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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体制论文

时间:2022-03-17 09:40: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政体制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财政体制论文

第1篇

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目前,财政部门还普遍存在着“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重资金规模和数量、轻使用质量和效益”的现象。财政监督的工作重点主要放在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合法合规性的检查上,而对财政支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监督缺乏足够的重视。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由于受部门利益的驱使,往往以各种方式争取财政资金,造成一方面财政支出的压力逐年加大,另一方面财政资金浪费现象严重,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项目规模和数量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2.财政监督方式滞后。从目前财政监督的状况看,主要以突击性、专项性的事后检查为主,没有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这种单一、被动的事后检查型监督方式,在工作上带有极大的偶然性,极易造成监督盲点,并使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脱节,无法对各部门的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监控,使监督检查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不符合财政管理的根本要求。

3.财政部门内部缺乏监督机制,内部监督不到位。财政监督是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分配,轻监督”的传统观念,财政对内部监督不够重视,财政部门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监督制约的规章制度,如对转移支付、预算追加、专项拨款、技改资金投放、周转金使用等环节没有完善的监督拨付、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内部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不能从根本上防患于未然。

4.关系不顺,职责不清。目前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职责分工不甚明确,容易造成多头检查与监督盲点并存的现象。在检查计划上不能相互衔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检查结论上不能相互利用,使得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能降低。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建立,作为公共财政下的财政监督,其监督的内容、方法、手段等也必然要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进展而不断发展。对此,笔者就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监督工作谈些想法:

1.加快财政监督立法进程,健全财政监督法律体系。国家应围绕公共财政的要求,尽快出台财政监督法,提高财政监督法律层次,规范财政监督程序,赋于财政监督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执法权力,切实解决财政监督立法滞后的问题,增强财政监督的执法刚性。同时,加强财政监督的理论建设和课题调研,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财政监督的宣传力度。

2.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工作。从“财政”到“公共财政”,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公共财政下的财政监督的发展方向也应该是向绩效监督发展,即财政监督的重点应由安全性、规范性逐步向有效性转变。目前已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才刚刚起步,基本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其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体系尚处于摸索阶段,但这是改革的必然方向和重要的途径。

3.转变财政监督方式,逐步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事后的监督是消极的,它只是被动地等在财政活动执行过程中偏离了要求或发生了违法乱纪行为之后才采取的惩治措施。惩处只是手段,有效的事前、事中预防和纠正才是目的,监督检查应更多地着眼于未来,这也就是积极的财政监督方式。因此,可将监督检查融入预算编制及执行的全过程,重视事前审核和事中跟踪监控,以确保财政资金不被挤占、挪用以及科学合理的分配使用,并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防止造成资金浪费和无法挽回的损失。

4.加强内部监督,完善财政内部监督机制。财政内部监督检点是本系统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监督对象是同事或朋友,因此,首先应纠正对内部监督认识上的偏差,即认为内部监督就是挑毛病,找岔子,是“自家人搞自家人”的错误思想;其次应在财政部门内部各环节(比如在转移支付、预算追加、专项拨款、技改资金投放等环节)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监督制约的规章制度,从而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程序和拨付渠道,使每一环节的财政资金的运转做到有章可循,从源头上防止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纪行为。同时,作为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做到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循私情,排除一切人为干扰,依法监督。

第2篇

当前,国内外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相关的财税政策研究,大致是沿着理论分析和实践分析两个方面展开的。

1.1“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理论分析,典型的有两种思路。其一,财政分权与相关财税政策设置。早期的财政分权理论认为,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因为各个地区居民的偏好并不完全不同,所以由地方政府有所区别地分别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显然比整齐划一地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更有效率。Oates(1972)认为中央政府应当赋予地方政府提供相应地方性公共物品的财政收支权力,这样将更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全国经济增长。Tiebout(1956)指出,如果居民具有充分流动性,地方政府就会根据本地区居民的偏好设计出迎合他们需求的公共产品,进而提高经济系统的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认为,适当的分权化制度安排可以向地方政府提供市场化激励,维持和促进市场化进程,进而推动经济发展。Qian和Weingast(1997)提出,财政分权有助于形成一种称之为“保护市场的联邦主义”。在这种体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明确划分彼此的责权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担发展本地经济的主要责任。这样一种体制能够形成一种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地区间财政竞争,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了约束,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强化对预算的硬约束,并促进经济的发展。杨之刚(2006)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共同同意的决策规则,在各个公共服务领域内明确地划分责任。政府间财政分权不仅要对政府职能进行有效配置,同时,合理的收入分享制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符合法定程序的举债制度等是不可或缺的,最优的分权度需要针对不同的政府职能或政策任务具体地一一考察。其二,纵向税收竞争与相关财税政策设置。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学者开始考察国内纵向税收竞争问题。国内纵向税收竞争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适度、合理、规范的税收竞争可以调动中央、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防止中央政府因为税权过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员腐败等问题;另一方面,纵向税收竞争如果过度、不规范,就会使中央政府难以筹到足够的财政资金,以履行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和宏观调控职能等严重的问题,甚至还有可能引致国家分离等政治问题。Dahlby(1996)分析了财政外部性包括纵向税收外部性与政府间转移支付机制设计问题;Keen(1997)详细分析了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中的纵向税收外部性问题;Besley和Rosen(1998)则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美国在石油、烟草税设置上的纵向外部性问题;Sato(2000)也就财政外部性和联邦制国家的有效转移支付问题进行了研究;Wilson(1999)则研究了国内纵向税收竞争与征税过度问题;Br?ulhart和Jametti(2003)则从实证的角度详细分析了瑞士的纵向税收竞争问题。

1.2“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践分析。学者的研究主要根据我国早期“省直管县”改革实践(例如浙江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是“市管县”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优劣比较。与“市管县”相比,“省直管县”具有以下优势:①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管县财政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制约了农村的发展,不利于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实质就是“扩权强县”与留利于农村,体现了关注“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新理念,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②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相应地减少了地市级中间管理环节,可有效地避免管理效率的递减,防止财政资金的层层盘剥和滞留,增强了省级财政的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周转速度。③有利于扩权强县和富民强县。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能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④有利于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省级财政按财政管理体制直接结算到县(市),既能避免地级市集中县级财力的“市刮县”问题发生,又可以使县级财政困难直接反馈到省级财政,从而省级财政能够直接解决县级财政困难。同时,也要看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加大了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监管的工作量和难度;行政管理与财政管理不同步;制约了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可能造成县域开发的无序进行。其次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正是考虑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学者们纷纷提出了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①相对确定的各级政府事权的确立。各级政府事权的确定是一个由何级政府承担才能最有效率的问题。事权的相对确定性,不是说事权不能变,而是要求每一次事权的变动都应该有对应的财力变动,即事权变动有相应的财力支持。②税权、收费权、发债权、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源收益权等地方财权的重新划分。税权的界定,要综合考虑税收的征收成本、政府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等因素。如个人所得税就是一个与收入再分配和经济稳定密切相关的税种,从政府职责实现的目标来界定,应属于中央政府征收的税种。收费权往往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直接对应。一般说来,收费仅针对受益对象明显的公共服务,但这不是说所有受益对象明确的公共服务都应该收费。现代政府负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职责,应保证提供最低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全口径预算(综合预算)的要求,政府收费不仅要纳入预算,而且收费权也应在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进行分配。③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财权划分并不能完全解决事权与财权的匹配问题,而财政转移支付可弥补这一缺陷。应尽可能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标准收入的测算将融入更多的激励因素,考虑更多的财政努力因素,以尽可能减少其负激励效应。专项转移支付则应尽可能使决策公开透明,并在一定范围内引入竞争机制。应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地方政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竞争,以尽可能降低政策目标实现的成本。再次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条件。①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非常重要,政府各项事务都与之紧密相关,政府的各种活动都会对之产生影响。为确保“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成功推进,需要进行相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②行政区划调整。从浙江省的经验来看,辖区面积小和各县(市)之间距离近是其实行“省直管县”独特的地理条件。实行“省直管县”后,全国多数省份除了管理数量较少的地市之外,还要管理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县的财政。这无疑会急剧增加省财政的压力,增加省级财政的工作量,对省级财政管理能力也是一种考验。虽然信息化的推行可减少一定的工作量,但从根本上看,还需要对一些面积小、人口规模小的县市进行合并,以减少工作量。

