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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原理

时间:2023-06-12 14:45: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经济的原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场经济的原理

第1篇

关键词:经济法;宏观调控;市场

法律经济学更加关注法律能否更好的为经济服务,是否符合经济效率的原则。传统的法律对于公平性关注比较高,对于经济效率的追求则比较忽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纠纷也逐渐的不断的增加,所以对经济原理也就更加的重视。特别是人们在面对各种经济纠纷的时候,都会更多的考虑到成本和收益的问题,所以经济法在现实社会中具有广大的使用空间。

一、经济法和经济学之间的关系

随着世界国家主义的出现和发展,商品资本化的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特别是西方工业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金融业极大的促进了商品贸易飞速发展。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危机的周期性出现,凯恩斯学派的强调国家采取行政手段介入到经济行为中,调整经济的运行,从而避免发生经济危机。当西方国家的经济发生比较严重的衰退的时候,国家宏观调控开始逐渐受到政府的青睐。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都需要法律提供强制性的保障,市场经济的特点是特别重视法律的效率和技术,以促进和提高经济交易的效率进而降低交易成本。所以一些和经济学具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和相关部门就产生了,这就是经济法的由来。经济法不仅关系到市场中的不同经济主体和参与者,它同时也和经济原理、管理者、立法者都具有关系。从这个角度看,经济法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使国家为了调整内部和外部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参与到市场经济关系的表现,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组成部分。市场为了降低不同经济主体的交易费用,优化资源的配置。使市场竞争者在资源的占用方面达到均衡,通过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断的增加市场财富。要实现这些就需要经济法对于不同经济主体的产权进行明确的界定,使市场的参与者都能够明确的计算和知道自己的投产和产出,并且在市场竞争中和参与的过程中的回报率。只有通过这样的方法,才能使社会财富具有可靠性。经济法为确定各个经济主体的产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通过在不同的个体之间寻找到均衡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保证了市场的有序正常运行。经济法不干涉和确定经济主体之间是怎样组织生产和销售的,它关注个体经济权利是否得到了保护,在经济交易中是否平等、公平、公正。经济法通过确定产权,使市场中的自发性充分的发挥自己的作用,每个市场参与者都希望并且努力从市场中获得最好的回报,从而促进的市场和经济的发展。经济法为个体产权的确定提供了依据,和国家在宏观层面上对经济进行调整和控制是不同的,它关注的是个体的财产权。

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中的各种经济关系可以依靠普通的民法来协调调整,但是国家也逐渐不断的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国家在市场中不仅出于管理者的地位,同时也是经济竞争者和受益者,例如国家通过对某些行业的垄断性经营和自身拥有的公权力而获得特别是经济优势,同时也会社会提供某些服务和产品。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中,我国的国有企业就处于市场中的绝对优势地位,它们主要在能源、公共医疗、交通、水电等领域和部门处于垄断地位,但是在企业的产权和管理方面也和其它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对于金融市场等新兴市场,这些市场的发展和壮大对于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领域,这些也属于经济法律领域中的商法范畴,仍然是经济法的一部分。经济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把国家作为参与市场的行为、宏观调控以及调整通货膨胀等紧密的结合起来,在国家和私有领域统筹兼顾,深刻的体现出经济法的意义和作用。

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层面的内容,它是按照社会经济的规律和法律制度所制定的,所以经济法也具有自己的限度和局限性。对于市场经济来说,由于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自发性,这也是市场的客观性。市场经济中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具有本质性的区别,它对于市场具有完善和修复的功能。自发性是市场的客观优势,在资产配置方面具有高度的效率。市场本身就是为了促进交易,降低交易费用而存在的,它通过市场的竞争将参与主体的资源配置达到均衡,从而创造社会财富。如果政府不能够正确的认识到这一点,利用经济法来打断这种自发性,反而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的效果。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准确的找到自己的定位,经济法作为具有宏观调控性质的法律也不能够违反市场发展的一部规律。经济法作为一系列法律的总体,它具有一部法律所具有的统一性和强制力,它是执行也是具有全局性的,所以对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的认识不够。对于我国来说,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性,特别是西部和东部经济的巨大差异,它们都具有各种的特点,例如西部具有丰富的能源资源,而东部具有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比较完善的基础实施,而统一性的经济法使不能够紧密的贴合各个地方经济发展实际的。这在一定程度了影响了经济法的执行和实施,例如对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利益不能够得到很好的照顾,从而在一定程度了影响了经济的健康运行,增加了市场运行的成本,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经济法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分析

经济的健康和正常运行需要法律提供保障,现代市场经济的特点更加的依靠法律的效率性和技术性。在这种背景下,提高交易效率和减低交易成本而且专业化的经济法律产生了,这就是人们所认识的经济法。经济法不仅发生在平等的经济主体之间,同时也发生在管理者、立法者以及社会经济中的各种主体和法人之间,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经济法具有政策性的特点,成为了国家调控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方法和手段。经济法的发现是国家参与市场经济的重要表现,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随着国内外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迫在眉睫,以及产业结构升级也在不断的进行中,在加上西方经济结构的内在矛盾,我国面临着比较复杂的内外环境。对于经济增长和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成为了我国现阶段经济改革的重点,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其作用和职责也变的更加重要。在加上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的一体化发展,企业发展做强做大也无法阻挡。在这样经济背景下,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发展战略对于我国后期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特别是新兴的科技创新、新型产业和绿色可持续经济的发展需求,它需要国家的强力配合。其中经济法作为国家强制力和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经济法成为了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经济法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协调市场中不同参与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依据。根据市场经济的运行实践经验,大部分经济学家和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者都认为单纯的依靠市场的作用,并不能够很好的很好的促进经济发展。相反,由于市场参与者逐利的盲目性而增大了经济运行的成本和风险,例如西方国家所发生的多次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很好的证明了这些,这都影响和削弱了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西方经济危机之后,政府都以自己的强制力介入到经济中,制度一系列的经济法律和经济政策,对人们在市场中的相关行为进行约束和协调。国家可以充分的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同时可以利用自己的公共管理功能对人才、市场信息等进行合理的配置,减少市场中信息的不对称性,降低市场不同主体的竞争成本,从而便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政府从市场经济的管理者转变为市场经济关系的协调者,不仅是市场规律的发展要求,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经济法的作用就是把国家协调经济的行为,落实到具体的技术上和执行上。

经济法作为国家协调经济的重要手段,它和国家的行政命令具有严格的不同。经济法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方法,它的前提是对于经济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特别是对于经济走向的判断。政府作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调整和维护市场参与者经济关系的剂,它是法律不成为一种可有可无的摆设,政府通过经济法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根据相关的经济发展研究表明,政府宏观调控的水平对于一个国家经济的健康运行具有重要的关系。例如美国所实现的自由经济政策,同时在经济法上制定了严格的约束准则,使任何违反市场行为而谋求不法利益的个人和团体都受到严格的处罚,使经济法律得到了严格的执行。以及美国政府的高效率运行,特别是美国所制定的一系列正确而优秀的经济政策,使美国出现了一系列的经济危机。对于西方其它比较发达国家的经济法的研究都表面,国家宏观调控在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处于不可替代的位置。随着政府权力的不断增大,政府应当确保自己的经济行为都是基于法律上的公平、公正而实施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再单纯是利益的获得者,而且还是个体经济利益和个人私有财产的保护者。国家通过自己的权利协调不同的社会资源以生产要素的方式参与市场中,从而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结束语

经济法作为国家调整市场中不同经济主体经济行为的重要措施,它对于维护经济的正常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合法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作用,更加离不开市场中所参与的不同主体,他们才是市场经济竞争和发展的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因此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应当从私权的角度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财产权,切实的维护好他们的市场主体地位。经济的参与者和主体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他们是技术和效率不断提高的重要推手,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经济法要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好他们的财产权,维护他们的合法市场地位,从而促进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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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相结合。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则集中表现在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要分配形式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一般城理的结合。为了实现,这一结合,我们首先应该探讨什么是市场经济的一竖东理。

概括地讲,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资源配置主要手段的经济。而市场,则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区域和反映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所以,市场经济又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发达的、规范化的、制度化的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有三个基本的原则:

一是财产权原则。它要求市场主体的产权必须明确,除了最终所有权关系明确外,更为重要的是企业法人产权关系明确,建立法人财产制度,企业的法人财产不可侵犯,企业法人有权拥有、占有、使用和处置自己的财产。

二是契约原则。它要求以契约为墓础建立社会经济组织相互关系和运行的纽带,使社会经济成为一种契约经济。缔约双方是平等的,签约是自由的,而一经签约就必须遵守,并为之承担法律责任。与之相应要建立一套契约制度和道德、文化观念。

三是自我负责原则。它要求市场主体对自己在市场上的行为完全自我负责,既拥有自我负责的权力,又承担自我负责的义务;既享受自己行为所带来的利益,又承受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市场经济有四个基本特征:

(1)自山公平的竞争。这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和活力的源泉。所谓自山公平的竞争,主要是指:在法律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市场主体有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的自山;有选择交易天对象和交易方式的自山;有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和自负其责的义务;市场对每一个参与交易者一视同仁,不加岐视;市场上没有过分集中的经济权力垄断市场;没有超经济的权力干预市场的正当竞争;竞争采取公开、公正和平等的方式进行。市场交易中的这种反干预、反垄断、反欺诈和实行自由化、公刑匕、平等化,是森经济的一个基本特征。

(2)通过市场形成价格。这是市场经济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和力量所在。通过市场形成价格,要求社会的经济主体,包括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都要进入市场,并在市场上进行经济活动;众多的买者和卖者,在市场上通过自由、公开、公正和平等的竞争,产生市场价格;市场则包括有形的市场体系和无形的市场关系,市场是规范有序的;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和供求规律是形成市场价格的基础;原则上反对政府对价格的直接干预,同时也反对垄断对价格的操纵。

(3)政府间接干预。这是市场经济中政府与企业关系的主要特征。所谓问接干预,是指政府对企业在市场上的经营活动,通过法律、政策、税收、信贷、财政预算、货币发行、指导性计划、信息、经济形势分析、补贴和政府采购吞吐等手段,进行问接的干预和影响,诱导企业的投资方向和发展战略。而对企业合法的经营活动,则不加直接的行政干预,不下达指令性计划。政府的责任是创造并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提供企业自山发展的条件,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规划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协调总体经济关系。

企业优胜劣汰。这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必然结果,也是市场经济生命力之所在。市场的竞争是自山公平的,但也是激烈无情的。只有适应市场变化的经营强者,才能在市场上生存发展,而弱者只有被淘汰抛弃,出现企业破产和职工失业,都是市场经济必然的现象。市场经济与保护落后是格格不入的。伴随着优胜劣汰,将会产生资本的集中和垄断。而市场经营的风险性,则是市场经济对企业永存的压力和推动力。

