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6 16:06:4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审计范本,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施工合同范本;缺陷;分析;对策
1 建设合同示范文本体系不全,施工合同范本适用范围过大
合同文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需要前后统一,符合工程管理模式的需要。但目前,我国施工项目的承包不仅采用分阶段发包,建设设计――施工全过程承包、专业承包模式已得到普遍应用,但建筑领域的合同范本体系不全,没有适用于设计――施工全过程、专业工程等不同发包范围的示范文本,也没有适用大中型和小型等不同规模的施工项目的合同范本。因此实践中,无论采用总承包还是专业分包、无论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只要是关于施工项目的发包,业主基本都采用施工示范文本,未能结合工程实际全面地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 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过于笼统,未起到履约担保的作用
在施工合同中承包商要向发包人提供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保证按合同的规定履行承包商的各项义务,但合同中往往只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重视对担保内容与担保责任的约定,如在一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对履约担保作了以下规定: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金。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这一规定未对担保的内容进行规定,仅是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规定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
没有全面的履行合同责任就是违约,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违约的情形比较复杂,也比较具体,除了合同工期、质量与价款的违约情况外,还有诸如变更项目经理及主要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按规定提供临时设施等等,特别是项目主要管理者的更换虽然不是违反合同的主要表现,但对项目的实施影响非常大,应当作为履约担保的主要内容。
在贵州省的一合同价款为6个亿的大型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招标中,某集团公司为了能够中标,在投标文件的项目人员配备中,配备了技术力量非常强的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为获得一级项目经理的孙姓经理。顺利中标后,在项目开工前,该集团公司称该孙经理因为违反计划生育,被开除公职,要求由另一王姓经理接替。最近几经协商,承包商如愿撤换了项目经理。
[BF]3 合同条款不公平,过度强调保护业主的利益[BFQ]
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示,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方能参加投标。业主利用招标人的主动地位、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较为苛刻的合同条件,将合同风险尽量多地转移给承包商,对业主的义务规定不明确,合同条款缺乏对业主的有效约束。
3.1 竣工结算款支付时限的规定不明确
在施工合同范本33条款中对竣工结算进行了规定: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商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与结算有关的资料,双方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进行核实与确认。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这些规定似乎非常清楚明确,作为承包人在56天内就可以同发包人办理完竣工结算,得到工程尾款的支付,但这一结算时间是以无正当理由为前题的,其实在实践中,发包人会有许多正当的理由来拖延竣工结算。
在所研究的案例合同中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作出了以下规定: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进度付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后停止支付,待审计部门审定施工结算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质量保修期满后付清余款。
竣工结算款待审计部分审计结束后方予以支付,审计部门何时审计结束没有具体规定,使得很多工程由于审计部门长期未进行审计,承包人得不到竣工结算尾款的支付。
3.2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过低
业主为了防范工程支付超额的风险,往往会在合同中规定较低的工程进度款支付额度,有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还不到70%,按照正常生产要求,施工企业需要垫资比例高达30%以上,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一方面,大多数中小型施工企业财产非常有限;另一方面许多施工企业的积累非常少,就拿我国实力最强的施工企业――中建集团来说,其国内分公司的利润率都达不到5%,其帐上资金基本上只能维持日常运转,对项目根本不可能有资金支持,项目部也就不可能用自有资金作为流动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项目所需要的流动资金靠项目施工过程中自我消化,于是就出现了施工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拖欠供应商应付款、虚报工程量等等问题,是行业腐败的根本原因。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1999-12-24.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一)》,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年1月第一版.
作为昌平供电公司工程建设处,每年我们都要投资建设若干个变电站工程,而作为工程建设处的一名技经管理专工,在工程竣工投产之后还要面临着工程审计工作。作为一名审计人员,以发现问题为己任;而作为一名技经管理人员,以不出问题为首要出发点。自己作为一名技经管理人员,在同审计人员的博弈当中,也发现在不少在平时的工程管理当中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从技经管理的几个方面来阐述如何加强技经管理来避免审计风险。昌平供电公司基建工程技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委托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投标、参与概算审核、签订相关合同、开展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竣工档案归档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配合财务人员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等。
1工程可研及概预算管理环节
此环节审计工作的重点是:是否有可研及概算批复文件,即工程竣工、结算及决算完毕后,最终版可研、初设审定概算书及相应批复应该齐全,否则费用的支出没有依据。由于以前工程管理不到位,导致曾经出现结算过后有审定概算书,却没有批复的情况,甚至出现批复和审定概算书不一致的情况,这些情况表明我们在概预算管理环节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需要我们今后高度重视。
2工程招投标管理环节
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应当依据国务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和北京市电力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开展。实际操作过程中需将招标申请报北京市电力公司物资部审批通过后,将招标资料报送北京市华龙电力物资公司,由其作为公司编写招标文件,开展招投标工作。有几个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需注意:
2.1招标手续不齐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必须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根据以上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单项合同估算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可以不招标,但必须出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不招标批复,比如:对于勘察设计不许招标的,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招标管理部门需在《北京市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登记表》上签署意见“:项目审批部门批准该项目不进行招标”,对于监理工程不需招标的,经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监管处盖章认可“监理免招标”,未进行招投标工作,直接发包。以上手续必须齐全,此单项工程的招投标手续才算完整。
2.2要严格审核招标文件
要对招投标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仔细审核,现在公司招投标实行的是工程量清单格式,且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往往都是用初设图纸进行招标,要对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概况、施工内容、工期、工程量清单、招标人采购物资表(甲供材表)等内容进行审核,特别注意的是工程量清单中每项施工内容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与甲供材表中的单位不一致时,要换算清楚,例如:组和个的情况;另外,在招标时要将土建工程和变电安装工程的工作界面划分清楚,哪些是土建的工作,哪些是变电安装的工作要搞清楚,避免将变电安装的工作纳入土建的招标范围内或者将土建的工作纳入变电安装的招标范围,这就需要技经人员同工程管理人员仔细核对清楚。
2.3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
由于个别区域存在电力需求迅猛的,好多工程不等办理完前期手续就要马上开工,导致存在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的情况出现,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审计工作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几乎每次审计都会遇到。我认为需要加强前期规划工作的深度,提前根据地区电网现状及发展趋势开展前期工作,准确的预计哪些地区成为用电负荷增长地区,需要增加变电站,这就要求电网规划人员的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合同管理环节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需执行《北京市电力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合同文本应优先采用北京市电力公司标准合同范本格式,并由各部门的合同承办人通过经济法律管理系统审查会签后签订合同。在经法系统中,对于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建设、小型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委托招标、前期补偿等合同,需采用北京市电力公司审查流程,即将经本单位合同管理员及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后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材料依次送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部、法律法律事务处审查,最后上报北京市电力公司主管基建的副总经理审批。对于单项合同在500万元以下的,采用基层单位自审流程,即本部门处长、昌平供电公司主管基建副经理、经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员三级审批。上面是现行公司签订合同的流程,在实际操作中,有几点需要注意:
