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6 16:10: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数字乡村试点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和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要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加快结构调整作为重中之重,既要抓新兴产业培育促增量,更要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优存量,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在“加快”上下功夫,在“转变”上求实效。
一是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尽早批复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分解落实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任务和责任,精心筹备全省海洋经济工作大会,推动规划和方案的落实。尽早完善并上报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海洋新兴产业规划和海岛利用保护规划。大力促进“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实施海洋经济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启动实施一批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大力争取国家先行先试和保税、土地、用海等倾斜政策的支持,抓紧拟定海洋经济发展政策意见。抓紧组织沿海各市县编制海洋经济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意见,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推进机制。
二是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实施。组织实施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和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指导各市抓紧编制各产业集聚区功能分区规划,明确产业培育重点和主攻方向。推动产业集聚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一批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大项目大企业。加快启动实施产业集聚区重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认真落实产业集聚区相关支持政策,推动制定土地保障、财税支持、环境容量等具体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产业集聚区工作协调机制和考核评价办法。积极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深入实施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
三是大力推进服务业体制政策创新和集聚示范区、重点企业培育发展。抓紧制定2011年全省服务业工作要点和服务业发展目标分解方案。研究拟定促进服务业体制政策创新的意见。编制实施服务业十大重点行业“十二五”规划和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着力培育全省108家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大创建培育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切实做好杭州、宁波两个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按季统计直报和服务业重点企业监测分析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推动落实11个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牵头编制年度重大工业项目计划,大力推动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实施。积极争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专项项目和资金支持,抓紧制定全省重点产业布局规划。加快制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协调推进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的落实,引导和推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实施。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基地、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高技术产业专项项目和资金支持,培育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扎实推进国家和省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支持块状经济和龙头企业发展。
五是推动农业“两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推动农业十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规划实施。促进公共建设资金、重点项目安排向农业“两区”建设集中,支持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0万亩、规划建设现代农业同区310万亩,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力争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930万亩,确保农业稳产增产。突出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位一体”规划和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着力推进滩涂同垦和低丘缓坡开发。
(二)大力扩大民间投资和培育消费增长点。努力优化需求结构。在稳定和拓展外需的同时,把促进民间投资、培育消费增长点作为突破口,促进需求结构优化,不断增强内生动力。
一是大力推进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的重大项目建设。制定并实施年度“二三个千亿”工程为主体的重大建设项目行动计划、重点项目计划、项目前期计划、省级政府投资计划等五大计划。计划安排“三个千亿”工程投资1670亿元,推进项目155项:省重点建设投资1380亿元,建成投产76项。加快推进杭宁、杭甬、杭长客专、金温扩能改造铁路项目、杭州、宁波铁路枢纽以及嘉兴至绍兴跨江通道、萧山国际机杨二期扩建、嘉兴电厂三期、甬绍金衢成品油管道、钦寸水库、舟山大陆引水二期等一批续建工程:争取新开工建设“九线一站”铁路项目(九景衢、杭黄铁路、商合杭客专、通苏嘉城际、沪乍杭城际、湖苏沪城际、衢宁、金台、甬金铁路和杭州站)以及六横电厂、苍南电厂、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京杭运河“四改三”工程、台州朱溪水库等一批铁路、能源、公路、航道、水利项目。扎实做好“国批”、“省批”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和监管工作,加大投资项目的稽察力度。
二是促进民间投资更多投向实体经济。抓紧研究制订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落实的具体分工方案,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和节能环保、海洋开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推动民企加快转型发展的机制体制,促进资本与实业的互动发展。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扩大直接融资,构筑民间资本有序流动的平台。认真清理现行有关民间投资的审批事项,简化手续,加强民间投资的管理决策、项目咨询、行业准入和审核报批等方面的综合。
三是积极做好央企对接工作。扎实做好加强我省与央企对接合作工作政策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围绕建设重点发展平台、重点产业提升、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创新载体、重点骨干企业,抓紧编制实施我省与央企对接合作项目年度推进计划,抓好已签约项目的落地、实施和推进,抓紧谋划一批重大推介和洽谈项目,更加主动与重点央企开展沟通对接,争取再签约一批央企对接合作协议。积极构建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有效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央企对接合作项目全程跟踪和服务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对接合作成果。
四是大力培育投资和消费结合点。继续促进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鼓励消费政策的实施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经营、农村电子商务网络体系,
培育农村消费增长点。深入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进一步加大在农村用地、农房产权、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为重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五是努力稳定外需和加大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力度。加强对企业开展汇率风险防范和应对的培训指导,用足用好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政策。积极推进境外贸易促进平台、出口品牌培育、省级出口基地、境内外营销网络建设,努力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优化外商投资空间布局。积极引导企业境外投资,鼓励企业“走出去”进行市场拓展、资源开发,开展以获得市场、资源、技术、品牌为主要目的的收购兼并活动,建立重大境外投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三)坚持不懈地推动循环经济试点省和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要扎实做好循环经济、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大力推动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工作,努力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扎实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做好循环经济统计试点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和杭州低碳城市试点三大国家试点工作。全面推进25个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建设,支持工业、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继续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三类项目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扎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
二是开展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组织编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制定年度能源发展计划。积极加快核电发展,推进方家山、三门、龙游、苍南等核电项目的建设和前期工作。稳步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和集中区热电联产。加快宁波、萧山、绍兴、江山、常山气电等在建工程建设。积极引导太阳能光伏发电,加快嘉兴、舟山、宁波、台州等海上风电、以及舟山苜蓿制新能源燃料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着力发展电力成套装备、风电装备、太阳能利用装备、核电装备及电力相关配套设备五大产业,全面提升清洁能源产业竞争力。推进我省与能源央企、新疆等能源富集地的合作,争取有更多的安全、清洁的一次能源输入我省。