2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与初步成效

2.1改革的内容

2.1.1推进湖南地方政府财政分权的财税政策研究。财政分权有助于各级政府明确划分彼此的责权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担发展本地经济的主要责任。这种体制能够形成一种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地区间财政竞争,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了约束,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强化对预算的硬约束并促进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财税政策有许多工具可以运用,通过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能够为促进湖南地方财政分权和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1.2促进湖南地方层级政府之间良性税收竞争的财税政策研究。适度、合理、规范的税收竞争不但可以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而且还可以防止各级政府因为税权过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员腐败等问题。在这方面,将利用各种财税政策允许地方根据当地税源情况,行使必要的税收管理权,以提高税收制度的效率。

2.1.3推进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研究。省直管县部分解决了不同层级政府财政的分工问题,但与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要求的财政体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配套的财税体制改革与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在结合国家政策基础上,我们将对湖南地区如何制定和实施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述,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2.1.4推进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条件的研究。“省直管县”的推进成效与其配套条件紧密相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都是十分关键的因素。这些方面都可以充分发掘财税政策的着力点。

2.2主要观点

本论文的主要观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以财税政策来促进湖南地方财政分权和地方自治,这也是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二是财税政策应有利于构造湖南地方各级政府间良性的纵向税收竞争。三是与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配套的财税政策要紧密配合。例如相对确定的各级政府事权的准确划分,税权、收费权、发债权、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源收益权的重新划分,以及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等。四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配套的条件要跟上,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五是应借鉴包括浙江等省在内的国内先进经验,在财税支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有所创新,包括努力争取更加广泛的中央财政政策支持,这些都是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条件。

2.3理论创新程度与实际应用价值

2.3.1创新程度。迄今为止,关于财税政策支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更多的研究是在国家层面上进行的。对于在地方区域层面上研究这一问题,无论国内外都还存在较大理论和政策研究空白。通过密切结合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在此方面将会有重大的创新,而且在财税政策运用方面也有重要的创新意义。

第3篇

【论文关键词】营改增 作用问题

中图分类号: D922.22 文献标识码: A

“营改增”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所谓“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从而减轻社会的税负压力,但是营改增牵扯到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地方新增税种的开辟,以及机构和人员的变动等问题。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作用

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而营业税是我国的地方的第一大税种,长期以来,我国的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征收的,工业和商业企业主要征收增值税,服务业、不动产、无形资产等主要征收营业税,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两税并存的弊端日益显现。

第一,“营改增”起到的作用是减税的作用。营改增全面推开,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预估减税规模达到了1200亿。中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并行体制下,营业税按照企业的销售额或营业额征收,无法抵扣,这就是造成了重复征税。对一些中间环节偏多的行业,因每一道环节都征收营业税,会增加企业的是税负,企业为减免税负,偏向大而全的企业发展方向,这也阻碍了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进程。

第二,“营改增”实现了税收制度的改革,简单说是“改制”——改革了税收制度。这怎么去理解?只涉及到两个税种怎么能说是改制呢?其实它的影响不仅是这两个税种,而是对整个税收制度产生影响。原来征收营业税,替代了营业税后,整个税制得到进一步简化,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简化税制,尽可能减少税种。现代的税制是复合税制,多层次、多环节征收,非单一税制。但复合税制并不意味着要很多税种,如此会使税制非常复杂。所以简化税制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有利于沟通,尤其是便于社会理解此税制。在这个角度上,营改增实现了我们整个税制的进一步简化。

第三,对中小微企业税负减轻的力度最大。“营改增”本身对中小微企业有减税效果。对中小微企业减税效果和对大企业减税的效果是不一样的——一是就业。中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力军,把他们激活了意味着稳定了就业;二是不仅稳定了就业,更有利于扩大就业。为何?税负减轻了,等于创业的门槛降低了,任何创业都是从小到大,不可能创业就是大企,从小企开始创业,创业门槛降低意味着潜在的创业者增多,从潜在的创业者变成现实的创业者更容易了。此意义上岗位多了,就业就扩大了。所以不仅是稳定现有企业的岗位、稳定就业,同时有利于扩大就业。由此还可以推出一个结论:有创业的激励作用。门槛降低了,原来不想创业的人想创业了,想创业的人真的创业了。现在强调微观搞活了,实际是激活它,“营改增”在这方面产生的效果相当明显。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所造成的问题

第一,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地方可用财力减少的问题。营业税改增值税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目前的分税制体制下,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营业税又是地方政府收入,即便税收收入不变,地方政府收入也会减少75%。基于现实,中央决定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暂时搁置了在收入分配上的争议,而优先考虑了增值税制度变革目标,但这并不是长远之计,当试点推向全国,或是要进行增值税立法时,这一分享比例就不得不尘埃落定了,这是增值税扩围将要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此时地方将缺乏能提供稳定收入的主体税种,虽然从理论上,房产税能担当地方主体税种的角色,但我国房产税尚处于试点阶段,短期内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广,而呼声很高的资源税也不足以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地方税种的龙头。或者按照现行试点的方案,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那么理论上也存在地方财力小幅缺口弥补问题,是开征新的地方税源,还是加大中央的财政转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第二,分设国、地两套机构是推行分税制的产物,在我国的税收征管系统中,存在国税和地税两套人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如何协调两套系统之间的关系。营业税原来都是地方税务局征的,现在如果一部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话,到底是由国税局还是地税局征,在征收管理方面还需要协调一下。税务机构“合二为一”,固然能够从根本上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减轻纳税人的负担,避免“抢税”矛盾,而且纳税人、企业要同时到两个税务局注册登记,而且同时有两个税务局上门找你收税,或者同时要到两个税务局大厅报税,纳税成本比较高。从降低纳税成本和经济学界的角度来说,合并比较好,但涉及到人怎么安排的问题,税务机构将要面临的是减员,还有领导干部的重新配置安排问题也很棘手,这也许才正是国税地税合并的难点之所在。

第三,现行的分税制是中央先行决定与省以下分税,然后是省决定与市以下分税。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状况。到后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基层政府失去了最重要的财源。目前其实就是要通过“省管县”的财政体系的调整,来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的财力投入。财力是当务之急,用财政体制,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上的投入,约束县一级财力的滥用。因此,当我们在研究如何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同时,更应该关注涉及营业税转征增值税的整个财政体制的问题。

在增值税“扩围”后,为了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损失,一个思路是相应提高增值税的地方分享比例。然而,这显然会进一步加剧现行增值税收入分享体制的弊病。鉴于此,希望能够借着增值税“扩围”这一契机,重新构建我国政府间财政体制。但是,建立这样一个新的体制对既有利益分配格局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一体制中如何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从而获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是增值税“扩围”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最后,“营改增”可能只是拉开未来中国改革帷幕的一点,从经济发展角度,地方政府越来越要求多中心治理的架构和当前中央集权的经济治理架构有矛盾冲突,所以开启了分税制的大幕,但仅仅有“营改增”是不够的,还将出现更多的税制的改革。

