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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面积计算规范

时间:2023-06-12 14:46: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绿化面积计算规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绿化面积计算规范

第1篇

【关键词】阳台建筑;建筑面积;阳台面积;核算

1案例背景

小韩安置小区二期北地块位于徐州市新城区,为拆迁安置定销房,规划建设方案批准定销商品房共计35幢,其中住宅33幢,配建商用房2幢。总建筑面积约为289254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33452平方米,高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0779平方米,多层半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9171平方米,配建地上公共建筑面积约为22063平方米,配建公共设施人防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为13789平方米)。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甲方定销商品房回购单价为4150元/平方米,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回购单位支付开发建设单位相应价款后回购安置定销房。目前,工程主体已完成。受回购单位委托,按照2013规范,计算该安置小区详细的建筑面积。

2争议的建筑面积

咨询单位依据设计图纸和变更,按照2013规范,计算出总建筑面积289254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部分阳台按照底板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面积为5404.78平方米,计算结果经过与回购方、开发建设单位几次商谈后,未能达成共识,争议的焦点就是高层住宅阳台面积的计算方式,开发建设单位认为阳台应按全面积计算,理由是相邻阳台间的分隔墙体为钢筋砼承重剪力墙,从基础顶部一直通到屋面,应归属于主体结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为 10809.56 平方米,两种意见差距5404.78平方米,按照4150元/平方米单价回购,合计价差 2243 万元。

多方专家讨论,有的认为应按照主体结构外的阳台类别计算一半面积,有的倾向于剪力墙为主体结构,附着阳台应计算全面积,未能形成一致意见。

3争议建筑面积的确认

笔者本着慎重稳妥、实事求是、快捷迅速的原则,向2013规范的具有解释权的单位发函咨询,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接函后逐级向省住建厅、市住建局落实,及时对所反映事项作出了书面答复,答复意见即按照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4解决方案

笔者详细解读分析2013规范中有关主体结构、阳台的定义以及阳台面积的计算规则。

阳台: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主体结构: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5结束语

本文以小韩安置小区二期北地块规划与批准的项目为例,对高层住宅阳台面积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讨论,最后由住建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得出解释,确定按照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对小韩安置小区二期北地块的争议面积的合理测算方式,为国家节约回购资金2243万元。

参考文献:

[1]黄向球,张东辉. 住宅阳台面积计算规则与设计[J]. 郑州大学学报(工学版),2005,02:81-84.

[2]黄向球. 中国城市集合住宅阳台研究[D].郑州大学,2005.

[3]王琛. 我国集合住宅阳台政策规定对生活需求影响分析研究[D].清华大学,2011.

[4]白娇娇. 基于环保理念的室内绿化设计研究[D].青岛理工大学,2012.

[5]蒋茂森. 浅谈房产测量中阳台面积的测算[J]. 科技经济市场,2008,06:44.

[6]宋长森. 住宅阳台面积的计算[J]. 中外房地产导报,2000,15:52-53.

[7]张超. 集合式住宅阳台设计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4.

[8]张贝.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居住建筑阳台整合设计研究[D].山东建筑大学,2014.

第2篇

关键词: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解决方案

1 当前城市绿地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模式主要有3种:一是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即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是由政府部门下属的绿化队全面负责,采取的是 “以费养人”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目前大多数城市采取这种管理模式;二是市场化管理模式。即养护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将具体的养护工作承包给有资质、专业化的企业,其主管部门起到的只是管理、督导的作用。这种模式目前在新乡高新区绿地管理中;三是双轨制管理模式。由于体制和经费问题,作为城市管理改革的过渡阶段,市场化管理、事业单位管理2种模式同时并存。

2 当前城市绿地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2.1 绿地的分类管理有待规范

绿地管理是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绿地的分类管理是完成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很多地市将所有绿地只按面积计算,没有将绿地内的植物细化分解,目前新乡高新区只是将绿地管理和行道树管理划分开,计算面积时,行道树按照米径大小折合成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招标时只是按照绿地面积计算管理费用。这样划分不规范,有待改进。

2.2 管理费用单位面积计算无定额支持

绿化工程定额明确了各种植物和起挖植物的施工定额及管理定额,但没有已建成绿地周年管理绿地内植物的费用定额。笔者参考各地的绿地管理费用计算也只是政府指令性文件暂定费用,缺乏计算依据。

2.3 绿地管理的考核标准不健全

管理考核标准和绿地植物分类是相关联的,所以,不同植物的养护要求不同,考核要求迥异。目前,多数参考书只是要求“植物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确实比较笼统。绿色植物管理好坏要从植物本身的特性能否充分发挥出来,考核标准必须依据当地气候、地理条件来确定。

2.4 绿地管理监督机制不完善,人为因素多

监督部门多是政府职能部门,政府绿化主管部门作为城市绿化管理的职能机构,主导着一个城市绿化发展的方向,也是一个城市绿化养护水平是否能够创新提高的关键。但监督检查人为因素过多,有时出现“政出多门”现象。管理到位与管理缺失,有时不同的带队领导会做出不同的指示要求。

2.5 绿地管理企业在岗人员专业素质差距大

这是目前绿化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或者从业时间短有关系,新乡高新区的绿化管理人员多数是本地失地农民,有的根本不知道种植的植物是什么。

2.6 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不完善

绿地损坏后,往往绿化施工企业和管理到位没有执法权,毁棵树有时够不上立案条件。还有夜间车辆撞坏花坛树木,驾车逃逸的事情在城市绿化管理中非常多。大雨、暴雪、狂风、极端干旱等自然现象对植物生命的恣意毁坏,有时是致命的。

3 解决城市绿地管理问题的途径

3.1 明晰绿化管理周年操作规程是实施市场化管理的基础

一个地区的立地条件基本不变,因此对当地绿化植物列出周年管理计划是指导绿地管理的纲领。笔者对新乡高新区的绿化管理就结合本地管理情况列出1~12月份的管理日志,从实际操作看,实用性很强,监督检查也找到了依据。

3.2 尽快出台管理定额

必须与当地工资标准和生产资料成本相结合。绿地管理费用的计算应该划分为几块,主要是人工费、材料费、设备损耗等。查阅全国各地的绿地管理费用,没有国家、地方标准,没有计费依据,多数是公开招标,价低者中标,其结果是,管理费用低,绿化管理企业没有利润空间,管理不到位,造成绿化成果频繁受损,有的景观尽失。多年的管理经验证明,合理的管理费用必须结合当地的工资标准和生产资料成本来计算合适的管理成本,加上各种保险费用、税金、合理利润等组成绿化管理定额来保证管理企业的利益。

3.3 政府重视,管理企业必须具有绿地管理相关资质,是确保管理质量的基本条件

绿地管理和绿化工程施工普遍认为科技含量不高,规范标准容易把握,基本没有安全隐患,因此政府对绿化工程和绿化管理的监管大都不重视,并且有时安排的突击任务不分季节,施工后,造成苗木死亡严重。笔者认为,绿化管理比工程施工还要重要,管理是周年性的工程,像呵护孩子一样,必须时刻注意其生长状态,保护好植物就是保证了景观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在绿化管理公开市场化管理的地区,还必须对参与招标的企业设立入门条件,要求有绿化管理的相关资质和成功案例,还必须具有相关的机械设备。一个地区绿化管理质量的好坏,可以从从业者的人员、设备、工作状态上直观反映出来。目前,新乡高新区的做法是,管理单位必须具有城市园林施工管理三级以上资质,必须具备管理需要的洒水车、打药机、绿篱修剪机、草坪修剪机等。施工工人上岗必须统一服装,醒目位置标明管理企业名称,工号,并在服装后面加贴反光贴。

