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基本法律知识

基本法律知识

时间:2023-06-18 10:45: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基本法律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基本法律知识

第1篇

(河套学院,内蒙古 巴彦淖尔 015000)

摘 要: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有助于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更好地履行法律义务,对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目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基本法律知识缺乏,法律信仰缺失、自觉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较差等。通过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其成因,提出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G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1-0074-03

党的十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这就要求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态度和践行效果,对良好法治环境的形成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高校法制教育与时俱进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失踪遇险遇害等案件频发,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和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笔者以河套学院大一到大三非法学专业学生为主体,调查了解大学生法律意识及高校法制教育状况,为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提供参考。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结果统计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态度。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主要指大学生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评价,对基本法律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对自身权利义务的认知,对社会法律现象的心理判断以及法律信仰的形成情况等。围绕以上内容,本次调查从基本法律知识、法律运用能力、法律心理认知等三方面进行,调查以无记名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被调查对象中大一学生占27%,大二学生占38%,大三学生占35%,共发放问卷680份,回收有效问卷663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5%。

(一)基本法律知识掌握情况统计

基本的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树立良好法律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本次调查主要对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对法律法规的关注度、自身权利义务及个别具体法律知识等方面进行了解。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等途径了解法律知识。其中媒体宣传是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大学生对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关注度并不高,选择经常关注的只占11%,关注过的占71%,还有18%的学生选择了从不关注。关于自己的权利义务,只有25%的学生选择了知道,63%的学生选择了大体知道,10%的学生选择了不知道,还有2%的学生选择了权利义务无所谓。在回答“被告是什么人”这一基本法律知识时,只有45%的学生作出了正确选择;有37%的学生认为被告是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有16%的学生认为被告是打官司中理亏的一方;还有2%的学生认为被告是被诬陷的一方,可见,学生对于“被告”这一常见法律主体的概念很模糊。

(二)法律知识运用能力统计

提高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是大学生学习法律的主要目的,也是衡量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高低和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标准。在调查这一内容时,笔者设计了三个问题,见表1:

从以上统计情况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能够识别权利与义务,对保安搜身等明显的侵权行为,由于涉及切身利益,大部分学生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权,但对索要发票这种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行为却缺乏明确的认知,所以78%的学生选择了偶尔或很少索要发票,只有42%的学生在商家拒开发票时选择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这样的做法,一方面自己作为消费者在发生纠纷时正常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也给经营者提供了趁机逃税的机会,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

(三)法律心理认知情况统计

大学生法律心理认知特指大学生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和体验而形成的对于法的感觉、情绪、愿望和要求。笔者在这部分设计了三个问题,见表2:

从上述统计情况可见,58%的多数学生选择对法律保持信任,66%的学生在认为法律不公正的情况下能够选择积极有效的方式应对;但仍有为数不少的学生对法律持消极态度,甚至在法律与权力关系的认识上模糊不清;有33%的学生在法律有失公正时选择被动遵守,还有1%的学生选择可以不遵守法律。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显示,大学生对基本法律知识有一定了解,能够判断一些简单的权利义务关系,对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定认识,也有运用法律维权的基本意识,但整体状况不容乐观,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基本法律知识掌握不够。由于接受法制教育的内容和途径所限,大多数学生对法律部门的划分、基本法律概念、诉讼制度等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缺乏关注,对自身权利和义务及其相互关系认识不清。二是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由于法律知识储备不够,大多数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权利意识较差,不能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思维和手段思考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对法律的心理认知不足。大多数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停留在感性阶段,缺乏理性思考,部分学生对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没有客观的认识,对法律的公平正义理解不够,对法律的信赖程度仍需提高。

调查结果与被调查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自我评价基本吻合。对自身法律意识水平的自我评价中,14%的学生认为较高,74%的学生认为一般,12%的学生认为较差。同时,77%的学生能够意识到法律与自己的学习生活关系密切;88%的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想到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于“大学生在法治社会中担当的角色”,40%的学生选择做法治社会前进的推动者或建议者,27%的学生选择做守法者,26%的学生选择做法律知识的传播者,7%的学生选择做法律的完善者,不难看出,大学生希望自己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并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有所作为,但他们现有的法律意识水平难以实现这一目标。因此,无论从客观要求还是大学生的主观愿望,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

三、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学、家庭及社会法制教育的缺失

通过本次调查发现,大一学生相对大二、大三学生法制意识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小学、家庭及社会法制教育的缺失。中小学虽然也开设法制教育课程,一些机关团体也组织法制教育进校园等活动,但大多数内容以安全教育为主,又受升学影响,这类课程或活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对提升学生法律意识水平意义不大。在家庭教育方面,有些家长自身法律意识水平不高,缺乏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的意识,有时“教育”甚至适得其反。社会法制宣传大多以大众普法教育为主,对青少年缺乏针对性。

(二)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不强

中小学、社会及家庭法制教育的缺失,导致大学生在入学前法律意识水平普遍偏低,这就要求高校必须承担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任务。高校的法制教育应该通过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价值观。当前高校开展法制教育主要通过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进行,而该门课程法律部分的内容只有两章,由于课时有限,教师对法律知识的讲解只能泛泛而谈,也很少有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同时,教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大多缺少法学专业背景,本身对法律的研究和理解不够深入,在知识体系的构建与优化、教学方法的有效运用、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的培养等方面还有许多局限性,极大地影响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三)大学生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背景下,大学生不学法、不尊法、不用法、不守法,不仅直接影响其自身权益,还会侵害社会和他人合法利益,对营造法治环境产生消极影响。法制教育对学生在校期间、毕业以后的学习、就业、生活及社会交往等各方面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现实中大学生对法律的关注度并不高,没有将法制教育与自身的权利义务紧密联系,在学习中大多存在应付心理,不能自觉地把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方式和准则,也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

(四)社会法治环境的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法治建设还存在立法滞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这也使得一部分大学生对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和进程持怀疑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

四、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中小学阶段法制教育,为大学生形成良好法律意识奠定基础

