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2 14:47: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个人税收筹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引言
随着新个人所得税税法的实施,基于原税法体系下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得到了重点关注。随着个人所得税收入在税收收入中比重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的来源补充以及收入分配的调节方面的职能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挥。近些年来,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达到个税缴纳标准的人数越来越多,涉及到的征税范围也越来越广,人们对其也越来越关注,在这种背景下,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税收筹划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
1.通过涉税变量因素的合理安排进行筹划。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的多少取决于各种涉税变量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有纳税人差异、应税所得额、税前扣除项以及税率等。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实务中,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来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是最常用的手段,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随着新个人所得税税法的颁布和实施,一定要对这些涉税变量因素进行合理安排和充分利用,从而利用各个细则之间的差异来达到税收筹划、降低税负的目的。
2.将收入所得费用化,充分利用费用扣除政策。将个人收入通过一些技术性的手段转化为费用的形式,可以有效使得个人名义收入降低,进而达到少交税的目的。通过一些纳税筹划的方法,可以提高个人可支配费用的额度,例如,将员工的年终奖金数额提高,增加员工出差、通话等费用的报销,都可以达到减少名义收入的效果。通过一些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处理,可以将个人的部分收入转化为税法允许的抵减项目,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3.合理筹划纳税人的身份。各国税法对不同的纳税人身份都制定了不同的税率,一般非居民纳税人身份承担的纳税义务和税负都比较轻;居民纳税人承担的纳税义务和税负比较重。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外籍人员、港澳同胞和侨胞等在缴纳个人应税所得的时候,可以享受附加减除1300元的税收优惠。因此,通过调整或者转换纳税人身份,也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提供了一定空间。
4.合理筹划收入与纳税时期的关系。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的模式,应税所得越高则边际税率相应越高,因此个人应该尽量将收入在各个时期进行均衡安排。在个人收入总额既定的前提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该将个人收入合理分摊至每个月,使其能够在较低的税率水平上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而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例如,可以通过对劳务报酬进行分次填报的方法达到节税的目的,因为个税中有一定的免征额规定,通过分次申报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还有利用捐赠、公积金、稿酬等很多方法,在此就不一一列举。
三、几种典型的个税税收筹划案例
1.通过涉税变量因素的合理安排进行税收筹划的案例。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报酬应该按照提供劳务的次数对个税进行计算,计算时可以先扣除一定的费用。高校的老师在校外兼职培训任课、工程设计人员兼职设计等都属于劳务报酬性质。
案例1:某学校与另外一家教育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教师进行函授培训教学。王教授同时在学校任课并承担函授培训教学的任务,其月工资为8100元,每个月函授培训教学的报酬为800元并作为工资薪金计算,则其每个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100+800-3500)×20%-555(速算扣除数)=525元。
筹划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王教授的函授教学报酬作为劳务报酬处理。学校可以同教育机构达成协议,由学校将800元的报酬先支付给教育机构,再由教育机构作为劳务报酬支付给王教授。由于王教授的供职单位在某学校,教育机构付给其的薪水不用作为工资处理,而是可以作为临时劳务报酬处理,因此,收到的这800元应该按照劳务报酬进行计税处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100-3500)×20%-555=365元;劳务报酬800元的收入刚好没有达到交税的限额,免于交税。
案例2:某工厂由于需要对厂房进行扩修,聘用兼职工程设计人员李某指导厂房的施工,按照每月9000元的报酬支付费用。由于李某与工厂属于临时聘用的关系,9000元的收入应作为劳务报酬交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9000×(1-20%)×20%=1440元。
筹划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技术性的手段将李某变成工厂的固定聘用人员,则可以按照工资薪酬进行个人的计算缴纳,应缴纳的个税为:(9000-3500)×20%-555=545元。筹划后每月节税达到895元。
2.通过收入所得费用化进行税收筹划案例。每个人在工作的时候都需要花费交通费、电话费、餐饮费等各项支出。税法中规定各种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餐饮交通补贴等都需要纳税,因此,在运用此政策时,必须要取得正规票据从而实报实销相关费用。
案例3:某企业销售经理肖某月工资收入为13000元,每月销售费用补贴为5000元并由公司统一发放,因此,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3000+5000-3500)×25%-1005=2620元。
筹划方案:5000元的销售费用补贴可以通过实报实销的方法,用5000元的相关发票进行费用报销,收入总额没有变化,5000元作为报销费用处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3000-3500)×25%-1005=1370元。筹划后每月节税1250元。
3.通过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筹划达到节税的案例。一般非居民纳税人身份承担的纳税义务和税负都比较轻;居民纳税人承担的纳税义务和税负比较重。我国对非居民纳税人的身份有一定的离境天数规定,因此,可以通过对纳税人身份的不同界定,来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达到少交所得税的目的。
案例4:某香港人受雇于海外一家总公司于2013年来深圳分公司任职。2013年其离开大次,每次的天数都没有超过30天,全年累计离境天数为87天,其年收入为360000元。假定其每月收入等额,则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0-4800)×25%-1005]×12=63540元。
筹划方案:由于该香港人每年的离境天数总计没有达到90天的要求,所以需要在中国大陆境内支付个人所得税。建议其离境天数增加到90天以上,即可作为非居民纳税人,则他的工资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筹划后节税63540元。
4.合理筹划收入与纳税时期的关系的案例
案例5:某高级策划师陈某受聘于某企业作为兼职策划师,合作期限一共为半年,每个月需要交4次策划方案,每次酬金为1500元,企业对酬金进行一次性支出,共计支付36000元。按照劳务报酬处理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36000×(1-20%)×30%-2000=6640元。
筹划方案:陈某可以与企业协商将酬劳按月支付,则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000×(1-20%)×20%=960元,半年共计纳税为960×6=5760元。筹划后共计纳税880元。
案例6:某注册会计师汤某年收入140000元,按照月平均发放,无年终金收入。则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40000÷12-3500)×20%-555]×12=12941元。
筹划方案:将该注册会计师的年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年终奖金发放。
方案一:计入年终奖金额54000元,月平均工资7167元。
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7167-3500)×10%-105]×12+(54000×10%-105)=8435元;
方案二:计入年终奖44000元,月平均工资8000元。
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3500)×10%-105]×12+(44000×10%-105)=8435元;
两个方案均可节税4506元。
另外,还有很多种纳税筹划的方法,在此就不一一列举。
四、总结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法和思路有很多种,在具体运用的时候也是有很大差别的。因此,一定要切合实际,积极探索学习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自己的收入进行充分的筹划,从而达到合法地降低税负,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陈昌龙.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相关问题研究[J].科技和产业, 2012(09)
2002年1月,王平出资20万元,又向二舅借了20万元,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当年,王平按年息15%向二舅支付了利息3万元(银行同期同档利率为7%)。2002年度,王平创办的企业账面实现利润6万元,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60000-9600)×35%-6750=10890(元)。
(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上式中,9600元是投资者王平的费用扣除。)
2002年5月,主管地税机关在对王平2002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以下问题:向二舅支付利息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000×15%×20%=6000(元),王平未代扣代缴;支付利息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5%-7%)=16000(元),王平需补缴个人所得税(60000+16000-9600)×35%-6750-10890=5600(元)。
地税机关按规定对王平进行了补税、罚款。她和二舅累计负担个人所得税10890+5600+6000=22490(元)。王平被补税、罚款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给二舅的利息未按税法规定进行相关处理。如果她将二舅的20万元作为投资,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申请成立合伙企业,两人在税后分利,则个人所得税将大大降低。
成立合伙企业后,由于不需要在税前支付30000元利息,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是90000元。
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王平与二舅在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分配比例,则两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45000元。二人应分别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45000-9600)×30%-4250=6370(元)。
筹划后,王平与二舅累计应担负个人所得税6370×2=12740(元),比筹划前节省了22490-12740=9750(元)。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纳税人在应用上述筹划方案时,要注意投资风险。
[关键词]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税收政策;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6)12-0117-03
前言
税收筹划的主要含义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时,在坚持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为了实现企业生产效益和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需要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生产活动,从而达到企业税款节约的目的,实现企业税后效益的增多。税收筹划本身与偷税和漏税存在着根本上的区别,是凭借法律获得的企业正当权利,对企业所以的财务活动进行的规划,是企业合法的事业性筹划,可以使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税后利润收益,有效凭借税收政策中的经济条款的使用,为企业争取额外的税收收益;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税收筹划对国家各项法规进行分析,有利于企业了解国家的法律,同时制定出具体的针对对策。
一、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国内外的税收筹划研究学者对税收筹划的含义进行了不同角度和不同侧重点的解释,我国的众多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重点对税收筹划进行了定义,但是总体上来看,大部分的学者认为税收筹划需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或者而言是不违反现有的税收法律规定。企业税收筹划的目前十分明确,缴纳最少的税收,尽量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企业最大的税后利润。总之税收筹划的含义是企业遵循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和政府的要求,为了实现节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和财务活动进行提前规划和安排。企业的整个筹划从形式以至内容都是合法的。
(二)税收筹划的原则
1.依法性原则。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的政策,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可以保证税收筹划的方案被国家税务部门所认可和接受,否则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中小企业与国家税务部分是征纳关系,税收法律是衡量双方行为的共同法则,中小企业作为纳税的义务人,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服从于财务管理目标原则。在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时,税收筹划作为其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筹划时需要根据财务管理的总目标实施。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税收负担并不一定会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目标,才能达到通过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
