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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法律法规最新

时间:2023-06-16 16: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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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法律法规最新

第1篇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现状分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共同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内容。当前阶段,“统账结合”仍然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管理模式。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所做的《中国劳动力变动趋势及判断》课题报告显示,我国16岁到59岁的劳动力人口将在2021年达到9.26亿的最高峰值,在此以后,将进入持续的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下降通道。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企事业单位按照平均5.5%的比例提升,这就意味着从2005年开始,我国养老金标准实现连续13年的上调。在养老金连续上调的背后还存在着养老金结构性缺口的尴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监管工作,继续提升基金管理和运营的市场化水平”。2017年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12万亿元,而截止今年3月底,实际投入投资运营的资金却只有3066亿元。虽然这部分资金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整体收益能力的强化提供了必要的支持,但仍然有高达92.5%的养老保险金以银行储蓄为主。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运营存在效率低的问题,养老金目前的年均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处于贬值状态,这种养老金“缩水”的问题在资金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对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维护是非常不利的。如果我们不能从实际情况出发调整运营投资方式,那么必然导致这种“缩水”问题进一步加重,难以应对人口快速老龄化的形势。

二、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人账户空账运营,存在支付危机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个人账户出现空账运转问题的严重性逐渐凸显。空账运转是指目前统账结合的模式下,社会统筹部分不够支付当今老人养老金而向个人账户透支,造成个人账户没有资金成为名义账户。我国养老体制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空账运营的结果是使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去平衡,出现养老保险断代供给的情况。在高通货膨胀或者工资高速增长时期,容易产生个人账户支付危机。最近,清华大学最新的一项报告显示,个人账户“空账”规模高达4.7万亿,养老金支出亮“黄灯”,若再不调整有崩盘风险。

(二)投资渠道狭窄,投资品种和工具单一

目前,我国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工具比较单一,过度依赖银行和国债投资。而这两种方式的投资收益率一直比较低,难以实现养老基金的有效增值。由于过分强调在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投资,严重限制了养老基金在金融市场的投资运营机会,使得基金的投资始终处于低风险和低收益的阶段。当前我国人民币持续贬值的预期加大,以及通货膨胀和物价指数的整体上涨趋势较高,养老保险基金容易受到通货膨胀影响而贬值,最终导致养老金的支付能力降低。虽然人社部称,今年3月底,北京、上海、河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等12个省(市)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合同总金额达4750亿元,其中的3066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但一直未见最新投资进展报道。

(三)金融市场不够成熟稳定

由于我国的金融市场真正开始发展是在改革开放后,发展时间较短,金融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具体表现为管制过紧,发展规模小,制度不健全,存在金融抑制。由于管制过紧,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工具的多元化选择,所以导致出现以下问题:一是基金运营规避风险的能力较差。二是市场发展规模小,基金收益率低。三是资本市场的相关制度不健全,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差。四是由于金融抑制的存在,难以有效地吸纳养老金机构等投资者,不利于扩大基金规模。

(四)法律法规不健全,立法体系不完备

我国关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立法体系尚不完备。法律法规中虽然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限制比较严格,但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组合方式等具体方面的规定却比较模糊,这种模糊的规定会让基金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在实践中无所适从。而且需要强调的是,除了社会保险基金的专门立法比较缺乏之外,与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密切相关的资本市场、信托市场等外部配套的市场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这些都削弱了法律对基金运营的监督规范作用。

三、国外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模式分析

(一)智利养老保险基金私有私营模式

智利采取强制性的个人储蓄,并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私营基金管理公司运作。个人可以根据收益率或者其他标准来选择基金公司,政府只承担监管的责任并实行一些政策上的优惠。从1981年开始实行,经过20多年实践的结果表明,智利的养老金改革非常成功,运用市场机制创造出的高效率克服了原有养老保险制度的局限和弊端。其经验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强制储蓄、机构私营、政府监管。由于其改革成功,很多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这种“智利模式”改革国内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私有公营模式

新加坡的养老保险制度采用的是完全累积制,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在职员工进行储蓄,规定由企业和员工双方缴费,政府只承担税收优惠和政策优惠的义务,企业和员工缴纳的所有公积金款项都存入“中央公积金法令”为每位参加者设立的“个人账户”中,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用来支付购买房产,也可以投资教育、医疗等其他领域。缴费率则视国家经济状况经常进行调整。改革后,按照中央公积金的投向不同,养老保险基金由两个部门负责管理。新加坡货币管理局主要负责将公积金投向国债和银行存款,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投向住房和基础建设等方面。新加坡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向主要倾向于风险较小的资产和项目,既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也能够为国际经济建设提供支持,但投资收益较低,管理成本高。

(三)瑞典养老保险基金的政府主导运营模式

瑞典改革后的养老保险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名义账户和个人账户。名义账户由政府代表个人进行管理,个人账户由养老保险基金局管理。名义账户是政府为每位职工建立的记录工人缴费历史的账户,工人缴纳税率的大约16%将进入名义账户。名义账户的资金虽表面是对个人缴费积累的记录,但这个账户上是没有钱的,名义账户的钱都支付给了现阶段退休的人?T。等个人退休后,政府会根据名义账户的缴费记录来支付养老金的数额。个人账户是养老基金的累计部分,大约为工人缴纳税率的2.5%,属于个人资产。这部分资金由政府成立养老保险基金局负责运作和管理,可以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并获得收益。当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个人账户累积的资金以及投资收益都转换成退休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

四、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对策建议

通过借鉴智利、新加坡、瑞典等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经验,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机制。

(一)分别运营不同账户资金,提高投资效率

由于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目的不同,可将两个账户分别进行经营运作,以提高其投资效率。从智利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成功经验来看,对个人账户资金可采用市场化的运作,或者直接交给市场中相应的投资机构进行投资和运营,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增加投资机构的数量和质量,拓宽投资渠道,使市场达到充分竞争,这不仅能够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投资效率,也能够提高其收益。对于统筹账户的运营,由于统筹账户只起调剂资金余缺的作用,所以首先要保证该账户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其次再兼顾其收益性。而且由于统筹账户的当期支出较大,导致资金结余少,投资比例小,为了便于管理,实现资金调剂的目的,统筹账户可采取政府集中管理的模式。

(二)丰富投资渠道,拓宽投资范围

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一直面临支出增长过快与收益率低下的矛盾,且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大、周期长,容易受到通胀因素影响。在2015年8月颁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之前,养老保险基金不允许入市,大部分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渠道狭窄,在低利率环境下保值增值困难。目前,尽管我国已允许养老保险基金人市,但是目前养老保险基金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规模小,其投资收益仍然没有明显体现,投资水平有待加强。此外,投资渠道过于单一,为了有效地分散风险,多元化的投组合必不可少。建议应适时增加养老保险基金对其他渠道和项目的投资,如能源、交通等基础建设项目,虽然投资期限较长,但是收益性较好,风险较低;同时养老保险基金可以适度增加海外投资,投资于境外资本市场,以分散国内金融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三)培育健康金融市场,提高基金投资水平

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前提是一国具备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特别是发达的资本市场。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路径也正在逐步完善,但仍存在市场不透明,信息不对称,投机性过强,投资者专业知识普遍不高等问题。这就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我国资本市场风险较大,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构的投资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的要求会很高。所以,必须加快培育我国健康、发达、高效的金融市场,尤其是提高股票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健全交易机制,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提供更完善的市场基础。

同时,金融机构应加快金融产品的创新,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统一为原则,设计符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金融产品和资产组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机构本身在面对多元化投资趋势时,应提高自身投资水平,增强风险管理,采取构建资产组合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基金投资机构应选择相关性低的基金投资组合对象,以实现分散风险、提高收益的目的。对我国股市来说,不仅养老保险基金需要高收益的投资产品,股市也需要一笔大额、稳定、长期的资金进行支持,二者应形成良性互动,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第2篇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媒体已经不再只是电视、报纸等媒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已经成为更多人的选择。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信息的生成演变机制和传播格局,通过网民的围观、参与及互动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也使得各行各业都纷纷进入了这个重要的平台,房地产行业也不例外。

(一)房地产业的名人竞相开通新媒体

房地产行业中的明星老板,如任志强、潘石屹、冯仑、王石等企业家纷纷开通了自己的新媒体平台,内容基本上是目前生活或工作的状态,或者是人生感悟,以及自己对行业内或者社会热点问题的一些看法,有的也利用这个平台传递爱心做一些公益活动等,总之时时刻刻让粉丝关注自己,增加自己人气的同时也让自己的公司被粉丝们牢牢记住。例如:任志强的微博目前拥有粉丝33126798个,为自己累积了极大的人气,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二)新媒体成为房地产企业营销的重要平台

在几年前,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在做营销时,都热衷投资传统媒体,甚至是花大部分的经费在传统媒体上以期得到一个好的宣传,但是随着新媒体的兴起与发展,微博、微信、APP等移动互联网逐渐渗透大众生活,消费者接受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元化,也学会了如何分辨有利信息,这样就更加要求房地产企业在宣传渠道上的独特新颖以及宣传方式的推陈出新。

其实分析一下,就会发现房地产营销有着自身鲜明的特点:买房的人大都以青年、中年人居多,无论是属于刚需还是改善型的,这些人恰恰是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的主要用户。楼盘项目的营销推广,就是要把客户的注意力吸引到项目上来,客户原来的注意力基本都放在传统媒体上,而现在都转移到了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上。所以,微博和微信等移动新媒体的营销也就成了房地产营销的必要方式。其二,客户买房基本都要经过“看楼书、沙盘、样板间,选户型问价格以及优惠条件,去项目现场实地考察”的过程,期间要消耗客户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新媒体在这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开发商可以将楼书、沙盘、户型图、样板间等客户关心的主要内容以图片、3D模型、视频等方式活灵活现地展现在客户的手机中,让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看楼盘、选房子。这种动静结合的方式所带给客户内容的完整性、沉浸感、时空感和互动性是任何传统媒体所不及的。

房地产企业利用新媒体平台来做营销无非是想达到以下几种目的:一是品牌和产品传播。品牌动态、新楼盘动态、建立促销通道。利用新媒体平台最新的楼盘图片、视频等来吸引消费者。二是互动活动和话题。一些主题活动,号召网友参与讨论,提高趣味性和互动性,来发现客户的需求,寻找潜在的商机。三是建立客服通道。能够在线为客户答疑、及时把握消费者对品牌或项目的看法,反馈给企业。

例如:万科就很好地利用了新媒体这个平台为自己建立了促销通道。2014年8月26日,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淘宝网与万科宣布,淘宝用户全年花了多少钱,就可在万科此次参与活动的涉及杭州、北京、上海、广州等12个城市(其中杭州万科推出的楼盘最多为12个,北京1个、上海1个、广州1个,其余分布在二三线城市,共计23个楼盘)直接冲抵购房款,最高可抵扣200万元,这一举动将让淘宝用户的购房成本最多节省10%。此方案刚刚公布不久,就取得了“奇效”:据统计,页面上线不到半天,已有140余位网友享受到100万元的优惠,仅30天就卖出总价高达13亿元人民币的房产。

再比如:恒泰集团在利用新媒体平台策划互动活动和话题上也取得了很好的营销效果。2011年6月1日下午,由恒泰集团时间海项目策划的“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不退休粉见会”成功召开了。据统计,有关“任志强不退休粉见会”的微博转发量达到了惊人的1.2亿次,一天内百度有关“任志强不退休”的相关网页已达到360万个,恒泰时间海项目开盘当日热销逾500套,创造了销售奇迹。

