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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事故案例

时间:2023-06-15 17:26: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煤矿生产事故案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煤矿生产事故案例

第1篇

违章作业害人害己近日,太平煤矿下发了《关于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的通知》,组织全矿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违章作业害人害己》警示教育片。我作为一名一线职工,认真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违章作业害人害己》,并参加了本工区以"学规程、析案例、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为题开展的安全大讨论活动,对警示教育片中的三起事故记忆深刻。

三起不同的煤矿事故,三个不同的违章行为,却造成了相同的事故后果——伤亡事故的发生,令人痛惜,发人深思。三个典型的煤矿事故案例,告诫我们必须要时刻牢记"违章就是违法,违法必受惩处".

据安徽煤矿安监局对2000年以来发生的819起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其中70%以上的事故都是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的。《违章作业害人害己》就是由安徽煤矿安监局结合2015年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而成,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下发并要求全国煤矿企业组织学习的警示教育片,分别讲述了刘桥一矿"12.15"较大运输事故、丁集煤矿"1.4"运输事故和刘庄煤矿"3.31"机电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这三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都是违章作业。

警示教育片中,相关责任人声泪俱下的话语令人警醒——"只要工作中‘三违’行为不除,下一个伤亡的人可能就是我、就是你、就是他。""如果不想失去这份工作,更不想失去生命,请工友们一定要牢记,工作中千万不要‘三违’。"真实典型的事故案例、血与泪的诉说再次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观看完警示教育片,我们每一名员工都应该好好反思,工作中一定要遵章作业,远离"三违",做好自保、互保和联保工作,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做一名安全文明的矿工,绝不让事故发生,绝不让悲剧重演。

违章作业害人害己观后感500字(二)

近日,澄合王村煤矿组织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在该矿二楼会议室集中观看了《违章作业害人害己》安全警示教育片,片中通过刘桥一矿、丁集煤矿和刘庄煤矿,三个煤矿职工因"三违"而引发的伤亡事故案例,再一次给我们说明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是第一位的。三起事故的发生主要原因;是违章操作,为什么违章事件屡禁不止呢?往往是违章人认为控制力强,对作业环境和条件变化能够掌握,偶尔几次违章都没有出过事,就把潜在的危险抛之脑后。

一旦环境、设备、人员发生变化,就很可能引发事故。这类情形在工作时间不长的青年员工中较多见;

二是在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的情况下,有些职工的安全思想和警惕性就会不自觉地松懈下来,在操作中很容易产生轻视心理,不严格按规程办事,时间一长就养成习惯性违章;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与煤矿矿长交心谈心对话活动座谈会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国家煤炭市场宏观形势对煤矿生存发展和安全生产的影响,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我乡结合安全生产第二季度例会,在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7月9日,我乡结合第二季度安全生产例会组织村两委负责人、相关乡属单位及生产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政府与煤矿矿长交心谈心对话活动座谈会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沙湾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龙泉煤矿顶板事故、福建龙岩市已关闭煤矿非法入井事件等安全生产警示案例进行学习教育,在着力提高相关责任人安全生产认识的同时,以实实在在的事故案例强化安全生产警示防线,不断提高相关责任主体及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警示防范意识。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前期“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效,采取赶集日搭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服务台等操作性强、实用性高的途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结合安全生产定期排查工作,深入各生产企业开展政策法规、安全事故警示案例教育,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氛围。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监管整改。明确乡、村、组干部安全生产具体工作职责,由乡安办牵头,每月定期开展2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充分发挥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效应,抓好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范围的监管排查,重点抓好已关闭煤矿非法开采、私挖滥采等问题的定期排查和突击检查,加大惩处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条例的责任人依据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教育、惩戒,坚决杜绝因违规生产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抓实隐患排查,强化风险防控。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由乡安办牵头,不定时组织相关乡属单位及责任人开展生产企业、地质灾害监测点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及时建立更新隐患、问题台账,落实隐患、问题整改责任,限时限期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因隐患问题扩大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着力加强主汛期对煤矿、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责任人、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的具体责任,严格24小时值班巡查机制,以强化安生风险防控构建汛期安全生产保障网络。

第3篇

【关键词】煤矿;机电;运输事故

引言

煤矿机电运输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根据全国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显示,机电事故在各种事故中居第4位,运输事故占总事故数的20%~30%。因此,认真分析当前机电运输事故多发的原因,探讨在新的用工体制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吸取教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煤矿机运事故的原因

1.1安全基础工作薄弱

安全可靠性差一是安全投入不足,考核不严,机运标准化工作难以到位;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特别是用人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并岗之后,职工都在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状态下工作,有的岗位还打破了8小时工作制连班,要抽出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的确很难。因业务培训难以组织或组织的成效不大,从而使工人不能得到很好的培训,技术素质得不到提高。

1.2安全制度不严

遗留安全隐患一是岗责任制不健全,对某些工作相互扯皮,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安全制度执行不严,对安全考核不够严厉,安全奖罚不及时兑现,影响了管理人员反“三违”的积极性;三是对事故处理未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处罚太轻甚至层层保护,不严肃追究责任,职工受不到教育,防范措施不到位,结果是事故重复发生。

1.3指令性的临时工顶替

由于代岗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

1.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

1.5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

不完全统计,17起机运事故中当事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占了40%。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多发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采掘一线电瓶车司机不稳定,农协工、农换工多,文化基础差,工作无长期打算,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差,素质极低,给机电运输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1.6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

岗位的调整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或供电部门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但是,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工要求,而是当作好工种,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2、防治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措施

2.1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

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

矿井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设备管理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装置定期试验制度和停电检修挂牌制度。建立设备、电缆、小型电器的台账管理,妥善保管大型设备的技术性能档案。