市场经济的_L述一般原理,是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或统制经济相比较而言的,是本质的抽象的理论概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并不以纯粹的形式表现出来,它的实现是极为复杂多样的,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都有所不同。市场经济本身也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在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日益一体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人类管理经济能力水平的提高,市场经济的固有特点,越来越同政府干预和计划手段的运用相结合。产生出新的表现形式。这是我们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原理,改造我国经济体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业体制时,应该十分注意的。只有坚持市场经济的一般原理,又紧密结合我国实际,才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新体制。

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业体制的构想要点

将市场经济的一般原理。运用到我国的商业改革,从总体上再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业体制,应从以下几个方而着手:

(一)构造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所有制关系

市场经济企业经营的实质,是资本经营,实现资本的保仇和增位,是市场经济企业经营的根本要求,所以,财产关系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改革14年来,私营商业蓬勃发展,国合商业出现每况愈下的趋势,说明原有的“左”的一套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观念和形式,llJ的企业财产关系,与市场经济不相容。继续坚持旧的公有制,我们将失去社会主义商业;抛弃公有制,我们也将失去社会主义商业。所以,历史给我们的选择只有一条:创立新的公有制理,论,重新构造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公有制商业。就实践而言:

(1)调整商业宏观所有制结构。一是公有制为主休只体现在社会商业资本总额中,公有资本占多数,而不要求在每个行业、部门、企业中都占主体;二是公有制中集体、合作商业为主体,缩小国有商业资本比重;三是彻底打破集体、合作商业的“二全民”的模式,将资产最终所有权采取多种形式明确到职工人头上。

(2)重新构造企业微观所有制形式。对大型国有商业企业,实行股份化,除少数公开上市外,多数采取法人入股,并大力发展本企业职工持股,实行“工者有其股”。对中小型国有商业企业,一部分通过职工持股转变为集体企业,一部分直接卖给私人转为私营商业企业。对供销社,首先是通过职工持股转为职工集体所有,然后因地制宜地转为职工和农民共同集体所有,排除职工所有而直接转为农民所有是不现实的。对社会各类集体所有商业,也都要在明确职工最终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带资带劳。总之,对公有制商业企业,就是要如同马克思所说的,在承认劳动者个人所有的基础上,重建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最终所有权明确的前提下,在企业中实现新的“公私合营”的混合所有的财产关系,即企业财产的非单一国有化。通过“以公带私”,走社会主义道路;“以私促公”,提高资产经营效益。

(二)重建市场经济的公有制商业企业经营机制

公有制商业企业和公有制为主的商业企业的大量存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业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商业的一大区别。如何使公有制商业企业适应市场经济,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业体制的最大难点。也是改革成败之所在。目前进行的贯彻《条例》和“四放开”的改革,是向市场经济方向转换企业经背机制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要彻底实现这种转变,则必须从根本上抛弃旧的企业经营机制,从企业制度上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

我们认为,在实现了公有制商业企业上述所有制结构皿构的基础吐,了l、对股份制企业实行股份制管理。即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董事会栩籽叹东意图决定企业战略决策和总经理人选,总经理贯彻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全权处理日常经营和下属人事,同时设立监督机构。政府只能以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来体现其意图,不能以行政手段干预企业内部经营。政府对企业不是给多少条权力的问题。(2)对集体企业要实行合作制管理。在贯彻民主管理原财的基础上,切断政府对企业内部经营的千预,企业内部则通过社员大会决定理事会,山理事会作出战略决策并聘任总经理,山总经理全权负责贯彻理事会决策和下属人事,进行日常经营。(3)对于少数单一国有制企业,可采用模拟股份制机制。与企业财产中职工持股比重增加相适应,扩大股份制和集体、合作制企业中职工的分红比例,使之占职工全部收入的相当大的比重,把单一的工资奖金动力机制,改造为工资、奖金和分红的双重动力机制,并充分认识肯定其社会主义的分配性质。至于前期改革中普遍采取的承包制和目前试行的不触动财产关系的“国有民营”,从根本上讲,不是公有制商业企业改革的方向,因为它同市场经济基础的财产制度原则相背离。

(三)建立自由、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

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公平、有序的竞争是市场经济成熟的表现。把排斥竞争的计划经济商业,转变为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商业,当前要着重进行以下改革:一是反封锁。排除行政干预,打破分割和封锁,确保商业企业进出市场的自由,建立自山的统一的全国市场,要把条块封锁当作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和打击,制定反封锁法。二是反垄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垄断是必然的,但是为了保证有效竞争,又必须反对非正当的垄断行为。为此,要通过立法限制交易中利用垄断而产生的如操纵市场、控制价格、限制交易、非正当兼并等妨碍有效竞争的行为,同时采取相应的保护中小商业企业的政策措施。三是规范行为。用法律明确规定公平的竞争方式,如规定企业只能通过提高质量、改善服务、非倾销降低价格等正当手段进行竞争,限制那些不合理、不正当和不正常的交易行为,如采取欺诈、岐视、倾销、不平等交易等行为。四是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在质量、安全、价格、服务、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健全消费者组织。五是进行环境保护,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六是成立专门的公正交易委员会,负责维护自由、公平和有序的市场竞争。在这方面要以强化法律与直接的行政管理为主,不能向接管理。

(四)建立市场经济的价格形成和运作机制

通过市场形成价格,通过市场价格调节资源配置,这是市场经济的机理所在。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机制,首先要创造市场价格的形成条件。即继续放开价格,除个别商品和服务外,把绝大部分价格由政府决定改为市场决定。同时,要保证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和公正性,让众多的买卖双方参与交易,提供充分公开的交易信息。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价格体系,即:保持少数个别的指令性价格,必要的指导性价格,普遍的自由市场价格。重点是建立指导性价格系统,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对社会的重要性,区别不同商品,分别实行收购保护价、销售最高限价、价格安全带、价格浮动幅度等制度。第三要建立价格管理组织体系。市场经济对价格不是不要管理,而是要按市场经济性质进行管理。可考虑成立政府和人大常委会的物价咨询机构负责决策,保留精干的政府专门物价部门,与行业部门协调管理物价,不应取消物价机构。改变物价管理方式。把重点放在预测、公布信息、控制指导性价格和监督保证市场价格形成条件的实现上。第四要建立物价法规和保持物价稳定的宏观调控手段,包括重要商品的价格安定基金。

(五)建立完备的商品市场体系

从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市场体系的运行,市场经济的商业,就是商品市场体系运行的商业。商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宏观的商品市场体系,有按市场经营客体即商品划分的体系;有按空问地域划分的体系,如全国市场、区域市场、地方市场等;有按发育程度划分的体系,如初级市场和规范化的有组织的市场;有按功能划分的体系,如现货集贸市场、现货批发市场、远期贸易市场和期货市场等。二是微观的市场要素系统,即构成每一个具体市场的主要要素。包括(I)参与市场交易的主体系统,即买卖参加者;(2)市场客体系统,即买卖的商品对象体;(3)市场组织系统;(4)市场运行规则系统;(5)市场管理和调控系统。目前,我国市场体系的宏观和麟见两个方面的发育都远远不够,要在立法的纂础_L,由一个国家政府部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规范,有领导有步骤地组织培育。特别是对批发市场的建设,既要多种形式,调动各个方而的积极性,又要统一规划,加强指导;对期货市场的发展,要坚持试点,十分慎重,严密组织。不能遍地开花。当务之急。重点是逐步把大量低层次的不规范的集贸市场,筛选一批向高级规范化水平提高。在市场建设上,一定要坚持开放原则,不能搞成新的地方封锁和部门分割,把计划经济老一套带到市场建设中来。政府对市场应是管法制、管开办者,而不应管到市场内部运行事务中去。

(六)建立市场经济商业的服务体系

从广义上讲,商业是市场经济中的服务产业,但商业本身又需要有自己的服务体系,而这后者却是常常被人们忽略的。建立商业服务体系,当前最重要的是信息休系和信贷体系。因为,现代市场经济是信息场济、信贷经济,没有这两大服务体系,商业就不会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商业。目前我国的商业信息系统:一是覆盖面窄,主要限于商业部系统的商业。同整个社会商业联网不够;二是利用率低,无论是政府或企业,重视信息、利用信息尚处于低水平,限于近期一时性和个别性,缺少在产业发展战略、市场供求趋势和企业发展战略上运用信息;三是信息系统不健全。四是商业信息与社会其他信息系统联网不普遍;五是手段参差不奋;六是缺少制度化。为此,应建立一个覆盖面广、内部系统完备、联网广泛、手攀先进、利用率高和制度化的商业信息体系,把商品·流通和商业管理、企业经营,建立在信息科学的基础上。

同样,要建立一个完备有效的商业信贷金融系统。要开办商业银行,广开商业信贷资金渠道,实现各专业银行的通汇,广泛利用各种现代化信贷手段,推行信用卡制度,实行银行与商业企业的双向自由选择,引入竞争,强化效益,在大型商业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增强其金融功能。

最近的机构改革,将原商业部与物资部合并,成立国内贸易部,将生产资料流通和生活资料流通统一管理,这是向大商业、大流通、大市场的行政管理体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是,仍有三大问题有待解决:一是对内贸部系统外的商业尚未统起来,二是仍未摆脱计划;经济按再生产环节设置管理部门的旧框子;三是内外贸管理尚未统‘一。今后的改革日标,应是建立一个按工业品和农产品分工的、统管社会商业的、内外贸统一的商业行政管理机构。

(七)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的商业行政管理体系

(1)调整商业行政管理机构。(2)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管行业、管国合商业企业经营和商品调拨,转向面向全社会管流通产业政策、法规建立、市场行为、服务、监督和调控、协调。目前有三种倾向应注意:一是组织上“以企代政”,用企业集团代替政府商业行政管理部门,‘把过去政府中的“政企不分”,搬到企业中来,搞新的企业化政企不分;二是职能上“以弃代转”,不是转变政府职能,而是放弃政府职能,大撒手;三是曲解间接管理,把对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的间接管理,曲解为对企业市场行为搞问接管理,放弃弱化了必要的严格‘的直接行政管理手段。(3)建立健全民间组织。要通过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商会等组织,来对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同时也作为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要改变目前此类协会的官办性和封闭性,实现民问化和社会化。(钓供销社一要退出政府序列,二要保持组织的系统性,不能“以企代社”,即:用企业集团代替供销社,搞“企社不分”,但可以“以社带企”,组建企业集团经营实体。

