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2 14:46: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乡环境治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以“五乱”治理为核心,着力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打造城乡环境示范点;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镇城乡面貌持续好转。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属地管理、分类指导、村民自治、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环卫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把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与建设生态文明家园、生态观光农业、生态循环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科技和制度创新,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两点六线”治理重点。全面巩固菜坝、凉水井场镇“两点”和宜飞路、菜喜路、垃圾场路、两凉路、偏凉路、围场路“六线”整治成效,打造整治亮点。
(二)规范垃圾处理机制。统一规划布局,具备生活垃圾转运条件的,采用“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方式集中处理;不具备转运条件的,按“适当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共享”,分片建设处理设施,适当集中处理。
(三)推动全民参与环境治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广泛建立环卫志愿者队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深化“六进”活动和卫生村、卫生单位、卫生户的创评活动,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纵深推进;引导群众集资、社会各界捐资、政府加大投入,共同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大力开展环境治理活动。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除四害”宣传工作和健康教育进村(社区)活动,全面落实爱国卫生月(周末)大扫除、重大节假日整治。村、社区、驻镇单位每年灭鼠二次以上。自建小区、农户庭院要配置好环卫基础设施、修补路面、清洁粉饰墙面、补绿植绿。
四、工作机制
(一)落实责任机制。努力构建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所联系单位、村(社区)、分管部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企事业单位开展好责任范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开展好责任范围整治工作;村(社区)干部搞好本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村(居)民认真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着力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
(二)落实问责机制。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曝光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进行曝光,单位主要领导作书面整改承诺,并限期整改。畅通服务热线、投诉信箱等意见受理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督问责体系。
(三)落实激励机制。一是加强督查考核。镇政府对村(社区)每季(抽)检查一次(事前不通知),每半年评比一次,半年、年终检查前三名的村(社区)和联系村干部分别加3分、2分、1分,半年、年终检查最后三名的村(社区)和联系村干部目标考核总分中扣1分、2分、3分。镇政府临时安排迎接检查突击整治的村(社区),检查获得好评的,每次加2分;检查未通过的,每次扣2分。二是加强财力保障。按照政府补贴(按50%配套工作经费的方式)点、村(社区)出点、村民筹点的办法筹集资金,用于环境治理和设施建设维护。三是加强工作奖惩。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按考核细则考核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加大对评比的卫生庭院户和批准建立的垃圾池(房)材料费的奖励补助力度,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党委政府调整充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组,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保障。坚持舆论开道,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素质。采用进村入户宣传、志愿者劝导、强化学校行为习惯教育等方式,带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宜居城市为目标,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为主题,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长效管理”为原则,实现城乡环境净化、美化和亮化,提升文明水平,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相结合。坚持舆论先行,营造家喻户晓、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提升全民素质,打造文明城市。
(二)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严格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以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四镇为主体,村、社区为单元,明确整治任务,突出重点问题,严格时限要求,开展全方位综合整治。
(三)综合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以治脏、除乱为抓手,大力度整治城乡容貌环境;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以人为本与严管惩治相结合。深入、细致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最大限度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与参与;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严格执法、合力攻坚、强力推进。
三、整治范围和目标
此次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范围是: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村、社区。以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对全区道路、广场、工地、市场、公园、河道、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城市出入口以及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内、外部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整治,基本实现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经营规范、夜景明亮、城区文明,提高我区城市的清洁度、满意度、文明度,在市容环境方面走在全市前列。
四、整治任务和责任划分
(一)环境卫生方面
1、清理城区垃圾。一是对单位、居民小区、施工场地、街道、垃圾点、城乡结合部、铁路、公路、河道两侧等地暴露的历史遗存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必须在6月20前组织人员集中清理干净,此项工作由城管局牵头并负责划片分区;二是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社区要在6月15日前清理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制定出本部门的卫生保洁制度,坚持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建立起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三是做好临街商铺、医院、网吧、歌厅、洗浴、饭店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消除沿街两侧、公共场所门前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不良行为。此项工作7月10日前完成。要在全区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处理,惩处垃圾乱扔、乱丢、乱烧和不按规定处理垃圾等行为。
2、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治理城乡结合部及村庄容貌环境,清理通村道路两侧和村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结合城中村改造和新民居建设,建立垃圾收集制度,规范垃圾倾倒、收运等环节,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消除污水乱泼和溢流现象。
3、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掏保、箱站管理等要提高标准,加大频率,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要配套果皮箱并实行全天候保洁,提高城区保洁水平,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二)市容市貌方面
