导协调安装查询终端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证公用通信网的通信服务质量,保障产品质量电子质监管网的通信网络正常运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一是要突出重点产品,要优先选择食品、化妆品、建材、农资等产品入网;二是要突出重点企业,要动员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地理标志保护、福建名牌、福州市产品质量奖等名优产品生产企业作为第一批入网企业;三是要突出重点区域,首先要在市区及城乡结合部和一些假冒伪劣现象比较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农村地区实现突破;四是要突出重点场所,在查询终端布设场所的选择上,要优先考虑入网产品销售集中、商业网点分布密集、查询终端需求量大的商业网点和场所。要优先选择那些产品曾被假冒、企业利益受到侵害、打假意识明确、入网需求强烈的企业和行业作为推广应用工作的试点,确保推广一个企业,成功一个企业,推广一类产品,成功一类产品,最终达到全面覆盖的目的。

(三)强化措施,有效推进

1、在中国名牌产品的申报中,对列入“百种产品目录”的产品,动员企业加快入网步伐;对“百种产品目录”中与中国名牌评价目录吻合的产品和适合入网的产品,在名牌评价中将入网作为加分评价项目,鼓励引导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入网。

2、将国家免检产品与入网产品目录结合起来,应当进入电子监管网而未进入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请免检资格;对已进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减少对企业及其产品质量的检查活动;对已经纳入电子监管网目录并已获得免检资格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时,必须进入电子监管网,否则原则上不予受理复评申请。

3、对已获生产许可证且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简化每年的年审手续,入网企业仅提供年度报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对尚未加入电子监管网的获证企业,加大定期监督的频次和力度;对已加入电子监管网并正在申办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优先安排审查,加快审批进度,推动企业在办证的同时加入电子监管网。

4、鼓励未入网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入网,对已列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在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第一时间向商业超市通报企业的获证信息;对已入网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简化年审程序,只交报告不做现场检查。

5、对入网产品流通提供便利。对市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应用电子监管码纳入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商业企业可以简化其他验收手续,有关部门可以减少监督频次。

6、择时公布入网产品企业目录。我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凡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都应尽快入网。

(四)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1、要做好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电子监管网建设是一项创新工程,是从源头抓好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质量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但由于此项工作推广需要一个从不了解到初步了解,由初步了解到广泛欢迎的过程,各级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积极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召开由当地知名企业参加的动员大会,推动电子监管网工作的开展。

2、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结合质量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不断增强全社会对电子监管网的知晓度和认可度,营造良好的推广和应用氛围,努力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监管网络的积极作用。

3、要深入企业宣传讲解。对重点企业,要主动上门讲解,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听取企业意见,消除企业顾虑,提高企业对电子监管网的认识,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五)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1、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市质监局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的推广工作情况按附表二格式,分别用书面和电子邮件报送福州市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完善信息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加强人员的管理,严格保守企业秘密。在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完善查询、举报、投诉的信息处理机制和执法打假反馈机制,形成一套动态的信息流程。

第7篇

[关键词]电费;电价;集约化;管理模式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4.017

[中图分类号]F7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24-00-01

1 电费电价管理的重要性

电费电价管理不但能最大幅度地减少政府对电能产业的操控程度,还能促使电能产业提升运转能力。而合理的电价不仅可以促使社会的有效分配,还可使民众和电力企业透明消费。除此之外,使各个使用电力企业在实行电费管理后展开生产结构的完善和提升,加速生产的同时也提升了经济效益。

2 影响电价的主要因素

2.1 政府政策调控方面

因为电能产业是政府操控的产业,所以政府的调度措施对它的影响很大。作为居民生活生产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电力不仅是国家发展的保证,也是大家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动力源泉。电价太高,用户的使用成本就大,那么国家经济的进步也会遭受影响,但电价太低,供电公司的生产活动就没有办法得到保障。所以政府需要透过宏观调控来构建合适的电费电价结构。

2.2 产业结构方面

工业使用电力是电能产业最大的用电方向,紧接着是商业使用电力和居民使用电力,使用电力最少的是农业使用电力。依据相关资料显示,我国当前电力用户构成为:工业使用电力占使用电力总量的70%,商业使用电力在15%,居民使用电力在12%,农业使用电力所占幅度较少,在3%左右。