3.4 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园林植物相关知识(植保、土肥),是做好管理前提

业主监管必须安排具有园林植物相关知识,这是前提。道理不难理解,施工单位进行的每项操作,如果监管部门现场人员不懂,其后果可想而知。因此,包括土肥知识、植物品种习性知识、病虫害防治和识别知识都必须具备,才算是基本合格的现场管理监督员。作为政府部门,还必须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多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方法,提升当地的绿地管理水平。其实,2010年中国上海世博会和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的一些新技术,新理论值得各地推广借鉴。

3.5 严格考核制度,按期支付管理费,对一线职工进行技术评比

按期支付管理费用是正常管理的保证,监督部门必须定期检查评比,特别是防止一些不自觉的企业偷工减料。新乡高新区的做法是对绿地管理规范到位、巡护到位、苗木生长正常、没有被市民举报和城市管理相关部门通报的企业,按季度进行奖励,反之,则依据绿地管理合同进行处罚,扣减管理费。每季度或每年针对全区的6家管理单位评比出先进管理单位和星级管理企业。严格的考核制度,有先进带动后进,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在严管企业的同时,还要加强企业一线职工的技能考评和技术评比,每年利用合适季节进行技术比武,选出园林行业技术能手,夏季进行绿篱修剪、草坪整修的手工工具和园林机械操作比武,冬季落叶后进行行道树修剪和花灌木整形、修剪技术比武,通过现场观摩、评委打分,推选出行业技能标兵,带动行业发展。

3.6 制定突发事件和灾害性天气预案

保护绿化建设成果。绿色植物与外部环境密切联系,其中气候因素是决定因素,因此各地为保护绿化成果进行了不同的努力,比如北京、沈阳、哈尔滨等地冬季防寒,为雪松搭建风障,为绿篱搭建薄膜弓棚,南方遇到冰冻、凝雪天气,及时除掉雪松、广玉兰、女贞等枝叶上的冰块和积雪,防治树木受到冻害。新乡高新区制定了冬季防寒和雨季、旱季应对灾害天气绿地管理预案,特别是冬季防寒预案要求管理单位根据天气预报提前准备防寒材料、用具,比如大雪天气,确保雪停后24小时内将常绿乔木和灌木的积雪清理掉,防治叶片在融雪后结冰受冻害。在北方地区冬季大雪后多使用融雪剂,清理的积雪和雪水会对植物的根系产生影响,尽可能减少含有融雪剂的积雪或雪水堆积在大树周围,长期或临时对植物组织造成盐害胁迫。

4 结束语

城市绿地管理的成败直接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更是园林绿化建设部门的水平表现,规范绿地管理行业标准刻不容缓。政府主管部门重视绿地管理是前提,提高绿化管理单位业务水平和主管部门专业素质是保证,规范的管理养护日志和合理的绿地养护管理定额是基础,做好绿地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纳税人的景观建设能永续为城市居民造福。

参考文献

1 赵大军.谈城市园林绿化树木养护管理[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9(3)

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竣工测量;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在施工结束之后,需要进行整体上的全方位测量,测量的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形状、高度、平面位置以及规划界线等等,保证建筑的整体规划和施工是符合要求的,同时这也是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审核,取得合格证的关键,在最后的测量结果展示上也要以直观、简洁的方式表为主,一旦在测量的数据中发现误差和问题,就要第一时间进行分析探究,找出问题的根源,进而督促工程施工人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弥补,从而确保工程质量。

1工程竣工测量的质量标准

1.1严格管理测量精度

从规划管理的角度讲,竣工测量需要对平面测量和拨地测量的精度进行重点控制,最基础的要求是平面测量的控制精度要大于拨地测量,同时根据出台的文件规定,竣工测量图的精度也要满足地籍测量中界址点的测定精度要求,采用全站仪设备。首先,在布设方式上,要尽可能的采用坐标放样形式,在全站仪设备下来布置三线导线下的复测支导线,边的数量要控制在5条,相邻控制点之间要进行坐标检查,确保平面坐标茶保持在2cm之内。但是,如果采用的是GPSRTK定位技术的话,就要把测量范围控制在基点辐射的至少4km之内,多次重复测量获得最后结果,如果存在有流动的多个基点,就要控制好相邻之间的距离,间隔距离在>100m。其次,在高程控制上,要利用全站仪来布设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在具体布设过程中,要严格观察在相邻控制点之间进行高程对向观测,以多次观测的平均值为主,保证高程差在5cm以内;如果采用的是GPSRTK定位技术的话,就要保证高程差在4cm以内。

1.2对图面内容进行管控

建筑工程的竣工测量图要按照1∶500的比例尺来完整表达出基础测绘信息,同时还要对规划管理部门所需要的测绘信息进行采集和提供。一般来说,测绘图面涉及的内容比较多,例如建筑名称、面积、占地面积、层数、结构、房基、地下通道以及地下室等等。每一栋竣工的建筑物都要在图上至少标注出两个房角关系的坐标,并且也要把它和现有道路、规划道路的中线和用地界线的间距标注出。如果是建筑和高压线相邻近,就需要对高压线最低位置到建筑高度之间的距离进行测量,在图上精确标注,必要的话还要画出高压线的具体走向;如果工程单位提供了用地边界坐标的话,就需要在图纸上标注出用地边界;如果绘制小区类多个建筑组合群的测量图时,还需要标注出建筑总面积和占地面积、绿化总面积和绿化接线以及泊车位总面积等等。

2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对策

2.1严格防控可能影响到测量精度质量的因素

如果工程采用的是坐标放样方式的话,就可以充分利用全站仪设备来布设复测导线,对于测量人员来说,要先对测量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是保证参数设置精确合理,检查结束之后还要对支导线的放样边长进行检查,检查的目的是确认边长是否小于定向边长,如果不是的话则要进行测角检查,并且还要保证测角检查的值和坐标反算值的差在30s以下,也可以是30s;如果竣工建筑群的位置是在城市建筑较为密集的地区,就需要重点做好方位误差的控制工作,避免一二级公路沿线的导线在受到外力破坏时出现方位误差,导线布设的重点也要放在短边预防方面。

2.2做好室内环境中的测量控制工作

一般来说,如果测量的环境是在建筑室内的话,它的测量任务就主要是地坪高程测量和建筑面积测量。首先,拿地坪高程测量来说,在测量室内的地坪高程时,出于测量精度的精确无误,就需要按照四等水准的要求来采用全站仪设备,同时还要保证测量的部位,要至少是测量两处室内地坪高度,测量的过程中还要对测量的误差进行检验审核,不能使误差过大,这样会影响到最终的施工,与此同时,还要在对建筑面积进行计算时,严格遵循《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的要求,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要点:首先,在建筑室内范围中,不是所有的区域都需要进行面积计算的,有些部位是不需要进行面积计算的,例如过街楼等通道、建筑设备之间管道的夹层以及部分操作平台和上料平台等区域都是不需要进行面积计算和确认的,这些部位一般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范围大小也不是很固定;其次,对于建筑物内的雨罩来说,在计算时是依据在水平上投影的面积大小来进行测量的,这种计算方式也适合在没有落地的阳台等建筑部位。

2.3建筑室外的测量工作

建筑工程中,对于它的质量控制是包含有多个方面内容的,要实现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就必须要对整个建筑的内部施工进行控制,这就包含有对室内的和室外的质量管控。在对建筑室外部位进行测量时,测量的内容主要是对竣工建筑物的高度、与相邻建筑物、用地和道路红线以及绿地规划线等的平面位置关系,对于测量人员来说,在进行测量工作之前要先对测站进行检查,并对测量仪器的棱镜进行偏心纠正,同时还要利用全站仪设备来对测量的角度偏心观测和距离偏心观测,这样可以充分确保建筑阳角角顶位置、阴角顶点位置的测量精确性。此外,在对建筑物的高度进行测量时,还要采用钢尺进行丈量,测量人员手持测距仪设备进行测量,也可以是免棱镜全站仪三角高程等的测量方法,不论是何种测量方法,在进行测量时,一般是以每一个建筑物的主入口地坪为基准来进行计算的,主要的测量内容是对建筑的上檐口、屋脊以及女儿墙标高等为主,与此同时,还要对同一个建筑物的不同楼层高度、不同建筑的同一楼层高度进行校准审核,确保测量的准确无误,把误差控制在最小。

3总结

现代建筑行业的发展,一方面对建筑工程质量有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也对建筑空间利用率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的竣工测量环节,加强它的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建筑进行质量审核验收和获得验收合格证的必要流程,而且最终的测量质量也会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对于城市规划建设部门来说,这些测量信息也是工程规划实施的重要依据。工程单位在对建筑竣工进行测量时,需要严格控制室内和室外的测量精确度,将可能产生的误差控制在最小,从而提高内部空间利用率,使质量控制得以全面落实。

作者:黄文后 吴志有 单位:浮梁县规划测绘管理处

参考文献:

[1]吕辰.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J].房地产导刊,2014(29).

