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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标准

时间:2023-06-12 14:47: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生态环保标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生态环保标准

第1篇

一、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目标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区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环境优美乡镇8个、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4个、生态村127个,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结合全省第二个“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目标要求,我市2012年至2015年创建目标为:阎良区力争创建成国家级生态区、高陵县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县,再启动长安、户县、蓝田县市级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启动1个以上乡镇(街道)、2个以上行政村的省级、国家级生态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有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个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创建标准。

二、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市辖区内涉农县(区)、建制乡镇(街道)和行政村。

三、考核、命名及奖励

(一)考核:由市环保局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确定名单后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组成考核组进行联合考核验收。

(二)命名:对通过考核验收、履行公示后无异议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命名为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

(三)奖励:对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扶持资金奖励。

四、创建程序

(一)创建市级生态县(区)

1.申报程序

(1)创建市级生态县(区),由县(区)人民政府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县(区)要紧密结合县(区)情,编制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经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由县(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政府予以印发实施。正式规划文本、人大决议(决定)及政府实施文件一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3)开展生态县(区)建设要认真执行规划,每半年向市环保局报送规划落实情况报告及工作总结,并作为创建基础资料予以检查、考核。市环保局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开展生态县(区)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情况予以反馈,其整改结果作为生态县(区)建设考核验收的依据。

(4)生态县(区)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县(区)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可申请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及验收。获得省级生态县(区)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标准的,可申请国家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及验收。

2.验收程序

(1)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县(区)政府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同时填写《市生态县(区)申报表》(见附件1)。

(2)市环保局接到验收申请后,将会同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和专家对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形成评估意见予以反馈。县(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后,以县(区)政府名义将情况书面报市环保局。经市环保局复核后符合验收条件的,由市环保局组织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与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观看生态县(区)创建专题片(10-15分钟);③查阅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④核查技术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⑤现场考察;⑥开展民意调查;⑦形成考核验收意见。

3.申报材料

(1)县(区)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的函及《市生态县(区)申报表》。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政府提请县(区)人大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县(区)人民政府创建市级生态县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县域基本情况,市级生态县(区)建设基本条件、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和规划建设内容实施情况,创建工作的措施、成效、体会。

(4)建设生态县(区)的技术报告。内容包括县(区)基本情况、建设规划完成情况、基本条件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的检测、监测报告)等。

(5)创建生态县(区)专题片(10-15分钟)。

(二)创建市级生态乡镇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涉农乡镇(街办)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由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向市环保局统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乡镇要紧密结合镇情编制生态镇建设规划,经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备案。

(3)生态乡镇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乡镇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

2.验收程序

(1)乡镇、街办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填写《市生态乡镇申报表》,经县(区)环保局审核,并提请当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各县(区)环保局统一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及专家组成验收组,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核查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③审核技术数据;④现场考察;⑤随机开展民意调查;⑥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

3.申报材料

(1)乡镇政府(街办)申报市级生态乡镇的正式文件。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人大或政府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乡镇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方法,具体参照生态乡镇指标解释。

(5)生态建设专题片(10-15分钟)。

(三)创建市级生态村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由村委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向县(区)环保局提出创建申请。

(2)在县(区)环保局的指导协助下,编制符合村情实际的生态村建设规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生态村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验收标准的,可向县(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国家级生态村。

2.验收程序

(1)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的村,由县(区)环保局组织验收,并将申报及验收材料报市环保局。

(2)生态村经区县验收后,报市环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及验收材料。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对申报的生态村进行抽查,形成审核抽查意见。

3.申报材料

(1)行政村申报市级生态村的正式文件。

(2)生态村创建规划文本、乡镇政府(街办)对规划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及进展情况、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村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的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办法,具体参照生态村指标解释。

五、监督管理

(一)对当年通过考核验收的生态创建单位,在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投诉。

(二)市环保局将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每2年对各辖区内的生态创建命名单位开展必要复查,进行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获得市级命名的,将取消其命名称号,并暂停受理当年该县(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创建的申请,确保生态创建质量。

(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的原则。各创建单位和指标核准单位要对申报的生态示范创建材料严格把关,对考核验收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禁欺上瞒下、瞒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获得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办)和生态村,若辖区内出现较大(Ⅲ级)以上(含Ⅲ级)的环境事件,且未能妥善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接到当地群众反复投诉、举报比较严重环境问题的,一经查实,市环保局将建议取消其市级以上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各涉农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是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创建工作的主体,要根据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创建规范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各辖区生态创建管理办法。

(二)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要高起点、高标准,以继续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为目标,注重规划的长远性。生态镇、生态村要优先从市级重点镇、新农村建设重点村选取。涉农环保分(县)局负责辖区生态创建的具体工作,要深入农村,积极发挥帮助、指导和协调作用,协助编制符合实际的生态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狠抓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文明,切实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经济发达、社会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现代化、滨海特色的生态市。

二、主要指标及责任分工

1、空气环境质量:建成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有关功能区标准要求,全年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310天。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处、区)

2、水环境质量:辖区内主要水体除上游因素外,COD≤50mg/l,氨氮≤5mg/l,且市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各镇(处、区)

3、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按规划的功能区要求达到相应的国家海水环境质量标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沿海各镇

4、声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均值≤60dB(A),交通干线噪声均值≤70dB(A)。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镇(处、区)

5、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地表水水质100%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地下水水质100%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自来水公司、各镇(处、区)

6、村镇饮用水合格率:以自来水厂或手压井形式取得饮用水的农村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百分率要达到100%,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且连续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各镇(处、区)

7、单位GDP能耗≤1.0吨标煤/万元,且达到省、市要求。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各镇(处、区)

8、单位GDP取水量≤20.95吨/万元,或连续三年逐年下降。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各镇(处、区)

9、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20立方米/万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水利局、各镇(处、区)

10、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3.5千克/万元GDP,二氧化硫(SO2)排放强度<4.5千克/万元GDP,且不超过省、市总量控制指标。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处、区)

11、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处、区)

1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0%,且中心镇、重点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镇(处、区)

1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95%。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镇(处、区)

15、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镇(处、区)

1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0%。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统计局

17、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18、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区)粪便综合利用率≥95%,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85%。

责任单位:市畜牧兽医局、各镇(处、区)

19、化肥施用强度(折纯)<250千克/公顷,或连续三年逐年下降。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镇(处、区)

20、秸秆综合利用率≥90%。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各镇(处、区)

2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镇(处、区)

22、森林覆盖率:山区≥56%,丘陵区≥32%,平原区≥18%。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镇(处、区)

23、水土流失治理率≥70%。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镇(处、区)

24、受损湿地修复率≥60%。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镇(处、区)

25、人均蓄水能力达到供需平衡。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镇(处、区)

26、矿山开发破坏土地恢复治理率≥65%,“三区一线”可视范围破损山体治理率≥80%。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各镇(处、区)

27、实心粘土砖(瓦)生产按计划关停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各镇(处、区)

2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m2。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镇(处、区)

29、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废旧放射源安全送贮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卫生局

30、人均生产总值≥33000元,或连续三年增幅列五市前三名;农民年人均纯收入≥8000元,或连续三年增幅列五市前三名。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各镇(处、区)

31、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3.0%。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各镇(处、区)

32、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国家或当地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生局、各镇(处、区)

33、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40%。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镇(处、区)

34、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镇(处、区)

35、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10%。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城建局、市林业局、各镇(处、区)

36、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40%。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各镇(处、区)

37、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95%。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各镇(处、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生态市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定期研究解决生态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工作领导机构,积极落实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同时,各责任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人,负责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大统筹力度。各责任单位要把生态市建设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在制定“十二五”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规划以及区域开发计划时,充分考虑生态市建设的规划目标要求,统筹安排,科学决策。

(三)强化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已达标的项目,要在继续保持的基础上稳步提升,确保省环保厅验收时达标通过;对不达标的项目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力争在省环保厅验收前达到考核标准。各责任单位要于年10月20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市环保局。

第3篇

[关键词]生态影响类 建设项目 施工期 环境监理

[中图分类号] X328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3-210-1

在我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体系中,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是该体系的重点部分,是建设项目对环保“三同时”政策落实程度的主要参考依据[1]。对施工期建设项目进行环境监理已经成为国家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内容。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必须保证工程的施工现场、周围生态自然环境、防治设施、建设污染物排放等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和标准。

1环境监理的涵义

环境监理具体指的是国家相关环境监理部门或机构,在工程相应建设方的委托下,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批复文件、相关环境监理合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等,以第三方身份,参与到具体项目建设中。其参与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通过环境监理方式,在工程施工期对其“三同时”的实施情况、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目的是监督和保证环保措施在工程建设施工期中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并实现将环保控制方式的转变,即由监管部门外控转变施工过程内控。在环保过程中,施工期的环境监理是重要环节,不容忽视。

按照监理对象进行分类,具体可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可分为生态保护措施监理、环保设施监理、环保达标监理3部分内容;根据监理时段进行分类,具体可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分为设计期、施工期、试运行期环境监理3部分内容。

2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主要内容

2.1施工现场及施工区环境敏感点的监理

为有效防止和预防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对工地周围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监理单位需对施工期工程建设实施严格的环境监理措施,保证工程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均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2]。在施工设计阶段,工程建设由于受到地质、地形、交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设计期与施工期的工作往往存在一定的偏差,如对厂址进行变更、移位或对产区的局部或整体分布进行调整等,导致建设项目临时占地或附属设施产生了一定变化,进而导致工程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影响面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环境监理部门需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监测工作,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监控力度,监督工程建设方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降低施工期周围生态环境的受污染率。监理的主要内容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理、生产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理、噪声控制措施的监理、野生动植物及生态保护措施的监理、人群健康措施的监理、施工期危险化学材料的管理的监理、环保和染治理设施建设的监理及环评文件落实情况的建立。

