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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3-06-15 17:26: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辩论的基本要求,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辩论的基本要求

第1篇

【关键词】中职语文;语文教学;综合能力

中职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是指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毕业后适应社会需要而具备的综合适应能力,它包括公共通用能力、专业岗位能力、自学转岗能力和创新能力等。2008年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明确了中职语文要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语文的应用性、工具性与人文性,在中职语文教学中大力培养中职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一、围绕语文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的基本职业能力

“听、说、读、写”是语文教学的基本要求,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基本体现,也是中职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培养中职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要从语文教学“听、说、读、写”的基本要求做起。

(1)字词句段训练。很大一部分中职学生词汇积累不多,许多人识字组词有困难。因此,在语文教学中应加强训练。对字词的积累,笔者常用错别字改错竞赛、成语接龙比赛、填字组词游戏等方法吸引学生兴趣,让枯燥的训练成为轻松有益的体验。句段训练方面,笔者则加强开放式的句段仿写练习,很受学生欢迎。这种句段练习比起单纯地讲解句子逻辑、修辞等更吸引人,不仅让学生积累了词汇,而且拓宽了学生的思维。 

(2)口语交际训练。首先是与学生做朋友,创设轻松的教学环境,千方百计开启所有学生的“金口”。其次笔者在选择说话内容上,由熟悉到陌生,由浅显到深刻;在选择说话场合上,由小到大,由轻松到严肃;在表现形式上,从自我介绍到情景对话,从美文朗读到课本剧表演,循序渐进地增强学生说话的信心。再次是积极创设课堂交际情境,切实关注学生个体语言的展示。如采用讲故事、即兴演讲、朗诵、情境复述、讨论、辩论、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说话的兴趣。经过不断强化课堂教学双向互动,收效良好,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得到了较快提高。

(3)阅读训练。阅读能力为职业人的素质打造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没有阅读能力的人,他几乎很难与他人沟通,他对外界信息的再加工能力也较弱。所以,中职语文课应分梯度,分层次地传授给学生必要的阅读方法,使他们理解文章的字词句含义,理解文章句段的重要信息,并能筛选、提取、整合、输出各种相关的重要信息。 

(4)写作训练。在中职学生看来,写作是十分困难的事情,笔者采用分层写作的方法来缓解此困境。这种分层写作方法主要从分层写作要求入手,对不同专业,不同学习能力的学生进行梯度要求,比如对机电、电子、汽修、数控等专业班,注重作文的书写工整,遣词造句通顺合理,表情达意有一定中心,字数要求略有降低,对于写作特别有困难者,各方面指标均再降低,这样随着他们写作能力的不断提高,作文要求逐渐提升。

二、在模拟职业情境的语文综合实践活动中提高中职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综合职业能力是社会和企业选用人才的第一标准。企业关注的是综合能力,而不是单纯的技巧、技术。中职学校作为中职生走向社会的桥梁,应保证学生从学校向职业人的顺利转变。中职语文教学由于其工具性特点,要注重培养学生适应复杂社会所需要的认知能力、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正确利用语文综合实践活动进教学,以活动进课堂,更能体现与实现以素养带技能的目标。

(1)与专业相结合,创设模拟职业情景的语文综合实践活动。如在计算机专业讲授学写《求职信》一课时,笔者就直接把学生带进了微机室,在巧妙地讲解求职信的特点、格式和写作技巧后,就直接把课堂交给了学生和他们面前的电脑,下课铃声响了,每个人都交上了一份漂亮的电子版求职信,教学效果可想而知。在上《应聘》一课时,直接把教室的桌椅由面向讲台排放变成了四周围一圈的模式。按照提前布置的任务驱动项目,学生自己准备好材料,四个大组分为用人单位和应聘者两类角色,合作探究,集体讨论,最后得出最佳应聘方案。教师的角色巧妙地转移到了学生之中,学生变成了课堂的主人,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第2篇

摘要时代对于人才素质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具有较强的交流信息的口头表达能力。培养学生“说”的能力,还须大力开展语文的第二课堂活动。教师要善于激发学生说话的兴趣和热情。要要求同学们平时做好知识和资料的积累。同学们演讲的过程,也是彼此间传递信息的过程。

关键词语文中学生口头表达能力

***

由于世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时代对于人才的需要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现代化的信息社会里,时代对于人才素质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具有较强的交流信息的口头表达能力。我国四个现代化的宏伟事业,需要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具备适应市场经济的交际能力。因此,未来的事业对人才有一个共同的要求就是要善于说话。“能言善辩”的口头表达能力是增强竞争能力的重要工具。

对于初中的学生,提高说的能力,不仅有利于提高语言能力,还能活跃思维,提高思考的敏捷度和应变能力。那么,培养学生“说”的能力,只靠课内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大力开展语文的第二课堂活动,把它纳入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活动之中。

我们在长期的语文教学实践中发现,随着学生知识的增长,他们一般比较重视书面表达能力的提高,而对自己的口头表达能力缺乏重视。有些同学在课内回答问题时常常出现词不达意,结结巴巴,甚至语无伦次的现象。还有的同学由于缺乏说的训练,致使他们产生自卑的心理,没有站在大庭广众间讲话的勇气,怕说不好,被人笑话,遭人讽刺。当他们有机会走上讲台的时候,出现“怯场”,口还未开就满脸通红,把原来准备好的内容顿时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无言以对,手足无措,“搁浅”在讲台上。这种令人担忧的现状,使我们急切地感到加强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是我们语文教师当前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激发学生说话的兴趣和热情。孔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从心理学角度讲兴趣是对人脑思维的一种激发,是学习的内在动力。青少年学生有强烈的求知欲望,同时也有渴望表现自己才华的心理愿望。为了激发同学“说”的兴趣,可向他们推荐“演讲与口才”方面的书籍,利用电化教学的方式组织同学观看各种形式的演讲会、辩论会、故事会的录像带,并且利用“黑板报”和“班级日报”宣传口头表达能力的重要性。实践证明这些措施都起到了激发学生说话兴趣的作用。同学们被演讲者的侃侃而谈所打动,为演讲者的语言艺术所感动,为辩论者的思辨能力所折服。同学们说:听一次成功的演讲就象聆听一首名曲,观赏一幅名画,使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看着同学们双眸凝视,犹如被磁铁吸引般地听着,想着,表现出精神上的充实与满足,紧张和愉快。这时,我们深深体会到一位名人说过的一句话:“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学习的先导,是成功的奠基石,兴趣是激发“能源”的火焰,一旦被点燃就强烈地爆发为学生的求知欲,同学们从羡慕别人到希望自己也能在大庭广众面前滔滔不绝。此时,所需要的就是老师为他们创造一个能施展才华的舞台和锻炼的机会了。

几年来,我们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形式多样的说话训练;利用第二课堂组织同学进行讲演比赛,朗诵比赛,故事会,小型辩论会,指定题目的口头作文等多种活动。其中各种形式和内容的演讲最能锻炼同学的口头表达能力。

1、教师应是每次活动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只有精心安排,耐心指导才会达到预期效果。

每次演讲,由同学自己选出3—5人的评委,对每一位演讲的同学给予评价,打分。评出前几名优胜者发给纪念品,以资鼓励。不是评委的同学也可以提出不同意见,这样就增加了竞争气氛。台上台下同学们都全神贯注,积极思维,努力做到尽善尽美,学习的主动性得到了最大的发挥。

学生演讲前,教师提出基本要求:要说普通话,声音宏亮,语言流畅,中心明确,思想健康,姿势、态度自然。实践证明同学们在演讲中也逐步认识到这些基本要求对口头表达能力的效果所起的重要作用。有的同学说:“演讲时注意声音宏亮,咬字清楚,注意声调高低,节奏快慢,才能获得好的效果。”这就是语言艺术的魅力。在仪态上同学们也意识到应不慌不忙,不卑不亢,自然大方,方能表现出自己的气质,风度和才华,才能更有吸引力,使听众受到强烈感染,留下永恒的记忆。