4、整治不规范广告牌匾。一是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标识牌、邮筒等;二是加大清除道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小广告”的力度,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对区内大街小巷现有“小广告”进行全面清除,要强化责任,落实人员,加强监管,以保持长期干净整洁;三是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区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整齐美观。
5、严厉查处各种私搭乱建行为。加大违法违章建筑、乱搭乱建的查处、拆除力度,必须拆除的由公安司法部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做好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理及硬化、绿化工作。
6、清理整治煤场。进一步规范和整治煤炭储运、加工行为,明确审批程序和标准,划定储运和加工区域,在指定区域外的所有露天经营性储煤及加工场点,6月30日前应当自行撤销,逾期未撤销的,有关部门依法强制取缔。土地复垦项目区范围内的临时建筑、煤场及堆放物也要及时拆除和清理。
7、治理白色污染。坚决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和超薄塑料袋,围绕产、销、用、弃四个环节加强管理,下大力解决塑料袋随风飞、四处挂的问题。
8、严格管理施工场地。确保围挡作业,挂牌施工,出入口硬化,运输车辆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无扬尘污染,垃圾清运,路面恢复及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工地、拆迁空场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并用实体墙围挡,对墙体外表进行美化处理,安装轮廓灯进行亮化,围墙外设绿化带并留足人行道。
9、整治校园内外环境。设立“红领巾监督岗、共青团员监督岗”,提高学生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每月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三)市政设施方面
10、改善城区绿化环境。一是整治主要街道绿化环境,对主要道路两侧树池、花坛、绿化带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枯枝败叶和白色污染。二是对公园、广场和绿地的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加强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和路树管护,做到景观造型完好洁净,公园、广场和绿地的围栏和运动设施完好安全,无损坏且洁净,绿色植物枝繁叶茂,花红草绿,景色宜人。
11、整治街巷道路。加快泥土路改造步伐、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全面维修、罩面和修复;对破损的主干道、人行步道及时修补,加快城区铁中路、老厂子路等5条路的贯通、修复和改造工作,方便群众生活。
12、搞好亮化工程。抓好主要街道路灯改造工作,提高路灯档次,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亮而不明问题;搞好城市夜景建设,推行城市夜景灯饰的节能及管理,提高城市夜景的整体水平。
13、抓好河道环境治理。按照“堤稳、岸绿、水清”的建设目标,对城区柳河和喇嘛沟河实施清淤、护岸和环境工程建设。拆除河道周边临违建筑,定期打捞河面漂浮物,定时清除河道杂草及岸坡垃圾。
14、加强公共厕所管理。坚持建设、改造、管理相结合,加快城区水冲厕所建设,加大原有公厕的管理力度,对城区破损公厕及时维修,定期清掏,夏季要及时消毒灭蝇,防止蚊蝇滋生。区防疫部门要定期向公厕、垃圾点、公共场所喷洒药剂,防止传染病流行。
(四)公共秩序方面
15、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位),实现主要街路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
16、清理占道市场。一是清理沿街门店店外从事商业宣传、销售、加工、制作、维修等活动;二是分批迁撤城区早夜市和早点摊群,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三是对所有沿街沿河从事餐饮、制作、加工、维修、清洗的门店进行经营场地、卫生环保设施复查,对没有手续的坚决予以取缔,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17、规范经营摊点。撤销、迁移城市主干道和广场、学校周边、柳河沿岸等重点部位有碍观瞻或影响交通的棚亭、摊点。强化城区各种流动售货车、小吃车、烧烤车、水果车等小商小贩的监管,积极谋划场地,把营子大集、早点、早晚市、烧烤统一划片,规范经营。
18、整治住宅小区、楼宇卫生环境。一是积极推动组建业主委员会工作,动员和引导小区居民关心、关注并参与小区公共事务及环境卫生的管理;二是加强小区及楼宇的卫生保洁,整治侵占公共绿地行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三是对环卫设施、道路、管道、路灯等公共设施进行整治,努力营造住宅小区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绿化美化、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群众满意的生活环境。
19、治理“宠物便溺”问题。一是加强对饲养宠物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公共道德意识;二是强化宠物办证、管理、处罚等管理工作,规定公共场所必须戴好狗罩、狗绳,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未及时清除的,市容环卫部门按照相关条例给予处罚。
自年6月1日至9月10日,对全区所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和现象进行集中整治。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年6月1日至6月5日)
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镇、社区、村要对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列出需整治内容清单,并将任务分解到人。以村、社区为单元,对单位、群众进行全民宣传动员,采取以电视、公告、宣传栏、开座谈会、发放明白纸等形式、逐门逐店思想动员,提高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自觉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迅速形成综合整治行动的社会氛围。准备工作由各位副区长负责组织分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动员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广新局、电视台配合,各有关部门履行好职责。牵头领导:刘卫东。
(二)实施阶段(年6月6日至9月5日)
按照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认真、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问题,逐条街路、逐个小区、逐个建筑物进行整治,逐个牌匾广告、逐个商铺门店进行规范。在整改中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规范,一手抓巩固,一手抓延伸,确保各项整治目标按时限全部完成。各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简报信息,保证每月上报2篇以上质量好、内容实、效果明显的经验材料和活动信息,办公室将对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刊发。本阶段由区政府各位副区长牵头,四镇、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三)督导检查验收阶段(年6月6日至9月10日)
成立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组成的督查组,本着“整治完成一处、检查验收一处”的原则,采取筛查、抽查、暗访的方法,对措施不力、效率不高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启动行政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督导组对整治情况、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等进行阶段性检查、整体验收,对没有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追究责任,限期完成,检查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验收工作由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纪委监察局负责。牵头领导:谷宏健、齐春清、吴景新、杨海龙、刘卫东。
(四)巩固阶段(年9月10日起)
各部门对照方案的要求,进行“回头看”,总结经验和成功做法,查找自身工作存在的差距与不足,采取措施,迎难而上,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务求成效。牵头领导:谷宏健、薛青松。
六、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宣传部门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等宣传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大讨论,积极报道整治行动的工作进程和取得的成果,表扬整治行动中的先进典型,批评曝光整治行动中认识不高、态度消极、不能认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顺利进行,成立“营子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李伟担任,区委副书记谷宏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薛青松担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其他常委、区政府其他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行动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城管局,负责整治行动中的具体工作事宜。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制订本部门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的各项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督查组要开展日常督查和阶段督查,并将整治工作情况作为效能建设内容纳入部门年终考核。