3 前我国电费电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剖析

第一,使用电力种类的分布不够明朗。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营分类越来越细化,新型产业也不停地出现,使以往的电力政策不能明确判定用户的使用电力属性。第二,电费电价结构不合理。电费电价的类别没有依照使用电力特征和电力成本来划分,因此出现了商业使用电力补贴居民使用电力、高负荷用户补贴低负荷用户的现象,电费电价构成不合理。第三,输配电的水准不达标。在输配电设施的发展的过程里,电费电价水准早已不能支持电网的快速发展,但因为输配电整合制度的匮乏和物价水准不断升高等前提的局限,在目前的输配电水准里争取到更优良的电费电价模式比较难。

4 提升集约化电费电价管理的措施

4.1 分时期制定电价制度

在发电时期里透过引进竞价的手段来刺激供电公司提升管理水准,在市场竞争力中起主导作用。只有用适者生存的生存准则来给他们施加压力,供电公司供电资源的综合效率才会有最大程度的提升。在输配电时期,需要尽快制订输配电资本的具体方案,并在这项方案的基础上算进税金,然后把输配电费电价独立出来,使电网确保可持续发展。之后,在销售电力的时候,应把输电线路、发电设施的耗损以及在销售时期的资金分开考虑,用不同的电价来满足不同电力用户的需要。

4.2 完善电价管理理论和政策服务机构

对我国的电费电价和为了促使电能产业发展而实行的供电支持体系展开探讨,并对电力增值服务收费、可再生资源的补助、电瓶车充电放电的价格等焦点问题开展集中的、更深层次的探究,得到可行性建议。重点部分就是着眼于电能产业革新的电价理论和电价浮动对每个产业产生的影响,并整合相关科研成果,以理论为指导形成电费电价的集约化管理模式。

4.3 对电价政策进行统一

努力建设规范统一的电价政策,减少因为各地区电价政策不一致而引发的舆论和监督管理风险。国家也要加快调整销售电价的步伐,逐渐达成城乡并价和工商并价。为减少电价政策执行上的困难,可首先在省内削减多价区共同存在的情况,然后规定明确的使用电力执行准则。

4.4 加大电价政策的执行力度

在电价的管理进程里,严格遵循电价调适所必需的执行进程以及权限、按照标准执行电价的附加条例。对电价展开全面的清理并且提升特殊电价的审核难度,借以交易机构的电价监管体系和信息系统来设定电价异样波动的警示程序,并追踪检测电价政策的落实状况,加大电价政策的执行力度。

4.5 对电价监管政策区块加以深化和优化

在电价监管体系里把电价监管区块独立出来,分析决策体系并电价相应参数展开深口径、多角度的发掘,整体展示电价政策执行状况和决策体系的解析结果,透过对监管区域的深化和优化来讲建成电价水准的对比测评,使各个供电公司能找到最适合的电费电价优化方式。

5 结 语

工业化进程使国家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大,无论是钢铁产业、运输产业还是石油产业,它们的运转都离不开电力的支撑。这些产业对电力需求极大,所以只要电费价格有所变动,就会对企业的生产成本产生很大影响。只有规划出合适的电价,民众和企业使用电力的负担才能减轻,整个社会的电力配置才会更加科学合理。电价管理不但关乎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还会影响到国家的安全,所以,怎样确立合适的电价是一项重要决策。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洁敏.电力企业财务集约化实施过程及其影响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

[2]张浩.集约化管理的县级供电公司营销体系建设与实施研究[D].北京:华北电力大学,2013.

[3]胡友娇.电网企业集约化预算管理研究[D].北京:华北电力大学,2012.

第8篇

湖州市位于浙江省北部,童装加工业、竹木业、纺织业较多,产业层次处于“低、小、散”阶段,易发生电气火灾事故的企业、单位和场所点多、面广、量大。

由于湖州市现有监管力量薄弱,管理手段仍然以“人防”为主,安全隐患数量众多与排查治理能力较弱的矛盾日益突出,各类电气火灾事故易发、频发、突发的情况普遍存在,成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短板和“顽疾”。

如何破解小微企业用电安全难题,成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一只“拦路虎”。为此,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分别在童装加工业和木制品企业中先行试点运行了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用电”)。

借力科技补“短板”

在“低、小、散”企业,火灾事故的发生大多由电线老化、线路过载等安全隐患引起。对此,企业电工也十分苦恼:“突发线路故障,我们一般是人工排查原因再针对性修复,有时故障找不出,就会耽误生产用电。”