法制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在中小学阶段了解与自己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学阶段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奠定基础。因此,中小学应当开设相应的法律课程,并邀请专家对教师和家长进行培训,以便教师和家长在日常教学和生活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相关行政司法机关也应配合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从而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使法制教育伴随青少年的成长,帮助他们从小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思想意识,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提高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促进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

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将其培养成为遵纪守法、具备良好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合格人才,是高校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高校应当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一是要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开设法制教育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所以首先要优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做到重点突出;同时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并结合专业特点,增设劳动法、经济法、环境法、婚姻家庭法等选修课程,拓宽学生的法律知识面,弥补现有教学模式的不足。二是要创新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法律知识实用性很强,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多采用案例式、讨论式、诊断式等教学方法及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段,注重加强互动交流,增强课堂感染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三是要组织开展丰富的法律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学法用法的能力。教师要精心设计实践教学环节,学校应鼓励指导学生成立法律社团,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竞赛、辩论会、模拟法庭、庭审观摩、法律咨询等活动,构建起课堂内外、校园内外一体化的法制教育网络,提高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思考,形成学习、传播法律的良好氛围。四是要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高校应尽量选派具有法学背景的专业教师承担相应教学任务,非法学专业教师应通过学习培训,形成完善的知识体系,提高法律实践能力,保证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三)构建良好法治环境,为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创造条件

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助于坚定大学生的法治理想信念,为提高法律意识水平创造条件。从国家层面而言,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平,全面加强法律实施,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从社会层面而言,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从学校层面而言,要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以学校章程为指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权益,为学生提高法律意识水平创设校内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张家宇,李子煊.大学生法治精神培养的困境与出路[J].北华大学学报,2014(4).

第2篇

1 问卷与问题设计 

问卷共设计法制常识、档案法制基本知识、法制教育与用法意愿4类,15个问题,65个选项。其中单选题10个,多选题5个。调查时,题目随机排序,不分类。 

2 卷面回答情况及分析 

2.1 法制常识问题。这一类问题设置了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您对基本法律知识了解多少、您了解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有哪些三个问题。 

多数参加调查者能正确选择出全国法制宣传日。对自己基本法律知识掌握情况评价较高与一般的占比基本相同,总比接近90%。网络新媒体成为受访者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被动获取方式仍占主导地位。 

2.2 档案法制基本知识问题。这类问题设置了《档案法》宣传日是哪一天、《档案法》是一部什么法、造成档案损坏的人或单位是否应当被追究责任三个问题。 

近六成受访者错将“国际档案日”当作“《档案法》宣传日”,回答正确者大约只有四成。清楚《档案法》是行政法的人数最多,但占比不到四成。大多数人认同造成档案损坏的人或单位应当被追究责任。 

2.3 法制教育问题。这类问题设置了是否参加过普法教育、对普法活动的看法、档案法制宣传效果、法制宣传教育评价、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选择、影响法律知识宣传的因素有哪些六个问题。 

接受过普法教育的人占九成,对普法教育效果持肯定态度的超过了七成。半数以上的受访者对待普法教育的态度积极或比较积极,态度消极的极少。大多数人对档案法制宣传的效果表示肯定,持否定态度的人极少。 

对法制教育效果持正面评价的人数最多,持负面评价的人数较少。大多数受访者认为传统宣传教育形式效果好,认为新媒体效果好的人数超过了半数。绝大多数受访者将“领导重视”视为影响法律知识宣传的最主要因素。 

2.4 用法意愿问题。这类问题设置了法律在您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如何、您是否关注法制建设、现实中当您的正当权利被侵犯时一般会通过什么途径解决三个问题。 

多数受访者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或者比较重要,四分之一的人认为一般,觉得法律没用的只占不到5%。大多数受访者对法制建设比较关心,经常看法制节目;不再关注者,多因期望值高,对现实有所失望造成的。遇事“找政府”仍然是大多数人的处事选择,走法律途径与找熟人协调已经成为同等重要的处事手段。 

3 问题及对策 

3.1 普法宣传教育有死角,继续推行普法教育,消除法制盲区。从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对基本法律知识“几乎都不了解”的人,或搞不清,或搞错《档案法》属于哪一类法的人;无论是搞不清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的人,还是记不得《档案法》宣传日日期的人;无论是表示没有接受过普法教育的人,还是 “觉得法律没用”的人;都说明法制和档案法制宣传存在死角和盲区。从这些人的占比数来看,有大有小,似乎不是一个大问题。但如果将这一比例用在全国十几万档案工作者身上,其绝对值就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因此,应当继续进行普法教育,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与持续性,直到消除法制死角与盲区,进而提高全体档案工作者的法制意识与法制能力。 

3.2 对《档案法》的实质不清,应加大知法守法教育,强化对法律的敬畏感。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行政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不仅要遵循《宪法》《档案法》,还要遵循行政法。应当加大对档案工作者,特别是档案行政管理工作者的知法、守法教育,强化档案工作者对法的敬畏感。 

3.3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相当一部分受访者仍然喜欢通过传统媒体和被动接收的方式获得法律法规及其法制方面的资讯。应当在尽力做好传统媒体的档案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提高与需接受教育者的互动,增强档案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3.4 用法意愿有待提高,加大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提高知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法制观念法制思维首先需要有知法、守法、用法的意愿。要改变“有事找政府”的观念,就需要在法制教育与法制宣传中,以提高档案工作者用法意愿为重点,加大法制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档案工作者知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推动档案工作者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个人生活中,都要真正从有事找熟人、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 

3.5 对领导作用的依赖是把“双刃剑”,既要求领导做出表率,也要提高普通档案工作者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领导在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可替代,应当起带头作用,做出表率。同时说明受访者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上存在一定的依赖心理,应当将档案普法及法制教育的目标确定在提高普通档案工作者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上。 

第3篇

关键词: 高考政治 法律知识考查 必要性 可行性

高考不仅仅是一种教育检测手段,还是一种社会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功能。在江苏省高考政治学科中增加法律知识的考查,有利于高考社会功能的发挥。其必要性及可行性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弘扬法制文化,进行法律启蒙,树立法治观念的必然要求。