(1)需加强对合同对方资质的审查。在以往工程审计中,有出现工程合同对方资质等级不够、资质过期、营业执照未年检等情况。合同承办人应当对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并在签订合同时上传到经济法律系统中,以便合同会签人员对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2)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在以往工程审计中有出现“××工程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及资料、后补签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先签合同、先开工”等情况。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方可开工的规定,时间上首先不能有错。
(3)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审查。由于现在采用的是北京市电力公司标准合同范本,需根据不同情况填写合同内容。由于曾出现过合同对方私自乱改合同条款的情况,技经专工需对双方填写完毕的合同范本进行仔细审查,避免出现有损公司利益的条款。
4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环节
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是国际上大型工程通行的造价控制方式,即委托专业造价咨询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阶段化造价管理的一种造价控制方法,将工程造价管理关口前移至实施阶段,将造价管理中的结算事后把关改变成事前、事中控制,以保证造价管理的及时性、真实性、控制性,为合理、及时地完成工程结算创造条件,达到了合理确定造价、有效控制造价的目的。根据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部《关于基建工程全面执行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和印发现场过程造价控制示范文本的通知》(京电基[2010]93号文),凡新开工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纳入基建管理的随路建设沟道等基建工程均开始执行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现阶段结算。根据以往审计工作经验,在现场过程造价控制中有以下问题需特备注意:
(1)变更签认手续要齐全。施工过程中采用现场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保证及时性及准确性,即当时发生的情况当期必须计量确认,否则不能纳入最终结算。这就要求不管发生了设计变更还是变更设计,都要求施工单位出具相关单据表格,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认可,同时要附上变更简图、变更预算,缺一不可。我单位实行的变更签认额度:5万元以下由工程管理专责人签认,5万元至10万元由工程建设处处长签认,10万元至50万元由公司主管副经理签认,50万元以上需报北京市电力公司基建部审核签认。
(2)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用的支出审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是指根据电力行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规范,在施工现场采取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所支出的补助费用。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现场主要的安全文明设施(安全围栏“、四口”防护杆、安全网、安全标识牌等)、现场健康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淋水降尘、现场土方覆盖、现场道路清扫、施工现场的区域清理、垃圾清运、施工人员佩戴的安全帽、毛经、工作服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及机构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等)。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专款专用,财务部门设立费用支出情况备查,工程结算资料中要提供专款专用、实际支付的依据”。要保证此项费用的支出合理,不超概算列支金额,且工程管理人员要配合技经人员做好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建设的审核,确保做到专款专用,用到实处。
5工程结算管理环节
根据规定,基建工程结算为全口径结算,即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甲供主材)购置费、其他费用等项目的结算,且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需在竣工后1个月内完成,需注意几个审计经常发现的问题:
关键词:基建审计 审核 规程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改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使竣工决算审计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七条,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审计的有关事项整理如下:
一、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扩大,基本建设审计工作日趋重要,基层基建投资审计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引起我们的重视。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审核行为,特制定了本规程。
二、基本建设项目审核包括工程造价审核和基建财务审计。其中工程造价审核包括内部基建审核出具内部审计报告和建设单位委托由造价公司独立出具审核报告。具体工作规程如下:
三、建设工程造价内部审核工作规程:
建设工程造价内部审核工作分审前阶段(也称计划阶段)、审核阶段(称实施阶段)和出具审计报告阶段三个环节来具体实施。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各阶段工作目标独立明确,前后照应,统筹兼顾,确保总体项目审核质量。
(一)审前阶段
1、审前阶段工作内容是做好进入审核实施阶段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按工作计划或领导安排,进驻被审单位。
2、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向被审单位提交所需材料清单。并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提供齐全,做好材料交接记录,对限期未能提供的,要求被审单位写明原因。
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
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各类建设合同等资料。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及正式下达的基建计划等文件;
③项目工程峻工图、竣工内业资料、工程结算书(或经初审确认的工程结算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竣工资料等审核工作所需资料。
④其他相关资料。
3、召开审核会议,确定审核时间,了解项目基本情况;重点是明确项目审核的工作内容、范围;组织学习有关政策法规。
4、确定审核人员组成审核组,做好作业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针对不同专业知识的要求,由相关专业人员分别负责土建、水电、设备、安装、公路等审核工作。
5、各专业参审人员提出各自的工作计划及审核时间,(不含与施工单位核对时间)并提出负责所审核业务存在的相关问题(图纸、变更、签证的),同时负责审核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审核资料合规性,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审核资料应认真使用保管。
6、由项目负责人协调解答各专业审核人员提出的问题,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二)审核阶段
工程结算审核阶段是项目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实务阶段,是保证项目质量,取得审核成果的关键环节。审核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谨慎和职业道德,认真落实审核工作计划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审核工作纪律确保审核工作质量。要组织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审核人员首先应进行工程经济管理的审核,具体包括:
1、审查项目设计概算
①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图纸,概算指标,各项费用定额,取费标准、建设地区自然、技术经济条件和设备预算价格等资料,审查项目设计概算是否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是否超规模、超标准或缺项漏项、投资估算不足或高估等现象;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②审查是否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是否有无资质而自行组织招投标等行为。
③审查建设合同,看是否签定工程建设合同,合同签定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等。
④审查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看其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⑤审查项目验收情况。看是否按规定履行竣工验收(或初验)手续,验收文件是否合规等。同时应查验现场,看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⑥审查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
⑦其他与建设项目审核有关的所有问题。
对工程经济管理的审核要做到有法律及规章的依据,有相关的审核依据条款可查。
2、审核人员进行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核
①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标底编制说明;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资料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项目是否按批准概算执行,有无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规模等;主要材料取价、设备购置价格是否合理;费用计算是否符合规定;重大设计变更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审核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等。
②审查依据包括:国家和地方统一制定的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材料价格、价格调整指数等相关取费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定额;工程竣工图;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工程建设合同;工程监理报告;设计变更情况报告及核定单;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单位现场签证。
对公路项目的审核要依据项目招投标时约定的〈招投标文件范本〉,对结算进行审核。
③审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是否控制在概算允许范围以内;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与换算、费用和费率计取是否合理、准确;审定项目工程预算、竣工结算造价。
④审查步骤包括:收集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根据项目技术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审查方案;组织初审;根据审点深入现场实地调查;复审并出具审查结论。要求各种计算数据要做到准确无误,条理清晰,字迹工整,一目了然,如实填写查证核实单。审核人员应将每日工作情况编写《审计日记》,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审核结果。