参考文献:

【1】楼继伟,《中国政府之间财政关系再思考》,中国财政出版社2013年出版

【2】刘尚希,《分税制的是与非》,《经济研究参考》2012年第7期

【3】周飞舟,《以利为利,财政关系与地方》,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

【4】李琪,《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问题浅析》【J】财经届,2012年

第4篇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政府由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首先需要政府职能的转变。所谓调整政府职能结构,就是要将政府的主要职能从原来的过分关注经济建设的建设型政府,调 整为政府职能主要关注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全新的政府管理模式,其区别于管制型政府一个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以公民为本位的政府。 [17]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各级政府构建坚实的公共财政体系

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有四大体制支撑,即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协调制度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从财政体制来讲,首先要 向公共财政体制转变,使其符合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职能。其次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目前比较薄弱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 付的力度,弥合东西部之间在公共服务上的差距,使其达到公开、公平、公共、民主和法制的要求。从收入分配来讲,必须按照“保低”(保障并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水平),“扩中”(扩大中等收入比重),“控高”(调控过高收入),“打非”(打击并取缔非法收入)的进行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使收入差距扩大的趋 势得到根本性扭转,从而减轻政府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压力。[18]

(三)加大县级政府的经济自主权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力保障

有研究认为,中西部地区某些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困难,原因在于其县级财政的现状与公共财政的差距。[19]县级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称,财 政包袱重,“市管县”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重了县级财政的压力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县级财政负担过重,财力偏紧使中西部地区县级政府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时有 心无力。由此,近年各省积极实施“强县扩权”制度,目的就是为了加大县级政府在县域经济中的自主权。强县扩权最重要的就是要强化县级政府的经济大权,可以 有效实现政府机构的精简,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促使政府职能合理定位,并提升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统筹协调水平。[20]

陕西省于2007年起开始实行“强县扩权”试点。2008年一季度,15个扩权县(市)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同期 平均增长15.9%、28.7%、28.7%。扩权县直接办理的审批、核准、备案类项目大幅增加,发展环境更加宽松。神木抓住机遇,促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发 展,顺利跨入全国百强县行列,从而改写了陕西省没有全国百强县的历史。

四、总结

西方学者认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的天然责任,而我国由于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只能将范围缩小至基本公共服务。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 和各地广泛的实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必将越来越成熟。如何实现民生措施和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本文认为只有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公共财政体系和扩大 县级政府的经济职能,才能实现更大意义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研究的过程中,本文认为以下问题还应进行继续深入地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效果如何评价,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发展和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 等化措施的实行,这一领域必然会引起学者的关注。同时,各地政府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措施,这些举措应切实贯彻落实,使这些 惠民举措真正为百姓带来福利,而不是出于各级政府一时的“政绩热情”。

参考文献:

[1]刘德吉.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制度因素及实现路径:文献综述[j].上海经济研究,2008,(4):12.

[2]唐钧.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6种基本权利[j].时事报告,2006,(6):42-43.

[3]钱凯.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讨综述[j].经济研究参考,2008,(42):40.

[4]董立人.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选择[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08,(5):83.

[5]王伟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般分析框架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8,(5):74.

[6]周明海.民生的关注与追寻——当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的主要观点综述[j].兰州学刊,2008,(4):87-91.

[7]金兴盛.让所有人共享基本公共服务[j].今日浙江,2008,(14):44.

[8]“公共服务均等化”课题赴美加考察团.加拿大和美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的考察[j].宏观经济研究,2008,(2):29-34.

[9]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促进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j].宏观经济研究,2008,(5):7.

[10]骆建华.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n].浙江日报,2007—07—02(11).

[11]金兴盛.让所有人共享基本公共服务[j].今日浙江,2008,(14):44.

[12]迟福林.广东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eb/ol].cird.org.cn/showfruit.aspx?id=772.

[13]陈昌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国行动路线图[j].财会研究,2008,(2):16.

[14]井敏.试论推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选择[j].学习论坛,2008,(10):53-55.

[15]陈文权,张欣.十七大以来我国理论界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讨论综述[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5):41-45.

[16]高尚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eb/ol]. chinareform.org.cn/cirdbbs/dispbbs.asp?boardid=4&id=163606&replyid=&skin=1.

[17]井敏.试析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j].学习论坛,2006,(10):47-50.

[18]常修泽.公共服务均等化亟需体制支撑[j].瞭望,2007,(7):48-49.

第5篇

论文关键词:行政成本,基层政府,政府行政管理

行政成本不仅是现代政府管理理论中的重要组成成分,在公共管理理论研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一直以来,行政成本都是一个综合性和复杂性很高的问题,是我国政府和广大人民关注的重点问题。近年来,我国对行政成本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了深化改革、谋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实行政府机构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概念界定

1.1 基层政府。从实践角度出发,基层政府指的是由县市区及乡镇党委、政协、政府、人大、武装等五部分组成的行政体系[1]。

1.2 基层行政成本。在本文的开始就向大家介绍了什么是行政成本,而基层行政成本就是指基层行政体系及人员在工作和管理中所产生的行政成本。基层政府行政成本主要是由于向管辖区供应公共物品而产生的,也包括政府活动所消耗的资源和费用,以及政府行为造成的机会成本等。

二、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影响因素

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高低,其影响因素众多,总结起来可分为两大类: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外部因素是基层政府在行政成本控制过程中无法控制的那些因素,如政策因素、辖区公众素质、市场环境、自然环境等。因为外部因素是无法掌控的,所以本文将着重对影响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内部因素进行分析。

2.1 基层政府职能。一个组织机构的管理模式、组织形式、组织结构和规模等都会对其工作运行成本产生影响,基层政府也是如此。基层政府的职能就决定了这些元素对行政成本的影响。政府职能指的是在社会和国家管理中政府所起到的功能和承担的职责,这些功能和职责都是应社会需求而产生的,包括社会职能、经济职能和政治职能等[2]。

2.2 组织管理体制对行政成本的影响。只有通过政府机构才能让基层政府的职能得以发挥。政府组织是一个统一的组织体系,包括的机构有:监督反馈机构、情报信息机构、咨询参谋机构、职能机构和领导机构等。基层政府机构设置的多少以及机构间工作的协调性都会直接影响到其工作效率和行政成本[3]。

2.3 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基层政府机构的职能和工作都是由政府行政工作人员来完成的。所以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知识水平、办事效率和政治素养等都会对基层政府职能的实现和基层行政成本有直接影响。因此,政府在扩大公务员队伍和培养公务员时一定要注重人员的素质,这样才能提升政府的办事效率并且节约基层行政成本。

三、解决措施

在对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节约上,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三个角度来进行问题解决[4]。本文将从中观角度,针对基层政府行政机构的制度、职能和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三项解决方案。

3.1 转变政府职能

3.1.1 行政机构改革。现代社会中基层政府的责任和职能的执行是维护基层稳定重要保障,基层政府只有具有充足的权威才能在职能履行中发挥其维护稳定秩序作用。硕士论文各个部门需要统一协作,而不能各行其是,这样才能保证基层政府的权威性和工作的高效性。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既要考虑满足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的需求,又要使部门的成本降到最低。简化机构设置,培养能干、精干的行政工作人员,这样才能既降低行政支出成本,又避免降低办事效率。对行政机构进行改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对基层政府行政机构进行重组,二是对基层政府行政机构进行优化。