那么,有没有可能借助科技力量来实现隐患动态排查及事故的预警预报呢?杭州家和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和物联”)研发的“智慧用电”系统正好契合这一需求。

该系统可对电气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线缆温度、电流和剩余电流)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和统计分析,通过物联网技术实时发现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电气线路相关参数的数据分析,判断故障发生原因,及时向企业管理人员发送预警信息,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治理,消除潜在的电气火灾安全隐患。“这个系统就是电流世界的‘医生’,能对电气线路进行在线‘体检’,全面分析病源,开出诊断报告,及时提醒治疗。”家和物联董事长方正平阐释了该系统的功能价值。

为了消除“短板”,湖州市安监局印发《湖州市安全生产适用“智慧用电”项目推进方案》,明确推进目标、行业、步骤及工作要求,为稳步推进“智慧用电”项目提供系统指导。南浔区安监局、吴兴区安监局分别召开“智慧用电”试点工作动员会,并下发《关于开展“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以及时间节点。

截至2016年5月,两区共安装使用“智慧用电”系统1 297套,实现了实时监控各企业和单位用电设施、设备、电气线路的运行情况,及时警示电气火灾隐患。

吴兴区 千余“智慧管家”入企

吴兴区是湖州市中心城区所在地,全区下辖12个乡镇街道和1个高新区,其中织里镇是全国规模最大、产业链分工协作最为紧密、市场配套最为齐全的童装产销基地。

由于辖区内电气安全隐患点较多,吴兴区对童装加工业、危化企业、小纺织业、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等企业和场所开展试点,并注重边试点边推广,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智慧用电”系统知识宣传,动员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和推进试点工作。

2015年以来,吴兴区部分企业安装了 “智慧用电”系统。“请来了这个‘智慧管家’后,我可以随时关注企业的用电安全情况,如果发现隐患,后台就会发送短信提醒,我也可以第一时间处理。”在吴兴区织里镇从事童装加工业的陈先生,对刚装上的“智慧用电”系统竖起了大拇指。

该系统应用于200~400 V低压配电系统,可实现对配电柜、二级箱柜、末端配电箱等各关键节点的剩余电流、电流和温度监测,一旦发现异常,便可通过联网的实时监测后台,及时将警报信息发送至分管安全的责任人手机上。

吴兴区安监局局长郭士忠介绍说:“我们从2015年7月底开始试点安装,目前已有894家企业安装‘智慧用电’系统1 100余套。”

2016年1月10日,湖州(吴兴)安全生产监控服务中心正式运行,该中心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高科技技术,对企业的用电系统实现实时、在线、无线传输,监测相关物理数据,为企业提供远程“体检”报告,评估用电的风险和存在的隐患,对症下药给予排查解决。目前,吴兴区所有试点企业“智慧用电”系统均接入中心,实行统一管控。

自监控服务中心建立以来,已排查整治剩余电流过载135家,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过载27家,排查整治线缆温度过高现象20家。

米加米优精品童裤有限公司存在剩余电流报警,经过工作人员仔细排查,企业单台设备剩余电流值超标,因零线和地线混接导致漏电,规范线路安装后,故障消除。

湖州芭比宝贝制衣有限公司存在线缆温度过高现象,通过线路排查,发现配电箱中连接到设备温度传感器的电线被老鼠咬断导致短路,更换连接线后,线缆温度恢复正常。

南浔区 从最薄弱企业入手

地板、家具制造业是南浔区的特色产业,辖区存在大量木业企业,近年来,因不安全用电导致该区各类电气火灾事故频发。2015年,南浔区发生火灾事故319起,其中电气火灾约占70%。

为了将“电老虎”关进智慧的笼子里,南浔区安监局从电气火灾安全状况最薄弱的企业入手,首先确定38家木制品企业进行第一批试点安装,然后结合花林集镇皮鞋产业区域患专项整治工作,在61家皮鞋厂安装该系统。在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后,又将该技术引至文物保护、娱乐、商场等场所与单位,目前已安装209套“智慧用电”系统。

南浔古镇是江南六大古镇之一,镇内木结构老房子密布,去年古镇主动引进15套“智慧用电”系统,协助古镇管理委员会做好火灾事故预防控制。南浔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褚夏亮对这套系统赞不绝口:“2015年云南大理古城楼发生火灾,600多年历史古迹全被烧毁。安装这套系统以后,南浔古镇电气线路出现任何问题,平台就会自动报警,管理部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针对电气线路老化、破损进行更换,花些小钱却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我们感觉安心多了。”