对腼腆怕羞、性格内向、不善言辞的同学,特别是女同学要多给予鼓励,克服胆怯心理,提高他们讲话的能力和勇气,对她们的每一点进步,及时给予肯定。同时向其他同学宣布“政策”,讲得不好,甚至说错了话,也不能讽刺和取笑,允许纠正补充。帮助这些同学迅速越过心理障碍,增强自信心。实践证明,这些同学不但提高了口头表达能力,而且性格也活泼开朗起来,为将来参与社会交际作好心理准备。

2、演讲的深度要由易到难,循序渐近,逐步提高要求。

最初进行自选题目演讲,内容由同学自定。可以讲自己最感兴趣的一件事;可以讲自己最欣赏的一则名言、警句;或某篇文章对自己的启迪。总之,从身边的生活到社会现象;从历史到未来;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内容无所不有。例如:有的同学在演讲中由唐朝大诗人李商隐的名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说起,赞美辛勤培育自己的老师,有一份光发一份热,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们说,每当我看到那跳动的火焰,就似乎感觉到了老师那亲切的教诲在耳边回荡。这些话语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作为老师听着同学们精心准备的演讲,有谁能不为他们的进步而高兴呢?过去一些同学回答问题时的语无伦次、扭扭捏捏,被今天娓娓动听的语言和落落大方的姿态所代替。当然同学们所取得的进步是要付出代价的。为了这台上十几分钟的演讲,在台下不知反复练习了多少个十几分钟。

在学生的讲话能力有一定提高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即席演讲的训练。方法是我们按参赛学生人数的多少,拟定出同样数目的题目,学生则抽签决定自己演讲的内容。即席演讲难度较大,要求学生有较强的现场应变能力。沉着,冷静,迅速地考虑好讲话内容,并能把要讲的内容连贯起来。例如:有个同学抽到的题目是:《小草和大树》,他说:“小草精神应该受到赞扬,平凡的人在工作岗位默默无闻地做贡献,就象小草。”接着又说“大树是栋梁之材,伟大的人物就象大树。但,即使是伟人在他没有成功之前也必须象小草一样默默无闻地努力。青年是祖国的未来,不管做大树还是做小草都是国家的人才,要努力成才。”他成功地将小草和大树辩证地联系起来,演讲获得成功。

第3篇

一、教学内容要做到丰富多彩

要上好政治课,我认为必须符合主题鲜明、环节清楚、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活泼多样、思路清楚、语言流畅、课堂气氛活跃,以及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等基本要求。在这些基本要求中,我认为内容是最重要、最根本的,内容决定形式。教学内容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堂政治课的成功与否。那么,怎样充实教学内容呢?

1.认真备课,做好充分预备。

备课是上课前的一个必要环节,是上课的基础。备课包括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材就是钻研教材,准确把握知识点,理清知识结构,把握重难点;备学生就是首先必须了解学生,这是教学顺利开展的前提。备课的中心是备学生,所以我们应了解学生的素质状况,包括学生的学习、能力、品格、方法等各方面,学生的知识、能力、品格、方法,是教师教学的客观依据。

2.收集材料。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现代社会信息爆炸。作为政治教师,我力求每节课的知识点都讲解到位,信息量大一些,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的“含金量”。我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有效的媒体手段,搜集大量的材料、宝贵的信息,同时结合教科书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增添许多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社会现象和事例,使书本中抽象的理论知识与生动形象的事例相结合。这样学生不仅接受所学知识,而且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激发爱好,引发思考,增强教学效果。

二、政治课教学中的四个要点

1.阅读。

阅读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粗读,就是粗略地读,是一种翻阅法。要求学生记住课题,了解一本书包括几节,每节有几个框题,每个框题各讲了什么问题,找到观点,着重了解大意,提纲式地把握一课书的主要内容、整体框架。这种读法要求速度加快,只有学会快速阅读,提高阅读效率,学生才能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才能把握更多的知识。第二种是细读,就是精心、仔细地读。要求学生看懂教材所列举的事实、例证、资料、数据;弄清教材是怎样运用这些材料分析问题,进而归纳、概括出结论的;提炼和整理教材内容的要点;把握问题之间的联系;理解和记忆重要概念、基本原理。细读,不是死读书。

2.讲授。

在上课的过程中,如果教师总用空洞的说教,就会引起学生的反感,只有讲述喜闻乐见的内容,才能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使学生主动参与,达到受教育的目的。要创造机会让学生自主活动,为他们展现自我搭建宽阔的舞台和空间。同时做到以人为本,认真研究学生,了解学生,每个学生就是一本书,这些书各有各的精彩和亮点,必须仔细研究、反复揣摩、细细品味。当然,课堂中老师应尽可能地提高学生的自由度,关注学生成长与发展的每一细节,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在这基础之上,较简洁地向学生传授大量的知识,引导学生在原有认知结构的基础上,感知、理解、巩固和应用所学知识。讲解的方式是由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决定的,或描绘叙述或解释说明或分析论证等。

3.讨论。

在政治教学时,我们可以出一些有趣的、有新意的题目让学生讨论;拿一些学生关心的论题展开辩论;鼓励学生到社会上观察、学习、分析、研究,这样做,学生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具体做法是:建议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全班或小组成员围绕某一理论或实际问题各抒己见,展开辩论,相互学习,共同研究,达到理解知识、提高能力的目的。在教学中,教师要善于组织学生对某些问题进行讨论。

4.练习。

“练”是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巩固知识的一个途径。教师讲得再好,假如不进行巩固,这些知识就会逐渐忘记。“练”不是盲目地追求练习的数量和练习的次数,不能搞题海战术,加重负担。要练的得当,讲求效率,即要巧练。巧设练习,促进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认知心理学认为:学生的学习过程是一个把教材知识结构转化为自己熟悉结构的过程,有效练习可以促进它的完成。

三、鼓励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教学成功的关键

第4篇

关键词:职校生 语文教学 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是现代人才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在现代社会,由于经济的迅猛发展。高标准的人才需求和低素质的职校生源,使职校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显得十分必要也异常紧迫。那么,如何在语文教学中培养职校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呢?

一、提高中职导游专业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竞争愈演愈烈,职校学生由于自身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工作能力都比较薄弱,通常成为竞争失败者的可能性居多。由此可见,要让职校学生在群雄竞争中脱颖而出,除了加强基础知识学习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笔者认为,提高职校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的一条非常有效的途径,就是要将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作为日常学习生活中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不断的学习和锻炼,以日益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培养职校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策略

1、注重教师的示范性作用

培养学生课堂语言表达能力,教师的示范无疑是重要的一环。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是学生赖以获取知识、提高能力的桥梁,教师语言表达能力的高低,往往直接影响着学生的语言表达以及学习效果。作为教师,应是语言运用的典范。

教师向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以及师生之间信息的传递和情感的交流,都离不开运用教学语言这一有力的工具。著名教育学家夸美纽斯说:“教师的嘴,就是一个源泉,从那里可以发出知识的溪流。”在课堂上,教师通过情趣盎然的表述,精辟的分析,恰到好处的点拨,把学生带进知识的海洋,开启他们的心智,陶冶他们的情操,使他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其课堂教学语言不但要力求规范清晰、准确严密、生动形象,而且还应该符合学生的接受心理,以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同时也能调动学生提高语言表达能力的欲望。

2、加强自述训练

语文是工具,是工具就得训练,不训练怎能掌握?在教学中要经常选择学生身边的话题,让学生进行自述和简要评说,如自述童话,买物品,打电话,自我介绍,介绍我的小伙伴、家庭及上下学路上所见到的新鲜事等等。在训练自述中可采取大家互相交流、对话,自由插话等,还可以针对不同观点进行辩论赛。由于贴进生活,容易激发学生的兴趣,也有利于相互交流。教师在训练过程中具体指导,逐步培养学生有连贯、有条理、有层次描述具体的语言表达能力。自述训练能培养学生思维的敏捷性、条理性等品质。