3.1.2 建立以制度为核心的政府。政府依法行使职能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中心原则。在政府机构变革中,应从权力行政向制度行政方向转变,以制度来实现对公众行为的引导,而非从前的使用行政权力强行干预公众行为。在政府的制度建设中,要通过健全制度、法律、法规等来实现政府机构责任的划分和职能的革新编制。通过对基层政府行政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制约政府滥用行政职权的现象,大大限制了在行政上的自由决定权。并且,制度的建立也要在岗位间进行,合理的制度能够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避免行政权力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现象发生,使得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降低,同时使得行政成本最小化[5]。

3.1.3 建立服务型政府。现代化的政府应该是服务型的政府,能够为公众提供高效、公正、优质的行政服务。

3.1.4 公开行政。我国现阶段在行政上已经实行了公示制度,但是如何能够扩大行政公开范围、增强行政透明度,仍然是行政公开工作在行政管理方面所面临的重要挑战。行政公开指的是基层行政部门对各项有效信息的充分公开,既包括收支计划的详细内容,也包括在服务方面的收支明细报表。通过行政公开机制,可以形成一个高效的监督体系,有益于行政成本的降低。与此同时,在公共财政方面,要大力推行财政决定权的民主化,不能让少数几个人完全掌握财政支出权力。加大财政信息和政府政策信息的公开,这样不仅有助于基层政府行政资源的管理,更能增强公众对基层政府的信任[6]。

3.2 绩效评估,竞争上岗。在行政部门职位竞聘方面,要在一定程度上转变“官本位”和“铁饭碗”思想,在竞争机制基础上实行领导职位的竞聘。在竞聘过程中既要考量候选人的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又要考量其领导和下属对他的信任程度[7]。在竞聘制度中应引入政绩考核制度。企业的绩效是通过消费者反馈信息、市场占有率和产品品质等来进行考核的。而对于基层政府的行政而言,主要通过两方面进行考核:横向和纵向。从行政人员的群众工作、工作效率、工作效果、工作能力以及上下级和群众对其的工作能力和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3.3 削减行政层级。政府机构的扁平化是有助于企业管理的,这种公共管理模式可以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可适当扩大市的管辖范围,提升城市功能,进而带动周边城市的发展。推行“中、省、县”三级政府模式,实行县管县(市、区)财政体制,地级市视作县级管理,并实行分税制度原则,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除此之外,还可以建立税务改革机制,以减轻基层政府行政负担。

四、总结

随着我国现代化和法制化发展,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科学化也逐步发展起来。行政成本的控制不仅需要制度和机构的改革,还需要将资本控制引入到行政管理中来,以实现以最低成本来完成高效率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娟.县级政府行政成本研究[D].西南大学,2011.

第6篇

论文摘要: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全球最大规模的形成,已经将其支撑体系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到了十字路口上,高等教育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已经迫在眉睫,没有退路。本文从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融资体系、多元化办学及产权改革三个主要方面,分析了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并提出了制度改进的思考和意见。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大众化;投资;融资;改进

自从1999年高校大幅度扩大招生规模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得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04年,全国共有各类高校2236所,其中普通高校1731所;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已达2000万人,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并将继续扩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19%,比1999年提高了8.5个百分点。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正向着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逐步推进。

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原有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

1.源于我国的巨大人口压力,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两个无奈的事实:一是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二是我国的经济实力实在难以理想地支撑这个庞大的体系。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面临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其实,并不是我国的经济实力不能支撑这一规模,核心的问题源于计划经济的教育经费筹措体制与市场化背景下的教育发展的矛盾冲突,也即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基于市场经济背景下的高等教育投融资制度。

2.我国高等教育成为全球最大规模,是在原有经费筹措体制下实现的,其支撑的投资体系仍然是仅能维持“精英教育”阶段需求的基本体制,没有经过重大调整和变化,缺乏制度改进和新制度的建立,是一种体制内饱和扩张,原有体制的效用已经最大化。一些在“精英教育”阶段困扰我们的投入顽症和制度性缺陷,还将继续在我国保持并在不断增加的高等教育规模中存在,在推进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进程中存在。“穷国办大教育”描述的是我国的现实情况,但事实上,“穷国办大教育的出路在于制度安排的改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下,探索构建能够支撑我国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的新的投融资体系。这些制度包括公共教育财政制度、高等教育融资制度、高等教育产权制度。

3.我国教育经费的来源主要以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学费和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杂费、发展校办产业、支持集资办学和捐资助学、建立教育基金(简称为“财”、“税”、“费”、“产”、“社”、“基”)等多渠道。对高等教育而言,主体来源是“财政”、“学费”和“贷款”三部分。

二、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必然要求高等教育投融资制度的改进和创新

现实情况表明,目前构成高等教育经费主体的财政投入不足已经成为“习惯性不足”;收费制度尽管距培养成本尚有较大差距,但总体水平已经不低,接近目前社会收人承担极限;融资制度尚未建立,融资手段比较单一,但融资风险已开始积聚。从公共教育财政制度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来看,我们认为存在七个方面的制度性问题需要进行改进:

1.财政投入不足是制度性不足。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是以政府办学为主,并且这种情况还将长期存在。这一基本的办学体制决定了我国高等教育主要依靠公共教育财政支撑。事实上,无论现在还是以后,我国的公共教育财政都没有能够完全负担,目前,不少“2ll工程”大学的财政投入仅占学校经费的20%。我国高等教育的投入不足是两个方面的。首先是我国公共教育经费总量一直处于严重短缺之中;其次是高等教育经费本身一直处于一个较低水平。高等教育经费的财政投入长期处于“减额投入”、“低水平投入”的状况,经过长期博弈,从财政投入不足,已经上升为制度性的“习惯性不足”;从“少量不足”上升为“严重不足”;从短期不足成为长期不足;从部分不足成为全面不足e这正是我国高等教育乱收费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必须从制度设计上予以解决,彻底改变公共教育财政的“弱势地位”。

2.保证财政投入需要二项制度的改进。财政投入不足不仅仅是认识问题,而是一个缺乏制度保障的制度缺陷问题。缺陷的核心在于财政教育预算和支出制度的改进,以及建立事权和财权相统一制度。因此,长期存在的财政投入不足。不是不可以彻底解决,解决的切人点在于这二项制度的改进。

3.分级财政体制与高等教育分级办学体制的冲突,要求中央财政在高等教育上承担更大责任。我国目前实行分级财政体制。在高等教育的中央投入上,通过强制性下放高校的管理体制改革,表现为中央财政“逃避责任”。截至2004年。全国共有普通、成人高校2236所,其中普通高校1731所。而教育部所属的“2l1工程”高校仅有73所,加上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共120所。也就是说,在分级财政体制中。中央财政以全国2/3的总财力。承担了1/20的高校财政投入,而地方财政以1/3的财力,支撑了全国高校的95%的高校投入。全国这种财力与责任的不恰当划分,是促使有限地方财政投入陷入“无钱化”、“低水平化”,并成为“习惯”的又一体制性根本原因。

高等教育这种具有“外溢性”的准公共产品生产本身。表明高等教育不是地方性准公共产品和服务,它要求中央财政承担更大的责任,改变目前作为高等教育财政投入的一个基本制度转移支付的制度性空白状况。因此。建立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制度改进的必然选择。也是一种较“中央财政上收部分高校”改革相对成本最小化的选择。

