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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经济的意义

时间:2023-06-11 09:34: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有制经济的意义,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有制经济的意义

第1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极大地推动了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04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工业企业508家,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75.7%;实现工业产值达132.85亿元,比上年增长35.5%,占全市规模工业经济销售额的45%。非公有制经济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解决社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以及为国家提供税收和社会捐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益成为国民经济中极具生机与活力的组成部分,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无论是发展速度、还是经济总量和质量,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力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对推动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实现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一部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对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对我市调整所有制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开放水平、增加就业岗位等,都具有重大意义。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就没有三明经济的大发展;没有一大批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成长,三明经济就缺乏生机与活力。抓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是抓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就是让一切创造源泉充分涌动。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全力营造发展环境。要在政策上放宽,凡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违反产业政策的行业、领域及商品,均允许各类民间资本经营。要在领域上放开,鼓励非公企业投资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行业,参与山区、农业产业化等综合性开发,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市政工程建设的投资经营;除法律明令禁止的领域,均对非公企业开放。要在政治上放心,努力营造非公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法律上有保障,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与国有、集体企业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开创非公有制经济突破性发展的新局面。版权所有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改进政府服务方式,把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纳入法制轨道;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积极试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行政策公告制度,职能部门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必须以有效方式告知经营者;对限制性政策措施,不公告不得执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消除一切妨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弊端、政策法规和不符合发展要求的做法。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只要各级各部门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确保国务院《若干意见》中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我市的非公有制经济必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的春天,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2篇

[关键词] 非公有制 经济发展 现状分析 江西崛起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现状

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将更加重要,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融合的成分,并将在以后相当长时期内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特点看,在我国经济非公有制的产出结构中,国有、集体经济的比重最大,私营经济、股份制经济的比重也有大幅度增加;在全国民营经济的投入结构中,外商、股份制经济的比重最大,增长率也高于国有、集体经济;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以轻工化为特征,主要集中在轻工业领域;民营经济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的产业组织规模结构水平总体较低,对其适应工业结构高度化进程带来困难;民营经济的资本、技术密集度低,这也对其适应工业结构高度化进程带来困难。但是民营经济天生具有与市场经济接轨、融合的特点,对中国经济转轨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第二,从国家政策看,目前,针对政策环境不平等,缺乏法制化的财产保护体系,融资困难,“”与“寻租”等问题,私人财产的保护问题及地位等急需解决,对应不失时机地制定政策措施,促进非公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要逐步建立法制化的财产保护体系、税收体系和其他经济活动规范体系。要大刀阔斧地改革复杂繁琐的审批制度。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因此,非公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第一,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原则上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个大框架下,两类企业之间本应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关系。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它们不仅必须根据法律的要求照章纳税,还必须尊重劳动权和劳动收益权,同时也必须依法有效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是,这并不排除目前阶段客观存在的各种制度性和政策性歧视。

第二,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关系。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间的基本关系,更是非公有制企业间的基本关系。各类企业之间在市场上展开竞争,必然派生为对市场利益的争夺,包括对更多、更好资源的争夺,对更多、更好技术的争夺等。对于这类争夺,处理得好,有助于经济发展;处理得不好,则会导致矛盾加重。

第三,非公有制企业内部所有者与管理者间的关系。这实质上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企业招雇经营管理者,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但是,双方事先达成的聘任契约,并不能保证经营管理者一定能够在事后表现出色,而即便表现出色,实际上又有一个事后重新谈判的问题。这是一个双方间的博弈过程。一旦利益失衡,博弈的链条则很可能会发生断裂,产生矛盾。

第四,陈旧的思想观念制约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目前,来自社会各方面一些陈旧思想观念,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其表现为:一是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行为不规范的制造者。二是社会上仍有一部分人用老眼光看待今天的非公有制企业家,总以为他们是靠偷税漏税赚钱的暴发户。三是有极少数非公有制企业家经不起困难的考验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磨炼,想见好就收,不思进取,这是一种小富即安的心态。

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江西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

第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加快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选择。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开放的春潮中,我国个体户、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加快,江西也是这样。非公有制经济的逐步发展壮大,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主体竞争的格局,形成了充满活力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旺盛的生机和强大的活力。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生力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不足1%,提高到现在的三分天下有其一,固定资产投资占社会投资的比重也超过了50%。近年来江西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也很快,从经济总量上看,2005年江西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的增加值占到全省的生产总值的35%以上,从投入上看,近年来非公有制投资比重逐步提高,去年的非公有制投资比重达到了40%以上。

第二,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创新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非公有制经济也必须努力创新,才能把握发展的主动权,才能在竞争中赢得先机。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不断壮大,发展的质量也不断提升,但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起步晚,起点低,经济领域有待于拓宽,产业层次有待于提高,竞争的实力还有待于壮大,竞争能力还有待提升,因此面对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新的形势,非公有制经济必须坚定不移以创新为新的动力,进一步谋求发展的新趋势。

第三,切实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毫不动摇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党的既定方针和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环境显著改善,但在思想观念、体制、政策法规、生产要素的获取、竞争环境等多方面还存在着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诸多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经济理论界、企业界等进一步探讨和努力加以解决。

参考文献:

[1]张源: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与思考[J].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2]鲍洪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J].经济日报,2006年03月09日