(八)劝建立商品流通的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体系

市场经济不是不要宏观调控,不要计划。相反,市场经济越发达,越成熟。对流通的宏观调控与计划,就越成为必要和可能,只是这种宏观调控与计划,是建立在市场基础上,以市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市场来实行。在我国:首先,要改造重建商品流通计划体系。主要是实现三个“主辅结合”,即时间上以中长期为主,近期为辅;内容上以商业产业发展规划为主,商品流通为辅;形式上以指导性为主,指令性为辅。除个别情况外,政府对企业不下达商品流通的指令性计划。计划改革的关键是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指导性计划系统和机制,改变目前把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或使指导性计划形同虚设的两种倾向。指导性计划的要害是以承认企业利益为前提,以信息为导向,以政策为保证,以经济手段为诱导,使企业行为选择符蕊合社会发展整体利益。其次是要建立市场供求和商品流通的宏观调控体系。一是制定市场安定的有关法规,依法调控。二是设置国家对市场和流通的宏观调控机构,负责制定政策和组织调控,除已有的专项商品储备机构外,要逐步组建全国集中统一的宏观调控机构,协调管理。三是设立重要商品专项调控基金,可分三类:一类是纯政府行为由政府独家出钱;一类是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相结合,由政府、生产者、经营者三方出钱;还有一类是生产者和经营者为减少风险,自愿结合自出资金,无论哪类基金的设立和使用,都依法按章办事。四是培育一批有实力接受政府委托承担市场调控任务的商业集团,作为市场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和‘载体。宏观调控资金的使用,一定要讲究效益,要选优弃劣,不能撤出不管。总之,宏观调控要做到“六有”,即:有一个项目,就有一个政策,有一项法律,有一笔基金,有一个组织,有一套办法。

(九)改造旧的商业企业组织,发展市场经济的现代化商业组织体系

旧的商业组织,是在短缺条件下,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的,基本上是一套产品分配机构,与市场经济格格不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就必须重建新的商业组织。对批发组织来说,一是要改造旧的国有批发机构,将大而全、衙门化的官商分配机构,分别改造为多层次的企业集团、综合商社、专亚公司,分专化小,大小结合。二是在适应的行业和产品范围,发展产销一体化的批发组织,可以由生产单办批发,也可以让独立批发企业依附加入到生产集团,还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的,产销联营。三是组织发展新的中间商业组织,包括经纪公司、商、拍卖行、典当行等。四是建立批发市场、配送中心、期货市场、商品交易所、长期展览销售中心等。五是发展新的批发方式,如送货批发、自选自运批发、无店铺批发、邮购批发等。六是发展物流与商流合一的批发组织。对零售商业,则要适应消费发展,开办连锁店、超级市场、超级商场、购物中心、商城、商店街、方使店、邮购店、无人售货,改造现有百货店,引导其向超级商场或专业店、连锁化发展。

(十)建立健全商业法规制度体系二

市场经济商业是法制化的商业,成熟的市场经济商业一定要建立起完备的商业法规制度体系。其主要结构应包括:(l)保证公平竞争、规范市场流通秩序的法规;(2)调整市场组织和商业产业结构的法律;(3)促进商业现代化发展的法规书(们安定市场、物价的宏观调控的法规;(5)维护消费者和公众利益的法规;(6)规范商业行政管理的法规。近期我们应抓紧制定以下主要商业法规:商法、公司法、反垄断法、保证公正交易法、维护消费者利益法、批发市场法、市场安定基金法、商业行政管理法、商业企业组织法(如百货店法、拍卖行法、连锁店法)、私营和个体商业法、外资外商法、供销社法、消费合作法、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法等。对于暂时尚不具备立法条件的,要及早制定出暂行规定。立法要有实施细则,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此外,在法律的前提下,要通过民I’tv组织形式,建立商业行业、企业组织之问的公约、职业道德规范等民间的商约商规,作为法律的补充,成为商业经营者自我约束的规范,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习惯、商业传统、商业道德和商业文化。特别要重视商业文化的建设工作。使商业法规与商业文化相辅相成。

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业体制的环境条件和注意的问题

(一)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墓本平衡

商业是联结供给与需求的中间环节,是联结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在社会供求大体平衡的情况下,商业经营平稳,竞争正常。市场形成的价格合理公正,更接近价位规律。市场依据这‘样的正常价格波动来配置资源,时空协调,效果良好。但在总供给与总需求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商业经营紊乱,价格严重失真,竞争扭曲过度’,这时市场配置资源则会造成严重的时空错位,脱离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轨道。所以,商业作为市场的基本活动,商业体制作为市场机制的重要实现形式,要想在市场配置资源中发挥积极作用,就需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这种平衡如果仅靠市场自身调节,不仅难以奏效,而且会带来破坏性的严重后果,所以要在市场的基础上,更多地依靠政鹿瀚勺计划和宏观调控来实现。

(二)商业体制改革要与经济体制总体改革相协调

市场经济的商业体制,是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必须与整个经济体制相协调,而不能孤立地单独建立。改革实践证明,市场商业体制的建立:一要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配合,为建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基础上的国有商业企业资产机制提供前提。二是要有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合,打破财政包干下强化了的地方封锁,建立全国统一市场,同时也进一步完善商业承包制。三要有银行体制改革的配合,没有银行商业化和金融市场化,就没有市场经济商业。四要有劳动人事体制改革的配合,真正放权于企业。五要有外贸体制改革的配合,实现内外贸结合,国内外两个市场对接,等等。当然,商业改革也必须适应整个经济体制的要求,既不能游离于外,也不能孤军深入过于超前。

(三)商业体制改革要与商业发展相结合

商业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放流通生产力和发展流通生产力,所以,发展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则是发展的根本途径。这就要始终把改革与发展统一起来,结合起来,做到在改革中求发展,为发展搞改革。这里有两种颂向要加以克服:一种颂向是离开发展搞改革,为改革而改革,在选择一种改革措施时,没有首先考虑到对商业发展是否有利,对经济发展是否有利,对人民生活改善是否有利,只是片面求新立异。热热闹闹,而到头来事与愿违、伽收场了事。另一种倾向是离开改革讲发展,不是从改革中探求商业生产力解放的动力和出路,总想从老办法中找出路,寄希望于政府的照顾、优惠,或限制别人发展自己。商业改革与发展结合,还要注意及时把改革解放了的生产力,引导落实到商业发展中来,进行现代化建设,上水平,上档次,强化改革中的发展机制,在改革中实现我国商业流通的现代化,用商业现代化发展来巩固改革成果,,推动改革深化。

第3篇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 市场经济 协调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行业取得了突出的进步,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将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发挥不同经济体系的最大化作用,禁止出现经济不协调的情况。房地产经济隶属于市场经济,因此市场经济的变化对房地产行业有重要的作用,如果存在干预机制不合理的情况,则必然会增加管理难度。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必须强化市场管理力度,保证房地产行业的有序发展。

一、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不协调的原因

针对经济发展形式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整个干预过程中必须及时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明确后续干预形式的要求,进而探究切实可行的发展措施。以下将对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不协调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价格和价值出现不协调

根据房地产价格形式和价值形式的变化,必须及时对价值形式进行分析,基于已有控制机制的特殊性,如果出现价格过高的情况,则必然会扰乱市场秩序。近些年来随着房地产价格变化比较明显,甚至出现泡沫经济的情况,和市场经济发展方向是相反的,因此很难保证房地产经济的有效发展,减少经济风险。

(二)干预形式不合理

基于已有发展形式的特殊性,要制定合理的宏观调控形式,避免出现控制机制不合理的情况。在后续干预过程中政府的干预形式有重要的作用,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干预机制。在实践过程中,存在干预机制不健全的情况,无法在第一时间对市场发展形式进行了解,进而出现控制形式不健全的情况。

(三)资源应用不合理

房地产经济处于开放式管理形式,在实践过程中必须灵活应用资源,体现出资源应用形式的要求。在具体控制过程中存在土地规划形式不合理、开发形式不合理的情况。由于我国资源比较少,人均占有量少,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能源矛盾的问题,使其适应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形式的要求。

二、如何保证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

基于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及时对经济形式进行调整,使其适应协调发展形式的要求,进而促进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以下将对如何保证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进行分析。

(一)调整房地产商品价格

根究房地产经济发展形式的要求,在后续控制阶段,如果不及时对其进行控制,则会出现经济泡沫的情况,增加市场经济的风险。在实践过程中必须及时对房地产商品价格进行调整,强化控制机制。控制控制好房地产商品价值决定价格市的价格并不说一定要强制性将房产价格降下去,应该按照房地产商品的价值制定相应的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过高成为制约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要明确价格变化形式,调整工序矛盾,及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整,保证房地产市场处于稳步发展的状态。

(二)强化金融监督形式

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控制机制对整体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在整个干预过程中,要及时对房地产经济进行调整。金融监督管理形式采用的是大规模发展形式,为了避免出现价格控制不合理的情况,必须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及时对房地产企业的信息进行了解,提升监控管理力度,及时对贷款机制进行调整,进而保证资源的合理应用。在干预过程中,要及时对存贷形式进行分析,灵活应用资产形式,降低高风险贷款风险,保证市场经济和房地产经济的有序发展。

(三)进行经济转型

当前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如果控制不当必然会出现转型机制不协调的情况。政府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发挥主导性作用,应用杠杆经济原理,鼓励相关房地产企业应用智能化发展形式,此外对购买的住宅区进行环保设置。如果存在控制不合理或者经济发展机制不明显的情况,则必然会经济发展造成消极影响。此外房地产建设形式必须以低碳环保为建设目标,和市场经济发展保持一致的步调。如果房地产建设不能以低碳环保为建设目标,则必然会出现控制机制不合理的情况。

(四)合理应用激励政策

基于房地产设计形式的特殊性,在后续干预过程中,则必须从现有发展形式入手,结合后续控制形式的要求,合理应用激励政策。市场经济发展必须树立战略发展目标,制定合理有效的经济发展形式。政府在发展过程中,要及时调整贷款形式,吸收更多的购房群体对这种住宅的关注。实践证明,政策的激励政策势必会带动房地产经济向着低碳经济的转型,工作人员必须在已有设计基础上,调整经济发展形式和干预机制,使其适应整个发展形式的要求。

三、结束语

近些年来我国房地产经济取得了突出的进步,为了调整房地产经济发展形式和市场经济干预形式,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对控制机制进行分析,控制经济发展形式,采取合理有效的宏观调控形式,必须发挥房地产经济的最大化作用,带动市场经济发展,重视转型发展机制的要求,及时对其进行总结,对房地产经济加以控制,这样才能发挥出房地产经济的积极作用,进而促进房地产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协调同步发展。

参考文献:

[1]侯伟,张志宇,蒋爱华,张国栋.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与国家宏观调控[J].品牌(理论月刊),2010,10(12):120-123

第4篇

关键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历程 启示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全局,认清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阻力因素有利于走好今后改革之路。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就很难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的社会主义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难以形成。

一、传统行政文化和政治观念致使市场缺乏成熟的运行机制和政府转型困难

本质上,市场经济是制度经济。现代市场本该是竞争与合作并存、遵循价值规律的市场。而中国两千多年积淀的“权本位”“官本位”、人情观念根深蒂固的封建残余思想以及建国后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所暴露的弊端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是使部分官员认为政府是万能的,以至于对市场不该管的事管了,该管的事不管或者乱管,出现“地方保护主义”“越位、错位、缺位”的乱象,二是全盘否定和排斥政府,正如斯蒂格利茨指出的“中国真正的危险在于认为市场经济能够解决一切问题,即我所说的‘市场原教旨主义’”[1]。这种传统行政文化和政治观念致使市场缺乏成熟的运行机制和政府转型困难。

