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5 17:26: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教育全球化的定义,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国际化;留学生;跨文化经历
中图分类号:G64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059(2012)04-0010-06
一、前言
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加速了我国教育国际化进程,来华留学生规模逐年扩大。2001至2010年,来华留学人数年均涨幅超过10%,201 1年在华的各类留学人员达292611人。目前我国已成为继美、英、法后第四大留学目的国,承担着全球约7%的国际学生教育。这一数字在未来十年还会进一步提高,至2020年我国各层次院校拟接纳留学生50万人次。
基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不断提高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的要求,本文研究高等教育国际化背景下的来华留学生经历。通过对一项中美大学生交换项目中美国学生在我国学习期间的跟踪调查,分析留学经历对留学生文化理解与包容度的影响,以期对我国国际教育发展与国家软实力的提高有所启发。本文由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详细的数据分析组成,最后归纳研究结论。
二、高等教育国际化与“国际化”个人
(一)跨文化研究视角
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术文献经常谈到全球化对高等教育部门的影响。日益频繁的跨国界活动(如市场宣传、招生、就业、排名)正把各国高等院校置于不断深入的全球性竞争压力之下,后者纷纷采用国际标准指导教学与实践活动。这种“一个国家应对全球化的一种方式”就是Knight定义的高等教育国际化。尽管相互联系,“国际化”与“全球化”概念并不相同:全球化是自由资本主义驱使下的一种经济现象,是与私有化、市场化、商业化紧密联系的议论形式,而国家的国际化战略还肩负着促进“全球理解”与“实现多元文化的高等教育意义”。从这个角度出发,Wit重新诠释了国际化概念,指出“国际化”同时包涵“国际”和“地区”双重因素,即“跨文化因素”。这一定义说明高等教育国际化不仅局限于高等教育机构的国际化转型,其跨文化本质可能影响个人,这种转变本文称之为个人“国际化”。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已经谈到跨文化交流与个人的国际化问题。如Giddens认为全球化进程导致传统民族国家疆界模糊,因而个人应积极并善于包容跨文化问题的复杂性,并称这一群体为“世界性人群”。Gunesch提出的“国际个人”概念类似于个人的跨文化认同,指的是“一种意愿,一种能力,允许个人通过倾听、观察、感知,反思进入另一种文化的能力……是对多样文化经历的知识与道德领域的开放度。”。与Gunesch视角相似,Nussbaum强调了高校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全球公民”中所起的核心作用,这里的“全球公民”具有“检视自我与自我传统的能力”,理解世界人民作为人类大家族成员相互依存,具有“叙述性想象”能力,能够和来自其他文化背景的个人换位思考。Sanderson认为,全球化时代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个人交流成为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指出个人“应使自我国际化,以产生一种全新的对国际化与全球化关系的解读”。这种新的国际认同并不否定国家认同;相反,个人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自我,不断解构和重构对自我国民认同的理解,避免文化刻板认知和沙文主义民族情怀。
(二)反殖民主义视角
有学者认为,今天的高等教育国际化已经演化成新一轮的殖民主义。在经济领域,全球化加剧了南北、东西差异,即便是高速发展的东亚诸国,仍然不同程度上依附于西方的科技与创新;在高等教育领域,英美等“核心国家”依然占有主要的知识产出资源,第三世界“边缘国家”往往拷贝复制西方高等教育模式。对于个人,国际化进程并未保障每个人拥有在全球性舞台活动的同等权利,拥有更多话语权的西方精英仍然在世界场合复制“欧洲中心主义”,通过塑造“性感的、奇异的、落后的”“文化他者”,不断构建和加强西方完美的自我形象。
在这一背景下,Dobson批评跨文化视角对“国际个人”的理解,指其过度强调相互依存、世界范围内的紧密联系、人性的大同,往往导致对南北不对等的权力关系的忽视:“所谓全球的并非是世界的、人类共同利益的代表,相反往往是通过扩张得以全球化的地区性狭隘利益的体现。”Andreotti提出应培养“批判性”国际公民,加强个人对权力世界的认识。具体而言,“批判性”国际公民不仅看到其他国家的“贫穷与落后”,还看到“世界范围的不公”;并不盲目地认为全球化促进了人与人之间平等、密切的联系,相反,认识到全球化加速了南北不对等的权力关系。如果说跨文化视角的国际个人致力于实现“世界共同发展、和谐与相互包容”,“批判性”国际个人更强调解决不公、建立更平等的对话基础;如果说前者是理想的国际主义者,“批判性”国际个人具有更强的反思及处理复杂的权力关系的能力。
反殖民主义有助于我们理解西方模式在今天社会的主导,以及欧美学者呼吁提高本国学生批判地理解“文化他者”能力的理论根源,然而似乎不足以解释“边缘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国际教育、拓展西方学生国际视野的自动力。因此,有必要介绍第三种理解“国际化”个人的理论角度,即Nye的“软实力”理论。
关键词: 全球化 变体 中国英语
一、引言
自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英语在中国迅速发展。随着英语在全世界各地的广泛传播,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信息传递方面,英语都不可避免地成为世界上最广泛使用的语言。当今社会正处于全球化发展阶段,全球化带来的资本、技术、人才、知识、信息等生产要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各国民族文化和价值观,使各国文化呈现与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新的发展态势,从而也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民族文化间摩擦与冲突。一方面这种冲突来源于全球各国的全方位密切交往,另一方面文化霸权主义是产生这种民族文化冲突的潜在因素。
英语被称为“世界语言”、“全球语言”、“一种永不褪色的语言”。英语的全球化地位,缘于“它的角色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公认”,这暗示英语可以从三种途径达到全球化地位。第一,英语作为全球大多数人的本族语,比如在英国和美国等。第二,英语作为某些国家的官方语言而得到世界的公认,因而它能被广泛地应用于政府、法庭、媒体和教育等领域。有时,它又被称为“第二语”,是相对于“母语”的一种补充,如同当今的新加坡英语,印度英语。第三,英语在外语教学中作为“最具优势的外语”。随着把英语作为官方语和外语的人数的增多,英语自然得到了广泛传播。因而在这个意义上,“英语已经完全达到了全球化的地位。”英语在世界60多个国家被用作官方或半官方语言,在其中20多个国家占据主要地位。在六大洲中,英语的地位都是主宰性的。英语作为贸易语言、辅助语言和国际语言在全世界各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无论是在商务、技术、科学、因特网、大众娱乐和体育等方面,还是在医学大会、合同签订中,英语都成为首选语言。Graddle统计到,98%的德国物理学家称英语为他们的工作语言,83%的化学家,81%的生物学家,81%的心理学家都完全遵从这项决定。英语广播节目在全世界120多个国家中被1亿5千万听众收看和收听。
随着英语在中国的广泛使用和传播,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看待用英语表达中国本土社会与文化的特有事物。英语的全球化不可避免地导致英语在不同社会与文化中的本土化。世界各地的英语变体应运而生,其中包括“中国英语”。广义上说,中国英语是以标准英语变体为基础,表达中国文化,具有中国特色的英语。尽管关于中国英语的争议颇多,但大部分学者都认可了它的存在并且研究了其在语音、词汇、句法和语篇上的特征。然而,极少有研究描述或分析中国英语特色。因此,一方面,中国英语以中国人的思维的方式表述,增添了一分中国味。另一方面,尽量使语言符合英语的逻辑与思维习惯。这提醒我们要特别注意使用适当的词和结构表达中国特色,才能达到有效的跨文化交际,进一步提高学习者使用英语表达中国特有事物的能力。英语全球化对中国的教育政策和实践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但这并不表明学习英语是错误的行为。作为工具性语言的英语对中国的开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全球化中,英语的教和学都是为了服务于中国的发展,但当一门外语开始融于一个国家的社会生活并试图成为主宰时,或者说当全民都忙于学这门外语时,冲突就产生了,学习英语是为了把英语作为全球化交流的工具。过于强调它或全民学习英语是没有必要的。在英语教学领域,我们应该采用合适的态度对待英语。英语需要更多地考虑一些社会文化的因素,需要作更多的调整,使中国英语教学适应英语作为全球语言的事实。笔者就如何看待在中国使用的英语包含中国本土事物这一问题,从英语使用的全球化和本土化这两大趋势角度进行分析,寻求兼顾共性与个性的解决办法。
二、“中国英语”现象
比起“中国英语”,人们更熟悉的是“中式英语”这一提法,后者针对的是不合英语语法规则或者明显是生搬硬套汉语语法规则的语言现象。“中国英语”这一概念最早是由葛传槼在探讨翻译方面的问题时提出的。他指出像《四书》、《五经》、八股文、四个现代化(fourbooks,fiveclassics,eight-leggedessay,fourmodernizations)显示了在中国语境中语言使用的特色。因此,这些译法不应被简单地贴上“中式英语”这一标签,他建议使用“中国英语”这一中性或带有褒义的提法表达中国语言和中国文化的特色。
“中国英语”这一概念自葛传槼提出以后,逐渐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并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英语在日益扩大的国际交往中的广泛使用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研究热点。孙骊在文中虽未直接引用“中国英语”这一提法,但探讨了英语的不同变体及其在中国语境中的地位。汪榕培支持“中国英语”的独特性,他提出“中国英语”的定义应包涵:①在中国本土使用的语言;②以标准英语为其核心;③显示中国的特色。汪在其文中引用了Peterstrevent下的定义以支持其观点。虽然什么是标准英语本身具有复杂性,但是汪的定义不失为兼顾英语在中国使用中显示出全球性和本土性的一个有益的尝试。李文中对“中国英语”这一提法是否妥当提出了质疑,认为其地位毕竟与英式英语或美式英语这些国别变体不同。他指出中国英语以规范英语为核心,表达中国文化诸领域的特有事物,并不受母语干扰。事实上很难区分什么是母语干扰,什么是特色,但他的观点的贡献涉及两个特征:全球性和本土性。
更多的学者随后纷纷撰文,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支持“中国英语”这一提法。众学者的支持表明了对英语在中国使用的本土化特点的正面态度,但在将“中国英语”作为一种变体这一问题上,仍存在分歧。葛传槼在讨论中并未涉及英语的不同变体;汪榕培在使用“变体”一词时引用的例子是英国英语、美国英语、加拿大英语、澳大利亚英语、新加坡英语和马来西亚英语,他引用Peter trudgill的将美国英语叫做US英语这一例证指出“中国英语”这一命名的可行性,但这一类比的问题在于它意味着将“中国英语”这一在kachru的理论中处于扩展圈的情况与内圈(如英美)和外圈(如印度、新加坡)的情况等同,因此有欠妥之处。李文中在其讨论中区分了国际和国内两种使用情况,将“中国英语”划为前者。
“变体”这一概念因为在上述学者的使用中缺乏严谨性,招致了对英语在中国使用的本土化特点持否定态度的学者的批评。谢之君从跨文化交际角度指出“中国英语”显示来自母语的干扰,张培成也持类似观点,有些学者甚至干脆将其定性为中介语。这种因用母语标准衡量非母语使用者导致的否定态度在国内学者中大有市场。纵观这些评论,可以看出持否定态度的学者都承认英语在中国的使用中存在一些问题。
在这场论战中,双方都从语音、词汇、句法、语用和语篇等不同层面引用例证支持其观点,但都无法说服对方。显然还需要在不同层面做更多的研究才能对这一问题定性。
三、英语全球化对中国英语的影响
知识经济时代,如果没有掌握英语,就根本不可能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交流,更别说作为全球经济的参与者分享科技的进步和利用现代文明。
为了在全球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保持其受重视的地位,世界各国政府都把英语教育放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上。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各国政府纷纷把英语设置为小学低年级阶段的必修科目,规定学生学英语的年龄越来越小。其次,由于英语具有交际工具的作用,各个领域对英语熟练度的需求越来越高。为了满足学习者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熟练使用英语的需要和在不同文化语境中有效与本族人互动,各国教育部均把当今的教学模式转向了任务型教学——交际法。在日本,政府非常强调交际交流技巧的发展。最后,各国政府在英语教育上有巨大的财政投入,个人和家庭也如此。各国政策和实践都围绕英语这个全球化目标,呈现出这样的现象:一是几乎所有高校都把英语作为必修课,大学生在英语上花的时间有时比专业课都多。二是英语课程标准的制定受到英语全球化的极大影响。在中国,英语教育也在寻求体现上述概念,交际法被推为典范。交际法自20世纪70年代末从国外引进后,历时三个阶段,最终成为中国外语教学领域的主宰。而前期的教学理论如语法翻译法、直接法和听说法完全遭到了专家的否定,唯一被倡导的就是交际法。不过,在交际法时代的影响下,“中国的英语教学实践并未驶入一种理性的运行方式”。
四、中国英语的发展及未来
“Glocal”这一术语,是由英语的“global”(全球性的)加上“local”(地方性的)合成的一个词,其意义为“既有全球性特点又有地方特色的”。该术语首先是由新加坡学者Annpakir在一次国际会议上提出的,其意为英语将既有全球性,即在全球各国广泛使用,又包含各国、各地区的地方特色。Pakir提出的“Glocal”这一概念有助于界定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英语”。
本文倡导的对“中国英语”的界定,是解决长期以来学术界存在的针对在中国使用的英语性质和特点的争议的一次尝试。这一观点在实践中能否经受得住考验,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可以明确的是,这一定位符合英语全球化和本土化的大趋势,是语言使用的必然。
参考文献:
[1]Adamson,B,China’sEnglish:A history of English in Chinese Education[M].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Trudgill,P.and J.hannah.International English[M].3rd ed.London:Arnold,1994.