(三)审计报告阶段
撰写审核报告阶段是实施项目审计全过程中的最后总结阶段。
1、审核人员应将上述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审减的工程造价,进行汇总整理,编制相关工作底稿:
①填写“审核情况明细表”审核人员应签字,核实单后面应附有具体审减的计算依据、过程相关证据;
②填写“查证核实事项记实”审核人员应签字,核实单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据;
③填写“工程结算审核书”审核人员应签字,核实单后面应附有相关证据;
④填写“项目审核汇总表”,汇总表后面应附有相关工程审核明细表及证据。
2、审计组各专业参审人员审核工作完了后,撰写规范的本专业的审计报告。各专业审核人员应依据查证核实单中记录的问题及有关资料撰写分项报告。要求一律按正规报告范本规定的格式撰写,具体内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评价、审计处理意见、审计建议等。
各审核人员将上述完成的工作及底稿,全部移交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统一与施工单位及被审单位交流审计结果;并经被审单位认可后签字盖章;由项目负责人将分项报告汇总后撰写出最终审核报告。
(四)审核材料的归档及保管
1、各部门及审计组出具各类审计报告,必须经审计组长审核签字后交领导审批,方可出具正式审核报告。
2、正式审计报告行文必须经领导审批签发。
3、审计项目终了后,项目负责人负责在15日内完成审计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4、审计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及时做好审计档案的归集工作,审计报告登记编号在15日后,审计档案管理人员要向审计项目负责人督办、催收。
5、审计档案要进行分类保管及编号登记。审计档案一经移交入档,任何人不可随意调出。
6、审计经办人员或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须调档借阅,必须经领导同意批准。
我们说招标文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它和施工合同的关系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或多或少总有些争议存在,如果不明确这一点,对于我们的工程造价、质量以至进度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作为一名工程造价审计人员,我们在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么一种情况:双方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签订了合同而在正式合同文本中却又没有提及招标文件,此时招标文件是否应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此应作具体分析。考虑到凡是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明确规定“招标文件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的情况下,招标文件因双方的明确约定而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不会产生争议,因而排除这种情况外,在实践中发生争议的主要在于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招标文件有而施工合同没有的内容;第二,招标文件没有而施工合同有的内容;第三,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都有的内容但不甚一致。
那么,招标文件是否应当成为合同组成部分呢?持否定态度的依据无非有二:一是在施工合同范本中不包含招标文件;二是招标属于要约邀请。下面我们就这两种观点作个简单分析。
首先,我们分别来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2条 、《合同法》第12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内容。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2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1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 (3) 投标书及其附件(适用招投标工程); (4) 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 (5) 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 本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图纸; (9) 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由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4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虽然合同范本中未对招标文件的列举,这也不能成为束缚合同当事人意志的枷锁。招标文件属要约而非要约邀请的载体,它应当是、实质上也就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随便翻开现在的一本招标文件,从项目概况、投标须知到技术要求、合同条款、评标办法,无不是厚厚的几十页甚至上百页。投标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它们都纳入自己的投标书中,狭义的合同协议书更不可能把这些内容写进去。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对于那些投标书或者合同中都没有涉及而招标文件中却已经明确的内容,在合同实施阶段就很难操作、实施,经常造成纠纷。尤其是一些国家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主管人员或者确实是由于专业上的不懂,或者是经不住中标人的利诱,在签订合同时放弃了招标文件中对自己有利的一些条款,或者降低了对中标人的要求,从而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2、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是“参照”而不是“按照”,有此可以看出示范文本的效力。
3、我国《招标投标法》不解决合同法的问题,不涉及合同是否成立的争议,而是赋予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的义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这一要求实际上已经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来约束双方当事人。即使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没有提及招标文件,但由于招标文件是他们订立合同的基础,因此解释合同条款和权力义务内容时,招标文件是重要的补充。
其次,对招标文件是否应做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一问题,目前理论界将招标文件视为要约邀请。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
建设工程招标的实质并非是要约邀请,而是要约,我们来看看要约的要件:
①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③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把建设工程招标的特征与这些要件逐一分析对比,不难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是具备了上述四个条件的:
①招标人为某种特定利益,向特定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可能面向不特定的人,但招标文件必然向特定的人发售,而且其人数一般都有明确的限制);
②招标人通过投标人的竞争,与“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订立合同。招投标法也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由此推断,招标的目的是与投标人签订合同;
③招标人通过开展投标资格预审、通知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址等来选择向自己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投标人发出要约,如果是在邀请招标的方式时这种选择性意向更为明显;
④招标文件对订立合同内容的要求一般都十分明确、具体和肯定,以便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编制投标标书。
关键词:高校基建管理创新
1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本质与内容
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本质是指创造一种更有效的资源整合模式,它既可以是新的有效整合资源以达到基建管理目标的管理模式,也可以是制定新的目标和方案等细节方面的管理模式。具体说来,它至少可以包括下三种情况:
1.1提出一个新的基建管理方式。一个新的管理方式或能提高管理效率,或能使人际关系协调,或能更好地激励员工,这些方法都将有助于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以达到基建管理的目的。
1.2进行某项基建管理制度的创新。基建管理制度是基建部门行为的规范,创新的制度能使基建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1.3创设一个新的组织机构并使之有效运转。基建管理组织机构是基建管理职能部门管理活动有序进行的支撑体系。一个新的组织机构若能在工程管理实践中运行良好,取得较好的效果,这就是一种管理组织机构的创新。
随着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高校的基建投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因此,高校基建管理机制的创新是高校事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消除管理制度缺陷、规范管理行为、建设基建项目“阳光工程”是基建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这就要求我们在科技水平和管理理论进步的客观条件下持续创新。
2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原则与方式
2.1反向思维原则。反向思维是指与一般思考问题方式不同的思维方式。从人们没有想过的或认为是不正常的事情中加以思考,从中发现问题;从人们对某一问题通常的考虑方式中调换位置,从其他角度考虑。通过这样一些反向思维,通常可以得到许多创新的灵感。
2.2交叉综合原则:交叉综合原则是指创新活动的展开或创新可以通过各种学科知识的交叉综合得到。目前,科学发展趋势是综合和边缘的交叉,许多科学家都把目光放在这两个方面,以求创新。管理作为一门科学,它的创新发展过程也呈现这一态势。
2.3加一加二原则。管理创新的加一加二原则,是指在自己现有的特色管理或在别人先进的管理思想、方式方法上进行顺应或逆向式的有新意的进一步提高。这里说的现有的特色管理是指自己独有但尚未系统化或完全成型的管理;所谓顺应式是指顺延别人的发展趋势,而逆向式则是指在别人的基础上逆其发展趋势而行。加一加二就是对上述含义进行大胆探索得出新的管理思想、方式方法,简单地说就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有创意的提高。
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方式,一是用新的科学技术、新的学科知识来研究、分析基建管理机制的问题,如此一来,就可能得到不同于以往的看法,这便是一种管理创新的灵感。二是将以往的学科知识、方法综合起来,系统地看待管理问题,这样也能形成一个创新的灵感。
3高校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思路
基建管理机制与制度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它必须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修正,并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手段的出现而不断升级和补充,同时删除落后过时的管理模式与方法,随着新的基建管理创意的出现与逐步付出实施,管理机制与管理水平也就得到改善与提升。
基建管理机制创新涉及到基建管理的诸多方面。比如:
3.1工程结算审核模式的创新学校基建职能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理应行使工程结算初审职能,但在具体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中,有些基建管理职能部门放弃了工程结算初审职能,将工程结算交由审计代劳,这样做,面临的情况可能是审计处聘请的造价咨询公司的一个造价工程师就能基建处与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现场签证,其要害部位材料定价的拖延会导致工程阶段性的窝工甚至停工,如此一来,基建部门将处处被动。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首先,从政策上看审计职能不能代替基建工程结算初审职能。国家规定基建工程项目要进行审计是要对基建工程结算进行审计监督。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如果审计代替结算审核,那将无人监督审计,这与审计制度制定的目的不符。转贴于
二是如果基建结算因为要审计监督就放弃,实属此地无银三百两。其实,在工程结算审核的基础上有少量的审减额其实是很正常的,因为工程决算本身就非常复杂,所进行审核的依据是国家现行定额与相关文件,它并没有对工程中出现的所有现象与工作均作出明确的界定并确定相应的计算方法。正是因为工程结算涉及到很多不同的计算方法和不确定因素,基建审核过的材料再拿到审计审定必定不会是完美无缺的。其次,不但不能因为在基建结算审核后存在审减额就放弃基建工程结算审核职能,而且还应该加强。审计可推出“跟踪审计”,或运用“加一加二原则”创新性地推出“跟踪结算审核”。即:自工程准备开始至工程合同、施工、验收、决算等过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并对涉及到工程决算的数据在事件发生时就予以现场确定,包括隐蔽工程、合同协议以及对有不同计算方法的问题达成协议,对定额规定较明确的工程量与取费认真审核,保证工程结算审核的质量。
3.2工程项目管理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是高校基建管理工作的核心,其内容涉及到各类工程合同、施工材料选定、工程质量控制等诸多方面,这里我们仅就日常管理工作中频繁涉及到的施工合同与施工材料的确定两方面管理模式进行探索。
“防腐反腐”是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基建工作首当其冲。防止“腐败”、建设“基建廉政工程”客观上要求有完善的基建工程管理制度,要求权力的流动与相互监督,这必然也会形成办事程序多、周期长的局面。一般来说,以工程材料的选定到招标文件的制定以及施工方案的审批,均得经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基建处、审计处再到院领导这几道审核关,如此,一件事办下来可能需要几天的时间,如果遇上其中某个环节的拖沓,时间将更久。这就出现了一个工作效率与廉政制度保障如何兼顾的问题,即如何既做好“基建廉政建设”,又保证工作效率。
其实,我们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工程合同无外乎是总包与专业分包合同,工程上使用的各种材料绝大部分是常用材料,新型材料并不太多。因此,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数字技术发展的成果,对工程管理进行技术创新。可联合审计和纪委对工程材料建立一个工程材料数据库,并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将曾经使用过并在使用后证明质量有保证的材料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质量等级、价格等指标输入到工程材料数据库,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丰富和更新这个数据库。这样,各项目共享这些资源,可以减少各项目各自为战、重复性地进行工程材料的选材和定价工作,以及由此带来的层层请示汇报。当然,为了保证这个数据库的合法性与被认可性,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可由基建、审计、纪委三方派人共同完成。同样,对于总包与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也可以把已经做过的项目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拿出来研究,结合其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优化和补充,形成总包和各种专业分包招标的文件和合同的范本,以后再遇到这类工程中时只需在范本上填入具体项目的特征值即可。这样,日常的工程管理工作中90%以上的重复性工作可以消除,工程管理也愈加规范,工作效率也将大幅度得到提高。
4结束语
高校基建管理机制创新的涉及到基建管理的诸多方面,上面所述只涉及到其中两个方面。发现现有机制有问题,只要认真思考、运用管理创新的原则和方法形成新的创意,在工程招投标模式、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管理方法手段和“基建廉政工程”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就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益,解决基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应对新形势下基建任务的巨幅增长,不断提高基建管理水平,为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1]王刚.招标投标中的建设成本分析[J].建设监理,2002(2):33-35.
随着国家对公共医疗卫生单位的建设投资不断加大,卫生部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39号,卫生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1 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容及模式
1.1 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指从建设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全过程的技术活动及参与单位的相关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审计意见或咨询意见。
1.2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体有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三种。 目前医院内部审计的执业资格受限,一般委托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2 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风险类型
第一、内部风险。
(1)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定位不准——产生风险。
全过程跟踪审计因为时间长、审计涉及环节多、审计关系复杂,很容易使审计人员越权,导致职责交叉、重复来参与和评价工程项目事项,造成审计工作的越位和缺位。
(2)对全过程跟踪审计理解的偏离——产生风险。
1)对跟踪审计的监督、评价作用认识不够充分,审计工作有阻力
单位领导层认为只要通过基建项目跟踪审计,就能使工程投资得到全面有效地控制,实际工作中全过程跟踪审计不可能将所有问题都能审计出来。
2)相关部门不配合,导致审计效果受限。
①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认为全过程审计就是跟踪监视,因而不积极配合,对需要审计的事项不能及时送审或不全面送审。
②单位领导层为了赶进度催促审计(如工程进度款审核)特别是国投的专项资金项目,使审计报告容易出现偏差。
(3)内部审计的专业水平不高——产生风险
1)内审专业上的局限性导致审计结果无法全面。 医院内审主要是财务专业为主,受专业方面的局限性, 在有些问题上产生妥协而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性。
2)与各方沟通工作不到位导致无法跟踪审计的风险。
审计人员受到职业思维影响,而是机械地、教条地看待和处理问题,不能及时地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导致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受到影响。
第二、外部风险。
(1)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产生风险。 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一种全新的基建工程审计模式,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无法对其审计工作的好坏进行客观的评价,给审计风险的规避带来难度。
(2)受审计工作环境的影响——产生风险
1)工程项目的现场环境,导致审计独立性受到影响。 开展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人员需要参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协调会并需表明态度,这也是审计人员难以掌握的。
2)审计的相关环节不全面,导致审计监督缺位。
①在全过程跟踪审计实践中,因项目前期决策权目前大多数停留在领导层,审计人员很难介入,使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监督作用无法有效发挥。
②我国目前的招投标法律法规体制,当招标结果经专家评标确定后,不合理的价格以合法的形式反映在施工合同中的情况时有发生,等到最终结算审计时审计人员就没法更改,使审计结果与实际预期产生偏差。
③收费不规范,导致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全过程跟踪审计委托收费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后通常采取的是基本审核费+审减额按比例提成的方式计费。如果跟踪审计发现的过程问题多,竣工结算审计时审减额就越少,按审减效益的收费酬劳就越少。
(3)监控不到位——产生风险。 有些社会审计机构未涉足过跟踪审计,片面理解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没有考虑委派的工程师是否能够胜任工作。
3 对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医院基建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是一个连续、全面、系统的工作,必须防范进行跟踪审计工作的各种风险。
3.1 首先要制定工作计划。在开展跟踪审计之前必须明确目的、内容、程序、时间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各部门各司其职,跟踪审计到位而不越位。
3.2 其次对跟踪审计的目标等要广泛宣传。单位内部加大审计宣传,明确全过程跟踪审计并不是取代基建项目管理,而是促进项目管理实现工程目标;但是与原来任何一种审计一样不能杜绝风险只能减少风险。
3.3 拟定跟踪审计的操作规程。拟定具体的全过程审计操作规程,明确跟踪审计介入时间、审计方案准备、审计实施等一系列程序和文书制定的规程,保障跟踪审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4 营造良好的审计工作环境
(1)明确跟踪审计参加工程现场协调会的范围和程序。在召开协调会之前要求相关部门提前作出议题,以便心中有数,防止盲目表态。
(2)做好与单位领导层的沟通工作,审计是为领导层做决策提供建设性的咨询意见。
(3)提升跟踪审计的服务意识,处理好依法审计与项目进展、质量之间的关系,制定有效的分歧解决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
3.5 加强对中介审计机构的考评和监督
(1)遴选中介审计机构及跟踪审计工程师。重点以信誉、质量、业绩、资质、管理水平、取费、工作方案及工程师的资质等综合因素来考评。
(2)委托合同的约束。除了签订合同标准范本外,各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补充签订附加协议条款。
(3)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多方会审。对审计结果要交给单位项目办、监理、施工方分别复核定案后,内部审计才反馈给审计机构并出具审计报告。
3.6 提高内审的综合能力水平
(1)加强内审人员的综合能力学习,尤其是沟通协调能力。内审要主动和项目办现场工程师、监理、预算员及审计机构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2)做好送审前的内部初审工作。首先要求保证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其次是内部审计做好签证资料的鉴别。
综上所述,随着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开展,不断得到各单位领导层的认可和高度重视。很多医院基建项目都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内部审计负责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同时必须加强对跟踪审计的风险管理,才能全面地提高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 周和生.《建设项目管理审计》.