2.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安全第一是指如何看待和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强调安全,突出安全,把安全放在一切吧工作的首要位置。

同时各级领导及一切生产部门,要把安全当作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现在矿井的生产环节实行了岗位承包的形式,承包者的目的是谋求最大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的投入,设备带病运行,违章冒险蛮干,安全生产自然毫无保障。

煤矿采用承包机制后,安全工作不但不能放松,而且要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全面协调各条战线上的各道生产环节,真抓实干,统一安全工作部署和目标管理,时时事事把安全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不动摇。

2.3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

煤矿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4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引导教育职工,明确事故的危害性,消除安全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运用典型的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

(1)是建立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展室,定期对职工进行开放,用生动的案例形象教育职工。

(2)是用典型说教的方式,教育职工认清“三违”的危害,强化职工安全防范意识。

(3)是定期请典型事故的家属做报告,以引起职工思想上的共鸣。

另外,特别要注意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和生理状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加以监护,防止因不安全心理因素造成的突然事故发生。

2.5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

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

(1)是建立竞争机制,如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

(2)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

(3)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3、结束语

现代化的煤矿生产中,机电运输一直是矿井生产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了矿井的各个生产环节,关系到煤矿所有设备与材料的运输,其战线长,涉及面广,特殊工种多,技术性强.根据全国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显示,机电事故在各个事故中居第4位,因此,机电运输设备状况好坏直接关系到煤矿安全生产,认真分析当前机电运输事故多发的原因,吸取教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4篇

关键词:煤矿安全;安全生产;培训

Abstract: To strengthen the safety and technical training, is an important way to improve coal mine safety production.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several aspects specific analysis method to coal mine safety technology training measures, has the universal guiding significance to the safety technology training.

Key words: coal mine safety; safety production; training

中图分类号:TD82

引言

煤矿工作时刻受到“五大自然灾害”的威胁,职工安全知识的掌握,操作技能的提高,首先要从培训抓起。“生产要安全,教育是关键,培训不能丢”,我个人认为要想把培训工作搞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搞好安全技术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员工安全观念的有效途径,是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重中之重。

要充分认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重要性 要搞好职工培训工作,首先领导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重视培训,要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把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纳入党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有的领导认为,培训不培训一个样,就是参加了培训也不一定不出事,存在侥幸的心理。有的基层单位领导思想上对培训不够重视,在安排工人参加培训时总是往后推,以工作忙、离不开为由不愿让队里的骨干参加培训,煤矿企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安全生产难度较大,要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应该充分认识到安全技术培训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我们职工教育部门,提前协商、制定好培训计划,做到既不影响生产,又能保证参加培训的人数和培训的课时,做到人人持证上岗,逐步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二、明确安全技术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减少伤亡事故,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和当务之急。煤矿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掌握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以及避灾自救等知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技术操作水平,增加防灾、抗灾、自主保安能力,从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

安全技术培训的学员都是来自生产一线的工人,他们的特点是年龄差异较大,从十八岁到五十多岁不等;文化程度相差较大,从初中毕业到大学毕业不一;参加工作的时间长短不一样,工作经验差别也较大,这些差异给培训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针对学员的不同特点,要想达到预期的效果,就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安全技术培训的工种很多,如班组长培训、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培训、一般工种安全资格证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等等,在确定教学方法时,应根据他们不同的素质和特点,选择合理的教学方法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给新入矿的煤矿新工人讲课时,为使学员掌握瓦斯、煤尘爆炸发生的原因及危害、预防措施等,就应该采用案例教学法配合多媒体电化教学,通过播放事故案例,组织学员围绕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中找出教训和总结经验,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在自己身边,使学员对事故认识更直观、更深刻。 对于班组长培训以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的培训,由于他们中有不少人已经从事井下工作多年,实践经验比较丰富,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引导职工进行现身说法,结合活生生的案例,自己教育自己。也可以让事故的当事人现身说法,既直观又有针对性,大大增强了说服力和震撼力,让学员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可以使学员从中得到启发。教师还可以结合事故案例,让学员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从血的事实中受到触动,使他们更深刻地了解煤矿生产的特殊性以及井下作业环境的特点,清楚地知道在煤矿井下什么是危险的,什么是安全的,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等等。通过培训使他们能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干标准活、干放心活”的意识,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实际操作技能。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安全技术培训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业务水平的高低,建立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是搞好安全技术培训的前提。随着煤矿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许多新技术、新装备广泛被采用,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 做为教师不仅要熟练掌握教材内容,还要参阅大量有关的参考资料,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知识素养,在教学过程中做到得心应手,同时还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讲授专业课的教师还应该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新设备及现场安全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将其充实到教学中去,提高教学质量。教师间也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坚持听、评课制度,在听课的过程中,认真总结他人的长处,提出建议与意见,共同提高。每年下基层实习应不少于一个月,把自己掌握的理论知识与现场实践有效地结合起来,这样在培训过程中才能够丰富自己的教学内容,才能够充实教材,也才能够满足安全技术培训的需要。

第5篇

一、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

1、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煤矿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2、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行政机关关于安全生产方面规范性规定及煤矿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3、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

4、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学习,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

5、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自救设备的使用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

6、历年事故案例教育;

7、有关行政机关规定的其它内容。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范围:安全培训计划表煤矿企业必须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遵守下列规定:

1、新进煤矿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2、对调换工作和采用新工艺的作业人员必须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对“三违”、回炉的职工必须进行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在职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是20小时;

5、教育、培训按计划进行,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考核结果应记录在案。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时间、要求:

1、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培训。

2、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活动,另附活动通知。(安办)

