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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律知识

时间:2023-06-12 14:46: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务员法律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公务员法律知识

第1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于2005年4月27日公布,并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行。《公务员法》的制定和公布,对于每一位国家公务员来说都是一件不容忽视的大事,它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标志着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规范已经上升为法律规范。因此,作为一

名国家公务员,首先应该认真学习《公务员法》,深刻领会其法律意义。

十多年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但也应看到,由于公务员制度未以法律的形式出现,导致公务员管理权威性不够、执法检查机制不健全、强制力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随着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条件更加成熟,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法,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使我对《公务员法》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从一个普通公务员的角度认知和解读公务员法,我个人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制定公务员法,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公务员的法律地位,这对于我们普通公务员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十分重要的。公务员法通过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的管理原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工资福利保险、退休以及申诉控告等内容的规定,有效地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使每一位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或者在受到侵犯时能得到有效的救济,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公务员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也体现了法治进步。这使我们普通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时不会有过多的顾虑,有了依法行政、依法执行公务的信心和保障,从而焕发出更加高涨的积极性,更加专心致志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公务员法将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立,这是对我们普通公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公务员法依据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对公务员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公务员是否认真履行义务和遵守纪律,已不再是简单的行政问题,而是一个法律的问题了,不履行义务、违反了纪律也就触犯了法律。我们每一个公务员都应该充分地、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在呼唤一个法治的时代,我们在建设一个法治的国家,当这个法治实实在在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当法治需要实实在在地规范我们的行为时,我们不能毫无感觉、漠然置之。作为普通公务员,我们应该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行使权力,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忠实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努力为人民服务。

三、公务员法将公务员制度法律化,使国家干部人事管理法治化,以法律规范来保障公务员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选拔配备、更新、监控、保障、开发、激励等各项功能齐全,从进到出、从升到降、从奖到惩、从用到训,使公务员制度更加全面。这使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我们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将会更加完善,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将会进一步提高。同时也使我们看到,由于法律制度的完善,在干部人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将会得到进一步的遏制,我们期待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公平、公正,有了法律的保障。因此,公务员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作为普通公务员,我们殷切地盼望着由此而产生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巨大变化,盼望着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盼望着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发生质的变化和提高。

通过这次《公务员法》的学习,我认识到要做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要学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在今后工作中一要加强学习,坚持谦虚谨慎的作风。要以《公务员法》为办公依据,不断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行政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二要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廉政意识,严格自律。努力成为符合人民不断提高的要求的国家公务员,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2篇

(一)学历教育:大专:11份;大专升本科:7份;研究生:0份

(二)脱产培训:0份

(三)在职培训:《公务员法》39份;《行政许可法》36份;《行政领导学》11份;《公共政策分析》7份;《政府组织行为学》6份;《公共管理原理》19份;《电子政务》12份;《普通话》5份;《公务员精神知识》18份。

二、填表者基本情况

(一)类别:执法:41份

(二)职务:副科级:7份;科员:34份

(三)学历:本科:6份;大专:24份;高中(中专)11份

(四)年龄:50岁以上:5份;40-49岁:8份;30-39岁:24份;30岁以下:4份

三、今后需要培训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公共内容: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34份;基层民事调解基本原则和方法14分;沟通和协调28份;公务礼仪26份;基层工作的心理调查26份;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31份;公共服务内容和方法18份;国家赔偿制度的概念,实用范围赔偿方式21份;有效执行力的提升27份;如何应对集体上访、群殴、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20份;处理带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的方法和技能15份

(二)县、乡、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4份;村镇规划2份;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政策和措施1份;农村1份;农村区域经济发展3份;农村社会事务管理1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2份;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份;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政策和措施4份

(三)街道: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任务、程序及方法2份;街道、社区常见社会问题及处理方法1份;社区管理5份;社区服务2份

(四)执法:行政处罚的原则、设定权、种类、程序31份;行政复议制度的概念、基本原则和要求27份;行政诉讼的概念、原则、范围和受理、判决的执行15份;行政执法常见案例分析与应对30份;文明执法与和谐社会19份

四、其它培训需求(文字表述)

1、增加法学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对法条的理解力。

2、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的培训。

3、组织外出学习、考察与经验交流活动。

五、调查情况分析

(一)脱产培训是空白,适当安排人员进行脱产培训。

从本次调查问卷发现,我局公务员近三年来参加脱产培训是个空白。公务员任职培训基本上在三年前已经完成,近三年来新任科级干部数量很少,没有参加任职培训。应适当安排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的脱产培训,脱产时间以三个月至半年为宜。

(二)公务员对于公共内容知识培训需求很大。

基层公务员对于公共内容知识的缺泛由来已久,此次调查反映了基层公务员对于公共内容的渴求,培训部门可以组织跨部门的公务员学习公共内容,组织课堂讨论。

(三)应多安排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培训,提高公务员的基本法律素养,增强知法守法意识。

