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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指标

时间:2023-06-12 14:47: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场监管指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场监管指标

第1篇

一、以信息化为手段,系统构建房地产市场监管网络

当今时代,信息化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此,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近年来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攻克多项专业技术建设难关,以超前的思维主动适应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微观服务方面不断变化的客观需要,经过几年的努力,建立起覆盖中心全部职能的房地产市场管理综合监管系统。

该系统包括四大系统,即:房地产动态监测系统、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和房地产中介监管系统。

(一)房地产动态监测系统

该系统自2009年研发,2010年投入使用。系统在国土空间地理图形“一张图”数据平台基础上,建设了房地交易业务数据库,将商品房交易、存量房交易和土地出让信息集合成房地产空间地理图形数据库,实现了房产数据与空间地理数据的交互式分析。系统通过一套科学严谨的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控指标体系,监测市场运行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该系统可满足短、中、长期对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需要,按照日、月、年3个时间周期设置了30余项常用的监测分析指标,用于全面监测商品房上市、销售、待售和预定等环节及存量房市场成交情况。系统定期与相关部门交换数据并交流分析成果,从而更好地把握了房地产市场的全局信息,全面拓宽了分析视角。

系统具有四大特点:

1.实时更新,动态监控分析。为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系统实现了对房地产市场上市、销售、待售和预定及存量房交易数据的动态监控分析,随时监控市场交易热点和异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防微杜渐。

2.多用户、多界面兼容,便于比较分析。运用信息化新技术实现多网联通,用户可以多维操作,根据需求多界面调用各时间、各范围分析,便于通过横向、纵向比较,更好的识别问题。

3.全面覆盖日常分析。系统设计了30余项常用的监测分析指标,全面覆盖了针对房地产市场日常分析的各项指标。系统还提供了市场综合查询功能,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行选择标签进行统计分析。

4.分析结果直观可视。系统可以一键生成各统计指标的柱形图、饼形图等,便于直观发现趋势性市场特点或结构性市场问题。

系统主要由检测指标和市场监管类指标两类指标构成,涵盖了从检测市场发现问题到监管市场解决问题的各方面,主要包括:

1.主要检测指标。包括当日商品住宅量价变化情况;月度商品住宅量价走势;有效供应与需求比;外来人口购房比例月度变化;首套商品住宅比例月度变化;不同户型和价位成交分布情况。

2.市场监管类指标。包括商品房预定情况监控;取得商品房预售登记超10日未打印合同项目的监控指标。

几年来,该系统高效、稳定、实时、实用的特点多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兄弟省市的好评,2013年8月通过了住建部科学技术项目示范工程验收。

(二)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

该系统主要用于市、区县两级监管部门对房地产市场全面、动态监管,进行工作衔接,记录监管信息,统计、分析市场监管情况,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科学高效的开展监管工作。

系统具备以下特点:

1.紧密结合市场实际。系统依据各项监管制度、监管程序、监管要求等内容,通过现代化网络技术手段,实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搭建起监管理论与实际工作的桥梁。

2.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系统与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房地产经纪管理与网签系统、房地产估价监管系统、房地产动态监测系统全面挂接,通过数据同步更新,使各系统相关信息及时传输到监管系统,实现监管系统对各项信息全面、准确、实时的掌握,为监管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3.便捷、高效、实用。监管工作中,监管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专属上网密钥登陆监管系统,可即时录入各项检查情况,变更执业人员信息,全面实现无纸化办公,简化管理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4.实现全市监管工作“一盘棋”。市、区两级监管工作实现无缝连接,使全市工作更加同步、规范,实现了全市监管工作标准统一化、执行同步化。

(三)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

该系统2003年1月启用,实现了商品房销售管理的全网络化运行。系统主要具有数据管理、网上售房及从源头上收集整理开发企业及开发项目基本信息的功能,实现了销售许可审批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模式,开发企业及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实名登陆系统,并要求工作人员依职权和规定流程逐级进行,不能缺步、越级操作,所有操作步骤均在系统中留存记录,方便责任追究。系统具有两级用户权限,区县房管局对申请项目现场查勘意见及影响资料可直接通过系统上传,并生成电子档案。日前通过对商品房系统功能进行改造,增加了对“一张图”工程中其他子项系统数据的共享功能。通过共享,可以在办理销售许可时直接挂接土地出让、土地登记、土地抵押及查封、前期物业备案、预售资金监管及房产测绘等信息,并可以直接下载打印开发企业取得的相关证书,减少了开发企业重复报件、工作人员核对原件等工作环节,提高了审批工作的严谨性和效率。

系统成功实现了对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及管理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同步监督,也杜绝了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索贿、、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做到了权利运行“大小有边界、运行能公开、网上留痕迹、全程受监控”。

(四)房地产中介监管系统

该系统包括房地产经纪管理与网签系统、存量住宅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房地产估价监管系统和房屋租赁管理系统4个系统。

1.房地产经纪管理与网签系统

该系统用于对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注册管理,以及在中介机构实现网上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通过系统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初始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和遗失补证,办理房地产经纪人员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遗失补证和继续教育。自动采集网签经纪服务合同、房产买卖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内填报的数据,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的真伪。

通过该系统,一是增强了中介市场监管能力。市、区县两级监管部门通过系统实现对经纪机构和人员管理的网络化无缝对接,并为有关部门提供了详实的原始基础资料,形成了数据共享,实现了监管合力。通过网签平台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全过程的掌控,监管范围由行业准入的事前监管延伸到了事中和事后监管。依照法律法规设计的网签服务流程,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通过系统的程序化操作,规范了执业行为,达到了市场监管目的。二是增加了为企业服务职能。通过对原有办事流程的重新梳理和优化,减少了企业办事人员的往返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搭建的网签服务平台,企业规避了虚假房屋委托造成的经营风险和交易纠纷,促进了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规范化的系统操作消除了经纪人员的执业瑕疵,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房地产经纪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科学保障。三是体现了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系统,交易群众可以查询到值得信赖的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为其提供高品质的经纪服务。网签服务平台提供的房屋权属验证、房屋交易当事人身份验证功能为房屋交易安全保驾护航。群众在经纪机构成交后直接在经纪机构打印合同,减少了到办事部门往返次数,提高了交易效率,方便了房屋交易当事人。

2.存量住宅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

该系统用于核定存量住宅交易当事人申报价格的合理性,为确定纳税价格提供科学依据。系统固定了房屋交易价格影响因素及修正系数,取消了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杜绝了低报价格故意避税行为。通过对存量住宅交易当事人申报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核定,可随时监控全市存量住宅交易价格核定情况。

3.房地产估价监管系统

该系统为天津市房地产估价机构专用业务平台,通过该系统管理部门可实现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动态监管。

房地产估价机构通过系统网上受理估价业务,网上制作估价报告;监管部门通过系统实时监管全市估价业务,对估价业绩进行统计分析;通过系统专家库为机构提供估价技术指导,对估价报告实行网上评审;系统可公开查询估价机构、注册估价师和估价报告信息。

通过系统,实现了估价业务全程监管、估价报告网上即时备案、估价报告网上防伪查询。

4.房屋租赁管理系统

该系统可实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监管部门通过系统可统计房屋租赁市场变化情况。

区县房管部门通过系统可实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并可实时统计本辖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情况。市级房管部门可利用系统全面掌握房屋租赁市场情况,实现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并可与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实现房屋租赁信息共享,促进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

从2014年开始,天津已将上述4大系统通过网络关联起来,互联互通,构建了一张科学严谨、疏密有致的房地产市场监管之“网”。

二、建立市、区两级监管队伍,不断完善监管规范

在天津这样的特大城市,有项目的开发企业600余家,在售项目700余个,仅靠市一级管理机构进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显然不足。为此,走强化市、区两级监管队伍建设之路,将日常监管职能下放到区县房管局,各区县房管局组建市场监管科(原则上不少于4人),负责本辖区市场监管和市场分析等工作,每月至少将辖区内所有的项目巡查一次。为加强市场巡查人员管理,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对全市160名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核发了“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巡查证”。由此,建立起一支专职监管队伍,开展日常巡查、日常管理,监管力度随之加大,市场监管工作得以强化。

为指导各区县局全面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实现监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统一性,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自2012年开始着手制定《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历时4个多月,走访了80余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过70余次修改,最终形成了3.2万余字的《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规范》,于2012年8月实施。

该规范对天津市新建商品住宅监管、销售人员监管、经纪机构监管,分别明确了检查内容、标准、依据以及相关程序等,建立了月报、档案管理、案件转办等制度,对各项工作制订了具体的监管要求、监管程序,并针对每项工作提出了详细的考核制度,做到“标准、依据、监管、考核”有机结合。从而完善了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了监管制度,明确了监管标准,规范了监管程序,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易于掌握,方便执行。

为了不断适应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自2013年6月开始对该规范进行了修订。在新建商品住宅监管方面,增加预定监管,公示材料补充 《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示范文本;在经纪机构监管方面,增加经纪人员、房屋信息监管;在档案管理中,增加15项考核标准;细化监管考核,明确具体考核标准,将考核分为实务考核、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增加监管措施,补充监管手段,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最终,形成5.9万字的 《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2014年),使之更具指导性、操作性、实用性,真正成为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教科书”和“工作指南”。

三、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政策,重点突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

2015年,市政府下发了《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和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监管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指导全市各行业监管工作的重要文件,建立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拟定了《天津市房地产市场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实施规定》,坚持“放管结合、宽进严管”原则,从管制型、粗放型向服务型、精细化转变,从分散型、封闭型向集约型、开放型转变,依据不同的标准,将监管项目信用等级划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类别,科学高效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实现了与市政府加强监管工作意见的高度统一。