二、政府权利格局、利益格局难打破是阻碍市场化进程的根本原因

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有限权利政府,“这是政府角色的根本转变和市场主体结构的位移,是利益的调整或某种权力的失落”[2]这必然要触动一些政府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利益。“当个人由市场中买者或卖者转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者、纳税人、受益者、政治家或官员时,他们的品行不会发生变化”[3]当经济活动被个别官员主导时,社会利益和市场规则并不总是他们制定政策的首要考量,个人利益最大化,升迁、政绩无疑成为重要的影响因素。

打破政府权利格局、利益格局,不仅要求政府及其公职人员必须要有自我革命的勇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而且需要相应的反腐、反不正当垄断制度支持,坚决打破背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权力格局和利益格局,“打胜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场硬仗”[4]。这就要“进一步明确审批范围,减少审批事项,坚决取消一批、下放一批、向社会转移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要减少并规范自由裁量权并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管,让政府政务处于阳光下运行。

三、市场经济机制本身发育不成熟

由于我国的市场化进程是摸着石头过河,以政府主导渐进式方式,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致使市场经济机制本身发育不成熟。

(一)理论上对市场经济的理论探索尚处于初级阶段

我国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对市场经济的理论探索尚处于初级阶段,更多的是一种价值层面的倡导,而对顶层设计和具体制度的研究相对不足。虽然人们已经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达成了共识,但这种经验型“摸着石头过河”建设模式的选择从一开始就缺乏理论的自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特征和模式设计都没有比较一致的说法。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走向成熟,但仍然存在市场体制不完善,问题就在于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政府推动的,这种推动是建立在GDP和自然资源消耗基础上的,它没有完全遵守市场价值规律。这就出现了所谓的“兼具三个发展阶段(即政府从市场外部进入到市场内部、政府从辅助功能转变为主导功能、政府的职能从微观层次上升到宏观层次)特征”的怪异现象。

再加上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晚,基础薄弱,在社会主义市场进程中,尚来不及从制度层面去完善相关制度并依据市场竞争规则、等价交换原则和自愿让渡规则的内在要求,去健全市场有序运行所必需的市场主体规则。政企不分,社会、政府、市场关系没有理顺,宏观调控体制亟待完善,技术、劳动要素、信息、产权等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过低,社保体系急需建立,法制体系仍需健全,个别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特征的服务型政府没有真正地建立起来,暗箱操作时有发生。这些缺陷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在一个缺乏稳定成熟的经济基础中,如果市场主体缺乏独立性,也缺乏规则和自由交换精神,市场交易的内在价值规律就会受到破坏,造成市场秩序容易混乱,更谈不上市场资源的高效配置。

四、各项改革的配套跟不上

转变政府职能,需要有相应的承接主体来承接政府转移出的职能,这就需要及时统筹兼顾各项配套改革特别是需要事业单位改革、社会公共组织改革等各项配套改革能够及时转接好,否则容易引起社会混乱。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由国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社保、金融改革等诸方面的改革项目依据一定的组织、目标形成的统一整体。新旧体制交替中产生的摩擦和矛盾,单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难以解决的,而要各项改革的配套跟上也是一项难题。

参考文献:

[1]斯蒂格利茨.斯蒂格利茨问诊中国经济[J].望东方周刊.2004(31):35

[2]夏书章:行政管理学[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3(3):383

[3]布坎南 .宪法经济学[M].北京:三联书店1996:341

第5篇

关键词:经济过剩危机;凯恩斯主义;;中国的经济过剩

一、引言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活动是呈周期性波动运行。经济紧缩或经济过剩是经济周期的一个方面。依据经济学对经济过剩的界定与我国目前市场商品全面供大于求、物价持续下降、生产能力过剩、产品积压等经济表现,无疑,我国是处于经济过剩运行阶段。由此,分析我国经济过剩运行的成因与寻求刺激经济增长、走出经济过剩阶段的政策措施,则成为目前经济理论界与实践界的一个非常关注的经济焦点问题。

检阅现有的有关经济文献,绝大多数是套用凯恩斯主义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来分析我国经济过剩(目前我国有的经济文献称“买方市场”)的成因,由此自然地选用了刺激需求(重点是刺激内需)的需求管理政策。笔者认为,这种分析问题的思路,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1)没有认识到我国经济过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需求方面的原因,也有供给方面的原因,还有市场不完善方面的原因;(2)没有认识到,市场经济从完整意义上说,是市场机制与市场制度的有机统一,因此,分析经济活动的波动原因与治理,既要从市场机制上求解,又要从市场制度上探寻,应着重考虑到我国市场经济赖以运行的制度结构特征;(3)没有认识到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人为推进的不完全的市场经济,在市场运行过程中,伴随着市场化的制度改革,我国的经济运行状态,既为市场规律作用所决定,也为市场化的制度改革所决定,因此,分析我国经济过剩的成因与治理,不能简单地套用在私有制市场经济实践上所产生的西方经济周期理论,必须分析市场化改革对我国经济运行状态的特殊决定作用;(4)没有考虑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国情,分析治理经济紧缩的政策,既要从市场经济角度选用一般的治理政策,又要结合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积极地探索集治理经济紧缩与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于一体的政策。

以经济制度分析见长的经济学,不仅从市场机制上分析生产过剩危机的原因,而且从社会经济制度上深刻地剖析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过剩危机的制度原因。应该说,生产过剩危机理论,对于分析目前我国的经济过剩运行的成因,更具有方法论指导意义。

本文侧重于理论角度,述评凯恩斯主义与对生产过剩成因、治理的不同分析,并从中得出分析我国目前经济过剩运行的成因与治理的几点现实启示。

二、凯恩斯主义关于经济过剩危机成因与治理的理论分析

自1825年英国爆发世界上第一次经济危机以来,经济便在繁荣与萧条中交替运行,由此而产生了解释这种经济现象的各种经济周期理论。其中,凯恩斯主义经济周期理论对西方各国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更为深远。作为30年代经济大萧条的直接产物——凯恩斯经济学,其突出贡献是从理论上解释了自由市场调节下的均衡为什么在通常情况下是小于充分就业的均衡。他以有效需求不足为逻辑起点,侧重从经济行为主体的心理角度分析经济紧缩与萧条的原因。① 他认为,一个经济社会的总收入与总就业量决定于有效需求,而有效需求决定于“消费倾向”、“对资本未来收益的预期”以及对货币的“灵活偏好”这三个基本心理因素的综合作用。在通常情况下,三个基本心理因素的综合作用形成有效需求不足,因为,在他两部门理论假设下,社会总需求是消费需求与投资需求之和所组成,心理上的消费倾向使得消费的增长赶不上收入的增长,因而引起消费需求不足;心理上的灵活偏好及对资本未来收益的预期使预期的利润率有偏低的趋势,从而与利息率不相适应,这就导致了投资需求的不足。在这三个产生有效需求不足的心理因素中,凯恩斯特别强调资本边际效率的作用,他认为危机、萧条的产生是资本边际效率的突然崩溃。根据他的解释,在经济繁荣后期一般人对资本品未来收益作乐观预期,不过成本和利率上升。这时投资必然导致资本边际效率下降,投资吸引减弱和人们对货币流动偏好加强。结果会因资本边际效率突然崩溃和流动偏好的加强,投资大幅度下降,经济危机爆发。危机使投资和消费水平都迅速下降,加之利率的提高,必然出现萧条阶段。对于经济危机的治理,凯恩斯以乘数原理为根据,主张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自发运行,通过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来刺激消费和增加投资,以实现充分就业。由于消费倾向在短期内相对稳定,因此凯恩斯更主张通过增加投资(由于萧条时期,私人企业家因悲观预期而不愿增加投资,所以他主张以政府投资来替代私人投资)来刺激有效需求,治理经济危机。根据他创立的乘数原理,投资的变动会引起收入和产出的倍数增长,所以治理经济危机的最佳政策选择就是扩大投资特别是扩大政府投资。

在凯恩斯有效需求理论的基础上,卡尔多从凯恩斯的投资决定储蓄、储蓄与投资相等决定了国民收入的均衡出发,并从储蓄函数、投资函数的非线性特点入手,通过两条曲线的叠加把凯恩斯的两个静态模型改造为一个动态多重均衡模型,在此基础上形成动态循环性周期模型。② 依据他的经济周期模型可以得出理论要点:(1)当事前储蓄(即人们愿意储蓄的量)与事前投资出现差异时,必然要引起经济活动水平的波动:如果事前投资大于事前储蓄,就会引起经济扩张;相反,则会引起经济收缩。(2)经济周期是由经济本身一些内在因素引起的,投资与储蓄的变动和经济活动水平的变动相互引起、相互作用,由此引起经济周期性地变动。他强调,使经济向扩张变动的因素没有使经济向收缩变动的因素那样稳定。因此,长期萧条的危险大于长期繁荣的危险,如果让经济自己调节,则经济中的波动与萧条就难以避免。(3)经济周期的长短,其一取决于储蓄和投资对经济活动水平变动反应的大小与快慢;其二取决于完成一次累积性趋势所需要的时间。(4)经济波动的幅度取决于投资与储蓄曲线的形态。(5)政府抵制萧条的扩张性政策在萧条的较早和较迟阶段比极度萧条阶段更有效,政策只能缓和经济波动、推迟萧条,不能完全消除波动与萧条。

与卡尔多不同,哈罗德在凯恩斯储蓄-投资分析基础上,把乘数原理与加速数原理结合起来解释经济周期,提出乘数-加速数模型的原始形式。③ 在这一模型中,哈罗德把消费、投资和国民收入作为引起经济周期的主要内生变量,并在凯恩斯乘数原理(即在分析消费和投资对国民收入单向影响)的基础上,把加速数原理引入国民收入决定理论中,动态地分析了消费、投资和国民收入之间的相互作用,由此来分析经济周期。根据他的分析,随着经济的增长和收入的增加,消费增长率会因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与利润份额更多地用于储蓄而致使消费增长对国民收入增长的扩张影响;另一方面又会通过加速原理的作用引起投资增长率的下降。这种乘数和加速数的共同作用最终会由消费-投资-国民收入之间的连锁反应而引起经济危机,所以他认为“经济周期产生于关系(加速数)和乘数的联合作用。”④