基层公务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对于法律的理解能力很薄弱,因缺少法学基础知识,对法律精神和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十分有限,知法与守法的意识也不强。因此,应该从提高公务员的基本法律素养出发展开培训,多安排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培训。

第3篇

北京大学理科楼一间自习室内,七成左右的课桌上摆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或者申论等公务员考试辅导书。隔壁教室正进行着一场公务员考试冲刺的讲座,现场座无虚席,过道和后墙处成为站席区。

“公务员考试为每个人提供了进入政府机关工作的机会,‘打开皇门招贤纳士’,我要为这次考试好好准备一番。”北大政府管理学院大四学生张智说。

公平的“进门”机会

2007年硕士毕业的胡进,有过一年的基层支教经历,也拥有企业和媒体的实习体验。在不同部门辗转后,他最终选择了做一名国家公务员。“了解到媒体和企业的工作状态后,我觉得还是公务员系统适合我。”

经过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后,他进入了面试名单。由人事部和招录单位组成的7人面试小组,在很大程度E决定着面试者的命运。

“面试分上、下午两个小组进行。我并不认识任何一个面试官,甚至不知道总共有多少人参加面试,最后有3个人被录用,我是其中一个。”胡进回忆说。

殷苗也是2007年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她在哈尔滨团市委工作。她同样认为是公务员考试给了她机会。“外界对于公务员考试还不是很了解,就拿我来讲,我周围的很多人都认为我考上公务员是因为家里有关系。”

章壮在安徽某省厅下属的事业单位工作,一直有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想法。“通过关系,我可以进现在的单位工作,但只是事业编制。要成为有编制的公务员,只能考试”。

“2006年实行《公务员法》以后,干部除外,其他的要拿到公务员编制必须经过考试。而且,北京市机关部门有新的公务员入职时,都要在部门网站公示,透明度很高。”北京市卫生系统一位公务员告诉《新世纪周刊》。

据公务员考试辅导机构――北京华图教育集团总裁易定宏介绍,公务员考试从流程上说,所有笔试成绩和上线考生都归人事部门管理,在筛选到1比5的比例前,招人单位是不知道这些考生的。而且,随后环节的面试中,面试官面试哪个考生,是通过抽签决定的,面试分数当场公布,这从程序上大大增加了舞弊的成本。

考试内容尚有改进空间

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简称“行测”)和申论两部分。行测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公共常识、资料分析五大部分,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心理潜能测量,进而预测考生在行政职业领域内的多种职位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题量为130道左右,要求考生在120分钟完成。

申论通过提供数段事实材料,要求考生对其概括、分析,测试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近年来,申论提供的材料规模渐增。2000年,材料为1500字;2003~2005年材料为4000字,到2006年材料已增至8000字。

“公务员考试越来越难,这种考试选的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才?我认为目前的考试内容上智商测试比例偏高,这是不合理的。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应该具备很强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遵守制度的意识,以及国家认同感,要依法治国。因此要发挥好考试的导向作用,加大法律知识的考核比例。“易定宏告诉《新世纪周刊》。

他认为,如果以后能够强调法律知识考核,公务员考试培训将不再是针对一场考试的辅导,甚至可以成为一次全民的普法教育和素质教育。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彭兆琪副教授认为,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绝大部分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高智商人才,并不需要再接受过多的智商测试。“技术性方面的考核可以淡化些,而应该设计比较好的题目,以检查考生的责任意识、人格素质以及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因为公务员应该是公民中综合素质最高的一类人。”

第4篇

为什么要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

一是改变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单一化”的现状。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这700多万公务员挤一座“独木桥”――“当官”,职业发展通道过于单一化。从事专业技术的公务员因按综合管理类大一统管理,职业发展受限,比如公安系统中精于现代刑侦技术的专业人才,海关的检验检疫专业人才,环保中的核辐射检测专业人才,财政的工程造价师,城市管理中的城市规划师等,这些专业人员需要的招不进,来了的干不好,优秀的留不住,直接影响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改变公务员粗放管理的现状。目前所有公务员按照综合类管理,招录、考核、培训、晋升等都是一套管理办法,“千人一卷”“考核一把尺”。大一统的粗放管理导致人不能尽其才,专才不能专用,浪费了人力资源,配置也相当低效。分类是管理的基础,没有科学的分类就没有科学的管理。职位分类管理是吸纳科学管理的理性管理,有效促进了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三是改变一线执法公务员“天花板”低的现状。我国公务员90%是科级以下,对大多数公务员来说,一生当中,只有科、处两档职务晋升台阶,直到退休也“一科难求”。基层一线执法公务员晋升“天花板”低,人数众多,压职压级现象更为严重。由于待遇与职务挂钩,以公安为代表的大量一线执法的公务员待遇始终不高,基层“权钱交易”的执法乱象难以禁止。分类管理有利于加强对一线执法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为基层一线执法公务员打开职业发展空间。