[3]王黎明: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J].中国改革,2006(6)

第3篇

主要有三个基本特征:

1、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应把握两点:

第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是同居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结合在一起的。

第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标。

第一,共同富裕这个根本目标是由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第二,实现共同富裕在分配中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

3、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能够实现强有力的宏观调控。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

“重庆模式”的产生背景

经济模式表示经济机制运行的一定式样。区域发展模式是指“在一定地区,一定历史条件,具有特色的经济发展的路子”,“一种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才具有它意义的经济模式,一旦越出区域,发展模式就会改变” (,1983)。由此可见,任何一种区域经济发展模式都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都离不开其特定的历史文化条件和区域环境。如珠三角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历史条件,开放、包容、内外兼蓄,使得这一地区在更易于接纳外部生产要素:苏南地区在吴文化的熏陶下,苏南人精致、勤劳、忍耐、守秩序,集体意识强,适合工业化大生产的要求;身处地理位置偏僻、资源贫乏的温州人,在“求生存,谋发展”的征途中,锻造了富于首创精神、开拓解放,豪迈大气,强调个性能力的温州文化,也使该地区的人们更重市场、懂经营; “晋江模式”的核心内涵在于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和海交文化优势,大胆探索,闯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形成了以市场经济为主、外向型经济为主、股份合作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和运行机制。这些地区在当地文化等因素的作用下,遇到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好政策,就迅速崛起。

与上述地区一样, “重庆模式”的产生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特定的区域因素。一是现阶段,国家正大力倡导“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i二是重庆在直辖以后,非公有制经济获得飞速发展,至2005年已占据“半壁江山”;三是西部大开发、三峡库区建设等政策和重庆直辖体制为重庆民营经济的调整及发展赢得了广阔的空间和良好的机遇。 “重庆模式”的出现是上述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重庆模式”登上历史舞台的标志性事件是2005年9月重庆市公布《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俗称“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下发后,全国各省市区都迅速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然而,像重庆市这样在“十一五”规划中制定多达26700字的发展民营经济专项规划,在全国却绝无仅有。从内容上看,该专项规划是重庆市对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全面落实,发展规划中所提措施不同于其它省份以指导性意见为主,而是更显具体、有力且有可操作性。从这个意义理解, “重庆模式”是在国家大力倡导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一宏观环境下的产物。

重庆市非公经济在直辖后获得长足发展,2005年对GDP的贡献率高达66.2%,占GDP比重由直辖前1996年的24.9%上升到2005年的50.4%,占据了重庆经济的半壁江山(见图1),为“重庆模式”的产生准备了充分条件。与此同时,重庆市政府、企业界纷纷意识到重庆民营经济要持续壮大,实现2020年达到18000亿元占GDP比重66%的目标,必须彻底消除结构性矛盾,清除体制,而为解决这些深层次问题而实施的系列政策,客观上为“重庆模式”的出炉注入强劲动力。

重庆位于长江上游、处在三峡库区腹地,是西南工业重镇(全国6大老工业基地之一),西部惟一的直辖市,直辖体制、国企改制、三峡工程建设和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为重庆争取到了更多国家资源、优惠政策,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更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优化了软硬环境,为民营企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与升级,赢得了时间,降低了成本,从而造就了像力帆、隆鑫和宗申摩托车三巨头等大批优秀民营企业,由此奠定了民营经济“重庆模式”形成的坚实基础。

“重庆模式”的内涵

“重庆模式”的基本内容可以透过《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来反映。该发展规划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现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和战略重点、非公有制经济产业发展指导、产业空间布局、近中期重点投资项目方向与安排、培育重点非公有制企业、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素质、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等内容。它们构成了“重庆模式”的基本框架。

“重庆模式”与晋江模式、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形成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力量不同,后四者体现更多的是一种民间自发的力量,而前者看上去则像是一双“有形的手”在做“推拉运动”。这是由于它们所处的历史时代背景不同的缘故。对比另外四种模式,我们可以发现“重庆模式”的一些特色内容:

核心――政府“高调挺私”来加速民营经济发展,这也是该模式的精髓:

亮点――政府积极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新的领域,一是矿产产业,二是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三是垄断行业,包括电力、铁路,乃至造船及航运等:

基础――民营经济个体无论从量,还是从质上都获得了极大提升,一批有优势的企业和产业在重庆已经形成;

实质――制度创新,即在适应重庆民营经济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以及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需要上实行的制度创新。

由此,我们可以将“重庆模式”概括为,它是政府强力推动的,通过实施产业发展指导与空间布局、放宽市场准入,来扩大民营经济经营的范围与领域;通过清除政策歧视、体制屏蔽等体制障碍,为民营经济营造平等竞争环境:通过培育重点民营企业,提升民营企业素质,塑造优良的市场主体。

当然,从发展模式的形成历史来看, “重庆模式”目前处于成长初期。它之所以能成为一种发展模式的基本“构件”已经具备,但其内涵还有待丰富,还需要填充一些实质性内容,这有赖于重庆民营经济的创新性实践。

“重庆模式”对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启示

民营经济“重庆模式”刚诞生不久,一些学者专家、官员,甚至我国民营经济的主管单位――中华全国工商联等纷纷指出,重庆“政府力挺”民企发展的做法,将成为全国典范,并可将“重庆模式向全国推广”。