4.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财政经费的比例调整,是一个渐进的投入替代过程。在教育内部财政经费的划分上,一直存在高等教育比例过大的意见,并逐步成为热点.有其合理性。但必须清楚看到。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公办一体化格局下,在高等学校产权制度和格局没有重大改变的条件下,任何削减高等教育经费的行为都将对高等教育形成长期损失。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合理比例的调整是一个渐进过程,必须首先理顺和解决教育财政投入总量问题和高等教育产权问题。其调整改革的初始条件是产权改革形成的投入替代,而不是无替代的直接减少。

另一方面,必须看到,目前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贷款及融资等正在成为财政减少投入、拖欠投入的“借口”和“依据”。这一状况的出现,对高等教育的负面影响也将是长期的。高等教育贷款融资等其他筹措经费形式,不能成为财政性逃避责任,调减投入的借口。

5.财政资金投入方向的公平问题。从中央到地方,财政性高等教育投入主体不应是优质的重点高校建设、2l1高校建设,而应作力于高教“公平性”的体现上。即高教资源总量扩大,整体水平提高,一般高校、社区性学院的建设上。优质高等教育应是“选择性”的,不应成为财政投入的重点方向。

6.发行“教育券”。作为一种政府债券。是政府运用财政手段。在财政投入不足情况下的一种负责任的选择,也是一种现实选择。

7.民办高校财政补贴制度空白。要实现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共同发展,共同支撑我国高等教育的格局。作为重大制度空白。财政性高等教育补贴制度缺少民办高校部分。

从高等教育的融资制度建立方面讲。我们认为。需要从六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

1.维持全球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必须依托财政投入和融资“双重支撑”。高等教育融资是高等教育在市场化背景下出现的新事物。也是提供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共生产企业的可行选择。事实上,在我国近年来高等教育完成从“精英教育”阶段向“大众化教育”阶段的历史性转变中,融资,从一开始就扮演了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并且这一角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还将继续扮演下去。有必要强调的是,2003年底。中国人均CDP突破1000美元,但在发展中国家中仍处于中下水平。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要维持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提高。仅仅依靠公共教育财政体系是难以支撑的。必须是“双重支撑”,金融体系的支撑作用必须加快建立和充分发挥。

目前。全国高等学校的贷款总量已近千亿。风险也正在累积,但对高等教育融资的相关研究和政策指导并不多见;对发挥金融体系在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作用缺乏理论的系统讨论和相关体系的健全;由于高等学校作为我国的事业单位的理论限制。对高等教育利用金融体系的边界、途径、方式以及高等教育本身的相应改革、体制建立和完善。还缺乏理论考察和指导。而与此同时,其他诸如新闻、出版等事业单位的改革已经取得成效。

2.融资结构与融资方式多样化选择。正是因为高等教育以政府为主的办学体制,导致了我国高等教育融资的主要方式以信贷资金为主,其中政府担保贷款是主要形式,并且主要是商业银行贷款。但事实上。高等教育可以选择的融资手段是多样化的,并不仅仅限于此。其他融资方式,包括设立政策性银行融资、资本市场融资、股权融资、金融租赁、收费权质押等方式。因此,探索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的融资制度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和必然选择,也将伴随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到普及化的整个过程。

3.建立健全融资体系和相应中间载体。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体系与高等教育体系的“银校结合,相促发展”关系,我们发现,现行的高等教育在体系上有很多重大缺环,包括如组建教育投资机构、金融租赁机构、相应担保机构等诸多金融中间载体。探索急需建立并予以完善。

4.理顺高校资产管理体制和相应“委托一”关系。探讨高等教育的融资体系建立,一个不可回避和必须理顺的问题是高等学校产权的管理体制,即高等学校产权所有者存在“缺位”现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既是高等学校产权事实上的所有者,又是高等学校运行的管理者。实际上,在高等学校的产权管理问题上,同样存在“双重委托一”关系,而且第一重“委托一”关系中,所有者“缺位”。教育行政部门是第一重“委托一”关系的代表,高等学校的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举办者)委托教育行政部门,第二重“委托一”关系中,高等学校具体运行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高等学校办学者,而教育行政部门仅仅作为管理者存在。而现实情况是教育行政部门既是所有者也是管理者,行使双重职能,其所有者(国资委或相应基金会)“缺位”,导致高等学校产权管理不顺,相应改革难以启动,融资存在体制性缺失的障碍。

5.加快银行体系制度创新。严格地说,高等学校作为提供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共企业,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其公益性大于营利性。因此,在处理高等教育与金融体系的关系时,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利润最大化,有损于高等教育双重目标的实行,故尽快建立独立体系的政策性教育发展银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就显得尤为突出。我国现实情况是,金融体制改革目前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整个银行体系的改革时间紧迫、压力巨大、困难重重,在这种情况下,政策性的教育银行的建立时间只能靠后,必须等待新的银行体系建立并顺利运行后,才能有所动作。

6.积极探索产权融资方式。产权融资是企业融资的基本方式,也是公共企业融资的一种成熟的主要方式,而在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的融资方式中,基本没有引入和采用。我们认为,在市场化背景下,作为提供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公共企业,有必要从现阶段开始,进一步放宽管制,加快股份制等产权融资形式的探索步伐。

从高等教育产权改革和多元化办学方面讲,我们认为,需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1。宏观经济体制环境要求和呼唤高等教育产权进行相应改革。减少政府财政压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办学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多元化办学的基本格局已经形成,各种形式的民办高校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和国外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目前日本高等教育中,私立高校和私立高校在校生人数分别占全部高等教育相应比例的72%和73%。我国目前非国有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已达74%,民营经济已渗透到国民经济几乎全部领域。但我国高等教育多元化办学的实际状况与现实可能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必须对高等教育的办学格局进行重大调整,从建立公办与民办共同支撑我国高等教育的新格局的高度,重新审视和认识民办高等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进而进行政策调整。

另一方面,在公共财政普遍支出膨胀和发展中国家总体财政必然短缺的双重压力下,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是依赖产权问题上的制度创新改革。可以说,中国高等教育投入的根本改善进程就是中国高等教育产权的改革进程,两者是密切相关的因果关系。

2.多元化办学需要制度性保障。尽管在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上、从中央到地方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但必须有制度性的保障,包括探索建立实行对民办高校一系列财政补贴的制度;放宽高等教育管制,放开高等教育产业,允许部分公办高等学校进行改制试点,形成一批公办高校通过改制成为混合体制或民办高校。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可以是公共企业提供,也可以是私人企业提供,还可以混合提供。无论是公立高等学校,还是私立高等学校,只要是为社会提供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财政都有责任予以投入和补贴,不同的是额度的差异。

第7篇

论文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对我国财政审计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也给财政审计的下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课题,尤其在财政监督体系的不断发展壮大下,给财政审计工作带去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该文就财政审计如何应对这一挑战做出了简要分析。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审计和财政监督,决定了我国财政经济的发展趋势和取向。随着财政监督体系的逐步确立和基本完善,使我国的财政审计工作产生了巨大变化。

一、对财政监督的理解

对财政监督的理解存在着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经济运行全过程阐述财政监督的含义,以孙家琪主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概念辞典》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指的是通过财政收支管理活动对有关经济活动和各项事业进行的检查和督促。另一种观点是从广义的角度对财政监督的含义进行归纳,以顾超滨主编《财政监督概论》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是指政府的财政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的专门职能机构对国家财政管理对象的财政收支与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与建议反映活动。还有一种观点是从财政业务的角度来阐述财政监督的含义,以李武好、韩精诚、刘红艺著的《公共财政框架中的财政监督》提出的财政监督的定义为代表,认为财政监督是专门监督机构尤其是财政部门及其专门监督机构为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依法对财政性资金运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检查,处理与意见反馈的一种过程,是实现财政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