同时,将市场监管工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执法平台,所有监管项目的违法违规情况均可在公示平台进行查询,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管行为也可在行政执法平台接受群众的监督,既规范了监管项目,也规范了管理部门的监管行为。

四、创新监管理念,强化源头管理

对房地产市场中一些不规范、不合法行为的惩罚处理无疑是市场监管中非常必要的手段,但对房地产市场中一些源头性、初始的规范和管理显然更具效率,更有防微杜渐之益。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天津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构对房地产市场及其监管工作的规律有了更为全面深入的认识,在此基础上,从源头上对市场进行监管成为其理念和模式。

比如,下大力气强化对房地产销售人员的管理。销售人员在房地产行业链中处于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如果销售人员不能很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专业素质不高,就会给房地产市场带来很多问题,影响市场的健康发展。事实上,现在市场上存在的许多问题都是销售人员问题,或者是通过销售人员反映出来的。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属于房地产市场的源头管理范畴。因此,从2011年开始,天津每年对房地产销售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免费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从第2年开始,将培训工作下放到区县房管局,由市房管局提供培训提纲,由各区对房地产销售人员进行属地培训,效果更好。此后,又在全市推广“销售人员在销售现场公示”,如果销售人员发生变更,相关管理系统就会相应作出变更,及时解决了房地产销售人员和销售公司的匹配度问题,大大规范和净化了房地产市场。

第2篇

为了构建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国家工商总局提出要全面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和水平。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得到完善。进入新世纪,面对全面转型升级的市场,仅靠有限的监管力量和传统的监管手段已经不能适应市场迅猛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在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之后,在总结各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践的基础上,部署全面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根据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两个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指标进行综合认定,具体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

一、霍尔果斯口岸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开展情况

截至20__年底,口岸工商分局完成了对辖区内的市场的信用分类监管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

此次认定的市场共两个,其信用分类认定根据各市场开办单位的主体资格、场内经营户户数及持照等情况分别认定。非农产品市场一个--霍尔果斯国际商贸中心。农产品市场一个--霍尔果斯天得农贸市场。

序号 开办单位名称 市场名称 农、非农产品市场 场内经营户数 持照数 非持照数 认定类别

1 伊犁天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天得农贸市场 农产品市场 33 33 B类

2 伊犁欣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霍尔果斯国际商贸中心 非农产品市场 76 71 5 B类

二、霍尔果斯口岸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存在的问题

参照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暂行),联系具体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的实际认定标准,目前,关于口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市场开办单位的市场开办单位信用情况、市场开办单位机构组织情况、与场内经营者约定权利义务情况、市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监督机制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市场管理制度方面,将两个市场认定为B级必须制定10项以上管理制度,并且制度较详细,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两个市场均不能达到此标准,基本的制度,比如经营者营业执照检查和档案管理规范、日常巡场检查制度、消费纠纷调节等级制度等都没有建立,根本问题存在于各项制度的落实环节上。

(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项目共22项,其中,基本项(农)9项,(非农)6项;一般项6项;提高项(农)7项,(非农)9项。从目前我们对二个市场的资料搜集及检查情况看,两个市场的各项指标项目均未达到要求,主要问题存在于一般项的建设情况。(参照下表)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暂行)

序号 指标项目 项目类别 序号 指标项目 项目类别

1 市场开办单位信用情况 一般项 12 台帐建立情况 基本项(农)提高项(非农)

2 市场开办单位机构组织情况 一般项 13 市场快速检测情况 一般项

3 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般项 14 市场开办单位配合监管情况 基本项

4 与场内经营者约定权利义务情况 一般项 15 场内商品退出 提高项

5 场内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性 基本项 16 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情况 提高项

6 场内经营者亮照情况 基本项 17 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提高项

7 场内经营者基本信息管理 基本项 18 信息公示情况 一般项

8 场内主要商品类别管理 提高项 19 市场安全应急管理情况 基本项(仅农)

9 违禁品禁入管理 基本项 20 场内经营者信用 提高项

10 商品质量管理 基本项 21 合同守法情况 提高项

11 索票索证情况 基本项(农)提高项(非农) 22 广告宣传 提高项

(三)市场内经营户的持照情况和经营的诚信度间接影响到该市场信用分类的认定。霍尔果斯天得农贸市场,有经营户共33户,持照率100%;霍尔果斯国际商贸中心,有经营户76户,持照率94%。持照率和经营诚信度的高低影响整个市场信用分类的认定。

(四)市场监管方式。主要表现在对各个市场的巡查情况。目前,对市场的监管采取传统的监管方式,只是加强日常监管,根据本局的具体情况,市场巡查人员数量本身就少,无疑加大了工作量,某些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的实际效果未能出优创优。网格化管理与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方面工作没有具体开展。引导市场开办单位加强自律管理没有涉及到。

(五)市场监管工作与市场开办单位未能实现互联互动。对市场的巡查,市场开办单位未能充分体现其职能,落实具体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台帐。

(六)由于口岸地处中国最西北部,受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建设等多方面的因素制约,比起沿海地区或中部地区,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目前的市场监管还是属于传统单一的方式,要学新方法,新理念、新的管理制度。

三、针对口岸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存在问题的对策及思考

(一)借鉴义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引发的思考

近年来,义乌以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为突破口,初步创建了集信用征集、评价反馈、分类监管、分类奖惩为一体,以商业文明为引领,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和商品分级监管为基础,信用指数、品牌比对、质量监测三大中心为链接,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合同履约、经营者自律四大机制为保障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模式。

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 记、局长周伯华在会上指出,这个模式将信用监管的对象从单一的市场主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扩展到市场开办者和入市经营的各类市场主体,体系比较健全,结构比较合理,信息化程度高,可操作性强,为全国工商系统深入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提供了借鉴的有益经验。

据悉,义乌工商机关经过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后,提高了监管水平和效能,提升了市场经营户的素质,20__年,市场经营户违法率仅为5.96%。,消费投诉量比20__年下降26%。据20__年、20__年连续两年对客商的随机抽样结果显示,经营者对义乌市场的诚信满意率高达91.2%至92%。

义乌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模式作为一种创新性的监管模式,无疑给全国工商系统提供了实际的经验。我们应当从监管对象入手,借鉴义乌的监管经验,将市场主体扩展到市场开办单位以及场内所有经营者,这样有利于对市场的统一监管。

(二)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专题调研会及“三化建设”成果

在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专题调研会上介绍了去年各地推进商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并就下一步全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行热烈讨论。

成都市工商局结合城市创优工作,顺应市场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先进、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按照“放责交权、属地管理”的指导思想,在农贸市场首先推行监管职能改革,市政府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进行整合,统一授权各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改变各部门多头监管带来的监管力量分散、职能交叉、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真正实现了部门与主办单位齐抓共管。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反复修改,该局制定了《菜市场管理规范》、《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试行意见》,设立市场监管“三化”建设专项基金,将菜市场纳入信用分类,确保市场监管有据可循,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调动广大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户的“三化”建设主动性,对提高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四川省工商局提出了市场监管“三化”建设,即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出思想、出思路,积极开展市场监管“三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三化”建设成果在对提高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结合我辖区内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进度和落实情况,可以借鉴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化”建设的经验,加大管理层力度,严格要求市场开办单位,加强市场自律,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在市场管理上规范化。全面推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实现全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信用指标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信用指标体系的全面、客观和准确性;建立健全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通过采集记录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信用信息,依据信用优劣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激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努力增强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诚信意识,促进自觉守法经营。

(三)转变监管方式

分级定期巡查,按照评定的等级不同对不同等级的市场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将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户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信用类别确定监管频度,调配监管力量,实施科学监管。(市场分类监管表)

市场类别 监管频率 监管措施

A 每季度一次 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和责令改正为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B 每月一次 对轻微违法行为,以责令改正和警告为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C 每半月一次 对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加强责任意识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管理职责。

D 每周一次 对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违法记录,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惩戒教育。

(场内经营户分类管理表)

信用等级 管理频率 管理措施

A 每月一次 对于日常经营中的不规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在日常管理中,在招租投标等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条件,在日常经营方面给予协助扶持。

B 每周一次 对于日常经营中的不规法行为,以口头警告为主。

C 每三日一次 对于日常经营中的不规法行为,发出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第3篇

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前沿阵地,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该如何全面履职尽责和实现职能到位,实施精细化监管,是摆在工商所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精细化监管的内涵和目标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基本思想和管理模式,是规范化管理更高的一个层次。精细化管理就是落实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它要求每一个管理者都要到位、尽职。我们实施精细化管理,就是要优化工商所干部配置,落实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各项业务流程,建立岗位考核和问责体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行简单化、流程化、定量化和信息化管理;实施有效的管理,以高效能的监管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二、 落实监管职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体制机制不相适应。目前,普遍存在重执法办案轻内部监管的现象。执法办案是硬指标,也容易定量化。内部监管是软指标,不易考核。工商所人员能按上级要求开展好每年的各项专项整治就已经很不错了,对内部监管很难做到位。现行岗位职责界定过于宽泛、监管巡查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造成了考核难、问责难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等弊端,存在抓工作一阵风,缺乏长抓不懈的思想。

二是工作被动,内部监管不到位。内部监管工作既没有具体考核办法,也没有硬指标。内部监管往往是哪儿漏补哪儿,哪儿痛医哪儿,疲于应付,有时也不是发现不了问题,而是不愿看到那是问题。