“重庆模式向全国推广”的提法或做法其正确与否,在此不作评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重庆模式”对于与重庆同处于西部的其他地区来说,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这是因为重庆市与西部其他省区一样,都存在民营经济总量不大,实力不强,结构性矛盾突出,总体素质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西部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导致的体制未得到彻底清除,西部大开发扶持政策落实不够,政府服务滞后,民营企业自身素质总体不高等因素。由此可见,为解决西部民营经济发展所面临共同问题而出现的“重庆模式”,值得向西部地区推广。

第5篇

关键词 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经济

一、社会主义非公经济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理论界提出了诸多非公经济发展理论,有代表性的主要有“生产力落后论”、“生产力多层次论”、“资本主义补课论”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论”。

1.“生产力落后论”

这种理论认为,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落后,因此需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来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经济综合实力。沿着这种理论追溯下去,当生产力有了高度发展之后,则不需要非公有制经济了。这是典型的“养猪理论”,养猪是为了吃肉,先把猪养肥,然后宰了,吃猪肉,这种理论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当做某个历史阶段的事情,显然是错误的,其带来的不良后果就是,个体私营企业主担心政策的变化性,如果回到老体制,政府会第,没收其财产,于是不再追加投资,不利于非公经济的长远发展。

2.“生产力多层次论”

认为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是多层次的,有先进和落后之分,所以要允许非公有制存在与发展,这种理论把不同层次生产力与不同的所有制机械地相匹配,落后的由个体来经营,稍微先进一点的可以办私营经济,更先进的就办公有制经济,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错误的。我们虽然不能设想所有地区、产业、部门的生产力都处在同一水平,然而并不是说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就与非公有制经济相匹配,或者先进生产力就能对应公有制经济,从历史发展的实践来看,生产工具的变革,生产力的变革,将导致生产关系发生相应的变化,使得个体小规模经济只能采用落后生产工具的说法失去了意义,其实有很多非公有制企业已经装备先进的生产设备,来提高其劳动生产率水平,这一点和国有企业是相同的,生产工具本身并不带有公私性质。

3.“资本主义补课论”

这种理论认为,中国经过,1956年对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造结束,直接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进入社会主义,中间跳过了资本主义阶段,因此需要“补课”,对资本主义改造不是不对,是太早了,应该补课,补课完成之后,再消灭。按照这个理论,生产力发展了,非公有制经济总要被消灭,所以这种理论也是错误的。

4.“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论”

这种理论认为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我们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这是因为非公有制经济天然与市场经济兼容,或者说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与市场经济互为条件。换言之,如果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反之亦然。如果我们不在所有制方面进行大的改革,发展市场经济将是一句空话,如果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必须有多种所有制,其中包括多种非公有制和各种各样的混合所有制。这是非公经济理论的重大理论突破。

二、十七大有关所有制改革的新突破

第6篇

【关键词】交易成本;科斯定理;混合所有制经济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交易成本分析

交易成本,简而言之,就是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交易成本是新制度经济学最为核心的概念,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首先发现。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发现了交易成本的存在,列举了交易成本的一些类别,但没有明确使用这个词,而是在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中首次提出了交易成本的概念。结合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实际,本文将其存在的交易成本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决策所产生的交易成本。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在进行是否以有限责任、股份制、联营等方式与对方组成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决策时,需要协调好各自内部的利益关系,不可避免地要耗费交易成本。二是信息成本。双方都会从各种渠道搜集对方相关信息,包括对方的规模、员工数量与质量、运营状况、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战略、合作诚意等,以此来缓解信息不对称,便于在谈判中取得信息优势。三是谈判成本。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企业在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时需要进行谈判。四是市场进入及退出产生的交易成本。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想要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需要将生产要素重新配置,也就是要进入市场或退出市场。

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面临高交易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人的因素。现实中的人理性是有限的,不可能掌握全部信息,会导致契约不完全,进而产生交易成本。二是资产专用性。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与不确定性是交易的三个维度,其中资产专用性最为重要与关键。三是市场环境。交易需要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包括法律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和文化环境等。

二、交易成本对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影响

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经历了由o到有,再到迅速发展的历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现实形态是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符合现代大生产与市场竞争的需要,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由之路,在未来理应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但是,公有制与非公有制资本在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时,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在收益大于成本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融合。事前及事后大量的交易成本,直接增加了交易方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本,在很多情况下,当期成本要大于预期收益,这样企业就不会选择混合所有制的经济形式。从微观层面来讲,高昂的交易成本使得很多国有企业未进行股份制改革,仍是国有独资;很多非公有制企业虽然想与公有制企业融合,获得更高的发展平台,但是过高的交易成本使企业无法融合。从宏观层面讲,导致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总量并不大,占整个经济的比重不高且尚未达到一半,还需要进一步大力发展。当前,大部分国有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吸收了大量社会资金特别是非公有制资本,已经在形式上成为了混合所有制企业。但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不同性质的产权主体难以达到利益协调一致,产生了大量的交易成本,造成企业有限资源的损耗,抵消了混合所有制经济所带来的部分好处,影响了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科斯定理与混合所有制经济