关键词:工程造价审计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结算管理 有效运用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机遇和挑战。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中开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此来强化自身的综合竞争实力,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一般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主要是管理工程造价的各个阶段,对企业的实力进行客观反映,管理工程施工的质量,有利于实现建筑市场透明化,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概述
1.1 含义
工程量清单主要是指工程数量、措施项目以及分项分部工程项目等的明细清单,而其清单计价则是指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所需的所有费用,并由投标人加以完成,如税金、规费、措施项目费、分项分部工程费等。同时招标人应以工程量的计算标准为依据,对清单项目的设置标准进行制定,并结合施工图纸来对各阶段的工程量进行计算。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以自身管理能力、技术和财务为基础开展投标报价活动,招标人则结合具体的评标细则,优选投标人的报价,从而促进价格的形成。
1.2 特点
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而言,其与传统定额计价方式具有本质差别,该模式主要是量价分离,而定额计价属于工程造价和量价合一的“静态模式”。工程量清单计量模式主要是在单价中充分考虑市场、进度、质量、技术和经济等因素,从而形成工程造价的“动态模式”,促使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定额体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工程量清单价模式能够充分挖掘潜在的投标人,打破行业和地区的垄断与界限,促进建筑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促进建筑行业的长足发展。一般在传统的招标过程中,多是通过招标方对标底加进行编制预算,在此基础上由相关部门审核预算的价格,从而对标底价进行最终确定,投标企业应对预算进行组织编制,以此对自身的投标报价加以确定。但是这样的环节往往会导致价格作假、盲目压价等情况的出现,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运用能够对标底的作用加以淡化,保证竞争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公开性,促进工程造价审计公正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2、工程造价审计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有效运用
工程造价审计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有效运用,其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编制工程量清单;二是强化施工与合同管理;三是强化竣工阶段管理。
2.1 编制工程量清单
招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就是工程量清单,其是保证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重要前提与基础,因此必须要保证工程量清单内容的明确性、完整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做到公正客观的审计。企业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时,应对工程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全面把握,将工程的技术热点、范围以及内容进行了解,对工程的资源安排、分包计划、施工方案、总进度计划、工程现场以及招标文件的标准进行综合考虑。这样能够有效避免清单漏项缺项情况的出现,保证清单项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管理能力,促进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此外,估价人员在招投标准备的过程中,应以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工程特点为基础,结合工程量和图纸的计算标准,对工程量进行具体有效的计算,保证工程的质量。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不同,分项分部工程的内容以及划分也不尽相同,因此在计算每一分项分部工程量时,应对其涉及的质量标准、工作内容以及项目进行详细说明,从而避免重复计量或漏项情况的出现,保证工程报价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2.2 强化施工与合同管理
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由于清单计价与合同标准范本难以保持一致性,导致运用效果不佳。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承发包双方对自我保护意识加以强化,对必要的责任和风险加以约定,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以材料价格以及工程的变更为依据,及时调整合同价,并将这些情况有效添加在合同的相应条款中,保证合同的执行率,避免纠纷事件的发生。此外,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应对施工组织管理加以强化,结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相关原则,科学选择具备良好信誉的供应厂商,并积极提高施工技术的水平,合理运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从而保证相关费用的有效控制,如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和现场费用等,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2.3 强化竣工结算管理
竣工结算管理作为工程审造价审计中的重要内容,其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审计的质量的效果。因此造价人员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应以阶段性审计结论和审核意见为依据开展审计工作,促进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在竣工结算阶段,应对各个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以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实,确保其与招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性。同时应仔细分析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原因,有效避免重复计量、错误计量、漏计和多计等现象的发生,保证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实施,促进竣工结算管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3、结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作为一种先进科学的管理模式,将其运用在工程造价审计中,能够有效提高造价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该模式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因此必须要进行不断实践,积极改进和完善该模式,有效推进建筑市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虹.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工程造价审计中的应用[J].甘肃科技,2012,(06):115-117.
【关键词】 市政工程、造价、江苏、分析、控制
【引言】工程的造价控制是工程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目前,工程造价的失控正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因此,加强对工程造价控制的研究,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课题。文通过对当前江苏省市政工程造价管理现状的分析,提出了改善江苏省市政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主要措施,为市政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成本控制时提供理论依据。
一、市政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
市政设施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居住生活环境,城市生活品位,是市容市貌的展现,是形成和完善城市功能、发挥城市中心作用的基础。而作为城市构成骨架的市政设施工程,其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国家的投入和地方财政,而这些资金投入与城市建设庞大的资金需求相比是有限的,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城市建设发展的瓶颈,因此合理控制项目工程造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市政建设必须努力和追求的方向。
二、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是完成项目的重要保证
项目建设前期阶段是指工程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完成的工程建设阶段。可行性研究的目的只有一个,即立项的科学性、经济性、适用性,它立足于在调查研究及现状的基础上对多种方案进行严谨的科学论证,使项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施可行,而其中规模的确定、工艺的筛选、场址的选择、环境的影响、地基处理方案的确定无不牵涉到投资的变化。控制方法有很多,如采取委托新的有咨询资质的可行性研究审核单位完成对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制定详细的控制指标、建立专家库聘请专家审核等方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工作。
三、把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自己的事情
首先,推行设计招标,使技术和经济关系有机地结合长期以来,设计人员缺乏经济意识,设计思想保守,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概预算人员也只管算数,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无论多大规模的工程都应进行设计招标,通过招标进行多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其次,推行限额设计,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投资估算,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利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对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当然限额设计也不能一味地考虑节省投资,应尊重科学、尊重实际。在实行限额设计的同时注重优化设计,兼顾功能提高。
四、加强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对市政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要加强对施工队伍资格审查,在市政工程中,严格杜绝层层转包和分包以及借用施工资质的情况发生。招投标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应放在规范招投标活动和招标方式的确定上,招标评标应实行合理低价中标。这样可避免个别投标人追求业绩的最大化,往往出现低价掠标情况,与他们签订施工合同后履行不了合同承诺,直接造成工程造价的失控。第二,重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工程决算、拨付工程款及处理索赔的直接依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谨慎,特别是采用费率招标时,更应弄清业主与施工单位各方的责、权、利。对于其中的包干风险费,必须把握其费用的内涵。这对于市政工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五、工程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直接影响很大,要加强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实现的主要阶段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因此工程实施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直接影响很大。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包括四方面:第一,建设单位要强化招标工作,招标文件要按国家规定的范本编写,不宜提出过高要求,并组织技术和经济两方面的专家审查,按项目管理权限报批。未经审批,不准出售。第二,最高限价要根据“适度竞争、合理价格”的原则,由有资质的单位及人员进行编制。最高限价必须送造价管理部门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开标。第三,周密拟定合同条款,依法签订合同协议,严格过程合同管理,使合同成为项目执行和控制工程造价的保障。第四,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授予的权利和职责,认真审查,严格计量支付。若发现监理人员与承包人串通违规计量,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做好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避免对工程造价造成重大影响