三是推动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分解落实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办法。强化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区域和总量双控制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支持继续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实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管网改造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力度,启动燃煤电厂脱硝工作,深化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四)加强价格监管和市场供应,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要充分认识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好市场保障和价格稳定工作。
一是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给。继续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好保障粮食、蔬菜、化肥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的政策措施;发挥生猪生产成本收益预警机制作用,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抓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落实工作,促进农产品产运销有序衔接。
二是完善市场和价格调控。认真落实各项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掌握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对策建议;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妥善处置突发性市场价格异常上涨: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三是加强民生价格和收费监管。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加强学前教育收费管理,继续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加强有线数字电视、电信、保障性住房等公益价格和收费监管。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四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串通涨价、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价格,开展涉农、涉企、医药、教育、银行、资源性产品等价格和收费等专项检查,加大对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的治理力度。
(五)积极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把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小城市培育试点、美丽乡村建设、欠发达地区扶持为重点,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
一是深化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中心镇强镇扩权改革,推进财政和投资体制、金融制度等改革创新。实施中心镇“两百双千”工程,落实年度投资计划。督促各地出台落实扶持中心镇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全面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认真编制小城市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并实施小城市试点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建立与小城市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组织实施对口援疆、、援青规划,根据年度援建项目计划,加强协调衔接、监督检查,切实完成对口援疆、、援青项目建设实物量任务,继续做好青川灾后援建后续工作。组织和引导浙江企业参与支援地区资源能源开发和经贸合作,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对口支援新路子。按照国家要求全面推进经济、干部、人才、教育、科技和民生事业等全方位的对口支援工作。
三是进一步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启动对6个重点欠发达县的群众致富奔小康三年特别扶持,加快实施一批建设项目。促进山海协作,实施兴林富民工程。对欠发达地区继续在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做好景宁结对帮扶工作,加大帮扶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四是积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选择若干工作基础好的县(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整合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房改造、中心村培育、千万农民饮用水、森林浙江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六)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就业社会保障,不断改善民生。按照“两个提高”、“两个同
步”的要求,更加注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继续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计划。编制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十大工程80个以上项目实施任务,力争提前完成五年总投资计划任务。继续做好绍兴县、浦江县、遂昌县三大联系点的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推进均等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开展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二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编制实施“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重点加强欠发达地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深入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启动教育改革试点。组织实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实施红色旅游二期规划,积极打造国家级、省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重要红色旅游景点三级红色旅游精品。
三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重点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深化信用浙江建设,预防和化解区域信用风险。加强系统层级监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四是推动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动就业再就业的各项工作。继续推进社会保险“五费合征”,建立健全转移接续等基本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七)深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和各具特色的改革试点。推进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重要载体,以更大决心、更务实作风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快推进中国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争取国家尽早批复试点方案,制定年度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力争在外贸体制机制上有创新突破,探索建立新型外贸发展方式新途径。创新市场带动、产业联动和区域合作机制,提升义乌小商品市场的战略地位。深化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与小商品国际贸易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服务平台、贸易方式,优化国际贸易发展环境。
二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探索钱塘江流域水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制度,实施超能耗产品惩罚性电价制度。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完善省市两级排污权交易机构和平台,探索开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交易。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三是全面完成医改三年阶段性目标任务。着力抓好综合协调、督导评估,制订和完善医改配套政策。在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建立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
四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清理和依法削减前置审批事项和条件,建立新增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制度。完善投资项目联动审批机制,推进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正式运行,推广行政审批服务全程制和网上审批制。
五是积极推进金融等领域改革。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推动优势企业上市。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融资。积极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优质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做好我省发行企业债券的项目库建设。
同时,要加强对全省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尽快出台年度我省体制改革要点,加快“11+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评价试运行等工作。
(八)以中央和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为指导,切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高水平地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当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重要任务。
一是高质量编制“十二五”规划。抓紧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在规划政策导向、指标体系设置、战略任务安排等方面,都要始终贯穿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力争编制一个具有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的五年规划。抓紧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实施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办法。抓紧编制“十二五”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区域规划工作,推动形成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
二是加强各类规划衔接协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类规划间的衔接协调,加强本地区、本部门规划与上一级层面规划和区域规划之间的衔接,特别要加强发展目标、重大项目等方面的衔接。
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2%.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3%.
