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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法

时间:2023-06-16 16:06: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筑工程质量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筑工程质量法

第1篇

关键词:质量检测;建筑工程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a large-scale integrated projects, the quality problems of the project not only relates to the personal and property safety, but also relates to the social stability. However, the current problems in this industry is quite serious, one of the more prominent problem is the uneven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To strengthen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of the brook no delay. Among them, the project quality testing industry supervision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links. This article from the process of detecting problems, put forward to control good quality testing some of the measures.Key words: quality inspec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中图分类号:TUT12+3

前言:在现代人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的今天,建筑工程质量已成为全社会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是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工程质量不断受到人们的重视。工程质量检测是人们对工程质量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工程质量的优劣主要是靠具体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数据来评定的,这些质量检测方法和检测数据是否科学、真实、有效,越来越成为工程建设者关注的焦点。

一、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对质量检测的影响1.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影响与其对建设法制的影响极其相似。建设部是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建设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但由于建设管理体制和相关部门职能配置等方面的原因,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投资以及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设市场管理等分散在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建设部的名称与“三定”方案的职能划分不完全符合,内部机构设置也存在同样问题。机关行文通常在“建设事业”、“建设行业”、“建设系统”、“建设领域”等诸多概念上,字斟句酌,但始终没有确定各自的内涵和确切的定义,用语极不规范。由此带来了建设立法内容、立法规划及其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的诸多缺陷。由于部门职能的重复交叉,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配置和实际需要分别立法,导致了本可以通过一两部法律、法规来调整和解决的问题,要由多部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规定,不仅提高了立法的成本,也降低了行政效率和企业效率。2.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是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商品房能够交付使用说明已通过了质量监督站的验收(当然不排除部分房屋没有通过验收就出售的情况),如果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还要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绝大多数的结果是复验仍然合格。但是如果有少数质量监督人员违法操作,使得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而购买人还再向他们申请重新核验,结果只能是合格,购买人的权益就无法保障。这是我国的质量监督机制客观造成的,即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而规定中又没有明确向哪一级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即使是向上一级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也未必就一定能做出公正的复验。更没有明确规定购买人可以委托第三方的检测机构来复验,而法院是否能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结论来否定这种政府行为,在现阶段还有很大的难度,也缺乏相应的依据。3.以商品房为例,在进入到流通领域前,应该属于建设工程;进入流通领域后,已成为商品,用于销售,是否还属于建设工程,是否适用于产品质量法。如果适用于产品质量法,则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对产品的检测规定对其进行检测,或作为法律依据,此时做出的结论就要高于依据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外所有涉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所做出的结论;如果不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然而其却又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这是目前法律之间不协调的规定之一,需要立法机关给出明确的规定。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业主是否是消费者也是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业主出资建设本身就是一种实质上的购买行为,业主如何保障自己能得到合格的建筑产品?业主可以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是否还可以再委托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检?目前的法律法规对此也无相应的规定。工程质量检测已成为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和处理工程质量纠纷、进行鉴定的重要手段,其责任重大,但是条例未提及检测方的责任和义务。二、建筑工程检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技术标准的规范

各种材料产品按照材料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得出具相应的出厂检验内容,在对材料进行直接检测时,要满足质量控制内容。作为质量监督局来说就是要定期的对产品进行复查,保证产品可以正常的投入进市场中,按照产品中规定的复检内容进行复检。

2.检测标准的执行

(1)企业标准是企业自身对自己所生产出的产品的标准,而且必须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核才能得到质量监测局的检测,否则是不能进行检测和使用的。

(2)委托单位选择标准。委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没有国家和行业内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下,它可以自行选择有效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3.样品的真实性有效性

在进行材料的取样时,应该按照样品的取样标准进行取样,这样才能保证质量检测的可靠性,并且要保证样品的护送过程中没有其他因素的影响。

4.结构实体检测及验收不规范

对于结构实体的检测,应该把控好检测数据中的变量,取得有效的检测数据进行检测。控制好检测质量,从检测的采样开始就对检测有专门的人员检查和把关,避免检测方法的错误而导致监测数据的不准确,不具有代表性。

三、如何把控质量检测

1.落实检测职能

由于检测体系的构成比较复杂,因此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把控检测会存在很多问题。各级监督机构应该根据政府的政策设定检测范围和检测内容,提高单位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为取得准确的检测数据而努力。质量监督局应该严把检测关,做到让百姓放心,通过对检测中变量的控制而得到相应的数据。

2.增强检测工作监督机制

检测工作监督机制是社会上通过建立一些检测机构,从而达到对质量监督局的监督工作,以防质量监督局的垄断性。检测数据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可靠,以防因为检测数据的不完全而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监督机制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善检测工作,通过对检测工作的监督做到对企业生产标准的监督。

(1)加强行业监管体系的建设,保证有相同的制度标准。检测数据必须按照监测过程中的变量和不确定因素进行真实可靠的记录,建立起一套网络信息监管系统,并有专人看护,为随时的查阅提供方便和参照数据。

(2)监督评审制度的确定。在进行质量检测的过程中,由于没有一定的检测评审制度,很多产品的检测质量没有一定的标准,在下次进行同种产品的检测时,没有依据,很难达到检测的目的和要求,可能会导致检测的盲目性。

(3)对检测机构进行不定期的审查,避免检测机构中部分人员滥竽充数,同时保证检测数据的可靠性。

(4)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于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检测项目和检测机构,让其定期出示检测报告,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管理。

3.注重检测人员的素质培养

在检测行业中,缺乏的是检测的专业人才,我国的建筑工程行业检测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建筑工程的发展,导致出现一些检测方法的错误,或者检测的不规范等。对于检测质量的控制就是要保证地方检测人员的学习时间和个人素质,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考核,防止检测队伍的不规范和老龄化,提高检测的效率,保证检测质量。注重检测人员的学习情况,保证检测人员的学习时间,通过学习在工作岗位上的技术能力可以得到一定的提高。不光要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还应该注重检测人员的管理素质和个人素质,保证检测数据的可靠性。通过对产品的质量检测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强企业对市场的适应能力,从根本上改变企业的产品质量,达到质量的提升。

4.政府的大力支持

每个行业的兴衰跟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只有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检测质量。检测机构通过对检测行业的资格认证,政府进行有效的调节措施,保证检测仪器的落实和检测人员的素质,有利的经济支持是改变检测行业的人员质量的主要途径。通过政府政策的干预,对检测标准不合格的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提高检测行业的检测积极性,提高行业内的能动性。

5.规范检测机构

目前我国的质量检测有质量监督局,但是在质量检测这个行业内很注重检测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率,由于是共有单位,对于检测没有一定的重视。在规范检测机构的时候,首先要做到对质量监督局人员的规范,认真工作态度,强化工作能力,不通过经验说话只通过检测数据说话,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其次要保证检测机构的系统性和标准的统一性,有标准可以参照,避免检测的漏洞出现。