二、对财政审计的理解

财政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及财政部门组织执行财政预算的活动所进行的审计监督。财政审计,又称财政收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照《宪法》和《审计法》对政府公共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审计机关的组织体系,财政收支审计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根据《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海关系统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金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收支以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七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建立和完善,财政审计逐步实现了三个重要转变:一是由收支审计并重转向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主;二是由主要审计中央本级支出转向中央本级与补助地方支出审计并重;三是财政审计范围已由传统的财政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税收和海关征管审计,扩展到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决算审计、转移支付审计、税收和海关收入审计、政府采购审计、财政绩效审计、社会保障审计等。逐步形成了“大财政审计”的概念。大财政审计是财政审计的扩展,也是财政审计的补充。

三、财政监督中对财政审计的监督

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中国对原有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一整套重大改革。会计准则的重要作用不仅得到实践工作者的支持,而且也得到了政府财政部门的认可。与此同时,中国又全面地推进了新税制改革,税收的刚性通过立法途径得到了保证。新税制规定,当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与国家财经规章制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时。税收征管机关在征税时,应以国家财经规章制度的规定为准。这一规定对于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规范政府与企业的行为。明确政府与企业的分配秩序有积极的作用。自实施财会制度和税制改革以来,理论界围绕税收原则的刚性内涵与会计准则的公允内涵的联系和区别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从历史发展的趋势和逻辑来看。税收原则体系同会计准则体系是一致的,二者都应体现社会资本和个人资本运行的客观要求。但从某一特定的时期看,税收原则体系与会计原则体系又是有区别的。首先,税收原则由于阶级性要求可能会做出某种强制规定,

但会计准则体系的阶级性要求相对而言并不十分鲜明,审计的准则无疑应是以各项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基础的,其实我国早已有注册会计师与注册审计师合一之实。其次。财政监督有独立存在的实体一财政资金言,财政实体还应包括国有资本部分;而审计则没有独立存在的实体。财政管理的目的应是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而审计则只是属于方法论的范畴,审计的阶级性并不突出,国家统治的代表——各级政府需要审计,对于微观经济单位——公司、企业来说。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公司的内部审计功能。也是它们管理的重要职能。再者,财政监督包括人事监督和财经监督两方面内容,而审计监督只有财经监督之责,并无人事监督之权。从法律角度看,一级或上级审计机关实施监督所依据的法律准绳也只能是由立法部门或财政部门所制定的各项财经法规。我国现行的一级审计机关对同级财政的审计也只能在预算法等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当然在这里也可能会有新的情况出现。从长期来看,税收刚性原则不会脱离会计准则而孤立发展,税收在它的立法时,会不断地吸收会计准则演进过程中出现的新东西来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简言之,税收刚性既是立法的要求,也会体现会计准则演进中的精华。由于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督在我们今后的财政活动中将会出现更多的交叉,而且审计监督也有由政府内部监督模式往人大的独立审计模式过渡的趋势。探索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各自的内容、监督范围、监督手段、监督效率等也将会显得日益重要。

四、完善财政审计监督机制的必要性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财政改革与发展都要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这个目标努力推进。从内容上讲,公共财政体系包括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公共财政政策体系、公共财政责权配置规则体系、公共财政制度体系、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和公共财政监督体系八个方面。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在2008年财税改革稳步,推进的基础上,2009年将大力推进财税制度改革。由此可见,将对我国财政审计产生了深刻影响,财政审计面临着“五新”:一是面临着新的财税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二是面临着要确定新的审计客体和审计对象;三是面临着要运用新的审计手段,开展计算机辅助审计已经刻不容缓;四是面临着要确立新的审计的目标,更注重绩效审计;五是面临着要适应新的审计环境,要实行阳光审计。由此可见,在公共财政制度重构过程中,要解决制度缺陷,堵塞各方面的漏洞,不仅需要财政内部的检查监督,更重要的还要借助于财政审计的作用。通过财政审计和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促进各项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魏长生,查勇.浅谈绩效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审计与经济,2009,(5).

[2]徐佳.论转型经济时期公共财政监督体制的问题和解决途径[J].山东社会科学,2008,(12).

第8篇

【 论文 关键词】国家政权建设  乡镇体制改革  乡镇自治 基层政府建设  村民自治

【论文摘要】党的以来,我国对 农村 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 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 发展 。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

1.乡镇一级“条条”与“块块”互相分割,政府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冲突日益加剧。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 政治 、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2.乡镇一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严重失衡。人民公社解体后。乡村两级组织仍然承担着旧体制遗留下来的公共服务职能。如兴办农村 教育 、修建乡村公路、优待军烈属、供养五保老人、兴办农林水基础设施等等。此外,还有落实计划生育国策、征收农业税费和“三提五统”。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乡镇 企业 和小城镇、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事纠纷、组织防洪救灾、实施移风易俗、举办民间文化娱乐活动等项工作。乡镇一级“小政府”与“大服务”“强政府”与“弱财政”长期并存的格局。造成乡镇主要领导想方设法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必然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一要务。

3.乡镇一级“党政企不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利益摩擦愈演愈烈。主要是党、政、企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地方乡政府还没有完全起到一级政权的作用。总的来看.乡镇作为国家政权结构中最低的一级政权组织.仍未摆脱人民公社体制的影响,实际是党政混合运作的一体性机构.具体表现在上下组织之间习惯于采取行政措施处理关系.习惯于直接指挥和控制,不善于运用各种杠杆和利益导向实行间接、弹性控制,而且“村民自治也始终处于行政和财政双重压力下的‘紧约束’运行状态。”这是我国新时期的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社会秩序混乱、党群干群关系日趋紧张的政治根源所在。

4.乡镇行政机构缺少监督系统。行政监督是权力构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减少政府行政失误,确保政府管理畅达,高效运行的必要环节。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我国农村乡镇政权建设中,却缺少有效的行政监督系统。一是国家行政监督体系延伸到乡镇出现了“断层”。中央、省、地(市)、县都设有政府的监察机关,负责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到乡镇基层政府,却没有设置监察机构。二是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指令和任务。但贯彻执行的情况如何。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是主人,干部是公仆,公仆必须接受主人的监督。但由于耳前乡镇管理体制中缺乏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使主人对公仆的监督难以落到实处。

二、如何建构21世纪的 现代 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1.应当充分认识乡镇基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系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在

第9篇

本论文立足于我国财政发展阶段的现实国情,从深化预算改革的要求出发,借鉴国际上成熟的绩效预算理论与实践做法,结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发展的条件、推进的要求和改革目标等,沿循财政管理的发展趋势,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发展逻辑等方面着眼,提出并确立论文选题。本论文是在我国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在完成了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提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目标后,对现行预算绩效管理的一次系统回顾与总结,并从国内实践、国际经验以及改革发展的角度,对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所作的理论构建和政策思考。(1)我国不断深化的财政改革开始要求财政支出讲求绩效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高度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期间,也进行过一些放权让利、划分收支等多种形式的包干体制方面的探索,但基本上都属于比较稳定的时期,并没有从体制和框架上进行大的改革。这时期的财政预算制度具有典型的计划经济的特征,财政管理总体上比较粗放,财政收入规模较小,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建设性支出的需要,其关注的重点是财政收入水平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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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算绩效管理的界定:相关概念的提出与辨析

