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6 16:06: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审计的特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引言
英国巴林银行的尼克李森因为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造成14亿美元的损失,导致银行倒闭;日本大和银行案件、中国中航油事件也均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有关。衍生金融工具有两大功能,一是转移风险,二是发现价格。衍生工具通过组合单个基础金融工具,利用衍生工具的多头或空头,转移风险,实现避险目的;衍生工具依照所有交易者对未来市场的预期定价,发现价格。衍生金融工具存在以下特点:衍生工具构造具有复杂性、衍生工具设计具有灵活性、衍生工具运作具有杠杆性,其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增加了审计人员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所以衍生金融工具审计是审计人员必须重视的审计领域。本文通过对衍生金融工具审计风险的分析,指出审计测试的一般模式及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特殊的审计测试:模型审计测试。
二、文献综述
衍生金融工具审计的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是这方面的文献并不多,其中绝大部分文献是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及管理对策的,如:2002年,王蒙、常谷珍《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及防范对策》指出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及风险防范对策、审计测试的特殊要求;2008年,董博、李莉《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及风险管理》指出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及在这些特点之下如何进行风险管理;2008年,王琰《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风险与路径选择》揭示出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审计风险以及如何在其风险下的审计路径选择;而2007年,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主编的《衍生金融产品审计》指出衍生金融产品存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和金融监管。
三、什么是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同时具备下列特征,并形成一个单位的金融资产及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一是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二是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三是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远期合同、金融期货合同、金融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金融远期合同、金融期货合同、金融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四、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
金融创新衍生出大量各种新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衍生金融工具为风险管理和投机行为提供了支持,同时伴随这些便利的是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衍生金融工具与审计相关的特点有:
(一)衍生工具构造具有复杂性
1.金融衍生工具如对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的模型建立和资产定价涉及金融研究领域。2.采用多种交易方法与组合技术,如:不同种期权的投资方式、股票指数期权、货币期权、期货期权、股票与期权的组合等,使得衍生工具特性更为复杂。
(二)衍生工具设计具有灵活性
金融衍生工具在设计和创新上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为金融市场注入了活力,通过对基础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各种组合,创造出大量的特性各异的金融产品,如组合投资、程序化交易、复杂的衍生金融组合产品。
(三)衍生工具运作具有杠杆性
金融衍生工具在运作时多采用杠杆方式,即采用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进入市场交易。一般只需交付少量的保证金或权力金即可签订远期大额合约或互换不同的金融工具,实现以小博大。这种杠杆效应在使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时,投资者可能承担的风险也成倍放大,微小的基础金融价格也许就会带来投资者巨大的收益或者损失,杠杆率可以达到100倍甚至更多。期货、外汇交易的保证金和期权交易中的期权费即是这一种情况。
五、衍生金融工具审计程序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中的重大错报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下列方面了解可能对衍生活动及其审计产生影响的因素:经济环境;行业状况;被审计单位相关情况;主要财务风险;与衍生金融工具认定相关的错报风险;持续经营;会计处理方法;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
具体应用在风险导向的衍生金融工具审计程序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了解具体事项,确定审计措施
1.了解企业控制环境与内部控制,收集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信息和资料,分析并得出衍生金融工具的重大错报风险。2.针对认定的重大错报,设计风险总体应对措施与进一步审计程序。
(二)实施控制程序
1.审核被审计单位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审核有关风险的审计领域的现行内部审计资料。2.制定被审计单位的主要业务流程图,获得业务流程的可视分析,识别控制缺陷。
(三)实施实质性程序
注册会计师在设计衍生金融工具的实质性程序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会计处理的适当性;服务机构的参与程度;期中实施的审计程序;衍生交易是常规还是非常规交易;在财务报表其他领域实施的程序。
具体实施实质性程序时从以下方面展开:在报表日向交易方核对在途交易。检查各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和交易单据。验算年末计价和损益余额调节的正确性。检查衍生金融工具的税收属性,将之与整个应实施的税务方面的审计程序相联系。
六、衍生金融工具模型审计
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审计具有特殊性,其涉及到衍生金融工具模型的建立、数据的输入,和结果的输出,其中伴随着复杂的计量和数理模型,所以在衍生金融工具审计过程中,衍生金融工具模型审计成为审计工作的基础。审计人员必须能独立地监督与衍生产品相关的定量技术,其目的不仅在于最小化模型风险及该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而且还在于满足外部监管机构的要求并给高级管理层提供全面、完整的财务信息。就衍生产品的操作而言,管理信息的质量最终取决于提供该信息的模型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所使用的定量技术。
(一)了解和分析模型
衍生金融工具涉及的模型和数理技术非常多,有的模型用于计算债券的久期和凸性,有些模型则用于计算利率期限结构;而布莱克——斯科尔斯欧式期权定价模型则是用一个随机过程来描述构成期权股票价格的动态变化,并根据模型的理论框架导出期权定价公式:无套利定价;还有银行波动性模型、回归模型或插补模型等,这些模型导出的结果常作为定价模型的输入信息。
审计人员应该具体从以下方面了解和分析模型:
1.模型的基本理论假设、金融工具的交易方式。2.所使用的模型的假设条件是否与实际经济现象不符以及该模型的内在的局限性。3.模型常被使用的领域(特别是使用该模型的产品和市场类型)。
(二)模型的控制测试
在实施模型控制测试前,审汁人员应该已了解下列事项:
1.模型是用来做什么,模型用于何种产品的建模。2.模型所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假设是什么。3.谁在使用模型,为什么要使用该模型,使用该模型的意图是什么,涉及的风险有多大。
审计人员的关注焦点在于如何筛选和测试已由开发人员所开发的模型。基于此目的,模型错误的可能发生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三大类。一是模型不正确。亦即理论方法本身就是错的。二是模型正确但提供的解答不正确。即理论在运用出了偏差,可能是由于所选择的数值解决方法不当,或者是数据来源问题,而或者是数学计算中的四舍五入所致。三是编程错误。由于程序输入或者数据输入时出现差错。
(三)模型的实质性测试
完成模型的审计测试后,应抽取使用该模型的不同业务线的实际交易样本,对该样本再作检验,进行模型的实质性测试。对选出来的交易样本要进行独立评估,同时还需验证其风险数据。这一做法可以强化模型的独立测试。具体为:
1.经交易双方的一致确认,对交易的细节正确记录。2.输入参数的有效性、正确的估价。3.是否经过外部的独立验证。4.正确的风险数据和信用风险流程。
七、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审计
随着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的面世,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的交易商们将该模型以及它的一些变形程序化输入计算机应用于刚刚营业的芝加哥期权交易所。衍生工具的扩展使国际金融市场更富有效率,新的技术和新的金融工具的创造加强了市场与市场参与者的相互依赖,不仅限于一国之内还涉及他国甚至多国,使得衍生金融交易全球化与复杂化,使得衍生金融市场更有活力。
(一)模型描述
c=sN(d1)-Xe-r(T-t)N(d2)
其中
S:股票价格;X:期权执行价格;r:无风险利率;T:未来时刻T;t:当前时刻t;σ:股票波动率
(二)模型假设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政府审计;金融风险;金融稳定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7月16日
当前,世界经济进入了“大调整”与“大过渡”时期。这种大时代背景与中国阶段性因素的叠加决定了中国经济进入增速阶段性回落的“新常态”时期。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势必在新常态下有新的发展和创新。
一、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
(一)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风险表现
1、经济转型要求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带来的金融风险。产能过剩是阻碍我国经济运行质量提高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也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策源地。化解过剩产能,必然会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不仅产能过剩行业所属企业的销售受阻会造成贷款违约,且这些企业被并购重组或关停淘汰后,贷款损失会更大。
2、经济减速影响中小企业经营带来的金融风险。受经济减速和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影响,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销售或出口受阻,业绩大幅下滑,加之其融资难、融资贵导致流动性不足,财务成本过高,抗风险能力下降,现金流无法覆盖贷款本息而出现贷款违约。这种情况在客户结构以中小企业占主导地位的城市商业银行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3、房地产融资风险。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整个中国经济被房地产所绑架。商业银行有20%以上的贷款投向了房地产,信托等“影子银行”一类机构的融资,也主要给了开发商。而房价回落导致住房抵押价值下降会使银行遭受违约甚至“断供”风险,同时会造成开发商销售停滞,资金链断裂形成贷款损失。
4、互联网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经过三年多的快速发展,已进入风险集中暴露期。由于借贷客户来自于网上,P2P平台无法对客户做较深入的贷前调查,因而与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的线下见面审批贷款相比,存在更大的风险,再加上经济下行引发小、微企业经营业绩下滑,不良贷款攀升也就在所难免。
(二)经济新常态下的金融安全重要性。随着我国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进程的加快,维护金融安全问题显得越加重要和突出。金融安全直接关乎国家根本利益,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金融安全问题日渐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心的话题,已上升为影响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要素。早在1999年,美国在《新世纪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就将银行和金融系统的安全列入国家“生死攸关的重大利益”。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金融已然成为大国斗争博弈的前沿领域。从十六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到十的中心思想,从《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到《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都强调要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体系,维护金融运行和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健,防范系统性风险。
二、政府审计功能发挥对金融业安全的影响
(一)政府审计的意义与作用。政府审计与其他监管部门相比,具有独立性、客观性、权威性和宏观性等特点特征。它既是民主法治的产物,也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工具。2008年7月14日举行的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UNESC)的圆桌会议上,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Moser指出,国家审计是一个国家良好治理的关键要素,审计署李金华提出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工具,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审计署刘家义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会论坛上指出,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国家治理的需要,其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织部分。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无一例外的有国家对经济的宏观管理。政府审计作为宏观经济管理的监督和信息反馈环节发挥了日益显著的作用,并且从国外市场经济实践来看,政府始终没有放弃对经济的控制和干预,而且这种控制和干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在不断加强。世界各国审计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应对金融危机期间,G20政府审计对危机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政府审计的特殊经济控制机制,是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安全的有力手段和工具。
(二)政府审计与金融安全
1、金融稳定是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之一。一个稳定的金融系统有利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但是,由于不完全竞争的金融市场、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以及金融不稳定的负外部性等原因,市场在提供金融稳定这个准公共物品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失灵的情况,因此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和调控。
2、政府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基础设施进行干预和调控的主要方式就是金融监管。包括法律法规所体现的金融监管理念、原则和方法;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与职责划分;各监管部门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日常监管以及金融危机发生后的及时正确应对。
3、有效的金融监管离不开金融审计,金融监管与金融审计的一体化正成为一种发展趋势。根据我国《宪法》、《审计法》、《银监法》的规定,我国的政府金融审计是处于金融机构具体经营管理者之外的,具有较高独立性和客观性的监管机构,其目的就是监督金融活动中的问题与风险,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
三、政府审计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发展,金融业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新的金融风险,这些问题是现在金融业关注的重点,解决方法稍有不适就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给经济、政治、文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带来严重的危害。而政府的金融审计因其自身强制性、客观性、独立性、全面性的特点,可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和促进廉政建设。这标志着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和保障,对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其关键角色的地位和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政府审计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政府审计强化对金融机构的事前监管。审计发挥作用的基础是《宪法》,遵循的核心是《审计法》,他们能够保证金融审计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行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传统的金融业管理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但是随着金融业逐步走向混业经营,由于监管体系的不健全使得其对内外监管的需求愈加明显。金融审计工作作为审计机关,具有独立性,能够客观、公正地对金融业进行事前的审计监督。由此可知金融审计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作用。
(二)政府审计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出现激励机制扭曲的现象,一味地追求规模效益,没能对客户的贷款环境和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违约现象的增加,可能给银行带来大量不良资产,呆账、坏账在信用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增加,无疑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所以加强对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的审查,尤其是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审计,有利于保障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更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
(三)政府审计利于完善宏观调控政策。由于金融审计工作可以直接涉及到金融业的各个不同环节,因此金融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担当着很重要的角色,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中,促使金融机构准确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较为直观地了解到在各个环节的信息和业务是否正确的传递着,以及传递效果如何,进一步的向有关部门提供真实的信息,有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确保国家金融政策的贯彻实施。
(四)政府审计维护金融业的经济秩序。当前全球面临着经济、能源、粮食、气候变化等多种危机的影响,各个国家纷纷将实现经济转型发展作为突破口,努力打造经济转型升级版。从我们国家来看,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健全,还存在有财经领域中的经济秩序混乱和违法现象。比如,最近股市出现的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客户买卖证券,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这种乱象辐射度广,如不及时遏制,会严重影响金融业的发展。因此,审计工作应经常化、常态化的实施,发挥金融审计的免疫职能,这样才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规避潜在的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的安全和稳定,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
综上,政府的金融审计以及其与其他监管部门之间构成的监督体系发挥作用,将有助于规范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促使各层次监管机构履行职责,促进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能发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促进金融体制和机制的完善,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
主要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2014.10.27.