3、每季度开展一次黑板报评比、班组活动评比、安全奖罚总结,并记录在案。(25日前交回安办汇总)(安办、工会、井口)

4、每季度开展一次“劳动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工会、井口)

5、开展好每年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另附活动通知。每周一题(安全警句),每周一通知井口指导员或核算员。(安办、井口)

6、组织好每年清明节的扫墓活动、“9.14”及其他事故案例教育。(安办)

7、每月两篇广播稿,职工自检书。井队于每月20日前交回安办。

8、开展好各项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安办)

第6篇

学习安全生产事故的心得体会

近日,通过学习煤矿安全小故事及事故案例,使我深受启发,引起了我的深刻反思,每一起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

通过这一起起的事故案例,充分证明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在这些事故中的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差,安全确认不到位,无视安全,或者说存在教育别人而忽视自己的现象,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但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真抓实干的效果,是工作的重点,一方面通过说教和传授学习,另一方面也要依靠管理和监督,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这样不安全因素很难成长。

事故,相信谁都会应此痛心疾首!也许这是一时疏忽,只是一不留神,然而,就是这么一次违章!给他的家庭和我们的企业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让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失去笑声和欢乐,让原本充满生机的家顿感悲惨和凄凉,而他也不能像以前养活妻儿老小,还要靠别人来养活他,这是多大的折磨?这是多大的痛苦,他自责,他懊悔!在这里,面对为我们的生命和安全时时牵肠揪心的领导、同事、家人,我不能断然做出否定的回答,因为之所以会出现疏漏,发生事故,是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也是没有将“安全”二字时刻放在心中,生命无疑是宝贵的,血的教训是惨痛的。

作为一名普通的职工,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客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在工作做到“严、勤、细、实”,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将“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以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来体现人身的价值,保证人身的安全,实现公司的发展。

我们在学习这些事故的同时,应该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总结教训,认真学习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结合自己区域的特点,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找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还从在哪些方面的隐患,及自身还有没有同事故者同样的违章习惯,通过学习,分析,总结大家从事故中得到的教训,安全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安全检查的主动性有了上升,冒险蛮干,侥幸心理,思想麻痹的作业的严重后果认识更深了一层,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造成事故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平时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安全不重视,工作程序不完善,没有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没有认真坚持“一个活动,两个交底”,平时对设备巡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造成了事故的扩大,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应该避免的没有避免,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一生的遗憾,还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

经过这次反思活动,我意识到了我的责任所在,我会把每一起事故作为警钟,努力排除安全隐患,尽我最大的努力,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学习安全生产事故的心得体会

学习了这多起事故案例,给我以深刻的体会。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义桥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杀不住“三违”的风,就迈不开安全的路。从发生的这几起事故来看,每一起几乎都是由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要想彻底消除“三违”,就要广泛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党政领导一条线,工团组织一条线、纵向管理一条线、女工家属一条线,在全矿形成对“三违”现象施以重压的态势。各队,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口头问答、知识测试、献身说法、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普及煤矿三大规程安全知识。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下重药,提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安检部门要在加强集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不论责任者处于什么目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主要是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做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按照逐级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

细节决定成败。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建设中,我们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更需要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保证生产安全质量标准相关的各项制度得到正常、规范、优化的运行,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生产安全质量各环节、细节因素,最大限度地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标准等,持续消除不安全和降损质量的隐患性问题。

第7篇

【关键词】策略;事故发生;煤矿机电

1、前言

2011年,山西某煤矿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事后发现问题就出在机电之上。事实上,煤矿事故中有极大一部分都是机电造成的。究其根源,既有机电自身突发因素也有操作人员因素。因此,如何降低煤矿机电事故发生是相关企业研究的重要课题。在这种形势下,探析减小煤矿机电事故发生策略具有实际意义。

2、煤矿机电事故原因

要探析如何降低机电事故的发生,必然要弄清楚事故发生的根源,才能有针对性的作出相应的措施。从各种现状来,煤矿机电事故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

1)机电设备老化;无论是哪种煤矿企业,煤矿设备都要成套投入,投入的资金比较大。很多小企业缺乏投入资金,对机电的更新极慢,导致煤矿中使用的设备老化;

2)设备造型缺乏科学性;目前煤矿使用的设备水平低、品种少及质量差,尤其是高技术产品与机械产品和煤炭发展不匹配,例如采煤机、液压支架以及掘进机等都是进入其他技术基础中完成,存在适应工程。比如某公司引进一套国产的智能化综采机器,因果生产环境极大限制了设备发挥,只能发挥70%左右的功效。

3)维修不到位;现在煤矿中大都使用运输机、采煤机以及支架等各种先进的采掘设备,几乎都朝着自动化方向上发展,但是因为维修不到位,存在各种操作失误而损坏设备。依据有光统计,煤矿机电事故中有80%左右根源在于检修、操作不规范导致的。

4)配件的质量和规格不过关;机械化的程度越高,对各类配件要求越高。事实上目前很多煤矿使用设备配备结构散而小,在规格、尺寸以及性能上根本就没有标准;因为各个厂家之间必须有差异,还有一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择手段降低成本,都将影响到机电正常运行。

3、减少煤矿机电事故发生策略

煤矿中一旦发生事故但会影响到正常生产,还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必然不能轻视,从上面可以看出来机电事故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必须要悠针对性作出相应改进策略,具体方式如下:

1)加强管理特殊工种用工制度

煤矿机电各种工种具备较强技术性,因此各个工种操作员不能疏忽大意,一定要端正思想,拥有过硬技术才能胜任。而且操作人员尽量不使用临时工,就是必须更换特种工位操作人员,也应该严格考核,必须要持证上岗。