结束语

工程质量检测不仅是工程质量管理的一种手段,也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就难以保证工程质量。作为承担工程质量检测的机构必须充分认清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希望通过本文能够为提高检测机构的管理水平提供些许参考,为提高工程的质量创造一定的条件。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原因分析;对策

1.建筑工程质量下降的原因分析

随着建设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日益扩大。但是从总体方面来看,我国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的水平并不乐观。这方面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表现:

(1)相当一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其使用功能。

(2)许多工程结构隐患严重,甚至导致建筑倒塌。

(3)装饰工程质量低劣,给排水、电气、燃气、消防等设施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4)尚未建立相应的机构与可行的运行程序。

广大群众对建筑住宅质量问题,经常投诉无门,无人受理;尚未在建筑部门就贯彻《产品质量法》制订可行的实施办法。如关于建筑住房质量事故的赔偿标准及索赔程序、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仲裁机构及仲裁程序等。没有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没有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制管理,尚未形成经常性的社会监督机制。目前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还只是停留在喊一阵、抓一阵的状态,风头一过,又恢复原状。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是质量法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

(2)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监督查处不严。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多头分包,有的过分压低造价,有的购买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设备并执意让施工单位使用,有的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工程。

(3)是企业经营思想不端正,放松管理,甚至偷工减料。

(4)是不少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进入工地。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单一模式,同时也给建筑市场带来了混乱。个别商家为谋取利润,经销伪劣产品,提供假出厂合格证,弄虚作假,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因此,必须把好建筑材料的检验关和试验关,钢材、水泥、水电设备、硷等主要材料和试件,不能满足于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技术资料。

(5)是质量监督检查不严,有的监督站或监理公司人员素质不高。

(6)是一些供电、供水、消防单位搞“行业垄断”,名工种之间配合不协调。

此外,还有规划设汁配套设备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几乎每一宗质量事故均可找到技术、材料、工艺、设备等方面的具体原因,然而引起建筑工程质量滑坡的主要原因来自于质量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我国曾有一整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但主要集中在政府监督和企业自我监督方面,缺乏的是用户监督。

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对策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对建筑市场的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自20世纪80年代初,结合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政府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国形成了质量监督体系,有效地把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

2.1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

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仍存在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倒塌事故及工程问题时有发生。这些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与我们的质量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目前,由于设计市场、施工市场、建材市场的庞大且经营行为不规范,导致了市场的混乱,因此,只求利润,缺乏质量意识的现象日趋明显。如果我们的监督体系不重视质量,没有一个强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将成为一句空话。要振兴建筑业,必须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认证的专门部门,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新的形势下,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2.2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

项目法人是投资者的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应注意:加强合同管理,避免项目法人在建筑设计、施工中签订各种虚假合同,逃避国家的监督。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严格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照法定程度和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是否公正地择优选择了中标单位。严格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程序,经过严格的审批,领取了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严格项目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准进入市场交易。

2.3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责气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天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2.4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督国家管理基本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的部门。如果这些部门不从严把关,违法办事,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强制性监督作用根本无法发挥。为加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应制定严格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建筑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分管领导的质量责任,如发生质量事故,除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各级管理机构领导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工程监督等方面的领导责任;组织力量不定期的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严肃查处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

2.5用户监督

用户是建筑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建筑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其人身财产安全,用户出于自身利益,绝不会听任行贿、受贿、偷工减料等行为发生,吸收用户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意义重大。目前,针对工程的特点,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吸引用户参与监督的方式,对有明确受益者的工程,如住宅已确定了住户,就可从住户中推选有一定建筑技术及建筑管理经验的人成立“住户监理小组”,监理小组发现施工中施工企业违反合同规定,粗制滥造,有权通告施工企业改正或暂停施工,其他的住户也可利用业余时间到施工现场监督施工。对无明确受益者,或受益者较多的工程,可设立工程质量投诉中心。用户可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投诉中心受理投诉后,应及时了解用户投诉事实的真像,在规定的时间给投诉人处理答复。另外,还可开展工程质量有奖举报活动,对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做出贡献,并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

1.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体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作为建筑工程领域最响亮的口号,明确提出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然而,随着建筑工程的不断发展,质量问题也日益突出。在2014年8月25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方法》中,得知建筑工程中五方责任主体是指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是指建筑工程中五方责任主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筑工程“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移交-使用阶段”全生命周期内,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全面责任,不得肢解发包、违法发包,不得要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违反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承担因建筑问题导致建筑工程出现质量事故。

勘察、设计单位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标准出具勘察、设计文件,承担因勘察、设计问题导致建筑工程出现质量事故。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施工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进行施工,承担因施工问题导致建筑工程出现质量事故。

监理单位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理,承担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

2.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负责范围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负责范围包括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及其单位工作人员。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的五方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还有审图机构和检测机构,按照各单位的建筑工程职责工作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图机构和检测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在建筑工程正常使用期间内,按照各单位从业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3.建筑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程序

3.1 启动责任追究的情形

在《办法》第六条中提出启动责任追求的情形包括:建筑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发生、举报、投诉、媒体报道,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等原因,导致建筑工程无法正常使用;其他需追求任的违法行为。

《办法》延伸了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提出在建筑工程设计年限范围内,扩展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期限,无关乎责任主体方及从业人员是否离职、退休。在《办法》第五条中对责任主体方的各方责任进行描述,但是在第六条中并未具体划分各自的责任,但是办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各责任主体方实行连坐制度,参与各方均需承担一定责任,会被追究建筑工程质量责任。

3.2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的认定

《办法》搭建了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初步框架,对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的认定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笔者提出从以下方面认定建筑工程质量责任:

第一,建筑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后,因组织施工、工程设计等原因出现没有影响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一般质量问题,可以由县区级建筑主管部门鉴定事故责任主体;

第二,建筑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后,因施工质量、工程设计等原因出现严重影响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可以由市级建筑主管部门牵头,组建联合事故调查小组,负责鉴定事故责任主体;

第三,建筑工程出现一般质量事故,或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但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的质量缺陷,可以由国务院住建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按照建筑工程设计、验收等要求,负责鉴定事故责任主体,严肃追求各方法律责任。

3.3 责任追究的事后处理

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同责任主体方由不同级别部门追求不同责任,如承担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的责任主体,政府建设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建筑工程责任主体方行为,由建筑部门通报给有关部门;构成犯罪的建筑工程责任主体方行为,移交至司法机关,并严肃追究责任主体方的刑事责任。

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针对不同建筑工程责任主体方建立终身质量负责制档案,将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信息纳入档案,向社会公布终身质量负责制信息,通报至政府税务部门、质检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商业银行等部门,构建建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诚信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顺畅落实建筑工程质量责任,通过解读《办法》更加明确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体系、责任终身负责范围、责任追究程序,积极推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强有力保障建筑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1]杨筱平.基于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下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的强化措施和控制要点[J].建筑设计管理,2016(12):13-15+23.