[2]吴贤志.城市建筑竣工测量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22).

第4篇

【关键词】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

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是对已经施工完成的建筑项目进行规划审核,对工程中的各种建筑物进行测量验收,并进行分析比较,根据工程的各项标准以及测量的依据,为工程验收提供质量评定依据。在测量时,数据必须精确无误,为竣工验收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保证工程项目可以安全的投入使用及规划的符合性。

一、测量内容

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可以分为外业测量数据采集和室内分析比较及室内数据处理。室外测量主要是对相关资料数据进行测量采集以及按照工程图对工程地形进行测量。而室内分析比较主要是在室外测量的基础上,对外业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分析,以形成竣工测量报告。

具体的内容主要有对工程地形竣工的测量的资料收集工作、平面空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竣工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竣工建筑面积测量、建筑三维模型制作。

建筑物的整体平面位置测量、室内±0高程测量、室外房角高程测量、与竣工建筑相关的地下管线测量、周边关系测量、绿化及附属设施测量、永久性的围墙测量、对规划信息有直接影响,应作重点编辑处理,最后编写测量报告说明书。

二、测量的要求

1.测量资料的收集

在测量前应该收集各种资料包括:工程规划资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工程总平面图、工程施工图、放线资料、建筑周围地形图、所有建筑平面图、技术说明资料、测量控制点、管道施工图以及线路图等。对这些资料收集完成后,分析整理收集的资料及数据,结合规划竣工测量的目的和意义作出具体的测量数据采集计划或技术工艺流程,对大型工程需进行专业设计。

2.平面控制测量

进行竣工测量前需进控制测量,包括平面控制及高程控制。平面控制测量一般在城市基础控制网上进行图根控制加密布设,其次是在高等级施工控制网上进行加密布设图根控制。以此作为竣工测量的依据。测量方法目前主要有附合图根导线和GPS RTK两种方法。

竣工测量的精度要求与大比例尺地形图测量一致,主要采用的现行国家规范《工程测量规范》。根据规范,图根点平面位置精度为其点位相对于上级接测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小于等于图上±0.1mm。对测图比例为1:500的竣工地形图,则图根控制点平面点位中误差为±5cm。以2倍中极限中误差为测量绝对差,极限差值为±10cm。

平面控制点密度以满足竣工地形图测量要求为主。

3.高程控制测量

高程控制测量要求在城市四等及以上高程点进行接测。一般水准线路应沿图根导线线路进行控制或者接测到图根导线起点以三角高程形式进行传递高程。形成附合图根三角高程水准。根据国家《工程测量规范》,图根点高程测量精度是其中误差不应超过±0.1倍基本等高距。对测图比例为1:500的竣工地形图,则图根控制点高程精度为高程中误差±5cm。以2倍中极限中误差为测量极限差值为±10cm。

4.竣工地形测量

完成平面控制测量及高程控制测量后,即进行竣工地形图测量。

建筑工程竣工重点是竣工建筑物及其周边关系建构筑物的角点、拐点及悬空投影,其次是各种地下管线井。其次是竣工建筑周边道路交通要素细部点,它们平面测量精度及高程精度决定建筑竣工测量的最终数学精度。

根据国家《工程测量规范》,1:500地形图,一般地物点平面位置点位中误差(相对于图根控制测图点)不超过图上±0.6mm,即不超过±30cm,以2倍中极限中误差为测量绝对差,极限差值为±60cm。具体不应超过下表规定:

竣工建构筑物高程测量中误差以不超过1/3基本等高距,则其中误差应为0.16m。

对细部坐标点的点位中误差及高程中误差则要求高很多。一般对竣工的主要建筑和对规划四至关系密切相关的建筑物角点应按细部坐标点的精度要求进行测量。具体不应超过下表的规定:

由上面二表可以看出,坐标点与一般地物点的测量要求相差极大。

5.地下管线竣工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是竣工测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地下管线主要包括为建设工程配套安装的电力管线、通讯管线、给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等类型。地下管线同样是规划要素之一。因此竣工测量资料同样是各种竣工验收的必备资料。

地下管线竣工测量适用《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的要求。其质量要求主要有探查工作质量及测量工作质量两方面。其精度包括探查精度和测量精度两方面。根据《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的要求,地下管线隐蔽管线点的探测精度:平面位置限差:0.1h; 埋深限差:0.15h。单位为cm。(式中h为地下管线中心埋深)

明显管线点实地量测量埋深中误误码差不得超过±5cm。

地下管线点测绘精度:平面位置中误差不得超过±5cm。高程中误差不得超过±3cm。

6.建筑面积测量

建筑面积测量遵循《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面积计算与否、面积如何计算均与四大条件相关:(1)利用条件,即设计利用与否;(2)顶盖条件,即有无永久性顶盖;(3)围护条件,即有无围护结构;(4)空高条件,即建筑物空间高度(层高或净高)。净高仅针对坡屋顶式的建筑,如单层建筑坡屋顶、多层建筑坡屋顶、场馆看台下等。层高却是针对平顶式的建筑。

7.建筑三维模型制作

建筑三维模型制作主要采用野外测量、内业数据处理各要素相互间的几何拓扑关系。

三、竣工测量作业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相关规定,竣工测量的任务是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测绘级别和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不具备相应测量绘资质的测量绘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接受相应级别规定的测绘任务。以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维护测绘行业的良性竞争。

2.资料收集、编制测绘方案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接受建设方的测绘委托后,首先进行资料准备工作,并详细分析收集的资料种类,质量状态,确认所收集资料的精度及可用性。根据收集的资料的情况,结合测绘现场的具体自然地理、交通情况及测量量工期,确定测绘方案,必要时进行方案设计或技术设计,确定相应的工艺流程、技术路线、各项精度指标、质量控制及检查验收、资料成果提交等各项技术要求。

3.控制测量的实施

根据收集的资料及测绘方案设计,进行外业测量绘的实施工作。控制测量主要过程包括的选点、观测、记录、自检、计算、检查。竣工测量的控制可采用图根导线作为平面控制,图根控制应满足《工程测量规范》相关要求。其中主要包括图根导线的线路全长、相对闭合差、测角中误差、方位角闭合差等主要技术要求。图根高程控制可采用图根水准或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两种方法。其中目前最常用的是后者。

控制测量的成果必须由生产部门的质量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后才能提交下步工序使用。控制布设完毕后,进行竣工地形测量及地下管线测量工作。