第6篇

关键词:工作过程系统化;高职经济学;课程内容

1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高职经济学课程设计的基本思路

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开展课程设计是近年来在高职教育各个领域中被广泛实践应用的一种教育教学方法。这种方法要求在课程体系设计上要体现系统化,即一门课程至少应由三个或以上的学习情境组成,而且相互之间应该是平行或递进或包容的关系。在每一个学习情境的设计上都要是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应该将资讯、决策、计划、实施、检查、评价等六个步骤都包含在内,在下一个学习情境中重复步骤、变化内容,将课程的知识体系进行重新选择、排序,以此提高课程教学效果。结合经济学课程内容来看,由于经济学课程主要是介绍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规律。在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经济学课程的主要目标,是塑造学生优良的职业道德以及培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为了加深对知识学习的理解和能力的掌握程度,按照难易程度,一门课程应设计有不少于三个学习情境。结合高职院校学生学习特点及就业情况来分析,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消费者、生产者、管理者。每个层次着重引导学生思考拥有的资源和使用效率问题。消费者的角色是参与到市场经济中的所有人都要扮演的,在学习过程中结合自身的消费行为较易理解;从生产者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是学生不容易理解的部分,因为在校学生还没有接触到实际企业的运营,但是这一部分的内容对后续部分专业课程的学习具有奠基的作用,譬如关于成本的相关概念为后续成本核算等相关课程打下基础,这一部分内容比消费者更进一步;经济管理者对学生的要求更高,这需要了解掌握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能够从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这通常需要一些工作时间才能有足够积累,所以对于在校生来说会感觉距离较远,学习理解难度较高。

2当前高职经济学课程内容选取存在的问题

之所以产生教师难教、学生不听的教学困境,与课程在内容选取上存在较大的关系。当前高职经济学课程内容选取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2.1课程内容中的基本原理与实际经济生活有距离

学界普遍认为西方经济学是从18世纪亚当斯密所发表的《国富论》开始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并形成基本原理,随后经过“边际革命”、凯恩斯主义等几个发展阶段至今。伴随着经济环境的日趋复杂,经济学所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多。但是在学校课堂中,受到课时的限制,只能介绍一些基本原理。有些原理相对来说理论性较强,与当前的实际经济生活有所脱节,导致只能以理论阐述理论,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另一方面,由于西方经济学原理主要阐述的是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虽然说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运行规律是想通的,但确实也有一些规律与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符合,如果在教材或课堂教学中没有结合中国国情开展比较分析,学生会觉得课程内容与实际生活有距离、不匹配。

2.2课程内容中的数学推导对高职学生的学习造成了障碍

现代经济学已习惯使用数学语言来分析和研究经济问题。这是因为数学是对逻辑性要求非常高的学科,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来研究经济问题,可以使得研究过程逻辑严谨、用语精炼、陈述清晰、结论明确。虽然目前经济学中的数学应用已经相当普遍及深入,但在高职经济学原理教材中一般只涉及到最简单的一阶导数初步。在目前的招生前提下,高职学生的录取分数相对较低,绝大多数学生学习习惯较差,对数学学习兴趣不高,影响到对在经济学中应用数学分析方法推导经济问题演变及结论的学习积极性。无论是用代数表达式推导企业利润最大化条件,还是基于几何图形推导消费者效用最大化,都会被学生认为是学习的拦路虎。

2.3课程内容更新跟不上外部因素的变化

目前世界经济形势正处于一个激烈震动的时期,受到各国政治环境的影响,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加,形势更加复杂。但是课程教材的编写内容更多的是经济运行基本规律,在时效性上相对滞后。另一方面,教学对象即学生也在不断发生变化。2018年秋季第一批00后大学生开始进入大学校园,这批学生成长于移动互联网时代,对手机的依赖性更高,对新鲜事物的接手能力更强。如何保证课堂教学内容能够吸引学生学习,契合学生的成长经历,与手机争夺学生的注意力,这对课程内容的选取编排提出了更高要求。

3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高职经济学课程内容选取的基本原则

(1)确保内容编排的科学性。虽然存在各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对高职经济学课程的内容进行重新编排设计,但无论如何,也要首先保证内容的科学性,要符合基本经济学原理,不能因为学生接受度不高就放弃基本原理,在内容选取上不注重原则,甚至胡编滥造,这不仅无助于课程教学,还对启发学生思考造成了负面影响。(2)注重内容选取的实践性。如上所述,高职学生觉得经济学难学、听不懂,是因为觉得这些经济学原理与实际经济生活没有联系,所以枯燥乏味,久而久之,课堂教学效果较差。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课堂案例导入恐怕依然不足以引起学生学习兴趣。可能需要对整体内容进行重新设计,结合近期的实际经济现象,透过现象分析本质,把实际发生的各类经济事件通过基本原理来解释说明,使学生更易接受,也能启发学生对后续发展的思考。(3)创新引导思考的开放性。根据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设计原则,每一个学习情境都要能够在学习过程中逐渐启发、引导学生思考,只有这样才能把课堂上老师所教授的知识技能真正转换为自己拥有。所以在编排设计课程内容时还要注意能够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应用分析能力,并把这种思想贯彻于整门课程的教学中。

4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高职经济学课程内容设计的具体方案

如上所述,高职经济学课程在设计时可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的思路,结合财经类工作岗位,分为消费者、生产者、管理者等三个层次,再加入经济学导论形成相对完整的内容体系。接下来,按这四个方面内容的顺序依次阐述高职经济学课程内容设计的具体方案。

4.1第一部分:经济学导论与供求原理

在传统教材内容设计中,导论部分主要是阐述了经济学的基本定义、假设、分析方法等,让学生对经济学的基本轮廓有了初步了解,对市场经济、价格机制等建立了初步印象。供求原理主要是介绍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需求、供给以及市场均衡的基本原理及应用。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本部分内容切入点可以从历史的角度分别描述中西方在经济成长发展过程中经济思想的变化,结合时代背景,描述重要历史节点时对经济的不同认识。通过对中西方经济发展及思想历史的对比,也可以启发学生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思考。在历史的叙述过程中,把经济学的定义、研究思路、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起源和发展等等内容穿插其中,有机结合,让学生一开始学习本门课程就认识到,经济学是人类历史认识的总结,而且对现实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并不是脱离实际的学问。供求原理内容的切入点也要考虑到让学生能够产生代入感,不必遵循传统的需求、供给、市场均衡的内容编排顺序,直接从市场环境分析入手,分别介绍市场当中需求方、供给方两方面力量形成的原因,分析行为特点及影响因素,结合实际案例分析需求、供给两方面力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导致的市场均衡,对需求价格弹性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引导学生思考在生活中存在的相似案例。

4.2第二部分:消费者

在传统教材内容设计中,消费者这一部分内容主要是分析消费者如何在有限收入的前提实现效用最大化,通常从基数效用论、序数效用论两个角度分析,使用了少量的代数、几何分析方法。虽然涉及的数学知识并不深,但依然让学生觉得存在学习障碍。消费者角色面临的主要经济问题是在有限收入的前提下如何让自己在消费中获得最大的满足程度,即效用最大化。在这部分内容中可以把传统经济学关于效用论、分配论的知识内容融合起来。通过两个模块来完成教学内容设计:第一个模块主要从消费者的收入角度阐述,介绍消费者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类型及其报酬即收入的来源,了解收入的类型,同时注意引导学生思考分析自身或家庭拥有的资源,明确家庭收入来源,在此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念,注重收入来源的合法、合理性;第二个模块从消费者资源即收入的使用效率角度出发,数学分析一带而过,主要介绍边际效用递减的经济原理,并通过原理的实际运用,让学习者掌握实现效用最大化的基本思路,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做好自身消费的合理规划。

4.3第三部分:生产者

在传统教材内容设计中,生产者这一部分内容主要是分析围绕着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行为,包括生产论、成本论、市场论,介绍了产量与要素投入关系的规律、成本的变化趋势、利润最大化的形成以及不同市场类型对企业的影响等内容。这些内容总体来说理论性较强,与学生所认知的生活实践有一定距离,特别是相关内容的代数、几何分析让学生觉得学习遇到拦路虎。如果在内容设计上延续传统公式加图形的分析方法,对高职学生来说,会产生较大学习障碍,降低了学习兴趣,导致学习效果不佳。基于以上问题,在内容重新编排设计上,要尽量少数理分析,多从学生的角度去分析企业经营所需要思考的问题。在介绍完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后,可以结合市场环境分析在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完全垄断四种市场环境下,举例说明一家企业经营所需要考虑到的生产、成本等方面的问题,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把短期、长期以及边际产量、成本等概率融入其中,引导学生从职业人的角度去分析企业的外部和内部环境,拥有哪些资源,如何利用资源以实现最大产量、最大利润。学习分析要通俗易懂,真正让学生能理解、能应用,同时在理论上又要为学有余力的学生留下进一步思考学习的空间。

4.4第四部分:管理者

在传统教材内容设计中,在经济管理方面从微观经济管理(即市场失灵)和宏观经济管理两个方面分析。市场失灵部分主要从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不对称等角度阐述了对市场的影响和解决对策。宏观经济管理主要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IS-LM模型、AD-AS模型、经济增长与经济周期、宏观经济政策等角度分析宏观经济运行规律。这部分内容其实与实际经济生活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但是较多的模型理论分析让高职学生感到枯燥乏味,没有深入学习了解的兴趣。所以在内容编排设计过程中,要选取典型经济案例,引起学生阅读学习兴趣,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融入对知识点的说明。譬如结合雾霾现象分析外部性的产生、影响和解决对策。再如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速度看我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经济成就,再结合实际经济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讨论国民经济核算指标体系存在的局限性或不足之处。或者从大学生就业难得问题引入到失业的类型、起因、解决办法等。总之,内容选取时要从实际出发,并注意启发学生思考。

第7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民法;信用关系;法律形式

一、引言

市场经济(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经济体系下的产品和服务,它们的生产及销售完全靠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生产,而并不是像计划经济那样一般由国家所引导生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公平的经济、产权明确的文明制经济,但是在这理论上所有的这一切都是通过市场交换的规则根据市场的需求状态作出的强制性调整的经济形态,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缺陷就非常大。因此,相关法律的颁布与实施成为了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中之重。

二、市场经济中立法的作用

经济中民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民法在我国完整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这一非同寻常的意义关系到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在整个法律的体系中,经济民法是不是拥有独立的地位,二是经济民法在众多法律,法规中,具有哪种地位,它的重要性会如何?然而经济民法的作用,在认定经济民法在独立的情况下,具体地体现了经济民法的重要性。经济民法的重要性具体体现在一个法律的部门的重要性到底会怎么样,这将取决于该法律实际运作中作用的大小。我国经济民法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的部门,从根本的角度上来阐述,是因为它在提供保障和促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显著的作用。经济民法的巨大作用表现在:经济民法决定了经济民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运作中的十分重要的地位。这种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民法的普通作用

努力保障政府监督管理市场经济。保障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在市场经济的各种条件之下,国家政府通常情况下不会干预微观市场经济的发展,例如:干预企业经济上的正常运作。国家政府通过征收税款、实物标价、支出预算、银行利率等手段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同时也对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监察,在必要的时刻将会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制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准则,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竞争公平、判处公正、财务公开是社会主义市场健康运行的具有必要性的规则,同时也是现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同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经济民法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将这些市场的规则进行法律化,让社会市场按照这些市场规则去做出合理并且符合规律的选择,利用亚当斯密口中那只“看不见的手”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下一样,在计划经济下,由国家政府去代替市场做决策。经济民法它将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则合法化,具体化。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良性地而又有效地运行,从而建立起来的健康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良性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经济民法的作用