[3]安旭红.非英语专业学生中国式英语探究[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
论文摘要 全球化带来了世界文化的频繁交流和对话。作为全球化的对立面“本土化”以独特的生
引言
现今随着经济的频繁往来和信息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一系列全球问题的产生使人们越来越密不可分。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角度也变得全球化了。“全球化”作为目前最流行的术语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世界文化在全球化进程中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文化的交流也成为各国际关系的重要方面。西方学者罗兰·罗伯森“全球本土化”(Glocalization)概念的提出正是作为一种文化上的对策和设想,认为“全球范围的思想和产品都必须适应当地环境的方式”,全球文化是以多样性和差异性为标志。作为全球化的对立面“本土化”以独特的生命力与之抗衡,世界文化将是全球化与本土化的互动和对话。音乐在文化中的特殊地位。使之也深受全球化的洗礼。“全球本土化”也给予音乐教育以重要启示。要深入理解音乐教育的“全球本土化”须从对全球化的认识开始。
一、全球化与本土化的互动和对话
全球化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涉及到不同的学科和领域。邬志辉教授在《教育全球化——中国的视点与问题》中归纳了五种界定模式(传播学的界定模式、经济学的界定模式、文化学的界定模式、生态学的界定模式、政治学的界定模式),认为“全球化是一个多纬度的发展过程,各纬度在表现上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全球化是一个不平衡的发展过程,对不同国家来说,全球化的意义可能是不一样的:全球化是一个矛盾性的发展过程,单一与多样、特殊与普遍等矛盾和悖论都同时并存与全球化的结构当中。”音乐教育属于文化范畴,所以在这里重点看看文化学的界定模式:“就文化的全球化而言,它不是一个日趋同质化(homogenization)和一体化(unification)的过程。相反,它是一个全球化和逆全球化(deglobalization)、文化多样性与文化普遍性、全球化和地方化之间矛盾公生并在全球背景下凸显强化的过程。”可见全球化在文化领域更多的是一种全球与本土文化的交流和对话,没有差异就没有交流的必要,没有交流就不会与进步,因此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是世界文化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从观念上,全球化并不是一个同质化过程。至少对现在来说,那种认为非西方世界最终将因循一个单一发展模式的合流观念是过于简单化的。他没有考虑到各种全球化趋势中的复杂性因素。……因此,当今世界成为这样一个竞技场,全球化和它的对立物——本土化——各擅胜场,正在同时对个体和群体产生巨大的压力。”(杜维明《对话与创新》)着名文化理论家野健一郎也认为在经济全球化形势下“各种文化之间的接触越频繁,文化越趋多样化”。世界文化的多样化发展同样也促进了各本土文化之间的交流,可以说没有全球文化只有本土文化,各本土文化构成了世界文化,未来世界文化朝着“全球本土化”发展。
在音乐的“全球本土化”中,印度小提琴音乐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例子。小提琴是欧洲音乐的重要乐器之一,大约在两百年前传入南印度宫廷,现在南印度音乐会几乎离不开小提琴了。从音乐风格到演奏方式,印度小提琴音乐与西方小提琴音乐都有着极大的不同。相信也听过印度小提琴演奏的人肯定会为它们完全不同的音色留下深刻的印象。为适应印度音乐的要求,印度人把小提琴改为c、g、c、g定音,席地而坐演奏,把琴放在胸前和右脚之间。风格模仿印度的歌唱,演奏多滑音。他们采用自己的方式改进小提琴。使小提琴成为了印度人自己的乐器。现在印度小提琴音乐受到了世界各国的热烈欢迎。印度传统音乐做到了真正的“全球化”,在现代世界中保持了自身的整体性和独立性,成为音乐的“全球本土化”的典范。
二、音乐教育的“全球本土化”
在全球化进程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这一时代背景又向教育提出了挑战。我国音乐教育领域对全球化问题的反应慢一拍。缺少音乐教育基本理论的全球性思考。当看到音乐教育全球化这一概念时难免会误解为全球音乐教育的趋同,甚至是全球音乐教育的西化。这显然是对全球化这一概念的片面或不深刻的理解。由此引入音乐教育的全球本土化以更好的理解全球化语境下的音乐教育。音乐教育的全球本土化是指所有全球共同认可的音乐教育思想和制度都必须适应本土的音乐教育环境,以体现本土人民的主体性:所有有建树的音乐教育思想和制度总是有地域性的,总是产生于特殊、具体的音乐教育环境.总是由解决具体音乐教育问题的人创造的,而后才具有了一般性并被全球的“他者”广为借鉴、学习和再创。音乐教育的全球本土化包括以下特征:
1、音乐教育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音乐教育的普遍性体现为各国、各民族和各种不同文明体系之间在音乐教育思想、制度和方法上的某种趋同。如音乐的终身学习和把音乐视为文化,理解不同民族和国家的音乐等观念正被世界各国所接纳:对话式教学正取代灌输式教学已成为全球音乐教学认可的方法等等。音乐教育的特殊性体现在虽然各国音乐的终身学习等观念已被接纳,但各国的接受程度、范围各有不同:各国的教学方法也各有不同的运用。
2、音乐教育的一体化和分裂化的统一。音乐教育的一体化体现在国际性音乐教育组织的建立,如1953年成立的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SME)等。这些国际组织在全世界、在国家之间乃至在地区之间发挥的作用日益增大。如ISME在半个世纪来纠正了全球普遍存在的欧洲文化中心论,正式提出了世界音乐(WordMusics)教育的概念。“多元文化教育”、“世界音乐”、“全球观点”等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焦点。就在全球音乐教育一体化的同时,各国、各民族、各地方的独立性不断加强,珍视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传统以及保护和促进音乐文化多样性的努力,不仅是各民族国家,也是国际性音乐教育组织的一种追求。国际性音乐教育组织的成果正是各国、各民族乃至各地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3、音乐教育的国际化与地方化的统一。为了便于交流、沟通和比较,国际社会越来越采用为世界各国所共同接纳与共同遵守的标准与规范。但音乐教育的国际化并不是绝对的和单一的对应。如在一些术语概念上,由于语言文化和理解方式的不同则应慎重的理解和运用。
三、音乐教育全球本土化的几点建议
1、重视世界音乐的教育
全球化语境下人类利用先进的通讯技术、交通工具克服了自然地理因素的限制。各地区、民族和国际组织的相互联系乃至相互依赖增大,使全球范围内的自由交往更频繁:世界经济市场化使资源得到全球性配置,促使地区乃至国家经济的依赖增大,经济往来密切:全球化带来的全球问题如生态失衡、环境污染、资源问题、人口问题等也把世界人民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人与人紧密联系密不可分,都是组成这个世界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文化的角度看,经济的密切往来必将促进文化的交流、依赖。作为人类文化不可或缺的音乐文化也是人类相互理解的纽带。
音乐教育“全球本土化”话语中的世界音乐指的是世界各国本土的音乐,是为了增强世界各国的相互理解为目的,这就要打破欧洲音乐中心论的旧有观念,理解并学习世界各国、各地、各民族的音乐,它们是组成世界音乐文化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音乐从属于文化,世界各地都有自己的文化千差万别、种类繁多,每一种音乐文化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音乐教育全球本土化就是要求人们去理解、学习不同的音乐文化以促进世界的理解和交流。我国的音乐教育长期受西方音乐中心论的影响。分不清西方和世界,教育内容中世界音乐所占比重几乎为零。西方音乐只是沧海一粟,是世界音乐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成功也正是在于它的特殊性。世界音乐给了我们更广阔是视野,使我们可以从更多角度认识到自身的独特性,在保持自身独立性和整体性的情况下获得新的发展。
2、重视本土音乐的教育
正像前面指出的音乐是文化的一部分。各地都有自己独特的音乐文化,本土的音乐文化传统就是组成世界音乐文化的一部分。近年来“本土知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学术界也开始了广泛的研究。石中英在《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中将“本土知识”定义为:“由本土人民在自己的长期生活和发展过程中所自主生产、享用和传递的知识体系,与本土人民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和人文环境)及其历史密不可分,是本土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是一度被忽略或压迫的本土人民实现独立自主和持续发展的智力基础和力量源泉。”并且他还详细论述了“本土知识”在内在发展中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由于本土知识与本土生活方式密切结合,深深扎根本民族文化,包含着真正的生存智慧,对于解决本土问题是一种真正有效的知识,也是他者所不能给予的。
音乐教育全球本土化要求我们重新认识本土音乐在世界音乐文化中的地位,增强他们对本土音乐的认同和归属感,彻底摆脱西方音乐中心论的控制,探寻适合本土音乐教育环境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等,并为世界音乐教育之林贡献力量,以达到“对话”的最高境界。外来文化要在本土得到发展必须适应当地环境和各种条件,也是本土文化对外来文化再创造的过,成功的本土化成果又可以作为“他者”推向世界。音乐教育必须有这样的视野才能使更多的人们在多元文化并存的今天用于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并进一步把自己音乐文化发扬光大。
关键词:全球化 本土文化 文化多样性
全球化不仅是一种概念,也是一种人类社会发展的现象过程。目前,全球化定义诸多,通常,全球化是指全球各个国家的联系不断增强,人类生活以全球的共同规模为发展基础。同时,全球意识的崛起,也是全球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各个国家之间在政治、经济贸易上互依互存。全球化亦可以概括的解释为世界的压缩和视全球为一个整体。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全球化势力对人类社会影响层面不断扩张,从而逐渐引起各国政治、教育、社会及文化等学科领域的重视,纷纷引起研究热潮。对于“全球化”的观感是好是坏,目前仍是见仁见智。
一、全球化进程
全球化带来的影响也可以说不尽相同,其中我认为,随着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扩大,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意识形态自然会受到严峻的考验,经济实力雄厚的超级大国也会抓住这个机会,向其他相对经济落后的国家进行意识形态的侵略。这无疑也会对世界文化的多样性造成严重的打击。殊不知在当今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以美国为首的经济强国出现了文化垄断的苗头,其中,他们通过影视传媒的手段,来对其他国家进行美国文化的渗透,极力推销自己的文化意识形态。由美国的影视公司拍摄的《功夫熊猫》《花木兰》等和中国传统文化息息相关的影片也赢得了全球的票房,“中国人在电影院花钱看老外拍的中国故事”,这句话不尽让人哭笑不得。因此,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而言,如何一方面适应全球化的趋势,另一方面又能在从中发扬我们的本土文化,这是当下的一个难题。全球化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方面,如今经济全球化也带来了“文化全球化”。
“‘文化全球化’是指“超越本土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认同,或者说倡导一种所谓的‘全球文化’。全球文化的产生意味着一种超越国界、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普遍价值已经成为一种现实存在于世”。①事实上,我们正在感受着“文化全球化”向我们走来。但是,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似乎这种全球文化的内容变得越加有限,出现了归一的苗头。因此,这种以消耗自然资源和误解现代化为前提的社会文明正在向古老的传统文化产生强烈的冲击,甚至有些是毁灭性的。
作为一个拥有数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之传统文化无疑是丰富和深厚的。“中华文明是世界古代文明中始终没有中断、连续 5000 多年发展至今的文明。 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中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文化传统, 深深影响了古代中国, 也深深影响着当代中国。 对于我们这个拥有多个民族并存、 多种文化融合的国家来说, 博大精深、 多姿多彩的各民族传统文化共同构筑了华夏民族的核心内涵”。②但是,随着两次的科技革命的到来,近代的中国除了饱受侵略的痛苦外,极少的受到了两次科技革命所带来的积极的影响。时至今日,中国的“本土文化”与世界上很多的传统文化一起承受着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其中一部分最能体现民族特征的本土文化正在消失,有的甚至已经消亡。
面对如今的态势,无论世界上哪个国家试图逃避全球化的推动力都是不现实的,当然也是不明智的,因为,被卷入“全球化”的浪潮并不意味着牺牲本土文化,使之被淹没或者屈服于文化霸权主义。全球化对我们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应该积极面对各种挑战,让民族文化不断的磨练,既能适应这种环境,同时也能放射出自己独特的魅力。进而,才能在大的浪潮中抓住机遇,生存发展。
二、文化多样性