在其他行业,新媒体整合营销获得成功的案例比比皆是,例如:电影《失恋33天》以小成本投入却获得票房上的巨大成功,令大家有点出乎意料,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一下它的营销策略,能取得这样的结果似乎也并不意外。早在该片上映前半年,《失恋33天》就已经开始做网络、微博等新媒体上做题营销,不但启动早,而且环环相扣,并且在全国多个城市都做了失恋物语、失恋纪念品的收集,为电影的上映积累了极大的人气,也正是因为目标营销群体锁定到位,所以之后在票房上取得骄人战绩也在情理之中。

另外,小米手机在利用新媒体整合营销上也做得也非常出色,无论是新品,限时特价抢购,每一次在微博、微信上所做的活动都能够引起“米粉”的疯狂追逐,达到非常好的营销效果。另外,小米能聆听粉丝的建议,这一优点体现在小米手机的系统上。公司能根据用户在微博上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不断完善操作系统,用最快的速度让这些有价值的信息得到实践,让用户有一种倍受尊重的感觉,大大增加了用户的粘性。这个成立几年的新兴品牌,利用新媒体营销的模式,迅速地成为了国产手机的领军品牌。

上述两个案例有两个方面值得借鉴:在开发一个项目之前就利用新媒体做整合营销;一定要注重用户的感受和意见。比如开发商在拿下某地块后,就根据所在地区、交通位置的特点,以及该地区所拥有的生活、人文背景的优势在新媒体上积极开展营销活动,并且和关注该项目的人群展开深度的互动交流,期间可以发起类似“我的地盘,我做主”之类的话题进行讨论,让大家谏言献策,倾听这些潜在业主的想法,发现这些人群的需求,并且采用其中有价值的建议,在项目中加以实施,并且谁的建议一旦被采纳将享有优惠,从而刺激潜在客户积极参与。

二、新媒体营销在法律和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相关法律的缺失

新媒体营销行为是一种新生事物,在法律及监管上尚存在着不足,主要表现在当新媒体成为商家主要的宣传渠道后,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存在维权难的现实问题。

1.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新媒体营销推广的专门法律法规,这也是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难的主要原因。

2.隐蔽性强取证难

与传统意义上的广告不同,新媒体广告更具有隐蔽性与不可追责性。报纸、电视的广告都有迹可查,要么白纸黑字,要么画面,相关广告刊登者都会备案。而新媒体则不同,内容可以随时删除,除非你截屏保留“证据”,但是很少有人有这种意识。同时,由于在自媒体上的具有广告性质的内容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对其进行管理,即使广告产品出事后,者也可以说这是他自己的体验或观点,只是将感受做成软文的形式来,他有言论的自由,以此故意混淆广告和一般信息的界限,规避责任。

(二)对策及建议

1.健全法律法规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做到当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有相关法律来保护消费者。另外,明确新媒体广告的定义与分类,以确定新媒体广告监管的范围,并且明确网络广告监管机关的管辖权限及监管的重点对象,强化对广告主第一责任人的监管,明确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控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进一步规范新媒体广告经营行为。并且要加大新媒体涉嫌推荐虚假产品或服务的惩罚力度。

2.加强协作监管力度

工商、公安、通信、文化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监管合力。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要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机制,鼓励公众主动监督举报新媒体的违法行为,全社会共同维护网络新媒体的生存环境。

三、新媒体平台的二次开发利用

任何形式的新媒体平台发展到一定程度都会出现瓶颈期,这些都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下一步如何发展无非两种情况,要么被淘汰,要么做出改变获得新生。

(一)重新认识什么是新媒体

近年来,手机APP的应用越来越普及,几乎每个人的手机里都会装几个APP客户端,手机APP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比如:有一款叫优步的打车软件,它与滴滴打车等叫车软件不同,该系统内的车辆都不是普通出租车而是“专车”,而司机都是有着正当职业,而利用业余时间开私家车作为“专车”赚点外快的人,而且车子以中高端为主,这些人的收入整体上也略高于普通市民。这些特点就被某房地产公司所注意到,于是在该公司新楼盘开盘期间,经理让所有销售人员以顾客的身份用优步软件叫专车到该楼盘项目现场,当专车司机达到现场后不是要搭他的专车而是向专车司机介绍这个楼盘,然后付车费。不得不说,这个房地产公司的经理在利用新媒体营销上是个高手,他注意到了专车司机这个群体的特点,这些人即具备一定的购买实力,同时也和普通出租车司机一样能够接触到很多普通市民,因此也具备了潜在的宣传能力。这位经理利用“优步”这个“新媒体”做营销宣传,在开盘期间取得了不错的销售业绩。什么是“新媒体”这个问题值得每个人重新思考!

(二)新媒体平台的二次开发利用

第3篇

最新劳动合同范文1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新劳动合同范本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劳动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其中试用期 天(月),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注意试用期:合同不满一年的不超过一人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不超过六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定劳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需再续定劳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对乙方实行岗位基本工资加奖金制。按现任岗位,乙方每月基本工资 元,保密费为人民币 元。

2、乙方因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等原因被调换工作岗位的,甲方有权按乙方新任岗位调整乙方工资标准。其工资标准与调整后同岗位的其他人员的工资标准相同。

3、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各项假期和待遇。

4、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实际工作专长安排乙方工作,乙方的具体工作职责根据甲方制订的相关岗位职责确定。

2、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乙方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制度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国家法律规定安排。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劳动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勤勉尽责、诚实信用、不逾越权限的原则做好甲方安排的工作。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或违反诚信原则,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3、乙方严重玩忽职守、违背商业道德、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等行为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乙方违法违纪给公司或他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4、乙方在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被辞退或开除)三年内,不得泄露、使用、许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在合同期内和劳动关系解除后三年内不得在山东和甲方分支机构所在市范围内自营、合营、或在与甲方经营相同或相似的企业任职。

5、乙方因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公司配发的办公设备和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合同、通信设施、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劳动合同依法签定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定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违反道德规范,影响生产、工作和工厂秩序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不能完成本课题组或研发组的工作任务致使甲方用人目的无法实现的。

(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但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定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5、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

(1)不适应调整后的工作岗位或对调整后的工资不满意,甲方同意辞职的。(法律无此规定,是否保留?)

(2)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提供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4)甲方违反法律法规,采用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注:法律没有限制乙方解除合同的规定。)

(1)甲方引进或出资培训,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年限的。

(2)在甲方生产、科研、技术、营销、分支机构等领域担任重要职务或者专项任务没有完成的。

7、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以根据商业秘密的性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待六个月后再辞职。

第七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乙方本人月工资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或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第2、4、5(2)、(3)、(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发。

3、甲方或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2)、(3)项,第六条第3、5(1)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给以经济补偿。

4、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甲方损失。损失额按本人月工资的十倍计算;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或中层以上干部擅自离职,应按本人月工资的二十倍向甲方赔偿损失。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项的,除按本条第4项承担承担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承担20万元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6项的,除按本条第4项承担承担责任外,还应按本人月工资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5项,不能返还财产或财产损坏的,按购买价的双倍赔偿损失;不能交还商业技术等资料的,应向甲方承担20万元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赔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法律规定,先向德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财产返还、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政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劳动合同范文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履行本合同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 从事 工作。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

第五条 甲方依法保障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形式为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用工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打卡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乙方工资。甲方应当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金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工作的,应当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国家及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程和标准,井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遵守备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 乙方为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其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 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下,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用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则本台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它事项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六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未解决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4篇

乡镇农机推广体制不顺,职能难发挥。乡镇农机站经过多次改革,由县农机局直接管理、全额拨款,到乡镇政府管理、差额拨款,再到“三站合一”的农业服务中心,变以钱养事等。每次改革乡镇农机推广的实力和职能在不同程度上弱化。三年过渡期的农机推广与其他单位合并,致使乡镇农机推广的职能严重弱化。人员分流、安置和参加社保,退休、退养、办理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体制不到位。人才流失、技术转化(由农机技术推广向农业技术推广转化)。

推广人员素质不齐,综合能力难提高。县级农机推广队伍的专业人才较多,素质较高,能够独自承担农机推广工作与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乡镇农机推广队伍由于职能转变,对农机新机具、新技术了解和掌握不够,不适应农机推广工作的发展要求。

推广经费不足,工作难开展。县级农机推广机构是政府性推广机构,人头工作经费靠财政拨款,财政预算是按人安排事业经费的。事业经费就是人员工资,而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示范、测试等经费没着落,没有经费支撑无法开展农机推广工作。乡镇农机推广机构改革后,实行的是以钱养事新机制,政府用于乡镇农机推广公益性事业经费相当有限。同样是人头经费,农机推广工作更是无从谈起。

推广手段不高,难适应新形势。推广办公条件简陋、推广手段落后,没有检验、检测设备,没有交通工具,没有信息处理设施,没有推广示范基地,没有生产试验车间。乡镇农机推广更是以“三无状况”摆在面前(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

现阶段,农机推广工作已经成为实现农业机械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农机装备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把先进适用的农机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当中去,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农民的劳动强度,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既可以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可以缩小城乡差别,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水平。农机推广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要作好这项工作,应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1 加强农机推广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真正让党的强农惠农政策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既要重视在系统内的宣传,也要重视对社会舆论氛围的引导,真正发挥农机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助农增收方面的作用,不断扩大农机化的社会影响力。要做好《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特别是购机补贴的政策宣传,精心组织,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挪用、截留或暗箱操作。农机推广工作牵扯到千家万户农民的根本利益,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对农机推广方面的优惠政策、法律、法规。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使农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要加大对先进、适用的新机具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送科技下乡、赶科技大集、开农机现场会,甚至走村入户,多角度、多渠道、多种形式宣传和演示新机具。通过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面对面,把各种农机具的操作方式、使用功效、技术优势等向农民进行讲解和演示,使农民深层次地了解新机具的优越性、先进性。让他们能根据实际,对比、选用所需机型与适用技术。增强农民对农机新技术和新机具的感性认识,推动了农机工作水平提高,为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起到了加速作用。

2 结合本地实际,农机推广要做到因地制宜农机化新技术推广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推进农业技术进步为方向。各地区要根据当地的地理特点、种植结构等具休情况,因地制宜立足于当地产业结构,针对不同地区的农作物种植结构进行调查研究,选择适用于当地农业生产的新机具加以推广和应用,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一是搞好农机推广工作必须因地制宜。早准备、早安排、早培训、早宣传。要把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谨防不顾实际和不讲效益强行让农民采用新技术的做法。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农机推广工作才会做得卓有成效。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农民对农机化新技术的需求。把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准,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推广工作。要通过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试验示范所取得增产增收实效,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接受和应用新技术,从而达到推广普及的目的。三是以技术项目为平台,加快农机科技创新步伐。农机推广部门要紧跟农业科技发展的最新形势,对当地开展的每一个技术项目的实施都要从基础做起,不断“学习、借鉴,吸收、发展”。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对待,加以实践和总结,通过不断完善,形成具有可操作性、能发挥实际效应的、成熟的农机工程与技术平台,在农业生产中才能真正体现农机技术的支撑作用。