1、努力建设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全面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维持我国的社会主义的具有重大性质的任务和保证社会主义方向和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的决定性条件。人民群众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现如今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在很多重要的方面决定了发展的生产工作都能按照集体意志来办。《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给予集体组织比国企更大的自力,并且作出了很多很多应对的具体的规定,非常强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社会主义集体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

2、经济民法是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力后盾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要想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生产、提高经济、提高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但是,同时也需要对市场要进行宏观调控、加强管理,防止出现无政府性质的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当然,对市场的管理和调控也不能过于死板,以防止犯计划经济时期的错误。市场经济是很具有效率的,但是无法避免的是:它也存在着缺陷。

3、指导、促进和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经济民法对于成功建立和完善经济体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确指导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民法不仅承认已经取得的胜利成果,努力维护现实社会中合法的各种事物,并且据此可以作出具有纲领性特点的明文规定,保证它相关的事物合乎法律地向前平稳发展。经济民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正确引导作出一系列至关重要的相关的规定,就是把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模范化、法律化。这就是充分运用法律的形式,提前地、有效的、有目的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指导到与发展规律相适应的轨道上来。

4、经济民法是推动我国发展对外经济的有力工具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国持久的基本国策,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战略措施。在现代这个社会,世界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十分密切,无论世界上的哪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都不可能孤立起来独自地闭关锁国式的发展。,就不可能缩短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上的差距,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事业的现代化。但是我们必须主动扩大外贸经济技术的交流和合作,以便于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力度,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伴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契机,经济民法的作用将更加显著。

三、结论

我国的社会工作以及各方面的钻研都剖析了这样一个道理:用对市场经济关系的调节为主要方面的经济民法用它本身平衡和自由的确认,对合法权利的保护、对可享受的权利和须履行的义务及相对应的客观要求,对合法交易安全的保护和对交易便捷化的推动,为法治社会的成功建立打造了坚实的基础。中国迈入法治社会的必经之路就是经济民法的完善和实施。需要我们不再把法律作为手段,而是将其当做我们正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伴着不断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其关键。经济民法作为调整各种平衡主体间的合作关系关连着社会发展的目标,这充分表现了现代法律价值的经济民法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作者:张笑天 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彭万林.民法学(修订第3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第8篇

【关键词】城市民用建筑;集中供暖采暖;节能原理

能源是一个国家发展的主要动力,我国近年来面临能源紧缺的问题,国家为了能够有效的应对能源紧缺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节能政策。建筑是能源消耗最为严重的行业,为了能够有效保障能源的总量,就需要对建筑进行必要的节能管理。建筑能耗通常指代是的城市民用建筑在使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能源消耗量,在城市民用建筑中,供暖采暖所消耗的能源量达到了建筑总能耗的60%,因此,需要将集中供暖采暖节能原理应用到城市民用建筑中,可以有效的降低民用建筑对能源的消耗量,以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1.城市民用建筑集中供暖采暖节能的必要性

城市民用建筑的能源消耗量较大,其占到了我国建筑行业能源消耗总量的33%以上,而在城市民用建筑中,供暖采暖所需要消耗的能源量占到了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总量的60%。而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的民用建筑建设数量在逐渐增加,而在民用建筑数量增加的同时,也就决定了供暖采暖系统设置的数量也在相应的增加,人们对于采暖供暖的需求量也在不断的提升。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开启了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居民的住房问题,从这一点上来说,民用建筑的数量只会有增无减。但是由于建设初期没有考虑到能源节约的问题,使得民用建筑在使用的过程中造成了严重的能源损耗,尤其是在供暖采暖上,能源的消耗最为严重。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这些不节能的民用建筑进行处理,久而久之,能源的损耗量将会无限增大,这样就会严重阻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出现停滞的现象。因此,需要加大节能管理力度,在民用建筑中采用集中供暖采暖节能技术,根据节能原理,对民用建筑进行改造,以保障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城市民用建筑集中供暖采暖节能原理

就我国目前城市民用建筑建设情况来说,城市民用建筑的占地面积达到了76.6亿O,但是在这为数众多的城市民用建筑中能够,其中供暖采暖节能设计能够符合设计标准的建筑只有不到1.8亿O,由此可以说明我国的城市民用建筑的供暖采暖系统设计并不理想,尤其是在冬季时节,部分地区室内的温度相对较低,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需要根据相关的集中采暖供暖原理对民用建筑进行节能管理。而在城市民用建筑中,集中供热采暖节能的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2.1集中供暖采暖节能的经济原理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进程中,政府、用户以及供暖企业之间形成了三线一体的关系。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建筑作为一种附属设施,其供暖采暖也逐渐的开始商品化。在城市不断发展的进程中,城市针对居民住房制度进行了必要的改革,在这一改革中,将热消费的群体进行了明确的确立,就目前来说,热消费的群体主要指代的是采暖用户,只有用户通过供暖企业进行买热,供暖企业才会为用户提供供暖,也就是所谓的卖热,供需双方在公平、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实现暖气的商品化。

而就上述观点来看,在市场经济下要想实现供暖采暖节能的理想化经济关系,就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来对供热收费的相关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用户可以直接向供暖企业缴纳必要的采暖费用,另外,也可以进行供热计量收费,这种收费方式是根据用户所居住的面积为依据,来进行供暖费用的计算。就这种理想的经济原理关系来说,用户就是供热的消费者,而供暖企业就是供热的供应者,政府在其中起到的是一种协调的作用,平衡用户与供暖企业之间的关系。

2.2集中供热采暖节能的技术原理

我国城市集中供热采暖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加大科技的力度,采取多种方法提高热源热能的综合利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管网输送热能的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吸收和消化国外先进经验,降低供热系统造价,才能促进集中供热采暖的可持续性发展。因而应从城市集中供热采暖的整个系统来认真分析和研究节能措施,从生产到输送和使用的各个环节上减少能源的浪费。

我国现在正处于热电联产、区域锅炉集中供热阶段,集中供热有很大的发展前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集中供热热源的发展前景有以下几个方面:太阳能供热技术、热泵供热技术、低温核供热技术、地热能供热等。

进行从按面积计费逐步过渡到按用热量计费的收费制度改革,是提高住户节能意识,减少住户取暖费用支出的关键措施,也是集中供热采暖节能的根本出路。传统的供热采暖系统没有考虑节能的计量问题,系统本身存在着固有的缺陷,沿袭传统方式的时间越长,以后进行改造的负担会越重。因此,采用怎样的室内系统形式,可以在保证供热效果和简便易行的前提下,具备热计量和热调控的能力,将是供热采暖收费制度改革所必须同时解决的技术问题。

2.3集中供热采暖节能的管理原理

建筑节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也是政府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建筑节能是公益性较强的领域,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是不能奏效的,只有通过政策,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及财政税收手段,才能引导、规范并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集中供热采暖节能作为建筑节能的一个重要方面,自然也需要政府强有力的行政干预才能顺利展开。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城市民用建筑的供暖采暖对能源的消耗最为严重,实施集中供暖采暖节能管理可有效降低民用建筑对能源的消耗,同时对民用建筑集中供暖采暖节能原理进行研究和分析,从技术原理、经济原理以及管理原理三个方面可以充分的了解到,对城市民用建筑实施集中供暖采暖节能管理是尤为必要的,只有做好民用建筑采暖供暖的节能管理,才能够更好的推动城市建设的发展,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周洁.集中供热系统热经济学优化方法的研究[D].山东科技大学,2011.

[2]吴飞.集中供热管网的设计方法分析与改进[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

第9篇

摘要 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实际工作经验,从我国生态经济的实际发展现状出发,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即生态经济建设过程中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的协同关系、生态经济建设实践过程中微层次间的协同关系等提出构思,以期为进一步实现科技创新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可行途径。

关键词 生态经济 协同效应 微层次

作为一种物理化学现象,协同效应是指两种以上的成分通过调配或相加的方式组合在一起,进而产生大于原有各个成分单独应用所能起到的作用的总和。所谓经济协同效应,是指一种算术和,用来表示多个企业采取兼并方式实现自身企业效益最大化。根据协同学的观点,一个开放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可通过彼此间的相互协同作用形成有序结构,进而整合原本分散甚至相互抵触的成分,最终形成合力并转变为整体功能。总而言之,就是用系统路的方法统筹系统内各个层次、各种要素,使彼此间的关系和谐,产生整体增效。目前我国生态经济建设发展态势良好,但生态经济建设和研究才刚起步,在理论和实践上协同效应应用都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重点从生态经济建设过程中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实践中微层次间的关系两方面对协同效应提出构思和看法。

生态经济建设中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的协同

生态经济建设过程中,市场经济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最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有效配置生态资源,确保资源布局合理,最终实现生态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应该通过市场运行把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作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条件,实现环境外部成本与资源的逐渐内部化。这种依靠市场运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机制主要是通过竞争调节、供求导向和价值决定实现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要实现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就必须在资源产品的市场获益前提上,将身体环境保护建设与企业经营联系在一起,重视节约型经营,以科技和资金为导向,以建成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为目标,力争实现高效低耗,发展“绿色产品”,施行清洁生产,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发展能够在尽量减少资源投入生产无污染高质量的产品,最大化生态经济效益,最终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

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政府通过市场机制改变企业和社会在消耗生态环境质量中的不等价交换现象,促使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市场机制在生态经济运行中有其固有局限性,因此,必须在生态经济建设中引入宏观调控机制,进而与市场经济机制协同运行,产生协同效应,只有这样才能在生态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的市场经济机制消极因素。由此可见,必须将市场经济通过多种渠道方式与宏观调控协同起来。首先是要对经济发展战略做出调整,务必保证经济建设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生态经济规律,在整体发展目标中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发展的协同。其次是要通过制定各种资源保护和开发的技术体系和法律法规,以确保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的协同运行。此外,还可以建立资源保育和生态补偿机制以及资源产权管理制度,对资源稀缺的价格形成机制进行反映,方便各种生态优惠政策的出台,最终达到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生态经济建设中微层次间的协同

当前在实践生态经济协同过程中,要解决的一个很重要问题是创新构建循环机制,实现“资源―产品―资源”的闭环流程,消除以“资源―产品―废弃物”为主体的开环流程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使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排放出的废弃物不高于环境的容量或自净能力,达到经济和生态相容。其发展层次应从微观、中观到宏观,从小尺度的循环提升为大尺度循环,即从微观企业(农户)内的循环提升为园区(乡镇)的循环,从农业内的循环提升为三次产业间的循环,从园区内的循环提升为区域的循环。当前实践中最重要的是中微层次的协同运行,中微观层次是指微观企业(农户)和县域三个层次。

微观企业生态经济过程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在本企业内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对余热、余压、余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充分循环利用,实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零排放。农户生产生态经济过程是以生态学的“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物质循环原理,组织以共生互利和物质循环为特征的农业生产体系。微观企业(农户)是生产的基础,没有基础的支持,生态建设难以成功。但是微观企业(农户)式的经济很难达到规模,生态环境建设受到很大局限。

区域经济循环层次,以县域为例。县域是具有一定规模生态经济过程中微观层次相结合的自然群体,它拥有一定的财力和资源足以调控生态经济系统,又可发挥经济规模和分散危机等功能。该层次生态经济过程是以县域为单元,应用生态经济学的原理,在人口―资源―环境―经济之间寻求协同结合点,建立起生态经济社会体制。它以绿色生产与消费为目标,以生态设计为主要手段,以结构调整、协同发展为主要途径,提高人口素质,减少人口对环境的压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调整环境、资源结构,把环境、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高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同发展。

结论

综上所述,生态经济系统因其生态与经济两个子系统协同运行,和谐其间关系,从而产生整体增效。协同效应成为生态经济建设中的关键问题,也是急待解决的前沿技术。本文基于我国生态经济发展的现状,从理论方法和实践运行两个方面,提出强化生态经济系统协同效应的看法。

参考文献:

[1]曹东.区域物流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研究.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学报.2010(03).