3、加强复述训练

复述是进行说话能力训练的一种好形式,能锻炼思维,促进理解。在教学中,在机械朗读课文的基础上,让学生放下书本进行理解性和记忆性复述。如归纳课文的主要内容,复述文章的主要内容。或者选择成语典故、生活常识、童话故事进行简单复述,多人接力复述,这样能促进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能力,又培养学生的思维、想象能力,使其说话更富有条理性,更能准确用词。

4、加强语感训练

语感训练是提高学生说话能力的重要方法,学生语感能力越强,说话能力就越好,分析理解能力就越强。在教学中,强调说前准备,培养先想后说的能力,要写好说话提纲,要求讲述清楚明白,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用词准确、丰富,语言、语调恰当,表情姿态自然大方。这种训练可以以明确的话题或一件事,正反观点为内容,采用演讲、辩论会、故事会,学记者采访提问形式等。加强语感训练,可以提高学生说话能力,为学生向书面表达过渡打下良好基础。

5、加强辩论的训练

辩论也不失为培养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一种好方法。辩论集道德涵养、文化积累、知识结构、逻辑思辨、心理素质、语言艺术、整体协作、仪表仪态为一体,是高水平、综合性的口语交际活动,极富魅力和欣赏价值。辩论是检验人的口才,也是检验人的思维能力的一项实践活动,它是站在对立立场就同一问题阐述自己的看法、批驳对方观点的一种论争。通过这种练习,可达到促使学生自觉丰富知识、拓宽视野、提高口语表达能力的目的。

6、加强对话训练

对话是直接进行说话练习的方法之一,不仅有利于锻炼学生的口才,而且有利于锻炼学生的思维。它要求快速分析理解问题,快速提取和组织材料,准确地解决问题。在教学中,可通过教材进行训练,要求学生掌握多种对话技巧,同时要求学生在选择语气时必须顾及语境和谈话对象。

第5篇

【关键词】高中政治 逻辑思维能力

现代教学论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以发展学生智能为主要教学目标之一。这就是说,教师不能只向学生灌输知识,更重要的是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即对学生进行思维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新的高中新课标把培养学生的能力放在重要位置上,注重和强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逻辑思维能力和初步的辩证思维能力。其中,逻辑思维能力对学习知识、发展智能、培养人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那么,如何在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呢?

一、逻辑思维能力及其基本要求

逻辑思维能力是个体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形式对认识对象进行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从而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和规律性联系的个性心理品质。它主要包括分析、综合能力,比较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和归纳、演绎推理能力。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有以下基本要求:

(一)灵活使用

有逻辑思维能力不等于能解决较难的问题,仅就逻辑而言,有使用技巧问题,而使用技巧则来自于熟能生巧。

(二)参与辩论

思想在辩论中产生,包括自己和自己辩论。在迷雾中导致某种正确认识的原因是有该问题辩论,否则不会去想。

(三)坚守常识

坚守常识并逻辑地得到的结论是十分重要的。要注意的是,归纳得到的结论不能固守,因为归纳永远是归纳事物的一部分,不可能是全部,它违反部分怎样不等于全部怎样的常识。

(四)敢于质疑

包括权威结论和个人结论,如果逻辑上明显解释不通时。

二、培养学生逻辑思维的一般方法

(一)归纳法就是从一系列个别的、特殊的、具体的情景材料中概括出共同本质或一般原理的思维方法

它遵循的是“个别——一般”的思维方式。一般要对现象进行概括,再透过现象看本质。

高一《经济常识》与现实经济生活和学生日常生活联系较强这个特点,有利于开展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归纳概括思维能力。

案例:认识价值规律。

教师布置学习任务:

(1)要求学生根据实际条件调查统计某几种生活用品或其他商品在较长时间(一年以上)的价格变化。

(2)要求学生对调查搜集到的数据进行取舍、归类、列表、分析价格变化或不变的原因。

(3)要求学生找出其中规律性的东西。

这样学生从生活中可感知的事实、现象出发,逐步认识抽象的价格规律,这种学习方式和认知方式,符合认识发展的规律,比单纯的课堂讲授教学,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求知能力。其效果更是死记硬背所不可及的。

(二)演绎法是运用政治、经济、哲学的一般原理或观点分析具体的社会现象的一种思维方法

它遵循的是“一般——个别”的思维方式。一般是先阅读材料,抓住主旨,接着归纳观点,然后结合材料具体分析,即先摆观点,再用材料来论证观点。如上题中的第二问:运用所学哲学常识的知识说明人为什么要与自然和谐相处?此问可作如下回答:因为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所以人必须和自然和谐相处;人的活动如果违背客观规律,就会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材料中环境的破坏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所以我们必须正确处理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强调人和自然和谐相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教学中,教师要反复带领学生由一般原理推导个别结论,或从许多特殊事物中概括出一般原则,或将关联事物进行类比。如此引导,教给学生的就不再是单个知识点,而是运用和获取信息的演绎、归纳、类比的思维方法,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化。

三、培养学生逻辑思维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教法与学法结合

课堂教学中充分展示学习过程。教师运用一定的教学手段,按照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认识规律,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通过亲自体验知识的形成发展过程,达到掌握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目的。具体的做法是,提出问题后,先不做任何提示,让每个学生动脑、动手、动口,独立地进行探索、尝试,鼓励学生从多维度去思考同一个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学生自己得出的结论或方法,比课本上的结论或方法更适合学生自己的思维实际。在这一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学生感知的基础上,根据新知识的特点,运用最佳教学方法和手段,让每一位体验新知识的形成过程,实现新旧知识的转化,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培养了学生分析综合和辩证思维能力。

(二)质疑与思考的结合

第6篇

【关键词】高职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产婆术

“产婆术”也叫“助产法”或“苏格拉底法”,它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对确定的知识或结论进行质疑的一种方法。它通过教师向学生进行提问的方式,将学生脑海中即成的知识或结语引向一种矛盾的状态。如果被即成的知识或结论经受的住质疑,被证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那它将会更容易地为学生所理解和接受;而如果即成的知识或结论,经受不住质疑,被发现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那它将会被更为完善的结论或知识所取代,使学生朝着更好的方向去发展。在高职院校中,辅导员普遍采用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有说理发、强制法、压服发、说理和压制兼备法以及心理辅导发。但是,笔者在从事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发现,苏格拉底的“产婆术”应该是一种相当不错的工作方法。

一、高职辅导员应用“产婆术”的适宜性

高职院校中,辅导把“产婆术”作为一种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具有良好的适宜性。首先,在语言接受与表达能力方面,高职学生经过多年的教育、开发,已经足以达到接受“产婆术”的思想教育方法。因为,“产婆术”是一种通过语言对即成知识或结论进行质疑的方法,不管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在语言表达或语言接受能力方面,都要求具有同等或相似的语言能力,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进行平等地进行沟通和辩论,因此,相对于儿童,“产婆术”是一种更适宜于高职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其次,高职生在理性能力方面,可以满足运用“产婆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要求。苏格拉底曾经说过,美德及是知识,可以看出对美德教育的方法——“产婆术”,在性质上,它也是理性的。高职院校的学生,其年龄基本上是在18到22岁左右,基本上处于抽象逻辑思维发展比较迅速的阶段,因此,高职生在理性发展方面,其逻辑思维能力可以很好地满足辅导员运用“产婆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最后,在实践理性方面,高职学生也能够满足辅导员运用“产婆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高职生就读于高职,在知识条件、家庭背景、未来定位上,对其自身价值而言,其价值都是最大化的。同时,相对于理论学习,高职生更喜欢从做中学、学习过硬的职业技术。此外,他们对各种社会事件都抱有浓厚的兴趣、积极地进行思考。因此,我们可以看出高职上在实践理性上具有较高的成熟度。

二、实践“产婆术”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在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辅导员应该采取以何种方式、采取何种策略,把“产婆术”应用于工作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呢?

