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3 16:29: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公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高与法制理念树立情况不容乐观之间的矛盾
在法律知识与法律理念普及的问题上,法律知识的获得并不难,难的是法律理念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养成。我们曾经认为普法就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都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我国这种“至上而下”的法律宣传方式是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缺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这种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律感觉相对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地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也还是于事无补。
2、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与法律宣传内容、途径、手段过于单一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各种矛盾也将趋于多发和复杂,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也将越加强烈。尽管我们的法律宣传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偏差,集中体现在:有些法律宣传并不贴近人民群众,没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对于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普法教育依然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放在首位,较为忽视权利方面的教育;法律宣传的形式仍然过于单一,依旧以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为主,而忽视了公众对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样化。
3、全民法制观念、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还有差距之间的矛盾。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与此相对应,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仍然有较大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素质依然不高,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做得不够,执法违法、执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对社会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使得一般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下降,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固然这不尽是普法工作没做好的原因,但其中不少案件确实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治观念淡漠,社会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漏洞,社会法治化管理程度不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意识不强。
二、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使法制宣传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的思考和努力的实践:
1、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树立现代法制观念、崇尚法治这一中心,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权威
这里面的“渔”和“鱼”分别指的是法律制度、知识和法律观念、意识。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不能替代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应该涉及更深的层次,既要解决普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更应当解决法律素质、法治精神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是让人民群众自觉自动地学法守法的根本保证。为完成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过程,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这个核心。首先要倡导政府依法行政。政治活动应该倡导法治反对人治,坚持依法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根治权力腐败问题。同时需要人们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政府行为受法制约。现代法治以权利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和地位,强调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作为社会主体及法律关系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自觉的社会行动和行为,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宪法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重要性毋庸质疑。因此,我们要继续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长期任务,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提高依照宪法和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知识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再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用法治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2、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其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应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应把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大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往在普法内容的选取上,往往偏重于新颁布什么法律法规就一味地宣传什么;或是急功近利的氛围相当浓厚,出现什么社会问题就向百姓“强行灌输”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绝不是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普法不仅仅是“静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更重要的是通过传递各种法制信息,使社会政治、经济和人们生活达到“动态”的法治普及。要承认和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人群的个体特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因为普法对象层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层次、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群体等特点,在现代法律理念引导下,施以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
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这么一段话,觉得很有道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行为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且胜过上百次的说教。”对普通的百姓要让他们知道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不是单纯地强调法律义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提升法律的权威和感召力,使人们能切身感受到法律在政治、经济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变被动地接受法律教育为主动地学习法律,使学法成为人们生活的内在需求。从历次普法的实际效果看,宣教内容在过度强化实用性的同时缺乏其应有的针对性。理念的偏差必然导致普法内容的片面性甚至公民法律素养的畸形和社会法治环境的变异。普法教育要以适应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作为检验标准。
3、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动中,我们传统的“摆、讲、赛、考”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公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而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法治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大乘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全面开展法治创建,促进全镇建设各项工作法治化
(一)积极动员部署,深化依法治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及时召开法治创建动员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调动全镇各级各部门参与法治创建工作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推进全镇法治创建活动全面开展。
以创建“法治”为载体,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法治镇创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一是继续推进法治县创建,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规范运行。二是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阵地建设,打造法治文化。加强普法窗口场所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利用全镇各单位法制宣传栏、公示栏、普法教育园地、镇村公共文化场所、图书馆的作用,有针对性,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不断扩展法制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制文化发展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促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有机融合,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项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文化的传播,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三、着力抓好普法重点内容和对象,推进全民法律素质提升