工程施工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此阶段是一个技术与经济合为一体的结合性环节。此阶段的工作要求是所有的审计人员必须与工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量为依据,考虑设计变更的工程量,防止在套用定额时出现错套,误套及换算错误的情况,避免对工程造价造成重大影响。可以考虑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差额标准,如施工单位上报竣工结算造价和审计核定造价有一定差额,则由施工单位承担所超部分的审计费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也可以委托两家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先后审计,用后一家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监控前一家审计单位的审计质量,如后一家审计造价低于前一家审计的某一比例则扣减前一家审计单位的审计费。
七、总结
加强市政建设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承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之,一个长效的管理体制是市场化的前提和保证,只有理顺体制,权责分明,才能培育出一个有序的市场,市政工程造价管理也是如此,因此建立一个长效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 马文丽,吴霞,造价工程的现状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06)
认真做好工程预算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若建设单位具有技术力量,可以自行编制。但目前主要是借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来编制。这就需要认真地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择的时候不能以服务费用的高低进行判别,因为服务质量才是关键。要选择资质等级高、具有相应技术力量和项目经验的咨询机构。在编制过程要做好及时的沟通,做好暂估价、暂列金额的确定。
2、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
2.1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工程进度的安排首先要根据施工合同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条件不确定性因素,工程进度必须及时调整。比如预见未来有暴雨等恶劣天气,则一定要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做好有关基础的开挖、回填,避免在暴雨雨期情况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作业。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资源、资金的节约,还可以避免工程事故。
2.2审核优化施工方案在施工优化过程,一定要引入技术经济分析,而不能只单纯进行技术上的优化。通过对比各类技术经济指标,从而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方案进行施工。在现代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越来越多,对此也应注意进行优化。这需要配置更多懂得施工技术、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逐步更新造价控制理念和手段。
2.3控制好主要材料的价格及使用对大宗材料的价格控制,首先要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从而将价格降低至最低。在施工现场,还需要合理施工,避免材料的浪费,这需要采用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更需要现场管理人员加强对人员的指导。比如做好钢筋放样,尽可能最大程度减少边角剩余钢筋的数量,而且还要合理利用边角剩余钢筋。这些工作看起来虽然琐碎,但是经年累月后也可以节约很大的投资。
2.4强化索赔管理和签证管理在工程实践中,对索赔程序的重视程度不够,随意性较大,这也是导致竣工结算纠纷的一个因素。与2008版清单相比,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索赔的规定作了较大补充,在对索赔权利及索赔程序做了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承包人和发包人可获得的赔偿方式,增加了承包人索赔的期限等规定。对索赔的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但由于多种原因而未对可索赔的事项、索赔值的计算作定量规定。这也成为一个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根据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单价计价方式的特点,可以借鉴《〈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FIDIC合同等单价合同范本中索赔事项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在实际索赔中,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结合具体的合同中索赔条款,提出合理的索赔理由和工期、费用索赔,尤其要加强索赔程序的规范性。
2.5强化跟踪审计近年来,跟踪审计逐渐兴起,并成为工程造价施工阶段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跟踪审计,需要选择良好的跟踪审计单位,制定合理的跟踪审计方案,抓住跟踪审计的关键点和重要点。目前跟踪审计还需要加强的是,应及时反馈跟踪审计结果,并以此为依据做好下一步的造价控制,这也是动态控制的一个必然要求。这对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人员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3、项目实施后的管理及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造价起始于约束性的前期阶段,通过大量的物化劳动实际确定和形成于期中阶段,被动的后期管理对上述两个阶段都不能起根本性改变。即使建设工程各方对竣工结算结果有所影响,但不能从本质上改变已成事实的工程造价。即便如此,工程结算管理仍然十分重要,因为工程经过审核或审计的工程结算将成为工程造价的最终结果,这关系国有资产的确定等。后期管理主要是指工程造价的结算管理。通常,建设单位在本阶段也需委托具有很强技术力量且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从而通过专业的力量帮助建设单位确定符合建设工程合同和实际的工程造价,从而避免国有资金投资的浪费,也能积累工科学的资料。严格确定结算审核程序,主要包括结算资料的送达、结算审核人员的工作场地及工作方式。严格结算审核报告的出具,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且附上有关重要的证明资料。目前,伴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在结算中应注意暂估价的结算。因为部分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对暂估价的设置较为随意,施工单位投标未严格按照暂估价金额进行填写,但是评标时未能发现,施工单位中标,最终结算的时候就引起麻烦。对这部分的审核一定要仔细、慎重。
4、总结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10-227-02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高等教育的发展速度也是有目共睹。各大高校纷纷扩大招生规模,使得高校原有的陈旧的基础设施、教学科研设施等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各高校近些年来对基础设施、教学科研设施的改造和扩建工程持续投资与建设,以适应与承载校园规模的扩大。而每一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结算工作也以前所未有的强度扑面而来。为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控制工程造价,教育部多次相关文件,要求高校审计部门加强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未经结算审计的建设工程,不予支付工程尾款。那么,高校的审计部门和基建部门与施工单位之间在进行结算审计过程中,结算审计资料的完备程度、各自的立场角度、审核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沟通能力等因素直接影响着结算审计的难度、速度与质量。本文单就结算审计的第一步即对资料的审核重点加以梳理与分析,探讨如何解决这些难点并提出完善的措施与意见。
一、报送结算审计的资料不全面,漏补现象多
竣工结算,指在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洽商变更与签证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是项目或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最终总结,应确保结算范围、内容及计价标准与合同范围相一致;竣工图纸所示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相一致,并进行精准计算;完成的工程和服务、供应的物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通过验收。没有完全齐全的资料所作的结算是不完善的结算,而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的结论,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
审计部门对于工程报送审计都有一份详细的资料清单提供给基建部门,要求提交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变更设计通知书、监理签证资料、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合同及各种材料单价的签证等,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之前,会对其进行整理、归集和分析,并进行详细的了解。但在实际结算报送审计的资料中,经常遇到如下重点问题障碍影响审计的工作?_展。
(一)结算书内容不完整
高校内修缮工程较多,规模小造价低专业单一的工程,总包单位的结算书内容能够涵盖其所施工的全部,但大型的修缮工程以及高校内新建或扩建工程,由于规模大造价高且专业工程多样化,总包单位编制的结算书往往差强人意,不能反映实际的工程建设内容,特别是涉及专业分包工程经常漏项未报。甚至结算书有多本,总包一本,各专业分包多本,没有整合出一套完整的结算书。
(二)工程合同签署不严谨、条款界面不清或前后矛盾
高校内大型新建、扩建或改造项目的合同,以及小型修缮工程合同多采用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根据项目的特点甲方可在“专用条款”中提出特别要求。在合同资料的审核中发现诸如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条款不一致、总包与分包或分包间施工界面不清、前面总价合同后面单价合同或以审计结果为准、没有合同签署日期等不规范现象,特别是一些实质性条款,涉及合同价格调整、综合单价调整、暂列项暂估价的确认办法等在“专用条款”中没有描述清楚,都会导致竣工结算时需重复计算落实的工作量大,争议项多,审核与被审核双方博弈时间拉长。
(三)洽商记录单与签证单内容不详实或短缺
高校内扩建、改造、修缮项目由于时间限制只能在暑假期间施工,时间紧任务重,先干再说的现象普遍,很少有项目不发生洽商变更的。结算报送的洽商记录单只有施工单位一方签署,设计、监理、建设方签署不齐全,结算时互相说不清楚。签证单内容不清晰,有的只写内容没有工程量,有的有工程量但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签意见仅签名、只签结果不记录施工过程状况、甚至直接签价格无法核量等情况,易引起双方在结算时因为各自理解不同而产生扯皮。
(四)竣工图编制不规范
高校基建工程的竣工图编制责任者均是施工单位进行编制。竣工图编制的不及时、不规范问题凸显。签字不工整写“草书”,编制单位不是单位全称,而是“简称”。竣工图缺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确认的现象普遍。甚至于一些修缮工程竣工图以白图或手绘示意。
(五)竣工验收单滞后
通常大型的建设工程送审资料中“竣工验收单”的签署与时间与合同上约束的时间基本吻合,即使是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竣工验收的时间也是符合建设程序的规定,只有小型的修缮工程、改造工程,时间短,工程干完就完了,缺少正式的竣工验收程序和资料归集,在送审时因为审计处的资料要求必须有“竣工验收单”,只好补。开竣工的时间要么未填,要么填的时间随意,和实际不吻合,使得一个项目的开竣工时间有多个版本。
二、审计完善资料措施,提高审计效率
一套完整的结算审计资料,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高校审计人员对于在审核初始资料时发现的诸多问题,应从内部制度建设和外部咨询配合两方面着手抓起,专人负责督促对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特别是目前教育系统推广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将审计的触角伸至项目资金所系的每一个细节,这也就为审计人员对项目资料从生成到完整完善都可把控得到,只有将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这个基础做扎实了,后续的结算审计工作才能高效,才能顺风顺水。
(一)审计内部对结算资料的管理要求要实用、可操作性强
在新的教育形势下,高校审计部门正日益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对于高校内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修缮工程的结算审计均有相应的审计管理办法,特别是对于结算资料的交接均有一定的交接清单与资料登记表。但对于这些资料交接清单与资料登记表中各项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以及资料的深度,送审方如果专业能力不足则不一定完全理解。这就需要审计人员要本着为学校负责、为工程真实造价负责、与基建方利益一致的原则,有义务有责任向基建方及时宣讲,将对于需提交的每一项结算资料的要求格式一一讲述清楚,强调其实用性、可操作性更强,使得基建方每个项目负责人都明了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各类资料,哪些需要收集、哪些怎样签署完整、哪些要盖章到位都做到心中有数。只有这样,才能让审计与被审计双方管理人员从思想上重视资料管理的重要性,从执行上有据可依。