一、目标
积极参与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开展机关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门前三包、院内四自”的落实,加大除害防病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环境意识和健康素养,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努力创建优美、整洁、和谐机关示范单位。
二、组织领导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负责人,刘丹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三、活动重点
(一)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状况;
(二)机关办公楼、楼容、楼貌;
(三)门牌、标志牌整治状况;
(四)会议室、办公室、墙体天花板、地面、门窗清洁状况;
(五)办公桌、椅等设备整洁状况;
(六)机关食堂、厕所卫生状况;
(七)机关院坝内市政设施、环卫设施、车辆停放标志;
(八)机关内亮化工程;
(九)院内植物绿化;
(十)“门前三包”状况;
(十一)创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状况;
(十二)按市创建卫生城市要求,单位院内及办公场所除“四害”,做到鼠、蝇、蚊、蟑螂不超过标准。
四、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
召开局机关各科室和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进机关”活动动员大会,各直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在单位内部形成浓厚氛围,开设“进机关”宣传橱窗,悬挂标语一幅,确保职工知晓率达到100%。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按照活动重点,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文明用语,节能降耗,树立廉政高效机关形象。保持办公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特别是卫生死角的打扫,做好“门前三包、院内四自”工作。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开展“进机关”活动的先进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争创示范单位。各单位12月初将活动总结报局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一)局机关各科室和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组织动员、安排部署,要落实专人负责、经费保障等必要条件,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各单位要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制定措施、积极整改。
(三)充分利用单位橱窗、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进机关”活动。注意收集本单位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及整改前后单位面貌的对比图片、影像资料,展现机关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果。
(四)局机关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机关内各科室、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接受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每月考核。
附件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宣传标语
1.“讲党性、守纪律、保廉洁”创示范机关
2.创优美环境、做示范机关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
4.创造整洁优美环境,提高机关办事效率
5.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建优美整洁机关
6.讲文明、树新风,创建优美和谐机关
7.做好“门前三包”、“院内四自”,创建整洁机关
8.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做文明卫生机关
9.治理机关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xx州围绕全面提升阶段“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治理目标,切实找准着力点,增添新举措,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定不移地把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突出治理重点
要以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为治理的重点区域,以巩固“六乱”治理成果为切入点,切实找准和强化薄弱环节,在城镇着力突出治理“本文来源:文秘范文乱”,在农村着力突出治理“脏”,做到城乡统筹、标本兼治,不留死角、全面推进。
三、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强项目规划和立项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抓紧规划和建设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设施和购置环卫设施,切实解决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建设滞后问题,为纵深推进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四、进一步做好“结合文章”
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彝区“三房危房”改造、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灾后恢复重建、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进一步构建长效机制
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根据不同地区分类考核,对第一名给予重奖并授予“流动红旗”,对最后一名的县(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在相关大会上就治理工作进行述职;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城乡环境管理体系,着力建设职能化的管理队伍、专业化的技术队伍、市场化的日常保洁队伍。
六、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
要把行政单位监督与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导机制和媒体曝光反馈督查机制,通过监督热线、举报电话、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和曝光力度,对被省、州媒体曝光的事例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处理不及时的,要启动问责程序进行严格问责,追究领导责任。
七、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整体推进”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和人头,确保工作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就是抓发展、抓经济的观念,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是群众的民心工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努力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环境综合治理,城乡“脏、乱、差”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基本达到,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
三、工作内容
(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主要是巩固去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村和其他社区涉农居民组重点治理农户院落、道路和河道沿线“脏、乱、差”,重点抓好建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倾倒、污水乱排放、墙面乱涂写治理,对村内各类临时、破旧、闲置房屋、店铺、广告进行专项治理,落实道路沿线保洁,规范沿路建筑立面、广告招牌、商铺、民居、废品收购站点和垃圾转运点,要抓好已有的环卫设施设备的管护,对已收集的生活垃圾要及时进行清运处理,抓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环境卫生习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户效应,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形象。
(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
各城市社区要及时与辖区的商家店铺业主签订好“门前三包”责任书,引导并督促他们认真履行责任书所要求的责任,协助县相关部门对商家店铺的教育和管理;将环境治理责任区域和工作要求落实到社区环境治理公益岗位人员,逗硬督促考核奖惩,确保城区三米以下背街小巷整洁;要坚持不懈抓好“牛皮癣”专项治理;要对城乡结合部进行认真治理,协助相关部门规范辖区广告、店招、牌匾和霓虹灯的设置;积极做好开放式居民小区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大力开展文明卫生小区、文明卫生家庭创建评比活动。大力开展健康防病和“除四害”活动,全面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坚持不懈抓好本辖区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考核工作,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层层抓落实。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对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各项责任落实到网格员、小区院落和商家店铺负责人。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会议、标语、专栏、文艺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舆论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专栏、通报、会议跟踪宣传报道治理的动态和成果,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共同打好城乡环境治理攻坚战。