三是责任不明,问责制度严重缺失。由于工商所干部岗位职责不明、定位过宽,上级在考核上只对单位,未涉及到个人。所内干部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存在因人定岗的被动情况,根本达不到因岗定人的积极工作状态。所领导多采用个人人格魅力等来领导、组织开展工作,导致要求想让干部胜任本职都难,极少考虑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或延伸监管工作内涵。

四是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当前经济的发展,让工商所的工作日益增加,再加上经济转型、产业更新加速,目前市场主体的转换也越来越快。工商所不采用现代技术手段来提高工作效能,根本无法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状态的,更谈不上监管。计算机、网络等办公硬件具备了,但没有真正的得到运用,往往出现了穿新鞋走老路的状况。

三、实施精细化监管的实践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奠定思想基础。

组织全所职工学习相关法规、政策,让全所职工明确工商所作为工商部门实施经济监管的具体单位,履行好这一基本职责的重要性。然而我们实际工作中却缺乏具体的落实举措,要使大家清醒认识到我们肩上的担子、责任更大了。开展好免责教育,对监管责任事故事例进行分析,确定责任,让大家明白我们在履行监管职责时留下监管痕迹的重要性。只有解决了认知方面问题,才能为加强监管奠定思想基础。

(二)优化职责分工,使工商所繁琐的工作简单化。

对工商所主要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整合,制定适合工商所工作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的工商所的岗责体系。干部采取“双岗制”。一个内勤岗位,上级局机关的科室由全所人员分别对应,全权负责对应科室的工作。一个外勤监管执法岗位,对应分管的责任区履行监管职责。要注意所上分配的执法办案组与巡查组的人员一致,巡查办案同步进行。通过执法办案来震慑各类违法经营者,以执法办案来促进监管工作的落实。严格做到一岗一责,全所人员分工合作,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每项工作都有人负责去办理。

(三)建立精细化监管的体制、机制,使监管工作流程化。

工商所把辖区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划成若干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确定1名工商干部为责任人,负责该责任区的监管工作。并将两个以上责任区编为1个巡查组为1个片区。工作中,以市场巡查组为单位对本片区开展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实行ab岗制度,即巡查组进入a的责任区时a为主办,b为协办;进入b的责任区时b为主办,a为协办。这样不但实现监管责任到人,工作互助、工作能力互补、帮带,用巡查组的力量协助责任区干部履行好职责的效果,而且又达到了2个人以上开展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将监管辖区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头,实施网格化监管。严格执行责任区工商干部监管责任制。此方法是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在工商所内建立了工作机制、体制。不但强化了责任区工商干部的责任意识,变以前被动开展市场巡查工作为主动监管履行职责,而且在所内形成竞争、争创机制,组与组比、个人与个人比,有效的提升工商所的工作效能。使全所更加及时准确的掌握辖区市场主体经营情况,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四)明确监管内容,先重点后全面的推进监管到位,使监管工作定量化。

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取缔无照经营,另一方面是规范经营者行为。取缔无照是重点,可以清除监管盲区,如果无照经营行为太多,根本谈不上 对有照经营户实施监管。对无照经营取缔方面。一是治本。运用工商指导当地政府规划建设商品集贸市场的职能,指导乡镇建设商品集贸市场,彻底取缔乡镇场镇以街为市(无照经营)的经营行为。引导部份经营者进店办照规范经营,对进入商品集贸市场的按照集贸市场管理的办法进行规范管理。二是配合。除了开展好联合执法检查来取缔无照外,还要请当地镇(乡)政府实行无照经营取缔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无照经营取缔的难点。如:要求食品安全负总责的镇(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餐饮经营户的规范协调会,协调相关部门取缔或督促无照经营者办理证照,解决涉及前置许可无照经营取缔难的问题。三是巡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让精细化管理责任区的责任人全面适时熟悉、掌握本责任区内市场主体情况。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及时行政警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亮照。为亮照不规范的经营户赠送执照袋,彻底规范亮照经营。把无照经营明显区别开来,方便日常巡查中发现取缔。便于规范年检、验照时在营业执照正本上粘贴年检标致和加盖验照章,方便巡查中发现逾期年检、验照行为。五是拒绝。利用工商服务qq群、个私协、消协、学校教育“小手拉大手”等渠道倡导消费者“拒绝无照经营,维护消费权益”。提醒大家为了消费安全,看见营业执照购商品;拒绝无照经营,并积极举报。这样有效的加大了对无照经营的打击力度,为市场监管工作落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下坚实的基础,营造了辖区良好的经济秩序。对规范经营者行为方面。重点从规范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账、查处过期变质、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行为方面进行规范。必要时,根据本辖区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针对某个行业或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从重点违法行为开展规范,最后达到全面规范的目的。

(五)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能,让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

我们不仅要培养各责任区干部熟练掌握运用好业务软件,依托局域网、数据库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的能力。还要建立与市场主体(监管对象)联系的平台,使市场监管的信息从监管部门延伸到经营者。解决好工商所与监管对象通讯不畅,实施监管一趟一趟跑的原始低效能状态。一是切实完善业务软件数据库,要求完整、准确,便于分类分层监管和查询,联系电话准确便于通讯。例如:需要辖区内所有的超市和食杂店某种货物下架停止销售,可以由各责任区干部采用给相关经营者群发短信或分别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经营者。由原来的全所出动逐户通知要2个工作日以上,到现在的仅需要30分钟。二是建设工商服务qq群,保证工商所与监管对象联系畅通,便于工作开展。工商服务qq群的建设,大大方便各责任区工商干部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为精细化管理市场监管到位提供了保障;也为工商所服务市场主体搭建了一个很好交流的平台;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消费者投诉、案件举报变得非常便捷。如: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有要求下架的商品(可对外公告),经qq群可第一时间告知各经营者;经营者的许可证过期,工作人员可在群里与当事人交流,告之当事人及时补办、变更,方便了监管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

(六)实施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工作的考评机制。

强化绩效考评,推进效能管理精细化。制定工商所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统一考核指标和考核程序。实行每周一评,通过各人晒工作来跟踪、督促工作落实到位。平时考核,每个阶段工作结束时,由全所统一组织考核评比,互相交流学习,评出阶段工作先进。年终全面考评,对每个干部职工进行全面绩效考核。考核优秀者,在干部岗位流动、评优评先、学习考察等进行优先考虑。建立和落实“履职尽责”问责机制。完善岗位评价、责任追究、关联责任连带追究制度,制定基层工商干部履职尽责要求,明确岗位操作标准和规范,形成基层岗位履职指标体系。

第4篇

一、组建“三级监管网络”,实施分层精细监管,是转变市场监管方式方法的内在要求。

对县级工商部门而言,传统的市场监管层级主要分为局、所两级。县局机关按照市场主体登记、市场管理(商标、广告、合同)和经济检查进行分工,主要负责全县范围内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内设的经检队、市场巡查队作为机动力量,负责大要案的查处。基层工商所的主要任务是辖区内的两费征收和市场监管。

组建“三级监管网”,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思路的形成,是在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开展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中,落实*局长关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要与落实监管责任相结合的要求提出的。如何落实监管责任,我们将全县工商所监管辖区划分为*个网格,根据任务和要求,每个网格指定*-*名管理人员,明确每一个网格的监管人员的责任、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办法,形成网格化取缔无照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中取得了明显效果,受到省局检查组的好评。

今年*月,国务院取消“两费”后,对基层工商部门来说,面临着工作重心向哪转,怎么转的问题。国家、省局适时提出加快“四化”建设,实现“四个转变”的要求,我们认为,把以组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作为一个监管网络层级保留下来,既是实现市场日常规范监管的一个好方法,也是实现市场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的好途径。所以我们在基层工商所辖区成立了以网格为单位的市场规范组,明确对辖区内市场日常规范监管的职责和要求,细化日常规范监管的内容和标准,从而使以网格化为单位的市场规范组,作为县局层级管理的其中一层,从基层工商所相对独立出来,形成组、所、(局)股三级市场监管执法网络。

二、明晰层级职责,注重执法联动,实现工作重心调整和监管执法职能到位。

把网格化的市场规范组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层级提出来,对传统的由局、所两级组成的县级工商部门而言,本身就是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的一个具体体现。对基层工商所来说,它涉及到从工作理念到机制体制,从工作思路到方式方法等全方位的变革。

传统上,基层工商所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两费”的征收和市场监管。虽然近几年,为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基层工商所在内部管理机制上进行细化分工,成立了内务管理组(服务大厅),经济检查组和市场巡查组。经济检查组和市场巡查组从形式上看,有明确分工,但从主要目标任务上讲,就是办案罚款。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成立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更好地配合县局机关股队组织的突击性、专项性市场整治工作。

现在,我们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把市场规范组单独作为一个层级,在工商所内部相对独立出来,成立若干个市场规范组,出发点就是突出市场日常规范监管,重点做好:(一)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范化。负责辖区经济户口管理,对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和经济活动的特点,做到心中有数,建立相关资料,加强监管的针对性,督促新进入市场的主体办理营业执照。负责包括广告、商标和信用等市场主体的日常竞争行为的监管和行政服务指导。负责指导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市场主体监管经常化。扎实做好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日常规范和监管工作,细化经营行为规范内容和标准,把日常规范监管工作做细做实,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通过单纯依赖专项整治解决问题。同时重视做好专项整治后的巩固提高工作,防止死灰复燃或出现反弹。(三)市场监管执法即时化。做到经营行为能及时规范,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轻微问题能及时处置,重点问题能及时报告查处。(四)工作目标考核双重化。市场规范组实行双重管理,从管理上隶属辖区工商所管理。但在工作考核上由县局单独考核,既列入所属工商所综合考核成绩,又参加县局单项综合考核表彰。在网格责任区有独立的办公场地、交通工具和监管手段,通过辖区巡查、规范管理、现场办案、群众举报等形式,形成反应快速,打击准确的执法拳头,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改变目前基层工商所中市场巡查组工作上存在的点多面广,巡查周期长,疲于应付,日常监管不及时,突发事件反应慢的被动局面。由于我们对市场规范组实行双重考核,大大提高了基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主动性,工作成效明显提高。去年年底,经过考核,我们对表现突出的一个所的四个市场规范组组长进行了表彰,并提拔为副所长。