2.2施工期各环境要素的环保达标监理

施工期环保达标监理是有效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环境污染因素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评价标准的重用环节和主要内容。环境监理部门在监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施工期污染防治及生态环保措施的具体要求,严格对施工期各环境指标进行监控,保证工程施工阶段中各种废气、废水、噪声等均符合相关环保规定要求。在施工期,建设单位通常会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评标准进行施工作业,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对施工期气、水、声等污染元素进行净化处理,重视对工地周围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但是环境污染因素还是不能完全避免,因此,需要环境监理部门通过巡视、现场监测、记录报告、旁站等方式对工程建设施工期存在的污染隐患进行及时提醒和整改,以最大限度地确保工程建设施工期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环评要求,降低生态环境污染。

2.3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理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监理具体指的是,环境监理部门对建设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敏感区保护目标保护措施等各种措施的计划和具体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3]。工程施工阶段中,生态影响及减缓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按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文件的批复文件的具体要求,同时充分分析工程施工期出现的具体环境影响特点,然后将相应文件要求与施工具体特点相结合进行分析。按工地临时用地、取土砂石场所、废弃土渣场所及矸石场、灰场等进行列表,将具体详细的环境监理要点罗列给施工方,并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2.4环保设施“三同时”建设的环境监理

建设项目在施工阶段需严格根据“三同时”的环境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环保设施与施工建设同步进行。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根据环评的相关要求进行科学建设和安装。如安装建设配套的生活污水及含油废水净化处理设施、隔声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生态保护及修复设施等,确保施工期出现的各种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均得到有效净化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周围生态环境污染发生率。

2.5其他环境监理内容

除上述几点环境监理内容外,在环境监理工作中还需进行以下几点工作: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对环境进行相应监测工作;及时向建设方发出监理工作指示,并对指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按时编写环境监理专项报告及月、季、年报;定时组织开展环境监理工地例会;协助建设方、施工单位、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相关环保突发事件。

3结束语

环境监理制度的施行有效促进了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强化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协调与约束关系,有效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同时大大降低了生态环境污染的发生率,给人民和社会带来极大效益。环境监理制度的实施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突破的重要标志。

参考文献

[1]曹晓红,李继文.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中的问题和建议[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2,8(35):108-109.

第4篇

关键词:生态纺织品 可持续发展

生态纺织品是指采用对环境无害或少害的原料,在纺织品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品流通、资源利用等过程中使用低能耗、无污染技术、使产品在生产、使用和回收等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对人体健康无影响的一类纺织品。它有以下几层含义:

(1)原料资源的可再生和可重复利用;

(2)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3)在使用过程中,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不会受到损害;

(4)废弃以后在自然环境条件下降解或不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一、发展生态纺织品的意义

(1)发展生态纺织品有利于身体健康和环境保护

纺织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会排放出大量的印染废水、浆料废水,而这就是纺织品对环境破坏的最直接体现。监控禁用偶氮染料的使用,已成为国际纺织品、服装贸易中最重要的品质控制项目之一,同时也是生态纺织品最基本的质量指标之一。含有这些染料的印染废水排入土壤将对环境造成不可挽回的危害。所以,发展生态纺织品意义重大。

(2)发展生态纺织品有助于改变纺织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二次创业

发展绿色产业,一方面能改变传统的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模式,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又能促进企业加大对高新技术的研究力度,提高纺织品市场加工水平,采用节能、高效、无污染的技术,生产出满足绿色需求的产品,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的升级。按照生态纺织品的要求,生产生态纺织品需要开发、应用很多先进的技术,高新技术将在生态纺织品生产、消费和废弃物处理技术方面大有可为。用高新技术改造纺织传统产业,在达到生态纺织品的标准和要求的同时,也大大促进了纺织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为我国纺织工业由传统向现代工业转型的二次创业增添了活力。

二、我国生态纺织品的不足和差距

(1)环保意识和观念淡薄

纺织企业环保意识不强,对环境标志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而且生态纺织品开发力度不够,一些符合环保要求的纺织材料,如大豆蛋白纤维、玉米纤维、牛奶纤维的生产还谈不上规模,有害染料的应用就更为普遍。

(2)环保法规和标准仍不完善

目前,我国对生态纺织品的研究和标准,主要是从保护消费者安全健康的角度出发,针对最终产品提出了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而对纺织生产与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关系研究较少,缺乏安全生态观念,没有明确的各个环节的控制目标和有效监督措施。我国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水平低,我国技术标准的国际标准采用率低。如涉及纺织品要求的甲醛含量,不同的行业、部门各自制定不同的要求,有的仅要求小于30OPM,缺少严格与国际接轨的强制性统一标准。

(3)发展生态纺织品的生产技术水平相对落后

我国服装业由于设备落后、技术薄弱,尚未改变以量取胜,以低价争市场的发展状况,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环保产品少。我国符合环保要求的纺织纤维原料及纺织品服装生产,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利用,如绿色纤维、无毒染色、无污染染整工艺、无水染色、喷射印花等染整新技术正在迅速发展,走向成熟。而我国纺织品从产品开发、原料采用到染整加工及废弃物的处理都没有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特别是印染行业,由于设备陈旧,工艺和技术水平落后,造成了生产对环境的污染严重。环保生态型纺织品的开发,是我国纺织业较薄弱的一个环节。

三、对我国生态纺织品发展的建议

发展生态纺织品对我国来讲,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分清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1)建立和完善我国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

从全生态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统一的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直观、系统地了解标准的构成、层次、分类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这样,可以为系统地制定我国的生态纺织品标准提供科学论据,可以促进纺织各产业链间的协调工作,避免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重复性,保证标准的组成更为合理。

(2)建立和完善绿色信息系统,加强对国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研究

绿色信息包括绿色法规、绿色消费信息、绿色产品信息、绿色竞争信息等。通过对其进行真实性和可行性研究,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掌握有关国际市场技术标准与法规、环保标准与法规、技术改进与创新等方面的动态信息资料,以便为企业确定绿色经营目标,设计绿色经营方案,为实施绿色经营策略提供可靠依据,以便企业加强对国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对企业生态纺织品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加快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不断调整产品结构

近年来,“清洁生产”、“绿色产品”、“生态纺织品”等概念大范围地进入国际纺织品贸易领域,生态纺织品及其消费主导着国际纺织品贸易的新潮流,发达国家有关法令规定销售和进口纺织品需通过有害物质检测,必将给纺织品输出国的纺织业带来很大的冲击。因此,企业要加强管理,大力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攻关,主动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抓紧做好结构调整,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纺织工业,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积极研制和开发生态纺织品,采用绿色环保型纤维,开发清洁生产、安全无害的绿色技术。这些技术、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只有通过技术创新这一途径才能加以解决。

第5篇

关键词:生态;创建;现状;对策;分析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充分表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也为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1、华龙区生态创建现状

近年,华龙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村环保和生态创建工作计划,以生态文明创建为抓手,坚持典型带路、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开展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庄、绿色学习、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生态建设细胞工程,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截止目前,华龙区成功创建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庄8个,市级生态村庄19个,各级生态村庄覆盖率达到了50%以上,对全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生态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上不重视,急功近利。对于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国家、省、市、区领导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部分乡(办)、村委负责人还存在思想重视不够、工作力度小,重视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等问题,有的村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生态创建,有的村庄为了创建而创建,上来就问有啥好处,得知“以奖代补”资金市级奖励2万元,省级奖励4万元时,认为奖励太少,而创建过程复杂、艰辛,觉得得不偿失。

2.2 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为达到创建标准,实现成功创建,创建乡(办)、村委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来美化环境,提升村庄整体形象,如:铺设排水管道,改善污水横流现象,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建设文化小屋,提升村民的综合素质等等。但是由于村民固有的生活习惯很难改变,加以缺乏管理机制的约束,创建成功后,村庄没能保持住好的生态环境,污水随处泼,垃圾随处丢弃现象比比皆是,建好的文化小屋使用效率低下,村民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模式。

2.3 创建资金匮乏。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创建的前提,资金是生态创建的有力保障,由于生态示范创建资金主要靠村民自筹,财政支持、部门帮扶、社会捐赠资金数量有限,因此经济发展快、基础设施全、生态条件好、乡风文明程度高的村镇对创建活动积极性较高,而经济薄弱、收入较低的村庄和乡(办)受经济制约,对创建工作有畏难思想。

3、加强生态创建的对策和措施

3.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生态创建队伍建设,要求乡(办)要明确主管环保的负责人,并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在重点创建村庄设立环保专干,形成区、乡、村三级生态创建体系,切实加强基层创建队伍力量,同时组织乡(办)环保负责人、环保工作人员和村里的环保专干参加生态创建业务培训会,邀请专家现场授课,重点讲解生态创建工作流程、各项建设指标体系释义、创建材料的编写要点等生态创建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环保业务知识,掌握相关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整体提升乡(办)、村庄环保队伍生态示范创建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2 深入调研,摸清情况。为充分了解各村实际情况,由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各乡(办)和村居进行走访,摸清各乡(办)、村庄数量、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建设基础等情况,并与乡(办)、村居领导深入座谈,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讲解生态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美好前景,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3 着手规划,培育后备力量。根据创建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建设的类型和特点,并结合调研情况,将各村庄依照阶梯顺序列入不同时期的创建计划,因地制宜的制定创建措施,整理具备创建条件的村庄名单,建立后备资源库,及早指导符合条件的相关乡(办)编制《省级生态乡镇规划》,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为省级生态乡镇创造条件,同时指导纳入后备资源库的村庄,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村庄环境管理,为创建省、市级生态村奠定扎实基础。

