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2 14:46: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风险的特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风险与监管互联网金融对策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及特点
(一)互联网金融定义
我们将以互联网为服务平台所进行的所有金融活动称之为互联网金融。比如进行线上的支付、筹集资金、理财等金融服务都是属于互联网金融业务。互联网是所有金融活动的基础,无论是其开展、进行还是最终的完成都是由互联网进行的,这不仅打破了传统金融对地域以及时间上的局限,还有效解决了信息不符的情况,让资源得到了更为有效的配置。
(二)互联网金融特点
互联网金融有三个特点,即资源开放化、营销网络化、模式多样化。首先,互联网技术在社会资源中具有开发性的共享特点,可以无限制的给所有互联网用户供应网络资源和信息。用户可以很方便快捷的对网络资源信息进行访问,征收互联网金融在具备共享性以及开放性的双重特点,才使得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人群也越来越多。其次,互联网金融产品是通过网络来进行营销的,因此具有营销网络化的特点,以互联网开放性为前提下,客户可以十分便捷、深入的知道产品的特点。正是这种网络化的营销渠道,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又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和效率,被社会大众接受和认可。随着新一代微博、QQ、微信等软件的广泛运用,成倍增长了营销信息的宣传力度和速度,也逐步成为了互联网金融最主要的营销渠道。最后,互联网金融具有模式多样化的特点。随着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化的逐步加深,使金融模式也呈现出多种多样。比如同电商平台合作进行网络货币基金销售以及众筹模式等,正是金融模式的多样化给金融行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使其充满了朝气和创新,但同时在监管上也更多样复杂。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互联网金融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是多样且复杂的,不仅金融风险的出现会对其有所影响,互联网风险也对其具有影响,也可以说互联网金融是同时承受双重风险的。因此,互联网金融就具有操作、信用、声誉、市场、技术、信息和流动性等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生成机理
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内外在两种风险,所以其风险产生的因素也分为内在和外在两种生成机理。与传统的金融相同,互联网金融也有着其脆弱性,其自身所存在的内在脆弱性是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内在因素。对风险进行控制的意识薄弱且缺乏能力,信息的不充分,技术安全遭受挑战,进行混业经营等都是导致互联网金融表现出脆弱性的标志,脆弱性同规模的大小是呈正比的。而引起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外在因素通常都是经济和政策两种环境的变化所引发的。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传导机制
互联网金融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当满足相应条件时,其风险就会通过某些载体或途径传递到实体经济中。满足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传导的条件主要有传导的载体和对象以及临界值。而进行传导的方式主要有接触性传导和非接触性销传导两种。接触性传导通常是互联网金融风险如果发生,就会影响全局,因其是传统金融、实体经济同互联网金融相互进行接触不断传导而发生的。而非接触性传导主要是由社会心理预期的不断变化而产生的传导。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传导是具有一定的范围,而不是单独的内部系统风险,其传导会扩散波及到实体经济以及金融体系。而传统的金融体系与互联网金融又具有密切的联系,无法将其分割开来,与此同时,也会影响到实体经济领域,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所进行的融资活动。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管方法
互联网金融服务呈现了跨行业、地区以及全天24小时等候的服务特点,打破了传统的对时间、区域、行业的限制,其业务也具有更广泛且复杂的参与主体。正是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这些特点给相应的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除了在坚持进行机构监管和审慎监管之外还应当增强功能、协调、技术这三类监管。
(一)功能监管
依据互联网金融业务中的金融功能对其本质实施监管的监管方式我们称为功能监管。对相同类型的业务,都按照统一的规范对其进行监管。功能监管比之机构监管来说,更适用于在金融的创新上,且效率更高,稳定性更强。
(二)协调监管
目前的金融监管体系采用分业监管模式,即由保监会对保险业务进行监管,银行和信托业务则由银监会负者,而证监会只需对证券业务进行监管即可。但如果要与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所带来的新挑战相适应,在分业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就必须根据互联网运行的特点,对监管进行分工合作、增强协调,有效实施全面完善的监管模式。具体实施上将信息主管、金融监管、财税、司法、地方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起来,形成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协助系统和防范系统。
(三)技术监管
随着新技术不断应用于互联网金融中,更多监管对象和数据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强。以原有的监管以现场监管为主的方式已经无法达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需要,因此就需要设立各种用于监管的专业化系统,实施监管计划。
四、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和监管的政策建议
(一)关于征信体系方面的政策建议
以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关于建立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当以完善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对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主体权益进行保护为出发点,以信息安全监管为核心,增强其失信的惩戒手段,从而保证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
(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政策建议
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实施防范及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为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需要将互联网金融风险所具有的分布规律相结合,从不同的角度对其采取专门的措施,在法律实施上,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进行打击、惩治,从而保障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安全性。
[关键词]企业;金融风险;问题;成因;对策
1企业金融风险管理的意义分析
1.1企业的良性运营离不开资金支持
对企业而言,所开展的一切生产经营与管理活动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就是拥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从本质上来看,企业的运转就是资金的流动,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必须要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这一前提条件就是得有足够的资金供自身使用,如果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就容易陷入被动局面,所以对企业而言加强金融风险管理有助于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1.2有助于增强企业经济效益,实现长远发展
一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却对金融风险管控缺乏足够的重视,埋下了不小的金融隐患,这很容易致使企业陷入较大的生存危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转体制下,市场环境存在着多变和多样的特点,更加加剧了企业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所以需要企业管理者对相关的金融管控理论以及金融风险形成正确、清晰和全面的认识,避免本企业陷入金融危机。
2企业金融风险的类型分析
2.1融资风险
一些中小型企业缺乏对风险管理的足够重视,甚至没有设置金融风险管理部门。此外,对大部分金融机构来说是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业务的,因此不少中小企业为了解决眼前的资金短缺问题,往往会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来筹措资金,可是如果企业的运营和管理状况不佳,就难以偿还相应的债务,再加上中小企业资金回收的速度通常情况下比较慢,而且回收过程中的风险较高,最终埋下了不少的安全隐患。
2.2投资风险
对现代企业来说,希望通过一种新产品来实现自身长期发展的想法并不现实,并且我国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导致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比较单一,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产品的销量将会不断减少,就会导致前期的资金投入难以顺利回收,此外由于不少中小企业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途径,导致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面临着较大风险。
2.3市场风险
在日益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的汇率、利率以及股票价格等波动都会变得更加频繁,上述因素的存在都会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间接或者直接的影响,从而为企业的资金安全带来一定的风险。
2.4操作风险
如果企业资产难以及时有效的变现,或者是不能有效的输入现金流来偿还债务,就有可能会对企业的资金流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带来风险。另外,企业的管理层如果出现了决策的失误,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风险,所以企业领导和管理者必须对日常的规章制度予以科学、合理的制定和不断的优化完善,以增强日常操作与管理过程中的规范性。
3企业金融风险的成因分析
通常情况下,企业产生金融风险的原因主要有内因和外因两个部分,外因主要指的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变动比较频繁的因素,比如汇率、利率等。现阶段,我国不少企业缺乏足够的金融分析能力,难以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因此在选择发展方向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失误而引发金融风险,此外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联系愈加密切,使得金融风险的影响范围和幅度不断增加,如果银行和其他的金融企业或者是金融机构出现了业务方面的矛盾时,也会对企业的金融管理工作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从而造成金融风险。内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方面,企业缺乏多样化和有效的金融风险防控手段,通常情况下企业要想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就需要对其进行预估和评判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可是在我国金融体制创新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传统的风险评估手段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新的金融政策的出台,导致金融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对风险评估的准确性造成了影响,导致难以实现预期的风险防控效果,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缺乏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风险防控人员,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的话,我国的金融行业起步较晚,导致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再加上现阶段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速度过快,导致风险防控人员的能力难以及时跟上,自然难以对企业所面临的金融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和有效把控,其所拥有的有限的金融风险防控技术和手段很难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风险,最终为企业的发展埋下了安全隐患。
4企业金融风险管理的优化策略分析
4.1树立应有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要想有效提升金融风险的管理水平,必须树立应有的风险防范意识,对金融风险予以足够的重视,对其形成正确清晰全面的认识,从本企业现阶段的发展特点和运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出发,对潜在的金融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控。特别是对于广大的中小企业来说,必须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进行经营制度改革,加强同其他企业的合作,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合理控制生产规模,以确保在自身经济效益稳步提升的同时,能够不断增强自身对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
4.2积极建立并完善科学合理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在金融风险防范的具体过程中,企业必须要对金融风险的管理目标予以明确,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类别,并对风险管理的成本因素加以兼顾,精细化核算风险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并对其进行严格的管控,另外企业必须要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确保基层员工的稳定性,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到影响,在对风险管理目标进行确定的前提下,结合国家的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自身现阶段的发展特点,积极构建并完善科学合理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要求风险管控人员对市场的变动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通过对各项数据和资料的收集,合理预测企业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并提前做好预案,安排专门的经济项目负责人,对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和管控,并将相关信息有效反馈到企业领导和管理层,从而为金融风险的防控提前做好准备。
4.3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充分合理的利用
企业要想实现金融风险防范的预期效果,离不开对衍生金融工具充分合理的利用,比如企业在开展相关的金融业务过程中,可以通过期权或者是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再根据金融市场的供需情况选择最佳的交易方式。此外,要与自身现阶段的发展特点和经营周期有机结合,从而确保应用数量和期限体系结构的最佳化,通过行之有效的内部财务管理,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行为加以全面的监控,此外要形成合理的成本控制理念,对金融风险予以有效的识别和防控。
4.4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金融风险管理人才
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金融风险管控人才,不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不断变化和发展的金融风险。因此企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金融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并通过一定的惩奖措施激励其进行自主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从而更好地开展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为企业的稳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键词:公证业务 金融风险 类型 主要成因 防范作用