2)加强安全思想教育

煤矿企业要通过各种途径来强化职工思想教育,让他们明白机电事故危害性,不能带着侥幸心态上岗。在培训之中,其一要多播放典型事故案例,并且分析这些案例根源,让职工通过观看此类事故影片从中得到教育;其二采用说服教育方式,让职工认识到三违之危害,进而强化安全防范的意识;其三定期或不定期请在事故中受伤的家属来做报告,进而引发煤矿职工思想共鸣。而且煤矿企业要安排人时刻了解职工心态和思想,一旦发现有异常现象就要及时疏通,不能让职工带着情绪上班可能出现突发事故。

3)加强机电操作业务培训

除了具备较强思想素质还必须要具有过硬的操作技能。因此企业就要以岗定人,要在各个岗位上限定管理层与工人名额,依据新形势采用新对策:

①构建出竞争机制,比如对管理人员与技术操作人员实施竞争上岗,薪资上使用岗位技能工资并划分出工资等级,引发职工主动去学习安全、技能知识;②定期组织相关职工开展技术比武,对于技术过硬的优胜者要给予重奖,进而来提升职工学业务、学技术的积极性,让他们按照岗位标准及规程操作机电;③运用“三结合”形式进行培训;重点与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外培与内培有机结合;新职工与老职工相结合;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推进三结合,才能收到预料效果。

4)加强机电设备日常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①科学检修;相关维修人员要具备事业心及责任感,不能机电设备那里出问题就维修那里,井下井上适应设备一旦送达到修理车间,就要从轴承、螺丝检查起,对设备做一个全面检修,查出隐患及时处理,要做到手勤、嘴勤以及眼勤,而且还要时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②健全完善的维修台账;对于设备的维修要做好台账,而且每台设备都要制定一个,这样便于日后对设备维修进行查询,掌握其使用的周期,台账包括了出厂日期、检修部位、使用年限以及检修时间等;③建立设备责任制;要将设备管理落实到人,一旦发生了机电设备事故之后,就要由分析小组带头,探究设备损坏的原因,查找责任人,包括使用责任、检测责任、只要责任以及次要责任等。

5)加强设备的投入与改造

对于设备而言,必须要依据国家相应规程和制定来完善与维修。而且要加强机电设备的投资,引进先进与节能降耗新型机械设备,同时还要安排专家与技术人员合理改造设备,降低设备的环境噪声污物及高能耗,增强设备效率及性能。同时还要使用先进的工艺流程,科学控制作业面与作业点的个数,降低发生事故的源点,实现机电设备的高产、安全以及高效性。

6)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优秀的操作模式都是依据制度来实施,这样才具有真正的约束机制,同时也是机电设备工作尺度。也只有完善的制度,到位的管理、责任才能够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行。而制定中尤其是安全生产制度较为重要,是机电管理制定之核心。因此必须制定出科学的管理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人,做到层层有人去抓,人人有责任,机机有人管理。

4、结束语

总之,减小煤矿机电事故涉及到安全、生产、降低成本及技术创新各个方面,因此只有大力提升安全机电设备水平,重视机电设备的投资和操作技术。只有做好煤矿机电设备的全面管理,才能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

参考文献

[1]何振龙.减小煤矿机电事故发生的可行性[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85-88.

[2]魏国强.煤矿机电事故致因分析及预防策略研究[J].科技信息,2008(30):92-94.

第8篇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于能源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而煤炭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在中国工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近些年来中国煤炭的产量也在不断增加,但随着煤矿产量的不断增加,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突出,近些年来发生了许多煤矿安全事故,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同时也对于煤矿的正常开采造成了严重影响。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使得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没有得到有效培养,同时工作人员也没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所以就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近些年来国家和煤矿企业都对于煤矿安全问题加以足够的重视,且安全事故也在进一步减少,但当前在开展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过程中,仍然还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只有保证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才能更好地保证煤矿开采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1]。

2当前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安全培训制度不健全

在进行煤矿安全培训时,制度不健全是首要问题,因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依赖于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比如当前许多的煤矿企业在进行安全培训工作的过程中,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管理人员所使用的培训教材所涉及内容往往十分广泛,且所有人都是使用的同一本培训教材,同时考核内容及标准都一样,没有对于岗位、类型进行有效区分,虽然这种形式表面上看起来是公平的,但事实上由于进行煤矿安全培训时会涉及到许多不同类型的专业,而对于不同的工作岗位及不同的专业,相应的培训内容及考核方式都应有所区别,而当前煤矿安全培训制度并没有充分考虑井下工作的实际情况,而是统一制定安全培训制度,所以就使得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不能得到有效的开展。

2.2安全培训方式太单一

许多煤矿企业在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时,所采用的培训方式过于单一,而单一的培训方式往往不能起到较好的培训效果,所以就使得安全培训的效果不佳。当前在进行安全培训的过程中,往往采取教师在台上讲、学员在台下听的模式,这种培训方式过于单调,且在进行授课时,许多培训教师常年用同一份教案,讲授的安全知识内容也没有变化,因而使得培训的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符,不能将其应用在当前的生产活动中。所以培训方式过于单一也是当前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中所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要想更好地保证煤矿生产安全,必须要对安全培训方式进一步加以创新。

2.3安全培训课程不合理

许多煤矿企业在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的过程中,对于课程的设置也不够合理,课程设置存在着缺乏针对性的问题,比如当前许多煤矿企业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时所开设的课程缺乏针对性,无法有效指导生产实践[2]。

3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改进策略

3.1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制度是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法制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应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严格执行和落实。同时,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的要求,煤矿企业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开展,确保整个安全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2创新安全培训方式

