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6 16:06:0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残联宣传工作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近年来,在我市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残疾人事业取得辉煌成就,残疾人状况得到显著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但从总体上讲,残疾人还是我市社会最脆弱的群体,残疾人中多数还是贫中之贫,弱中之弱。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宣传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残疾人事业是跨领域、多学科的事业,工作范围广,涉及领城多,但最根本的工作之一是宣传、动员社会,提高人们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增进对残疾人的理解,在健全人与残疾人之间倡导建立和谐、友爱、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提高社会道德水平。通过宣传人道主义,有助于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通过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与命运抗争的精神,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只有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工作,才能加大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与残疾人需求密切相关等领域的工作力度,推动残疾人事业在新世纪健康持续地发展。要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只有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设计各种方式,图文并茂,声像同一地反映残疾人工作、活动和好人好事,才能使各级组织、各级领导更加重视残疾人事业,使广大人民群众经常了解残疾人的情况,使社会扶残助残氛围逐步浓郁。为此,今后我们要充分调动报刊、电视、广播等公众媒体的积极性,对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报道进行指导,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督导作用,逐步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舆论氛围。要经常召开全市残联系统负责宣传文体工作的干部会议,以会代训,提高他们做好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能力,全方位地宣传报道残疾人工作或活动。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积极争取有关上级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在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报道中突出“精品意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形成规模效应。
(2)目前,省和有些市均成立了“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简称“新促会”),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由有关新闻单位组成,实行单位会员制,接受残联、新闻工作者协会、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新促会”由残联分管理事长担任会长,有关新闻单位领导担任副会长,有关记者、编辑和残联宣传人员担任常务理事、理事。常务理事会秘书处是新促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通常设在残联宣文部门。我市可参照兄弟市做法,成立“*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的作用,针对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及发展状况,制订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收集、整理“新闻促进会”工作动态,分类进行指导。组织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开展对外交流、文化联谊等活动,密切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与新闻宣传工作者之间的联系,研究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理论,交流宣传、采访、报道的经验,拓展途径,加强宣传力度,丰富报道内容,促进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建立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网络,通过协调新闻单位动员、组织记者走近残疾人,深入残疾人各业务工作领域,了解残疾人事业,鼓励他们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各自媒体的优势,深入采访、报道残疾人事业。
(4)残疾人工作者与公众新闻媒体记者、编辑之间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促进互相理解、互相沟通、互相配合。
(5)协调组织新闻采访团(组)到基层进行专题采访,尽可能提供方便与条件,使记者能够深入了解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接触残疾人面临的热点问题,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残疾人事业鼓与呼。
(6)制定出台新闻宣传报道奖励机制,通过组织参加“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奋发文明进步奖”的评选,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调动有关编辑、记者的积极性。通过奖励来鼓励、支持残疾人工作者开展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7)办好《*残联通讯》和网站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与外界的沟通和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的宣传。
法律援助中心XX年工作计划
1、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对照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受援人提供更加精准、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2、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继续发挥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法律援助宣传动漫《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并将制作的宣传动漫通过宣传车、广场显示屏及各工作站的显示屏进行循环播放,真正让法律援助在广大群众中传播开来,实现“有困难,找法援”的品牌效应。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便民化服务。拓宽法援申请渠道,实现法援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受理便捷化,切实将法律援助服务下沉到最基层,让贫弱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4、强化部门协作,发挥各站点职能作用。加强与工会、老龄、残联、民政、扶贫等部门联系,实现资源共享,简化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程序,进一步加强“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同时,强化公检法司部门协作,定期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试点工作开展,提高刑事案件数量。
5、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加强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当事人水平;同时,加大对全县律所、法律服务所、各工作站点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6、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将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努力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扩展到低收入人群,让法律援助真正成为弱势群体的“兜底保障”。
一、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努力提高党建标准化工作水平。为了加强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制定了《县残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要求、具体措施,并部署相关工作。执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敢抓敢管,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提升县残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效。
(二)严明纪律,建章立制,不断加强廉政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制定了《县残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领导班子坚持不定期对残联党员干部职工遵守纪律情况、上班工作情况等检查督查,县残联在常规节点、特殊节点适时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等。二是深化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岚山读书”活动,组织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课教育。对干部作风问题、责任心问题、处理紧急情况、服务态度、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使全体人员对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标准有了更深的认识。三是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廉政防控体系制度建设,建立完善《2019年度廉政风险防控事项》、《县残联干部职工请休假制度》、《县残联财务管理办法》等,明确了责任,加强了监督,有效提高了机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三)围绕重点,勤廉有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注重残疾人专项资金的管理。为加强残疾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与县财政局联系,共同研究探讨残疾人工作资金使用及预算安排等事宜,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康复工程、康复托养中心工程、残疾人就业创业等专项资金用途,设置了补助范围及标准,规定了专项资金申报条款等。二是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能力。全面落实残疾人康复及就业工作,2019年,县残联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具418具,为34名残疾人购买公益性岗位,为140名残疾人购买农家书屋管理员岗位并提供培训,为7177人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发放资金610万元等。三是狠抓残疾人宣传工作。在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期间,组织举办了“最美残疾人、最美助疾人”评选活动,积极将残疾人文化建设工作引入深入,社会各界对残联及残疾人的认识和认同度大幅攀升。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
2019年,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抓好残联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按照县委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稳步开展。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本人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能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的部署和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本人对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落实主要领导“六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残疾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同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定期督促检查党员干部纪律等情况。
(二)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要求自己和班子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家庭中时常提醒家属及子女遵守廉洁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班子成员与各股(站)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廉政谈话制度,本人能够坚持与班子成员、各股(站)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提醒督促他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领导班子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及执行还不够有力。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继续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大家的法纪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推进县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发展,以此带动残疾人工作全面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个”建设的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残疾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全体残疾人的道德素养,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秩序和风尚。
二、主要任务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遵守法律法规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以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为主线,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一)社会公德。以“礼”为切入点,突出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知义明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遵纪守法、保护环境。
(二)职业道德。以“诚”为切入点,突出诚实守信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全面提升道德水平。
(三)家庭美德。以“和”为切入点,突出孝敬老人、宽容、礼让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大力弘中华传统美德,在生活中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反对暴力、移风易俗、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
三、方法途径
(一)开展“争做好人,感恩幸福”先进推荐活动。按照“好人”的推荐要求,每年推出生活在基层、工作在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成绩的,鼓舞人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群体,让广大残疾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营造学好人、做好人、回报社会的动态氛围。
(二)组织“感恩社会、共建和谐”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要组织发动广大残疾人结合自已的工作、生活,由感而发,畅谈生活的巨大变化、饱含深情地表达对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心、支持,对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感激之情,感恩之意,也表达自已自强、自立、顽强拼搏的生活态度,开展“真情感恩,倾情回报”演讲比赛。
(三)举办“感恩、自强、责任”主题征文活动。要组织残疾人从感恩家乡,感恩母校,感恩社会,讲述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和事,社会的关爱、国家的帮助、组织的关怀。广大残疾人更应知恩图报,自强不息,不断完善提升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心怀感恩,微笑前行,并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三个”努力!