如何进行分类管理

新出台的两个《规定》,明确了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的职位设置、职务序列、职务晋升、管理和监督等内容。

一是划分职位类别。在大一统的现有职位中将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划出。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从原来单一的综合管理类变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个各具特色的职业通道。哪些公务员划到哪个类别,标准是一个关键问题。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被划分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职责的特点是强技术性、低替代性。这意味着中央及地方公安、安全、审计、网信等机关部分内设机构或岗位将被划入专业技术类。这一类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的比重很小,大约30多万人。在制度设计中,增加了专业技术类的职位吸引力,起点更高,天花板也更高。我国公务员共设级别27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从26级起步,比另两类公务员起点高一级;专业技术类一级总监最高能到8级(相当于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巡视员),而行政执法类督办才到10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范围是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公务员。行政执法类的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这一支庞大的队伍主要是在基层,全国大约有270万人,占公务员总量比重的1/3,公安、海关、工商、质检、税务、药监、环保等基层执法机关或内设机构将设置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三个职位类别,并不意味着只此三类。随着管理不断科学化、精细化,应对公共事务管理需要,将来还将分化出新的类别。

二是建立全新的职务序列。不再与综合管理类职务名称一样,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建立了独立的职务名称和职务层次。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职务层次均为11个层次,但职务名称不一样,专业技术类的职务名称为总监、高级主管、主管、专业技术员。行政执法类的通用职务名称为督办、高级主办、主办、行政执法员。11个职务层次晋升相比之前基层公务员仅两个职务晋升台阶,职业发展空间被打开。11个职务层次每层对应数级,如一级、二级行政执法员每层次对应8级,增加了级别晋升台阶,针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多、天花板低、晋升台阶少的问题,现在职务晋升可以解决级别,职务不晋升也可以晋升级别,一职数级,上下交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如任一级、二级总监和一级高级主管,应当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配套的《专业技术类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即将出台。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各自独立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两个《规定》提供了适合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成长规律的职业发展阶梯,并明确转任其他类公务员需在现类别职位工作满5年,提高了转任的成本,鼓励在同一类别职位专心提高专业能力。

三是建立不同类别的管理制度。分类是基础,不是目的。建立有针对性的符合类别特点的管理制度才能取得实效。两个《规定》包含了分类招考、分类考核、分类培训、分类奖惩的管理思路,比如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重点考察报考者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和运用专业技术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考察应当具备的法律知识等。再比如,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考核,重点考核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完成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培训也体现分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培训内容侧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侧重职业道德、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试点工作,分类培训将进入探索期。

配套保障,确保公务员分类改革全面入轨

公务员分类改革涉及所有公务员的切身利益,从全国第一个试点市深圳市和国家公安部试点的实地调研情况看,工资配套改革、不同类别的平衡和职数核定至关重要。

工资配套改革能够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但切不可将公务员分类改革等同于提高工资。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套改后工资待遇得到改善,但后续由于考核形式化,任职满年限就提级,激励效果不明显。为了确保公务员分类改革全面入轨,需及时出台配套工资制度。职位分类与薪酬待遇、薪酬待遇与考核挂钩,才能切实保障公务员分类改革的效果。

级别是不同类别平衡的标尺,切不可功能虚化。在两个《规定》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较低职务层次增加了级别的台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起点级别设定高一级。级别一方面是公务员职业成长的台阶,另一方面要体现待遇。要实现基层公务员的有效激励和增加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的吸引力,需赋予级别实在的经济功能。级别晋升体现在有吸引力的升薪上,住房、t疗、保健等福利待遇与级别挂钩。重视专业技术类应体现在级别对应关系上,做到目标与举措名副其实。

第5篇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大的领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深入开展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使“以法治国”和全体公民知法守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对不同人群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以下是我们近几年的做法:

一、抓好“**”普法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

1、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得到落实。县委中心学习坚持每月一次学法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将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去年下半年,我们组织了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对《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专业培训,请专家进行讲课。

2、公务员学法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县人事局和县司法局举办了《公务员法》及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班,县公安局对全体干警进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培训,县林业局请专业律师对全局公务员就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培训。

3、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我县结合新农村建设,利用土地征用、拆迁、春节农民工返乡等时机,利用电视台开展法制教育,在全县个镇组织了农村法律知识巡回讲座,巡回播放农村法制教育光盘,并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送法律进村入户。

4、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常抓不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全省青少年法制警示教育月”活动,在各校征订、播放《警钟在黎明敲响——救救孩子》警示教育片,并对全县中、小学开展青少年警示教育月活动进行了专题抽查,各学校还组织开展了“珍惜青春,关爱未来”主题班会和作文竞赛活动。20**年底县司法局、教育局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了主题为《法律在我身边》有奖征文活动,进一步深化教育效果。