就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状况来看,高比例的银行不良资产、大金额的国际游资、不健全的金融体制等问题,都增大了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金融风险的出现不仅会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也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造成制约作用,同时还会威胁到和谐、稳定社会的构建,危害较大,所以就需要针对金融风险采取必要性的防范措施。公证业务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种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必须加以科学、合理利用。
1.金融公证业务的概念及特点
1.1金融公证业务的概念
金融公证业务又叫做金融事务公证,其本质是一项公证活动。当前并没有金融公证业务的统一定义,因为金融公证业务的适用范围局限于金融行业,所以只要是与金融业务或金融机构存在关联性的公证活动,都可以将其视作金融公证业务。在落实金融公证业务时,首先要明确公证业务具体类型,进而才能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方式,确保金融公证业务作用的充分发挥,其中借款合同公证、还款协议公证、票据拒绝证书、融资租赁合同公证等,都属于金融公证业务的常见类型。
1.2金融公证业务的特点
金融公证业务与其他公证业务既存在相同点,也存在不同点。任何一种公证业务都是以合同为公证主体,金融公证业务也不例外,在进行公证时,是通过审查并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来实现公证目的,这是金融公证业务与其他公证业务的相同点。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因为金融市场环境复杂,法律条例繁杂,使得金融公证业务工作难度较大。第二,一般情况下,公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合同主体一方为金融机构,因金融机构的自身特点,在公证过程中,需要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金融公证业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第三,当非金融机构有公证需求时,因为针对非金融机构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无法形成有效的制约作用,此时公证机构便不能采用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公证方法,这就对公证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
2.金融风险常见类型及主要成因
了解金融风险常见类型及主要成因,是科学、合理利用公证进行风险防范的基础,可以确保金融公证业务作用的有效发挥。
2.1金融风险常见类型
金融风险类型众多,财务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都是比较常见的几种。财务风险是指银行证常运转所需资金不足,并且处于亏损经营运行状态,资金比例失调严重,银行抵抗风险能力较弱,不仅难以维持证常运转,还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危机。市场风险是当前主要的金融风险之一,当前我国证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市场运行体制并不完善,缺乏符合市场经济特点的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力度不足,市场秩序混乱,导致金融行业容易出现较大波动,引发众多风险问题。信用风险的具体体现为银行不良资产金额增多、比例加大,当贷款人在规定日期内没有偿还欠款本息时,便会造成信用风险,对银行的经济收益以及市场资金流动造成了不良影响[2]。
2.2金融风险主要成因
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包括企业效益差、市场信誉度低、执法力度不足三方面。首先,当企业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市场变化、政府政策等原因,造成经济效益低下、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时,便会导致金融风险的出现。其次,一些贷款企业信誉度较低,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在指定时间内还清欠款,出现拖欠或者逃债行为,此时会造成大量的银行不良资产出现,引发金融风险[3]。最后,金融市场执法力度不足,没有依照法律法规对失信违约企业进行严肃惩治,难以对企业行为形成强制性约束作用,助长了失信违约行为的蔓延,加大了金融风险出现概率。除此之外,银行经营模式落后、内部监管力度不足等,也会造成金融风险问题。
3.公证业务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作用
金融风险危害性较大,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这就需要借助公证业务来实现。公证业务在金融风险防范中所起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3.1金融监管作用
金融监管是确保金融防范有效性的基础,公证业务是由专门的公证机构来完成的,公证机构具有独立性、中立性和专业性特点,可以形成法律监督效应,在金融监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所以公证机构通过开展公证业务,便可以起到金融监管作用,加大对金融市场的管控力度,维持金融市场运行的稳定性和有序性。在巴塞尔委员会1997年9月的《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中,强调了构建完善的银行监管体系,以及充分发挥其基础作用的重要性,作为银行监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公证机构所发挥的金融监管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3.2事先预防作用
金融公证业务是由专业的公证员,严格按照规范的公证程序,采用科学的公证方法,以信贷合同作为主要依据完成的。在公证过程中,公证员需要先利用自身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及法律知识,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判断,只有真实有效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才能够予以公证,反之,当发现合同内容不真实或者存在违法现象时,则不予以公证。公证员通过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判断,可以完成对合同的事先审查,及时找出因合同问题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从根源上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起到了事先预防作用。同时,还可以对合同双方进行教育和证确引导,强化合同双方的风险意识,也能够起到风险预防作用。
3.3保护各方利益作用
通过开展金融公证业务,可以按照合同内容对合同双方行为进行确认,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银行偿还债务,使银行获取应得的利益,确保银行能够实现预期的经济收益,对银行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同时,还可以从法律层面实现对合同双方的有效监督,对两者行为起到了约束和规范作用,实现当事人自由意志与国家监管意志、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统一。
3.4强制执行作用
公证机构所出示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应,仲裁、审判机构可以以公证书为法律依据,按照合同双方的事先约定,对违约失信方采取强制性惩处措施,对高效实现债权人的债权,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具有重要意义。当合同到期后,如果借款人没有及时偿还债款,则公证机构可以依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35条规定内容,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公证处就可以依法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由人民法院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免除了当事人的讼累。
结束语:
公证业务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起到了金融监管作用、事先预防作用、保护各方利益作用以及强制执行作用,可以有效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面对愈加复杂的金融市场环境,要想加快经济增长速率,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就需要充分发挥公证业务在金融风范防范中的作用,更好的服务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施文清.浅谈公C在防范金融债权风险中的作用[J].法制与经济旬刊,2012,(7):31-31.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金融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农村金融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的农村地区因某个或某些农村金融机构或农村金融活动主体由于经营失败或违法经营等原因而导致其资金、财产、信誉等方面损失所引起的支付危机和信用危机,进而影响当地农村其他金融机构的支付安全,以致发生农村金融挤兑事件或风潮,造成农村金融支付秩序混乱的可能性。
一、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特点
1、我国农村生产是极度分散的小农经济,资本利用比较高,整体收益率比较低;2、农作物的生长周期比较长,从种植到收获市场价格可能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加入WTO后我国弱小分散的小农户面临国际市场的冲击,市场越来越大,例如今年年初国际粮食价格快速上涨,对于我国的粮食价格也有一定的冲击;3、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自然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造成损失大;4、农村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明显低于大型企业。就产业结构而言农村的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制造业和简单的加工业,市场地位比较低,议价能力较弱;5、近年来,信用问题被广泛关注。而我国中小企业多多少少都存在信用问题,破坏当地的信用基础,影响也较为深远。
在自然规律、市场规律、社会信用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农业金融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都比较高,这就决定了为广大农村提供服务的农村金融系统风险较高,总体收益率比较低。正因为风险和收益不匹配,所以导致大量的资金流不到农村,农村的金融贷款不能得到有效满足,这是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主要特点。
二、我国农村金融面临的风险分析
1、农村金融贷款风险问题。(1)自然风险。农业具有很强的自然依赖性,因此比一般商业贷款存在着更大的不确定性;(2)市场风险。我国农业的产业化程度很低,加入WTO后,弱小分散的小农户面临着国际市场的冲击,市场风险增大,这使以“三农”为对象的贷款部门系统性风险增加;(3)农村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民间借贷普遍存在,其隐性风险爆发会波及合法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4)道德风险。与一般贷款相比,农村金融贷款的信息不对称更为严重,贷款人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缺乏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道德风险问题尤为突出。
2、政策性贷款、信贷资金财政化及行政干预加剧了农村金融风险。政策性贷款、信贷资金财政化是形成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事实上很大一部分属于财政性救助贷款,因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不力、财政补贴不能及时到位等原因,这些财政性贷款中相当一部分变成了呆账、死账。同时,由于各级政府财力有限,应由财政负担的资金支出,往往只能由农村金融机构信贷填补,进一步使农村信贷资金财政性损漏问题严重化。同时,农村地方政府对信贷干预的刚性依然较强。长期以来,农村资金和县域资金严重外流,县、乡政府部门受政绩的驱使和财政资源的硬约束,在上项目、争速度中只能依靠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成了农村地方政府的“钱袋子”,造成信贷资产大量沉淀。
3、农村金融机构存在严重违规经营金融风险。(1)部分基层农村金融机构由于缺乏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只顾眼前利益或个人私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经营;(2)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为了逃避中央银行、系统内上级行和财政、审计机关等部门的监督,违规设置两套账,有的甚至不建账、不记账;(3)金融机构违规经营涉及的金额巨大,其必然形成巨额资金体外循环,造成资金调度失灵,危及正常的信贷资金营运,特别是那种只有少数人操作、基于少数人利益之上的账外账,比账内资金具有更大的风险隐蔽性、欺骗性和危害性;(4)大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重较大,主体经营水平低,机构和人员膨胀,缺乏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费用开支无节制。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金融犯罪问题,直接形成金融风险。
三、对防范农村金融风险的几点建议
从宏观层面来讲,降低农村金融风险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国家应该从宏观上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和化解;同时,需要进行制度创新。
1、大力发展“合作金融”团队。单个农户很弱小,抗风险能力有限,而引入企业股份制等理念,组建“合作金融”团队,通过农村金融纽带作用,增强抵御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难点在落后偏远地区,那是农村金融的空白,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而调研发现“合作金融”在偏远落后地区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形式多样化的“合作金融”有个共同的特点是农民掌握着“合作金融”的资金和信贷控制权。“合作金融”就是一个合作企业,管理办法、运行机制、激励分配、监督机制、利率、周期、额度等都应该由农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且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和完善。
2、营造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逐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退出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加大政府补贴力度。政府补贴是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保障,保险标的应该偏向国计民生的产业,如稻谷、小麦、生猪、奶牛等。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加强农村社会的系统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逃避政府行为,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3、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新品种和新模式。金融产品的创新应当植根于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可以是传统存贷款产品的功能分离和整合,也可以是保险、信托、租赁、信用担保、咨询、有价证券发行与买卖、资本运营、外汇等其他服务品种的推陈出新。
4、加快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预警与评价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缺少必要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风险预警功能尚待完善。(1)完善内部风险评级制度。制定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内部风险评级制度,使风险评价得到全面化、系统化、动态化监测;(2)加快完善信息综合反馈系统建设。建立一个覆盖整体内控活动的内控管理信息交流渠道,确保纵向与横向的内控信息交流畅通无阻;(3)按照综合评级结果分类处置、重点监控。建立风险动态跟踪体系,针对业务存在的潜在风险,帮助其提高风险识别、量化和管理能力。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主要参考文献:
[1]王颖慧.农村金融风险:现状、成因及防范.现代金融,2000.4.