4.竣工地形测量实施

竣工地形测量外业主要任务是采集相关测量数据,主要要素包括竣工工程相关的地形、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及管线工程等。测绘方法主要有平板测图法、纸质地图数字化扫描成图法、全站仪测图法、GPS RTK测图法、全野外数据采集测图法等。目前采用较多是全站仪测图法、全野外数据集集测图法。现在重点对后者进行分析。全野外数据采集配备的外业测量仪器主要有全站仪、掌上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利用传输线或蓝牙传输法进行数据传输。掌上电脑收到数据信息后及时进行测量数据的连线、编辑等简单及时的数据处理工作。回到内业后将掌上电脑数据传输到计算机上,通过相应的数据预处理软件对数据进行预处理及数据格式的转换工作。经过数据编辑处理、几何图形编辑、测量要素的分层、分类处理,同时对各种元素的属性信息输入处理,必要时还应进行属性编辑工作。经过上述技术处理的数据后应进行数据的接边工作,接边包括数据信息接边及属性信息的接边处理。最后进行分幅裁切用于对外提交及归档备查。

5.地下管线探查测量工作

地下管线探查测量工作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工作。包括探查和测量两部分工作。针对探查仪器的不同,主要采用电磁感应法、工频法、直接法、夹钳法等方法进行探查。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均遵循“从已知到未知,从简单到复杂,先主管后支管”的指导思想。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实地调查、地下管线探查、地下管线点测量数据采集、数据输入、数据处理、数据编辑、编绘成图、地下管线成果输出、质量检查等工作。

6.建筑面积竣工测量工作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情况下按如下规则进行面积计算和判断面积计算:

(1)设计不利用或没有永久性顶盖的建筑,一定不计面积。

(2)设计利用、有永久性顶盖的建筑,必计面积。

(3)设计利用、有永久性顶盖、有全围护结构、层高≥2.2m或净高>2.1m,如果以上四个条件同时满足,计算全面积。

(4)计算半面积只有如下两种情况:

①设计利用、有永久性顶盖、有全围护结构、层高

②设计利用、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层高≥2.2m或净高>2.1m,如果以上四个条件同时满足,计算半面积。

上述净高仅对坡屋项房屋空间结构而言,而层高是针对平屋顶或平屋面空间。

7.三维建筑模型建立

三维建筑模型建立的主要工序包括准备资料、数据采集、属性录入、模型制作等工序。

四、竣工测量的质量控制

1.“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

在竣工测量时,为保证测量数据及图表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还要对工程的整体质量进行控制。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应严格控制进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即生产部门的过程检查,测绘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成果最终检查。对于大型竣工测量工程还应提交具有测绘质量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单位验收检查审核。

质量过程控制工作主要包含外业操作的过程控制及内业数据编辑处理过程控制。测量人员应严格依据相应的现行国家规范《城市测量规范》及《工程测量规范》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测量区域的地表情况全面、准确、细致的反应到地形图中,做到测绘数据无差错、数据无漏测、操作规范等。外业进行竣工的测量时,可以采用便携式计算机及掌上电脑记录贮存测得的数据资料,也可采用全站仪的内存记录碎部点的三维坐标数据,然后将数据传输到计算机,采用相应的软件转化成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数据,进而数据编辑,生成图形,数据接边及图幅裁切;提交质量检查人员对测绘工作过程及数据检查,确保获取数据资料过程及数字地形成果准确性。

2.过程检查

由质量检查人员把通过过程检查、数据成果进行内业全数检查及外业实地测量检查或巡视对图检查,从而保证地形图图形数据及属性数据质量。对检查出质量问题的地形图,质量检测人员填写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交回生产作业部门或作业人员限期整改;对整改后的地形图由检查人员检查整改情况,并作好记录及签署,并编写检查报告,同成果数据一并归档。

3.成果数据最终检查

成果数据最终检查指的是在测量工作中,对经过生产部门质量检查人员的过程检查后取得的测量成果,由测绘作业单位的质量技术管理部门(如总工办)进行的成果数据检查。主要检查生产部门执行事前的项目设计或者技术设计的执行情况。检查生产部门的生产过程中的质量记录,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记录,使用的参数是否正确,同时还应检查生产部门检查人员的过程检查报告,检查数量及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此外,成果最终检查还应根据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外业抽样检查。抽样检查的样本要符合相关规定。经过内外业检查,编写成果最终检查的检查报告,对成果作质量评定,确定质量等级。最终检查报告同测量成果一并归档。同时对检查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退回生产部门进行整改。

4.成果验收

针对大型竣工测量工程应提交具有质量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以确定质量等级,并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五、竣工测量报告

在竣工测量工作完成后,要编写检查报告、技术总结、竣工测量报告。

六、总结

综上所述,在进行城市规划工程竣工测量时必须确保测量的准确性,依据测量的标准对建筑物进行全面的测量,利用先进的测量仪器,准确合理的对竣工工程进行测量,并做好数据记录,保证测量的质量水平,必须达到合格的标准。在竣工工程测量完成后,由相关人员编写具体的测量报告以及质量评定报告,并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核,为城市规划提供数据参考依据。在进行测量时,一定要选用专业的测量人员进行测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所以建立一支专业的竣工测量队伍更有利于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魏福银.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探讨[J].城市勘测,2010(4)

[2]刘涛.探讨城市建筑规划竣工测量实施方法[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4)

[3]田风勋,孙建军.关于城市建筑物竣工测量及质量控制措施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35)

[4]《城市测量规范》及《工程测量规范》

[5]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测绘综合能力》。2012年测绘出版社。

[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53-2005

第5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建制镇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逐年增加对园林绿化的投资,并按照标准拨付城市绿化管理、养护费用。

第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的园林绿化建设,鼓励创建花园式单位、庭院。

第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按规划设计规范标准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不符合规划设计规范标准的,地处城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地处郊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二)旧居信区、居住小区的改建,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但改建前绿地率已达到百分之三十的,改建时不得低于原有标准。(三)新建区道路的主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旧城改造区扩建道路的主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四)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项目等,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生产有害气体及有害污染的新建企业,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六)学校、医疗休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有独立庭院的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等成人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以及走读制的高等院校,地处城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地处郊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七)除市政府确定的危房改造区、一般配套建设的小型公共建筑设施的绿地,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外,其他建设工程的绿地比率,地处城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地处郊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第六条符合规划设计规范标准的居住区、居住小区的公共绿地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新建居住区,人均不得低于一点五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得低于一平方米。(二)旧居住区、居住小区改建,人均一般不得低于一平方米;但改建前居住区人均已达到一点五平方米的改建时不得低于原有标准。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公共设施的绿地面积,与居住区、居住小区统一计算;非配套建设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建设工程设计的绿地面积,按下列规定计算:(一)成片绿化的项目,按其设计的实际范围计算,但非园林设施的占地除外;(二)庭院绿化项目,按其设计中可用于绿化的实际用地计算,但距建筑外墙一点五米和道路边线一米以内的占地除外;(三)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绿化项目,按各自的建筑面积比例分别计算;(四)道路的绿化项目,按其设计中的绿化设计面积计算;(五)乔木株行距在六乘六米以下的,计算为绿地面积。

第八条建设工程的绿地比率或公共绿地的面积,因特殊情况达不到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标准的,应经建筑工程审批机关的同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缴纳少建绿地补偿费后,方可持批准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后,持下列材料报有关部门审批;(一)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二)反映周围环境的规划位置图;(三)1:1000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四)1:500的景区建设设计图(包括建筑小品、道路、构筑物及各种设施和平面、立面的设计图);(五)1:200的绿化种植设计图;(六)园林建筑设计图(包括1:1000的总平面图,1:100的平面、立体、剖面图,1:50的特殊位置图)。(七)技术经济指标,包括:1、用地总面积(公顷)及不同功能用地的分类和百分比;2、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及不同使用性质的分类和百分比,层数、建筑基底面积;3、绿化苗木明细表;4、建筑工程项目的概算;(八)规划设计说明书。