3.综合性原则。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立足于企业所以税负的减轻,而不是只是关注某个税种税负的减轻,因为企业各个税种之前都是互相关联的;此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不是对企业的税负进行简单的比较,而且还需要对资金的时间价值进行考虑。
4.事先筹划原则。中小企业需要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一种经济规则,需要有长期的计划和周密实施。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种特点在客观角度提供给纳税人对税负进行提前规划的可能性。企业在事前对税收进行筹划,应该从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进行提前计划和实施。因此企业需要尽量减少应税行为的出现,以此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如果企业在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完成后,进行税收筹划,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偷税、漏税以及欠税等违法行为,不可能进行事后的税收筹划。
二、我国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意义
(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中小企业良好的财务管理可以提高税务管理水平,良好的税务管理有助于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的目标。我国中小企业呈现着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特点,企业的集权现象严重,财务控制与管理方面相对薄弱,而且中小企业不需要对外公开自身的财务状况和财务信息,所以很难建议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无法建立专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制度。因此需要在客观上对中小企业的会计进行核算,对企业各个关节的财务工作进行管理,不断提高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在会计、税收等方面的专业水平,以此完成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二)有利于防范和降低涉税风险
中小企业实现正确有效的税收筹划,需要全面了解与熟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进行。中小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和寻找最佳的纳税方法时,企业也是学习国家税法、研究国家税法、理解国家税法并且正确灵活运用的过程。中小企业通过对税法的详细了解和学者,可以提高自身纳税自查的能力,在税收缴纳之前实施全面的检查,清除企业在纳税方面存在的隐患。企业在掌握和了解纳税技巧,可以完善自身纳税方案的设计,从而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为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也降低了企业违反法律的风险。
(三)有利于中小企业获得直接经济利益
因为国家的税收具有强制性、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所以税收企业无法避免的一项经营成本,必定会使企业自身利润降低,税收与利润之前呈现此增比长的关系。中小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在坚持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减少纳税金额或者不纳税,增加企业的直接经济利益。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来说,因为企业的融资能力有限,流动资金不足,使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经常出现现金短缺、资金链断裂、融资难的问题,所以企业通过税收筹划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更加重要。
三、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一)中小企业组织形式选择的税收筹划
1.中小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税收筹划。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税收待遇是不同的,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投资者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不仅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股东还需要缴纳个税。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最适合的企业注册类型。虽然合伙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具有这一优势,但是还是需要根据合伙人与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所承担的税负进行比较,从出资人数、财务预算、预计利润等角度选择最有利于企业自身的组织形式。
2.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税收筹划。企业投资最后注重的是经济收益,因为目前国家税法对这两种企业的纳税征收标准不同,所以企业的税后利润也是不同。其中流转税的征缴是相同的,但是二者在所得税的缴纳上存在较大区别。
3.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个人投资经营企业,可以把个人独资企业分为合伙企业,这样可以减少税负。根据国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经济所得都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以全部的经营收入为纳税所得,合伙企业根据全部经营所得和合伙分配的比例缴纳应税所得额。
(二)中小企业融资中的税收筹划
1.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税收筹划。我国中小企业可以使用股权性融资、债券性融资、企业保留盈余三种方式,还包括融资租赁以及政府基金等。在企业的资本中,负债和资本金的融资方式是存在区别的,权益资本需要定期支付股息,可以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事实上可以为企业增加额外的收益;反之负债会导致企业资本家风险的增加,而且还会降低企业的经济收益。如果企业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很可能提高资金报酬率,获得补偿,导致企业的资金成本提高,抵消纳税减少带来的收入。
2.中小企业融资利息税收筹划。中小企业融资利息进行税收筹划,首先根据财务制度来看,企业用于筹资的利息支出,在筹建期间产生的,从企业投产经营算起,按照不少于五年的期限进度费用的分摊,计入到财务费用中;其次中小企业进行银行贷款时,尽力办理贷款的展期业务;最后借贷双方最好一次性签好借款合同,以减少不必要的印花税。
3.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税收筹划。融资租赁的出现为我国中小企业实现设备更新和生产的扩大提高了条件,简单快速而且减少了融资机构承担的风险。融资租赁方式可以减轻因为设备更新带来的资金压力,企业不需要一次性支付很多现金,可以在设备的使用期限内进行分期偿还,避免企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如果中小企业做好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其经济负担。
(三)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税收筹划
中小企业会计核算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存货计价方法。我国企业所得税缴纳实现比例税率,在这种模式下,物价下跌可以使用先进先出法,提高本期发出存货成本,适当减少当期的收益,以减轻所得税税负;物价上涨时,可以使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可以避免因为销货成本的变化对企业各期利润产生影响,同时也可以减少资金安排的难度。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的选择。目前企业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两种方法总折旧额一致,但是不同时期提取的折旧额存在差别,进而对企业各期成本费用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产生影响,所以企业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和自身的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折旧计算方法,以实现税收筹划。
(四)中小企业投资中的税收筹划
1.投资行业的税收筹划。由于国家地区和行业发展的不平衡,国家在行业和产业的投入也是不均衡的,因此中小企业需要对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行及时的解读,进行投资时权衡利弊,投资那些国家大力提倡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同时在国家鼓励的行业建立新兴企业,享受税法给予的节税权利。
2.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中小企业选择投资方式时,主要有无形资产投资和有形资产投资,有形资产可以把折旧费和摊销费进行税前扣减,以实现削减税基的目的;而且资产还会出现高估价值的可能性,这样可以节省成本,同时累计折旧和摊销费用的增加,还减少所得税税基。
(五)中小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税收筹划
中小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采购管理。我国的中小企业大部分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商品采购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而且小规模纳税人经营方式灵活,在一定程度上不会影响、甚至减轻购货方的增值税负担。此外进行结算时,最好使用赊购或者分期付款的方式,尽量减少现金的直接支付。二、销售管理。在中小企业的营销活动中,总体来看折扣销售方式要由于销售折扣方式,尽量避免出现代销的经济行为。三、薪酬管理。薪酬作为企业必须给员工发放的费用,需要尽量避免出现不经济与不合理的支付,实现经济支出与收益的最优组合。企业在薪酬发放时,可以把季度奖、年度奖等分发到员工每个月的奖金当中,这样可以增加员工的实际收入,而且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四、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税收筹划的正确认识
首先,企业缺乏对税收筹划的正确认识,由于我国税收筹划起步较晚,很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意义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将其视作偷税、漏税。其次,很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目的也不够明确,税收筹划并非是少缴税,而是使税收负担得到降低,然而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最低的缴税并不代表是企业最优的方案。在税收筹划中,必须以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为目标,如此才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最后,目前关于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也存在不足,进而影响到我国税收筹划的广泛开展。
(二)税收筹划人才匮乏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大部分属于财务人员,知识面并不够广泛。而税收筹划工作对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有着较高的要求,不仅需要在财务知识方面具有一定水平,同时对相关税法、法律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所理解,然而我国这一方面显然存在人才匮乏问题。基于这一背景,企业税收筹划水平并不高,在范围上相对较窄,能以考虑全局,对于企业长远发展有着不利影响。
(三)企业税收筹划水平有待提升
从深度上来讲,企业税收筹划具体可以分为初级筹划、中级筹划以及高级筹划。其中初级筹划是以对额外税负的规避为立足点;中级筹划则需要对相关方案的税负差异进行全方位的考虑与分析,以此来选择最优的经营决策;高级筹划则是指对相关措施加以利用,例如呼吁、申诉、反映等,对涉及到自身利益的税收政策进行争取。就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水平来看,大部分企业的水平依然有待提升。
五、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完善对策
(一)做好税收筹划的基础工作
中小企业做好税收筹划的基础工作,首先需要优化财务管理工作,规避涉税风险。建议健全企业的会计账簿,按照法律规定做好各项折旧和费用,按照税法可以享受优惠的项目,一定要在期限内提出,避免超出期限无法享受优惠;其次还需要做好纳税管理工作,规避税收惩罚。税收惩罚作为企业的额外支出,应该尽量避免。中小企业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与法规,严格按照税法的要求执行,定期进行税务登记和企业信息,尤其是避免出现偷漏税行为的发生,一旦出现上述违法行为,不仅会使企业受到经济利益的损失,而且还会对企业的信誉造成影响;最后建立良好税企关系。首先中小企业需要认识到在税收征纳中的关系,企业作为被管理的对象,应该服从纳税机关的管理,积极配合纳税工作;其次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增进交流,熟悉纳税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最后还需要坚持依法纳税,对于征税部门不正常的行为要学会拒绝,既要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不能损害国家和集体的权益。
(二)树立税收筹划理念,从整体上进行筹划
我国的中小企业需要树立税收筹划理念,从整体上进行税收筹划,不能盲目追求应纳税额的降低,而忽视税收筹划为导致的经济后果。在进行税收的实际筹划时,部分筹划计划的效果真正实施起来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中小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三)加快建设税收筹划体系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快速发展与完善,离不开国家、政府和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同时还需要社会的相关中介结构的帮助,缺少社会化的服务体系,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很难健康的发展起来。加快建设税收筹划体系,首先需要学习国外先进的税收筹划方式,使其促进税收筹划体系的建设;其次还需要把税收引入法制化的管理渠道,使其在法律的管理下健康发展;再次做好税收筹划机构自身综合能力的增强,提高我国社会税收筹划机构自身的强化,提高其综合素质;最后树立社会税收筹划风险意识。