[2]刘晓波.农村金融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设置.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8.5.
[3]殷玉润.农村金融风险分析与化解.金融电子化,2007.5.
【论文关键词】风险原因政策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和经济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的企业拥有了更多的发展契机,但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的竞争和挑战。这些挑战有的来自外部的压力,有的来自企业内部的风险。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就是企业的金融风险。文章认为应该正确理解金融风险,认真剖析其产生的原因,选择适当的规避方法。
一、企业金融风险概述
要了解企业金融风险,必须先对金融风险的概念有一个清楚的认识。首先是区分风险和不确定性两个概念。许多人都把风险等同于不确定性。实际上,风险和不确定性是有严格区别的两个概念。对于一个微观经济主体来说,风险是它的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而不确定性则是某种预知或控制某种不愉快事件发生的不可能性。从统计学角度看,不确定性是表现为随机事件,它的出现一般具有偶发、突然等特点。而风险通常与收益相伴而生。这一定义下的金融风险具有如下特点和涵义:作为研究对象的风险特指微观风险或个别风险;个别风险的分析主要为面临资产选择的微观投资主体服务;在一个充分竞争的金融市场中,理性投资者可以在不同的资产选择中对风险和收益做出估计或替代性决断。
金融风险是指金融交易过程中因各种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有多种分类方法,理论上可分为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这两者在风险主体、形成机理、经济社会影响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宏观金融风险的主体是国家,或者说是整个社会公众,而微观金融风险的主体是微观机构。风险承受主体的不同,也就决定了二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及其应对方式。宏观金融风险属于公共风险,无疑地需要政府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微观金融风险属于个体风险,自然要让市场主体来防范和化解。很显然,这里要讨论的企业金融风险属于微观金融风险。企业主要面临着以下几种金融风险。
1、外汇风险
简单地说,外汇风险是指在不同种类的货币相互兑换或折算时,由于汇率的变动而造成损失或收益的可能性。外汇风险通常分为交易风险、经济风险和会计风险。以交易风险为例,我认为涉外企业面临最严峻的应该是交易风险。外汇交易风险是指企业或个人在交割、清算对外债务债权时因汇率变动而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它是一种常见的外汇风险,存在于应收款项和所有货币负债项目中。实际上,交易风险不仅仅存在于涉外企业中,开办外汇买卖业务的商业银行、工商企业、个人买卖外汇、还有一些表外业务都包含有交易风险。
2、筹资风险和融资风险
筹资风险是指由于负债筹资引起、且仅由资本承担的附加风险。企业承担风险程度因负债方式、期限及资金使用方式等不同面临的偿债压力也有所不同。投资风险是指企业再进行投资活动过程中的风险,如财务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3、利率风险
利率常常被看成是收益的一般形态,或是金融市场的价格。长期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利率受到货币当局的严格管制,政策性的利率调整时有发生,这对企业的融资和还贷都造成很大影响。
二、企业金融风险原因
金融风险一般是由经济性原因所致,主要是金融市场基本要素的价格如汇率、利率、证券价格等变动所引起的,风险结果可能为负也可能为正,前者是指市场金融行情发生了于己不利的变动而造成损失,后者则是行情发生了于已有利的变化使风险偏好者得以获利。
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和难预测性。风险头寸、两种以上的货币兑换、成交与资金清算之间的时间、汇率波动共同构成外汇风险因素。总的来说,外汇波动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需求这造成了外汇的市场波动,第二,是货币发行国的整体经济状况以及货币的购买力平价,这造成了货币波动的长期运行趋势。
筹资风险按成因不同,可以分为现金性筹资风险和收支性筹资风险两种。现金性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在特定时点上由于现金流量出现负数而造成的不能按期支付债务本息的风险。此种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理财不当所致,从而表现为现金预算的安排不当或执行不力所造成的支付危机,或是由于资本结构的安排不当所致,以及债务的期限结构不尽合理而引发了企业在某一时点的偿债高峰等。收支性筹资风险是指企业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出现的到期无力偿还债务本息的风险。收支性筹资风险是一种整体风险,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就可能对企业债务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绝非某一项或某一时点债务的偿还与否问题。同时它不仅是一种理财不当造成的支付风险,更主要是由于企业经营不当造成的净资产总量减少所致。此外,它不是一种暂时性风险,而是一种终极风险,其风险的进一步延伸就将导致企业的破产,而且这种风险如不及时得到控制,将会给企业未来筹资和经营产生影响。投资风险主要来自于:财务风险,即公司经营不善、财务状况不佳会使股票价值下跌或无法分得股利,或使公司债券持有人无法收回本利;市场风险,投资股票、期货时,市场行情波动会使持有的股票、期货合约的价格随之变动而造成损失;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会使钱变薄,失去原有的购买力。通胀加剧时对金融性资产的影响最大。但不动产和黄金等的抗通胀性则好得多;利率风险,例如投资债券时,利率上升使债券价值下跌,造成损失。
企业内部的管理缺陷。财务控制乏力易导致金融风险;虚假的财会信息掩盖了金融风险;理财技能的低下影响到金融风险的及时化解和消除;财会人员的违规操作直接带来金融风险。所以,公司财务的一举一动,都与金融风险有着直接的联系;防范金融风险,必须重视财会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财务的监控职能。
三、企业金融风险对策
在我国,由于金融机构还不够完善,企业人士规避外汇风险的意识还比较单薄,因外汇波动而蒙受亏损的事时有发生。实际上,像远期外汇合同、外汇期货合约、期权合同、货币互换等都是规避外汇风险的很好的工具,尤其是货币期权套期保值,是很理想的外汇风险管理工具,因为它既能使企业摆脱不利的汇率波动,又能使企业从有利的汇率波动中受益。但遗憾的是,中国金融业还远未建立起这些业务,使企业根本无从寻找规避外汇风险的手段。因此,要规避企业的外汇风险,应该首先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完善金融机构设置,使企业有工具可用,有方法可使。
在筹资风险中,对于现金性筹资风险,从其产生的根源着手,应侧重资金运用与负债的合理期限搭配,科学安排企业的现金流量;对于收支性筹资风险,一般而言,应主要从两方面来设计应对措施:一是从财务上优化资本结构;二是进行债务重组。
在企业内部要加强管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防范金融风险。企业的决策部门要建立积极的财务决策机制,这也意味着必须提高企业决策部门对外部金融风险的敏感性和抗风险能力;建立严格的风险管理机制;必须真实地报告财务信息状况;建立监督机制;灵活应用金融衍生工具,如期货、期权等,以更好地规避金融风险。
综上所述,企业的金融风险不仅来自企业外部的金融体系,也同样来自企业内部的各方面管理问题。企业管理者要正确地认识和对待金融风险,合理运用金融工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以适应外部金融风险,力避内部金融风险。从而更好地抓住商业契机,谋求更快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雨露:国际金融[M],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北京投资创业协会[EB/OL]
[3]筹资风险成因分析及防范[EB/OL],中国商业网.