(一)突出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以党的十精神统揽、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二)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突出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立足当前社会和广大公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重点开展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阵地宣传、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四)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坚持并健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不少于4次学法和二期法制讲座、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以及公务员法制培训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和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制副校长“五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效,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六)加强社区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村居“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积极学法用法,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有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机制,规范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立足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展服务领域,广泛开展法律进社会组织、进寺观教堂、进网络等活动,根据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层面延伸,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有效地服务群众,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普法效果。建立完善“法律六进”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推动“六五”普法深入实施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下半年在全镇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科学制定督查方案和考评标准,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务求“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在7月份前,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并将工作总结报送镇法建办。8月份,做好迎接省、市、县法建办组织开展的全面督查检查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更加全面、深入、有效实施。
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落实
(一)强化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1、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普及法律知识,构建和谐社会
3、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4、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5、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6、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公平正义与您牵手
7、让法律与我们相伴,让文明与我们相依
8、坚持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
9、学法用法守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0、同筑法制长城,共享法治阳光
11、依法行使民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12、法律素质高一分,全村形象高十分
13、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14、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
15、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16、学法人人受益,守法处处和谐
17、全面实施普法规划,努力构建平安柯桥
18、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19、遵纪守法,利人利己
20、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
21、与法同法,社会和谐
22、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3、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24、加强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
25、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推进农村法制建设
26、扩大基础民主, 搞好村民自治
27、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2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29、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
30、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
31、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32、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 ,营造安全祥和的生存环境
3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
34、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5、加强法制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36、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7、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8、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39、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40、您的权益需要法律保护,法律权威需要您的维护
41、开展普法教育,营造发展环境
42、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
43、尊重宪法,崇尚法治
4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5、开展普法教育, 确保公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46、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
47、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48、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49、天天学法明是非,时时想法强观念,处处守法树文明,事事用法维权益
50、人人学法用法,个个依法办事
51、假日出游 ,依法维权
52、依法保障食品安全, 营造放心饮食环境
53、落实“六五”普法规划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54、切实加强监管, 依法保护环境
55、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56、加强法制宣传,服务经济建设,坚持科学发展
57、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8、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59、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建设
60、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心护法
61、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工作, 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题
6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63、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64、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65、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66、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67、弘扬民主精神,加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事,维护法治环境
68、关注交通, 保护生命
69、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70、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71、正确行使宪法权利, 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72、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73、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 落实平等参与共享精神
74、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5、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7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77、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78、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79、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80、弘扬法治精神, 促进科学发展
81、崇尚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培养守法习惯,强化用法意识
82、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
83、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应当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84、心中遵法,自主学法,办事依法,维权用法,诚信守法,和谐有法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持续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宪法实施成为人们群众的自觉行动。