[2]李胜利.浅析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J].中国工程咨询,2015(04):79-81.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原因分析;对策

一、建筑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随着建设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日益扩大。但是从总体方面来看,我国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的水平并不乐观。这方面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表现:

(1)相当一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其使用功能;

(2)许多工程结构隐患严重,甚至导致建筑倒塌;

(3)装饰工程质量低劣,给排水、电气、燃气、消防等设施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是质量法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

(2)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监督查处不严。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多头分包,有的过分压低造价,有的购买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设备并执意让施工单位使用,有的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工程;

(3)是企业经营思想不端正,放松管理,甚至偷工减料;

(4)是不少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进入工地。

(5)是一些供电、供水、消防单位搞“行业垄断”,名工种之间配合不协调。

规划设汁配套设备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几乎每一宗质量事故均可找到技术、材料、工艺、设备等方面的具体原因,然而引起建筑工程质量滑坡的主要原因来自于质量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我国曾有一整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但主要集中在政府监督和企业自我监督方面,缺乏的是用户的有效监督。

二、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对策的探讨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工程建设领域中对建筑市场的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自20世纪80年代初,结合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政府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以来。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国形成了一整套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有效地把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

(1)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

目前,虽然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在不断提高,但仍存在较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倒塌事故及工程问题时有发生。这些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与我们的质量意识淡薄有一定关系。由于设计市场、施工市场、建材市场的庞大且经营行为不规范,导致了市场的混乱,因此,只求利润,缺乏质量意识的现象日趋明显。如果我们的监督体系不重视质量,没有一个强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将成为一句空话。要振兴建筑业,必须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认证的专门部门,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新的形势下,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2)如何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

项目法人是投资者的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应注意:加强合同管理,避免项目法人在建筑设计、施工中签订各种虚假合同,逃避国家的监督。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严格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照法定程度和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是否公正地择优选择了中标单位。严格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程序,经过严格的审批,领取了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严格项目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准进入市场交易。

(3)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责气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天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

(4)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督国家管理基本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的部门。如果这些部门不从严把关,违法办事,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强制性监督作用根本无法发挥。为加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应制定严格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建筑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分管领导的质量责任,如发生质量事故,除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各级管理机构领导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工程监督等方面的领导责任;组织力量不定期的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严肃查处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

(5)用户监督

用户是建筑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建筑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其人身财产安全,用户出于自身利益,绝不会听任行贿、受贿、偷工减料等行为发生,吸收用户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意义重大。

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含义

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质量管理是指指导和控制某组织与质量有关的彼此协调的活动。与质量有关的活动,通常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建立、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质量控制通常是指在项目产品质量的产生、 形成全过程中实施监控,及时发现并排除过程 当中有关技术活动偏离规定要求的现象,使其恢复正常,从而达到控制的目的。使影响产品质量的技术因素、管理因素及人的因素等始终处于受控的状态下。

2 质量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建筑工程最重要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它对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具有重大意义,它直接关系着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关系到国家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3.当前我国建筑建筑工程质量下降的原因分析

3.1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加快,城市建设的规模日益扩大。但是从总体方面来看,我国目前建筑工程质量的水平并不乐观。这方面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表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影响其使用功能;许多工程结构隐患严重,甚至导致建筑倒塌;装饰工程质量低劣,给排水、电气、燃气、消防等设施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3.2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下降的原因

(1)质量法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

(2)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监督查处不严;

(3)企业经营思想不端正,放松管理,甚至偷工减料;

(4)不少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进入工地。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单一模式,同时也给建筑市场带来了混乱。个别商家为谋取利润,经销伪劣产品,提供假出厂合格证,弄虚作假,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因此,必须把好建筑材料的检验关和试验关,钢材、水泥、水电设备、硷等主要材料和试件,不能满足于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技术资料。

(5)质量监督检查不严,有的监督站或监理公司的人员素质不高。

4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要点分析

4.1施工项目技术文件的管理

加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文件的管理,尤其是加强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管理,使设计内容、 深度等必须满足项 目功能的需要、 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加强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让项 目参与的相关单位,特别是施工、监理单位等正确理解设计意图,加深对设计文件特点、难点、疑点的理解,掌握关键工程部位的质量要求。加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的审查,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4.2施工项目物资设备及材料的管理

材料及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加强材料及设备质量的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根据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使用范围和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慎重的选择和使用材料及设备。

4.3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

依据项目目标任务,确定合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原则,划分并明确工程项目系统的不同岗位、层次、部门的职责。同时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按分担的责任,划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各项质量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

4.4施工项目的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主要是通过施工工序的管理来体现的。在加强工序管理的过程中,要选择“重点”和“ 关键”来设置质量控制点,从而达到卓有成效的质量控制。如设置关键的分项工程、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

4.5施工项目过程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督,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任务。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对建筑市场的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自20世纪80年代初,结合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惯例,政府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国形成了质量监督体系,有效地把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

(2)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

(3)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

项目法人是投资者的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督应注意:加强合同管理,避免项目法人在建筑设计、施工中签订各种虚假合同,逃避国家的监督。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严格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照法定程度和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是否公正地择优选择了中标单位。严格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有关程序,经过严格的审批,领取了许可证方可开始施工。严格项目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准交付使用、不办理产权登记、不准进入市场交易。

(4)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责气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5)用户监督

用户是建筑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建筑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其人身财产安全,用户出于自身利益,绝不会听任行贿、受贿、偷工减料等行为发生,吸收用户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问题  主要对策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人,房地产业得到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1质量问题的主要因素

    1.1为创利而草草仓健的各拘芳屋开发公司,3}ci仑在资金、技术涌江二管理方面都显得势单力薄。

    12房屋建设工程的侧十环节,缺乏有效监控。搞房屋建筑工程侧十,如同律师职业一样,没有相当的条件和资质不能阳十,没有特许的执照不能设计。而近年来,房屋建设效潜纷屯断扩大,使建筑i&i十市场也日渐兴隆。基于出图快、费用低等方面的考虑,某些开发商愿意雇请一些无证.}G .}..的“黑设计者”搞房屋工程的设计。有的住宅建筑工程,甚至未经地质勘探就设士扫也奢攀基础,结构工段也未经结构计算。加之某些设计院为创效益,卖图签,出设计权,刀l陛无知},s,}的“黑侧七昔,’只花一点钱就可以买到正规设刘烷的图签从事住宅建筑工程的函十,其设计水准可想而知。一些工程出现的结构质量事故,往往都与住宅工程侧十不合理隋关。

    13建设队伍成分复杂,水平参差不齐。有的开发单位既开发又施工,使质量管理人员不足的矛盾更突出。有的施工队伍完全是临时拼凑的。特别是那些无资质的施工单位,在一无施工技术,二无必要的施工机械的情况下,凭关系、靠回扣,通过假投标流晃襄体等不正常关系,骗取开发项目,进行不规范的房唇巍江,从而给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留下了众多隐患。更令人头痛的是不少施工队伍a民工,虽然这些民工可以使房屋建筑中的人工造价费用降低,但其技术水平更低。这些民工没有f}培训,更谈不上专业技术的掌握,根本无法按设计和施工图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建筑工程的规范性茄江。