[4]fandy:企业金融风险控制与财务监控机制探析[EB/OL]
【关键词】金融风险 危机 风险监管
金融风险,指任何有可能导致企业或机构财务损失的风险。金融机构如果不能够严格控制风险,其导致的危害是严重的,不仅会使该机构陷入危机,还有可能导致一系列连锁式危害。金融机构发生风险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本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市场交易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使该金融机构破产,也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构成威胁,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经济衰退,往往要花几年甚至数十年才能完全从危机中走出来,因此研究我国金融风险的来源至关重要,从源头抓起,做好监管,给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一、背景介绍
2007年4月,全球经历了一场史上罕见的金融危机,导致危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美国金融结构对金融风险监管不够,危机的发生,使各国政府意识到预防金融风险的重要性。金融行业是一个高风险与高收益共存的行业,我国近年来金融体系发展迅速,但依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我国经济正处于转轨事情,并且发展较快,有许多旧问题还没有解决,又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旧问题累积起来,使风险增多,监管难度也加大。要正确认识和预防风险,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尽可能的发展和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
二、风险来源分析
随着市场迅速发展,市场竞争强度也增大,在面对这个复杂的市场结构的时候,金融市场要应对的不确定性也在增大。从美国的次贷危机看,金融市场需要政府监管,政府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监管的同时要注意适度,有所为有所不为,防止因政府过度干预带来新的风险。下面就风险的产生来源进行分析。
(1)我国监管体系有待完善。从1978年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迅速,但对风险的监管步伐还没有跟上发展的脚步。长期以来,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工作都侧重于业务范围的控制,现在的风险管理体制很大程度上就是对信贷风险的管理模式延续,同时市场金融风险监管部门的组织结构不是很完善。许多金融机构组织结构设计不合理、风险防范意识差、业务流程不科学、监督不力,导致风险管理体系存在一些漏洞。
(2)人们对金融风险的认知程度不高,防范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我国在从计划经济转轨过程中留下的陈旧观念依然存在,对金融风险的认识不是很清楚,缺乏防范风险意识,而金融机构的业务又具有很多特点:内容复杂、范围广泛、综合性强等,这些特点如果存在快速发展的市场中,会导致风险的发生。
(3)市场透明度不高。我国金融市场上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包括金融透明度不高。众多社会问题,比如看病难、上学贵、保障体系不完善……的累积会导致金融风险的日益增加,这些不确定性因素会让我国金融风险发生概率增大。
三、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在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很多,为了加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降低金融风险,建立合理的金融风险管理机制,需要各方面的努力。
(一)政府应当实施调控和改善监管来防预防风险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政府作为监管者和宏观调控者,动用自己的权利,促进市场体系完善,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稳定和健全的经济和金融健康。随着市场的运行,市场具有一个天然缺陷,政府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各种手段控制,提高风险预警机制,市场还需要加强监管。
(二)谨慎创新,完善金融结构的信息披露
2007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金融过度创新造成的,金融创新只能将风险在不同风险偏好者投资者之间进行转移,金融创新和衍生工具往往关系很近,而且往往反映缺乏透明度,信息不对称的消极方面,是比较容易通过金融风险转移,从而传递给大多数中小投资者。因此,政府应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应该加强监管,从而有序推进金融创新。根据“巴塞尔协议”对信息披露的要求,金融创新的监管应着眼于提高金融机构和金融创新产品的信息披露制度,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三)加强我国金融监管与全球金融市场的协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加快,金融自由化和国家间联系的紧密,在全球市场资金的全球流动,也使各国金融市场关联性增强。一旦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产生问题,就会传递到其他各国。金融创新与金融衍生工具的增加,产生了很多不确定性问题,如过度投机、放大风险等,金融创新也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国际游资冲击和破坏性。为了世界各地健康有序发展,应当加强金融监管和全球协调,加大监管力度,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以避免地区的不稳定转变为全球的金融危机。
四、小结
在当今经济金融全球化时代,各国金融市场联动性增强,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阴霾暂未完全褪去。后危机时代,我国只有建立相对完善的金融风险监管机制才能更好的抵御来自各方面的金融风险,从而规范金融市场,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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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志恒,孙秀梅.我国金融风险成因探析[J].商业时代, 2006(6).
关键词: 开放;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当人们还没有从十年前的东南亚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冲击的噩梦中完全解脱出来的时候,又陷入了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引发的一场规模更大、影响更深远的全球金融危机的漩涡,如何才能对金融风险进行准确的预警再次成为近一段时间以来人们最关心的话题。正在快速融入全球经济和金融一体化的我国,当然也不可能置身事外,因此,构建一个完善的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内涵
关于“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内涵目前更没有统一的界定,笔者认为“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应该是政府应对金融风险的一个完整的工作系统( 包含了内部组成关系) 。具体来说它有三个组成部分,一是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包括统一的应急指挥平台、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先进的预测设备等要素;二是有一个符合国情的全面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三是预警结果付诸实施的各项配套措施与制度安排,包括信息披露规则、职业道德水平、管理机制、各种应对措施、相关配套立法等。总体来说,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最终目标是主管部门与各有关职能部门之间保持科学、合理、畅顺的相互关系,能对金融风险及时准确地进行预测,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各相应工作部门就能够各就各位,自觉履行各自职责,协同配合,从而能够高质高效地化解和应对面临的金融风险,从而实现防止金融风险向金融危机转化的目标。
二、我国现行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存在的主要缺陷
1、金融风险预警的组织机构不健全,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风险预警的基础工作难以开展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确定的组织或者机构对金融风险预警进行系统的监测、协调和研究,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的建立涉及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以及政府相关的经济综合部门如发改委、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但是缺乏一个将这些部门的信息进行收集处理的机构。同时,由于职能的不同,人民银行、各监管机构以及政府综合经济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也不够畅通,没有建立起信息共享机制。因此,在既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和机构来进行协调,又没有金融风险预警信息共享机制的背景下,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等工作的开展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也就谈不上对金融风险进行准确的早期系统的预警了。
2、缺乏一个全面覆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预警指标体系
引起金融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可能有来自于商业银行系统,也有可能来自于股市;既有可能来自于债务危机,也有可能来自于外国金融危机的冲击等,虽然各部门均建立有符合本行业特点的预警指标体系,但是,有可能会出现从各部门看来影响和冲击不大,整体影响却比较大的情况,如果有一个全面覆盖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那么对金融风险做出的预警可能就会更为准确。
国内已经有不少学者对预警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研究,其一是唐旭等,他们通过对预警方法、指标、模型、制度安排与管理信息系统几个方面的综合研究,提出了建立中国金融危机预警系统的构架,该架构应该说是比较完整和全面的,但是有些指标的数据在我国目前还难以获得,要利用这个指标体系对金融风险进行预警难度极大;另外一个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是陈守东、杨莹和马辉等,他们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从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泡沫风险三个角度选择16个指标作为度量金融风险的原始指标,通过因子分析得到反映宏观经济风险、金融市场风险和企业融资风险的三个公共因子,但是该指标体系的不足之处是指标偏少,预警效果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建立一个全面覆盖的预警指标体系刻不容缓。
3、金融风险预警信息不够细致准确,反映不够灵敏
我国金融市场统计体系在历经十几年的发展后,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市场统计指标体系。我国的金融监管信息体系主要侧重于对市场总体概况的描述和对市场运行若干重要方面的分类统计,对风险监测和预警的支持作用比较有限,远未达到《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所提出的“准确、有意义、及时且具有透明度”的标准,这严重制约了监管当局及时发现金融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
4、缺乏对资本流动的有效控制手段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近几年饱受游资冲击之苦,但是在对游资流动的控制上,效果不明显。自2003年开始,由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大量国外投机资金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入我国,使得外汇储备的规模急剧扩张,同时,也使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由于对国内信贷资金的流向监控不到位,导致大量资金进入股市和楼市,加剧了泡沫经济的风险。
5、缺乏相应金融风险预警的纠偏措施
目前,我国各部门应对金融风险的前期准备不足,只有当风险发生时,才会想到怎么去处理这些问题,这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和预警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机会稍纵即逝,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建立有一套完整的金融风险纠偏措施,一旦出现问题立刻就有相应的应对策略。
三、构建我国全面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的构想
1、成立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使得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制度化和规范化
为加强金融风险预警的统一协调,建议成立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专门负责金融体系风险预警等相关事宜。因为商业银行是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地,因此可考虑由人民银行或银监会牵头,成员组成可以考虑三个部分,其一是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主要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改委、统计局、海关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业内人士与学者的提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设计和不断完善相关的预警机制,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工作进行实际操作;其二是金融业界人士,他们具有非常丰富的实际市场操作经验,他们每日都在市场工作,没有人比他们更熟悉市场实况,对金融市场的变化非常敏感;其三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学者,他们一方面可以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另一方面还可以协助政府管理部门进行机制的设计。
2、构建全面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构建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目的是提高对金融风险预警的可操作性,有效预防潜在的金融风险向金融危机转化。一般来说,一个开放型国家的金融风险主要来自于宏观经济不健康、银行坏账累积、泡沫经济、外资冲击、债务危机等几个方面。
一个完善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既要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又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要能对短期的金融风险进行预警,又要能够对中长期的风险进行预警,这里,笔者试图在借鉴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开放进程不断加快的特点,根据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设计基于全面开放条件下满足我国金融业健康运行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在选取反映金融风险的指标时,我们充分吸收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和数据取得的可能性,遵循指标体系小而精的原则,从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体系、泡沫风险、外部冲击风险以及债务风险等五个方面,选择了二十二项指标构建了一个较为全面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见表1。
3、构筑分层次的预警系统
除了设立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负责全国的总体金融风险预警外,还应该构筑分层次的预警系统,在此基础上,实行由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不同层次的预警系统所构成的垂直型监测预警,即由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负责的宏观预警系统,各大区人民银行、银监局及相关地方政府机构组成的区域性中观预警系统,由各市级人民银行、银监局、各地方性金融机构及相关地方政府机构等组成微观预警系统。这种垂直型系统符合我国现行的经济金融管理体制,操作起来较为方便。
具体说,宏观预警系统主要负责对全国金融系统的宏观监测预警,对中观和微观预警系统实行管理和领导,并及时接收来自中观层和微观层监测系统的各种信息,对其进行处理后将防范金融风险的各种决策和措施及时传输出去。中观预警系统是通过建立与金融风险预警委员会相衔接的区域性系统,具体负责本辖区金融体系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接受宏观预警系统的领导和管理,对辖内中心城市各类金融机构实行监督控制和咨询服务,传递上级各种决策和措施。微观预警系统的职能是根据上级各部门的预警监管指令,加强对基层金融状况的早期预警,及时提供科学的预警信息。将三级预警系统构成网络体系、协调动作,实行垂直的风险监测预警。
4、建立反应灵敏、渠道畅通的预警信息系统
建议在现有的统计体系中逐步增加描述市场总体风险和金融机构风险的指标,一方面使得整个市场统计指标体系更加完整,另一方面也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供更有力的信息支持。应建立严格、完善的财务报表上报制度和完善的数据采集体系。制定严格的监管数据采集内容与格式、采集方式与方法、采集渠道,以及保证监管数据真实性的措施。金融机构所上报的资料,必须经过专业会计师或审计师的审计,如发现金融机构有蓄意拖延和弄虚作假行为,监管部门将给予其重罚。