教学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教学效果的好坏。所以,在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中,必须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加大教学方法的创新力度,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效果。另外,教学方法应具有多样性,结合实践不断更新和丰富教学方法体系是安全管理者应重视的工作。当前,应用比较广泛且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学方法有案例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合作学习法、启发讨论教学法等。同时在先进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很多安全培训工作还充分利用了网络平台进行学习和交流。同时结合线上线下时间充实学员的学习生活。以下重点介绍案例分析教学法及启发讨论教学法。a)案例分析教学法。培训教师根据具体参训学员的情况,收集并整理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典型案例,并将学员组织起来共同探讨和交流,从而让学员在探讨和交流的过程当中得到启发和知识的升华。同时,训练学员能从制度、方法、环境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思考,找到问题的解决出路。在学员经过充分讨论并得出自己的一些观点之后,教师需根据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升华整个案例探讨结果,让学员接受更为深刻的教育。案例分析教学法能活跃课堂学习气氛,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将理论和实际紧密联系在一起。例如通过对一个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的回顾和分析,能让学员更具象地了解到安全事故诱发的原因及相关的安全条例和安全规范;b)启发讨论教学法。由于进行培训的学员大多是来自于煤矿生产一线的员工,因而拥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同时年龄参差不齐。因此,根据这些学员的特点,在具体的安全培训过程中,想要有效培养学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就需要采取启发讨论教学法。但该教学方法需要教师具有较强的知识功底,并对所讨论的内容有深刻的理解,能组织学员有序地开展讨论,并最终得出理想的讨论结果。

3.3合理开设安全培训课程

由于各个煤矿企业的具体工作任务、战略目标不同,同时各个地区的煤矿开采条件各不相同,因此,应根据每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课程设置。其中需注意的是,课程设置需满足以下两个原则:a)有利于提高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b)能与实践紧密联系,提高学员的实际应用能力。例如对“红线”“禁令”、岗位流程的学习和掌握,进行现场表演、突击训练、仿真实践、技术比拼等,从而更好地满足安全培训的要求。另外,在教师队伍构建方面,不仅需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同时还要注重教师资质的选拔,尽可能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专业素养,从而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配置优秀的教师队伍。另外,知识是需要不断更新的,所以教师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技能提升和实践锻炼,做到与时俱进,确保安全培训工作的鲜活力和创新力[3]。

4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完整的系统,同时也是响应国家政策号召的一个重要体现,是提高煤矿企业安全工作效率和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煤矿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题中之义。因此,针对当前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从制度建设、方法创新及课程设置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希望有利于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

作者:田佳佳 单位:长治市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参考文献:

[1]安培源.浅谈如何在煤矿安全培训中强化安全意识教育[J].价值工程,2013(19):155-156.

第9篇

一、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训的特点

1、工种多、范围广、难度大。煤矿从业人员有支护工、刮板输送机司机、液压泵司机、防尘工等多个工种。因其工种多,工作范围广,操作技能各有特点,操作水平要求高低不同,培训难度大。

2、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水平程度不等。一是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从小学到大专,相差很大,学习掌握理论知识水平有差异。二是操作素质水平不同,有工作多年经验丰富、操作素质熟练的老工人,也有刚参加工作的新工人或转岗工人。

3、时间短,内容多,不详细。集中培训时间一般比较短,但要求掌握的内容比较多。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煤矿生产技术基础知识、岗位安全知识、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处置、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安全设施设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时间短所能传授内容比较少,不详细。

4、学习不习惯、自觉性差。有的操作人员平时不学习,突然从操作岗位下来去学习培训,适应性差,学习不习惯;有的操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学习积极主动性差;有的操作人员家事务多、注意力不集中、精力分散,导致学习的自觉性差。

5、课堂讲理论知识多,实际训练的少。一是没有经过训练,二是场地小或没有设施,三是操作技能不易讲解。

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训方法要多样化

1、针对培训内容较多,涉及到安全法律法规、职业危害、认识灾害事故的发生原因和规律、掌握预防和处理灾害事故的措施、了解灾变应急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方法等内容,因此把培训重点放在事故预防上,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知识,实现“我要安全”向“我知安全”的提升。造成培训难点多,备课难度大。要求培训专职或兼职教师必须具有更高的业务能力,付出更多的努力。

2、采取因人因工种施教的方法。根据从业人员不同的工种、文化程度和工作经历,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对技术性要求高的工种如小调动车司机,以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主、增强安全意识为辅。在授课过程中,必须将工作原理、操作技术等讲清、讲细,让学员理解、学会。对技术要求不高而对责任心要求强的工种如爆破材料库管员,应以增强责任感和安全防范能力为主。在授课中应以列举典型事故案例为主进行讲解。对新工人培训注重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必须经培训合格方准持证上岗,做到以师带徒;对转岗人员培训注重安全技能培训,做到以师带徒。

3、针对培训时间短、内容多的特点,在讲课中老师力求精通简练。要做到这一点,一是必须对法规法规、操作过程、原理等吃透掌握要精通,才能把所讲解的内容融会贯通,讲起课来才能得心应手,表达准确;二是语言要流利、简练;起到画龙点睛作用。在课堂中老师与培训学员采取互动方式,解决学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解答时一定要准确无误,切不可随心所欲,模棱两可。