高考既然在短时间内不会被别的形式代替,那么我们就应该充分利用并发挥它的社会功能。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计,2013年江苏省有450625名学生参加高考,如此数量庞大的考生都是即将步入社会的成年公民。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有法律指引,那么他们定会少了很多违法冲动和违法犯罪行为。从某种意义上看,无论进入高校或步入社会,在中学阶段系统地对某些法律如《刑法》、《劳动法》、《合同法》、《民法》、《婚姻法》等从简单的法理到具体条文进行学习,一定有助于全社会公民法律素质的整体提高,令人忧心的是即便是与广大青少年成长息息相关的《未成年保护法》,很多未成年学生都不知道它的基本法律条文。不知法谈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高考这个指挥棒一定要在全社会弘扬法治文化,进行法律启蒙,使全社会掀起学法、尊法、用法的,让高考的素质考查大旗举得更高。

二、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用法,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现实需要和最有效途径。

中学阶段是一个人的个性心理发展逐渐走向成熟并趋于稳定的关键阶段,中学教育的使命应当包括对学生进行宪法及主要法律的教育,在高考中增加对法律知识的专门考查,可以使学生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明确作为社会成员必备的社会责任,帮助学生把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与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联系起来,使学生意识到要使自己的人生具有更高层次的价值意义,就要把社会价值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在此基础上把知法、守法、用法内化为一种道义上的义务。如今,青少年学生成长的社会、学校、家庭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上应试教育还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很多家庭教育方法不当,或娇惯溺爱、或任意放纵或打骂青少年学生。这些都容易导致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发生偏差,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当务之急,而现在学校的法制教育经常是请一些专家做讲座,或者在每年的法制宣传日搞些应时的活动,难免出现轰轰烈烈走过场、热热闹闹拉形式的尴尬局面。在高考政治学科中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考查,可以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强化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效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

三、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平安江苏”、“法治江苏”目标的迫切需要。

江苏省一直努力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并将此作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指标。因此有必要在江苏省高考政治学科中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考查,利用高考的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学生当中弘扬法律文化,进行法律启蒙,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树立体现民主、正义、效率、公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为江苏省“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及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中学阶段学法是学法之源,“平安江苏”打造的是我们希望的长久平安,公民内心深处的平安,是全民法律意识强化而铸就的真正的“平安江苏”和“法治江苏”。在江苏省高考政治学科当中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考查有利于实现这个目标。

四、是高考对学生人文素养综合考查不可或缺的基本内容之一。

第4篇

【关键词】法制教育;大学生;法律意识;完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社会生活趋于多样性,价值取向多元化,形成了大学生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全国各高校基本上都开设了法律基础课程,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但现实发生的案件和调查结果表明目前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一定的问题,与党和国家要求的大学生法制教育使大学生成为“四有”人才的目标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基于这样的现状,如何更好地进行大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问题

受高校法制教育观念的局限,从目前情况看,高校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大多局限于教学计划中的法律课程设置,而没有将其作为一种个人素质的培养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加之教育的方式也多是要求学生理解和背诵法律条文,让学生知晓某某法条如何规定、意思是什么。这说明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忽视了重在培养其较强的法律意识和完善的法律素质。这实际上是一种单纯的“行为模式教育”,没有上升到“意识教育”的高度,造成了大学生尽管知晓了一定的法律条文,但从根本上讲法律信仰较缺乏、法律意识仍然较淡薄。

2、普法教育途径与形式单一化

法制教育具有鲜明的理论性和应用性,而目前的高校法制教育仅限于课程教学。由于课程教学形式单一,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缺乏趣味性和吸引力,整个教学过程,学生在理智上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无法形成或提高真正的实际参与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很多学校授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不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也少有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的平台进行教学,教师法律素质的现状极大地影响法制教育的开展。

3、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

近年来,高校治安、刑事案例数量在上升,复杂程度在增加。这种现状引起了法律工作者和全社会的不断关注。部分大学生对基本法律知识的知晓程度与其所受教育的水平是不相当的。知识是观念的基础,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观念,已受到较高水平教育的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却不容乐观。而且部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甚至认为法律解决不了当前的社会问题。

二、对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途径的完善

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笔者认为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作进一步完善。

1、更新高校法制教育观念。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治精神,它以确认法律的权威性和至上性、确认社会运行主要靠法律制度来规范与调节、培植法律信仰为核心,造就大批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治社会的需要。目前法制教育要针对大学生的特点,强化学生主体的法律意识,引导大学生尊敬和崇尚法律,引导他们对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思考,立足解决学生法律信仰问题;构建一个属于法制教育本身的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法制教育安排。

2、改革高校法制教育的教育方法。目前,高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教师应注重对教学方法的改革,变单向灌输方式教学为启发教学,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培养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可采用案例教学法或是开放式教学;利用法庭向学生传递法律知识,把课堂搬到法庭;也可以请法官、律师等当教员,以案说法;还可以在校园里设置模拟法庭,让学生自己来亲身体验法律诉讼程序,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完善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高校不应当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视为一门知识课,单纯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而应当把它作为一门德育课,在传授法律知识中渗透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对大学生的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聘请一些德高望重、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建立咨询中心,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心理咨询是法制教育的有效辅助形式,是德育工作的深层化、科学化。大学生心理尚不成熟,在学习、生活、恋爱中受到挫折后容易产生心理障碍,甚至导致精神疾病或违法犯罪。通过心理咨询,可以有效地使大学生摆脱精神困境,避免不幸事件发生,促使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4、引导大学生对法律素质进行自我完善。哲学原理认为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内外因相结合,才会促成事物的变化发展。因此,要培育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作为当代大学生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一方面,大学生应加强对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另一方面,大学生要增强权利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大学生知行合一。