第5篇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养老;以房养老;住房反抵押贷款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于2015年2月26日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60岁老人占总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5.5%,比较2013年增加了999万,预计到2015年时,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将达到16%左右的比重;而0-14周岁的少儿占总人口比例却在迅速下降,近五年就下降了6.29个百分点,达到16.6%的新低。根据1956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的划分标准,一个社会60岁以上人口超过10%即为老龄化社会;根据人口学统计标准,1-14岁人口占比15%至18%为“严重少子化”,显然中国人口已经出现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并存的畸形结构特征。这意味着,中国将面临严峻的养老困局。面对如此庞大的老年人群,养老将是政府的一笔巨大支出。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使得现有家庭转变成四二一的结构,极大的冲击着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方式,而现有的养老保障体系又无法完成养老保障任务,这使得现在的老年人群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保护,严重的加剧了社会矛盾。

基于目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需要补充新的养老保障形式。本文所讨论的“以房养老”模式,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外许多国家已经发展成熟,但国内对其仍缺乏足够的认识。本文重点分析了“以房养老”的本质及其理论模型,探讨国内推行这种模式的诸多障碍。试图通过讨论我国现有制度对这种模式的阻碍,以期待政府能够快速反应,制定配套的制度和监管机制,补充我国现有养老机制的不足。通过多种养老机制的配合执行,增加老年人可支配流动资金,提{养老生活的质量;减轻四二一”家庭成员构成子女赡养父母的负担;国家、家庭、个人的养老负担;通过这种反抵押贷款模式,增加金融机构收益,带动金融服务机构发展;同时大大缓解政府的养老压力,减轻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负担。

二、“以房养老”在国内外的实行情况。

在国外,“以房养老”模式已经推行了二十多年,其主要是以住房反抵押贷款模式推行。国外学者关于反向抵押贷款的研究,形成了成熟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模式,并已证实该模式对于对增加老年人收入、缓解养老危机有巨大作用。

在国内,“以房养老”模式尚处理论研究的起步阶段,孟晓苏是我国推行“以房养老”模式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他认为“以房养老”是值得我国引进和推行;张凌燕、赵京彦、李玉、张冉、范子等学者均对这一养老模式在国内实行的好处做了理论研究,并对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推行的困难做了阐述;崔少敏学者便认为在我国推行“以房养老”模式缺乏稳定合理的市场环境,我国目前缺乏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并且“以房养老”与我国传统文化和政策法律相矛盾,缺乏相应的群众基础。

在实践中,“以房养老”议题在2006年全国两会上被首次从政府层面提出,全国各地也出现了一些“以房养老初步实践,这主要集中在南京、北京、上海等地。2005年5月南京率先创立“以房养老南京模式,案例是汤山的“温泉留园”老年公寓;2007年10月北京的北京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上海推行的三种“以房养老模式”。南京和北京的试点由于运营模式与其初衷大相径庭,很少有人愿意用房子养老,最终以失败告终。上海一共推行了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上海市政府开展“以房自助养老”,第二种是2007年12月成立的“以房养老”民间团体项目――普陀区为老服务中心,第三种是上海私营企业建立的创新做法。这三种模式也就第三种模式有老年人入住,由于这种模式起点很高,基本上只适用于富人群体,学者们认为不具有普遍适用性。所以上海的“以房养老”模式推行也是失败告终。由此可以看出,“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的推行是很困难的。

三、“以房养老”在我国推行的主要障碍。

就目前来看我国的养老模式单一,且没有相关配套完善的社会养老模式。“以房养老”从整体来看是一个很好的养老机制,笔者从以下五个方面分析在中国推行困难的原因。

1、 缺少法律保驾护航。

“以房养老”模式在国外能够成功的重要原因是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为其保驾护航,如美国在《银行法》、《不动产法》、《住宅法》当中予以散置规定,法国是在《消费法典》中予以集中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以获得该土地70年的使用权,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将由国家无偿取得。这一土地制度的规定是在我国推行“以房养老”模式的最大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可以自动续约,但规定中却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以及到期后是否续费等问题做具体规定。因此,这种模糊的概念性规定根本没有实践操作的空间,这对“以房养老”的实施任然是一个不确定的“风险”。而在我国农村,“以房养老”模式更是没有推行的可能。根据《担保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用作为财产进行抵押,这使得农民的房产不能作为资产来运作。虽然近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受到极大关注,但是这项规定的存在使得占大部分人口的农民被排斥在“以房养老”模式之外。

2、 房产市场的不稳定性。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城市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多使得住房需求量增加,由于受到开发商人为因素的影响,房价出现不稳定甚至是房产泡沫的现象,而房产价格是影响“以房养老”模式最大的因素。目前政府虽然已出台宏观调控政策控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但是要想实现房产市场趋于平稳将要很长的时间,这就会使得贷款提供机构面临巨大的风险也会极大地影响贷款机构的参与积极性。

3、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成熟因素。

“以房养老”模式需要有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为依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市场很是稚嫩的,金融管理体制也很滞后。一方面,金融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落后。国内大部分银行和保险公司对公司业绩的考核都是按季度、年来衡量,而住房反抵押贷款则是需要经历很长的周期才能获得收益,金融机构的业务决策者一般不愿意运作这类战斗时间长、收益风险极高的且收益并不高的产品。另一方面,受房地产市场、利率波动、预期寿命、逆向选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住房反抵押贷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更重要的是它涉及到养老保障问题,所以需要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以及大量稳定的数据来源、专业的金融从业人员和成熟的金融服务机构,而这些都是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仍不具备的。所以,不成熟的金融市场使得“以房养老”很难在中国的土壤上推行开来。

4、“以房养老”制度的参与者不健全。

“以房养老”意在保障很多老年群体的老年生活,其社会性质非常的特殊,其运作需要有政府管理机构、金融咨询机构、房产评估机构、贷款机构和借款人等专门的机构的配合才能很好的施行。就目前而言,很多机构和部门都没有重视这一模式,也不愿意参与推行这一模式。其中非常重要的咨询和评估机构根本不具备这一能力,这使得“以房养老”很难实行。

5、与我国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相冲突。

受传统文化影响,我国老人的“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大多数老年人都认为自己的养老是靠子女,他们希望在自己过世后能为后人留下一点东西。汇丰银行最新的一项名为“未来的退休生活”的全球退休生活调查显示,中国内地的受访者中,为孩子进行储蓄的比例高达41%,是所有参与调查的15个国家和地区中最高的,而以退休为目的储蓄的比例仅为14%,低于23%的全球平均水平。在调查中,有19%的受访者表示从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基本金融教育;39%的受访者表示从未接触过任何形式的专业财务指导,这些数据说明人们对退休保障的金融知识和专业指引较为缺乏。

五、结语

“以房养老”模式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已经进入成熟和完善阶段,它能够很好为老年人群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以保证其老年的生活质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养老保障模式。虽然国外实行这种养老模式很成功,但是由于我国现有土地制度的制约、金融市场不成熟、法律不完善、传统意识的固化等因素,使得我国引入住房反抵押贷款制度存在很大的困难。虽然大量的专家学者经过长期的研究以及问卷调查、数据分析,得出结论认为在中国引进营房养老是可行的,但是“以房养老”建立的政治、经济背景起点都很高,我国又是有着几千年封建儒家思想的古文明大国,文化背景相差极大,实行起来困难重重。但“以房养老”确有其先进性,能够很好的满足国家、社会、老人多方的要求,达到共赢的目的。

2013年9月13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将“如何养老”问题分解到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多部委,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层级最高、涉及部门最多、优惠政策最多的养老文件。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加大了政府在养老方面的责任。他指出,意见明确指出政府要坚持保障基本,明确政府的兜底责任,同时面对广大公众着力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保障模式。

所以,正如计划生育和住房制度改革一样,虽然困难重重,但只有有所行动才能有所改变。笔者认为“以房养老”在我国障碍虽多,实行也很困难。但是,目前国务院已经开始主导和牵头制定“以房养老”的试点方案,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配套的法律法规、保障政策、监督体系等将会不断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业在中国必将有其肥沃的土壤,而“以房养老”模式必将是其中最耀眼的明星。(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包林梅,住房逆抵押货款研究[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6).

[2]柴效武,.《美国反向抵押货款发展历程及对我国的启迪》[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0年第4期.

[3]柴效武、孟晓苏.《反向抵押货款运作》[J],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7月.

[4]范雪蕾,高子建.“以房养老”模式的国情分析及其实施构想[J],商业时代,2009年8期.

[5]范子文.《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货款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的现实选择》[J],北京_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版.

[6]范子文.我国住房反向抵押货款的组织模式与运行机制探讨[J],《经济界》,2007年第2期.

[7]胡蓉,徐颖丽.美国反向抵押货款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年第8期.

第6篇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具体怎么写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劳动合同最新模板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劳动合同最新模板1_________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____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试用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 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

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三)乙方成为正式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后,可按比例获得每年根据其所担负的职务相应享受________天的有薪年假。

(四)乙方在生病时,经甲方认可的医生及医院证明,过试用期的员工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一天,病假工资超出有薪病假部分的待遇,按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包括变更日工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日工作时间可做不连贯的变更,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第四条 员工教育

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须经常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及社会法制教育,乙方应积极接受这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 工作安排与条件

(一)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合理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提供相应的保护,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乙方支付医药费用,病假工资、养老保险费用及工伤保险费用。

(二)甲方根据单位规定提供乙方宿舍和工作餐(每天________次)。

第八条 解除合同

(一)符合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其它工种

3)乙方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造成一定后果,根据企业有关条例和规定应予辞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4)乙方因触犯国家法规被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甲方将作开除处理,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了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3)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三)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四)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政府有关部门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予妥善安置。

(五)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或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解除合同的程序按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和企业的《员工手册》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如触犯刑律,受法律制裁或违反《员工手册》和甲方规定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员工手册》等规定,分别给予乙方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因乙方违反《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造成本企业利益受到损害,如企业声誉的损害、财产的损坏,甲方根据严重程度,可采取一次性罚款措施。

(三)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严重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合同补偿金"和"合同履约金"。乙方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和以后,不得向任何人泄漏本企业的商业机密消息。乙方在职期间不得同时在与本企业经营相似的企业、团体以及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团体兼职。乙方合同终止或其他原因由本企业离职时,应向部门主管人员交回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通信、备忘录、顾客清单、图表资料及培训教材等。

第十条 合同的实施和批准

(一)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讨论制定,报经_______批准,用_______文字书写,内容以中文为准,合同解释权属本公司人事部。

(二)单位《员工手册》、《雇员犯规及警告通告》及其它经济纪律规定均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经鉴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或与政府有关规定抵触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合同自鉴定之日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行延长________年。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2022劳动合同最新模板2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5天,40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__________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⑴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⑵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⑷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⑷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⑴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⑵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常州市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各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 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1年7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7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__________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022劳动合同最新模板3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宅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岗位

第二条乙方工作地点为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岗位工作,承担相应工作任务该岗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及范围是:经甲方披露并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已经知晓甲方的经营范围及上述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随着今后的发展,根据甲方生产或工作需要、或经营方式调整、或根据乙方的能力表现,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期内对乙方的上述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和变更。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因工作紧急需要加班或调整工作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及培训时间不在此范围内)。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于每月10日前以货币方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金额见本合同附则中的工资明细;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已经知晓并同意执行甲方参照市场标准、结合甲方经营状况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工资标准与乙方的岗位性质和岗位责任相适应,并随岗位变动进行调整。

第七条乙方加班,应按甲方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无审批手续不得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补休或加班工资的计发,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甲方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五、社会保险