一、治理范围、目标和原则
(一)治理范围。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和环湾可视范围内面积较大、较严重、景观性较差的88处采石场(崖体)。
(二)治理目标。到2011年,基本完成环湾可视范围内影响观瞻的31个采石场(崖体)的环境治理任务;到2015年基本完成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和环湾可视范围内的57个采石场(崖体)的环境治理任务。
(三)治理原则。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多元设计、生态和谐;资源开发、景观重塑;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
二、治理内容
(一)生态恢复。对于规划为生态恢复区的采石场,要通过回填土方、理顺水系、植树造林等技术方法进行覆绿治理,逐步实现生态化、自然化。
(二)旅游休闲设施建设。结合风景旅游区开发,对采石场进行生态恢复和景观建设。采用景观设计与自然堆土复绿相结合的方法,实现生态与景观的统一。
(三)景观再造。通过景观设计与植被绿化的有机结合,形成新的景观。对有条件的采石场,可以结合土地开发整理,达到可耕、可渔、可林、可观的目标。
(四)资源开发。采取项目开发与环境治理相结合的措施,实现资源的再开发、再利用。结合采石场周边土地流转、山峦开发,将采石场环境治理作为项目开发的组成部分,同步建设和治理;对具备规划条件的采石场,通过调整土地使用性质,适当开发建设商务会所、休闲场所等;结合村集体或城市公益事业项目对采石场进行资源开发利用。
三、治理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因地制宜、恢复为主、适度开发”的原则,结合市区山体保护规划,科学合理地编制不同级别的废弃采石场生态恢复、资源开发与土地再利用规划,明确生态恢复区、开发性恢复区等不同区域和项目的控制性规划要求。坚持“一场一方案”原则,因地制宜地研究制订每个采石场的治理方案,根据采石场的特殊区位和环境条件,规划建设适度规模和体量的建筑、景观设施,并实施典型示范工程。
(二)建立健全治理机制
鼓励通过旅游、休闲、商业、居住以及生态农业等产业项目,带动采石场环境治理的同步实施,走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社会化治理的路子。
1.项目招商,公开出让。对实行资源化开发利用的项目,通过对其区位、环境、资源、交通等条件的分析研究,确定项目开发的属性、功能、景观等方面要求,调整采石场及周边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土地利用性质。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行项目策划、招商,把采石场环境治理与开发项目捆在一起,以土地招拍挂的方式对社会出让。
2.资金扶持,先建后奖。对项目土地出让后政府收益部分,可以安排用于采石场环境治理的资金补助。开发单位在采石场及周边项目开发的同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完成采石场的环境治理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再对其进行补助。对投资较大、治理较好的工程,除返还土地出让金外,还可从政府部门收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块进行奖补。
3.典型引路,重点指导。对于生态恢复性治理工程项目,由各区政府(管委)负责组织,以财政投资为主,从景观性差、最需要治理的区域入手,通过高起点规划设计和高水平建设,为采石场治理树立样板。对于资源开发性项目,实行重点突破、重点指导、重点扶持,通过典型引路,形成示范效应。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1.开发单位在进行资源开发性项目建设时,必须提交采石场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确保开发项目与采石场环境治理工程的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资源性开发项目和采石场环境治理工程项目要一并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招投标、项目监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的全方位监管。工程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组织综合验收,并向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3.要搞好资源性开发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开发建设单位要根据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满足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切实可行措施,统筹解决开发项目的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气和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问题。
4.采石场治理要与市区建筑渣土治理有机结合。对于临近市区、交通较为便利的采石场,可以设置为临时的建筑渣土消纳场所,利用市区的堆土、工地弃土回填,实现建筑渣土的资源化再利用。
5.采石项目必须向国土资源部门提报生态恢复方案,经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审批准并交纳生态恢复保证金后,方可组织实施。
6.把采石场环境治理工程列入市城建重点工程年度计划,进行调度、考核。对治理工程完成情况较好的区,市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09〕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09〕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09〕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10〕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民政局把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以创先争优为契机,认真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具体要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推进城乡社区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2010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履行牵头单位作用,推进“进社区”活动的开展
按照省、和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09〕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09〕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09〕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10〕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街道妇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为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精神,有序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近年来,武侯区双楠街道妇联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认真履行职能,坚持以家庭为主阵地,以妇女为主力军,组织动员全辖区广大妇女开展以“家家创、家家美、家家学、家家比”为主要内容的“四家”活动,以营造居室清洁、物品整洁、生活舒适、身心健康的居住环境为目标,举实措,出实招,办实事,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全民参与
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中,双楠街道妇联坚持把群众发动工作作为重要方法和有效举措,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的活动内容、目标任务和取得的实效。
1.发动范围广。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姐妹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双楠街道妇联先后 4 次举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现场观摩会,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参与活动,现场评比,现场打分,现场颁奖,巩固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把推进家庭承诺、志愿服务、评选清洁之家、文明家庭、清洁阳台、星级文明家庭相结合,提出了“十有”要求,即: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落实、有计划目标、有牌子、有阵地、有评比、有总结、有活动、有资料、有经费保障。针对辖区老旧院落多的实际,开展“除陋习院落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居民参与管、自治小组专人管、社区监督管、街办指导管”的工作机制,继续评比“环境卫士、卫生院落、星级小组”,通过“月通报、季奖惩、年表彰”的方式,真正做到院落环境卫生、垃圾、标识、楼道、阳台、摊点、宠物、门卫室和车辆管理“九好”。