3.4 通过目标考核和现场观摩推动工作。将生态创建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主要内容与相关乡(办)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通过责任目标推动乡(办)生态创建工作的力度和积极性;召开农村环保暨生态创建现场会,组织各乡(办)主管环保副主任、村委负责人到创建效果好的乡(办)、村庄参观学习,实地交流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原则,强化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各村创建工作的规范化。

3.5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将生态理念作为生态创建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传媒工具,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环境大接访等各种契机,在城区、乡镇悬挂横幅、标语,深入村镇、社区、企业、学校发放生态环保知识手册,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6 主动服务,分类指导。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服务,积极与乡(办)、村庄负责人对接,认真听取乡(办)、村庄在实际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经验,分类指导,破解难题,指导创建村庄、乡镇按照省、市级生态创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达标。

3.7 加强督导,确保创建质量。省、市专家考核组验收之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严格的预验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治,确保创建一个,成功一个,同时对已创建成功的村庄加大复查力度,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创建标准不降低,创建工作不下滑,营造宜人的居住环境、健康的文化氛围、和谐的人际关系。

第6篇

㈠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理论基础

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现代生态经济学是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基本理论基础和依据。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发展,其实质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我们共同的未来》,《21世纪议程》,《保护地球》等历史性文件已向我们深刻揭示,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当今世界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共同的发展战略,是整个人类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唯一可供选择的途径。我国于1992年里约热内卢世界“环发”大会上正式接受了这一理论和发展战略,并于1994年由国务院公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白皮书,向全世界承诺了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发展总战略。

现代生态经济学和系统工程理论,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共同缔造的新经济学理论。它所追求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而不是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空心化”的发展,因此可以说,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理论基础是坚实的,是符合当代国际、国内的发展趋势的。

㈡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概念和基本内涵

概括地说,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是一个最终实现经济高质高效、生态环境优良、社会发展和谐,持续、稳定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其基本内涵可作如下概念性的表达:

1、重建与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

2、在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要使环境与各类自然资源保持其持续支撑发展的能力和基础;

3、资源,特别是可更新资源的再生良好的人类生存环境建设,同样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4、自然资源是有价值的,人类在利用资源和环境的同时,同样也要对资源和环境给予补偿,即促进资源与环境的“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必须真正地防止经济发展“空心化”;

5、自然可以离开人类而存在,但人类不能离开自然而生存。回归自然、返朴归真,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建立新时代人类的生态文化。

㈢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基本特征

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基本特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态环保型经济是一种效益经济。

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以国内外两个市场日益增长的绿色物质和文化需求为发展导向,以得天独厚的优质自然资源内蕴藏的巨大经济价值为依托,以当代先进适用的高新技术为支撑,以优化配置社会总资源为手段,以科学的城乡一体化生产力区域布局为经络,以结构优化的生态化产业为主体,以与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直辖市发展为标志,以生产具有较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的绿色名牌产品为途径,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生态环保型经济是一种循环经济。

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就是通过经济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与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保持畅通有序、合理转换,良性循环,达到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目的。

3、生态环保型经济是一种知识经济。

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就是要依靠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全面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大幅度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通过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达到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循环利用,实现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能量与物质的高效率利用和高质量良性循环。

4、生态环保型经济是一种稳态经济。

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就是要彻底转变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传统工业高消耗、高污染、高浪费、低质量、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克服和纠正那种为追求效益盲目扩大经济总量的错误做法,用一种低消耗、少污染、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的全新生产方式取而代之。

二、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实现这一任务,必须紧紧抓住和切实用好本世纪头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开始向中低收入国家迈进。国际经验表明,从低收入国家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阶段,对任何国家的成长来说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阶段。这一阶段既是“发展的黄金期”,又是“矛盾的凸现期”。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面对这种情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尤为迫切。

第一,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是环节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我国资源禀赋较差,虽然总量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国内资源供给不足,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一些主要矿产资源的开采难度越来越大,开采成本增加,供给形势相当严峻。有关资料显示,去年下半年以来,煤电油运的持续增长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资源告急的警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能源消费翻一番支撑了gdp翻两番。到2020年,要再实现gdp翻两番,即便是按照能源再翻一番考虑,保障能源供给也有很大的困难。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发展模式,以资源的大量消耗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是难以为继的。理论研究表明,如果采取强化节能的措施,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使万元gdp能耗由2002年的2.68吨标准煤降低到1.54吨标准煤,那么能源消费总量就能控制在30亿吨标准煤;再生铝比重如果能从目前的21%左右提高到60%,就可替代3640万吨的铝矿石需求。因此,为了减轻经济增长对资源供给的压力,必须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第二,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水环境每下愈况,大气环境不容乐观,固体废物污染日益突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农村环境问题严重。从××市的情况看,我市地处长白山区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是典型的生态环境脆弱带,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我市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远远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全省和全国人均占有量的38.3%和23.2%,特别是城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39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5%。水土流失是全省最重的地区之一,主要水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污染,特别是东辽河干流市区下游河段污染严重,为劣v类水质,成为全省污染最重的河段之一,给下游四平市和整个流域带来严重影响。市区大气污染严重,大气环境质量没有达到适合居民居住的二级标准。城市垃圾逐年递增,由于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二次污染严重。引以为荣的煤炭资源经过一百多年的开采,面临枯竭,并造成大面积采煤塌陷区。大量事实表明,水、大气、固体废弃物污染的大量产生,与资源利用水平密切相关,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存在内在联系。根据专家的测算,我国能源利用率若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00万吨左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若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可减少约1000万吨废弃物的排放;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若能提高20个百分点,就可以减少排放近4000万吨,这将使环境质量得到极大改善。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可以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第三,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是提高效益、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较低,粗放型经济增长特点比较明显,突出表现在:资源产出率低、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率低。有关资料表明,按现行汇率计算,2003年,我国的gdp仅占世界gdp的4%,但是重要资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很高,占世界gdp的4%,却消耗了世界钢铁总产量的30%,水泥总产量的40%,煤炭总产量的31%。万元gdp的能耗水平超过发达国家3~11倍。我国石油消费量的1/3要靠进口,世界铁矿石和铝矾土贸易量中的大部分被中国采购。剔除一些不可比因素,我国资源利用率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较大。目前,我国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为35%左右。实践证明,较低的资源利用水平,已经成为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障碍。因此,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第四,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是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趋削弱,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在资源环保方面,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扩大出口产生了日益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尤其是要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逐步使我们的产品符合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第五,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传统的高消耗的增长方式,向自然过度索取,导致生态退化、自然灾害增多、环境污染严重,给人类的健康带来了极大的损害。要加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构建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稳定发展的局面。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做到“让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三、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主要措施

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动员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积极加以推进。下面,将结合××市几年来的发展谈几点措施:

第一,科学定位主导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必须要摒弃传统的发展思维和发展模式,在发展思路上彻底改变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发展、轻内涵发展,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资源和环境的倾向。必须要按照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基本要求,登高望远,精心谋划,结合地方实际,准确定位主导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结合市情,××确定并实施了“全力打造新材料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和全面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思路,取得了主要经济指标三年翻一番的巨大成绩,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环保事业“双赢”。新材料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垄断性和低成本化的特点,应用范围广,代表了科技发展的方向,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市具备发展新材料产业的基础和比较优势,把新材料确定为我市主导产业,更能够体现区域经济发展特色,更能够突出经济发展的重点;健康产业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朝阳产业。发展健康产业是坚持以人为本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顺应了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潮流。我市兼有低山、丘陵台地和河谷平原,生态环境类型多样,生物资源种类繁多,地处东辽河、松花江流域上游,水质良好,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和近几年健康产业涌现出的一批骨干企业,为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我市的传统优势产业大多属于中小型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管理粗放,环境污染较重,受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制约,优势地位逐渐削弱。因此,我们要引进现代管理理念,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坚持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深化改革、全力攻坚,推进体制机制、效益增长方式的创新,全面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三大产业”的发展,能够有针对性地消除导致产业结构低级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的体制性根源,能够彻底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的实践表明,我市科学定位的“三大产业”,符合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要求,是市委、市政府在新世纪、新阶段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是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现实选择,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二,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夯实增加效益、保护环境的基础。在前面讲过,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循环经济。也可以说循环经济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重要组成。循环经济就是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是追求更实用有效的科学技术、更大经济效益、更少资源消耗、更低环境污染和更多劳动就业的先进发展方式。推进循环经济符合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要求,可以有效解决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环境问题,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具体体现。我市在发展“三大产业”过程中,对推进循环经济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循环经济具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目前,全市涌现出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如:以畜牧产品精深加工为主发展循环经济的金昌企业集团公司,以利用废弃煤矸石资源生产水泥为主发展循环经济的金刚水泥厂,以推行清洁生产审核为手段发展循环经济的大唐××热电公司等等。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市循环经济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只是在少数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的循环和链接。今后要尽快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要抓好各类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工作,加快典型经验的推广。要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循环经济。要在大力发展“三大产业”中全面融入循环经济理念,从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利用、无害化处理和社会消费等环节入手,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不断提高循环经济比重,提高循环经济层次和覆盖面。

第三,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至关重要。环境监督管理是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格环境执法,是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要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畴从建设项目扩大到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各项规划,在法律上确立了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综合决策的地位。重点抓好规划环评和大项目环评,通过环评参与综合决策,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为主题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污染排放标准,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生产工艺和设备。充分利用环境执法手段,推进小袜业、小酒厂、小造纸等重污染行业的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