第八条甲方应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甲方为乙方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有关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乙方劳保用品待遇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十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其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员工贪污、受贿、私吞截留,擅自挪用公司款项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的;

第十四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上述第十四条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20日通知甲方。乙方在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十八条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办理完工作交接、结清各项费用的手续。甲方应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合同期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甲方的经营、管理、技术等商业秘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权利。

九、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规章制度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通读上述规章制度并理解其内容,知晓应该遵守的劳动纪律。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乙方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乙方经试用期考核后达到甲方岗位要求的,甲方将正式录用,转正工资为元,明细如下: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第二十七条附则:在甲方允许乙方发生的违反第十三条之第6条的情况下,公司不做任何处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

年月日

2022劳动合同最新模板4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 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乙方具体的工作内容及岗位要求详见相关职务说明。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深圳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和职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和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 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每月薪资待遇详见《定薪通知单》,具体按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约定执行。

(三)甲方每月 15 日前以货币形式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可适当调整。

(四)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工资支付到乙方提供的帐号上。

2、因乙方提供银行账号有误,致使甲方依法支付的工资乙方无法收到,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公司实行个人薪资保密制度,任何员工薪资不仅属个人隐私而且也属于公司的保密资料,禁止员工打听他人的薪资待遇或泄露自己的薪资待遇。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属于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依法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性文件的要求为乙方提供职业危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条件。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将通过甲方oa系统或宣传栏进行公示或通过文件方式下发乙方所在部门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应严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界定为商业秘密的客户资料、信息、拟投资项目等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条款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获得批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其他约定

1、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虚假应征资料(如:假学历、假资历、假的证件或填写不真实人事资料等)、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未与其他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与甲方同行业企业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且在竞业限制期内的;

(2)隐瞒了重要的且应当告知的个人信息(如:隐瞒病史或受过刑事处罚等)的;

(3)不能按岗位职责或岗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

(4)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它严重疾病的;

(5)拒绝接受甲方管理人员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的;

(6)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的;

(7)试用期间受到警告或者警告以上处分的;

(8)试用期评估未达标的;

(9)因甲方行业特点决定甲方各项目的工作地点分散,所以若因甲方与合作方的合同终止或解除而导致甲方撤离服务现场的.,乙方同意甲方重新分配乙方到甲方其它服务项目所在地工作。如乙方没有在甲方指定期间前往甲方重新分配的工作地点报到,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并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0)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它情形。

2、乙方在聘用期内具有以下情形的,属于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1)谎报个人身份或档案资料的;

(2)转借工作卡给公司外人员使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3)假报公出办理与甲方工作无关的事务,或者涂改、伪造病假证明及其它证明,骗取假期的;

(4)正常工作时间内在公司管辖范围区赌博或利用公司电脑进行股票交易、电脑(网络)游戏等与工作无关事项的;

(5)侵占公司财产,构成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标准的或将公司保密资料(纸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或计算机磁盘数据)带出公司或以任何一种通讯方式泄露的;

(6)因乙方失职或故意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甲方规章制度规定标准的;

(7)酗酒滋事或打架斗殴(不分主从)或唆使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组织、煽动怠工、罢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8)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或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司财产或接受业务往来单位贿赂的;

(9)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拘留、劳动教养等处罚的;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1)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5天或怠工累计达3天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12)在职期间记过达2次或警告处分达3次或口头警告达5次的;

(13)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行为的。

十、经济补偿

(一)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因甲乙双方工作需要,由甲方出资送乙方外出学习、培训,或甲方同意乙方先行出资参加外部学习、培训技术,结束后,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全额报销,乙方外出学习、培训取得的相应资格证书应交甲方存档备案,双方应另行签订服务期协议明确乙方的服务期限。乙方在服务期限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一)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必须在离职之日前办理完工作交接等手续。

(二)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时乙方应当返还所使用或保管的甲方财物,包括但不仅限于:钥匙、办公工具、工作证件、授权资料、空白文书、文件档案、款项等。如有损坏、遗失或侵占等其他损害,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果乙方拒绝交接工作或交接工作不完整,则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工会寻求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辞职行为(未依法提前30日或3日(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申请而擅自离职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招聘费、其他员工顶岗加班费等),乙方应当承担上述经济损失。

(二)甲方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制定员工手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以及保密协议等其它书面约定的规章制度均为本合同附件,在乙方入职培训时供其学习了解。甲方通过内部电子邮件、公告栏等其它方式公告甲方规章制度,乙方确认已知悉、认可甲方以上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三)未存在向第三方所履行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

(四)向甲方提交的任何个人相关资料均应属实可靠。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二)甲方的人力资源管理等规章制度和乙方与甲方签署的保密制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申明:上述合同全部内容已经由甲方告知,本人已知悉并自愿接受上述合同全部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按手印)

签约日期: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签约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日

2022劳动合同最新模板5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家庭地址

联系方式 (固话)

(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在第(一)种和第(二)种形式下,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RMB)。

如在合同期满时,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不适合遣返地港口时,本协议可延长到下一适宜安排遣返地港口。

第二条 录用条件

(一)乙方具有符合有关部门认可的,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专业训练合格证书,船员服务簿,海员证,船民证,健康证明,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没有未了结的刑事或民事案件的证明。

(二)船员任职条件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船上或甲方指定的 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船舶担任岗位工作。乙方保证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理清,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经协商可以调整乙方的(职务或调换船舶)工作,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劳动报酬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按下列第 项确定: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甲方对乙方实行休息休假制度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同意从上船工作之日起至离船之日的实际工作日计算支付工资,工资于每月 日前发放。

(二)乙方合同期内的标准工资为 元/月。

(三)乙方在船工作期间伙食费标准:每天为 元。

(四)乙方工资实行一包装工资制,乙方月工资为 元(税前工资)。其中包括标准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年休假、社保补贴及通信费等。

(五)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乙方待命期间、公休期间和工伤休养期间均按标准工资计发。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四)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并应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若乙方不愿参加社会保险,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声明,甲方将单位承担部分以货币形式发放给乙方,以后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加社会保险后,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代为扣缴应由其个人缴纳的费用。若乙方拒绝代为扣缴,甲方则有权终止其继续投保,由此所发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双方的约定执行。特别约定: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四)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等均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执行。特别约定: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五)甲方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办理船员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由甲方支付,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一旦出险,甲方从保险人得到的赔付款项应足额支付给乙方,按规定若有不足的部分再由甲方补足。

(六)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二)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三)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对外泄露甲方经营计划、业务数据和有关机要信息。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工作岗位不适岗、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如要公休:

1、必须提前

月(天)上报甲方,由甲方统一安排后通知船长,由船长通知公休船员;

2、乙方离船公休后必须在三天内携带本人所有证书来甲方报到,证书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每次公休时间原则上定为二个月,公休期间每一个月向甲方报到一次(电话或本人)

4、公休期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上船。

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作为旷工处理。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双方约定的经济补偿金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第十一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会员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载委会员申请仲载。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7篇

2020年6月是安全生产月。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0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心得,方便大家学习。

2020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心得

依据城东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精神,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社区认真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强化了居民安全责任意识。

一、认真贯彻、等法律法规,根据城东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工作目标,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

二、认真落实“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精神,组织社区志愿者巡查队,坚持每天在社区巡逻,将火警消灭在萌芽之中。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

三、制定了宣传、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按期组织实施。

(1)、张贴安全宣传标语、设置安全宣传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宗旨,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氛围。

(2)、5月30日上午,某某社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宣传20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讲座上,社区工作人员传达了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同时向居民讲解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等。通过这次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安全观念,还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

(3)、5月29日某某社区在社区二楼组织了以“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为主题的防灾减灾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讲解防灾减灾、防空等方面的知识,通过“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救助伤员”全过程的防空演练体验,使在场的居民懂得了灾难来临之际,要沉着冷静地应付灾难。提高了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以及紧急避险的应变能力。此次讲座增强了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推广了居民防震减灾的知识和避难自救的技能,以此来保障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4)、6月1日,社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社区会议室开展隐患排查会,同时在辖区范围内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红枫老年公寓、小餐桌、公用车库。在检查发发现两处安全隐患,一处是红枫老年公寓配电箱,是木质底板,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与街道民政科联系,要求近期整改;一处是公用车库4-3灭火器材过期,社区要求锦顺物业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5)、6月12日在社区二楼会议室开展了以“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知识讲座。讲座上,社区工作人员对什么是预包装食品、常见预包装食品的qs标识、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作了详细讲解,并对预包装安全知识作了一些小提示。最后,还提醒社区居民,夏季气温逐渐升高,需谨防食物变质而引发疾病。讲座上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0余份。讲座后,居民纷纷表示,通过食品安全讲座,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提高了对食品安全的警惕性,对大家的生活质量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6)、为认真贯彻安全宣传月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某某社区结合辖区安全工作实际,6月12日下午,组织25名公用车库管理人员开展“安康杯”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在竞赛前,社区党委副书记唐卫国向车库管理人员讲解了防火常识、灭火常识、逃生自救常识及消防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竞赛采取了闭卷笔试的方式,试题的内含包括了消防安全、居民用电安全、灭火逃生等,参赛人员认真进行了答题。竞赛后,社区党委书记丁顺兰为竞赛的获奖人员颁发了奖品。通过这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东进小区公用车库管理人员的安全消防意识和素质,更好地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作贡献。

(7)、6月19日,在社区会议室组织社区消防自卫队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详细讲解了人身安全、安全生产、安全隐患等基本知识,通过一些具体事例讲述了安全意识的重大意义,以提高消防自卫队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并告诫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只有提高警惕,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努力做到紧绷安全这跟弦,才能确保社区的长治久安。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消防自卫队员的安全意识,提升了安全素质,规范了安全行为,大家表示,要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长敲“安全”的警钟,努力营造从讲安全、事事为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浓厚氛围,让安全的思想扎根于我们的工作生活之中。

通过此次活动突出宣传了“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全民参与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的能力,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圆满效果。

2020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心得2

20_年,我项目部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单位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_年度未发生一起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为_X项目部全面完成年终生产目标奠定基础,现将20_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合同工程位于吉林省集安市境内,合同主体工程为隧洞工程,计划20_年8月掘进至17#支洞与主洞交叉处的扩大洞室内检修,经过3个月检修工作后计划于20_年8月掘进至7#支洞与主洞交叉处的扩大洞室内拆卸,由20#支洞运出。截止目前约掘进5600m。生产经营产值约为:9080.18万元。

二、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

1、项目部于年初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要求,下发了《关于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通知》,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上至项目经理下至班组长,累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0份,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共计90000元。

2、结合项目部施工特点编制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投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紧急避险制度》等33项安全管理制度;

36项安全操作规程,7项安全管理规定,8项安全措施、方案,并正式下发实施;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1、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项目部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生产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入手,积极编写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料。通过三级安全教育、观看事故案例视频及发放员工安全手册等多种教育手段,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全年累计培训73场次,累计培训人数513人,入场教育培训率达100%;其中小火车安全运行专题教育2次、一线施工人员专题教育4次、安全视频案例分析专题教育4次,真正做到了安全教育全员覆盖。并根据本项目施工特点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项目部先后于20_年2月组织2人赴西安进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20_年6月组织2人赴西安进行安全培训延期取证;20_年7月组织6人赴通化市参加起重机械司机操作取证;20_年11月组织3人赴西安进行3类人员安全培训取证。通过培训提高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操作技能。