2.宣传方式多。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中,双楠街道妇联通过社区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组建文艺宣传队、腰鼓队、秧歌队等群众文艺团体,组织广场文艺、坝坝演出,印制“环境治理家家参与”倡议书,扎实开展了“院落是我家 美丽靠大家”等主题活动,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格局。截至目前,全辖区共 余名巾帼志愿者,组成了 6 余支“巾帼文明劝导队”,进社区入户开展文明劝导,卫生督导,帮助广大群众转变观念,争做文明人。共发放宣传资料 2 万余份,签订“成都美丽家庭承诺书”15000余份,制作展板 20 余幅,开设橱窗宣传专栏 20 个,悬挂标语 40余幅,开展清除卫生死角专项整治 万余次。广泛深入的宣传,营造了辖区妇女人人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了群众参与环境治理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创新活动载体,扎实有序推进
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中,双楠街道妇联以开展“四个一”活动为载体,以点带面,扎实有序地推进了全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的开展。
1.开展万名妇女姐妹签名活动。活动之初,街道妇联在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万名妇女姐妹签名活动,发放“环境治理家家参与”倡议书 15000余份,号召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投入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努力营造优美生活环境。
2.开展文明礼仪,卫生知识培训活动。街道妇联组织利用妇女课堂、社区家长学校举办以文明礼仪、卫生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妇女培训班 10 余期,发放宣传资料15000 余份。让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彻底革除陋习,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展“进家庭”专项治理活动。双楠街道妇联将每周三定为街道志愿者服务日,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广大家庭成员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组织巾帼志愿者,以“三个一”、“四个美”、“七个不”为标准,重点在清洁美化楼道、清理生活垃圾上下功夫,努力打造社区居民生活环境亮点。
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站:
根据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交通运输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让全州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高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打造优美的交通运输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职责任务
各县交通局要做好辖区内县乡道公路沿线“六乱”治理,重点治理道路建控区及办公区周边卫生环境。州运管处要积极协调各客运汽车站做好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加强客运汽车站环境治理,开展文明营运,加强车容车貌检查,提升客运服务质量。州路政支队要积极开展国道干线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加强路面巡查,严控道路乱堆乱放、占道经营影响环境的行为。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办公室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展板等平台,深入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热情,增强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交通局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的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工作中要加强衔接,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明晰管理区域和责任,密切配合,联动协作,统筹推进,形成既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两节”环境治理的良好局面。各牵头单位要与自身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有序推进。
各县交通运输局和各牵头单位要在2015年2月20日前,将本部门开展“两节”交通运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州交通运输局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关键字:城乡污染转移;法律;现状;完善
前言
所谓城乡污染转移指的是在城市所产生的生活和工业垃圾、污染产品以及设备被源源不断的转移到城市周边地区或农村,并将城市污染较大的企业搬迁至农村地区,从而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压力,加剧农村环境污染的行为。近几年来,由于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数量越来越大,导致农民的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并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发展差距,严重影响到了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与社会建设的发展。要想改善我国环境水平,就要加强对城乡污染转移法律的规划与完善,以此促进我国城乡环境治理的平衡发展。
一、我国城乡污染转移法律现状
尽管我国近年来逐渐加大了对城乡污染转移法律制定的力度,也开始重视起城乡污染转移法律法规的作用,但由于法律体系尚未完善,在减少城乡污染转移对环境的破坏方面缺乏还是一定的适应性,相关工作的开展并不顺利。
1、我国应对城乡转移法律的现状
在城乡污染转移法律建立的过程中,我国对于污染防治工作也在加大管理力度。1984年9月27日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第4条规定“严禁将有毒、有害的产品委托或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乡镇、街道企业生产”明确禁止了污染的转移。2000年国务院发文通告各省各地 “严禁发达地区淘汰的污染严重企业转移到西部地区”。进一步规范了污染转移的制度。在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通过,该规定第22条指出:“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着力防止农业环境污染。不得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2004年颁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针对农村环境保护进行了规范。其中第4跳、第22条以及第38条都明确规定禁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进行转移。其中第22条还规定,在特别保护区域范围内,明令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贮存设施和场所。除此之外,国家还颁布了一系列涉及到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即相关法律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及《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等。
2、城乡污染转移法规不足
随着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转移情况的加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也越来越困难,加之农村地区一直处以弱势的地位,我国农村的环境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地区政府和民众的环保意识薄弱,相关的规范制度也尚未完善,导致我国环境规划与治理难以向前发展。
尽管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环境资源数以公有财产,但实际上对环境进行开发和经营的主体却是企业或组织,相互之间的利益一直得不到有效的平衡,并且开发与经营主体所要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较轻,其能够对农村环境资源进行免费的开发与使用,却无需为区域内的环境负责,这也是我国农村为何大量增加污染设施和企业的主要原因。如《固废法》第38条中对于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城乡地区出现垃圾倾倒、焚烧以及填埋等处理方式,进一步加大环境污染。此外,由于我国环境管理体系的主要职责在于城市和重点源的污染防治,对于农村环境的治理体系远远落后于城市,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过程中也显得力度不够,套用城市污染治理根本无法适应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政府对于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也往往缺乏足够的重视,为了保护农村资源环境,农村公用品都是由基层政府或村民自己凑资而成,但自从农业税取消之后,农村经济收入大幅度减少,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在消减,导致农村环境治理与维护工作被迫搁浅。
二、完善城乡污染转移的法律控制
我国城乡污染转移问题的法律控制之所以力度不够,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对于一些责任及规范细节没有落实到位,因此,我们应当从实际出发,完善各项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度和机制,从而进一步规范城乡污染转移的法律控制制度。