第十条市内区、开发区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按下列程序报批;(一)新建市级公园,风景林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旅游、体育及文化娱乐场所的附属绿化工程,经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审核、市规划局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报批;(二)园林绿地内的建筑工程,经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审核后,由市规划局审批;(三)列入城市园林绿化投资计划的公共绿地(含区属和居住区、居住小区的公园)、城市道路绿化、沿主干道或重点地区的大型工程的附属绿地,必须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参加审批;(四)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城市联片改建区、城市重要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时,必须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参加审查;(五)其他园林绿化项目,由所在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单位附属绿地规划设计方案,由该单位负责,单位可以在规定绿地面积内,决定绿化布局。县(市)、矿区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缴纳少数绿地补偿费,按下列公式计算少建绿地面积;新建工程少建绿地面积=建设用地总面积X规定绿地比率-设计绿地面积已建工程少建绿地面积=建设用地总面积X规定绿地比率一实有绿地面积。

第十二条除单位附属绿地的设计、施工外的其他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

第十三条设计方案一经审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照实施,不得随意改变。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引进外省的花草树林品种,应报植物检疫部门检疫。

第十四条严禁伐移树木或占用园林绿地。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伐移树木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一)申请单位应填写伐移树木、临时占用绿地的申请表,持绿化平面图、基建工程开工审批表和其它文件资料,向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按到伐移树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规定权限审批或上报;(三)经批准的,应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并核发伐称树木、临时占用绿地的《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过期应重新申报办理。

第十五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适时对树木进行修剪,在管线下新栽树木应选择合适的树种,避免因树木正常生长影响城市管线安全。树木结管线安全构成妨碍时,管线管理部门可以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修剪。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组织有关管线管理部门,每年对管线与树木交叉地段进行巡视,商定修剪树木方案,并有计划地组织修剪。修剪方案应明确修剪时限。

第十六条经批准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有关费用:(一)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不论其所有权归属,均须按管辖范围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临时占用费;(二)砍伐树木的,按标准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补栽保证金,并提出计划,补栽砍伐数量三倍的树木,补栽树木成活后经检查验收合格退回保证金。损毁植物和绿化设施的,按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向具有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植物和绿化设施补偿费。

第十七条树木和其他植物及绿化设施所有权的确认,可按《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行;临街绿地实行了临街单位包投资、包栽植、包管护绿化责任制的,所有权归责任单位。

第十八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票据;所收费用统一上缴同级财政,列入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具体使用计划,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第十九条对违反《条例》及本办法应当给予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贪污委托的组织在其委托范围内,按照本办法实施。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单位或居住区、居住小区现有绿地低于规定标准,尚有空地要以绿化而不按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要求进行绿化,闲置两年以上的,对责任单位处以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三十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绿化。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绿地比率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规定标准又拒不缴纳少建绿地补偿费的,处以应缴款额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补缴。

第二十二条委托无相应有效资质证书的设计或施工单位设计绿化工程方案或施工的,处以该工程设计费或承包价款总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三条城市工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一个半月内,未拆除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或未按要求清理建筑垃圾的,对建设单位处以所占绿化用地每平方米五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完成。

第二十四条在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内,建设单位未完成园林绿化建设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未完成绿化建设面积应投资额二倍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完成,或者按实需费用的一至二倍征收绿化延误费,并代为绿化。

第6篇

山东省物业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法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为业主提供专项服务的能力。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聘请专业服务单位承担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秩序维护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行业自律组织,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诚信经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物业行业自律组织可以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配合物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有权拒绝。

山东省物业管理规定: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并考虑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

建设单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应当持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地名核准文件等资料,向物业主管部门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配套建筑与设施设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工程标准进行建设。

住宅小区内城管执法、治安管理等政务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五十平方米;住宅小区内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用房,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配套建设。

住宅小区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物业管理区域内封闭运行的太阳能热水、中水处理、直饮水、地源热泵、区域锅炉等设施设备,属于相关业主共有,但由经营单位投资经营的除外。

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和设计审查时,应当就住宅小区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配置、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建设标准征求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部门和专业经营单位的意见。

鼓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提前介入项目的开发建设,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设备运行管理等事项,提出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建议。

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符合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一)生活用水纳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并安装分户计量装置;

(二)雨水、污水排放纳入城市雨水、污水排放系统;

(三)小区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安装分户计量装置;

(四)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安装燃气分户计量装置和供热分户控制装置;

(五)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信报箱等按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

(六)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供水、消防自动报警装置、消防车通道等共用消防设施建设;

(七)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之间有直达的道路相连;

(八)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邮政、环境卫生、商业网点、物业服务和政务管理等配套建筑及设施建设;

(九)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

(十)住宅小区分期建设的,已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与施工工地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山东省物业管理规定: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符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条件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三十日内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约;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

(六)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业主大会对业主投票权的计算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作约定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按照业主户数计算的,一户计算为一票;建设单位未售出的专有部分,计算为一票;

(二)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每一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为一票;建筑面积不足一平方米的按一票计算。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并将经业主本人签字的书面意见在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授权开展活动。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担任,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十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一)以书面方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请求的;

(二)拒不履行委员职责的;

(三)业主委员会过半数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撤销其委员资格的;

(四)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拒付物业服务费以及有其他违反管理规约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行为的;

第7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预算审核

工程预算是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依据设计图纸、现行预算定额(或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费用定额和地区设备、材料、人工、施工机械台班等预算价格,结合市场材料价格及政策性调整文件进行编制的预算造价,是确定建筑工程预算造价的文件。工程预算的审核依据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施工图设计项目一览表、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预算定额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费用计算规则及取费标准。

1.工程预算中常见的问题

工程量的计算是工程预算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一项繁琐复杂的工作。工程量计算主要存在的问题为工程量计算错误及由于对工程量计算规则理解不同,造成工程量的错算、漏算、重复计算。工程预算中常见的问题如定额套用不合理、定额换算不合理及工程项目重复套用定额等,同时由于新技术、新结构和新材料的不断涌现,导致定额缺项或需要补充的项目与内容也不断增多。然而因缺少调查和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致使补充定额含有较多的不合理性。此外,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常会出现因清单计量单位和定额计量单位不一致造成清单单价的错误。工程预算套用定额时还要注意的是工程材料价格的确定,目前常用材料的价格有各地的造价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价作为参考,但更多的材料价格是通过市场询价确定,材料市场差异较大,如何确定材料价格成为工程预算的重点及难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是工程量清单的重要组成部份。在预算审核算中经常会发现项目特征不按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进行描述,甚至没有进行描述。

2.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工程预算的审核

2.1严把设计审核关

据权威资料统计,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0%,技术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40%,施工图设计准备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5%。由此可见,设计阶段对整个工程造价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对设计阶段的审核则是保证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在审核设计阶段时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施工地地理位置、地质情况、交通、绿化、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系统、临时设施等。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实地考察,对整个施工环境有整体的了解,对需要拆除和增设的设施做到心中有数,为计算各种措施费用获取必要的信息。同时对于施工中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向设计方和施工方反映,由技术人员结合实际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只有现场与图纸相结合,才能对预算进行科学的审核,保证预算的合理性。

2.2对各项工程量进行重点审核

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就是审核其清单描述与图纸要求是否一致、描述是否能够完整表达清单项目特征,组价内容是否与工作内容及项目特征描述符合,项目计量单位是否与工程量相匹配,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等等。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时应仔细审核工程量是否按照施工图纸和相关计算原则进行计算,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下要采用清单工程量法计算工程量,审核时要对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进行多重审核,保证计算的准确性。有的工程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可采用重点审核法对重点工程量进行重点审核;反之,对于那些时间较宽松的工程项目则采用全面审核法,审核时可采用算量软件进行算量以保证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审核工作内容与清单项内包含的定额组价内容是否相符,定额套用是否真确,单价是否属实通常多组价项往往会的导致单价偏高;相反,少组价会导致单价偏低,因此一定要保证清单描述的工作内容与所包含的组件的内容保持一致,为合理确定单价奠定基础。例如,金属结构构件制造项目已经包括钢材损耗及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但是清单描述确实刷两遍防锈漆,此时就应该审核到底刷了几遍防锈漆,钢材损耗的实际数量,以确保单价的准确计算。