[2]周中胜,何德旭.金融稳定视角下的政府金融审计对策研究.财政研究,2012.1.
一、金融集团财务模式
金融集团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或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提供服务的集团。它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纯粹型金融集团,另一类是经营型金融集团。金融集团与单个金融机构相比,最独特的风险是资本金的重复计算和集团成员之间的关联交易,从易于监管的角度考虑,纯粹型金融集团是今后我国金融集团的发展方向,本文将从纯粹型控股集团的角度来分析其财务管理模式。
1、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它是指金融集团母公司对于公司的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财务事项拥有绝对决策权,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也统一设置,母公司以直接管理的方式控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
2、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它是指金融集团母公司只保留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权或审批权,其它管理权限下放给子公司,母公司财务信息来源于公司财务合并报表,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可单独设置和分离。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子公司对市场行为反应快速,容易捕捉盈利机会,但从理论的观点来看,金融集团大量的财务活动是在委托过程中完成的。
3、侧重集权、兼有分权型财务管理模式,各有利弊,很多传统集团选择的是分权型,金融集团的特点是集团控股、联合经营,法人分业、规避风险,财务并表、各负盈亏,也就是通过控股不同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来实现业务的自由化,各子公司所从事的金融业务都是单一的,并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机构分别进行专业化监管,金融集团母子公司的特征决定了其财务集权的必然性。
二、金融财务管理的模式设计
金融集团财务管理要体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母公司主要侧重对方向性问题的集权,对子公司具体事务则可分权,强调结果控制,但不对整个过程进行控制,只是有选择地对重大问题进行点控制,在这种模式设计中,集权、分权程度的把握是金融集团财务管理的一个难点,若运筹得当,母公司可在掌控整个集团的重大风险的同时,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
1、统一集团决策风险偏好程度,对风险的偏好程度可以分为风险偏好、风险中性、风险厌恶三类,金融集团的经营业务性质决定了金融集团不可能完全回避风险而是必须吸收风险,充当风险的调解人从风险中寻求利润,进行风险和报酬管理,从风险中性角度出发,对整个集团进行重大经营决策。金融集团这种对待风险的思想,应渗透到日常对子公司管理方法中去,采取集权方式树立起母公司、子公司对待风险的共同偏好:风险中性原则。
2、实行对集团预算的集权管理。预算管理应该是金融集团财务集中管理模式的中心环节,由于金融集团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子公司经营的虽然都是金融业务,但具体情况千差万别,母公司的预算人员不可能对每一个子公司经营的行业都了如指掌,金融集团财务全面预算管理最好由熟悉本行业风险特点的子公司编制,然后经母公司全盘考虑审核修正后再下达子公司完成即可。预算是一种事先编制的静态计划,而实际经营过程是动态变化的,为了体现集权管理的有效实施,母公司要跟踪子公司预算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而且差额偏离在一定程度之上的管理权必须由母公司掌控。
3、对资金管理进行集权控制。金融集团母公司的基本功能是通过对子公司的管理实现的,它可从以下三方面来进行资金管理集权。(1)利润分配控制。母子公司以控股方式形成,利润分配自然要与股权相对应,在利润分配方面,母公司一定要集权,建立口径一致的利润分配制度,使母公司不但可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还能充分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2)融资控制。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融资的集权控制下,资金余缺统一由母公司进行调度,子公司筹资必须先内后外,在集团内部无法筹资的情况下,才能由母公司代其到金融市场上进行融资,而且融资仅仅是市场交易内部化,也就是资金的使用并不是无偿,只是在利率上优惠,母公司的融资控制大大扩张了金融集团整体的融资渠道与融资能力;(3)股权投资控制。对股权投资,母公司要绝对集权,投资哪一个行业到期收益率最高,母公司要把握准方向。风险和收益应该是成正比的,母公司应从整个集团的具体状况来决定投资哪些行业,投资的比例为多大,同样,既然有股权投入就有股权撤出,母公司也应根据资金回报率的不理想而选择缩减某一行业规模或退出某一行业。
4、对子公司审计的集权。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审计必须集权,将对子公司主要风险审计日常化,审计模式设计包括确定内部审计范围及内容、配备和管理审计人员、对审计人员进行后续培训等。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子公司情况,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并运用座谈、检查、抽样和分析性程序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促进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金融审计风险有保险公司专门经营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系统评价风险、质量成果风险、审计定性风险、操作程序风险、信息披露风险。
一、金融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人员素质因素、管理因素、审计质量因素,也有审计技术和方法的因素,分析其形成风险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审计人员素质还不完全适应金融审计发展的要求。目前,一部分从事金融审计的人员虽然不具备金融专业知识、任职资格、技术职称,但具有长期从事金融审计工作的经验,是金融审计队伍的基础。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发现一些问题,解决一些问题,但对产生问题原因的分析,对形成风险和造成危害的剖析,对金融和宏观经济运行影响的判断能力不足。另一部分则是具有较高的金融知识水平,又有多年金融审计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水平,还有丰富的金融审计经验并具有较强查证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判断的能力,是金融审计队伍中的主导力量,但是所占比例很小。其余大部分则是有学历,而没有金融审计工作经历的年轻人,审计经验尚待积累,审计技巧和方法尚待掌握,完全适应金融审计工作,还需要一个实践和经验积累的过程。
二是审计管理不科学。目前,我国审计管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主要表现在行政管理不规范,没有较为科学和完善的行政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机关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准则和规范,但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并未能严格遵守审计质量控制规范,其审计行为随意性很大。审计项目现场管理系统(AO)的开发和使用,对审计项目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对确保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缺乏质量控制标准。目前,审计机关建立了包括国家审计基本准则、通用准则、专业准则、操作指南等一系列审计质量控制标准。但这些标准,定性的内容多,定量的内容少。首先,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和比率的标准,审计风险的评估标准,符合性测试的步骤和方法,分析性复核的具体指标要求等审计专业的技术方法,审计对象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评价标准等没有制定出科学的方法和内容;其次,我国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中缺乏责任的确认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没有可操作性;再次,还没有非常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有些审计项目质量问题可能只有到出现问题时才能发现。质量责任追究仅限于查案件、追责任,失去了质量控制的作用。
四是技术方法不先进。面对被审计单位庞大的金融数据,传统的审计方法已经不能适应信息化的发展需求,虽然开展了计算机审计,但金融审计软件技术开发的步子还是很慢,对后台数据的下载速度慢,影响了审计的效率。同金融机构的数据接口没有实现,增加了现场审计时间,同时加大了审计成本。
二、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到一些有效方法,可防范金融审计风险,具体的防范对策
(一)建立审计质量保障体系,实行审计全过程的风险控制
建立、健全审计质量保障体系,实行质量目标管理,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金融审计,作为整个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照《审计署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财务审计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审计,实行审计全过程的风险控制。
(二)增强风险意识、提高人员素质
防范审计风险,关键是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提高。同时,要在审计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针对金融审计的特殊性,加强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的理论和实务技能、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培训。笔者认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审计机关可分期分批地将金融审计人员送到金融企业进行跟班学习,充实金融业务知识,提高审计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三)正确使用判断抽样方法,抓住问题的实质
抽样准确与否,关系到审计质量的高低,也关系到审计风险的大小。运用判断抽样法,抽查金融企业有代表性的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内容,查深查透那些能代表总体特性的个体,是目前金融审计较好的抽样方法。
(四)提高审计技术,查深查透重点审计事项
1.将业务审计融于财务收支审计之中
金融企业业务复杂而核算相对简单,要把对财会部门的审查与业务部门的审查结合起来,找出金融企业在业务运作中的违规问题。对存款、贷款业务的审计,应与财会部门的利息收支记录结合起来,才能发现银行是否存在高息揽存或高息放贷的违规行为。
2.推行计算机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金融审计可针对金融业计算机使用普遍的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算机审计,以掌握金融企业的业务全貌,降低审计风险。一是学会操作金融企业所使用的应用软件,能熟练地调阅报表、账簿、凭证,利用计算机进行财务分析,对利息收支的审计,可通过检查银行计算机计息程序设计是否正确,实际操作有无按程序进行;二是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对企业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等。最近对工行、建行的审计,审计署开发了金融审计汇总软件,利用计算机输入审计底稿,自动产生报表并形成审计报告,有效地节省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
3.依法进行审计处理、处罚
对金融企业存在的问题,应区别情况,分别作出审计处理,属于财务核算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由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属于违反《商业银行法》或《证券法》等行业法规的事实,则应由有关部门处理。这样做才能分清责任,减少审计诉讼,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
4.建立金融企业和相关单位对会计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制度
【关键词】 金融审计; 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美国审计署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围绕金融监管、不良资产救助计划、复苏与再投资法案等方面,及时开展了一系列分析研究和跟踪审计,提交了相关的审计报告,并应国会要求多次发表证词,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随后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The 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以下简称“多德—弗兰克法案”)中,美国审计署也承担了研究、评估和审查等项职责,为法案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近年来美国审计署金融审计的主要做法
(一)美国审计署应对金融危机的主要做法
1.对金融衍生产品的调查
金融衍生产品的泛滥是导致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2008年以来,美国审计署对衍生产品开展了频繁的调查。一是对冲基金。2008年1月,美国审计署检查了:联邦金融监管者如何通过现有机构监管对冲基金有关的活动;市场中的投资者、债权人和交易对手采取什么手段来约束对冲基金;对冲基金有关活动的潜在系统风险,并介绍了监管机构解决这一风险所采取的行动。2008年8月和2009年5月,美国审计署调查了:养老金计划在风险基金和私人股权基金上投资的规模;联邦监管机构对对冲基金的相关活动进行的监督;对冲基金投资的养老金计划面临的潜在利益、风险和挑战;为加强对冲基金的市场纪律,投资者、债权人和合约方所采取的措施;对冲基金相关活动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二是私人权益投资基金的杠杆收购。美国审计署调查了:最近的私人股权杠杆收购给企业和就业带来的影响;两家或多家私人股权基金共同进行杠杆收购对竞争带来的影响;联邦金融监管机构为限制杠杆交易所采用的规章制度,以及监管机构如何对这些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当前危机所暴露的现有用于限制杠杆交易的监管方法的缺陷,以及相应的对策建议。三是财富基金(SWF)。美国审计署调查了:财富基金能否公开投资资金规模和国际持有量;美国政府和其他信息来源能否提供在美国投资的财富基金的数据。四是信用违约互换。2009年3月,调查了美国和英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对信用违约互换(CDS)进行监督的程度;信用违约互换给金融市场和机构的稳定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以及其他类似的产品;金融监管机构和行业用以解决信用违约互换带来风险的最近举措,以及可用于其他金融产品的类似努力。五是非优惠抵押贷款。2009年4月,调查了从2000年到2007年这些抵押贷款的趋势,以及非优惠抵押贷款中借款方的特征;这些抵押贷款的效益情况。
2.政府资助住房企业
2008年3月,调查了政府支持的住房企业(GSEs)——房利美、房地美和联邦住宅贷款银行系统的任务、风险和监管结构方面的信息,并提出监管改革。2009年9月,调查了住房企业在满足使命需要方面所取得的绩效,识别和分析了修改住房企业结构的可能选项,讨论了关键的转型问题。2009年10月,美国审计署证词概括总结了在实现房屋供给目标上企业运行的业绩;分析了企业长期业务结构方式重组的各种选择措施;分析了这些措施在促进完成住宅供给任务及其维护市场安全稳定目标方面的潜在能力和作用;讨论了联邦政府托管和应对住房危机的方式可能产生的转型性影响。
3.不良资产救助计划
2008年以来,美国审计署针对不良资产救助计划开展了持续的跟踪调查,主要有:通过不良资产救助计划实施的各项活动进行了审查;对不良资产救助计划的初步绩效指标进行了审查;违约和丧失抵押品赎回权数据进行了季度性分析;不良资产救助计划监督情况;基于不良资产救助计划所采取行动的性质和目的;关于不良资产救助计划参与者的股息支付契约和利率;收到参与方的股息支付款;参与者对优先股和认股权证的回购。