1、完善城乡环境规划制度
我国对于农村环境规划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甚完善,加之农村环境的复杂,与城市环境的管理缺乏相应的对接,更是让城乡污染转移工作难上加难。政府在治理污染转移工作使往往从城市或农村的单一角度进行规划,缺乏整体性。要想加强城乡污染转移法律的完善,首先就要完善环境规划制度,做到从局部开展工作,先完善农村环境规划相关制度,再与城市环境规划进行协调规划,形成整体与系统的协调规划模式。使环境规划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城乡污染,减少环境管理的压力,并进一步促进我国城乡环境问题的平等与统一,减少城乡环境规划制度出现失衡情况,保证城乡环境治理均衡发展,从而带动我国城乡污染转移法律的不断完善。
2、健全环境标准及审批准入制度
城乡实际环境状况与环境污染治理标准之间存在关联,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污染转移工作,我们必须明确两者之间的所存关系,对城乡污染转移治理标准进行审查和限制,禁止各类不符合环境标准的生产设备、产品以及工艺进入城乡地区,维持城乡环境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我国政府还需要不断完善城乡污染转移审批准入制度,使城乡各类污染能够得到良好的安置和处理,确保城乡污染控制标准达到一致。由于我国城乡环境治理偏向于二元结构,导致城市污染排放大量的转移到农村地区,加大了环境治理难度。政府应当制定严格的城乡污染转移审批准入制度,确保城市污染控制与农村污染控制保持平衡,为农村生活环境的保护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
3、明确城乡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现代社会的生态文明需要生态立法,在推行生态立法的过程中,我们应当重视城市与农村共同的污染防止理念,对城乡环境保护与污染转移进行一体化对待,规划污染转移问题。实际上农村环境保护总量控制往往跟不上城市的控制力度,很多农村地区并没有被纳入地区污染控制的范围,由此可见,我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尚缺乏一定的整体性考虑,。因此在制定城乡污染转移法律时应当做好城乡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的完善。只有污染物总量控制,才能推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并且实时监测地区污染总体数量,使环境自净能力能够进一步提高,从而减少污染超过环境容量,有效控制城乡污染转移。
4、建立污染的集中管理制度
对于城乡污染转移应当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进行,在规模效应的推动下从根本上推行城乡污染转移法律的制定。要想产生规模效应,就要充分发挥农村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优势,彻底落实污染控制工作,降低污染治理成本,做好城乡污染转移控制。尽管我国目前尚在推行污染集中处理制度,但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度依赖地方政府的管理或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导下进行,并没有起到一个良好的治理成效。我们国家必须进一步加强立法强制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理制度,将污染物集中处理的范围、义务主体以及处理形式等内容进行严格规范,保证污染的集中处理管理制度能够深入城乡环境保护工作中,并辅助城乡污染转移法律为我国环境保护建设事业提供助推力。
5、建立城乡污染转移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补偿机制指的是环境污染者对于受害地区居民或受害者的一种物质补偿,这种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双方利益,并减轻环境保护工作的负担,要构建农村生态补偿机制,就要先明确对于污染物转移问题所进行的生态补偿原则、补偿标准、补偿范围、补偿主体以及补偿条件和具体权利义务等方面。国家建立城乡污染转移生态补偿制度要具体到城乡地区的污染转移工作中,让污染者有效保障受害者的合法利益,对于开发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在进行转移的同时也要补偿给受害者所带来的损失,尽可能的在最大限度内为受到城乡污染转移的受害者提供基本环境权益保障。
三、城乡污染转移执法的完善
就城乡污染转移执法现状而言还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城乡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以城乡污染转移法律建设一支合格的执法队伍,全面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为城乡污染转移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
1、建立综合政绩考核体系,落实政府治理责任
相关政府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文件,将城乡污染转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绩考核内容当中,并不断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制度,加强城乡污染转移治理,在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中建立环境质量考核标准,将城乡污染转移工作切实安排到位。此外,还需要落实政府问责制度,将城乡污染转移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日常考核当中,以此建立全面的综合考核体系,增强部门人员的工作意识以及工作责任心,从而不断完善城乡污染转移法律制度,减少破坏环境治理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工作障碍等。
2、健全城乡环境执法规制,提高环境执法力度
一方面要做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城乡污染转移法律之间的冲突域矛盾工作,使相关负责部门能够意识和明确自身职能,在明确分工后才能够实现部门协调,从而更好地落实城乡污染转移法律制定工作,保证城乡污染转移法律完善工作的有效进行。另一方面要加强城乡污染转移法律的程序性立法,在完善城乡污染转移法律的基础上确保程序性立法能够实行。由于我国现行的环境立法侧重城市污染治理,对于农村的环境管理力度稍显薄弱,这些都导致了我国城乡污染转移的法制建设难以向前发展,政府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强自身岗位的职责意识,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并不断提升立法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国城乡污染转移法律的可执行性。
3、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政府在城乡污染转移执法方面,一定要考虑到执法过程事件造成的影响。一般而言,城乡污染转移行为往往会造成跨省份、跨地区等污染,但目前我国的基层法院环境法庭受理与审判难度较大,尚未建立起以省为单位的环境法院,同时执法队伍的执法力度也十分薄弱,难以对城乡污染转移案件做出及时的裁决。因此,在城乡污染转移案件的管辖方面,应当单独设立省地区的环境法院,同时建设一支素质高、技术强、设备齐等的专业执法队伍。政府加大执法队伍的扶持力度,切实提高环境执法队伍水平。如加强队伍内外监督机制,内部监督由上下级、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来实现,外部监督则通过公众媒体和公众舆论来进行,做到城乡污染转移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结语:
综上所述,要想做好我国环境保护以及治理工作,除了要做好我国城乡污染转移法律的完善,还要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健全城乡环境执法规制,不断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改善和控制城乡污染转移问题,从而更好的保护我国资源环境,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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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小红,樊晶晶.城乡污染转移的原因分析[J].科技咨询导报,2012(32):119-119.
[3]唐钊.我国城乡污染转移法律规制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16):10086-10088.
[4] 蒋培,林燕.城乡污染转移的法律控制[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1,28(2).
[5] 张燕,陈胜,索一冉.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基因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制探析[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33(4):447-450.
[6] 王学渊,周翼翔.经济增长背景下浙江省城乡工业污染转移特征及动因[J].技术经济,2012(10):98-105.
山西省城乡生态化的基本内容
山西省作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省、循环经济试点省、生态省试点省和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明确实施城乡化策略。山西省城乡生态化就是要遵循整体优先和生态优先的原则,实现城乡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整体协调而达到一种稳定有序的演进过程,它是可持续发展模式。[1]复合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不仅包括经济子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还含有自然和社会两子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基于生态产业下的复合生态系统发展模式,生态产业注意到了自然生命生态系统中本无废物的事实,遵循“整体、协调、循环、共生”的生态调控原则,而生态产业协调了三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复合生态系统在某一发展阶段处于相对平衡状态,得以持续发展。[4]基于城市和农村生态系统下的复合生态系统发展模式,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在农村生态系统中,存在着农业、农民和农村即所谓的“三农”问题,从复合生态系统理论看,“三农”实质上分别对应着复合生态系统中的三个子系统,即农村自然、农业经济、农民社会,可见,三农现象不只是经济或社会领域内的问题,“三农”之间形成了“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生态关系,相互作用,协同发展。[4]