(二)审计关口前移,强化咨询与服务意识
高校工程预算计划管理是目前教育系统推行的一种资金管理模式。作为一名高校审计人员,应了解学校每年度工程的建设与修缮规模内容、招投标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等,提前介入服务,将审计关口前移,并作出相对应的审计工作计划表,标注项目竣工结算提交审计的时间节点,增强审计咨询与服务意识,在竣工节点时或之前适当提醒在有限的时间内准备好完整的结算书及相关资料。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对工程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实时性进行监督和指导
(一)合同签署应规范和严谨
审计人员审查合同应在合同正式签署之前,包括甲方与乙方签定的承发包施工合同、?甲方确认的乙方与第三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等,对发现的每一条问题,都要提出审计建议,并监督一一更正,特别是一些实质性条款,涉及合同价格调整、综合单价调整、暂列项暂估价的确认办法等在“专用条款”中都要描述清楚,总包与分包以及各分包间的界面更要分清楚,不留死角。合同执行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密切关注合同执行情况,需要变更或补充某些合同条款的,要及时建议甲方签署补充协议。
(二)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应完整
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特点之一就是投资紧张,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问题,甲乙双方在变更金额上在短时间内很难达成一致,但双方着眼于达成进度目标,只好积压到竣工结算时再处理。或者对工程变更先斩后奏,不及时申报变更内容也是积压到竣工结算再补资料。跟踪审计人员就要积极配合甲方,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完善工程变更资料和现场签证的完整,包括有施工单位设计人员、监理人员的签名以及单位盖章,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审核每一份变更所附的预算,为甲方实时签署变更提供支撑依据。
(三)核查工程资料的归集与整理,完善签收程序
全过程跟踪审计在结算审计前最理想的成果就是监督甲乙双方形成一套完整合乎规范的项目资料。审计人员接收结算资料时仍要认真核查,并严格执行签字签收手续。递交的结算资料一般以复印件为原则,如果提交的是原件,一定要标注是原件。履行资料签收手续的目的,一是能够证明结算资料已经在某个时间点送达,二是能够证明报送的结算金额及结算资料的内容、种类、份数、原件还是复印件等。
送审单位应对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此负责。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项目工程造价审计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前言: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带动高新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随着《08 标准》的出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面临很多新问题、新变化,需要各建设参与方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式去解决问题、适应变化,尤其是对工程变更需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减少工程变更发生,规范工程建设计价行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有效控制。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含义介绍
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主要是指工程项目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清单,对项目招标方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及税金等全部的费用进行如期完成。同时,投标人还要依据招标方需求并结合自身企业情况及报价方式等进行自主报价,最终签订工程项目合同价格的一种新型的市场定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审计方法给当下的审计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审计观念。它将现代管理审计的理念很好地融入到了工程项目管理当中,从而能够从效益性、经济性、效果性等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做出比较客观、独立与公正的评价,为项目的决策与实施提供较充足的依据或便利条件。
2、工程造价审计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用
2.1编制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是企业公平竞争的基础条件。所以说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再加上客观公正性就显得尤为重要。投标企业在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时,必须充分了解工程的有关资料(工程本身的内容、范围、技术特点),与此同时还应将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场勘查以及企业自身的工程量进度、计划、施工实施方案等纳入考虑范畴,因为这些要素与投标报价有着直接的关联,所以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必须解决下列三个问题:一是清单的缺漏项问题;二是清单的特征描述问题;三是有关建设单位对于工程量风险的管理能力问题。
2.2合同管理和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管理
鉴于当前施工合同的标准范本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匹配有所出入,所以承发包双方在进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的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性,防止不合理条款的出现,特别是对于材料价格变化和工程量变更关系到调整合同价时要适当地添加补充条款,避免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对于实施工程阶段要严格遵循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对于施工管理水平要加大管理力度,对于材料的供应厂家要择优选择,以增强施工技术条件的改善。这样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对于施工方法的催生下,才能有效控制产生的相应费用。
2.3竣工结算管理阶段
竣工结算作为控制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工程前中期跟踪审计时所具有的审核意见以及审计结论的阶段性评估方案要进行充分而有效的利用,以提高工作效率的高效性。在进行竣工清算时应将实际所核实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一致。
3、对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模式下工程造价确定的分析
所谓的传统计价模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额计价模式。在该模式下,项目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包含了定额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利润及税金等,定额直接费用是根据国家与地区的预算定额估算出来的,最终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定额直接费作为基础,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最终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的清单与相关需求规定,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施工状况,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自行设计与制定,并参考企业定额和风险因素等进行自主报价。显然,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下,对工程造价的确定较大程度上说明了是以国家和地区的预算定额为核心的,这种模式下,工程造价的最后确定更趋于社会的均价。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较强烈的政府定价的味道。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的确定较好地体现了企业个体的价格,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由市场竞争来定价的市场竞价机制。所以,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会是我国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必然方向。
4、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审计依据变化的分析
与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审计在依据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弱化了对定额的参考与套用作用。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审计过程对于审计定额的参考与套用依赖性比较强。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清单单价对于合同的双方提出了较多的约束条件,不再注重对于定额套用的正确与否,这说明新的计价模式下对于定额的参考作用呈现出“弱化”趋势。
2)强化了项目施工方案与措施的作用和地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清单单价的确定是施工方按照企业自身定额定价的,其定价的合理性与竞争性主要根据施工方案和措施来判定。所以说,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措施是施工方报价得以合理实现的保证。
3)强化了对合同双方的约束作用。旧的计价模式下,常常会有价格弹性过大等一些纰漏出现,合同对于双方的约束条款不够细致和全面,约束效应没能够很好地得到体现等。
5、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审计内容变化的分析
对比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审计不仅仅在造价审计依据上发生了变化,在造价审计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审计内容体现在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变化。相比而言,清单计价模式对市场竞争的择优机制比较注重。因此,该模式下的审计特别重视对招投标阶段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我们知道,在工程造价控制上,招标文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审计工作首先加强了对招标文件的审计。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审计内容体现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化。在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主要的审计内容是对该阶段所确定的项目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审核,尤其是对项目清单工程量的核实与确定以及对工程量变更的签证等。另外,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造价审计,对于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的价格调整结算办法也比较注重。在造价审计阶段对于变更签证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的核查更细致,也更全面。项目施工阶段作为整个项目实施的一个比较关键的阶段,对于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内容的监管一直是清单模式下审计工作所比较重视的,它关系着整个项目能否顺利进展。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审计内容,体现在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的变化。通常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项目工程价格在工程项目的前两个实施阶段已基本上被确定下来。因此,与传统的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工作内容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少。同时,在项目竣工结算的阶段,处理项目施工阶段遗留下各种问题,诸如索赔和补偿价款等,是工程造价审计更多的工作。
6、结语
作为一种新型的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也是未来建筑市场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不断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能够很好地实现项目工程造价在计价模式上的科学转变。提高我国在世贸的新框架下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1]熊炜.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基建审计探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8):89-92.