由于已安装的企业大都是小型企业,基础条件较差,设备首次安装报警率可达80%。但是,小型企业电气专业人员缺乏,很多企业根本不知道如何去查具体的报警原因,还有的企业管理人员不懂如何查看网上平台的相关信息及诊断报告。

对此,南浔区安监局与家和物联沟通后组织安排网上平台运用专题培训课程,并由家和物联安排技术人员对每家报警企业进行首次免费排查,手把手教导企业电工隐患排查方法,真正做到“授人以渔”。

第9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完善方法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获得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具体的电力营销状况,因此,用户对于电力的具体应用从各个方面牵动着企业的利润,企业通过用电的检查管理工作来约束用户,督促各用户实施优化用电,并着力针对用电中的各种不良现象以及安全问题等进行及时解决,是维持供电企业在新时期的市场经济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用电检查管理相关工作在具体的开展中已经实现了极大的进步,但依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供电企业积极地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各项检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效用。而本文便以供电企业开展的用电检查管理为主题,着重对其问题及完善方法进行了探讨。

一、供电企业在实施用电检查管理时存在的问题

用电的检查管理工作是联系供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的主要纽带,企业通过开展各种窃电、违章用电、不规范操作、用电安全隐患等现象进行检查,能够有效地推动用电工作的大力完善。而且,随着当前人们对于安全用电要求的不断提升,以及用户对于用电指导、安全管理、售后服务等需求的呈现,供电企业推动用电检查管理的日益完善已经是势在必行。而本文下面主要是就当前供电企业对于其用电检查管理开展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首先,用电的检查管理工作当前依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用电检查管理作为供电企业当前在电力市场中维持生存的主要支撑,其整个企业以及具体检查管理人员都必须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实施,才能够避免企业发展遭遇到大的疏漏。然而,当前供电企业在实施具体的检查管理工作时,一方面存在着企业对检查管理仅有宣传而未有效落实的形式化的问题,从而导致全体人员及用户对于此工作的不重视。另一方面具体的检查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往往对企业制定地相关检查管理规范方案视而不见,跟从自身经验随意实施,检查管理工作无法实现标准化及系统化的开展。

其次,用电检查管理人员缺乏充足的职业素质。由于检查管理工作是以较为基础的工作存在于供电企业各项工作中,无法得到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员的重视,这就使得检查管理人员存在着自身综合素质缺乏的问题。一方面,相关电力专业教学对于学生的用电检查管理教学往往是基础的理论性东西,而没有系统化、实践性的有效教学,学生在步入岗位时并不具有必须的资格。另一方面,企业往往会忽视为检查管理人员组织相关培训、继续教育活动的工作,使得检查管理人员在职业中无法得到提升。再一方面,用电检查人员自身因为缺乏工作成就感以及必要的知识,在开展工作时往往不够负责,而且存在着内容遗漏、程序不当以及法律意识薄弱等问题。

再者,用电检查管理存在着取证的困难,而且其检查及监督工作存在着职责分配混乱的问题。违法违章用电的用户,一方面由于要进行违法用电所以对各项工作都做得非常的隐蔽,不容易被检查出来;另一方面由于用户缺乏必要的用电指导其对于电力的使用往往存在着无意识的违章问题,不能配合检查人员做好其工作的取证。而且,当前担任着对于各种违法违章用电行为的检查以及具体查处的工作职责的主体是电力管理部门与供电企业两个部分,前者依据供电监督管理以及行政处罚等各种法律条例开展行政工作,而后者依据用电检查管理的办法及营业规则实施检查也具有行政色彩,但是后者的检查缺乏必要的行政程序,往往不能够做到对于检查以及监督两项工作的分工开展,导致检查管理工作缺乏合理有效的定位。

二、供电企业当前完善用电检查管理的相关方法

1 全面提升对于用电检查管理的重视力度

用电检查管理牵涉到供电企业、具体检查管理人员、电力用户这样三个部分,任何一个部分对于此工作的忽视,都会阻碍到工作的开展,因此,供电企业必须作为主体来推动三者对于用电检查管理的重视。