第5篇

(一) 法律知识来源及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42.1%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课堂,47.3%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电台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10.6%。说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来源广泛,但课堂与其他传播媒介占据主要部分。当问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时,只有20%的同学认为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我就没有办法生活”,63.3%的同学认为“法律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16.6%的同学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约1/2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受学校的影响最大,约1/3的学生认为社会是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大因素,家庭及个人因素只占20%。从中可以看出,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同学对法律的认识仅限于理论层面,还没有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组织的一些宣传活动或讲座只有43.3%的同学觉得能学到一些东西,剩余56.7%的同学觉得太形式化,不愿去浪费时间,或者没有参加过。

(二) 主动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应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问卷中,试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学只有10%,90%的同学选择暂时没试过。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学生完全没有这个意识。买了某种价值不菲的商品但后来现被骗后只有46.7%的同学会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40%的同学选择直接到商店找负责人赔偿,6.7%的同学选择把商品扔了,当买个教训,6.6%的同学选择“到处跟别人说这个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买。”这说明学生的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但可喜的是,当问到“当你真正处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的同学认为自身法律意识不够,但懂得咨询专业人士,16.7%的同学则认为自身的法律知识足够,而且懂得咨询专业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

(三) 守法、护法意识。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虽然有较高的守法意识,但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有40%的同学坚决不做,56.7%的同学选择会视情况而定,还有3.3%的同学则不介意,跟大众一起做。对于一些来路不明的自行车63.3%的同学认为自己不会去买,36.7%的同学则会买,因为很喜欢。

(四) 法制观及对法律的信任度。当问及“一次你的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费,答应三个月之后还,你会要求他(她)写借条给你吗?”时,46.7%的同学认为不用写,30%的同学认为写不写都无所谓,只有23.3%的同学认为应当写。大多数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法律心理阶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对法律现象的一种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远没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体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与普通人一样犯了罪,应当公平对待。该选项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说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观念已经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任何人犯了罪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另外,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同学都希望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这说明同学对法律意识在现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认识,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五) 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题目考查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各题答对率如下:

9、你知道《劳动法》里面规定试用期最长是多久吗?30%

11、父债子还,是否正确?76.7%

14、你知道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67.7%

16、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43.3%

17、刘某现在17周岁,父母双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维持生计,则刘某属于?26.7%

18、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规定称为?66.7%

19、刑法规定应负刑事责任最低法定年龄是10%

20、甲某和其12岁儿子共同抢劫,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0%

21、投毒杀人,当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但抢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这种行为属于。60%

22.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是。33.3%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是明显欠缺的。在严峻的就业形势的压力下,大多数同学会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从而忽略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有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占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续上升。其原因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那么,即使是当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害时,也不懂如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卷调查的基本结论是: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亟待增强。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修养,提升法律思维水平,不仅是我们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我们不仅要学习法律知识,掌握学习方法,参与法律实践,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而且要树立法律信仰,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

另外,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培养:

①法律至上意识。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形同虚设。“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尊重。法律的权威不仅来源于其强制性,更源于人们对法律的尊重、信赖和崇尚。

②公民意识。培养公民意识就是培养树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观念,民主与法制辩证统一的观念。从而正确认识自己与国家的关系,与人民的关系,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③主体意识。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主体经济,只有作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为真正主体是,才会有竞争,有效益,有资源优化的配置。也才会有市场经济本身。因此培养自身的主体意识,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

④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守法观念,自觉守法,用法,护法。

⑤法律保护意识。既要学会将自己的权利法律化。比如为自己的发明申请专利保护等,又要认识法律不仅是惩处犯罪的工具,更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敢于并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大学生法律意识社会调查报告范本二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第6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学;进行;法制渗透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11-291-01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青少年的犯罪率逐年上升,法律意识淡薄,作为一名初中思想政治教师,更应该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全民普法教育的今天,更应该充分利用课堂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真成为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经过近年来的教学实践,就在教学中如何渗透法制教育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法制渗透的重要性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们面对的是未成年学生,他们正值青春期,生理心里都不成熟,正处在人生的“关键期”、“危险期”。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就落在了他们的肩上,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法制教育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思想政治课堂教学也就成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我们思想品德教师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让他们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另外,我们教师必须认真学习《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渗透法制教育教师培训手册》、《法制与学科教学》和《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弄清教材中的法制渗透点有多少个,涉及到哪一框,哪几部法律,作为思想品德教师都必须做到心里有数,特别是在集体备课中要专门提出讨论,让备课成员达成共识。

二、 教师在法制渗透时必须把握好“渗透契机”

法制教育教学中处理好法制教育渗透的相关教材中的知识把握,法制教育在思政教学中渗透的时机,掌握法制教育渗透教学的原则,至关重要。找准法制教育渗透的相关教材中的知识是重点,把握法制教育在思政教学中渗透的时机是难点,掌握法制教育渗透教学的原则是关键。教师必须从教材出发,必须遵循其在教材中所处的特别位置、层次、地位来具体安排。随着教学进度随机渗透,因材施教法,法制教育的特点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就是说渗透的方法、形式,时机却应利于创造最佳的渗透氛围,例如,我在授《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讲到“我国的民族政策”时我以此为契机介绍《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授“一国两制”时以此为契机向学生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域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基本法》。讲对解决的基本原则时以此为契机用多媒体向学生展示《国家法》的法律条款,即学生认知与接受渗透的最佳心理,不能因为渗透而置教学知识不顾,牵强附会,强行渗透,也不能只顾及教学,对法制教育或敷衍了事或事过境迁才勉强渗透。这样却会破坏教学的整体效果。由此可见,把握好 “渗透契机”是为了获取最佳渗透效果,只有精心设计教学,运用多种的教学手段与方法,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育人效果。

三、 教师必须理论与实际生活相结合。

在教学实践中渗透法制教育。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政治课的一个基本原则,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要运用到实践中,要得到实践的检验,要为实践服务。我在上《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时我在课堂上组织模拟法庭审判,让学生参与法庭审判和法庭调查。组织学生参加法庭旁听,身临其境,感受法律。组织学生参加公判大会旁听,使学生置身真实的法制环境下,接受法律教育。组织学生到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每年的12・4法律宣传日教育活动。总之,要通过多形式、宽领域来达到理论与现实的对接,进一步提高中学生的法律素质。