在2005年10月,第33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一致通过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其中,也对“文化多样性”做出了全面的定义:文化多样性(cultural diversity)是指各群体和社会借以表现其文化的多种不同形式。文化多样性不仅体现在人类文化遗产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表现形式来表达、弘扬和传承的多种方式,也体现在借助各种方式和技术进行的艺术创造、生产、传播、销售和消费的多种方式。也就是说各个国家和社会形态通过借助各种方式和技术来表现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色,从而构成了文化的多种不同形式。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我们对待文化多样性既要认同本民族文化,又要尊重其他民族文化,相互借鉴,,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
文化多样性的意义在于:
1、文化的多样性就如生物多样性一样,是全人类生存的根本,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
2、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是民族性 , 这是一切民族立于世界的基石, 保持文化的多样性就是保持民族的独立性。
3、文化多样性是民族平等和人权保障的基础。
4、在世界性的现代化进程中 , 在文化多样性的自身发展条件下, 文化多样性在保持其文化精神的前提下, 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吸纳异质文化的优质性, 能够与时俱进地实现自身的文化变迁, 这是文化多样性中一种有效的文化调适, 更是文化多样性应对现代化进程, 实现文化自主发展的有效方式与必然途径。
5、根据文化相对论理论 , 任何民族的文化都具有其独创性和充分的价值, 都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与其经济条件相适应的。
总之,如何一方面适应全球化,享用全球化给我们带来的物质文明成果,另一方面通过发展强大本国经济来实现民族文化的复兴和发展,已经成为了世界课题。我们要重视全球化给我们带来的一系列文明成果,绝对不能简单的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对立,如果国家不能够将自己民族的文化发扬传承,那就不能立于世界之林,谈何国力,谈何国际地位?同时,我们也不能把本民族文化封闭孤立起来,呈现给世人的应该是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而非“单一”。因此,我们还要进一步的加强和世界各国之间的文化对话、交流与合作,兼收并蓄,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全球化进程与民族文化多样性》雷晴岚
以市场经济和信息传播全球化为重要标志的全球化浪潮冲击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全球化弱化了文化的边界,也带来了新的冲击,如何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成为一个紧迫的课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与文化多样性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的定义及其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盖的内容十分宽泛,包括以下方面: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长期以来用于行政性、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学界探讨中的“民族民间文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同义。
2005年10月第33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通过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中,“文化多样性”被定义为各群体和社会借以表现其文化的多种不同形式。这些表现形式在他们内部及其间传承。文化多样性不仅体现在人类文化遗产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表现形式来表达、弘扬和传承的多种方式,也体现在借助各种方式和技术进行的艺术创造、生产、传播、销售和消费的多种方式。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
文化多样性对于人类来说,就像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这样表述多样性文化的重要性。然而,当芭比娃娃成为全世界小女孩梦寐以求的玩具时,达斡尔族的哈尼卡纸人玩偶开始渐渐“失宠”;当好莱坞的大片、NBA的球星红透亚洲时,这些国家的部分传统剧种、民间体育却面临濒危。
随着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从经济向各个领域扩展,传统文化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危机”: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缺乏保护而破败,民间艺术由于资金缺乏、保护不力而后继乏人。
新加坡新闻、通讯与艺术部部长吕德耀说,在如今的开放社会中,文化发展却面临着消极的影响。借助互联网、进口大片这些渠道,西方的理念正冲击着传统价值观。不丹内政与文化事务大臣明朱尔·多尔吉在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上表示:“面对全球化的浪潮,我们必须全力保护好我们的身份,而保护好我们身份的唯一办法就是存续和弘扬我们的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二战中,人类各种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了无情地破坏和残酷地摧残。二战后,世界各国政府开始普遍关注文化遗产的保护。1954年联合国专门就“战争状态下”如何保护文化遗产,通过了一个国际性的海牙公约。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际社会逐渐接纳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的国际公约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于2003年10月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6年4月正式生效。
为了复兴各国传统文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鼓励世界各国政府以各种手段和措施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手段和措施包括官方承认、法律保护、减免税收或提供补助等,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群体或个人给予激励,并且政府还将通过各种节日或电视宣传活动来强化保护措施。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103个国家作出的调查,大多数国家开始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并把它纳入到国家发展的战略之中。
然而,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世界各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损害、破坏和不断消失的严重威胁,尤其是亚洲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威胁的程度正在不断加深,并且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陷入商业化的误区。如何有效保护中国等亚洲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确实面临许多挑战。
三峡大学的陈廷亮和中央民族大学的张磊就湘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濒危状况及保护和传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认为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冲击和消解十分严峻。时代的进步、多元文化的冲击、传承人的锐减和因为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与保护意识的欠缺等因素而导致的保护机制的脆弱,都在加速湘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濒危与消亡。他们通过深入调查发现,湘西土家族苗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虽然很丰富,但其濒危和消失的速度是十分惊人。民族语言的濒危使湘西少数民族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消失或绝迹;传承人的不断减少和老龄化使湘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传承危机;工业文明和多元文化的冲击使湘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飞速消解;学校教育与民族民间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之间存在着断层;“重申轻保”、“保护性破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田青则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对民族音乐的出路进行了思考。他认为,无论是民族器乐还是民族声乐现在都面临着巨大的困境。民族音乐要坚持民族化、多元化的发展方向,我们的音乐不但要和国际接轨还要和民族传统接轨。
针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提出的建议包括:一是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立法;二是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现代化,要坚持整体的和谐的发展观;三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体系化;四是要关注一些重要的民族文化形式并及时抢救和保护;五是在全国各地学校教育中开设相关的课程等。中央民族大学的石亚洲就土家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出建议: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建立土家族地区整体联动协调机制。从土家族文化整体发展的高度,建立四省市及州县联动协调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建立多层次保护机制,即政府、立法、利用、科技、分类、民间、区域保护;积极鼓励民间参与。
总而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整个人类文化多样性的根基、源泉和生态场。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和根本属性,是各民族身份认同、文化认同的前提条件,也是世界各民族应该得到尊重的社会观、和平观和发展观。正如《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所指出,文化多样性是人类共同的遗产。文化的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虽然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要求相比,无论是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仍然有相当的差距,这也是以后的研究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关键词:欧盟;终身学习;核心素养
传统意义上的“能力”(competence)一词,因其直接与劳动力市场相关,而常用于描述职业教育和培训,也用来形容一些特殊任务所需要的技能和态度。从19世纪开始,“能力”一词开始逐渐被用于基础教育领域。在许多国家,课程不仅仅停留于掌握不同学科的知识,而是更注重学生的态度、行为和能力。在欧洲层面上,《里斯本条约》强调,为了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培养充满幸福感的公民、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核心素养都是至关重要的需求。
一、《里斯本条约》与建立核心素养框架
自里斯本战略实施以来,欧盟开始将极大的精力集中在终身学习上,并将终身学习作为提高欧盟竞争力的策略之一。欧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建立了一系列新的有效政策工具,开发了教育培训的国家政策。正是在这一过程中逐渐产生了“核心素养”模型,即欧洲的每一位公民,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环境和挑战所必须拥有的关键技能。
终身学习被认为是实现里斯本目标体系的关键性工具。因为欧盟的目标是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变得最有竞争力,成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体,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共同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欧洲需要有效地运用自身的竞争优势,即充分发掘人的潜能。
最大化发掘人的潜能,保证欧洲经济的发展,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充分有效地投资人类资源系统,建立普遍的教育与培训系统;二是提供充分的工作积极的公民来支持里斯本策略。但是受教育政策限制和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的影响,以上两种方式都受到了很大限制。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全球性的方法,仅仅在传统教育系统中寻求答案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实行终身学习成为缩小欧洲发展差距、发掘人的潜能的重要决策。