2.3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

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也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因此在编审工程预算时一定要保证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如果清单项目描述不清或者漏项、错误,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引起分歧,甚至在结算时会出现矛盾纠纷,所以对清单项目的描述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能否顺利进行。比如说,室外混凝土无障碍坡道,按展开面积计算与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工程量截然不同,在描述中应注明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避免在综合单价的计算中出行重复计算,影响整体造价的准确性。审核设备、材料的预算单价是否合理,应看是否符合施工地的实际价格水平。如果采用市场价格,则要核实该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若是采用政府等相关部门公布的物价信息,则要注意该信息的时间、地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做了调整等。当无法确定某种材料、设备的价格是否是当地真正的市场价格时应电话咨询当地经销商确定该材料的价格,从而更加合理的确定材料价格,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在审核时要注意:一是,相关费用的计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准,取费基础是否符合现行的工程造价规定;二是,区分施工地区,地区不同管理费用的计算不同费率也不同,应根据所处地区,选择适合本地区的税率和计算方法计算相关费用;三是,按照国家和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计算税金,不能以税金的高低作为竞争费用。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的工程预算,不仅要求编制人员要具有较高的预算业务素质,而且还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同时,对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不可或缺,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严谨对待,从而确保工程预算编制质量。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本溪高新区;绿地养护;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S7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6-0219-01

一、前言

本溪高新区,全称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2010年成立以来,集中主要力量推进与发展相应的生物医药产业,形成了高度集中化发展的产业集群,初步建立起了完整化发展的生物医药产业生产链。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环保问题的重视,本溪高新区的绿地养护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绿地养护作为影响高新区环境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加大对其的管理力度,才能更好地促进环境的发展。

二、 本溪高新区绿地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绿地养护的管理分类有待规范

绿地养护管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与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具体工作。绿地养护中的管理分类是完成整体养护工作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前提。从绿地养护管理面积的计算上可以看出,本溪高新区将绿地养护管理与行道树管理相分离。在面积的计算中,行道树往往按照一定米径的大小进而折合成一定的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这样在招标的过程中,一般按照绿地养护的面积计算整体的管理费用。可见,绿地养护管理分类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划分不完善与规范的现象,尚待完善与改进。

2.单位面积的管理费用尚待配置

本溪高新区的绿地养护的管理费用单位面积的配额发展上,还缺乏一定的合理配置。绿地养护中的各种植物或是起挖植物的施工配置定额还不是很全面,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绿地养护的管理系统,更没有进行绿地内植物费用具体配额的计算。从整体上看,有关绿地养护的费用配置多数是政府的指令性文件,还缺乏一定的配额费用计算依据。

3. 绿地养护的考核标准尚需健全

本溪高新区绿地养护管理的考量标准与绿地植物分类具有一定的联系。因此,不同的绿地植物需要有不同的养护标准要求,对其的考核也不同。参照多数的考核标准可见,对于绿地植物的养护多数以生长健壮和无明显的病虫害为主。这样不能很好地判断出绿地植物本身所具有的的特性。具体的考核标准同时也面临着气候或是地理环境的差异。

4. 绿地养护的管理机制尚不完善

本溪高新区的绿地养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部门多数是政府等职能部门。政府作为绿化主管部门承担着整体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重任,对于一个城市的绿化发展而言也具有主导作用。可见,政府的监督与管理程度是衡量一个城市绿化养护工作能否得到有效发展的重要前提。从具体的监督管理可以看出,多数存在人为因素干扰过多的现象,常出现“政出多门”的现象。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管理缺失现象,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的领导有时会有做出不同的指示。

5. 绿地养护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从这点来看,这是城市绿化管理人员的通病,高新区的绿地养护管理人员多数都是来源于当地的失业农民,其多数是没有经过相对专业的培训或从业时间较短,对于相关植物的习性等没有明确的认知。

三、促进本溪市高新区绿地养护的相关对策

1.明确绿地养护管理规范流程

绿地养护管理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对于市场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根据高新区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结合当地的世界地理条件,制定出符合植物自身习性的管理养护计划。可以结合高新区自身的绿地养护经验制定出相符合的管理日志,加强实际操作能力,也方便与监督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2.出_绿地养护管理配置定额

在管理定额的配置上,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工资标准与生产资料的对应成本。从整体发展来看,绿地管理费用具体可以规划为几块。主要包括相应的人工费、材料费与设备的损耗费等。可以查阅与借鉴相关地区的绿地养护管理费用的若干标准,但是从整体来看,还存在没有地方标准,没有明确的计费依据等弊端。管理中多数是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出现,但是往往低价者中标。因此,强化绿地养护的管理费用的合理定额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做法上应充分结合当地的主要用人标准与生产资料的成本间进行合理的计算,进而制定出较为合适的管理陈本,加强各项费用定额的综合考量,最终实现企业的利润增加。

3.加大绿地养护的管理资质认证

从绿地养护自身来看,其科技含量相对较低。因此,绿地养护的规范标准更加容易把握,尽量降低安全隐患。现阶段政府中存在对绿地养护工程管理不够重视的现象,存在着不分季节的施工现象,这样容易造成苗木的死亡。只有做好绿地养护的周期化管理,加强对苗木状态的维护,才能保证植物生长的可持续性与连续性发展。

绿地养护的招标化管理中还应加强对招标企业资质的考核,要求其应具有一定的相关资质与绿地养护成功发展案例,同时也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化设备的支持。加强高新区的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应注意选取具有施工管理等级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加大管理中相应的洒水车或是打药机等使用配备。绿地养护施工人员也需统一着装,在服装后面可以贴上具有代表性的反光贴,同时也应协商管理企业的名称与施工者自身的工号等,这样更加方便管理。

4.丰富绿地养护的监督人员知识

对于绿地养护工程的监督与管理必需使用相应的专业人员。可见,绿地养护的施工单位应加强实际操作能力。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相关养护知识的获得。具体的知识包括土肥知识与植物相关的品种、习性等,同时还要加强植物病虫害的防护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现场监督与管理人员。此外,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有关培训,学习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与理念,提高整体的绿地养护管理水平。

5.明确绿地养护的日常考核制度

加强对于绿地养护相关工作的日常考核,可以确保整体的绿地养护工作有序完成。具体的考核办法中可以对从事绿地养护的一线职工进行有关的技术评比,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评比检查与监督。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一些偷工减料的现象的发生。对于绿地养护中管理到位、巡护到位的相关企业,可以按季度进行相应的奖励。反之,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通过明确日常绿地养护考核制度,可以使施工单位明确自身的责任,同时也调动了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结论

本溪高新区绿地养护的管理,直接影响着高新区发展的容貌,也是城市文明发展的重要体现。可见,规范高新区绿地养护的管理工作迫在眉睫。政府主等管部门加强重视绿地养护管理是前提,提高绿化养护管理单位业务水平和主管部门专业素质是保证,规范的管理养护日志与较为合理的绿地养护管理的定额配置是基础,加大做好绿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纳税人享有的景观建设,为城市居民造福。

参考文献

[1] 赵大军.谈城市园林绿化树木养护管理[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9(3)

第9篇

第二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征收,其中50元用于供水、排水、公共交通、桥涵、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50元用于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对无法按建筑面积计算的构筑物按工程总投资的2.5%标准征收(不含设备购置费)。

第三条配套费实行政府调控、收支两条线,纳入市本级财政专户储存,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配套费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其中用于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的部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市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具体收取。

用于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部分的配套费,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并网供热前一次清。各供热企业可依市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收费凭证及《城市集中供热热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批表》开栓供热。

第五条凡在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非集中供热的房屋建筑需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产权人,均应缴纳用于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部分的配套费。