4.金融风险监管情况
2009年以来,美国审计署对金融风险监管状况开展了一系列检查。主要有:由于市场的发展变化给当前的金融监管制度带来的各种挑战;金融监管是如何在银行、证券、储蓄机构、信用社、期货交易、保险、二级抵押市场和其他重要领域中逐步形成的;美国金融监管机构识别金融机构的风险领域并检查其风险管理系统,但方法上存在差异;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在危机发生之前发现了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但没有充分意识到面临的威胁,没有采取强有力措施,目前的监管系统存在一些局限。
(二)美国审计署在金融监管改革中的职责和作用
1.进行研究并向国会银行委员会报告研究结果和立法及监管建议
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美国审计署就控股公司、小型投保存款机构的融资情况、系统重要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序清算、自营交易、信用评级、SEC管理改革、证券投资者保护、非传统保险、金融消费者保护等进行研究并向国会银行委员会报告研究结果和立法及监管建议。主要有:对小型投保存款机构的融资情况进行研究;研究混合资本工具(Hybrid Capital Instruments)
可否视作银行业机构和银行控股公司的一级资本;研究外国银行控股公司或外国储贷机构控股公司在美国的中间控股公司的资本要求;研究投保存款机构及其关联人、银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审计长认定的其他机构从事的自营交易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冲突;研究客户资产托管规则;研究全国认可的统计评级机构(NRSROs)的替代性薪酬体制以及独立的评级分析师专业组织;研究市政证券发行人的披露要求;研究市政证券市场;研究证券交易委员会“旋转门”(Revolving Door,离开证券交易委员会后接受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的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问题;研究共同基金广告宣传;调研确认并检查同一家公司内研究职能与投资银行职能之间可能存在的潜在利益冲突;研究州和联邦在保护投资者和顾客免受金融顾问头衔(Financial Designations)误导方面的监管有效性、对金融理财师(Financial Planners)的监管以及这些监管上的空白;研究允许对那些帮助或教唆违反证券法律的人进行私人的影响;对非传统保险市场进行调研,确定非传统保险条款的颁布对非传统保险市场规模和市场份额的影响;对自然人之间贷款(Person-to-Person Lending)进行研究,以确定最佳的联邦监管框架。
2.审查和审计
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美国审计署承担若干审计职责,主要有:对《1933年证券法》中“合格投资者”标准以及投资私募基金的资格进行审查;对系统重要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序清算的决定进行审计;对美联储贷款项目和工具进行审计,包括对美联储、联储银行、美联储或联储银行设立的贷款工具、特殊目的工具或其他实体进行现场检查;对自2007年12月1日以来至法案颁布之日止美联储或联储银行通过一系列项目或工具提供的贷款或救助进行一次性审计;对联储系统治理结构进行审计;对美联储紧急金融稳定的决定进行审计。
3.评估
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GAO)承担若干评估职责,主要有:对SEC的人事管理质量进行评估;对其财务报告的内控结构和流程进行评估;评估SEC对注册全国性证券业协会(如FINRA)的监管等。
二、美国审计署在金融领域审计的主要特点
(一) 突出了政策的评估
1.就政府项目和政策在多大程度上达到目标进行调查
20世纪60年代,审计署开始介入项目评估工作,即审查政府项目是否达到目的。金融危机期间,美国审计署对不良资产救助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在多德—弗兰克法案关于审计署的职责中,政策评估也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例如,投资银行经理向证券研究分析师施压的方式可能会导致他们误导性的研究,损害投资者的利益,2012年1月,美国审计署对旨在处理分析师冲突的《全球研究分析师法案》等规则的有效性进行了调查。又如,法案要求联邦金融监管者几百个规章来进行金融服务的改革,2011年11月,美国审计署调查了金融监管者在评估规章影响时的成本收益分析,金融监管者在执行条款时如何互相协调以避免重复或冲突,以及规章所产生的影响。再如,对银行破产法和当前国际合作机制的有限性的疑问持续存在,2011年7月,美国审计署调查了银行破产法是否能对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进行有序处理,提高该法案清算和重组有效性的建议,当前国际合作机制在协调金融机构破产中存在的障碍。
2.对政策实施的潜在影响进行分析
虽然美国审计署的大部分工作都是审查政府日常运作的效益,但是也通过对政策实施潜在影响的分析,提供改善政府运作和较长期趋势的前瞻意见。例如,金融危机期间,美国审计署对联邦政府托管和应对住房危机的方式可能产生的转型性影响进行了分析。又如,1956年的银行控股公司法将特定的公司排除在限制之外,因为他们拥有的金融机构不属于该法所界定的银行范畴,然而,这些机构能够享受联邦储蓄保险的情况使之继续豁免产生疑问。2012年1月,美国审计署调查了工业贷款公司、有限用途信用卡银行、市政储蓄银行、接受联邦存款保险的信托公司、储蓄贷款协会等享受豁免权的机构特点和数量及其联邦监管体系,分析了使这些机构遵守银行控股公司法的潜在影响。再如,近年来,对国家认可统计评级机构所提供的信用评级的精确性的关注日益提高,同时,批评者也指向了该行业中由证券发行方支付评级费用的主导收费模式所产生的利益冲突。2012年1月,美国审计署对国家认可统计评级机构的七个替代收费模型进行了鉴定,并建立评估框架来帮助确定各模型的相对长处和弱点以及根据政策目标的潜在权衡。
(二)注重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审计
美国审计署中有专门负责金融市场和团体投资审计的团队,他们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美联储、小企业管理局、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的具体项目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例如,2009年以来,美国审计署对金融风险监管状况和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检查。又如,针对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离职后到所监管的金融机构工作任职的问题,2011年7月,美国审计署调查了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于管理离职人员潜在利益冲突的内部控制情况。再如,多德—弗兰克法案中规定了审计署对美联储贷款项目和工具的现场检查职责。2011年7月,美国审计署审查了美联储从2007年12月1日到2010年7月21日期间采取的紧急行动,审计目的是检查紧急行动授权的依据和目的及会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供应商的使用、选择和付款情况,利益冲突的管理,使贷款安全偿还的政策,以及计划参与者的处理。
(三)注重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金融危机期间,美国审计署对对冲基金、财富基金、信用违约互换等多种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了调查,而多德—弗兰克法案出台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防范金融危机的再次发生,对一些新型金融活动潜在风险的评估也是法案所规定的审计署的职责。例如,过去十多年里,网络交流平台的不断涌现为个人间的信贷活动带来了机遇和便利。个人信用网上借贷平台(P2P Lending)为资金短缺者提供了全新的借款来源,并为资金充裕者打造了潜在的投资机会。2011年7月,美国审计署调查了该平台的运行机制,以及出借人和借款人对其运用的情况;出借人和借款人各自的收益和风险,以及监管者对风险管理的监管情况;对比分析了现有监管模式和替代模式。又如,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迅速壮大但缺乏监管,对投资者保护和系统性风险防范产生一定的影响。多德—弗兰克法案将私募基金的投资顾问纳邦证券法的监管框架,并要求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2011年7月,美国审计署调查了成立自律组织(SRO)对私募基金投资顾问进行监管的可行性、这一自律组织潜在的优缺点。再如,银行除了代客交易之外,也利用自有资金从资产市场的短期价格变动中获利。多德—弗兰克法案禁止银行从事特定的自营交易,也限制其在对冲基金上的投资。2011年7月,调查了自营交易的风险及对此限制的潜在影响,以及监管者如何监管自营交易。美国审计署一方面采集了美国最大的几家银行控股公司自营交易的收益、损益和风险计量数据,另一方面,也审阅了监管部门对这些控股公司的监管资料。
(四)注重对金融市场运行情况和中介机构的检查
市政债券是州和地方政府为不同项目融资的债务工具,在二级市场,交易主要发生在流动性和透明度较低的场外市场。多德—弗兰克法案要求审计署审查市政债券市场的交易机制、价格发现和透明度。2012年1月,审查了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和影响价格投资者接受债券的因素,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自律监管机构(SRO)在公平定价和及时报告方面的规则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由于价格透明度不高,机构投资者比个人投资者更有交易优势,而且美国证监会对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等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审计署建议,美国证监会应连续收集行业自律组织对固定收益证券监管时的动态信息,为基于风险导向的评价活动提供信息基础。又如,2006年,国会通过了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通过强化责任、透明度和竞争来改善信用评级。2010年9月,美国审计署调查了该法案的实施情况,评估了国家认可统计评级机构(NRSROs)的业绩披露,评估了该法案对市场竞争的影响。调查发现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评级机构的注册登记上存在问题,而且由于评级机构业绩披露方法不一,且披露的数据不具代表性,影响了其可比性和透明度。再如,在近来抵押贷款危机的冲击中,对不动产评估的检查日益严格。2011年7月,审计署研究了评估机构各种不同评估方法的应用,影响消费者评估成本和评估披露要求的因素。
(五)注重金融公平
金融公平是多德—弗兰克法案的一项重要特征,法案所规定的审计署的多项职责都与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权益有关。例如,金融教育在维护个人和家庭财务状况健康和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也作了很多改善金融教育的工作。当前,数百家非营利、私营和政府团体向美国国民提供金融教育。2011年6月,美国审计署调查了改善金融教育的具体方法,以及对金融教育提供者进行认证的可行性。又如,住房咨询能帮助消费者了解购买房屋的情况,并提供延迟抵押贷款支付的金融产品。2011年9月,美国审计署调查了已有对住房咨询有效性的研究和进行此类研究存在的局限、联邦政府机构对住房咨询监管的局限性、在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内建立住房咨询办公室的进展状况。再如,共同市场基金是美国国民持有最多的投资产品之一,广告宣传是投资者获取基金信息的一种方法。2011年7月,调查了广告宣传对投资者的影响、业绩信息包含在广告中的程度,对广告宣传的监管要求及实施情况。
(六)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美国审计署在进行政策评估时,运用了与相关管理部门、业内人士、消费者等多群体访谈,咨询专家和回顾权威研究文献,运用计量经济学模型评估政策影响等多种方法,美国审计署中也有负责应用研究和方法指导的团队,该团队有首席会计师、首席精算师、首席统计师、首席经济学家、首席科学家和首席工程师,为其他审计团队提供技术分析,承担专业研究,进行方法上的指导。例如,2007—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许多美国和国际金融机构缺乏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资本来吸纳重大损失,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对银行控股公司、储蓄和贷款控股公司实施新的最低资本要求,包括外国银行的中间控股公司。中间控股公司是位于外国母银行和其美国子银行之间的实体,截至2011年9月,这些公司拥有全美银行控股公司资产的9%。2012年1月,调查了外资中间控股公司在美国的资本要求变化的潜在影响。审计署通过回顾学术文献和进行计量分析发现,改变影响这些机构资本金的规则的变化对于贷款量和信贷成本的影响有限,对于新金融监管的成本增加也非常小。又如,2011年7月,在调查证券交易委员会对管理离职人员的内部控制时,所访谈相关领域学术专家研究表明,离职人员为所监管的机构工作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再如,金融规划师是通过为客户提供选择投资和保险产品的建议帮助其实现其财务目标的群体,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来寻求金融规划师的帮助。2011年1月,美国审计署调查了目前联邦和州政府如何对金融规划师进行监管及监管的有效性,以及可替代管理方法的优缺点。审计署采用了审阅监管规定,与相关政府部门、代表金融规划师的组织、金融服务行业和消费者访谈,对消费者投诉进行分析等多种方法。
三、启示与借鉴
结合美国审计署的上述做法,审计机关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层面的工作:
(一)以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绩效审计为纽带,统筹实施对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审计
为了全面调查了解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政策的效果和潜在影响,应借鉴美国审计署的做法,结合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根据监管政策措施的执行单位和实施路径,应以货币政策的绩效审计为纽带,统筹实施对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审计,从监管部门来调查了解政策制定情况,从金融机构来调查了解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实际效果,实现统一实施、上下联动。应当在现有对金融监管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尝试开展对重大的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
(二)注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审计中,应关注金融机构顺周期行为和相互关联的潜在风险;关注信用评级机构等金融市场中介主体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行业集中度,收费模式,对债务人主体的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经营能力、盈利能力等整体信用状况的评级方法和程序,以及监管部门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情况;审查金融产品设计是否考虑了产品的实际资产背景,是否存在为金融机构自身的投机风险和高杠杆融资提供服务,或只为其交易部门自身服务的问题;关注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是否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专业研究在审计中的应用
当前,应在对审计成果进行研究和总结的基础上,推进专业研究在审计项目的事前和事中介入,为审计项目和审计重点的确定提供战略性思路,并通过借鉴专家的分析方法和思路,利用审计获取的证据进行可操作的分析和验证,进而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打破审计思维的固有局限,多角度、多层次发现和分析问题,提高审计的宏观性和前瞻性,在政策的设计中为审计部门增加话语权。因此,应在审计机关内部打造经济、会计、法律、工程、环境、计算机等多学科的专业研究团队,为审计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也可以咨询专家和对权威的学术文献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
【参考文献】
[1] Appraisal Subcommittee Needs to Improve Monitoring Procedures GAO-12-147, Jan 18, 2012.