[2]黄景.浅谈如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做好审计工作[J].科技经济市场,2008(8):25-26.
[3]齐平军.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审计与造价控制[J].当代经济,2009(20):115-116.
(一)对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缺乏规范有效约束机制
建设单位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管理者在工程管理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而是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施工企业开绿灯,干活少,结账多,这无形中增加了工程费。更有甚者在工程材料上大做文章,对一些利润高的设备、材料指定厂家、公司压榨施工企业利润,施工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难免要求追加工程价款,这无疑会增加工程造价,也会给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
(二)不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批程序
政府项目建设方多为行政部门,管理者往往缺少工程管理经验和造价控制意识,不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批程序,项目建成后有的领导可能会随意变更项目,往往不同领导有不同意见,朝令夕改,因此在立项后随意扩大投资规模、提高设计标准、返工、拆除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种变更常是口头指令,无从查证,既形成损失浪费增大工程造价,又容易滋生。
(三)施工单位技术水平低,返工率高
当前市场竞争激烈,政府建设项目相对于社会项目风险低、垫资情况少、工程款拨付也比较及时,很多施工单位比较青睐,但是一些施工企业往往恶意压低造价以求中标,很多不符合资质的企业也通过挂靠等方式参与投标,但是这些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施工经验欠缺,在施工时往往不能达到设计要求,因此不得不返工,这势必会增加工程造价。
(四)对造价管理公司、监理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不够
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公司越来越多,很多政府项目不仅预算、标底的编制由造价公司完成,甚至一些项目的预决算审计也委托造价公司进行,但是,这些中介公司不用为所承揽的咨询服务承担经济责任,加上从业人员的素质不一,有些人员不按规定办事,很难保证客观性、公平性、公正性,特别是在标底编制时,漏项、错项时有发生,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加。有的项目没有监理机构介入,或者监理公司形同虚设,不能在工程中履行其监督的职责,这也会导致不必要的变更发生,造成工程造价增加。
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
(一)加强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严格按照工程设计的最高限额进行设计,在施工图纸设计前,设计单位要进行实地调查,保证施工图纸的可操作性,设计图纸要经三级审核,确保准确无误。杜绝施工图纸与现场施工脱节从而导致工程变更。从建设方利益出发,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题下,尽量降低成本,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
(二)规范招投标管理
凡符合招投标要求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时,规范招投标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止一些不合理投标行为。对于信誉度不好、技术水平低的施工企业可以放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政府投资的项目。
(三)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公司的职责
明确建设单位职责,加强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对项目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把监督关,要对在建工程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面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奖惩制度,对于不能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对于不可避免的变更,建设单位要严格管理,对于签证限额要有明确规定,签证一定要经更高一级的责任人确认方可生效,做好签证记录,以便于工程决算。对于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公司应建立准入制度,调高门槛,定期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必要时可建立奖惩制度,对于一些不按规定办事,造成损失的服务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四)规范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批
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擅自变更,确因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需设计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报项目原审批部门审批;对于增加造价过大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研究批准,不得规避审批。
(五)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工程中标后即进入合同签约阶段,有效的合同是促进施工单位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是工程价款结算也是结算时审计部门审计的重要依据。因此,建设单位要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范本,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明确合同的内容和双方权责,确保合同用词准确、条款完整,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筑材料定价机制
建筑安装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是工程造价的主要影响因素,占建筑工程造价的70%,因此对建筑工程中材料及设备价格的确认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很多地方政府都制定了当地的政府指导价,对于工程建设中普遍使用的钢材、水泥、碎石、红砖、瓷砖、中砂、门窗、方板材等材料的价格都在信息价格中详细列明,但是很多装饰材料、电力系统内材料(如电力电缆、配电柜、控制柜、变压器等)、供水系统内材料(如阀门、仪表、水泵等)未列出,而施工企业往往钻空子故意高报此类材料价格,赚取高额利润。这就需要各级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投标前,事先对各种装饰材料、安装材料品种、等级及价格做初步的了解,尽可能地做到亲自实地考察,多参照几家供应商价格,做到心中有数,再进行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这样,对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中单价过高的部分可及时予以控制,从而降低建设成本,节约财政资金
(七)审计部门要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跟踪
目前审计部门多是开展事后审计,事前介入和事中控制不够,因此审计人员要推进审计向事前、事中、事后审计转型,对建设项目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项目竣工结算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将跟踪审计常态化,强化现场审计力度,掌握第一手资料,尤其是隐蔽工程,审计人员跟踪审计时可以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作好记录取证,准确掌握工程过程中各种有效信息,减少与施工方的矛盾与纠纷,为后期确认签证、审核结算作好准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同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审计整改函,落实整改,将违纪违规现象消除在萌芽阶段。
(八)高度重视结算审计,严把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
工程计算审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审计人员要对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计算时要认真严谨,同时尊重实际,坚持不少算、不漏算、不多算、不高估冒算,保证量、价的准确真实。认真审核现场签证单,核实其签证要素,去伪存真,对签证中涉及的量、价,重点核查落实,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在政府工程管理中投资审计的作用举足轻重,它是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实行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合理的投资审计工作,既可以有力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改善和加强内部管理,又可以对政府投资体系的合理监控,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陕西全省开通网上审计文化书屋
经与审计署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协调,陕西省为省厅和10个地市、杨凌示范区、西成新区及107个区县,共计3955名在职审计人员开通网上审计文化书屋账户,实现了全国首个网上审计文化书屋全覆盖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