(四)强化中小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因为我国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其税收筹划的风险性加大。所以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及时掌握国家在税收政策和法律上的变化与调整,对不同的缴税计划进行评估与测算,发现其中存在的风险,选择最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筹划方案。
五、结语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的税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小企业面临着严峻的市场环境,需要做好税收筹划,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纳税金额降到最低,提高自身的税后经济效益。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谷文辉.论基于新企业所得税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J].中国商贸,2013(26):76-77
[关键词]集团公司 税收筹划 探计
集团公司是介于股东与行业性企业之间的中间性组织,是企业集团的核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子公司而且具有投资中心的功能。集团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意义
税收筹划概念包括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收负担而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进行非违法的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和转税筹划等行为。广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权利。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或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而进行的一切筹划和策划活动。本文所称税收筹划特指广义的概念,主要从集团公司发展的全局出发,为减轻集团公司总体税收负担,增加集团公司税后利润而作出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
税收筹划的意义:第一。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围绕资金活动展开的。目的是为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企业在进行各项财务决策之前,进行细致合理的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其行为,制定正确的财务决策,实现经营活动的良性循环。筹划有利于促使企业精打细算、节省开支,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所以,开展税收筹划有利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
第二,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企业以营利为目标,追求税后利润成为企业财务管理所追求的目标。企业税收筹划是在减轻税负、追求税后利润的动机下产生的。通过企业成功的税收筹划。可以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为企业带来不少“节税”效果,更好地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合理避税的联系
偷税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法,通过对已经发生的应税经济行为进行隐瞒、虚报等欺骗手段以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①合理避税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纳税前采取各种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有意减轻或解除税收负担的行为。联系:相同之处都可以使企业纳税额减少。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
税收筹划以财务管理战略目标为指导,同企业生产经营流程相结合,为企业带来收益最大化。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是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离不开企业领导的推动和全员的参与。而税收筹划工作和企业每一项经济业务息息相关,因此,企业应通过宣传、培训等各种手段增强企业全员参与税收筹划的意识,为实现企业纳税成本降低的目标奠定基础。
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筹资、投资、运营等。税收筹划也应贯穿于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包括企业的筹资、投资、运营等环节的税收筹划。四、集团公司筹资阶段的税收筹划
我国集团公司最常用的筹资方式主要有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信用和吸收投资等六种。在筹资方式的选择上。重点是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的难易程度、筹资和使用成本以及筹资方式对母公司、子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一般分为负债型筹资、权益性筹资、租赁等方式。
(1)负债型筹资。负债是企业一项重要的资金来源,负债筹资与其他筹资方式最大的一个区别是其利息费用可以税前扣除。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所以集团公司凭借集团的资源和信誉优势。弱化权益性资本筹资,整体对外借款,然后层层分贷,一方面可以解决筹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税负降低的目标。但是负债筹资在使资本结构优化的同时、也会带来较大财务风险甚至给企业带来破产的风险,因此,适度、慎重的负债筹资至关重要。
(2)权益性筹资。像发行股票等,优点是:风险小,无固定利息负担;缺点:成本高。股息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支付,而且股息还要征个人所得税。
[3)租赁也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由于我们重购买轻租赁,在我国仍处于发展阶段。从税收的角度来看,选择不同的租赁方式,同样也可以实现减轻集团公司税收负担的效用。至于具体的租赁方式是采用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以及售后租回交易。集团公司可根据投资期限、利率水平等因素再结合税收利益及自身特点。从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资金成本、风险价值等方面着手,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做出最有利于企业的选择。在集团公司资金短缺、流动性弱及市场利率高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在考虑降低纳税负担、筹资成本的同时还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即每种租赁方式下节税的现金流入量。
各种筹资方式的选择并无定规,必须就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税收和收益后,以税后利润最大为目标进行选择。
五、集团公司运营阶段的税收筹划
1、销售收入方面税收筹划
销售活动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果的最终体现,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在销售阶段,税收筹划的内容主要是从销售收入的确认、结算方式的选择上进行筹划。税收的重点是流转税和所得税。而流转税的计税依据是收入;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从推迟税款缴纳的角度考虑,收入确认总是越晚越好。销售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与税负的大小有着密切关系。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应尽量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最理想的销售方式是预售货款和直接收欹方式。可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除此之外。集团公司还可采用折扣销售、出借包装物和正确归集进项税额等方法进行税收筹划。集团公司企业在选择销售方式时,应慎重考虑税收因素,选择纳税成本最低、适合企业最佳的销售方式。
2、存货方面税收筹划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各种存货可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
企业期末存货的大小与销售成本的高低成反比。从而影响当期应纳税利润的确定,主要是期初存货计价过高或者期末存货计价过低。缴纳的所得税就少。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产生的结果对企业成本多少及利润多少和当期实缴税款的多少是不同的。
在对存货计价从长期看,实际缴纳的税收相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还是值得筹划的。
3、个人所得税方面税收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的总体思路是注意收入量的标准、支付方式和均衡收入,降低名义收入,保持实得收入不变,进而降低税率档次。
(1)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取得高薪是提高一个人消费水平的主要手段,但是因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的,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纳税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所以。把纳税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福利,照样可以增加其消费满足,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①企业提供住所。即住房是由服务的企业免费提供或收取部分租金提供的。因此,由雇主支付在工作期间的寓所租金,而薪金则在原有基础上作适当的调整。这样,雇主的负担不变,而个人却因此降低了个人所得税中工薪应负担的税收。
②企业提供职工福利设施。企业通过提高职工福利,增加其物质满足,也可少纳所得税。比如:企业提供免费伙食费或由企业直接支付伙食费、企业提供家具及住宅、设施,由职工租赁或由企业支付租金、由企业提供车辆供职工使用、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由企业提供给职工的公用设施,如水、电、气、电话等。
③一次性奖金分摊法。如果奖金一次性发放,要按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要大,税率要高。所以应采取分摊筹划法,就可以节省税款。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企业都发展了起来,其中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大,企业税收筹划也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么,什么是税收筹划呢,其实,到现在税收筹划都没有一个准确清晰的概念,不同的人对税收筹划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识,因此,许多人对税收筹划的概念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降低纳税人税负的一种经济行为。然而,我国企业税收筹划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因此促进我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并且提高我国企业经济效益至关重要。
二、企业税收筹划开展的意义
(一)有利于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税收筹划的意义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许多企业可以通过纳税筹划使企业达到绝对减少税额负担、相对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从而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前提下,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其天性。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不仅要求总收入大于总成本,而且要求总收入与总成本之间的差额最大。在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要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就必须使总成本最小化。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为了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将减轻税收负担作为一个重要的方式,从某个意义上来说,企业是税收筹划最大的受益者,税收筹划的最大功效是满足了企业降低纳税成本的需要[1]。
(二)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减少逃税行为
企业要想进行税收筹划,只有深刻理解、掌握税法,才能领会并顺应税收政策导向,做出理性抉择。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经济占统治地位,国有企业统收统支,“大锅饭”效应较为普遍,经济主体法制观念不强,使得企业和个人或不关心税制,对其中条例不闻、不问、不懂;或全凭人情关系,以言代法,以言代税,税收意识淡薄。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进行,这样就有效地规避了税务风险,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
三、目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对税收筹划的概念模糊
对于税收筹划,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以纳税人或单位企业在法律经济认可的范围内,积极响应政府的税收政策,通过预先安排或筹划的税收财务方案实现减税获得经济利益的过程这种说法为标准。但很多企业在税收筹划的理解上众说纷纭,产生歧义,甚至有些企业或个人歪曲税收筹划的真实含义,造成税收市场的不稳定和困恼。表现在某些企业和纳税人认为的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逃税,违背了法律,是对国家产生危害的潜在因素。另一方则认为企业税收筹划是真正以企业利益,国家发展为出发点,但实际操作起来却不是那么奏效。一些税收机关对税收人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表示不太信任,其中重要的原因是有很多企业打着税收筹划的幌子,背地里却做出违背国家利益的事情。使得越来越多的税务机关不愿进行税收筹划工作,这样就从根本上制约着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2]。
(二)税收环境不完善
我国税收筹划措施实施工作自开展以来,在有效渠道完成税收工作的企业逐渐减少,我国关于税收法律的制定不健全,有很大的漏洞,监管部门在税收工作方面责任重大,但疏于管理,奖惩力度不够大,企业税收法制贯彻教育得不够深入人心,许多税务机关人员税收管理意识淡薄,账务检查整理能力不强,导致很多税收账单条款不明所向,这也容易给纳税企业或个人提供偷税逃税的契机,使得税收筹划工作难以施展开来。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内容不明确,缺乏专业人才