2、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项目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悬挂安全生产条幅、制作安全生产板报、举办以“我要安全”说一句话及安全知识咨询日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手段,加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全年累计悬挂安全条幅16个;制作安全板报3个、安全宣传牌3个,粘贴安全宣传画36幅;举办以“我要安全”说一句话及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1次。

四、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为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防护措施。依据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及公司、分局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日常巡查、周检查、月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及施工用电、特种设备、车辆等各项检查,都能够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符合安全规范的事项都按规定进行了整改及落实,全年累计排查隐患75项。其中,一般隐患:65项,重大隐患:10项,已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成。整改率:100%。

五、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分局及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开展了“六打六治”、“七查七看”、“打非治违亮剑行动”、“安全生产月”、“一线员工应急培训”及防洪度汛、地质灾害、消防及交通安全等一系列安全专项检查、教育活动,强化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稳定了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全年累计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教育活动15次。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全部能够按要求整改完成,同时认真总结吸取教训,使安全检查真正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有提高。

六、安全事故情况

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开展安全事故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未发生设备、火灾等其它安全事故。因工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实现了项目部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七、职业健康管理情况

项目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及项目部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每月按时发放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职业病防治用品。并于20_年6月25日下发了项目安字【20_】12号《关于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的通知》,累计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人数41人,全年未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新增职业病为0。

八、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本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有:2台桥式起重机、一台门式起重机,全部经通化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验合格。每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每日运行、维护记录。并建立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包括:起重工、电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共计21人,全部持证上岗,并按季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进行更新。

九、应急管理及演练情况

为防止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结合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包括《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洪度汛应急救援预案》等12项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并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构建起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同时项目部有针对性的对《防洪度汛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应急演练,累计演练人数57人次。通过演练加强了员工对事故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了员工应急逃生能力及自救互救能力。

十、安全投入情况

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及国家法规规定比例定额提取安全费。按要求提取本合同工程造价的2%作为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同时设立了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专户,并按照“项目提取、确保需要、单位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全年计提安全生产费1546824。37万元,实际投入1755484。97万元,超支208660。6万元,投入比例为2。27%,满足水利水电工程2%的比例要求。具体投入如下:安全工程支出:886916。87万元;安全活动支出:13239。3万元;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支出:194207。85万元;日常安全管理支出:188676。63万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472444。32万元。

十一、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我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水平,项目部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考核制度开展自纠自查工作,经项目部内部自查结果为: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考核自查得分174分。

本次考核是对我项目20_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总结,也是对我项目部20_年度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产生正面引导的过程和方法,我项目部将以本次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激发我项目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项目部施工生产持续稳定。

2020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心得3

进一步提高了全司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了公司安全文化建设,为下一步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使活动收到最大实效,公司高度重视,5月24日,公司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会上公司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为副组长,生产部、设备能源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全过程,制定出活动内容、方案和活动时间表,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

同时公司领导对20_年“安全生产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要求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要广泛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月”活动,努力提高全司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并且要求各车间也相继组织员工召开安全月动员大会,各自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车间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出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以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公司于5月份就积极搜集、整理各项安全月活动资料,并及时下发车间进行宣传、学习,同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相关宣传标语,制成4条宣传横幅,于5月30日分别悬挂于公司有机锡基地和无机锡基地的醒目位置,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拉开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

公司于6月1日组织员工学习高总经理的安全讲话,6月7日组织了一次以安全月活动为主题的黑板报竞赛,由公司四个车间、质监部参加,本次黑板报竞赛主题鲜明,版面新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泛宣传了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推动全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好了铺垫。

三、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6月中旬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织对全司员工分层次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一是通过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培训学习,使管理人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自觉性,依法、按章、规范地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二是组织对员工进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和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的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使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技能和自救互救措施。

三是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做好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清理建档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做到特种人员100%持证上岗。四是组织全员参与的安全知识考试和防护服及空气呼吸器穿戴比赛、锅炉岗位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员安全素质。

四、组织事故演练,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为加强对危化品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员工自救互救能力,在“安全月”活动期间,公司各车间有选择性的开展了各项事故救援预案演练,通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员工的事故防范意识和事故救援与处置能力,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公司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月18日,车间成功组织了21名员工进行氯气泄漏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对公司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实际的操作,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员工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理的报警和前期应急处理能力,锻炼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另外车间还于6月25日至29日举行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穿戴竞赛,竞赛内容包括防护服穿戴、空气呼吸器佩戴以及使用压缩机对空呼气瓶充气,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

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活动期间,公司结合“打非治违”自查自纠、“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每周一次的专项安全检查。6月4~5日组织职业卫生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职业卫生、作业现场环境、员工劳保穿戴等方面进行检查;6月14~15日,由设备能源部牵头,组织了设备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主要从“锅、容、管、特”、机电设备、配电室现场及管理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6月18日组织了三季度综合安全检查和考评,主要从安全责任制落实、现场管理、危化品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消防安全等相关管理规定或标准进行检查考评,共查出安全隐患30余项,查处违章违制5起,各车间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严格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积极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设备设施包机制管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

安全月活动期间,公司还组织了“我为安全献一策”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要求各部门、车间要发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创新能力,从制度管理、操作规程、工艺、设备、职业危害防治等方面,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促进工艺、设备改进,提高安全技术装备和本质化安全水平。

公司共收到车间部门上报有价值的安全建议58条。公司下一步将对这些安全合理化建议进行评选,并适当予以奖励,以提高员工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对这些合理化建议公司将积极采纳,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存在的问题

1.通过“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暴露出公司的安全宣传工作及员工的安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各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还需通过不断的演练来进一步完善,提高事故应急演练的真实性和预案的可操作性

2020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心得4

一直以来,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强化现场监督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

_年度,我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以下总结:

一、完善了考核机制,落实安全责任,规范了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一项大事在抓,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重点部位安全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不留死角,落实到个人。

二、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加强员工安全教育辅导,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公司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熟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员工上岗前必须取得安全操作技能卡,方可上岗。

通过对新员工进行认真的教育,使他们对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有了初步认识,并获得上岗前必需的基本安全技能和自我防护知识。

三、预防为主,加强管理,提升安全检查工作力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就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为确保安全检查全面落实,避免存在安全死角盲区,我公司首先采用多部门稽核制度,即多个部门从不同角度进行安全检查管理,并相互提携、督促,确保安全检查制度得到真正实施;其次公司采用多种检查模式相结合制度,检查部门每日稽核检查,各部门安全负责人每周定期稽核检查,厂长等高层管理人每月不定期进行全厂稽核,确保做到“安全工作大家抓、时时抓”;另外,我公司若检查到重大安全隐患,必严格要求生产单位立即撤离员工,停工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生产。对稽核到的一般安全隐患,也必将知会到最高管理人,并要求责任部门主管公布整改计划、完成改善计划,并持续追踪督促至完全清楚隐患。

我公司通过以上三种制度,面面检查、层层把关,确保了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在全公司上下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好局面。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安全生产本身固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的特点。这决定了安全工作不是一劳永逸而是永无止境的。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和扎实工作,我公司安全工作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还有很多不足之处。

1、尽管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有所提高,但仍有个别人违章违纪,冒险蛮干。

作业人员在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周围环境的查找不认真,存在大意和侥幸心里。员工“互保、联保”意识差,只是想到自保,但没有更多的站到公司的角度,想到全公司的利益。

2、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做的还不够好,不够细致,缺乏针对性,有些职工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仍然缺乏,安全意识仍淡薄,侥幸心理、习惯性错误大量存在,这都体现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够完善,今后仍需要利用各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加以培训教育。

_年,_公司在_政府创造的良好环境下,会更努力加强思想政治及各项知识学习,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全面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全体员工共同携手,为推动园区发展建设、推动公司自身发展建设而不懈努力!

2020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心得5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

1、县社主要领导亲自抓综治工作,并将该项工作摆上县社党委、行政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总体上承担本系统本单位无治安事故的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了综治工作组织。

成立了县供销社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3、强化了综治工作的目标管理。

一是将综治目标纳入了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将综治工作分解落实到所属单位,机关各股室及每个工作人员,实行量化考核,兑现奖罚;二是将综治目标管理责任落实到基层单位,县社向所属单位下达了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综治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当年因治安整治不力,发生重大事件的单位及负责人,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三是与系统内各租赁企业和租赁户共80余户签订治安和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书,确保安全经营万无一失。

4、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落实了工作责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创优我县供销社经济发展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搞好宣传发动,做好稳定工作

我社将综治工作放在贯彻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抓紧抓实,围绕全县供销社系统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企业改革和全系统的稳定。同时针对供销社企业深化改革,实施减员(聘用人员)增效过程中,经过多次反复协商,均一致同意减聘,做好了减聘人员工作,化解了矛盾,促使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三、坚持预防为主,提高治安水平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即“八荣八耻”)和勤俭办社的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人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以及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坚决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发生。

对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给予了极大的帮助和关心,为他们建立了活动室,征订了老年读物,今年还从非常紧缺的经费中挤出3000元用于离退休干部开展健康有益活动。年初还召开了一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对“军转干”人员实行“一联二”走访慰问,即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走访两名军转干人员,上门慰问、征求意见、融洽感情、密切关系。对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争取县政府的重视支持,正在积极处置资产,用于解决企业职工社保,已经解决了原改制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等民生问题。同时,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企业退休人员申领了医疗保险,为企业有关退伍军人申报了生活补助待遇相关手续,还为系统内原困难职工、尤其是特困职工、积极向有关部门申报“低保”和困难补助等,维护了系统内稳定。全系统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干部职工违法违规现象。

2、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大事抓紧抓实。

社领导不定期地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国庆节期间,按照“六个坚持防止”要求,社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恪尽职守、加强巡查,做到定期报告,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消除了各种不安全隐患,杜绝了失火、失盗事故和案件的发生。同时,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督促挂点村抓好综治工作。

今年以来,我社负责神政桥乡村头村委会的挂点和窑场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一方面,为新农村建设捐助资金1万余元;另一方面积极协助该村委会搞好综治工作,建立健全了综治工作制度,落实了综治管理各项责任,明确了一名副主任具体抓综治工作,村民小组长为本村民小组综治责任人,并宣讲走访了二十多户村民对本乡、村“公众安全感”进行电话或问卷调查。并建立了由5人组成的村治保队,治保队不定期地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排查隐患、调解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了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了一方平安。

第8篇

强化组织领导,营造学习氛围。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自开展“四德工程”建设活动以来,联社党委成员先后进行了多次集中学习,在深刻学习领会“四德”内涵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努力争做学习“四德”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并通过主任办公会的形式,组织全体部室经理和基层信用社负责人先学、先知、先掌握,切实发挥了中层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党员干部覆盖学。联社先后组织全辖230多名党员干部,以各党支部为单位,以晨会、集中学习日为平台,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力求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同时,积极鼓励广大党员干部通过看书看报、网络阅读等方式开展自主学习。三是全体员工全面学。在联社中层以上干部和全体党员的带领下,全区农村信用社各个岗位、各个层次员工都以“四德”为标杆,通过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职业操守以及农村信用社各项新业务和新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个人修养,增强了法制观念及合规意识,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及时将违规作案的思想苗头和不良倾向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丰富宣传举措,外延活动职能。为做好“四德工程”建设活动宣传工作,联社机关及各信用社在办公地点的醒目位置制作了宣传栏,广泛宣传介绍“四德工程”建设的精神内涵和重要意义,以及各部室、各单位活动开展的最新情况,同时,联社还以庆祝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为契机,专门通过媒体编发信息稿件,在回顾淄川农村信用社近年来改革发展的辉煌成就与社会贡献的同时,积极宣传联社“四德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经验。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介绍,使区委、区政府等外界有关单位部门和广大客户对农村信用社干部员工的行业作风和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为各项业务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做好“三个结合”,狠抓贯彻落实。为确保“四德工程”建设活动取得实效,联社研究确立了“三个结合”的工作思路。一是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 以“四德工程”为指导,坚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经营理念,通过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征集改革发展“金点子”、走访慰问退休老同志、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活动,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二是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为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工作重点,联社在“四德”教育过程中,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比党性、比干劲、找差距”创先争优活动,并通过公开兑现承诺、践诺事项,充分激发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联社全体党员已公开承诺事项753项,践诺412项,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与促进业务发展相结合。联社要求全体干部员工切实将“四德工程”建设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中,通过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优化农村金融支付环境等措施,积极做好“三农”服务工作。截至2011年1月底,联社累计投放贷款59亿元,扶持农户6万余户,支持中小企业300多家,为农民群众发家致富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单位:淄川农信联社)