2、围绕街道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反腐倡廉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3、围绕优化保障民生,大力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坚持群众法律需求导向,围绕与公民日常密切相关的就业、交通、出行、投资等方面新颁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优质高效、具体实用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4、围绕强化公民自我保护意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预防电子商务犯罪、网络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食品药品、消防、卫生等涉及公共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宣传权利和义务相一致意识,加强对违法占地、违规建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围绕增强普法效果,广泛运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
5、巩固报纸、法制宣传栏、法制文艺晚会等大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方式,建立健全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促进法制宣传健康良性发展。
6、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入公共场所、市场等人群聚集区,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移动电视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引导辖区企业、车站、医院、银行、保险、邮政、电讯、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区域固定法制宣传设施,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7、充分利用“综治普法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
8、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探索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三、围绕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好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意识,持续深化重点对象学法和“法律六进”活动
9、持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举办一场由全体社区干部和党员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开展一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以学校为单位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举办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或征文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举办一场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社区组织一场社区文艺演出。
10、健全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核考评指标体系,突出抓好社区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加强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和考核考试等工作制度建设,组织一次以上党组中心组学法讲座,组织社区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进一步优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格局,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1、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条件的社区建设体现地域特色文化特色、设置合理、功能多样、便捷民众的法治文化阵地。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如永兴社区法治文化公园)要加强管理维护,充分释放法治文化阵地功能功效。
12、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建活动。发挥社区普法小组、普法专业文化团体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制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积极引导法治文化建设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廉政文化、群众文化的有机结合。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
13、按照全国普法办的总体部署,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根据活动要求上报相关创建活动材料,街道将组织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情况进行回访。
14、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街道将出台相关的考评验收标准,并列入街道对社区、部门的年终绩效考评,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法律进部门、法律进企业创建活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15、围绕“法治”、“法治”、“法治”、“法治”建设,通过会议宣传、活动宣传、媒体宣传等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建设的意义、目标、要求,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16、全面启动法治建设。召开辖区各成员单位座谈会,征求《法治建设规划》的意见。提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听取一次普法和依法治街工作汇报,出台《法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积极配合街道迎接“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区普法检查。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18、调整充实社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具体职责,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落实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状,街道将组织对辖区11各社区居委会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开展情况检查。
今天的会议,是为贯彻落实市法制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表彰我区“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启动-今年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多年来,国家司法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对区的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给予了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今天,市司法局罗昭局长、宣传处处长等领导又在百忙中光临大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对各位领导光临区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法制宣传教育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过去五年来,我区“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步伐不断加快,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扩展,法律监督体制日趋完善,各项事业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前不久,荣获了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的荣誉称号。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目前,全区普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区的任务还非常繁重。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抓好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新的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提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法律实施的目标,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其次,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推动法治实践,教育和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必须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必须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节企业的劳动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第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积极推动公民依法有序参与,促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树立执法的公信力,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