5、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有新进展。县经委、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工作实际,面向企业管理层,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通过报纸、传单送企业等,加大宣传力度。

二、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手段是“**”普法规划要求,也是适应形势和社会发展,满足各类人员学法的需要,我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时,除了发挥法制培训、法律咨询、宣传栏、知识竞赛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外,从老百姓的生活实际出发上下功夫,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上找落脚点,发挥宣传实效。

近年来,我们在以下几个宣传方面上寻找突破口。一是利用各种文艺活动形式,开展法制宣传,通过举办广场文艺活动,组织一至二个小节目,进行法制宣传。如“五一”劳动节的广场文艺活动和“八一”建军节的军民共建活动,同时利用街道社区一些社会团体进行宣传活动。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各单位、各部门的网络平台,将本单位涉及的法律法规整理,归类做成方便老百姓查阅的电子目录,同时在网上进行答疑活动等。三是和新闻媒体合作,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的新版面和栏目。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资源优势,覆盖面广等特点,向全县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在**电视台《漳河风》的栏目中,定期进行《与法同行》的节目,由资身律师解答各类法律问题,用**电台进行的一个月每日三次的法律援助广播宣传,通过《芜湖日报**版》和《**党建》组织法律宣传栏目,追踪热点文件,解答法律知识。

近年来,全县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制文艺编剧人员缺少,表演人才少,组织演出各系统复杂,经费紧等。流动人口的学法的创新,社区、社会团体的合作问题等等。这些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落实。

第6篇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为载体,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进家庭、进公交、进医院、进广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牵头做好法律“进公交”活动,以公交车、出租车LED显示屏为载体,增强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理念教育,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完善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法制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强化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切实落实普法联络员制度,健全完善公务员法律培训、轮训、考核制度,将学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保证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法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

(二)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努力提高村民爱路护路和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法进农家”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等交通法律法规采取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义务解答法律咨询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强化村民爱路护路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及责任感;引导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船,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根据干部职工家庭分布和办公场地依托所在社区及社区法制宣传阵地,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特别是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水上安全等交通法规以及道路运政管理投诉举报方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强化法制理念,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合法经营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并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车辆情况。

(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交通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各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协助民营运输企业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大力宣传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开展“法律进公交”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水平。

利用公交车、出租车LED,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广泛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宣传法律知识,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

三、活动安排

为推进“深化‘法律十进’服务交通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2016年,将开展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组织人员参加市、县各项法制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促进交通法制学术交流,活跃交通法制文化,提高交通行业依法行政水平,使交通法制工作更好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改革服务。

(二)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开展一次规模比较大的法制培训工作,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

(三)利用网站、宣传栏、车站、出租车和公交车LED等多渠道对主题活动进行广泛宣传。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法律十进”活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启动“法律十进”活动。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十进”活动,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十进”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量化目标考核,使“法律十进”活动成为“六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第7篇

一、总体安排

(一)狠抓在职人员学法力度。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五个一”为抓手,构建学法准则,确保每名在职人员每周一次自主学法、每月一次集中学法,保证职工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12次40学时,并建立个人学法档案,保证每季度一次法治培训、每半年一次法治实践、每年度一次法治考试,不断提升公职人员法律水平。

(二)塑造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深入落实“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总牵头、负总责”,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亲自督导考核,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保证单位中心组专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会前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

二、学习内容

(一)日常管理法律法规。全面学习《宪法》、《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消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三)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学法对象

县应急管理局全部干部职工。

四、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

五、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细化措施,处理好工学关系,确保年度学法任务的完成。

(二)领导带头。领导要带头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要强化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8篇

一、统一思想,联系实际,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把“xx”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和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度,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检查等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xx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建筑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二是坚持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4次以上;三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人事部门及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共计十余次,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历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普法经费投入有保障。

“xx”普法期间,在行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培训的经费近万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普法教材,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人手一册发放到各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大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二、分门别类开展普法工作,推进“xx”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领导干部既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决策者,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需要。为此,几年来,我局领导不但带头参加了省、市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也积极组织参加了我局举行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等普法教材,重点学习了《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读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以下五个环节督促落实。一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法制讲座,组织多批次人员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各类专业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考勤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主动性,变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四项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及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股室职能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标准,履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把执法责任考核与岗位责任、公务员考核、奖惩、任免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秀公务员及先进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

“xx”普法期间,我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一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开展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职工权利义务的认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引导建设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有序、健康运行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二是充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各类建筑工人及农民工进行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利用安全生产月、 法制宣传日等机会深入工地开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建筑工人及农民工兄弟受到基本的法制普及和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替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血汗钱的机会,以加强依法维权为重点,加强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维权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维权意识和综合素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努力,“xx”普法期间,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无重大上访及治安案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建筑市场形势稳定。