城乡生态化背景下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分析
建立复合生态系统发展模式可以作为山西省城乡生态化背景下农村环境治理的主要内容。根据榆次区20个村、灵石县14个村和保德县16个村的调查,目前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村建立水源保护区占调查村总数的100%,村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占调查村总数的38%,基本上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村委能主动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在调查村总数中占比为0,而且有30个村地下水资源受到煤矿区的影响,占调查村总数的60%,农村主动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存在一定的问题。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在调查村总数中占比为0,在榆次区、灵石县和保德县城周边村污水没有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距离榆次区、灵石县和保德县城较远、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没有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村尚未做到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村垃圾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在调查村总数中占比为0,直接倒入深沟和深坑内;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52%,但各村推广的户数并不多。在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方面,能够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发展户用沼气村达到调查村总数的100%,但各村发展的户数并不均衡;村综合利用作物秸秆,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能源生态模式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6%;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等措施的村在调查村总数中占比为0。
企业对农村外部不经济性的影响。村周边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已经建立,有效地防治农村地区工业污染,村周边不存在污染问题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100%。在拥有煤炭资源丰富的灵石和保德县,由于煤矿企业的开采,村内存在一定面积的土地坍陷问题,村内存在坍陷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48%。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村内已经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占调查村总数的100%。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各村能推进健康养殖,在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方面,已经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力求改善农民生活环境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100%;但人畜混居现象彻底改变的村在调查村总数中占比为0。已经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力求提高养殖的规模化水平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100%;能够通过养殖小区发展沼气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100%;能够通过养殖小区生产有机肥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100%。但不能有效地进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0%;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村在调查村总数中占比为0。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按标准化生产,强调采取技术、工程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村在调查村总数中占比为0。能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在种植区域普及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50%;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50%;实施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50%。
防治农村土壤污染。村对农产品种植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示范在调查村总数中占比均为0;村对煤矿废弃地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示范在调查村总数中占比均为0。但所调查的村均能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占调查村总数的100%,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自然生态保护。村能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力、旅游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100%;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100%。但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的力度不够,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16%;庭院绿化工程建设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12%;通道绿化工程建设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16%;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16%;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村占调查村总数的64%。
城乡生态化背景下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公众参与型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基于主动自愿原则,以农民个体为主导,农民具有科学的环保意识,按照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农民自身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农民在构建良性生态环境中自觉参与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行为。推广秸秆免耕覆盖栽培、秸秆还田、生产沼气、用作食用菌生产等成熟技术。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空气,或者将秸秆随意堆放在公路沿线、林盘、院落,或者抛入河道堵塞沟渠。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为。有效地进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农村沼气建设行为。大力推广“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要与改厨、改圈、改厕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充分利用沼气综合技术,对规模化养殖场的粪便、污水进行处理,产生清洁能源和优质肥料,治理农村养殖污染。农业循环经济行为。开展“节水、节药、节肥、节种”等清洁生产技术。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农药施用要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绿色控防技术,农膜要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和安全农业,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规模化生产。农村河道疏浚行为。配合水务部门全面疏浚镇村河塘沟渠,清除河塘淤泥、杂物垃圾、杂草飘浮物,严禁向河道沟渠倾倒农业生产垃圾,建立河塘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村庄容貌整治行为。按照“清洁、秩序、优美”的镇村整治标准,村庄要集中清理乱搭建、乱堆放、乱贴画等现象,农户房前屋后保持整齐洁净,做到村居整洁,庭院绿化,村庄秩序井然,环境优美。资源环境保护行为。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重视自然恢复工程建设。