未按规定缴纳用于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部分配套费的,供热企业有权拒绝供热。

第六条配套费减免项目,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全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收费标准和加强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发〔1999〕1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于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部分的配套费,主要用于中心城区集中供热主管网、热力站、换热站的建设及小区、庭院供热支线管网(即换热站到各取暖楼房外立面或楼房地基以下的供热设施)的日常维修、改造及应急处理供热突发事件。

由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投资建设的小区、庭院供热支管线,仍由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单位)投资建设。交付使用后的管理、维修和改造费用,从用于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部分配套费中支付。

第八条配套费资金实行年度收支计划管理,其中用于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的部分,由供热企业编制年度新建主管网、热力站建设及供热支管线维修改造项目计划,经市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具体审查,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会商,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按审批的项目计划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组织相应供热企业实施。

用于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部分的配套费按程序批准后,市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项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分期拨付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市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具体办理收支手续。

配套费属于财政性资金,用于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部分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严格按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10篇

一、工作目标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行业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整顿开发项目审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整治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整治房地产企业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商业贿赂、偷税漏税等行为。

(二)整顿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整治非法占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未取得开发经营权擅自开发,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抽逃注册资本;住宅小区内不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配套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质量不过关、绿化硬化不达标;未经综合验收而交付使用等行为。

(三)整顿房地产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整治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范围预售商品房,违规收取定金、预收款,房屋面积计算特别是分摊面积计算中弄虚作假、售房合同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共有建筑面积,擅自出租、出售公用部位、配套设施谋利,违规虚假及不规范广告等行为。

(四)整顿房地产中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整治未申领营业执照、未到房管局办理中介机构备案手续,私自或超范围从事中介业务,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伪造、涂改、转让注册证、资质证、资格证,服务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谋取不当利益,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整顿房地产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整治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降低服务标准,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适时召开全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排相关工作,明确整治范围、内容、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也要召开会议,及时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2月—2012年4月)。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等开展自查自纠、群众评议打分和检查验收。2012年2月中旬至4月上旬,组织对所有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对辖区内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将书面报告和典型案例于2012年4月底前报市建委,市建委汇总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市政府将适时组织进行检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2年5月—2012年6月)。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营造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四、职责分工

(一)市建委:提出专项整治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以及中介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监控和研究提出调控住宅供应总量及各类房屋(含保障性住房)建设比例关系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市政府。

(三)市国土资源局:查处非法批地、占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方面的问题。

(四)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

(五)市审计局:依法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六)市监察局: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七)市国税局、地税局: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开展专项税务检查。

(八)市物价局:完善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虚假价格、违规收费等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问题。

(九)市规划局:严肃查处房地产规划审批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市房管局:严肃查处房地产交易、中介服务环节以及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市工商局:严格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把房地产相关企业作为年度检查的重点;强化广告监管和展销活动管理;会同房管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查处商品房销售中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商业贿赂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违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审计、监察、国税、地税、物价、规划、房管、工商等部门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相关整治工作。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也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相关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每项工作都要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

第11篇

关键词:城市规划 绿地系统规划

1.两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一种是根据《城市规划法》,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个专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文本的组成部分。《城市规划法》中提到“系统”的只有交通体系、河湖系统和绿地系统。这种绿地系统规划的范围是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划的绿地类型是依照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绿地G”,包含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两个中类。这种绿地系统规划的作用是指导编制下一个层次的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划定“绿线”的依据。经过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这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规划覆盖范围和绿地类型方面,还不能满足申报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

另一种是根据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这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专项规划)的覆盖范围是全市域,即: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含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仓储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特殊绿地8个中类)。这种绿地系统规划符合申报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但是必须和城市总体规划协调,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经过批准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2.规划区范围

《城市规划法》规定的“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一般城市总体规划中绿地系统专业规划的范围仅是“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即在城市规划期内(通常为20年)城市建设发展到的用地,也就是规划预期的建成区,连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也没有达到。这个范围,对城市规划用地管理是够用了,但是远不能满足维护城市生态和市民游憩的需要。

3.绿地的定性

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原理,无非是把各种绿地按照系统的方法,科学地组织起来,合理地定性、定量、定位。绿地的定性指选择合适的绿地类型。把城市绿地作为城市整个用地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首先把城市用地平衡中单独占有用地的绿地,和不单独占有用地的绿地分开;其次,在单独占有用地的绿地中,按使用性质,把为居民游息服务的绿地和为了生产、防护等目的的绿地分开。城市中附属在其他用地里的各类绿地与城市用地有相对应的关系。这样,大的关系就清楚了。虽然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已经列出了各种绿地的类型,但是每一个城市的情况不一样,不一定各种绿地类型都齐备。有的城市以风景名胜公园为主,有的道路绿地突出,有的以环城、滨水的带状公园为特色。

4.绿地的定量

4.1选择什么样的指标项目才能满足规划目标的要求

2005年最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列出了有量化的指标项目共37项,有具体要求但是没有量化的项目近30项。其中基本的指标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绿地率、绿化覆盖率3项。

应该指出,在“”前绿地的规划和统计都是按实际绿化的土地面积计算,不按树木投影的覆盖面积计算。但是在“”中却改为按树冠投影测算的绿化覆盖率,造成了全国统计数据的大混乱。

4.2选择合适的指标定量

确定每项指标的量化定额,需要有科研的成果作为依据。例如过去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6的定额,是引用苏联城市居民出游率测算出来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做了大规模的城市居民出游率调研,得出了我国自己的居民出游率数据,制定的绿地定额。具体到每一个城市的绿地系统规划,要根据现有绿地状况、用地条件、经济实力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指标定额。不能为了达标而提出不切实际的指标。还要注意城市内各区之间的平衡,各区的指标不能相差太多。凡是按人均计算的指标,人口、用地计算范围和规划绿地面积必须口径一致。绿地指标应尽可能一次按远期规划落实,加以控制。不宜近期指标低,远期再提高。因为要拆房屋建绿地难度很大,成本也增加很多。

5.绿地的定位

绿地的定位指绿地的布局。布局的原则概括起来三句话: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均匀分布。因地制宜就是按照当地的自然地理情况,结合河湖水系、道路公路、高压线走廊、历史文化遗址和原有林地或树木较多的地方布置绿地。因害设防就是根据可能发生灾害的地方布置防护绿地,如主导风方向设置防风林或通风廊道,江堤、海滨的护堤防浪林,山地、坡地的水土保持林,工业用地与生活居住用地之间的卫生防护绿带等。均匀分布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绿地的综合效益,特别是供居民游憩的公园绿地,按服务半径(居住区级500m,区级1000m,市级3000m)设置,消灭服务半径覆盖的空白,能更方便地为居民游憩、防灾避难和有效地降低城市热岛效应。一个好的绿地系统布局基本上可以形成点上成园景,线上绿成网,面上高覆盖,环上宽绿带的体系;基本上构成城郊一体,人与自然和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人居生态。

6.规划性质与深度

无论是根据《城市规划法》编制的绿地系统专业规划,还是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编制的专项规划,都是属于总体规划阶段的,它们的性质是解决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如规划的年限、范围、原则、目标、总绿量、人均指标、布局结构等问题,从宏观的角度全面控制城市绿地的保护和开发。然而在微观层面,总绿量和人均指标如何分配落实到每一块城市用地,使绿地规划的目标得以实现;具体到每一块绿地划定绿线,确保规划的绿地不被侵占;每种类型绿地的数量、比例、植物种类和数量、设施、园林艺术风格的指导性规划建议等方面,属于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内容和深度上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在进行城市规划管理时,绿地控制性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规可以配套使用,更有利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这种方法还在探索阶段,如果在大量应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建立法规,将为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迈出重要的一步,为城市绿地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7.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一般说来,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但是两者也有相互依存和协调的关系。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成果,也可以补充反馈到城市总体规划中去,充实完善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特别是在重视人居生态,重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当代,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保护生态、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专业规划所无法代替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也可以先行,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到建设用地规划与非建设用地规划并重与互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专项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才能具有法律效力,进行实施和有效管理。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的最有利时机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同步进行。这样可以和城市规划的其他内容协调,互相调整。编制完成后,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部分(专业规划)可以直接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以外(郊区)的绿地规划可以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附件,和总体规划一起报批,这样效率会高一些。有些城市像北京市把整个市域划为规划区范围,郊区也在规划控制管理范围之内,绿地系统规划(专项规划)可以全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如果错过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时机,可以作为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或者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在程序上比申报总体规划修编简便一些。