教师只有做到因材施教、寓情于教,适时、适度,点点滴滴、持之以恒地加以渗透,才能有机地熔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智力发展和思想陶冶于一炉,才能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堂教学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四、 老师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渗透法制教育。

第7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 法律基础知识课 应用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中职学生进行相关法制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而中职法律基础课在培养学生自觉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方面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因此如何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是使之真正发挥主渠道作用的重要环节。而案例教学对提高法律基础课教学效果的有效性是普遍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安排并应用案例教学。 

一、案例教学法释义 

所谓案例,就是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组织学生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道理,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 

二、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一)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兴趣。 

知识的获得依赖于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教师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案例教学适时地引入案例,可以为学生创设良好的教学情境,这样会使学生感到回答法律概念和条文比较枯燥,但学起来并不乏味,从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之由被动的接受型学习状态转为主动进取型学习状态。生动有趣的案例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产生新鲜感从而使课堂教学更加活跃丰富。 

(二)案例教学法符合一般性的认知规律,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的理解。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案例教学以具体的案例进行教学,使得抽象的规则具体化,原则的法律生动化。课堂上运用的案例有助于学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征,使学生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和记忆,这也恰恰为学生理解法律提供了基础。因此,案例教学符合认识由感性到理性规律,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规律。 

(三)案例教学法可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处理问题的能力。 

法律基础课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 

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 要在吃透教材精神的基础上, 根据教学目的, 教学任务, 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选择案例。一般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围绕教材所阐述的基本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 

教学实践中, 教师不应为迎合学生的心理、提高学生的兴趣片面选择一些热点问题或现实性、针对性强但却脱离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的案例, 防止偏离教材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的现象。应当在教学基本要求的指导下, 选择成熟、典型、针对性强的案例, 尽量避免选择尚不成熟或自己把握不准的案例, 以免误导学生。

(二)贴近现实生活。 

许多学生对法律基础课兴趣不大。老师讲到的案例大多成了调剂学生情绪的平衡器, 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其原因之一就是贴近现实生活不够, 导致学生在心理上缺乏亲切感。法律是在动态中运行的, 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选择贴近社会、贴近生活, 包括发生在学生自己身边, 哪怕是很小的事件都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 培养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 

由于法律是一个以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为主线, 各知识点和各基本原理相结合的知识体系。所以教学实践中, 选择案例应注意知识点与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的结合。 

四、案例教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8篇

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取得成效,乡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为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现将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乡司法所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知识进课堂”、等活动,利用法制课堂、专栏、图片、广播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基本法律知识,切实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的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未成年人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活动的开展,提升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品味,得到了学生、家长、社会的一致好评。发放资料宣传资料600余份,张贴横幅20条。

二是实施普法教育,发挥学校主体作用。狠抓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要求乡中小学把法制教育课同思想品行课融为一体列入教学计划,排进各校课表,选用具有一定法律素质的教师授课,增强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广大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做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保证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教育的作用。

三是拓展教育途径,提高法制教育实效。针对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的特点与教育实际,在抓好学科教学、专题法制教育的基础上,首先,抓好课外活动教育。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法律知识演讲等多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学生依法律己、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培养爱法、敬法的情感,增强守法、用法的能力。

四是加大工作关注力度,全方位关注关心留守儿童。充分发挥乡妇联工作的基础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教育、督促的责任。乡妇联和学校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留守儿童的普查统计工作,并督促村委会、学校与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控制留守儿童辍学率。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监护人联系、管理教育责任、情况报告、结对帮扶、沟通交流、寄宿优先等制度,保证留守儿童学校管理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加大工作经费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确保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顺利展开,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工作的经费保障标准,做好专款专用。

经过整改,乡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取得已一定成效,为今后进一步开展未成年法制宣传教育和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9篇

近日,市局特巡警支队在市局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在全体教官和参训学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精心组织、扎实训练、严格考核,圆满完成为期8天的2010年度新进职工培训任务。

一、精心准备,严密组织,保证了教学训练任务的圆满完成。为切实搞好新进职工训练工作,市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制定训练方案和教学计划,精心筹备,扎扎实实抓好新训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培训要求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开训前,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符立均对培训工作作了专门的部署安排。局党委委员、政治部部主任马驰专门到训练基地查看培训工作准备情况,对本期培训场地、教官配备、课程设置、授课方法和后勤保障作出了具体要求。市局成立了培训大队,下设3个中队及管理、教学、保障三个职能小组,按照市局要求研究制定了训练方案和教学计划,建立健全了教学训练应急保障措施,为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选强配齐教官,师资力量到位。为了保证新进职工训练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落实,切实提高教学训练质量,市局专门选调兼职教官进行警察职业意识、公安业务知识、接处警基本常识等理论授课。特巡警支队结合业务工作需求,根据近年来新进职工的情况,抽调5名管理能力强,警务技能好,并有一定培训经验的同志担任警务技能教官及管理人员,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打牢了基础。三是科学设置课程,教学准备充分。针对本次培训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在总结以往培训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本着训为战的思想,在课程设置上以基本警务技战术动作、警械使用、防暴器材使用、防暴队形推演、车辆盘查等科目为主,结合处置、接处警方法、基本法律知识等理论课程,以理论强化技能,技能充实理论。

二、科学施训,严格管理,确保了教学训练工作安全顺畅。全面按照“战训合一”培训模式,始终贯彻“以练促战、以战促练、战训合一”的思想,既对学员进行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又将培训队作为备勤、处突、救急抢险的机动力量。一是贴近实战,科学施教。警务技能训练突出安全理念、处置方法和战术意识培养。理论课注重角色意识转变、公安职业道德、基本法律知识等的教育,突出了实用性、实战性。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互动式、体验式教学,组织学员相互交流,谈参加培训感受,总结培训得失,写心得体会,强化了学员自觉练兵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二是严格制度,规范养成。培训期间严格按照《德阳市公安局2010年度新进职工培训大队管理制度》和《德阳市公安局2010年度新进职工培训大队管理考评细则》,对学员进行操行考核。从学员日常训练生活每一个环节抓起,严肃培训纪律,培养了新学员遵章守纪、令行禁止的优良作风。三是以人为本,和谐管理。坚持把“制度管理,科学管理,和谐管理”的理念贯穿于整个培训过程之中。开训后,陈正权副市长对培训高度关注,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学员们的表现情况。培训期间,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马驰等领导深入培训大队详细了解学员训练、学习、生活等有关情况,与学员亲切交流,了解掌握学员的思想动态。