2.1主要概念及内涵

其中:“经济性”是成本与投入的关系,关心的是资源节约问题,是指以最低的资源耗费获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出,即如何实现支出最少,强调的是成本,追求花费最小化;“效率性”是投入和产出间的比例关系,关心的是手段问题,注重手段性、过程性的产出和单位产出,是指在一定的产出或投入情形下使得投入最小化或产出最大化,表现为预算活动的产出同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投入要素之间的比率,即是否讲求效率,强调的是产出,追求产出投入比的最大化;“效益性”是产出与目标(结果)的关系,侧重于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产品符合政策目标的程度,关心的是目标或结果问题,注重结果性的产出和目标产出,表现为预算支出结果在多大程度上达到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预期目标,是指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或一项活动预期影响与实际影响之间的关系,即支出是否得当,强调的是效果,追求效益的最优化;"公平性”是目标与社会公平的关系,即社会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能否得到公平待遇和享受公共服务,注重社会性和公众满意度,追求社会公平。四个方面相互融合,基本诠释了 “预算绩效”的内涵。其内在联系如图2-1所示。

2.2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几个关系

预算绩效管理是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的有机融合,已经成为目前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二者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结,并体现出一定的差异和不同的特点。一是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预算绩效管理强调预算支出的效率和责任,针对传统预算管理存在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问题,采用科学的体系和方法,突出强调绩效导向,目的是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本身仍属于预算管理的范畴;而讲求绩效是预算管理的应有之义,其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支出效益也是传统预算管理的重要职能。从这一点上看,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二是预算绩效管理依托于预算管理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必须依赖一定的预算管理基础,近年来推进的部门预算等一系列预算改革,使得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不断提高,为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坚实基础;同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又可进一步促进预算管理改革的深化。二者互为依托,互相提供支撑。

3预算绩效管理的现实起点:基于我国财政改革进程与问题的分析........37

3.1从我国公共财政演进的视角分析预算绩效管理的发展脉络.........37

4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论支点:对理论基础的探源与构建..............59

4.1预算绩效管理的沿革与制度变迁.......59

5预算绩效管理的国际视点:国外实施绩效预算的基本情况(上)..........95

5.1绩效预算发展概览.......95

5.1.1绩效预算实施的原因.......95

10中长期改革方向与路径:走向绩效预算改革之路

10.1对我国预算绩效管理的路径回顾与分析

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是一个财政支出压力异常强大的国家。近十年来,财政收支规模呈现跨越式发展,从2002年近2万亿元到2012年己超过12万亿元,公共产品提供压力大,财政资金高度紧张,收入增加很难满足支出增长,而且随着中国经济告别高速发展期,财政收入的低增长必将成为常态,通过增加收入来“开源”成效甚微,必须从支出“节流”上创新,迫切需要在收支矛盾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寻求一种使资金供给结构安排具有客观依据支撑的平衡之路。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调支出效率的内在制度核心,则很好地适应了现实财政形势的要求,成为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解决当前财政收支困局的一种必然选择。

10.2绩效预算凸显财政预算管理的发展趋势

由于预算上的政治较量,使得预算分配变成了利益的平衡,陷入无休止的争吵,在资源使用上也出现了低效循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随着预算管理的发展和技术方法上的创新,一些专家主张引入“理性”因素的预算分析,要求实行科学管理手段,尽量将政治因素排除在外,促进在政治分配的环境下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20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美国率先进行了一系列的预算改革与探索,如推行绩效预算、建立规划一项目一预算、实行目标管理预算和零基预算等,这些预算改革都形成了各种新的预算编制模式,目的是希望用理性的预算分析来取代根据政治判断和预算基数来分配资金的传统预算模式,并强化资金使用上的技术衡量,关注产出绩效,因而也被称为理性预算模式、绩效预算模式,使得绩效预算逐渐被视为一种促进公共服务品质和施政成果改善的过程。这些是绩效预算发展的早期阶段,体现了对绩效衡量的要求,完善了绩效评价体系和方法,构成了绩效预算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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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在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水平比较差,还有许多居民没有获得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缺乏必要的医疗卫生设施和服务;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等基础设施滞后。目前,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不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农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使农民的生产分散化,需要良好的水利设施和农用固定资产等公共产品,而这些公共产品却供给不足。由于缺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难以解决农民生产经营的后顾之忧,农民急需的科技服务、农机服务、销售服务等非常缺乏。

2、涉及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农业基本建设、农村的教育、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的综合规划等公共产品见效慢、期限长,但对提高农民素质和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基层政府决策者对能够给他们自身带来较大利益的准公共产品,即使农民没有需求,当地政府也会积极供给。由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产品供给短缺,造成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总体文化水平较低,农村生态环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3、部分公共产品的提供损害了农民利益。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也并不一定会使全部农民受益。当政府的决策出现偏差,引导甚至强制农民转换产品品种,给农民带来严重的后果。

4、农村公共产品缺乏其他有效的供给渠道。目前,作为独立生产经营者的农民,必须进行生产性投资以满足自己的生存需要,这使刚刚解决温饱还远没达到富裕水平的农民实在无力抽出过多的资金提供公共产品。在当下农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呈现多样性,从而使交易的成本增加。加上农民有保护私有财产的权利,就使得公共产品的供给更加困难。

二、改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措施

我们认为,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构建新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以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1、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向城市和农村提供均衡的公共产品,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农村公共产品数量短缺、质量不好等问题经常出现。而城市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这使得城市公共产品优于农村公共产品。随着市场机制的确立,应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公共产品的供应上应坚持城乡平等的公平性原则,向城市和农村提供大致均衡的公共产品,以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减轻农民负担。

2、动员社会资源进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农村对公共产品的需求规模较大,仅仅依靠现有的财力,可能会力不从心。对于部分准公共产品,可以采取政府支付与市场混合方式来提供。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积极引进各类资本,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兴办农村公益事业,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来减轻基层财政的负担,为市场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创造良好的环境。

3、调整公共财政支农结构,为农村提供合适的公共产品。一方面,要支持农田水利、交通、通讯、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支持科教兴农,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科技保证。大力加强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农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扶持农业科研单位开展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加强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加入WTO后,要参照发达国家的作法,适当减少种粮面积,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鼓励农民生产优质、畅销的农产品。

4、精简乡镇政府规模,调整乡镇区规划。农业税的取消将减少其财政收入,而机构臃肿等问题将显得越来越突出。在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中,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度规划规模;对乡镇政府机构进行精简,实行政企分开,将社会职能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把事业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区别开来并实行人员分流,这样才能切实降低农村基层政府的运作成本,减轻基层财政的支出压力。

三、结束语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根据中国国情和顺应时代潮流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要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就必须大力推进农村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参考文献:

[1]]苏晓艳,范兆斌.农民收入增长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管理现代化,2004,4

[2]陶学荣,史玲.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财贸研究,2005,3

[3]胡宝珠,杜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及对策.云南社会科学,2004,4

第11篇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利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意义重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对其自身发展及其社会职能的行使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从近几年会计法规执法检查来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尚待进一步规范。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着与世界其他各国相对应的部门财务管理相比,既有共性(一般性),也有其个性(特殊性)

共性主要包括制度层面及制度执行层面;而个性主要体现在我国经济体制方面的问题。

(一)制度层面的问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层面的问题主要是相关制度不健全或不合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政专项资金存在审批把关不严,供应范围过宽。由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在核拨专项资金前,项目缺乏必要的论证,使得资金和应办的项目脱节,从而在各级财政的预算、决算中,几乎所有的支出科目都列有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带有极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另外,专项资金分配存在严重的随意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施行,同时,也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可乘之机。