华夏银行11位高管年薪超百万

3月26日晚间,华夏银行2011年度业绩报告,年报显示,华夏银行2011年度共向33位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2789.8万元,其中有六位高管薪酬超过200万,分别是董事长吴建、行长樊大志、董事会秘书赵学军、监事会主席成燕红、公会主席李国鹏、副行长王耀庭、副行长李翔。

其中董事长吴建、行长樊大志、监事会主席成燕红年薪都达到了280万元。

另外还有五位高管薪酬超过百万。加上前述六位,华夏银行共有11位高管年薪超百万。

在职工薪酬方面,华夏银行2011年度共支付职工薪酬30.92亿元,而根据年报中披露的在职员工19169人来计,华夏银行2011年度职工年薪16.13万元。

第9篇

关键词:日本;企业;职业教育;经验;启示

作者简介:喻忠恩(1970-),男,江西彭泽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副研究员,教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教育史;姚楚英(1987-),女,广东汕头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36-0093-04

如何让企业积极培养适应新型工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是当下我国职业教育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职业教育学术界近些年来一直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模式作为研究的重要内容。相较而言,欧美教育发达国家是人们关注的重点,而对东方国家与地区的相关研究则显薄弱。日本作为一个经济社会现代转型比较成功的东方国家,其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基本经验值得我们关注并深入研究。

日本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可以归结为职业教育已经成为政府、企业、个人的共同关注并积极参与的公共事业。其中,更由于日本企业的积极参与,使得其职业教育在较短的时间内基本达到了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水平,并且极大地促进了日本经济社会的发展。本文在分析促成日本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主要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基于我国现实情况的一些政策性建议,以期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一、不断深化的企业参与模式

综观世界各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经验,我们不难发现: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高低与该国企业参与其中的程度成正相关。日本的职业教育之所以引起外界的广泛关注,正是因为其坚持“产学结合”的职业教育发展策略,并且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形式和程度上不断开拓与创新。

明治维新以来,日本以效仿西方国家教育发展模式,逐步建立起来了比较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实行多元化办学(学校职业教育、企业职业教育和公共职业训练)。与此相适应,日本也逐渐形成了注重教育与企业界携手合作的传统。一方面,企业界对职业学校给予资金支持,提供学生实习场所,还常常聘请职业学校教师作为企业技术顾问,对企业的生产和革新进行指导或聘请教师到企业中去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并且有的行业内或公司还设立学校。而职业学校则根据企业发展的要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对口人才,配讲师进行巡回指导,并接受企业界的科研委托项目,在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方面进行双向交流。因此,日本的“产学合作”与美国的“合作教育”以及德国的“双元制”,被世界公认为是当今职业技术教育成功的范例。

从1970年代起,在日本职业教育发展格局中,企业和市场逐步发挥了“主角”的作用。政府制定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无论是学校法人、财团法人、行业协会、企业和个人均可开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旨在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办学。因此,从办学主体的属性来讲,日本私立学校开始成为职业教育的主体,从而形成了具有以下特征的职教模式:办学动机来自企业,办学主体也为企业,国家发挥的作用小,实施自由的市场监督方式,培养的职业人才具有高专门化、高针对性的适用性。这种模式下,职业教育紧贴产业和企业的需求,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日本的社会劳动生产率,进而促进了日本的经济发达。高素质的技能工人的加入带来了产业的繁荣,也调动了参与培训乃至独立办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日本的经济奇迹主要靠的是企业职业培训,而不是公办职业学校[1]。

日本在二战后发展起来的职业高中、专业高中(技术高中)乃至综合高中近年来处于逐渐萎缩的状态,取而代之的企业职业教育模式并逐渐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并由此形成了日本职业教育的主要特征企业教育是指企业内对职工进行的从录用到退休为止的长期教育和职业训练。对于企业员工来说,企业教育是一个完整而持续的过程,囊括了从新录用的职员教育起,到骨干职员的进修、中层管理者教育、经营者进修等。日本企业职业教育按企业组织体制中的金字塔等级对员工进行训练,是企业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其内容除了专门的技术教育、技能训练外,还包括经营、管理、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通过在职的或脱产的训练,使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

企业教育无疑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最高形式。因为这种模式实现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由外部介入到整体融合的根本性转变。相对于学校内及其它机构的职业技术教育,日本企业内职业教育没有系统化的职业学校教育模式,生产一线劳动者的培训主要由企业、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短期培训职业学校承担;其次,职业教育的供需关系主要由市场决定、由企业决定。再次,培训内容与方式主要根据企业的职业要求确定,具有显著的“订单导向”特征。此外,培训费用主要由用人单位与个人承担,高中后职业教育的部分经费则由财政承担。

由于日本企业职业教育不断适应更新的技术设备和改革的工艺过程的需要,不断地补充和提高职工的科学技术知识和业务水平,从而大大地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迅速提高,有力地保证了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发展,被认为是支持日本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成功的重要因素。正如日本东京大学天野郁夫所指出:“如果日本教育有什么秘密武器的话,那就是企业内再教育这个法宝”[2]。

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原因

毫无疑问,任何国家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不会只是一种自发的或自然的行为,而是由一系列因素所促成的。在日本,无论是早期的合作教育还是后来的企业教育,企业的参与行为既源于其自身的文化意识以及利益驱动,也与来自政府的强有力约束有关。

(一)独特的企业文化

日本企业聘用员工时不十分看重个人的具体技能,而是强调基本素质。其基本思路是:高素质的员工,可以通过企业自己的培训,胜任所有工作[3]。这种企业职业教育模式的产生、发展与日本特定的企业文化相对应。日本企业主认为以炒鱿鱼这种大棒和特权来威协员工,不如把员工当成企业的主人,形成员工与企业共存亡的忧患意识,更能激发员工的责任感、积极性与创造力。被誉为“日本经营之神”的松下电器公司创始人松下幸之助要求“造物之前必须先造人” 。他认为:“人的智慧、科学知识和实践经验 ,都属于社会财富 ,而且比黄金更有价值”[4]。因此,他不惜花费重金把每个人都培训成多职能的人才,对雇佣者不断地进一步培训和轮换岗位,倡导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5]。这种企业文化将日本企业变成劳资双方的利益共同体和社会生活共同体,人际之间不存在不公平竞争和暗箱操作,从而把一个企业变成大家庭,使员工对家和国的忠诚变成对企业的忠诚。

一般来说,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在这里,责任或义务无论是对个体的人还是对整体的社会,都是企业作为“公民”的一种意识所在。由于社会文化历史的差异,日本企业不像欧美企业更多地强调面向作为“整体”的社会,而主要体现在个体的人身上。当然,社会从来都不是一个抽象的整体,而是由一个个个体的“人”所组成的。因此从本质上讲,这二者是相通的。

正因为如此,日本企业基于对内部个体员工发展的关注,其实际效果也就自然延伸至国家、社会的层面。日本经营者团体联盟在1956年11月提出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技术教育的意见》,他们认为:“现在如不再培养一批能适应经济飞跃发展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不确保产业技术进步的话,我国的科学技术就会落后于日新月异的世界水平,必然会造成在与别国的竞争中落伍,给下一代留下遗憾”[6]。

(二)经济利益的驱动

企业作为一种经济实体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因此盈利性是其本质特征。日本企业也不例外。事实上,能否增加长远的经济收益,是日本企业比较普遍地参与职业教育的的出发点。驱动日本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利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企业从员工发展获益。日本企业职业教育在重视技能的同时体现的是一种人文主义关怀,企业为员工的切身利益考虑,例如健康计划、应对失业、寻找新工作都成为企业培训的内容。相应的,企业员工自然不遗余力地为本企业效力作为回报,而企业则由于员工的“忠诚意识”而获得生产率、经济效益的提高。与此同时,企业不会有因为被培训的员工流失而损失培训投资的担心。日本企业家认为,终身雇用制使日本企业的人工费—“劳务费”成为固定开支,在不可能锐减人工费开支的前提下,要提高经营效益只有竭力开发现有员工的能力,否则就是浪费资金[7]。

2.企业从外部获益。由于社会发展、 科技进步, 资本、劳动力等生产力要素的市场流动性不断增强,企业间人才的竞争也日益激烈。日本企业加强与外部劳动力市场的联系, 关注市场发展的最新动向, 并将这些信息及时反馈到企业, 指导企业尽快调整职业教育的方向和改革职业教育的方式, 从而有利于引进企业需要的优秀人才。同时,1978年的《职业训练法》修正案确认,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对雇主所开展的职业训练活动进行鼓励和帮助。政府把职业教育的实施权下放给企业,在扶持的手段上也采取了间接手段即作为信息、资金的提供者和帮助者。日本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大力扶持与推动,政府对职业教育立法的极度重视,为企业的职业教育提供了财政支持,优惠政策等,这使得企业通过职业教育培训中获得长远收益。

(三)政策法规的约束

日本重视职业教育与立法几乎与日本教育、经济的发展是同步进行的。日本近代职业教育的每一次大的发展和变化都与当时的法律法规息息相关。政府用立法的形式,规范职业教育实施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立法的形式把国家、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基本方针和重大政策固定下来,使之具体化、条文化、规范化,减少了职业教育发展的随意性,使职业教育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伴随着职业教育的普及化和多元化,企业责任和职业学校自我管理的权利越来越成为职业教育政策和立法中的重点问题。与之相应,合理协调政府与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之间的关系,也成为职业教育政策和立法中的难点问题。在政策和立法中规定和保障政府、企业和职业教育实施机构等多个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日本职业教育立法的价值取向。

进入1960 年代,随着企业生产力的迅速崛起,企业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逐渐增强。1967年,日本对《职业训练法》进行修订,要点是:把企业内培训机构与社会上职业训练所的培训标准统一起来;引入终身训练体制的思想,除了工人的初级培训之外,又设置了养成训练、提高训练、能力再开发训练、指导员训练等[8]。

1978年颁布的《职业训练法》修正案确认,企业主在为其雇员提供职业训练方面承担主要责任。进入经济稳定增长时期,政府又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新的职业技术教育法规,以适应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同年年公布的《部分修改职业教育法的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都道府县、雇主在职业训练与技能检定中的责任。