科斯第一定理:只要市场交易费用(即科斯所说的定价制度的成本)为零,且权利得到明确界定,无论产权属于何方,经济当事人只要通过市场交易的途径就可以达到同样的资源配置的最佳效果。科斯第二定理:在市场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该定理所蕴含的现实意义在于它告诉人们,在交易费用为正的世界上,权利的界定和调整不会不影响经济效率和产出水平。

科斯定理对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启示便是重视产权的重要性。由于交易成本是客观存在的,权利的初始配置显得尤其关键,不同的产权配置导致不同的经济效率。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产权主体的融合,按照科斯定理,在交易成本一定的情况下,当不同主体的权利界定清晰、流转通畅,并将权利配置给最能产生效率的主体时,才能有效地解决外部性问题,增进社会福利。非公有制企业产权界定比较明晰,流转也相对通畅,但国有产权具有非人格特征,天然地具有模糊性,很多国有企业在改组重组的过程中没有对资产进行认真清查和资产评估,也没有对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和产权界定,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突出,而且流转面临的障碍也很多,转让价格机制不健全、流动性不够和外部监管不力。

第7篇

各市文化局,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皖政〔20**〕1号)精神,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大省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推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促进我省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文化大省发挥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有利于促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文化产业;有利于营造文化产业领域公平竞争的环境,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的市场机制;有利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对于多元化、多渠道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开放力度。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也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采用多种形式兴办电影发行、放映、演艺、娱乐、音像和艺术品经营等文化事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从事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业务;允许以个人声誉和版权、经理人资质等无形资产作价参与组建文化企业。

三、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文化单位的重组改造。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技术、品牌、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作价参股,或以投资、参股、兼并、收购、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参与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的资产重组,推动国有文化单位的产权结构调整。改制前已办理的各项专项审批手续和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因其所有制性质的变化而取消。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兼并、收购国有文化企业,可享受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各类文化项目经营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决策、谁受益”的原则,依法保护投资主体的权益不受侵犯,享有与国有资本投资的同等待遇。

五、扶持一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成长为龙头企业和支柱企业。要结合本地文化资源特色,进一步明确发展重点,引导非公有制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文化企业发展。引导、扶持一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通过自身发展和资本运作,做大做强。对有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大、运行机制好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要给予积极扶持,促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经营,尽快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

六、大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国发〔20**〕10号)、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文产发〔20**〕35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皖政〔20**〕1号)等政策法规,关心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对过去颁布施行的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规定要进行认真清理,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积极参与文化产品出口、申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参与政府文化项目采购和招投标。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申请文化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专业技术成果评定、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命名、评比、表彰等方面,与公有制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人员,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有制文化企业人员一视同仁。

七、加强领导和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规范监管程序和方式,强化服务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文化行政运行机制,注意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对企业的投诉、申诉、行政复议,必须及时受理,公正处理,限时办结并答复。

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将不宜由政府行使的管理职能下放给相关行业组织。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实行行业自律,加强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维权。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建立文化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参与质量管理认证,达到严格管理、降低成本、提高企业运转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目的。

第8篇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

非公有制经济存在与发展的理论渊源

马克思、恩格斯对小生产以及以小生产为特征的私有制经济问题有过基本的设想和论述。他们认为,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应“一步一步地夺取”,而不是历史上的一次性行动,尤其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国度,更需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可知,个体小生产或私有经济的存在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即在生产力水平还没达到消灭私有制的条件下,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利用外资的理论,阐述了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利用外资,社会主义国家关于怎样利用外资,列宁根据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具体情况,提出要通过借款、租让制、与外资(外商)合办企业等形式,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以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最初探索者。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若干思想。其中,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想,对后人的探索乃至今天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

从这些思想中可以看到从当时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实际出发,思考生产关系改革的经济建设的思想轮迹。由于历史的局限,的这些经济建设的思想虽然没有付诸实施,但对今天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党的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它不仅对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多样化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纳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非公有制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原因

非公有制经济是指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在内的经济类型。它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言的,并且与公有制经济一起,共同形成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个体经济,是指劳动者在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一种私有制经济,不具有剥削性质;私营经济,是指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获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私有制经济,从本质上说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外资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建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自经营的经济。

(一)个体劳动方式的存在是基本原因

诚然,个体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应该是生产力。生产力的变化是个量的概念,生产关系的变化是个质的概念。能够使生产关系发生质变的生产力,不是生产力发展的一般变化,而是生产力量变到一定程度后,使生产关系所依存的实体形式即劳动方式发生变化,才能使生产关系发生变化。所以,个体经济存在的必然性,不直接是生产力,但又离不开生产力,直接的决定作用是个体劳动方式。个体劳动方式存在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社会化生产还没有发展到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切领域和方面,也就是说,不但是某些领域或行业基本上还是非社会化的生产,而且在基本上社会化生产领域或行业中,也还有落后的生产力与其并存;另一方面,是社会化的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使个体劳动方式不能存在的程度,个体经营的不少领域已经不完全是以手工工具和手工劳动为基础,而是采用了不同程度的机械化与自动化,并越来越以现代化的技术为基础。由此可见,只要还存在个体劳动方式,尤其是独立型的个体劳动方式,个体经济就不可避免地要存在下去。