第7篇

实施生态转移支付,求得东西部、城乡生态平衡

农业在生产农产品的同时,还有改善生态的功能。农业的外部效用即生态效用被全社会无偿享用,同时又被大多数人所忽视。若没有广袤的大田作物、树林、水面调节气候,“钢筋水泥森林”的城市将变成缺氧、干燥、灼热、难以居住生存的孤岛:若没有西部的森林、草地保持水土,中、东部的水、旱灾害将变得频繁,少有宁日。因此,城市人应懂得城里的幸福有农村的生态奉献,东部人应懂得东部的繁荣有西部的生态奉献。城市的财富理应有一部分向农村转移补偿,东部的财富理应有一部分向西部转移补偿。如果没有这种转移,农村人和西部人单靠本身的经济实力,是无法维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在贫困、饥饿的情况下,“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一种理性的行为,损坏生态环境而维持起码的生存是必然的选择,其结果将有可能导致全局性的生态恶化,纵有巨资也难以治理,最后丧失治理的价值,陷于万劫不复之境。那不仅是西部的、农村的悲剧,也是东部的、城市的悲剧。只有在宏观范围内实施生态转移支付,才能避免生态恶化,保住山河秀美。当然,生态转移支付并不是由城市向农村、由东部向西部直接调款,而是通过向国家上缴足够的税金,由国家财政安排西部的、农村的生态环境建设。1998年以来,国家用“以粮代赈”的方式支持西部农村退耕还林、还草,已初见成效,应进一步推广、完善。现在中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和利用技术、农产品有害物质快速简便检测技术,等等。财政还应拨款引进国外农业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在国内推广。目前我国各地的养殖场,环保检测合格的不到10%。对此,江苏省农科院已成功研制出专用于畜禽粪便处理的除臭发酵固湾菌剂,比从日本进口的粪便处理剂效果好,成本降低20%-30%,已在江苏、山东等省示范应用。太仓、海安、锡山等地皆在畜禽粪便处理上投入工业化生产,变害为利,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建议政府对开发研制者和推广应用者加以奖对农残超标监管力度不足,远不能适应国际上对农药残留监测工作的要求。现在亟须制定全国统一的生产基地环境标准和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环保标准,并组建相应的认证机构。对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应实行严格的管理,培育一大批贯彻国际环保标准的农牧产品及其加工品的生产企业,尽快与国际接轨。

建立、健全农业环保法规,强化执行监督

十多年来我国已颁发《基本农东部的许多湖泊、水库由于过度养鱼而遭受污染,以致不能饮用,其损失远远大于养鱼收益,也有一个“退渔还清”的问题,亟须制定相关政策加以治理。

加大财政投入,开发农业环保实用技术

农业环保实用技术可改善从农村到城市的生产、生活环境,应按“共同负担”原则,由政府投入财力大力开发。应制定鼓励政策,吸引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环保企业积极介入,开发、研制生物农药、无公害肥料、无污染饲料、可降解农用地膜、农励和支持。对沼气应用、病虫害生物防治、食物链种植养殖等技术的推广亦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制定农业环境相关标准,加强农业品的管理

WTO/TBT协议(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技术性贸易壁垒)规定,成员方在制定环境标准时,有国际标准的都要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参加国际标准履约行动。我国各项环境标准的制定工作相对滞后,以农药残留为例,目前我国农残限留量标准偏低,农残监测体系不健全,检测能力较弱,对农药和农产品的覆盖面较窄,田保护条例》、《农业生态建设技术规范》等法规,但尚未见到一个对生态农业的总体目标、发展规划、保障机制有完备规定的纲领性文件。政府对各地农业生态建设也缺少严格的要求和有力的约束。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许多新问题,原有的法律法规与国际上环保法规的差距在拉大。有些领域如土壤污染、流域污染等处于无法可依状态。应借鉴国外的法律规定,结合我国实际,加强、完善国家农业环境立法体系。同时还要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按照“污染者负担”原则追究法律责任,从而确保山川秀美,农业安全。

第8篇

[关键词] 环境保护 执法现状 环保法制宣传 执法权力和能力

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我国也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为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为生态保护参与综合决策创造了条件,促进了我国生态环境执法革新的步伐。

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现状

近几年来,我国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方面的工作得到加强,加大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力度和经济处罚力度,有效地遏制了环境持续恶化的基本态势。

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方面,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积极参与国家的综合决策,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全国自然生态恢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生态功能区划工作逐步推进;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取得新进展。“十五“期间,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107个地区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农村、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及淡水与海洋资源、矿产资源、林草资源、旅游资源、滩涂与湿地等重点资源开发和外来物种引进、转基因生物应用的生态监管与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对流域开发和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与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方面,联合执法行动有力地推动了执法工作。2001和2002年连续两年开展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监局六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地区性产业结构调整和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总体来说,近几年来,我国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的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国家已建立起国家、省、地、县四级环境执法体系,拥有环境监察机构3063个,环境监察人员4.5万人。通过标准化建设,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二、当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虽然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与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加大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力度和经济处罚力度。尽管从2004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发起了多次“风暴”,如圆明园事件、叫停30个投资过千亿的大项目、2007年1月份的“区域限批”等等,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利益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依然存在,生态环境恶化的总体趋势并没有得到有效地遏制。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公众环境维权意识的提高,人们更加关注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环境保护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环境执法存在的不能适应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这些问题及其形成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与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近年来,我国的环境执法工作正在逐步形成以集中式执法检查活动为推动,以日常监督执法为基础,以环境监察执法稽查为保证,以公众和舆论监督为支持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体系。一般来讲,环境执法部门对污染防治比较重视,不少地区对于生态环境执法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例如,生态环境督查机构少,力量薄弱,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加上执法权限有限,缺少协调各利益主体关系的生态环境督查职能机构,不能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执法对象数量庞大,我国目前的环保执法主体分散在水利、海洋、林业、矿产资源等10余个资源开发部门,环保部门难以统一指挥和协调,其执法能力大受影响。而环保局人员编制有限,相对于繁重的执法任务,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再加上执法人员的权限不明确,处罚力度不够,所有这些都为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2.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不顺,环保部门难以发挥统一监管作用。我国的每一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几乎都有管理体制的规定,而最基本的管理规定模式就是“某某行政主管部门对某一事项进行统一监督管理”,“某某、某某、……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责对某某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到底怎样“统一”?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结合自己职责进行管理的部门可以提出什么要求?分管部门不履行职责时统管部门怎么处置?等等,都没有作出规定。这就使得统管部门想统统不起来,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有效配合。而分管部门总感觉自己是处于配角的地位,进行监督管理也是为统管部门做嫁衣裳,有了成绩尽是统管部门的,因而缺乏管理的积极性。另外,使分管部门不能很好地行使监督权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立法中在规定统管部门的职责时,往往对审批权、收费权、处罚权规定得比较具体,而对分管部门虽然有时规定一些监督检查权,但却不让分管部门参与审批、收费和处罚,这样就使得分管部门觉得自己的管理没有权威。比如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1章第4条第3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地质矿产部门、市政管理部门、重要江河的水源保护机构,结合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但在具体管理规定中,除了在制定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确定重要江河流域的省界水质标准时统管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外,对其他的几个协管部门到底在水污染方面能够管什么完全没有涉及。

3.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消极执法、执法不到位、不作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严重存在。在我国,有些地方的环境监察队伍在工作中严重脱离群众,对群众反映的环境破坏问题熟视无睹、不闻不问,导致群众的意见很大,以至于越级上访者有增无减。还有些地方的有关执法部门放松日常监管,依赖专项行动,经常性的工作采取突击抓的方式,致使工作陷入被动, 当遇到重大的损害环境行为或事件时,往往采用重点治理、专项整治的方式来应对。这种权宜之计显然也影响到环保的执法力度的长效发挥,甚至会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起到负面效应。再一些地方的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片面强调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不敢碰硬、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少基层环境执法队伍对开发区不敢查,对重点保护企业不敢查,领导不点头的不敢查,查过一次但处理不了的不敢查,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敢查。有的基层环保局不是在加强执法,而是千方百计地应付上级检查,替企业说情。有的地方政令不通,要求查办的案件、上报的情况,三番五次催不上来。

4.地方保护主义干扰环保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方环境保护意识淡漠,重经济、轻环境,盲目引进重污染项目,形成了引进容易治理难,关停更难的困难局面。对环保执法工作不支持,甚至干预执法,辖区环境污染问题久治不愈,环境纠纷不断。

三、提高环保执法的力度,保护生存环境

有法可依,仅是生态环境法治的前提,实现了有法可依,也仅是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第一步。任何理想的环保法律如果不能付诸实施,终究只是一纸空文。因此,强化环保执法是环保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是我国各项环保方针、政策得以贯彻与实施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环保法制建设,提高我国环保执法的能力,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着重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和措施:

1.加大环保法制宣传力度。“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指南,如果不为人知而且也无法为人所知,那么就会成为一纸空话。”因此,要做到既要增强企业事业单位和普通民众的环保意识、环保责任和环保法制观念,又要增强广大环保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必须加大环保法制宣传的力度,这是强化环保执法工作的至关重要的前提条件。毫无疑问,如果环保法律意识和环保责任能够成为扎根于民众内心的观念,领导干部能够真正树立起法律至上的理念,自觉维护环保行政执法,养成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那么,国家颁布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必然能得到切实的贯彻和执行。

2.强化环保执法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去除那种将“发展就是硬道理”庸俗地理解为经济增长就是发展的全部内涵,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立起来的错误认识,在评定干部政迹方面,不能仅以经济增长数据为标准。应当建立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制度,将领导干部对环保部门的机构建设、人员编制、财政投入等的重视程度作为环保实绩纳入领导干部本人的人事档案,作为评价干部政绩、评定年度考核等级、实行奖惩和干部晋升提拔的依据之一,而且应将各项考核的指标予以量化,使环保实绩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可操作;并且应当在干部晋升提拔中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加强环保实绩考核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