对基层工商所而言,在每一个辖区监管网格中派驻市场规范组。(一)使市场日常规范和监管有了抓手。市场规范组以引导式规范和预警性监管为主,工作重点是规范,是监管,是维权,而不是办案罚款。(二)是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的推手。市场规范组靠前市场巡查,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情况明,底数清,资料全,能把市场主体日常规范和监管工作做细做实,既能从细节入手,及时发现问题,并从中查找形成问题的深层原因,标本兼治,又能够发挥反应快速,规范及时,打击准确的作用。(三)使工商所内部运行更加科学化。市场规范组在做好日常规范监管的基础上,及时向所长反馈各类市场经营规范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移交拒不办照的“钉子户”和重大经济违法线索、案件。工商所组织力量,及时查处市场规范组移交的经济违法案件。服务大厅(或内务组)向市场规范组通报登记管理信息、分流。受理的消费者申诉或群众举报,反馈违法案件查办结果。

作为三级监管网络的最顶端,县局机关要着眼于*局长在省工商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强调的,着眼“三个发展”,推进“四个创新”,立足微观,胸怀全局,理顺三级监管职责,凝聚执法整体合力。其具体职责是:(一)强化对所、组在市场日常规范监管和精细化监管方面的指导督导。通过探索和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打牢市场监管的基础,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长治久安。同时强化对高端领域监管的探索和研究,在把低端市场交给工商所管理的基础上,着力维护市场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秩序,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查处商业贿赂;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抓好打击商业欺诈和制售假冒伪劣大要案的查处;积极探索网上购物平台等新的营销方式的有效监管。从去年开始,我局就开始调整工作评价和目标考核机制,从过去偏重收费罚款考核向市场规范和监管执法全面考核转变,建立对组、所、(局)股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市场规范组侧重市场规范质量、市场巡查质量和监管制度落实等指标。工商所侧重执法办案质量、市场净化程度、服务发展认可度和消费者投诉解决率等指标。(局)股侧重高端领域监管涉足率、大要案件查办率和专项执法组织落实情况等指标,通过科学合理的测评体系,综合衡量组、所、股(队)的履职情况和工作效能。(二)强化现代化监管执法平台的建设。把工作重心从基础设施建设转移到运用信息网络、检测设备等现代化装备手段对市场监管上来。去年,我局投资近十万元,为基层工商所更新办公桌椅、空调、电视等基础设施,实现了基层工商所配备“八个一”工程。今年我们又筹资七万元,为机关和基层工商所配备电脑*台,食品检测设备*台(箱)。(三)强化“四化”建设。通过科学的制度化建设、高效的规范化机制、严格的程序化执法和明确的法治化要求,把“四化”建设贯穿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今年七月《中国工商报》、《*市场导报》同时介绍了我局推进“四化”建设的做法。

三、新举措带来新变化,新机制产生新活力,“三级监管网络”实践效果初显

*、促进了基层工商机关工作重心下移,实现了工商所由“收费管理型”向“监管服务型”的彻底转变。去年七月,省政府公布停止对经营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征收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后,全局干部职工一时很茫然。*是一个工业基础薄弱,农业人口占绝对优势的农业大县,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占到全县个体私营经济总数的*%以上。停收“两费”后,基层工商所干部忽然间不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结合基层工商所干部思想的实际,我们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对照工商部门“三定”方案,研究分析工商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去年*月以来,开展了“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管理转型”大讨论活动,查找“两费”停收后基层工商所面临的任务和要求、困难和问题、机遇和挑战,摒弃部分基层干部对监管执法就是办案罚款的片面化、简单化认识。从推动基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转型入手,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工商所监管执法职能到位的新体制、新机制,树立标本兼治的理念,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基层工作做到“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实现“四个转变”。

*、明晰了监管职责,从机制上避免了多头办案、多头执法的问题。在推行三级网络监管的执法实践中,我们非常重视组、所、(局)股三级监管职责的界定和明晰,明确“组”侧重规范和监管,“所”侧重服务和办案,(局)股侧重指导督查和大要案查处。三级监管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很好地解决了管理费停收后出现的全员办案、多头办案现象,初步形成分工明确,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各有侧重的基层监管执法新模式,从机制上避免了多头办案、重复执法的问题,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

第5篇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今天,烟草全体同仁在这里参加20__年烟草工作会议,通过认真学习郑局长代表局党组作的题为《立足新起点同心创辉煌全力推动烟草各项工作“上水平、创一流”》的工作报告,我深深感受到这次会议是烟草贯彻落实“四个引领”,不断深化“三大战略”的推进会,是推动烟草持续协调共同发展的鼓劲会,是专卖管理战线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的动员会。郑局长的工作报告,立足长远,内涵丰富,全面深刻,既全面总结了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又客观分析了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同时结合烟草实际对20__年工作做出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全体专卖人员深受启发,倍感鼓舞,并决心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围绕“严监管、促规范、重基础、强素质、倡同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真抓实干,为卷烟“上水平、创一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新的一年,我们将全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抓好解码细化工作

会后,我们将立即抓好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层层抓好学习和传达。将于下周分别召开科、队务会,迅速开展学习传达活动,将全体人员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报告的精神上来,做到人人领悟报告精神,个个清楚目标任务。二是层层解码,制定落实方案。按照报告要求,对本周形成的专卖管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进行再完善、再充实,抓好组织领导、方案制定、措施跟进,做到年度目标任务和月度工作计划、阶段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进。

二、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积极推进专卖管理工作上水平,创一流

一是牢固树立情报建设意识,进一步加强打假破网工作。20__年,我们将继续把“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作为卷烟打假工作的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层层分解任务、人人落实责任,真正建立并充分利用线人信息库,进一步充实情报队伍,完善管理制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广大零售户和消费者的“12313”卷烟打假举报电话知晓率,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拓宽情报来源、收集案件线索等方面的作用。我们将积极探索有效的举报激励机制和线人培养机制,有针对性地在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周边建立情报阵地,变被动接受为主动获取情报信息,进一步拓宽情报信息渠道,着力解决打假破网案源不足的难题。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巩固完善与公检法部门的打假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谋求观点共识,强化协作力度,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制度,加大抓捕、追刑力度,切实做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顺畅有力、务实有效。努力实现“破获一起符合国标的网络案件”的工作目标。

二是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意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20__年,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着力导入对标管理理念,逐步建立统一的市场秩序评价指标体系和市场监管水平指标体系,从工作标准和工作效果两方面严格考核一线专卖人员,合理下达打假破网任务和市场监管任务,将指标落实到人,以实绩和数据说话,客观评价各中队辖区、各责任片区的市场监管水平,以此激发中队之间、稽查员之间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氛围。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探索科学的市场监管方法和途径。以市场走访为依托,坚持“带着准备上市场、带着问题上市场”的工作方法,善于发现问题、发现线索,提高效率,减少盲目,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确保卷烟市场净化率保持在96%以上。

三是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意识,进一步提升内管工作水平。20__年,我们将始终牢记严格规范“生命线”理念,强化新《工作规范》的再学习和再培训,将工作任务、监管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个内管人员,明确具体标准和完成时限。按照“内管促内控,内控促自律”的思路,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职能配置体系、内控制度体系、内管制度体系、流程操作体系、检查考评体系等“五大体系”,切实发挥内控机制作用。固化内管工作下沉基层的统一模式,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指标,统一要求,完善流程,固化表式。年内,专卖内管人员要将零售户全部走访一遍,以“大走访”和稽查员日常“小走访”为基础,以零售大户监管、停歇业户核查、配送入户检查等为手段,开展对一户多证和从业人员经营卷烟的专项清理活动,并将其纳入基层日常监管内容,做到与市场监管同部署、同检查,推进新《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与此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做好内管软件应用工作,及时处理预警信息,提升内部监管效率,推进内管工作信息化。

四是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提高基础建设水平。20__年,我们将持续推进优秀县级局和示范中队创建工作,总结经验,全面推广,使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推进创建活动常态化、创优成果长效化。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合理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日常学习和技能鉴定有机结合,认真总结前期开展的专卖管理员技能鉴定工作,研究解决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着力在培训质量上做文章,努力提高专卖管理岗位技能鉴定通过率,特别要在中、高级技能鉴定上下功夫、求实效,切实提升队伍岗位技能水平。我们将开展专题调研,对照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在政策法规范围内不断梳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达到“程序规范、流程合理、时效及时、质量合格”的目的。同时大力推进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转变专卖人员执法理念,全力打造服务型专卖。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公开权力运行,加强多方监督,努力提高全员依法行政水平。我们将继续坚持以 文化引领为驱动,着力提高队伍活力。在日常专卖管理工作中坚持以“阳光同心”文化为统领,将其融入专卖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打造具备烟草特色的执法文化,进一步凝聚团队精神,激发工作热情,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行业宣传,努力提高周边绩效得分。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们专卖战线全体人员将在烟草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专卖管理工作上水平、创一流的总体目标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严监管、促规范、重基础、强素质、倡同心”的具体任务上来,以“四种意识”的牢固树立推进专卖管理各项重点工作,为烟草持续协调共同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6篇