在大肆宣扬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过程中,不少企业在税收筹划并没有做长远打算,只考虑到眼前的单方面利益,而忽略了整个企业全部的运转和调控,各个部门、从属机构中需要考虑到的税收筹划问题是不一样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在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上做详细的合理的分析,以最大程度较少企业税收负担,实现企业公司利益最大化。另外,我国现如今面临着税务人才严重匮乏的问题,税务工作所已经很久没有注入新鲜的活力,急需大批专业税务人才。而现实当中的税务人才,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普遍较低,并且对于国家新颁发的各项财务税收政策不太主动去学习,在税收实施的过程中,很多情况下都表现得不太专业和规范,不具备专业税收筹划的资质,着重培养这方面的人才也是迫在眉睫的一项重要任务[3]。
[关键词] 税收筹划;税法;纳税人权利;合理避税
[中图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1-0184-03
[作者简介] 薛 芳,安阳工学院经管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河南 安阳 455000)
企业管理目标之一是使股东财富最大化,要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必须降低成本、扩大收入、提高市场占有率,税收筹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成为必然。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运用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财务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根据政府税收政策的导向,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减少纳税成本,以谋求企业的纳税利益。所以,税收筹划是一个选择运用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政策进行纳税核算的过程。如何进行税收筹划是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讨和摸索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遵循原则
税收筹划,是在投资、筹资、经营、股利分配等业务发生之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事先对纳税事项进行安排,以达到最低纳税额度。而一旦投资、筹资、经营、股利分配等事项已发生,那么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再想方设法少交税款,就成为偷税、漏税,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理、合法、合规、及时、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一方面使企业遵纪守法;一方面降低企业成本费用,增加净利,最终达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1.全局性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经营呈现多元化、多渠道的趋势,税收筹划不再是一种单纯的筹划活动,而成为触动企业发展全局,减轻企业总体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税后利润的一种战略性筹划活动。随着企业合并、分立、重组不断涌现,税收筹划的全局性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税收筹划缩小税基,适用较低税率,合理归属企业所得的纳税年度,延缓纳税期限,实行税负转嫁,进而降低整个企业的税负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了解自身从事的业务从始至终涉及哪些税种,与之相适应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税率各是多少,采取何种纳税方式,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发生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哪些税收法律或法规上的漏洞,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纳税人要考虑如何准确、有效地利用这些因素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预期目的。进行税收筹划,还要考虑企业空间和时间经济效益的统一,前瞻性是税收筹划的显著特点之一。税收筹划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是一个整体概念,从企业的建立至企业消失,从企业的总体税负到企业的个人税负。降低税收负担,要从横向、纵向、空间、时间上谋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2.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种权利,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和财会人员接受和运用。但一味追求税收筹划,为筹划而筹划,不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最大化是其根本目标。要想实现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最大化,必须降低税收筹划成本。税收筹划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筹划而增加的成本。税收筹划作为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节税是其目的,但同时要纵观全局,充分考虑节税与筹划成本之间的关系。忽略筹划成本的税收筹划,结果往往得不偿失。税收筹划是一项应当全面考虑、周密安排和布置的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体现出“筹划”这一特点,从资金、时间、业务类型、办事人员素质等各个方面统筹规划,达到最终目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目的是使企业财富最大。因此,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二、税收筹划的应用
1.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应首先比较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资金成本,包括资金占用费和资金筹集费。不同的筹资渠道资金成本各不相同,取得资金的难易程度也不同,因此,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包括税收在内的各方面因素,才能比较出哪种筹资方式更有利于企业。其次,企业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如果合适,就可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获得财务上的良好效应,即达到资本结构优化。如果债务资本超过权益资本过多,主要靠负债经营,则为资本弱化,对此,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解释为:企业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应为1∶1,当权益资本小于债务资本时,即为资本弱化。
我国税法规定,权益资本以股息形式获得报酬,一般要被征两次税,一次是分配前作为企业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另一次是分配后作为股东的股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企业支付债务资本的利息可以列为财务费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企业可以设计资本来源结构,加大债务资本比例,制造“资本弱化”模式,降低自有资金的比例。即使在扩大生产规模过程中,也尽量使用国内外银行贷款作为投入资本,从而降低税务成本。但需要注意的是,负债筹资虽然可以极大地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负债越多越好,企业的负债筹资应该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有效地控制风险为前提,否则有可能使企业陷于财务危机甚至破产。
2.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第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第二,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当前我国对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实行差别税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经营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纳税,即先交企业所得税,股东在获取股利收入时再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经营的业主或合伙人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组建企业时,采取何种形式必须认真筹划。
3.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目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集中在对产业的优惠和对地域的优惠上。
第一,通过投资产业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目前,我国对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范围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利用“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解决社会性就业及福利性企业,西部大开发地区;国家鼓励投资的产业如交通、电力、水利、邮政等基础设施,以及为农业、科研、高新技术服务的一些产业。因此,要把握国家政策的宏观走向,顺应国家的产业导向,对政府政策作出积极反应,尽量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是税收筹划的首选。
第二,通过投资地点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在投资经营中,除了要考虑投资地区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金融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应作为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要选择整体税负较低的地区或税区投资,在我国国内一般可以考虑以下重点区域: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沿海经济开放区;西部大开发地区等七大地区。
第三,延期纳税。延期纳税可以把现金留在企业,用于周转和投资,从而节约筹资成本,有利于企业经营。在利润总额较高的年份,延期纳税可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同时,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得到的延期税收收益等于延期缴纳的所得税乘以市场利率。
延期纳税的方法一般有:一是根据税法“在被投资方会计账务上实际作利润分配处理时,投资方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的规定,可以把实现的利润转入低税负的子公司内不予分配,同样可以降低母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二是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税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的规定,纳税人可事先预测企业的利润实现情况,如果预计今年的效益比上一年好,可选择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反之,则按实际数预缴。三是税收筹划应有系统的观点,纳税人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用系统的观点统筹考虑和安排。
第四,选择从属机构的税收筹划。当企业决定对外投资时,其可选择的组织形式通常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分支机构)两种形式。子公司一般为独立的纳税人,可享受较多的税收减免优惠。但其组建成本高,手续比较复杂,并需具备一定条件,开业后还要接受政府的严格监督;在分配股息时,需要预提所得税。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则比较简单,一般不要求其公开财务资料,在组建初期发生亏损时可以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者变动,不必负担税收。但采用分公司形式不能享受政府为子公司提供的减免税优惠及其他投资鼓励。
第五,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当同一经济行为可以采用多种方案实施时,纳税人尽量避开高税负的方案,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以获得税收收益。如某综合性经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的同时可提供装修服务,这就发生了销售货物和提供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税法规定,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应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且该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条例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见,若这两项业务不分开核算,将合并征收17%的增值税,而由于劳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对较少,使得企业的税负加重;如果经过税收筹划,将装修施工队变成独立的子公司,则按照现行营业税征收规定,装修业务的税率将由原来的17%降为3%,税负明显降低。
第六,职工工资的筹划。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工资的办法有两种:一是计税工资法,发放工资总额在计税标准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另一种是工效挂钩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在这两种办法可供选择的情况下,效益不佳的企业可采用第一种方法,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采用第二种方法,尽可能地把职工工资控制在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范围内。
第七,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股东获得现金股利,按规定的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却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对现金股利的发放比例进行筹划。
4.其他税收筹划形式
(1)转移定价避税