(二)劳动方式的部分私有是根本原因

劳动方式的部分私有,是指在现阶段劳动力既不完全属于社会主义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也不完全属于劳动者个人,而是具有部分公有,部分个人所有的性质,在这两种所有中,部分个人所有是主要方面。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因此,在经济、道德和精神等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劳动力的部分私有正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重要痕迹之一。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费用主要是由个人或家庭支出的。劳动力的归属问题,主要应根据劳动力的生产费用和训练费用由谁支出来决定:如果这个费用是由个人或家庭支付的,劳动力就应归个人所有;如果这个费用是由社会和个人共同支付的,那么劳动力就具有社会和个人双重所有的属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劳动力的自产费用和训练费用兼有国家支付和家庭支付两种形式,而且家庭支付占绝大部分。因此,劳动力的归属关系就不能不带有部分公有和部分私有的双重属性。转(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供了理论依据

私营经济的产生是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为我国私营经济的产生与存在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核心,是承认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而且还呈现为落后性和不均衡性,在客观上,需要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同时发展,这就为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在现阶段,个体经济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并发展是私营经济产生的客观条件。个体经营者还不愿意走合作经济的道路。个体工商户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可以通过个体工商户之间的联合走集体经济的道路。应该说,这是符合社会主义经济目标的一种形式,特别是农村,可以说也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四)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外在经济条件的动因

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市场的自由购买。而能否自由地购买到所需要的劳动力是私营经济产生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资本只有和雇佣劳动相结合,私营经济的生产过程才能正常进行。党的以后,经过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我国对农村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与改革,逐步给予了农民自由选择职业和进行要素流动的自利。从而推动了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五)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有效补充

在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低的条件下,私营经济的财产组织形式更符合投资者追求个人经济利益和施展个人经营才能的要求,而这正是非公有制经济产生的内在动因。获取个人经济利益,是人类从事经济活动的基础性动因。只要客观条件还没有达到使其不能存在的时候,这一动因制约个人经济行为的作用就不会消失。特别是在现阶段,劳动还具有很强的谋生手段的性质,这就决定了个人经济利益在个人经济行为目标中仍然处于基本动因的地位。尤其是在农村,人们对消费利益的追求必然转化为对财产利益的追求。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自身利益,也是对国家、对社会做出的贡献,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实践证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既要对它们鼓励和支持,又要对它们进行引导。要放宽市场准入、创造良好环境、加以积极扶持,并且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

第9篇

马克思、恩格斯对小生产以及以小生产为特征的私有制经济问题有过基本的设想和论述。他们认为,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应“一步一步地夺取”,而不是历史上的一次性行动,尤其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国度,更需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可知,个体小生产或私有经济的存在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即在生产力水平还没达到消灭私有制的条件下,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利用外资的理论,阐述了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利用外资,社会主义国家关于怎样利用外资,列宁根据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具体情况,提出要通过借款、租让制、与外资(外商)合办企业等形式,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以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最初探索者。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若干思想。其中,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想,对后人的探索乃至今天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

从这些思想中可以看到从当时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实际出发,思考生产关系改革的经济建设的思想轮迹。由于历史的局限,的这些经济建设的思想虽然没有付诸实施,但对今天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党的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它不仅对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多样化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纳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非公有制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原因

非公有制经济是指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在内的经济类型。它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言的,并且与公有制经济一起,共同形成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个体经济,是指劳动者在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一种私有制经济,不具有剥削性质;私营经济,是指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获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私有制经济,从本质上说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外资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建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自经营的经济。

(一)个体劳动方式的存在是基本原因

诚然,个体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应该是生产力。生产力的变化是个量的概念,生产关系的变化是个质的概念。能够使生产关系发生质变的生产力,不是生产力发展的一般变化,而是生产力量变到一定程度后,使生产关系所依存的实体形式即劳动方式发生变化,才能使生产关系发生变化。所以,个体经济存在的必然性,不直接是生产力,但又离不开生产力,直接的决定作用是个体劳动方式。个体劳动方式存在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社会化生产还没有发展到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切领域和方面,也就是说,不但是某些领域或行业基本上还是非社会化的生产,而且在基本上社会化生产领域或行业中,也还有落后的生产力与其并存;另一方面,是社会化的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使个体劳动方式不能存在的程度,个体经营的不少领域已经不完全是以手工工具和手工劳动为基础,而是采用了不同程度的机械化与自动化,并越来越以现代化的技术为基础。由此可见,只要还存在个体劳动方式,尤其是独立型的个体劳动方式,个体经济就不可避免地要存在下去。

(二)劳动方式的部分私有是根本原因

劳动方式的部分私有,是指在现阶段劳动力既不完全属于社会主义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也不完全属于劳动者个人,而是具有部分公有,部分个人所有的性质,在这两种所有中,部分个人所有是主要方面。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因此,在经济、道德和精神等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劳动力的部分私有正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重要痕迹之一。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费用主要是由个人或家庭支出的。劳动力的归属问题,主要应根据劳动力的生产费用和训练费用由谁支出来决定:如果这个费用是由个人或家庭支付的,劳动力就应归个人所有;如果这个费用是由社会和个人共同支付的,那么劳动力就具有社会和个人双重所有的属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劳动力的自产费用和训练费用兼有国家支付和家庭支付两种形式,而且家庭支付占绝大部分。因此,劳动力的归属关系就不能不带有部分公有和部分私有的双重属性。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供了理论依据