调整欧洲的教育和培训系统,以适应竞争不断加剧的全球环境,逐渐成为了现实,其中一个主要的策略就是提高基础能力以适应这一过程。逐渐作为终身学习概念的一部分,一个参考的能力框架开始形成。这个能力框架定义了一个欧洲成员,成为在工作中成功的、有创造力的角色,在社会中发挥竞争作用的人所要具备的核心素养。
二、发展核心素养模型
如前所述,发展每一位欧洲公民所必需的、新的基本能力,成为欧洲应对全球化进程的主要策略。2001年欧盟委员会在斯德哥尔摩了《教育与培训体系的未来具体目标》,2002年在巴塞罗那制定了《欧洲教育与培训体系目标后续工作计划》,这些文件为全面提高欧洲教育纬度提出了一系列的技能和特定目标,例如要求提高外语学习和发展企业家精神等。
欧盟委员会对终身学习的论述包括了新的内容,定义了一个“新的基本能力”,强调核心素养要包括学前教育和退休后教育。欧盟委员会强调,教育有助于保持和复兴社会共同的文化背景,尤其在欧洲各国共同应对社会和文化多样性变化的挑战时更为重要。此外,教育在加强社会联系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鼓励和促进改革,欧洲联合委员会建议优先发展核心素养框架。发展有质量的教育,使年轻人在基础教育中发展核心能力,这是保证他们长远教育和成人生活的必要过程。成年人也需要通过终身学习计划和综合产品的发展来更新他们的核心能力。
核心素养逐渐被定义与实施,包括以下八个部分:
(1)用母语交流;(2)用外语交流;(3)数学能力与科学技术的基本能力;(4)数字化能力;(5)学会学习;(6)人际跨文化能力;(7)创新意识和创业家精神;(8)文化意识和表达。
这些核心素养定义的形成,促进了个人的实现和发展,也促进了社会就业所需要的多功能的知识、技能和价值观的发展,是一些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联合。通过这一过程,对这些素养范围的理解,就从典型的学校转变到广阔的社会和文化环境。
三、开放式协调法与发展核心素养
随着欧盟核心素养的提出,大部分欧盟成员国都将发展核心素养,作为主要的国家教育政策目标,并在实施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与此同时,他们面临的挑战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欧盟面临着极其困难的任务,即定义一种有效的方法来统一国家政策,以保证终身学习的概念能够实施。为了在尊重成员国多样性的基础上实现欧盟治理的统一性,欧盟发展了一种名为“开放协调机制”的新的治理模式。开放式协调法与传统的管理模式相比,更倾向于一种“政治命令的软化”:以尊重各国国情为基础,通过建议性而非强制性的共同商讨来制定符合各国国情的目标与计划。
开放式协调法包含以下四种典型的原理:
1.制定指导方针,与明确的时间表相结合,实现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目标。
2.建立可能合适的定量和定量的指标,以适应每个成员国的需要、机遇和兴趣。
3.通过定义明确的目标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将欧盟的指导方针转化到国家和种族的水平上。
4.周期性的检测和评估。
开放式协调法展现了教育与培训领域形成政策的新纬度方法。尽管开放式协调法比较复杂,并不能解决所有的困境,尤其在制定政策时产生了很大困难,但是开放的政策协调法为加深欧洲层面上的政策纬度提供了无限可能,为推进终身学习理念、发展核心素养提供了支持。
参考文献:
一、法学教育全球化概念简析
从20世纪下半叶、特别是90年代以来,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支撑,以经济的全球一体化运动为先导,人类开始进入“全球化”的新时代,“全球化”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学术话语也同时被广泛认可和使用。伦敦经济学院前院长吉登斯教授认为,全球化主要与时空的伸延过程有关。全球化可以被理解为世界范围内社会关系的增强,这些关系以这样一种方式把相距遥远的地方连接了起来:本地发生的事情实际上是由发生在许多英里以外的事情建构而成的,反之亦然。2故全球化首先指全球交往体系的形成。在该交往体系中,时空的边界进一步拓宽,个体和集体的生活领域也大大开放,个体的一举一动与全球发展处于紧密联系之中。全球化的维度一般包括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文化全球化、环境全球化、军事全球化和法律全球化六个方面。法学教育全球化这一概念近几年才被提出,学界对它的关注、讨论都还不多。笔者认为法学教育全球化既不能简单归入法律全球化的范围之内,也不能简单划到文化全球化中的教育全球化的麾下。法学教育全球化应属于一个边缘问题,笔者试图从语义分析的角度对这一概念进行详细阐释。(一)法律全球化法律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和公共事务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是当今世界法律发展的主要趋势。法律全球化是近代以来法律国际化的进一步发展,在历史上法律的跨国发展(国际化)是法律发展和法治文明的重要方面和基本标志,源于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冲突、交流与合作。法律全球化的基本标志概括为三项:世界法律的多元化、世界法律的一体化和全球治理的法治化。3法律全球化在目前仍是一个进程、一个过程、一种趋势,但同时也已经成为当今法律的发展趋势。而法学教育既是法律发展的重要方面,又是法律发展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的发展取决于法学教育发展的程度。适应经济和法律的全球化趋势,法学教育的全球化自然也被提上议程,成为法律全球化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教育全球化教育全球化是教育中出现的一种新现象,人们对它的研究尚显薄弱,目前很难形成一个公认的定义。对教育全球化最广义的理解为:一种社会存在,是人类社会的教育不断跨越时空障碍和制度、文化等社会障碍,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充分沟通(物质与信息的)和达成更多共识的共同行动,同时不断获得和深化现代性的过程。4教育全球化的本质,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以不同形式不断扩大教育资源的共享,并且不断增加不同教育体系的共同因素以形成一个联系更加紧密的全球教育体系的过程。法学教育作为教育体系下的一员,自然也被并入教育全球化的潮流之中,具有教育全球化的一般特性。但是,它同时又是法律全球化中的一员,因而必须兼顾这种双重身份,成为一个具有自身独特涵义的边缘概念。(三)法学教育全球化综上所述,笔者将法学教育全球化定义为:是指在全球法律、文化交流日益发展的背景下,世界各国之间的法学教育影响、合作、互动愈益加强,使得具有共性的法学教育样式逐渐普及推广,成为全球通行标准的状态或趋势。当然,必须承认法学教育全球化并不是各国所有法学教育内容的全球化,那些不具有涉外性、国际性的教学内容(如:涉及各国自身法律文化传统的内容)不可能、也根本没有必要“化”为“全球性”法学教育。同时,法学教育全球化并不意味着国内法学教育的消失,而只是意味着各国之间的法学教育呈现多样化、多元化,各国的文化互动不断加强,一种无边界教育理念产生,而这种无边界教育必须、也只能是建立在各国教育“和而不同”的基础之上的。
二、法学教育全球化主要媒介
法学教育全球化作为文化全球化下的一个分支,其过程和结果都体现了一种法律文化的互动。实现这种法学教育文化互动的媒介,历史上主要包括:人口迁移、跨国传教、留学、跨国贸易、聘请外国专家、法律翻译等等。到了全球化时代,笔者认为文化互动的媒介主要有学术人才的流动、跨国公司的推动和英语工具的使用。
(一)学术人才的流动全球化时代留学已经不再是本国学生接受外国教育的唯一途径了,很多的世界级大学都开始建立自己的海外分校,直接在当地接受学生入学授课;随着网络的普及,远程教育等新教育形式的出现开创了跨国教育的新篇章。因此,我想用“学术人才的交流”这一概念代替原有的“留学”概念,它更能准确表述跨国教育的情况。学术人才的流动包括留学和学术教育机构的跨国化两个方面。1、留学从有留学生开始,留学就是文化传播和流动的重要路径,留学生是构成全世界教育均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全球化最为直观的现象,是跨文化的知识携带者。留学也就成为了促成法学教育全球化的主要媒介。在近现代,西方的法律文化之所以能够蜂拥而入中国,中国派往欧、美、日诸国学习的法学留学生起到了重要的媒介作用。据统计,从晚清至民国时期,留学国外的法学留学生有4500多人。5进入全球化时代后,留学生人数更是迅猛增长。1978-2003年底,25年间中国内地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70.02万人,留学回国17.28万人;2003年度,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11.73万人,年度留学回国人员总数2.01万人。6法学留学生之所以会在法学教育全球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学留学生归国后大多在政治、法律和法学教育、研究领域担任重要职务,深刻影响乃至主宰本国法律和法学的发展。目前,在中国的法学教育界,几乎所有出名的法学专家、教授都有在国外留学或者至少是访问学习的经历。大量的学者和科学家为了从事研究或教学暂时旅居国外,对学术工作而言,这意味着大量的学术移民。全球化鼓励这种流动,而且会确保这种流动持续增长。随着学术系统的日益接近,学位逐渐在国际范围内广为接受,移民规则越来越有利于那些高技能人才的流动,同时大本身也越来越向全球杰出人才开放,可以预计全球人才教育市场将继续不断壮大。留学这种法学教育全球化的途径存在如下问题。首先,留学现在还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往发达国家输送留学生,而大多数留学生都是自己付费上学,这样就为东道国带来了一笔可观的收入,同时也是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一种榨取。据估计,某些发展中国家用于海外留学的费用比该国所获得的国外援助还要高。7其次,留学生不仅获得法学专业领域的训练,还吸收了留学国的法学学术系统的规范和价值观。当他们回到自己的国家后,往往热衷于用他们在国外习得的方式来改造本国法学教育,而这样的行为往往被证明可能是不现实也不可行的(如中国引进美国J.D.教育而设立的法硕教育的失败)。因为虽然留学生起到了国际学术文化载体的作用,但这种文化反映的主要是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规则和价值观,而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并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最后,人文社会科学教育与理工科教育不同,前者带有很强的“本土”色彩,尤其是法学作为一门实用性学科,除了立志投身学术研究的学生或者是选修国际类法律课程(如国际经济法)的学生可以在海外学习中获得实用性提升外,其他想要从事实务的学生前往海外深造的作用其实真的不大。因为实务中适用的通常是本国的法律,没有任何海外学校能比本土学校更了解它们。82、学术教育机构跨国化长期以来,大学一直深受跨国界的文化环境影响。当今世界各国的大学,除了开罗的艾资哈尔大学(Al-AzharUniversity)以外,均起源于共同的渊源——中世纪欧洲大学,特别是有教授治校传统的巴黎大学。9由于殖民统治的缘故,非西方世界很多地区也输入了欧洲的大学模式。即便是那些没有经历过西方列强殖民统治的国家——如日本、泰国、埃塞俄比亚和其他一些国家,也接受了西方学术模式。这种情况也存在于中国,尽管中国业已建立坚实的本土学术传统,但中国大学仍表现出了国际性和中世纪欧洲大学传统的特征,譬如院校的基本结构和教学方向。美国大学结构在全球影响深远,表征着世界各地大学特征的基本结构,但其自身也是熔铸了各种国际影响的混合物。最初的来自英国的殖民地学院模式,与19世纪德国的研究型大学理念及美国式的服务社会观念相结合,形成了现代美国大学模式。通过一些创造性的方式,外国模式与美国国情紧密结合起来。随着欧盟迈向在“共同欧洲空间”(commonEuropespace)内寻求各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协调,外来影响再次凸显出来——学位结构、课程学分制和其他改进中的成分结合在一起,产生了不断演化的学院校模式。这些都说明了,大学教育本身就是一种全球化教育的缩影。全球法学教育市场是以一系列跨国法学教育创举的形式出现的,从不同国家法学院之间的联合办学到一国法学院在国外设立分校不等。各种跨境法学教育投资项目包括应用互联网和其他远程教育方式传输课程。许多营利型公司和机构已经积极投资于跨国教育,不少传统大学的法学院也在从事这种活动。当前,一些高等教育项目的输出是全球趋势的标识。少数高声誉大学在全球一些地方设立了分校,一般都是开办包括法学在内的热门专业。在新加坡,有一种很有意思但又不常见的跨国高等教育形式,即邀请一些世界著名大学或其院系,到新加坡开办项目。那些被新加坡政府精心挑选出来的大学在受到激励后,前往新加坡办学。类似地,吉尔吉斯斯坦、卡塔尔、保加利亚和其他国家也建立了一些由美国支持的大学。这些学校基本上源自本地的倡议,与美国的大学保持着密切联系,一般都得到了美国专家的指导,并且获得了美国方面的认证。它们使用的教学语言是英语,课程也来自美国。而一些地区由于曾为殖民地的历史原因,一直以来都会受到原宗主国法学教育机构的影响,如英国的伦敦大学就在香港开设海外法律学位课程,定期安排英国教授来香港授课。10这些联合办学的跨国教育机构,使得许多学生可以不必选择出国的留学教育就能获得外国法学院的学位教育。但有时候,外国学位课程仅仅是由本地院校“授权”开办。外国大学出让其名称和课程,对当地院校机构或商业公司提供一些(非常有限的)指导与质量监督。新设机构获得了对本地学生授予外国院校学位的权限。这些授权协议导致了大量的赝品和批评。11英国媒体的一些批评文章尖锐地指出,英国高等院校特别是那些名声一般的院校,纷纷加入海外教育市场,严重地损害了英国高等教育的“好名声”。与此同时,“买方”也就是付费的海外学生认为自己已经获得了标准的英国学位,殊不知这些学位实际上不可与英国国内院校的教育水准同日而语。