    1.4房屋建设工程在施工时偷工减料现象严重。一些开发商为了创效益,每每拿到开发项目后,再转包给建筑包工头。包工头们为了多赚钱,在建筑用料上常以次允好,偷工减料,有的甚至连主要结构的钢筋型号也擅自改变。这就难怪目前不少宙i建的房屋在质量上会险象环生。

    IS随慧月旬裤工程,造成各部分工程质量悬殊大。近年来有这种情况,原来设计图纸上底层平面图的房间的使用功能为住宅或商服,(}J拖工进行三四层或完工时,开发商的领导为了便于卖房子,临时扔趁改为车库。于是乎施工现场上下齐动员,把原来是住宅或商服的底层改为车库,随之而来的水电、装满等分部工程也相应改变。这样l黔断响了工程整体质量,又容易出工程结构安全问题。

    1.6房屋建筑工程中的招标制度形同虚设。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建筑施L单位的选用上说是招标,实则是走走过场,摆摆样子而已,其实双方早就通好气了。这种“用熟不用生,’,或是“图回扣高”拉关系的招投标形式最终将导致相当一部分建筑工档贡量出现问题。

   1.7房屋建劲:T}的监督管理未完全到位。由于缺乏健全的建筑工程监督网络和完善的建筑工程监督机制,一些质检部fl乃至建筑主管部门未能实施严格的建筑工程监督,甚至形成了监督中的“互惠互利”,而不是互相制约的关系,从而导致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低劣。

    2主要又帐襄

    针对上述的这些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笔者对如何刺民和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21强什拐扎寿屋工程建设白创人识。各级主管领导、各建筑单位应把抓好房屋工程质量问题提高到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改善人类生存条件的高度来认识。从而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建斑〔程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投资、建设。

    22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建函准〔队伍的素质。当前,各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阮计青况,整屯乃羹筑行业。对已成立的各类开发、施爹理,练内功,争效益”的活动,强化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

    23在实行房屋建筑工程招标的同时,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竞争。实践证明,实行建设监理制,有利于控制房屋建设的工期、造价和质量,有利于合同与信息管理,有利于协调业主和承建商的关系,进而浓得好的房屋质量和综合效益。如著名的京九铁路、三峡工程、上海南浦大桥等,都实行了建设监理制。

    24努力提高房屋口二程的敖伐侧j冰平。房屋工程的建设质量的好坏,与区域规划,单体建筑设计的质量紧密相关。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城市住宅试点小区的各项质量要求和标准办事,认真处理好房屋标准化和多样化关系,满足住户不同白年要求,提高住宅区的整体规划水平。与此同时,房屋工程的单体设计要合理,要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搞女召主宅工程的标准化设计,做到面积大、功能全。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的利益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是决定一个建筑物生命周期长短的最重要的也是最不可被忽略的因素,只有重视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不断完善和加强对其监管力度,才能对整个工程的安全性提供有效的保证。在施工时我们必须知道的是,不论是哪个环节没有做到位,其后果和危害都是无法预测和想象的。然而,我国目前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却存在着各方负责人的违法质量行为,造成了建筑的质量通病,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建筑安全,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不到位,质量监督力度亟待加强。下文将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建筑工程质量下降的原因

第一,质量法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

第二,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监督查处不严。有的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多头分包,有的过分压低造价,有的购买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设备并执意让施工单位使用。有的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工程。

第三,企业经营思想不端正,放松管理,甚至施工材料存在短缺现象。

第四,不少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进入工地。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单一模式,同时也给建筑市场带来了混乱。个别商家为谋取利润,经销伪劣产品,提供假出厂合格证,弄虚作假,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因此,必须把好建筑材料的检验关和试验关,钢材、水泥、水电设备、混凝土等主要材料和试件,不能满足于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技术资料。

第五,质量监督检查不严,有的监督站或监理公司人员素质不高。

第六,一些供电、供水、消防等“行业垄断”单位,工作不协调。此外,还有规划设计和设备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几乎每一宗质量事故均可找到技术、材料、工艺、设备等方面的具体原因。

二、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建筑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们主要依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各种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程等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但是一旦涉及到具体的监督过程,我们会发现其中会出现很多法律中并未明文规定的问题及相应的处罚措施,或者某几个法律之间相冲突的情况。这说明我们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还有较大差距,缺乏一个统一的处罚标准和具体的处罚措施。

2.企业和施工人员的质量监督意识薄弱

部分施工企业和技术人员的质量监督管理意识不够,往往通过降低质量标准去追求经济效益,在施工活动中容易发生违反相关规范的行为,产出的工程质量无法保证,极易诱发质量事故。

3.监督人才素质不高

高素质、执法能力强的监督队伍对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有着尤为重要的基础作用,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人才储备尚显薄弱。

三、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1.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

第一,建立健全法律体系。首先需要制定一个统一的处罚标准,避免各地区之间法律的相互碰撞,其次要注意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并不断根据新情况进行调整;第二,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行为监督,主要是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避免其签定各种虚假合同,并严格项目竣工验收;第三,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做好人才贮备工作。

2.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及工程问题时有发生。这些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与我们的质量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由于设计、施工、建材的经营行为不规范,导致了市场的混乱,因此,只求利润,缺乏质量意识的现象日趋明显。因此,必须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认证的专门部门,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建筑质量,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

3.强化施工全过程的监督

(1)施工前的监督

进行建筑的施工之前就必须保证相关的设计和监督文件达到合格标准;招标投标活动有效真实性、公平性的监督;施工合同文本的监督管理。

(2)施工中的监督

设立重点项目专项监督小组,围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三大分布,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指导把关,采取巡回监督,加大对工程巡查和抽查的力度和频率。

(3)竣工后的监督

竣工最重要的一个标准就是要求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都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检测中也应包括装修、维修的质量,这样才不会让劣质的工程建筑危害使用者的安全和权益,并且竣工后也要定时按期对建筑质量进行复查,最大程度地确保工程质量。

4.做好资质审查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责任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持续高速增长的新阶段,建筑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建筑工程质量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影响建筑工程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要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杜绝工程质量隐患,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同时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其中关系到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个相关主体,这就要求各主体之间紧密联系,相互配合,政府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政策,建设单位做好工程的可行性分析,施工单位严格坚守质量标准,监督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在施工全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各主体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的基础之上,共同探讨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有效推进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任春刚,朱士灿,谢阿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4).

[2] 蒋万鹏.基于现阶段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途径和措施探讨[J].四川建材,2010(1).