3.强化环保部门的执法权力,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环保法律的实现虽然不是必然地需要国家强制,但是如果没有强制作为后盾,也很难付诸实施。因此,我国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环保部门的强制执法力度。具体体现为:其一,赋予环保部门查封、冻结、扣押等必要的强制执行权力,使环保执法真正地硬起来。其二,赋予环保部门限期治理决定权。其三,在环境监理队伍的基础上,建立环境警察制度。其四,确立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变“被动”为“主动”,不仅要“站的住”,而且要“顶得住”。要联合电力、公安、司法、金融、工商、水利、铁路等部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拒不执行环保处罚的企业要限水、限电、限贷、限运,形成一股强大的执法力量,彻底改变环保部门势单力薄、权力有限的现象,真正做到执法必严。

4.加强环保执法的民主性,让环保执法充分体现民心民意。加强环保执法的民主形式就是保证环保执法的公正性,增强环保执法的透明度。它既是实现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必要手段,也是贯彻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原则的重要举措。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较大数额的排污费的征收等重大执法领域,设立听证程序,并建立鼓励公众参与环保执法的激励机制,增强公众参与环保执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此外,全面推行环保领域的政务公开制度,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向公众公开执法的依据、环保方面的政策、办事的具体程序、各类环保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从而实现公众对环保执法的民主监督。值得指出的是,环保部门还可以考虑建立环保执法的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征求公众对环保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5.建立有效的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与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应建立起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环保工作的协作配合关系。我国立法机关在修改《环境保护法》和环保单行法规时,应当明确规定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在环保工作上是横向协作配合关系;并在适当的时候,建立强有力的、可行的协作配合机制,具体而言,是指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解决环保执法中的“扯皮”现象。该机构的运行机制可以参考和借鉴法院的指定管辖制度。一旦遇有“扯皮”现象,由该机构指定某部门处理具体的执法事项,被指定的部门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向该机构汇报有关执法事项的处理结果。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在这方面有可资借鉴的做法,如该国《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如果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执行权力机关与俄罗斯自然保护部之间意见不一致,则由仲裁法院依照规定的程序解决争议。”总之,“在处理部门关系上,我们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树立大局观念,主动协调、相互沟通、搞好服务。这样就能把各个部门充分发动起来,形成合力。”

6.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在资金上向环保工作倾斜,改变环保执法能力弱,装备差,监控手段落后的现状,增强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要重视加大对环保执法部门的资金投入,这些资金重点要用于必要的执法人员培训,增加、更新必需的各种装备等方面。通过培训,使环保执法人具有相应的执法知识和能力。通过增加、更新装备来提高环保执法效率和质量。这些都能更有效地加大环保力度,完成环保执法任务。同时,要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把“人情关”、“金钱关”和“权力关”,杜绝环保执法人员与环境违法企业有金钱来往或在执法过程中的现象,将环保执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敢作敢为,敢打硬仗,善打困难仗的强兵。对环保部门乃至各级政府的环保执法行为以及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建立事前监督机制、公众监督机制和媒体监督机制,形成一种全社会的监督力量,督促环保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让环保执法真正的硬起来,污染防治工作才能得到有效开展,环境违法行为才能无处逃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才能够早日成为现实。

参考文献:

[1]王灿发:论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法学论坛,2003~4期

[2](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9年版

第9篇

关键词:绿色成本;核算方法;问题;对策

收稿日期:2011-04-20

作者简介:汪 瑜(1970―),女,一级注册建筑造价工程师,主要从事财务审计工作。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1)05-0226-03

1 引言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地球上的各类资源都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急剧地消耗。控制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是近年来全球社会各层人士的共识。“低碳”、“环保”等可持续发展词汇也随之逐渐深入人心。工业企业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也同时对能源损耗,生态环境的破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绿色成本作为企业的一项新兴的成本项目,在环保意识越来越高涨的今天,其构成、种类等内容也越来越复杂,在会计核算和成本管理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得不面临“绿色化”观念的企业改革,将绿色成本核算纳入到企业的管理体系当中,以促进企业的自身可持续发展。

2 绿色成本核算的意义

GDP是目前世界各国都采用的核算体系,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发展程度的统一标准。但是从GDP的数据中只能看到经济产出总量或经济总收入的情况,却不能了解到经济发展的背后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必然是自然资源、生态资源大量消耗的过程,也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过程。环境和生态是一个国家综合经济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将环境和生态因素纳入其中,GDP核算就不能全面反映国家的真实经济情况,核算出来的一些数据有时会有“虚增”的成分。这样的结果,会导致人们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更加肆意地破坏自然环境,消耗不可再生资源。由此可见,传统GDP核算存在着一系列明显的缺陷,长期以来被人们所批评,但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修正。

从20世纪中叶开始,随着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兴起,一些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们尝试将环境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以发展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这便是绿色GDP。绿色 GDP是指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它是对GDP指标的一种调整,是扣除经济活动中包括投入的环境成本后的国内生产总值。绿色GDP的核算体系,综合了经济与环境核算,是一种全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绿色GDP不但反映了经济增长的数量,更反映了质量,能更为科学地衡量一个国家和区域的真实发展和进步。绿色GDP的启动实施,虽面临着许多技术、观念和制度方面的障碍,但没有这样的指标体系,就无法衡量国家或地区真实的发展水平,无法用科学的基础数据来支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也无法实现整个社会的综合统筹与平衡发展[1]。

3 我国企业绿色成本管理分析

3.1 绿色成本分析

按照产权理论观点,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性和稀缺性,企业在侵占或使用该项资源时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因此要实现环境保护,就应该利用法律制度进行界定来规范企业对环境资源的占用,从而使企业不能随意占用环境资源,并对其侵占行为负责。绿色成本是指对环境负责的原则,为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而采取的措施的成本,以及因企业执行环境不表和要求所付出的其他成本。绿色成本费用项目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内部绿色成本和外部绿色成本。内部绿色成本是指企业对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成本投入,如企业对环保污水处理设备的投入。外部绿色成本是指不由企业支付的由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生态污染的治理成本,如国家对污染的治理支出成本。

(2)环境控制成本和环境故障成本。环境控制成本是指企业为达到环保目的而生成的成本,如环保设备的购入,员工环保意识培训,环保技术的研发成本等。环境故障成本指除环境控制成本以外的成本,如由于对环境生态造成污染的罚款、停产等支出及损失[2]。

3.2 企业绿色成本管理现状

目前的企业对于成本管理仍秉持着过去的传统思路,认为绿色成本管理是简单的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获得最大化的利润。大多数企业的绿色成本管理范围局限于材料的采购,产品的销售阶段,其管理措施单一,基本通过事后核算进行分析,没有与企业竞争力形成联系。同时大多数企业没有形成绿色成本管理体系,不能主动的进行绿色成本管理核算,从而失去了优先的竞争力。

3.3 财政支出绿色成本的核算

3.3.1 自然资源成本计算

财政支出的绿色成本是基于绿色GDP内涵上的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损耗的实物量或价值量。在核算自然资源损耗的绿色成本时,实物量仅反映了财政支出对资源数量和质量变化的影响。价值量的核算,不仅核算实物量大小.还考虑到各种自然资源价格,且这种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特定自然资源稀缺程度,与权重正相关。随着我国自然资源产权越来越明晰,各种自然资源产权之间租用、买卖等交易活动越来越频繁,这些自然资源必然具有相应的市场价格。因此,采用价值量而非实物量作为自然资源损耗的绿色成本计算基数。在核算财政支出在特定项目绩效时,对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损耗绿色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自然资源损耗总的绿色成本∑4i1(第i种自然资源损耗的绿色成本),特定自然资源损耗的绿色成本财政项目投入前后该自然资源的存量差×该自然资源使用的当期价格×该种自然资源的绿色成本权重.

其中,“该自然资源使用的当期价格”既可以是市场价格,也可以是专家评估后的价格;“财政项目投入前后该自然资源的存量差”可以从财政资金使用方的会计资料中获得。il,2,3,4分别代表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和水资源。

3.3.2 环境资源成本计算

由于环境资源特殊属性.其价格不易确定。因此在计算环境资源损耗的绿色成本时用间接方法,以保护和治理至恢复环境的成本来代替环境资源损耗的价值量,其绿色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环境资源损耗的绿色成本环境资源损耗的价值量×环境资源的绿色成本权重;

环境资源损耗的价值量财政支出项目实施中保护环境的成本+财政支出项目结束后治理环境所需的成本+Dix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成本。

式中Di是一个虚拟变量,当Di1时表明经环境治理后仍无法恢复到实施前的水平。当Di0时,表明经环境治理后可以恢复到实施前的水平。其中,“财政支出项目结束后治理环境所需的成本”一般是指将环境恢复到项目实施前的水平所付出的成本。如果特定财政支出项目结束后,环境治理仍无法恢复到实施前的水平,则须将“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成本”加入到环境治理成本当中,由相关专家来设定指标,对于存在重大污染及造成生态破坏的项目,应予以否决[3]。

4 企业在环境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4.1 企业对环境成本的认知问题

部分企业认为环境保护与治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企业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难以做到合理兼顾。长期以来,部分企业基本上走的是“三高一低”的经营道路,基本上没有考虑资源能源的浪费、物料的循环利用、对环境的污染等环境问题,大量进行生产,片面追求利润,对环境污染的治理缺乏积极性,认为环保工作投资大,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加上环境问题一般具有潜伏性和滞后性的特点,那些投入较大而无助于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污染治理项目,在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难以主动实施。