[2] Auto Industry: A Framework for Considering Federal Financial Assistance, GAO-09-247T.
[3] Dodd-Frank's Potential Impact on the Mortgage Market Jul 19,2011.
[4] Federal Financial Assistance: Preliminary Observations on Assistance Provided to AIG, GAO-09-490T.
[5] Hedge Funds: Regulators and Market Participants Are Taking Steps to Strengthen Market Discipline, but Continued Attention Is Needed, GAO-08-200.
[6] http://sec.gov/about/laws/wallstreetreform-cpa.pdf.
[7] Hybrid Capital Instruments and Small Institution Access to CapitalGAO-12-237, Jan 18, 2012.
[8] Improving How Regulators Communicate New Rule Interpretations to Industry Would Further Protect Investors GAO-11-697, Jul 26, 2011.
[9] Inspectors General:Independent Oversight of Financial Regulatory Agencies, GAO-09-524T.
[10] Modified Prompt Corrective Action Framework Would Improve Effectiveness GAO-11-612, Jun 23, 2011.
[11] Opportunities to Enhance Oversight of an Evolving Industry GAO-11-783T, Jul 13, 2011.
[12] Overview of Market Structure, Pricing, and Regulation GAO-12-265, Jan 17, 2012.
[13] Potential Effects of New Changes on Foreign Holding Companies and U.S. Banks Abroad GAO-12-235, Jan 17, 2012.
[14] Potential Impacts of Provisions in the Dodd-Frank Act on Homebuyers and the Mortgage Market GAO-11-656, Jul 18, 2011.
[15] Role of the Government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n the Municipal Securities Markets and Its Past FundingGAO-11-267R, Jan 18, 2011.
[16]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Disclosure for Asset-Backed Securities Required by Section 943 of the 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GAO-11-353R, Feb 10, 2011.
[17] Securities Fraud Liability of Secondary Actors GAO-11-664, Jul 21,2011.
(一)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的特点
现代商业银行的信息系统一般具有下列特点:系统结构复杂,对硬件、软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要求高;数据量大(各行数据普遍实行总行大集中);本外币一体化的统一会计核算方式;以客户为中心、面向服务的设计理念;衍生金融新产品多;业务实时性强,支持24小时服务等。目前,商业银行系统中业务网操作系统基本是UNIX操作系统,办公网基本是WINDOWS操作系统,并根据不同类型的操作系统配备相应的客户端防病毒系统;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系统都是通过INTERNET公网。另外,银行的中间业务需要同相关单位的局域网互联。商业银行业务系统基本采用Client/Server模式,并配备相应的备份与灾难恢复系统。
(二)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的框架结构
商业银行信息系统一般可分为信息管理类系统、渠道类系统和外部清算结算类系统。信息管理类系统与决策、管理和业务相关,以提高效率和规避风险为目的,主要有贷款系统、授权和授信系统、征信系统、客户管理系统、数据仓库系统、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后督系统、档案系统(票据影像缩微系统和光学字符识别OCR)、数字终端录像系统、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等。渠道类系统是商业银行面向市场和客户的窗口,也是对外服务使用的载体,包括人工渠道、电子渠道和第三方渠道。人工渠道有柜面服务和职能部门的业务终端(例如会计帐查询系统、信贷审批系统等);电子渠道分为自助服务系统(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企业银行)和自助服务终端(ATM和POS);第三方渠道包括银联交易、区域性通存通兑和同城跨行通存通兑等。外部清算结算类系统是指有外部接口的系统,包括行间资金转账系统SHIFT(主要有大额清算系统、小额清算系统、区域性专项业务清算系统)、同城交换系统、央行往来清算系统、同业往来清算系统和第三方存管清算系统。
(三)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系统一般流程
商业银行信息系统有业务核心系统和外围系统两部分。业务核心系统主要包括存款系统、贷款系统、国际业务系统、支付清算系统、资金交易系统和衍生业务系统等,其余为外围系统,主要包括内部后台系统和连接外部系统两部分。业务核心系统一般分为基础支持、业务处理和管理分析三个部分,基础支持是指依据核心业务支撑平台(数据逻辑和数据),来完成基本指令(包括账务体系、权限和机构管理等);业务处理是指商业银行各应用系统完成核心业务逻辑,包括相关的各类银行业务(如存款、信贷、结售汇和柜面服务等);管理分析包括会计报表和资产负债管理系统。
商业银行核心业务一般流程是由“客户”依次到“柜面服务人员”、“中间业务平台”和“银行中心机房”,再由“银行中心机房”依次返回到“客户”的双向循环。商业银行通常以业务核心系统为中心,外围系统可以直接与核心系统通讯,也可以通过中间系统与核心系统通讯。
二、传统金融审计方式的局限性
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传统金融审计目前仍停留在查错纠弊阶段。随着商业银行信息化程度的普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这种审计方式的缺陷和弊端逐渐显露出来,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无法科学评价商业银行总体经营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由于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的复杂性及海量数据在总行大集中等因素影响,审计机关现有的审计技术与方法尚无法对商业银行的会计报表与原始电子数据的一致性作出准确地判断,无法核实商业银行整体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由于受人力、时间、设备以及审计技术等因素影响,审计机关难以对商业银行整体经营的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科学评价。从审计实践来看,审计机关对商业银行的审计结果只能回答哪些方面存在问题,而无法保证是否遗漏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另外,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规定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评价,而各级审计机关通常的做法是根据查出问题多少和严重程度来作为评价基础,缺乏更加直接的审计证据支持,评价内容比较笼统,评价依据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
(二)无法保证所采集的电子数据的唯一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由于商业银行信息系统设计开发缺陷或者手工输入错误等原因,系统中的数据质量可能会存在问题,数据重复与冗余、数据不完整或缺失等现象会时有发生。这种情况在单数据源的情况下相对容易解决,但在多数据源集成时,如果不加以纠正会使数据失真情况放大。因此,直接采集的被审单位的审计数据不一定能够完全满足审计需求,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子数据进行清理。由于商业银行数据过于庞大及其特殊的安全性要求,审计机关通常依赖于被审单位的设备和技术支持,无法关注程序中源代码的逻辑错误,无法检查信息系统的输入输出控制,无法解决非法嵌入舞弊程序而篡改数据问题。因此,就无法保证所采集电子数据的唯一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假电子数据真审”的现象就难以避免。近年来的审计中,被审单位提供数据时常不及时、不完整和不准确。例如,2007年在审计某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时,该行会计和业务部门对同一业务提供的数据不一致、不准确且有明显的筛选和过滤情况(最终通过比较数据差异发现账外经营问题),给审计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三)难以做到审计方法的全面性、统一性和系统性
审计机关对商业银行的审计目标是全面性、统一性和系统性。通过对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的特点、架构与一般业务流程的了解,我们会发现,审计机关目前对商业银行的审计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还比较狭窄,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受人员少和时间短等因素影响,往往不能进行全面性、系统性审计,审计的内容仅包括对公存款业务、信贷业务、中间业务、国际业务和会计管理业务等,并在此基础上有选择地进行重点抽查审计。在执行具体审计实施方案时,因侧重点不同也缺乏统一性。因此,现有审计技术与方法无法保证对商业银行进行全面性、统一性和系统性的审计。
三、对商业银行开展信息系统审计的必要性
(一)能够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监管
内部制度失控是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最大风险。商业银行系统的合法使用者或系统管理人员由于误操作或故意违规,以及利用系统缺陷非法攻击等行为,致使系统数据篡改、泄露秘密、资产遭受损失。商业银行内部人员的主观故意违法行为会给银行经营安全带来巨大的灾难。例如,2005年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内外勾结金融诈骗客户存款10亿元;2001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分行前后三任行长在长达十年多的时间里向海外非法转移资金近40亿元等案件,均由于内控完全失效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在信息系统审计方式下,审计机关通过系统运行控制审计和系统访问控制审计等技术方法,比较容易发现商业银行内控制度漏洞和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能够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监管。
(二)能够有效地发现和防范金融审计风险
由于商业银行的业务都要在信息系统中操作,故其所有的操作都会在系统中产生动态或静态的痕迹,操作行为与痕迹之间必然会存在相应的关系。因此,对商业银行开展信息系统审计,以操作行为的正常规律与规则为依据,对相关痕迹进行分析,可以识别和发现商业银行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不当操作与非法操作,通过对一般具有显著特征的不合理行为和重大异常点的有效甄别,能够识别影响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重大异常和风险事件,最终也必然会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和大案要案线索。与传统的商业银行审计方法相比,信息系统审计因为对应用过程能够进行有效控制而能够更广泛、更有效地发现和防范金融风险。随着审计技术水平的提高,甚至可以通过系统审计软件对商业银行的异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审计,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
(三)能够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提供更加有效的依据
一、开展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的意义
在应对本轮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我国央行及时调整政策取向,积极进行了资产负债管理。通过诸多操作,央行资产负债表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央行以政府宏观调控目标为导向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同时,较好地完成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这不可避免地对央行资产负债表造成影响,使央行资产负债在安全性、流动性、健康性以及增值保值功能等方面产生重大变化,因此对央行资产负债表进行健康性审计很重要。
(一)开展央行资产负债表审计是维护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的重要手段
通过资产负债表审计,一是可以对资产、负债及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全面准确的鉴定;二是能够对人民银行资产管理的能力以及重要资产的状况和安全性做出客观评价;三是可以对辖区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辖区金融服务管理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因此,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能够提高央行的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有关部门强化管理,切实维护资产负债表的健康。
(二)开展资产负债表审计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央行内审工作转型
从职责形态看,人民银行中心工作是通过执行货币政策实现币值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从价值形态看是维护健康的资产负债表,保证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完整性,保证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保值增值。因此,从根本上讲,关注资产负债和损益是内部审计的天然义务,围绕资产负债表开展审计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责。从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发展来看,内部审计更需为组织治理提供深层次的服务。因此,将维护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作为内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内审工作转型与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利于促进央行内审转型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标准确立
央行资产负债表反映了央行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在各种金融资产中的配置,它既是实施货币政策的结果,体现了央行作为国家重要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实施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开展金融服务等业务活动的效果,也是进一步实施货币政策的基础。目前,在中央银行的相关研究和实践领域,尚没有形成一套公认的、系统性的资产负债表健康性的标准。结合目前资产负债表健康性标准的研究成果和基层央行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基层央行在本级资产负债表审计时,其健康性标准应为真实完整性、安全性、效益性。