(四)组织开展“提素质、话小康、思进取”主题读书活动。要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培训等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送书上门或为盲人开展“面对面朗读”;举办读书交流、演讲和主题征文活动;聘请专家学者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与残疾人面对面交流;组织出版机构和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书赠书;发挥网站和数字资源便民优势,组织开展残疾人读书会活动;向残疾人推荐优秀图书。
(五)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要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为主要目标。紧紧依托各类文化设施和场地,广泛组织残疾人开展全民助残健身活动、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报告会暨残疾人艺术团巡演活动、残疾人特教学校艺术汇演活动、无障碍电影进社区活动、“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公益文化活动、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等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丰富基层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使“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社会残疾人观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从年8月开始到2013年6月结束。分宣传发动、专题教育、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年8月—12月)。各县(县、区)残联要成立开展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活动对象和内容,根据市残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地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实际情况,精心安排部署。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专题教育(2012年1月-12月)。以活动为载体,吸引残疾人普遍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寓教于服务、管理和各种活动之中,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实践道德规范的广阔舞台,把道德知识提升转化为道德能力,使残疾人既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又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使残疾人在实践参与中思想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道德得到升华。
(三)检查验收(2013年月1月-6月)。各县(市、区)残联要对照本次活动安排部署及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发现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问题未解决、制度不健全等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总结,总结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形成系统的活动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将对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创优争先考核的依据。
五、职责任务
推进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各级残联(协)的共同努力,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扎实推进。
(一)村、社区残协:负责本村、社区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要以家庭教育为主,结合开展“文明新风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围绕美化环境、优化秩序、活跃文化、完善社务、和谐人际关系、提高残疾人素质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残疾人和村、社区之间互助互动的双向服务体系,分利用村、社区服务活动室、图书室、广场等现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
(二)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指导各残协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的职能,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三)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把残疾人道德建设与残疾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网站开办“思想道德专版”、“城市文明大家谈”、“普法天地”等栏目,大力颂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公开曝光落后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市残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生活实际,针对残疾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每年都有新典型,结合实际,整体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是我市残疾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幸福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和劳动服务中心的职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完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网络,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二)重心下沉,活跃基层。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重点在基层。各级残联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特色、有主题、有内容的丰富多彩的社区、乡镇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让残疾人就近就便地参与,使他们在参与中受益,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工作目标
1、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农民参合率90%以上(辖区农业人口数以统计年鉴为准);
2、新农合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一个农户,辖区农民新农合政策知晓率100%。
3、做好参合人员电脑录入工作。做到参合人员电脑录入名单、参合票据、缴交参合基金、筹资统计报表和实际情况“五相符”,相符率100%。
4、各村每月做好新农合补偿公示工作,落实外伤性质核实公示,筹资完成有开展参合公示,公示率100%。
二、部门或单位职责
1、市新农合管理委员会:负责新农合筹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奖惩;制定筹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新农合的宣传发动。
2、乡镇(街道)新农合管理委员会:负责按要求做好本乡镇(街道)新农合的宣传和筹资工作的组织发动,减免人员的核定、参合人员电脑录入和督促各村新农合公示的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新农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3、市财政局:负责新农合筹资票据的提供与核销;规范各乡镇(街道)的收入过渡户管理,确保筹措资金的安全。
4、市卫生局:开展调研,评估20*年新农合补偿运行情况,拟订2009年新农合补偿方案和2009的新农合筹资工作方案与考核办法;培训新农合相关工作人员;编写宣传材料;收集、统计和报送新农合筹资进展报表。
5、市民政局: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合医办按村分开提供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名单,并核实相关对象的参合情况,确保低保、重点优抚对象100%参保。
6、市计生局: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合医办按村分开提供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对象名单,并核实相关对象的参合情况,确保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对象100%参保。
7、市老区办: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合医办按村分开提供革命五老对象名单,并核实相关对象的参合情况,确保革命五老对象100%参保。
8、市残联: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合医办按村分开提供残疾人名单,并核实相关对象的参合情况,确保残疾人100%参保。
9、市广电局:做好2009年新农合政策宣传工作。
10、市效能办:对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督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效能督促。
11、各卫生院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区分院: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合医办报送按村分开的新农合补偿公示表,乡镇合医办督促各村切实做好新农合补偿公示工作的落实。
12、各村委会: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农民参加新农合,做好农民参合资金的收缴和参合公示;每月开展新农合补偿公示和按要求落实外伤性质核实公示;监督新农合政策在农村的实施。
三、实施步骤
2009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准备阶段、筹资阶段、电脑录入阶段和检查验收阶段。
1、准备阶段:20*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开展新农合筹备阶段。
(1)召开新农合管委会成员会议,研究2009年补偿方案、工作方案、考核和奖惩办法。
(2)市财政局新农合筹资票据的准备,举办筹资管理培训。
(3)市卫生局做好宣传材料、表格、簿册等材料准备;做好各乡镇(街道)参合筹资的表簿卡使用和电脑录入培训,各卫生院和市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在20*年11月9日前把20*年参合名单按村分开交各乡镇(街道)合医办下发到各村合医组。
(4)市民政、计生、残联和老区办等部门做好我市农户中的低保、重点优抚、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残疾人和革命五老对象名单的公示和核定工作。在11月9日之前要将核定的本年度低保、重点优抚、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残疾人和革命五老对象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必须及时将有关对象名单下发到各村。
2、筹资阶段: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动员、培训、宣传发动和进行筹资阶段。
(1)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大会,下达各乡镇(街道)新农合工作责任书,正式启动我市2009年新农合筹资工作。
(2)各乡镇(街道)根据全市新农合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版报、标语等各种方式开展2009年新农合政策宣传。各村要将*市2009年新农合的缴费、国家和市财政的补助及补偿方案等的通告进行张贴,将宣传折页等宣传材料分发到每个农户(包括在市外的每个农民),做到农民新农合政策知晓率100%,同时,要认真做好20*年的村级新农合补偿公示,促进新农合筹资氛围的形成。