三、统筹协调,保障到位,推动了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市局政治部、装财处、特巡警支队为本次培训班的顺利举办,做了大量基础性准备工作,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生活用品到位。开训前,市局装财处为学员准备了日常生活用品和常用药品,为后期的严格管理,统一内务标准打好了基础。二是学习用具到位。集训大队为每一名学员购制了学习用具,制作了宣传橱窗,并及时协调武警教导队备齐了多媒体教学设施。三是膳食搭配到位。针对气候变化和训练强度加大等情况,积极改善伙食,保证食品营养卫生。四是训练器材到位。市局特警支队调用了盾牌、警棍用于新进职工培训,并专门抽调2辆汽车用于教学训练和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及夜间学员突发性疾病抢救运输准备。

四、严格考试、考核,确保培训实效。本着培训讲效果、考核见成绩的原则,对各培训科目进行严格考核。考试成绩由基本知识(笔试)、警务技能和操行考核三部分构成。设置了100米短跑、50米蛙跳、3000米长跑、警务技能、理论等考试科目。理论考试一律实行闭卷,由培训管理人员和教官共同实施;警务技能则实行多人评分、当场公布,达到了以考促练的目的;操行评定更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行考核不及格的,视为训练不合格,并将各科成绩准确记录在案,确保了培训质量。

第10篇

关键词医学院校 法律教育 当代医学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国家法制建设也逐步健全,对医务工作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仅要具备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同时,也要熟悉自身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依法行医,以便更好的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医学院校作为培养医学人才的基地,必然要承担起对医学生法律教育的重任。我们认为,法律素养也是任何专业大学生应具备的素质,通过对医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培养,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因此,我们尝试着对传统的教学方法加以改革。

一、“问题教学法”组织课堂教学

我们首先面对的问题就是提高学生的听课效果。高校大学生已经步入成人阶段,具备一定的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简单的灌输方法是无法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的。为此,在教学方法上,应该主要采用“问题教学法”来组织课堂教学,使提问成为课堂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的传统教学一直把提问作为一种辅助教学的手段。我们认为,在当今形势下,提问的职能要发生转变,即提问不仅仅起到检验的作用,更应该是师生增强互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一种手段。因此,我们在教学准备阶段,精心设计课堂问题,使问题成递进形式,让学生不断思考,提出自己的见解,教师再加以引导和归纳,使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不断深入,让学生在思考和分析中提高素质。

二、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法学理论可谓博大精深,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让医学生既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又对他们进行法治思想的教育,案例教学法不失是一个捷径。在具体运用案例教学法时,我们主要采用如下方法:

(一)案例讲授

学生们普遍感觉行政法这一章很难理解,它不像刑法、民法那样贴近生活。我们就在课前先讲一个主题案例,并把该案例贯穿整个理论讲授全过程,让学生对什么是行政机关、什么是行政相对人等问题先有感性认识,再向学生讲授“行政法对公民权利的约束性”,这些法治理念,就容易得多。我们讲授的对象是医学生,他们不仅需要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更希望了解医患纠纷中的法律知识,因此,我们在课堂上加入了医患纠纷的典型案例,把法律知识和学生的专业知识结合起来,学生们切身的体会到了学习法律知识的实际价值,培养了他们的兴趣。

(二)多媒体案例教学

选用有代表性的案件,实际放映给学生们看,让他们对法律知识有更直观的感受。在讲授“刑事诉讼程序”时,结合相关庭审视频,给学生讲解相关法律条文阐述其意义,这样就是学生对书本上枯燥的叙述有了鲜活的认识,学生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理解这些知识,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三、改革考试方式,培养创新意识

长期以来,不论对作业还是考试,老师和学生都形成了依赖标准答案的习惯,只要与标准答案不同,就是0分,这样做很难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也挫伤了学生的思考问题,提出个人见解的积极性。因此,我们一改传统的闭卷考试模式,而是采用了案例考查法,就是让学生根据案例中所给的条件,回答两三个问题。所提出的问题都是围绕教学中的重点知识点,让学生把学过的知识与案情结合起来,以达到培养学生法律思维的目的。在评卷方法上,采用标准答案与非标准答案相结合的方式,即使学生的答案与标准答案不相符,但是学生运用了学到的知识,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也会取得好成绩,这就给学生更多的独立思考空间,学生们能够活学活用,把考试变成展示自己的平台。

通过对医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方式的改革,能够培养出专业技术优秀,同时,懂得法律知识的人才。为减少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颇为有益。

参考文献

[1]王安富,等.医学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体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9(4).

第11篇

《大学》里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高校思政课的任务即在于使尚未步入社会的青年学生能够“明德”、“知至”。具体而言,“明德”就是要让学生知道社会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及道德伦理标准是什么,并使其接受这种价值观和道德标准;“知止”就是要让学生知道法律禁止哪些行为、允许哪些行为,即在法治社会中行为标准如何界定。由于高校思政课是大学入学新生最先接触的课程之一,该课程对学生的大学学习方式的初步感知具有重要影响。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政课的重要内容,它担负着教育学生“知止”的重要任务,本文主要从高校思政课法制教育定位的角度,来谈一谈有关该课程法制教育的完善建议。