(二)跨国公司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跨国贸易活动,从它产生之日起,在直接推动国家间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同时,无形中也充当了国家间文化沟通与互动的媒介,当然地成为了推动法学教育全球化的使者。跨国贸易不仅表现为资本、货物、技术、人员等经济要素的流动,也表现为思想观念、管理制度、交易习惯等文化要素的流动,最终集中体现为全球教育制度的同化,尤其在经济学、法学等学科上表现最为突出。从法律方面来观察,国际贸易往往是民事规则、商业制度、交易习惯跨国传播和交流的重要渠道。从世界范围内来看,越来越密切的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为世界经济法律制度的协调和统一提供了可能和必要。甚至可以说经济全球化不过是自古以来的跨国贸易在空间范围、交易广度、交易规模上的扩展,不过是追逐利润的跨国商人利用现代科技所创造的经济“奇迹”。12而跨国公司在创造“奇迹”的过程中,发挥了最主要的作用。因此,跨国公司被认为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器,使经济全球化形象的代言人。从1994年到2000年,全球跨国公司由大约4万家、分公司约25万家发展到总数6.3万家,共有国外分公司70万家。而知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又导致全球企业兼并的步伐加快。到2000年上半年,全球企业并购总金额猛增至3.38万亿美元,超过了1990~1995年并购总额之和。通过企业兼并,跨国公司的规模也进一步扩大,至2000年末总收入居世界前11位的跨国公司的年收入均超过1000亿美元。13根据《联合国世界投资报告2001》的分析,全球跨国公司的销售收入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近50%,控制着世界商品和服务贸易额的85%以上,还控制着国际工艺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的80%左右和世界对外直接投资的90%以上。14目前而言,跨国公司的产值已占世界总产值的三分之一,这又促使它们推动经济知识化、全球化的能量大大增强。跨国公司为何能对法学教育全球化产生深远影响,充当其最主要媒介?笔者认为原因如下。首先,必须弄清楚跨国公司有何能耐横跨国界闯全球?1、它拥有顶尖科技人才优势;2、有高超的科技水平;3、有严密的协作团队作战精神;4、有强大的巨资投入进行科研和开发;5、有及时培训学习的科研机构组织;6、有严格的管理及创新能力。跨国公司上至总裁老板,下至职员,每人每年必须培训学习1~3个月,一种方式是利用国际互联网络远程性地接受本公司的技术技能培训;另一种方式是带有保密性、高级性的高新技术的培训,职工必须回本公司进行封闭式培训学习。终身教育、继续教育、创新教育在跨国公司里体现得淋漓尽致。为此,跨国公司始终保持着技术的先进性、知识的新颖性、经营的灵活性、竞争的强大性和超前性。所以,跨国公司这一经济全球化的载体越发展越强大,越能显示出不可战胜的雄姿。其次,跨国公司从两个方面推动了世界经济法律制度的协调和统一。一方面,不同国家的经济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冲突是国际贸易的制约和阻碍因素,因而国际贸易的发展必然要求协调和统一世界经济法律制度;另一方面,长期的国际贸易又使得各国的经济法律制度不断地互相碰撞、互相作用、相互影响,这为世界法律制度的协调和统一奠定了基础。最典型就是WTO的规则,它的很多规定就是跨国商人间的交易习惯,而这种商业习惯最原初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就是各跨国公司。有了这些国际间通行的规则体系,这就为法学教育全球化的推行提供了同一的规则学习内容,使得法律的学习内容不再局限于各自国内的法律体系,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课程的开设提供了依据,也为各国法学教育界共同协作研究提供了对象。最后,市场经济环境下,跨国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标准对法学教育的发展自然具有重大影响。跨国公司基于自身贸易发展需要,对其员工水平要求甚严。随着其影响力的加强,它成为吸纳法学毕业生就业的一个重要市场。为了推销出自己培养的人才,法学教育界不得不迎合这个市场的需要来推行这种跨国公司需求的全球化法律人才的培养。以中国为例,随着我国加入WTO和融入法律全球化潮流,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与国际法律服务市场连在一起,成为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一部分,法律服务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聪明过人的外国律师行已经瞄准这个市场,并将以充分的准备前来瓜分这个市场,中国律师行业面临严峻挑战。面对跨国商贸,我国律师除了法律观念、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技能(包括运用计算机处理法律事务的技能在内)整体上极不适应外,还有三个极不适应:其一是有关涉外贸易、金融、保险、证券、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不适应,而这恰恰是入世之后法律服务的主要领域;其二是运用计算机处理法律事务的技能不适应,未来的法律服务将越来越网络化,当事人与律师之间更多地是通过网络联系,律师将主要通过网络提供法律信息和咨询服务;其三是外语(主要是英语)交流能力不适应。从跨国公司看当今世界法学教育革命的新潮流,终身教育、通才教育已成为新世纪教育最具影响的新潮流,一个重视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大气候已在全球形成。知识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全新的人才出现,而法学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必须站在时代的前沿阵地,发挥出新的教育潜力。
(三)英语英语是21世纪的拉丁语,15现在已经成为主导研究和学术的语言。在当前,要进行全球范围的知识交流,英语至关重要。从即便是那些不使用英语作为高等教育用语国家的教学,到跨国学位课程及其他课程计划,都是这样。英语获得这种统治地位并不让人惊奇,如果说全球法学教育意味着必须把握英语的话,那么英语就是全球化过程中一个值得分析的因素。作为世界上最广泛学习的外语,英语还是非英语国家最广泛使用的第二语言。英语不仅是当前差不多所有国际通行科学期刊的共同用语,还主导着其他学术领域。大多数国家都很看重其教授在国际科学期刊上,而这些论文基本上以英语为媒介,这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语言的优势地位。科学和学术互联网站点也基本采用英语。实际上,英语成为科学和学术交流的语言。赴英语国家大学留学的国际学生群体规模最大。随着英语重要性的日益加强,其内部的力量均衡被打破,英语更多地被非英语母语的人们使用,英语不仅仅作为英语母语的国家之间以及非英语母语和英语母语国家之间沟通的工具,还成为非英语母语国家和非英语母语国家的人们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以及一些非英语母语国家内部的人们沟通的第二种语言工具,如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等。16当把英语作为第二种语言的人口超过把英语作为第一种语言的人口数量时,标准英语的概念逐渐被淡化,出现了英语的“多样化”。英语处于学术交流的顶端、给美国、英国和其他富裕的英语国家带来了明显的优势。而美国则因为其具备世界上最大的学术系统和最重要的英语使用者,拥有双重优势。举例来说,很多科学期刊都是在美国编辑的,这一点也不令人奇怪。这就给美国作者以便利,这不仅表现为他们可以用母语写作,而且其同行评价体制也是以美国学者所熟悉的语言和方法论来进行的。别人要与他们交流的话,就不得不采用外语,并且要尽量适应这种陌生的学术规范。如前所述,许多地方的学者面临在国际期刊的压力,人们认为在“最佳”科学期刊是学术工作成绩的必要证据。这样就使得国际和区域会议逐渐以英语为专用语言,反过来又强化了掌握这门语言的优势。17总之,英语作为推行法学教育全球化的一个重要工具,在国际学术市场上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为各国学者间的学术交流提供语言媒介、学术资源共享提供平台等等;同时,使用英语,让那些使用英语的国家取代母语教学的国家逐渐向主要英语国家的学术体系方向发展,这反过来又提高了后者的影响。中国法学教育界目前就普遍认为,国际一流法律人才应必备的条件中,下面三条应是至关重要的:1、接受过严格的、系统的学校教育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并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能密切跟踪国内外科技前沿课题的进展,并在重大课题上有所创新和突破;3、精通英语,能够快速阅读大量英文资料,快速撰写英文论文,在国际会议上用标准语调宣读英语论文和讲演,在国际会议上听懂各国代表即席发言和自己作即席发言,用英文著书立说。18在法律实务界,英语作为全球语言,在经济全球化和法律全球化时代愈加重要。律师如果不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处理法律文书,用英语直接与自己的客户交流,而仍然借助于“翻译”,那就不仅抢占不到跨国商贸带来的法律服务市场,甚至不可避免地被挤出原有的法律服务市场,那些高级的、报酬可观的法律服务将被外国律师行垄断。我国的法律英语教学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至今已历经20多年的发展,其学科体系已初具规模。法律英语,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Language或LanguageoftheLaw,即法律语言,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19从此概念可以看出,法律英语所使用的语言不仅是英语本身,还包括其他语种,如法语、拉丁文等。现在全国已有近40所政法院系在本科生、研究生不同层次开设法律英语课程。最早开设法律英语课程的学校是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山大学,中山大学还倡导教师用英语讲授法律课程;中南政法学院于1994年成立了“中美律师培训中心”;西南政法大学率先在其学报《现代法学》中开设了全国惟一的“法律英语”专栏,刊载有关法律英语的教学与研究文章。近年来,外语类核心期刊《中国翻译》、《外语界》和《外语教学与研究》等也相继刊载有关法律英语的学术文章。20法律英语这一边缘学科的教学与研究虽已得到较快的发展,但亦存在不少问题,面临不少困难。第一,法律英语还有待引起重视。长期以来,法律英语并没有成为法律人和语言学家共同关注的对象。法学家一心研究法学而不关心语言学的问题;语言学家一心咬文嚼字而不知法律为何物。真正能操一两门外语进行法律教学和研究的法学家廖若晨星;能把语言学理论运用于立法、法律解释和法律研究的语言学家屈指可数。第二,我国法律英语的教学和研究还有待加强。总体看来,我国关于法律英语的研究还是很薄弱的。诸如法律英语的学习方法、教学方式、课程设计等等缺乏系统的研究成果。在法律英语教材选用方面,各种版本的法律英语教材都是依个人的经验和观点来确定选文和编写体例的标准,而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词汇选用标准。因此,完善法律英语课程设置,在实践中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问题历来是宏观经济学研究的主题之一。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就业更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大问题。那么,经济全球化对各国劳动就业到底有什么影响?其影响机制如何?经济全球化如何通过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发展、资本的跨国流动以及产业转移实现了劳动资源在全球范围的配置?就业数量、就业方式以及就业结构又呈现出怎样的变化规律?劳资关系格局在新形势下的特征是什么?在全球化进程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各国应怎样趋利避害?作为积极融入全球化潮流的中国,开展国际贸易、积极吸引外资、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在全球化进程中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等是否会缓解严重的就业形势?通读王传荣博士的新作《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就业研究》,你就会从中找到答案。
王传荣博士多年来致力于经济学问题的研究,对涉及民生的就业问题尤为关注,已有多篇。《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就业研究》是多年研究成果的集成之作。全书结构严谨、论证严密、视角新颖、观点明确,是近年来研究就业问题的一部力作。
首先,全书分五章,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对全球化进程中的就业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一章以失业原因为线索回顾就业理论的发展与演变。第二章首先界定经济全球化的定义及其内涵,并说明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概括了全球化进程中世界就业的规律性特征。第三章考察经济全球化影响劳动就业的传递机制。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对世界各国的就业产生了巨大影响,它主要是通过国际贸易的发展、资本的跨国流动以及相伴而来的产业转移共同作用的结果。第四章是从全球视角考察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就业治理问题。第五章落脚在中国,重点考察了中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劳动就业面临的挑战,并从趋利避害的角度提出了政策性的思考。认为,中国劳动就业与经济全球化推进之间还存在诸多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国际竞争的加剧,迫使我国经济结构进行调整,结构优化升级会使低素质劳动力就业困难;经济全球化将使中国劳动者内部发生较大的分化,不同群体的发展差距会拉大,社会发展不平衡问题也会日益加剧;我国现行教育制度以及教育改革难以从根本上缓解就业压力;人才流失危及国家人才安全;全球战略缺失直接波及就业数量。并提出相关建议,要高度重视开放条件下的就业研究,加快劳动就业制度的创新,“实行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创造就业机会的增长模式”等。