4、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针对从业人员学习不习惯、自觉性较差的问题,在授课前,对从业人员工种、文化程度、工作经历等登记建档,进行分类。同时要注重学前企业安全文化教育,通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完善安全视觉听觉识别系统,规范各类安全标识,拓展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内容,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逐步形成了具有企业特点的文化体系。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把典型案例和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安全格言、安全警句、职工“画中话”、家属亲情寄语等汇编成册,并通过各种文化长廊、橱窗等载体,教育职工警示职工。如现场参观实例或组织观看安全教育展览等,强化事故安全教育,使其提高安全意识,将“要我学”的学习观念转变为“我要学”,激发从业人员的学习欲望,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对新工人培训采取讲授法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转岗学员培训采用提问法或对比法,对基础差、文化水平低的学员采用补课法等。

5、课堂讲理论知识多,实际训练的少。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是指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完成作业任务的技巧和能力。它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其主要内容包括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化以及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注意事项等。一是加大安全培训资金投入,购买设施设备,扩改建训练场地,进行实战训练。二是从培训形式打破陈旧培训思维和模式,大胆推进培训创新。如采用高科技手段模拟发生事故过程,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模拟演练事故应急救处置、自救与创伤急救。再如利用好训练场地和设施设备,进行实战检验,一旦事故发生后,按照预定的工作流程和规定开展救援,提高抢险救援的及时性、科学性,避免手忙脚乱;同时可以检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及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过训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三是深入现场实行生产全过程中每道工序、每个循环等实地教学,即讲理论,又教操作,使员工很快掌握了岗位所必须的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实现“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升华。实地教学一般采用老工人带领新工人或师徒教学的方式,有时老师或工程技术人员讲解某项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

6、实行教考分离,培训完毕后上机题库抽题考试。考试合格者持证上岗,不合格者继续培训或换岗,直至合格持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训工作要制度化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管人、管事、管培训相结合安全培训理念。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配齐人员,谁主管,谁负责,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管人、层层抓落实、考核有标准,形成培训管理网。制定各项培训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考核。对没有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加大处罚力度。并逐条逐项制定落实计划,采取有效办法,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把培训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并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完善制度。

第10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四条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六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第二十条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的情况;

(五)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的有关人员不得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应当视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第11篇

【关键词】煤矿;掘进;巷道;顶板;事故

煤矿领域的发展使得煤矿矿井的数量与日俱增,开采的数量也逐渐增多,因而在煤矿生产的过程中,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出现。掘进巷道顶板事故是煤矿事故中主要的一种,为煤矿的生产和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因此,研究导致掘进巷道顶板事故的原因,从而研究出解决该事故的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我国煤矿领域在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措施方面虽然有了一定的研究,但是从实际的煤矿事故中可以发现,掘进巷道顶板事故时有出现,其研究还没有达到一定的程度。因此,在今后的煤矿领域发展中,要加强对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措施的研究,从而研究出更能有效预防掘进巷道顶板事故的方法和措施,从而促进煤矿领域的安全生产。

一. 掘进巷道顶板事故及频发原因

所谓的掘进巷道顶板事故指的就是煤矿工作人员在井下作业时,煤矿的顶板突然掉下,从而导致煤矿开采设备的损坏,甚至人员的伤亡和死亡。而一旦发生掘进巷道顶板事故,一方面会影响正常的开采,另一方面,也给煤矿工作人员带来很大的伤害。引起掘进巷道顶板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的有如下几点:

1.1 地质构造

地质构造的复杂程度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我国是一个地域宽广的大国,所以地质构造更为复杂。再加之我国煤矿开采规模的增大,所以,很多地区的矿井其地质构造都十分复杂。这就增加了掘进巷道顶板事故的发生以及发生的频率。

1.2 采矿方过失

目前,我国采矿领域长出现安全事故,导致这一问题的出现除了地质构造方面的原因,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是采矿方方面的原因。通过对近年来掘进巷道顶板事故发生案例的研究,可以发现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采矿方过分的重视利益而忽视了对采矿过程中的管理。很多采矿方不注重对于采矿工人的思想培训,而是注重工人的工作量以及煤矿生产的总量,因而导致工人没有安全方面的意识,容易主观臆断的进行施工。第二,采矿过程中,采矿方没有实行严格的开采监督制度,甚至忽略开采监督制度,所以,如果有工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也不能及时的发现,从而导致严重的后果。第三,煤矿工人在工作前都要进行技能方面的培训,然而,采矿方为了追求利益、追求速度,所以没有对工人进行十分严格的培训,导致工人在采矿时,不具备采矿方面的先进技能。第四,采矿方没有按照采矿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来设置采矿的设备,同时瓦斯安全方面的管理也不合格,从而容易造成事故的出现。

二. 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由上述可知,导致掘进巷道顶板事故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同时这些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所以,为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为了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加强对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措施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在此提出了几点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的措施,希望能够为煤矿领域预防该事故的出现而做出一些贡献。

2.1 技术方面的预防措施

(1) 首先要建立安全方面的责任制度,对于煤矿开采中的每一个方面的安全问题都具体到个人,从而提高采矿人员在安全方面的意识与责任。

(2) 采矿方要与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机构加强合作,对于涉及到掘进顶板方面的锚杆等要加强认识和了解,从而在采矿的过程中,加强对锚杆等方面的注意。

(3) 同时,还要在采矿的过程中,严格监督机制,特别是对于支护的质量,以及掘进巷道顶板的状态进行严密的检测,并且随时报告具体情况,如果出现不良状况,要及时停止开采。

(4) 此外,还要对采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及时方面的培训和技能方面的培训,从而在更大程度上提高采矿的安全度,并且杜绝在采矿过程中出现煤矿掘进巷道顶板事故。

2.2 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

(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要想预防掘进巷道顶板事故的发生,就必须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要求所有采矿人员共同遵循,这其中包括安全意识方面、更包括采矿的注意事项、流程、措施等等。