当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首要把握的就是学生思想中的矛盾。辅导员一开始不应该就反对或者排斥学生的观点,应该站在学生的角度、顺着学生的思维,然后把学生引入到一种两难的处境之中,在观点上引起学生的思想冲突,进而引导学生自己找到矛盾冲突的解决方法。其次,高职辅导员,在运用“产婆术”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敏锐地洞察出学生逻辑思维推理中的漏洞。只有辅导员敏锐地抓住了学生思维上的漏洞,才能够对症下药、采取措施引发学生就这一漏洞进行积极的思考。学生只有通过自我的思考,才能够通过自己得出明辨是非观念、得出自己的结论。学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尊重,解决了自我思维上的问题,得出了自己的答案。再次,辅导员应该让学生通过辩论、在辩论中找到发现自己的问题,而不能把与学生观点相反的即成观点直接灌输给学生。运用“产婆术”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要进行辩论,特别是让师生之间对于是非善恶的辩论。高职辅导员,运用“产婆术”的方法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一定要经常地和学生就某一个问题就行辩论,让学生通过辩论、于辩论中自己发现自己思维上的漏洞。这样学生才能够意识到自己思维中上的问题,纠正自己思想中恶的观念,主动地把自己往正确的方向上引导和发展,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价值观和高尚的人生价值观。最后,辅导员在运用“产婆术”展开讨论的过程中,至始至终都要主导好整个讨论的话题,使其讨论的主题围绕一个主线进行,而不能像头脑风暴法那样,任由学生的思绪漫天乱飞。辅导员可以引导学生在思想上进入某一个主道,最终引导学生得出的结论与自己意料中的结语一样或者类似。

三、结语

在高职院校中,“产婆术”是一种比较适宜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因此,辅导员应该保持一种开放与包容的心态,甚至在某种情况下承认自己的无知,能够接纳一下不确定或与自己价值观相反的观点,只有这样这样,辅导员才能真正地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落实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张荣香.高职思想政治教育应立足于职业教育根本[J].教育与职业,2012(5).

[2]魏立娜,黄曦.基于职业特征的高职思想政治教育探析[J].中国高等教育,2011(24).

第7篇

    【论文摘要】案例讨论是保险学课程教学的重要手段之一。运用互动教学方式,通过对各类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通过模拟或者重现实际生活场景,使学生融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交流观点的教学方法,其在保险学课程教学中效果明显。通过组织讨论既可以分析各种各样保险案例,从中总结出一般性的保险学原理,从而让学生通过自己的思考或借鉴他人的思考来拓宽自己的视野,夯实相关理论知识。保险学的课程体系决定了不能只采用围绕纯理论展开的单一的教学模式,而应贴近保险实务,着力加强真实性和可操作性,以较为系统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因此,在保险学教学中组织大量的案例讨论课非常必要。 

    一、案例教学的特征与优势  

    (一)案例教学的特征

    案例教学的特征表现在:第一,真实性。真实性是案例教学的最主要特点,它所引用的事件在内容和情节上一般不是虚构的。第二,对于案例的描述重在呈现事态演变的全过程,包括期间出现的问题、隐含的矛盾以及对立的观点、冲突。第三,案例展示的事件针对性强,每个事件都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它是一种教学材料,是为教学服务,它包含有需要学生掌握的概念、理论或方法。

    (二)案例教学在保险学教学中的优势

    1 有利于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保险学经过长期的发展,其理论结构日益丰富完整,对于本科阶段的非保险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很难在短时间内完全掌握驾驭基本理论。而案例能引导学生尝试运用保险学的基本原理,真正把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案例分析中,应将注意力集中到案例事件上,以巩固和加深对所学课程理论内容的理解。同时需要教师的正确引导,教师通过观察学生对案例的讲述和评析,强调学生置身于客观社会情境,通过具体的分析,使学生主动、独立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达到深化理论知识的目的。

    2 有助于增进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反映了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思想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讲授教学模式中过于单向的信息传递的弊端,使教师、学生的思想通过保险案例呈现的特殊情景交织在一起。一方面,学生通过自己独到的分析,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在教师的引导下,强化所学的知识;另一方面,教师通过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展现出的多元化的观点可以及时改进教学,真正做到“教学相长”。

    3 有助于提高学习兴趣。在教学中引入保险人引发的保险纠纷、理赔过程中的代位求偿问题相关的案例,由学生扮演人、投保人等角色,可以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参与兴趣。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接触、分析不同的情景,他们被要求扮演不同的角色,并设身处地从扮演的角色出发参与分析和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由此,学生虽然没有亲自调查和身临其境的体验,但结合自身的学习优势,即原有知识和经验背景,他们会更自觉主动地参与到互动中,通过调动过去的经验积累激发联想、比较、思考,从而更易于理解和把握学习内容,在对不同案例的分析过程中,悟出几条可行性方案,为以后处理类似的情况提供参考。

    二、案例讨论课的实施

    (一)设定案例教学目标

    案例教学的目标为:第一,通过案例分析,逐步培养学生观察和分析保险实务的能力。第二,使学生理解保险基础理论如何运用于实践。第三,为学生学习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方面,营造与实战极其相近的氛围。第四,增强学生的独立思辨能力,使学生在扮演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相应角色时能根据所面对事态的变化而寻求应对的思路。第五,通过分析不同保险业务类型、不同情景保险案例,促使学生掌握较全面的保险学基础理论。

    (二)案例讨论课方案设计

    在教学大纲的框架内,方案设计可根据课程内容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既可以采取课堂分组讨论分析,也可以采取辩论或学生讲解等形式。案例是对应章节中的基本理论而设计的。在选择案例时,首先,要求所选案例的内容必须是以完成一定的教学目标为目的;其次,选取的案例必须具有代表性和矛盾冲突点;再次,在选择案例时,应注意选择范围,案例的内容应紧密结合保险活动实践和社会实际,尽量选择反映我国保险领域的案例,同时也应尽可能反映当今最新的保险学理论、技术和方法;最后,内容应新颖,具有生动性和可操作性,采用篇幅应适合授课进程的要求。

    (三)课堂讨论的具体步骤

    1 课前准备阶段。学生提前查阅相关资料,收集理论依据,作好讨论准备是组织成功的案例讨论课的基础,因此,在上讨论课前教师就应将相关任务布置下去,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前期准备的重要性。教师组织和指导好案例分析是案例讨论课的关键环节。首先,教师可根据案例分析中的焦点问题,引导学生了解相关理论,查阅案例相关背景资料,不仅要从理论上理解案例,而且应在具体的情境下加以把握。其次,要求学生组成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共同完成案例讨论课的相关研究课题,这样有利于促使学生集思广益,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培养团队精神。当然,也应建立必要的评分监督机制,以防止小组内部出现任务分工不均。在小组成员的具体组成上,应按照学号顺序若干人一组,而不能任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偏好来组织。这样才能让所有学生都参与其中,各组讨论辨析水平也不至于相差太大。

    2 课堂讨论阶段。课堂案例讨论的任务主要包括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和措施。学生从自身视角剖析案例,阐述小组看法,不同意见相互辩论,形成热烈的探讨问题的气氛,学生成为案例讨论的主角。期间教师应注意把握案例讨论的方向。在课堂讨论中,教师应将讲台让给学生,学生成为课堂的主角,教师的角色是引导学生思考、争辩和决策,引导学生探询案例中各种复杂的情形及其背后隐含的各种因素和发展变化的可能性。根据保险学的教学内容,课堂讨论的具体形式可以有以下三种方法。