【关键词】 保险创新;保险监管创新

一、我国保险市场监管的创新的背景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的实施,对保险消费者的利益进行了更多的重视。在国际上,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的爆发令全世界的金融主体对创新进行了重新审视,是创新过度还是其他原因(监管不够完善、评级存在漏洞等),曾一度成为人们讨论的话题。在金融衍生产品不断进行创新的背景之下,保险监管也要跟紧步伐,体现出新的要求,这样才能既支持和鼓励保险市场创新,又能防范和化解保险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我国保险监管创新的必要性

1.加快保险市场监管创新,可以应对日益严重的逃避保险监管的现象。在正常的条件下,处于营利或在竞争过程中谋取优势地位的动机,被监管者必然会想方设法逃避监管,弱化监管效力。监管者对于监管创新的各个方面就要不断地进行加强和完善,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监管创新,使得金融监管者取得优势地位,保持市场的稳定。

2.加快保险市场监管创新,是促进保险企业创新的需要。保险市场监管的不断创新,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在新的监管空间下进行产业的调整,不断进行新的创新,最终促进保险业不断向前发展。保险监管机构是制定相关的保险业法的机关,通过对监管的创新可以使其立法更加完善,监督更加全面。特别是伴随着监管技术创新的深入可以使其在立法过程中合理预期保险企业的经营能力,正确引导保险企业创新的方向。

3.加速保险市场监管的创新,是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尽管本次的金融危机揭示了一些基础产品的创新具有广泛渗透性和巨大的影响性,在我国保险创新明显存在着不足。通过对于保险市场的监管进行创新,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三、目前我国在保险监管创新方面尚存在的现状

1.监管理念发生巨大的变化。现有的形势下,我国保险监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保险监管理念逐步转向了以建立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现代保险监管体系。与以前相比,我国的保险业的监管理念已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众多进行风险防范的措施也在不断的出台。

2.监管范围偏小。目前我国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采取的是分业经营和监管的模式,这样远远满足不了各种金融产品创新的需要。银行、证券、保险之间业务的趋同性与可替代性、削弱了分业监管的业务基础。当银行、保险、证券这三大部门的业务发生交叉时,不仅会加大协调成本,甚至会由于责任不明确而产生监管真空。伴随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业与其他行业也存在着许多业务的交叉,对于这些跨行业的监管也存在着空白。

3.过度监管和监管不足并存,保险监管的手段和方式落后。近年来,发生的金融危机充分揭示了发达国家的保险市场监管存在的重大真空,与国外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不相同的是我国的保险创新非过度而为不够,与此相应,保险监管的手段和方式也相对落后。

4.保险立法落后。保险市场的创新直接产生了许多新的保险产品、投资渠道和服务,对于这些从未有过的事物,在我国的保险监管中尚属存在大量的真空,相应的立法也很滞后。

四、对我国保险监管创新的一些建议

1.监管手段和方法创新。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另一方面逐步将一年一度的年终检查式的事后监管转变为以信息传导机制为基础的日常监管,最终向风险监管过度,建立动态的偿付能力监管体制。要利用现代的网络技术,加强保险公司经营信息的透明度。

2.监管立法创新。健全的监管法制是保险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前提和法律保证。尽管近年来新的《保险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等各种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但是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进行不断的改进。

3.创新监管理念。要不断的进行监管理念的创新。对于不同的保险市场进行差异化的保险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可以按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对各个省市制定不同的监管政策。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做到重点突出,而对于欠发达地区应该引导其快速发展。

4.创造保险监管的外部环境,加强社会监管。近年来,无论是模式还是理念上,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都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保险监管机构也应该相应的开通举报机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开通社会监督热线,要切实的进行推广和落实(可以在保险单中注明),要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7篇

关键词:烟草 专卖管理 工作法一、关于县级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思考

随着县级局专卖执法主体建设的深入,在县级局专卖管理工作中发现专卖管理内容要求不全面、工作标准不一致、专卖管理岗位工作要求不具体、考核未能做到科学公正等问题,兴平局在总结以往专卖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咸阳市其他县局专卖管理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新的专卖管理工作方法,形成系统的县级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规范和要求,成为一项较为迫切的工作要求。

二、当前县级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现状

近年来,对专卖管理工作的研究比较多,尤其是对卷烟市场监管模式的研究。如在浙江绍兴试点推出的 “APCD”工作法,还有市场监管的社会监管模式等。在进行专卖管理工作系统研究中,我们组织研究人员面向上级业务管理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专卖管理人员和卷烟零售户等,广泛就专卖管理的市场监管、内部监管、证照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管理等工作内容拟定调研提纲和设计调查问卷,采取组织座谈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在上级业务部门积极指导下了进行全面系统提炼,提出了县级局专卖管理“五个五”工作法。

三、县级局专卖管理“五个五”工作法初探

(一)“五个五”工作法框架

“五个五”工作法针对专卖管理工作五项重点内容市场监管、内部监管、证照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管理等五项重点内容分别提出了五方面的工作要求:

市场监管“五要”求高效,从五个方面做起:一是宣导要实效,做到零售户教育求实效、法定日宣传活动求实效和示范引导求实效;二是案件要经营,要求多方寻线索、摸排筛重点和长线破网络;三是联合要给力,做到联合有机制、有方案和有执行;四是整治要有力,做到整治有方案、有重点和有效果;五是日查要到位,做到日查要经常、有内容和有方法。

内部监管“五抓”促规范,主要从机制完善、健全内容、覆盖核查、调查实质和全员培训等方面进行研究。证照管理“五严”提水平,主要从受理审查、证照许可、后续监管、无证取缔和资料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要求。队伍建设“五型”强素质,主要从素质学习、勤奋敬业、技能工作、执行考核和文明形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基础管理“五好”创一流,主要从计划安排、组织落实、总结完善、分析上报和体系运行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二)实施措施

针对专卖管理25项监管工作内容,列出专卖管理需要做的各类工作和时间要求,形成工作计划表,共明确了137项工作措施,涵盖175个任务指标。同时按工作计划表的要求对专卖管理各个岗位工作进行细化,确立了各岗位每日、周、月、季和年度必须做的工作,形成各岗位工作计划表。其中稽查员岗位工作计划表见表1。为确保县级局专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以常态考核促进专卖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四、县级局专卖管理“五个五”工作法运行效果

(一)总体情况

兴平市局从2012年6月份开始试行县级局专卖管理“五个五”工作法,运行后,专卖管理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程度得到明显提升,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成效显著。专卖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激发,需要干什么工作、什么时间完成,是否达到要求,如何考核都非常明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为。

(二)具体情况

兴平市局试行 “五个五”工作法后,专卖管理成效显著。

一是市场监管成效突出。兴平局2012年违法卷烟查处数量较2011年增加33.7%。2013上半年违法卷烟查处数量较2012年同期增加44.3%。同时,市场净化率有效提高。市场净化率从2011年 88%提高到2013年的96%,辖区卷烟市场秩序明显好转。2013年1月份与咸阳市局稽查支队共同查获了1・21特大假烟网络案件,现场查获假烟109.74件,案值66.55万元,刑拘5人。

第8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和偷漏税,取缔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维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规范我县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责任,完善企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成品油流通市场稳定环境。

二、加强领导

成立市监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市监局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科,负责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工作协调、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治理内容

(一)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治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以及相关证照不符、证照过期经营行为;规范企业采购和销售渠道,严惩利用网络工具违规开展成品油零售业务及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标识侵权等经营行为。

(二)打击经营非标准油品和计量违法行为。重点对销售非标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无醇汽油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其他违规替代品汽油的企业实施综合惩戒,切实保障标准油品供应;突出治理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精准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管。各辖区分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加油站日常监管,重点查处“两冒充、一超标”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监管台账,做好检查记录,留下监管痕迹。同时,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各综合分局)

(二)开展联合检查,加强销售企业监管。由县市场监管、商务、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加强成品油销售环节管控,对成品油存储、批发企业和加油站(点)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3项内容:一是查质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成品油质量进行抽检,加强快速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做到及时检测、及时查处;商务部门负责对储存、批发企业和加油站(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相关证照和验收文件等进行检查,会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油品依法进行查封、扣押。二是查纳税。税务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提供的案源和群众举报的涉税线索,以及风险异常名录内企业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加油机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的使用情况,依法查处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作弊、账实不符、账外经营等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加油机依法强制检定情况,依法查处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三是查安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环保手续不健全、未按期完成油气回收系统和防渗设施改造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处置。(责任单位:应急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三)打击经营非标准油品和计量违法行为。重点对销售非标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无醇汽油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其他违规替代品汽油的企业实施综合惩戒,切实保障标准油品供应;突出治理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精准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综合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四)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各辖区分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对投诉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进行质量抽检,经抽检,质量没有问题的要耐心对消费者进行解释,质量不合格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投诉举报的处理率、答复率要达到100%,防止因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引发社会矛盾。(责任单位:各综合分局、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分工负责)