其次,本书作者运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相结合、抽象研究和具体研究相结合、纵向分析与横向对比相结合等研究方法,以经济全球化作为影响就业的背景和变量,以就业变动为研究视角,探讨了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就业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就业的影响,构筑了“经济全球化――就业变动”、“就业治理――以人为本的全球化”的理论分析框架。这种研究思路,逻辑清晰,体系完整,对研究和解决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就业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有重要作用。
最后,本书作者提出了最为可贵的观点:推进以人为本的全球化是实现体面劳动的基石。众所周知,经济全球化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在世界范围内带来贫富分化与不公正。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尤为严重。因此,中外专家认为,发展中国家应积极关注经济全球化给劳动者在就业、社会保障和工会权利等方面带来的压力和挑战。目前的全球化是一个不和谐的过程,是充满矛盾、不均衡的过程。以人为本的全球化是指以尽可能广泛的国家和地区的人为主体,能够让更多的人分享参与国际分工利益的全球化。
对人口大国中国而言,就业问题相当严峻,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当前我国就业问题的严重性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学者们从不同角度展开对就业的研究。对当前就业形势、产生原因、如何解决等,学者们提出不同的观点。我国入世后,日益融入经济全球化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经济全球化与就业的关系问题。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如同一把“双刃剑”,在为中国的就业带来空前良好机遇、开启了扩大就业新路的同时,又对中国现行就业战略和就业管理体制,提出了一系列迫切需要分析和研究的挑战。如何根据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规律和其他国家的应对经验,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已成为一个十分急迫的问题。面对新的国际国内环境,如何把握对外开放度,如何制定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开放策略,应当怎样开辟就业渠道,人们最迫切需要提高什么能力,政府如何促进国民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如何看待培训对提高劳动力素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等等,这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亟需回答的问题。无疑,研究经济全球化与劳动就业的关系,分析经济全球化进程对中国劳动就业的影响,探寻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尽力达到扩大就业、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这是一部心系民生的探索之作。作者饱含忧患意识,立足中国,放眼全球,直面现实。但由于该书属综合研究,理论性较强,而对某一断面和侧面的研究尚显不足;运用数量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尚显不够。但瑕不掩玉,这仍是一部有力度的创新之作。希望作者下一步采用更为规范和实证的方法,进行更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这样对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会更有意义。
[摘 要]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体系有传统的BOP统计和新的GATS统计,两种体系存在不同之处,然时至今日,世界上仍没有一套被各国所公认并遵守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本文在介绍BOP与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基础上,重点对BOP与GATS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定义和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最后提出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国际服务贸易 BOP统计 GATS统计 FATS统计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各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服务贸易的统计问题。但由于服务贸易自身所具有的不同于货物贸易的特点以及各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和统计状况的不同,长期缺乏统一的国际服务贸易概念和统计标准,服务贸易统计远远落后于服务贸易的发展。1994年,作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最终成果《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正式签订,标志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也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BOP与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
1.国际收支统计(BOP)的定义。按照国民经济核算(SNA)的观点,对外贸易是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因此服务贸易就是发生在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之间的服务产品的交易。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四版的《国际收支手册》中,劳务、非金融财产收入和投资收入都一并放在服务贸易项下,第五版则明确区分了国际服务交易和收入交易,从而使得基于国际收支的定义与国民经济核算的定义统一起来,统称为BOP定义。
2.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定义。1994年4月15日达成的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有别于GATT对货物贸易的定义。GATS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四种模式:(1)跨境交付,自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2)境外消费,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3)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即直接投资企业);(4)自然人流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务。由此可看出,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针对服务的不同提供方式给出的操作化定义。
二、BOP与GATS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定义的比较
与国际服务贸易的两种定义相对应,就产生了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体系。一种是传统的BOP统计体系,另一种是GATS统计体系。由于国际服务贸易的两种定义不同,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存在诸多差别。
1.产生的背景和所发挥的功能不同。SNA所涉及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主要目的在于反映一国生产的服务产品有多少被国外居民使用即服务出口,本国居民使用的服务有多少是国外居民生产的即服务进口,以及服务净出口在GDP中的份额。国际收支平衡表作为SNA的一张基本表,它所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也是跨境贸易。GATS体系是在“乌拉圭回合” 多边贸易谈判的基础上达成的,代表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意愿。GATS所涉及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主要目的在于全面反映一国围绕服务交易,通过包括贸易与投资在内的各种途径,所获得的全部收益。
2.观察国际服务贸易的立足点和范围不同。BOP统计立足于交易者的常住性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界定常住性的依据是经济领土和经济利益中心。GATS统计则立足于生产要素所有者的角度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认为国际服务贸易是一经济体拥有所有权的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交易,而不论交易单位归属于哪一个经济体的常住单位。立足点的差异导致了对国际服务贸易范围界定的不同,集中体现在对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的服务的处理方式不同。
三、BOP与GATS两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比较
1.BOP与GATS统计范围的比较。BOP统计重视服务贸易这类交易活动完成后的资金流即国际收支,而GATS统计则比较重视各国服务业的开放和服务贸易这类交易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的开展。总的说来,《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中服务贸易的统计范围体现的是属地原则,而GATS中服务贸易的内涵则体现的是属人原则,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ITS)》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再现了GATS中的属人原则。
BPM5把国际服务贸易界定为某一经济体中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进行的服务贸易。居民、非居民是以其“经济中心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的,服务贸易发生的“经济中心地”在同一个经济领地,通常指国家内。GATS中的“自然人移动”和“商业存在”模式下向东道国提供服务就不能被BPMS体系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所记录,即使母国总公司获取了国外附属机构的经营利润。属地原则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范围产生了较大的限制。
GATS从服务贸易提供模式出发来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摆脱了“居民”这个概念对国际服务贸易交易的纪录的束缚,与之相对应的是“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消费者”。“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消费者”的经济中心地可在东道国,也可在母国。因此,服务贸易的内涵相对于BPM5的统计范围就有了较大的不同。这种方式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不再有属地原则的特点,而具有属人原则的特点:同一成员国的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服务交易界定为成员国国内服务交易,不同成员国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服务交易则界定为国际服务贸易。
2.BOP与GATS统计分类的差异。BOP服务贸易统计和GATS服务贸易统计对服务贸易的分类都是参照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法”制定的,但二者在具体分类和统计内容上存在差异。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分类,服务贸易包括运输、旅游、通讯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其他商业服务以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10大类。而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分类,服务贸易具体包括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等12大类。MSITS在进一步扩大经合组织和欧统联合分类的基础上规定了《扩大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EBOPS),按EBOPS搜集的数据基本能满足GATS中FATS服务贸易谈判所需的细目以及对全球化研究的需要。因此,除政府服务外,BPM5/EBOPS组成部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分类覆盖范围基本吻合。
3.BOP与GATS统计体系的过渡。目前IMF与WTO对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都来源于各国的BOP统计,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基于BPM5要求建立的BOP统计中的属地原则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范围产生了较大的限制,就产生了对属地原则向GATS中属人原则进行拓展的需求。