    第一,辩论法。辩论是一种强烈地针对问题的正面与反面的讨论,它能促使学生更加熟悉该课程的内容。教师应于辩论结束后对正反两个辩论组分别作客观的评估。

    就辩题的内容而言,要使学生双方在辩论赛中辩得起来、辩得下去、辩得公平,应尽可能选择没有定向性的辩题。在保险学中可以展开辩论的话题是非常丰富的。比如保险合同纠纷中,针对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可以根据大家所持观点的不同明确地划分出正反两方。双方经过分工后可按照辩论赛的一般程序展开辩论。辩论有助于培养和提高辩证思维能力。辩论是一种“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维过程。保险学案例讨论中更需要系统的辨证思考,只有借助辩证思维,才能对辩题作出全面的深刻的透视,才能准确地把握争议点、切入点和立足点。此外,还有助于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合作学习能力等的增强。

    第二,角色扮演法。角色扮演法是一种以学生发展为本,把创新精神的培养置于最重要地位的学习方式,它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探究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合作能力。围绕保险活动的角色主要有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人、保险经纪人等。教师可根据案例的实际需要指定角色或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偏好选择角色扮演。要求学生结合案例的规定情景充分地展开想象把角色扮演好。比如结合保险合同的签订、保险理赔等环节就可以运用角色扮演法进行教学。通过角色扮演使学生明确保险活动的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教师则扮演着编剧的角色,把舞台让给学生尽情地表演,使其成为课堂的主角。在保险产品营销的案例教学中,充当保险人的学生应独立地思考和解决投保人向他提出的问题,灵活运用推销技巧、产品特点,以及必要的心理战术等来推销出自己的产品。扮演投保人的学生也应想方设法地了解清楚保险产品的所有问题,保险合同双方全身心地投入到各自角色之中,真实地体验着保险产品营销的全过程。这种类似游戏般的体验,促进学生能深刻地体会和认知保险学的原理和方法,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可以说是一种寓教于乐的最好方式。教师在其中的角色则是以客观的局外人的立场出现的,主要的作用有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场景、提供背景资料、点评总结等,可见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和促进者,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体。

    第三,模拟讲授法。模拟讲授法是学生模仿教师通过简明、生动的口头语言较系统地传授知识,启发学生智力的方法。其基本要求包括:科学、自主地组织教学内容;讲究语言艺术;善于设问解疑,启发受众积极地思考;运用多种辅助教学手段,使之与讲授相互补充,避免单纯的讲授。

    3 总结评议阶段。总结评议阶段是保险学案例讨论课的最后阶段。在这个阶段教师要求学生将案例与理论结合起来,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同时教师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帮助学生理清思路,肯定学生的思路和独到的见解,对积极参与讨论的学生给予适当表扬,形成激励效应;并指出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对基本知识和观点作进一步的深化、拓展,在此基础上提出尚需深入思考的问题;最后,教师要求学生写出书面案例分析报告,从理论的高度,重新回顾、审视案例的讨论经过和解决方案,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效果。

    总之,案例讨论是保险学教学的重要手段之一。当前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经验,加大保险学案例讨论课的比重,通过互动式教学,以各类典型案例为载体,强化学生对保险学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掌握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8篇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有效性

在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中仍然存在着偏重于教材、偏重于课堂上的理论教学,很少进行实践教学的现象,这无疑会影响学生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影响教学的效果。而采用研讨式、演讲辩论式、情境式、体验式学习等教学模式进行实践教学,能有效调动学生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提高实践教学的教学效果。

1.研讨式教学

在采用研讨型教学模式前,教师要求学生熟悉教材内容,把握教材的知识点,然后教师再紧扣学生身边的和学生熟悉的与教学密切相关的内容设题,引导学生展开研究、探讨、交流,由于教师所设题目涉及的内容就在学生身边,学生较为熟悉,因此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很高,在研究、探讨、交流活动中学生很容易达到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教学目的。这种教学方式的优点是:让学生从身边的人和事说起,由于学生较为熟悉,所有人都有话可说,并且都能积极参与活动,把“一言堂”变成了“群言堂”,学生在活动中相互启发,相互促进,学习热情高,对锻炼学生的能力十分有利。

2.演讲辩论式教学

演讲辩论型教学,即在教学过程中运用演讲或辩论等方法完成教学目标的一种教学模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有关知识点围绕某一专题安排学生开展演讲或辩论活动。通过演讲或辩论活动促进学生加深对有关理论和知识的理解。

例如:教师对“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这一节内容进行理论阐述之后,可以安排学生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立志发奋成才”、“放飞理想”为题开展演讲活动。学生刚学过这部分知识,有了知识的积累,往往能积极参与演讲活动。通过演讲活动,既促使学生使用有关理论知识,巩固所学知识,又提高了学生的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再如:教师讲完“职业道德主要内容”这一节的理论知识后,安排学生开展辩论活动。教师要求正方学生围绕 “干一行,爱一行”的论点进行辩论;反方学生围绕“爱一行,干一行”的论点进行辩论。通过辩论,学生懂得了在实际生活中,当现实与自己理想的职业之间产生矛盾冲突时,如果无法改变自己的工作岗位,就改变自己对所从事职业岗位的情感和态度。通过辩论,学生明白了,即使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不够理想,也应该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

3.情境式教学

情境式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有一定情绪色彩的、以形象为主体的生动具体的场景,来引起学生一定的态度体验,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并使学生的心理机能得到发展的教学方法。情境式教学的核心在于激发学生的情感。

教师运用情境教学中的小品表演来进行实践教学时,教师不但要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发散思维,发挥想象力,大胆创意,合理编排剧情,而且要当好导演,引导学生进行情境模拟表演,让学生在表演、观看、讨论中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

例如:学生学习“职业生活中的道德规范”这一节内容时,教师可以结合医学生的特点,补充“医务人员的道德规范”这一内容进行教学。教师的理论教学完成后,要求学生围绕教学内容,结合专业特点编排小品,并进行小品表演。

这种教学方式的优点是:利用小品表演进行实践教学,具有形象性,生动性和直观性的特点,并能吸引和感染学生,激发其参与活动的兴趣,集中其注意力,真正使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体,帮助学生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 。

运用情境式教学,教师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步骤:

(1) 选择合理的内容;

(2) 精心设计与编排;

(3)分组表演;

(4)组织讨论,反思教学问题

4.体验式学习

体验式学习强调让学生在做中学、做中悟。该模式有利于挖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用功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有利于发展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实践教学中,体验式学习可以通过创设情景,组织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实训课和工学结合,亲临现场,参加集体活动,营造浓厚道德氛围等策略来实现。

体验式学习要求学习者发挥主动精神,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对自己的学习负主要责任,真正成为教学过程的主体。体验式学习是重视实践的学习方式,它的有效性、重要性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充分展现出来。因此,运用体验式学习可以让学生通过直接参与学习、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接触社会、了解国情、体验生活,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例如:学习绪论部分中“认识大学生活特点,提高独立生活能力”这部分内容,教师就可以安排学生参观校园、参观学校图书馆、参观学校实验室、参观学校校史展馆,让学生在参观过程中直接感受、体验、了解大学的学习、生活、环境特点,感受大学校园文化,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性质、任务,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

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通过学生的直观感受和切身体验,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使学生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开展这样的实践活动,不仅能引发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而且还可以提升实践教学的有效性。

改革课堂内外的实践教学,突出实践教学的多样性、灵活性、实用性,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改变学生单纯听课、接受灌输的学习方式,有利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有利于学生积极性和创造优的发挥,有利于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优化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第9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可以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了我国的自认制度。

自认制度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必然要求和自然产物。自认对法院的约束力源于辩论主义,根据自认制度,一方当事人自认对方主张的事实后,便对法院发生约束力,法院不得对自认的事实判断认定其真假,并将其作为判案的事实依据。由于法院对自认的事实不再实施证据调查,一般而言,其事实的真伪性也往往难以知晓。但有时该自认的事实明显与众所周知的事实或案件客观事实矛盾时,对该事实的自认是否还对法院具有拘束力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一方面确立了自认制度,同时第九条又规定了: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自认事实除与上述事实相矛盾外,也可能与案件客观事实相矛盾,而我国法律又保留了法院依职权探知案件事实的权力,对此相互矛盾的事实,法院将以哪个事实作为判决的基础,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律适用原则。