[2]李莉鸿.建立和谐的生态经济系统.学术交流.2007(04).

第10篇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它的产生与发展以商品经济的发达为基础。随着简单商品生产的出现,市民实现其私人利益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商品交换。市民的关系也就主要是财产占有和财产交换,市民在相互交往和商品交换中势必形成一定的组织和制度,这些组织和制度的总和构成了市民社会。由此可见,民法的产生是以市民社会为社会基础的,民法自然而然地成为市民社会的法。[1]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这就决定了民法的基本理念应与市民社会的基础相一致,即以平等自由作为民法的理念,决定了民法应以权利为本位;以保护个人利益为终极关怀。所以在民法产生之日起就以所有权神圣、私法自治、过错责任为其基本原则。

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所以在市场经济时期,其社会经济运行方式依然是以在市民社会基础上形成的自由平等、所有权神圣为基础的。二者都是平等、自由的主体在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基本方式的条件下自主自愿地根据自身的利益需要进行商品交换的。主要表现在:首先,市场经济是平等经济,商品交换必须以平等的交换主体的存在为基础。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是排除了权利义务以身份、地位、财富、文化等等差别为基础的不平等的分配而是以平等待人为核心的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其次,市场经济依然是自由交换经济,利益的追求是经济主体进行经济活动,参与经济关系的内在动力和根本目的。经济主体的商品交换是实现其利益的根本手段。对于有经济利益的经济主体在法定的范围以内以何种方式实现自己的利益是自己分内之事,意思自治和行为自由成为市场经济下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最高原则。市场经济又是契约型经济,商品交换的过程也就是契约形成的过程,契约自由成为意思自治的最重要的表现。

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为满足私人利益,市民之间必然通过物质交换以达到互惠的目的。交往和互换就成为市民社会运行的基本方式,自由平等成为商品交换的基本要求。所以,保障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必须承认经济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这个法律应是按平等有序、等价有偿的原则来维持交易秩序,必须对私人利益以充分的保护和尊重。而民法的基本原理、原则、制度正是市场经济这一要求的反映。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下,民法是唯一的能够解决市场内部经济运行的社会控制形式。它的自治性质也使它很容易为市场经济主体所自愿认可,其高度的可预测性为市场活动的有序化提供了保障。故民法成为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的最基本的法律。

二、民法在调节市场经济秩序运行中的局限性

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垄断的形成使社会经济中出现了严重的限制竞争的行为。这时市场本身的缺陷日益显露,利用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方式的经济运行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市场本身的缺陷和市场机制的失灵所带来的是非正常的市场现象,这时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以私人利益为目标的民商法无论就其传统的还是现代的形式而言对于消除这些缺陷是无能为力的。由此可见,民法对进入垄断资本主义后的市场经济的调节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民法这时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一)民法抽象的平等不能解决现实中事实上不平等所带来的社会矛盾。由于民法是调节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所以平等原则就成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但是民法在规定平等人格的时候注重抽象的人格的平等而忽视在现实社会中存在大量的事实上的不平等,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是由经济个体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差别引起的。在市场规律优胜劣汰的情况下,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可能对民法上所规定的抽象的人格平等提出挑战。对于由事实上不平等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民法不能完全解决,如对劳动者和消费者的保护。从表面上看劳动者和消费者在法律上有与用人单位和生产者平等的法律地位和人格。但实际上由于经济和社会因素使劳动者和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以至于这种雇用关系和交换关系一开始就不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它所体现的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因为在当事人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时就不能够真正说他们之间的协议是他们自由意志交流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劣势地位的一方会受到极大的压制,就像受到压迫一样。[2]对于这种基于事实上的不平等而造成的强势一方对弱势一方的支配和压迫的不平等现象以抽象人格平等为基础的民法是无法解决的。

(二)民法的所有权绝对原则制约社会整体利益。市场经济是商品交换经济,经济主体要在商品交换中获取最大的利益。

商品交换要求双方对自己的商品拥有明确的所有权,于是财产所有权成为全部财产制度的基础。[3]为保护经济主体的利益,民法在其产生之日起就明确规定了所有权神圣和所有权绝对原则,传统民法认为所有权属于天赋人权应予绝对的保护。不可否认所有权绝对原则在市场经济早期保护了私人的利益,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达,所有权绝对原则显示出其内在的不足,产生了不良的后果。

其一,所有人不仅对所有物可任意支配,即对于他人也可发挥威力;所有人即财富的拥有者在经济上处于强势的地位,对经济上的弱者不免仗势欺凌。其二,所有权系绝对权利,不包含任何义务,结果导致:一方面,广大富有者田连阡陌,任意使田地荒芜,坐拥广厦万间者任其房屋空废;另一方面广大的贫苦劳动者无田可耕,无屋可住。[4]此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使各生产单位成为一个生产环节,各部门联系加强,需要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才能共同发展,但所有权的绝对原则势必影响社会化大生产,为个人利益而损害社会整体的利益,最终影响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三)民法的自由和自治可能引起经济在微观上的盲目和宏观上的不稳定。首先,契约自由是私法自治的核心,契约是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相互限制的合意,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经济主体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的差距不太明显,而且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契约自由有经济领域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理论和法学领域的自然法学派的支持,所以其消极的一面没有明显的显露出来。但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由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的出现,各经济主体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差距明显拉大,使现实中的经济个体的缔约地位和缔约能力不尽相同,这就必然使契约自由受到限制,这说明契约自由的现实条件不是天然存在的,正如德国法学家耶林所说:每个契约都含有局部的放弃自由。契约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民法是最能体现契约自由和私法自治。但古典的契约自由概念一开始就存在某些严重的缺陷,而随着现代合同法的发展,这些缺陷成千上万倍的扩展开来,古典的契约自由概念没有考虑到许多情况下事实上存在可能迫使某人在签订合同的社会经济的压力。所以民法对契约自由的维持和捍卫与现代市场经济中那些滥用契约自由而引发的破坏正常市场竞争机制的行为之间的矛盾成为民法对现代市场经济秩序调节的不足的表现。其次,行为自由成为一切市场主体从事一切市场行为的最高原则。自愿是民事主体积极地、主动地、创造性地进行竞争的基本前提,但其基础和目的却是私人利益的获取和满足。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通常对自己的利益斤斤计较,孜孜以求的利己主义者不可能成为利他主义的天使,其经济活动的以利己为依而各随其愿自行其是,结果必然导致经济活动的盲目性与宏观的无序性。民法以维护个体的利益为终极关怀,所以民法对经济个体这种对于个人利益的追求持肯定的态度。而经济个体在微观经济领域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必然导致市场的混乱,导致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手段作用不能有效地发挥。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市场本身不但不能预先通过计划从宏观上对经济个体利益的追求加以引导,市场内在的自由性反而更加鼓励个体对利益盲目的追求,最终导致经济活动的更加无序和盲目。所以民法的自由原则在推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不可能克服自愿原则在与市场本身固有缺陷同时存在时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最后,民法作为市民社会的法,私法自治是市民社会的基本要求,所以民法从产生之日起就以维护私法自治原则为己任,排斥国家权力介入私人经济领域。在简单商品经济和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以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理论为指导,国家在社会经济领域充当守夜人的角色。管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经济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迅速发展,以自发的交易和生活关系为规范对象的民法及其相应的民法的精神得到了弘扬。但到了19世纪中叶,市民社会因生产力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导致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出现,经济危机的爆发,社会不平等现象的加剧。面对这些,私法陷入空前的困惑之中。[5]为解决这一系列社会问题就要求国家权力介入私人经济领域。这时的经济理论上乐观主义国家职能的凯恩斯主义逐渐取代了理性国家职能主义的古典市场经济理论,13国家干预主义在经济领域中成为主流。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全面干预经济生活以克服由于市场自身的缺陷而带来得各种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保障社会的整体利益。尤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宏观调控对于经济的平稳发展有着不可缺少的意义,国家权力介入私人经济领域对经济生活进行调节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方式之一。而民法在这种市场条件表现出最致命的不足就是排斥国家公权力介入私人经济领域,反对国家与社会合作,无法从整体上克服市场缺陷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和严重后果。

(四)民法的任意主义的调节方式难以应付非正常的市场现象。民法是商品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它主要通过用任意性规范来规定各民事主体权利义务,保护民事主体自由的意思表示,从微观经济运行的个体入手来调节经济的正常运行,所以也可以说民法的规范作用主要是运用非强制性规范在微观经济领域发挥的。在商品经济的早期和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经济运行的方式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这时的市场行为主要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即市场处于其应然的状态。所以民法是以市场的应然状态为其发挥作用的基础,以保证市场在其应然状态下自发地正常运行为目的的。但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自由放任产生了许多不正常的市场现象,像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这些现象的出现制约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市场经济应然状态与其实然状态的差距拉大。在这种情况下以从微观角度运用非强制规范的调节手段和以维护市场在其应然状态下自行运作为目的的民法已经不能完全充分地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当这种非正常的市场现象严重危及社会经济正常活动时,就必须运用国家之手从宏观上对经济活动进行指导和调控,同时对市场的自由和放任进行规制以克服由此引发的危及经济活动的现象。由此可见,民法的调节市场运行的方法和目的对于现代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经济运行的无序和盲目的消除是乏力的。

三、民法的自我修正

虽然民法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局限性存在的原因不在于民法的本身,但民法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以保证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的正常发挥为己任,所以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作用的发挥仍然需要民法的保障。这就要求民法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自身作一些修正。民法的修正开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个时期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经济危机的爆发、两极分化的加剧和在当时兴起的社会法学派的推动下各国纷纷对本国民法进行修正。其主要的内容是:1.在规定抽象人格平等的同时注意对具体人格的保护。现代民法开始注意民事主体在实际中的差异,通过对不同的民事主体根据其不同的社会地位,经济势力和职业给予不同的保护,一方面可以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促进社会利益分配的公平。2.对自由做一定的限制,也就是受制约的竞争。自由竞争为近代社会带来活力也带来弊端,为防止因自由竞争而引起危及社会整体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正常运行的现象的出现,民法有必要对自由进行限制。3.所有制的社会制约。