(3)各乡镇(街道)要在20*年11月30日前将农民个人参合经费收缴到位。筹资交费时间为11月10至11月30日,各村合医组负责办理农民参合基金收缴,开具参合票据,收存有关增减人员的参合证并上交乡镇(街道)合医办;其中,各村合医组必须认真核对由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本年度革命五老、重点优抚、五保、低保、残疾人和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等政府补助对象的名单,确保做到革命五老、重点优抚、五保、低保、残疾人对象100%参合和筹资不多收也不少缴。各村合医组对于不参合的农户,应在“新农合参合告知书”上签字并上交乡镇(街道)合医办存档备案。
(4)各村筹资情况必须每日一报乡镇合医办,各乡镇(街道)合医办对本乡镇(街道)筹资情况必须向市合医办每日一报,直到辖区参合率完成90%以上,2009年新农合筹资截止期为20*年12月10日,最终统计报表在20*年12月15日前完成。筹资统计报表中的减免身份重合情况按以下排序统计上报:革命五老、重点优抚、五保、低保、残疾人和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如:即是低保又是独生子女户,则只算低保即可)
(5)各乡镇(街道)财政所在20*年12月15日前将参合农民应缴参合经费上缴市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
(6)市广电局做好新农合补偿核心政策、典型事例的媒体报导和参合筹资进展情况的跟踪报道。负责开设有线台新农合政策宣传栏目。
(7)市新农合监督委员会组织人员到乡镇(街道)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新农合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落实及宣传发动情况等。
3、电脑录入阶段:20*年12月1日到20*年12月25日,收缴参合农民个人应缴参合经费并进行登记、造册和电脑录入阶段。
(1)各乡镇(街道)合医办在20*年12月16日前将减免人员名单交市民政、计生、残联和老区办核实,有关部门委托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审核的,必须与乡镇(街道)合医办审核减免人员的工作衔接,最终各乡镇(街道)审核减免数据必须统计汇总交市直各部门审核把关,签、章齐全一式三份分别交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和存底备案各一份。减免人员名单由各乡镇合医办存档备查。
(2)各乡镇(街道)合医办要及时将收交的增减人员参合证进行的核定并在新农合电脑系统中完善个人、家庭资料档案。各乡镇(街道)合医办在20*年12月25日前要做好辖区参合人员电脑录入工作,做到参合人员电脑录入名单、参合票据、缴交参合基金、筹资统计报表和实际情况“五相符”,相符率100%。参合人员录入完毕,必须按规定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如有差错及时更正,更正表格由经办人员、合医组长签字,村委会盖章后交乡镇(街道)合医办电脑更正,书面存档。
(3)市卫生局要负责新农合电脑软件调整,录入、统计的技术指导,全市筹资情况的汇总上报等。
4、检查验收阶段(20*年12月26日至20*年12月31日)。
市合医办负责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录入工作完成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系统中不合格录入的乡镇通知改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围绕2009年农民参合率达90%以上等四项目标和工作时限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扎实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工作到户、逐村落实。
这次市老龄委全委会议,听取了_同志关于20*年全市老龄工作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大家审议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方案和“爱老奉献年”活动方案,并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老龄办要根据大家的意见,抓紧做好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关于去年的工作,于敏同志已经做了总结,应该说,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市老龄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实际效果也不错,是取得长足发展、成效显著的一年。概括地说,是有了新气象,呈现新面貌,取得新进展。
一是,有了新气象。从老龄工作机构看,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实际需要,对市老龄委成员及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增加了市残联为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出现了一批新面孔,老龄委的活力进一步增强;增加了老龄办行政编制,老龄工作专职队伍进一步加强。从工作方式看,建立了老龄委和老龄办两个层次的主任、副主任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位主任、副主任都按要求坚持深系点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探讨工作思路,指导工作开展。
二是,呈现新面貌。表现在:①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老龄宣传工作的意见》,开通了*老龄网站,并与国家老龄网链接,成为展示我市老龄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联系社会各界及广大老年朋友的桥梁和纽带;与___日报社联合举办了“泉映晚霞”老龄工作专版。每隔一周出版一期,内容丰富,很受广大老年朋友喜爱。这些都对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宣传老龄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发挥了良好的作用。②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市民政部门在街道和社区开展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组织开展了对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市卫生部门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为老年人免费查体、送医送药上门活动,查体近1.3万人次,优惠或免收查体费近10万元。在万名农村老年人免费游*活动中,市民政局、农业局给予了热情赞助,园林、公安等部门给予了积极配合。老龄委的其它成员单位也积极落实各项承诺,形成了共同为老龄工作献计出力的可喜局面。③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各级老龄办根据全市老龄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他们的组织协调下,整个老龄工作有形式、有内容,丰富多彩,效果明显。
三是,取得新进展。突出表现在:①老年人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充分发挥了“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室”“老年人维权接待室”和“148”老年人法律服务咨询热线作用,认真解决老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行为,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老年人权益保障年”承诺的80件实事,全部按时完成,这项活动的开展也使得去年成为广大老年人得到实惠更多的一年。②老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全年共筹措资金60万元,在全市农村建设了141个老年活动基地,统一配备了图书、健身器材等,成为老年人学习、健身、举办活动的好去处,深受广大老年人的欢迎。新建老年公寓6处,增加床位190张。③老有所养得到进一步改善。城镇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险体系。全市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年人全部实现了应保的参保,供养率达到100。90以上的农村60岁老年人签订了家庭赡养协议书。趵突泉办事处利用星光老年之家,建起了全市第一家托老所,开辟了老年公寓之外的一条新的针对特殊情况老年人的养老方式。④老年人尤其是城市老年人文体活动更加丰富。老年人文体网络更加健全,举办了首届老年人田径运动会、老年人健身操比赛、健康老人才艺大赛,既充分展示了我市老年人的精神风貌,又是我市老年人丰富多彩文体活动的真实写照。⑤尊老敬老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老有所养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老年人档案,为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加大了对尊老敬老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树立了11个先进村(居)老工委、17个老年活动基地示范点、10大孝星、10名敬老模范、10名老有所为先进个人等典型,并组织部分典型人物组成尊老敬老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在全市五个县(市)区作专场报告,使敬老尊老的传统更加深入人心。
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老龄委工作机构和广大老龄工作者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今年的老龄工作,于敏同志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设想和意见,大家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希望老龄办认真吸收后形成今年工作的意见。下面,结合我市老龄工作实际,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去年12月12日,国务院了《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表明了我国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态度,并为发展老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方针。对照白皮书的要求,应该说,我市老龄工作任重道远。比如: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在逐步加快,高龄趋势越来越明显,导致社会人口扶养比不断提高,对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压力不断加大,并影响到社会代际关系的和谐。特别在农村,由于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青壮年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使农村的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老年人群的贫困化和边缘化问题越来越突出。我们这些做老龄工作的同志首先要对当前老龄的趋势有一个准确的判断,要充分认识老龄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认识上进一步统一,积极研究,认真对策,在这个问题上不应有丝毫的松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老龄问题是个全社会的问题,做好老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这方面,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媒体、网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在全社会宣传敬老养老助老,倡导尊老爱老的良好风尚。把传统孝道的精髓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赋予新的内涵,弘扬新型的孝文化,培育和树立新时代敬老先进典型,形成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老龄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单位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增强群众维护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意识,提高尊老爱老敬老的自觉性。要大力宣传关爱老人、奉献社会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企业家自觉加入到为老年人献爱心、办好事的行列中。要加强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使他们从小认识到老年人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培养仁爱之心和责任意识,懂得感恩回报和奉献社会。