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
4.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以上。
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左右。
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
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8.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
二、任务分解
(一)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提升经济整体竞争力。
9.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三个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提高服务业投资占全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服务业税收占全省地税收入的比重。大力发展物流、金融、信息、商务和科技服务等生产服务业,继续发展和提升商贸、旅游、文化、体育等消费业。
10.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施新一轮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向产业链高端攀升,向研发和服务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中国软件名城建设,做强做大一批软件园和软件企业,大力发展软件外包,努力实现软件业跨越式发展。
11.推进制造业优化升级。做强做优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石油化工三大支柱产业,尽快形成销售收入万亿元级产业。积极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纺织、轻工、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和生物等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全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65家。
12.坚持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800亿元,增长18%.
(1)继续推进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设,建成刘山站、解台站,基本完成蔺家坝站主体工程建设,全面实施三市截污导流工程。基本完成新沂河整治主体工程,开工建设中运河骆马湖堤防加固、新沭河整治等治淮工程。完成22公里海堤防护和保滩工程。两市中心城区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形成。实施里下河、沂北、宝应湖等重点区域洼地治理以及太湖地区重点引排骨干河道拓浚。
(2)建成连云港15万吨级深水航道;加快启动过江通道,通榆运河北段工程,铁路枢纽、京沪高速铁路段的建设;积极推进连云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以下长江深水航道和沪通、宁杭、沿海铁路以及沪宁城际铁路建设前期工作。新增高速公路200公里以上。建成京福高速公路徐州绕城西段、沿江高速公路至、扬溧高速公路镇江至溧阳段。开工建设宁通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启扬高速公路江都至海安段、通嘉高速公路无锡至张家港段。
(3)继续抓好电力重点项目建设,新增电力装机容量470万千瓦,新开工建设电源项目500万千瓦,完成电网投资和改造21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电力公司)
(4)开辟新航线尤其是国际航线,引进新的基地航空公司,提升禄口机场服务能力。完成苏南机场改扩建工程。
(5)加快推进淮安富士康科技城、无锡海力士集成电路二期、南通王子造纸、如东天然气储备与发电、盐城风力发电基地、常州特高压变压器和中邮航空速递物流中心,以及国家批准的南汽名爵自主品牌汽车、东风悦达起亚第二工厂、长安福特第二工厂、上汽仪征轿车扩建等汽车项目和中远川崎增资扩建、熔盛重工等船舶制造项目建设。
13.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区域共同发展。
(1)出台并实施沿海发展总体规划,启动新一轮沿海开发,推进沿海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布局。加快连云港建设步伐,逐步发挥带动沿海和振兴的龙头作用。
(2)进一步落实加快振兴的各项政策,把深入推进“四项转移”与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结合起来,积极支持南北共建开发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重点帮助宿迁实现更大突破。
(3)以实施长三角区域规划为契机,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发展的对接和融合,深入开展区域大交通体系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信息资源共享、科技创新等专题合作,推进要素资源在区域内合理流动,加快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
14.提高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水平。加强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进、苏锡常、徐州三大都市圈建设,全省城市化率达到53%.加强城市管理,坚持公交优先,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综合功能建设,积极推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建筑节能工作,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发展质量。(省建设厅、人防办)
(二)加快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5.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扶持力度。省财政安排“三农”投入211.2亿元,增加31.2亿元。引导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和地区有效信贷投放,扩大农村小额贷款规模。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在各省辖市选择1个县(市)开展农业保险试点。
16.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外向规模农业,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基础上,新增高效种植面积240万亩、高效渔业面积60万亩,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镇江等地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全面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建设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运用。
17.继续办好农村新五件实事。省安排补助资金61.7亿元,比上年增加11.2亿元。
(1)道路通达工程。新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新改建大中桥梁1000座,改建农村危桥4000座。
(2)教育培训工程。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培训农村劳动力240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
(3)农民健康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2%.扶持经济薄弱地区改造乡镇卫生院100个、村卫生室1000个,培训农村医疗卫生人才12800名。(省卫生厅、财政厅)
(4)环境整治工程。编制完成1500个“三类村庄”建设规划,完成30%一般规划保留村庄的平面布局规划。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6个,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22.32万人。疏浚整治县乡河道、村庄河塘土方分别达到2亿和1.5亿立方米。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67.7万座。建设秸杆气化集中供气点20个,种畜禽场沼气工程150个,“一池三改”沼气池6万户。对200个村进行环境整治试点,选择50个村庄开展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
(5)文化建设工程。扶持建设经济薄弱地区100个乡镇文化站,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90万户,出版“三农”图书和电子音像产品各100种,新建“农家书屋”1000个。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开展“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
18.坚持就地转移、异地输出和创业并举,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50万人,建设5-10个农民创业辅导示范基地。继续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推进经济薄弱村“八有”建设,帮助20%的贫困户实现脱贫。
19.组织推进村企挂钩,落实有实力的企业与经济薄弱村挂钩合作,帮助经济薄弱村加快脱贫致富。
(三)以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为突破口,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20.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
(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重点推进列入全国的“千家企业”和我省“百家企业”节能降耗,实施100项节能改造项目。加强电力节能调度。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50%的节能设计标准,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
(2)进一步实施《省循环经济试点方案》,组织130家单位开展循环经济试点,500家企业进行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3)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开展“行业节水行动”,全省万元gdp水耗下降4%,重复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
(4)在省级机关广泛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从节约用电、用水、燃油以及节约办公用品入手,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资源节约机制,使资源浪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