二、突出重点,不断开创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今年,我区按照全国和全市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制定了更加突出特色、充分体现创新理念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新规划,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新的规划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使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普法依法治理要始终围绕这个大局,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人民群众是普法依法治理的主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要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确定重点内容,抓住重点对象、重要环节,以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发展。要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对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也要注意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十分注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积极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司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要根据时展的要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工作手段,形成长效机制。要把法制教育、依法治理与平安社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立足基层、立足社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和法律“六进”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加强领导,全面实现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普法依法治区规划落到实处。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政班子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纳入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各自普治规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各工作口要充分发挥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的职能作用,统筹兼顾、协调各方、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要努力做到求真务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是全面完成普法依法治理任务的重要保证。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法制宣传工作的干部、群众充实到区级普法讲师团,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坚持在执法中积极向社会、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从法治实践中感受到法治的权威和力量,掌握法律知识。要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和处理身边的法律问题,激发他们的学法用法热情。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基本的普法经费投入,为普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20*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根据《20*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于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一)继续做好“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如《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5”交通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举办一次以上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
[关键词]新农村 法制建设 普法宣传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1-0258-01
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推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广大农村地区都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依法自治,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跃上一个新的台阶。近年来荆州市强力推进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农村法治化建设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广大农民遵法、学法、守法的意识在逐步提高。
一、荆州市法制建设的现状
1、荆州市法制宣传整体部署和规划
2012年是荆州市法治建设暨第6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强力推进年。市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荆州建设的实施意见》、《荆州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围绕全面开展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搭建平台,丰富形式,整体推进法治荆州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壮腰工程”建设、全市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荆州市继续加强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全面推进村组学法中心户、农村“134”、社区“133”、乡镇“3个1”等阵地建设,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农村的法制环境不断改善,农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民利得到了落实,而且,农民渴望参政议政的意识也在明显提高。农村的广大基层干部也逐渐开始树立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管理村务的能力也逐步提高,农村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解决。
二、荆州市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荆州市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村级组织对新农村法制建设的认识存在偏差
村级组织对农村法制建设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在新农村建设中还普遍存在着注重农村经济建设,忽视农村法制建设的现象,过于注重经济建设发展的速度和成效,从而轻视法制建设的进程和成效。许多村级干部不学法、不懂法现象还比较严重,从而导致不依法治村和不依法行政的问题突出。由于一些村干部民主法治观念淡薄,产生的比如在村干部选举中违背法定程序实施选举的问题,导致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透明度不高,在村民中的反响很大。
2、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培养农民法治意识和提高法律素质关系到法治农村建设的成败。中国五千年的文化底蕴,国民尤其是农民受“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观念的影响很大,他们的法治观念相比较而言相对淡薄。加上现如今社会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农村的某些村干部也存在着以权压法,以言等不良现象,特别是在处理一些农村土地纠纷的过程中对农民合法权益的损害,使法律的权威性在农民的心中也大打折扣,由此产生了农民对法律的信任危机。
3、急需改良农村普法宣传手段,普法宣传需要创新
现在农村普法教育“三缺”现象仍然较为突出,即缺少专职的普法团队、缺少专业的普法工作方式、缺少专项的普法活动资金,普法工作人员力量弱,装备差,普法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突出。现如今,特别是推行城乡一体化建设以来,农村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就业的多元化,导致农村普法教育出现了人员集中和时间安排难的问题。推行普法教育的过程中,普法方式过于单一化,仅限于传单的发送,标语和口号的张贴,发放普法教育的书籍等。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绝大部分的农民对于抽象和枯燥的法律条文是难以理解的,严重影响了他们学法的积极性,导致农村普法宣传收效甚微。
4、农村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法律服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缺乏足够的支持,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地位和职业活动在法律上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如基层法律服务所政事不分,缺乏自我发展的活力和有效机制。在职能作用和业务范围上,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的界限不明晰,容易形成交叉和矛盾。在农村涉及的基层法律服务数量少、质量不高,缺少稳定性。一些的农村经济纠纷案件告状难、打官司难、执行难的现象比较突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具有不稳定性和自身的专业性弱,法律服务不规范现象同样比较普遍,这些都与新农村发展的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完善荆州市法制建设的主要措施
1、规范在推进普法教育中的村干部队伍建设,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
首先,村干部是普法宣传中的先锋队伍,因此加强对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应该充分利用党校这一平台,举办基层农村干部法制培训班,主要是集中在农闲的时间对农村的干部分期和分批进行培训,或者结合当地的实际工作情况举办相关的法制讲座。
其次,规范干部的行为。针对少数村干部重“人治”轻“法治”,只是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抓服务,重视政策、轻视法律,说话办事随性大意等问题,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规范干部的行为,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加强观念的引导,是村干部的工作理念由“人治”向“法治”和“德治”的转变,工作方法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自身素质由“经验型”向“市场型”转变。只有这样,村级的各项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民主、公开、规范”。
2、加强对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要加强普法教育宣传。在进行普法宣传的时候,尽量在内容上与农民的实际生活相结合,同时加强法律至上的观念教育,逐步培养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农民的法律素质。实行村民自治,逐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行村民自治,有利于拉近个人与国家法律之间的距离,从而会在不知不觉中就增强了村民对法律的意识,激起了他们的主体意识,进而很好的达到了认识到法律作用、了解法律的效果。
3、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使得普法宣传的目标得到有效的实现
基于湖北省委组织的全省“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市司法局和市依法治市办可以依托所有驻村工作组,开展全市“三农”法律知识竞赛,增加农民对法律知识学习的积极性。搭建阵地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荆州市司法局除在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专门建立律师顾问组,直接服务全市新农村建设尤其是全省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建设外,还应狠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在乡镇广泛开展“3个1个阵地建设,即建立一个法制图书室、1个中心法制宣传栏、1份法制宣传小报;而在村一级则全面推进“134”阵地建设:即建设一个中心法律服务站和人民调解员、兼职法制副主任、法律志愿者3支队伍,建好法制宣传栏、村民法制学校、农家法制书屋、农村法制广播4个阵地,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和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积极为新农村的经济发展服务,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服务要力求服务到位,凡农村和农民中发生的例如农副产品的销售合同、婚嫁政策、子女抚养、父母赡养、财产继承、各种债权和债务等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较高的法律问题,都要主动提供援助和咨询服务,尽量减少农民因不懂法所造成的的财产和精神损失。对于那些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更加要积极进行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以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优越性和法律的公正性。