5、广泛开展国民风险教育,培育风险意识,提高全体国民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金融市场充满了各种风险,尤其是在我国,金融市场还是一个正在兴起的新兴市场,各种交易制度、交易程序还极不规范,市场价格经常大起大落,波动性强,投机性强。因此,加强风险教育,培养理性投资行为,减少投资风险,将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提高和增强投资者的风险防范能力和承受能力。
6、加强对游资流动的监管,确保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虚拟经济产生于实体经济系统,又依附于实体经济系统而存在,但是,游资的泛滥容易造成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严重背离。例如,游资的进出会造成汇率波动,如果入境资本不能被经济系统吸收,则会转化为外汇储备,迫使国家扩大基础货币发行量,诱发通货膨胀。同样,虚拟经济系统中的风险,也会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政府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对国际游资的监控,防止大量投机资金通过各种地下渠道进入我国,冲击我国的经济和金融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国内资金尤其是信贷资金流向的监管,严格控制信贷资金盲目进入股市和楼市,防止形成泡沫经济。
7、对有问题金融机构建立快速预警纠偏机制
尽快完善与风险处置相关的配套政策,如对合并、重组关闭的金融机构制定减免法律诉讼费、财产过户费及税收优惠政策,为及时处置风险创造条件。对亏损较为严重、流动性非常差的金融机构,由中央银行暂时接管,通过注入资金、内部整顿,使内部问题解决后再令其重新开业。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和完善以资本充足率为主线的快速预警纠偏机制。
对于出现支付困难,但还没有到破产、需要重组或者关闭程度的金融机构,可以由中央银行直接提供低息贷款,以解决威胁银行安全的支付能力问题,或者由存款保险机构提供资金帮助出问题的金融机构度过难关,或者由规模较大的银行救助小银行。
近年来,中银信托、海南发展银行、广东国投等一些金融机构相继关闭或破产,我国问题金融机构的样本已增加,应有系统地分析不断出现的问题金融机构的财务资料,指出导致其发生问题的原因,以作为预警纠偏的样本。
8、加强金融领域里的国际合作,及时掌握国际金融市场的动向
为了争取一个相对有利的国际环境,我国必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组织的相关活动,使自己的利益在这些组织的规章和国际金融秩序中得到承认和保护。就我国而言,要加强与日、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性金融组织和机构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建立有效的相互沟通机制和对话机制,加强同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流,关注国际投机资本的动向,监控任务必须落实到具体机构和组织。密切关注和跟踪观察世界各国正在发生的各种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科学评估各国的金融风险程度及其对我国的影响,严密监管国内金融机构在海外的分支机构的风险状况,严格监管国际金融风险输入我国的途径、方式和方法。一旦波及影响过大,就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负面影响尽可能降到最小限度。
当然,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管理机制,还要考虑我国的特殊情况: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金融秩序和金融危机防范与治理的一个要点是在国家内部加强金融规范,以确保更高的政策透明度和监督能力,并能凭借现代金融科技手段在关键之时及时采取校正措施,在关注加强防范国内金融风险的同时,必须更加注意防范外来风险。
本文是安徽省高校省级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开放条件下我国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项目编号:2010sk076zd)的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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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思考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9月2日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是指地方政府、央行分支机构和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为管理金融风险而建立起来的组织系统。根据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时期特点,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事前的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阶段;第二个阶段是金融风险处置的事中阶段;第三个阶段是金融风险平息后的事后管理阶段。近年来,我国区域金融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不断地挑战着中央要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上海部分外资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例如香港东亚银行由于财务问题发生挤兑事件,其在上海的同业市场发生融资困难,一度影响到上海的银行间市场稳定。对此,进一步探讨和完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对于加强金融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扩散,提升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处置水平,以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而言,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一、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一)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阶段。在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与评估阶段,主要以央行分支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央行分支机构主要关注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一般采用现场评估、非现场风险监测评估和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等方式对金融风险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分析金融稳定状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向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预警。金融监管部门主要关注所监管行业或事发机构的微观风险状况,其对微观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一般通过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的方式进行监管,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从而将金融机构的风险行为平息在萌芽状态。地方政府则一般通过接收央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单位报告的风险监测情况,通过舆情管理和行政管理等方式对区域金融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
(二)金融风险处置阶段。在金融风险爆发时的处置阶段,主要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统筹协调包括央行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安、财政、宣传和消防等单位的力量,对区域金融风险进行综合协调处置。在金融突发事件爆发时,因为金融风险具有传染性和社会影响性,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中央银行在金融突发事件爆发时参与风险处置过程,可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扩散,维护金融稳定,因此央行在其中扮演着提供资金救助、稳定金融市场信心和防范金融风险蔓延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此阶段,金融监管部门是金融行业的监管单位,其对金融风险的起源、传导和控制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因此在区域金融风险处置过程中,可以按照本行业对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金融风险的蔓延,并提请地方政府部门、央行分支机构等一同采取措施处置金融风险。
(三)金融风险平息之后的事后管理阶段。在金融风险平息之后的管理阶段,地方政府部门、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突发事件平息之后的过程、结果和影响范围等做出综合评估和总结,并从各自的职责出发,对金融风险处置结果进行善后管理工作。地方政府部门可以从财政、宣传和司法等部门职责出发,从行政角度对金融风险平息之后的各类问题进行妥善处置安排,进行责任追究、消除负面影响和损失评估补偿等。央行分支机构从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出发,对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风险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并对地方政府专项借款和金融稳定再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做好资产保全和债券的维护工作。金融监管部门从其职责出发,做好金融风险平息后的处置工作,例如成立清算组对退出市场的金融机构进行清算处置等。
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稳定法律体系和协调机制缺位。目前,我国缺乏统一完整的金融稳定法规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法律规定较为笼统,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处于谁负责谁管理的状态,这就削弱了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效率,并可能错失防范风险的最佳时机。例如,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统一完整的法律规定,一些高风险金融机构无法按照市场原则实现稳定退出或及早处置,这使得问题机构在处置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缺乏法律框架的约束,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积聚,从而影响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也需要多部门的协同配合,虽然有部分法律条款或文件提到央行负责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角色,但由于行政级别、监管套利、交易成本较高和职责范围不同等因素的存在,这些法律规章条款及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实际上多处于一种有名无实的状态,这也导致了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难以有效运行。
(二)区域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不完善。首先,信息资源难以实现有效共享。在金融分业监管的体制下,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一般由当地央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金融办等单位负责,但是各部门之间由于职责不同、监管理念差异和监管套利等因素的存在,使得信息资源无法实现有效共享;其次,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方式滞后。随着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金融创新业务快速发展,金融风险传导机制越来越复杂,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方法并未能做到及时更新改进,新型的评估工具和方法的开发应用也往往滞后于金融风险的变化发展,因而还难以做到及时监测金融风险动态、把握金融风险传导机制、准确评估区域金融风险状况;再次,金融风险应急管理机制存在漏洞,例如央行分支机构可以按照宏观审慎原则和监管标准,监测评估和判断金融风险情况,但由于央行没有金融业务监管权利,从而没有现场监管的体验,只能依靠非现场监测方式,其对区域金融风险的预警提示和督办整改效果往往不佳。
(三)区域金融风险处置制度不健全。第一,金融风险处置效率需进一步提高。在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处置过程中,由于金融风险处置主体、处置原则、处置模式选择和相应的处置程序缺乏统一、明确的操作依据,各地区在处置金融风险时,存在选择金融风险处置模式错误、程序混乱、责任界定不明晰和相互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第二,部分规章条款实用性不强。例如,虽然《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对金融机构行政撤销的条件、程序等情况做了规定,但从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实践看,该条例的许多内容和规定还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强;第三,缺乏专业化的金融风险处置平台。例如,没有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处置监督机制和处置信息的共享机制,在金融风险处置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托管、接管、撤销(关闭)、破产以及停业整顿等操作程序也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金融风险处置需要专业化的人才资源,但我国还未建立专业的金融风险处置队伍以应对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金融稳定法规体系和协调机制。对于金融稳定法规体系不健全的状况,一方面可以借鉴国外有效的金融立法经验,结合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现状,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金融基本法,研究制定《金融稳定法》,修改完善《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同时制定《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条例》、《金融机构接管条例》和《金融机构并购重组条例》等,作为处置金融风险的操作依据;另一方面可以建立金融管理机构协调合作制度和实施细则,例如建立区域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明确央行在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中的首要地位,定期召开金融稳定工作联合研讨会,评估分析区域金融风险状况,提高金融风险处置的有效性,形成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合力。
(二)提高区域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体系运行效率。一是要完善区域金融风险评估体系,结合金融业的实际风险状况,科学制定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明确评估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范围等,增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强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设,建立监管协作和重大事项分析会商机制,拓宽重大事项信息来源渠道,提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效率,增强对重大事项的风险反应的灵敏性和及时性;三是增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有效性,建立严格的金融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和数据采集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采用有效的金融评估方法,及时判断金融风险的动态情况,根据金融风险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提示事发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同时跟踪金融风险提示的后续进展情况,确保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整改或处置。
(三)进一步改善区域金融风险处置制度。首先,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法》,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破产的前置程序、各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债务清偿顺序、金融债权的保护和偿付、职工安置标准等相关规定,增强金融风险处置的操作性;其次,研究制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管理办法》,对金融风险处置原则,处置主体的权利义务、处置模式选择和适用性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根据金融风险处置实践,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修改完善已有的金融风险处置各项条例,增强有关法律条款的操作性,使风险处置的具体操作有法可依;再次,根据金融风险处置经验,构建专业化、多元化的区域金融风险处置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并且培养专业化的金融风险处置队伍,从而增强金融风险处置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主要参考文献:
[1]尹兆君.关于完善我国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思考[J].新金融,2011.5.