首先,经济全球化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和各国间人员流动急剧增加均对属地原则的BOP统计提出了挑战。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一个明显变化是生产和消费的国际化。经济全球化带给服务业的影响会远远大于其对商品制造业的影响。由于服务具有的特点使得经济全球化程度与服务贸易量成正比,目前对服务贸易增量贡献最大的就是通过商业存在模式绕过国界提供的服务。经济全球化带来境外旅游、跨国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外国人非永久性在本地就业等等的人员急剧流动,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通过自然人移动方式提供的服务占整个服务贸易的比重将会越来越高。而BOP遗漏了采用这种方式提供的服务贸易的大部分,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再者,当今国际服务贸易中“商业存在”形式占据主导地位,而商业存在形式中交易双方均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同一国居民,因此BOP统计对其提供的服务贸易没有进行反映是不合理的,面临着重大挑战。
因此,虽然目前各国以及国际组织公布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基本来源于BOP统计,鉴于GATS是指导和衡量WTO各成员国服务领域开放程度的基本框架,各成员国的服务贸易统计都将逐步过渡到GATS统计体系。
四、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重要性的日益突出,WTO与各国政府正全力推进对服务贸易的统计进程,国际上正密切关注一套符合《服务贸易总协定》定义的、规范的、可操作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的建立。完全按照GATS统计进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就意味着对BPM5为基石的现行统计框架的挑战。若舍弃BOP统计另搞一套,对谁都是一个相当大的财政负担。因此,国际社会必须在GATS需求和现行统计体系之间找到一个可通融的解决之道,而MSITS应该起到这个作用。
MSI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广义解释是在涉及居民与非居民之间交易原来意义上的服务贸易之外,延伸到国外附属机构提供的服务。前者为BOP口径的服务贸易,后者正式表述为国外附属机构服务贸易(FATS)。MSITS本身的说法是:“本《手册》以构建描述国际服务贸易交易的两个基本模块为主体框架。”MSITS不是建议建立一个全新的统计体系,而是基于现有的统计体系之上进行“EBOPS十FATS”。对这种“1+l”服务贸易统计的“二元架构”在SNA大框架下分别操作,配合使用,共同实现描述一国服务贸易总体状况的思路,适应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科学统计发展的新趋势。
总之,对服务贸易的统计是一项循序渐进的工作。建立符合GATS关于服务贸易定义的、而且能够充分满足贸易谈判和协议履行等方面需要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进程,不仅要解决国际社会在观念和方法论方面的共识问题,而且还取决于各个国家贯彻实施的具体条件。
参考文献:
[1]贾怀勤.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发展背景[J].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3,(3)
关键词:文化调适;文化整合;地域文化;地方高校;文化传承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4)07-0042-02
一、地方高校与地域文化的关系
“地域文化”是塑造、培育中华民族精神的能量与养料,它以其自身的个性风格与特殊内容成为学校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学校特色教育发展的源泉。
(一)地域文化是地方高校特色教育发展的源泉
首先,地域传统文化为地方高校特色发展提供了课程建设的资源载体。地域传统文化蕴涵着丰厚的地方民族文化底蕴和深刻内涵,具有独特的价值。如名胜古迹、考古遗迹、艺术品、民族服饰、民族歌舞以及颇具民族风情的节日文化、民族英雄史诗等都是建设地方高校特色课程的文化资源,有些文化内容甚至可以直接生成课程内容的素材性资源。其次,地域文化是地方高校文化特色建设的有力保障。地方高校的文化建设包括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和环境文化建设。特色文化建设是与众不同的,是地方所有优秀传统的、民族的文化积淀、凝练和发扬,是在地域文化基础上综合生成的一种精神、一种制度和一种氛围。再次,地域文化为地方高校特色教育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有利于提高地方高校文化育人的质量。地方高校中的教师与学生主要来自本地区,甚至是聚居于本地区的主要民族。他们受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的影响与熏陶,自身带有浓厚的地域文化特征。他们的人生态度、道德伦理、政治规范、等都源于地域文化的养成,这些富有地域文化特征的文化个体在校园中会形成一种“地域文化场”,对他人进行“辐射”,从而使地方高校带上浓厚的地域文化特色。
(二)地方高校肩负传承地域文化的使命
“高等教育是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教育承担着文化传承的作用,传承文化是现代高等学校的基本功能。地方高校作为地区的“精神导向”和“智力宝库”,肩负着传承文化的重任,在地域文化传承、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引导作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方高校是地域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平台,在地域文化建设中,大学就要积极履行其文化使命,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帮助学生提高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培养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的人才;二是高等教育机构在历史的发展中形成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功能,地方高校作为科学研究和传播知识的主要场域,为地方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这些人才成为传承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的中坚力量。同时,也为当地文化的进步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与高尚精神动力。
综上所述,蕴含地域文化特征的地方高校是民族文化传承的主要阵地,地方高校通过主动传承民族文化,对促进各民族成员自觉传承本民族文化起到带动和辐射作用。但是受现代文明的强势影响,地方高校在民族文化传承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因此,地域文化与现代化要进行文化调适,协调文化冲突,使地域文化与文化全球化协调发展。
二、文化调适:地域文化与文化全球化的协调发展
“文化调适”是指“社会群体在文化传播和交流中,经过接触、联系、冲突、适应、调整,吸收外来文化因素,从而改变原有文化结构和模式的过程”[1]。从文化学的意义上来说,并没有一种不变的、纯粹的、不受外界影响的、独自延续的实体化文化,文化总是处于一种互相影响、不断演进的复杂的互动过程之中。对地域文化来说,它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需要发展的文化,因而地域文化只有与时俱进,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地域走向世界,实现地域文化在本质上的转换和更新,才能与全球化协调发展。
首先,文化调适的过程不能是因为受到外在压力而做出的被动反映,应该是一个积极主动的过程。历史上,“地域文化”常常被视为边缘文化,遭到主流文化的排挤,甚至和“落后”、“迷信”同语。文化调适要求地域文化不能自我封闭,要以宽容、批判、学习的心态接受现代化,要正视、承认地域文化与全球化、现代化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同时,还要发现、发掘地域文化与全球化协调发展的同一性特征,从共性中寻找发展的契机。从地方高校文化传承的视角来看,校园文化建设要秉持思想自由和兼收并蓄的理念,充分利用地域文化资源,有选择、批判地吸收现代文化中的合理成分,积极吸纳现代文化的精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其次,文化调适要求地域文化在以开放的胸襟和广阔的视野积极吸纳其他民族优秀文化成分的同时,要保持自身文化的特点,不失个性,不断创新。创新就意味着要独树一帜、别具特色,但前提是一定要维护中华文化的独特性。地域文化与现代化的协调发展是中华多民族文化之间以及与外来文化之间的撞击、融合的结果,它的文化精华是多地域、多民族文化调适的结果,而不是单一地域、民族的产物。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地域文化变迁过程中的文化调适状况,地方高校不是一般意义上对文化的继承和延续,而是要不断创新文化。
再次,地域文化与文化全球化的协调发展对地域文化本身来说既是一种发展,同时也是一种挑战。从文化全球化的特点来看,这种挑战主要源于全球化最大的弊端就是毁灭了文明的多样性,文化多样性减少。这就要求地域文化在调适的过程中主动放弃“唯我独尊”的性格,积极主动的调整自己,树立勇于吸收的健康心态,不断学习,夯实自身的文化基础,迎接挑战。地方高校弘扬、传承文化传统的目的是让传统文化适应新的现代生活,而地域文化与全球化交流的实质就是让各个民族之间形成一种心灵上的沟通和情感上的共鸣,以达到一种相互的理解与尊重。
三、文化整合:地方高校民族文化传承的路径选择
“整合”是文化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范畴,自从泰勒(Tylor,E.B.)在他的著作 《原始文化》一书中最先提出“文化是一种复杂整体”这一定义后,“文化是复杂的整合体”、“文化往往是呈整合状态的”就成了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文化”与“整合”结成一体,主要指“各种不同的文化要素或形式相互适应、协调从而成为一个有机体的过程”[2]。这个定义包含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文化整合的前提是文化之间存在着差异;文化整合是由不同文化之间相互接触、碰撞而产生的,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文化整合表现为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吸纳、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关系。可见,能否选择科学的文化整合模式与途径是决定地方高校文化传承成功与否的关键。
(一)将地域文化融入学校的特色办学理念
一所高校若没有特色,就没有活力。“高校的办学特色是指一所大学在发展历程中形成的比较持久稳定的发展方式和被社会公认的、独特的、优良的办学特征”[3]。地方高校的办学特色直接关系到民族文化精神的传承与发展,而地域文化的地方性、民族性特征是地方高校特色办学理念生成的沃土。地方高校要立足地方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如利用东北地区的“关东文化”,即以白山黑水为共同地域,农业兼营畜牧渔业的生活方式,汉语为通用语言,文化基础是儒家思想文化,习文讲武、轻利重义、开放大方、粗犷豪爽的民风[4]。以“文化自觉”的态度来整合地域文化资源,整合学校特色办学理念,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走民族文化的特色发展道路,在教育思想、教学风格、教学手段等方面保持独特性。
(二)加强地域文化课程建设
地方高校要实现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就必须重视学校的课程体系建设,在课程中体现“地域文化整合教育”。因此,地方高校可以立足本地区、本民族的文化特色,对地域文化资源进行选择,精选教育内容,在吸收主流文化及国外先进文化的基础上,结合民族文化进行地域化整合,开设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对来自其他地方或其他民族的学生进行民族文化教育。如东北地域文化中至少蕴含了十个世居少数民族的文化,包括满族文化、蒙古族文化、达斡尔族文化、赫哲族文化、鄂伦春族文化、锡伯族文化、鄂温克族文化、朝鲜族文化、回族文化、柯尔克孜族文化等,这些民族文化对东北地域的文化繁荣、文明发展、文化多样性的保持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三)注重校园文化建设
地方高校的校园文化都是历史发展积淀的结果,具有历史继承性。地方高校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不断吸取地域文化的精髓,将之整合为校园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包括物质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三个组成部分,其中物质文化体现高校的文化底蕴,制度文化体现高校的文化传统,精神文化体现高校的文化价值取向。在物质文化建设方面,学校可利用建筑、环境设施等实物来凸现地域文化特征;在制度文化建设方面,学校要将教师在民族文化传承方面的工作和地域文化特色课程建设纳入到学校的规章制度中;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组织师生参与和举办各种民族文化活动,发挥师生传承民族文化的积极性,自觉传承民族文化。
总之,地域文化是地方高校开展特色化教育的源泉,是地方高校开展民族文化传承的动力和保障,文化调适与文化整合是地方高校民族文化传承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扬镜江.文化学引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194.
[2]郑金洲.教育文化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200.
[3]章兢.人才特色是高校办学特色的集中体现――兼论湖南大学的人才培养特色[J].中国高教研究,2005,(10).
[4]黄松筠.东北地域文化的历史特征[J].社会科学战线,2005,(6).