4.2 企业未建立有效的内部环境管理机构

目前国内企业中设立环境管理部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企业内部环境管理部门却不能提供明确的绿色成本分析数据,对绿色成本的范围和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使绿色成本核算难以进行。其主要原因是因为企业没有一套系统的环境信息系统,对绿色成本的范围和内容未进行有效的界定,而这正是企业绿色成本核算的基础。

4.3 企业存在规避环境成本问题

排污企业不是积极加大环保投入治理污染,而是偷排、暗排、超标排放污染物,把原本应该由企业承担的治污成本转嫁到了大众的身上。部分企业没有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运行环保设施,即使建立了环保设施,但在利益的驱动下,生产时并不运转。遇到执法检查,企业往往会采取办法或以各种理由蒙混过关,使治污成效大打折扣,形成了企业盈利,政府和社会公众为企业环保成本买单的情况。

4.4 绿色成本资本化问题

对于绿色成本资本化问题,无论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在实务操作过程中都未涉及,由于成本资本化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本管理的绩效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好坏,因此对于一般的成本支出,会计准则都规定了成本资本化的原则。企业在对了绿色成本进行会计处理时,也往往直接用其他成本的资本化原则,由于绿色成本的特殊性,这样简单的处理并不适合。

5 完善企业绿色成本核算的建议与对策

5.1 加强环保立法和政策引导

健全和完善有关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环保投入和环境成本核算,严格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基础标准、环保方法标准和环保样品等标准,将企业环保投入作为一项指标。对企业环保责任的范围应作出扩大性规定,对企业的环保责任追究不应仅仅在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废弃物排放上,而是要扩大到产品使用过程的环保污染和使用后回收利用等方面,使企业环保成本投入与污染预防和治理要求相一致。加强政策的引导,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原材料实施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从宏观上引导、扶植和推进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为主的新型建筑材料的开展,杜绝企业规避环保成本的行为。

5.2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的保证。这就要求企业报批项目的同时既要充分考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也要求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它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设施和其它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按照这些规定,企业在决定开展某一项目时,就要充分考虑环保投入和环境成本核算问题。作为项目审核批准部门及环保等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对于环保成本投入不到位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坚决杜绝和制止违法乱纪行为;对未审批就开工、不审批也建设、治污设施不运行,以及以试运行为借口长期违法排污的企业,要严肃查处,确保企业从建设项目起步时起就不欠环保账,为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4]。

5.3 提高企业对绿色成本的认识

绿色成本是从一个新的角度去分析企业的成本和收益,使企业按照新的模式进行经营决策。有效运作的绿色成本管理系统对于降低企业成本,冲破绿色壁垒,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应站在战略管理的高度充分认识绿色成本的应用价值。企业要控制绿色成本,成功地实施绿色成本管理,就必须从源头开始进行控制,把绿色成本管理纳入企业总体发展战略。要运用事前规划法对绿色成本实施全过程控制,也就是从产品设计阶段开始,包括原材料的取得和加工、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产品的使用、再利用和维护、产品的回收分解和最后的处置都要考虑环境因素,深入分析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各个环节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通过实施生态设计、环境材料的选择、清洁生产、零排放等措施,将环境影响纳入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5.4 实施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

企业在进行工业成产时,应注意材料的选配,应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原始生产材料,从而减低生产中造成的不必要的能源消耗,同时也能降低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生产过程中能源的节约机制,提高工作人员低碳、环保的意识,加强发展循环经济。同时政府应给予开展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在贷款、财政、税收等方面优惠措施,鼓励企业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三废”的再利用和循环利用,为企业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5.5 加强执法监管和环境成本核算

随着环保执法力度的加大,各种先进的监控和检测能力的提高,对违法排污企业确实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但是从效果来看,企业的环境意识不但没有实质性的提高,却把更大的精力用在了应付和规避环保执法检查上来[5]。因此仅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认真核算企业的环保投入和污染治理的“环保会计账”。应逐步建立重点污染企业环境成本会计台账,通过对企业环境成本分析和控制,根据企业生产规模、经济效益、对环境影响等因素,要求企业投入与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相适应的环保资金,实现环境成本投入管理长效机制。应将环保执法监管从单纯的罚款手段转变为处罚和查企业环保资金会计账相结合的方法,逐步规范企业的环境成本核算制度,促使企业从被动治理污染转变为积极主动地开展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

5.6 重视环保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

企业应不仅是污染防治的主体,也是环保技术研发、应用和创新的主体。从企业污染治理的经验来看,长期存在技术瓶颈,造成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难”,增加了企业治理成本。环保技术研发、创新和运用是企业降低成本的重要途径。要明确企业在环保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环保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应根据实际,制定环保技术研发规划,设立研发资金,可以依托自身的优势,独立承担技术研发,也可以与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环保新技术研发。环保新技术研发与创新要着眼于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节能环保型新材料的应用,以切实降低企业环保成本。

参考文献:

[1] 郭道扬.绿色成本控制初探[J].财会月刊,1997(6):3~7.

[2] 王建明,叶青松,邹晓武.战略成本管理导向下的绿色成本管理探讨[J].科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11):31~32.

[3] 陈畴镛,吴 瑕.我国财政支出的绿色成本研究[J].价值工程,2008(1):161~163.

第10篇

在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20*年环保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年度工作,部署20*年任务。同时,对20*年度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在此,我首先代表局党组向亲临指导的市局程局长和县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向长期默默无闻奋战在环保一线并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优秀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20*年,县环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局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尤其是在争创“一块牌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深化“二项改革”(排污费征缴及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履行“三大职责”(污染控制、生态保护、辐射管理),狠抓“四个重点”(环境综合整治、执法队伍建设、环境宣传教育、环境监察监测)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较好地完成了20*年度的各项任务。下面,就我局*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年的工作任务,我先讲两点意见,最后,市局程局长和县几位领导还要作强调讲话。

一、肯定成绩,排找差距,坚定不移地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刚刚过去的20*年,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突出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为主线,以深化排污费征缴和机关内部管理两项改革为支撑,全面推动环境综治、队伍建设、环境宣教和监察监测,取得了突出成绩。

一是生态示范区建设通过验收。围绕生态示范区验收标准,全面做好营造氛围、验收攻坚、项目支撑、典型培育和督查考评等工作,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营造空前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绿色舒城——共建美好生态家园”万人签名活动;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在县界和主要交通道口设立了醒目的生态宣传标牌、标语70多块;在县电视台开辟了《生态建设访谈》专栏;与团县委共同举办了“安天置业杯”生态建设征文活动;先后有5篇生态创建文章刊登在《中国环境报》、《皖西日报》和《安徽环境》等刊物上。(2)高标准建立软件资料。严格“五个一”标准:即一个工作总结、一个多媒体光盘、一组创建展板、一套资料文本、一组示范典型,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和典型培育,基本实现了软件不扣分和硬件重特色的目标。(3)创建活动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和“百镇千村万户”创建工程,协助指导万佛湖镇申报了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张母桥、汤池、舒茶等5个乡镇申报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干汊河镇七门堰等三个村和桃溪镇束学智等33户分别荣获年度省级生态村及生态示范户。(4)监督检查措施过硬。服务争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指挥部逐月督查各单位迎接检查验收任务落实情况,先后印发6期《生态示范区创建动态》,及时通报生态创建情况;配合县“两办”对全县各乡镇的生态建设开展督查。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于去年8月份顺利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

二是环保专项整治有声有色。(1)水源保护成绩突出。开展了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大排查,完成了《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编制;争取县政府依法关闭了万佛湖上游4家小型废纸造纸企业;督促万佛湖及取水口上游9个集镇完成了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建设;指导富源供水有限公司设立了水源保护区标志和警示牌,建造了护栏和取水口栅栏,编制了《安全供水应急预案》。(2)项目管理日趋规范。依法对03年9月份以来新上项目进行了一次清理检查,对重点污染源严格实施“周监察”、“月监测”制度,一厂一策,分类指导,严格整改。对省属“861”和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21个项目分别建立了环境管理档案,较好地完成了各类“环评”报批任务,其中18个项目通过了“三同时”验收。督促指导华润雪花(舒城)啤酒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污染源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3)废旧塑料整治稳步推进。广泛开展了废旧塑料连片污染现状调研,主动配合废旧塑料集中分布的乡镇开展宣传动员、联合执法、强行断电、停产整治,现已基本实现了预期整治目标。

三是排污费征缴改革不断深化。(1)坚持“五个一”标准,进一步做好公开公示。在县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办公室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去年初局党组专题召开深化征缴改革会议,制定出明确的“五个一”标准,即:一个符合经济水平、体现优惠政策的分行业收费标准,一个全面公示的分户台帐,一张明晰的排污费征收明白卡,一封符合实际的宣传公开信,一个规范的征缴分离管理办法。统一印发了由县财政局、物价局监制的《舒城县排污费征收明白卡》、《致全县排污单位和私营业主的一封信》和《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知识问答》各1000余份;逐行逐业开展了变更申报,摸清了境内所有排污单位的排污现状;规定了起征点和优惠政策,统一核定并制成626户收费台帐,利用县政府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监督。(2)坚持严谨执法,进一步深化改革内容。将征缴分离的范围延伸到各乡镇企业,要求一线执法人员手持通知单、明白卡和公开信,主动上门耐心细致地讲清讲透排污费征收的依据、标准、用途及核算方法,及时与园区和乡镇经发办沟通,争取获得理解、支持和配合,真正实现了“阳光收费”,文明执法。(3)坚持服务至上,进一步兑现服务承诺。按照县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要求,我们环保局为县经济建设公开承诺五项服务,即: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环境咨询、快捷的高效服务、优良的技术支撑、良好的生产环境和文明的执法环境。对一些确实有困难到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缴费的征收对象,主动上门代办服务。我局的深化“阳光收费”改革举措得到了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市环保局和县纪委以专刊印发,在全市环保系统及全县执纪执法单位加以推广。