内部成员企业之间转移定价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零部件、产成品的销售价格影响产品成本、利润;二是通过在成员企业之间收取较高或较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回扣、佣金等来转移利润;三是通过成员企业之间的固定资产购置价格和使用期限来影响其产品成本和利润;四是通过成员企业少收或多付劳务费来转移利润,从而影响收入和成本。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间一种颇为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法,但其应用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各纳税企业税率存在差异,有转移的空间。二是各纳税企业盈亏存在差异,有转移的条件。必须注意的是,转移定价不能违反国家政策。
(2)电子商务避税
第一、规避税收的管辖权,电子商务的发展给行使地域管辖权带来了很大困难。例如,服务所得通常以服务提供地作为来源地行使税收管辖权,而通过网络可以轻松地进行跨区培训、教育、娱乐等服务,使提供地难以确定。第二、规避常设机构,外国企业只有在我国境内设立常设机构,并取得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所得,才被认为在我国取得应税所得,我国方可行使地域管辖权对其征税。国际上对常设机构的判定标准为:该外国企业是否在本国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作业所等,专门用于储存本企业货物或商品的设施一般不构成常设机构;该外国企业是否在本国利用人进行商业活动,如果该人能够代表该外国企业签订合同、接受定单,也可认定该外国企业在本国设有常设机构。网络的出现,使营业机构所在地、合同缔结地、供货地等发生改变。
总之,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是企业相关利益主体采取合法的手段,实现企业最大利益。它是企业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需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之上,要与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选择能使企业、最优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节税增收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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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筹划;契约;利益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合,税收契约是影响企业运营的重要外部环境之一。税收筹划作为企业面对税收契约的必然选择,必然会引起政府、企业及相关机构的关注。我国学术界对税收筹划的研究开始较晚,在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分歧。与此同时,目前研究大多局限于个案分析,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和完整实用的税收筹划程式模块。本文从契约理论、博弈理论、比较利益学说和系统论四个角度分析税收筹划的理论渊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研究和理解税收筹划行为。
一、契约理论与税收筹划
企业是劳动者、所有者、物质投入和资本投入的提供者、产出品的消费者相互之间的契约关系的结合,不同契约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利益冲突,同一契约中各契约关系人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如果将税收因素考虑在内,那么政府毫无疑问地应该被引入订立契约的程序,企业在上述契约之外将另外订立一份税收契约。税收契约与其他契约之间也存在着利益冲突,如流转税的规定将影响物质投入的提供者和产出品的消费者,所得课税将影响劳动者。因为企业逐利的本性,在同等条件下,企业总是希望纳税额越少越好,所以税收契约双方也存在利益冲突。不过相对其他契约而言,税收契约还是具有自身的特点:
1.主体地位不平等:在订立契约时,政府是强势主体,有权制定基本条款,并保留解释和修改的权利。这使得企业只能面对税收契约而不能违背税收契约,由此界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必须以不违背税收契约为前提。
2.实施策略不同步:尽管政府在订立契约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但在订立契约后,相对于其他契约方而言,政府无法及时调整它的策略。因为它要通过税法修改来实现策略调整,而税法修改往往是不及时的、滞后的。相对而言,企业面对既定的税收契约,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策略,也就意味着政府在税收契约的约束下进行税收筹划具备可能性。
3.追求目标不同:政府和其他契约方的另一个显著区别是它对社会公平性的追求。公平目标的实现往往需要借助于累进的税率,这使得支付能力不同的纳税人面临不同的边际税率。而政府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外部性问题的调整,也使得不同类投资的税收待遇大不相同,进一步加大了纳税人边际税率的差别,为企业税收筹划留下了空间。
此外在现实中,税收契约往往是不完备的:政府无法制定一份面面俱到的税收契约(税法空白的存在)或者制定的契约并不能完全执行(税收监管存在期望差距),这种不完备的税收契约也给税收筹划带来了可能。
二、博弈论与税收筹划
博弈论又称为对策论,是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从80年代以来,博弈论逐渐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成为微观经济学的基础。在博弈论里,个人效用函数不仅依赖于他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于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
(一)从博弈论的角度看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以政府为主体的征税人和以企业为主体的纳税人成为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凭借其国家权利要尽可能多地征收税款,另一方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要尽可能少地缴纳税款。在这个税收博弈过程中,国家是税收法律制度制定的主体,纳税人只能接受制度的约束。但如拉弗曲线所示,如果税法规定企业将其全部或者大部分收入上交国家,企业一定选择不生产,国家税收自然为零。因此博弈双方可以达成一定的协议即“纳什均衡”,而协议被遵守的前提是遵守协议的收益大于破坏协议的收益。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博弈双方都有不遵守协议的动机,那么协议的制定就成为关键。税收契约就是博弈双方的协议,因而在制定、实施税收契约时必须考虑遵守税收契约的收益大于破坏它们的收益。换言之,税法在制定时必然会考虑到税源的存在和可持续增长,为纳税人预留一定的空间。比如在税收制度中存在大量的“税式支出”,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行空间。
(二)从博弈论的角度看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市场竞争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假设有同等条件的企业A和B,都面临是否进行税收筹划的选择。他们经过估计得出,如果两个企业都不进行税收筹划,各自的收入为10单位,缴纳5单位税后,净收益为5单位。如果他们都进行税收筹划,各分得收入为12单位(成本下降,价格下降,收入增多),缴税4单位,各自付出筹划成本0.5单位,各自净收益为7.5单位。如果一个筹划另一个不筹划,筹划方收入为15单位,另一方收入为9单位,扣除各自的税款和成本后,筹划方取得净收益10.5单位,另一方净收益为4单位。博弈矩阵如下:
企业B
筹划不筹划
企业A
筹划
不筹划7.5,7.510.5,4
4,10.55,5
如果博弈中信息是完全的,A与B相互都知道对方的行为特征和可能的选择,对对方都有充分的了解,他们同时选择自己的行动并且只选择一次,这样上述模型符合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特征,存在最优解(7.5,7.5),即(筹划,筹划)是模型的最优解。也就是说,出于竞争的需要,双方都有进行税收筹划的动因。
2.筹划收益与筹划风险的存在-----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分析
企业一旦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必然会与征税方发生利益博弈。这是企业先行动的动态博弈。有些筹划活动是完全在税收契约约束下进行的(如利用税收优惠),但有些筹划活动其合法性还需经税务机关界定(如转让定价),这使得企业的税收筹划收益具有风险。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需要依赖于其对税务机关行动信息的判断:设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收益为T,税收筹划的成本为S。当企业选择税收筹划,税务机关可以选择检查或是不检查。假设检查成本是C,界定为非法筹划对企业的罚款为F,企业认为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概率为P,不进行检查的概率为1-P。可以得出以下税收机关收益矩阵:
企业
合法筹划非法筹划
税务机关
检查
不检查-CF-C
0-T
当-C×P+0×(1-P)=(F-C)×P+(-T)×(1-P)时,税务机关得出均衡解,此时P=T/(F+T)。对企业而言,当认为自己的税收筹划行为存在被税务机关界定为非法筹划的可能性时,只有预计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概率小于T/F+T时,企业才会进行税收筹划。
(三)从博弈论的角度看税收筹划的过程
1.税收筹划环境博弈分析
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企业对税收政策进行选择的过程,这种选择是企业基于已有信息的判断过程。企业所获取的信息精确度越高,信息的价值越大,企业进行的税收筹划就越有可能成功。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它对自己的筹划意图、财务和经营状况有着充分的了解,并且熟悉国家的各种税收政策和法规。但是市场环境的变化是企业来说是信息不对称的,它无法准确预测和掌握市场环境的变化时间、变化趋势和如何变化等。同样对市场环境而言,它是由若干企业组成的,其中某一特定企业的信息对它来说也是不对称的。因此企业和市场环境就成为一个博弈的两个博弈方。
对企业来说,进行税收筹划需要付出的成本包括货币成本、风险成本和机会成本。货币成本指企业为税收筹划发生的人财物的耗费,它包括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成本和实施成本两部分;风险成本是指税收筹划方案因设计失误或实施不当而造成的筹划目标落空的经济损失以及要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机会成本是指采纳该项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其他方案的最大收益。
设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筹划成本中货币成本为C1,风险成本中包括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成本C21和税收筹划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逃税或恶意避税的罚款额C22,机会成本为C3;由于进行税收筹划企业获得的节税利益为R。企业获得的节税利益矩阵如下:
市场环境
变化不变化
企业
筹划
不筹划-C1-C21-C3R-C1-C3
00
如果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动荡不安时,企业若贸然进行税收筹划,这种筹划很可能失败,企业的期望收益函数E=-C1-C21-C3。此时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进行税收筹划,期望收益函数E=0。
现假定企业搜集到的信息不能使企业充分判定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设企业判定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为P,则市场环境不发生变化的概率为1-P,另外我们用Q代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给定P,此时企业进行税收筹划(Q=1)与不进行税收筹划(Q=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Q(1,P)=(-C1-C21-C3)×P+(R-C1-C3)×(1-P)
EQ(0,P)=0
此博弈模型存在均衡解,设
EQ(1,P)=EQ(0,P),得:P*=(R-C1-C3)/(R+C21)
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小于(R-C1-C3)/(R+C21),企业的最优选择是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大于(R-C1-C3)/(R+C21),企业的最优选择是不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概率等于(R-C1-C3)/(R+C21),企业可以随机地选择进行或不进行税收筹划。
2.税法空白策略博弈分析
利用税法空白减轻税负,属于避税的范畴。避税是一种特殊的税收筹划方式,这种筹划过程实质上是政府与企业的一种双人动态博弈。企业作为博弈的一方,在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驱动下,积极寻找税法空白并以此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政府部门作为博弈的他方,在观察到企业的行动后,也会发现税法中的空白,并通过完善税收契约进行反应。因为双方存在利益冲突,这种博弈过程会一直进行下去。如果企业没有找到税法中的空白,就需要缴纳数量为T的税收,此时企业的收益为0,政府的收益为T。如果企业找到税法空白并在政府发现之前加以利用,那么企业可以避免缴纳此笔税收,获得节税收益T,此时企业的收益为T,政府的收益为0。如果企业找到税法空白,而政府也开始采取措施准备填补此项空白,那么最终的结果要看这项空白被填补的程度。如果用t表示政府通过填补税收空白挽回的损失,此时企业收益为T-t,政府收益为t。经过一系列的动态博弈过程之后,政府和企业将分享税收筹划收益。与此同时,只要企业依然面对税收契约的约束,这个博弈过程就会一直进行下去。
三、比较利益学说与税收筹划
比较利益学说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提出来的,他指出两国间不同商品的比较成本存在差异。比较成本较低的商品是该国的比较优势商品,而比较成本较高的商品是该国的比较劣势商品。在自由贸易条件下,两国都将生产自己的比较优势商品,通过交换双方都将取得比较利益。因此该理论通常被应用于比较两个不同系统的利益,我们可对这个理论作进一步运用:对同一系统,其不同的子系统同样存在比较利益问题。如果我们将企业集团视作一个系统,其成员企业就是子系统,他们之间必然存在着比较利益问题。这种比较可能源自集团对不同利益子系统的比较如跨国公司对其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比较,也可以是同一利益不同子系统的比较如跨国公司对其设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经济利益的比较。但需指出的是,这里的利益不是指个别子系统的利益,而是指整个系统的利益,是为了达到整个系统利益的最大化。通过不同子系统利益比较,自然会发现比较利益差异,系统内的交换因此产生,这种交换多数以价格为媒介,由此企业集团可以通过在不同子公司之间利用价格转移收益以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这就是转让定价的理论渊源。当然税收筹划只是达到这种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手段,需要放入跨国公司整个经营战略中进行考虑。
四、系统论与税收筹划
系统论是把研究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系统是普遍存在的。系统论的以下观点对我们分析税收筹划大有裨益:
(一)整体性观点与税收筹划
系统论观点首先是整体性观点,用系统观点看问题首先是用整体性观点看问题,用系统方法解决问题首先强调从整体上解决问题。按此观点企业进行的税收筹划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整体上考虑和设计,不能单独围绕一个税种进行。比如流转税和所得税在计算时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存在交叉。此外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涉及到许多职能部门,企业必须从整体用度看待税收筹划。
(二)环境观点与税收筹划
任何系统都是在一定环境下产生、共存、运行的,不存在没有环境的系统。环境对系统的特性、状态、功能有重要的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企业经营处在一个多样化的环境之中,这些环境构成一个系统,因此税收筹划必须考虑相关环境因素。比如税收筹划的社会舆论环境会影响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积极性。
(三)自组织、他组织观点与税收筹划
系统论认为,凡是在没有特定外部作用干预下系统自行对组织进行整合而形成的时间的、空间的或功能的有序结构,称为自组织。凡是在特定外部作用干预下系统自行对组织进行整合而形成的时间的、空间的或功能的有序结构,称为他组织。税收筹划也是一种自组织与他组织相互作用的过程。一方面,政府制定税收契约,并在既定的目标下设置某些优惠条款,企业如果顺应这种立法意图进行税收筹划就是一种他组织过程;另一方面企业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和交易事项,主动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核算方式则是一种自组织过程。显然税收筹划的过程就是把自组织与他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达到企业预定的目标。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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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冷琳.基于企业战略的税收筹划优化思考[J].税务与经济,2006,(4):93-95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我国的经济将更加开放,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同时我国逐步走向法治国家,税收体系也日趋完善。在商场如战场的激烈竞争中,在日益规范的市场游戏规则里,如何不违反规则而又能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降低税负,这已成为纳税人迫切希望得到回答的问题。因而,税务筹划开始在中国经济的大舞台上崭露头角,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采用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税务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的有力措施之一。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
关于税务筹划的概念国内国外有关书刊的解释都不尽相同,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
(一)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编著的《国际税收辞汇》中认为:“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二)美国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写道:“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税务筹划……少纳税和递延纳税是税务筹划的目的所在。”另外还说:“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少纳税的目的,这个过程就是税务筹划。”
(三)中国人民大学张中秀教授在《公司避税节税转嫁筹划》一书中是这样定义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非违法的避税方法和合法的节税方法以及税负转嫁方法来达到尽可能减少税收负担的行为。”全国著名税务筹划专家贺志东将纳税筹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其中“狭义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规避或减轻自身税收负担而利用税法漏洞或缺陷进行非违法的避税法律行为,利用税法特例进行的节税法律行为;以及为转嫁税收负担所进行的转税纯经济行为……狭义的纳税筹划包括节税筹划、税负转嫁筹划和避税筹划。”
通过上述论述,笔者认为税务筹划的本质是指纳税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成本,谋求最大税收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为了准确把握税务筹划的概念,必须明确指出,税务筹划的手段是合法的而不是违法,税务筹划的结果是税款的节省,税务筹划的时间必须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操作而不是之后操作。
二、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分析
除了税务筹划自身的风险,税务筹划风险与税法变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因素都紧密联系,但笔者认为,现阶段导致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筹划基础不稳导致的风险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需要良好的基础条件。税收筹划基础是指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企业涉税诚信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如果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税收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账证不完整,会计信息失真,甚至企业存在偷逃税款的前科或违反税法的记录等等,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其风险性极强。这也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
(二)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税收政策变化是指国家税收法规时效的不确定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税收政策总是要做出相应的变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每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税收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由合法方案变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三)税务筹划目的不明确导致的风险
税务筹划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税后利润最大化也只是税务筹划的阶段性目标,而实现纳税人的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终目标。因此税收筹划要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如果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税负抑减效应行之过度而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那么将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最终将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损失风险的发生。税收筹划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含成本,其中显性成本是指开展该项税收筹划所发生的全部实际成本费用,它已在税收筹划方案中予以考虑。隐含成本也称为机会成本,是指纳税人由于采用拟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利益。例如企业由于采用获得税收利益的方案而致使资金占用量增加,资金占用量的增加导致投资机会的丧失,这就是机会成本。在税收筹划实务中,企业常常会忽视这样的机会成本,从而产生筹划成果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的风险。
(四)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
即使税务筹划本身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图的,但现实中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或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税收筹划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企业税收筹划而言,防范风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环节,不能将企业利润的上升过多地寄希望于税收筹划,因为经营业绩的提高要受市场变化、商品价格、商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因此,企业应依法取得和保全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并制定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又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企业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能得到税务机关和征税人的认同。只有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避免无效筹划,这是税收筹划方案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企业要防止对“协调与沟通”的曲解,即认为“协调”就是与税务机关的个人搞关系,并不惜对其进行贿赂,让少数不称职的税务干部在处理税收问题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达到不补税或少缴税,不处罚或轻处罚的目的。当前,随着税务机关稽查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国家反腐败和对经济案件打击力度的加大,这种做法不仅不会帮助企业少缴税,反而会加大企业的涉税风险。
(三)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
财务战略是指为谋求企业资金均衡有效地流动和实现企业整体战略,为增强企业财务竞争优势,在分析企业内外环境因素对资金流动影响的基础上,对企业资金流动性进行全局性、长期性和创造性的谋划,确保其执行的过程。作为财务战略落地的重要内容,税收筹划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税收筹划风险的控制能力低、税收筹划的意识薄弱、税收筹划人才缺乏等。因此,企业应该从财务战略视角出发,不断提高税收筹划水平,完善税收筹划的基础性工作,并拓宽财务战略视角下税收筹划的途径和方法,从而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这也给企业的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收筹划是为了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经营活动的具体分析,最终实现企业的稳定增长。在企业的发展中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不仅能够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而且能够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另外,企业管理人员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该对税收筹划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只有掌握了专业的税收筹划知识,才能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的质量,从而促进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
2 基于财务战略视角的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2.1 税收筹划的意识薄弱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企业税收筹划起步比较晚,发展也相对缓慢,很多大型企业的领导都没有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缺乏税收筹划意识。另外,我国企业的税种繁多,很多企业都没有能力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2.2 税收筹划风险的控制能力低
在企业的税收筹划管理中,税收筹划风险控制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税收筹划风险主要指的就是企业在具体的税收筹划中,没有按照相关的税法进行筹划,从而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或者声誉损害的可能性。在企业的税收筹划中,一般都是由专门的部门领导进行管理,个人主观判断意识较强,有的甚至把税收筹划归为偷税、漏税,从而使得税收筹划风险的控制能力比较低。与此同时,企业要想提高税收筹划风险的控制水平,就应该拥有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但是,据相关调查显示,目前很多企业都缺乏完善的风险控制管理机制,也没有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从而使得企业面临很大的税收筹划风险。
2.3 税收筹划人才缺乏
从目前我国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很多企业普遍都缺乏税收筹划管理人才,税收筹划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都偏低。但是,对于大型企业的发展来说,税收筹划涉及的业务综合性比较强,这就给税收筹划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应该具备税收方面的知识,能够准确制定出税收筹划方案。目前部分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人员都缺乏专业的税收筹划知识,也没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
3 基于财务战略视角的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措施
针对以上基于财务战略视角的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就应该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完善税收筹划的基础性工作,并制定出科学的税务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下面就具体介绍一下基于财务战略视角的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措施所包含的几方面内容。