【关键词】金融风险;风险管理;管理策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的健康平稳发展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对金融风险管理策略的研究对于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研究背景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任何企业都要面对风险,任何经营活动都有风险。所以任何企业要想取得成功,都必须学会风险管理。金融风险管理是特别针对金融行业而言,指因不确定因素的发生而给金融活动造成的损失或者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些不确定因素被称为风险因素。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分析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造成资金损失的大小以及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风险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从风险意识开始到风险识别,再由风险识别到风险分析,到风险处理后的风险控制和反馈,最后又返回到提高风险意识,开始新一轮的风险管理过程。
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风波迭起,危机频发,引起各国政府和金融界的广泛关注。而随着我国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改革与开放,在原本比较薄弱的金融体制基础上,金融市场产生风险的因素逐渐增加。因此,分析和研究金融风险根源以及金融风险管理策略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
二、我国金融风险的产生根源和表现形式
我国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有金融行业自身的特点,也有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从金融行业内在原因来看:
1.金融业务活动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与一定环境变化相结合,就会出现风险问题,存在潜在的资金损失的可能性。如果处理不当或者缺乏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时,风险就会产生。
2.现有的金融管理理论和方法不能完全满足现实需要,其分析基础是在完全均衡假设和静态假设下得出结论,却要应用于非均衡状态的,复杂多变的现实经济活动中,必然常常遇到挫折和失败。
3.金融管理人员能否根据环境变化做出正确决策并组织实施也是一个关键因素。如果不能完全做到,就会给金融管理目标带来不良影响,造成风险。
从外部环境来看:
1.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在快速发展,然而由于众多原因,相应的金融运行有时紧缩、有时放松和再膨胀,加大了银行风险管理的困难。
2.我国人民银行侧重于法规性监管,忽视风险性监管,金融风险控制环节薄弱,金融立法和执法不健全,金融体系不规范。
3.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市场信用体制的建立更是任重而道远,许多企业改革不规范,造成巨额的银行不良资产,给银行信贷资金运作带来风险。
在我国金融业快速扩张的同时,金融发展中的风险隐患也在不断加剧。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形式。
1.管理体制风险。这是指金融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引起的资金损失或运营效益下降。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的管理效率降低,监督乏力的问题,以及其内部之间、与业务部门之间、与外部的经济单位之间,存在不协调和沟通不及时等问题。管理体制风险是最大的风险,对该风险的化解与防范极为重要。
2.金融交易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能或不愿履行合同规约的条款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这是当前我国银行业比较突出的金融风险。虽然我国几次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划出不良贷款,使不良贷款比率下降,但与其他国家相比,我们的不良贷款还是相当高的。我国银行自身约束不利,对债务人的法规约束软化也是造成信用风险的原因。
3.金融改革风险。是指因出台一项政策所带来的负面作用。毫无疑问,一项政策或改革的实践是为解决现实中的突出问题,但也可能在解决这个问题的同时,又产生其他问题。从风险的角度分析,就是又增加了一些新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轻则影响政策或改革的成效,重则危及政策或改革的成败。因此,政策风险是决策时首先应该充分考虑的。
4.资金运作风险。资金运作风险包括资金流动性风险和资金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指没有足够的现金清偿债务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而给银行带来的损失的可能性。资金管理风险是指因资金被挤占挪用而不能满足支储需要或存储不经济所产生的负面作用。这种风险出现时将严重影响商业银行。
5.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风险。内部管理风险主要有技术风险和道德风险。由于金融活动和金融关系的复杂性,使得金融人员及有关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技术性差错而带来损失。例如随着金融办公自动化的提高和金融管理任务的增加,线路故障、操作失误、黑客入侵、数据丢失、业务差错等问题时有发生。道德风险是指因金融人员道德品质下降,给资金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在金融活动中,有些金融人员抓住各种机会以各种似是而非的名目、借口和手段侵吞公款的事件屡见不鲜。
6.利率汇率风险。我国银行业及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之间时常会互相竞争抬高存款利率,收揽储蓄。这种竞争方式使得利率风险大大增加。此外,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变动频繁,直接影响外汇资产,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高汇率风险。
三、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的策略研究
我国金融风险管理的现状是值得人们担忧的。建立符合金融行业战略定位的科学、完整、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是我国金融行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从宏观角度看,我们应该采取以下策略:
1.完善金融法制法规。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需要成熟的金融法制法规来防止金融犯罪。1993年起,我国着手的金融领域法制建设已经基本形成。法律手段作为金融风险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手段日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但是要达到理想的效果还有待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2.加快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加快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是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前提。这些工作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真正实现利率市场化;完善票据贴现市场为企业和银行短期融资创造条件;加快资本市场发展,适度扩大股票和企业债券市场规模。国家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并保持必要的力度。以期在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和低通货膨胀率的同时,继续保持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从而保持宏观经济的总量平衡和国民经济的内外均衡,进一步增强我国抵御国际投机势力和国际金融风波冲击的能力,实现有效的金融风险管理。
3、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加强金融监管需要从目前的法规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转变,从单一的现场检查向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并重转变。逐步健全对金融机构的接管、终止、兼并和破产等制度,以及对金融机构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制度、要建立金融监管责任制。监督金融机构降低资产风险,提高资产质量。
从金融风险管理具体操作上,我们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1.对金融操作人员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把风险意识贯穿于金融人员的工作中,深入到金融部门内部,使他们在注重工作成果的同时,要善于及时发现可能的风险。只有在金融部门内部形成风险意识的氛围,开展金融风险管理才有可能。
2.制定金融风险评级机制。在找出潜在的风险之后,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将造成的损失是非常的重要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取决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风险评级制度可以使风险分析定量化,为选择最佳的风险管理策略提供可靠依据。风险评级机制就是在风险识别和衡量的基础上,对它们进行排序,列入不同的风险级别。风险级别一般有高频率高损失、高频率低损失、低频率高损失和低频率低损失四种类型。相应的金融风险管理策略的选择也有、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四种。可以用来防范和化解风险。
关键词: 区域金融风险;成因;化解
一、区域金融风险的定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本身具有高风险的特点,区域金融风险是介于宏观和微观之间的一种中观金融风险,它是指一国内某个经济区域内金融系统所面临的的风险。金融风险是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源,区域金融风险是整体金融风险爆发的导火索,区域金融风险一直是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区域金融风险通过各种关联因素影响区域经济的正常发展,集聚到一定程度会演变成全局性的金融风险进而引发金融危机。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开放的前提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是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转的一个基本要求。
二、我国区域金融风险的成因剖析
1金融机构重规模轻效益的发展思路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作为企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也是利润最大化,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金融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发展,各金融机构普遍采用扩大规模的手段来获取更大的利润。金融机构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发展模式使得机构规模在扩张的同时,也增大了区域金融风险。我国加入WTO以后,金融业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国外金融机构所带来的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大,为了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国内金融机构加快了引进国外金融工具的步伐,加大了金融创新的力度,但是国内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金融监管的手段并未得到同步提升,导致某些新业务的引进不但没有成为新的利润来源,反而成了金融风险新的发源地。
2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体制不健全
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现阶段相当数量的金融机构缺乏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以商业银行为例,内部控制度不健全表现在对贷款和对外交易支付的授信管理方面,会计核算制度及内部稽核制度不健全,部分银行不按照规定筹措资金,无序竞争,违规揽储,有些不按规定经营资金,挪用资金进行炒股,炒楼等,导致一些分支机构资金在高风险领域运作,极易给银行带来巨大大金融风险,甚至引发区域金融风险。
3“影子银行”体系风险
担保公司,信托公司,地下钱庄,小额贷款机构等各种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功能,却没有受到与银行同样的监管,被称为“影子银行”,由于监管“真空”的存在,部分影子银行存在超范围经营和违规经营的现象,如利用高息吸收社会资金,再以更高的利息贷出,赚取利差,由于一些公司规模小,运作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差,很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的《金融监管蓝皮书: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4)》,中国影子银行体系所涉及的非传统信贷融资规模大致为27万亿元,占银行业资产比例为19%,很容易银行系统性风险,2013年6月银行“钱荒”事件就是影子银行典型的风险信号。
4金融监管存在缺陷
我国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这种制度使得各个监管机构更注重各自系统内部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而不是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由于监管机构之间的立场和角度不同,缺乏协调配合,容易出现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二,金融监管法律的不完善,虽然我国建立了金融监管法律框架,但缺少与之对应的实施细则,执行中可操作性较差,实际中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三,金融监管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缺乏,难以满足金融业监管的需要。如近两年兴起的P2P网贷平台,由于目前没有准入门槛,没有行业标准,没有外部监管,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整个行业良莠不齐,卷款跑路事件频发,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5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的不适当干预