21.全面落实加强土地调控、管理和节约用地的各项措施,推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扩大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范围。新增耕地面积2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达标率100%.规范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支管理,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22.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
(1)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完成南水北调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淮河流域90%的重点治污工程,继续抓好太湖流域漕桥河、太滆运河等主要出入湖河流综合治理,促进长江段水质好转。完成119个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工作,宁镇扬泰通地区新增区域供水通水乡镇70个,地区新增区域供水通水乡镇58个。继续整治大气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污染。
(2)加快建设“绿色”。新增植树造林面积150万亩,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16.8%和41%.
(四)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3.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增加到10亿元,实施一批对产业带动性强、预期效益显著的重大项目。加快科技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新建1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13家重点研发机构、6家重点实验室、1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工程中心、8个产业共性技术平台。推进沿江留学人员创业带建设,完成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任务。
24.加强技术专利、商标品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增长20%和25%,其中发明申请量增长30%,注册商标总量达20万件。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成果,稳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25.实施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实施“六大人才高峰”第四批项目资助计划,资助创新型项目200个,培养高层次人才2000名。启动“长江工程师计划”,实施“千名苏商赴境外培训计划”,组织“百名留日博士行”活动。培养25名重点企业集团领军人才,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0万人次。(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经贸委)
(五)继续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努力形成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保障。
26.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经济管理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原则,进一步搞好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工作,制定全省及省级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办法。
27.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重要行业和优势企业集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
28.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为重点,扩大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重点,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妥善清理乡村债务,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29.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非税收入全部纳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非经营性资产管理。
30.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落户,加快地方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推动银行和银行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比重。进一步发展保险业,组建2家地方法人保险公司,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31.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鼓励民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做强做大。
(六)推动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国际化水平。
32.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全省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全国领先,注重引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苏中、地区。加快规划和建设一批国际服务外包基地,积极引进研发和营销环节,争取服务业利用外资有新的突破。(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33.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着力培育出口品牌,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提高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商品出口的比重。加快建设机电产品、软件、医药、农产品、服务外包等出口基地。鼓励和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加强和改进口岸管理与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贸易磨擦应对机制。(省外经贸厅、经贸委、海关、检验检疫局)
34.进一步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资源基地、营销网络、研发机构,加快建设境外经济合作区,境外投资中方协议金额增长25%以上;积极拓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增长10%以上。(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35.进一步提升开发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搞好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试点。优化服务环境,增强配套功能,降低商务成本,强化产业特色,提高各类开发区产业发展层次、集约发展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建设厅、科技厅、海关)
(七)把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6.加大对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投入,省财政投入172亿元,增长25.9%.(省财政厅)
37.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1)完善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确保城镇新增就业8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帮助“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确保双失业职工、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增长1.5%.(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
(2)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研究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省内跨地区转移衔接办法,积极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8.5%.逐步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人事厅)
(3)完善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体系。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长8%(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
(4)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省民政厅、劳动保障厅)
38.做好关系民生的十件实事。
(1)从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每生每年230元、初中每生每年350元。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配套工程”。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制度,对普通高中困难家庭学生实行“一免两补”,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省教育厅、财政厅)
(2)提高高校助学金、奖学金标准,完善助学贷款政策,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省教育厅、财政厅、人行分行)
(3)全面推进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出台以大病统筹为主、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指导性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
(4)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290万、273万人。
(5)积极推进惠民医院建设,对困难群众实行医疗费减免和医疗救助。建成惠民医疗机构80所、惠民医疗站点600个。
(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物价局)