(三)落实措施,实事办实。老龄问题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解决老龄问题,既要着眼于解决全局性的问题,从机制、制度健全完善等方面下功夫,又要扎扎实实解决好老年人的实际问题。首先,要落实好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和《___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把现有的各项老年人政策措施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同时,针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新的政策措施。二是围绕“爱老奉献年”活动,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和权益维护等方面实实在在做几件惠及老年人的实事好事。对工作计划中确定举办的各项活动要认真策划好、安排好、落实好,好事办好,见到实效。三是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把为老服务的各项措施制定好,实现好。要进一步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基本医疗待遇的落实。
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贫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社区扶持相结合,推动解决农民“老有所养”问题。要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要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使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要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充分发挥基层老年群众组织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把涉老纠纷处理在萌芽阶段。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制定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采取新建、改建、扩建、重组等方式,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增加数量,扩展功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备、队伍严整、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养老服务网络,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四是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的体制机制创新。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元化资金投入和经营运作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紧迫性和自觉性,全方位做好各项老龄工作。要把老龄工作与其他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确保老龄工作与经济社会工作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各级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建立健全老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老龄工作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工作机构健全,干部队伍稳定,活动设施完善,服务项目丰富,考评机制科学的老龄工作新局面。要加强调查研究,畅通与老年人联系的渠道,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心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从事老龄工作的同志要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想老年人之所想,急老年人之所急,帮老年人之所需,解老年人之所困,做关心老龄事业的表率。
一、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一)、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92400元。
(二)、创新考核机制:
对人民调解实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补考核,一是简易在2009年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件定补10元,二是对疑难纠纷每件定补50元,三是对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四是对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经费直接兑现到调解人员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年终对优秀工作人员及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1582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调解小组,并在县焦化厂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创新体制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信心问题。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把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与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创造了*人民调解有史以来调解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历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基本达到了为县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2009年以来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赔偿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邻里1*6件,生产经营446件,债务345件,其它947件,调处成功5933件,调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7件1986人次,防止群众上访42件41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42件42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3万元。再次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六)狠抓协调配合,千方百计解决协同作战、增强合力、提高效率的问题。一是全力整合调解资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进法院、进公安、进土地、进林业、进企业活动,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多家互联共通,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属性,共同协作解决处理涉及山林、土地、资源争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认真抓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与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有机结合,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时依法依理说法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使许多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合互动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时处理。今年以来,通过诉前引导,31件矛盾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结案;121件纠纷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79名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五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09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立足为民服务的宗旨,做细做实基层法律服务文章。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9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2*件,非诉讼事务12件,调解民间纠纷212件,办理见证83件,代书312份,解答法律咨询4257人次。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接边联防联调工作总共排查213件,调处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间21件(赔偿6件、土地13件、生产经营1件、家庭1件),跨县之间10件(财产赔偿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县乡与乡之间41件(土地14件、赔偿8件,期它19件),村与村之间141件(赔偿14件、婚姻家庭纠纷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抓好对外宣传工作。
关键词:奥运会;志愿服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发展建设
中图分类号:G81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08)01-0026-03
Abstract:The voluntary service of the sports events of Beijing Olympic Games employs the mode of “venues and colleges linking up”. The Youth Volunteer Associ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is responsible for the enrollment, selection, training and management of volunteers of sports events. The High standard of voluntary service of the Olympics Games places a high demand on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of college volunteers and the managerial level of the Youth Volunteer Associ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The Youth Volunteer Associ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should use the managerial modes of the voluntary service of the Olympic Games for reference to perfect the managerial mechanism and to improve volunteers’ service skills and to do well in the voluntary service of Beijing Olympic Games.