一方面,供电企业应当从当前的电力市场环境、人们用电需求、具体供用电状况等角度出发,来具体地分析用电检查管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从上往下一级一级地推动企业全体人员对于检查管理的全面有效认知。而且,供电企业还必须积极地针对用电检查管理开展宣传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开展,首先定期地借助电视媒体、地区广播等方式向所有用户宣传开展此工作的相关问题,然后根据每一期宣传来组织检查管理队伍配合到宣传接受地区进行检查管理以及服务工作,推动检查管理宣传与实践的同步落实。同时,供电企业还要针对本企业具体电力营销状况来制定系统完善的用电检查管理制度规章,并认真严格地选拔高素质的检查管理人员,推动检查管理工作在制度规范以及人员队伍的支持下开展。

另一方面,电力检查管理人员必须要积极地配合企业对于此工作的宣传以及开展,从思想层面尽力加强对于此工作的重视,从实践层面全面推动自身工作对各项规章制度的符合,从而推动电力检查管理得以有效落实。而具体的电力用户也要积极地就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供电企业进行联系,就用电中出现的困惑、问题以及服务要求等寻求企业的帮助,着力配合企业以及具体管理人员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故意违章违法用电的用户,还要努力提升自身的思想觉悟,主动学习违章违法用电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并一步步改善自身违章违法用电的状况。

2 加大对于检查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

首先,供电企业可以通过讲座、座谈会、交流会、网络沟通等方式,来组织全体员工认识检查管理相关工作,并鼓励他们积极地根据自身状况针对此项工作进行自我推荐,然后为已经确定的所有电力检查人员进行系统的队伍编制,同时组织他们定期地参与企业以及社会开展的检查管理培训活动,并就每期培训活动来对他们进行考核,积极地记录每个员工的素质缺陷,及时地予以改正完善,以推动电力检查员工各项素质的全面提升。

其次,检查管理员工还要从自我方面主动进行知识、技能、必要常识等方面的不断学习,争取能够根据时代的不断转变,始终达到自身素质对于要求的满足,从而推动时代的良好发展。

3 大力完善检查管理的监管力度

首先,供电企业当前可以着力采用一些智能化的技术手段对全体用户的用电进行动态的实施监督,推动用电的自动化、智能化监管,并由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对于各种不良现象的实地调查及汇报,严惩故意违法用电用户,并加强对于无意识违章用户的指导。其次,在群众中组织培训一部分监管及服务人员,借助他们的力量开展具体的监管工作,达到对于不良用电现象的有效规避。

结语

用电检查管理对供电企业的发展及用户自身安全都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二者应当积极配合,采取完善措施推动用电检查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有效地落实。

参考文献

[1] 刘建平. 供电企业如何有效开展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探讨[J]. 中国电力教育, 2010(03)

第10篇

关键词:施工 临时用电 安全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a)-0000-00

在施工现场经常使用临时用电以满足施工过程中的动力需要和照明需要。施工现场往往环境复杂多变,临时用电随机性强,在安全管理方面松散,重视度不高,操作不规范,为施工留下了安全隐患。在我国,每年都有因临时用电不当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中以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率最高,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为施工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而且直接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所带来的危害不容忽视。特别是触电事故,已经成为我国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之一,后果严重,这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操作不规范和监督管理不善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对临时用电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给予高度的重视,强化安全用电管理,为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1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编制不规范

在我国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对临时用电有明确的规定,施工现场有五台以上(包括五台)的临时用电设备,或者用电总容量在50kW以上(包括50kW)的,需要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并配套编制用电安全措施方案。但是从施工单位的执行来看,很多单位对此并没有真正的贯彻落实,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上只流于表面形式,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质量不高,应用性不强,对施工不能起到有效指导的作用。施工单位片面的追求施工进度,在临时用电安全方面予以忽视,编制的组织设计图不合理、不规范的现象具有普遍性。组织设计图缺少详细的配电线路图及现场勘测资料,用电负荷没有经过精确的计算,配电所的设计不合理,缺少安全用电组织技术的保证措施,电气防火措施设计不完善。

1.2 对临时用电缺乏专业性技术,不能按规范操作

大部分的施工单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缺乏专业的电气技术人员,在电气知识方面专业技术不强,更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不熟悉,对现代先进的电力设备的性能特点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了解。当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没有发现问题的能力,对已有的问题没有解决的能力,更不能对相关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操作规范、制度规则进行制定或者完善。在安全技术交底方面,不能跟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像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如同一纸空文,没有应该具有的施工指导作用。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缺乏专业的技术,更没有接受正规的专业培训,加上缺乏安全和自我保护的意识,操作随意性强,使得施工现场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1.3 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