(一)真实完整性
真实完整性标准是反映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数据是否健康的标准,它是基层央行健康性审计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安全性、效益性的保证。真实完整性标准主要是确认资产负债表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体现为报表反映的事项真实存在,有关业务在特定会计期间确实发生,并与账户记录相符合,没有虚列资产、负债余额;特定会计期间发生的会计事项均被记录在有关账簿并在会计报表中列示,没有遗漏、隐瞒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无账外资产;报表的结构、项目、内容及编制程序和方法符合规定;准确无误地对报表各项目进行分析、汇总并反映在有关会计报表中。
(二)安全性
安全性标准是体现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所对应的资产与负债是否健康的标准,它是基层央行健康性审计的核心要素。衡量资产负债表各项资产和负债是否安全,主要体现在:各项业务活动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关键控制点、重要业务环节和业务流程是否都得到了控制,从而确定内部控制是否得到充分的遵循,是否有效,有关部门是否能够加强风险管理,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维护基层央行的整体健康运行。
(三)效益性
基层央行通过管理、运用各种资产、负债来实现各项职能、发挥职能作用会直接影响央行业务活动的成本收益。因此,基层央行履行职能的效益情况也是衡量和评价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准和因素。履职绩效好能够证明各类资产、负债管理是有效的,健康的。反之则是无效的,效益性标准是开展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的较高层次要求。效益性主要衡量资金来源和资金在各种金融资产中配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履职取得的管理效果、政策效应、社会效益及其它影响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框架
(一)审计标准及审计内容
1. 资产负债表的公允性审计。按照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审计部门要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具体到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公允性审计,就是对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进行审计。结合基层央行的实际,资产负债表的客观性审计主要关注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具体会计处理的准确性两项内容:
(1)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客观性取决于央行会计内控活动的有效性,所以,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客观性审计的首要内容。基层央行的会计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会计核算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基层央行是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和其他内控制度;不相容的会计岗位是否分离、授权审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建立严格的审核核对制度以保证会计资料真实、会计信息可靠;是否坚持财权与事权分离;财务印章、重要空白凭证保管是否分离;大额开支是否坚持集体审批;日常开支是否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等。
(2)具体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具体会计处理的准确性直接关系报表数据的客观公允性,需要审计人员在抽样的基础上,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取得直接的审计证据,并通过评估样本对报表总体进行判断。在审计具体会计处理的准确性时,由于资产负债表客观性审计内容广泛、涉及部门较多,审计部门不可能对全部资产、负债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必须在对内控制度与重要性水平合理评估的基础上,采取抽查方式,根据抽样情况扩大审计样本量或对某一样本的业务流程进行详细审计。
2. 资产负债表安全性审计。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安全性审计主要是对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重要资产负债项目所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内部控制措施进行审计。审计时主要采取内控审计、风险导向审计的方式方法,分析评价相关政策、措施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审计时,首先要对各项资产负债项目的内控情况进行复核性测试,主要关注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关键控制点、重要业务环节和业务流程是否明确;对风险事件的识别能力如何,风险评估的过程、风险应对特别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否恰当;监控是否到位等。以此判断重要资产负债项目的内控体系是否健全、有效。其次要根据各项目的业务特点和业务流程,对具体业务操作进行实质性测试。鉴于基层央行主要涉及资产负债表中的13项内容,在对具体业务操作安全性进行审计时,可按照风险导向原则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再贷款、再贴现。再贷款、再贴现是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时所形成的重要资产。这些资产在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同时,面临着贷款利息计算准确性、本金的安全性及可控性等一系列风险。对再贷款、再贴现业务的安全性审计是基层央行开展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的重要内容。审计中可重点关注再贷款、再贴现申请人申请条件的符合性、审核审批的严格性、发放手续的合规性、利息计算的准确性、资产收回的及时性、账务处理的规范性、相关部门之间账务核对的一致性等内容。
(2)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基层行重要的资产类科目,其特点是数量较多、占用资金较大、产生舞弊的概率比较高。实际管理中存在着求大求新、重复购置、使用效率低等一系列问题。开展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审计有助于基层行核实数量、摸清家底,对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明晰资产权属、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维护资产的完整和安全意义重大。审计中可重点关注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的合理性、临时采购手续的齐全性、账务处理的规范性、资产处置的合规性、资产清查的及时性和一致性等内容。
(3)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缴存财政存款。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项目一般是资产负债表中金额最大的一项负债,是人民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也是变化比较频繁的项目。它不仅关系到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的严肃性,也影响到人民银行支付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息的准确性和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进而影响到人民银行的经营成本和收益。实际中准备金存款和缴存财政存款的安全性也存在着准备金率调整不及时、财政存款迟缴、少缴和欠缴、违规行为控制不到位等问题。准备金存款安全性审计可重点关注准备金存款缴存范围、比例和时间的准确性、考核的及时性、对违规行为处理的适当性、动用准备金存款手续的合规性、与法人金融机构对账的及时性和一致性等内容。金融机构缴存财政性存款安全性审计中可重点关注金融机构缴存财政性存款的足额性、相关报表提交的及时性、财政性存款核算的准确性、对违规行为处理的适当性等内容。
(4)经理国库款项。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经理国库款项项目主要涉及到地方财政库款、财政预算专项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三个科目。开展基层央行经理国库款项安全性审计,主要关注与预算级次相对应的财政部门分设账户的合理性、收入入库的准确与及时性、拨款与退库的合规性、收入更正的规范性、与财政部门账户余额相符性。未报解各级预算收入的真实性与及时性、库存报表与地方财政库款、财政预算专项存款和财政预算外存款的一致性、地方级预算收入报表与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的一致性等内容。
(5)发行基金。基层央行发行基金管理工作在人民银行的工作中占有重要比重,投入大量的人、财、物。虽然发行基金未列入资产负债表正表,但重视对发行基金表外科目的审计、加强对发行基金的管理,有利于增加其安全性、更好地维护资产负债表的实质健康性。对发行基金安全性进行审计,可以从发行库管理、发行会计核算、发行基金调拨、复点、销毁等重要环节入手,查找发行基金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
3. 资产负债表效益性审计。开展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在保证资产负债表客观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关注资产负债管理带来的效益性,不仅是提升审计层次的需要,也可进一步促进基层行履职绩效及整体运行效果的提高。效益性主要从资产效益、政策效益两个方面来衡量。审计时主要采取绩效审计的方法。具体内容为:
(1)资产效益。资产效益是指央行资源占用符合经济性和效益性原则,能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实现合理的流动,并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实际中,可以对再贷款、再贴现、固定资产等的管理情况开展效益性审计。如对再贷款的绩效审计,可重点关注金融机构再贷款申请满足率、对再贷款的依赖程度,分析再贷款对金融机构流动性、经营效益和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等;对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绩效审计,可重点关注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购置、分配、使用和维修是否经济、合理,汽车、发行机具、电子设备等是否存在闲置和使用不经济的现象,基建及大额的维修工程项目是否符合进度,是否存在超规模、超标准、超预算的情况等。
(2)政策效益。政策效益是衡量基层央行在执行总行制定的货币政策时,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实际中,可对基层行结合实际执行货币政策情况开展绩效审计。审计可通过分析性复核和比率分析等多种方式对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整体结构进行分析,了解基层央行资产负债科目的结构变化和规模走势,判断基层央行所采取调控措施是否科学、合理,以此进一步判断基层行执行货币政策的效果。
(二)审计实施
1. 明确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的范围和频率。由于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目前正在探索之中,基层央行审计能力和审计资源有限,因此基层央行对资产负债表实施全面的审计是不现实的。现阶段,一是可以按照风险导向原则,从资产负债表的真实完整性、安全性、效益性入手,按照上述审计标准有重点、分层次地逐步探索开展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二是明确审计频率。为对基层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情况进行持续的审计监督,建议每年均根据基层行工作重点或实际情况选择资产负债表的几个重要项目开展审计。
2. 采取适当方法选取资产负债表测试项目。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的一般原则,审计部门无法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发表绝对保证的审计意见,只能通过不断修正系统的审计过程,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合理保证的审计意见。为此在开展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时,审计部门要采取适当的方法选取测试项目,如选取全部项目、选取特定项目和审计抽样等。根据与测试认定有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单独或综合使用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规避审计风险。
3. 转变审计理念,提升审计人员素质。央行资产负债表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和各类业务活动的综合体现。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整体性强、全局性强,是对内审工作提出的新课题,新挑战。开展健康性审计涉及央行管理不同层面、不同性质的问题,做好基层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一是要转变审计理念。在运用合规性审计思路、方法对有关问题进行查证的同时,注重从内控视角、管理绩效视角和风险视角进行分析评价,积极引入统计分析、对比分析等现代内部审计方法,探索形成“合规到内控再到管理和绩效”的审计思路。二是提升审计人员素质。审计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的水平。资产负债表审计既涉及到财务知识,又涉及到经济金融知识,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金融、审计、财务等多学科的知识。加快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为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的有效实施提供强有力保证。
参考文献:
[1]郭庆平,杨立杰.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转型与发展探索[C].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12.
[2]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司《央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课题组.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健康性审计[J].中国金融,2012,(9).
[3]聂健民.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审计刍议[J].华北金融,2010,(10).
[4]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课题组.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以及危机应对能力”研究(六)——央行应对危机措施的效果及启示[J].金融发展评论,2010,(2).
[5]宋根苗.人民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浅议[J].金融会计,2012,(2).