(五)加强质量抽检。一是按照上级局统一部署,制定2021年成品油抽检计划,积极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二是抽检指标以涉及油品质量升级的辛烷值、硫含量、锰含量、烯烃含量等指标为重点指标,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汽柴油标准进行检测。三是抽检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程序违法,引发行政诉讼。四是要加强抽检结果的运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抽检发现的油品不合格案件线索,要立案查处,并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应急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1日一1月15日,召开成品油整治专题会议,对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1年1月16日一12月10日,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和加油站(点),要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开展经常性联合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夜间监督检查。同时,做到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线索追查常态化,保持严管态势。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2月11日一12月31日,对专项行动开展自查,12月底前,对工作成效评估总结、完善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调度专项治理工作。各相关分局、科室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工作协同,及时解决共性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群防群治氛围。要及时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结果,形成有力震慑。要积极宣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企业,形成良好舆论导向。

(三)确保工作实效。在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期间,各辖区分局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好检查记录及监管台账,留存影像资料。

第9篇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 市场服务 公共产品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是政府趋向现代化的产物,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在工商行政管理这一活动领域发挥作用过程的具体体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巩固和完善,新型社会结构所要求的我国服务型政府正在建立。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职能职责即是这一背景条件下获得新生命力的职能增长点。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内涵

根据公共服务理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在性质上基本属于广义公共服务范畴,而不是针对公民个人所提供的带有一般性特征的为满足其生活、生存与发展直接需要的服务。工商行政管理只是在是否与市场产生联系这一范围内向社会提供服务。工商行政管理所从事活动的职能性质与职责内容决定了它必然也只能在这一领域发挥作用。因此,才把工商行政管理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称之为“市场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通过自身作为政府机构的职能活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一公共产品的过程。显然,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提供主体当然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对象十分广泛,涵盖全社会:既包括政府机构也包括各类经济组织,既包括各类非营利组织、其他社会团体也包括作为自然人的消费者;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客体也非常丰富,既有从宏观层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也有从微观层面向社会个体所提供的各类直接服务等。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之所以能向社会提供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服务源于它自身先天的管理性职能条件。也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始终在与市场打交道,不管打交道的市场是实体市场还是躯壳市场都不妨碍其在管理市场方面形成极其丰厚的职能资源条件。因此,由工商行政管理多年职能工作所搭建的这一管理职能平台向社会提供各类有关市场的服务是其资源能力条件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最合理的作用延伸。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职能性条件。任何市场的运行都有其一定的从内容到形式的规律。驾驭这些规律并运用于管理过程是工商行政管理几十年来形成的最宝贵的市场管理财富。从建国初期到现在,工商行政管理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关于市场运行的从宏观行政执法制度、法律法规体系到微观行政执法操作的管理的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管理职能影响既涉及到商品市场也涉及到要素市场,既涉及到实体市场也涉及到虚拟市场,既涉及到普通市场也涉及到特殊市场;覆盖的内容领域既包括市场主体资格审定,也包括市场运行秩序维护和市场体系培育。诚然,在上述罗列的诸多关于围绕市场运行所产生管理影响的制度、法规、市场和内容方面或多或少都有工商行政管理以外的政府职能参与,但就其管理主体和常规意义上的管理活动而言,工商行政管理始终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因此,以这样广泛的领域、深层的影响和丰富的市场管理经验向社会提供有关市场运行方面的各类服务既是服务型政府建立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边际作用的结果,也是其在新的历史时期获得发展的机遇。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工具性条件。在社会分工不断细化导致社会再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市场运行走向带有很大的隐蔽性。因此,由于处于分散经营的状态,作为市场服务对象的社会经济主体,最需要获得使自身经营活动与社会需求趋势保持一致的市场运行信息。这不仅是市场运行机制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也是市场运行主体经营成败的关键。但囿于对市场总体情况了解的有限性,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市场主体又很难做到这一点,故在客观上需要有一个具有权威性且能代表全社会且又能获得这些资料的机构向社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不言而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最具满足此项社会需要资格条件的职能机关。出于维护市场运行秩序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掌握丰富的信息资料。这些资料既包括有关市场运行的总量指标,也包括市场运行的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不仅涉及有关市场运行的静态指标也涉及市场运行的动态指标;不仅拥有地区市场运行的指标而且拥有全国市场运行的指标。也就是说,由于特殊工作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在市场资料搜集和整理方面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经验并掌握了一套较为科学的统计工具系统,在从哪些角度、哪些内容以及运用何种指标对市场运行情况进行了解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统计制度和培养了一大批训练有素的人才队伍。因此,由工商行政管理多年职能工作所搭建的这一工具性平台向社会提供各类有关市场运行的信息服务是其资源能力条件作用的又一表现。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技术性条件。从上个世纪末至今,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其他各项技术发展和普及的速度越来越快,已经渗透到市场运行的每一领域、每一层级。面对如此广泛的以技术发展作为后盾的社会变革,工商行政管理的作用对象从市场行为到客体内容都发生了不可与往日同语的深刻变化。因此,为“适应现代市场监管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正在实现监管手段方式的四大转变,即由传统眼看、手摸、鼻闻的经验式监管向以高科技手段为依托的现代化监管转变,努力实现执法装备现代化;由传统的手工监管模式逐步向以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为主的现代监管模式转变,努力实现监管网络化;由传统的监管资源条块分割、信息数据共享不足向依托现代网络技术,集合市场准入、食品安全、执法办案、消费维权等于一体的业务条线互联互通、信息数据共享共用的现代化、立体化信息网络系统监管转变,努力实现监管数据资源的网络化、监管系统的集成化。”①毫无疑问,工商行政管理运用于市场监管而推进的手段方式现代化必然也为其向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创造了平台条件。所以,工商行政管理在为提高监管能力实现伴随客体变化而完成自身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同时,也为自己向社会从事公共服务活动提供了技术性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内容

当代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共服务理论都在论证政府应向社会提供什么以及怎样提供的问题。显然,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还应回到最原始和根本的层面来进行分析,即政府行为亦是派生的产物,派生于一定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对政府功能提出了何种客观要求。尽管两者之间并非完全表现出纯粹的线性关系,但却不能因此无视它们之间的因果联系。因此,结合我国行政改革实际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现实和潜在的职能职责分析其向社会提供的市场服务内容更具实际意义。

作为政府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工商行政管理,其市场服务的内容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的市场服务在性质上是一致的:都属于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在目的上是共同的:都着眼于市场运行秩序的维护;在内容上是相通的:都是遵从同一制度和规范。因此,工商行政管理两个层面的市场服务内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前者为主,后者为辅;前者是工商行政管理全方位职能职责的体现,后者是工商行政管理某些部门具体职能职责的体现;前者所追求的是全社会市场经济运行的良性状态,后者追求的是介入市场经济活动具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市场主体的满意。两个层面的服务内容形成了一种互补关系,基本上涵盖了工商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市场运行秩序的维护空间。

工商行政管理的宏观市场服务。就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而言,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宏观层面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市场监管、市场培育和市场环境营造三个方面:

作为广义公共服务范畴的市场监管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内容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提供的最主要、最具现实性的核心公共产品。作为广义公共服务范畴的市场培育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内容中属于治本意义上的公共产品。市场监管的重要表现在它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各种市场违规行为进行制裁从而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虽然通过市场监管也能对一些潜在的违规行为产生制约的影响,但那也是来自外在压力的结果,并非是市场秩序理想的自然状态。而市场培育则是一种通过造就能让市场利益机制得到充分释放而提高市场内在素质的方式实现市场成熟的进化,从而使市场运行主体自然地摆脱和放弃令市场监管疲于奔命进行治理的各种违规图谋和行为。

实现合理的市场产业组合、推进合理的市场区域布局均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选择。但合理的市场产业组合与合理的市场区域布局不会在短期内自发地由市场自身获得,往往需要经过较长时间市场的反复运动,甚至可能付出巨大社会、经济成本的市场运动才能实现。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利用自己市场管理的行政资源促进合理市场产业组合与合理市场区域布局的实现是其向社会提供“尽快提高我国市场发育成熟程度,以加速我国国民经济进入能产生良好效能状态进程”这一公共服务产品的集中体现。而合理市场权责机制的建立意在创造一种“市场对市场”的责权赏罚机制,通过“合法的经营过程虽不能肯定带来经济上的收益,但不合法的经营活动肯定会给其经营者带来严重的市场报复”责权赏罚机制的建立在根本层面上达到有效抑制违规行为产生的目的,从而使市场主体一进入市场就受到市场自身法则的制约。但出于与上述问题同样的原因,这一“市场对市场的责权赏罚机制”的建立也不可能自发形成而被市场主体自觉地遵守。不言而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于其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必能在这一领域创造出骄人的业绩来。

市场环境是良好市场秩序得以实现的初始条件,它是指对市场经济运行状况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各种社会力量的集合。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必须坚持从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一个对市场运行产生强力影响的“社会环境场”系统,将与市场有关的各方社会力量纳入这一系统,通过对不同社会力量所具有的优势资源内容和所擅长的影响方式的挖掘,整合产生出强大的“场”的制约影响,使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的维护处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只有这样,市场秩序的长治久安才能获得根本的保障。但理想状态市场环境的营造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也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家政府机构所能独立掌控的。它需要包括其他政府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广大的消费者在内的社会有关各方长期密切合作才能逐步到位。

工商行政管理的微观市场服务。工商行政管理微观层面的各类服务是对宏观层面社会服务的重要补充。这些服务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现实职能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构建理想市场运行环境条件的重要内容,对于提高市场环境体系内各方成员对市场规律的认识水平起着长远的潜移默化作用。通过该项活动的广泛开展,假以时日,我国市场总体环境的改善必然会发生渐进的转变。可以这样认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宏观市场服务和微观市场服务的共同作用下,一个更为理想、更为有效和更为自觉的市场运行状态正在实现。