收稿日期:2014-01-04
关键词 教育政策 框架 范式 趋势
中图分类号:G520 文献标识码:A
1 教育政策分析的概念
首先,教育政策是政策的下位概念。政治科学创立者Lasswell曾给出政策的经典定义:“政策是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教育政策的涵义从政策的涵义中演绎而来,正如有学者所概括的,对教育政策的理解应以四个角度,即“过程、范围、国别、方法论”为着眼点。从这四个角度分析得出教育政策的概念即 “国家为实现教育目标,完成教育任务,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制定和实施的一种战略性和准则性的规定。”
“教育政策分析是一个具有较强综合性和应用性的活动领域,分析活动本身就呈现出价值倾向性、多元性、时效性以及变革性等特点。”教育政策分析是教育分析者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对教育政策的内容、过程以及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从而促使教育政策达到预期目标的活动。”因此,科学地构建并灵活地运用教育政策分析领域的方法论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2 教育政策分析范式
2.1 教育政策分析法基本框架
根据美国政策学研究专家Brain & Lewis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观点,并结合Green的政策制定模型,即政策过程包括政策分析(Policy Analysis)、政策形成(Policy Formation)、政策决定(Policy Decision)和政策政治分析(Political Analysis)四项活动。本文将教育政策分析内容概括为三个方面:内容、过程以及价值。教育政策的内容是对政策背景、文本、原因和结构进行分析。主要研究和探讨政策的具体作用,以及实现途径等问题,以保证政策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教育政策价值分析主要研究和探讨“教育政策处理各种有冲突的教育利益诉求,或者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所依循的价值准则是什么”这一问题。由于不同的分析主体、教育政策决策主体和执行主体的价值观念各不相同,因此对教育政策价值分析的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教育政策分析的三方面内容与社会学家Dahrendorf提出的社会的两面性的观点,根据Dahrendorf的理论,将社会理论分为理性观点与冲突观点。理性观点是政策发展与分析的传统模式,强调技术性实施以及目标的达成。这种对公共事务的决策方式可以帮助政府作出最高效的决定。批判理论建立在社会冲突性的观点之上。他们认为政策不是发生在真空中,它反映了互相竞争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妥协。冲突理论强调了权力在保持社会秩序中的重要性。教育政策会因利益分配而遭遇阻力。因而,政策分析着重揭示事实或“规律”背后的利益关系、价值选择和价值冲突,平衡和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需要。而准确预测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变动,对科学地制定驾驭政策,保证政策目标的实现,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2 教育政策分析范式的基本特征
首先,重视对未来的研究,从现状提出未来的发展趋势。政策分析法的立足点不仅仅是现在,更多地要考虑未来,要具备“未来”的视野。
其次,强调全球的观点,将全世界各个民族看作密切相关的共同体(共同利益)。全球化与本土化冲击下的教育政策分析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的关注点。在全球化概念下,全球性议题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在全球化大背景下,政策概念的借鉴一直都是比较教育研究的中心。于是在教育政策分析及比较教育研究方面,也开始回应有关环境污染、人权、疾病、性别平等以及单一文化教科书等世界性议题。(下转第16页)(上接第12页)
第三,发展的概念。教育政策分析法以社会变迁作为研究对象,强调对变化、创新、革命的研究。第四,跨学科性。教育政策分析的最终目的是建立可检验的理论,用实证的方法解决公共政策问题;它注重传统科学,特别是行为科学与管理科学的联系,整合各种学科的知识,构成一个集中关注公共政策制定的跨学科系统;政策分析具有跨学科的特点,从而成为各研究领域学者们共同关注的焦点。政策分析所涉及的学科包括政治学、哲学、经济学、心理学和社会学。最后,教育政策应靠学者和官员共同研究。
3 教育政策分析法的发展趋势
在教育政策研究方法论的发展过程中,比较教育的研究范式是形成教育政策研究方法论的重要基础。国际间的教育文化合作与交流,促进了学者和政治家在教育政策研究的许多方面进行对话和切磋。教育的政治性已经成为教育学家们进行学术研究时的共识,他们认识到通过国家的政治程序对别国的教育政策优点兼收并蓄的必要性。他们尝试过呼吁国际组织采用“借鉴”的方法,将一国最好的政策做法移植到别国的教育政策中去;他们也曾对教育发达国家与教育不发达国家的制度差别与政策导向进行分析和预测,其目的是想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为什么一项政策在某一国、而不是在另一国被采纳(普鲁士报告)。各国政治制度的比较和教育政策的历史变迁之间关系的研究,可以使人们深入理解教育制度与政策选择的意识形态的本质。
其次,要实现教育政策研究方法的创新,就离不开多视角的、跨学科的知识支持和多学科的分析方法,从文化变迁的角度对新时期教育政策发展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和反思已成为教育政策研究的新视野。尽管全球化浪潮正在试图用一种宏大的文化语境制造席卷全球的教育模式,但只要国际之间的贫富差距没有消除,教育水平差距就必然存在,教育政策就会继续涉及面临更为复杂的文化价值观冲突等带来的问题。
最后,一项教育政策的出台,紧接着会出现多种社会话语评论的响应,这种现象几乎成为每一项重大教育政策实施后所面临的共同境遇。因此,教育政策传播的重要介质的公共政策的话语特征是近年来国内外一些学者关注的新领域。Taylor也主张应把话语理论(discourse theory)运用到政策的批判分析中去,因为这”可使我们通过聚焦‘演说的政治’来探讨教育政策制定的复杂性。”我国学者李钢的《话语文本国家教育政策分析》中,选取教育政策文本及相关评论文本作为切入点,采用较为规范的话语分析和文本分析法,分析国家教育政策的形态和规律。
参考文献
[1] 张烨.试论我国教育政策分析的可能范式.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6(4).
[关键词]全球化;英语通用语;英语教学
一、引言
当前全球化的进程让不同文化间的人们交流更为充分,英语作为通用语(English as a lingua franca,ELF)使得各种文化能够更进一步地彼此交流并相互影响,同时,ELF领域的研究也极大地改变了英语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国外学者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了ELF的相关研究,近年来国内学者也越来越关注ELF的发展,尤其是ELF对我国英语教学改革所带来的影响。作为身处改革前沿的英语教师在语言发展的新形势下需要面对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本文试图在ELF理论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其对我国英语教学改革的启示,从英语教师的角度出发,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应对挑战的举措。
二、英语通用语的发展概况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Kachru为代表的学者开始了世界英语范式(World EngIish paradigm)的相关研究,着眼于英语在全球范围内传播的规律,以及这种大范围的传播对英语本身所产生的影响。在英语的全球化与本土化的推动下,产生了很多具有当地语言文化特色的英语变体,这些变体使得传统英语的单一性和规范性地位受到了质疑。同时,随着各种英语变体的相继出现,也推动了英语的多元标准和多中心论的发展。ELF的研究缘起世界英语范式,基于Kachru(1992)提出的“三个同心圈(The Three Concentric Circles)”理论:英语的世界性传播把英语使用群体分为了内圈(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如英国、美国等)、外圈(以英语为二语或官方语言的国家,如印度、尼日利亚等)和拓展圈(以英语为外语的国家,如中国、德国等)。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处于外圈和拓展圈的英语使用者人数已经大大超过了内圈的英语使用者人数,这就意味着,用英语进行的交流更多发生在非本族语者之间。ELF的兴起与全球范围内英语使用群体数量上的变化密不可分,Seidlhofer(2011)对ELF这一概念进行了定义,即“母语不同的人用来相互交流的英语,这些人选择用英语作为交流媒介,而且英语往往是唯一的选择”。二十一世纪开始,ELF研究不断发展壮大,在形成稳定研究队伍的基础上,有关专著相继问世,研究话题不断增多,语料库陆续建成,国际学术研讨会定期举办,相关期刊定期出版。ELF研究对全球化进程中的英语进行了崭新的诠释,不仅给传统英语研究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创新和机遇。
在我国,ELF研究近几年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2014年8月,第八届英语作为通用语国际研讨会首次在中国北京举办,为这一领域的研究者们提供了又一次国际交流的机会。中国作为世界上英语学习者最多的国家,一方面,我们有责任为ELF研究提供中国视野下的研究参数,另一方面,ELF研究的成果也直接对我国语言事业产生深远的影响:ELF研究直接影响着我国语言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例如服务于“一带一路”的语言规划;ELF研究强调语言的多样性,这对我国少数民族语言多样性的保护提供了相应的启示;ELF研究在语言教育方面的意x体现在它对我国英语教学的内容所产生的颠覆性的影响,对外语教学改革的方向提出新的目标;另外,ELF研究的外交意义在于它将有利于我国在对外交往中从国家发展、国家战略和国家安全等角度增强国际话语权,从而更好地贯彻“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及扩大中国软实力的影响。
三、英语通用语理论框架下英语教师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ELF颠覆了传统意义上本族语者和标准英语的权威地位,主张英语所有权由所有本族语者和非本族语者共享,批判将本族语者英语作为标准英语的观点,强调语言多样性、英语标准的多样性。在英语全球化背景下,对处于“外圈”的中国英语学习者究竟要“学什么样的英语?遵守什么样的交际规则?学什么样的文化?”,已经有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首先,由于“母语(英语本族语者)思维模式”的影响根深蒂固,因此,在对英语标准的选择上,应该树立多元英语观,摆脱“标准英语”的束缚,一定程度上应当放弃达到英语本族语者能力为目标的要求;其次,可以借鉴一些欧洲国家的成功经验,把以往标准英语和规定主义(侧重语法、翻译和写作技能)的英语教学逐渐转向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尽量侧重学生“通融能力”(aeeommodation skill)的培养,学会用英语表达思想内容;最后,应当鼓励学生学习多元文化,学习的内容不应该局限于主要英语国家的文化,而是要更多地了解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文化。
基于ELF理论框架对我国的英语教学产生的启示,英语教师也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与挑战,笔者将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英语教师的语言知识体系
英语教师应当构建全球化视角下的语言知识体系。库玛(2014)指出,教师教育应当加上国际经济态势和文化潮流这两个因素,尤其是在构建第二语言教师教育这一体系中,全球化的视角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武继红(2014)的一项对高校英语教师进行的调查中,大多数高校英语教师对全球化给英语带来的影响不够了解,对英语的国际化、本土化特征认知不足。因此,在ELF的理论框架下,教师应该更清楚地了解英语的多样化特性。基于对英语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情况和发展历程、全世界范围内英语使用者的情况以及这些动态的过程对我国英语教学所带来的影响等进行了解,将有助于英语教师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改进教学实践。
(二)英语教师的语言标准观
英语教师应当树立多元英语观,接受英语标准的多样性。但是我国的英语教学一直以来都遵循传统意义上的以英美英语为规范的语言观。而且,处于教学实践中的英语教师本身接受的就是“英美标准英语”的教育,要立刻摆脱“标准英语”的束缚并转向ELF的理念尚且需要一定时日。另一方面,目前ELF理论方面的研究已经成熟,而实践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关于ELF框架下对语言能力的测试、评估等研究还处在探索阶段。因此,在实践教学中究竟以何种标准来评判一个学生的语言能力,对英语教师来说也是一个考验。例如,中国学生在口语表达中普遍存在的第三人称代词he和she混淆不清的情况,如果在实际交流过程中不影响对说话内容的理解,那么这种“错误”是可以被接受的。这里的“接受”彻底颠覆了“标准英语”的模式,同时也是英语教师自身意识形态的一种转变。
(三)英语教师的教学实践
英语教师应当主动丰富教学的素材。在ELF视角下,应该倡导在教学中给学生介绍多元文化,然而,从目前的一些教材或者考试听力素材来看,内容大多还是以英美国家的文化为主。英语教师直观地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窘境,那么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从宏观的层面,教材的编撰应当加入除英美国家文化以外的其他文化素材;实际教学中,本着以培养学生成功进行交际的能力为目标,英语教师可以利用互联网这个便利的条件,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视频、音频素材。以语音课为例,如果加入澳大利亚英语、印度英语、中国英语等口语素材,而不是学生们熟悉的英式标准发音(Received Pronunciation)和美式标准发音(General American),那么学生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其他国家的英语使用者时,就更加能够接受对方所谓“不标准”的语音,从而进一步达到培养学生交际能力的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