3.1 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企业就应该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企业一旦建立了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那么企业的每位员工都应该严格去遵守,不能随意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不然会使企业陷入杂乱无章的局面。企业的相关领导也应该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财务战略中,税收筹划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是,一些工作人员借自身职务的便利做假账满足自身私欲,企业应不断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对违法、损坏企业自身利益的行为进行严惩,从而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2 企业成本费用的税收筹划
在企业的发展中,可以采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来进行税收筹划,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我们都知道,计提的折旧总额是不变的,但是不同时期,折旧费用也不一样,所以折旧费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来选择科学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通常情况下,原材料价格呈现下降趋势,那么采用的存货计价方法成本就很高,从而使得企业的纳税额就较高;反之,企业就可以降低自身的税负。总之,存货计价方式是财务战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税收筹划中,它涉及的内容较多,因此,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费用,应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根据财务战略目标来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
3.3 完善税收筹划的基础性工作
众所周知,企业在发展中进行的各项工作都不是互相独立的,存在很大关联,因此,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来说,应该定期与企业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有效安排财会会计工作。与此同时,相关的财务人员还应该制定完善的财会报表工作,保证统计出来的数据能够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相关领导只有根据真实的数据才能做出科学合理的运营计划,从而保证企业的长久稳定发展。在财务战略中,税收筹划也应该充分有效地发挥其作用,企业的相关领导应该把税收筹划合理地运用到财务管理中,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减少税务负担,从而保证企业能够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3.4 拓宽财务战略视角下税收筹划的途径和方法
随着我国现代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是互相作用的,如果企业只是依靠自身的力量难以长久稳定发展下去。因此,制定长远的财务战略目标,不断拓宽财务战略视角下税收筹划的途径和方法,是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刚刚成立之初,都是利用成立相关的项目公司对税收进行筹划,一直到了收益阶段,公司就有能力吸纳社会上的投资者,从而促进企业的资金收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双赢。除此之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还应该注重税收筹划的手段创新,企业应该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对自身产品进行科学包装,减轻纳税负担,实现税费负担转移。但是在减税的过程中,企业还应该重视自身产品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
4 结语
【关键词】 中小企业税收现状 中小企业如何税收筹划
当前中小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体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举足轻重。它们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机会、方便群众生活、推动技术创新、确保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且由于历史的缘故,我国绝大部分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生产技术水平低下,产品缺乏竞争力,财务管理能力不强,负担过重等现象。为扶持中小企业,国家对中小企业给予税收上的减免优惠,但这种扶持范围比较窄,缺乏规范化和系统化,中小企业很难得到应得的优惠。
1.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税收筹划引入国内的时间还很短,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的一些企业开始了对税收筹划的研究,这一技术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大中型企业和跨国公司的关注和应用,但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税收筹划仍然是个新事物。由于中小企业相关决策与财务会计人员的知识储备不够,目前大多数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还停留在很初级的层面上。
1.1税收筹划是就是“少缴税”。很多单位都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想法设法少缴税,将税收筹划和逃税、避税联系起来,或者划等号。这样的想法使得税收筹划的风险被放大,税收筹划的直观效益是少缴税,但是缴税最少的方案不见得就是最优方案,企业需要在税收效益和其他经济利益之间权衡。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与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结合起来。
1.2税收筹划是会计人员的职责范围。很多中小企业单位领导认为,税收筹划是会计核算的任务,税收只是在会计核算出来的利润的基础上计算纳税义务。税务员和会计核算员掌握着税收方面最全面、最及时的资料,然而仅仅依靠他们也无法满足税收筹划的需要。税务筹划应发展到事中筹划、事前筹划,由企业高层领导结合企业的业务特性组织实施,这样才能达到最优的效果。
2. 中小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内部环境)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中小企业数量逾4千万余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中小企业具有点多、面广、经营变化大,税源分散等特点。现根据中小企业的内部环境特点从四个方面谈税收筹划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
2.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组成部分,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目的而对纳税人实行的鼓励,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限制条件,中小企业应多关注以下几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
2.1.1税率优惠
为更好地发挥小企业在自主创新,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新税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低税率优惠。新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根据2011年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微利企业实际企业所得税率为10%。此外,为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济业务的特点,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理解,结合优惠税率的条件,合理合法地创造更多的收益。
2.1.2减免税优惠
国家为了实现不同的政策目标,几乎在所有的税制中都规定有减免税政策,尤其是主要税种,减免税政策更多,这就给了税收筹划很多的空间。比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的企业的相关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等以及海水养殖、内陆养殖的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小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及时了解到相关税收的减免税优惠,合理筹划,取得效益。
2.1.3区域性税收优惠
出于各地方政府繁荣地方经济的需要,各个地方政府会对在区内落户的企业给予不同的财政、税收优惠。特别是一些不太发达的县或乡镇的经济开发区,给出的财政、税收优惠还是值得考虑的。中小企业可以预先了解注册当地招商部门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吃透”税收优惠条款,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发掘纳税筹划的政策资源,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税收筹划。
2.2延缓纳税期限,筹划时间价值
现今中小企业融资难依然是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所以流动资金的余缺对中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有重要的影响。企业可以通过对政策的熟悉和掌握,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尽可能的延缓所得的入账时间,使纳税期限延缓,最大可能地占据税金的时间价值,享受无息贷款的利息。如企业收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根据财税(2011)年70号文,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般来说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收收入处理还是作为应税收入处理,对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影响效果都是一样的。但在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用于以后几个年度的支出后或购置资产在以后年度摊销时,不征税收入实际给企业提供的是一个延期纳税的税收优惠,优惠体现在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上。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条文。
2.3从企业组织形式入手合理进行纳税筹划
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不一样的企业组织形式,享受不一样的税收优惠。企业组织形式主要有合伙制和公司制,税法规定,合伙企业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公司制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选择组织形式时,上述两种税制形成的税收待遇是考虑的重要因素。目前,居民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个人取得股息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中小企业必须选择适合自己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税收负担的组织形式。
2.4选择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企业可以在许可的范围内,选择实现“低税负最优方案”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允许对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选择,选择费用的分摊方法等。拿材料的计价来说,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企业选择不同的材料计价方法,对企业的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不同。
3. 中小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外部环境)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包括:政治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等。这些因素会直接影响到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所有方面。由于现阶段中国的税制还不够完善,中小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的片面性和肤浅性,税收筹划在中国的中小企业中广泛应用尚待时日。随着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求日益迫切,以及现行税制的日益完善,税收执法的日益规范,税收筹划也会随之得到发展。征对现阶段的外部环境,我们进行税收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3.1掌握具体的税收征管规定
在我国,税收的执法部门有较大自由的裁判权利,这就要求税收筹划的策划者应该密切关注当地企业税务机关具体的管理政策和方法,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有关税收筹划,使企业执行的税收政策不仅符合税法的要求,而且适应机构所在地或实际经营地实际的税收征管办法,使企业制定的筹划方案能够真正起到合理避税的目的,若不能符合以上两个方面,那么税收筹划就会有失败的危险。
3.2精通税收法律法规或聘请专业顾问
税收筹划可以说是比较高层次的理财活动,这就要求了筹划人员,必须要精通税务、会计 、金融 、贸易 、投资等有关专业的知识 ,其中主要是纳税筹划人员都要具备专业性、综合性较强的理论知识和经验,在中小型企业里如果没有这样高素质的筹划人员, 那么最为简单和直接的方法就是聘请纳税筹划专家进行咨询, 凭借他们较强专业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办税经验,对企业纳税筹划提出合理的建议,提高中小型企业对纳税筹划的意识。
结语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平均利润水平不断下降,企业的获利空间也越来越小,税收筹划愈加关键。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企业不断成熟、理性的标志,尤其对于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助推剂。在市场经济中我们应当积累税收筹划的经验,积极探索税收筹划的新思路、新方法,使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的开支,使企业财富最大化,真正做到“节税增收”。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赢取最大限度地经济利益,将成为中小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
参考文献:
[1] 戴继森.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J].江苏财会,2003(12).