一、城市环境对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城市环境是一个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推动招商引资、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搞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是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措施。“欲致鱼者先通水,欲致鸟者先树林。”当今的区域经济发展、综合实力提升,越来越离不开环境优化。优美的环境是资源、是财富,更是竞争力。只有像经营品牌一样经营好城市环境,才可能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集聚人流、物流、资金流,走出一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之路。“环境也是生产力”、“环境也是竞争力”已经成为共识。基于此,为实现达州市“一枢纽、两中心、三基地”的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继省级卫生城市评定后,提出了“建设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国家级卫生城市”的目标,2008年至2010年达州中心城市规划完成210万株居民植树任务,争创省级园林城市,旨在打造“城在森林中,人在林荫下”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建设秦巴地区经济文化强市。
二、城区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如今的达州,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春风”的吹拂下,散发出现代文明的馥郁芬芳,与此同时,人们对社会文明进步的追求热情不断高涨,对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环境友好、健康安全的向往和愿望越来越强烈,对影响人居环境、生活质量的“脏乱差”问题越来越反感,对加强社会管理、加速实现城乡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无害化、规范化、秩序化”等等的呼声越来越响亮。以此相对照,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
(一)城区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城镇功能不健全,成为城市环境治理的重要障碍。(1)集贸市场建设严重滞后。目前通川区常住人口约50万人,正规的农贸市场只有朝阳、西圣寺、黄龙寺(建成但没充分利用)等少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都是以街为市的临时交易市场。西外近几年发展非常迅速,人口剧增,但仍缺乏大型的规范的农贸市场,导致金兰小区、天恒花园、国际新城等居民买菜相当困难,给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按照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配置,每2.5~3万人就要有一个3000~5000m2的市场,而且服务半径小于500米,按照这样配置,需要建设成规模的农贸市场10个左右,才能满足目前城区人口日常生活的需要。以街为市农贸市场功能、设施不全,设置混乱,管理不规范,违章搭建棚伞较多,冒口经营较多,安全隐患严重。(2)主城区停车场、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城区除仅有的几家宾馆和部分单位有停车场外,缺乏大型的专业停车场,目前城区的车辆停放主要靠用人行道、车行道解决,也远远不能满足停车需求,同时因属占道停车也给道路畅通带来较大困难,广大市民出行倍感不便。特别是文化街一带,两个小学分布于此,街道本已非常狭窄,却保留了一条车道用着停车,这倒是方便了少数人,但多数出行的人却因此遭殃,特别是学生上、放学非常不便,不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使交通秩序显得非常混乱。(3)环卫设施缺乏。目前达州卫生设施缺乏而且分布不均,根本无法适应大城市建设的需要。如:很多小区道路未硬化,路况较差;街道垃圾箱设置点不齐全,有待完善,如徐家坝社区等城乡结合部社区未设置垃圾箱,而城区内社区垃圾箱过份集中;城区除主街、主干道以上设置有果皮箱,部分地方有垃圾收集屋外,多数小街小巷无果皮箱、无垃圾收集屋,居民小区内基本无环卫设施。据调查,我市常住人口近50万,城区面积近30平方公里、每天生活垃圾约500余吨,而垃圾的存放、收集主要集中在街面,目前城区街面垃圾临时堆放、收集点多达800个,也就人为增设了800个污染源,垃圾中转站、无害化粪便处理中心等大型环卫基础设施更是严重缺失。全城公厕较少并分布不均,使用率不高;社区内文化体育设施较少,而且对已有设施维护差等等。
2.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成为城市环境治理的难点。(1)卫生死角较多。城区面上干净,但各社区内暗藏卫生死角较多,特别是背街小巷、各集贸市场、社区垃圾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铁路、公路、河道沿线“脏乱差”的问题突出,还存在一定卫生死角,严重影响街面整洁和居民身心健康。(2)污水处理力度不够。社区内普遍存在下水道管道较小、老化问题,常引发堵塞。如文家梁车队旁边的阴沟因没有遮盖,而下面管道较小,居民生活污水常年倾倒,常有堵塞现象,从而导致“臭气熏天”;特别是滨河路一带处于城区低位,遇到下雨、涨水时,下水道便排通不畅,严重瘀积,导致污水横流;沿河一带(如世纪苑小区下面的州河)污水排放未加彻底治理,严重影响州河水质和居民生活质量。(3)小广告现象屡禁不止。较多社区形成了“一边清理、一边张贴”的现象,白天刚进行了对城市“牛皮癣”、“小广告”的清理工作,夜晚又“死灰复燃”并加倍的进行张贴,造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整体市容市貌。(4)乱搭、乱建、乱摆情况严重。全区内乱搭乱建现象普遍存在,齐门摊、占道经营、伸杆搭棚屡禁不止,一些商业集中区尤为突出,特别是“六小”行业(即小饮食店、小旅馆、小副食店、小理发美容、小网吧、小歌舞厅)问题尤其严重;个别居住楼顶楼也存在乱搭乱建现象。流动商贩更成影响达州市容的一群“游击队”,他们为了逃税收,高盈利,在市内是无孔不入,特别是在中心广场、学校周围一带,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交通秩序。(5)市民公共卫生行为习惯还比较差。乱吐、乱扔、横穿马路、高空坠物等现象还仍有发生,重视小家庭、小集体卫生,忽视公共场所卫生行为普遍存在。
3.交通环境尤为恶劣,成为推进城市经济发展的瓶颈。交通是一个城市的血脉,交通不好,正如人的血液循环不畅,将会严重影响一个城市的发展。达州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人口和人流量猛增,加之人们的消费水平提高,私家车数量大增。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和地理位置的局限使得城区交通环境非常恶劣,这与达州的城市化进程和迅猛发展的经济很不适应。尽管沿州河的高速通道缓解了朝阳路局部交通拥挤状况,但整个市区的交通条件仍然很差。由于城区街道狭窄,人口密集,使得交通拥挤不堪,特别是市中心一带在上下班高峰期,车辆行驶简直像蜗牛搬家。加之车辆乱停乱放时有发生,大量摩托车飞驰于大街小巷,驾驶员、行人不守交通规则,这些现象使原本不宽的道路更加狭窄,经常引发交通堵塞、混乱和交通事故。交通环境的恶劣,使主城区空气污染严重,使市民安全健康难以保障,使交通秩序难以畅通,使城市形象严重受损。
(二)城市环境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达州因有凤凰山相依、州河水环绕而倍感妩媚动人,但狭长的地理位置也让达州少了许多拓展、壮大的地理空间;达州市历史悠久,城区规划久远,架构布局存在不合理、不科学、不系统等因素,无形增加了城区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本和难度。这些都是造成环境综合治理困难的客观原因,但环境治理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还在于人为因素,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重视不够,环境建设缺乏连续性和资金保障。一是少数部门和街道主要领导对城市环境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意识不强,对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将此项工作作为惠民利民的工程来抓;部分分管领导抓落实不够,工作力度不强,只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未深入现场查找问题、想办法实事求是解决问题。领导重视程度不一样,导致各部门、街道发展不平衡,有些乡镇、街道之间差距较大。二是长效机制不健全,环境治理措施缺乏连续性。一些部门、街道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时好时坏,时紧时松,未达到白天黑夜一个样,大街小巷一个样,赶集不赶集一个样,检查不检查一个样。三是资金投入不够,环境治理缺乏保障。政府投入不够,社区在维护和整治部分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缺乏资金支撑。
2.部门缺乏大局意识。城市环境治理职能分属市区不同部门,比如噪音的监测权在市环保部门、执法权又在区城管执法分局。由于职责分散,导致一些部门配合不到位,有些部门的狭隘思想严重,只站在自己部门的角度考虑任务的布置与完成,缺乏大局和整体意识,遇到问题互相推诿扯皮,从而导致“三不管”的真空地带。
3.群众治理环境参与度不高。环境治理必须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环境问题,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群众参与治理环境的积极性都严重影响到一个城市的环境质量。通川区居民参与度不高,一是宣传机制不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没有进入常态化,宣传深度不够、广度不大、效果不佳,没有真正深入人心,居民群众对保护城市环境的认识不够,部分市民多年以来形成的一些卫生陋习、不文明行为未根本改变,良好的卫生意识、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还还需进一步宣传和引导。二是缺乏调动群众参与的奖惩机制。很多社区、单位没有成文的保护城市环境奖惩机制,导致市民保护环境、管理环境的积极性不高,仍然有少数居民认为“环境卫生是责任区负责单位和环卫工人的事”。
4.少数市民素质偏低,环保意识差。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爱护城市环境、维护公共设施的观念还相对滞后,存在着只顾个人利益,缺乏大局意识,甚至不同程度地存在破坏城市环境,阻挠城管执法等与城市建设、发展极不协调的现象。特别是一些经营者法制观念较淡薄、卫生意识差,抵制执法管理,加大了监督执法工作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