(四)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有效开展。

“xx”普法期间,我局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稳步开展,普法成效明显。一是加强规划审批,严格“一书三证”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规划手续;二是严肃查处违章建设案件,依法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全县共查处违章建筑27起;三是加大质量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形式稳定,历年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100%,开展全县范围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4次,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主体2起,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规范房地产业市场管理,严格房地产业企业、拆迁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及商品房预售管理,按计划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加大廉租房建设及租赁补贴资金管理力度,全县房地产市场形势稳定;五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原则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全年公开招标率100%。

三、“xx”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制度不够完善。从总体上,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在工作中做到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但目前,我局的普法教育很大程度上还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的机会少,且检测考评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学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预期的普法效果很难实现。

(二)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极强,且涉及面广,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因此很难统筹调配出足够多的时间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及依法治理方面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此外,由于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广大干部职工有效通过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和考察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完善依法治理工作。

(三)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普法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建设行业是一个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存在着经济增长拉动力大、从业人员众多、质量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等特征,加上我州规划建设水平相对落后,建筑市场发育不成熟、技术工人总体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建筑施工行业普法经费保障不足等原因,导致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技术工、农民工的普法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盲区,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强化,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第9篇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继续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一)大力推进依法,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依法工作大格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促进人民群众依法、逐级、有序,同时,建立起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依法的工作机制,自觉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公共秩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调处一般民间纠纷的基础上,积极预防和化解涉及各种主体不同,地域不同,多种性质的纠纷和矛盾,继续完善不同调解组织之间的协作,与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协调配合,构筑“大调解”格局。

(二)适应入世需要,加快地方立法工作。全面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修改和废止我市与世贸规则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逐步建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地方立法框架。实行公开立法和开门立法,积极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加速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探索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建立科学的决策监督机制,防止决策失误,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的透明度。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界定审批权限,削减审批项目,减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四)加强政法工作,确保公正司法。继续深入开展“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坚持政治建警、业务强警和从严治警,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继续深化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以公开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集中整治,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沈阳市的大发展、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社区自治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以社区换届为契机,扩大民主选举的直选范围,积极推进条件成熟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社区委员会主任;不断完善社区民主决策机制,规范社区的民主管理;强化社区的民主监督,积极推进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社务公开,建立社区内部的民主测评机制;探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社区成员直接选举的民主选举新机制;加强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全面推进“两公开、一监督”,积极推进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治校工作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规范学校内部的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教学秩序;依法治企工作要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各种行为依法运行。

(六)建设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深化公证、律师体制改革,完善管理机制。适应入世需要,公证业务要积极开拓高新科技、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房地产等新领域。律师服务业要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外向化、品牌化,并积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引进国外律师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有关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监管的规章,清理非法服务机构,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同时,大力加强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各项重大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紧紧围绕铁西区整体改造,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医药化工等四大支柱产业建设,先进材料产业园、先进技术产业园、软件产业园建设,农业庄园、农业科技园、农业开发园建设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高效、优质和规范的法律服务。

(七)全面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认真落实《沈阳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暂行规定》,编发《沈阳市处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目录》,明确普法重点。市级领导班子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两次;开办局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轮训班;开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专业第二学历课程;完善市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适时建立非人大任命的市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制定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合格证制度,统一颁发普法合格证。同时,要将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与公务员考核、评议等结合起来,作为公务员任职、晋级的必备条件;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研究制定《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并贯彻实施,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区、县(市)要在年内创建1-2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世贸规则、企业管理法律知识和有关劳动、社会保障、环保、资源、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面的法制宣传,要适应入世的需求,大力宣传世贸规则等法律法规;要切实做好市、区县(市)、乡(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期间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宪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宣传力度,确保换届工作的圆满完成;要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工作。

二、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确保监院安全稳定

(一)建立实现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以人为本,制定相应的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完善安全稳定责任制;利用微机联网、磁卡管理、监控监视等现代化技防手段,不断增强防范打击能力;与驻地公安、驻军、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建立起联防网络,进一步完备应急处置体系;积极参与“严打”斗争,会同公、检、法等部门,确立起监院内外深挖犯罪案件,打击犯罪行为的各项程序;加强“”人员教育转化,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

(二)建立实现治本功能的教育机制。努力实现教育手段的科学性和教育方式的多样性,文化教育要向高等教育延伸,技术教育要向社会需求型和科技型转移;特别是在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矫治等方面要形成科学、规范的运作程序;完善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保障罪犯、劳教人员的人身权、知情权、休息权等基本权利的保障体系。

(三)建立实现现代化标准的保障机制。监院生产作为重要的改造手段,要逐步由院外向院内转移,由从事劳务生产向从事固定生产转移,大力发展固定生产项目,为提高改造质量创造条件;要科学调整监院布局,形成规模,合理配置警戒设施;理顺投资体系,要在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技术装备、现代化办公等方面加大投入,预计总投资额在8250万元。