所有制是民法的根本,但民法规定的所有权绝对原则在近代社会垄断生产方式出现后就仅仅适宜于非生产资料的个人财产所有,它在生产领域以及在以生产为中心的整个再生产的经济活动中已经不再适应。[6]所以对所有权的制约成为现代民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尤其是对土地所有权的公法制约及主要生产资料的统制,使所有权具有的社会性在现代民法中得到优先考虑。[7]

4.无过错责任的抬头和社会责任的出现。现代社会中公害、交通事故、缺陷产品的大量损害的发生使支持个人责任的社会经济理论发生动摇,与此相适应代替个人责任产生了以举证责任转换所加重的过失责任、危险责任、过错责任。5.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开始引入民法,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民法只注重个人利益的倾向,开始注重对社会整体利益加以保护。

第11篇

公路运输是国民经济具有先导性和基础性产业之一,也是社会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市场为中心的市场经济将经济组织成一种生产形式,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社会资源。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公路运输市场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运输市场管理模式也发生了变化。

1公路运输市场管理改革必要性与必然性

1)公路运输市场管理改革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生产社会化程度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必然产物,只要是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商品经济,无论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必然要求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而公路运输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一部分。因此,公路运输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是现代生产力高度社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2)公路运输市场管理改革是公路运输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客观要求。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如何适应市场的需求,建立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运输市场,使公路运输管理部门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并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这是当前及今后一项较为突出的任务,那么市场化改革是其最重要的一条出路。公路运输市场是进行道路运输商品交换的场所以及交换双方经济关系的总和。而运输企业则是运输要素市场的一部分,要落实企业的经营自,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必须要有健全的运输市场做后盾,只要有了健康的运输市场机制,才有可能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促进经营机制的转换,从而推动整个运输行业的发展。

3)公路运输市场管理改革是现代社会经济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体制的逐渐完善、市场机制作用的逐步发挥,必将导致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从而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同时市场经济可以通过价格杠杆和公平自由竞争,促进公路运输行业经营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还有有利于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特别是通过税率、费率、价格等经济参数的调节来调控运输市场,从而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均衡发展。现代经济的发展不能也不可能脱离公路运输,良好的公路运输市场管理是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而公路运输市场管理需要不断的改革,才能得到进步,进一步巩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4)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运输管理部门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并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适应市场的需求,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运输市场,是公路运输部门市场化改革的一条出路。党的十六大以来,公路运输管理体制扎实推进改革,实现了重大创新,运输生产力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推动了运输生产力的发展。公路运输企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探索和积累了公路运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宝贵经验。

2公路运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运输在不同的地区逐渐对地区经济产生着重要影响,并与地区经济的发展有着紧密的关系。

1)公路运输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基础,随着高速交通的建设及交通网的日趋完善而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以城市为主要节点的公路运输,将各个城市构建在交通网络,有效连接各个交通要点,并以其灵活、便捷、覆盖面广、通达性好等特性,成为现代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路运输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周边地区的经济持续发展。要致富,先修路已为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的发展经历所证实。一个区域交通网的状况直接影响到当地及相关地区的经济发展,交通建设的适度超前,会起到促进、支持当地及相关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交通建设的滞后,会严重阻碍经济的发展。

3)良好的公路运输能力,能更好地吸引外资,促进地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以及同周边地区的经济往来。公路运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是社会和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并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为了支持、促进当地及相关地区的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交通建设也必须保持适度超前。

4)公路运输与经济发展的良好协调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和谐产生活力,和谐创造需求。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基础作用的公共交通建设,也应该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解决和改善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问题是普通百姓生活的主要诉求,社会主义公路运输体系的建立,其宗旨就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以促进建立一个和谐的公路体系。

3公路运输市场管理的措施

3.1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管理是发达国家多年积累的先进管理经验,它是建立在责、权、利相结合基础上的各责任单位的预算体系,通过其监督、激励及分配功能,解决企业的内部管理问题,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管理者只有广泛采用现代管理观念,充分认识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不但懂得如何科学地编制全面预算,而且善于运用全面预算管理,才能使企业真正成长为现代企业,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公路运输企业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应着力解决的以下两个问题,一是要与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相结合,预算控制以成本控制为基础,现金流控制为核心。二是要同深化目标成本管理相结合。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目标成本管理,从实际情况出发,找准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问题,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制定降低成本、扭亏增效的规划、目标和措施,积极依靠全员降成本和科技降成本,加强成本费用指标的控制,以确保企业利润目标的完成。

3.2建立独立市场经营主体

由于企业对配给资源的有效利用、成本降低、服务质量提高的内在动力明显不足,社会需求得不到满足。公路运输企业体制改革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公路运输的技术经济特点,构建一个有利于公路运输更好、更快、更高效发展的环境和机制,促进整个公路运输业技术进步、成本降低、加快发展、增加有效供给和服务质量提高,进而增进社会福利和为国民经济其他行业的发展以及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创造更有利条件,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及我国其他行业的改革实践,消除市场壁垒、引入竞争机制是实现目的最为有效的解决手段。

3.3加强路车综合管理

因为公路运输市场的主要场所是路,公路运输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没有路便没有公路运输劳务商品的交易,也就没有道路运输市场。因此,离开路来进行运输管理,路会越来越窄,而路车综合管理,才能保证运输市场管理的生命力。中央级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管理特级和一级市场。负责这些市场的规划建设、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等;省级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所辖范围内一级和二级市场的规划、建设、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等;市级(地级)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所辖范围内一级三级市场的规划,建设、基础设施的管理和服务等;县及县以下重要乡镇可以设立市(地)级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担负市(地)级管理机构所赋予的职责等。

3.4实行合同运输

交通运输实行经济管理,依法尤为重要。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在运输业户、货主中推行合同运输,就是依法管理运输市场的有效途径。实行合同运输能增强运输业户的责任心,保证货主单位物资及时安全运输,有利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是深受车主、货主及管理部门欢迎的管理措施。

3.5积极稳健发展多种交通方式

积极稳健地发展多种交通方式,就是要加强交通建设,加快公路、铁路的技术改造与养护,加强航道与港口建设,提高车船的运载能力,进一步降低能耗和运输成本。要加强合理运输。逐步改革公路管理体制,配置合理的运输网,选择合理线路。要加强管理的计划性,合理使用各种运输工具。要大力发展专业运输,其效率高,能耗少的特点值得我们推广。另外,要加快车船更新改造,挖掘现有企业的潜力。

3.6以市场机制构建现代物流模式

第12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分配不公;分配方式;分配行为

一、引言德国统计学家洛仓兹提出以“基尼系数”来测评分配是否公平合理,这个指数在0.25-0.3之间为合理公平,小于0.25过于平均,大于0.3则差距过大。国际上通常把O.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

据世界银行数据统计,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1977年为0.3左右,1988年为0.385,1994年为0.434,1995年为0.445,1998年为0.456,2001年为0.459,2005年为0.47,2006年为0.496,2007年为0.48,2008年为0.51。数据表明,我国收入差距宏观指数基本在不断扩大,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收入分配不公日渐成为我国社会所面临的严峻问题,而且扩大的收入差距已对社会和谐构成影响。

纠其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笔者认为市场经济是拉大我国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本文将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原则出发,分别从分配方式和分配行为两个角度论证市场经济会导致分配不公的观点。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分配方式与分配不公在按要素分配的原则下,个人收入的水平,取决于两个因素,即个人所能提供的各种要素的数量以及这些要素的价格。将市场机制引入分配方式中,目的是推动实现最终的机会公平和条件公平。但是,我国渐进式改革的性质与特点,决定了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难以完全保障机会公平和条件公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经济主体所提供的生产要素的种类和数量不同,资源的稀缺程度不同导致要素的价格差异较大,例如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由于供给的短缺,要素价格较高,这与低价的劳动力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还有各种非竞争性的因素干扰,例如在生产过程中,资本、技术等要素的边际产出大于一般劳动的边际产出,这使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的收益大大高于一般劳动的收益。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各经济主体获得的收人出现较大的差异,导致社会成员间分配不公,出现了“越有钱的就越有财产,越有财产的又越有钱”的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2007年11月公布的《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2007)》中显示,1990年至2005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低到41.4%,而同期营业余额占GDP的比例却从21.9%增加到29.6%。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国民收入分配向资本所有者倾斜,在工业领域也是如此。1998年,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资总额是企业利润的2.4倍,到2005年降到了0.43倍。

同时,市场化带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呈逐步扩大的趋势。原因在于城市等相对经济基础更好的地区,凭借较高的生产要素收益率的优势,获得更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流入,而生产要素流入后又反过来促进城市经济的增长,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相对较快;而落后的农村地区却相反,要素流入量少,经济增长缓慢。这样就造成了城乡的收入分配不公。2008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4140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13786元,实际增长12.2%。

上述分析表明: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要求分配方式首先必须与要素的投入方式相一致,实行谁投入谁受益,否则就会丧失经济效率,然而这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方式会导致收入分配不公。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的市场分配行为与分配不公市场经济倡导企业或个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但由于市场调节存在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弊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分配行为存在许多不规范的现象从而导致分配结果的不公,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行政性垄断的存在。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由于部分行业的进入壁垒过高,为实现行业的规模效益,逐渐形成了行政性垄断行业,使得市场价格受到政府行为和行业行为的负面影响,这部分行业通过垄断经营获取超额利润。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有企业利润留在企业,除去用于再投资以外,部分转化为行业内经营者和职工工资、福利,造成目前行业收入差距高达几倍甚至十几倍。据统计,目前我国的电力、电信、石油、金融、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的职工人数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人总额估算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2008年,我国证券、银行和保险业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172123元、62254元和41190元,是当年全国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29229元的5.89倍、2.13倍和1.41倍。以上分析表明,由于行政垄断的存在,垄断行业一般员工的工资收入比非垄断行业高3倍以上,由此出现了收入分配不公。

2.不同地区间市场分割的存在。一方面,由于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一个地区由于资源配置优势以低成本生产出的产品到另外一个地区销售时会受到地方企业的排挤,因此企业实现市场网络化建设受阻,再加上目前我国交通运输成本较高,使得企业的产品跨区域销售后就没有价格优势。这些各方面的因素将影响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收入分配。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要求市场是开放的,要素是自由流动的,但是由于户籍制度、行政隶属关系、人事档案制度等等,加上地方保护,使得要素还不能自由的流动,开放和竞争都还不是充分的,这样就产生了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以上分析表明:无论是产品市场还是要素市场,不同地区间都存在着市场分割,都会产生收入分配不公现象。经济师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