严格执法监督是保证企业行为的重要手段。《产业教育振兴法》第17条、《职业训练法》第9章都规定了违法处罚办法。当然,日本政府的这种严格执法并不意味着无视经济社会条件的改变而固守现有的法律法规,而是适时而变。在双元制受到挑战时,德国政府奖罚并举,阻止企业退缩;但日本政府认识到并积极顺应客观形势的变化,没有固守原有的“合作教育”形式,而为企业教育模式的形成创造有利的条件[9]。

三、对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启示

综上所述,日本企业之所以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并且具有稳定性与可持续性,既有其内在动力,也有其外在约束。与之相比较,我国在这两方面均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笔者认为,基于我国比较典型的政府主导型职业教育发展体制,政府应承担推动企业有效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以及整体环境方面有所突破。在现阶段,政府一方面应着力培育企业履行职业教育义务的自觉意识,另一方面应构建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

(一)应着力培育企业履行职业教育义务的自觉意识

我国有着悠久的重农轻商传统,加之现行市场经济运行时间不长,因而企业发展尚不成熟。就企业家而言,比较普遍存在功利性极强、缺乏长远发展眼光的缺陷,他们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普遍比较薄弱,甚至刻意规避法律所规定的基本义务。作为政府,应在促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行为方面有所作为。

1.制定约束性法律法规。政府通过现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来规范企业行为,逐渐使企业从被动参与转变成为自觉意识和自然行为。

2.培养企业“公民意识”。日本注重个人纽带关系的企业文化对企业职业教育有着直接而重要的意义,但也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企业职业教育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对于我国职业教育来说,德国培养企业“公民意识”无疑更有益于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发展。当然,这种公民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需要政府加强对企业的引导与教育。

3.尊重企业利益。如前所述,获得利益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根本动力。无视企业的基本利益诉求,一味要求企业履行义务是不合理的,也很难行得通。因此,政府应该保证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获得合理的收益,并且在税收、政策或奖励等形式激发与保护企业的参与积极性。

(二)政府应发展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格局

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是以政府开办的各种职业学校为主体进行的。具体而言,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仅负责职业教育的各个层面的政策及规划的制定,还对职业学校对微观层面的诸如专业、课程等办学行为进行干预。在这里,政府应明确自身的角色,减少办学具体行为的干预,在办学体制上主张多元化办学,并为这种多元化办学创造合理的环境与条件。

很显然,办学体制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成效息息相关。日本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并使之得以快速发展,首先是基于比较完善的多元化办学体制。这是因为,只有多元化的办学才使得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运行机制(动力机制、约束机制以及利益机制)的发挥具备前提条件与物质基础。事实上,这也是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通例。关于这一点,国外早有学者对后发国家提出忠告,“各国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无力迅速适应急剧变化的技术要求,或无法培养出具有最新技术水平的人才”,而“制造业在80年代后期和整个90年代的发展趋势清楚地表明,私营部门参与未来劳动力的培训是当务之急”[10]。

在多元化的办学体制条件下,政府应一个很重要的职能就是为多元化的办学提供合理的、公平的竞争与发展的环境。在这里,政府的目的不是维护某一类办学群体的利益,而是致力于实现满足整体经济社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的目标。为此,政府首先应该保证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切实鼓励企业、私人乃至外国资金参与职业教育。其次应为竞争主体创造平等的机会,保证各办学主体同等的法律地位以及招生、获得政府资助等的公平性、公正性。再次,应发挥引导与规范功能,保证各办学主体办学行为的规范性以及人才培养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参考文献:

[1][美]雷·马歇尔,马克·塔克.教育与国家财富:思考生存[M].顾建新,赵友华,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252.

[2]陈晖.教育·社会·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89:136.

[3]夏光,等.中日两国人力资源管理特点的比较研究[J].东北亚论坛,2006(05).

[4][日]松本邦次.松下电器的经营教育[M]. 陈文彬,译. 台北:台北长河出版社,1992.

[5]郭咸刚.西方管理学说史[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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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石广.日本企业教育管窥[J].复旦教育,1996(02).

[8]翟海魂.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历史演进[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163.

第10篇

一、二孩政策对失独家庭社会养老保障的影响

(一)家庭间矛盾激化

子女的死亡是导致失独父母婚姻破裂的一个原因,尤其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失独夫妻双方情绪濒临崩溃边缘,可能会激发多年来的恩怨,把对失去子女的无奈、悲愤情绪转移到对方身上,可能会损伤双方感情,另外加上没有孩子的羁绊,离婚率大大提高。

(二)养老质量降低

目前我国人口老年化愈发严重,养老问题和压力也越来越大。一般家庭的老人没有退休金,贫困补贴也较少。一般家庭子女收入的收入尚且仅供温饱,失独家庭的老人更是老无可依。国家有关立法对失独家庭的老人进行物质帮助,社会少有的公益团体也会为失独老人送去温暖,可这种做法,不能从根本缓解失去子女的悲痛,他们的精神生活处于非常糟糕的状态,养老质量低,急需改善。

(三)立法搁置

我国对失独家庭保障的国家层面的立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部法律从主要是为了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协调发展的法律。该法律有关失独家庭的规定太过笼统,只涉及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物质帮助。目前无其他具体法律保障失独家庭的权益,立法空缺,不利于失独家庭。

针对失独家庭社会养老保障方面在法律方面依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只能取决于政府的自觉性。

(四)缩减失独家庭保障财政来源

二孩政策使社会抚养费停止征收,从而减少用于失独家庭保障的财政来源,比起政策前失独家庭的较低保障,目前形势更加严峻。

二、消极影响产生原因

(一)二孩政策未直接惠及失独家庭

年龄偏大的失独父母无法从“全面二孩”政策中受益,“二孩政策的出现,让现在很多适龄的夫妇的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变为二孩家庭,可以大大降低这类家庭因为失去唯一的孩子成为失独家庭。但是,该项政策的出台无疑是给已经失去子女的家庭又一重击,掀起他们想要埋在心底的伤害。此外,超过生育年龄的父母也不能享受到二孩政策的福利。

二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弥补失独家庭权益保护方面法律空白的工作,让原本就采取消极应付态度的相关部门更有空可钻。

(二)失独父母无法从有限的物质补偿中获得精神安慰

失独父母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对于他们而言,物质的满足远远抵不上精神的陪伴,这也是政府所无力的。并且,大多失独父母因心理创伤引发各种心里疾病,例如:自卑、抑郁、敏感。所以,政府应建立社团组织,帮助失独父母排解心里压力,走出阴霾。

(三)针对失独家庭的社会服务体系不完善

相关部门工作懈怠,工作人员不作为,社会服务还是处于相对分散的状态,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舆论监督机制不完善,社会媒体对失独家庭关注缺少。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失独家庭更容易被遗忘,这部分群体原本受到的关注就不多,现在更是无人问津,会导致失独父母的晚年更加凄惨、绝望、孤独。

我国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相比国家给予的物质补助,失独老人更需要的是陪伴与照顾。相关工作部分更不应对此项工作敷衍了事,贪污部分物质补助,对老人更是不闻不问。失独家庭的父母无疑是对这个社会做出贡献的,因此,社会公益机构应成立相关组织,志愿者定期拜访老人,给他们带去希望。

(四)养老院不易进,心理的门槛更难越

部分养老院不愿接收失独老人,担忧无家人处理后事。老来丧子,他们这各个群体更愿意通过“抱团取暖”的方式彼此安慰照顾,不愿意看到社会异样的目光,相比现在“进不去”的养老院,他们更希望政府能给他们提供专门的养老院。

三、对策

(一)明确失独家庭国家补偿的方式

失独家庭的补助来源并未清晰规定,为确保失独家庭父母得到应有的物质保障。政府应制定相关明确法律,规定补助来源以及具体补助计划,减轻失独家庭的经济压力。其次,政府可以在地方建立多元化的养老体系,如失独者协会,有过相同的经历的人,可以互相鼓励,共同走出阴霾。最后,为避免失独者自暴自弃,政府还应定期派专业心理咨询师,了解失独者最新的精神状态,并建立档案,持续关注。

大多失去孩子的父母年龄过大,没有再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应给予他们适当的就业优先政策,让他们重新积极参与到家庭生活中,实现自身的价值。同时,政府应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适当提高失独家庭的福利补贴,为失独者减轻生活经济压力,过上一个有尊严的生活。

(二)发挥社会各界力量,为失独家庭提供精神支持

首先,社会各界应最大给予关注与爱心,帮助失独家庭父母走出阴影,重拾对人生的希望,勇敢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其次,努力完善社区文化服务体系,多开展积极向上、拥抱幸福的文化活动,增加失独家庭的归属感。再次,社会各界应尊重失独家庭,努力营造和谐有好的生活氛围,与他们同努力、共奋斗,缓解他们精神压力。最后,政府应做出表率,切实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为失独家庭提供物质和精神保障。

(三)开发和整合潜在的服务资源

解决失独家庭的问题,需要各界多方面共同努力。一是对失独家庭提供心理慰藉,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使他们能够乐享人生。二是规范我国的养老服务体制,各地政府官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效地保障失独家庭的基本生活补助。三是动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齐心协力,营造美好家园。

第11篇

(一)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

2012年,分局针对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媒体曝光的热点问题、群众举报的集中问题,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专项行动30次,共出动监管人员12644人次,监管单位6322户次。内容涵盖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预防企事业食堂食物中毒;针对中小餐饮食品卫生状况、针对火锅店食用油和添加剂使用规范以及针对餐饮单位废弃油脂处置规范等。特别对餐饮环节餐厨废弃油脂的监管是分局今年的重点工作。年内,分局与市容绿化部门召开八次餐厨废弃油脂规范处置培训会,对辖区428家大中型以及火锅店等重点餐饮单位进行培训;向区内产生废弃油脂的餐饮单位发放《餐饮服务业食用油安全告知书》以及《餐厨废弃油脂规范回收告知书》,告知食用油采购、使用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以及废弃油脂收运的申报程序。本区目前持证经营的餐饮单位1595家,废弃油脂产生的单位1102家,安装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设施1050家,占95.28%;1047家餐饮单位已落实废弃油签约工作,占95.01%。

(二)药品、医疗器械专项行动

年内,分局共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行动11次。具体有“迎两节”(元旦、春节)滋补类中药质量、妇女儿童用药、医疗用肉毒毒素使用情况、含铬胶囊、中药饮片质量、隐形眼镜、跨区域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药品批发企业特殊药品电子监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与抽验等。通过一系列全方位的专项行动,对抽验不合格的药械以及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

保健食品监管。年初,分局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向各单位发放《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告知书》并进行了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制度专项检查以及培训指导,使经营单位对涉及保健食品经营的法律法规有了初步了解,对于违法经营后果的严重性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有效规范了辖区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化妆品抽检。鉴于市场上SPA类化妆品使用的特殊性,分局率先成立了由女监督员组成的专案组,对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连锁SPA单位进行快速检测、监督抽检以及现场检查;分局还对辖区内连锁美容美发单位总部、门店及单体店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资质、标签标示、索证索票等内容同时进行祛痘类、染发类产品的快速检测。通过处罚与教育并举,以及在后续日常监管的复查、督促整改,提升了化妆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以强化内部培训为基础,提升管理水平

(一)加强分局监督队伍培训

年初,分局中层以上干部赴常熟食药监局就如何更好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权利运行、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法制建设及法制宣传等方面进行了取经学习;为全面提高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管水平,增强防范执法风险意识,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分局全年共开展“药械行政执法实务培训”、“《行政强制法》培训”、“食物中毒演练点评”、“个案调查书写要点”、“监督公示制度研究”等专题培训16次。为提高培训效果,分局还将培训由原来单一授课方式转变为竞赛、场景模拟执法、参观等多种形式,举办了保化快速检测比赛、保化不合格产品场景模拟处置、赴闸北、长宁两区学习示范街创建工作经验等,有效加强了分局监督员的业务水平与执法能力。