四是环境管理规范有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应急预案机制初步形成。对境内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指导督促舒农农药种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限期完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突发性事件防范措施的落实;负责草拟了《全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经县政府批转实施。(2)业务上报工作圆满完成。协助国家及省、市局完成了巢湖流域“十一五”规划的13个重点项目审核;积极与县财政局一道帮助琦绒羽绒等9个单位上报了污染治理项目;较好完成了《县志环保篇》编制、县水泥厂等10家企业危险废物申报和环境统计、目标考核及“城考”的填报任务。(3)查处措施到位。制定了《环境污染纠纷调处意见》,组建了调处办公室,开通了12369环境举报热线。全年共办结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3件、查处86件。其中,在垃圾处理场选址建设的纠纷中,全面做好环保可行性解释,及时消除了异议,化解了矛盾;对于群众反映毛坦厂中学污染万佛湖水源的跨区域纠纷,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联合其它县区开展调处,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五是创建“三型”环保机关成效明显。突出表现在:(1)服务发展经济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服务零障碍,企业零投诉”的目标,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大讨论,查找自身不足,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树立了环保问题最终要依靠经济可持续发展来解决的意识。(2)内部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制定了关于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目标考核,兑现奖惩措施。(3)行风建设得到加强。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召开了环保系统行风评议员座谈会和县十强企业、县直相关部门及乡镇负责人恳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同时,认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春训”活动,并邀请县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办公室领导授课,逐步提高了大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强化了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

总之,回顾20*年的工作,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成效是显而易见的,这是市局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以及县人大、县政协关心监督的结果,也是我们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当前环保工作的成效和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我们的工作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总体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争创国家生态县工作尚属起步阶段,生态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群众的生态意识、生态理念和生态富县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集镇环保工作与环境优美乡镇及新农村建设要求差距较大,规划编制相对滞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不足;二是万佛湖及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小型医疗单位的医源性废水及固废处置、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三是环境管理仍有空白,少数小型建设项目仍然存在“环评”和“三同时”治理相对滞后现象,烟尘及噪声等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很难一次性处理到位,少数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尚未彻底杜绝;四是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环保执法还不到位,违法成本低、守法意识差、执法难度大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对少数企业违法现象的处罚强度不够;五是环保的预期目标尚未实现,人民群众还不够满意;六是环保队伍建设与所承担的繁重任务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队伍整体较为年轻且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作风、执法艺术和政风行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突出重点,破难攻坚,实现我县环保工作新跨跃。

20*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局上下将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积极推进“和谐、生态、小康”舒城建设进程。具体要求是:围绕“一个中心”(全面推进省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突出“二个重点”(污染防治和集镇环保),狠抓“三项关键”(水源保护、“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排污费征缴改革),落实“四化建设”(环境监察标准化、环境监测水平化、调处规范化和政风行风建设优质化),扎实推进环境管理、环境宣教、专项整治和效能建设等各项工作。

(一)围绕巩固提升示范区建设水平,努力推进生态县创建进程。重点将在“五动”上下功夫。即:宣传联动:注重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六•五”生态知识宣传月活动;注重生态素质教育,联合县教育局积极申报3-5个省、市级绿色学校;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拟在孔集双丰科技示范园和马河口幸福村举办生态建设现场观摩会;注重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和表彰生态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曝光有悖于生态县建设的不良行为。示范带动:充分挖掘示范典型的深层次发展潜力,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种—养—加—沼循环链条,大力培育和发展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进一步巩固提升“三改一池”建设成果,提倡节能节水,改善农村环境。申报促动:支持、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20*年度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和生态经济示范基地项目;继续做好有机产品及基地申报认证工作。争取1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以及一批生态村、生态示范户、生态项目及资金支持。督查推动:进一步落实生态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和考评办法,严格执行集镇环保“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限期督促整改;继续做好生态创建检查及考评工作。总结互动:总结我县攻坚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的成功做法和县内外各成熟示范点的先进经验,以其指导国家级生态县的争创和建设。

(二)围绕落实《环评法》和清洁生产制度,努力提升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狠抓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督促指导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起点编制区域“环评”,合理调整内部规划,集中做好污染治理;积极将清洁生产理论强制性灌输于县管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查之中,促使企业从源头上优化选用清洁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计划聘请省、市专家对乡镇经发办主任及上规模企业法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继续提供有关清洁生产政策及审核的方法、技术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总结推广昌龙水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的成功经验,鼓励引导2-3家有条件且积极性较高的上规模企业开展2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整治工作力度,集中攻坚羽绒行业水污染防治。

(三)围绕落实“城考”和集镇环保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进程。以《县城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为指导,以实施规划项目为支撑,坚决消除影响饮用水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彻底取缔保护区内非法采砂,严格规范上游集镇垃圾处置及保护区外采砂行为,为县政府启动“引湖入城”工程做好服务;深入做好医源性污染防治工作,遵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强制性督促城区医疗固废统一进入市医疗固废处置中心,督促县中医院及县医院传染病分院完成废水治理任务;继续做好夜间施工及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进一步加大城区烟尘整治力度;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县城垃圾综合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场建设的技术服务;协助各乡镇规范做好集镇环保规划、生活污水处理场、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建设,重点指导柏林乡和幸福村先行示范,试用生活污水湿地处理新技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及“百千万工程”建设。

(四)围绕实现“四化”目标,努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验收标准要求,找差补缺,全面做好学历教育、专业培训、装备配置和规范制度、严格程序、文明执法等,确保今年上半年顺利通过市局验收;理顺环境监测的机制和体制,强化应急监测能力,拟将5月份定为“岗位集中练兵月”,进一步拓展3-5个监测项目,努力建设一支应变能力强、业务技能精、政治素质高的监测队伍;坚持反复细致、快捷高效、及时反馈和不重复上访的调处原则,严格兑现10个工作日的调处期限承诺,及时反馈调处结果,认真落实回访制度,确保实现调处“双满意”目标;今年我们将继续在县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指导下,重点围绕政风行风建设,按照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的要求,信守服务承诺,寓服务于执法管理之中,严谨执法,慎重处罚,坚决杜绝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发生。

(五)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做好“中心”工作。继续发挥环保优势,积极为项目单位提供热情周到、快捷高效的项目咨询、“环评”审批和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系统内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超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积极参与“平安舒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综合治理整体水平;对照生态村标准,指导、协助幸福村全面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能源结构调整和示范基地壮大等新农村建设。

第11篇

为深入贯彻实施七彩****保护行动,进一步推动七彩****保护行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彩****保护行动的通知》(云政发〔20****〕8号),现就做好20****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环境法治行动

1.加快推进环境法制建设。完善、修订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环境执法监督长效机制,把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与经常性执法监管结合起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本届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表彰工作,以及新一届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的编制与考核方案的制定工作。完成《****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修订、报批工作。完成年度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级各部门责任明确、任务落实。

2.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全面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作为区域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条件。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十个不批”和“四个一律不批”的要求,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资质的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缩短环境影响评价周期,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省环保局要制定省、州(市)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目录,加强对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管理和执法监督。

3.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要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收费改革,限期开征污水和垃圾处理费;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率,确保实现20****年全省征收排污费2.2亿元目标。

4.加强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建设。20****年力争3个环保监测二级站达到国家环保总局验收标准,10个环保监测三级站在实验室分析能力方面达到国家环保总局验收标准,36个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继续加大投入,切实解决基层环保部门检测仪器等装备问题,为基层环境执法创造条件。

二、环境治理行动

5.继续加大以滇池为重点的9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治理力度。要以水质“稳中有升、逐步改善”为目标,以大幅度削减入湖主要污染物总量为突破口,严禁建设影响湖泊生态环境的项目,坚决拆除污染湖泊水环境、破坏生态的违规建筑设施。抓紧做好9大高原湖泊“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建成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工程,加快洱海弥苴河综合治理工程、抚仙湖北岸径流区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和滇池北岸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重点治理大清河、盘龙江、船房河、乌龙河、海河等入湖河流;加大实施“三退三还”力度,恢复一批天然湿地,建设一批湖滨生态带和入湖河口人工湿地。依法建立有利于湖泊保护的水位调度运行机制。

6.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饮用水源。制定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坚决关闭所有设立在饮用水源区的直接排污口,关、停、改造一批威胁饮用水源的污染企业,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

7.加强对主要出境河流的监控,完善出境河流水质监测断面布局,建立主要污染源档案。要加强对江河沿岸化工和冶炼企业的监管,全面排查主要出境河流沿岸、居民集中区和饮用水源地上游的各类污染源,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要加快实施三峡库区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建设项目,加强流域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保6大江河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8.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目标,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完成二氧化硫(SO2)削减2%、化学需氧量(COD)增排不超过1.9%的年度控制任务。总量控制和削减指标要层层落实到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继续实施高硫煤控制工程、重点企业脱硫工程,积极开展化工、冶金、有色金属和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治理工程,加强工业废气治理,依法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者超证排污,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证排污的单位依法实行限产、限排和限期治理,逾期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坚决责令停业或者予以关闭。严禁在城市附近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新建冶金、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

9.加快建设和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做好已建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营、维护、管理,年内新安装30户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装置。

10.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昆明、大理、保山、德宏、文山、思茅等地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力争开工建设临沧、昭通、丽江、楚雄、西双版纳等地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要建立健全全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动态管理系统,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常规监测,加强对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管,完成省放射性废物库改扩建工程。