第8篇

1.1成本的合理性

成本管理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非常关键,在建筑工程建设中,不仅要保证工程整体质量,同时还要对成本进行兼顾,切实将成本和质量有效结合在一起,进而找到二者最佳的平衡点。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对施工技术进行合理应用,不能出现延时、浪费等问题,这样才能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同时还能降低成本。

1.2广泛的适用性

适用性是建筑工程建设达到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建筑工程价值得到发挥的重要因素。换句话说,建筑工程建设的目的在于满足人们在使用上的需求,如果建筑没有使用价值,那么其商品价值也不能得到体现,对其展开质量监控也失去了其实质性的意义。商业建筑的适用性是满足人们居住的需求,公用建筑的适用性是保证人与人之间的沟通。

1.3建筑的耐久性

建筑工程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工程建设非常耗时耗力,当期完成建设以后还要持续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否则建筑工程质量即不达标。如果建筑失去了耐久性的特点,其工程质量也会受到严重影响,那么不断是建筑的商品价值还是建筑的使用价值都得不到保证。

2当前我国建筑工程管理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工程质量监管机制不完善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质量上的通病,这些问题主要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大一部分建筑企业中都存在这一问题,相关质量监管人员仅凭借自身的工作经验制定工程质量监管制度,这种做法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从理论上来看,利用这种方式制定出来的监督机制体现了针对性的特点,其细节管理问题也比较到位,其中的规定要求也比较高。但是这种制度具有明显的滞后性特点,因为监管人员的经验都属于过去式,甚至是几十年前的经验,没有先见性,社会是在不断发展的,施工方法也在不断更新换代,因此利用这种方法制定出来的监管制度,是很难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

2.2责任划分不清楚,任务落实不具体

在当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最为普遍的问题就是责任划分不清晰,任务落实困难,这种情况下很多监管手段都不能发挥其应用的能力。当前很多建筑企业在其质量监管部门下又分别设置了很多小机构,这些机构的数量远远超过了规定标准,造成责任划分混乱,琐碎部门非常多,容易使原本简单的问题变得复杂,不仅会使工程质量监管得不到贯彻落实,很多工作责任要想落实也非常困难。

2.3监管人员缺乏质量意识

人员的质量管理意识在建筑管理工作中是非常关键的,换句话说人在工程质量管理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应该始终将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一方面不断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另一方面不断强化人员的质量意识。由于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基础,如果基础打不牢,那么再完美的建筑都会倒塌。这种情况下需要领导将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抓好,起到带头作用,做好管理层的榜样,不断加强管理人员的质量监管意识。

2.4业主对工程质量监管不规范

通常情况下业主的行为对工程项目的进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当前的建筑工程操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业主行为欠缺规范性的现象,这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如期完成带来了一定影响。因为业主过多的干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一些指示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这不仅会对正常的工程进度带来影响,同时还会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所以,业主不规范的质量监督行为将会为工程质量监管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2.5监管错位

当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管由监理单位负责,同时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也负有一定责任,但是各单位之间形成了监管错位,彼此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最终重要的建筑施工环节没有监管,对不重要的环节进行了重复监管。在一些建筑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参与其中,监管单位的监理权限受到了挑战,加上监理单位会为建设单位开设绿灯,工程质量监管变得异常艰难。

3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措施

3.1加强对施工材料质量的管控

建筑材料问题在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即使有再好的技术,如果工程质量关没有把好,那么工程项目就成了“海市蜃楼”,工程质量会因为建筑材料质量问题不能得到保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的影响因素非常多,施工人员技术、施工工艺等都会对其带来严重影响,如果施工材料质量存在问题,那么在工艺技术上是做不了弥补的。因此,管理人员应该充分重视建筑材料问题,加强对施工材料质量的监管。首先,采购人员应该将建筑材料质量关把好,选择业务主干人员,将工程质量牢牢抓住,只要在工作中发现了不合格材料,一律不能进入到施工现场,同时还要对其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向相关领导反映,下次对货物进行严格把关。在选择建材供应商时应对企业规模、信用、货源等因素进行权衡,并对其进行实地考察,以保证产品合格。

3.2健全工程质量管控体系

在建筑工程质量管控工作中,我们应该确立明确的质量管控体系,并对该体系进行不断完善,按照实际情况的不同对其进行改进,只有保证管理体系完善,才能继续往下执行。具体来说,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程质量要求和工作内容,充分结合国家相关质量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召开会议对其展开分析与商讨,从多方面提出反馈意见,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不断的完善与改进。

3.3合理安排人员,使岗位职责更加明晰

是最难以控制的,所以应该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人员的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合理安排,这是当前解决人员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应该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心,然后明确具体岗位的职责,坚持谁的任务谁负责的原则,一旦有问题发生,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内找到具体责任人。因此,当前急需建立明确的奖罚体系,将人员的利益和工程质量挂钩,调动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同时,还要注意明确不同人员的岗位职责,这样管理工作才会更有针对性,发生质量问题时可以找到行管责任人。

3.4提升质量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质量监管部门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所以全面提高质量监管人员的素质非常关键,只有质量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才能保证质量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充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水平。为此,我们应该积极组织监管人员展开培训,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以后为其发放从业资格证书,以保证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水平。

3.5建立监管质量保证体系

监管保证体系主要包括监管组织模式、监管组织机构和施工合同管理的监管机制两方面,二者是监管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心。组织领导和监管工作在建筑工程中比较集中,工程施工较密时监管工程师显得手忙脚乱,急需利用分部的形式进行监管,把工程整体分成不同的小部室,以此来细化质量监督的作用。

4结语

虽然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纵观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实践可以看出,其中始终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工程质量监管机制不完善、责任划分不清楚,任务落实不具体、监管人员缺乏质量意识等,这些问题对工程质量监管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对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进行总结与分析,加强对施工材料质量的管控、健全工程质量管控体系、提升质量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以期可以为未来的工程质量监管提供参考。

作者:林秋海 单位:漳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参考文献

[1]杨宏伟.从南水北调工程质量监管分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J].门窗,2015(1):180~181.

[2]蒋万鹏.基于现阶段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途径和措施探讨[J].四川建材,2010(1):30~32.

[3]韩国波,高全臣.基于全寿命周期的建筑工程质量“三环”监管模式构建[J].煤炭工程,2014(3):146~148.