施工单位在用电管理方面忽视关于用电安全的各项规定,在人员配置方面片面的追求低成本,忽视临时用电的安全性,使得施工临时用电的不规范操作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企业的管理层缺乏对临时用电的管理意识,管理制度有待建立健全,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立式用电方面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仅由工人根据经验进行设置,更没有配备检查验收制度,管理缺乏系统性和专业性。

2 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问题出现的原因

施工单位片面的追求更大的企业利益的获得,在成本的投入上下足功夫,在各个方面都尽可能的减少成本。在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为了能够加快工程建设施工的进度,努力减少临时用电管理中的环节。根据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的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高质量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对临时用电进行系统的规划,绘制专业的、高水准的线路分布图。而这样一来势必会增加成本的投入,而且要经历一段时间周期,所以很多施工单位对此并不完全遵照执行。为了节约成本,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也多采用非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施工。对于施工人员来说,其本身也缺乏专业的技术,更缺乏安全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另外,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更重视施工的进度和质量的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虽然有所重视但是从监管力度来看仍然有所欠缺。作为工程项目的直接管理单位,建设业主及监理单位缺乏专业的监管人员,不能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也是造成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水准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3 提高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

3.1 规范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层的专业水平

对于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变更,按照规范的程序由专业的电气技术人员进行设计编制,并经过上级部门的严格审核,批准合格后才能够实施,使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更加规范、合理,提高可操作性。对于施工企业的管理层来说,应该配置电气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管理。在用人标准上要求人员必须具有专业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资质,能够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知识熟悉,能够对施工临时用电进行有效的指导,对用电安全问题能够及时的发现并有效的解决。

3.2 完善检查监督体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关于临时用电的监督检查体制,并真正的做到贯彻执行。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安全检查对队伍,定期对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巡检,技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在施工临时用电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的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操作,对规范中的各项安全条款强制性的严格执行,从根本上提高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的质量。

3.3 加强安全培训,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单位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都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岗前培训、岗中检查、岗后总结。结合项目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机械设备安全技

术交底、电力施工安全交底、安全用电技术交底等,明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内容,强调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并且履行交底手续。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 居民用电;配电

中图分类号 TP311.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3)012-0231-01

“不停电、用好电”是电力用户的心声,“你用电、我用心”是供电企业的服务宗旨。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春节保电期间,保障居民用电是供电企业的重点工作。在负荷高峰时段,供电企业的设备和服务都在接受考验,只有做好充足的准备才能稳操胜券。

1 保障居民用电的做法

1.1 根据配电变压器负荷实测情况更新设备

在负荷高峰期间进行配电变压器负荷实测,能够计算出负荷高峰时段变压器的容载比,及时发现三相负荷不平衡问题。针对三相负荷不平衡问题,供电企业可以合理调整电力负荷的接入相别,使配电变压器的三相负荷趋于平衡。针对负荷高峰时段变压器重载及过载问题,供电企业可以采取增容措施,安装更大容量的变压器,架设更大截面的导线,更换过热刀闸及线夹,加快城市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改造,保障供电可靠性。

1.2 根据电力负荷预测情况安排供电

夏季遭遇高温天气时,居民空调负荷明显增加;冬季遭遇低温天气时,居民取暖负荷明显增加。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供电企业要关注气温变化,做好电力负荷预测工作,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和电力供应应急预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在劳动力输出较多的省份,春节保电是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以河南省为例,2013年春节期间全省约有2500万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随着人民群众对供电质量要求的持续提升,春节期间供电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针对春节期间出现的负荷增加问题,供电企业要提前做出负荷预测,按照“一站一策、一线一策、一村一策、一变一策”要求,对预判可能过载、重载的变电站及线路,要有针对性的完善线路互联建设或采取局部割接等方式调整线路负荷,合理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和供电方式,提前排查安全隐患,大幅提升城乡电网供电能力,保障居民用电。