私营经济的产生是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为我国私营经济的产生与存在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核心,是承认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而且还呈现为落后性和不均衡性,在客观上,需要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同时发展,这就为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在现阶段,个体经济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并发展是私营经济产生的客观条件。个体经营者还不愿意走合作经济的道路。个体工商户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可以通过个体工商户之间的联合走集体经济的道路。应该说,这是符合社会主义经济目标的一种形式,特别是农村,可以说也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四)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外在经济条件的动因

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市场的自由购买。而能否自由地购买到所需要的劳动力是私营经济产生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资本只有和雇佣劳动相结合,私营经济的生产过程才能正常进行。党的以后,经过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我国对农村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与改革,逐步给予了农民自由选择职业和进行要素流动的自利。从而推动了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五)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有效补充

第10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要逐步扩大非公有资本对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的领域,形成规范、有序的开放性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格局。允许非公有资本对军品科研生产项目和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具体投资领域及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和项目合作。非公有制企业可承担武器装备分系统和配套产品研制生产任务,具体承担任务的范围按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及有关管理办法执行。非公有制企业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所列产品(技术)科研生产活动,应当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产学研结合等方式,参与国防科技创新活动。

三、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除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重点保军企业外,允许其参与其他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和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以民为主或从事军民两用产品、一般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生产的军工企业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和辅业改制。具体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按照加大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推进产业化、提升产业规模的要求,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品,参与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等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的发展。

五、非公有制企业要充分认识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特殊性,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军品科研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技术标准和军工设备设施管理规定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相关制度,严格履行合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军品科研生产任务。

非公有制企业申请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或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应在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已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或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的,应及时向备案部门报告军品科研生产或改组改制进展情况。

六、向非公有制企业提出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单位,应与承担任务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及时跟踪任务进展情况,对于影响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完成的重大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单位)。

七、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非公有制企业,可按有关规定使用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实验室、军工专用测试和试验设施等现有科技资源条件。

八、完善配套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非公有制企业在军品市场准入、任务竞争及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等方面应与国有军工企业一视同仁。根据非公有制企业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性质和特点,通过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以及租赁、借用、调配等多种方式,为非公有制企业完成重要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完善军品科研生产招投标制度,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招投标。

第11篇

一、用大局眼光看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自治区党委始终强调要在全国发展的大格局中谋划内蒙古的发展,我们也应在自治区发展的大格局中审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推动富民强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大局来看,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任务重要而且急迫。

就重要性而言,自治区富民强区事业的几个“短板”,都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非公有制经济是就业的重要领域。我区就业增长率偏低。2000-2012年,全区GDP年均增长16.6%,城乡从业人员数量年均增长1.7%。据统计,GDP每增加1亿元,仅增加就业197人。就业结构偏差。2012年全区就业人口占常住人口的5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约10个百分点,一产业就业人口占就业总人口的比例长期超过50%,2011年降到45.9%,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1.1个百分点。失业率偏高。2010年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区16周岁以上经济活动人口处在失业或暂无工作状态的占10.2%(城镇为7.5%,农村牧区为12.7%),其中呼伦贝尔市和兴安盟高达20%以上。城镇16周岁以上经济活动人口处于绝对失业状态的占4.8%,比同期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高出0.9个百分点。就业稳定程度偏弱。按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全区已就业人员每百人中有7.7人随时需要重新寻找工作,其中城镇就业人员每百人中有1.5人、农牧民工每百人中有11.9人随时需要重找工作。新世纪以来,城镇国有和集体单位累计损失岗位44万个,2011年的城镇就业人员中,国有、集体和混合所有制单位只提供了就业岗位的48.3%,个体、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就业岗位的51.7%,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对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贡献率达到95%。全区2012年新设私营企业2.1万户,雇工16.3万人,平均每户企业创业成功可带动就业7.7人;新设个体工商户18.6万户,从业人员47万人,平均每1人创业成功可额外带动就业1.5人。非公有制经济吸收就业的潜力非常大,目前自治区正在制定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意见,也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

非公有制经济是居民增收的重要依托。相较经济增长、居民增收是我区发展中的“短腿”。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是我区长期追求、尚未实现的奋斗目标。自治区四届党委三项近期奋斗目标中提出,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要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自治区五届党委提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自治区六届党委提出要逐步缩小同全国发展水平的差距,包括居民收入差距。自治区七届党委提出到2010年前人均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自治区八届党委提出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总量进入全国中等行列、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力争进入前列。自治区九届党委提出坚持“两个同步”、确保“两个达到”,即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从2000-2012年情况看,我区城乡居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比例上在逐步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占全国平均水平的比例由81.7%提高到94.2%,农牧民收入占比由90.4%提高到96.1%),但差距绝对数有所拉大(城镇居民收入由相差1151元拉大到1415元;农牧民收入由相差215元拉大到306元)。增收是富民的主要指标,富与不富还要放在全国大盘子里衡量。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居第8位(山东25755元)和第9位(辽宁23223元)之间,我区23150元,居第10位;农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居第12位(河北8081元)和第13位(湖北7852元)之间,我区7611元,居第15位。“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召开以来,国家和各省区都在提收入倍增计划,我区如果不能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就很难实现走进前列或进入发达省区行列的总体目标,也很难讲实现了富民的目标。我区公有制企业,相对集中在大能源、大冶金、大化工和一些垄断性公用行业,强区的效果大于富民。我区城乡居民收入长期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与非公有制经济不发达、居民收入来源结构单一有关。2011年我区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高达67.5%,居全国第9位;人均得自经营活动的净收入2320元,比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的浙江、广东、江苏、福建分别少2064元、715元、706元和671元,比宁夏都少47元。农牧民收入中,务农收入比重高达63.5%,仅次于新疆、和吉林;人均得自务工的收入仅1311元,仅高于云南、和新疆。我区农牧民收入与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的浙江、广东、江苏、福建的差距分别为6429元、2730元、4163元和2137元,其中工资性收入造成的差距就达到5410元、4544元、4659元和2578元,收入差距主要表现在务工收入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可以直接提高城镇居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农牧民的务工收入,间接提高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对我区实现富民目标意义重大。