第9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项目的投资效果。因此,一直以来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都十分重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筑质量监督和管理方面颁布了多项政策和法律,例如,《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用以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督管理。随着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如何加强质量监督则成为了全社会都十分关注的热点话题。

一、建筑质量监督内容

事实上,我国建筑质量监督主要是对工程建设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参与工程建筑的各方质量主体进行的监督管理。相关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对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工程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并依照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等进行监督检查,以达到控制建筑工程质量的目的。具体来说,建筑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有很多,包括对建筑材料的监督、对工程设计的监督、对施工的监督等。本文主要将建筑质量监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前质量监督阶段、施工中质量监督阶段以及竣工后质量监督阶段。

二、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的具体方法

想要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政府质量监督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在当前建筑业发展如火如荼的今天,政府如果放任一些不合格、偷工减料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下去,势必会造成许多问题发生。具体来说,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筑质量监督工作:

(一)施工前质量监督阶段

施工前质量监督主要是对业主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这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第一步。具体来说,对建筑施工前的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质量监督。即要加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监督工作,一旦发现有违规或违法设计文件,则需要及时予以指出,并将该设计文件退回。不仅如此,有关部门也要加快推广设计监理制度。建筑工程监理职责以及建设内容是分专业的、多方面的,不仅要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理,更要对工程造价等进行监督管理,因此,该制度可以在建筑工程方面大力推广;第二,对建筑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在公开招标前,经常会出现哄抬标价、串通投标等现象,加强对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可以有效的维护市场竞争的良性运转,保证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监督;第三,对建筑工程各项合同文本、工程资料进行监督,确保合同条款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工程资料的完善性和实用性。通过上述审查监督,可以有效的实现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预控监督。

(二)施工中质量监督阶段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有关部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质量监督:第一,对施工原材料、设备的质量监督。建筑工程施工所用的原材料、设备是形成建设工程实体的直接与间接因素,同时也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本要素。例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实行现场抽检,针对材料的性能、质量等进行抽样检查,尤其是防水材料、钢筋、水泥、建筑用砖、混凝土、管材、管件等重要功能性建材要加大抽检力度,而且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不定期抽查,每种材料抽检不能少于一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震慑和遏制偷工减料现象的发生,杜绝恶性质量事故的发生;第二,对工程施工工序进行质量监督。质量管理中最基本的内容对工程的工序质量的控制,目的就是要发现偏差和分析影响质量的制约因素, 并消除,,使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确保质量。工序质量既不稳定、也不确定,不稳定性是因为人工操作,难以完全调整步调,不确定性是指建筑工程的施工工程量很大,施工人员交叉施工的情况普遍存在。要把握好工序质量, 就要对每道工序都严格执行检查制度,使每一道工序都在合理的控制之下进行。例如,可以对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实体结构、室内环境有害物质限量、屋面和卫生间蓄水性、外窗(墙)现场水密性等进行抽检或试验,并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把关式监测,对于存在重大结构隐患的工程,要及时采取了返工、加固、拆除等措施;第三,建立“四位一体”的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动态质量监督。即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材料质量评价、结构强度评价、制造精度评价以及观感质量评价进行有效的结合,并对这些质量评价进行有效的功能测试,以确保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了建设单位(即业主)、监理单位等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其涉及范围较广,因此,监督机构不仅要站在执法角度上,对各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惩治,更需要利用现代化技术提高监督管理的效果。例如,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加强工程检测信息化。即政府相关部门可以设计研发建筑工程检测信息管理平台,并将这一平台投入运行到当前建筑业当中,政府部门也要针对运行情况及时了解反馈信息;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先进水平的全面积温控自动化和区域管理智能化工程质量检测实验室、具备国际先进水平检测样品全流程实时跟踪系统等,力保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能够稳步提高。

(三)竣工后质量监督阶段

竣工后质量监督是保证建筑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性工作。因此,对于竣工验收监督环节也需要严格起来。首先要确保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坚决不能投入使用,坚决避免“豆腐渣”工程危害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要确保建筑工程装修、维护等要达到建筑要求。综合来说,就是要在这一阶段着重把好双重关。相关负责人要带队对建筑项目进行分户验收,并对技术资料、实体工程质量等进行统一检查,相关项目的主体单位(即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必须要有相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其中。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待期限内整改合格以后要继续进行复查,只有验收合格以后才能正式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提升质量检测技能,实现科技创新

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之时,需要在工作过程中坚持科技创新,助力工程检测行业技术进步。具体来说,首先,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工程检测信息化。即政府相关部门要设计研发建筑工程检测信息管理平台,并将这一平台投入运行到当前建筑业当中,政府部门也要针对运行情况及时了解反馈信息;其次,实现通病治理专业化以及技术研发自主化。笔者认为,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具有先进水平的全面积温控自动化和区域管理智能化工程质量检测实验室、具备国际先进水平检测样品全流程实时跟踪系统等,同时有关部门也要组织科研人员开发先进的建筑工程检测仪器,力保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能够稳步提高。

(五)加强技能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高低是影响监督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具体来说,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第一,思想政治素质培训。质量监督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客观性和公正性的业务行为,做到公正廉洁,才能真正的在工作过程中维护政府监督形象。因此,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针对监督人员的道德素质进行培训教育。例如,可以定期开展思想道德培训课程;第二,业务技术素质培训。质量监督人员也需要掌握质量监督的专业化知识和技术,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将自身学到的技术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在此方面,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组织专业老师或有经验的质量监督人员进行授课,将枯燥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让受训者能够真正了解到自身工作亟待改进的地方。

总结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政府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力,需要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就上述三个阶段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不断探索有效的监督途径,改善建筑工程质量,平衡建筑工程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闫峰.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J]. 科技创新导报,2011,(12).

[2]陆建秋. 探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08).

[3]梁翔晖. 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的措施的探讨[J]. 价值工程,2012,(13).

第10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 通病 监督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建设工程质量的通病的分析

就目前而言国内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⑴装修质量差,给排水,电力,煤气,消防等设施并不能完全满足安全要求;⑵相当一部分工程的结构存在非常严重的隐患,有可能会导致建筑物坍塌;⑶许多工程的质量并不过关,从而严重影响其正常功用的发挥;⑷相应机构的不完善和有效可行的方案。

建筑房屋的质量问题,群众经常投诉,但却屡屡遭遇尴尬,而《产品质量法》还没有在建设部门制定一套可行的措施。例如住房质量的意外事故补偿标准的和索赔程序,及相关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的进一步完善。有没有实际执行的手段,而不是法律的施工质量管理,缺少一个长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还在你抓我紧,你松我不管的被动监管状态。施工质量滑坡是由以下几个原因所造成的:

⑴质量法并不完善,执法不彻底。

⑵经营理念错误,监管不到位,更有甚者置生命于不顾,随

意更改既定要求。

⑶行规混乱,监管不严。一些建设单位项目分为几个部分长期分包,一些过分压低成本,甚至一些单位购买质量低劣的建筑材料,设备,并且在明知材料有问题的情况下还继续让建设单位使用,还有一些施工单位把自己竞标来的工程几经易手转包出去;⑷很多人为到建筑材料许多质量不过关的材料也堂而皇之的进入施工现场。市场经济的到来,打破了旧有的模式,但也同样带来了混乱的建材市场。某些商户,利欲熏心,出售不合格的产品,鱼目混珠,从根本上为工程质量带来了隐患。所以,严守建筑材料检验关和测试关,钢铁,水泥,水电设备,碱性材料和标本,不能仅仅依靠由建设单位单方面所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