(2) 加强监督管理。采矿方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对于煤矿管理方面要加派人员,将责任制度落实。同时还要做好协调和指挥等方面的工作。

(3)合理分配人员。矿方在对煤矿开采进行人员组成和任务分配的时候,一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合理科学的调整并加强管理,使领导不依靠章程指挥、矿工不依靠章程作业的现象彻底的被杜绝。

(4)重视安全防范。矿方领导部门注重生产效益不为过,但在安全方面也要加强防范,生产过程中稳扎稳打,严格贯彻“安全第一”的要求,不能突击冒进。

掘进巷道顶板事故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预防掘进巷道顶板事故的措施也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以上几点方法和措施也仅仅只是其中的几个方面,然而仅仅凭借这几点方法来预防掘进巷道顶板事故还是不够的。因此,对于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措施的研究还需要煤矿领域专业人士进行进一步研究和思考。

结语:综上所述,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措施的研究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乃至煤矿领域的发展都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地质构造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频发,再加之我国煤矿领域在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措施方面的研究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因而严重的影响了煤矿领域的安全生产。所以,要加强对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措施的研究,并且要从掘进巷道顶板的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从而研究出更有效、更科学的方法和措施来预防掘进巷道顶板事故的出现,从而为煤矿领域的安全生产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郑伟. 浅谈新疆焦煤集团1890煤矿掘进巷道支护方式[J]. 能源技术与管理. 2012(03)

第12篇

摘要:通过对煤矿企业员工“三违”心理的成因分析,进一步论证了煤矿企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对家庭美满与幸福的作用;阐述了“三违”行为对“生命价值”的锁链关系,并提出了一些个人见解和防范对策。

关键词:“三违”心理威胁防范生命价值

正文:众所周知,“三违”是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简称。就煤矿企业的管理者而言,治理“三违”是最头痛的一件事情,寝食难安,百事不解。为了整治这三种“不规范安全行为”,遏制因此引发的事故,确保一方和谐平安,他们不仅绞尽脑汁,任劳任怨,制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规范人的不安全行为,诸如:《煤矿三大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而且警示后人,贴近实际,探索编制了一些事故教训案例,来启发人的要安全良知,诸如:《煤矿安全教训——历史上的今天》、《企业安全事故案例过程分析及防范措施》和《企业管理人员不安全履职行为及员工不安全行为的界定标准》等等。殊不知,他们的所作是为了谁?所为又图什么呢?在此,我要坚定地告诉大家,他们的所作所为是为了维护职工的生存权益,为了员工家庭的美满幸福,为了捍卫企业的稳定发展,为了完成肩负的历史使命……。可是,对煤矿企业的员工来说,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三违”行为的屡禁不止,让人揪心,痛恨之极;“三违”现象的环生连发,让人胆颤,汗毛耸立;“安全”教育的瞬间进出,让人叹息,使人悲哀!

从近年来的我国煤矿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中,不难看出: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大多是由于职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三违”现象已成为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影响企业形象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顽症”。“三违”整治,也就成为了煤矿企业抓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

一、“三违”现象概述

在煤矿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三违”现象已成为长期的井下行为的积淀,存在于较多员工的工作过程中,代代相传,根深蒂固,它不仅伤害自己、而且伤害别人,甚至被别人所伤害。严重影响着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究其原因,人们常常将其概括为“图省事、闯大胆、碰侥幸”。实践证明,“三违”是一种过错:首先,它要遭受制度、章程的制裁,甚至受到法律的严惩;其次,要受到良心亦即“本我”的谴责;第三,可能要出现事故,使身体遭受痛苦,甚至可能要丢掉生命。

二、“三违”心理分析

煤矿企业要想实现本质安全目标,杜绝违章,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违章:违章就是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所从事工作的规范。违章包括:作业违章,指挥违章,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是指员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指挥违章是指各级承担管理职能的人员,在引领、导向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行为;失职违章是指承担安全管理、监督职责的人员,在行为过程控制中,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而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那么,滋生“三违”行为的心理有哪些呢?笔者认为,突出的有:

㈠作业人员部分。

1、侥幸型心理。人们所以存在着侥幸心理,是人们对美好事物的向往,这也是人们最基本的心理需要。人们都希望顺利,或者是获得成功。然而,现实生活工作中,事物的纷繁复杂、变幻莫测,总有许多的不如人意的想象和曲折,有一部分人在几次违章未发生事故后,慢慢地就滋生了侥幸心理,混淆了几次违章没发生事故的偶然性和长期违章迟早要发生事故的必然性。

2、习惯性心理。心理学认为,习惯是一种比较固定地、机械地去完成自动化动作的倾向。习惯性心理是人们在习以为常的境中逐渐形成的心理状态。在同大自然的搏斗中,部分人员一旦掌握了某一客观规律,或者是用某种方法和定律操作取得了成功,这部分人就把它视为财富,也就逐渐形成了习惯性的思维方式。凡类似情况出现,他们就千遍一律,机械操作,而不去考虑自然条件、环境因素等,以致酿成事故,无法自拔。

3、从众型心理。别人做了没事,我福大命大造化大,肯定更没事。尤其是一个安全秩序不好,管理混乱的场所,这种心理向瘟疫一样,严重威胁着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平时不注重对煤矿安全规程的学习,安全知识的积累,缺乏工作经验,在遇到类似操作工序或独立作业时,不去考虑和分析现场情景,没有自己的意志和见解,头脑简单,而是“随波逐流”,效仿操作,盲从执行,最终反受其害。