非公有制经济是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第三产业与居民收入、对外开放并称我区经济发展的“三大软肋”。自治区把第三产业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扩就业、增效益的重要抓手,2002年召开推进工业化会议,2004年即召开全区第三产业工作会议,要求像推进工业化一样推进第三产业发展。其后又数次出台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提出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升三大目标。2000-2012年,全区第三产业年平均增长15.1%,比20世纪90年代年均增速提高1.6个百分点,发展提速的目标部分达到,但比同期GDP年均增速低1.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不增反降,由“十五”期间的41.9%降至2012年的34.5%,比重提高的目标没有达到,目前比全国平均比重还低10.1个百分点;2000-2011年,我区第三产业中,传统的交通邮电运输业和批零餐饮业比重由55.9%降至52.6%,金融、房地产、居民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比重由17.2%上升至24.1%,结构提升的目标有所体现。第三产业的增长与第三产业市场主体属性密切相关。2012年底,全区登记注册的117.14万户市场主体中,90.1%从事第三产业;从事第三产业的105.5万户市场主体中,97.7%属非公有制性质;同时,111.8万户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中,92.2%从事第三产业。单从市场主体分布上看,第三产业的主体主要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三产业相当程度上要依靠非公有制经济。

就急迫性而言,自治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明显“先天不足”,亟待“后天努力”。

从区位上看,我区地处内陆边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未得沿海侨乡地利、人和之便,也未得对外开放风气之先。从观念上看,干部群众对待非公有制经济的态度,始终不如沿海发达地区开明开放。一些领导干部看待不同所有制企业眼光不同,多以发展公有制经济为政绩,以扶持国有企业为己任,对非公有制企业则任其自生自灭。发达地区人才推崇创业,浙江全省5460多万人口,除在本省发展外,有600万人在外地办企业,400万人在外地从事个体经营,其中120万人把生意做到了海外,带动其他省区就业2000多万人,形成影响力巨大的“浙商经济”。我区人才分布不尽合理,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全区大专以上学历从业人口中,22.4%在金融行业,20.8%在党政机关团体,17.4%在教育部门,20%在文化卫生体育科技水利等事业部门以及铁路民航电力等垄断企业,只有18.8%投身农牧业、工业、商贸等市场竞争性行业。从传统上看,“一五”时期国家就开始在内蒙古布局重点项目,使我区从起点上就有较高的公有制经济比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能源产业、基础原材料产业、冶金机械工业等曾经都是国家重点控制的行业,公有制主导的局面长期没有改变。从过程上看,我区既没有赶上改革开放之初第一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潮流,也对上世纪90年代第二轮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机遇反应滞后,“南巡讲话”10多年之后的2003年,非公有制经济仅占全区GDP的25%,纳税仅占全区税收总额的14.5%,全区私营企业仅3.5万户,个体工商业者仅55.6万人,同期广东已有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75万户。“南巡讲话”20年之后的2012年,全区私营企业户数占全国的1.4%,个体工商户占全国的2.4%,注册资金占全国的2.4%和2.1%。从行业上看,自治区工业经济增长最快,同时又以资源开发和重化工产业见长,这些产业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门槛高等特点,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个体私营资本进入工业领域,全区111.8万户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中,只有6.3%选择进入第二产业。

不足体现着差距,也意味着潜力。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挖掘非公有制经济潜力,非常有利于自治区推动科学发展、建成全面小康。

二、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正当其时

当前我区非公有制的发展,既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又有广阔的用武之地,还能享有丰厚的经济红利。

从发展基础看,“创业版内蒙古”已基本形成。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尤其是新世纪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区的综合实力明显提高。2012年以占全国1.8%的人口创造了全国3.07%的经济总量和3.99%的工业增加值,生产了占全国4.3%的粮食、22.1%的羊肉和24.3%的牛奶,形成每年150亿斤商品粮供应能力(外调110亿斤),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区和5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成为国家粮食和农畜产品安全的重要支柱。2012年我区生产了10.6亿吨煤炭,占全国的29.1%;生产了259亿立方米天然气,占全国的24.2%;生产了3116.9亿度电力,占全国的6.3%;生产了243.9万吨有色金属,占全国的6.6%,其中电解铝179.4万吨,占全国的9%;出区煤炭6.55亿吨,占全国跨省交易量的一半以上,外送电量1337.4亿度,占全国跨省送电量的18.5%。自治区经济发展已进入快车道,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为各类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从发展空间看,“加强版内蒙古”正在推进。我区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坚持扬长补短,自治区经济实力就会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明显增强。比如,所有制结构中,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足。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市场主体结构中,中小企业发展较弱。强化这些领域的发展,都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别是工业内部不平衡,能源工业占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值的48.6%,冶金工业占18.2%,农畜产品加工业占13.4%,化学工业占7%,高新技术产业占6.8%,装备制造工业占5%,一煤独大的局面需要进一步改变,化工、装备和高新技术产业需要大力加强。按照目前的产能建设规划,“十二五”后三年不少产业还将实现翻番增长。“加强版内蒙古”蕴含着重大商机,为非公有制主体参与经济活动创造了巨大空间。