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的不适当干预是导致区域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在经济改革的过程中,地方政府获得了大量的权利和财政利益,其经济行为对区域金融的发展有重大影响,不当的政府干预不仅会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会增加金融风险。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自觉地将自己至于资金配置的中心地位,强制银行信贷向国企倾斜,导致银行信用活动脱离了效率原则,也是导致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的重要原因,事实上,由于重复建设等导致的银行不良资产在整个不良资产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主动干预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盲目审批项目,扩大投资,这些投资往往资金量大,期限长,有些地方政府将商业银行视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对银行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很少考虑,导致投资效率低,同时加大了债务风险,根据审计署公布的数据,随着地方政府融资贷款还债高峰期的到来,今明两年地方债到期量达42万亿,部分省份到期债务高达60%,2014年是地方政府偿债压力最重的一年,以上行为都增加了区域金融爆发的风险。
6经济政策给不同区域带来不同的影响
发达地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经济发展走势与我国的整体走势保持一致,因此,国家制定的经济政策时更多的是以经济发达地区作为参考,但是由于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在同一层次,使得单一的经济政策对不同地区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对于发达地区可以通过成熟的金融市场,多样性的金融工具等手段迅速调整金融活动,化解风险以促成经济的良性发展,相反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由于金融市场不健全,金融工具单一等原因,在经济活动的运行中无法及时有效的化解经济政策造成的不利影响。因此,在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的格局下,单一的经济政策可能是造成欠发达地区经济风险的形成和累积的原因。
三、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区域金融风险指在一定地理区域内,由于一些金融机构的不当经营活动而导致的整个区域的金融机构出现风险的的可能性。2010年浙江温州民间出现借贷危机,2011年河南连发三轮担保业挤兑潮,2012年鄂尔多斯房产泡沫爆发等事件凸显了我国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不足,这些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严重扰乱和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给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
1区域金融风险的双重性
区域金融体系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双重影响。区域金融的发展目标要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目标保持一致,符合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因此区域金融风险受到国家经济风险的影响,会因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产生风险。同时,区域金融体系是发展地方经济的支撑,与地方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地方政府会按照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规划,区域金融部门必须予以配合,因此区域金融体系的双重性使得区域金融风险具有复杂性。
2区域金融风险的外部传导性强
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区域间的资金和商品的流通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使得金融风险在区域之间具有更强的外部传传导效应。一方面,区域内积累的金融风险能够较好的向区域外扩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风险,另一方面当周边区域发生金融风险,区域金融发展也会受到较大的冲击。这就要求管理者在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时将区域经济放在开放动态变化的经济环境中,关注周边区域及全国的金融发展形势。
3区域金融风险的突发性
全国性金融风险的爆发通常会有多个经济指标同时恶化,大量机构同时陷入经营困境,单个企业的金融危机一般不会导致全国性的的金融危机。但是区域金融体系化解风险的能力明显不足,少数企业的经营恶化就可能引发区域性的金融危机。因此即使在整体经济发展良好的情况下,区域金融危机也可能爆发。
四、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策略
1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应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的首要目标是使区域监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的了解本地区的金融系统运行现状,从而做到风险事件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应以金融统计数据为依据,以信息技术为基础,首先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选取既能够体现稳定性,一致性,适应性特点,又能够反映预警对象的指标,并且能够随经济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调整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既要包含宏观层面的指标如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财政收入增长率,利率,汇率,进出口增长率等,又要包含微观层面的指标体系,如地区存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地区证券交易额变化率,保费收入变化率,地区财政收入支出变化率,地区GDP,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通过健全的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区域金融运行进行监控,及时向监管机构发送警报,使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从而保障区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建立金融机构破产制度
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也必然要求有一套完整的市场机制,包括市场准入机制、市场监管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这是任何竞争性行业都应该存在的制度,金融领域也不例外。金融机构破产制度是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迄今尚未建立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应尽快出台《金融机构破产条例》。
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金融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地区金融和社会稳定,保障地区经济安全,应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职责明确、快速有效、稳妥处置”的原则,做到及时反应,认真负责,措施得力,高效低成本。领导小组应及时收集金融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做好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加强对区域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同类
监管,及时发现和改正违规经营行为,增强员工贯彻执行各项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第一,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管理,进一步完善贷款流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贷款操作程序,对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实,掌握客户的资信状况和交易背景等,对放贷后客户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骗贷行为。第二,引导金融机构切实落实内控管理制度,控制操作风险,对贷后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跟踪管理,防范贷款企业资金链断裂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第三,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第四,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告经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把风险消灭在萌芽时期。
5建立区域金融创新合作机制
由于区域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可以使区域金融风险通过区域间联合监管化解掉一部分,通过建立区域间信息沟通和共享,可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具体可以采取一下措施:第一,建立金融风险监控协会,联系区域内各家金融机构,定期召开交流会,共同探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成功的经验,加强业务交流。第二,实现监管信息的共享,使各自所获得的信息量更多更及时更准确。第三,要加强相互监督,制约机制,金融监管是人民银行的职能,各金融机构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检查监督,对于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稳定的违法行为予以检举和制止。
参考文献:
[1] [ZK#]李嘉晓;秦宏;罗剑朝论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J]商业研究2006,(19)
[2] 孙颖区域性金融风险剖析[J]统计教育2007,(3)
[3] 陈宏论如何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J]财会月刊,2010,(2)
[4] 纪阳对我国区域金融风险成因及防范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8)
[5] 林宏山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研究与思考――以漳州市为视角[J]福建金融,2013,(2)
一、民间金融风险的成因
民间金融相对于国家批准的金融活动,其受约束性和规范性相对较差,是民间金融的基本特点,属于非正规金融,在制度建设、金融运行等方面存在薄弱性。特别是凭借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民间网络借贷(P2P)债权融资、众筹式的股权融资模式。这种模式并没有正式申请取得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照,其实从范畴上来讲也属于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发展的天性本来就相对脆弱,发展还不够成熟,交易的对象非正规化,再加上互联网便利性,使民间金融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更加复杂的金融风险管理问题。
(一)民间金融机构相对脆弱
民间金融风险的产生,首先应从民间金融机构内部考虑,机构相对脆弱是不争的事实。民间融资基本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主管机构”等“三无行业”状态,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任何金融机构在运作过程中都有严重的负债现象,在运营的过程中系统相对脆弱,会受到严重的打击,极易导致风险的产生,而对于民间金融机构则更为严重,本来民间金融机构要比国有金融机构的负债率高,在如此复杂的经济环境中风险更大,风险问题更加突出。如今的民间金融运作,出资者都不知道资金的流向和用途,若其中存在资金未能偿还的现象,民间借贷主体会由少变多,形成连锁反应,一旦市场经济出现危机,民间金融机构会面临崩溃的边缘。
(二)缺乏有效的信用约束机制
一般情况下,民间金融大都属于家族或地缘性的金融机构,是一种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在信用度方面存在着极大的风险[2]。民间金融互联网化之后,使交易主体发生了深刻变化。过去传统的民间金融主体是在熟人小圈子里进行借贷行为,现在民间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之后,从传统的熟人“小圈子”发展到的陌生人社交圈,传统的民间金融只有出借人与借款人两个主体之间形成单一的借贷合同法律关系,而互联网通过P2P形成的借贷关系的主体就增加了,除了有借款人、出借人,还有P2P平台、第三方支付机构和担保机构等等。这些主体的增加也使法律关系复杂化。如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提供担保,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完全由出借人承担,若其中一方出现失信或抵赖现象,会对整个机构造成严重的打击,使借贷双方的权利和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进而产生道德缺失问题。
(三)国家政策与法律的影响