正如工商行政管理宏观层面市场服务的内容要随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不断进行调整的原因一样,微观层面的各类服务的内容也必须随市场运行状况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和调整。就我国目前阶段的实际情况而言,工商行政管理根据自身职能职责范围向社会提供的微观市场服务内容包括信息服务、商标服务、维权服务、合同服务、查询服务等几个方面。

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趋势分析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需要,作为政府职能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也将在内容上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更新。这种调整既是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市场秩序不断优化的结果,也是处于进一步发展变化中的市场运行所提出的客观要求。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重点将从依靠直接强制力所进行的市场运行监控向带有治本性质的市场体系培育方面转移。伴随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成熟,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在基本素质水平方面应已获得普遍的提高,那些原始层面的违法活动在发生频率和发生程度方面都将有所减弱。因此,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在内容上的战略调整表现为从治标救急向治本根治的转变。通过对市场体系的培育引导市场完成市场道德和社会责任与市场利益连锁自律机制的构建是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秩序问题的最彻底也是最有效的途径。

其次,市场环境的营造将成为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中期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如果说市场监管是处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这一公共产品顶端平台,市场体系培育处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这一公共产品中级平台的话,那么,良好市场环境的营造则处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这一公共产品的基础平台。因此,对这一层面市场服务内容的构建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市场发展的总体水平和成熟程度。如果在市场经济建立的初期阶段,由于各方条件的欠缺和市场运行中需要直接解决的迫切问题太多的缘故而无法优先考虑市场环境营造的话,那么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并逐渐纳入良性循环轨道的发展过程中,出台政策引导、制定制度保障和组织力量实施合理市场环境的营造则应该提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的议事日程上来了。

最后,引导和建立市场监管法治机制与市场自治机制融合的市场运行秩序维护机制是工商行政管理市场服务未来发展所追求的主要目标。市场行为首先是一种关乎个人利益的行为,因此,维护个人利益主体合法权益的私法应成为市场行为规范所尊重的法律之一。②同时,市场行为又肯定会涉及到公共利益,所以又必然受到维护公共利益的公法的制约。以此论定,理想的市场秩序维护机制应建立在这两大法律体系充分作用的基础之上。所以,工商行政管理在从发展意义上考虑如何提供和提供什么样市场秩序这一核心公共产品时,应将建立在私法规范原则基础上的市场自治机制和建立在公法规范原则基础上的市场法制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将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更多地是通过司法而不是行政途径予以维护的市场秩序创造条件。(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注释

第10篇

内容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期货监管体系及监管系统的现状,提出建设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的具体内容和过程,包括系统功能和架构设计、确定决策指标体系、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和监管报告体系,以及建设联席监管系统,以期对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有所借鉴。

关键词:期货 监管 决策支持系统

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期货监管体系是由证监会、期货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构成的三级监管体系。近年来,我国期货交易所已在事前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如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制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一些期货交易所已经运用信息化手段初步建立起交易过程中的动态风险监控体系,并实现制度化和程序化运转。

但是,由于我国期货市场起步较晚,期货监管体系尚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如缺乏对交易整体风险的评估;没有直观的、量化的实时反映风险程度的图形和指标;缺乏对大户资金、持仓情况的有效跟踪;缺乏与风险监控适应的数据统计、分类及报表生成系统;缺乏在风险发生初期可以有效化解风险的手段和措施。此外,尚缺乏跨证券、期货、外汇等市场的跨市场联席风险监控体系。

当前,我国期货市场迅猛发展,期货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新品种接连上市,商品期货品种日益活跃,加之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大,在这种背景下,亟需建设和完善期货监管系统,以推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功能分析

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应能通过价格、持仓和资金的变化,从各个单方面和整体上监控市场,从中发现可能发生的风险,并通过其他系统查找风险产生的根源,采取相应的措施化解风险。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第一, 通过对资金、持仓和价格的单项指标非正常因素的反映和综合分析,来界定风险程度,判断是处在正常运行区域,还是已出现市场风险,或是市场风险很大。

第二, 跟踪、监控期货市场的运转,判断其运行是否正常,及时发现市场风险隐患,及早警示投资者人为操纵市场的迹象,有效防范期货价格非理性波动以及非正常大幅波动,控制市场风险。

第三,检测和监控有风险迹象的某合约或某客户,研判风险转移的可能,以控制信用风险的发生和转嫁。

除上述基本功能外,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还应具有为国家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调控部门提供预警信息咨询、监管决策支持的功能。

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体系架构和运行机制

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架构,应与我国期货市场监管体系相对应,应能提供期货交易所可控制范围内的监管决策支持,为国家监管和调控部门提供重大的行业或市场监管决策支持信息。国家有关部门可基于期货交易所的预警信息通报,进行深层次的风险预警分析。

我国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期货交易、衍生品交易密切关联,部分资本会在股票市场、衍生品市场和外汇市场有计划地协同操作,而单个交易所、单个市场的监控系统,根本无法满足整个资本市场稳定的监管需求。因此,我国资本市场应建立证券、期货、外汇市场联席监控决策支持系统,而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则是该系统的组成部分。因此,我国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应包含三个层次:其一,交易所层面的监管决策支持;其二,证监会和期货业协会层面的监管决策支持;其三,证券、期货、外汇市场的联席监控决策支持系统。在上述期货监管体系架构下,整个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的运行机制如图1所示。

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建设

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由以下六方面内容构成:

(一)期货监管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功能模块应包括如下部分:交易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实时监控;合理科学的监管预警方法与多种相辅相成的监管预警模型;合理的风险分级与发现风险后的处理建议;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高效的监管信息处理机制和畅通的报告系统;监管决策支持知识库或者专家系统模块。

(二)期货监管系统建设过程

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应该由上述模块有机的组织和联系在一起,共同构成期货交易监管决策支持系统。经过实践和动态的调整,最终形成合理可行的监管决策支持机制,其形成过程见图2。

(三)确定监管决策指标体系

期货监管决策支持需要选择适当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类:统计指标和风险分析指标。统计指标,主要指可直接由交易系统获取的数据内容,包括基础指标(开盘价、最高价、最低价、结算价、成交量、涨跌幅和持仓量等)、套期保值指标(套期保值占总交易者的比例等)、大户信息披露指标(大户交易持仓数量、交易金额等)、交割指标(仓单数量、实物交割量、实物交割违约率等)、财务指标(资金规模、成交金额、持仓保证金水平等)与监控指标(换手率、套保比率等)。风险分析指标,主要包括资金指标、持仓指标、价格指标和会员指标。建立联席监管决策支持系统,则需要建立一系列的相关监控指标,参考国外发达市场的联席监控系统的指标体系,我国联系监管决策支持系统的相关监管指标,需要建立涉及股票、权证、买空、卖空、股指期货指标等的指标体系。

(四)建立风险预警模型

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机制,不能仅着眼于进行局部的、单独的、静止的数据市场风险监控,同时,更应注重建立整体的、实时的、动态的风险判别机制。对市场风险的判别和预警应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全面提高事前分析、实时监控能力,加强风险预防。为了实现此目标,期货交易所可根据已有的风险监管系统,逐步引入一些新的方法和模型对市场风险进行判断和预警,如采取多因素观察法、基于密度方法的异常数据发掘、基于神经网络和专家系统的信息系统评估方法等等。此外,更重要的问题是,在建立预警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要充分将数学模型和专家评判结合起来,防止过多依靠某一模型造成的预警偏差,将预警模型的效用发挥到最大。

(五)建立监管决策的报告体系

期货交易所,不仅应将监管指标体系输入证券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同时应建立起完备的市场交易监管预警报告制度。这个报告体系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交易所面临的紧急风险抄送报告。如果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监管部门,可将此作为备案。第二,行业或市场预警报告。这是交易所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对重大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和宏观经济风险的特别报告制度,期货监管部门和宏观调控部门以此作为管控市场的依据。

(六)建设联席监控决策机制系统

由于我国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衍生品交易所是分开的,系统各自独立,单靠单个交易所的监控系统是无法满足整个资本市场稳定的要求。期货交易所分别有针对自身的风险监控系统,但交易所之间缺少监管合作机制,缺乏数据而没有监控手段,更没有对证券、期货、衍生品交易市场进行的整体监控。虽然,交易所之间有三方联席会议的定期交流方式,但并无信息共享,无法做到实时监控,只能事后探讨。

联席风险监控系统可定位为防范整个市场(尤其是交叉市场)的系统风险,而日常监管仍由各个交易所负责,同时,应该建立各个交易所信息共享、实时配合的联管联动机制。证监会利用联席风险监控系统对各个市场进行整体的实时监控,发现重大问题时,及时提请各交易所采取相应措施。

我国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应该成为联席监控决策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联席监管决策支持系统,应该搭建在证监会、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及衍生品市场的监管系统,并且应该提供与联席监管决策支持系统的接入。联席监管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需要制定数据接入方案,搭建运行平台,并且深入研究监控指标体系,进行测试,最终制定监控系统的功能和方案。除此之外,还要开发监控软件,建立实时智能监控系统。同时,还要加强对相关监控人才的综合风险控制能力的培养,提高监管能力,并且需要制定监控系统的保密方案。

期货市场的迅速发展要求,更为高效、完善的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以应对期货市场风险,因此,本文给出了期货监管决策支持系统的具体建设方案和过程。

参考文献:

1.佟德床.期货市场风险及其监管研究.西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第11篇

《国务院工作规则》将市场监管与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并列为政府四项基本职能,要求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结合工商机关肩负的职责,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和把握:

(一)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应在进一步发展中解决

发展是硬道理,也是工商网络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让遵守规则的人更容易赚到钱,投机钻营的现象自然会越来越少。近年来,工商机关不断降低创业门槛,为网络经济发展创造便利条件,《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暂不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主体在向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后,即可开办网店参与经营。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又提出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实行“宽进严管”。在实行工商登记改革的地区,新登记注册企业增幅高达40%~50%,其显著效果受到了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各省级工商局也出台了大量扶持网络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登记注册制度,试点兴办商务秘书企业,率先对电子商务类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实行了资本认缴制;浙江省工商局启动“136助网工程”,计划培养10万名网商,利用30家龙头网站资源,帮助60多万企业上网用网;成都市工商局在涉农电子商务企业“汇农网”基础上,指导组织搭建了成都、乌鲁木齐、西宁三地互补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下一步,各级工商机关还应加强政策制定,鼓励市场主体利用网络渠道开展经营活动,支持具备条件的实体市场建立网络交易平台,发展一批信誉好、知名度高、运作规范的网络经营骨干企业,培育更多依托网络市场的小微企业,进一步促进传统市场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

(二)市场上出现的问题应通过市场机制解决

市场有很强的自净能力,一个有序竞争的市场,能促使经营者不断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以良币驱逐劣币。网络市场是信息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非常密集的领域,发展空间广阔,是一片大有可为的“蓝海”,网络市场的竞争应当是创新的竞争、服务的竞争、信誉的竞争和更好商品质量的竞争。英国哲学家休谟说过,高尚的竞争是一切卓越才能的源泉。在网络市场这个创新领域,要保护经营者公平竞争,鼓励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依靠辛勤的劳动,去赢取市场,赢得尊重。互联网时代的不正当竞争表现更加多样,有的企业利用网络水军等公关手段,实施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及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企业利用专长领域的优势地位,对竞争对手产品进行排他性竞争,挟持消费者选择权,“大象打架,蚂蚁遭殃”;有的平台企业以大压小,未与网商充分协商,擅自修改管理规则,影响市场稳定;有的企业收人钱财,替人推广,却未履行对推广主体资质和网站内容的审查义务,放任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泛滥;有的企业在促销活动中实施价格欺诈,扰乱了正常的商品交易秩序。工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维护经营者的公平公正竞争,保障市场机制正常运行。要以切实有力的执法手段,引导经营者尊重市场规律,遵循公平准则,遵守商业道德,通过向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更新更好的服务来赢得市场。实现“万类霜天竞自由”,避免“月朗星稀”、“零和博弈”,努力营造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网络创业氛围。

(三)重视解决网络中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消费者是工商机关的保护对象,更是企业的衣食父母,是网络市场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各地工商机关综合运用网络监管平台、12315维权网站、网络即时通讯、微博、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途径,积极受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指导网站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设置消费投诉举报电子标识链接,多方位构建消费维权体系。广泛开展网络消费教育,普及网络购物知识,提高消费者防范风险、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与此同时,网络经营者也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纷纷建立客服队伍和消费保障制度。但总的看来,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很多网络经营者那里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有的网络经营者单方制定霸王合同条款,不认真履行商品买卖合同,或以种种理由私自删改甚至取消订单,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有的网络交易平台未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对平台内商家和销售的商品审查把关不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网店不作处理,或只作形式上的处理,致使有的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商品宣传与实际不符,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有的网站售后服务滞后,在发生交易纠纷后,不积极处理消费者的合理申诉;有的网站对用户信息管理不严,致使消费者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被非法交易。这些行为不仅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而且会破坏消费体验,伤害网络消费热情,阻碍网络市场发展的脚步,必须摆到优先位置予以认真解决。

二、努力践行“两监管两自律”的网络市场监管原则

“两监管两自律”即:发挥工商机关和社会公众两个监管力量,鼓励行业自律管理和企业自律发展。践行这个原则需要做到以下三个统一:

(一)工商行政监管与社会公众力量的统一

工商机关从网络市场运行实际出发,将“以网管网”作为网络市场监管的基本方法,初步建立了“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该系统通过工商业务垂直搜索引擎和数据处理系统,实现对网上经营主体、违法商品信息和行为的发现和监管;并通过上传下达系统,实现工商监管的内部业务协同、案件协查移交和指挥调度。但从执法实践来看,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无地域性,执法人员需要采取大量技术手段才能将网络主体还原为现实主体,查办案件还需要通信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的配合,违法成本很低,执法成本却很高,仅仅依靠行政监管的力量,难以覆盖网络市场的所有区域。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和媒体舆论对网络市场出现的各类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这些殷切希望既是工商机关背负的压力,更是推进网络市场监管的动力。下一步,工商机关需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方面加强与媒体机构合作,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震慑违法行为,警示消费者;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网络经营主体信用特点,建立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指标体系和公示机制,指导消费者用脚投票,让不良商家无钱可赚,使之成为比行政处罚效率更高的惩戒手段。这既是走群众路线,也是讲统一战线,借助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实现网络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

(二)外部约束机制与内部自律措施的统一

2010年5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填补了该领域规制建设的空白。《办法》以促进发展、规范秩序、维护权益为核心,内容包括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发展的原则和方式;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的行为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义务;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和方式;工商机关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职责;违反《办法》的法律责任等。此外,工商总局根据网络市场的发展实际,跟进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丰富了网络市场规范运行的规制体系。但总的来看,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仍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办法》属部门规章,立法层级偏低,使执法机关在执法实践中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网络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监管机制常常滞后于市场发展实际。维护公平诚信的网络市场秩序,不仅要不断完善外部约束机制,更需要指导网络经营者自觉树立规则意识,努力加强自律。近年来,经营者自律机制建设已有所动作,有的平台开发了违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商品抽检机制,自行清退严重违规的商家;有的网商对促销活动实行首席营销官和法律总顾问双重审批制度,授予法务部门促销审批一票否决权;有的网站在醒目位置标示“客户投诉渠道”,指引消费者直接通过网站自设的售后服务途径解决维权问题。工商机关应进一步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完善并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自律措施,逐渐使之成为网络市场监管体系的有机组成。

(三)加强刚性执法与构建行业规则的统一

第12篇

岁末年尾,非常高兴各位领导能够在这百忙中抽空莅临会议,我谨代表县烟草专卖局向在座的各位领导表示最热烈的欢迎!一直以来,烟草专卖执法工作一直得益于公检法部门的大力协助,没有你们的支持和辛劳付出,就不会有烟草顺畅的执法环境,打假破网工作就不可能深入开展。在此,我要对各位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下面,我借今天联席会的机会,将烟草2012年的工作向在座的领导作个简要的汇报:

2012年,烟草在上级局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政法机关和烟草部门充分发挥政法烟草联席会议制度的巨大优势,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紧紧围绕“三率”(客户毛利率、客户满意率、卷烟乱码率)、两标(国标、省标案件)、一外流(外流卷烟)”开展烟草专卖各项工作,以市场监管和打假破网为重点,依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卷烟打假工作成效显著,专卖各项任务指标位列全市第一。

一、经济指标总体势头强劲

一是专卖各项指标超额完成:全年累计查获各类卷烟违法案件239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24%,查获卷烟62.86件,完成全年任务数的524%,其中一般案件69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15%、“两小案件”8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33%、大要案3起(其中含1起本地大要案),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50%、符合国家局标准网络案件1起、破获假烟调包案1起(目前已交法院审理),刑拘9人、逮捕3人、判刑2人。

二是卷烟销售情况形势较好:全年累计销售卷烟8821箱,同比增长8.78%,增幅列全市第二;其中双十五重点骨干品牌、金圣烟也圆满完成年初目标,增幅均列全市第二。单条均价达95.15元/条,同比增长13.3%。实现销售额20982万元,毛利4640.6万元,上缴国、地税900余万元。

二、专卖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主要做法

一是打假破网实现突破。自2009年开始立案侦查的“7.21”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历经近三年的调查取证,于今年一月份成功告破,此案刑拘4人、逮捕3人、判刑2人,涉案总金额115万元。此案的告破,有力打击了制假售假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卷烟市场秩序,就专卖执法人员而言更是提振了信心,鼓舞了士气。

二是市场监管实现突破。今年6月份以来,我局在市局专卖科的指导下,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了“错时交叉检查”活动,针对中午、晚上及双休日经营户违法违规现象较多的特点打破执法人员工作常规,对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白天不摆晚上摆、检查不摆走后摆”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两小”案件、大要案均超额完成任务,查获的卷烟数量更是以518%的超高数值提前超额完成了任务。尤其在今年5月份起开展的“金网六号”打假专项行动中,集中力量打击非法卷烟经营活动,严厉查处了假冒卷烟和非法渠道购进卷烟等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了卷烟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该项行动促使全县范围内销售假冒卷烟、非法渠道卷烟行为得到遏制,使售假行为提到控制,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全县卷烟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对公、检、法部门的一些建议

虽然今年我们破获了一起符合国家局标准的网络案件,大要案、“两小”案件也都超额完成了任务目标,但就网络案而言,目前还没有较明朗的线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执法人员的案件经营意识不强、经营手段单一、线人培养缺乏方法与技巧;另一方面随着卷烟打假破网形势的不断变化,制售假烟分子组织更加严密,手段日益高明,分工越来越明确,逐步向渠道化、专业化、集团化发展,具备了很强的辐射能力和抗打击能力,加之烟草专卖单方面的执法力度不够,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导致卷烟打假破网形势日趋严竣。在此,我对深化公检法部门与烟草协作机制提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打假制度,建立烟草打假打私协作长效工作机制,建立联合办案、政策研究、重大案件督办等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紧密协作,搭建起公检法和烟草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打假的工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