(6)全面实行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重度残疾人全部享受低保政策。
(省民政厅、残联、财政厅)
(7)认真做好农村五保工作,提高供养标准和服务水平,全省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提高到60%以上。(省民政厅、财政厅)
(8)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支持力度。新建改建50个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对贫困家庭和社会福利院6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免费手术康复治疗。(省残联、民政厅、财政厅)
(9)在全省县城以上城镇全面建立廉租房制度,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面积550万平方米。
(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
(10)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困难群众打官司提供有效帮助。(省司法厅、财政厅)
(八)增加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投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39.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今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教育支出79.7亿元,增长20.1%.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省教育厅、财政厅)
(1)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制订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轮训计划,选派25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选派2500名骨干教师赴农村千所薄弱学校对口支教。(省教育厅、财政厅)
(2)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全面启动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建设,新建25个中等职业教育、15个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抓好20万人次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入高一级学校学生技能培训。(省教育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3)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力争总数占全国10%左右;继续建设高校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抓好17所本科高校教学水平和32所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40.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城市居民覆盖面苏南地区不低于85%,其他地区不低于70%,建立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医疗保险、药品购销制度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民办医疗卫生机构。
(省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
41.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新增100个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建成国家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
4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1)增加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举办“锦绣”主题文化宣传活动,承办“第九届亚洲艺术节”、“第七届中国国际民间艺术节”等大型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推进省广电总台国际频道在海外落地。
(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财政厅、社科联)
(2)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数字传输等新兴文化产业,支持省级文化企业集团做强做优,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培育文化创业主体和产业基地,加强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品牌建设。
(省文化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厅、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
(3)省美术馆新馆主体工程完工,开工建设博物院二期工程,完成大剧院选址并做好前期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财政厅)
(4)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系列活动。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30个县(市、区)基本完成新“四个一工程”,50%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建成体育活动中心,100%的行政村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年度全国最高水平比赛成绩保持前列。
(省体育局)
(九)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43.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村庄、和谐单位、和谐家庭等创建活动。组织30场次以“新农村、新文化”为主题的乡村巡回演出活动。
(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厅、民政厅、建设厅)
44.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实施《法治建设纲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居民自治等社会自治功能。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省司法厅、监察厅、民政厅、民委、宗教局)
45.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建立个人联合征信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出台《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和《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继续推进、苏州城市信用试点和常州、盐城中小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省经贸委、金融办、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分行)
46.加强平安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和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现行命案和主要刑事案件破案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工作责任制,完善依法表达诉求的机制。
(省公安厅、司法厅、安全厅、局)
47.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安全控制考核指标。(省安监局)
(1)认真做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淘汰违法化工生产企业,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集中区域集中。严格化工生产企业市场准入,严格产业准入、安全准入和环保准入门槛,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努力消除安全和污染事故隐患。
(省经贸委、环保厅、安监局)
(2)扎实做好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保障干线航道安全畅通,坚决杜绝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巩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大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道路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管,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上年下降1.68%以上,机动车万车死亡率下降0.5个万分点。
(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
(3)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95%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进村,60%乡村卫生院、50%村卫生室通过达标验收。在粮食行业和无锡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积极开展创建消费放心单位活动。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
(十)切实提高政府自身建设水平,努力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
48.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改进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开展权力运行公开试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加大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提高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重点业务系统建设水平,4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线办理。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级应急预案体系,完成县级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主要专项预案编制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信息办、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