1.3 多项技术措施并用

在配电网广泛应用无功自动补偿装置,提高配电变压器的功率因数,才能充分发挥设备容量性能。在配电网日常运行维护方面,要优化设备运行和检修方式,在实施零点检修、综合检修、状态检修的同时,加大带电作业力度,拓宽带电作业项目、种类和范围,提高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水平,确保业扩、抢修、工程建设中最大限度地保障居民用电。要加强配电网运维巡视工作,对老旧线路、负荷较重的线路和安全性能较差的线路增加巡视力度,对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尤其是冬季凝冻灾害,提前做好防冰、融冰装置预试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持续推进,要积极完善分布式电源接入方案,让具备电力交换能力(如:分布式光伏发电、V2G)的用户发挥自身优势,提高用户用电的可靠性和灵活性。

1.4 做好保护电力设施及有序用电宣传工作

供电企业要做好保护电力设施宣传工作,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宣传,充分利用社会媒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让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避免电力线路两侧树木及建筑物损坏电力设施,避免建筑塔吊、起重吊车触碰电力线,避免风筝、塑料条带等缠绕物缠挂电力线,避免在电力设施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在春节保电期间,供电企业要利用电视滚动字幕及手机短信宣传供用电形势和安全用电、有序用电常识,对大型居民社区张贴公告“温馨提示”; 将客户手机号码按配电变压器供电区域预先分组,编制好短信文本,一旦发生配电变压器过负荷跳闸,立刻短信提醒,供电抢修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做好用户解释工作,引导用户在用电高峰时段尽量少用大功率家用电器,确保生活照明和观看电视节目用电。供电企业品牌维护人员要24小时关注因特网舆情,利用贴吧、微博等平台,积极协调处置各类供电需求,第一时间有反应,及时跟进和回访,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供电企业对用户的尊重。

1.5 做好应急抢修工作

在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春节保电期间,要切实做好应急抢修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班,加强抢修队伍建设,妥善做好物资配备和调度,保障信息系统畅通,统一工作流程和作业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快抢修速度,提高抢修质量,遇到突发停电要快速、有序、科学、高效应对,确保居民生活用电需求。供电企业要严格保电责任制,省市县供电企业领导一级包一级、一级保一级,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人、考核到人”,要用扎实的举措、精益的服务、严格的纪律,切实提升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完成各类保电工作任务。

1.6 建立12398与95598联动机制

12398电力监管投诉热线主要受理当事人对在电力安全、市场准入、成本价格及收费、电力交易、节能减排、供电服务、输电服务等方面的侵权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95598是国家电网公司全国统一服务热线。供电企业要完善12398电力监管投诉热线与95598服务热线居民用电服务质量投诉联动机制,随时掌握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快速响应、统一指挥,对有关居民停电与抢修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快速处理,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管与督促整改,切实维护居民用电的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

第12篇

一、开展“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主题活动顺畅有序地开展,市供电局优质服务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为“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的统筹策划和监督落实。

(二)重点工作

1、塑造统一优秀的服务文化

一要树立全员服务理念,切实树立“基建为生产,生产为营销,营销为客户”的大服务格局,环环相扣,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服务工作效能。

二要深入开展服务文化体系建设。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利益共同体服务文化体系,强力推行营业窗口的标准化改造,建立统一的服务行为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服务视觉体系。三要广泛开展服务文化宣贯展示。树立“优质服务是国家电网生命线”的服务理念,引导员工高度认同利益共同体服务文化,大力宣传优质服务典型先进事迹,加强服务文化传播阵地建设。同时邀请政府、社会、用户和媒体走进供电企业,参观95598服务热线、计量检定现场、调度等,充分展示供电企业内部服务流程,让客户理解国网优质服务的企业文化。四要全力打造供电服务品牌。加强优质服务,打造“国家电网”品牌,实现“四统一”建设。全面推行服务标准化和城乡同质化,履行服务承诺,规范服务行为。深化优化用电服务和电力社区(乡村)服务共建,深入开展“三走进(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活动。

2、打造一流的营销队伍

一要进一步推进营销机构岗位调整,规范营销组织模式,优化、简化、细化业务和管理流程。加强营销工作质量考核,出台供电营业所营销岗位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实行配变台区绩效管理。推广应用新技术,优化电压序列。二要加强营销人员培训,提升营销队伍素质。加强营销班组规范化管理。开展优秀企业文化教育学习,培养员工树立“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全面开展营销岗位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用电检查、电费抄核收比武和营业窗口人员调考活动,提高营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适应能力。三要强化人才建设,加强班长队伍建设,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加快人才横向流动,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铸造卓越的供电服务品质