Key words:
the Olympic Games; voluntary service; the Youth Volunteer Associ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development
1 奥运会志愿服务的内涵分析
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举行时,就出现了900多名青年志愿者,因此,奥运会志愿服务的历史是久远的。只不过,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由于奥运会的举办基本上是非商业化模式,其受功利思想的影响不大,尤其是这一时期奥运会的规模还没有超过主办国举办奥运会的服务能力,因此,奥运会志愿服务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20世纪80年代以后,奥运会志愿服务被正式纳入到奥组委的工作计划之中,成为举办奥运会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年,西班牙巴塞罗那奥运会举办时首次对奥运会志愿服务的内涵做出界定。该届奥组委认为,“奥运会志愿服务是在举办奥运会过程中,志愿者个人无私地参与;志愿者尽其所能,通力合作,完成交给自己的任务,而不为报酬或其他回报”。
由于世界各国历史文化的差异,对奥运会志愿服务的解释各不相同,但一般而言,奥运会志愿服务是指在奥运会举办期间以及前后,志愿服务者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或收入条件的前提下,为保证奥运会组织系统的协调运作,为了给参与奥运会的国际奥委会官员、各参赛国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以及游客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而进行的服务活动。
2 奥运会志愿服务对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发展建设提出的要求
2.1 奥运会志愿服务与大学生志愿服务的融合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是一个世界多元文化交融互惠的平台,它对从事志愿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是多方面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共需要约7万名赛会志愿者,他们将是奥运志愿者群体的中坚,所提供的是一种理智、有准备、有技术的志愿服务,在个人基本素质方面应该具备语言、沟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但是,中国是非英语国家,同时也是发展中国家,由于长期的战乱和建国后的等历史原因,中老年群体大都不具备英语交流能力。20世纪70年代末期改革开放后,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培养出了一大批外语交流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年轻知识分子,而高校是这些精英分子的聚集区。在校大学生的年龄一般处于18~24岁,是风华正茂、热情飞扬的人生阶段,并且自由支配的时间充足,有较强的接触社会的渴望,因此,经过长时间分析论证,2006年8月北京奥组委作出了7万名赛会志愿者将主要在北京高校中招募的决定。2007年,在北京举办的40余场“好运北京”系列测试赛中,赛会志愿者基本上都来自北京高校,他们的出色表现保证了赛事顺利进行,赢得了各方好评!按照奥组委规划,奥运会赛会志愿者确认工作即将开始,高校已经成为北京奥运会赛会志愿者的主要来源和后备人才库。
与此同时,北京奥组委采用了志愿服务工作“馆校对接”模式,即不同高校与不同场馆实行“无缝隙”对接。此种模式下,高校的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肩负起了奥运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与管理工作的重任。
2.2 奥运会志愿服务对大学生志愿者提出的素质要求
奥运会志愿服务是促进奥林匹克价值得以体现的主要方式之一,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不仅仅是为国际奥委会官员、各参赛国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以及游客提供帮助,为奥运会节省运作开支,最为重要的,他们是传播和普及奥林匹克主义精神、理想的先行军,是主办国的“形象大使”,其敬业奉献精神可以提高整个社会素质。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大学生志愿者必须要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其一是政治素质。承办奥运会是国家经济实力的体现、国家政治稳定的表现和国家民族精神的展现。作为奥运会志愿者,热爱祖国、热爱民族是前提,大学生志愿者应该始终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放在首位,这样才能展现中华民族的自尊和自信,展示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凝聚力。
其二是服务意识。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同志一直强调,“志愿者的微笑是北京最好的名片”。“意识决定行为”,要做到始终微笑待人并非易事,这就要求志愿者必须要在内心深处把服务别人、帮助别人当作快乐。
其三是身体素质。身体素质是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载体,奥运会志愿服务是一项艰苦的体力劳动,工作紧张繁忙,要求志愿者必须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其四是心理素质。奥运会志愿者服务的对象不同,遇到的问题也各不相同,它对志愿者的心理素质提出了高要求。大学生志愿者要适时调适自己的心理状态,在服务期间始终保持愉快、开朗、乐观的心境。
其五是文化素养。奥运会志愿服务对象是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不同的各国友人。因此,对志愿者的文化素养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人文素养,不仅要了解我国的传统文化,还要了解其他地区、民族的文化和风俗。
其六是服务技能。奥运会志愿服务的对象大多是外国人,语言沟通是服务的基础,志愿者必须掌握一门外语或多门外语,具有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在瞬息万变的赛场上,志愿者还要有较强的观察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以及实际操作能力。
2.3 借鉴奥运管理模式,改进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管理水平,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
2.3.1 准确理解志愿服务理念,正确定位志愿服务工作
作为志愿性的非营利组织(NPO),大学生志愿者协会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NPO的资源提供者对NPO提供的各种资源是“志愿”的、主动的,表现在为实现NPO组织目的进行捐款,资助等;二是NPO内部运行的志愿性,即NPO是为了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而成立的。在当前条件下,这个共同意愿可以是人类在正义、理想、高尚等共同价值观追求下的利他精神,以及以利他行动进行自我完善的愿望;可以是对有效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期待;可以是表达不同的价值观;也可以是社会创新试验等。
以奥运会志愿者项目为契机,促进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发展,就是要利用奥林匹克运动的普及性推广志愿服务精神,号召大学生自觉追求和谐、友爱、高尚、奉献、利他的人类文明境界,把志愿服务工作视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改变和防止青年一代精神失范、信仰缺失的重要精神实践方式。因此,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最重要的意义不在其本身,而在于她所折射出的精神理念与教育作用。
笔者所指导的北京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推动奥运会志愿服务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两结合”的工作机制,即将大学生志愿者招募工作与开展大学生德育教育相结合,将大学生志愿者培训工作与提高大学生基本技能相结合。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指导大学生服务奥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同时,把工作的奋斗方向锁定在了提高大学生的专业技能,提升大学生的精神境界,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上,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志愿者工作的发展。2.3.2 明确协会组织目标,规范协会组织建设
借鉴奥运会立体多维的志愿者组织管理目标模式,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目标也应该多元化,既能反映志愿者个体的需要,又要符合学校的办学规律,还必须适应奥运志愿服务的需求。这就要求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结构要尽可能扁平化,弱化管理部门,细化专业分工,强化服务队伍。以笔者指导的北京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为例,协会下辖的八个部(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公关部、外联部、团队文化部、大型项目部、网络部)和三个队(爱心使者服务队、基础教育服务队、绿色环保服务队)在组织机构改革后变为五个部(办公室、宣传部、公关部、培训服务部、认证考评部)和六个队(奥运志愿者事务中心、爱心使者服务队、基础教育服务队、宣传讲解服务队、绿色环保服务队、法律援助服务队),基本实现了弱化层级结构,细化职能分工,强化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的变革目标。
新成立的奥运志愿者事务中心和认证考评部、培训服务部在奥运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中发挥出了积极作用。协会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引导学生了解奥运会与志愿服务工作,在培训的过程中注重理论培训与实操培训相结合,同时将体能训练融入到通用培训之中,为志愿者适应较为艰苦的岗位对体能的需要提供保障。协会注重将志愿者的培训与筛选相结合,既提高了培训效率,又规避了由于初选不当而带来的工作隐患。从实际效果看,志愿者协会围绕奥运志愿服务工作所做的改革产生了积极作用。在学校开展的对参加“好运北京”体育赛事志愿者的调查中,有86%的志愿者认为“自己圆满地完成了岗位规定的任务”,有78%的志愿者“对同伴的工作感到满意”,有92%的志愿者觉得“学校和场馆团队开展的培训很实用”。
2.3.3 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完善协会运行机制
奥运会志愿者管理系统庞大复杂,包括规划、招募与遴选、定位与培训、配置与协调、激励、监督与评估、遣散等多个环节,而且过程动态多变。正是因为依托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运行机制,这项庞大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才得以有效运转。大学生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系统虽然与奥运会志愿者管理系统不尽相同,但是两者的管理理念、管理机制是类同的,大学生志愿者协会要针对上述各个关键环节制定对应的规章制度,要做到规划合理化、招募常态化、培训具体化、管理人性化、激励制度化、监督规范化。