参考文献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1、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全面提高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
2、广泛动员各级机关、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深刻认识地方立法和依法治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快“法治”建设步伐。
3、积极开展以“每月一法”为专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法律颁布时间,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切实落实好每月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二、广泛开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围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与促进就业、发展教育、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住房拆迁、物价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法律惠民”服务品牌,依法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转方式、调结构保驾护航,促进我市强力突破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乡面貌改观,创新绿色发展,实现民生的保障和改善。
6、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
三、继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7、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机关普法联络员制度,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
8、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推广农村“1+10”(一名党员或普法骨干联系十户家庭)的普法模式,落实农村法制教育阵地“五个一”建设,加强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农村普法多样化。
9、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一长三员”(楼长、普法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治安信息员)普法队伍的作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普法规范化。
10、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普法社会化。
11、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文明守法经营户”等评比表彰活动,配备企业法律顾问,健全企业和企业职工维权机制,推动法律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实现企业普法阵地化。
12.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全面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
13、深化“法律进家庭”活动。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增强家庭成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家庭普法常态化。
四、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14、继续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法治创建组织形式,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治机关、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和法治区市”7个创建标准。全市将选择1-2个镇街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
15、定期开展法治创建监督检查。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的支持,定期组织开展对法治创建情况的视察、检查和监督,以促进创建工作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于第四季度对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作为评比表彰先进的依据。
16、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评比表彰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教先进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和评比表彰工作。年内,受到各级表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达到70%以上。
五、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1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全市年内将着重培养并规范2个试点单位,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18、巩固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四六制”工作格局。即以“六类”(在校、落榜、失学、待业、服刑在教和刑释解教)青少年法律需求为突破口;以青少年普法“六进”(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监所)活动为平台;以创建“六项机制”(领导机制、制度机制、队伍机制、资料机制、经费保障机制、档案规范化机制)为保障;以建设“六个”普法渠道(广播电视普法频道、报刊法制栏目、互联网普法网站或网页、普法信息广场、青少年普法教材、普法维权平台)为载体,实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常态化、集约化、规模化效应,全面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9、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
20、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21、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22、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四民主两公开”自觉性。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提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质量。充分发挥农民工法制学校作用,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消除乡村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死角”和“盲点”。
2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24、12月份,将分别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村(居)“两委”成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七、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25、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开设法制专版、专栏、频道、网站等,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
26、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文化团体和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的有机结合,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八、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
27、要按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普法队伍的要求,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类普法骨干。
28、抓好普法骨干培训。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面提升全市普法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素质。上半年,市里将对普法骨干进行集中轮训,使之全面掌握《“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式方法,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9、巩固强化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努力打造新型普法阵地。在继续健全和巩固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站、普法大集、法治广场、法治公园和法治楼院等传统普法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法在线》、“以案释法”等媒体普法专题栏目,探讨建立大型普法广告宣传牌(屏)、普法网站(页)等普法阵地,培育普法“亮点”。
30、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普法氛围。把每年的12月份作为全市“法制宣传月”,深入开展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主导、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各类宣传活动;把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全市“法制宣传周”;把每个月的第4天作为全市的“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教育落实到每一个角落。
九、健全和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31、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
32、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所确立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需求,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加强法制宣传的必要性
自依法治国提出以来,“法治”渐渐为人们所熟知,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在逐渐增强。但由于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淡薄,往往会出现自焚、闹访、缠访等极端事件,对现有的司法运行体系产生冲击、形成挑战。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存在着就案论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工作倾向,而很少积极借助办案的便利条件,主动进行法制宣传,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引导人们通过正当途径诉诸法律,推进法治社会构建。