一要强化供用电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高危及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治理计划,深入开展供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活动,防止发生供电安全责任事故。全面做好全国“两会”、世博会、迎峰度夏期间的供电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全国2012年残运会保电准备活动,确保重大活动、重要用户供电安全可靠。切实提高营销装表接电、低压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铸造安全供电、可靠服务。

二要坚持依法经营,严格规范管理。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业扩工程“三指定”行为。全面开展营销专项稽查,加强工作质量监督。继续推进维护供用电秩序工作,加大反窃电力度,打击窃电行为。提高营销信息系统实用化水平,建立营销基础数据核查及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实现营销基础数据上传完整率和准确率“两个百分百”的目标。

三要推进用电环节智能化建设。加快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和智能电表的推广应用。四要进一步完善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管理体系。加大行风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实施行风月度巡查;深入研究行风管理体系建设,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常态运行机制;深入开展供电服务品质和行风状况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改进-提升”的循环评价促进机制;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培育和提升供电服务品牌;深入开展行风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损害企业形象的焦点问题。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切实加强基层行风建设,持续创建“群众基层满意站所(办事窗口)”,进一步落实基层行风建设基础。加强对投诉处理的监管,通过95598投诉平台,做好每月分析整改工作。

(三)实施计划

第一阶段(3-4月):按照统一部署,启动“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主题活动。在局内部网站、内部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活动亮点,在供电营业场所统一悬挂“全面启动‘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迎世博满意百分百”横幅,在职工中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是国家电网生命线”大讨论等服务文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按照杭州监管办公室部署,组织开展国家电监会《供电监管办法》宣贯活动,订购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活动,并开展《供电监管办法》学习情况调考。第二阶段(5-10月):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组织“服务之星”劳动竞赛,开展供电服务品质评价等具体活动;编制营销各专业作业指导书,分类开展各专业岗位技能培训;推进营业窗口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客户基础档案管理;开展客户侧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提升客户端供电质量。第三阶段(11-12月):做好工作总结,提炼工作亮点,展示活动成果,交流典型经验,查找服务短板,研究制定2012年实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人员责任,保证建设资金,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全面组织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提出明确工作措施。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各负其责、各展所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建立后台对前台服务的支撑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的全过程控制,采取明察暗访、聘请义务监督员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针对企业内部员工,宣传供电服务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宣传利益共同体服务文化理念和先进典型,营造全员服务的工作氛围。对外宣传供电服务提升工程推出的服务新举措,宣传利益共同体服务文化的深刻内涵,树立局良好服务形象。

二、解决供电服务突出问题

1.认真落实《电业局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金电纪〔2011〕1号)文件要求,坚持行风建设主要目标不动摇,加大对投诉举报的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加强政府行风民主评议、客户满意度第三方测评、问卷调查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2.建立舆情控制应急工作机制,快速应对、妥善处理供电服务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广大电力客户的利益和局的良好服务形象。

3.加强抄表工作质量管理,杜绝抄表不到位、漏抄、估抄的情况。要提高认识重视抄表工作,要加强培训提高抄表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要健全抄区定期轮换、跟踪抄表等机制,通过提高抄表准时率、抄表准确率、红外抄表率等保证抄表工作质量。

4.加强停送电管理研究,强化停电计划的严格性,加强考核,协调好生产、基建、调度、营销、检修单位间的衔接,规范供电服务行为,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5.千方百计抓好有序用电。要充分依靠政府的正确领导,积极争取电力客户的支持,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按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方针,适时制订和调整有序用电方案。要完善和用好现有的现场管理系统,提高负荷管理与控制能力。

三、认真落实供电监管检查存在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

1、规范实施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客户服务中心为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根据《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杭电监发〔2011〕2号)规定,负责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经保密审查后,按规定进行和更新;负责根据规定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每年编写信息公开年报。

2、要精心组织《供电监管办法》的宣贯落实。国家电监会颁布的《供电监管办法》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电业局“关于学习贯彻《供电监管办法》的通知”(金电营〔2011〕37号)要求开展全员宣贯、落实监管要求、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3、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应对照省公司〔2009〕1204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一是对于自备电厂减免基金附加,只要没有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定文件,均应按标准收费;二是对于变损取值问题,均应根据变压器型号对应收取变损;三是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负控费,严禁多收费和超范围收费;四是专线用户应该按照用电负荷特性修正线损率,避免线损率过高;五是其它涉及市场行为、供电质量等现场核查问题均需各单位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