针对目前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发展现状,协会注重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规范志愿服务的认定程序,定期表彰优秀志愿者并宣传先进事迹,充分肯定志愿者的劳动付出,提高志愿者的组织归属感。其次,协会着重完善了志愿者的激励机制,在教务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的支持下,把大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纳入了学校教学计划范畴,将志愿者的工作成效计入了综合测评,让志愿服务工作与教务部门社会实践学分认定相结合,与学生管理部门的评奖评优相结合,与就业指导部门的毕业生推荐制度相结合,从而对志愿服务进行有效的激励,促使大学生志愿者更有效、更长久地从事志愿服务。
同时,在奥运志愿服务“馆校对接”模式下,为了保证志愿者的参与热情,高校联合场馆探索出了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相结合、形象激励与榜样激励、奖惩激励相结合等激励方式。高校通过工作简报、海报、广播、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在校内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提升志愿者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地位与认同度,场馆也积极为志愿者提供纪念品、制服等,这些举措都有效提高了志愿者的服务热情。2007年8~9月,笔者与我校700多名志愿者共同参加了“好运北京”体育赛事的志愿服务工作,在对参加志愿服务的我校志愿者调查中,我们发现有72%的志愿者关注“志愿者管理部门的激励与保障措施”,92%的志愿者认为此次志愿服务是“收获大于付出”的,98%的志愿者表示愿意继续参加奥运会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者的服务感言中,许多志愿者都提到了学校的重视与慰问、场馆的关心与保障、自己在培训和上岗阶段的收获。这表明,完善的志愿者培训、激励保障措施是做好大学生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基础。
2.3.4 发挥志愿者专业特色,开拓志愿服务新领域
为了适应不同客户群的需要,奥运会志愿者管理部门非常注重考察志愿者的专业背景,并开展相关培训,结合志愿者个人的意愿和专业特长安排工作岗位,为赛会提供专业的、高质量的志愿服务。
大学生志愿服务也应该逐渐抛弃粗糙的、通用型的模式,逐渐向精细的、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大学生志愿者协会要细化服务队伍的分工,联合志愿者使用部门加强对志愿者的分类培训,发挥大学生的专长与特色,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2007年4月,北京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爱心使者服务队紧抓残奥会倒计时500天契机,立足特殊教育特色优势,设计开展了“首都高校志愿残奥主题活动月”,通过“与盲童共赏音乐”、人工耳蜗康复中心服务和残奥运动体验等环节加深了大学生志愿者对残障人士的认识,增强了志愿者扶残助残水平,为服务残奥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受到了北京奥组委和中国残联的好评。
2.3.5 学校与服务基地互动,双管齐下营造服务良好氛围
为了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奥运会志愿者管理部门注重与志愿者使用部门进行沟通,为志愿者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保证志愿者的劳动能够获得他人的认可与尊重。大学生志愿者协会也应注重规范志愿者服务基地的建设,在敬老院、福利院、博物馆、展览馆、医院、交通要道、旅游景点、青少年教育基地等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场所,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通过命名挂牌制定基地管理办法、志愿服务计划,签订服务认证协议,加强双方的互动,跟进有效的激励保障措施,让服务基地真正成为大学生志愿者在实践中服务、奉献的阵地。
在工作中,大学生志愿者协会也应努力在学校内营造以志愿服务为荣的良好氛围。今年暑期“好运北京”赛事期间,北京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通过工作简报、海报、广播、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在校内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学校《奥运工作简报》和《志愿先锋》快报每期都重点报道志愿服务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宣传橱窗内张贴学校的慰问信和参加“好运北京”赛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名单。各种渠道的宣传有效提升了志愿者的地位和认同度,起到了提高荣誉感、鼓舞干劲的显著作用。
3 以奥运会志愿服务工作为契机,促进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更快更好发展
2008北京奥运会的临近为高校大学生志愿者协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这主要体现在:
其一,奥运会的临近营造出了良好的社会志愿服务氛围,正如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总协调员阿德・雷德在奥运会志愿者招募启动仪式上所说:“奥运会志愿者活动对中国来说,不仅是体育的事、奥运会的事,更应是全社会的福祉,这是志愿主义与中国主流文化融合的契机。”
其二,奥运会的临近引起了各级领导对志愿者工作的高度重视,北京市委书记、奥组委主席刘淇同志把志愿者工作当作奥运会的“点睛之笔”,称“志愿者的微笑是2008北京奥运最好的名片”;各大高校尤其是首都高校的领导也把志愿者工作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了扶持力度。
其三,奥运会的临近为志愿者工作提供了最佳的实践平台,奥运会志愿者工作运作规范、技术含量高,赛会期间将会招募约10万名大学生赛会志愿者,为志愿者创造了广阔的实践平台。
其四,奥运会的临近得到了大学生志愿者的积极响应,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志愿者报名工作开始以来,首都大学生的报名总人数已突破30万,这充分体现出大学生志愿者期盼奥运、参与奥运的热情和决心。
高校大学生志愿者协会要紧抓机遇,拓宽领域,突出主题,创新形式,实现更快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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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瑾.奥运会志愿者与人力资源管理[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3,(2).
[3] 陈卓武等.新时期深化高校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思考[J].青年探索,2004,(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5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金政发〔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府责任,确立就业工作优先地位
(一)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领导责任。就业是民生之本。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履行促进就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职责;要把提高就业质量、增强就业稳定、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主要责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经济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方面制订具体措施,实现社会经济与扩大就业同步发展。
(二)建立就业工作考核协调制度。建立市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和日常工作协调职能,将做好就业工作、就业政策绩效、社会充分就业和扶持创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年度考核指标,考核各镇乡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并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的衡量标准内容。坚持就业联席会议正常例会等制度,完善协调功能,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发改、财税、人劳社保、行政执法、工商、人行等部门要作为主要联席会成员,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能,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它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努力减少失业。要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充分发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来料加工等行业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要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等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及退役军人就业和创业工作。制定经济增长与就业增加同步的产业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单位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考虑就业的因素,并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增加就业岗位的关系。建立健全的失业随机调查和失业预警制度,对因国内、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而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的失业情况制定失业预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局势的稳定。
(四)健全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作为各镇乡街道和各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市政府将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依法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对促进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促进充分就业