二: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对自认效力的分歧。

自认制度是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必然要求和自然产物,自认的法律效果在于,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必须受到当事人自认事实的约束,法院在适用法律时,应以当事人自认事实为基础。如果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为乙,法院不能以甲作为判决的依据。法院没有以当事人自认的事实为判决基础时,该判决即违反辩论主义。自认制度的设计实际上排除了法院对自认事实的认定权。既然排除了法院的对事实的认定权,也就必须容忍自认事实的非真实性。起码法院因受自认事实的约束,不能再动用职权,调查该事实的真伪。即使以法官的自由心证得出该事实可能有伪时,法院也不得否定该自认的事实。

自认对法院的约束力并非来源于该事实的真实性,即不因为双方对该事实的认可或认识的一致性而具有一般真实或盖然真实性。而是源于民事诉讼法中辩论主义这一基本原则。根据辩论主义的基本原理,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对法院有约束力,法院不得以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主要事实作为裁判的依据。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主要事实的承认,就使该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经成立,法院当然应当受到该事实的约束。因此,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法中的辩论主义是自认制度的基石。

相反如果实行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由于法院对作为裁判依据的所有事实,包括主要事实实行职权探知,所以,自认制度便不能成立,自认的事实无法约束法院。有的人认为,即使法院拥有对事实的职权探知权,也并不排斥当事人的自认。例如,在我国,就允许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承认。这里应当注意的是,法院对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主张事实的承认的认可,并不意味着法院受到该事实的约束,即法院可以在当事人自认的场合推翻自认的事实,而以职权调查的事实作为裁判的依据,也可以以自己的判断(实际上的心证)来否定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所谓职权探知的本质意义就在于法院对于该事实真实性有调查认定的权力。而自认制度就是要排斥法院对当事人自认事实的认定权,在裁判时只能以该自认的事实为依据,而别无选择。

三:我国采取超职权主义模式对待自认对法院的拘束力,

我国民事诉讼法由于并未完全确立有约束力的辩论原则,允许法院在自己需要的场合以职权收集证据,就使自认制度目前在我国无基本制度或基本原则的法律基础。

在证据的收集上,法官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经历了从全面收集证据到收集与案件审理需要的证据,进而证据规则又对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限制,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逐步深化,法官主导地位有所削弱,职权弱化,强调了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但这种变化也只是量上的变化,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超职权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特点。法律在为法院收集证据保留权力的同时,也就给予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其收集证据的范围就很可能成为法院裁量的范围而具有随意性。 在职权探知的民事诉讼体制下,法院对真实事实的追求实际上被自然化,具有某种图腾的意义。且这种观念具有一定的理性基础,而且是一种长期的传统观念,要转变这种观念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规范的自认制度在这种观念环境中显然不能存活。在这种诉讼体制下的自认对法院的拘束力必然要受到限制的。为此,在适应私权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诉讼模式与诉讼理念,对某些事实的自认,法律还要依靠其强制力限制自认的适用,以维护正义,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伦理。其限制主要有:

(1)司法认知的事实不适用自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对于第九条中所列事实,除发生第二款之情形外,即使一方当事人自认以致双方当事人主张趋于一致也不得产生约束法院的效力,即司法认知的显著事实不适用于自认。

(2)法院依职权取证范围内的事实不适用自认。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前,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完全可以不考虑当事人的承认而自行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对法院自行取证作了限定,这样一来,虽然法院自行调查的范围缩小,但对第十五条中规定的法院可依职权取证的事实,也不能适用于自认。

(3)涉及身份关系的婚姻家庭案件中的事实的自认,因为这类案件关系社会基本伦理价值和基本人权的保护,所以排除自认的适用。

四:规范自认制度的自认对法院应有绝对的拘束力

任何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经济性的措施和制度对法院和当事人都具有难以抗拒的诱惑力。而自认制度通过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承认,免除了主张者的证明责任,减少了当事人收集、保存证据、相互质证之累,也减少了法院调查核对证据之苦,不失为一种提高诉讼效率和经济性的措施和制度。同时自认制度有利于树立法官中立、公正的形象,防止腐败的产生。正是自认制度在这方面的诱惑,使我们自然地会想到移植自认制度。事实上最高人民法院也已经在司法解释中将自认制度规范形式移植到了司法解释文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中对无需证明的几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我国法律保留了法院依职权探知事实的权力,仍然以追求客观真实为终级目标,我国实施的自认制度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自认制度。

自认制度要求的制度环境是法院对案件事实(主要事实)的非职权探知,即主要事实由当事人提出,法院作出裁判的依据限于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相反,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事实法院不能依职权收集和调查。这也是辩论主义的基本要求。自认制度的免除功能就在于,一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被对方承认后,该事实成为没有争议的事实,对法院发生拘束效力。如果允许法院在自认后对该主张的事实进行调查和心证,那么实际上这种拘束力就不存在了,自认制度对诉讼的效率性和经济性价值也就随之丧失。从诉讼模式的角度看,自认制度的模式环境应当是当事人主导的诉讼模式,即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不管是英美型的,还是大陆型的。也许有的人会以为,当一方当事人承认对方的事实主张时,法院予以认可,自认的一切功效不都存在了吗。问题在于经法院的认可,当事人的自认虽然成立,但作为一项对法院有约束力的制度仍然没有确立,只要在自认中介入了法院的职权,即法院对自认的认可,就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对法院没有任何约束力。自认制度的核心是对自认对法院有约束力,没有约束力自认就不能作为一项诉讼制度。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辩论原则因为没有制度约束力,因此,在我国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下不可能派生出自认制度。如果我国要适用自认制度,就要求我国目前的辩论原则具有真正的约束性,而不是对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抽象肯定。

自认制度存在的观念环境是当事人之间私权纠纷的解决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志, 当事人一方有权对相对方提出的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予以承认。法院的裁判虽以追求真实为理想,但也要受制于当事人。自认制度的设计也就表达了这样一种理念,当事人已经自认的事实法院不管其真实性如何都将排除对自认事实真实性的怀疑。

第10篇

关键词:举证责任;法律推定;证明责任分配

一、举证责任的内涵

(一)诉讼举证责任

作为三大诉讼法的共同概念,举证责任可表述为:“所谓举证责任,乃当事人请求依其主张为裁判,须就其主张待证之事实,有举证证明之负担。详言之,乃当事人凡欲依其主张为裁判,须就其主张之特定,必要而有关联之待证事实,举证证明之。如不能举证证明,则负担不能依其主张内裁判之危险”。据此,诉讼举证责任包含四个方面的内涵:

第一,主张责任。诉讼主张是一切诉讼活动的起点和归宿,全部诉讼活动都围绕主张而进行。罗森贝克在《证明责任论》中专门论述了主张责任,即“在一个以辩论原则为主导的诉讼中,当事人不仅必须证明为判决所需要的事实,而且还要通过提出主张来参与诉讼,并使自己的主张成为判决的基础。主张责任的概念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

第二,提供证据责任。提供证据责任也同样存在于任何诉讼案件中。但不同的诉讼模式对此有较大的影响。在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中,法官承担着一定的提供证据职责,可依职权主动调查案件事实和收集证据。而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中,法官受辩论原则约束,不主动调查和收集证据,因此当事人需要真正地负担起提供证据的责任。

第三,说服责任。说服责任是名副其实的“证明”责任、论证责任,指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的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说明、论证,使法官形成对案件事实的内心确信的责任。诉讼的整个庭审活动都是围绕说服法官这一目的而进行的。在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反复陈述、质证、辩论,对证据之间的关系以及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逻辑联系进行说服、论证,也就是运用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和请求,使法官形成有利于自己的“心证”。