加强法制宣传是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由于检察机关处于侦查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衔接环节,法制宣传做得到位,不但可以弥补前期侦查机关工作的不足,还可以为下一阶段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以案件为平台,加强法制宣传,不但利于提高人们的法制意识、法律素养,而且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有助于增强社会的外部法律监督,促进司法的公平清正运行。
二、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加强法制宣传的可行性
每一个案件都是矛盾激化的结果,背后都隐藏着多重的社会关系和深层次矛盾,而案件事实则是关键所在。检察机关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结合案卷及案件事实对嫌疑人进行讯问,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可以从中了解矛盾的症结所在,针对案件背后可能潜藏的社会问题,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对嫌疑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法制宣传与教育,提高其法制观念,避免案件衍生矛盾事件的发生
其次,检察机关前承侦查机关、后启审判机关,位于案件司法运作的枢纽地位。结合案件进行法制宣传,相比侦查机关更具权威性,相比审判机关则更具及时性。另外,检察机关拥有比较齐全的职能部门,控申、预防、反贪反渎、侦监与公诉,各部门都有着自己的办案运行机制,能够多角度地进行法制宣传,涉及领域更广泛,社会反响更大。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相比单一的口号式宣传更生动、更具有直观性。检察机关应该积极发挥司法、普法与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把法制宣传和法治推进引入日常办案工作中,增强法律实施效果。
三、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的几点思考
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以案说法、以案省人,赋予办案更多的法律意义。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不仅是促进法治进步、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之举措,也是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之保障。
一要转变办案理念,增强执法办案的多重效果。就案办案现象广泛存在于现在的检察工作中,认为只要办好案件、将罪犯绳之以法就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而忽视以案件为媒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要树立法制意识,培养普法宣传敏锐的洞察力,借助办案,防患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的次生矛盾于未然。
二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列入业绩考核范围,以机制约束强化检察办案之法制宣传。每一季度或年度对有关案件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总结、统计,分析宣传教育措施之得当性与可行性,并结合宣传效果的反馈情况进行评定、奖惩。鼓励办案人员结合案件积极深入基层,走进单位,现身说法。
三要充分利用现有办案机制,发掘潜在法制宣传途径。反贪反渎宜结合自身办案特点,延伸侦办触角,深入案发单位,举行法制宣传,确立重点预防对象和风险等级,根据确立对象的差异,采取具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措施,例如对于机关干部贪污犯罪的,除了宣传法律知识外,还应建议所在单位提出防控措施,加强干部的道德法制教育、权限管制,完善款物管理制度。侦监与公诉部门则应利用广泛接触案件之优势,讯问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分析案件,剖析矛盾成因,从法律角度讲解嫌疑人行为的违法之处以及解决矛盾和维权的合法途径,达到事后普法的效果,避免类似行为在同一人身上再次发生。重视检察建议的运用,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案单位和个人存在的法律瑕疵,主动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予以反馈,跟踪改进效果。
四要创新手段,以执法办案成果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借助新媒体,联合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对影响民计民生的案件予以跟踪报道,与法院沟通协调进行庭审实录,制作法制节目,联合推出经典案例,扩大代表性案件的宣传效果。借助网络,开辟法制乐园等宣传平台,展示案例,并制作二维码,引入二维扫码技术,实现法制宣传与智能技术的随时对接。
五要延伸办案机制,实现检力下沉,拓展法制宣传平台。检察室,是检察机关的派驻机构,旨在加强对辖区内职务犯罪预防、公民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的受理,履行着“小检察”的职能。检察室进驻基层,能够更广泛地接触广大人民群众,依托典型案件充实接访、走访、回访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预防犯罪,充分发挥检察室的桥头堡作用。
一、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
依据市、县“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部实际,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场所”工作,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场所”工作。坚持党组学法制度,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年度学法考试和新提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普法教育,增强机关、单位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法制文化建设
抓好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六五”普法深入开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大普法”理念。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繁荣法治文化,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力和感染力,扩大覆盖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为推进全县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强县富民的目标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群众文化建设的融合,广泛调动群众(尤其是信教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宗教活动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日等时机,组织法制宣传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寓教于乐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围绕各种宗教活动日、重大节日和应对重大事件,开展宗教领域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宣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各种宗教活动日、重大节日以及应对重大事件特殊时期,积极开展维稳专项法制宣传活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正确处置重大事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以“12〃4”宣传日为契机,创新“12〃4”活动形式,丰富“12〃4”活动内容,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三、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普法宣传深入人心
创新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和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监督检查机制等,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公民中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覆盖率,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继续坚持健全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普法大格局,确保组织落实。采取措施,强化保障。完成全年普法工作,要有组织、制度、人员、经费作保障。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解决影响普法职能发挥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问题,尤其是组织、人员、经费保障问题,强化普法各项职能,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的圆满完成。
根据*法治办〔20__〕2号文件通知精神,为推进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改善维护保障民生中的职能作用,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__年我县经济社会工作目标和任务,决定今年在全县组织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宣传活动”)。现就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目标任务,以服务项目建设、服务产业发展为中心,重点围绕产业转移、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服务业、节能减排、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经济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目标任务,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题宣传活动目的:要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使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矛盾进一步化解;重点区域、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显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广大干部和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意识逐步增强,自觉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三、宣传活动的主题
“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主题宣传活动的内容