【关键词】现代风险导向审计 商业银行 内部审计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职能在于对各种潜在和现实的风险进行正确的识别。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对象风险高、审计规模大而审计人员相对较少的情况下,如何对商业银行实施有效的审计和监督,是一个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概念和方法备受职业领域的关注,引入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推进的大势所趋。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及其特点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审计环境的不断变化,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不足逐渐凸显出来,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应运而生。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深入了解企业及其经营环境和内部控制制度,以企业经营风险和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分析评估为导向,在判断企业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实质性测试来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得出审计结论的审计方法。
与传统风险导向审计相比,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具有以下五个特点:以风险评估为中心,将联合风险作为风险评估重点,采取以分析复核为中心,要求审计人员具有更复合型的专业知识,运用个性化的测试程序等。
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应用现状
20世纪初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逐步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运用到其内部审计之中,但是从总体来看尚处于起步阶段。据研究,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审计及经济责任审计占到了我国商业银行全年审计工作量的50%,专项审计占到35%左右,审计调查等其他项目占到15%左右,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尚处于由内部控制导向转向风险导向的过渡阶段,风险导向审计的应用仍旧处在起步探索之中。
从风险来看,当今我国商业银行重点关注的审计风险主要来源于内部,而来源于外部的其他审计风险则被忽视,审计关注层次不够深入,对于风险的评估方法还比较传统,另一方面,我国从事审计的工作人员知识范围较为狭窄,人员比重中财务人员的比重较大,其他专业领域的人才比较缺失,具备多项专业技能的人才更是严重不足。
同时必须要注意到的是,我国银行业一直以来存在着一种传统观念,即银行的内部审计部门仅仅是银行的监督部门,它无法为银行创造价值和利润。重监督、轻服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当前工作的状态,内审报告仅披露了银行内部存在的一些问题弊端,至于如何解决则提之甚少。因此,内部审计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运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思考建议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对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其管理水平和降低经营风险有着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运用风险导向审计的进程才刚刚启动,其应用程度还相对不成熟。因此,为了强化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有必要推进现代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运用。综合其他学者的研究,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树立正确的风险理念
内审工作在开展审计项目,选择重点业务、重点领域制定审计方案时,需要把握好管理层的风险偏好,重点关注容易产生高风险的审计领域,使得审计工作的开展有明确的指导和侧重,树立起审计的风险观:一方面,通过审计揭示风险和发现问题,对过于保守或过于激进的经营管理行为起到纠偏作用,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匹配;另一方面,通过发挥审计的咨询服务功能,针对风险偏好标准本身的合理性,站在内审的角度向管理层提出对策建议。
(二)提升审计技术方法
商业银行要通过研究运用数学模型、定量分析等方法手段,促使内部审计实现审计技术方法的模块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在审计实践中逐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方法体系、经营风险识别与衡量的评估方法体系、数理统计和系统分析方法体系、计算机审计技术方法、审计风险控制技术等方法体系,以统一作业标准,保证审计质量。
(三)培养审计人才,提高风险管理技能
我国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当强化审计队伍持续性的学习教育,加强其对新理念、新业务、新产品的学习,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一专多能、复合型、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队伍。另一方面,应当健全完善审计队伍的用人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的准入标准,促进审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人才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共享知识和经验。
(四)转变审计思维模式
作为上述对策建议的延伸与展望,我们应当看到当前经济新形势下商业银行的机遇与挑战,如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充满了荆棘、试错和风险,加之当前互联网金融的联合冲击,银行业将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更加沉重的经营转型压力。
面对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影响,面对客户结构、收入结构以及银行资产负债组合的未来变化发展趋势,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对象是否也发生了改变,这样的改变是否对内审提出了新的要求,其内部审计的思维模式又该如何充分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以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都是当前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探索与反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肖文玲,宋伟.风险导向审计在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和作用发挥[J].西部金融,2009,2.
自开展“金融夜校”活动以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铜仁审计中心始终把“金融夜校”作为全市农信社“系群众、抓基础、促发展”的首要工作来抓,坚持用“五注重”扎实推进“金融夜校”活动向纵深发展,交出一张张群众满意的支农成绩单。
“农信社姓农,支农则无旁贷。”铜仁审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金融夜校”像春雨一样润物细无声,拉近了农信社与群众的距离。
上下联动 “一盘棋”推进
“金融夜校”活动启动后,铜仁市各行社迅速采取“高管上夜校”方式,对网点扎实推进夜校活动进行指导和示范。逐步建立起“党工委主推,行社主抓,网点主落实”的工作格局,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全市“一盘棋”推进。
“‘金融夜校’这种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不管哪个阶层的人都能接受。”铜仁农信社的工作人员说道,夜幕降临,整个乡村都被笼罩在玫瑰色的月光里时,农信社的员工们便拿着扩音喇叭出现在农户家门口,乡亲们陆陆续续从屋子里出来,开始上课。
农信社各网点在开展“金融夜校”活动前,主动向乡镇领导汇报,预先组织网点员工与驻村干部、村干部一起进村入社区联系和动员群众参加夜校,保证群众都知晓和积极参与;审计中心及各行社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主动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对“金融夜校”的意见建议,并综合群众意见及金融服务需求,指导网点对“金融夜校”的授课方式、内容等进行丰富和改进,确保“金融夜校”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真正成为群众的夜校。
为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金融夜校”师资队伍,铜仁市审计中心组织开展三级培训:一是邀请黔南“金融夜校”金牌讲师对全市内训师开展“金融夜校”技能培训和示范授课;二是各行社组织内训师对网点干部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和示范授课;三是各网点组织人员对辖区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进行培训动员。同时,铜仁审计中心领导及活动办经常深入乡镇、村组、社区“金融夜校”前线,主动参与,对“金融夜校”活动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多方参与 “一花引来众花开”
“金融夜校的成功运行,需要多方参与,如果仅靠农信社自身推动,只能是小马拉大车。”省联社铜仁审计中心主任陈洲说,农信社从传统的金融机构变身为农民致富的组织者或者引导者,其实我们只是起了桥梁作用,做的还是服务工作。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贫困老乡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短板。“农民富了,我们银行发展也会更好。”铜仁市农信系统从审计中心到各行社的领导班子成员,不断转变作风,走村串寨了解“金融夜校”的发展情况,同基层干部职工一起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有的同志还带头担任“金融夜校”主讲老师。
一大批金融普惠宣传员,通过在“金融夜校”的演讲和授课,不断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全市各乡镇党委政府、村支两委争相以“金融夜校”为加强党管农村的新平台,推动农民教育、农村建设发展。许多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授课,公安派出所民警也利用“金融夜校”宣讲防诈骗、资金安全和农村防火、防盗、防抢知识和技能,介绍恶意拖欠信用社贷款、转移贷款用途、参与民间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及典型案例;基层供电管理人员也抢抓机会宣讲代收电费、刷卡缴费和农村用电安全知识;文化部门借势开展送电影、送文艺等“文化下乡”活动,使“金融夜校”呈现了“一花引来众花开”的新气象。
除此之外,省联社铜仁审计中心还采取现场指导和非现场考核通报的“双管齐下”方式对各农村信用行社“金融夜校”推广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引导,不定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按周采编行社夜校信息、总结推广夜校经验和通报夜校进度,按月量化行社夜校考评得分。同时,要求各农村信用行社建立包片督导和考核奖惩机制,督促引导辖内网点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活动中,各农村信用行社自觉将“金融夜校”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巩固“高管学沿河、基层学木黄、员工学唐宗辅”学习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围绕“系群众、抓基础、促发展”目标,大力宣传存贷款业务、“信合村村通”和信合卡业务、便民代缴代扣电费业务及如何反假币、防范非法集资等知识,促进铜仁农信社各项重点工作加速推进,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彰显特色 惠普金融进村寨
5月8日晚,思南农商银行许家坝支行在营业厅门口组织举办了一场有思南土家特色的“金融夜校”。夜空繁星闪烁,印有“贵州农信”字样的LED标志光芒四射。在村长的带领下,许家坝的村民迎着灯光齐聚在许家坝支行门口,拉开“金融夜校”的序幕。
活动中,思南农商行邀请了当地知名的曙光花灯队就思南农商银行的信用工程业务以花灯的形式进行了大力宣传,银行员工向到场的群众介绍了存贷款、电子银行、信用工程等相关业务,还采用有奖问答的形式活跃了会场氛围。
“农户与信用社就是鱼与水的关系,只有对农户热情耐心讲解,才能达到让农户接受的目的;对那些对信用社有意见的人要找到原因,及时化解误解;授课时要充满激情,只有讲师充满激情群众才能受到感染。”德江联社本着务实求真,热情周到的服务理念,在活动中对农户进行耐心的讲解。截至5月27日,全县24个网点共开展金融夜校授课101场,发放培训及宣传资料2748份。
针对少数民族乡镇网点部分员工不懂苗语,在开展金融夜校活动中存在语言沟通障碍的问题,铜仁农信社员工主动找当地群众开展“面对面、一对一”帮扶,提高苗语交流能力。在苗寨开展“金融夜校”活动除使用双语互动外,培训老师还结合少数民族语言特点,把金融知识翻译成苗歌,制成光盘后借助投影播放给群众观看,结合地方民族特点彰显“金融夜校”活动特色。
松桃联社自开展特色“双语金融夜校”培训会以来,在少数民族聚居村寨举办各种培训会104 场,现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75个,使苗族村寨群众更加了解农信社的业务知识,金融知识得到了更好的推广与普及,真正实现“惠普金融进苗寨,双语交流暖人心”。
不仅是农村群众,城市部分居民对金融知识也一知半解。所以,铜仁农商行还将“金融夜校”搬到了学校、社区。
“通过本次培训,学习到了金融基本知识,了解了电子银行的基本功能和用途,掌握了假币的识别技能,这些在日常生活中都非常有用。”参加“金融夜校”进学校学习的学生说道。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 银行内部审计 应用
一、风险导向审计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西方国家审计界开始探索新的审计方法,风险导向审计应运而生。实践证明,风险导向审计适应了现代企业经营风险性较高的特点,是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社会公众对审计作用的期望值也不断提高,中国审计业为增加审计结果的准确度,提高审计质量及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将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引入中国。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新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全面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以提高审计效果和效率,这意味着风险导向审计在我国己步入实施阶段。
风险导向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充分了解和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审计风险模型对风险进行量化,判断、分析被审计单位的风险所在及其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审计策略,把审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的审计领域,加强对高风险领域的实质性测试,将审计的剩余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从而达到降低检查风险,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二、银行内部审计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必要性
金融是国家经济的核心,银行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但银行经营内容的特殊性和经营的高负债率特点,又决定了它经营的高风险性,加之现代银行所面临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日益加剧,从而导致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更多地取决于对环境变化的适应和把握。因此,风险管理成为银行经营的重要任务,银行必须在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日常经营活动和绩效评估等各个方面高度关注风险因素。
内部审计作为银行内置的一个职能部门,必然成为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各家银行发生的骗贷、舞弊等案件显示,银行仅有内部控制是不够的,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银行业务的迅速拓展,使银行内部审计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显然对银行各个经营环节平均用力是不切实际的,无法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因此,必须探索科学、高效的审计方法,从管理与组织的角度来评估与改善风险,为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咨询与保证服务,而风险导向审计,恰好可以解决审计资源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所以,在我国银行内部实行风险导向审计是尤为必要的。