从发展导向看,“升级版内蒙古”开始启动。我区经济中还存在一些质量和效益问题,坚持转型升级,自治区的经济层次就会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新的提升。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建设五大基地目标,指引自治区相应行业的转型升级。其中,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建设,意味着自治区不仅要输出火电,更要开发并输出风电、光伏等无污染能源。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意味着自治区煤化工产业终极产品不再是传统的甲醇,还要开发气、油、烯烃、二甲醚、乙二醇等新一代产品。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型产业基地建设,意味着自治区煤、电、冶金循环经济产业链的形成,以及特种装备、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等产业的壮大。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建设,意味着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的深入推进,以及绿色农畜产品品质的进一步提高。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建设,意味着自治区服务业要有新的发展,旅游业在千亿元规模基础上会有新提升。“升级版内蒙古”体现着明确的导向,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和转型升级。

从发展环境看,“红利版内蒙古”优势明显。西部大开发以来,我区充分利用了资源红利,靠大型企业等带来的资金、技术,面向全国市场,结合丰富的能源矿产,发展资源型产业,实现了超常增长。近年来,全区每年招商引资规模达到3000亿元,占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的近1/4。“十一五”时期,全区工业投资构成中,区外企业和中央企业投资已经占到1/2。依靠引进的企业、资金和技术,新世纪以来,煤炭开发规模从7000万吨扩大到10亿吨,电力装机从1000万千瓦增加到7800万千瓦,全区各地依煤而电、依煤而冶、依煤而化,资源型产业在自治区经济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全区12个首台(套)工业技术和装备,以及37个国际国内最大项目,大多集中在能源、冶金、化工、机械领域。随着大规模资源能源开发,自治区电力供应充足,能够实施优惠电价,形成了新的成本优势,煤—电—用发展模式在资源型和非资源型产业中广泛应用。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资源丰富、低电价等优势还在延续,还可以给各类投资者持续带来要素红利。

三、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关键在环境。党的十要求“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但在现实中,非公有制经济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居多,既缺乏大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也较少得到政府的行政保护,对环境非常敏感,环境决定非公有制经济的存亡兴衰。

第12篇

“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壮大县域经济,着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自治区党委九届五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被明确写进全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中,在随后的全区“两会”上成为热议的话题,3月份,全国“两会”结束后,王君书记在自治区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把“三个着力”上升到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加以强调。

“三个着力”是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做出的新的战略部署,是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内蒙古的现实选择。连续多年的高速发展,内蒙古经济实力有了较大提升,但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根本改变,发展不足仍然是主要矛盾,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之所以面临这样的矛盾和挑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表现明显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初级产品比重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不高,新兴产业发育不足,创新驱动不强,产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弱;二是县域经济发展不足。长期以来,内蒙古县域经济发展存在发展水平低,整体竞争力较弱,经济结构不合理,城镇化水平低等深层次问题;三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改革开放以来,甚至是1997年 “十五大”报告中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论断之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然受到诸多歧视性限制,即使有些行业和领域名义上已经放开,而事实上却很难进入,“玻璃门”、“弹簧门”等体制一直制约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如何实现内蒙古经济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关键是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针对内蒙古经济发展中的主要结构性问题 ,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道路。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兴产业规模化、支柱产业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2012年我区县域经济占全区经济总量的比重已经接近六成。内蒙古幅员辽阔,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独特,意义重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一要立足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县域经济某种意义上就是特色经济。内蒙古旗县市区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各不相同,发展县域经济要利用特有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利用优势资源发展优势产业,走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新路子。二要围绕扩容提质,抓好城镇建设。城镇化是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引擎。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快推进城镇化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县域城镇化进程,加快形成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县域经济发展新格局。三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条件。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我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和工作推进力度,尽快改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和条件。四要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发展县域经济要坚持集中发展,调整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实现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建设美好家园。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远不够充分,与沿海地区甚至周边省区相比也有较大差距。要把非公有制经济摆到重要位置,积极扶持引导,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繁荣市场、增强经济活力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国家没有明令限制的领域和行业都要对民营企业放开,在能源、铁路、金融、市政及公用事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全面落实中央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依法保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发展非公经济,重在扶持引导,贵在持续推进,把发展中小微企业作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鼓励引导其围绕大企业、大项目搞配套协作,以项目、品牌、产权等多种形式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集群,推动非公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

“三个着力”是我区贯彻落实十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的战略部署,是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区的重要举措,是关系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的重大问题。“三个着力”的问题解决好了,必将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