(一)加强对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__年全县经济社会工作目标,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宏观调控、资源环境、节能降耗、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改革发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防范金融诈骗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加强社会治安、依法、依法维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公民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重点就企业改制、征地搬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法制宣(来源:文秘站 )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宪法和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各部门要强化效能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树立“依法依规、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质服务”工作理念,着力营造“马上就办”的行政文化。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教育引 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五)加强对改善维护保障民生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大力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济、抚恤安置、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人口计划生育、婚姻家庭、资源环境、残疾人保护、流动人口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
五、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在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县直部门具体实施主题宣传活动。
六、主题宣传活动的时间和形式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从2月份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和形式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下旬至4月初)。主要任务是制定“主题宣传活动”总体方案,全面部署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各部门拟定“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为阶段性活动做好各项准备。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开展主体宣传活动的方案于4月底上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月至12月10日)。主要任务是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系列宣传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一)把各类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其他纪念日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5 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7?11世界人口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纪念活动,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把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和省、市政府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和“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法治政府建设年、法治__、法治乡镇、法治单位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要确实发挥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配齐配强服务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主动参与大型、重点项目建设,在融资担保、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合同审查、依法维权、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上市等涉法事务方面,为我县大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法治环境。
(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工作机制,完善接访、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和社会矛盾突出问题开展的打击违法犯罪,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规范安全生产等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把党群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党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针对不同群体和对象的学法用法需求,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五)把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开展“六个一百”创建活动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并将作为今年“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主题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容。要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主题宣传活动,把法律送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送到每个干部群众手中。
(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宣传报道中迅速、生动、直观、形象的优势,向广大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充分利用法制文艺等宣传形式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求主题宣传活动受教育面有广度、有深度、有效果,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12月1日至12月15日)。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就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达到的效果要认真进行总结。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总结、数据统计、声像图片等资料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七、主题宣传活动的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领导,注重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要提高对主题宣传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全年工作的整体部署当中。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及时研究制定深化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单位活动整体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为确保活动有声有势,取得明显效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本单位的工作信息和经验。县普法办将以《依法治理》简报、__司法行政网《__普法》和《__通讯》“以案说法”专栏为平台,及时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认真加以总结、宣传和推广,积极引导和推动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在制定主题宣传活动方案中,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要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今年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评中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考评目标,纳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评先表彰的重要指标。
附件一:__县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项目及承办单位
附件二:__县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__县城区开展“与法同行 服务发展”主题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项目及承办单位
3月15日 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县依治办)
3月23日 开展“世界气象纪念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气象局)
4月7日 开展“世界卫生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卫生局)
5月1日 开展“国际劳动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总工会)
5月12日 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减灾办、县民政局)
5月第三个星期日(22日)举办“全国助残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残联)
6月1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团县委、县教育局、县老干局)
6月5日 开展“世界环境保护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环保局)
6月25日 开展“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国土局)
6月26日 开展“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公安局)
7月1日 开展“纪念党的生日”机关党员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县直机关工委、县直各部门)
9月10日 开展“中国教师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教育局)
9月第三个星期六(18日)开展“全国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国教办、县人武部)
根据省厅法制宣传处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一县三区及有关单位,对我市“**”以来法律下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着力构建法律下乡的工作机制
法律下乡工作涵盖面宽,渗透面广,工作难度大。我们从强化制度入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法律下乡纳入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任务,常抓不懈,实现法律下乡的制度化、规范化。