三、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一)实施“五化”战略。1.实现规模化,实施“5510”规划: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调控,建立5家有10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实力强、形象佳、有国际影响的律师事务所;5家有50名以上的执业律师的大所;10家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的中型所。2.实现专业化,实施“520”规划:积极引导律师机构和律师向专业化发展,建立5个以上以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为主的专业化分工明确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建立20个具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事务所。3.实现外向化,实施“322”规划:引进国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30个分支机构和办事处;引进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20个分支机构和办事处;我市律师事务所到国外、省外设立20个分支机构和办事处。4.实现名牌化,实施“753”规划:全力打造7个省内有名,5个国内有名,3个国际有名的品牌所,今年分别打造3家、2家和1家;培养出50名在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20名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20名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5.实现规范化,实施“111”规划:建立起一个合理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行业管理体制,建立一个严格的内部自律体制。

(二)实施创新战略。加快公证体制改革步伐,现有行政体制的公证处要尽快改为事业体制;建立起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以行业管理为主的新型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强化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性管理;积极探索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审计等中介组织的联合重组,尝试构筑中介大平台。

(三)实施“法制”战略。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具有沈阳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市、区县(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指导、规划、监督、管理等项职能,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出台政府规章,积极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依法确定法律援助的地位、服务方式和作用,积极解决经费财政保障问题;强化法律服务网站的软、硬件建设,逐步将该站建设成为设施完备、管理先进、信息量丰富、传递快捷的国际性网站。

第10篇

“十一五”时期,既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为适应“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在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06〕43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企分开

(一)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以贯彻实施《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重点,力争在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取得突破,推动交通、水利、农业、环境、资源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重点抓好建设领域管理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用地、设计、验收五大环节并联审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

(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取得突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制度。要认真摸清家底,结合市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单位分类、人事、工资、财务、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探索界定和区分行政管理、行业管理、资产管理、社区管理职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二、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和内容

(四)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事权、财权、人事权关系,将财政供养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例控制在1:50左右。结合乡镇换届工作,统筹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在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妥善分流人员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五)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以实施《大足县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跟踪与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五项制度,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重点推进各项规划的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媒体、公示牌公开和规划展览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避免规划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六)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开展信用评定、信用公示、失信惩戒。要加快制定实施《大足县政府信用管理办法》,建立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两类信用体系。

(七)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社区社保平台建设、义务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完善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利益矛盾。

三、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八)稳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围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完善文化、交通、城市管理和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制度。撤销纠正一批不合法、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存在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十)提高公务员法律意识。在各级领导班子中逐步充实具有法律知识的人才,依法促进经济发展,依法协调社会矛盾,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务公开

(十一)完善政府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政府公开评议、备案、考核、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建设。加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面向社会介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情况,提高政府网页更新频率和网上服务比例,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互动。严格财政预算管理与约束,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增强预算公开性和透明度。

(十二)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政务公开。试行在网上公告送达行政审批文书,做好网上投诉、网上公示审批结果、网上解答问题等工作,着手编制《大足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和非许可审批类备案项目库》,公开许可、审批、备案项目的实施条件、办理程序和标准收费。

(十三)实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抓好就读、就医等热点、难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围绕收费、资金运作和价格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开的合法性、合理性。

(十四)切实创新和规范各类行政执法。以贯彻实施《大足县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实施办法》(足府发〔2006〕30号)为重点,今年上半年完成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责、文书、人员的“五清理”,下半年完成对执法主体、程序、文书、用语“四规范”,改善行政执法形象,强化执法监督。

(十五)加强行政复议监督。今年重点推行县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出庭应诉和参加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加大政府层级监督力度。

(十六)逐步健全行政问责体系。拓宽人民群众提交问责建议渠道。今年要研究建立县级部门、街镇乡政府(办事处)副职和中层干部问责制,积极做好行政首长问责制与党委、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有关追责规定的衔接。

五、建设节约型政府,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建设

(十七)建设节约型政府。各级各部门办公场地建设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切实降低公务用车油耗。努力节约办公用品开支,大力实施政府节能采购。建立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制定政府机关资源节约的定额和标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第11篇

论文关键词 法律素养 教育 改进

法律素养,是一个综合概念,是由法律知识、法律理论、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而成。其中法律知识和理论是基础。

大学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梦的生力军。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党的十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高等学校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可推卸的职责。因此,我们应“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以法律制度为核心的制度性法律文化的同时,应当高度重视人们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逐步形成对现代法治精神和价值取向的认同和接受,达到制度性法律文化和观念性法律文化内在协调一致和功能的良性耦合”

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指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实现依法治国进程的宏伟蓝图中,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具有基础性地位,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决定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土壤。大学生是各行各业的生力军,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高低影响着我国公民法律素养的整体。例如,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凡进必考”成为青年人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硬性要求。纵观我国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招考要求,除人大机关(我国主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主要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之外,大多数机关招录各类专业人才。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影响着公务员群体(法治实施者)的法律素养。