(二)规范内部办案、许可审核制度

《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出台后,分局重新制订“食品行政处罚办案程序”,以期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建立部分食品处罚案由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书写格式范例;制订关于行政监管中对禁止经营食品及原料实施处置的指导意见,供监督员在行政处罚活动中参考。《行政强制法》出台后,即制订了“分局关于加处罚款有关事项的若干规定”,以确保具体行政行为(如催告等)符合《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要求。在餐饮许可方面分局针对验收过程中的工作程序、提交资料及现场质量的标准等制定了《餐饮许可验收工作规范》,确保许可效率及现场验收质量。对中型及以上规模的饭店要求以拍照存档的方式固定现场,使许可文书更为立体直观,进一步提升了档案整体质量。分局通过几上几下反复讨论,制订了《分局行政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每个监督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要有责任意识和“后顾之忧”。

(三)制作“餐饮单位场所布局设施指导图册”

分局以对餐饮单位现场验收时一些优秀单位的场所布局照片为模板,通过日常工作中的拍摄积累,制作完成了“餐饮企业场所布局设施指导图册”。利用该图册,以感性的认识方便申请对象理解落实许可要求,指导相对人顺利完成餐饮场所的布局装修,充分提高行政许可现场验收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对管理相对人培训

开展餐饮服务安全培训。随着《食品安全法》、《市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以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应运而生,分局通过对企业相对人集中培训与上门指导相结合、授课与自学相融合的培训方式,着力增强负责人、管理员以及操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全年共有1798家餐饮单位参加培训,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665家。接受培训的从业人员共计12972人次,发放各类培训资料8584份,光盘1000张。开展医疗机构及药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题培训。为确保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有序进行,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意识及网报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辖区医疗机构网报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专题培训2次,培训68人次;此外,分局还对医疗机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等开展各类专题培训7次,培训351人次。

以推进示范街创建为契机,发挥引领作用

为充分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2012年分局着力创建凯德龙之梦、凉城世纪联华周边为两条食品安全示范街以及新旺、绿茶等33家餐饮单位为食品安全示范店。为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分局与创建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企业承诺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分局还不遗余力帮助企业编写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各项制度,装订成册发放到企业手中;制作统一的《食品及原料进货台账》、《废弃油处置台账》、《从业人员晨检台账》、《企业内部培训台账》以及健康证插页本,使企业日常的管理工作有据可查、有迹可循;对企业定期组织培训,强化餐饮规范化管理要求,传达本市餐饮最新动态,使企业不断加深食品安全意识的同时也使创建工作与时俱进。分局团支部还组织青年团员在龙之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创建单位造势,从而在区域内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争创示范单位的良好氛围。针对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分局自行组织安排进行了中期评估,召开创建单位参加评估情况通报会,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表扬,同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单位积极落实整改。通过示范街、示范店的创建,提高了餐饮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诚信意识,在区域内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以政风行风建设为抓手,深化服务意识

(一)党风廉政责任制签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是分局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2012年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光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科室成员连续7年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应签尽签、先学后签、签而有效,确保所有执法人员都明确廉政责任、责任分解、责任追究等事项。分局还邀请市局监察室主任张麟在签约现场作了有关廉政教育的主题报告,勉励分局同志要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维护食药监系统的整体形象。

(二)深入企业明查暗访

食品安全志愿者。分局组建了一支由8名老科协退休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通过定期培训,使他们熟悉餐饮业的监管技能,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活跃在餐饮行业监管的第一线。分局定期召开信息反馈会议,听取他们的工作建议,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对反映的餐饮单位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管,有效弥补了监管力量不足带来的工作盲点。政风义务监督员。2012年分局每年聘任10位义务政风监督员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部分企业进行走访,从第三方的角度对企业发放《分局行政行为走访调查表》进行现场问卷调查,使得分局能够从客观的角度深入地听取到相对人的意见。2012年分局政风义务监督员共走访企业601户,回收调查表的总体满意度为97.7%,分局已连续三年相对人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分局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走访。年内,分局中层以上干部走访了新发证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195户,通过问卷调查,虚心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调查问卷按照窗口受理、政务公开、服务态度、执法公正、耐心指导、廉洁自律、制度执行等7个方面征询相对人意见,91.6%的企业相对人对分局各方面工作总体反映好或较好。

(三)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

今年6月11日至19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分局配合区食安办及其成员单位开展了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年内,分局机关干部开展了三轮下社区宣传走访活动。共出动933人次,完成了对辖区8个街道225个居委三轮全覆盖的食品安全宣传与走访,共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品8586份、宣传手册1835份,拍摄食品安全宣传照片91张,举办讲座22次、设摊宣传9次,共有714位居民参与。分局的大规模宣传活动充分提高了居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自我防护意识,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四)设立政务微博

响应市局号召,分局于7月9日在新浪网正式开通了名为“食药监”的政务微博。由专人负责每日微博管理,微博内容设有监管动态、宣传培训、食药常识、养生之道等专栏,同时分局还设立制度层层审核微博内容,把握方向。目前,分局微博粉丝数量已经接近6000人,发送微博近200条。通过努力建设政务微博舆论阵地,开展正面宣传和网络舆论引导,分局充分发挥在政务公开、突发事件应对、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有效配合市局树立食药监的良好形象,真正做到服务于民。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监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随着建筑复杂性的提高,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等问题也层出不穷,工程监理作为建筑施工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工作流程,对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也能够有效地提升建筑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建筑工程监理的内涵 工程监理达到的目的是保证施工的质量并提升工程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所谓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一定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对承建单位的整个施工行为进行的专业化管理,以及对工程建设实施的项目管理工作。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行业标准、合同(承包合同与监理合同)、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以及工程的设计方案等。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了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投资以及使用的情况等。同时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技术、经济、管理以及法律方面的知识,能够对成本预算作出专业的分析,编制招标标底与工程管理合同,并且保证管理制度的合理、科学与有效性。

二、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监理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 当下,经济发展迅速,由此带动了信息化的发展,一些信息化技术逐步进入各行各业,在建筑工程监理方面也有所体现。建筑工程监理信息技术可以使工程监理更加高效便捷,而且可以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工程的施工做出监督和控制,可以节省人工和时间,降低成本。而当下,建筑工程监理信息化水平仍然较低,先进技术的应用不是很广泛,施工的监理过程仍然依靠传统的人工方式进行,效率低下,人工监理方式也难以充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由此导致了监理和建筑发展的脱节现象,难以充分发挥技术进步对工程监理的带动作用,影响工程效益水平。

 2、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 现如今,虽然我国的建筑行业形成了“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三级格局,但是结构上面还是不合理,以总承包为龙头、依托专业承包,以劳务分包为基础的自制体系并没有形成。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经常会出现一个项目同时存在几个分包商,而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偷工减料,安全意识薄弱,根本不能做到对安全监理进行统一的管理和重视,再加上我国的法制并不健全,跟不上时展的需求,易出现安全事故。

3、收费不合理

监理目前的市场收费较低,没有达到市场化的收费标准。国家出台了相关的规定,明确了其价位,但是由于目前监理单位数量的与日俱增以及该行业的市场竞争性逐渐增强,使得部分单位和个人在收费的标准上比国家的标准要低上许多。进而使得部分监理单位以低价中标,在后期的管理与投入上也严重不足,进而抑制了监理事业的发展。

4、工程监理招标而引发的不良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必须要进行招标。从监理行业发展的前景看,采取竞争机制是对的,能够有效推动监理行业的整体进步,但是在实际的工程监理招投标时,价格竞争几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很多监理单位为了中标一味的降低工程监理费(低于正常收费标准)。而监理公司不可能高于成本去做这项监理。这种过低收费的直接体现是监理服务质量低、监理人员素质低,间接的也就影响了建筑工程监理的效果,影响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和发展。

 5、人才匮乏 目前监理行业的主要从业人员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跳槽或已退休的某些经过短期培训甚至根本未经培训的技术管理和施工管理人员。而针对这些人员的培训主要是对于工程技术方面的,而对于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培训却严重缺乏,致使工程监理不能真正做到有效统一和相互协调。

三、建筑工程监理问题的对策

1、人员素质的培养 人员素质的培养要依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要从两个方面来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而这两个方面就是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技术素质。一个光有道德没有技术的员工只会造成企业资源的浪费,影响和损害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企业资源,而一个光有技术没有道德的员工是会对企业甚至是社会产生极大危害的。而对于技术的提高和培养,除了员工自身在平时工作中努力累积经验,对工作进行总结归纳外,还要由企业出资增强对员工的技能培训,除了上培训课之外,企业还可以借助建立阅读室,促进员工了解最新最好的技术,开展交流学习会,邀请专家进行讲座和指导。而同时政府等机构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必须加强把关,严格管理和监督。不仅要加强对于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考核,还要加强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培训和考核,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塑造全面型人才,增强监理工程师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而对于思想道德方面的塑造,则着重要依靠企业和个人,企业要通过这种形式和手段,表彰道德模范,通过外力和内在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监理工程师能够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思想觉悟,做到不,不无故滋事,不伙同施工单位欺骗业主,不向单位提出无理要求等。而企业也必须从员工的真实需求出发,用真心和真情感动和温暖员工,让他们对企业有一种归属感和温暖感。

2、充分应用信息化监理手段 信息化监理是当下及未来监理发展的方向,能否高效合理的运用信息化监理手段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建设效益水平的发挥。针对当下监理信息化技术水平不高的情况,要积极的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参与到建筑工程的监理过程,要充分发挥技术的优势,高效的进行施工的全程控制。利用计算机网络平台,建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数据库,从而提高监理的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的准确度,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发挥建筑工程效益水平。

3、注重各环节监理,实施全面监理所谓的全面化监理一方面指的是在注重质量监理的同时,对工程建设投资、工程建设工期等进行监理。另一方面指的是对建筑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理。首先,在工程的准备阶段,委托合同签订之后,监理部门要进行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建立具体的监理部门。实施质量监理责任制,明确内部各方的责任。其次,主体项目施工阶段,应该抽调出具体的技术负责人员对具体的测量控制方案进行检查检验,在红线桩效核结果检验合格之后,才可批准其施工。再次,在项目结束验收阶段加大监理力度,最后的检查是必不可少的。应依据竣工材料要求对整个建筑工程的构件、材料、设备的质量及各类材料的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实验检验资料等等进行整理,并做好监理,要保证施工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准确无误的、有据可循的。

4、增加监理费用 施工企业在寻求监理企业的帮助的过程中,不能只重视技术型的监理工作者,还应该给管理型的咨询工作者同等的重视,为保证质量也不应该使用低价咨询,这样的咨询对于工程质量和监理企业发展都是不利的。

5、招标规范化

在招标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建立连体或同体的情况,监理业务选择规范化的监理企业,再者就是将监理的程序不断地完善和强化,最后还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如对建筑工程监理招标中转包、挂靠等现象的监管。进而保证监理市场的良性竞争,并且保证市场的良好运行与市场秩序的规范。

结束语

做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给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提供可靠而有力的保障,降低建设成本,才能更好地发挥建筑工程的建设效果,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培文.建筑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