(一)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财税、金融、工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帮扶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和创业扶持服务平台。简化程序,规范操作,提高效率,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信息服务,创造条件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支持,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二)改善就业环境,依法规范招聘行为和企业裁减职工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介绍行为的依法监管,保障妇女、残疾人、农村进城就业人员等各类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对就业岐视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单位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继续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8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再就业的通知》(东政发〔20*〕61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在20*年底前已审批但尚未享受到期的,继续享受。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9年以后,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认真落实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创业和充分就业,让失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主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工作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1.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本市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根据项目情况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1-5万元,贷款期限2年,到期确需延期的,可展期一年。对提供有效抵(质)押物进行反担保的失业人员,贷款额度可扩大至10万元;对合伙经营的,可按每一名合伙者不超过3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标准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要切实设立好贷款担保基金,增加由贷款担保基金直接为小额贷款担保的方式。同时,失业人员也可自行选择以下反担保方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有稳定职业、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且已缴纳一年以上的人员;以拥有所有权的房产等不动产进行反担保的。
失业人员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或自行通过其他途径申请银行贷款从事服务业项目(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在小额担保贷款标准额度内,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其他失业人员给予50%贴息(展期不贴息)。具体办法由市人行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共同制定。
2.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充分就业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3人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6%以上,并且进行借款人和社区签订《信用承诺书》,社区就业服务站建立借款人贷后管理跟踪服务卡、同时积极配合欠款追索工作的,可授予*市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称号。信用社区由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人行*市支行共同认定,每年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市财政按信用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总额的1.5%对信用社区核拨奖励工作经费。
对信用社区内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项目经市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服务中心开业指导专家组论证的人员自主创业的,经具体经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资信评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可免除反担保手续。对因免除反担保手续造成的贷款呆帐损失,由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分别承担50%,市财政按相关规定核定后,分别给予贷款经办银行和担保公司贷款呆帐损失承担额60%的补偿。
3.统筹解决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经营场地。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政府投资创办的商贸市场内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每年给予年租金10%的优惠,年优惠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其他场所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或免税证和户籍地、经营地社区证明给予年租金10%的租费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给予年租金15%的租费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适当增加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岗位补贴。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凭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证明,一次性给予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20%的自主创业补贴,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补贴。城镇其他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的,给予500元的自主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从事文化产业和"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管"(物品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便民利民微利项目的,按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20%给予岗位补贴,期限为2年。
5.针对性减免一定的税费。失业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的(限制行业同上),按每户每年8000元定额依次减免其当年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截止日延长至2009年底,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认真做好失业人员创业服务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服务中心,提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推介、项目论证、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建立一支由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创业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推动创业服务工作的开展。公安、税务、行政执法、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应积极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证照开设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提供便捷服务。由失业人员创办的经市失业人员创业服务中心开业指导专家组论证的、不危害公共安全的项目,给予3个月的孵化期;由社区组织的来料加工项目,给予1年的孵化期;失业人员从事设计、咨询、中介、翻译和"三托"、"三服"、"三管"等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自主创业项目,经所在社区同意,本人已取得合法产权或使用权的住宅、辅房,可作为经营场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失业人员从事其他个体经营的,凭建设、规划、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核批的临时用房或占道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三)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扩大就业援助范围,切实解决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1.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就业援助制度。全市上下要充分依托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为载体,积极帮扶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且积极求职的*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包括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失业登记1年以上就业转失业人员、持有《特困证》劳动力、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需赡养经医保机构确定特殊病种的直系家属人员,农村复转军人和被征地农民中生活困难的"4050"人员;同时,各镇乡街道、社区要合理有效的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就地就近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要进一步完善城镇零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帐,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申请,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对首次通过市级评估考核的充分就业社区或创业型社区给予2万元的补助,通过市级复评的充分就业社区给予每年1万元的补助。
2.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的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勤杂岗位(含社区从事就业援助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也按公益性岗位标准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交部分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市企业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连续就业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可适当延长。