三、银行内部审计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可行性
一是内部控制的强化为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奠定了基础。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把强化内部控制作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提高履职水平的保障性手段,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宣传,对各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逐步深入,初步形成了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通过逐环节的风险分析,基本掌握了银行管理活动和业务活动中的风险点,并提出了相应控制措施,这为银行内部审计部门顺利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奠定了基础。
二是广泛的内部控制评价是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的有效助力。内部控制评价,是指按照既定标准,对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运行管理及其效果开展测试、分析和评估,综合反映被评价机构内部控制的遵循性、合理性和健全性。近年来我国各家银行都在积极探索内部控制评价的有效方式、方法,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及操作规程。通过内部控制评价,从风险角度出发,分析各级行、各部门重要风险部位和关键环节,在具体操作之前则结合日常收集的信息资料,综合分析可能形成的风险。广泛的内部控制评价,有效地推进了银行内部审计部门施行风险导向审计的开展。
三是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为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银行各项业务对计算机的依附程度越来越高,为银行内部审计部门搜集审计资料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平台。同时,银行管理层对风险管理的重视,为内部审计发展提供了机会。以科技的手段评估银行风险,为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提供了宽松的环境,也带来审计发展的新空间。
四、加强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在银行内部审计中的应用
一是在内部审计人员中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2003年三个新的国际审计风险准则后,中国注册会计协会了新的审计风险准则,从而确定了风险导向审计在社会审计中的作用与地位。在审计实务中,银行内部审计人员要树立风险导向意识,将风险导向审计与制度基础审计、账项基础审计结合起来运用。即在风险导向审计观念下,客观评价被审计单位外部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发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对评价出的高风险领域,实施详细的账项审计,有效地控制风险,节约审计成本。
二是以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和风险评估为基础,科学制订审计计划。2004年1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第2010条规定:“内部审计活动的业务计划应建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并至少每年制定一次。”《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第二十五条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年度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审计频率和程度应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相一致。对每一营业机构的风险评估每年至少一次,审计每两年至少一次。”结合我国银行实际,审计部门应在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高风险的行处和业务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确保审计频率和程度与审计对象的业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三是以风险管理为中心再造审计流程。银行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阐述的三个部分的审计业务流程和程序实施风险导向审计。第一步是风险评估程序,在了解审计对象及其内部控制状况的基础上,评估会计报表制作与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第二步是实施具体的测试程序,其目的是为了测试内部控制在执行和管理中运行的有效性。第三步是对风险的程度认定。风险的程度认定需要对审计操作各环节的内容进行整合分析,其中包括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管理等的风险分析及进行的实质性测试,目的是为了认定问题的风险程度,以便审计人员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及对经营造成的影响,进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四是突出抓好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审计。当前我国银行面临的首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即因交易对象无法履约而损失贷款的风险。截至2009年末,我国境内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为31.48万亿元,占当年中国GDP总额34.05万亿元的92.5%,其中不良贷款0.497万亿元,不良率为1.58%,如加上已核销及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贷款,不良贷款总额高达数万亿元;其次是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控制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将操作风险作为商业银行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所以本着风险导向和重要性原则,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该突出抓好信贷业务审计,主要包括各类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的审计,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防范信用风险。还要突出抓好各项业务及各部门的操作方面的合规性审计,确保规范经营,防范操作风险。
五是充分发挥计算机手段在风险导向审计中的先导作用。加强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的软硬件建设,设计各项业务风险识别、衡量、评估分析模型,实现计算机审计系统与柜面、信贷、电子银行等业务系统及相关部门监管系统的对接,逐步实现计算机审计监督的实时化和全面化。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确定主要的风险点,并结合其他部门检查资料和现有的审计资料来确定现场审计的重点单位、重点业务和重点环节,提高审计的针对性、效率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是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所需具备的执业素质。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应具备与金融行业及本银行相关的知识结构,主要包括:金融行业经营特点、经济技术指标及行业政策,企业的经营战略、经营环境、经营风险等。现阶段银行审计部门大部分人员原为财会业务人员,要实现审计队伍的优化组合,注重聘用一些法律、计算机等非财会专业人才,并在具体实施审计工作时对人员进行科学搭配。
七是建立完备的审计规范体系。进一步修订以审计准则为核心的审计规范体系,完善风险导向审计实施的具体程序的具体方法,诸如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以及在控制测试和证实测试阶段都要使用的审计抽样方法、期望审计风险水平的估计和评价法等,为审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建立一个规范性的、原则性的技术指导,以便使审计人员能够有章可循。
参考文献:
[1]韩静 吴丹:《试论风险导向内部审计对我国内部审计的借鉴》――《中外企业家》2009年第12期
领导干部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应围绕评价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审计指标评价体系,立足于效果考核,便于操作,符合实际,用以指导整个现场审计的实施。
1.综合管理有效性指标。一是设置安全事故次数(率)、违规违纪次数(率)、业务差错率和案件发生率、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的有效性等指标。通过这类指标的审计和分析,评价领导干部是否按照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是否建立健全管理控制体系,依此评价领导干部在落实政策及内部管理方面的绩效。二是设置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思想状况、团结程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评价领导干部在单位里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思想勾通能力,判断领导干部管理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内部控制是否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依此评价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方面的绩效。
2.资源投入与使用经济性指标。基层人行费用是恒定的,更应追求每项活动的耗费最小化。通过设置人均完成工作量、公用经费使用总额以及人均使用公用经费、人均固定资产等指标,评价领导干部人员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做到了人尽其用,资金财产使用是否合规节约,公用经费、专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及浪费现象,以此判断领导干部在经费投入、资产使用、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绩效。
3.工作业绩效果性指标。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和加强内控管理,都会产生一定的效果。效果性评价指标主要可设:项目推广、经验材料转发与交流、论文交流以及履行人行职能所取得的成绩和赢得的荣誉等指标,包括在上级行综合考评名次、专业考核名次、单项考评名次以及各类业务比赛和劳动竞赛获奖情况、调研成果、工作创新、“一岗双责”及文明单位创建等,依此评价领导干部综合协调能力绩效。
4.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效率性指标。根据人民银行职能特点,其效率性可定义为履行职能是否及时、准确和全面,主要包括:货币政策传导、金融稳定、外汇管理、国库业务、人民币管理、征信与统计管理等方面的效率性评价。可考虑的指标设置与绩效评价如下:
①货币政策传导———设置新增存贷款比率、贷款增长幅度、贷款投向结构变化、中小企业贷款支持率等指标。评价是否根据货币政策对辖区银行业进行窗口指导,是否有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引导辖内金融部门信贷投向,体现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货币信贷政策的要求。
②金融稳定———设置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推进和建立情况、各部门之间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情况等指标,评价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是否科学有效,风险处置是否及时合理,是否存在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的事件等。
③外汇管理———设置企业服务满意度,进出口核销率,企业年检参检率,国际收支申报率等涉外经济指标,评价是否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国际收支申报是否达标,经常项目贸易是否落实便利化,资本项目是否做到严格监管等。
④国库业务———设置地方财政、税务部门对国库工作的满意度,办理国库资金报解、支拨的及时准确性,国库收支分析、调研、监管等报告被上级行采用数量等指标。评价是否及时准确办理财政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以及支拨和退库业务,是否有效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等。
⑤人民币管理———金融机构及社会对货币发行的满意度,市场流通残损券占比,人民币流通整洁度等指标。评价是否根据市场流通需求合理调剂,是否存在有损人民币信誉的情况等。
⑥征信与统计管理———设置贷款卡年审率,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入库率,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情况,各项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率等指标。评价信贷收支各项数据统计是否全面及时准确;是否围绕经济金融热点难点以及上级行、本行领导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是否全面准确等。
开展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1.规范操作程序,建立评价标准。建议上级行尽早制定一套审计评价标准,使基层央行内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改变现有的单一、简单的量化标准来检查衡量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建立以评价内容、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为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只有把评价领导干部标准指标化,便于操作对照,才能有效地防止审计人对被审计对象的主观推理和臆断,减少避免发表不恰当的评价意见,使履职审计工作步入新的台阶。
2.更新审计理念,实现工作转型。结合岗位优化整合,引入竞争机制,把一批德才兼备的符合型人才纳入内审队伍。为此,要加大基层央行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导内审人员在观念、知识和技能上实现转变,使内审人员不仅要具备会计和审计等方面的知识,还要熟悉金融经济、统计、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综合判断分析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进而不断提升内审质量和履职能力。
3.提高科技手段,改进审计方法。审计必须同现代技术结合起来,加快审计手段现代化建设,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进行审计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变革,这不仅是履行职责绩效审计,亦是所有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在审计技术上,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充分利用计算机、计量经济学等技术,开发各种适合评价履职绩效审计效果的软件。在审计方法上,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建立相关模型,通过改进审计技术方法,增强对领导干部履职效果评估的真实性、客观性、可靠性,为充分肯定成绩和明确界定责任提供准确的信息,为科学评价干部提供技术支持。对涉及资金业务的审计监督,要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对被审单位业务数据和有关资料进行连续性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使审计人员及时获得必要的审计线索,帮助现场审计更加科学地选择审计样本,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核实,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银行业监管;德国银行监管;瑞士银行监管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1-0111-05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一、德国银行业的监管
德国银行业当代的监管是与其监管历史和金融业的特殊结构相适应的,核心理念以一些基本原则为基础。
(一)基本原则