⑸电力,给水,消防单位的特殊性质,同工种之间缺乏协调。此外,规划设备设计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然而,几乎所有发生的事故,追根溯源都可以归纳到技术,材料,工艺,设备和其他具体原因,质量监督体系的不健全,也是建设质量滑坡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原有一套管理办法,但主要是针对政府的监督和企业自我监督,最最缺乏的恰好是用户的监督。

⑹由于一些监管人员的素质原因,从而造成监管宽松。

2 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加强在建设领域的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宏观管理,将会成为一种重要监管手段。 根据我国现阶段国情,参考国际先例,政府要加强行使对建设过程的监督权。逐步完善质量监督,从根本上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项目,强化企业监管力度,从而保障施工质量。

2.1 强化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管力度

项目法人是投资者的标志,负责全部工程质量。强化项目法人行为的监管力度应注意:规范合同,以避免签订为了避开国际监管的合同。加大招投标的监管力度,并按照法定程序和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平选择最佳的中标施工单位。并且严格审查施工许可证制度,施工单位依照相关步骤,严格审批,方可领取许可证然后开始动工。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经过验收环节,否则不可交付使用、也不能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和进行市场交易。

2.2 以工程质量为基础 以监管人员素质为保障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套整合性的工作,它包括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执法几个部分。所以,监管人员的素质与监管力度是成正比的,也是工程质量的保障。目前,国内工程质量的已得到改善,但仍有好多隐患存在,塌方事故和工程问题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原有的质量意识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与此有很大的关系。由于市场的混乱,利润至上,质量意识淡薄,的情况屡见不鲜。假设我们的监管体系忽视了质量本身,淡化了对其意识,保障质量将从何谈起。为了振兴本行业,质量意识需要提高。监管部门是工程质量认证的唯一部门,它关乎到人的生命和安全。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建立的一个监管机构的有效评估机制,使监管站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也是强化整个行业对质量认识的有效手段,更是避免事故出现的重要环节。

2.3 严把审查关、市场准入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资格审查进行全过程跟踪。凡不符合规定者计划部门不可立项,规划部门不予核发相关许可证,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不颁发施工许可证。积极实施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管机构进行检验和检查,合格后予以发放相关证书以及标志等方法来表明该产品所达到的相应水平。除此之外的企业不允许从事任何相关经营。目前应把注意力放在其他不规范的领域内;包括超出范围进行建筑设计和施工监理的商业行为以及查处无证,越级,联营承包,转包,违法分包等;同一机构监理的行为;认真组织年检,取消或降低出现差错的单位继续经营相关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等级。

2.4 第三方监督

建筑产品的终端是在消费者一方,产品的质量与用户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密切相关。

2.5 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化

质量监督不过关是客户无法容忍的。把质量监督范围扩大到用户层面,更能有效地监管施工方的施工质量。此外,每个工程都有其各自的项目要求,我们可以把用户放到工程的全部过程中去,让用户全程参与。例如,在用户购买了房屋之后,可以从其项目购买群体中挑选有一定经验的人成立“购房者监管委员会”,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有违规定的步骤,有权通告施工方立即按原有步骤施工,负责可责令其停工,其余用户也可随时到现场监督。对没有明确用户的工程,还可对外设立投诉点,用户可通过此途径来与施工方进行沟通与监督。最后,还可以采取带有奖励性质的举报方式来对工程进行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假设他们不严格审查,知法犯法,国家不能发挥建设中的强制性监管作用。因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应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实行领导责任制,细化各级领导责任,如出现事故的,不仅要追究出事单位及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也要对领导进行究责。对各级部门对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杜绝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

第11篇

关键词: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分析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我国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是以计划经济体制为基础逐步建立与完善的,其特征约束了社会发展,同时,建筑质量也得不到保证。目前以我国的国情,全面加强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是从根本上保证建筑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对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研究,可以进一步优化建筑,同时使工作效率提高,保证各种监督管理体系发挥其最大作用,弥补理论研究的薄弱环节,对完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具有一定的意义。

1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建筑质量监督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立法方面的问题很多,主要表现是:中国建筑质量法律体系关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法规规范性不强。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之后,保证了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建筑法》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施工许可等做出了原则上的规定,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化和提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建筑法》并没有对建筑质量监督有规定,没有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对此,关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即第二层次法律中有所规定,而且只在更低级层次的地方法规或者文件和某些部门规章才有所涉用;内容上,《建筑法》在1997年颁布,很多条款已经不再适应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管理和市场规制的要求,许多条款都与国际惯例不符,更没有关于质量监督管理问题的规定。另一方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相关的国家技术标准、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地方性法规。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罚时,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我国现行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法规本身也需要完善,很多条款内容在语言的表达上就不够具体和明确。还有一些政策性强而可操作性差的条款。一部分条款出现前后矛盾表述不一的现象,执行中会造成一些困扰。还有一部分条款没有前瞻性和可比性,看不清目前的情势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1.2 建筑质量监督在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立法工作中,我国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很多缺陷,相关配套实施细则也不完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而且,目前我国市场经济初期中的建筑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建筑市场混乱,质量管理责任主体的行为不规范,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状况,执法者往往见多不惊,风声大雨点小。所以,实际上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执法工作的开展才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地区都还未开展,尤其是在农村,房屋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更是成了监督管理的盲区。归根结底是因为法制的不健全,导致建筑质量没有有效的监督,有法难依,违法违规行为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1.3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主体权责不明确 建筑行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主体权责不明确普遍存在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这些部门存在很多交叉和模糊地带。我国建筑质量监督部门主要以事业编制为主体,近年来受有关部门体制改革的影响,对建设质量监督费用多次削减,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经费很多时候都难以为继,使建筑质量监督机构的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与此同时,很多队伍都重复建设,很多业内监管都是你可以管而我也可以管的状态,因为经费问题而造成的谁都不管的情况也有发生,还有一些单位,既进行建设也进行质量控制,又进行质量监督,就造成了建筑质量责任无法落到实处,不利于建筑质量监督工作。

1.4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方面的问题 在建筑质量监督中,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网络化,利于建筑质量监督者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使建筑质量监督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传递和反馈速度,提升监督工作效率,利于建筑质量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透明度。按我国实际情况,很多房屋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主体都没有建立建筑质量监督信息系统。

1.5 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 进行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对于参建单位建设、施工、设计等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应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在设计、施工等方面有多年丰富的专业经验,相对于一般建筑人员有更加丰富的专业知识。然而,目前,很多地方的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人员显然并没有达到这个素质要求。有一些地方,只是随便安插一些人进入质量监督部门,根本没有考虑监督人员的专业经验、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

2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2.1 重视建设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执法制度首先,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为了有效地进行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健全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保证房屋建筑过程科学、高效地进行。这是建筑质量监督安全、健康进行的前提。为此,建筑主管部门必须先建立并健全建筑质量健康、安全的法制制度,提高建筑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层次,整理从前的法律,修改不符合当前国情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过时规定,不断完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法律体系,依法规范与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其次,积极推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之后的第一部配套的法规,同时也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部大法。《条例》第7章第43条明确规定了国家要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监督为主要方式;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保证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再次,进一步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在深化和完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地方性建筑法规的调研和修改工作,从而更好地保证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为保证建筑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的法律基础。