(二)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培养新世纪人才迈向人才强国的必然要求

同志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后确立了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精准地把握了新经济时代下实现我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脉搏,逐步建立了依靠教育培养人才的可持续发展体系。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教育发展还处在不发达阶段,尤其是培育公民人格方面还处在落后阶段。目前,高等教育发展最大的瓶颈是知识教育与塑造人格的差距方面。高等教育担负着在市场经济和就业市场冲击下,形成教育知识、塑造人格的新模式的任务。在培育学生德育时,塑造学生法律素养成为主要内容,法律素养能够完善青年人人格。

(三)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大学生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利益需求呈现多元化态势。一位大学生日常生活中面临着诸如:购物、交通、旅游、打工等经济交往问题,进入社会后,面临着就业、创业、婚姻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纠纷后,法律修养比较高的青年首先应当抱有理性冷静的态度去处理,其次甚于运用法律知识来解读,用比较低的成本(法律途径)而非过激等行为来实现自己诉求。在校期间,学校应当及时关注在校生权益维护问题,有效避免学生过激化、极端化的维权行动。

二、大学生法律素养亟待提高

(一)大学生犯罪问题触目惊心

在校大学生犯罪主体广泛化,高学历犯罪现象凸显。涉案在校大学生不仅包括大专生、本科生,还包括硕士、博士,且涉案大学生不乏名牌高校学生。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2010至2011年对该院所受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情况统计,该院所承办涉案75人中,硕士4人,博士2人。其中一起案件的3名涉案硕士生,因酒后寻衅滋事造成被害人1名轻伤、2名轻微伤。1名博士因感情纠葛,造成被害人重伤。同时大学生犯罪手段凸现智能化。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2件2人,传播物品1件1人,倒卖车票1件1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件1人,非法持有枪支1件1人。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大学生犯罪的手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他们接受过高等教育,智商高,知识面广,往往利用现代化先进科学技术来进行犯罪活动,凸现智能化。如某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张某,担任国外某管理员,通过互联网上传、,对该网站进行管理,案发时,该网站的点击量达到约16万次。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目前,无论是专科生还是本科生,在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着以下“三少三多”现象,即“课时少、专业教师少、教学花样少,学生多、讲授多、理论知识多”。学生抵触情绪,法律虚无主义,应付考试而学习的情况普遍存在。究其原因有以下:(1)课程内容设置不够科学,目前高校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一起作为一门课程来开设。其中法律部分分为法律基本理论和我国法律制度部分。在法律制度部分里,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挤在拥挤的最后一张,一般用两三节课将其讲完,效果可想而知。(2)专业教师匮乏。很多从事法律基础课教学的老师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或从未真正研究过法学,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3)教学手段单一。在授课时,一般采取灌输、照本宣科、填鸭式,使得学生容易产生疲劳乃至厌恶情绪。(4)学校不重视。一般而言,学校更重视德育、轻视普法,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范畴。在整个政治理论课里面,老师和学生更为看重哲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而“思修法基”则属于边缘课程。很多学校师生,直接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简称为“思品”课,这或多或少体现着“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尴尬地位。

(三)法律意识、法律思维尚未养成

法律思维是运用法律原则、精神和规定思考处理判断法律问题的趋向和看法。法律思维的养成是漫长的过程,其中法律意识是基础。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和看法,对现行法律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界定,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是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以及法制观念等。”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思维方面存在极大的欠缺,主要表现在:(1)法律基本范畴、概念掌握不清。在学生中,以下几组概念容易产生混淆:“权利”与“权力”、“法制”与“法治”、“被告”与“被告人”、“检察”与“检查”、“司法机关”与“政法机关”。对以下几个基本范畴不能准确把握,权利、义务、责任、救济、法治、公民、部门法、法律体系、法系、诉讼人、当事人、抗诉等等。(2)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平衡、不全面。学生掌握宪法和刑法知识比较多,而更加贴近自身生活的民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知识相对少。(3)程序意识不强。学生普遍存在国人对待法律的通病——重实体、轻程序。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候,学生更愿意听生动的实体法案例,学生更关心“坏人”有没有受到惩罚,而不关系怎样接受的惩罚,“坏人”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4)权利意识不高。多数学生仍然抱有“法律是镇压工具”,“律师是为坏人说话的职业,律师狡猾、诡辩”,“为什么法院和司法局还要为杀人犯提供司法援助”“对待贪污犯哪怕贪污一块钱也应枪毙”的观点。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改进方案

(一)丰富教学方法

大学法律基础课教育不要求把每个大学生都培养成法律人才,但必须把每个学生培养成有法律意识的人才。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学科,甚至可以说是一门工具甚于一门科学。单纯的理论讲解很难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过多的从理论到实践也违背认识论。因此,在教学中应当摒弃传统“填鸭式”教学,结合司法实践,多措并举地改进教学方法,使得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感受法治潜移默化的熏陶。比如运用案例分析法、参与审判旁听、课堂讨论、法律辩论式、模拟法庭等教学法等才有可能使学生真正理解法律。