(2)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失控,呆坏账比例较高。据统计,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账面余额占流动资产50%以上,且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呆账、坏账。主要表现在单位采购财产物资商品的预付货款因不及时清算或贷款担保硬性扣回等形成的呆坏账。这些都是制度性缺陷导致的后果。

(3)年终清理结算和财务结账不及时,财务监督执行不力。年度终了,单位财务部门因没有及时清理结算,容易造成往来款项往往由于跨年度责任不清,从而而形成呆账、坏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二)制度执行层面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针对出现的问题,相关制度制定者会结合情况,加强制度建设。然而,即使在一个成熟的制度环境下,也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即制度执行不力带来的问题。现阶段,制度执行层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善,资金安全隐患突出;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预算工作不合理;原始票据管理不规范,假票、白条抵库现象严重;财务纪律观念淡薄,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资产管理不科学,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查处不严等。制度执行层面的问题是人为问题,因此,产生的问题有复杂、繁多和难以控制等特点。

(三)体制方面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和经济体制方面。首先,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个重要方面是分税制改革的推进,预算外资金从政府财政预算资金中分离出来,不仅冲击国家财政收入,削弱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并且在分流收入的同时,并没有相应地分流财政支出,于是出现了原由财政供给的项目照样供养的状况。这不论从财政资金供需平衡理论还是从实践看,都必然导致预算资金紧,预算外资金松的问题。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初衷是中央政府对地方和部门放权让利的行为,使得本来掌握在财政部门手中的分配权力纷纷下放到各主管部门,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但在这种机制下,如果部门单位在利益机制和攀比效应的诱惑下,一些部门竭力寻找预算外的财源,势必导致分配主体多元化、社会分配不公或“寻租”行为的产生,诱发腐败。再者,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剧了部门保护和条条分割,不利于政企分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利于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在这种机制下,一些部门的工作重点往往是如何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收取,怎样保证这块资金的完整和规模扩大,因此会加大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加剧部门保护和地方保护,致使政企分开难度较大,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开放学习的展开。最后,也是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会面临的问题,即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非常关键。行政事业单位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其财务管理意识比较薄弱,甚至先进的财务管理理论知识都没有接触过,加之领导的不重视。因此,其在执行财务管理工作时往往不够科学严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无实质内容且缺乏效率。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制度,增强制约机制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在国家宏观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建立起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规范制度,相互制约,减少或避免各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发生。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内部财务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保证部门、单位内部会计工作有序进行,如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二是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促使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内容。制度制定过程中要体现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即制度的制定必须结合单位实际,不能照搬硬抄,并且内部财务制度的条文在表述上应尽量通俗易懂,操作方便,并与日常会计核算的实务紧密联系,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通过考核、检查、监督等形式严格贯彻执行既定制度,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制度。

(二)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储备财务管理人才首先要使领导转变观念,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使其从观念上认真对待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各级领导部要认真学习有关财政、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行财政、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增强财务管理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定期听取本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汇报,支持并要求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二是要加强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财会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有计划地吸收一些年轻的,具有会计或审计专业学历、懂业务的人员充实财会和内审岗位,不断加强财会和内审力量。三是要健全人才储备职能,对在单位理财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应注意加以赏识和重用,并加强对其进行后续教育工作,使其日后成为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超级秘书网

(三)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目前,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经纪律松弛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加强监督,掌握资金流向把各种专项资金管好用好。同时,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对撤销的单位要由主管部门清理登记财产,搞好接收,严防相关人员利用改革之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变卖财产、私分财产隐藏和转移收入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浪费。通过严格落实责任,对各种财政违法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建立赏罚机制,堵住

各种漏洞,防治腐败。这里强调一下,预算外资金是滋生腐败等问题最多的一项内容,各个单位应当设立专户对预算外资金进行核算和控制,包括对预算外资金来源、金额和去向等的合理性问题进行核查,对预算外资金使用效率进行考核,防止预算外资金滥收和违规使用等现象。

(四)强化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约束力度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预算、执行预算和监督考核预算执行情况三部分内容,可见预算工作贯穿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预算管理应坚持预算编制、执行、评价并重原则,彻底改变“只重预算执行,忽视编制和评价工作”的预算管理方式,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大力推广“零基”法、绩效编制方法,实行预算内外综合统筹,全部收支编入预算。另外,要进一步细化预算收支项目,落实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措施,切实保证预算与实际相符。最后,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广泛采用最低成本法、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总之,随着市场化脚步的加快,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将成为单位管理工作的核心,只有遵循财务管理的规律,避免单位陷入相关制度层次、制度外执行层次和体制层次的误区,才能使的行政单位在推动一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才能使事业单位在建设社会主义各项事业过程中发挥其应有作用,实现事业单位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武旭庆,浅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现状与改进,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第12篇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地方、企业的财权和财力不断扩大,预算外资金逐年增加。面对这种新情况,如何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对预算外资金的使用,从宏观经济上加强指导、控制和监督,以便把国民经济中各方面的财力和积极性纳入国家计划轨道,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这是当前综合财政亟待解决的问题。

1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核算体系现状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中规定:“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末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多年来,预算外资金宏观失控和急剧膨胀,存在着诸多严重问题,已不仅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管理,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是近几年财政经济领域中探讨、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自从1985年起,全国开展了“财政物价大检查”行动,并从1989年起,国务院又着重开展了对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小金库”进行查处,对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侵占、截留的资金状况进行了清理,这项检查一直持续到1997年,共查出违纪资金2044亿元,上缴1331亿,.即使是这样,中国预算外资金的现实状况也还未真正露出水面,审计机关所能查出的也仅仅是反映在各单位账面上的资金情况,而预算外资金更广泛地是落入个人的手中,或者以各种福利、奖励的名义进行了分流,因此审计机关是无法对这些进行详细地审查的,也就不可能对之进行有效的监管。

2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核算遇到的问题  1.越权建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收费,基金审批权限等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存在着各种人为性偏差。据有关部门统计,1996年全国政府性收费基金80%是越权设立的。一些地方和部门,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往往绕过中央审批基金的监督管理,以“费、资金、附加费”名义开征基金项目;更有甚者,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巧立名目乱收费,随意摊派乱集资。据2001年全国治乱减负工作会议的资料,1997年7月至2000年12月底,全国共取消针对企业的不合理收费44602项,涉及金额1679.8亿元。

  2.不断增加的预算外资金,影响税收收入,削弱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由于政府收费、基金部门和单位多从自身利益出发,凭借管理权和行政手段直接收取,企业和居民个人往往是要先缴费后缴税,而逐年大量膨胀的政府收费、基金必然导致税基被侵蚀,税收收入相对减少,各种收费、基金挤占财政收入。以山东曲阜为例,其在一年之内就办理了3000个城镇户口,共计收入9000万,贵州安顺则办理500个城镇户口,得150万。截止到1994年初,全国城市大约一共出售了300万个城镇户口,总收入达到250亿元,这并不是一个小数字。而对这笔钱,几乎分文没有上缴国库,全部落入了地方财政的腰包 .大量的不规范的预算外资金的存在,对我国预算制度的法治建设产生了巨大的阻碍。

  3. 全国缺乏一个规范,科学,统一的预算外资金核算体系。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权利不断基层化,随着而来的问题也就相应而生,但是与之相应的管理体系却没有及时与其配套。所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核算管理出现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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