第四,不利后果负担责任。刑事诉讼中的控告方与被告方的立场和目标是针锋相对的。控告一方的目标就是证明自己对被告的指控罪名成立,使被告受到刑事处罚。为达此目标,控告方必须提供证据并进行说服论证。如果控告方不能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犯罪事实,则被告的罪名不能成立,控告方的目标就无法达到。从诉讼的意义上讲,这一结果就是刑事控告一方的“不利后果”。

(二)举证责任的内涵

举证责任是上述四种责任的统一体,四种责任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它们之间是层层递进的关系,后者以前者为基础和前提。同时它们又相辅相成,互为条件。不利后果负担责任必须以它前面的三种责任为前提条件:

首先,案件事实真伪不明只有在当事人就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实施论证说服活动之后才有意义。依照德国法学家汉斯·普维庭的观点,构成“真伪不明”的条件是:(1)原告已经提出有说服力的主张。(2)被告也已提出实质性的对立主张。(3)对争议事实主张需要证明(自认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没有争议的事实不在此限)。(4)所有程序上许可的证明手段已经穷尽,法官仍不能获得心证。(5)口头辩论程序已经结束,上述第(3)或第(4)项状况仍然没有改变。

其次,在一般情况下,主张责任的承担主体和不利后果责任的承担主体是一致的,所以一旦出现事实真伪不明的状态,应将不利后果分配给负有提出主张、提供证据、说服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这就要求必须预先规定在各类诉讼案件中,应该由谁负责提出主张、提供证据并进行说服证明活动,即不利后果负担的承担主体也离不开主张责任、提供证据责任和说服责任,只有先确定了后者的主体,前者的主体才能确定。反过来看,主张责任、提供证据责任和说服责任也离不开不利后果负担责任。正是由于不利后果责任的潜在“危险”,才迫使当事人为了自己的胜诉结果,主动地提出主张,收集证据并力图说服法官。

二、举证责任的基本属性

(一)作为诉讼裁判机制的举证责任制度

从诉讼证明的要求来说,案件事实的结果只能有两种情况:得到证明(真)和得到否定(伪),两者必居其一,不允许所谓的“真伪不明”的第三种状态存在。“法官总是只能将一事实主张作为真实或不真实来对待,从来不能作为有疑问来对待”。因此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将真伪不明拟定为“真”或“伪”。这是一种制度上的安排,因为真伪不明对诉讼案件的判决是一种妨碍,必须在法律制度上将这种状态设定为“真”或“伪”。唯其如此,法官的判决才符合证据裁判主义的诉讼原理。

(二)举证责任规范的法律性质

在新刑诉法出台前,我国诉讼法学界,对举证责任规范的法律性质向来众说纷纭,主要有权利说、义务说、负担说、需要说等观点。作为一个涵义丰富的概念,举证责任规范的性质很难笼统地用权利、义务还是责任来加以概括。从当事人追求胜诉的角度看,提出证明主张和提供证据以及进行诉讼辩论,都可以看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然而,如果法官可以不依证据而依别的标准对当事人的实体请求做出判决,那么当事人就不会愿意去“享受”这些诉讼权利。

三、新刑诉法修改后举证责任的分配

第11篇

关键词: 中职语文 拓展模块 单元教学

中职语文拓展模块在基础模块和职业模块的基础上,起到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全面提高学生素养和语文综合能力的作用。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为满足学生个性和继续学习需要,侧重学生的终身发展;它是语文课程的拓展和延伸,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教学内容系统性强,注重语文综合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一、单元教学内容设计

本课程根据不同主题分为六个单元,每一单元由阅读与欣赏、表达与交流、语文综合实践活动三部分内容构成。每一单元从不同角度出发,进行知识的拓展和能力的提高。结合单元教学内容及学生特点,我们设计了两大学习任务:一是围绕阅读欣赏的主题撰写鉴赏心得;二是口语、写作和实践活动任务。

第一单元:围绕“历史与进步”对胡同文化进行赏析,完成撰写鉴赏心得任务。掌握审题和立意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完成读书征文活动“文明美德伴我成长”的写作活动。第二单元:围绕“对古诗文的鉴赏”,提高对古诗文赏析的品位,培养审美情趣,撰写古诗文鉴赏心得。学结的结构和写作方法,完成总结写作。第三单元:围绕“微型小说的写作特色”,掌握欣赏小说的基本方法,撰写微型小说艺术特色鉴赏心得。学习采访的方法和技巧,根据采访主题,列出采访提纲,完成采访任务。第四单元:围绕“文学艺术欣赏”,领悟欣赏文学艺术的方法和途径,探究文学艺术与人生的关系,撰写文学艺术鉴赏心得。第五单元:围绕“多元文化赏析”,领悟多元的世界文化,培养文化感悟能力,撰写鉴赏心得。学习辩论的方法和技巧,根据辩论主题,完成辩论活动。第六单元:围绕“对古代优秀诗文赏析”,激发对古诗文的兴趣,传承中国古代文明精神。学习、掌握简报的格式和编写的方法,完成专业简报编写。

二、教学模式与方法

根据课程特点和课程的整体设计,采用的主要教学模式有问题―探究式的教学模式、任务驱动型教学模式及小组活动式教学模式三种;课程整体教学以小组为单位,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达到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语文综合能力的目的。阅读与欣赏课主要采取的是创设情境法、多媒体教学法、朗读法、问题探究法、小组讨论法、拓展阅读法。表达与交流课和语文实践活动课:主要采取任务驱动教学法、模拟情境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及活动教学法。下面将列举实例对教学方法、手段和工作任务的实施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是阅读欣赏课:以课文《胡同文化》为例,设计教学环节如下:导入环节创设情境激发学生思考。采用情境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通过猜谜语引出主题,通过观看视频胡同文化前言了解胡同及四合院的知识,创设情境导入新课。朗读感受环节分为两大环节:一是听泛读感受老北京语言文化的魅力,二是学生选择自己的喜欢的语段进行朗读,通过朗读实践进一步感知文章内容。解读环节通过布置小组任务,设置问题引导学生对文章内容进行探讨,采用的是问题探究法和小组讨论法。品读环节用多媒体展示不同建筑风格的图片,引导学生进行讨论交流“谈谈你了解的建筑风格以及居住文化”,采用活动教学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拓展环节,采用比较阅读的方法,选取本单元其他阅读篇目,进行比较阅读,撰写鉴赏心得。

二是表达与交流和语文实践活动课:导入环节,通过创设情境明确活动主题、任务和要求,采用的是情境教学法和任务驱动教学法。探究环节,采用学生自主探究的方法,让学生学习口语技巧或写作方法,采用的是问题教学法和案例教学法。小组活动环节,通过小组合作探究的方式完成活动任务。展示环节,采用模拟教学法,通过展示学生活动成果评价学习学习效果。评价考核环节,根据学生完成的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

三、学生活动指导:以语文实践活动――主题辩论会为例

学生活动指导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包括活动设计、活动实施及活动考核三个方面。

一是活动设计:包括活动主题的设计和活动内容的设计两个方面。首先,活动主题的选定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关注社会生活,注重职业需求。例如第五单元的语文实践活动――主题辩论会,教材的辩论主题“圆明园是否需要重建”。为了更贴近学生的生活,激发学生的兴趣,在活动主题的选定上,围绕社会热点话题,并结合单元文化主题,选择“当今社会,老人摔倒敢不敢扶”辩论主题,有效调动学生活动的积极性。其次是活动内容设计,活动的具体内容要充分考虑教学内容的连续性及活动的实际操作性。本单元的口语交际课为辩论,结合辩论的知识设计简化版的辩论提纲,既充分运用辩论知识,又提高辩论能力。