2.2 积极优化技术规范和企业规范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深入,建筑行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也面临同样形势。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健全和完善有关技术规范和企业规范,加强建筑行业建筑管理工作的顺利运行。首先,优化相关的技术规范。例如,要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相关质量监督规定,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相关验收,从而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序运行;其次,优化建筑企业规范。如: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要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切质量管理规范》(GB50430—2007),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在质量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2.3 促进权责明确,深化体制改革随着我国建筑建设的稳步发展,政府已经逐渐意识到我国建筑行业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存在部门交叉监督的情况,目前,可以实行的手段就是接受政府委托,接受并利用社会的监督,在建设前期对各项工程进行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建筑质量。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主体权责不明确其根本原因是我国原有体制造成,对此,促进权责明确以及深化体制改革也是应努力的一方面,权责问题解决好以后,可以做到促进建筑质量监督的作用。

2.4 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可以完善我国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为此,要重视使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来管理监督和检测工作,使信息管理在加强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使监督管理实现科学化、信息化和网络化,不断创新并改进检测的设备仪器,有效地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确保政府对建设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及有效性,提高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技术、装备和监管效率,推动整个建筑行业的信息化,促进建筑行业的技术进步。

2.5 重视建筑质量监督人才素质培养

随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运行,一方面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依靠掌握先进专业技术和管理技术的相关技术人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机构当前最为迫切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加强人才的培养工作,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从而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管理现状;质量;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如何更好的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就成为当下建筑企业所面对的首要挑战。在目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要明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

(一)人为因素。人是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中心,所有工作都是以人为主的,因此建筑工程的质量受到人员因素的影响,也就是受到管理人员、辅助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的影响,另外工程中相关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也会影响到建筑的工程质量。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关键就在于对人的管理,要充分调动员工的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工作,重点培养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出现场管理的作用,利用工程施工的过程培养出一个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形成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核心力量。

(二)建筑材料质量的因素。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质量的好坏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材料的质量保证了才能保障建筑的整体质量,在我国相关的建筑工程质量法律中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建筑工程中所用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必须满足相关质量的标准。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中,材料的使用资金占了很大一部分,如果建筑材料出现问题,对整个工程来讲不仅会造成非常大的损失,同时建筑的质量方面也会存在很大的问题。因此建筑企业一定要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查,同时也要加强材料在运输过程中的管理。会影响到材料质量的因素有很多,从目前检验能力的状况分析,加强材料选取人员的素质,保证监测工作的严格就能从根本上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问题。

(三)施工工艺因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施工工艺的使用是否正确对其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工程施工的设计方案考虑的不全面,会严重制约建筑工程的质量以及工程的进度,所以在设计施工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到工艺、技术以及工作人员等方面,从根本上保证施工技术上和工艺上的正确性,以及操作的便捷性。

(四)施工机械设备的影响因素。施工机械设备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物质基础,对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均有直接影响,为此在项目施工阶段,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形式、机械设备功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技术经济等各种因素,使之合理装备、配套使用、有机联系,以充分发挥建筑机械的效能,力求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建筑施工中常见质量问题

(一)基础施工与主体结构施工问题

基础结构与主体结构是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决定建筑质量的两个关键因素。实际施工中,如果基础与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控制不当,导致建筑基础和建筑主体出现质量问题,则建筑产品总质量将无法达到质量验收标准,更无法投入使用。根据国内当前的建筑施工实践分析,基础施工与建筑主体结构施工中最易出现的质量问题为:钢筋混凝土强度不达标,基础裂缝、建筑墙体渗漏,基底处理不完善、基板与基柱搭配不协调等等。这些问题制约着建筑施工质量,如果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可能会发生倒塌,破坏工程施工进度,造经济损失。

(二)施工工序和材料质量问题

质量管理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作为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管理与管理质量、施工工艺、材料等方面有关。但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设计图纸的不合理、施工技术、工艺落后、施工设备落后等因素,都会对工程施工质量造成影响。而且,部分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还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导致管理工作得不到有效约束,导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得不到有效的约束,使工程施工质量难以保证。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策略分析

(一)结合现代化科技创新管理方式

从我国目前建筑工程施工的状况来看,由于我国许多的建筑企业的管理理念主要以施工的表象为主,缺乏实际的管理意义,因此,现代的建筑工程管理需要我们注入新的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方式。引进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技术,改进国内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机制。需要建筑企业加大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手段。现代的建筑工程施工面积比较大,而且更加的复杂多变,所以安全管理的难度也比较大。因此,企业可以在施工难度和危险度比较大的区域安装电子信息管理监控系统,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安全生产状况。同时也能更有效的监控施工安全难点以及施工的重点部位,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作出调整。

(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健全的建筑工程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对建筑安全管理相当的重要,是施工安全的根本保障。建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设立完整的安全管理机构,并且制定和落实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建筑工程中的每一个人员的责任能够落实到实处,争取做到权责明确,以保障每个施工环节的安全。而且,企业每一位工程建设人员都要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为建筑工程施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

(三)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体制

对建筑施工的合同管理进行完善,一方面要增强建筑企业管理者自身的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保证合同双方都是出于平等的地位,在合同的签订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这不但对合同的履行有利,也对工程质量进行有帮助。另外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签订合同,即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公证、监督,规范化的操作可以保证合同的约束效力,加强合同对建筑施工管理的水平。

(四)加强技术的不断创新

工程项目的技术的创新指的是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应用各种新的知识和技术、工艺、装备等方面的创新,结合生产经营方式的管理和创新,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以及附加值,实现市场价值。工程项目技术的创新要根据市场的需求来确定具体的产品的类型,根据产品来确定具体的生产技术以及生产工艺,根据生产技术和工艺来确定技术和工艺是自主研发还是合作研发,从而对生产技术和工艺进行改革。工程项目的管理要采用这种顺序进行管理和改革,才能创造出更多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才能有效地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从而获得经济效益。

(五)抓住关键,严格监督,切实提高监理队伍的监督水平

首先是强化政府监督,实施扩大监督覆盖面,对每项工程都进行严格的核验程序监督,未实行竣工备案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同时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尤其是加强监理的现场监督工作和切实提高监理人员的监督水平致关重要,因为只有监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监理水平,才能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也才能做好监理工作,才能把好施工过程的每道关,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另外,企业的质检员一定要持证上岗,任何一道工序质检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都要验收合格后,方可准许下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中间工程,不予计量,并坚决不予拨付工程进度款。

结语

综上所述,必须针对存在的管理问题,从而树立全新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理念,真正认识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实现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最优化,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宇生.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TIP模式及其应用研究[D].广西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