[2] 刘力.财务管理学[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0.
[3] 张智勇.税务筹划在企业理财中的运用[J]. 产业与科技论坛,2007(12).
摘 要:在我国,人们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尚处于初始阶段。新征管法的颁布,税收法制的日益强化和税收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我国税收筹划正悄然兴起,已进入发展的初级阶段。税收筹划正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纳税人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正确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关键词:税收筹划;应用研究;税收工作
一、税收的定义界定
税收筹划到底是什么呢?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在我国,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中国税务报社税收筹划周刊主编赵志先生对税收筹划的定义是: 税收筹划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约税收成本的税收收益。天津财经学院盖地教授在他主编的《纳税申报与纳税筹划》一书中采用“税务筹划”的提法,并将之定义为: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到的现行税法( 不限一国一地) ,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允许”与“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应该”的项目、内容等,对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
中国人民大学张中秀教授在他主编的《纳税筹划宝典》一书中则采用了“纳税筹划”这个概念。他的观点是:纳税筹划应包括一切采用合法和非违法手段进行的纳税方面的策划和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节税筹划、避税筹划、转退筹划和实现涉税零风险。
以上观点看起来相互接近,但是又有所不同。我比较赞同中国税务报筹划周刊主编赵先生的观点。我认为,在当前强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纳税人享有的税收权利也应受到尊重。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是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筹划,尽可能减少税收负担,以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其税收筹划所取得的收益是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情况下,税收筹划要具备“三性”: 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
另外,正确认识税收筹划必须把税收筹划与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行为进行严格区分。“以法治税”是税收的本质要求,现代税收对此绝对不会有丝毫含糊。偷税、逃税、骗税、抗税行为是违反税法的。据《国际税收词汇》定义避税为:“避税一词指的是用合法手段以减少税收负担。该词含有贬义,通常表示纳税人通过个人或企业活动的巧妙安排,钻税法上的漏洞、反常和缺陷,谋取税收利益。”由此我们可以得知: 首先避税是合法的,它不同于偷税; 其次是避税钻税法的空子,有悖于国家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而税收筹划则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税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
1、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可选择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方式。一般来说,企业筹资方式不同,其税负也不同。
在相关法律文件允许的范围下,企业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避税,节税的方式以减少税收支出,规避“税收陷阱”以减少不必要的税收支出,从而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的成本,增加企业可支配资金,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利益的增加的同时会带来诸多有利条件;在资源配置上,有利于企业进行更加积极合理的分配资源,使企业在各个方面的发展更加全面。在企业经营略上,利用企业制定长期的财务计划,使企业在长期的激烈竞争中能处于不败之地。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是其开发成本高低关键影响因素,其税收也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中之重,因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面临着税收的两难境地,难以制定好的税收筹划。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有效的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流动资金,减少运营成本,从长期来看可以使开发企业处于竞争的优势地位,将多出的资金用于新的开发,使企业保持长久活力。
二、税收筹划对良好财务管理政策的重要作用
(一)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政策依法性体现
合理有效的税收筹划催生出积极健康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使之充满用之不竭的活力。而好的财务管理制度反过来又可以使税收筹划更具长期性和前瞻性,更加科学合理。它们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是企业长期发展,并处于竞争有利位置的重要条件。税收筹划以目前税收制度的原则,研究各种税收方式进行细致的对比后作出的合理优化选择。其依法治税的前提保障了财务管理制度的合法性,杜绝了财务管理中偷税漏税的现象,减少了企业的不必要损失。
(二)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政策的前瞻性体现
税收筹划的筹划性原则即要求事先对税收政策进行了解,安排,规划以及设计。必须具有前瞻性和长期性,这就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同样地要合理有序的进行事先的安排规划,与税收筹划相适应。如对于公司土地增值税而言,目前情形下可能无需承担此税种,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很有可能要承担土地增值税,而在我国土地增值税实行累进税制,只要税基变化就有可能对税收造成极大的影响,这就要求财务管理政策必须具有长远眼光,才能保障企业的长久发展。
(三)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政策的全局性体现
税收筹划有两个基本方面:一是绝对收益规划,二是相对收益规划。绝对税收筹划又称直接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税收筹划直接减少纳税人的纳税绝对值而获得更大效益;相对收益税收筹划也称间接税收筹划,他是利用在有关纳税人之间转移税收的方式来使总体的税收绝对额减少,其适应最低的边界税率,某一个人的纳税额可肯不减少,但间接减少了其他人的税收绝对额。这就要求财务管理政策从全局出发,通盘考虑,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在相对于税收规划原则下,一定时期内纳税人的纳税总额或者没有减少,是某些纳税义务递延到之后的时间,赢取了时间价值。这就要求财务管理政策斟酌货币的时间代价。货币的时间代价是指相隔一段时间投资和再投资之间的货币增长价值。因而税收规划促使财务管理政策必须从总体要全面斟酌,并兼顾长时间的发展计划。
三、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的中的应用
筹资筹划,投资筹划,企业经营活动,利益分配是财务管理的几个重要方面,而税收筹划在这几个方面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决定着财务管理的成功与否,关系着企业发展的兴与衰。
(一)税收筹划在筹资中的应用
在筹资中的税收筹划是指利用合法有效的手段使筹资中担负的税收最小,获取最大利益。这主要囊括两个方面的计划,一是筹资渠道的策划,二是还本利钱的策划。筹资渠道一般来讲有财政资金、企业自我累计、企业内部集资,债券、发行股票、信贷资金和企业之间的自我拆借。以上方式主要可以分为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方式,从纳税的角度来看他们之间具有很大的差异,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后果。权益筹资方式具备长期性,安全性,无利钱的长处,但他从企业利润中支付,无抵税作用,其筹资本钱要比负债筹资大的多。负债筹资在一定范围内可增加资金利用率,但过高的负债会使企业陷入危机。总体上来看,在负债筹资中,企业之间互相拆借的方式要优于金融机构的借贷资金方式。因此,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科学合理的对筹资中进行纳税筹划,平衡借入和权益资金,可以有效的减少纳税,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在投资中的应用
税收对于投资也有重要的影响,在不同情形下采取不同税收规划可消减税收支出。企业在投资决策中要详细考察不同行业的税收优惠和税制差别,才能制定科学的投资计划。如在新兴的科学技术产业中,新办企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另外地区因素也是企业应重点考虑的,如在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及边远地区投资办厂均可享受减免所得税的优惠。在投资方式的选择上,一般来说,直接投资要比间接投资考虑更多的税制因素,面临着财产税,所得税,行为税等诸多税种,而间接投资主要是以股票的增值税和股息所得税为主,因而直接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需要更全面的考虑投资风险,收益及相关税收规定,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三)税收筹划在企业经营策略中的应用
企业的经营策略筹划主要囊括收入策略规划和成本策略规划两个方面。对收入策略而言又有三个基本点,一则是销售收入方式的的选择,二则是收入地点收入时间的选择,三则是劳动收入的结算方法。采取合理收入选择可有效降低税收,如企业可推迟确认货单的最后期限,将收入税收推至下一年从而减少税收。就成本筹划主要以旧换新,现销和赊销,货物计价方式等几个方面内容,均会对税收产生较大影响。如货物计价方法的选取上,以“先进先出方式”,”后进先出方式”,还是加权平均法会对企业税收影响存在差异。
(四)税收筹划在企业利益分配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