二是活动实施:一般包括课下和课上两个阶段。课下阶段:活动前的准备工作,首先是成立辩论小组,考虑到课堂活动时间的有限性,把全班六个活动小组分为三大辩论组,形成辩论活动组;学生通过网络、书籍搜集辩论材料并加以整理。课上阶段:活动的展示、考评阶段,展示阶段:由大家推选的辩论会主席主持辩论会,三大辩论组依次进行展示。

三是活动考核:明确评价标准和评价形式,对学生进行评价考核指导。

四、教学评价和考核

评价方案由形成性评价(70%)和终结性评价(30%)两个方面构成。形成性评价又包括:阶段考核(50%)和作业考核(20%)两个部分。评价的实施过程主要考虑到评价要贯穿日常上课之中,设计平时设计表、活动成绩表、阶段汇总表等,以便评价的实施。评价达到应有的效果,教学检测效果好,能够及时反馈学生的掌握情况,以便教师适时做出调整,提高教学质量;注重平时成绩考核及学生自评、互评的机制,极大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教学效果好。

五、教学效果及特色

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习任务,并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获取知识,提高能力。拓展模块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一定的特色,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一是以小组活动为单位:划分固定的语文学习小组,活动大多以小组为单位;二是以活动教学为模式:做到节节课有活动,让学生充分参与到课堂学习中;三是以训练能力为重点,以实践(活动、任务)为主线,通过观察、模仿、练习形成技能,强化语文综合能力的训练;四是以多媒体技术为手段:运用信息技术,充分利用课上、课下资源,达到教学资源共享及知识全面拓展的目的;五是以评价考核为激励;以评价考核为激励手段,促进学生学习。

六、反思和提高

通过教学实践,发现教学过程中既有成功之处又有需要提高改进之处。成功之处在于工作任务设计、教学环节设计较合理,实施效果好;教学过程以学生活动为主体,体现以学生为主的教学理念;适当地运用多媒体技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今后随着语文信息化教学的不断实践,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都要紧跟改革脚步,继续优化和提高。具体有以下方面:根据能力训练的要求,更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实现能力的综合提高;活动内容应该更贴近学生生活和职业的要求,针对性要强;信息化教学手段要进一步完善,语文教学平台要不断完善;评价考核还要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实用性、操作性强。在单元教学设计中,应充分考虑以学生为主体,以活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在单元教学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教学的整体性,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沈勇.浅谈中职语文教学的专业化和有效性.考试周刊,2007.

第12篇

在实践中,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去着手:

一、快乐学习,从“心”开始

在班级建立小组时,老师应充分满足学生的心理需求,让小组成员畅所欲言,共同商定喜欢的组名、口号等,营造学生快乐学习、自主学习的和谐氛围。

教学中,首先要让每一位学生都具有良好的心态,饱满的精神,积极的求知欲望,这才是有效课堂的基础。因此,教师在进入教室之前,就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以良好的、饱满的精神进入教室,先以和蔼的眼神、最快的速度“浏览”一遍学生,迅速掌握学生动态,以便用最合适的方法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充分发展个性。要巧妙处理学生出现的错误,特别要关注后进生的学习状态,小心呵护他们的自尊,只有尊重学生,他们才会“亲其师,信其道”,才能达到传道、授业、解惑的目的。陶行知说过:“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里有爱迪生……这就告诉我们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关注他们的成长,唤起他们的成功感、自豪感!

二、成功收获,从“法”着手

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课堂成为自主学习的天地、探究知识的殿堂,和培养技能的乐园。我校尝试的“五环节”有效课堂教学模式,有一定的实际成效:

(一) 激发兴趣,情境导入

本环节要求教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诱发学生强烈的学习愿望,挖掘学生蕴藏的学习潜力。教学过程中,教师通过导语、图像、音乐、视频等各种方式诱发学生的学习动机。

“创设情境”有利于解决教学的高度抽象性和学生思维的具体形象性之间的矛盾,其目的是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有关知识,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情境创设注意现实性和针对性,这样学生才会产生学习热情,主动参与,迅速地进入最佳的学习状态,掌握学习的主动权,身临其境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重情境应贯穿于整堂课的全过程,根据需要,教师适时巧妙创设各种情境,如导入时的趣味情境,“0距离”情境、问题情境、探索情境、求异情境、猜测情境等。如在科学课《抵抗弯曲》拓展应用时:直尺立着放好,还是平着放好?情境设置:假如你现在就是一位建筑师,这把直尺就是横梁,那么在你设计建造房屋时,给你这个横梁,你会怎样设计放好?为什么?这一问题情境使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激发了学生的解题热情,也满足了学生想做“能人”的心愿,学生个个争先恐后动手操作,通过注入情趣的操作,加上学生间的合作交流,学生自己解决了问题,并且印象深刻,终身受益。在做中体验乐趣,满足内心需求,激发兴趣和热情 。

(二)自学思考,提出疑问

本环节包括读(读课本、读资料等),看(看例题、看现场、看插图等),做(做练习、做实验、做模型、做游戏等)。这一环节是学生独立完成的环节,其基本要求是:

1.教学目标具体化、问题化,力戒无思考价值的问题,制作好学案;

2.围绕教师的要求进行,防止无目的的“学”,教师巡视,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和个别指导;

3.力戒探究性问题变成陈述性问题。

教材是落实教学大纲、实现教学计划的重要载体,也是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的主要依据,但是教材内容和教学内容并不是等值对应。新课标强调让学生“从学习有用的知识开始”“把知识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交流信息的手段和工具”“重视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背景中学习和理解”等。在教学过程中,应把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使学生感到学习是有情有趣的,是那么亲切、易懂、自然,而不是脱离现实枯燥乏味的。

(三)小组合作探究,汇报展示

这一环节是以学生为主教师参与为辅的小组合作探究环节,也是本堂课教学重难点的突破环节,其基本要求是:

1.在“学”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讨论、交流、汇报,凡是学生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让学生在小组内或集体交流来解决,防止教师包办代替;

2.注意学生在“学”中出现的错误的分析;

3.鼓励大胆表述和学会倾听,小组代表发言完后,组内其他成员进行补充;

4.鼓励标新立异;

5.教师合时宜的点拨而非不合时宜的提示干扰。

《新课程标准》指出:有效的教学活动不能单独地依赖模仿与记忆,动手实践、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是学生学习的重要方法。21世纪的人才不仅要学会学习,而且要学会与人合作,这是创新型人才必备的素质之一。因此,小组合作学习是时代赋予教学活动的要求,合作学习有利于学生得到更多地展示自我的机会,有利于学会与人交往,互相帮助,取长补短,通过小组内的交流、探讨,甚至辩论,使学生受到启发,迸发出智慧的火花。

在教学中鼓励学生大胆观察猜想、小组合作、动手操作,通过分析抽象、验证假设、提炼归纳等方式,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引发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善于思考,使学生对知识 “不但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

(四)拓展延伸,升华知识

这一环节主要是教师“讲”的环节,其基本要求是:

1.教师归纳总结集体的共同认识,寻找规律与结论,引导学生准确灵活地领会单元目标的意图,

2.教师要注意将规律与结论拓展开来,以其让学生开阔视野,在头脑中产生更多的“问题”;

3.拓展延伸要合情合理地紧扣课题,更要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

(五)习题训练,巩固知识

这一环节是学生独立完成的环节,其基本要求是:

1.通过练习强化运用,巩固提高,获得能力;

2.注意练习的变式呈现。

陶行知说:“花草是活书,树木是活书,飞禽走兽、小虫微生物是活书,山川湖海,风云雷雨,天体运行都是活书,活的人、活的问题、活的文化……活的世界、活的宇宙、活的变化,多是活的知识宝库,多是活的书。”课程不仅是“文本课程”,更是“体验课程”,是教师、学生、教材、环境四个因素的整合,是一个共同体,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生态”系统,它是独特的且永远变化的教学过程,是课程创新与开发的过程,简单地说,即使你在教室里上课,也要把知识拓展到教室外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