8.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工作方式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不论是专业规划还是专项规划,都是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编制规划的主体是市政府。具体操作最好是由园林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合作。园林部门对当地园林绿化的历史、现状和需求比较熟悉,城市规划部门对城市整体情况和编制规划的操作规程比较熟悉。两者合作,能充分发挥各自的长处。在编制的过程中,自始至终要贯彻政府组织,专家指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方式。

第12篇

【关键词】景观绿;质量控制;措施

一、施工组织与实施

( 1) 根据施工任务量、施工要求、预算项目的具体定额等组织施工技术力量、安排施工计划。

(2) 熟悉图纸、熟记规范、准备好施工机械、工具以及花草树木、肥料等材料,做好施工的前期工作。

( 3) 按工程主管单位的要求、施工期限、合同规定、设计图纸和园林规范组织具体施工。

二、具体施工及标准

2.1 绿化地平整、清理

种植地表应按预算定额规定在30cm 高差以内进行平整,同时清除砾石杂草杂物; 坡度可定为2.5%-3.0%之间以利排水。还应考虑将地面水最终集至市政管网或其它渠道排走。

2.2 绿地种植土质要求

(1) 土壤PH 值为55 ~ 7.5, 疏松,不含建筑和生活垃圾。种植土深要求:草地大于30 cm; 花灌木要求大于50cm;乔木则要求在种植土球周边有大于80cm合格土层,若受现场地物条件限制, 可依实与质监单位商定。

(2) 种植层须与地下层连接,无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以保持土壤毛细管,让液体、气体的上下贯通。在耕翻中,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必须换合格土。换土后应压实,使密实度达80%以上,以免因沉降产生洼陷。

2.3 苗木规格指标

2 3 1 高 度

为苗木种植时自然或人工修剪后的高度,要求乔木尽量保留顶端生长点。并结合植物造景进行高低错落搭配。路树高差不大于50 cm,且枝下分枝高度高差小于50 cm。

2 3 2 胸 径

为所种植乔木离地面1.3 m 处的平均直径。

2 3 3 冠 幅

为种植时花树木经常规处理后,相互垂直二个方向的平均树冠直径。在保证花树木能移植成活和满通运输的前提下,应尽量保留花树木原有冠幅,利于绿化尽快见效。棕榈科植物等特形景观树应留自然生长状态下之完整冠幅。按生长顶点以下留叶片数计量确定种植苗冠规格。

2.4 花草树木质量

(1) 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纯度98%以上,以成块草皮( 31 cm @ 31 cm) 形式铺植。

(2) 所有花草树木必须健康、新鲜、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 生长旺盛而不老化, 树皮无人为损伤或虫眼。

(3) 所有苗木的冠型应生长茂盛,分枝均衡,整冠饱满,能充分体现个体的自然景观美。

(4) 严格按设计规格选苗,花灌木尽量选用容器苗,地苗尽量用假植苗,应保证移植根系完好,带好土球,包装结实牢靠。

2.6 花、树木、苗木规格的确定

要求施工单位认真选苗,对苗木进行前期技术处理, 以保证苗木符合设计要求。

2.7 定点放线

未标明尺寸的种植,按图比例依实放线定点。要求定点放线准确,符合设计要求。

2.8 挖 穴

按设计的土球规格,以园林建筑绿化工程预结算定额所定挖穴规格标准施工验收。

2.9 种 植

(1) 种植时首先检查各种植点的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有无足够的基肥,基肥是否与泥土充分拌匀等。值得注意的是,种植时在底肥与土球底接触间应铺放一层约10 cm厚没有拌肥的干净种植土。

(2) 花树木种植: 按园林绿化常规方法施工,要求基肥应与碎土充分拌匀;成列的乔木应成一直线,并按种植苗木的自然高依次排列;自然点种植的花草树木应自然种植,高低错落有致。种植花树木的种植土应击碎分层捣实,使根系与土充分接触,最后用木棍插实起土圈、淋足定根水,扶固树木。大乔木移植应注意新种植点树木的东西南北朝向最好能与原苗木培植点的朝向相同,并讲究大乔木移植的其它方法,以保证大苗移植成活率。

(3) 草坪设计种植的绿地地面土质必须符合要求,清净杂物,平整至所需坡度,均匀撒施基肥,与土拌匀。然后将块状草皮连续铺种,草块间缝小于2 cm。铺种之后浇足水,待半干后打实,使草与土壤充分接触。隔天连续拍打3 次以上,使草地拍实、平整。

(4) 其它植物按常规种植方法种植, 要求种植后修整冠型,体现设计效果; 种植土深度应依所种品种确定挖深深度,并混入基肥种植。

(5) 特别强调一点是: 因大道等景观工程可能分多个专业单位施工,在分段衔接处注意相互间的种植衔接,以使整个大道绿化连成一体,顾全大局,成就初期效果。

2.10 修剪整形

花草树木种植前修剪主要是为方便运输和减少水分损失等而进行的。种植后, 应考虑植物造景以及植物基本形态重新进行修剪造型,去掉阴枝、病残枝等,并对剪口作处理。

使花草树木种植后的初始冠型既能体现初期效果,以有利于将来形成优美冠形,达到设计目的和最终效果。

2.11 施工场地清理

种植施工完成后, 应立即清理施工现场四周的施工杂物, 维护施工中因不慎破坏的道路设施, 保证道路及施工现场整洁, 体现文明施工。

三、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期内,应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并能按设计意图和按植物生态特性: 喜阳、喜阴、耐旱、耐湿等分别养护。

还要根据植物生长不同阶段及时调整, 保持丰富的层次群落结构, 在养护期内负责清杂物、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剪整形、抹不定芽、防风、防治病虫害( 应选用无公害农药) 、除杂草、排渍除涝等。

3.1 追 肥

主要追施氮肥和复合肥。草地追肥多为氮肥, 在养护一年内, 按面积计算约每月每平方米50 g( 分2~ 3 次) 尿素做追肥,可撒施或水施; 花木和乔木最好施用复合肥, 花木每月每平方米100 g( 分2~ 3 次) 左右, 灌木每株每月25 g 左右, 乔木每月每株150 g 左右。施工时的具体用量可由施工方案依实确定。

3.2 抹不定芽及保主枝

对路树, 如为截干乔木, 成活后萌芽很不规则, 这应该在设计枝下高以下将全部不定芽抹掉, 在枝下高以上选3~ 5个生长健壮、长势良好、有利于形成均匀冠幅的新芽保留, 将其余的抹掉。其余乔灌木依造景需要去新芽, 以利用形成优美树型为准。

四、施工管理

施工顺序: 地形处理埋设地下管网( 包绿化给水网)定点放线绿化施基肥绿化施工施工管养。

其他相关专业相应组织施工, 每道工序必须经施工管理单位统一标准验收, 遂项过关, 依次施工。

五、绿化施工注意事项及施工图与实不符处的施工处理

(1) 绿化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挖穴时注意地下管线走向, 遇地下异物时做到 一探、二试、三挖, 保证不挖坏地下管线和构筑物。遇有问题应及时向工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工程主管单位反映, 以使绿化施工符合现场实际。

(2) 种植高大乔木, 遇空中有高压线时应及时反映。高压线下必须有足够的净空安全高度, 一般不宜种植高大乔木。具体参照有关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