1高校思政课法制教育的定位

高校思政课是一种德育课程、理论课程、公共必修课程。准确界定高校思政课法制教育的定位,必须以高校思政课的具体功能为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高校思政课具有如下功能:第一,整合功能。思政课是一种直接以马克思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为内容的学科课程,在所有思想政治教育渠道中,具有把其他类型、性质的教育渠道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因素进行整合的功能,使其在其他教育渠道和形式下所形成的感性认识或零星的观点和思维在理论上得到提升,形成整体的思想政治素质的功能。第二,导向功能。一方面它可以引导或带动各种类型和形态的教育活动,为其他形式的教育活动提供了一个客观的标尺。另一方面,对学生个体有良好的导向功能。理论教育的实施过程,实质上是把社会主导的价值观念转化为学生个体思想政治观念的过程。第三,发展功能。思想政治理论课不仅具有促进个体思想道德的社会化,形成社会所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功能,而且增进了学生个体的发展,具有发展性的功能。第四,享用功能。通过德育形成了个体的一定的思想道德素质。这种凝聚于个体自身的思想道德,一方面具有它的工具价值,它使个体与他人、群体、社会的这种关系能得到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这种个体的思想道德素质还具有一种本体的价值,也就是说各种德性本身就是具有满足个体需要之价值。高校思政课的这四项功能,决定了该课程法制教育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和任务:

(1)整合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所获取的零星法律知识,使其较为系统、全面地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将学生对于各种法律现象的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的层面。当代社会是信息社会,各种信息来源呈现多元化趋势。在上高校思政课以前,学生会从不同的信息渠道了解到各种法律知识,这些法律通常具有以下特点:①非体系性。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信息来源,学生会了解到各种涉及法律知识的信息,但这些法律知识通常是零星的、琐碎的,而不具有完整的体系性。②感性认知性。由于不是通过正规课程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学生缺乏运用理性认知的角度和正确的法律思维方法来认知自己所接触到的法律现象,其对各种法律现象的理解认知只能停留在感性认知层面。③未区分部门法。由于未进行体系性学习,学生对接触到的各种法律知识通过并不清楚它涉及的是民法、刑法还是行政法的范畴,而只是笼统地知道其与法律有关。④激发学习兴趣。由于接触过一些零星法律知识,学生通常因此具有进一步了解和学习法律的兴趣,法制教育也成为思政课中学生学习兴趣最高的组成部分。由于学生接触的法律知识具有上述特点,思政课因此具有将学生已了解和未了解的法律知识进行整合并将其体系化的任务,使学生④能够大致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能够清晰地区分不同部门法的范畴,能够初步了解正确的法律思维方法。

(2)使学生准确了解法律的价值理念和立法导向,初步了解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罪与非罪的区分标准,建立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恰当的行为标准。由于思政课具有公共课性质以及学时的限制,该课程不可能使普通学生受到法学专业学生那样全面、细致的专业教育。这决定了思政课应当在有限的课堂教学中完成最基本的法制教育导向任务。一方面,应当使学生在宏观上准确了解法律的各项价值理念,例如民法上的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刑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行政法上的三公原则等。这些基本价值理念是贯穿于各部门法的灵魂和精髓,它指明了法律的基本立法导向,准确理解了这些价值理念,即使不清楚具体法律规范,也可以对各种法律现象得出大致正确的判断。另一方面,完成对学生的个体导向功能,即在学生了解法律基本价值理念的基础上,建立以该价值理念为指导的行为模式和行为标准。学生应当初步了解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罪与非罪的区分标准,并了解实施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在个体上建立良好的守法观念及恰当的行为模式。

(3)使学生了解正确的法律思维方式,具备作为一个合格公民所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素养,为其将来进入社会获得良好发展打下坚实的素质基础。在现代社会,大学毕业生所面临的择业竞争是全面素质的竞争,这种竞争既包括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的竞争,也包括法律素养、生活经验等各种非专业素养的竞争,还包括智商和情商等综合素养的竞争。思政课法制教育有利于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提高学生获得良好发展的综合竞争力。①法制教育有助于提高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蕴藏着各种不法侵害的风险,当在校或毕业学生受到不法侵害时,应当知道如何应对、如何寻求法律救济。②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能够提高毕业生的择业综合竞争力。良好的法律素养,不仅指熟知相关法律知识,还包括能够娴熟地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个具备良好法律素养的学生,必然会在其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细小方面体现出来,而比其他竞争者具有更为突出的竞争力。③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可以使毕业生在工作过程中获得意想不到的发展机会。杜拉拉升职记里的台词说:“所谓的二八原则,即80%的产出来自20%最至关重要的行动。”一个循规蹈矩员工的升职机会,远小于在一些重要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的员工的升职机会。试想一下,一个从事非法律事务的员工如果发现了合同中不明显但潜藏巨大风险的漏洞,而该漏洞却被本公司专职法律顾问忽略了,该员工会给老板留下何等深刻的印象。④对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制教育发挥了重要的引导、激励作用。现实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事例,一些非法学专业学生通过学习思政课的法律基础知识,激发了他们进一步学习法律的兴趣和欲望,通过辅修双学位或完全通过自学,最终通过了司法考试而从事了专职法律工作。对于这些具有强烈学习兴趣并有志于将来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教师应当特别予以引导、激励。

(4)使学生充分体会和享受学习法律的乐趣,初步具备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各类社会现象的能力。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学习的目的,应该是通过学习提升自身的修养并享受学习本身的乐趣,而不应该是以所学知识向人炫耀。法律是与人打交道的学问,是人与人之间建立和谐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现代法律蕴含了人类数千年历史发展的文明成果。通过学习法律,青年学生可以体会到他们学习专业知识完全不同的乐趣。思政课法制教育,在教授学生常用法律知识的同时,应当着重培养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各类社会现象的能力,只有具备这样的能力,青年学生在将来走向社会时,才能够理性地看待各类社会现象并了解是哪些法律因素和非法律因素导致了这些现象的发生。