3.鼓励其他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吸纳就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应缴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新增就业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招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新增就业岗位1000元标准的奖励。
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增加的岗位,招用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100人以上企业达10%),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贴息50%),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经办银行可按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财政贴息和呆、坏账损失补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当年新增就业岗位新招用本地劳动力20人以上,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发生劳动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向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空岗报告和就业登记的,按新办单位每招一名200元,非新办单位每招一名5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奖励。
4.鼓励"4050"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的稳定性。对"4050"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月收入达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户籍所在镇乡、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或社区就业服务站申报就业,经市就业管理机构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给予上年度本市平均工资11%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养老保险补贴为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6%;医疗保险补贴为上年度市平均工资的5%,连续享受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享受期满,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在2009年内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且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可再延长1年。
5.实施就业援助补贴。对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12个月以上未能重新就业,且因经济困难未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4050"失业人员,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80%的就业援助补贴;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未能重新就业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标准的100%享受就业援助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农村户籍相同人员按城镇标准的60%发放就业援助补贴。
(四)鼓励失业人员从事来料加工。组织下岗失业人员从事来料加工,月收入达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凭《来料加工劳务协议》等认定材料和个人社会保险费凭证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和从事灵活就业人员相同。从事来料加工全年收入达不到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全年加工费收入总额除以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给予社保补贴的月数。
(五)努力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公益性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未就业毕业生人事等服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管理等新兴社会公共服务工作岗位上就业。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培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本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一年以上未就业的,凭《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相关政策。
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
(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二)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和失业登记证》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凭《职业资格证书》或劳动就业部门确认的其它培训证书及相关资料提供一次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培训补贴标准:
1.创业培训:对本市城乡劳动者中有创业意向的、凭创业项目计划书,自行选择创业培训基地或参加统一组织的创业培训,凭《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给予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助(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职业技能培训:对持《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困难人员给予800元以内,被征地农民及其他失业人员给予600元以内的培训补助;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本市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200元的政府补助。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的给予每人80元的补助。
3.职业指导:失业人员参加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就业指导、开业指导、就业政策、职业道德等职业指导的,按每人80元的标准拨付给培训单位。
(四)进一步完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
要强化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服务功能,努力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和培训质量挂钩机制,充分调动职业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提高政府培训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一)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依据《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与职业培训信息、社会保障信息的互联与共享。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定期职业供求、工资指导价位和职业培训信息,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鼓励中介机构和街道(镇乡)社区就业服务站介绍失业人员就业。对成功介绍和帮扶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街道(镇乡)社区就业服务站,按就业困难人员每人100元,其他人员每人5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扶持创业成功的按职业介绍补助的2倍给予创业帮扶补贴。境外输出机构成功输出本地人员就业的,按就业困难人员每人600元,其他人员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境外劳务输出补贴。
(三)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市、街道(镇乡)、社区(行政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明确服务职责,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在街道(镇乡)建立综合性的服务场所,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社区(村)要设立服务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根椐就业服务工作日渐繁重的情况,合理增加并落实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并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每个社区配备1至2名专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四)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办理、发放登记证,做好相应的登记、统计工作,并注明可享受的相应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在登记证上予以注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地登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具体登记办法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促进就业的资金保障机制
(一)根据我市的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要加大资金投入。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确保就业政策资金支出的需求。
(二)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要切实加强对资金拔付的审核、审批和支付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运行全过程内控制度,具体资金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人劳社保局另行制定。
七、加强宣传督导,贯彻实施好《就业促进法》
(一)深入做好《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其促进就业政策法规,宣传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好典型,宣传和表彰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先进典型,为贯彻《就业促进法》、促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