德国基本上属于市场经济国家。这意味着政府原则上不干涉商务活动,从而保障了自由互动的可能性。中央银行和其他监管机构监管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有效运作的金融市场。国家调控和监督银行业的主要目的是建立起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使银行体系最大限度地高效率、低成本运作,从而使各种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在设立和开展银行业务时,必须遵守银行监管的基本规则。虽然金融市场的自由化为银行创造了新的商机,但也大大增加了银行业的运作风险。为了使银行业避免破产,在过去二十年金融自由化的历程中,更严格的审慎监管制度不断推出。
对银行业监管的法律依据是《银行法》。该法旨在通过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来保障金融业的活力。该法案在寻求达到这一目标的同时,也适当考虑了自由市场的原则,于是将对企业进行决策的责任完全留给信贷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的管理者。这些机构的行为仅仅受制于定性和定量的一般规定,以及履行对监管当局告知事实的义务。监管当局的监管力度则取决于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的类型和规模,不直接干预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活动。
(二)德意志联邦银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FFSA)
在德国,银行监管由两个当局主管,作为中央银行的德意志联邦银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FFSA)。自从引入了一般的州银行监管制度,中央银行已全面参与银行监管。
1961年的《银行法》将信贷机构和(自第六次修订银行法生效以来)金融服务机构的监管职责分配给了联邦银行监管办公室。后者是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直接向联邦经济部长报告工作,从1962年1月1日起开始运作。德国联邦银行参与银行监管不只是个历史演变的过程,而是由其职责性质所决定的。虽然央行的目标和任务不同于银行监管者,但对金融部门来说,货币政策和审慎监管的目标和活动往往会部分地重叠或相互补充。虽然1999年1月1日起,德国央行对货币政策的决策职责被转移到欧元体系,但央行监管的职能仍被保留。
联邦银行对银行监管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作为整个德国的支付结算、现金处理、抵押再融资和外汇储备管理方面的核心,对金融部门的运作有深刻的洞察力,并拥有一支训练有素的员工队伍处理与金融市场有关的业务。他们分别在联邦银行遍布全国的47个分支机构内工作,更贴近市场。这样的地区遍布性可以提高现场检查的效率。因此议会在《银行法》的第7条赋予联邦银行参与银行监管的职能是有充分理由的。
2002年5月1日起,有关对金融服务进行综合监管的法案正式生效,联邦银行监督办公室、保险企业联邦监管办事处和证券交易联邦监管办事处连同它们各自的活动合并成立了德国金融监管局,设址于波恩和法兰克福。其中负责监管金融市场的分支机构设在法兰克福。
联邦银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FFSA)已经在议会签订的协议中列明了各自在日常监管活动中的角色。根据协议,联邦银行承担了绝大多数的监管任务。特别是联邦银行在金融市场和支付业务领域的多年经验为监督体系运作的有效性提供了最佳的支持。在持续进行的监测过程中,联邦银行的职责主要包括评价文件并报告金融机构提交的年度决算和审计报告以及负责银行业务操作的定期审计。它和各金融机构间长期保持开展常规和特别的有关审慎性的讨论。而联邦金融监督局,则作为联邦银行监管办事处的继承人,负责整体性措施的实施工作。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FFSA才会独立或与联邦银行一同对银行业务进行审计工作。
联邦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规则的(如原则和规定);(2)过程中的持续监管,对某些机构的个别监管措施除外(有些措施直接由FFSA负责);(3)审慎审计;(4)审慎的国际合作与协调。
FFSA的职责包括解决银行和金融服务部门的具体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危及委托资产的安全性、损害有条不紊地开展银行业务或有序提供的金融服务,以及那些可能对整体经济带来相当不利的后果的大问题。
(三)德国金融体系的结构
德国的金融体系相对来说是银行主导的,但和日本或中国的金融体系还是不同。简单地说,考虑到银行和金融市场的相对作用,德国的金融体系介于极端银行主导型的日本金融体系和更多的市场主导型的美国金融体系之间。在德国银行业,我们发现它具有高度分权和非常低的集中水平。顶级的五家金融机构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到五分之一。银行业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公众银行、合作机构和私人银行。公众银行(储蓄银行)的部分股权一定是由国家或市政府所拥有。他们占了2277家信贷机构中的458家,和将近五分之二的总资产。最大的机构群体则是合作机构,有1236家,但仅占有不到五分之一的总资产。最小的机构群体是私人银行,共373家,但包含了各大银行和市场的领导者。(如:德意志银行、联合抵押银行、商业银行、德累斯顿银行等)总之,德国的银行业非常分散,并显示出较低的集中度。
德国银行业的第二个突出特点是银行很大程度上从事所谓的“关系贷款”(Relationship lending)业务。即银行与企业保持长期的业务关系。“关系贷款”是企业和银行间进行信贷融资所采用的一种常见做法。这种贷款对中小型企业来说特别重要,对德国经济亦发挥着重要作用。从长远来看这种关系贷款将稳定金融体系。然而,由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可能会使单一机构面临不对称的高风险。因此,监管机构贴近被监管银行的做法再次体现出它的价值。
银行业的这些特点都被反映在了监管结构中。
联邦银行的47个分支机构遍布德国。这不仅支持了现场检查(onsite-inspeetions),也便于收集到本地银行经营表现的可靠信息。因此,通过在地方和区域金融市场进行分散监管,并汇集各种信息,提供了最佳的银行监管结果。
德国银行体系正体现出两个长期趋势:合并(consolidation)和非居间化(disintermediation)。合并反映在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德国的信贷机构数量一直在下降。通过兼并,信贷机构数量已经减少到1990年的一半。
此外,几乎所有的机构都参与到当今愈演愈烈的各种形式的非居间化中。利息收入的份额正在下降,大银行下降更快些,地方银行较慢,但对所有的机构来说下降趋势仍非常显著。各种准备金和交易收入的份额正在上升。这一方面意味着在利差下降时期,银行业取得了更宽泛的收入来源。但这一新建立的收入来源也显示出了更高的波动性。因此银行监管不得不要求信贷机构准确地意识到新形式的风险,虽然监管层乐于见到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二、瑞士银行业的金融监管
凭借资产管理的技术、声誉和悠久的历史,瑞士的金融业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际私人银行业务的主角。2000年国际资本(不算直接投资)流入和流出瑞士分别占其GDP的53%和56%。其中的绝大部分资金通过国内的金融机构运作,并不直接投资于瑞士本国的金融市场。
金融业在瑞士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非常大。金融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11%(比美国、法国或德国中任一国家的金融业占比大2倍多)。截至2000年底,国内银行的总资产值等于年GDP的5倍,银行通过客户托管账户拥有的证券价值370亿元瑞士法郎,这其中的一大半是代表国外客户持有的。瑞士金融机构的私人银行业务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估计掌控着全球30%的私人资产。银行资产负债表外的托管资产加上投资基金运作的资产之和总计670亿元瑞士法郎,是瑞士年GDP的15倍。
(一)瑞士银行业的特点
在瑞士经营的银行可以被分为6个层面:(1)两家最大的银行。瑞银集团(UBS)和瑞士第一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 Group)是国内最大的两家全球经营的金融机构。(2)州立银行。由州政府部分或全部担保其债务的银行,其规模和经营差异非常大,小型银行的主营业务为国内零售业务、初级抵押贷款。大型的银行业务范围广泛,包括证券买卖。(3)地区银行。完全经营国内业务,主要为本地区服务。(4)来富埃森银行合作社(Raiffeisen bank)。一种分布于农村地区的信用合作社组织,主要业务是发放抵押贷款。(5)私人银行。分为无限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两种,从事受托理财业务。(6)外资银行。规模和业务机构差异大,但主要从事私人银行业务。
从表1中可知,银行资产多数集聚于两家全球性大银行,其他类型银行资产的份额都不大。
2 全能银行的模式
瑞士的证券中介主要包括投资基金和券商两类,基于全能银行的模式,证券中介由银行控制。还有一类独立的资产管理人和投资顾问,他们代表第三方管理资产。两家大银行和州立银行占到证券市场的75%,其中瑞银集团一家的市场份额就占43%。
(二)瑞士银行业的监管特点及其改进方向
瑞士的银行业与证券业由瑞士联邦银行业委员会(SFBC,以下简称“银行业委员会”)监管。传统上,瑞士监管当局很少从事现场审计工作,而全部交由持照的外部审计人进行审计,这一模式被称做“双重监管体系(dualistic system)”。与这一监管体系并行的另一项同等重要的制度是由瑞士银行业联合会(SBA)负责的行业自律监管(self-regulation)。
1 双重监管
由外部审计人对银行进行审计,体现了对银行客户保护的含义。审计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在达到一定要求后,由监管方批准,才能从事银行的审计工作。它必须向银行业委员会披露它在特定金融机构承担的咨询和其他业务。在执行金融机构的审计任务时,审计人除必备的执业资格外,必须在业务和私人关系上与被审计单位保持严格的独立。审计人受银行业委员会的监管和授权,根据银行业委员会的要求执行一系列特定的审计任务。审计费用由被监管银行承担。年度审计报告将反映被审计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各项情况。如有必要,审计人将要求被审计机构限期整改。审计人有义务告知监管人有关被审计机构的严重问题。若审计人不能承担银行业委员会的工作,他将受到撤销资格、罚款、以至于坐牢的惩罚。银行业委员会还成立了专门小组对审计师事务所的可靠性进行“专项审计”。
作为银行业委员会的一种“工具”,审计师事务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对金融机构执行直接检查。但它并没有处置权,只能出具详细的审计报告将列明所有一般审计、异常情况审计或深度审计的各种发现。这些提交的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是银行业委员会执行其监管职能的依据。除审计报告外,如果外部审计人怀疑被监管机构有任何违法或违规的行为,他都有义务及时向银行业委员会进行通报,由银行业委员会再进行调查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促使被监管金融机构合法合规经营。
银行业委员会能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1)撤销金融机构的执照;(2)限制经营;(3)当贷款人可能遭受损失时,限制金融机构对外付款;(4)撤销外部审计人的资格。但目前银行业委员会尚无权对金融机构和外部审计人进行经济制裁。若能赋予银行业委员会经济制裁权,将使其监管更具有灵活性和弹性。
由于瑞银和第一信贷这两家大银团的规模超大和机构及业务的复杂性,银行业委员会对这两家大银行的监管比对其他银行的严格得多。除了使用外部审计人这一间接监管“工具”外,监管的重心被放在直接获取信息上。银行业委员会要求两大银团定期提供风险形势报告,并定期与银团中的各业务机构代表会谈,包括和经理层与董事集团的会晤。进一步的,银行业委员会定期审阅他们内部审计的所有报告,并与他们的内部审计负责人定期会晤。另外,银行业委员会还亲自对两大银行进行现场审计,并授权外部审计人对特定部门进行深度审计。
虽然双重监管体系运行良好,但目前银行业委员会已意识到外包现场审计的风险,并正着手努力改进。改进措施包括:(1)提高外部审计人的审计质量要求;(2)增加共同参与的现场审计次数;(3)提高对被监管银行短期流动性的要求。
2 自律监管
在瑞士的金融业监管中,自律监管和行业标准不论以数量和实质来衡量,都扮演了监管的重要角色。银行业委员会自始至终支持自律监管并发展与自律监管组织之间的关系,它与自律监管组织分享的监管共同目标是促使瑞士金融业的监管既灵活又能达到高标准,从而更好保护市场投资者和参与者的利益。
瑞士金融业的自律监管有很悠久的历史,它存在的价值与国家监管同等珍贵。自律监管的条文在
绝对数量上也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根据2007年6月银行业委员会的一项统计,自律监管的条例约有190项,1280页。而国家监管――包括法律、法令、公告等差不多有127项,共1200页,可见两者的规模相当。
银行业、交易所和反洗钱法都只设定了最低的标准,为颁布行为指引留下了极大的空间。行为指引构成了银行和证券交易商自律监管体系的一部分,在瑞士银行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自律的根本优势在于它们更贴近行业实践,并由经验丰富的业内专家建立起来,因此指引更易于被业界接受并贯彻执行。
当银行业联合会(SBA,Swiss Banking Associa,tion)通过一项指引后,银行业委员会(SFBC)作为国家的公共监管机构,在它的职能范围内就会认可该指引的执行作为最低的监管标准。银行业委员会的认可就确保了该指引在瑞士所有银行内遵照执行。银行业委员会依照行为指引办事的目的是确保行业运营的正确导向,于是这些原来具有私立性质的指引实际上被提升为公共标准,若违犯会同样受到《银行法》的制裁。银行业委员会最近又认可了14项行为方针,审计人在审计银行和券商行为时必须依此对照它们执行。
虽然自律监管长期以来富有成效,但它的弱点可能在于作为一项监管工具,当各方利益发生冲突时,监管方更容易牺牲投资者的利益,因为投资者无权制定行业标准。从银行业委员会的角度出发,它的职能是尽量弥补自律监管的补足,特别是需要意识到自律监管只是最低标准,在它提供的监管框架下,可增添法定内容。另外,也可邀请自律条款的制定者在建立新规时,像监管当局那样来考虑监管原则,从而避免投资者利益受损。公正的自律准则,其利用价值就更高了。
3 银行资本准备金率要求高,且储蓄账户与受托账户须严格分隔
瑞士银行法定的资本金对贷款的比率比国际清算银行设定的标准高,是全世界最严厉的。且商业银行的储备资产多以黄金和瑞士法郎充当。商业银行每月对持有证券的记账必须遵循原始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相反,其他国家商业银行的通常做法是将未兑现的票据利润入账,这种做法会直接导致夸大银行的实际收入。
瑞士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资本增值服务,如果客户要求银行购买股票、债券或贵金属,银行不可以将这些资产计入储蓄账户,必须为客户开立受托人账户,即“保管账户”。这两类账户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保管账户内任何投资的所有权永远属于储蓄人,不构成银行的资产。因此即使银行经营失败,它也毫无风险可言。相反,储蓄账户,例如支票或存款账户,代表的是银行对储户的负债,权利由银行的资产来保障。
三、启示
我国银行业的监管主要由银监会负责。随着混业经营的日渐深入和与国外金融机构同台竞争的需要,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效率和监管灵活性尚有待提高。德国和瑞士商业银行的监管实践值得我们借鉴。
(一)公共监管与自律监管相结合的做法有利于提高监管灵活性
长期以来,我国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管了解不透,一是因为内部监管属于商业银行内部运营的内容,其具体措施和运行效果属于商业机密,有效性难以综合比较和评价;二是监管部门追求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营,而商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双方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监管部门难以得到商业银行完整的内部监管信息;三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刚刚完成,其内部监管建设本身处于不断探索阶段。在这种情况下,瑞士自律监管的做法值得借鉴。自律的根本优势在于行业协会更贴近行业实践,并由经验丰富的业内专家组成,因此由它制定的指引更易于被业界接受并贯彻执行。瑞士监管模式的关键做法在于银行业联合会(SBA,Swiss Banking Association),即行业协会通过一项指引后,银行业委员会(SFBC)作为国家的公共监管机构,在它的职能范围内就认可该指引的执行作为最低的监管标准。于是这些原来具有私立性质的指引实际上被提升为公共标准,若违犯会同样受到《银行法》的制裁。银行业委员会依照行为指引办事的目的是确保行业运营的正确导向,这种监管实践既贴近现实,又事半功倍。
(二)央行监管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分工的做法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
德国银行业的监管强调央行和联邦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司其职,协调分工。双方在议会签订的协议中列明了各自在日常监管活动中的角色。根据协议,联邦银行在持续进行的监测过程中,职责主要包括评价金融机构提交的年度决算和审计报告,并负责银行业务操作的定期审计。而联邦金融监督局,则作为联邦银行监管办事处的继承人,负责整体性措施的实施工作。
我国在分业监管的体系下,监管机构为减小监管压力并规避自身风险,有很强烈的愿望控制被监管机构的风险和经营行为,往往会对业内新产品和新业务的开发采取抵制态度,可能阻碍商业银行创新活动的发展。而央行对经济环境更容易形成总体的把握,从而对银行业的发展方向更易于从宏观上进行定位。如果央行和银监会之间能形成一种长效互补且互通信息的监管机制,会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开展,提高我国银行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
(三)根据商业银行的规模大小和业务的复杂程度进行差别监管的做法,能更有效地分配监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