(二)改革考试考核方式

在目前教育大环境下,教学围绕考试考核也是无奈之举。因此,某种意义上讲,改革教学方式应先从改革考试方式开始。考核方式改革的首要方面就是改变过去重记忆、重突击的闭卷考试。应当逐步加大对学生利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察,这就需要加大平日学生课堂表现考察。应该鼓励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参加双边互动活动,运用开卷考核的方法辅之以通过课堂讨论、研讨性论文、调查研究报告等进行考核,从而强化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

(三)增设法律选修课

有法律专业的院校可以充分利用法律教师人才资源开始为非法学专业的法律选修课,在课程安排、师资选派、考试方式、学分设置等问题上充分考虑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基础和兴趣点,开始一些司法实务课程和法律热门话题课程,充分启发学生法律学习兴趣点。没有法律专业的院校可以采取外聘教师或聘任法官、检察官来开展。

(四)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素质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增强实践性。为了实现法律素养实践教学的实践性,首先要求健全学校的制度保障,不仅要通过各种形式培训他们的业务水平,还要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鼓励教师投身实践教学中,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学校可以安排教师假期到法院等实践教学基地挂职锻炼,增强其实践素质,同时也经常邀请法院等单位专家学者来参与实践活动,提供共同学习的机会。

第12篇

一、领导重视

,在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全面,依法行政,依靠法制推动各项工作,特别是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非常重视。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党组会,就听取了法制工作汇报,在日常工作中,厅党组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主要领导同志经常过问法制工作情况,已经逐步形成依靠法制推进整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成效检查检验法制工作的良好局面。

1月,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组成人员名单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及时成立了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郭俊民、党组书记刘应堂任组长,其他有关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综合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办公室设在厅法规处。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措施得力

(一)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国家法律、法规能否得到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取得良好成效。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在厅机关每年举办4—6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讲堂活动,在全厅开展全员培训。由厅领导和有关处室处长登台宣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要求全厅干部职工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和严格执行。起,每年举办两期人事、劳动保障局长培训班,加强对基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律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加强对基层业务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每年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轮训一遍。,《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后,在安阳、开封、济源连续举办4期专题培训班和法律知识考试,未通过考试的,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对新录用公务员和拟提拔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测验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定期在全厅开展法律知识考试。1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行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厅领导和全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立法和对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要求,不断探索地方立法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办法,认真筛选立法项目,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对每一个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立法 计划的立法项目,都成立以厅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厅长和分管业务工作的副厅长任副组长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拓宽民主立法渠道,保证广大职工群众、用人单位积极有序的参与立法活动。在起草《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时,在多次召开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论证会的基础上,还将条例草案在“省劳动保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民工的意见。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央和省内各大新闻媒体都做了报道。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全国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上也对率先制定《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法核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是政府部门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做好规范性文件法核备案工作,认真落实《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10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法核备案工作的通知》,加大了备案审查工作力度,要求各处室指定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法核备案工作,所有准备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先送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规处审查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稿纸》“法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凡未经法规处审核的规范性文件,厅领导不予签发。并规定文件自之日起10日内由起草处室将规范性文件相关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报厅法规处,由法规处在5日内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在厅网站上予以公布。三是逐步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制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3年内进行一次评估,规范性文件2年内进行一次评估。10月,组织全省对10月出台的《省工伤保险条例》和1月出台的《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评估和检查活动,通过评估和检查,发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根据有关要求,每5年组织一次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了厅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直接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8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后,整合了原有的劳动保障监察力量,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制度,明确了行政处罚实施范围,规范了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完善了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了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和权限,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未通过考试、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了防止执法不公和权力滥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有行政处罚项目的37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出台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处罚预先法律审核制度》、《省劳动保障监察主办监察员制度》、《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四项配套制度,于8月1日开始实施。三是加强领导,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厅长、党组书记任组长,有关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6个综合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有关处室指定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出行政执法行为74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3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8项。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对有关处室在考评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一些企事业单位提出的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在整改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不掩盖、不护短的原则,依法进行核实、整改。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认真改进,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四)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和行政争议。

一是逐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制度。加大了调解仲裁案件受理力度,办案质量明显提高。、连续两年全省处理案件超过2万件,调解结案率50%以上,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94%。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逐步推进。全省共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80个,人事仲裁机构177个。注重预防和化解,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7600件,占案件总数的41.6%,有力促进了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建设。二是简化案件受理程序,积极受理复议案件。注重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把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着力点,简化办案程序、加强实地调查、公开听证、引入专家咨询机制、运用调解和解结案,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9件,其中省厅直接办理50件。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应诉工作是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应诉行政案件189起,省厅直接应诉行政案件4起。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过程中,积极出庭,按时作出行政诉讼答辩状和提供相关证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