2高校思政课法制教育的建议

2.1关于教学内容的取舍

受到学时限制,思政课法律基础部分不可能在课堂教学环节完整地讲授各部门法的知识,因此必须解决教学内容的取舍问题。如何从内容繁杂、性质各异的法律知识中选取恰当的素材作为课堂教学的内容,是困扰很多思政课教师的一个问题。本文认为,对于教学内容的取舍,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应选取能够体现基本法律理念、立法导向的内容,不宜选取纯技术性法律规范的内容。例如宪法部分里国体、政体,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基本构成等,是各部门法中最核心的内容,体现了各部门法独特的价值理念和根本准则,应当选取。而具体的有名合同、具体的罪名构成等,则不宜作为针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学内容。(2)应选取贴近生活实际的内容,不宜选取理论性过强的内容。例如民法部分有关合同成立、结婚的条件、善意取得等内容,刑法中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内容,都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容易使学生理解并激发其学习兴趣。(3)应选取与社会热点问题联系紧密的内容,不宜选取适用范围偏狭窄的内容。青年学生一般对社会热点问题较为关注,联系热点问题讲授相关法律知识,极易引起学生的共鸣并引导其进一步了解法律的欲望。例如运用物权法知识分析小产权房现象、用劳动法知识分析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合法途径等。

2.2关于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运用

现在各高校已普遍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来辅助教学,但在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运用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事实上,多媒体教学手段是一柄双刃剑,运用得好可提高教学效率、活跃课堂气氛,运用得不恰当也会产生一些弊端。对多媒体教学手段的运用,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必要性。即仅在有必要的前提下才使用放映视频、电影的手段。为分析案例、介绍案情而放映视频,是可以的,但经常性地放映整部电影,则有越俎代庖、混课时之嫌。(2)辅。放映视频、电影只能作为课堂教学的辅助手段,而不能直接代替课堂教学。在放映了视频或电影片段之后,教师应当就其涉及的法律问题给予点评和分析。(3)多元性。多媒体的使用不应当排斥传统教学手段,如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等。将各种不同的教学形式有效的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而且,多媒体的使用形式也应当是多样的,包括PPT课件、播放视频、图表分析等,而不应当仅限于对课件的使用。

2.3关于教学案例的选择

第12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法治社会

进一步提升全体民众的法律意识是我国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将依法治国原则作社会发展建设重要原则的必由之路,而大学生作为社会中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相对较高的群体,其自身法律意识的提升以及法律素养的培养,更是全民普法工作中的重点内容。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具体探究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希望能够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贡献相应的力量。

一、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整体普遍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的现象

虽然随着社会的建设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我国大学生在接受了相应的素质教育后,法律意识较之于一般的社会大众有所增强,但是从整体上看,还存在基础薄弱的弊端,学生一般不具备相对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法律方面的基础性理论知识也相对缺乏[1]。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大学生探究法律理念,强化自身法律素养的积极性受到影响,绝大多数学生愿意在学校生活中学习实用性更强的知识,以便为未来的社会生活提供相应的帮助,即使一些法律专业的学生,为了在社会生活中获得更好的发展,也不得不在学习过程中兼修相应的英语、金融等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效果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

(二) 大学生法律观念模糊

法律观念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大学生自身法律素养的重要参照依据。一般情况下,正确法律观念的形成需要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有意识、有针对性的不断学习、吸收和研究相关法律知识,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实际储备量对学生法律观念的强化和提升产生着决定性的影响[2]。而当代大学生法律观念的模糊基本表现为以下几点:首先,无法明确区分政治权力与法律之间存在的关系,受到我国封建传统文化中“官本位”理念根深蒂固的影响,一般认为社会上权势较大并且具备一定财力支持的人,就能够在生活中凌驾于法律之上;其次,无法正确区分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甚至将违法和犯罪两种法律知识等同;最后,在实际生活中缺乏相应的维权意识,即使遇到不公正的待遇,也一般不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助涨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不利于我国社会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

二、 培养和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针对上述问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基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重视高校中的大学生基础法律课堂教学活动

要想大学生在学校教育阶段逐渐具备较为完善的法律意识,在生活中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首先就应该保证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掌握众多与生活实际紧密联系的法律知识。因此,各地高校应该加强对法制基础性课程教学的重视,组织教师积极转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将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增强教学的趣味性和有效性[3]。在具体操作方面,教师可以针对某一节课的知识点,适当向学生展示一些相关法律方面的真实案例图片或专题电影等,让学生通过真实的案例,了解到维护法律、践行法律的重要性,进而逐步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应该对班级中的典型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对受到社会诱惑而已经行走在违法边缘的学生进行劝告引导教育;而对所有的违法者进行严肃处理,并从众多优秀学生中树立一个遵纪守法的榜样,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将思想道德教育与大学生法制教育有机结合

思想道德一般受到社会大众内心信念的决定性影响,并且与社会舆论之间存在相应的依存、制约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法律和道德在本质上存在相应的一致性。受到社会主义法律强制性限制的行为,必然也是社会大众在道德观念中所谴责和抵制的,而社会主义法律所推崇的,社会道德必然也对其加以提倡。可以说,法律和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从强制和自觉两个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角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稳定社会关系,二者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对当代大学生实施法律教育,一定要将法律与道德有机结合,在进一步发展和强化社会主义道德思想的同时,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将法律意识教育培养与校园文化精神相结合

我国校园文化精神的基本内容是自立、自强、自律,这“三自”也是当代大学生在生活学习中必须逐渐养成的基本素质之一[4]。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综合素质较强的创新型人才,而学生的综合素质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意识,在未来社会中,学生不论从事何种职业,都应该以自立、自强、自律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在法律的监督和约束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建设贡献出相应的力量。所以,高校应该对加强三自原则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教育的重视,在保证学生树立“三自”精神理念的同时,最大限度的逐步增强大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理念的提出,以及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基本社会制度的建设工作也逐渐得到了健全和完善,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社会精神文明水平,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强化势在必行。在当代社会,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对其自身全面发展,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以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所以高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应该加强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相应的力量。(作者单位:吉林农业大学学院)

通讯作者:于永坤

参考文献:

[1] 杨波,田成刚.试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思想政治课研究,2015(1):30-33,42.

[2] 邱雅莉.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路径分析[J].考试周刊,2015(44):160-160.