在民间金融机构运行中,除了机构本身的问题外,与国家的法律与政策也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不受法律与政策的保护,机构运作相对脆弱,处于法律的边缘或法律空白,极易出现一系列法律问题。例如,民间金融为了重视对利益的追求,借高利贷、向借贷组织进行借贷等,与法律打球,借贷组织进行一系列的非法集资,从中骗取他人钱财,出现诈骗风险。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股权众筹融资方式主体有发起人、投资主体、众筹平台、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这四个主体形成的法律关系不仅是传统私募的股权法律关系,而是除股权法律关系之外的发起人和投资者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形成的支付合同法律关系。互联网股权私募众筹融资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比如互联网的众筹平台是否承担融资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众筹平台是否应承担对发起人的主体进行审核的义务等等。
二、我国民间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策略
(一)加强民间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立法
要提升民间金融市场的整体抗风险能力首要任务是加紧民间金融相关立法,尽早制定民间金融的相关法规和条例,以及出台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的监管办法等。用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网络P2P借贷平台、股权众筹的经营范围,坚决杜绝一些金融机构一边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直接从事放贷、另一边又利用互联网搞非法集资,在小额贷款公司与互联网金融之间设立风险防火墙,违者重罚。而针对小额贷款等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在资金源头上必须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外部融资,严禁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等等底线。业务经营要量力而行,要与小额信贷行业的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避免经营业务过度膨胀。此外,进一步落实互联网金融账户实名制,建立以正规商业银行作为第三方的资金托管机制,实现民间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的金融平台账户与客户账户分离,保障客户资金不被挪用。
(二)建立民间风险预警机制
为了降低民间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民间金融机构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测和感知,分为风险指标、预测方法和预警信号三个部分。机构应聘请专业人士根据当前市场经济形态以及民间金融的特点进行风险的评估与预测,在明确当前民间金融风险的同时,要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期,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积极应对措施。例如,民间金融风险的产生,可能存在着与均衡利率、司法机构对待民间经济纠纷上的偏离等等,都制约着金融的健康发展。民间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应强化对民间借贷的风险宣传和指导,不断地调整财政货币、产业政策,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关注,将民间金融与外界金融体系联系起来,不再是形单影只,做好金融的一切风险预警工作。
(三)设立民间风险挽救机制
民间金融风险的发生,对农村经济、中小微企业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经济走向不容乐观,民营企业老板跑路、高利贷崩盘现象层出,后果相当严重。为此,应建立有效的风险处理与挽救机制,面对风险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采取及时的挽救,及时做好民间金融风险准备,一旦出现该问题,应立即启动处理方案,以避免债券债务关系变得更为混乱。在出现风险时,进行债权债务清理与偿还时,要始终保持着公平、透明的原则,禁止出现暗箱操作的现象,获取群众信赖,对剩余财产进行彻查,公平对待每位债权人。风险挽救机制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帮助债权人能够得到最大程度上的清偿,但也要对债务人进行安全的保护,将其维持在相对和平的状态,以保证风险的快速解决。
三、结束语
【内容摘要】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增加防范和抗御金融风险的能力,预防金融风险的发生,对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都极为重要。本文首先把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与防范看作是一个制度或者制度框架,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描述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应看清的问题、认识特点、主要手段,进而分析如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
【作者简介】张帆,河北银行国际业务部中级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系在职硕士研究生。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经济背景下,我国银行如同世界金融机构一样面临着新的挑战,我国银行不仅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竞争压力,而且自身存在着积聚大量不良信贷资产的严重问题,这将会成为引发我国银行金融风险的一个根本原因。
一、防范和化解风险,当前要将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提到议事日程
1.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看清三个问题:一是新的不良资产产生,导致银行资产质量恶化。虽然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和不良资产的剥离,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暂时放下包袱,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近来,又出现不良率攀升的现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为已经剥离掉的不良资产不是商业银行的全部,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在未得到根除时,新的继续产生,会加大不良资产比重。二是资本充足率较低,抗打击能力不强。资本充足率是国际银行业衡量银行经营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由于资本金补充幅度低于贷款增长幅度,有些银行资本充足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资本充足率的低下,一方面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活动受到影响,防范能力差;另一方面信誉受到影响,在国际上被视为高风险银行,易导致降低信用等级。三是外部经营环境较差,信用制度缺失。首先,除央企外,大批中小型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虽有所改善,但并未走出困境。长期以来企业资本金匮乏、经营效益低下、负债率过高、财务负担沉重、还款能力差的问题,还没从根本上解决。其次,是全社会信用制度的缺位,使得一部分贷款人千方百计逃避银行债务,而整个法治体制对此约束乏力。
2.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认识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集中性。大部分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是银行,融资方式以间接融资为主,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使金融风险及损失最终主要由国家和政府承担。二是隐蔽性和突发性。这次金融危机中欧美国家的商业银行如果经营不善,马上面临破产或被兼并的风险。而国内商业银行破产和兼并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各种金融风险以隐蔽的形式潜藏着。由于商业银行体系庞大,其众多的基层银行经营不善,风险和损失会向上级行层层转嫁,最后会聚集到总行。尽管居民的高储蓄率暂时掩盖了金融风险的爆发,但最终后果或者引发某家银行破产倒闭,或者由中央银行增加基础货币投放,进而引发高通货膨胀。这些被掩盖的金融风险不断积累,也会因链条断裂而突发。三是社会性。目前,我们仍处于新旧体制转型时期,人们的金融意识在增强,但风险意识还很淡薄,很少考虑可能发生的损失和后果。
二、建立有效机制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要手段
1.注重成因分析,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科学有效性。金融风险的形成原因,从社会经济角度看,有以下几种:经济震荡、行政干预、社会冲击、信用畸变、金融投机、治安影响。从银行内部角度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体制连带。原有金融体制还存在着种种弊端,在银行实行真正的商业化经营后,原来潜在的金融风险变为现实的金融风险。二是经营粗放。由于经营管理思想不当、盲目经营、盲目竞争、高成本、低效益,形成了金融风险。三是工作失误。银行工作人员在业务办理中判断决策不当或操作走形,致使资产呆滞,债权不落实,酿成了金融风险。四是管理失控。制度松弛、管理混乱,存在着工作漏洞和差错事故,致使债权悬空,资金损失。五是道德风险。金融员工利用职务岗位之便贪污盗窃,以权谋私,造成金融资产损失和流失。
2.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机制。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金融法规,使全社会认识金融的职能、地位、作用,理解社会信用的普遍性、目的性和严肃性,形成全社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共识。二是定期分析研究。各级政府要经常听取金融运行情况汇报,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研究风险防范的长远规划和措施。三是制定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金融风险,要根据当地的既定条件和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化解预案。四是有效组织应付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挤兑等金融风险,各级政府要迅速有效地组织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果断处置和及时化解。
3.有效防范风险,多管齐下,努力解决根本问题。风险防范就是要预防和制止目前没有实际发生但存在发生可能性的金融风险。要达到这个目的,应从多方面着手。一是从社会方面,要维护金融的独立性、稳定性、安全性。各级政府要让金融业按照国家法律确立的地位和赋予的职责,独立自主地经营和运行,减少和消除对商业性金融的行政干预;坚决打击抢劫诈骗银行资金、伪造贩卖假人民币,恶意制造金融谎言,冲击金融机构的严重违法行为。二是从金融方面,要强化法制,严格管理,完善机制。国家金融监管当局要依法严格履行金融监管职能,加强对金融企业市场准人、资产质量、经营效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各金融机构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每一项工作都实行责任制;健全信贷运行机制,完善管理办法,严格程序,加强论证,实行审贷分离,搞好贷方跟踪管理,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实行职工激励机制,严格奖惩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健全内控机制,加强相互监督和约束。
4.及时果断化解潜在的风险。对潜在的风险,要抓住“四性”:分析的准确性、责任的明确性、方法的科学性、工作的协同性。要准确找出症结,寻找化解途径,分清风险责任,做到“四能”:能对付、能化小、能收拾、能警后。
三、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是从根本上解决国有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问题的关键所在
1.通过产权制度创新,确立在国家拥有多数控股权前提下的多元所有制产权基础具体途径可学习企业控股公司制,通过对银行进行公司制改革,理顺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之间的关系。
2.在产权结构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所有者和经营者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国有商业银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业务经营商业化管理。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是银行可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二是改善银行治理结构,提高竞争力,加强所有者对银行经营者的监督和激励,促使银行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加强银行债务人的监督。在国有独资银行变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后,随着国家信用逐渐退出,银行自身的企业信用更加增强,银行债权人对其监督的动力加强。四是股权多样化,减少了单一国有股份下股份不能流通的弊端,无形中带来外部监督。
3.通过各种形式增加银行资本金。建立和完善资本金补充机制,畅通资本筹措渠道,增强资本金实力,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在当前内部积累有限的情况下可广开外部筹资渠道,具体如在财政增加国有银行资金的同时,可考虑通过实行股份出售,发行长期债券等途径有效增加银行资本金,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
4.努力提高银行经营透明度。在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中,各种矛盾较容易掩盖,但在外资银行的业务份额达到一定比例且会计、报告、统计等制度同国际相统一后,国有商业银行若再不提高透明度,强化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就可能积聚系统性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苏同华:《银行危机论》.[北京]中国金出版社2000年版。
2.任兆璋:《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