11.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抓好噪声功能区划和重点城市“酸控区”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切实解决油烟污染和噪声扰民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开展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加强建筑施工管理,控制渣土堆放,强制实行清洁运输,防治扬尘污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行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制度,在昆明市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试点。

12.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重点,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环境友好企业等创建活动。20****年要建成文山、思茅、德宏、临沧、怒江、迪庆6个州(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使全省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全部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日报。

13.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编制和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继续推进生态村、生态乡镇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村容村貌整治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治理分散的生产生活污染源。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和环保农业生产新技术,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治理力度,切实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启动土壤污染调查,完成土壤采样、制样和分析检测工作,全面掌握全省土壤环境污染现状。

三、环境阳光行动

14.建立全省环境状况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定期通过媒体和网络全省年度环境状况,公开重要水体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信息。建立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形象制度,公开曝光一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

15.深化环境管理政务公开。编制环保信息公开指南,公布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建设项目和政府规划的环境影响信息。完善建设项目环保阳光审批制度,开展环保行政许可网上审批试点。成立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增强环境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公民代表参与环境执法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

16.进一步加强环保网站建设。开设七彩****保护行动专题网站,完成省、州(市)两级环保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继续办好“12369”环保违法行为举报热线,在政府网站设立环保建议邮箱。

四、生态保护行动

17.在全省开展自然生态现状调查,编制地方生态功能区划,确定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主导生态功能,并作为科学划分四类主体生态功能区的重要依据。

18.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严肃查处保护区内各类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调查,对已建自然保护区的范围、界限和功能分区进行全面核查和确认。编制和完善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促进我省自然保护区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19.保护生物多样性。建立物种及遗传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构建保护与持续利用的信息共享平台。启动生态环境监测及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并纳入日常监管,强化区域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制定专项保护规划,切实保护对生物多样性有重要意义的野生动植物物种。

五、绿色创建行动

20.在全省启动包括绿色酒店、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和环境友好企业、环境友好工程在内的1000个“绿色细胞”工程,充分发挥“绿色细胞”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自觉参与环境保护。

21.在每个州、市建立1至2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启动包括20个生态县(市、区)、30个生态示范区、50个生态乡镇在内的100个绿色城镇创建工作。

22.指导和帮助每个绿色创建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办一件有利于保护环境的实事,招募一批环保志愿者。

六、绿色传播行动

23.继续办好****电视台少儿频道绿色在线环保栏目,举办大学生环保知识电视大奖赛。开展“七彩****夏令营”、“七彩****冬令营”活动,选择不同地区的青少年学生代表开展绿色环保体验活动。

24.选择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代表性的实例编写地方教材,把环保知识和实践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基础教育中。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国际交流活动,宣传我省的环保工作,树立****的环保形象。

七、节能降耗行动

25.启动实施“百户企业节能行动计划”,落实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责任制;着力抓好钢铁、有色、化工、煤炭、电力、建材6大重点耗能行业以及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

第12篇

关键词:欧盟纺织品;生态;标签;制度;建立;标准体系

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在纺织品生产和消费中追求“绿色产品”已成当今发展的一大趋势。 欧盟在1992年就出台了生态标签制度。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有效应对技术壁垒,提升我国纺织品质量,促进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对欧盟生态纺织品标签规则进行研究,分析我国生态纺织品标签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势在必行。

欧盟纺织品生态标签制度

1.基本情况

欧盟纺织品生态标签制度是欧共体制定的一种环境标志制度,由一系列与生态标签相关的法律文件构成,建立生态标签体系是为了推动欧盟各类消费品的生产厂家进一步提高生态保护意识,使产品从设计、生产、销售到使用,直至最后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都不会对生态环境带来危害,从而实现改善环境的目的。它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一种高标准的环境标志。

欧盟曾出台了一项《政府采购应符合生态标准》的指南,专门鼓励政府采购并使用“绿色产品”。这种生态标签制度已经在欧盟产生其深厚的环境基础、经济技术基础和法律基础。

欧盟纺织品生态标签制度已对纺织品、床垫、鞋类、棉纸、衣物清洁产品等相关纺织方面21类产品进行了生态标签,且产品列表每年都会更新补充。

授予生态标签的欧盟成员国机构有权抽查生产商的生产车间及产品,来保证产品的环保真实性,也有帮助生产商向消费者宣传其产品环保特点的义务,一旦产品贴有生态标签,生产商可以与标签授予机构联系,向其寻求市场宣传的帮助。

2.获得欧盟纺织品生态标签的意义

获得欧盟纺织品生态标签对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生态标签是欧盟规定的一种自愿性产品标志,其使用及申请价格不菲,申请标准也较为严格。如果企业获得生态标签,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有助于提高产品档次并赢得更广泛的客户群。为鼓励使用生态产品,欧盟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向消费者推荐获得欧盟生态标签的产品和生产厂家,各成员国生态标签管理机构也出资举办各种宣传生态环保产品的活动。通过这一系列的宣传推广活动,获得生态标签产品可以很快在欧盟市场上得到消费者的注意,提高知名度,同时其产品获得生态标签认证后可以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消费者及社会的信赖,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产品畅销“大欧洲”。欧盟所制定的纺织品生态标签制度在其现有15个成员国内都予以认可。可以说,欧盟所制定的这个生态标签体系,是目前世界上使用地域最为广泛的环保认证制度。近年来,欧盟出台了一系列的环保性政策法规,通过“绿色壁垒”来提高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门槛。如果产品获得生态标签,则企业可以不用担心产品被欧盟的环保性法规阻于欧盟大门之外,可以在其大区域内畅销。

(3)适应产品“绿色化”国际消费品市场发展的需要。进入21世纪后,世界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奠定了世界经济发展走“绿色道路”的大趋势,国际贸易、产品生产、消费使用都进入“绿色时代”。

欧盟规定,进入市场的纺织品必须贴有标签或标记。出售给消费者使用的纺织品的名称、规格及纺织纤维的情况在标签上都必须予以注明。

我国生态纺织品标签基本情况

我国目前没有一个像Oeko-Tex 100全面概括生态标签内容的标准,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多个标准组合能够基本满足欧盟生态纺织品Eco-label标准和Oeko-Tex 100的检测指标的要求,如: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9601―2004《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GB/T 18885―2009《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HJ/T 307―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纺织品》;GB/T 8685―2008《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FZ/T 0105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2003年首次将纺织品安全性的生态环保要求纳入国家强制性标准范畴,打破了纺织服装行业质量标准一直停留在外观和一般物理指标的局限。对引导纺织品生产销售企业建立以产品质量为重,提高市场竞争力,将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从容应对国际贸易保护等多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也与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对企业转型、消费品市场监督等完全一致。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纺织品》及《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等标准,从指标限定值到检测方法中大部分等效采用了一些Oeko-Tex 100和国际标准,其分类方法和要求基本一致,根据我国生产及产品现状,只对部分技术要求和指标进行了调整。

欧盟、美国及我国生态纺织品标签相关法规及标准

从我国生态纺织品标签标准与欧盟的生态纺织品标签制度比较看出,我们若干标准检测指标与欧盟生态纺织品Eco-label标准和Oeko-Tex 100的检测指标相一致,并不像欧盟有一个完善的概括全面的标准。同时欧盟和美国还会有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强制要求,而我国实行的是标准制度,其中相当数量的还是推荐性标准。

欧盟、美国等生态纺织品法规及标准(见表1)对我国纺织品的出口带来严重的影响,势必会使我国纺织品出口企业付出高昂的代价,值得关注。从长远意义上说,生态标签的实施对全球环境改善有着重要意义。

从欧盟生态纺织品标签看我国生态纺织品标签的发展趋势

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对于生态、环保的意识才刚刚建立,基于财力、成本、技术能力、环保大氛围等多方因素影响,如果没有外在的压力和要求,自觉自愿性还远远不够。因此为了纺织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同时为保护环境、造福人类,就要积极跟上国际市场发展的大趋势,研究应对技术发展的新概念,才能真正发展和振兴我国的纺织产业。在近期内我们应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态标准系统。政府管理部门应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作,就欧盟等国实施的生态纺织标签制度,提出科学的应对政策建议,如:建立健全我国的纺织品生态标准系统,确定执行的相应机构和授权认证程序、取证的优势等,以在生态标签认证的制度大环境氛围方面尽快与国际接轨。

2.加强标准化建设的力度。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大力度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如:有害物质含量标准、产品阻燃标准,产品对消费者安全性保护标准,促使标准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加快国外先进标准向国内标准转化。

3.鼓励企业进行ISO 质量体系认证、生产认证、环保生态等认证,引导企业将环保和安全理念贯穿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生产、加工整理的整个生产链条中,严格质控,从而提升我国纺织企业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4.关注国际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从长远利益出发,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与合作,及时了解国际组织在纺织品服装领域“绿色壁垒”的新动向,并且在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申请国际承认的纺织品服装生态标签,如Oeko-tex 100标签和欧盟生态标签(Eco-label)。

5.建立和完善纺织行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我国应建立和完善纺织品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设立收集、咨询和管理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的专门机构,加强对发达国家和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技术标准、技术法规、标准政策和内容的研究,避免陷入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陷阱。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面对来势汹涌的绿色浪潮,我国纺织品行业要有足够的敏锐性和前瞻性,要充分地认识到简单的数量增长不是中国纺织品出口追求的目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发展生态纺织才是我们的发展方向。建立健全我国的纺织品生态标准系统,完善纺织行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是我们纺织业在国际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对促进我国纺织业的真正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 GB 5296.4―1998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S].

[2]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S].

[3] GB/T 18885―2009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