1、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一是市、县(区)、乡镇三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法律下乡工作的同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指导联系法律下乡工作,确保了法律下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间断,为“法律下乡”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组建了市、县(区)普法讲师团和农村“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制文艺宣传小分队”等普法队伍,深入乡村的机关、学校、企业等,通过举行巡回法制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干部职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乡村为农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2、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坚持将“法律下乡”工作纳入全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区、县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农口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下乡”活动。特别是去年以来,市司法局和市农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进乡村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具体要求、步骤与内容,做到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间,确保全市“法律下乡”工作常抓不懈。
3、不断强化检查考核。市依法治市办根据每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各区、县及市直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考核时,将法律下乡工作纳入其中,并且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确保法律下乡工作的每项任务都能落到实处。
(二)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本着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农村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1、认真安排“三下乡”活动。“**”以来,每年根据我市“三下乡”活动的要求,分别组织县(区)司法局、局机关人员和律师、公证员到天门镇朱村村、顺安镇、东联乡等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为强化“法律下乡”工作的效果,我们针对普法对象的特点,特指派专人精心制作了图文并茂、语言通俗易懂的法律小常识展板和“**”普法规划内容宣传展板,并印制《农民工维权知识问答》、《农民务工培训读本》等宣传资料,切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平时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难题。“**”以来,在“法律下乡”活动中,共展出展近400块,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二万余份,送法律书籍下乡一万余册。
2、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和法制讲座集中宣传法律。区(县)、乡镇每年都针对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举办农村普法骨干培训、村两委干部法律培训、村组干部法律培训和法律考试,增强农村各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同时,组织各层次的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全市各行政村开展法制讲座,让广大村民群众接受面对面的法律教育,提高农村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以来共举办各级和各类培训班和法制讲座200余期,受教育人数近万人。
3、利用集中宣传的时期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坚持利用5月法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特定日期,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以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务合同等问题,上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同时张贴法制宣传条幅、制作法制宣传专栏、发放法律服务卡等形式,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农村向农民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选择涉农典型案件,向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造势,农村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不断增强。
4、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方面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在他们出村前组织他们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外出打工遇到问题时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为每个农民工送上“一册一单一卡”,即每人一册《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手册》、宣传单《给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及一份《法律援助联系卡》,使农民出门务工做到心中有数,心底踏实。另一方面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元旦、春节、麦收时节等农民工大量返乡出城高峰期,在火车站、汽车站等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活动。
5、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们通过加大乡、村农民法制学校、法制辅导站、法制宣传栏建设,重视培养村组“法律明白人”,极大丰富了农民群众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的阵地,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区)和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律师、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队伍的作用,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及时化解民间矛盾,调处民间纠纷。
(三)普治联动,不断夯实基层建设的法治基础
1、加强法制教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集中培训和普法骨干定期培训制度,推行农户学法、守法年度评议制度。充分利用普法讲师团、村民法制夜校、有线广播、闭路电视、黑板报等普法宣传队伍与阵地,深入开展与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促进和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2、完善自治制度。坚持以在基层实现“四民主、两公开”为目标,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帮助农村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工程设施招投标、村务、财务公开、重大决策法律咨询、环境卫生、土地征用、建房审批、水电费收缴等一系列制度,使村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引导和推进各村贯彻《村民自治章程》、《村财务管理制度》、《村议事制度》等自治制度,不断夯实基层建设的法治基础。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法律下乡”活动,广泛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了一方平安,促进了经济发展,推动了基层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进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使普法教育走向农村,走进千家万户,使广大干部群众接受了法制教育,学到法律知识。
(二)深化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法律下乡的开展,广大农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为深化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奠定了基础。以前,各村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议事只讲个“理”,自活动开展以来,农民对照法律读本进行修改、完善,现在村民议事先要看看是否合法。
(三)农村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通过农村普法教育,全县农村矛盾得到有效控制,纠纷明显减少,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了有效化解,做到了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部分乡村出现“五多五少”的可喜局面。即:群众学法用法的多了,违法犯罪的少了;遇到问题通过化解途径解决的多了,上访的少了;运用法律自觉化解矛盾纠纷的多了,矛盾激化引发刑事案件的少了;讲社会公德、邻里互助,家庭和睦的多了,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少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多了,行政命令少了。初步实现了农村基层工作的五大转变。一是乡村干部摆脱了事务性工作,从琐碎事务缠身向集中精神抓经济转变;二是群众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从遇事一味蛮干向遇事先法律咨询转变;三是干群关系得到改善,从党的政策贯彻难向群众自愿执行转变;四是乡村两级干部管理制度得到落实,从以情代法、以言代法向依法办事、照章办事转变;五是社会治安秩序逐步稳定,从盗窃、打架斗殴时有发生向依法致富转变。
三、存在的问题
“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普法工作面广量大,普法对象集中难。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税费改革后,农民忙着种自己的责任田,不愿将自己的时间耽误在学习上。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民经济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大量人员进入城市寻找工作,普法对象更难集中。
(二)农村经济状况发展的不平衡,造成经济发展较快的乡、村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较强,对村务公开要求和依法管理本村各项事务的要求也高,本村的村务也比较公开,比较透明,群众也比较满意。相反,经济发展慢的乡、村,由于村集体收入不高,农民知道自己的家底,也就不太关心村务公开不公开,村干部也就不当一回事。
(三)普法工作者队伍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与目前的普法实际不相适应。乡村普法工作专业队伍几乎没有,工作中只局限一般的宣传,而缺乏灵活、有效的创新能力。
(四)农村普法经费不足。普法所需要的宣传资料、教材、普法装备等严重缺乏,客观上制约普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几点建议
(一)领导重视,真抓实管。法律下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只有领导重视,加强组织,统一部署,明确任务和要求,法律进乡村活动才会不断深入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