4、麻痹型心理。一些职工安全意识薄弱,缺乏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在生产过程中疏忽大意,放松了安全警惕,干活“毛三斧、马虎、凑乎、不在乎”。还有一些职工对违章行为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认为以前这样干过也未出过事,心里就满不在乎,上岗后草率从事,图省事,怕麻烦,投机取巧。

㈡指挥人员部分。

1、逞强型心理。有的人自以为技术好,有经验,常满不在乎,虽说能预见到有危险,但是轻信能避免,用冒险蛮干当作表现自己的技能。还有的人管理能力缺乏,文化水平不高,技术经验稀少,凭借自己是(管理人员)班组长,可谓初生牛犊不怕虎,急于表现自己,急于多拿“荣誉”(泛指煤矿异军队伍),以便于完成留转硬件指标,在安全与生产相抵触的情况下,只要产量,不要安全,只求短期效应,违章指挥,以自己或他人的痛苦来验证安全制度的重要性,用鲜血和生命来证实安全规程的科学性。

2、放纵型心理。例如:20__年6月21日某矿某掘进单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后面的矸石没有出完,前面迎头空顶5、6m(表面看顶板坚硬,无脱落现象),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打眼工张某急匆匆扛着风锤来到迎头,实施打眼操作工序,时隔近两小时(已经打好9个眼),这时班长李某到了现场,不但未制止,而是停留了约半小时,就溜之大吉了。事不凑巧,在打第11个眼时,因空顶时间长,造成伪顶脱层,一块

长约60cm、宽约50cm、厚约30cm的矸石将打眼工张某撂倒,砸在他的腿上,撕心的和直流的鲜血,迫使工友们只有停工将其送上井抢救,但是张某的右小腿至下部分却永远脱离了他的身躯,让他成为了一位名副其实的瘸子。从上面的事故教训中,我们看出:作为一名煤矿企业的现场指挥员,不管是对员工,或者是对自己的放纵型心里、行为,是要付出沉痛的代价的,这样的指挥员将会成为和谐社会创建工作的罪魁祸首,严重阻碍煤矿企业本质安全型目标实现,我们也应该将他驱逐出伍。㈢监察人员部分。

1、同情型心理。说起人的同情心,是一种对他人的不幸遭遇产生的共鸣并表示关心支持的情感。但是,煤矿企业的安全监察人员,对于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三违”人员、行为的遏制与处理,决不能心存“同情心”,因为同情违章行为、同情隐患的存在,等同于同情冻僵的毒蛇,所以,这样的“同情心”是对煤矿企业的安全十分有害的,不仅会滋长“三违”人员的恶习,“三违”现象的蔓延,而且会殃及国家、企业,祸害他人、家庭。

2、避重型心理。目前,在煤矿企业的安全监察人员队伍中,在处理“三违”人员,整治“三违”现象,遏制“三违”行为时,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见而不管,总认为职工干活也不容易,存有“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想法,造成考核上的“心慈手软”、“点到为止”,甚至背道而驰,替“三违”人员说情。其次是在执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上不严,有避重就轻的想法,总认为处罚严了,会不会遭来报复、黑杠,罚款多了,反而适得其反,职工不上班给劳动力紧张带来更多的矛盾,我不如好人做到底,免除处罚最好,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惯性“三违”的蔓延。

三、消除“三违”的对策

通过对“三违”心理分析,笔者认为,反“三违”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单凭严处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因此,“三违”整治还要推行人本管理,积极探讨安全管理的多样化。

一是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我做起”的理念,以完善“三项制度”为核心,以杜绝“三违”行为为重点,以实现“三个转变”为标准,以形成先进安全文化为目的。

二是要加大宣传,狠抓基础。要通过各种形式,如用形象生动的事故录相片、典型的事故案例或发生在身边的违章事故,经常对班员进行教育,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靠近伤害,甚至断送生命;事故的后果是,“一害个人、二害家庭、三害集体、四害企业、五害国家”。另外,要明确反“三违”的工作方法。着眼于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全方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预控、可控、在控。要在活动期间进行监督检查,使员工认识到:制止“三违”是对违章者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是对工作、对集体极其负责的表现。处理“三违”人员时,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处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人人警钟长鸣。相关部门要建立职工个人安全档案,针对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超前防范。同时,安全宣传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不能因安全形势稳定,宣传工作就要喘息,而遗忘盲区、盲点、,盲时。

三是要因人而宜、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安全教育的方式,不能仅仅满足于“文件发了、会开了、精神传达了”,而应与时俱进,讲究方法,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如新职工安全知识匮乏,就要对新职工注重加强基本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安全常识的教育;对惯性“三违”就要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采取包保帮促、现场监控相结合的方法,促其转变;对全员就要经常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采取“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用惨痛的事故时刻警醒职工:关注安全、珍爱生命,提高职工自觉保安全的认识。

四是要重视和抓好职工的责任心教育。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每一件事故的背后都伴随着一系列“三违”作业的发生,因此我们只有时刻从细微处入手、从小事抓起,抓小防大,防微杜渐,不断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使职工自觉严格地按标准化作业,才能有效地杜绝“三违”的发生,这样事故这只人见人烦的苍蝇也就无处下口了。

五是要借鉴同行业的成功经验,建立“安全罚款”之外的配套机制,诸如:安全担保、风险抵押、安全帮教、安全陪护、安全学习、常规军训、拓展训练等多种“处罚”方式,并赋予职工权利,让其自主选择一种处罚方式。这样做让职工既能体会到处罚的痛心,又能感受到企业的关爱,还能够从内心深处触动其“安全神经”。假设让“三违”人员自主选择“安全陪护”处罚方式,我想他们会通过看到伤者的痛苦表情,家人的焦急神情,孩子的期盼眼神,良知启发:一定会按章作业,再也不违章蛮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